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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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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

第1篇: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质监职能,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争创中国名牌,新增浙江名牌20只,新增*名牌50只;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帮助和指导行业、企业标准创新,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力争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新增质量赶超项目4个,省级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重点项目7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节能减排,淘汰改造锅炉70只以上;充分运用好各种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技术机构质量帮扶活动,为100家企业开展质量帮扶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大力开展名牌战略服务,着力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对我市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企业申报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名牌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走名牌强企之路,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我市区域内形成以中国名牌企业为龙头,以浙江名牌企业为重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的三级名牌梯度发展格局。

1、调整名牌评价政策方向。名牌评价工作向优势企业(产业)、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等企业倾斜,对符合中国名牌、浙江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推荐,符合*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2、制订名牌培育规划。根据各级名牌评价目录和条件,全面摸清符合要求的企业情况,制订各级名牌培育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同时对列入各级名牌培育的企业根据各级名牌评价条件,帮助企业对照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指导解决,逐步完善企业申报条件。

3、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名牌。认真分析研究我市块状经济的特点,帮助和指导块状产业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浙江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育计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争创区域名牌。对基本符合条件,已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并由相关部门受理的块状产业,优先作为浙江区域名牌重点培育对象。

4、加强名牌宣传和保护。建立名牌企业定期宣传机制,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名牌,叫响名牌,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振大众消费信心。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战略服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帮助和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和政策激励,促进关键技术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水平。

2、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现代物流、连锁经营、旅游等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制订城市建设、社会服务、旅游景点、现代物流、商业行业服务标准,并积极推广实施。

3、帮助企业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强化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应对工作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TBT预警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与TBT评议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避免或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三)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服务,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1、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加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六西格玛、5S、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引导企业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5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3、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快计量检测体系建设,10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或计量检测能力确认;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开展“双百一千”工程,重点引导年耗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至2009年底力争全部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建立能耗监测计量基础设施,促进能源使用精细化管理。

4、开展企业培训活动。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采取课堂讲解、实地操作、实习观摩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质监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质量法律法规宣贯1000人次,标准、计量及检测人员培训1000人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1000人次。

(四)开展重点项目服务,加大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

1、加强质量赶超项目服务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赶超国外质量先进水平,提高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全年力争有4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质量赶超项目。

2、加强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块状产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服务力度,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列入省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项目的工作目标,确保更多的产业列入当地质量提升工作计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通过项目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先行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生产许可证企业(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C产品企业、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以及代码证办证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条件。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做到履行职能、服务先行,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缩短办理许可证时限,提高申报材料审查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市级以上发证的,帮助做好与发证部门衔接,方便企业办事。

2、开展证后服务。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取定期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的动态信息。

3、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并落实服务承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制度。提高办事窗口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缩短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时间。

(六)全面开展技术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拓宽技术服务领域。充分利用质检部门技术机构优势,为企业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节能减排、工艺改进、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2、建立技术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组建相应的技术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改进以及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服务,为企业提供计量管理评定、质量管理、认证、综合测试等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免费提供节能减排技术咨询。

3、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建立相应的检测项目,提升技术机构服务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的能力,为我市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计量和特种设备在线检测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

(七)开展清费减负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进一步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暂停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标准考核以及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等收费项目;降低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对企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给予10%—30%的优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转变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有效性。对企业存在违反质监法律、法规行为的,有符合法律法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实行“首次告知整改”制度。建立“联手打假,扶优护牌”协作网,力求我市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名优产品构建良发的发展环境。

3、改进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方法。减少质量稳定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对产品质量抽查连续3年以上合格企业减少1次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做好质监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质监部门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市局将成立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开展、实施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和当地实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和服务措施,认真落实,要将各项服务目标、任务和措施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分解到人,确保服务活动不走过场,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活动,将重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作为服务重点,市局确定30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帮扶对象,局领导每人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局机关各处室分别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各县(市、区)局(分局)领导干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行对口联系。组织百名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保持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2篇: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分工

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负责局全面工作。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管理、执法打假、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人事、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环境保护、旅游、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及案审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法制科、稽查队、计量所、衡器所、特种设备协会。

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同志分工食品安全、计量、质量、创卫、宣传教育,分管总工办、综合科、区域监管一区、区域监管二区、区域监管三区、区域监管四区、质检所、标准计量质量协会。

