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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中,由于采购和作业管理等种种原因,分拆类生鲜商品成本核算多采用分类核算方式,单品核算的尝试在诸多困扰之下进展不大。
一、分类核算方式
由于分拆类生鲜品多以整片猪、牛、羊等畜产屠体和整禽形式采购进超市,在卖场加工分解,分类核算就是以采购单品的批次采购总成本与分解后各对应单品销售额总和作对比,核算采购单品的批次销售毛利。核算可以细化至采购单品的批次,也可以大而化之成为一定期间内(月、半月或周)的肉类或者水产部门的分类核算。
1、分类核算的基本计算方式
假设我们按照采购单品批次为核算基础,分拆类生鲜品分类核算主要依据以下基本计算公式:
总采购成本+总损耗成本+毛利额=总销售额
在这个基本公式中,有几项为已知或者事先可以采集到的标准数据,其中:
[1]“总采购成本”是指采购单品的本批次采购成本总和(例如生猪采购金额),此项数据应该为已知项目;
[2]“总销售额”为采购单品分解成销售单品后销售额合计(例如本批次生猪分割成排骨、瘦肉和五花肉等销售单品之后的销售额总和),其计算公式为:
总销售额=(销售单品价格×销售单品重量)+……其中:单品价格是参照市场单品价而定的本超市销售单品定价
销售单品重量=总猪重量×销售单品出品率
[3]“总损耗成本”=总销售额×标准损耗率
最终销售毛利可以通过上述公式和已知条件计算得出:
毛利额=总销售额-总采购成本-总损耗成本
毛利率=毛利额÷总销售额
2、分割试验与标准核算参数提取
在分拆类生鲜品的整个核算过程中,在采购单品的品级规格,以及转化到部门商品结构中的销售单品数量确定之后,有一个重要的准备工作就是要进行一定批次和数量的分割试验,从中提取核算标准参数,这些参数包括:销售单品出品率、标准损耗率和预算毛利率。
[1]通过分割试验详细记录每个分拆后的销售单品占单位屠体重量的百分比,由此累计得出销售单品出品率;
[2]通过分割试验详细记录屠体分解过程中加工损耗、在卖场加工销售期间内的脱水损耗、合理的过期报废损耗和废料损耗等占单位屠体重量的百分比,累计得出标准损耗率;
[3]按照各销售单品的预定价格所得的销售额合计,可以计算出预算毛利额和预算毛利率。
当分割试验中累计出核算标准参数比较稳定时,管理人员可以在一定盘点周期内,直接使用这些经验参数推算出与采购单品量对应预算销售额和预算毛利(预算毛利额=总销售额×预算毛利率)。
由于这些核算参数属于需要不断累计的经验数据,也会受到来自采购单品质量状况和屠体分解作业管理的影响,因此连锁超市还需要在生鲜经营过程中定期进行分割试验,以便监控和修正核算参数,越是成本核算偏差较大,问题多发,分割试验的频率也要加大,以保证核算参数的准确性。
3、分类成本核算平衡
由于分拆类生鲜品加工和成本分解过程难以做到随时采集数据,所以部门内定期盘点作业就显得非常重要,如果标准核算参数相对准确而稳定,分拆加工作业规范能够保证,那幺定期盘点可以监控运营中的毛利状况,此时毛利率可能呈现出四种情况:
[1]实际盘点毛利率与预算毛利率基本吻合,误差值在合理范围内,或者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稳定地高于预算毛利率,此类盘点结果可以说明标准核算参数准确,加工作业稳定,损耗控制有效,整体运营处于良性状态。
[2]如果定期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偏低于预算毛利率,则需要依次检查以下几个管理环节,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调低毛利率预算:
采购单品的质量品级是否符合采购标准要求;
是否因为采购单品成本偏高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标准核算参数是否准确;
分拆加工作业管理流程是否存在偏差。
[3]如果定期实际盘点毛利率持续在预算毛利率曲线上下跳动,则有必要加大盘点核查的频率,缩短盘点周期,重点检查各项作业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
[4]当以上方法仍无法找到毛利波动原因,则可以参照分割试验的方式对每一次分拆作业进行详细的分割出品记录,全面采集相关数据,这种方式繁琐,工作效率较低,但有利于比较全面地查找原因。
二、单品核算的可行性
由于各个连锁超市的生鲜经营管理水平不同,实际生鲜分类核算的执行效果也不尽相同,因此使人萌生出以单品核算方式一劳永逸地解决核算问题的想法。
1、单品核算的基本计算方式
分拆类生鲜品的单品核算的基本公式中,四项数据至少三项要准确把握,公式才是完整的、可以成立的,单品核算的基本方式如下:
单品采购成本+单品损耗成本+毛利=单品销售额
公式中的四项数据,“单品销售额”可以作为已知条件:“单品损耗成本”可以按照比例分摊方式提取;关键问题是如何准确计算“单品采购成本”和“单品毛利”,如果无法把握两者中的至少一项,那幺这个基本计算公式就是不能成立。
2、单品核算的难点:单品采购成本计算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的主要难点是如何将“总采购成本”准确地分解为各个“单品采购成本”?如果成本不能有效分解,那幺“单品销售毛利”也难以准确计算。
现在的总采购成本可以两种分解计算方法:
[1]平均分摊计算法
将采购单品的“总采购成本”按照销售单品出品率,平均分摊到各个销售单品上,进而计算出各销售单品采购成本。这种方法十分简便,但会出现高毛利单品和负毛利单品同时并存的现象。例如:肋排等单品的销售毛利会很高,而肥油、五花肉和肉皮等单品的销售毛利就会出现零毛利或者负毛利的情况,所以平均分摊计算法并不是一种准确的成本分解法,也不能达到单品核算的真正目的。
[2]比例倒推计算法
以各个销售单品的零售价为基准,以分割试验中积累提取出的分类预算毛利率为依据,向回倒推出各个销售单品的采购成本,最后按照如下公式寻找动态平衡:
总采购成本=(单品成本价×重量)+(单品成本价×重量)+……
这种核算方式在理论上为单品核算提供了一种便捷方式,但对现场管理配合的要求非常高。
三、未来分拆类生鲜品成本核算的解决途径
现场加工是中国连锁超市生鲜经营吸引顾客的一大亮点,有企业经过销售数据分析发现,现场切肉的销售方式比用托盘包装肉的销售方式,在销量上要好很多。这说明现在中国的消费者对于饮食安全性越来越关注,而个别超市中过期肉类重新包装销售的作法所产生的顾客心理影响,更将顾客推向现切现卖的柜台。随着超市生鲜经营现场加工作业的增多,难度和复杂程度不小,对企业加工作业流程及其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反之现场管理水平又直接影响着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但是任何一位同业人员都应该认识到:第一,目前超市现场加工作业远远赶不上规模化专业肉联厂的管控水平和专业性,未来一段时间内也很难达到或者赶超;第二,在未来连锁店铺不断增加的趋势下,分拆类生鲜品在各连锁店铺分散经营和管控的难度可想而知。所以有必要调整连锁超市生鲜经营的思路以适应未来发展需要,解决这类核算问题的指导思想应该立足于以下几点:
[1]目标:逐步降低超市现场分拆加工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在卖场最大程度上实现加工和销售的适度分离;
[2]连锁超市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生鲜加工配送中心对分拆类生鲜品加工进行集中作业管理,然后将分解后的销售单品(部位肉)配送到各连锁店铺销售,把核算问题放在更为集中和专业化的加工管理环境下解决;
[3]在生鲜供应链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方式,争取扩大销售单品(部位肉)从规模化专业肉联厂直送卖场的比例;
[4]在按照部位肉单品陈列的前提下保留现切现卖柜台及其销售方式,以适应现阶段顾客的消费购买习惯。
从国外的情况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生鲜供应链和相关产业已达到相当高的分工配合程度,屠体分解加工中的成本分解已经在生鲜供应链上游的饲料、养殖、屠宰场等环节逐步得到分解转化,大量的销售单品(部位肉)能够做到直供卖场,卖场只保留配合销售所必需的简单加工处理,从而大大简化现场管理,零售终端也不在为麻烦的成本核算问题所困扰。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期初生产成本和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应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这是成本计算工作中一项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组织特点及管理要求,选择既合理又简便的分配方法,对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进行分配。
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以下六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
(2)在产品成本按年初数固定计算。
(3)在产品成本按其所耗用的原材料费用计算。
(4)约当产量法。
所谓“约当产量法”,是指将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折合成完工产品产量,生产成本按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方法。
约当产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产成品成本一单位成本×产成品数量
月末在产品成本=单位成本×产成品成本
