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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问题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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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问题

第1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创新 刑事法治 问题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提出了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始终为这一目标进行努力,现阶段,这一重要决策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如何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本文从社会管理创新同刑事法治之间的关系入手,对社会管理创新中刑事法治面临的问题展开了研究,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意见,希望对我国的全面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一、社会管理创新同刑事法治之间的关系

(一)刑法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运行过程中,各项社会管理工作都是由法律来承担的,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运行过程中,法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具和制度基础,为社会管理做保障。也正因为如此,提升各项法律的贯彻程度,成为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效结合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发展国家建设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这一创新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规范性。

然而,我国的现代社会运行中,对人权、社会的保障工作都是由刑法来实现的,现阶段,保护人民、惩罚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运行过程中的目标,在各种犯罪惩罚措施的背景下,社会运行更加稳定,人民生活的环境更加安全。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高度分化现象产生于社会关系和经济发展当中,社会风险因素增加,在对刑法进行应用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打击各种风险行为。而在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对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进行破坏,而是提出应用各种刑法手段的措施 。人们自身的犯罪行为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确定刑罚轻重的关键,然而,相关责任人不可以将社会管理的需要作为借口,将重刑应用于罪轻的人身上,也不可以对刑罚应用于没有责任的人身上。由此可见,只有坚持刑罚基本原则,才能够保证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实施。

(二)刑法对社会管理创新具有保障作用

社会运行过程中,要想得到长期而快速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环境基础之上,正是因为我国拥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够在改革开放至今,拥有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刑法的功能是不容忽视的,其能够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现阶段,我国在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从行政、民事以及经济等多个角度出发,而这一过程中,必须将刑法的保障功能进行充分的发挥,从而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的质量。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社会进步的背景下,人们之间却形成了更加紧张的关系。例如,富士康十连跳事件,由于劳动者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边缘化问题,因此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不得不采用各种极端的手段 。事实上,这一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法律在履行自身责任的过程中,不可以对其进行边缘化对待。在这种情况下,刑法开始增加对民生犯罪的关注,在各项犯罪行为中增加了拒绝支付劳动报酬和危险驾驶等行为。

由此可见,刑法在应用过程中,拥有保证社会安定的功能,这因为如此,其同社会管理创新之间才存在了不同忽视的重要联系,在对刑法进行有效利用的背景下,各种社会关系能够得到有效调整。

二、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事法治问题

(一)刑事政策缺乏灵活性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开始增加,在这一个时期中,刑法的社会调控功能至关重要,它能够对犯罪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然而,我国在应用刑法的过程中,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就是死刑,这一措施同现阶段世界废除死刑的潮流不符。新时期,我国缺乏灵活性的形势政策呈现出一定的缺陷,例如,在对经济领域的范围行为进行惩处的过程中,由于刑法拥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常常在将刑罚应用于定罪当中以后,会强制关闭很多大型公司,造成失业率上升等负面社会现象,不利于社会安定。由此可见,新时期,我国在对刑法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必须能够从法律效果以及社会效果两个角度出发,科学的应用刑罚,实现对犯罪行为有效惩处的基础上,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现阶段,我国刑法中拥有罚金刑,其能够对单位犯罪进行有效惩罚,而这一罚金刑具有无限额的特点,法官在工作中,拥有较大的裁量空间,这种现象不仅同罪刑法定原则不符,更容易造成不均衡的罪行,从而为司法腐败提供了生产空间。如果某一案件中获得了较高的刑法,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获得一定空间,同时还容易导致再次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新时期,我国在积极机型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实施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

(二)刑法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性

新时期,我国在积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在管理的基础上为人民提供良好的服务,而社会管理在对法律进行依靠的过程中,应严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现阶段,我国在应用刑法的过程中,应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作为基础。在对刑法进行应用的过程中,惩治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其他犯罪行为进行预防是根本,刑法应用以及被应用的过程中,人都是主体,因此新时期在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人性问题。然而,在现阶段的法治环境中,刑法更多是强制性和暴力性的代表,这种仅仅发挥刑法强制性的现象,无法将其功能进行充分的发挥 。

因此现阶段,将人文关怀融入到刑事法治当中,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这样一来,不仅能够促使刑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大大提升,也更能够将刑法的功能发挥出来 。

三、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事法治应对策略

(一)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近年来,我国不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努力,这一过程中也包含各种不和谐因素,即犯罪行为。现阶段我国在有效面对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由于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社会管理创新中必须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在面对犯罪的过程中,应提升各项反应的理智性。

在对社会管理创新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关系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从严处理人身危险性大以及严重的刑事犯罪等,同时应更加倾向于政策的宽严相济。这一过程中,应将人权保障机能进行充分的发挥,提升社会氛围的理性和宽松度。例如,我国的《刑法修正案(七)》在制定和落实过程中,注重对犯罪圈的扩大,同时更加注重有效结合入罪和出罪。例如,税务机关运行中,如果依法对追缴通知进行了下达,应对税款以及滞纳金等进行缴纳,不会对刑事责任进行追究,然而五年内没有将以上金额进行缴纳者,需要展开刑事处罚或二次以上行政处罚 。这种宽严相济的刑法处理方式,对逃税罪和犯罪圈进行了缩小,不仅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同时还合理的限制了逃税犯罪行为。