党总支委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打假、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同志分管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所、衡器所。

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工会主席同志分管工会、老干部、人事、、青年、妇女工作。

二、各科所工作职责界定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全局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制度;

3.负责机关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4.负责本单位行政章、钢印等印鉴的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机要保密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基础设施使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环境、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7.负责局工作计划调度、重要事项的督办和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公会议按时间内容进行督查落实,并向局长汇报。

8.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综合统计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

9.负责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票据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基层建设项目经费、会计资料审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计财处,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监察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政风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负责局机关及各技术机构的党务和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遵纪守法教育、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

3.承办纪检监查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

5.对三个文明建设和“一切为了质量”质监品牌抓监督落实;

6.负责全局日常行为、党风、政风、行风等方面考勤、考核的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三)总工办

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

1.负责宣传通讯报道,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2.协调市局总工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全局科技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科技处。

(四)综合业务科

负责全市的质量、计量、许可证、认证、名牌等综合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区域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产品监督抽查、定检、报告数量和质量的考核,综合业务工作的统计报表。

1.组织贯彻实施质量、计量、认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拟定全市质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2.负责对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稽查队、各区域监管工作站实施,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安排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

5.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企业计量标准器考核工作,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工作,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6.规范社会公证计量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计量工作,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和计量确认工作。

7.负责推进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

8.指导节能服务队,服务于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促进节能降耗。

9.负责骨干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协调、考核等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质量管理处、食品监督处、监督与法制处、计量管理处、认证管理处,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区域监管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查工作。

1.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的监督监察和有关环节的开工审批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锅检所或特检所配合。

3.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

4.负责特种设备使用证发放和注册工作。

5.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口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法制科

1.承担局案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行政复议应诉、案卷的审查归档、管理及法律文书的发放,作好听证、案审委会议记录。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法律咨询,落实上级部署的执法工作任务。

4.负责全局“明确工作职责、打造工作流程”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办。

(七)稽查队

负责全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1.受理和查处管理科室转交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

2.负责农资、“家电下乡”产品、建材、重点食品、棉絮品的执法及打假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加大特种设备执法办案力度。

3.负责流通领域计量、生产许可证、代码条码、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并牵头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打假和综合整治工作、外单位移交案件的查处。

5.受理12365举报投诉,转稽查队办理,并督查办理情况。

6.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部门:稽查局、监督与法制处。

(八)区域监管机构

1.区域划分

⑴区域监管一区工作站:

⑵区域监管二区工作站:

⑶区域监管三区工作站:

⑷区域监管四区工作站:

2.业务范围:区域内的质量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认证、QS认证、3C认证管理咨询等工作;负责生产企业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牵头工作,业务上受局综合科、特监科、法制科、标准信息科指导。

3.工作职责:

⑴监管。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全面履行对监管区内质量、计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工作。

⑵执法。对监管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并依法查处

⑶宣传。负责为辖区监管对象宣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供,业务宣传和咨询服务,协助培训企业相关业务及监管区内协管员培训工作。

⑷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产品质量定检计划,按规定抽取样品,送质检所检验或现场检验。

⑸档案管理。查清监管区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建立档案和台帐,并结合巡查记录借助计算机对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九)标准信息科

1.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2.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重大项目标准化审查工作。

3.产品标准查询。由客户提品标准号或产品标准名称,予以确认并配发。

4.标准制修订技术咨询服务,除食品企业标准外的登记备案,标准的确认。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代码年检,办理商品条码。

6.食品标签审查备案。

7.积极开展联盟标准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标准化处、信息所,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质检所

1.负责各区域监管机构抽取的样品及稽查队抽取的样品的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反馈。

2.负责全市机械、建材、化工等产品的现场质量定期检验,区域监管机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及管理机关的委托检验,提供各项检验技术咨询服务。

4.大力拓展完善质量检验能力,拓宽检验服务领域,实施全项检验,争取更多的质量检验项目取得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资质。

5.开展新产品的型式检验。

6.负责分析定期检验信息,及时汇总反馈至各区域工作站及综合科,确保检验检测产品在限期限时间内完成,保证检验报告科学、客观、公正。

7.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独立开拓检验检测业务。

对口部门:市局食品处、纤检所、质量处、质检所。

(十一)计量所

1.负责全市范围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修理工作。

2.负责全市除在用衡器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3.负责计量器具台帐建立和档案管理。