在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时,原材料成本项目和其他成本项目是有区别的。在计算原材料成本项目的约当产量时,应注意原材料的投料方式。如果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则不论产品完工与否,每一在产品数量应负担的原材料费用与完工产品完全相同,因此,不需要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如果原材料是随着生产过程陆续投入的,则需要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换言之,如果原材料是随着生产过程逐步投料的,那么,各成本项目都按完工程度计算出相同的约当产量;如果原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的,则原材料项目不需要计算约当产量(或约当产量就等于在产品数量),其他成本项目要按完工程度计算约当产量。
采用约当产量法,要求科学地确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而这又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企业可以根据月末在产品数量,采用技术或其他方法测算出完工程度。产品工时定额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可按每道工序累计单位工时定额除以单位产品工时定额计算得出。其中,每道工序中的在产品,其完工程度一般等于所在工序的50%(如果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则原材料项目视为全部完工)。
[例]甲产品的单位工时定额为100工时,经过两道工序制成。各工序的单位工时定额是:第一道工序30工时,第二道工序70工时。则每道工序的完工程度可计算如下:
第一道工序=(30×50%)/100=15%
第二道工序=(3070×50%)/100=65%
(5)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
在产品成本按定额成本计算是指先对在产品确定一个定额单位成本,月末根据在产品数量乘以各项定额单位成本,计算出月末在产品定额成本,并进而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月初在产品成本加上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减去月末在产品定额成本,即为本月完工产品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定额单位成本
本月完工产品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成本
定额成本法适用于定额管理基础较好、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动不大,实际成本脱离定额成本的差异可以相互抵销的企业。
(6)定额比例法。
定额比例法是指按定额(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或定额工时)比例分配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
与定额成本法相比,定额比例法要求为完工产品和在产品制定比较准确的消耗定额,因此,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实际成本可以根据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或定额工时作比例分配。通常情况下,材料项目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而其他成本项目则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
在定额比例法下,相关的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材料成本+本月投入的实际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成本)×100%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完工产品定额材料成本×材料分配率
工资(或其他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实际工资(或其他费用)+本月投入的实际工资(或其他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
月末在产品应分配的材料成本=月末在产品定额材料成本×材料分配率
完工产品应分配的工资(其他费用)=完工产品定额工时×工资(其他费用)分配率
月末在产品应分配的工资(其他费用)=月末在产品定额工时×工资(其他费用)分配率
关键词:资本成本债务成本市场交易成本所有权成本
一、对资本与成本范畴的厘定
要理解和定义资本成本,先要理解和定义好“资本”与“成本”。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基于经济学中“资本”与“资产”不分,我认为,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是资本的定义。一个佐证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周其仁教授对资本的定义。他认为:资产是可用的经济资源;资产必须有主,才可能被善用,但清楚界定产权,从来也不意味着“自己的资产只能自己用”;资产须经交易而转手(资产转让),才能提高有主资产的利用效率;资产的自用权利一旦可以有偿放弃和让渡,资产所有者就拥有一个未来的收入来源;这时,资产就转变为资本;所以,资本是构成独立的未来收入流的资产,即可以独立提供与本人劳动无关的权利租金的资产(1)。
会计学中的“资本”一般是指“资产(资金)的来源”,按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解释,“资本”即指“负债所有者权益”。我认为,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中的“资本”应作会计学上的解释。
张五常(2000)认为,“成本是所放弃的价值最高的选择”。可见,经济学家是把成本定义为“机会成本”的。汪丁丁(1996)进一步认为,机会成本的两个要素是:(1)任何成本都是选择的成本;(2)任何成本都是对于某一个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而言的成本。因此,成本概念是建立在人们依据主观价值标准作出选择的基础之上的。不存在选择,便不存在成本;也不存在独立于人们行为选择的“客观价值”基础上的成本。据此,在经济学家看来,沉没成本、历史成本不是成本。在公司财务理论中,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应是可取的。还要注意的是,选择是面向未来的,所以成本也是未来成本,而且必须弄清楚谁将承担成本。公司财务中的筹资、投资等财务决策正是面向未来的,作为财务决策标准的“资本成本”自然要能面向未来,所以用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来理解“资本成本”是合理可行的。
二、资本成本的定义与计量
(一)资本成本的定义及相关问题
在公司财务中,资本成本的一般定义为:公司筹集和使用资本所付出的代价。根据上面的分析,这个“代价”应以“机会成本”作衡量,而且承担资本成本的主体是特定的公司。因此,资本成本是特定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应承担的机会成本。
根据上述定义,资本成本由两部分构成:(1)筹资费用,指在筹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属于市场交易成本;(2)用资费用,指在使用资本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即获取资本之后所发生的费用。具体表现为:①以利息(利率)形式支付给债权人的报酬;②以发红或股利(股息)(投资报酬率)形式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进一步,资本成本的静态(不考虑时间价值)表现形式有:(1)绝对数,即“资本成本额=筹资费用用资费用”;(2)相对数,即“资本成本率(k)=年平均资本成本额/筹资总额”。实务中则常用“资本成本率=年平均用资费用/(筹资总额-筹资费用)”。通常,用到“资本成本”时,即指“资本成本率”。
资本成本有四层含义:(1)个别资本成本,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下的资本成本。(2)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综合资本成本或总资本成本),即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3)个别边际资本成本(MCC),指单独使用一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它有三种定义方法:①数学上的定义。若y=f(x)[y:个别资本成本;x:筹资量],则MCC=dy/dx.②经济学上的定义。x=1时的y(因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本而增加的资本成本),即为MCC.③财务管理实务上的定义。企业新筹资本的个别资本成本,即为MCC.这个定义的误差大,但实用。(4)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它是对同时使用多种筹资方式去新筹资本的资本成本以加权平均方法的综合计量。
在公司财务理论中,资本成本一般是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或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而且并不严格区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与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笼统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二)资本成本概念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1、资本成本是比较筹资方式、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依据。个别资本成本是比较各种筹资方式优劣的一个尺度(但不是选择筹资方式的唯一依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企业进行资本结构决策的基本依据;个别、加权平均边际资本成本是比较选择追加筹资方案的重要依据。