(二)刑法应坚持以人为本

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提升刑事法治人性化程度的过程中,本文主要从精神病人、残疾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人群角度出发展开了探讨。我国在判断刑事责任能力的过程中,不仅对年龄因素进行了规定,同时还对精神状况进行了规定。如果成年人且同时拥有健康的精神,那么其在日常生活中就拥有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因此在发生恶性事件后,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精神方面存在一定障碍,尽管已经成年,其刑事责任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

因此,我国的刑法典中对精神病人的具体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无法辨认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者,在法律的科学鉴定下,可以不履行刑事责任。

然而,在邱兴华案以后,社会各界开始对精神病人犯罪产生了更大的关注,尽管法律能够对这部分人群进行从宽处理,但是也应当加大对这部分人群的管理力度,在应用刑事法律的过程中,应对精神状况进行不同等级的划分,并促使其得到强制治疗,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强制性的措施,同刑事处罚拥有本质区别。由此可见,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刑法是逐渐坚持以人为本。

第2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1.社会现代化的涵义

广义社会现代化指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两次转变虫然从现阶段来看,我国很多发达地区已完成了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并正在经历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和知识社会的转变,但在内蒙古、西藏等大多数民族地区仍然处在第一次刹-会现代化阶段,即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的阶段所以,我们考察社会现代化的内容主要从第一次社会现代化着手,由于较多地区在完成工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诸如高能源消耗、环境污染、贫富两极分化等问题,那么我们在研究社会现代化时又小得小吸取经验教训,走出 一条集合经济、政治、文化和人协调发展的综合、生态、民主、科学、自由全而发展的现代化的道路,为民族地区及其他发展一般性地区在现代化道路上指明力向,以便我们尽量缩小甚至是赶上发达地区发展的步伐

社会现代化全力位演变的过程的各个力而经济现代化(工业化、市场化)、政治现代化(民主化)、文化现代化(科学化)、人的现代化等等是相互联系制约着的其中,工业化无疑是经济现代化以及整个社会现代化的根本环节,是全部过程赖以展开的根本动因工业化过程的展开必然要求市场化过程与之相伴,它以自身的客观逻辑促使市场化过程的展开;而反过来,市场化过程的进展状况,又作为直接必要条件制约着工业化的过程以工业化和市场化的统一为内容的经济现代化呼唤着政治现代化和文化现代民主化和科学化,并为一者提供了技术基础和条件;反过来,民主化和科学化又制约着工业化和市场化的进程.政治现代化和文化现代化是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而人的现代化则是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社会现代化的最终要求和日的,所以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和文化现代化为人的现代化提供了好的条件,同时人的现代化又是促进前三者的发展总之,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文化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必须把它们协调起来,才能共同推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现代化实现

2.民族现代化发展现状

2.1民族地区的经济现代化

谈及民族地区现代化的根本是经济的现代化了解民族地区的经济现代化现状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层而去着手 民族地区生产力发展的工业化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力式落后发展经济多依靠传统的手段对于新兴的微电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等新技术带来的有利时机因本身条件的}S}制也未能完全把握

生产关系市场化,即也就是企业而向市场,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市场实现联系市场化是我们选择的正确道路,而信息化和网络化又是我们市场化必须借助的平台民族地区本身地域因素的影响,区域与区域之间多为无人区想要发展市场化有障碍

2.2民族地区的政治现代化

民族地区日前经济文化较落后的状况小能为其民主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和较理想的环境,造成了民族地区政治民主实施的困难在民族地区,刹一区组织建设薄弱,社会保障制度小健全,缺乏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和制度

2.3民族地区的文化现代化

民族地区现阶段都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鼓励和弘扬科学精神但是从总体上看,民族地区的科学文化水平的日前的发展还小平衡,至今还有小少地区还有相当数量的文盲和半文盲的存在

2.4民族地区人的现代化

人的现代化是现代化历程中最核心的日标,是社会现代化的出发点和最终日的民族地区要实现社会现代化,最终要取决于人的现代化提高民族地区民众素质,实现民族地区人的现代化是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中之重民族地区人口众多、但知识水平、素质较发达地区有差距民族地区的现代化突破口在于人的现代化,尤其是在于民族地区民众的知识水平、价值观念、思维力式和行为力式的现代化

3.民族地区社会现代化建设中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1落后的经济发展力式与转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民族地区地广物博,通过对资源大量的开采以及初级加工来实现经济发展但由于民族地区自身原本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随着资源的消耗,劳动力成本的增加,想要通过粗放的力式发展经济变得越来越难如何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力式由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转变,成为民族地区经济现代化实现的关键

