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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语言哲学;言语行为理论;意向性
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语言学与哲学从理论上来说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学科,彼此之间相距甚远。但是由于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哲学必须借助于语言来思考问题。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又是如此之近。无论对于语言学家来说,还是对于哲学家来说,语言的本质问题实际上在深层次上涉及到的并不是一个纯语言学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语言的哲学问题。语言哲学的产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发展中的一个比较重大的事件。语言哲学在这一时期产生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哲学家们把自己关注和研究的哲学中心问题纷纷由认识论转向了语言。因此,这种语言转向从一开始就与哲学认识论所解决不了的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从而也就使哲学家们探讨的语言问题带上了哲学的色彩。
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三、小结
传统教科书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的误读
对于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这一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是以“传统哲学教科书”为参照来进行理解的。而所谓的“传统哲学教科书”是指以苏联斯大林时代哲学教科书为蓝本、以我国学术前辈编撰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权威的哲学教科书的理论体系[2]49。这是基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即唯物辩证的思维方式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做的理解,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以形式逻辑作为自己思考问题的道和理的,采用的是抽象同一的A=A的形式规律。首先,他们认为所谓的世界观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在世界观形成之后,人们用其中的观点去解释世界中的现象,处理各种现实中的具体问题,从而把世界观直接当成指导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活动的原则方法,把方法论当成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因此世界观和方法论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就被概括为,世界观的观点等同于方法论的方法,即“对世界的基本观点怎样,观察、研究、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也就是怎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去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便是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即所谓“辩证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又是唯一科学的方法论,此外并没有脱离世界观的单独的方法论”。[3]
但是这样一种将世界观与方法论等同起来的观点,忽略了指导人们的世界观所具有的一般性,即如果要使其成为具体性的方法论还要经过科学的转化,从而使其转变成特殊性的环节以适应改造世界的需要,做到一般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这样才有可能成为贯穿人们的实践过程、起指导作用的方法论。其次,传统哲学教科书认为,哲学是一种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物质世界观。它追求的是世界的始因,通过把自然、社会和人类的思维都消解还原为物质的方式,试图建立一种世界万物都统一于物质的世界观理论。在这样的世界观理论下,支配人们活动的是自然物质的运动变化规律,自在物质的实体性和客观性在此得到了空前的强调。这样一种世界观虽然可以精确地描绘物质世界的运动,但是如果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也把这样的世界观当成方法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就会忽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人以及人的世界与客观物质世界之间的复杂关系。究其实质,这种世界观是敌视人的世界观,在其中人被当作物,人的一切都会作为无关于本体论的无意义现象,像杂草一样从这种无垠的广袤之中被彻底清除掉。最后,传统哲学教科书把哲学理解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应用。哲学是既唯物又辩证的,强调唯物是相对于黑格尔哲学中的唯心而言的,强调辩证是相对于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直观而言的,但这是经典作家对马克思哲学思想所进行的理解,而不是基于马克思本人的思维方式所进行的理解。依据这种理解,他们把哲学当成是通过简单地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所进行颠倒、结合而形成的哲学。因此,综上所述,基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这种对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解,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使得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只实现了对事物“真值”的追求,而忽略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目的是对“真”、“善”、“美”的统一性的追求。
新哲学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的理解
马克思曾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也就是说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对对象的理解不能只从客观的或者主观的方面去理解,而要从主客观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去理解,从实践上去理解,这是哲学的本质特征,也是哲学的“主义”所在。因此,为了和传统教科书中的哲学相区别,我们称其为新哲学。它要求我们要立足实践,即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去重新理解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这一命题,从而使哲学的教育走出困境,在现实的活动中突显哲学的本质特征。传统哲学教科书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做的理解,存在着种种缺陷。而新哲学是就其区别于古代本体论哲学和近代认识论哲学而言的,它是应用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是科学的方法论所进行的理解。首先,它认为哲学作为一种系统化的“思想”,是在显层态上从实践理解而形成的世界观即实践的世界观,这是学说的“形”。它不同于传统教科书的物质世界观,而是指“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世界观,是立足于实践的本性和规律、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它是哲学从实践理解、把握属人世界———实践存在的理论成果和表现。”[2]194