2、资本成本是评价投资项目、比较投资方案和追加投资决策的主要经济(财务)标准。人们通常将资本成本视为投资项目的“最低收益率”(Aminimumreturnrate),即视为投资项目的“取舍率”(Acut-offrate),还作为比较选择投资方案的主要标准。
3、资本成本作为资本化率,是运用贴现的现金流量方法进行价值评估(财务估价)的关键因素(变量)。
4、资本成本还可作为衡量整个企业的经营业绩的基准。近年来,在对公司的绩效进行财务衡量时,人们越来越喜欢用剩余利润(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EVA)或调整的经济增加值等指标。这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上述指标中不可或缺的解释变量之一。
(三)资本成本的计量
要发挥好“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公司的财务决策与绩效解释的功能,如何准确计量(也许用“预测”更恰当,因为要计量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可能是徒劳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1、所罗门的“现代公式”(2)。所罗门于1963年出版的《财务管理理论》认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就是“促使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资本化价值与企业当前价值相等的折现率”。据此,所罗门建立了一个被学术界称为“现代公式”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K)”计量模型:K=[(x-kD)(1-t)/V](S/V)[k(l-t)D/V]/(DV)
式中,x为企业预期未来净营业收入;k为债务资本成本D为债务的市场价值,S为(所有者)权益价值;V为企业价值(V=S);t为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率。
阿迪提(1973)认为,“现代公式”所隐含的下列假设以成立:①预计企业将有永续固定的盈利(为了运用永续年金值公式);②企业盈利等于预期未来净营业入。
我认为,“现代公式”还有两个致命缺陷:一是推导的问题。所罗门的推导起点是“K=x(1-t)/V”,然后将“x=(-kD)(S/V)kD(D/V)”代人“K=x(l-t)/V”,即得“现公式”。问题是,x≠(x-kD)(S/V)kD(D/V)。理由如下:x=xkDkD=[(x-kD)kD](V/V)=[(x-kD)kD][(SD)/V](x-kD)(S/V)kD(D/V)(x-kD)(D/V)kD(S/V),而(x-k)(D/V)kD(S/V)≠0,所以x≠(x-kD)(S/V)kD(D/V)二是本末倒置。在财务估价中,人们本来是要利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来估计(预测)适当的折现率,以便评估企业价值。而“代公式”不过是这一过程的逆运算(有“循环论证”之嫌),试问:“企业价值”又如何确定?用折现现金流量之外的方法确定的“企业价值”代人“现代公式”,反求“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能保证与折现现金流量方法匹配(即能否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这恐怕是“现代公式”无法回答的。
2、MM的“平均资本成本方法”。MM在1966年出了另一种计量“行业平均资本成本(C)”的公式:
C=f(K,dD/dA)=K[1-T(d/dA)]
式中,K为企业权益资本成本;T为企业所得税税率;D/dA为企业负债比率。其中,K=1/■,■由下列模型回归而得:
(V-TD)/A=■■/A■■(A/A)U/A
式中,V为企业当前市场总价值;D为企业负债的市场价值;A为企业总资产的账面价值;A为资产的变动量;X为企业预期息税前收益;U为随机干扰项;■为常数项;■为规模系数;■为预期收益系;■为增长系数。
笔者发,这一方法可能存在如下问题:①MM方法不是对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虽然它对个别企业的财务决策有参考作用,毕竟应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②难以从MM方法发展出个别企业资本成本的计量公式;③C=f(K,dD/dA),而与负债资本成本本无关,在理论上难以令人信服;④MM方法放弃了“加权平均”思想,未必可行;⑤“X(1-T)”的做法与实践(税法)不符,改“(X-I)(I-T)”才对(I表示因负债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与因变量“(V-TD)”相匹配;⑥1/■是企业资产收益率,用来作为K替代,显得很牵强;⑦寻找V的替代变量(计量方法)成为成功运MM方法的关键,而对V的计量本来不易;⑧就算MM方法正确,也只能求得历史(过去)的资本成本,但这与资本成本的定义相。未来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线性的延伸,因此经验估计的结果对来的指导作用要大打折扣。
国内,沈艺峰(1999)、王宁(2002)运用MM方法检验了“股权成本高债务成本”理论的正确性。裴平(2001)用自己构建的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成本进行了计量,但与前两位的结论相反,少安(2001)的研究结果支持裴平的结论。他们的相互矛盾的结果难以解释。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MM方法存在缺陷。
3、财教科书方法。几乎在所有财务管理教科书中,多是先求出个别本成本,再以财务结构(各种资本占总资本的比重)作为权数,用统计学上的加权平均方法,最后算出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笔者把这种方法叫做“财务教科书方法”。胡玉明的博士论文《资本成本会计》,就是用的这种方法。既然大量财务管理教科书财务学者采用上述方法,笔者认为必有一定道理。
纵观个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无不是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求的。这说明资本成本是面向未来的机会成本,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财务教科书方法”还有一大优势是,它能求出个别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而可直接用于财务决策。正如胡玉明博士所:“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简单易行且不必涉及任何主观判断就准确的计量出普通股资本成本的方法,那将是一件非常美好的情。不幸的是,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找到这种方法(作者注:也永远也找不到)。这就要求公司必须根据其自身所面临的各种经环境,对各种计量方法的实用价值进行判断,从而,选择出在现有的情况下相对合理的计量方法。”(1997)笔者以为这种概括深“机会成本”概念的真谛。据此,可以预见,资本成本的计量方法构建与选择不能偏离“机会成本”概念,否则,都将难免犯错误。
三、对“资本成本”的分拆及可能的创新
将“资成本”理解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才有可能对其进行分拆。一种最简单的办法是“还原”,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还为债务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成本。进一步,将债务成本分拆为短期借款成本、短期债券成本、长期借款成本、长期债券成本等,将权益成本分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拆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因为财务决策需要的是“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此,我们试图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知识,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分拆为“债务成本”、“市场交易成本”、“所有权成本”等成本概念(魏明海,2003),以开拓现代财务理论的创新空间。
1、债务成本。公司因债务而导致的未来现金流出一般是预定的,不存在太大的预测难题,所以债务成本的计量相对容易做到。不过,因公司一般有多种债务,所以债务成本也应是一个加权平均概念。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是,增加债务可以增加税盾(TaxShield)效应,降低成本(信号传递效应),但债务成本本身却会因此增加(债权人将要求更多的风险报酬,破产成本也会增加),那么债务成本与成本之间究竟存在一种什么样的此消彼长关系?这种关系对资本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有何影响?此外,金融市场是如何影响债务成本的?在公司重组(如债务重组)时,降低财务杠杆,随之降低债务成本,是如何影响企业绩效(效率),资本市场又作什么反应?
