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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负较低,容易被忽视。众所周知,印花税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它一直以来,始终作为一个低税负税种存在。这种较轻的税负在考验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同时,极易被纳税人所忽视,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印花税亦不例外。目前在曹妃甸工业区施工的建筑队伍,规模各异,形式多样。除规模企业外,很多小建筑队、个体户对印花税知识知之甚少。这些纳税人并不排斥缴纳印花税,通常是抱着“缴不缴都无所谓”的态度,地税机关要求缴就缴,不要求也不再主动申报。同样,作为地税机关,在建筑业管理的过程中,主要精力肯定会放在流转税、所得税上,忽视印花税管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纳税地点不甚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于1988年出台后,虽然又经过修订,但通篇没有关于印花税纳税地点的条款。这种情况下,通常的理解就应当是纳税人机构所得地。而1989年当时的河北省税务局以〔89〕冀税二字第19号文件明确:“印花税应税行为发生时的地点即为纳税地点”。而印花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条例》所列举凭证的书立和领受行为。由此可理解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应税地点应为合同签属地。而从现实情况看,合同签约地点可能在甲、乙双方或第三方任何一处,以该行为发生地确定纳税地点显然不准确。尤其对施工方来说,机构所在地和工程所在地双方地税机关似乎都有管辖权,但法律依据都不充分。作为一个税种要素,这种规定很不严谨。
(三)分转包合同印花税容易流失。一般区县建设中,受工程项目多少和工程规模大小影响,分转包形式并不太多,而对于曹妃甸这种正处在全面建设的新工业区来说,没有一个工程不涉及分、转包及再下一层次的分、转包。《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明确指出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由于税收宣传和征收管理的不到位,总承包企业所持分、转包合同,分包企业所持下一级的分、转包合同,极易忽视完税。
(四)完税时间滞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纳税凭证在书立和领受时。目前我市对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建筑安装承包合同印花税管理上,自开票企业可能采取汇总缴纳、“三自”缴纳方式,而大多由地税机关代开票企业会在代开建筑业专用发票时缴纳印花税,这样由于企业内部合同(或工程)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的业务衔接或合同签订日期与拨付款日期档期过长,都会造成印花税完税时间的滞后。
二、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纳税意识。规范应税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首当其冲。地税部门有义务加强对印花税这一小税种的宣传。一要提高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的意识。从建设单位至总包、分(转)包及再下一层次的施工企业,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都应按要求申报纳税。二要加大辅导力度。由于印花税只是对条例明文规定的合同征收,因此,应该让纳税人知道什么合同贴花,什么合同不需贴花;不同情况下采取汇总缴纳、“三自”缴纳和核定征收等三种不同的征缴方式。
(二)明确跨区域施工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当前的经济行为各式各样,笼统地以“印花税应税行为发生时的地点即为纳税地点”确定应税地点不再适应现实需要。尤其要对外来施工企业的建筑合同印花税进行具体明确,可以按机构所在地缴纳,也可以按施工地缴纳,但前提是必须在合同签订时给予明确。防止纳税人对税法认识的偏差,以免两地地税机关因税收管辖权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关键字:水电站 引水系统优化分析
Abstract: water diversion system ha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ydroelectric power station, especially the design of long power diversion system, it influence investment and power generation are of hydropower. So, to design and optimize analysis of long power diversion system, has important economic significance.