这种实践的世界观不是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而是通过实践把整个自然界、社会和现实的人的发展联系起来,认为实践是生成现实世界的“道”和“理”与内在规律。它虽然也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即承认自然界在时间上的优先性和客观的外在世界即自在世界,但是这个自在世界是“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5]因此,新哲学的世界是与人有关的,是在人的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属人世界。这个世界虽然是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却是人类的实践对象化的产物,它“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6]197因此,用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所作的理解,才能体现出它是科学的世界观,在这种科学的世界观中体现的概念、观点和范畴才具有科学的方法论的意义,才能体现出哲学“主义”的所在。其次,它要求我们坚持以马克思本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和逻辑来理解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即实践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是指“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根本特征的方法论,是立足于实践的本性、规律和逻辑,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方法论,是从实践去思考把握存在、诠释评价存在,实现思维和存在统一的方法和逻辑。”[2]198这是隐层态上哲学的方法论,是一种规则性的“思考”,是哲学的“魂”。因此,这种意义上的理解才能体现用马克思本人的精神来思考问题。所以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来对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所作的理解,才能在主体改造客体的双重对象性活动中,体现出主体的主体性,才能明确地表达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即追求“真”、“善”、“美”三者的有机统一。#p#分页标题#e#
在传统的教科书中,一般强调把世界观的观点和理论直接运用到解决现实的问题上,认为哲学的方法论就是对世界观的直接且不做任何改变的应用。所以新哲学针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中世界观与方法论关系解释上的缺陷,做出了全新的阐释,即实践世界观和实践方法论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的对立主要体现在研究对象及其与实际的联系程度不同上面。实践的世界观是从实践理解形成属人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一般要经过向实践观念的转化才能指导实践活动。实践的方法论是从实践理解属人世界的方法论,是从实践思考把握存在、诠释评价存在,是实践思维和存在相统一的方法和逻辑,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根据这种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提供进行研究的出发点和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以解决现实问题。从统一性来看,二者的理论前提和理论目的是一样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实践世界观和实践方法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一方面,从的生成来看,是“思考”决定“思想”———即所谓的“方法论”决定“世界观”。因为形成属人世界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的前提是从实践进行理解。这种方法论不在世界观之外,而在世界观之中,即只有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学会像马克思那样思考,才能形成对人与世界之间关系进行理解的正确观点,才能实现正确的世界观对人的实践活动的指导。另一方面,从对哲学的运用来看,是“思想”决定“思考”———即所谓“世界观”决定“方法论”。在实践的世界观中,一般的理论、观点,由于它的一般性、抽象性不能直接地指导具体的问题,但世界观中的概念、范畴、观点、理论体系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而能够在的实际运用中体现方法论。所以,作为以实践思维方式和实践逻辑为本质特征的新哲学,使我们纠正了以前对哲学中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理解问题,使其凸显出真正的“科学方法论”的意义。
正确理解哲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的现实意义
1.1一般资料
入选的78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为本院2012年10月~2014年10月收治,均符合原发性高血压诊断标准,上述患者年龄均>60岁。同时排除发病原因明确的继发性高血压患者、恶性高血压患者、合并有严重心力衰竭患者、合并有肾功能不全患者。所选患者均能够和医护人员进行语言交流,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医嘱,均能够顺利完成本文实验项目和内容。将上述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39例。观察组男21例,女18例,平均年龄(69.9±6.5)岁;对照组男20例,女19例,平均年龄(70.7±5.8)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高血压护理干预措施,观察组患者给予个体化护理干预措施:①个体化护理干预。老年高血压病程长,此类患者服药等依从性差,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心理情绪,这些情绪影响到血压控制,在护理过程中要针对每个患者不同心理特点,进行心理支持,同时要针对患者的受教育背景、性格特点及个人兴趣爱好实施干预。在心理干预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态度和蔼、耐心倾听、避免态度粗鲁,对患者的病情表现出关心、关切,提高患者积极配合血压控制治疗的积极性。②个体化健康教育。针对患者的受教育背景、理解能力等,对患者实施个体化的健康教育,在实施过程中让患者了解原发性高血压的影响因素、治疗方法以及相关并发症及并发症的防治。健康教育过程中,可发放健康知识小册子、张贴宣传单等。③个体化的饮食指导。根据患者饮食特点和饮食习惯,嘱咐患者抛弃不良饮食习惯,主张患者采用科学的饮食方式。嘱咐患者采用低脂低盐饮食,饮食过程中多摄入蔬菜、水果等,避免辛辣等刺激性强的食物。④个体化血压管理。在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定期注意患者血压改变情况,避免出现高血压危象,注意患者头痛头晕情况,嘱咐患者在血压水平较高时卧床休息,及时注意患者生命体征改变情况。⑤个体化用药指导。老年高血压患者可合并其他系统的慢性疾病,影响到患者服药依从性。老年患者记忆力差,容易引起少服或漏服降压药等情况,影响到血压控制,在护理过程中可通过制作小卡片,上面写明药物的名称、服用时间和次数等,提醒患者注意服药。
1.3高血压控制效果评定标准
观察两组患者干预前后血压(收缩压和舒张压)改变情况,评定血压控制效果:显效:舒张压下降>20mmHg(1mmHg=0.133kPa),或降低正常范围且下降>10mmHg;有效:舒张压下降>10mmHg但<19mmHg,或降低正常范围且下降<10mmHg,或收缩压下降>30mmHg;无效:没有达到上述标准。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血压控制效果比较