4.负责定量包装商品、予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5.负责全市的加油机检定,加油站计量认可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计量处、计量所。

(十二)衡器所

1.负责全市地秤、电子秤、台案秤的检定、维修、安装工作。

2.负责称重计量的公证、仲裁和纠纷调解。

3.负责全市集贸市场、较大商店、超市在用衡器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第3篇: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凝心聚力攻坚破难两个安全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1、落实责任 强化监管食品安全整顿基本完成

(1)优化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年初,根据省局、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食品稽查队,负责全市有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和投诉举报工作,三个稽查队按区域负责无证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科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并充实了能力强、业务精的骨干人员负责食品监管,配备了行政执法车辆,监管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

(2)广泛动员,耐心解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为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局三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一是召开全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强化全体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召开全市粉条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播放昌黎县违法生产假冒、劣质葡萄酒电视片和行唐县部分粉条企业用硫磺熏制粉条的电视片,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意识;三是召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负责人严厉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会议,并在所有食品企业及小作坊的厂门、厂区主要位置和办公室等场所张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添加剂整治的公告》,提高全市生产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生产企业现状、存在问题,就即将采取的措施进行耐心解释,获得了广大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3、认真谋划,重点整治,确保监管取得实效。

上半年,我局制定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粉条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对全市9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认真排查。目前已报请注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4家,现有56家有证企业。

一是责令7家食品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其中1家已通过市局的考核验收,4家因不能达到整改要求已报市局注销,剩余2家正在整改;

二是对22家因卫生条件差,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改正。目前7家已完成整改,13家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报注销,其余2家正在整改当中;

三是帮助24家企业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对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实施了驻厂场监管,现已抽取8个原料乳样品、5个乳制品样品送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并配合省食品院抽取了40余个乳制品样品,目前未发现三聚氰胺超标情况,所检样品全部合格。

四是起草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粉条行业进行整治的意见》并呈报市政府,得到了政府市长及主管副市长的重要批示,要求对不符合行业标准的企业坚决关闭,对违法使用添加剂的坚决打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对22家无证的粉条生产加工企业及25家小作坊采取断电等措施予以关闭取缔。

5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端掉了一个在卫生条件极差的出租房内非法炸制带鱼的黑窝点,对30件原料生带鱼、25Kg劣质油、香精、色素等食品添加剂予以扣押。上半年,已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起,处理完毕3起,1起正在处理当中。

此外,我局还先后开展了食品添加剂、辣椒制品、压片糖果、“皮革奶”、动物水解蛋白粉、馒头、瘦肉精等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4人次,执法车辆87辆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61家次,处理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3起;抽检115个批次样品,合格108批次,合格率94%,到五月底,全面完成了省局规定的三个“三分之一”和“五个一批”的整治要求,圆满完成了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工作任务。

2、精细监管 排查隐患特设安全实现零事故

(1)摸清底数,精细监管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对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的核查,对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了更新。累计补录特种设备信息486条,修改信息168条。摸清了全市274台锅炉,2728台压力容器,2198台起重机械,545台电梯,35台厂内机动车辆,5台游乐设施,合计5785台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全部实现了微机动态化管理。

(2)完善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率

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

尤其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工作,委托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培训,并筹建了作业人员考试系统,实现了申请、培训、考核、发证四分离,使作业人员得到了全面、严格的培训,培训质量明显提高,避免行政许可中的舞弊行为。上半年累计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61个,复审479个,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69份,共涉及239台件,办理注册登记205台,校验安全阀119只,检验承压类特种设备压力容器120台,锅炉5台,机电类特种设备起重机械297台,电梯145台。

(3)开展专项整治,排查事故隐患

上半年,我局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完成了从设备监管到企业监管的转变,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在建重点项目的检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累计检查企业103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6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0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整治。

气瓶“两站”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对存在问题的十五家液化气站,两家丙烷充装站,五家氧气充装站,五家综合工业气体充装站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查,督促整改,共办理气瓶使用证1026张,涉及到气瓶12300只。其中26家已达到标准,对气瓶数量不足而未通过验收的白洋峪液化气站进行了停业整顿。