Keywords: analysis system optimization of diversion hydropower station
[中图分类号] TV7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进水系统设计
对于引水系统的进口来说,主要具备三大功能:一是确保保质保量地从水源取水;二是阻止泥沙等污染物进入引水道;三是即使确保能及时使水流中断。若是想满足相关功能要求,必须选择合理位置、合理布局。
进水口地质条件
进水口的选择是水电站设置的基础,在进行水电站的具体设计之前应根据具体的地域进行合理的探测和分析。应主要关注的方面,包括:进水口部位地形坡度、地表为坡积的层覆盖情况、施工地的地质情况、岩体的风化程度等等。根据以上相关数据的测量、分析得出相关的报告,再采取对应的设计方案,在具体施工时可能也会产生块体失稳等情况,但要保证总体的稳定性良好。
进口形式与布置
引水系统的进水口形式,主要是通过进水口的取水方式、地质条件等因素决定。前面已经做过对地质条件的判定,那么在相关的布置上就要根据具体的调查情况而定。如果地质条件比较恶劣、地形陡峭,那么可以考虑设置岸塔式进水口,并根据当地岩石的产状、节理发育及具体的施工方式选取合理的形式;如果是采用坝上取水方式,那么可以考虑将进水口设置在坝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采取先局部、后整体的方式,那么可以考虑垂直开挖或者边坡开挖,再从整体浇筑混凝土,确保进水口可整体靠岸。在进水口的位置,应合理设置底板高程、操作平台的尺寸、启闭室的地面高程、喇叭口形式、通气孔面积等。
管道压力
为了满足引水道结构以及抗外压稳定的要求,遇到弯段和下平段应采用钢板衬砌。压力钢管管径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地下管道设计时,应采用高强钢,钢管末端与蜗壳进口要相连。为了防止钢筋混凝土衬砌的渗漏水增加钢管的外水压力,在钢管首段应作环状防渗帷幕。
施工
1.混凝土的使用
混凝土耐久性可以使混凝土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抵抗各种破坏因素作用,长期保持强度和外观完整性的能力,加之混凝土的抗冻性、抗渗性、抗蚀性及抗碳化等能力,混凝土是施工时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在混凝土浇筑高峰时段,人工沙石加工系统的生产规模要满足工程混凝土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其生产工艺在混凝土浇筑的各个时段,根据工程混凝土不同的级配要求,可以调整各级碎石及人工砂的生产能力,使人工砂石加工系统在质量和数量上满足工程建设期间的要求。
2.挡水建筑物和导流建筑物的建设
挡水建筑物和导流建筑物是首部枢纽建筑物,有清除污物和车沉淀泥沙等作用。在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质条件等,布置在首部枢纽或引水道的沿线。
引水道
引水道极其辅助建筑通常建立在无压引水道上,以防止拦截泥石流等,在有压引水道的末端和压力水管之间,应设置调压室,以减少水击影响和改善机组的调节保证条件。
厂房枢纽
厂房枢纽是包括压力水道末端及其以后的一整套建筑物,主要有水电站主厂房、水电站副厂房、水电站升压开关站、尾水道。具体布置方法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择优选定,并根据水电站运行条件决定是否在引水洞、尾水洞上设调压室。
调节保证计算
调节保证计算包括水击计算和转速变化率计算,目的是选择适当的调节规律和调节时间,使得管道内最大水击压力和转速变化率均在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
计算工况
最大水击计算情况为上游高水位是电站丢弃负荷和计算水头时电站丢弃负荷两种情况。但在电站建成后投入电网运行,机组转速受系统频率限制,不可能有很大变化,因此,不计算增加负荷的情况。
七、优化
初涉阶段发电引水系统设计
初始设计阶段调压室布置可以采用阻抗式,调压室井壁采用C25钢筋混凝土衬砌,井壁进行固结灌浆,并在调压室后部设计检修闸井。检修闸井与调压室设计成为一个整体结构。闸井内设一条平板检修门,检修门后部设置通气孔,闸井上部设置检修闸房。
施工图阶段优化
施工图是工程实施的核心资料之一,在施工图阶段设计工作开始后,经现场的详细调查,可以根据分析数据进行合理改善。
厂房位置调整
厂房是水电站工作的枢纽之一,在最初选址时应考虑到工作便利、适合地形、节约资金等要素,但在具体施工时,如发现工作量过大或者在没有大量施工前发现了更合理的位置,应及时改进。
机组选择
随着工农业生产不断高涨,现有电源特别是水电圆圆不能够满足系统负荷增长的需要。经研究认为,装机容量可以结合机组选择合理确定,而不是越多越好。在机型的选择上,则要根据确定的装机容量和台数以及资金预算等再去确定。
八、总结
发电引水系统是该枢纽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线路的选择是确定隧洞设计的首要问题,隧洞线路布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隧洞的运行安全和工程造价,因此必须充分掌握设计所需的基本资料,对工程进行实地详查。由于影响线路选择的因素比较复杂,加之地形、地质条件又千差万别,要想选出一条各个方面都比较理想的洞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设计中应抓住主要矛盾,兼顾次要方面,选出相对合理的路线。同时,在工程实践中,应该采用多种常见的方法对工程的最终沉降量进行推算,并对推算所得的结果加以比较,从而找到最合适的推算方法,以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堵塞印花税征管漏洞,方便纳税人,保证印花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区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条例》所列举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三条地方税务机关是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负责印花税的核定征收管理。
第四条纳税人应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统一设置《印花税凭证登记簿》,纳税人内部由多个部门对外签订、保管应税凭证的,各部门应定期把本部门合同、书据、证照的发生情况(合同号、金额等)传递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集中登记、妥善保存应税凭证,已备地方税务机关查验。
《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登记内容包括:应税凭证种类、凭证书立双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税凭证金额和凭证号等,具体项目及登记簿式样由各盟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指导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制定符合纳税人实际情况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全部、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
第六条各盟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纳税资料管理办法。