观察组显效28例(71.8%),有效10例(25.6%),无效1例(2.6%),总有效率为97.4%。对照组显效19例(48.7%),有效11例(28.2%),无效9例(23.1%),总有效率为76.9%。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患者发生心律失常共6例、心绞痛共5例、血肌酐水平升高4例;对照组发生心律失常共16例、心绞痛共6例、血肌酐水平升高共12例。观察组心律失常、血肌酐水平升高发生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概念
合理性这一概念,从根本上说,是从人与世界的相互关系中产生出来的。人以自己的活动和行为确证着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和地位,因此,立足于人类的与现实,从哲学的高度研究人的活动与行为,在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韦伯是第一位从哲学的“理性”范式转换到社会科学的“合理性”范式、用合理性概念来洞悉欧洲资本主义演进及其本质的古典社会学家。在韦伯看来,理性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理性的觉醒和伸张,导致社会开始摆脱传统的控制,转向运用理性和文明的来理解和征服世界。可以说,西方文明的全部成就皆源于理性的启蒙。但另一方面,理性又过于偏执,一切行为都单纯以“目的—工具合理性”行为为取向。随着这种原则的推广,理性化的现代社会就日益处于价值和道德的冲突、分裂中。为此,韦伯对现代文明的前途感到悲观、失望。
正是鉴于韦伯的工具理性观,哈贝马斯提出了自己的交往理性观。他指出:韦伯的问题在于对理性这一概念的理解太狭隘。把目的合理性等同于合理性,仅仅从目的合理性这一单向度来剖析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在于韦伯仅局限于传统意识哲学,脱离了语言来研究人类行动。因为目的理就是选择最有效的工具、手段以实现预定的目的。这种合理性的核心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即从人和的关系的角度去把握人的主体性、人的理性能力。而哈贝马斯认为,只有跳出传统意识哲学范式下的主客二分法,引进语言范式下的交往理性概念,才能更充分地把握合理性概念的整全性,从而克服韦伯式的理性悲观主义。
与目的行为不同,交往行为是定向于主体际地遵循与相互期望相联系的有效性规范;是一种主体间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它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规范。可以看出,相互理解是交往行为的核心。而主体间为了达到相互理解,诉诸的手段就是“语言”。正是在语言中,在言谈中,自我和他我在相互理解中得到认同和彼此承认。哈贝马斯认为“目的理性活动所掌握的规则,使我们具有熟练的纪律性;内心深处的规范使我们具备了人格结构。技巧使我们能够解决问题;种种动机使我们可以执行统一的规范。”1也就是说,目的理作为一种技巧性的知识与经验只涉及了人与客观的外在世界的关系,而内在于人的动机结构中的交往行为则考虑的是人与自然世界、社会世界、主观世界的统一关系。所以,“交往合理”这一概念比“目的理”在揭示社会历史本质时,更具有合理性。
从哈贝马斯的相关论述中,我们可以大致地将交往理性的特点概括为:语言性(准确地说应是语用性)、互主体性与程序性。
第一,交往理性是语言性的。与韦伯及传统的理性观不同,哈贝马斯不再把理性与意识、精神联系起来,而是将理性看成是语言性的。认为只有在语言或话语中,主体间才可能达到一致性。用他的话来说就是:“相互理解作为目的寓居于人的语言中”2。
第二,交往理性是与哲学中的互主体性相对应的。既与康德的独白式的理性概念区别开来,也与韦伯的主客二分的理性概念不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更强调哲学中的互主体性。交往理性的核心是主体间的关系,它所处理的是主体间达成一致的可能条件。
第三,交往理性是程序性的。与传统哲学所追求的实体性理性概念不同,交往理性不是实体性的,它从形式上被规定为一个纯程序性的操作原则、商谈论证程序。
不难看出,交往理性的核心问题是主体间如何能相互理解和达成一致。哈贝马斯的解决办法是借助于语言或话语。在理想的言谈情境下,主体进行真实地、正当地、真诚地交流。显然,与传统的自我意识的理性范式不同,哈贝马斯主张一种语言的交往理性范式。那么,他又是如何从传统的意识领域转变到语言的范式下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牵涉较多,除了上面谈到的韦伯合理性理论的启示之外,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深刻教训和当代西方语言哲学的转向都是哈贝马斯实现转变的重要原因。对于这些我在此就不赘述了。本文是想站在哈贝马斯的立场上,通过他对德国古典哲学的解读,让我们在深刻而全面地理解传统自我意识理论的特点的同时,了解他是如何从德国古典哲学家们的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痕迹中去建构自己的交往行为理论的。
.二、康德:先验统觉论中的独白式自我
自笛卡儿提出“我思故我在”,把自我意识与思考的自我等同起来之后,认知主体与其自身的关系就成为传统形而上学领域里的一个兴久不衰的论题。笛卡儿第一次地将众多对象中的“我思”看成是坚实可靠的,不可怀疑的。在他眼里,自我就是具有直接的自我意识的灵魂的实体,对于它我们不需要通过外在知觉感知,因为它是内在自明的。但是仅仅确定“我在思考或我在怀疑”是不够的,还需要知道自我的意识是否具有同一性及自我是如何达到这种同一性的?即我思考的对象是否与我对它的知觉、感觉或思维相一致及我的自我与你的自我、他的自我对同一对象的认识是否一致?这里涉及到两种反思关系:一是自我是如何达到与自身相关的同一?即对自我反思的反思经验;另一是自我是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即主体在主体通性中所形成的反思经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是建立交往行为理论的必要前提。哈贝马斯在研究和这些问题时,首先梳理和理清了自康德以来哲学家们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脉络。
哈贝马斯认为,康德的“自我意识”或“反思”概念表述的是反思哲学的基本经验,即自我反思中的自我同一性的经验。即对于有限的知性,综合的统一性是如何在观念的多样性中形成的?康德假定了一种能够把全部属于我的一切观念结合在自我意识中的能力——想象力,一种存在于与自身相同一的自我的经验中的、自发的能力。想象力的作用就在于对直观材料进行综合,在知性范畴下保持它的必然统一性。有了“想象力”,纯粹统觉产生的“我思”观念,必然能和一切其他的观念相同一,无需由其他观念相伴随和反思。“这里自我被设想为‘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统一’,即被设想为必须能够伴随我的一切表象的‘我思’。”3概括地说,康德的思路是从经验的前提出发,得出先验的统觉。把本来应该在经验领域中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认为自我意识的同一性在先验的统觉中已形成,无须再探讨自我意识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认为人只要去认识,去反思,就先天地能将意识与自身同一起来。怪不得哈贝马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康德同时用他的认识论前提来解释这种自我反思的经验:他从经验统觉中把应该保证先验意识统一性的原初统觉净化了出来。”4
我们知道,康德在笛卡儿的基础上,赋予了“自我”以新的和意义。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将自我分为“经验的自我”和“先验的自我”两种。经验的自我是经验认识的对象。那种对自我反思的反思过程就属于经验的认识。但康德同时又主张先验自我的存在,并认为先验的自我为经验认识提供了结构,确保了认识的统一性。作为认识活动的一种主观心理结构,先验的自我逻辑地先于任何确定的思维;它作为经验的先在过程的基础,在所有直观、表象和概念的综合活动中始终保持同一。因而它是意识统一的最后根据,是一切知识的最高原则。作为主体的自我,它不是认识的对象,而是认识对象所以成立的理由或先决条件。可见,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关于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问题已在康德所设立的那种独白式的、先验的自我中得到解决。
