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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和省、市、县政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路,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为契机,进一步解决我镇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执法监管、综合治理、基础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薄弱点补上来,把超载超限问题治下来,把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的安全工作抓起来,促进全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目标
具体目标有: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辖区内机动车辆安全排查率达100%,机动车辆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落实“三整顿三加强”措施(整顿驾驶人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和开展道路交通“五进”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治理辖区无牌无证驾车、非客运车辆载客、客货混装、客车超员、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制订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力量施救率达100%;成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镇村干部安全三包(包线、包车、包人)责任制。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特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四、工作步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组织阶段(1月2日-3月3日)
一是设置相应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地点、人员,建立相关制度、台账,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专题召开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二是组织“大排查”行动,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三是镇政府与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村(社区)根据排查情况与辖区货运企业、业主、货场等签订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四是相关镇级部门、镇属单位、各村(社区)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细化措施、完善制度。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一是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社区)设立劝导点,配备劝导员,常态化开展劝导工作。二是协助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销售和非法改装作业。三是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四是加快推进安保工程的建设,按时间要求确保工程进程。五是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工作,每周由交管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人员立即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归纳、总结、提升、优化,对行之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形成长效机制;对成效不明显、不突出的措施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建设、台账等督促完成;对依然存在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切实抓好提炼总结,将整个道路交通管理整治工作成效形成固化于章的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五、整治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年共有五项工作任务:
(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工作任务: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单位、镇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任务和区域。落实部门和人员摸排收集、梳理上报、研究解决辖区公路隐患,做到应排尽排、科学论证、区分路级、分类登记、及时解决。治理措施和落实情况要追踪落实到底,重点做好防冰雪、防大雾、防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急弯、险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妨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物,完善危险路段、施工路段行车指引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城区交警中队、安办、农机站、各村(社区)。
(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工作任务:以S309省道、叙蔺路、蔺郎路及各村主干道等为整治重点。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对不具备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未获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安办、派出所、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工作任务:建立八项制度和相关台账:
一是建立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原则上全体村(社区)干部均为辖区协管员,协管员、劝导员负责在当地村“两委”领导下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巡逻检查;在重点区域设置劝导点和劝导员,开展交通安全“五劝”。村“两委”主要领导实行日常管理带(值)班,定期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交通安全巡逻,及时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台帐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登记,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整治统计,说服教育、安全工作记录、责任书签订等。由各村(社区)负责完善资料、及时更新内容。
二是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村须设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墙体标语2条以上,要会同公安、农机部门经常对农用车及拖拉机驾驶人、学生、沿路村民等重点群体面对面宣传教育,群众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教育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机动车驾驶人必须主动自觉参加所在单位(所在村社)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全镇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社区、学校、单位创建活动。
三是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领导牵头、镇交管办负责,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相关道路交通隐患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五是建立预警通报机制,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告知相关部门解决。四是建立完善责任倒查制度。镇目督室、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设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基金。由镇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交通管理考核奖励等。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安办、农机站、城区交警中队、联村部门、各村(社区)。
(四)常规工作督查督导
1、工作任务:根据整治工作部署和推进进度,突出重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推动整治行动整体纵深发展。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镇交管办,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纪委、派出所、安办。
(五)交通违法责任追究
1、工作任务:完善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中暴露出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问题的,要认真进行分析,查找漏洞,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2、责任部门:牵头责任部门为派出所,协作责任部门为镇目督室、镇安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社区)、镇级部门、镇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要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环境,切实增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五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策划、部署、动员、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单位、各村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工作。
1、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相关单位、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网格长要利用网格优势,深入网格区域,在广大群众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网格长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车、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镇网格办也要建立台账,对各村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对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进行登记,摸清底数,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归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拿出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及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切实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促使社会各界自觉支持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交警五中队:加大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管、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主干道、重点区域、停车场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教研中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校车安全。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大对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复杂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党政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各村、各网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集中整治活动之中。
(三)完善提升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部署,迅速掀起治理。
一、组织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主任由陈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国明、方跃兴、黄碧福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办主任或农村公路站站长担任,并作为联络员。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治,明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和超限运输行为,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状况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和专养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重点干线人行横道线,道路示警灯的设置排查工作。
各乡镇(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专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1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对本辖区内道路路段存在安全设施隐患地段进行统一排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清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经费情况。
2.加强临河临崖,路侧险要、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一些防护设施不足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具体状况不断完善;对已有防撞墙等防护设施出现损坏及时进行修复。
3.加强道路沿线安全标治线的设置和修复,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正在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设置不到位的及现有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污染的,按轻重缓急进行修复确保标志标线明显醒目。
4.对于各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设障碍物限宽限重。对五类危桥一律设障碍物严禁通行,并上报市交通局,力争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计划,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5.对于已建成的公路、桥梁,未经验收的公路、桥梁严禁投入使用并登记备案,逐一排查,同时帮助业主单位办理验收手续,早日投入使用。
6.排查整改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在11月9日之前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年11月12日至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每一项隐患要有整治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对排查方案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落实“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开发区)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认真,效果显著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的单位将以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正视存在问题,争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以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与要求