应税凭证应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2019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各盟市地方税务局应定期对各行业、各类应税合同签订情况、合同金额占该类业务总金额比重、不同行业及不同类型应税项目印花税收入情况及其他印花税涉税因素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状况及税负水平。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定期对纳税人印花税涉税业务发生情况、印花税完税情况、应税凭证登记簿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征收薄弱环节及纳税疑点户,并实施重点核查。
第八条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纳税人未按规定建立、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不按规定设置帐簿或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且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照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第九条对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X核定比例X适用税率
第十条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核定比例:
(一)购销合同
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货物流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对批量销售货物的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50%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80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二)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承揽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或支付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五)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六)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收入、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七)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收入、费用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八)借款合同
按借款(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九)财产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十)技术合同
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收入或成本费用金额的10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具体由各盟市地方税务局在上述幅度范围内确定,并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备案。
十一条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下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见附表),注明核定征收的计税依据,并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资料中将印花税征收方式确定为核定征收。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设置印花税征收台账,分单位记载核定比例、计税依据等,方便核查。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逐步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保证核定征收的及时、准确、公平、合理。
第十三条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10日前计算、缴纳印花税。税额较小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可将纳税期限延长至一个季度或半年。
第十四条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已被代征的印花税款,应主动出示完税凭证及相关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无误后,可从以后期间同类应税凭证应缴印花税款中抵扣。
第十五条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书立、领受未核定征收印花税凭证的,仍应按规定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
第十六条地方税务机关对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核定的印花税征收比例一经确定,一般一年内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领受不经常发生的应税凭证,可委托书立的单位代征印花税。
第十八条地方税务机关可将委托书立代征印花税的单位,同时确定为印花税代售人,并按规定支付代售手续费。
第十九条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印花税的监督检查,凡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缴纳期限不缴税款、不如实提供当期应税收入、费用或合同金额等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9年 6月 1日起执行。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地税发[1998]138号)停止执行。
附件: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决定自年月日起对你单位下列印花税应税凭证实行核定征收。请于纳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缴纳。
核定征收项目
核定计税依据比例
购销合同(采购环节)
购销合同(销售环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核定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签章)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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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印花税;纳税筹划;流动资金周转;融资租赁;电子商务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7-215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在企业所需要缴纳的各种名目繁多的税种里,相对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而言,印花税只是一个财产性质的小税种,这也造成了财务人员对该税种的纳税筹划不重视甚至是忽视了这项内容,其实,虽然是小税种,做好纳税筹划也是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印花税纳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和纳税筹划技巧等进行简单的分析。