有趣的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又提出了另一个自我的观念,那就是在实践行为中具有“自由意志”的自我。这个自我也不是经验认识的对象,它既不能被感性地直观到,也不能用因果关系等知性范畴去认识。只是为了确保人的实践行为的道德公正,他又假设了在道德实践中,能够承担道义责任的自由意志的自我的存在。这样,在康德那里就有三个自我,先验的自我、经验的自我和自由意志的自我。尽管康德想在理论理性的领域里谈前二者的关系,在实践理性中论后二者的关系,但对于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否能统一起来,三个自我是如何同一的问题,康德都没有给予充分的说明。
显然,哈贝马斯对康德的解决办法很不满意。因为就如同康德自己曾明确表述过的,“若不以现象为具有其实际所有以上之意义,即若不以现象为物自身而仅视为依据经验的法则所联结之表象,则现象自身必具有‘其非现象一类之根据’”5。就是说,如果现象不是物自身,而是经验层面上的表象,那么现象就必须有不是现象的东西作其存在的根据。同样的道理,先验的反思也须有除它自身之外而证明它存在的依据。因为任何形式的认识都只能是一个综合的过程,所以康德在先验自我中达成的原初同一必须得到说明。所以,哈贝马斯说:“如果自我意识的先验的统一体,只有在研究过程中从最初的统觉活动中才能被理解,那么,在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体开始时,建立在毫无疑问的先验的自我反思经验基础上的自我同一性,将必然得到考虑。”6
三、费希特:孤独的反思主体式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深化了康德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觉论。在1794年发表的《知识学的辩证法》中,他探讨了自我和他人在认识自身的主观性中的辨证关系。提出:“知识学的辩证法作为自我意识的理论,是对这样一种疑难关系的回答:在这种关系中,自我是通过自我在一个认定同自我本身相同的他人身上认识自身时形成的。”7也就是说,自我是自我和非我的同一。在确定自我的过程中,主体通过把自己同非我相对立的方法设定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对象,一个客体。这个被设定的客体也是一个自我,一个自由而能动的主体。主体的自由是通过另一个主体对自己提出期望或要求而形成的。自由的领域就是通过诸主体间既相互反对,又彼此尊敬的约束和自我约束的交互关系形成的。这就说明,作为个体,我必须面对他者,又同时必须面对我。既要考虑到自我的意识,又要考虑到他人眼中的我。只有把我的理性存在看成是一种外在的存在,自我意识才能形成。
诚如哈贝马斯所言,费希特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自我设定,将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区分开。因为费希特意识到,传统自我理论的困难在于:它的“反思模式”即从一现成的或先验的自我出发,经反思之光又返回到那个早已存在的自我。但问题是那个返回到的自我与先前的自我有什么区别,如何鉴别呢?为此,费希特提出了“自我设定自身”的观点。这意味着:自我生产出它知道的东西,同时它又知道它所生产的。所以,费希特的自我在哲学方面既不像在笛卡儿那里那样是单纯从事逻辑思维的精神实体,也不像在康德那里那样永远与自在之物处于对峙的地位,而是一个既能进行严密逻辑思维,又能创造合理的现实事物的能动理性实体。但是费希特没有说清楚从事创造活动的绝对的自我与个体的自我有什么关系。
所以,哈贝马斯认为,费希特的自我设定是一种孤独的自我反思,即是意识哲学的一种循环论证。从自我——非我——回归自我,是正反合一的、合题的抽象行为。虽然,费希特把主体间关系分解为一种主客体关系,也谈到了他者面对自己的期望是相互对象化的动力,但终究囿于主体哲学的范围,不可能真正解决主体通性的问题。
四、黑格尔:普遍与个别相同一的自我
在解读黑格尔的时候,哈贝马斯注意到了常被人们所忽视的黑格尔在耶拿时期的《精神哲学》。他说:“黑格尔在耶拿大学讲授的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中,为精神的形成过程创立了一种独特的理论体系”8。哈贝马斯认为,早在耶拿时期,黑格尔已超出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迷恋于自我和他人在“精神的主体通性中的框架中的辨证关系”9,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再是原初的、孤独的自我反思关系,而是主体在相互作用中,学会了用其他主体的眼光来看我自己的经验。哈贝马斯谈到,青年黑格尔曾用恋人间的关系进行说明:爱情就是在对方身上认识自己的那种认识。“任何一种知识,都在它同对方的对立中与对方等同。因此,它自身之有别于对方,也就是它自身之等同于对方,并且它之所以是认识恰恰在于……:对它自身来说,它同对方的对立本身转变为与之等同,或者说,这就像它在对方身上观察到自身那样,知道对方就是自己。”10恋人间的这种对立又同一的关系就是在爱的活动中,在相互作用中形成的。正是在这里,黑格尔揭示了真正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即自我只有通过对立物而存在,自我意识只有从别人那里获得承认、确证时,才成其为自我意识。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不可能在自己对自己的关系中形成,自我如果不越出自身,不迷失在他者之中,也就不会生成自己,真正地认识自己。自我意识只有在自我和他我的相互理解、彼此承认的基础上形成。哈贝马斯把它称作是“得到承认的意识”。伽达默尔视之为“黑格尔思辩辩证法的一个最可爱之处”,是黑格尔最伟大的功绩之一。
当然,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不仅仅在主体通性的关系中来解释在他人身上认识自己的关系,而是同时借助于自我是普遍和个别相同一的观念。黑格尔在这里不是像费希特那样用返回到自身的自我意识来论证自我同一性的起源问题,而是用一种精神理论来回答这个问题。他把意识作为两个自我沟通的媒介,诸个主体就是在这个中介里相互接触。“自我作为普遍和个别的同一,只能从精神的统一中来理解,而精神把自我的同一性和一个与他不同一的他人连结在一起。精神是单个人以普遍的东西为媒介的交往,普遍的东西同个人的关系如同语言的语法同说话的人的关系,或者如同有效的规范系统同行动的个人的关系;普遍的东西并不突出同个别性相对应的普遍性要素,而是允许个别性的独特联系。”11也就是说,主体要想保持自己的个体性、特殊性,只能借助于普遍的东西。那么,这个“普遍的东西”又是什么呢?黑格尔在此认为是精神。认为只有在精神的统一中,自我才能与他人相互理解,彼此连结。不难看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不是“我=我”这种抽象的自我同一,而是接触到了“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这一具体的我与你的经验关系,并认为这种关系才是真实的自我意识。自我的同一性也只有在我与你之间所形成的普遍的精神中才能形成。
从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并没有解决自我同一性的问题。他的所谓精神就是“绝对理念”。自我只不过是在绝对理念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这可以从《精神现象学》中,对前述“我与你”的关系转变成“类”,即“我们”事实上得到说明。黑格尔谈到“意识所须进一步掌握的,关于精神究竟是什么的经验,——精神是这样的绝对的实体,它在它的对立面之充分的自由和独立中,亦即在相互差异、各个独立存在的自我意识中,作为它们的统一而存在:我就是我们,而我们就是我。”12显然,这里的“我们”就是绝对精神。
所以,哈贝马斯说:“黑格尔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考虑的是纯粹的、同自身相关的最初的统觉意识的抽象统一。13但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可贵的地方在于:在实践意识的经验领域或在伦说的批判中,充分发挥了自我意识的辨证法经验。把自我意识放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维度——行动的相互作用中来看。自我意识成为争取相互承认的辩证法。这是哈贝马斯感兴趣的地方,也是他呼吁人们重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精神哲学的原因所在。在黑格尔的主体通性的框架中,自我意识的反思关系已过渡到自我与他我的关系。自我认同的问题已转换到主体间性的问题上。我们也依稀从中看到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中的“互主体性”特点。但除此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主体间是以什么为中介达成统一的?是借助于意识、精神,还是诉诸于语言?在此,黑格尔也经历了一个从意识到语言的转变。
五、语言与劳动:交往中的自我