从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力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啦尹;首先,依靠科技进步来促进经济发展力式的转变,就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其次,依靠劳动力素质提高来促进经济发展力式的转变,就要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同时,企业也要创造条件,对劳动力进行在岗培训,促进劳动力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能力的提高最后,依靠管理创新来促进经济发展力式的转变,就需要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强化管理;同时,也要大力培养现代化的管理人才,促进管理结构的优化

3.2政治法治化的小完善与解决途径

民族地区政治现代化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如何让政治系统在阳光下运行,使民众能成为监督腐败滋生的主体那么落到实处,一力而是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另一力而就是考虑要通过力式使政治法律、规范真正得到尊重和严格执行,因此力式力法的探索也成为民族地区政治现代化过程的一个重要的话题

现在我们社会正在倡导和逐步实施的政务公开,官员公布则产状况,发挥大众媒体的监督作用,网络政治化等等途径和力法都有利于政治现代化,有利于民主政体的发展民族地区在此大环境的影响下实现政治现代化也必然是指日可待的

3.3多元价值观对核心价值体系的冲击与协调办法

民族地区的民众较多都是有自身民族信仰的在信息化时代,多元价值观充斥着民众的大脑我们在倡导多元文化发展和尊重民族信仰的同时,更应该注重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党的}-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如何在民族地区的民众意识中树立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使其成为主导价值观,又能鼓励多元价值文化的存在和尊重民族信仰,具体建议如下: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另一力而要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同时,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也必然需要了解民族地区的文化工作者发挥其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响应号召,发挥自我的能动性推动民族地区实现民族文化的兴旺繁荣对于实现民族地区现代化是十分重要的环节

3.4人的价值评价陷入误区和解决力法

第3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号),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二、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参统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补办登记日期按照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的工作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四、新参统的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五、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及时到目前缴纳养老、大病、失业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提供有关缴费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缴费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样表附后);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款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八、缴费单位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办公、生产、经营住所(地址)变动及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关闭、合并以及其他情形时,须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样表附后)或其提供的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书面申请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九、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社会保险登记证》证号由十二位编码组成,在编码前冠以北京市简称“京”,第一位码至第六位码为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第七位码至第十二位码为缴费单位登记码(编码表附后),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编码,须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后边加“??”并接排顺序号。凡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一律作废,不得重复使用。

十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核验一次,未经核验,证件自行失效。

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4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陕西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被企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如何处理问题的请示》(陕劳办函字〔1999〕180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养老金。关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在退休后如何赔偿问题,应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1997年3月3日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能否开除的复函》(劳办发〔1997〕24号)中的有关内容,与本文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第5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为加强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健全医患双方制约机制,规范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就医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的精神,现就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根据任务量配置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做好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二)要加强血液透析、放化疗等危重症医疗费用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三)要严格执行用药限量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患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肿瘤(放化疗),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品,门诊开药量可放宽到不超过一个月量。

    (四)要按规定使用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实行双处方双划价,专用处方要单独管理。要使用全市统一制定的“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患者及时、准确地提供“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积极配合各区县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下列费用公费医疗、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一)各种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手术加台费、优质优价费(含特需病房)、自请特别护士、护工等特需医疗服务费用。

    (二)各种预防、保健性及非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费用,如气泡浴、等动力康复治疗、光量子治疗、眼部人工骨植入等。

    (三)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如止痛泵、止痛表、氧气发生器等费用。

    (四)各种气功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费用。

    (五)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和各种生活性材料费用。

    (六)微量元素检查、APOP老年人痴呆基因分型检测、SW系列反射治疗仪、骨质疏松治疗仪等费用。大病医疗保险患者手术中使用一次性进口器材、器械,报销仍执行京劳险发〔1996〕201号文件。

第6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摘 要:本文以中国CNKI学术总库上2009年―2011年研究公共治理的文章为样本,从研究的时间、研究的主体、研究的领域、研究地域、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等六个方面描述了近三年我国有关于公共治理研究的基本状况与特点,并从以上几个角度对近三年的有关于此方面研究的发展、进步与不足进行了评价与分析。

关键词:公共治理;内容分析;分类法

公共治理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的一个热点问题,当时西方的政治、社会危机的产生推动了公共治理理论的研究与范式变革[1]。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回应公民的需求并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治过程在多大程度上激励决策者回应公民要求[2]。基于对公共治理研究的内容分析,不仅可以总结先现今公共治理研究的现状,同时能够发现研究整体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资料。

笔者主要从中国CNKI学术总库上,搜索到了近三年有关于公共治理研究的文章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对其进行内容分析,并对搜集得到的资料进行一定的数据处理。由于中国CNKI学术总库是国内十分权威的论文检索数据库,选择从该学术总库上搜集到的论文作为研究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意义。