1 进行印花税纳税筹划应把握的几个方面
①认真学习印花税政策,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做到有备无患。②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梳理本单位印花税涉税事项,做到应该交的不少交,能不交的就不交。③认真学习纳税筹划技巧。印花税和其他税种不一样,因为印花税一般就算多贴也不允许退税,因此,相应的印花税纳税筹划需要事前进行,事后进行纳税筹划没有任何意义。
2 具体的纳税筹划技巧
(1)既要及时了解税务机关颁布的新规定,以免根据新规定需要计提印花税而没有计提导致税务罚款,也要及时了解原有规定是否已经被废止,以避免据以计提印花税的规定已经废止而继续计提上缴印花税,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金融企业的票据贴现业务,原来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票据贴现业务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鲁地税函〔2005〕30号)中规定:“企业与银行间的票据贴现业务是持票人为获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扣除一定利息后收取剩余票款的业务活动,其实质是一种短期借款,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其计税依据为票据到期值(不带息票据为票据面值)。”山东省境内的金融企业需要对票据贴现业务进行计提印花税,而后来,依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相关政策规定的公告》,该法规自2013年10月31日起废止,山东省内金融企业据此可以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票据贴现业务不再计提印花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中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根据最新规定,对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签订和借款合同,一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区分对方是否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对相关借款合同不再计提印花税。
(2)合理区分记载合同中的不同经济事项,对于在同一份凭证中记载不同经济事项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对待:
第一,同一凭证中,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经济事项的,一定要准确区分各个经济事项的记载金额。根据税法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使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照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进行贴花。”例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同时又提供房屋维修,如果分开记载,出租按照千分之一贴花,房屋维修按万分之三贴花,如果不分开,房屋维修的金额就要和出租金额一起按照千分之一进行贴花,导致企业多缴纳印花税。
第二,同一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时候,在分别记载应税金额和免税金额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免税金额,减少应税金额,达到节约税款的目的。例如,某物业公司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同时提供物业服务,如果不能区分相应金额的话,则需按照合同总金额及租金的税率千分之一进行贴花;而在分别记载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物业服务费的金额,减少租金金额,保持总金额不变,这样由于物业服务费不属于印花税征收项目,既达到了节税的目的,又不会引起承租方的反对,达到双赢的局面。
(3)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利用。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对于信誉较好,但流动性资金借款不大并且比较频繁的优质客户,可以考虑与其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合同签订时进行贴花,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需要另行贴花。根据这项规定,金融企业在对优质客户进行放贷尤其是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发放的时候,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共同确定最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达到税收筹划的最大效益。
(4)融资租赁的应用。对于一些经营状况稍差的企业,金融机构为避免风险,往往会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放贷,如果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抵押物就会被转移给金融机构来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而税法规定: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数据,按照产权转移的有关规定进行贴花。但同时税法也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据此规定,当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不妨考虑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在降低本单位风险的同时,也获得了印花税的纳税筹划效益。
(5)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印花税纳税筹划。按《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该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其中,销售合同就属于所列举的应缴纳印花税的凭证之一。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洽谈业务,进行商品销售,其有关商品销售的电子邮件也属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以按照规定企业间有关商品销售的电子邮件也应按照销售合同计提、缴纳印花税。但企业间有关商品销售的电子邮件虽然也属于销售合同,却具有非常特殊的特点,即这种合同不是纸质的,而是电子数字的。