哈贝马斯认为,耶拿时期的黑格尔已跳出了反思的模式,意识到自我首先是个形成过程;其次,自我是与对立的主体的交往活动中构成自我的,也就是在诸主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形成的。那么,是什么样的交往活动促使着自我意识的精神得以形成并持存呢?具体说来,“除了‘家庭’之外,被黑格尔以同样方式阐明自我形成过程媒介的只有两个范畴:语言和劳动。”14精神就是在符号表述、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的关系中达成一致的。这三种辨证模式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着主客体的关系,但只有在三种模式的结合中,精神才能显现出来。
语言的作用在于使意识和意识对象分离开,并以符号的形式将意识或精神保持、传承下去。哈贝马斯引用赫尔德的话,对主体用语言表达的双重情感作了描述:“一方面,语言要把人所看到的事情溶化和保存在表现事情的符号中;另一方面,语言要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分开,这时,自我通过自己创造的符号既和物,又和自身在一起。”15所以,语言是第一范畴,在这个范畴下,精神不是被想象为一种内在的东西,而是既非内在,又非外在的媒介。在这里,语言是实存的中介,而精神凝练在语言中,可以在世界遨游。
劳动的作用在于以工具的形式持存着意识。它是一种能够使欲望得到满足,能够把实存的精神同加以区别的特殊。劳动者的普遍经验及其客体表现在工具中。所以,如同语言一样,工具也是精神赖以达到实存的中介范畴。但黑格尔认为,工具和语言这两种活动是异质的,甚至是对立的。因为,通过语言形成的是命名的意识,通过工具,产生的是机巧的意识。机巧的意识随着劳动的机械化会扩大主体的自由,而命名意识的客观性则保持和控制着主观精神。
黑格尔从互为补充行动的相互作用的联系中,把自我意识理解为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结果。通过对罪犯的惩罚为例,他谈到人们如何在共同的生活联系间达成共识。主体在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过程中,必然会有这样的一种反思:必须扬弃他们自以为是代表整体的个别性,才能维护自身的存在。由此,个别性就得到了绝对的拯救,即:“自我的同一性只有通过依赖于我的承认和承认我的他人的同一性,才是可能的”16。
正是在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个辨证模式中,突出地表现出命名的、机巧的和得到承认的意识所构成的同一性的形成过程。“这些同一性是在表述的辩证法、劳动的辩证法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的辩证法中形成的,它们否定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和《纯粹理性批判》的出发点——实践意志、技术意志和理智的抽象统一。”17那么,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三种辨证模式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也就是说,在精神形成过程中三者的地位如何,它们又是如何统一的呢?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正确地看到了三者的辨证关系。
首先,语言或表述性符号的运用是抽象精神的第一个规定,它是劳动和相互作用这两个规定的前提。相互作用与劳动(无论是工具活动或劳动)都首先取决于语言交往。“语言作为文化传统包含在交往活动中。因为只有主体通性上有效的和稳定的、产生于传统的意义,才允许指导相互关系,即指导互为补充的行为期待。因此,相互作用取决于大家都熟悉的语言交往。但是,一旦工具活动作为社会劳动从属于现实的精神范畴,那么,工具活动也就置身于相互作用网中。”18
其次,在得到承认的劳动产品中,劳动与相互作用互相联系。相互作用是建立在相互承认的基础上,但相互承认的关系是通过在劳动产品交换中所确立的相互关系本身的制度化而规范化的。比如规范、奴仆和主人的关系,都是通过劳动,在劳动的过程及结果中使主体间的各种关系得到承认而确立的。所以,“自我同一性的制度化,法律上得到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19
经过对黑格尔耶拿时期精神的,哈贝马斯已意识到,黑格尔已将诸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从意识转移到语言,把语言看成是诸主体形成一致的首要的、基本的条件。所以,他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论点:“决定精神概念的,不是绝对的反思活动中的精神本身,即,不是以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而首先是符号化的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辨证联系。”20也就是说,首先,精神不是如康德所言,是脱离一切形成过程的先验意识的综合活动概念,而是必须把精神的统一看成是一个形成过程;其次,精神的统一只有在语言中,或伴随着语言的形成,在三者的辨证联系中形成。
但是,使哈贝马斯感到不幸的是,黑格尔在后来的《哲学全书》中放弃了他在耶拿时期所阐述的劳动和相互作用之间这种独特的辨证关系。曾是精神形成过程的构成模式的语言和劳动后来从属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在他人眼中中认识自己的辩证法让位给孤独的绝对精神的运动。“黑格尔是根据自我反思的模式来想象绝对精神的运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性赖以产生的伦理关系的辩证法就包含在自我反思中:绝对精神就是绝对伦理。”21所以,虽然主体通性是黑格尔根据他的自我概念(作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的模式出发得出的,但到了《精神现象学》那里,主体通性模式却失效了。“伦理关系的辩证法证明自身就是绝对精神赖以进行自我反思的运动。”22这一过程就好比是,借梯子登天,等登上天了就把梯子忘记了。黑格尔借助于语言、劳动和相互作用的现实联系,确立了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规范和制度。可一旦确立下来,就忘记了这种现实的决定关系,把抽象的法看成是从外部引入的,是绝对伦理的自我反思的产物。
以上基本上是哈贝马斯对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如何解决自我意识的的梳理。可以看出,哈贝马斯从康德的认识论前提出发,经费希特,充分吸收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法。其中,康德的独白式自我、费希特的孤独的自我反思、黑格尔的普遍与个别同一的自我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自我是如何与自身同一的,精神是如何形成统一的问题。从哈贝马斯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两次跳跃:一是从康德到黑格尔,自我意识理论经历了从独白式的自我反思转变到自我与他我的主体间的相互承认关系;一是黑格尔自身经历了从诉诸于语言与劳动到绝对精神的转变过程,为寻找主体间达成一致的条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正是把握住了这两次跳跃,哈贝马斯犀利地看到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致命弱点及未来趋向,在批判地继承和吸收德国古典哲学自我意识理论的基础上,他毅然地跳出了传统意识哲学的范式,实现了从意识哲学向语言哲学的转换,构建了完整的交往行为理论。
注释:
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0页。
2参见艾四林:《哈贝马斯》,湖南出版社,1999,第98页。
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5页。
4同上,第6页。
5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第394页。
6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郭官义、李黎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6页。
8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3页。
9同上,第6页。
10同上,第9页。
11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8页。