一、绘制编码表

笔者在研读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在分析了不同文章间研究的内容之后,发现就论文研究的内容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就公共治理理论本身进行研究,这样的论文共有39篇,我们将其记为A类。还有一类是研究在特定情况或环境中的公共治理,共59篇,我们将其记为B类。就A、B两类,笔者做了不同的编码表。

表1.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编码表

研究的时间PA:2009年PA1、2010年PA2、2011年PA3 治理的地域PB:国外PB1、中央PB2、省级PB3、地市级PB4、区县级PB5、乡镇级PB6、村社级PB7、区域PB8、城市PB9、农村 PB10

研究的角度PC: 理论缘起PC1、治理政策PC2、治理评估PC3、治理模式 PC4、表现形态PC5、治理结构PC6、功能与意义PC7、理论研究PC8、资源配置PC9、主体的作用与转变PC10、价值体系PC11 研究的方法PD:调查研究PD1、文献综述PD2、实验法PD3、实地研究PD4、纯学理研究PD5、方法不明PD6

表1.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编码表

研究的时间PA:2009年PA1、2010年PA2、2011年PA3 公共治理的主体PB:公民PB1、政府PB2、非政府组织PB3、企业PB4、民间组织PB5、宗教组织PB6、主体不明确PB7

公共治理的领域PC:(1)政府建设PCA:职能转变与完善PCA1、绩效评估PCA2、监督体制构建PCA3 (2)产业发展PCB:传统产业PCB1、新兴产业PCB2 (3)生态问题PCC:环境保护PCC1、资源利用PCC2 (4)社会发展PCD:教育发展PCD1、民主建设PCD2、社会保障PCD3、法制健全PCD4、大众传媒PCD5(5)其他PCE 治理的地域PD:国外PD1、中央PD2、省级PD3、地市级PD4、区县级PD5、乡镇级PD6、村社级PD7、区域PD8、城市PD9、农村 PD10

研究的角度PE: 理论缘起PC1、治理政策PC2、治理评估PC3、治理模式 PC4、表现形态PC5、治理结构PC6、功能与意义PC7、理论研究PC8、资源配置PC9、主体的作用与转变PC10、价值体系PC11 研究的方法PF:调查研究PF1、文献综述PF2、实验法PF3、实地研究PF4、纯学理研究PF5、方法不明PF6

二、分析与研究

关于A类文章的研究

(一)关于研究时间:

表2.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时间

时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合计

篇数 21 10 8 39

百分比 53.8% 25.6% 20.6% 100%

笔者从CNKI上选取了近三年的论文,并且以一年为单位进行时间上的研究。从表格中看出,2009年到2011年三年间,单纯针对公共治理进行研究的论文数量上出现了递减的趋势,这可能与选取的时间段太短、选取的标准等众多客观因素有关,但同时也反映出了A类文章研究的数量在减少。

(二)治理的区域

在有关于治理区域的划分上,有些文章是在宏观上就国内或者国外进行研究,而在国内一些学者发表的论文中,受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这一标准,又可以分成中央、省级、地市级、乡镇级、村社级等,区域、城市、农村也成为关注的一点。

表2.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治理区域

区域 国外 国内 中央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篇数 0 13 0 1 0 0 0

百分比 0% 33.3% 0% 2.6% 0% 0% 0%

区域 村社级 区域 城市 农村 文章并

未说明 合计

篇数 0 1 1 2 21 39

百分比 0% 2.6% 2.6% 5.1% 53.8% 100%

就表格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论文并未在文章中点名其关注的区域,只是进行总体上的论述与分析。而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文章是关注于我国公共治理现状的,近年来热点的区域、城市以及农村等并未在此类文章中广泛体现。

(三)研究角度

表2.3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角度

角度 理论缘起 治理政策 治理评估 主体作用与转变 治理模式

篇数 3 1 6 14 5

百分比 7.8% 2.6% 15.4% 35.9% 12.8%

角度 表现形态 作用意义 理论模型研究 资源配置 合计

篇数 2 3 4 1 39

百分比 5.1% 7.8% 10.2 2.6 100%

在A类论文中,总结开来就是以上七个角度,那么在这些切入点中,关于主体作用等的研究占到的比例最大,这类文章就主体界定、主体的作用、主体的转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与分析,而关于治理评估与的研究次之,有较少的学者选择从其他的角度进行文章的研究。

(四)关于研究的方法

笔者按照风笑天著的《社会研究方法》中对于研究方法的分类,将研究的方法归纳为下表的几种。

表2.4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方法

研究

方法 调查研究 文献综述 实验研究 实地研究 纯学

理研究 研究方

法不明 合计

篇数 0 0 0 1 38 0 39

百分比 0% 0% 0% 2.6 0% 97.4% 100%

从表格中的数据可以十分清楚的看到,几乎全部的学者采用了纯学理研究的方法,而并没有学者采用调查研究等其他在研究问题时经常采用的研究方法。

三、关于B类文章的研究

(一)研究的时间

表3.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时间

时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合计

篇数 16 19 24 59

百分比 27.1 32.2 40.7 100%

B类文章针对的是具体情况与公共治理相结合文献的研究,从上表中可以很容易就看出,在2009年至2011年这三年间,研究这一类文章的总数量在上升,表示出了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在逐年增加。