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专项治理工作 对全市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检查使用单位24家,杜绝了违规维修保养作业,消除了事故隐患,完善了电梯急修和人员急救机制,有效遏制了各类电梯事故发生。

(二)更新理念优化服务服务地方发展措施更显实效

1、以名优产品培育为抓手,质量管理工作更加深入

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四五”转型攻坚计划、建设“魅力钢城、绿色”的战略部署,我局不断提高质量兴市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上半年,围绕优势、支柱产业,在各镇乡积极推广《市质量兴市工作标准》,组织迁水泵业等8家单位的13个产品申报了省名牌、优质产品。

上半年,我局编制了一、二季度的《市工业企业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详尽阐述了我市工业企业的整体质量状况,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科学分析,提出了对策,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利依据。目前,已完成了全市39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年度审查。

上半年,我局对建筑用钢材、水泥、泡沫板、一次性生活用纸、电线电缆、农资、玩具等重点产品加大了整治力度;对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农产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认证证书覆盖的场所及产品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中是否正确使用证书或标志,有无误导的情况。累计检查企业80家,对超范围使用、伪造、冒用和使用失效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对市四通检测站等9家系统外检测机构进行了整顿,全市检测机构的整体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促进了检测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2、以标准制定为抓手,全力推动“四五转型”战略实施

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资源型经济转型,我局以标准制定为抓手,帮助圣阳铁选厂8家企业制定《铁精矿粉》等企业标准8份,修订16份;办理标准年审60份,年审强检手册42份;与市农业局共同起草了《草莓有机无土栽培技术规程》和《无公害平菇栽培技术规程》两个标准,即将列入年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帮助弘业地毯公司和威豪镁粉公司两个省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制定了企业标准体系框架图,搜集相关标准,做好验收准备;组织市电线电缆厂和冀东线缆申报双采工作。

尤其是市行政服务中心被省质监局列入了年省服务标准化试点,成为全省第三批33个试点中唯一一个行政服务类服务标准化试点,目前,我局已帮助其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

3、以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为重点,计量管理更加扎实有效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是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魅力钢城、绿色”、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基础工作。上半年,我局以10家国家级重点耗能单位、7家省级重点耗能单位、8家市重点耗能单位、4家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为重点,继续深入宣传贯彻与能源计量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帮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测量管理体系AAA认证(10012认证)复审,首钢钢铁有限公司也已完成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审工作。

“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工作进展顺利,北购商场、家乐超市和乐丫公司均已申报;“惠民计量”工程更加深入,上半年已免费为群众检定计量器具560台件,在“5.20”世界计量日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科学谋划锐意进取事业机构发展进一步提速

1、以项目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的技术保障能力

为提高检验、检测、检定能力,拓宽业务收入渠道,促进地域经济发展,上半年,我局依据《市质监局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紧了项目实施进度。

目前,热能表检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两个项目已经批复。热能表检定项目已按照建标要求,完成了设备选型,检定室改造已基本确定,各种技术资料已经准备完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系统项目,计算机选型已经完成,正在抓紧购置,软件系统也已基本准备完毕,预计七月初即可完成安装调试。上半年我局又向市局申报了膜式燃气表等九个计量检定项目,作为项目储备。

2、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全面规范业务行为

一是完善技术档案。上半年,我局以计量建标考核为契机,按照质量认证和计量认证的要求,对技术机构的各项业务档案进行了完善。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与计量器具日常检定相结合,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现场调研,了解计量器具变动情况和计量检定需求,不断完善计量器具强检手册,输入微机,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规范业务行为。按照检验、检测、检定业务标准化、模块化的管理要求,我局科学合理分工,由专人负责检验、检测、检定,专人负责统计,做到了业务工作件件有落实,证书、报告件件有登记,周周有报表。科学的统计分析手段进一步规范了业务行为,提高了检验、检测、检定质量。

3、科学制定检验、检测、检定计划,强化对外联合,全力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今年,我局主动深入钢铁、焦化、水泥、食品等重点企业,调查摸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有求,科学制定了《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检验计划》、《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特种设备检测计划》,提高了技术机构业务行为的科学性、计划性,提高了业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了与省、市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检定联合工作。年与省市技术机构联合检定计量器具2750台件,检验特种设备530台件。