12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第122页。
13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4同上,第15页。
15同上,第16页。
16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第12页。
17同上,第20页。
18同上,第22页。
19同上,第24页。
20同上,第4页。
首先,为效法水的善利万物的特征,老子提出了:“信”、“慈”、“勤”、“俭”、“知”、“行”等重要品德。“信”即是说话要善于信守承诺,说到做到,“轻诺必寡信”,所以老子主张不要轻易许诺别人。人无信不立,如果诚信不足就会丧失别人对你的信任。老子甚至还说:“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第四十九章)信这种品德的树立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首要的是自身要信,以诚相待,别人亦会效法,这种的德行就会逐渐彰显开来;“慈”即是指内心慈爱、慈祥、慈悲。“慈”是老子持守奉行的第一大法宝,尤其对统治者或将帅而言,用“慈爱”之心作战,则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用“慈爱”之心防守,则会不断巩固、坚韧不拔。老子甚至说:“天将救之,以慈卫之。”(第六十七章)可见“慈”是道赋予天地万物的本性之一,所以老子说天要救助谁,就用慈爱来卫护他;“勤”和“俭”往往是联系在一起述说的,勤劳和节俭已是中华民族的美德,现代人也同样能够理解,此处便不再赘述。老子认为这两个品德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第五十九章);“知”与“行”也同样是被连用在一起的,中国古人也一向倡导人应该“知行合一”努力进取,方能造福百姓。“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第七十一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第三十三章)这些都是老子关于“知”和“行”的名言,从而告诉人们要善于获取知识,运用知识的重要性。
其次,为效法水的柔弱不争的特性,老子提出了“谦”的概念。“谦”来源于《易经》,是易经六十四卦中的一卦,从卦象上来看,上面是土下面是山,代表着高超与低调的完美结合,即是说一个人虽然有很大的能力却从不显露出来,这样难得的高贵的品德就是“谦”。换句话说就是“不敢为天下先”(第六十七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二章)这里老子详细谈到了“谦”这种美德的具体体现:有道的人坚守这一原则作为天下事理的范式,不自鸣得意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以才能把事物看得如此分明;不自以为是,所以才是非昭彰;不自吹自擂,所以才有功劳;不妄自尊大,所以才能做众人的首领。正因为他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谁能和他争。再次,为效法水的博大包容的特点,老子又同时提出了“朴”、“厚”等伦理范畴。“朴”即质朴、纯朴,其本意是没有经过雕琢的楠木,在老子这里是一种理想的人格。所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就是讲“朴”的对立面就是人的私欲,私欲过重就会行失其常,忘掉本真的自我。老子主张“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第三十七章)即用道的质朴来镇住、安定贪欲。不起贪欲而趋于宁静,天下便自然复归于安定。能够保持自身的“朴”就会带来深“厚”的德,“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具有这样深厚美德的人就如同刚出生的婴儿一样,一切美德具足,“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第三十八章)
通过以上列举,不难看出老子的伦理思想就是以“上善若水”为核心,要求人们通过“信”、“慈”、“勤”、“俭”、“知”、“行”、“谦”、“朴”、“厚”等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来效法水的“上善”之举,而具有这些品德的人可谓是“得道之人”即老子所谓的“圣人”了,而圣人所追寻的理想品格就是和谐美妙的“和光同尘”之境。与万物合而为一得“和光同尘”正代表着天道,是最深的德:“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这段话的意思是:第一,道与德之所以尊贵是由于道对世界发挥了创作的作用,德则尽其蓄养的功能。第二,老子遵道的同时,又提出了贵德的思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种尊重每个生命个体的独立性就是“玄德”。第三,这与老子明确提出的自然无为思想相呼应,更加彰显了道家的人文精神。
二、老子伦理思想的践行方法:“涤除玄览”
而如何才能修身养性达至圣人的“和光同尘”之境呢,首先老子所说的“圣人”和儒家传统的“圣人”含义不大相同,在某种意义上说,老子的“圣人”是指“悟道者”。中国历史上所评价的“十圣”大多都是各行各业的道德楷模,如孔子为文圣人,关羽为武圣人,杜甫为诗圣,王羲之为书圣,张仲景为医圣,杜康为酒圣,陆羽为茶圣等等。但是这些圣人以老子的观点来看有的是被神化的,令人遥不可及,总有些欠缺。“圣人”一词贯穿于《老子》一书,出现有30次之多。圣人之所以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惟道是从”,从而体现了道之德,德就是道赋予万物的自然本性和天然禀赋。圣人无私无欲,纯任自然,率性而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第二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其次,要达到“圣人”的修身之境,需要不断除私去欲进行修炼,才能“复归于朴”达到本真的状态。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具体的修炼方法就是“涤除玄览”,这种方法就是让人静下心来,反躬自省,清洗杂念,摒除妄想。让人的心灵返回到清虚明镜的状态,这样就能够避免观物不正,行为失常。
“涤除玄览”的修养方法具体来讲,“涤除”的是私信杂念的欲望和外界纷纭的干扰,“玄览”的是道赋予人自如的本心本性,老子这种方法后来逐步演化为中国佛教的禅定功夫。老子是以其独特的直觉思维方式提出了“涤除玄览”的修养方法,这种修养方法也是一种体道、悟道的过程,所谓“致虚极,守静笃”,即是说人要少私寡欲,去知去欲即去掉一切违反自然的看法和欲望,使心灵空虚,入静养气,天人合一,这便是驭气导引之术的养生理论来源。对此,《道德经》有一段经典性的论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第十章)大意是,精神和形体合一,能不分离吗?结聚精气以致柔顺,保全天真的本性能像婴儿的状态一样纯朴吗?洗清杂念而深入观照,能没有瑕疵,一尘不染吗?爱民治国,能自然无为吗?感官和外界接触,能守静吗?通晓四方,明察秋毫,能不用心机吗?明白了这些道理,就像天地一样,能任万物之性而化生,因万物之性而长养。生养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兴作万物而不自恃己能,长养万物而不视己为主宰。这就是深刻广远至高无上的“德”。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份《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文化的创造性是人类进步的源泉。文化多样性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对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跨入新世纪,回顾以往大量的事实,表明全球竞争继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和信息之后,已经进入文化竞争时代,文化和文化战略在21 世纪将主导全球竞争,并预示着全球的发展趋势。而文化范畴内的体育文化在消除偏见、实现对话、克服狭隘因素、增进友谊等方面有着其它文化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体育文化具有维系人类健康,满足人类需要、享受和发展,实现人类自我创造的现实意义。作为体育文化下的子文化,网球文化日益显示出了巨大的号召力和感染力。而从对网球文化的相关研究来看,仅有几篇对网球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经验描述,但“网球文化”这一词被大量使用在文献中作为确定的理论依据,是不科学的.因此,对网球文化哲学理论的研究必然显得更为迫切。