(二)研究的主体

表3.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主体

主体 公民 政府 非政府组织 企业

篇数 10 32 8 2

百分比 16.9% 54.2% 13.6% 3.4%

主体 民间组织 宗教组织 主体不明确 合计

篇数 2 2 3 59

百分比 3.4% 3.4% 5.1% 100%

在有关于研究这个问题上,我们发现了在公共治理的研究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虽然政府在公共治理中占有绝大部分的比重,但是多元化的趋势也是十分明显的,随着公共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完善,其治理主体必定更加多元化,针对此问题的研究主体也必定随着多元化。

(三)研究的区域

表3.3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区域

区域 国外 国内 中央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篇数 0 28 1 1 0 0 0

百分比 0% 33.3% 0% 2.6% 0% 0% 0%

区域 村社级 区域 城市 农村 文章并

未说明 合计

篇数 0 2 5 3 19 59

百分比 0% 2.6% 2.6% 5.1% 53.8% 100%

有关于研究角度方面,现在的学者还是偏好于从我国公共治理的总体出发进行研究,表现在数据上就是占百分之47.4%的人将这一点作为研究的区域点。

(四)研究的角度

表3.4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角度

角度 理论缘起 治理政策 治理评估 主体作用与转变 治理模式

篇数 2 18 3 8 4

百分比 3.4% 30.4% 5.1% 13.4% 6.8%

角度 表现形态 功能与意义 理论模型研究 价值体系 资源配置

篇数 3 11 5 4 2

百分比 5.1% 17.6% 8.5% 6.8& 3.4%

在有关于研究角度上,公共治理相关政策的研究仍然成为众多学者就这类论文研究的一个重点,其功能与意义等是许多学者选择的第二方面,针对于理论缘起等研究较少。

(五)研究的领域

笔者在研读了所有B类论文后,就其主体进行了如下的分类,政府建设、产业发展、生态问题、社会建设以及其他等问题。另外,根据具体问题的归纳总结,笔者又将每一领域进行了更具体的分类,在表1.2中已进行展示。具体表格如下:

表3.5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领域

领域 政府建设 产业发展 生态问题 社会建设 其他 合计

篇数 15 12 3 26 3 59

百分比 25.4% 20.3% 5.1% 44.1% 5.1% 100%

由表格统计数据不难看出,社会建设问题是专家学者更为关注的研究方向,而其中占到最大比重的是教育问题。有关于政府建设问题,其研究的比重也较大,而进行细分后发现,就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的研究最多,占到百分之五十。有关于产业发展等社会热门的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增加。

(六)研究的方法

表3.6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方法

研究

方法 调查研究 文献综述 实验研究 实地研究 纯学

理研究 研究方

法不明 合计

篇数 0 0 0 0 59 0 59

百分比 0% 0% 0% 0% 100% 0% 100%

纵观B类文章的研究方法,笔者发现尚未有学者采用出纯学理研究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研究与分析的,有关于这个问题在调查研究、文献综述、实验研究以及实地研究等方法上的应用将会是十分新颖的。

三、评价与思考

总体上来看,近三年有关于公共治理方面的研究有一下几个特点:

1、研究公共治理与具体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论文多于单纯研究公共治理的文章。而这些与公共治理相结合的论文中,又以社会建设为其联系点,如教育发展、社会保障等具体的问题进行研究。

2、在研究区域上,从国内整体的角度以及单纯从理论层面上进行研究是现在绝大多数论文的区域选择,而有关于农村、城市以及社区等等研究的学者还较少的存在,因而笔者认为,在大量研究整体的论文背后,学者也可以将研究的区域选择在较小的点上,从而能够得到更加具体、更加有价值的思考与理论。

3、在研究主体上,我们不难看出现在的众多文章比较偏爱于就政府的研究,此类文章占到了一半以上,虽然就其他主体研究较少。而将来,笔者认为针对于非政府组织等主体的研究是一个较为不错的选择。

4、有关于研究的切入点,大多数文章还是从治理本身的政策实施以及主体作用、主体特征以及主体多元化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存在着一些论文就已经成型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层次研究与分析,而学者根据具体实践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理论总结升华的占到的比例较少。

5、在研究的方法上,由于公共治理在理论上还并未完全成熟,现在国内有关于公共治理的文章均是通过纯学理研究的方式而进行的,但其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许多学者选择案例研究,就某个较为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从中抽象总结出相关的理论与思想。(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第7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赶超式的压力型体制下,中国环境风险已打破地域与行业界限,呈现复杂化、外溢化及公共化趋势,历时态环境风险共时性存在、结构性环境风险过程化表现、累积性环境风险突然性爆发,以及并发性环境风险高频度涌现,对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环境治理指政府机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或跨国机构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机制,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控制污染及解决环境纠纷。长期以来,以国家权力为中心的全能型行政管理模式,参与主体相互依赖性弱,目标分散或存在冲突,加之机构设置不合理,公众参与不足,政府与市场及公民社会的协同有待加强,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难以处理超载组织界限的复杂问题,导致环境治理供给严重不足。