(一)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开发区)对有关道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三查、一追、两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严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1、道路运输检查。运输管理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按照行业安全规范标准,对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监管,及时排查隐患。二是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把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和营运车辆驾驶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三是对“一岗双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责任落实、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严格检查“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五是严格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六是严格检查事故到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行业内部事故追查制度和从业人员警告、黑名单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车辆和人员是否严格按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及时公开结果。
2、交通安全隐患检查。一是交警部门对客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查询,违法记分达到8分至12分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及客运企业,督促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二是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及时通报交通部门。三是严厉取缔“黑校车”,加大对“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1、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从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两条主线入手,狠抓整改,确保安全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运输管理部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追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处理措施。二是强化所属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未达到安全标准的运输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不予年度审验直至取消其相应行政许可。三是加强车辆动态监管。为三级以上营运线路的长途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行驶记录仪,建立监管平台。四是加强驻站管理,重点主要放在二保、等评、安检、保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检查上,对受检项目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律停运整改。确保经常化常态化管理,有效地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五是建立违法违章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抄报信息,监督企业强化驾驶人管理。六是严格事故报告制度。运管部门和企业要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并加强信息公开。
2、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是严厉整治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要以通乡通村、农场、山区公路为重点执法道路,以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排查整治路段,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农用车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二是严厉整治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违法停车以治乱为重点,重点治理乱停乱放、逆向停车、违反交通标志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整治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驾驶车辆和乘车过程中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严厉查处驾车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监控设备和测速设备,科学调动警力,合理安排勤务,对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管控力度,查处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本地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把握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规律特点,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科学调整勤务,加强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提高整治工作效率。六是严厉整治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车型为公路客运汽车和7座以上客车。严把客运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关,对客运车辆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禁止其上路营运,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并做好登记,防止超员客车驶出辖区。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针对农民工返乡客流集中和农村道路短途客运量大的特点,把住出村口、上路口以及重要路段,严格查处短途客车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教育。
1、道路运输。道路运输企业要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卡考核制度,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驾驶人员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在运输站场摆放交通事故展板、制作警示教育光碟、悬挂交通安全标语等形式对司乘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交警窗口。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单位要采取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交通安全提示卡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挂图等方式,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3、车辆单位。各单位要采取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案例警示教育、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用品等方式,对本单位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通过悬挂宣传牌匾、条幅,利用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以“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酒驾”、“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系好安全带安全无意外”为宣传主题,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交通安全信息、安全出行提示。
2、宣传执法监督检查和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重点报道各部门深入排查整治货运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以及酒后驾驶、驾车不系安全带、违章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举措。
3、宣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状况评估、评价,分类指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制度以及客运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同行业管理挂钩行动情况;宣传客运企业推行每月对司乘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情况;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事故多发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实行“黑名单”各有关部门互相通报情况;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通过招投标清理取缔客运挂靠车辆,调整道路客运企业规模结构,优化道路旅客运输资源配置,规范道路客运运输市场秩序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四大”会战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按照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充分发挥领导、监督、检查指导等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全力,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四大”会战取得实效。要密切与宣传部门配合,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加大宣传力度。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局,围绕建设“平安**宁,和谐**宁”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推进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通过集中整治客运车辆、货运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无证驾车、超载超速、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客运经营者和客运汽车站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最终达到减少一般交通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杜绝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由唐淼华同志任组长,蒋开松、刘思池、徐家伟同志为副组长,杨昌国、杨通尧、张秋萍、唐丽群、黄荣志、陈丽萍、杨盛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1日至2009年1月10日
四、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以村为重点,利用二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超载超速,乱停乱摆,无校车通行征接送学生等严重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12月起,对查获的违法营运车辆要从重处罚(其中把三个村作为本次集中整治的重点)。
2、各村(居)委会会同镇安监站、综治办,对本村(居)公路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严防恶通事故发生。各村(居)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摸底工作必须在11月10日前报镇安监站),及时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和无牌无证行驶车辆车主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屡教不改,不听劝告者,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到位,重点整治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微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违法搭人载客的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居)要认真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组织机构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司法所所长,镇宣传组副主任,镇纪委副书记、广播站站长,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镇村规划建设中心副主任,镇财政所副所长,镇团委副书记,党政办副主任,镇安办主任,镇工会副主席,镇妇联主席,镇城管中队队长,镇交通船舶管理站干事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12月31日止。
三、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牢固树立交通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平稳,全面改善城镇交通状况,促进道路交通环境与发展同步提升。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居)及主要路口发放宣传材料、开辟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大家了解整治目的、知晓整治重点,争取广大经营者和社会的广泛支持。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六、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十三个突出交通问题:1、整治摩托车2、整治出租车3、整治公交车4、整治渣土车5、整治校车6、整治人力三轮车及拼装车7、整治电动自行车8、整治人行道交通秩序9、整治路通秩序10、整治停车秩序11、整治重点路段交通秩序12、整治学校周边交通秩序13、整治大型商场周边交通秩序。
七、工作措施
(1)要加强对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红灯、压线、逆向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2)是要加大对营运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超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3)要加强对拉土车、拉料车等工程车辆违法的查处力度。
(4)是要全面强化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的整治,对超员等违法行为要坚决实行卸客转运等措施。
2013年,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将着力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系列活动,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
二、认真贯彻上级政策,细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学校公车和教师队伍自驾车辆的安全管理。各校要加强对驾驶人的监管,使驾驶人做到不违规、不违章、不乱停车,文明出行,文明驾驶。
(二)配合市道安办积极推动对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的专项整治工作,遏制超标电动车和燃油助力车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学生周末乘车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特别是偏远农村学生上放学难的问题。
(四)根据省上、市、市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2013年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考评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
(五)落实省上、市、市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建立健全道安机构的人员管理、经费保障机制,不定期开展调研和督导,指导学校有效开展工作。
三、抓住重点难点,落实整治措施
(一)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和接送学生专用车车辆的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督促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安装和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测速装置并100%安装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测速装置。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