上半年,累计检定计量器具11000余台(件)次,完成一二季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40个批次,完成了熟肉制品、成品乳41个批次的专项抽查,完成柴汽油、铸造产品检验35个批次,配合省市局完成卫生纸、泡沫板、螺纹钢等产品监督检验13个批次;充分发挥检验、检测优势,与17家企业签订了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帮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校验安全阀119支。

(四)狠抓行风规范执法质监工作环境更加和谐

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质监部门形象,上半年,我局以创新行政服务方式、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为重点,全力加强行风建设,把“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为“严监管、谋发展,抓行风、促和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树立良好的质监形象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转变工作理念,突出机关标准化管理。

一是以岗定责。对职责进一步规范,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划清工作范围,做到了职责分明、事权明晰、责权统一;对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确保了政令畅通,防止了扯皮、撞车现象。通过定岗定责,机关行政管理、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是以制度管人。我局按照机关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狠抓制度建设。在内部管理方面,再次完善了《考勤管理规定》、《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对外部服务方面,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等一系列服务企业的制度;在行政执法方面,制定、完善了全过程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队伍。

三是以流程管事。根据各项工作的不同特点,对全局业务工作流程再次优化。每项业务都按要求明确了办理部门、工作职责、法律依据、申办条件、办事流程、完成时限、投诉举报渠道。对组织机构代码、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备案登记、作业人员发证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均缩短了办事时限。全局实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度、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了一切行为讲规范,一切过程讲程序,一切结果讲实效,一切处罚讲证据。

2、转变工作作风,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社会对部门的行风监督。局主要领导亲自深入乡镇、企业征求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的意见建议,推行了廉政监督卡、收费明细卡制度,案件回访、服务回访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抓好部门内部的行政监督。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专项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促进全体职工廉洁自律,不断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认真监督行政、事业收费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管督查,防止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转变工作方式,突出便民为企。

上门服务计量器具检定、特种设备检测等业务工作主动到企业,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预约服务提前与需要进行检验、检测、检定的单位预约,由企业确定上门服务时间,方便了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避免了漏检现象,提高了计量器具检定率,确保了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延时服务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由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后才能检验,为了不影响生产,我局实行8小时以外及节假日延时服务,上半年利用工作以外时间检验、检定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300余台件。

4、转变执法理念,突出规范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3次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及执法文书制作等进行培训。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考试2次,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是做好行政许可项目、依据、主体、程序、收费“五项清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督,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案审制度,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严格执行行政案件立案、调查、核审、执行“四分离”和行政执法中“五公开”、“十不准”等规定,不断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

上半年,累计办理行政案件48起,其中立案22起,现场处罚26起。

二、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两个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人员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群众投诉多、安全隐患突出、疲于应付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尤其是小型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2、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质监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缺乏针对性、预见性。

3、技术机构的装备水平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技术监督和保障手段不足,阻碍了事业的发展。

4、质监工作与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仍需努力,队伍政治思想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探索行风建设新机制,不断规范机关工作行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改善部门形象;

2、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保障作用,加强对两个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中小企业两个安全的监管,确保两个安全零事故。

3、充分发挥标准化、计量在质量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完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和打假工作机制,以名优产品培育为突破口,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以涉及公平交易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计量器具管理为重点,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维护市场公平交易,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4篇: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全县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污染减排、环境整治的奖励力度,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一)热电企业35吨以上锅炉建设炉外脱硫设施、脱硫率达到90%以上,在2014年底前完成的,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建成后的脱硫设施运行率达到95%以上的,“十二五”期间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热电企业建设脱硝工程的,参照执行。

(二)企业建设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工业锅炉(含工业窑炉)淘汰拆除或实施煤改电、天然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改造的,按每蒸吨(60万大卡)2万元进行一次性奖励。

(四)工业锅炉(含工业窑炉)实施脱硫设施改造(必须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和布袋除尘器),脱硫率达到60%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列入2010年污染普查动态更新统计名录的企业,实施关停、外迁或采用污水治理、中水回用、脱氮等技术改造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经验收认定,其减排量在扣除减排任务后,每削减1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按原排污权交易购买价的1.5倍予以回购。

(六)列入2010年污染普查动态更新统计名录的企业,实施关停、外迁或采取脱硫、脱硝等工程措施,经验收认定,其减排量在扣除减排任务后,每削减1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按原排污权交易购买价的1.5倍予以回购。