治理强调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实施,本质为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不同于传统的官僚制与新公共管理模式,“整体政府”以结果为导向,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可排除相互冲突的政策情景,更好地综合利用稀缺资源,促使不同利益主体协同合作,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2.中国区域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2.1体制割裂,政府机构设置不合理,协同机制不健全

传统的自上而下的科层制行政体制,以及政府大包大揽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形成了封闭隔离的特殊区域环境治理模式。纵向上,按行政等级层层细分,上下机构设置一致,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横向上,条块分割导致“块”政府对“条”部门的沟通与约束陷入自主治理无力的尴尬境地,资源冲突矛盾突出,同级机构间及上下级机构间的协同机制不健全。

2.2目标差异,环境治理供给呈碎片化状态

不同的治理主体间的环境治理收益更不相同,治理目标各异,导致环境治理呈现“运动式”供给态势,“碎片化”现象严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各主体间的沟通协作缺乏依据,各参与主体始终从自身利益而非共同目标出发,进一步恶化了资源供给与治理需求的不平衡。治标不治本的方式不仅增加了环境治理成本,更无助于区域环境治理问题的彻底解决。

2.3市场与公民社会力量薄弱,整体参与不足

中国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力量相对薄弱,整体参与程度不高,两方面的治理失灵使得政府成为环境治理的单一主体。一方面,区域环境治理具有非竞争性,成本较高,且不能通过较低成本实现“选择性进入”,使得治理的期望收益远远低于治理投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参与动力不足,即“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组织产生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且处在政府主导之下,自治能力和独立性较差,使得社会组织或具有去公共化倾向,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环境治理的参与供给,或仅关注单地域或行业的公共利益,对环境治理这种跨领域跨地域的复杂性程度较高的公共产品有心无力参与供给,即“志愿失灵”。

3.中国区域环境整体政府治理模式建构路径

3.1网络化多层次的多元沟通机制

政府层面,成立强有力的环境治理协调机构,发挥协调机构的权威,改变各自为政、目标分散的局面。市场与社会层面,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环境治理沟通机制,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方式,如政府采购、伙伴关系、经济补偿、谈判协议等,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实现成本与收益对等化,加强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主动参与,保证区域环境治理的长期持续稳健供给。

3.2明确有效的补偿、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将区域环境治理融入政府考核中,克服政府作为“有限理性人”的局限,重视环境的整体收益,主动参与整体治理。建立整体政府模式实现必须的约束机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方的权责、目标与行为边界,规范主体行为,保障整体治理模式的实现。

3.3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多主体参与机制

通过合作互信愿景的建立,设立共同的环境治理使命,以目标为导向,跨越公私组织部门,充分发挥市场与公民社会的作用,形成政府与市场及公民社会的互相依赖关系。同时,规范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服务提供中的作用,突出其低成本、高产出的优势,给予充分的发展空间,促进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3.4高效多样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

有效的区域环境治理模式以先进的信息网络为支撑。建立全面便捷的信息沟通网络,识别、遴选、挖掘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结构的信息,促进其融合和涌现,形成新的核心资源体系。建立高效多样的信息资源整合机制,有效利用现代社交技术和社交网络的资源,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治理整体政府模式所倡导的直接、便捷服务。

4.结语

区域环境治理问题仅凭政府一己之力难以应对,需要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共同参与,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协同应对机制与良性互动的伙伴关系,以实现信息、知识、技术、服务等的资源共享。整体政府的治理模式为我国的环境治理问题指明了可行的解决方向,可有效避免环境治理的低水平重复供给,促进公共服务在社会范围内的协调与公平分配。

参考文献:

[1] 王芳.转型加速期中国的环境风险及其社会应对[J].河北学刊,2012(6):117-122

[2] Li W X.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ssues and challenges [J]. Environmental Law Reporter, 2006, 36(7): 10505-10525

[3] 涂晓芳,黄莉培.基于整体政府理论的环境治理研究[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6

[4] 竺乾威.从新公共管理刭整体性怡理[J].中国行政管理,2008(10):52-58

[5]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南京社会科学,2001(9):40-45

[6] Pollitt C. Joined-up government: a survey [J]. Political Studies Review, 2003, 1(1): 34-49