1对文化和体育文化的认识
长期以来在文化研究领域,对文化的定义是艰难的,这主要反映在文化定义的众说纷纭及其内容的丰富多彩方面。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意见认为,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 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他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1]”。此后,学者们不断地提出新的观点各学科、学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赋予文化以不同的定义.关于什么是文化?到目前为止竟然已经多达 200 多种的定义.文化定义本身成为一个有趣的、争论不休的学术现象.笔者认为,“文化”最根本、最深刻的涵义是——人化.一切“文化”的含义都是从这个根本涵义发展、引申而来的.或更理论化地表述为——“人们(个人和群体)积淀在自身心理、意识及各类行为中的人化状态和内在活动模式”,它是一种“客观存在”。
《体育运动词汇》中对“体育文化”的定义是:“体育文化是广义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综合各种利用身体练习和提高人的生物学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设施.”而有些人认为:只有和书本、脑力劳动结合在一起的事物才是文化,而体育是体力活动,不是文化.这种认识是狭隘的“文化观念” 造成的.体育的英文词汇正规使用的 physical culture 的意思就是“身体文化”.在国外,大多数西方人都是把体育当作一种文化来看待的.为什么说人类的体育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呢? 有学者认为最主要的论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在体育现象中的活动具有后天获得性特征;二是体育现象中具有文化结构中 3 个层次的完整结构.体育文化显然是一个很宽泛的范畴,它不局限于人们对健身运动技能的认知和掌握,而是一种体育思想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和对人类体育文化发展可以发生作用的影响力,是一种在文化层面上对新的人的生存方式的理解和把握[2]。
2网球文化的界定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认为“网球文化”是网球运动主体以网球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以及主体的行为方式和全部的物质产品。网球文化是由网球运动主体创造的,不是与生俱来的。而网球运动的主体是指与网球运动相联系的有意识、有目的、进行网球实践活动的人或社会群体.网球文化必须与网球运动主体的实践活动相联系,脱离“人化”而谈网球文化,会使网球文化成为空中楼阁,它必须从运动主体中汲取营养才能不断繁盛.网球文化不仅要满足人类对自身“身、心、智”的塑造,实现自我创造和自我超越,还要不断满足人类的社会需求,建立与之相应的规范体系与价值体系,才能实现网球文化能被全人类所认同、接受。
3网球文化的构成
从文化的构成来看,有人将文化表述为这样3个层次:表层—人类的各种产品;中层—规范与价值观;内层—基本判断[4]。另外的观点是将文化构成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3个层次。基于此类观点,本人认为网球文化是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4个方面的层次构成。
4网球文化的功能
运用逻辑推理法,认为网球文化作为体育文化的一部分,网球文化也不同程度地具有体育文化所应有的功能。当今关于体育文化的功能主要表述为狭义的社会功能,也有的学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把体育文化的功能表述为体育文化的生物功能和体育文化的社会功能。其中主要观点有以曹湘君教授为代表的体育“六大功能”和以鲍冠文教授为代表的体育“三大功能”之说[5]。笔者从体育文化的功能角度着手,认为网球文化的教育、娱乐、健身这 3 个方面的功能,是文化的本质功能,而体育文化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等功能则视为体育文化的非本质功能。
网球文化的政治功能。国际性的网球比赛,不仅是场上运动员个人之间的角逐,而且可以说是国家综合实力的较量。
5结语
随着网球运动在我国的日益普及与发展,网球文化的感染力也逐渐增强。对网球文化的深入探究,为人们更好地认识网球运动,使网球运动在我国更快速、合理地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从文化和体育文化的内涵着手,认为网球文化是网球运动主体以网球实践活动为载体,建立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以及主体的行为方式和全部的物质产品。它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4个层次构成。它不仅具有其自身的教育、娱乐、健身等本质功能,还不同程度地具有经济、政治等非本质功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我院血液净化中心为研究科室,随机选择血液净化中心内护士12名,职称为5名护师,5名主管护师,2名副主任护师。文化程度为本科9名、大专3名。护士工作年限为7~30年,平均护龄18.41±7.7年,年龄29~48岁,平均年龄38.08±6.81岁。
1.2无缝隙护理管理方法
1.2.1建立管理团队。以副主任护师为督导员,主管护师为组长,护师为组员组成管理团队。督导员责任为根据科室目前人员、现状,提出管理目标,负责解决技术性难题,考核各项标准。组长负责召开会议,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修订各项操作规范。组员负责记录、统计护理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日常护理工作。1.2.2规范流程。主任查房后,经治医生开具医嘱及治疗方案,如透析模式、置换液配方、抗凝方式、超滤量等。护士负责医嘱的执行。1.2.3护理交接。我血液净化中心工作分为常规血液透析工作和多科室合作模式下的CRRT工作,这就对护士的护理交接提出众多要求。常规血液透析工作要求血液净化中心和病区责任护士交接患者生命体征、皮肤状况、目前用药、管道在位及转运方式和正在使用中的急救设备、器械、物品等,多科室合作CRRT模式中要求血液净化中心CRRT护士与病区责任护士除了患者的一般生命体征情况外,还需交接医嘱执行情况,CRRT记录及各项标本采集情况,患者的治疗情况:治疗模式、治疗时间、抗凝剂的使用情况、超滤预设量及已完成的超滤量情况、滤器凝血程度、各项压力参数、动静脉内瘘穿刺部位或深静脉置管部位情况等。抢救仪器及物品备用情况及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1.2.4质量监控。(1)督导员负责监控整体护理质量、护理计划的执行度。(2)组长评价血液净化机器运转,各项指数的设置合理性,观察患者有无发生并发症,现场排查和解决临床问题。(3)组员负责巡视患者,执行护理医嘱,整理护理中的问题,掌握患者生命体征。1.2.5安全排查。(1)护理标识:将透析记录单(CRRT记录单)及护理评估单,悬挂患者床头醒目位置;打印标签,替代手写配方,便于识别;血液净化的机器上制作明显操作引导标示,同时在每台机器边贴上使用说明,便于护士操作,CRRT治疗时将CRRT护士联系电话留在机器醒目位置,便于联系。(2)加强培训:每月组织护士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有:《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不良事件分级及报告制度》及《专科护理中常见应急预案》等。在理论讲解中,结合血液净化中心实际情况,指导护士如何分析科室存在的护理安全问题,根据行业标准,同时共同制定改进措施。并定期进行评价反馈,每季度每人会进行一次护理安全相关制度的考核。
1.3观察指标
对比无缝隙护理管理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医嘱执行正确率。
1.4统计学方法
SPSS17.0软件分析,计数资料x2检验,计量资料t检验,P<0.05为差异有意义。
2结果
2.1无缝隙护理管理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缝隙护理管理前体外循环凝血发生率2.3%、导管滑脱发生率2.1%、穿刺部位渗血发生率1.9%、低血压发生率5.1%均显著高于管理后体外循环凝血发生率0.5%、导管滑脱发生率0.4%、穿刺部位渗血发生率0.2%、低血压发生率0.6%(P<0.05)。