2、市场交易成本。在新制度经济学那里,“交易成本”并不是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再加之学者们的注释与发挥,更使人坠入云里雾里。为此,我们尝试作一粗浅的梳理。
张五常(2000)认为:“必须把‘交易成本’定义为所有在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存在的成本。”汪丁丁(1996)提出了批评:“这个定义显然不是构建性的。因为它只能说明哪些成本不是交易成本,而不能说明哪些成本是交易成本。”新制度学派把交易成本按照发生的时间分成两类:(1)事前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前,包括生产信息、交换信息,讨价还价等等的费用;(2)事后费用,发生于契约签订之后的执行契约的成本,包括监督、惩罚、奖励、怠工等等行为造成的费用(汪丁丁,1996)。于是,交易成本即指人的契约成本(尤金。法马,1990)。
在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1976)那里,交易成本即指成本,它包括:(1)委托人的监督支出;(2)人的保证支出;(3)剩余损失。
张五常曾经提出,“交易成本应该称为‘制度成本’,这一点科斯也完全同意。”汪丁丁同意这个观点,并给出了如下定义:制度成本是选择制度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是那些没有得到实现但经由参与博弈者的影响可能实现的博弈均衡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均衡价值。他还分析了这样的定义无法回避的四个困难:(1)交易成本是在一群利益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组织分工所花费的机会成本。然而这群人可以通过许多种方式来组织分工并协调利益。有些方式如宗教的、权威和意识形态的、自我约束和社会道德规范的,等等,其“成本”是无法定义的。(2)交易成本往往不能从生产的“技术成本”(Transformationcost)分离出来。(3)交易成本存在的前提,是存在着不确定性。于是,当事人不可能确定他的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是多少。(4)任何交易成本必定涉及两个以上人的行动,所以必定是博弈行为。改变交易成本就意味着博弈的人“选择”从一个均衡跳到另一个均衡。但是,这种跳跃到底是怎样实现的,就连博弈学家也还没有找到答案。他的分析表明,计量交易成本是困难的。
至于交易成本的影响因素,威廉姆森(Williamson)认为影响交易成本水平和特征的三个因素(交易维度)是: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而亨利。汉斯曼(HenryHansmann)在《企业所有权论》中则认为下列因素对交易成本产生影响:单纯的市场支配力、置后的市场支配力(锁定,Lockin)、长期合作的交易风险、信息不对称、策略性的讨价还价、客户偏好的信息传递、客户的不同偏好的妥协和协调、异化(Alienation)。谁来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成本?他回答道,企业所有人、企业客户、其他生产要素的供应方将分担这些成本,最后究竟落在谁的头上是由企业涉足的其他市场的性质来决定。无论这些成本由谁来承担,总是存在着一种动力或利益驱动推动企业以重组的方式采用一种更有效率的所有权形式,以尽可能降低这些交易成本。可见,要对象化交易成本并不容易。
将“交易成本”概念引入公司财务理论中,笔者以为至少还要解决如下问题:(1)可操作的交易成本定义及其构成;(2)交易成本与成本、契约成本之间的关系;(3)不应将交易成本等价于制度成本;(4)如何分清楚各种交易成本的承担者;(5)哪些具体的交易成本才可以进入公司财务理论视野,即将宏观意义上的“交易成本”微观化(深入公司层次);(6)公司资本成本中,哪些属于交易成本。
想搞清楚上述问题难度很大,交易成本经济学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目前,可行的选择是进行简化处理:将公司资本成本中的交易成本分为显性的交易成本和隐性的交易成本。显性的交易成本即前述“筹资费用”,即企业获取资本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如手续费、谈判费、发行费等。至于隐性的交易成本,由于计量的困难,我们暂时不作考虑,有待经济学和会计学研究的新成果来解决。但在决策时,我们必须定性地考虑诸如隐性的成本、破产成本、寻租成本等的影响。
经过简化处理后,还必须明确一点:计算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成本时,就不要重复计算显性的交易成本——“筹资费用”了,必须将交易成本从原来的债务成本和所有权权益成本中分离出来,以便单独考虑。单独考虑市场交易成本的意义在于,将促使公司财务管理关注其外部市场环境,从而更加重视对理财环境的研究,以便在筹资时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3、所有权成本。相对于经济学而言,“所有权”概念在法律上比较明确。按照钱颖一(1989)的理解,经济学中的“所有权”有三种常见的含义:(1)对财产资本回收的权利,这是“产权学派”的定义;(2)对实物财产的控制权利,这是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定义;(3)资本回收和控制权利。现在,一般取第三种含义,并表述为: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和收益的索取权,而且收益权(而非控制权)是所有权的本质(李笠农,2001;殷召良,2001)。这时,企业所有权事实上被不同的要素所有者分享着。由于一些要素所有者只享有固定的控制权和收益权,企业所有权被严格定义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谢德仁,2001)。亨利。汉斯曼在《企业所有权论》(中译本)中写道,企业的“所有人”指分享以下两项名义权利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对企业利润或剩余收益的索取权。由此可见,企业所有权不是企业的所有权,而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所有权。
亨利。汉斯曼进一步提出了“所有权成本”概念:企业所有权的两项核心权能——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本身都有其固有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大致分为三种: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前两种是与所有权的剩余控制权这一权能相关的,第三种则是直接与剩余收益的索取相关。具体而言:(1)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其实就是成本。它包括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的成本(企业所有者为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付出的获取有关企业运营信息的成本、所有者之间交换意见和作出决策而沟通信息的成本、敦促管理层执行决策的成本)和监督不力而导致的管理人员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2)集体决策成本是指当多个人共同分享一个企业的所有权时,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可能会不一致甚至会发生冲突,他们要作出决策就必须采用某种形式的集体选择机制(如表决)。当所有者之间出现利益上的分歧时,这种机制本身也会制造成本,即“集体决策的成本”,包括因决策无效率产生的成本和决策过程本身制造的成本。(3)所有权的第二种权能——剩余收益索取权也涉及很多成本问题,其中最显而易见的就是与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相关的风险承担成本。因为这些风险通常都直接反映在企业的剩余收益中。
笔者认为,所有权成本是企业所有者获取和维护所有权而付出的代价,这种“代价”同样用“机会成本”计量,而且由企业所有者承担。不过,这种所有权成本最终将在企业得到补偿——企业支付给所有者的报酬(除非企业失败)。因此,转换一下,可以认为,所有权成本即财务管理中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从而使所有权成本回归“资本成本”的逻辑体系。“(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可定义为企业支付给权益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报酬,投资报酬又可分解为无风险报酬和风险报酬。这里,大致可以这样理解: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对应“无风险报酬”,风险承担的成本则正好对应“风险报酬”。在财务理论中,“风险报酬”、“无风险报酬”均可以单独计量,只是要将“无风险报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并进一步分解成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和集体决策成本的具体成本项目,这个计量就困难了。
将“(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分解为“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是一种理论上的创新分类,将有助于改进财务决策理论,使决策分析深入“分子”层次,考虑问题将更周全,并提高决策效率。为了区别传统的(所有者)权益资本成本的分类(如分为普通股成本、优先股成本、留存收益成本等),将“管理人员的监督成本、集体决策成本和风险承担的成本”总称为“所有权成本”不失为一个不错的定义。
“所有权成本”概念还将企业与其所有者联结在一起,必将拓宽公司财务理论的研究视野。公司财务管理应该为降低所有权成本作出贡献。同时“所有权成本”概念为论证“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提供了支持,或者说,公司价值最大化也是为了“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为了改善公司绩效,我们必须重视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市场对所有权成本的影响,理论上值得对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认真研究。
参考文献:
1、亨利。汉斯曼(HenryHansmann):《企业所有权论》(于静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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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汪丁丁:《在经济学与哲学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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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李笠农:《探寻新的模式——从所有权到国有资本经营体制的创新》,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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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孙铮、吴茜:《经济增加值:盛誉下的思考》,《会计研究》2003年第3期。
21、魏明海:《公司财务理论研究的新视角》,《会计研究》2003年第2期。
注释:
(一)国民经济核算的经济形势分析价值