第8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所谓治理(Governance),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机制。美国学者奥利弗?威廉森认为“制度就是治理的机制” ,制度环境可以视为一种给定的前提条件,治理是各种制度和机制合理安排的结果。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CDD)认为“治理”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罗西瑙则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里的管理机制。总之,治理是基于一定的制度环境,将各种制度作为前提和变量,在此基础上进行制度整合和协调的过程,以促进公共事务的公正有效治理,推动社会的发展。因此,治理并不是单纯的管理意义上的概念,是公共部门(政府)、私人部门、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共同合作参与的互动治理模式。它更强调行政管理中的参与、合作、互动、责任、公平与效果。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性,行政区域间合作交流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增加,地方政府间的合作也正日益成为行政治理的重要内容。例如行政区域间的经济合作、资源共享、文化交流等等。以上海举办世博会为例,在带动南京、杭州、苏州等城市的旅游方面贡献尤为突出。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越来越多地呈现出跨区域发展的趋势。

二、长三角跨区域行政治理的历史分析

长江三角洲跨区域行政治理问题的产生有其一定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历史上,长江三角洲区域一直被称为“鱼米之乡”和“丝绸之乡”,经济比较发达,近代工业兴起也较早,是工业城市较为集中的区域。进入现代后,由于长江三角洲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逐渐开始重视长三角区域整合和合作治理的问题,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中央政府行政手段推动区域整合。长江三角洲跨地市治理最早可以追溯到1980年, 为了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地方市场分割,中央政府提出了跨地区经济联合的思路。1982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区域规划的协调,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地区间、部门间的矛盾,培育市场、解放生产力。

地方政府主动介入推动区域合作。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上海浦东开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提速。1992年,长江三角洲14个城市组建了“城市协作主任联席会”。1997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间的合作,成立了新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协调组织“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城市定期的、正式的会晤与协调机制开始建立。

地方政府与社会多元合作发展阶段。2002年后,省级政府的积极参与拉开了长江三角洲城市全面合作序幕。2003-2006年,江浙沪二省一市举办了旨在推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的各种会议,并签订了一系列地方政府间协议,长江三角洲成员城市步入实质性合作阶段。2007年12月,城市经济协调会第8次会议在常州举行,开始重视各级政府、企业和市民社会多方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

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创新发展阶段。200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划到2020年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形成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的空间格局,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待于其区域间合作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通过合作治理模式的创新来推动区域的创新发展。

三、推进长江三角洲跨区域行政治理的建议

第一,加快推进政府改革与创新。跨域治理中有效制度供给必须以政府改革与创新为保障。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在自下而上监督缺位、市民社会不发育等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情况下,相关行政体制改革应成为跨域治理变革的基础,这包括政治与行政关系的调整,还包括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

第二,成立政府多层次的协调组织与制度。针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过程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超越地方政府之上的、强调统一与集中的大都市政府或都市联盟等跨区域政府合作组织形式,这已成为长江三角洲跨区域合作的制度选择。

第9篇:市域社会治理问题范文

座谈会由《基础教育参考》杂志主编陈海东主持,教育部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展涛和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狄涛致欢迎辞,其后与会嘉宾踊跃发言,分享了他们各自在促进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完善当前基础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思考、做法与建议。现将发言要点集萃如下。

程方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要在教育法的建设和督导方面下大力气。

基础教育的改革,应当加强政府责任,而不仅仅是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因为它已经从一种行业行为转变为民生大事,转变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让人民满意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要想做好这件事,应该在教育法的建设,特别是学校法,和督导方面下更大的气力。

第一,基础教育的发展中面临的最为首要的问题,就在于目前的法制建设不全面。《学校法》一直没有出台,甚至在短期内还不能出台。我觉得,这正是教育法制建设方面一些僵化的体制导致的。缺乏为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法定的标准,必然影响深入发展,因此,应当努力推进这项工作。

第二,加强督导工作非常重要。在督导条例出台以前,地方上的督导比较薄弱,各种问题都没能通过督导这个渠道及时地反应上来。事实上,督导肩负着帮助政府和民众来促进学校规范发展的任务,只有健全相关法律,督导才能有充分的依据,从而发挥其真正的价值。这次督导条例出台后,教育督导机构应从教育主管部门转移到人大这个体系,这样能够帮助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更超脱、更有效、更得力、更方便地解决教育体制中的实际问题。

尽管在基础教育或者义务教育这方面的治理确实比较复杂,牵涉面很广,但如果通过法制建设,规范各方面的责权利,一些长期解决不好的问题是可以迎刃而解的。

孟繁华(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教育综合改革的落脚点应聚焦在转变教育发展范式上。

第一,教育治理是区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教育治理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机制复合化、治理手段多样化和治理目的重视价值理性几个特征。现代社会对人的观念经历了以人为成本、以人为资源和以人为本三个阶段。以人为本阶段自然就要求以人与自然统一的生态和谐发展为核心的新的发展范式。

第二,从对教育效率的追求到对教育公平的追求,要求转变教育发展范式。应当摒弃那些以教育之名、行负教育之实的行为,基于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个学生都在他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都在他天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展。