在目前国际上多数国家对电子商务免税的情况下,进行电子商务往往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我国也不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订单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505号)明确规定: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因此,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商品销售目前不用缴印花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商品销售,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6)签订时不能确定金额的合同的纳税筹划。比如有些技术合同,是约定提供技术后按照企业销售收入提成或按照实现利润进行分成。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却无租赁期限,对于这类合同,可以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进行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补提印花税。值得注意的是,补提印花税要抵减先前计提的5元,虽然金额较小,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细微之处也不应放过,这才是进行纳税筹划的核心所在。
总之,印花税虽然是个小税种,但特殊规定比较多,税目税率也较复杂,不重视也会造成不小的损失,企业财务人员应该防微杜渐,从小处着手,积少成多,为企业减少支出,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8-09-29
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凡是缴纳工商统一税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所缴纳的工商统一税中如数抵扣。①
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第六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②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置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兔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第十二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社会福利单位,是指抚养孤老伤残的社会福利单位。
第十三条 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③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第十五条 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人有纳税的义务。
第十六条 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第十七条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纳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④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⑤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⑥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对凭证的性质发生争议的,应检附该凭证报请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定。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是指发放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办理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
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说的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是指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应对以下纳税事项监督:
(一)应纳税凭证是否已粘贴印花;
(二)粘贴的印花是否足额;
(三)粘贴的印花是否按规定注销。
对未完成以上纳税手续的,应督促纳税人当场贴花。
第二十九条 印花税票的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
第三十条 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局制定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定。
第三十一条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绘代售金额5%的手续费。支材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第三十二条 凡代售印花税票者,应先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售申请,必要时须提供保证人。税务机关调查核准后,应与代售户签订代售合同,发给代售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 代售户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应负责赔偿。
第三十五条 代售户所领印花税票,除合同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
第三十六条 对代售户代售印花税票的工作,税务机关应经常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代售户须详细提供领售印花税票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
第三十八条 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规定的凭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份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代售户违反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取消其代售资格。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不按规定贴花,逃避纳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与条例同时施行。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九
编者注:
①工商统一税废止后,此款规定即失效。
②现已改为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贴花。
③后补充规定的免税项目有: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1、C 2、B 3、B 4、B 5、D6、A 7、D 8、B 9、B 10、D11、A 12、C 13、A 14、B 15、B16、B 17、D 18、B 19、D 20、D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CD 3、ACD 4、BD 5、AC6、BCD 7、BD 8、ABC 9、ABD 10、ABCD11、ABC 12、ACD 13、ABC 14、ABC 15、ABC