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对国民消费支出的贡献作用。反映国民消费支出的指标有很多,如居民最终消费占GDP中的比重、劳务支出指标等。这些指标数据可以有效的作为国民消费支出核算的原始数据,有很强的参考价值,能够很好的反映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另外,消费核算信息可以很好的反映居民消费中的构成比例,如食品以及通信类的支出份额。有了这种信息,就可以更好的倡导居民进行适当的消费支出,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核算信息的详实科学,能够促进我国的税务改革,了解当下消费热点,树立居民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核算信息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居民的储蓄与投资有很大的贡献作用。在国民经济中,投资储蓄率、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库存增加等指标,可以很好的分析当前的各种货币供给与需求状况,了解我国的居民储蓄在国内储蓄中的地位,以及储蓄对投资的贡献率。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很直观的了解政府投资与居民投资的比例关系,更科学的实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实际上,储蓄、投资、税收是联系很密切的三个环节,对储蓄与投资信息的严格审读,有助于税务部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除此之外,储蓄的变化状况还可以反映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相关的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的改革成果。比如,在1991-1999年短短的9年间,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倾向增长超过40%、农村居民的储蓄倾向增长超过120%。
预期心理对消费需求的制约作用是显而易见,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工人就业状况糟糕、医疗制度以及住房制度不够完善导致居民对未来隐忧加剧而让银行储蓄增加。对此,相关的部门对我国的各个体制进行了适度的改革,让居民放心消费。虽然,我国的社保制度不够完善,这种局面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毕竟居民的消费心理需求有了适当的提高。国民经济的核算,可以让统计部门与政府部门有很好的参考依据,各个职能部门也据此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从而促进我国居民储蓄与投资的良性发展。国民经济核算信息可以让收入分配更加的科学合理。国民经济的循环是一个系统而长期的过程,生产只是一个阶段,对于最终成果的消费才是目的。不过,成果的消费并不是生产者一个人“享有”,而是要经过“分配与交换”的多个环节,才到达消费者手中。而国民经济的核算就是要对消费品在“分配与交换”的各个环节进行统计与核算,这其中也包括对最终产品的使用情况。国民经济的核算可以让收入的分配更加的高效与科学,提升人们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收入分配与国民经济核算的框架要清晰合理,收入的分配要分层展开,有次序的进行。为了让收入的分配更加的科学合理,核算的信息应该包含更多的机构部门,应用SNA在核算整个收入分配时,就应该按照“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两个阶段进行。在收入分配增长动态分析的基础上,可以让宏观收入分配的结构更好的得到调整,初次分配可以让收入结构得到很好的转移,调整个人可支配收入的结构状况。国民经济核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外与对内经济政策的制定。国民经济核算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在世界上享有的经济待遇与政治待遇,也就间接的影响到了我国对内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例如,联合国根据连续六年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决定一个国家的会费;世界银行业根据相应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享受到相应的优惠待遇。所以,国民经济核算还深层次的影响到了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也间接影响到了我国与外国的经济往来。
(二)国民经济核算的投入产出分析价值
国民经济核算对投入产出分析的贡献很大。也有相应的投入产出方法,用于国民经济的核算。投入产出方法又称为投入产出分析,以一定的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为基础,结合比例系数与结构分析,从数量上研究经济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最后利用相关的经济模型来分析国民经济结构以及原因和影响。投入产出的方法在国民经济的核算中有一个漫长的历史。1950年,投入产出分析第一次被建议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1968年,SNA就吸纳了投入产出分析法。1993年,SNA就把投入产出纳入到了整个核算体系。实际上,我国的投入产出分析研究有五十余年的历史了。1974年,我国就编制出了第一张实物性的投入产出表,涵盖了61种产品。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更是编制出了大型的“1987年投入产出表”。2004年,“2002年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更是让投入产出的核算方法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投入产出表考虑了两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投入来源”与“使用去向”,是一种棋盘式的平衡表。它可以很好的反映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投入”与“产出”,同时能够很准确的表明“投入的来源”与“产出的去向”。另外,对于各个部门之间很复杂的技术经济关系,投入产出表也能够很好的把握。投入产出表的样式多样,分类齐全,结构清晰明了。如“实物性”与“价值型”投入产出表,就充分考虑了计量单位的特点,便于审核统计工作。另外,也有根据地域划分的投入产出表,如“全国投入产出表”与“地方投入产出表”。“投入产出数据结构表”,可以直观地反应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广泛应用于经济分析中。“对称性投入产出表”用于预测和制定计划。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三)国民经济核算对宏观经济效益分析的贡献价值
宏观经济效益能够很好的反映各个产业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受到行业的高度关注。在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下,很多人片面的追求经济的增长,一味追求GDP的量与速度,却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因为,在宏观经济的背景下,国内生产总值GDP可以很好的衡量社会总产出。一定的情况下,GDP的数字越大,就代表这个国家的产品以及服务的增加值就越大。目前,在国民经济的核算中,很多的人意识到了不能一味的以财富数字的增长来衡量GDP。如果牺牲了环境与浪费掉了大量的资源,虽然换取了经济财富的增长,GDP指数的上升。但是,GDP并不体现资源的掠夺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实际上,这种GDP的数字是一个虚假的数字,过度的夸大了“财富”,却忽视了对成本的折算。鉴于此,一味的追求财富GDP的增长不是一个很明智的办法,要考虑环境与资源的因素,减去相应的成本。很多年前,就有学者提出了绿色GDP这样一个概念,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也是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一个“绿色GDP”概念的产生,是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结果,也是人们在权衡了环保与经济发展两者关系以及利弊后的一个结果。
二、国民经济核算是宏观经济分析及宏观经济模型建立的基础
在宏观的经济管理中,涉及到很多的统计数据以及模型,而国民经济核算就可以为这种数理统计以及模型的搭建提供范本和奠定基础。作为基本框架,国民经济核算确定了很多宏观经济统计的基本概念、指标设置以及基本分类。这样的功能让经济统计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大大的提高了宏观经济分析的效率,增强了其应用功能。
三、国民经济核算是一种科学的制定与检验国民经济的方法
国民经济计划涉及到很多的宏观经济指标,这些经济指标所反映的现象,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是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经济联系。为了更好的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计划与规划的指标数量也必须满足这种经济联系。国民经济核算的手段非常科学,也正反应了这种内在的经济关系。因而,国民经济核算是一种科学的制定与检验国民经济的方法。
四、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法
论文关键词:透过一起施工合同纠纷看工程概预算的意义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劳联公司承建昌浩公司开发的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期1号楼工程,合同价款482万元。该份合同报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日,两被告又签订一份《补充施工合同》,对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的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调整为“382万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调整”。双方还约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为19.1万元。该份《补充施工合同》未予备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张显成在没有对该工程作任何的概预算的情况下,与被告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显成承包六安世纪景园小区一号楼工程,合同工期按发包方(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定该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价款为382万元,承包方(张显成)应付发包方税金及管理费40万元……保证以该工程总承包合同保修期为准”。随后,原告依约组织人员、材料,按合同约定组织施工,2006年10月,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原告在随后的核算中却发现其已为该工程实际支付了510余万元工程款。
综上成本管理论文,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劳联公司据实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维修保证金19.1万元);2.被告劳联公司承担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损失;3.被告劳联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为发包方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劳联公司答辩称,原告是自愿与劳联公司签订了工程款为382万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与昌浩公司就世纪景园1号楼的工程承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签订了《补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为382万元,其与昌浩公司的关系,与原告无关,因此,原告的诉请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论文格式模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劳联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后,将其转包于没有资质的个人张显成,所签订的《合同》,显然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解释》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可见,由张显成承建并经竣工验收的六安世纪景园一期1号楼工程价款,当应确定为382万元,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