第三,作为治理体系下的教育实践的学习共同体,强调师生之间通过积极的合作与平等的对话,强调多元参与、共同完成知识和意义的建构。我们的社会必将成为学习型社会,这一社会也必将由无数学习共同体构成,这些共同体将会在更广泛的视域下为知识的获得与创新开辟新的路径。

李永生(北京市门头沟区教委主任): 八项改革综合推动门头沟区学校治理现代化建设。

一是破除干部终身制,实施“干部任期制”。 二是破除学校副校级干部教委任命制,实施“逐层岗位竞聘制”。 三是破除干部选拔论资排辈制度,鼓励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是破除学校传统的教师任用制度,实施教职工竞聘上岗制,变教师“单位人”为“系统人”。五是破除教职工传统的劳动分配制度,实施岗位绩效制,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六是破除“九龙治水”的教研体制,实现教师进修学校“研训一体”,探索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变革。七是破除单一行政督导体制,建立教育日常巡视制度。八是破除单一行政考核体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探索管办评分离机制。

钟灵(北京市丰台区教委副主任):学校治理结构改革要特别关注四个“摆脱”。

在教育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学校治理结构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解放教育生产力,改善现在的教育生产关系,让我们的学校能够在更加适合于发展的外部环境中,产生其自身内部的变革,从而真正实现教育质的提升。对于学校个体的内部而言,如何通过治理结构把内外环境和内外各种关联性更好地、科学地建立起来,有四个方面特别需要引起关注。

一是摆脱对教育的功利性追求,回归教育的育人性和社会性。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需要从教育思想的正本清源来入手,引领学校建立更加科学的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只有价值判断非常清晰的学校,才可能在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过程中,达到促进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目的。

二是摆脱学校治理中的官本位,改变以管理为核心、与现在的教育目标和教育追求不相适应的学校治理结构,重新定位,实现教育者的价值而非管理者的价值。否则,学校的行政化必然使得办学思想和办学价值很难自主、科学地建立。

三是摆脱人治的不确定性,加强学校的民主治理。学校的均衡优质发展除了优秀的校长,更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设计。一方面,要放权给校长,让其行使应有的自主管理的权力;另一方面,要用制度约束校长,使之能够在民主的框架内合理地履行责任。

四是摆脱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不清晰,做到责、权、利的进一步明晰。实行管、办、评分离,不能一味地强调学校的办学自,而忽略了教育行政或者督导以及其他一些监督权力,从而形成更加科学的管理机制。

管杰(北京市第十八中学校长):方庄教育集群探索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

区域教育问题是当前中国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对区域教育现代化治理模式的探索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随着丰台区在北京市率先进行教育集群发展模式改革试验,方庄教育集群成为北京市最早建立的教育集群。三年来,集群建设步步深入、不断升级,已经从最初的“抱团取暖”式的、以资源共享为主要功能的初级区域教育共同体,发展到以课程为中心的区域生态教育共同体。又开始了以打通各学段学生的出口、改变区域教育结构为主要任务的现代化区域教育共同体建设,走过了一条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不断地走向成熟的道路,探索出了一种推进区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模式。

李英(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教育局副局长):着力城乡教育均衡,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城乡人口结构、城乡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影响着城乡教育的发展。四川省蒲江县围绕“城乡均衡、学有良教”发展目标,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区域教育品质。

一是以“托管、领办”为办学试点,创新现代学校治理机制。二是以“联盟、集团”为发展路径,创新县域教育治理机制。三是以“法制、民主”为核心理念,创新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四是以“家庭、社区”为重要依托,创新社会教育治理机制。

余胜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教授):教育信息化是现代学校教育治理体系的核心特征之一。

技术已经成为我们的基本生存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和普及性,技术也在改变我们教育实施的生态环境,它将给我们关注的一些重大教育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信息化分三个阶段,从物的信息化到结构的信息化最后到人的信息化,逐层递阶,教育的信息化也是如此。如果我们能从制度方面去努力推动信息化的发展,很多难以解决的教育问题或许都能得到解决。

周仁祥(贵州省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信息化使得招生考试工作越来越简单。

基础教育治理要现代化,招生工作治理也要现代化。招生入学工作最基本的特点是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和流程化,这其中信息化是最基本的。基于现代化技术,招生机构能够将信息化作为基础来实现招生考试现代化。网上阅卷、网上录取、网上招生体现了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结果公平。要实现教育公平这个目标,必然要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治理现代化。

此外,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校长史德志认为教育治理现代化就是用现代化的思想满足当代教育的发展需要。他结合自己近50年从事小学教育的丰富经历,介绍了北京怡海教育集团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发展;围绕怎样办好学的问题,着重论述了按教育规律办学这一学校治理改革的基础。

北京市第十九中学校长余晓灵把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作为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核心问题,提出应把高中示范校与初中彻底隔离分开。

江苏省口岸中学校长封留才赞成基础教育高中单设,并呼吁高中教育立法,并强调了学校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