三、判断题
1、× 2、× 3、× 4、√ 5、×6、√ 7、√ 8、√ 9、√ 10、×11、√ 12、× 13、× 14、√ 15、√
四、计算题
1、答案:(1)销项税额=250000×13%+1000×60×13%+5000×13%+2500÷(1+13%)×13%=32500+7800+650+287.61=41237.61(元);(2)进项税额=100000×17%+(4000+500)×7%+(1000+300)×7%=17000+315+91=17406(元);(3)应缴增值税=41237.61-17406=23831.61(元);(4)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3831.61×5%=1191.58(元);(5)应纳教育费附加=23831.61×3%=714.95(元)。
2、答案:(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4000×10000x(1+30%)÷(1000x50000÷200)+0.6]÷(1-30%)=297>50,应适用45%比例税率。卷烟组成计税价格=[4000×(1+30%)+1000×0.015]÷(1-45%)=9481.82(万元);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9481.82×45%+1000×0.015=4266.82+15=4281.82(万元)。(2)烟叶收购金额=200×(1+10%)=220(万元),烟叶税应纳税额=220×20%=44(万元)。(3)委托加工环节应缴纳消费税=[(220+44)×(1-13%)+20]÷(1-30%)×30%=107.01(万元)。(4)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不缴纳消费税。(5)出口应退消费税=150×30%=45(万元)。
3、答案:(1)储金业务应缴纳营业税=(400+800)×50%×2.4%÷12×5%=0.06(万元);(2)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应缴纳营业税=(100-10)×5%=4.5(万元);(3)初保险业务应缴纳营业税=(200-50)×5%=7.5(万元);应代扣代缴境外保险人营业税=50×5%=2.5(万元)。(4)保险追偿款不征营业税。(5)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免征营业税,保险公司收取的摊回分保费用免征营业税。
4、答案与解析:(1)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印花税=5×2=10(元),税务登记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2)设置账簿应缴纳印花税=9×5+5000000×0.5‰=45+2500=2545(元)。(3)签订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50000x0.3‰+20000×0.5‰=15+10=25(元)。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4)签订运输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5‰=5(元)。(5)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0×1‰=lO(元)。(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印花税=50000×0.3‰=15(元)。(7)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500000×1‰=-500(元)。(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x0.5%c=500(元)。
五、综合题
解析:(1)增值税计算中的错误:销售额错误,第一笔销售额430万元错误,应以专用发票开具的450万元为准;第二笔销售额600×(1-2%)错误,应是600万元,销售折扣不得扣除折扣数,以原价为准;第三笔销售额50万元错误,c型汽车无市场售价应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不得以成本价50万元为准。进项税额的错误:购进固定自产的进项税额3.4万元不应扣除;允许计算扣除的运费,其基数不应包括保险费5万和装卸费3万,只能按运费作基数,而且没有说明已取得税务机关认定的运输发票,所以不能扣;损失的原材料所做的进项转出计算错误,35万元中包含的运费应单独计算其进项税款,不能与原材料同用17%的税率。消费税计算中的错误:除适用8%的消费税率正确外,三笔销售额均错误,与增值税三笔销售额的错误相同。(2)12月应补缴的增值税:[450+600+50×(1+-8%)÷(1-8%)]×17%-102-1.2+(35-2.79)×17%+2.79÷(1-7%)×7%=1108.7×17%-102-1.2+5.48+0.21=188.48-102-1.2+5.48+0.21=90.97(万元),应补缴增值税:90.97-78.95=12.02(万元)。(3)应补缴的消费税:1108.7×8%-85.44=88.7-85.44=3.26(万元)。(4)企业少纳税:12.02+3.26=15.28(万元)。根据题中资料,企业少纳税款占应纳税款比例:15.28÷(90.97+88.7)×100%=15.28÷179.67×100%=8.5%。根据征管法规定,企业的行为为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少缴税款15.28万元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解析:(1)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755÷(1+17%)×17%+40x17.55÷(1+17%)×17%+5×12×(1+10%)×17%=2550+102+11.22=2663.22(万元);进项税额=850+200x7%+300x7%=850+14+21=885(万元).应缴纳增值税=2663.22-885=1778.22(万元);应缴纳营业税=0.1100×5%+1200×5%+(560-420)×5%=67.5(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778.22+67.5)×7%+(1778.22+67.5)×3%=184.572(万元);土地增值税:转让旧生产车间的土地增值额=1200一[80+20+1200×5%×(1+7%+3%)+1200×0.05%+1500×30%]=1200-616.6=583.4(万元),增值率=583.4÷616.6×100%=94.62%(适用税率4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83.4×40%-616.6×5%=233.36-30.83=202.53(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额=560-[420+6+
我在这家公司的财务部主要的实习内容包括出纳工作和会计工作其中有记帐凭证的制作记帐凭证的钉制银行电汇单的填写对银行对帐单的记录计算印花税等等