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是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还是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382万元支付工程价款。2、被告劳联公司与昌浩公司签订的两份合同是否属于阴阳合同,以及原告张显成是否有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价款进行给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依照该规定,实际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该规定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使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回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采取了折价补偿的方式,确定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补偿原则成本管理论文,其目的在于避免无效合同价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预期。
昌浩公司通过招投标与劳联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在同一天签订的《补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对方对合同价款进行了重新约定,且差距甚大,显然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此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别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予以了备案登记,而《补充施工合同》却未予备案。可见,昌浩公司与劳联公司先后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补充施工合同》应为阴阳合同。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有权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款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只能是签订阴阳合同的当事人,即劳联公司。张显成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张显成无权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约定的482万元的价款进行给付。
本案启示
本案原告张显成之所以在诉讼中败诉,请求参照备案合同的482万元支付和参照实际决算的51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都未得到支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应该在与劳联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前,未对该工程进行概预算,对即将发生的工程价款没有一个大概的认识,从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损失。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即使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资质,因此,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终会导致无效。在此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就异常重要,因此,进行工程概预算,对不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个人来说,意义重大。
设计概算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指标,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设备的预算单价,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等资料预先计算工程从筹建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建设费用经济文件。简言之,即计算建设项目总费用。施工预算是施工单位内部为控制施工成本而编制的一种预算。它是在施工图预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定额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工料分析,计算和确定拟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消耗及其相应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施工预算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成本计划文件论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预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2)是编制标底、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3)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5)是企业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编制作业计划的依据。
在进行具体工程概预算时,以下几个方面尤为注意:
首先,要坚持科学求实的原则。概预算专业人员在编制概预算时,应该坚持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概预算。深入调查研究成本管理论文,充分收集调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实际和施工过程,对相关图纸做详细了解,正确运用定额,做到量实,价值,费用准确。坚决制止巧立名目地过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预算人员素质。概预算人员要熟悉本专业的概算、预算和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树立强烈的工程造价控制意识,精心设计,大胆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把技术与经济统一起来。一旦突破相应的概算,则必须返工,返工费由设计单位自负,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借助相关技术设备,进行辅助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是个异常枯燥、复杂、抄录计算量非常大的工作。传统的手工编制工作中,概预算编制人员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额条目及各种计算表之间进行反复抄录和校对,如此一来,就会因为大量重复性的抄录和计算,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还不准确。所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利用计算机,设置科学高效的概预算程序来辅助完成相关编制很有必要,这是现今提高概预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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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该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首先是进行建造活动,然后在合同期内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最后是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于客户,“建设——经营——移交”这一模式类似于BOT业务,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12)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分别确认建造业务收入及运营管理服务收入。由于节能总收入不能可靠地预计,因此在预计成本可弥补的前提下,按节能项目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金额(节能资产金额)确认建造业务收入。按用能单位合同期内累计支付的不受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固定金额部分(如有),按照现值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建造服务收入额扣除长期应收款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没有固定金额部分,则将建造服务收入额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变动金额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并相应结转各期运行维护费用及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形式上与实质上差异。在形式上,首先,合同的当事方不同。BOT合同的当事方包括政府和投资方,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当事方通常为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其次,收入来源方不同。BOT合同中的投资方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运营期间的收费收入,而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来源方主要是用能企业。在实质上,首先,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如果节能服务公司确认一项无形资产,那么意味着用能单位相应要将节能资产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但由于在合同期内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资产带来的相关收益,并承担相关的风险,节能资产风险与报酬在合同期内并未从节能服务公司转移至用能单位,故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其次,业务收入与成本不匹配。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合同期内各期摊销金额是固定的,而其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即节能效益的分成收入因各期分享比例以及分享基数不同,导致收入与成本的严重不匹配。一般情况下,节能效益前期分享比例高,如此会造成整个合同期营业收入的前高后低,致使各期经营成果不真实。