第(五)、(六)条政策在验收兑现后,按削减后总量核定其排污总量。

(七)加强污染源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按要求完成污染源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的,项目通过验收后,一次性补助设备款的50%(环保批复要求安装污染源在线实时监控系统的“三同时”项目除外)。

(八)强化环境整治,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区域性污染防治、环境整治并通过验收的,每个园区一次性补助50万元。

(九)推进工业污泥(不含危险固废)规范化处置,经县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工业固废处置企业按规定每处置1吨工业污泥补助20元,每个处置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污染物减排激励机制

(一)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对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重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腾出排污指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清洁产业,进一步提高排污权利用水平,有效降低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二)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加强经济综合部门、环保部门、质监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实现综合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建设,明确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强度必须低于行业平均排放强度15%以上;主要污染物的削减替代比例不得低于《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标准要求。除热电企业外,禁止新建燃煤蒸汽锅炉和燃煤导热油炉;原则停止批准建设新增用煤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必须按1:1.2比例落实燃煤削减替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限制准入区原则停止新、改、扩建有生产性废水的排放项目。

(三)各镇(街道)引进或对造纸、印染、化工、电镀、水泥、钢铁等重污染行业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除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外,必须在本辖区内关闭或淘汰上述同类重污染企业,实现同等量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重大项目可通过区域平衡解决。

(四)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通过有偿方式取得排污权指标的工业企业实施关停、外迁或采取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其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按排污权交易指导价由政府进行回购,回购资金从开展排污权交易所获得的收入中列支。

三、加大污染减排考核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一)强化部门责任

1.县环保局:负责编制“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并制定每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减排任务测算、减排项目核算,收集减排台账资料,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业减排项目;分解落实镇(街道)污水入网量任务,加强对未入网单位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热电企业的执法检查,确保达标排放;通报各镇(街道)生活污水入网进度、原煤消耗量。

2.县经信局:负责清洁燃料推广,优化燃料结构;加强对重点耗煤企业的煤耗控制,淘汰落后燃烧方式;会同环保部门分解落实镇(街道)煤耗控制任务,确保全县燃煤用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以内;开展煤耗控制形势季度分析。

3.县农经局:负责农业污染减排,完成每年度农业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完成减排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加强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维护和长效管理,下达各镇(街道)养殖总量控制任务,确保全县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的限额以内;控制农用机械使用数量,淘汰落后机械;每半年向县减排办报送镇(街道)畜禽养殖总量控制进度情况,开展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季度分析。

4.县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污染减排,根据上级要求按计划淘汰黄标车。

5.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减排任务测算、减排项目核算所需的基础数据。

6.县住建局:负责建成区内小区的雨污分流,加快建成区生活污水入网进度,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7.县水务集团:负责一级主管网、二级支管网和泵站建设任务,实施重点区域管网扩建工程,全面提升污水输送能力;指导和验收镇(街道)、开发区支管网建设和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工作;每月向县减排办报送各镇(街道)污水入网量和新增生活污水入网量;每年对全县具备入网条件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并上报名单。

(二)实行“一票否决”

1.各镇(街道)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的,取消当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等奖资格。

2.全县未完成年度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的,取消县环保局、住建局、水务集团当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评优资格。

3.全县未完成年度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的,取消县农经局当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评优资格。

4.全县未完成年度工业和生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取消县环保局、经信局、统计局当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评优资格。

5.全县未完成年度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取消县公安局当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评优资格。

6.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企业,暂停审批该企业的所有项目,同时计入企业环保信用记录,在出具各类银行贷款、企业评优评先、上市核查等环保核查意见时予以一票否决。

(三)严格考核奖励

1.对完成生活污水入网量、原煤消耗控制限额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限额任务的镇(街道),按评分指标进行评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评选第1名为优秀,第2、3名为良好,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完成全县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的,给予县住建局和水务集团一定的奖励。

3.对完成全县农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的,给予县农经局一定的奖励。

4.对完成全县工业和生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给予县经信局一定的奖励。

5.对完成全县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的,给予县公安局一定的奖励。

6.对完成全县减排任务的,给予县环保局和统计局一定的奖励;单项次任务未完成的,酌情扣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