2.2无缝隙护理管理前后医嘱执行正确率
无缝隙护理管理前后医嘱执行正确率分别为98.6%、100%,比较有差异(P<0.05)。
3讨论
血液净化是治疗终末期肾病的有效手段,血液净化技术含量高,对护理人员仪器的操作、溶液的使用有较高的要求,加上终末期肾病患者病情危重,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安全是一直是护理关注的重点。无缝隙护理质量管理是针对临床护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程、无缝隙的管理。本次研究发现无缝隙护理管理前后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及医嘱执行正确率比较有差异。我们分析无缝隙护理质量管理后,通过不断发现-评估-制定对策-改进措施让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质量呈现螺旋上升同时护士通过分级管理对护理质量进行层层把控[2]。同样有学者指出通过无缝隙护理质量管理可以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增强了管理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在护理管理中可以使每位护士增强责任感[3]。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无缝隙护理管理在血液净化护理中,可以降低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提高医嘱执行正确率,减少护理安全隐患,保证患者安全。
作者:冷盛君 顾蔷怡 单位:江苏省中医院
参考文献
[1]杨洪彬,杨越,刘婷婷,等.全程无缝隙护理模式在护理质量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医院管理,2015,35(2):76-77.
维护献血者及受血者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公正的重要依据。从血液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献血者档案是无偿献血者个人血液各项指标、身体基本健康状况及血液受益人等方面真实有效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因此管好用好献血者档案,对日常管理好献血队伍、对应付采供血紧急任务起着重要作用。
当前献血者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档案管理重视不够,设施较为简陋。
部分领导对献血者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着一些误区,认为献血者档案工作就是保管的事务性工作,不是单位中心工作,只要不丢失,不泄密,能应付外调、查阅就行了。甚至有些领导认为档案工作只是档案部门的事,或认为直接是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事。因此,往往未把献血者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不够重视献血者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建设设计不标准、不规范,六防设备不配套,易引起档案材料霉变、虫蛀,影响档案的美观整洁、完整。
二是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数是兼职,因此导致了管档人员工作变动频繁,加之管档专业知识培训较少,业务不熟,对档案的重要性、管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不太了解,难以适应档案管理工作。又因为大多数档案人员身兼数职,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因此会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水平。管理手段也较陈旧,调阅档案时喜欢采用原始的手工操作方式,信息化程度不高。有些先进的技术手段还没有充分挖掘和发挥,不利于档案管理效率的提高,还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甚至直接影响到献血者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如反复调阅纸张变脆、字迹褪色。
三是献血者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力度不够。
1.认知语境的作用
语境化教学模式要求教师优化学习者的认知语境,根据学习者的个体差异创建真实情景,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使学习者学会利用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语境识别策略去构建与预设语境相关的信息或假设。首先,认知环境是语言学习的重要条件,良好的认知环境直接影响学习者对知识的理解和接受,良好的认知环境能够提高学习者的语境认知能力,最终影响语用效果。所以,认知语境能够影响学习者语境认知能力。其次,学习者在进行语言输出时借助认知语境储存的各种信息被调动起来,可以潜意识地使用本族语者的语言表达习惯。语境化教学能够激发学习者认知潜能,通过自身的经历、经验影响语言向多样化发展,最终提升学习者的语用语言能力。最后,语境化教学需要学习者以真实的语境为依托,在教师的指导下展开交流,形成师生、生生循环的交际网络,在这个交际过程中,学习者充分调动自己的认知信息,通过合作学习和沟通,逐步提高社会语用能力。综上所述,认知语境对学习者语境认知能力、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会语用能力具有促进推动作用。
2.情景语境的作用
语境化教学模式要求创建情景式语言环境,即情景真实、语言贴切、内容丰富,能够全方位模拟真实交际氛围的教学情景。显而易见,情景语境首先改变了学习者的认知能力,因为造成学习者语用失误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对特定情境的识别失误。情景是教学中不可忽略的影响因素,在教与学中重视情景的积极作用,将情景纳入教学体系能够提高学习者对语境的认知能力和理解能力。其次,情景语境能够使学习者在语言运用过程中充分考虑情景因素,结合情景准确地掌握语言知识,培养具有体验性和创造性的语用语言能力。最后,情景语境培养了学习者的社会语用能力。通过将学习者置身于某一情景中,使他们在适应环境、改变环境过程中提高对不同社会距离、社会权利关系的识辨能力,接受能力,进而提高社会语用能力。总而言之,情景语境对学习者的语境认知能力、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会语用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文化语境的作用
文化语境是整个语言系统的语境(胡壮麟等2008)。文化语境能够通过文化氛围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有利于增强学习者的文化差异识别意识,使学习者在文化氛围中提高认知能力。文化语境还能在心理层面上培养学习者学习语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这种心理环境下,学习者乐于发现文化差异,愿意进行语言沟通,从而在语言知识和语言策略方面提高自身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会语用能力。综上所述,文化语境对学习者语境认知能力、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会语用能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结语
本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和对语境化教学与语用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辨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学习者语用能力主要体现为语境认知能力、语用语言能力和社会语用能力三个维度;
2)语境化教学对学习者语用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提高学习者的语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