(二)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处理
该观点认为节能服务公司虽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资产拥有所有权,但合同期满后该资产所有权将转由用能单位所有,且节能资产是专为用能单位设计和建造,具有专用属性,这说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因此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应对其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如果每年得到节能收益是固定金额的(实际案例不多见),或者节能分成收益能够可靠估计,则可以按照“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预计的全部节能收益作为最低租赁收款额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按节能项目实际建造成本结转融资租赁资产,将两者之差(即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融资租赁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局限性:第一,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合同期内节能资产维修、运行等费用均由节能公司承担,即租赁期发生的日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而不是承租方承担,这与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规定不一致。用能单位合同期内并不承担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这与融资租赁业务是有本质差别的。第二,基于能源管理合同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能源节约收益分成,因每期节能收益基数以及分成比例的变化,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讲是未来不固定的服务收入,这与融资租赁各期确定的租赁收入金额是不一致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按照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合理计算最低收款额。第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要经银监会或商务部等监管部门批准,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应属于超越经营范围。
(三)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该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这包括节能设备的(含安装)资产转让业务和能源管理的后续服务业务,其实质是节能设备的分期收款和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节能资产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应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视为商品销售业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由于用节能服务公司延后分期收取的款项具有融资性质,所以应按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预计收取的所有节能收益确认长期应收款,收入以长期应收款折算现值确定,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节能设备按照存货进行核算。用能单位对于该节能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弊端:第一,会计核算应反映经济实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实质是提供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收入是能源管理收入,应属于服务收入,而节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本质上是一项资产投资业务,并非商品销售收入。第二,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并且保留了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并对节能设备行使有效控制;用能单位在合同期内只拥有部分收益权,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不具备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第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为节能设备投资与后续运营服务两项业务,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取得节能分成收益,因此该项业务收入应在整个合同期内确认,如果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就无法公允反映经济交易实质。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建议
与分析在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中,对医院成本核算和管理体系进行了完善,也明确地对医院成本管理的目标、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分摊的流程、成本范围、成本分析、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有力地指导着医院的成本管理,也对医院实施成本核算工作有利,在数据方面,对医院自身运行管理的强化和成本核算与控制水平的全面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也为管理部门以后将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合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2.当前医院成本核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2.1医院管理者不够重视
在目前情况下,作为医院管理者基本都为某一方面的医疗专家,通常其对医院医疗发展和学科建设比较重视,但相对匮乏财务管理知识,也缺乏对成本管理的足够的重视。并且因为医院财务人员或成本管理人员自身在医院成本核算方面有,不进行严谨的核算,这就导致其无法将有效的成本核算数据及分析提供给管理者,也难以让管理者了解成本管理的效益,自然造成管理者弱化成本管理。
2.2成本管理落实制度不够
自新医院财务制度实行之后,各医院也都将相应的成本管理制度制定出来,但仅仅在制度层面停留,缺乏真正的贯彻落实。如,按照医院成分分析制度,对医院提出了按照月、季、年开展成本分析的要求,但因相当多的医院没有深入开展成本核算工作,也就难以谈及成本分析了。
2.3成本核算重核算但轻分析
自仅仅起到为生成报表服务的作用。因为各医院所使用的HSI系统、成本核算系统和财务软件系统对成本核算影响大,所成成的报表缺乏完善,对医院管理层来说,利用价值不大。
2.4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因为医院会计制度相对于企业管理制度来说,比较简单,对财务人员所要求的业务水平不高,导致医院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大都形式化,其水平高低不齐。
2.5缺少专兼、职核算人员,成本核算管理粗放
就现阶段的公立二级医疗机构来说,其人员编制相对紧张,大都未配置专职成本核算人员,其几乎所有工作基本都由财务部门承担。由于不少财务人员缺乏对医院业务活动流程的了解,导致核算与业务活动处于严重脱节,状态。
2.6计算机网络系统相应的支持不够
因为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存在初期投入金额较大问题,而又不能在短时间内把效益创造出来。所以各医院对于成本核算系统投入或现有HSI系统增加成本核算模块缺乏足够的积极性。
2.7未按照成本核算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当开始进行实际的成本核算期间,因财务人员对HSI系统使用不当或系统不能提供数据,导致,违反成本核算原则的情况时有发生。
3.对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做好成本核算的建议
3.1要将健全的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好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属于非常复杂的一项系统工程,而强化成本管理则是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目的和医院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必须将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起来,全面了解和把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全面分析原因为基础,尽量减少劳动损耗并使潜力得到不断挖掘。
3.2夯实成本核算的基础
科室核算是整个医院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主体,其主要把科室作为最基本的核算单位,对开展业务的各项收入和劳动耗损等信息数据,不仅完整进行记录,还要做好计算、分析、对比工作。立帐要按最小单位进行,同时要把并且要把会计相关的统计资料从各个方面去收集全,以此提供成本考核的客观依据。
3.3发挥信息软件在成本管理的作用
由于医院成本核算能设计到繁多的种类和数据,就应采取计算机来对相关信息处理,在医院的各部门、HIS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实行统一的核算编码制度,促进信息对接的实现。这样不仅能促使信息处理速度加速,也能对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3.4建立与完善监控机制
开展医院全面成本核算,需要立足医院实际,将医院的成本核算目标制定出来,并由上而下做好成本目标的设定和指标的分解和信息的反馈收集工作,在反复沟通的前提下,对各部门的关键成本指标及专业管理考核评价标准进行确认,以此把符合自身发展的一系列的监管和内控制度制定出来。
3.5今后做好医院成本核算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将疗服务与成本核算关系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也就是说,在医院成本核算过程中,应促进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在不忽视医疗成本的基础上,做到不偷工减料,在两者关系和谐处理的前提下,促进服务与成本核算的共赢局面的实现。第二,处理好医院与科室部门之间的关系。医院成本核算工作需要重视科室的成本核算工作,以此为基础,将相应的管理机制和标准制定好,以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在医疗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使医药费用开始最大限度地减少。第三,提升成本管理与技术水平。在一般的情况下,支持新技术的开发离不开很大的一笔开销。因为在临床中才能应用到新技术的研发,就能够把良好的经济效益带给医院,因此,医院应大力支持新技术的开发,为提供更好医疗服务打下基础。第四,把医院、员工、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由于在一定程度上,员工可以通过成本管理间接得到收入的提高,使其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所以,就应让员工积极参与到医院的成本核算和经济管理全过程,以此带来医院、员工、患者的经济利益的共同提高。第五,将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成本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根本,而财务管理延伸之后就成为成本管理,因此两者是互不可缺的关系,当两者的关系确的处理好同时达到了结合的有机统一,这样才能使医院经济管理水平有着可持续性的提升效果。第六,全员参与、协作完成。在医院开展成本核算不仅范围和工作量大,而且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知识性。不仅专职人员和财务部门参与成本核算,而且由于其与医疗技术、临床试验、行政后勤的各个科室等环节都有所涉及,这就需要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有机配合。需要调动起全医院员工实施成本核算管理的积极性,努力去促使一个以财务人员和部门为中心的多层次、多部门、自上而下的成本控制体系的有效形成。
4结语
(一)制造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的核算方式是把产品分为间接费用和直接成本,主要是对产品品种进行分配生产费用计算,以生产工时来衡量分配的标准。这种核算方式比较简单,成本低,多用于对成本管理要求不高的企业。其缺点是不容易计算出真实的生产成本,以工时作为分配制造费用的唯一衡量依据,只有设备成本、人工成本等简单的核算因素,忽略了其他与产品制造相关的因素,不利于决策者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真实信息,影响决策。这种核算方式只适用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制造费用不高的企业。
(二)作业成本法
作业成本法对成本的分配是依据作业对资源的消耗情况进行的,然后再根据成本对象将作业成本分配到使用对象里。这是以成本动因为核心的成本分配方法,这种方法使成本信息更真实,更具有科学性,可以为公司运营决策提供更真实的信息,可以更好地对企业运作成本进行控制,提高企业生产效益。但是,作业成本法的成本管理的工作量很大,需要企业在使用过程中有丰富的经验。
(三)资源消耗会计
资源消耗会计是把作业成本法与德国弹性边际成本法相结合的方法,是给每一个资源动因分配一个资源结集点,把生产费用分配到不同的资源结集点,根据每个结集点的成本动因,再把费用分配不同的作业中心。它能够科学合理地把剩余的、闲置的生产力核算出来,保证了成本分配的准确性,是成本精细化管理的前沿理论,目前只有极少企业运用。
二、成本细化管理的思路引导
(一)在企业内部营造成本细化管理的氛围
成本细化管理是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要想更好地在企业内部推行,就要把它与企业文化建设密切结合起来,营造追求精细的文化氛围,使员工养成细化管理的生活习惯。企业可以利用会议、报刊、讲座及各种办公软件等载体,向员工宣传细化管理的涵义和实施的必要性,让员工真正明白细化管理的作用,有利于企业在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措施。
(二)完善企业的成本预算体系
要逐步完善企业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实行“全员、全额、全过程”预算细化管理,形成上下协调的预算编制体系,使预算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的全过程。这样,在核算成本时,只需要在成本预算的基础上细化项目成本构成。在每一次编制预算时,各责任中心安排计划时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进行,依据这些计划编制精细的成本费用需求预算,从经济发生的源头细化成本。
(三)借助现代化信息体统
现代通讯、电子计算机及数据处理技术的发展给企业的信息化提供了现代化工具。企业成本的管理,可以借助这些先进技术对企业成本进行合理分配资金和作业,减少了传统成本控制的手工操作,对一些复杂数据的处理更精确和快捷,节约了时间及减少纰漏的发生。例如,ERP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多越多的企业都在使用。
三、成本精细化管理中实施全面预算的重要性———湘潭市烟草公司为例
湘潭市烟草公司实施的是参与型为主、协商型和加强型为辅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每季度初,各单位职能部门都要根据预算编制表格和相关指标进行预算并提交预算审委会下属办公室整体汇总,草拟全公司年度预算,上报给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委员会针对报表中的具体数据,如销售指标、财务指标等,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对于费用指标则使用行政手段控制,最后敲定后,下达给各部门。这是一个全员参与预算的过程,公司所有的管理员和基层员工都参与了进去。湘潭市烟草公司的预算编制包括湘潭市烟草专卖局、湘潭县烟草专卖局、湘乡市烟草专卖局、韶安市烟草专卖局,以控制成本费用为手段,通过对资产购置、利润、费用、经济费用综合指数等经济指标的评估,最终实现目标利润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个预算体系涵盖了销售、财务、成本、资本、投资及其他预算,并且每一项预算都有严格的报表明细。湘潭市烟草公司的这种“自下而上”、“分级编制”和“逐级汇总”相结合的全面预算系统,实现了成本精细化管理,为企业的核算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四、成本细化管理的企业核算系统分析
企业经济核算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范畴,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成果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的核算。它是用一定的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物资、劳动的消耗和取得的成果进行对比分析、记录计算,使企业运作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发挥最大的价值空间,是计划管理经济的有效方式。以下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成本细化的核算系统进行具体探索。
(一)建立适合企业的成本细化核算体系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创建适合自己发展的成本细化核算体系。目前,大多数企业选用的都是作业成本法的核算模式,鉴于每个企业所属行业和具体发展模式不同,企业可以结合作业法核算方式与企业本身的具体发展情况,创建和完善与企业发展相协调的核算体系。企业进行整合内部的各项管理建立新的核算体系时,可以从组织领导监管、生产成本预算、物资消耗、采集信息、成本指标考核评价等方面着手成本核算体系的建设,重点注意生产消耗环节的监控,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信息化工具,如SAP、ERP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精细化成本控制核算过程,形成有效的日常规范管理核算体系。
(二)管理材料成本细化的核算
采购部或技术部门要提供每种产品原料的详细说明,包括材质、规格、质量、重量及下料尺寸等范围的材料明细表。对于边角料还要根据生产经验进行摊销和汇总,让财务部门计算出生产材料的损耗,有关部门要建立生产材料采购价格体系,并且及时更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沟通,相关部门要及时归集整体生产材料的实际运用情况,掌握最新的材料利用率,以便将生产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的消耗成本。
(三)人工成本细化管理的核算
企业应该对于不同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有不同要求,薪资构成也应该有明确的计算方式。企业还要严格考核员工的出勤率,按出勤的工时计算工资并把这些列入人工成本。企业应根据经济效益制定合理的工资和工时,使员工工资成本增幅在社会物价上涨时不大于原料增幅所承担的税负。企业还要通过建立科学的岗位分配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及积极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等途径来提高员工的劳动生产率,以降低在人工成本的物资投入,更好地控制人工成本。
(四)制造生产费用细化管理的核算
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的运作情况将生产制造费用按业务属性具体划分相对固定和变动的两部分,由相关部门进行分类管理及控制。根据生产制造资金的性质不同,对于固定的制造费用采取限领措施,对相对变动的制造费用采取限额控制,这是由于相对变动部分的制造费用会根据生产量的变动而变动。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分配和核算生产制造费用,避免出现生产制造费用分配比例失调现象,各分管责任部门还要及时向财务报告分摊数据和内容,以便及时进行有效监管。
(五)库存和运输成本的细化核算
企业应该根据产品特点和季节性对产品进行合理的存储,对于市场需求有良好的预估,减少产品在仓库里的积压,或者对积压的库存要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更好地减少信贷成本和资金占用成本。企业在选择运输方式时,要根据销售区域的特点和产品的特点选择适当方式运输,合理降低运输产生的费用,提高控制成本的综合力。
(六)经营和管理成本的细化核算
控制企业的经营成本主要体现企业对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上,企业应该采用先进的科学经营理念武装公司文化,提高企业文化对员工的凝聚力,最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员工的潜力。如此不断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企业人事架构,以降低人才的流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五、企业核算中成本精细化管理的意义
(一)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企业核算中成本细化是对企业及各生产环节的成本费用率进行分析,为企业运作的成本考核及控制提供科学参考数据。成本精细化管理可以把市场竞争的压力传到最基层,从产品生产的源头开始控制成本,使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承担起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控制成本费用的责任,以达到更合理地控制生产成本的目的,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水平。
(二)是企业制定内部转移价格的参照
企业通过对各部门进行成本细化管理,可以及时掌握各生产环节及各作业的操作水平和成本费用。各生产环节的成本、利润指标及最终产品的确定的依据都需要内部转移价格做参数,企业运用成本细化核算,可以清楚了解当前各工序成本费用,为不同生产阶段成本的价值的流转确定内部转移价格。这种方式考虑了个体成本生产水平,可以对各生产中心的成本进行更好的控制,从而提高对生产成本的整体控制。
(三)是企业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的标志
企业通过成本细化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细化企业的各项运营环节,具体实施过程中完善把权、责、利相结合考核体制,使企业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更进一步,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基础。实现成本控制精细化,使企业由粗放式管理转变为精细化管理,是企业综合实力提升的标志。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