记帐凭证是由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帐簿依据的会计凭证记帐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或者按其反映的内容是否与货币资金有关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会计人员填制记帐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帐簿的要求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记帐凭证中应借应贷的帐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一张记帐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帐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帐户的平衡关系记帐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每张记帐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这家公司用的财务软件是用友财务软件所以日常凭证的制作都是用电脑完成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记帐凭证的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又是登记帐簿的重要依据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的特点考虑到登记帐簿的需要正确填写不可漏填或错填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编制会计分录填入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栏二级或明细科目是指一级科目所属的二级或明细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的一级科目也可以不填二级或明细科目栏金额栏登记的金额应和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相对应或与一级科目二级或明细科目分别对应过帐符号栏是在根据该记帐凭证登记有关帐簿以后在该栏注明所记帐簿的页数或划√表示已经登记入帐避免重记漏记在没有登帐之前该栏没有记录凭证编号栏记帐凭证在一个月内应当连续编号以便查核收款付款和转帐凭证分别编号对于收付款凭证还要根据收付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分别编号如银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多张记帐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记帐凭证的日期收付款凭证应按货币资金收付的日期填写转帐凭证原则上应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按填制记帐凭证的日期填写记帐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该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张数在凭证上必须注明以便查核如果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帐凭证时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张见第××号记帐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时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对于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左上方的应借科目或应贷科目必须是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是其他会计科目凭证里面的应借科目或应贷科目是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分别对应的科目记帐凭证填写完毕应进行复核与检查并按所使用的记帐方法进行试算平衡有关人员均要签名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制作完记帐凭证以后还要必须把凭证一一的打印出来然后把对应的相关票据贴在打印后的凭证后面具体的操作如下胶水抹在凭证背面的右上角以便贴凭证相应的票据贴完票据后如果票据比凭证要大的话应按凭证的大小把票据整齐的叠好便与以后的装订之后要按凭证业务号的大小有序的把凭证排列整齐这样如果以后要查找也方便许多
等一个月的凭证都制作完毕后必须装订这些排序了的凭证以便于存档保存一般上个月的凭证要在这个月的月初开始装订具体方法如下按凭证的薄厚用适当的厚度弄成一捆后用装订机在凭证的左上角钉三个小孔然后用白色装订线把凭证册牢牢的装订好装订成册以后在封面上写上日期和册书封面一般是用牛皮纸制作而成比如本月共××册本册是第××册然后记录凭证页数比如本册自第××号至第××号共××张之后一定要盖会计主管的人名章和装订人人名章然后要制作会计凭证档案这个是用来装那些凭证本便于保存的一般一个会计凭证档案里装两个凭证本会计凭证档案也是用牛皮纸制作而成的首先要盖单位章填写理当日期年月然后填写册数比如本月共××册本盒是第××册之后要填写凭证号数比如自××号至××号最后要盖上装订人员的人名章
在用银行结算业务金额的时候必须要用银行电汇凭证来完成相关手续银行电汇单是一式三联的凭证大小和一般的收据大小一致银行电汇单的第一联是回单第二联是借方凭证这里会有银行给的密码第三联是发电依据在银行电汇凭证上要写明对方单位的全称填写电汇日期填单日要写清对方的开户银行帐号和汇入银行的具体名称然后要用大小写写明汇款金额写完银行电汇单的同时必须要再填一个结算业务收费凭证它是一个一式五联的凭证一般在这个凭证里要写上电汇费和手续费电汇费是按汇款的大小而不同而手续费是元本这两个凭证填写完毕后要在这两个凭证的第二联分别盖上公司的法人章和公司财务章然后就可以去银行进行电汇了银行在银行电汇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的回单上盖上转讫章后归还公司万一公司填错银行电汇单应立即打电话通知银行先暂停电汇业务然后重新填写正确的银行电汇单和结算业务收费凭证到银行补办业务并取回原银行电汇单的后两联单子然后务必撕毁在撕毁的同时必须把盖在第二联的公司法人章和公司财务章对半撕掉以免有不必要的麻烦
银行对帐单的记录是用用友财务软件来完成的首先进入软件的银行业务界面然后进入以银行对帐单界面这样你就可以开始记录了这家公司的银行对帐单的记录是按不同的的银行分别记录的而且是一个月统计一次这家公司主要在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应行开了户记录银行对帐单得先选择银行名称然后进入记录的具体工作首先记录日期如果是用支票办的手续就必须输入支票的支票号一般同城结算就用支票然后根据借方或贷方记录金额最后软件自动生成银行的资金余额输入完这一个月的数据之后必须要核对期末余额如果核对无误就保存数据这样这个工作就圆满完成了
其实,以前对于出纳这份工作究竟是干什么的,以及怎样干有过一定的了解,只是实操之后才会发现很多实际的工作和自己以往想象的是有很多不同的,这需要重新学习。当然很大一部分还是一样的。
很快我们就开始了公司的运营,通过开会讨论,我们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方向,各个成员的职务,应该做的工作,并且明白实习应该按章程准则经营公司。而我的工作岗位是出纳。
一、出纳每天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出纳每天的工作是,是记帐凭证的制作,记帐凭证的订制,支票的填写,对银行对帐单的记录,计算印花税以及登记日记帐等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注意,比如就整个出纳工作流程而言,我们要登记凭证,但凭证不是随便登的,就记帐凭证而言,它是由出纳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帐簿依据的会计凭证。记帐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或者按其反映的内容是否与货币资金有关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我们填制记帐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帐簿的要求。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科目。科目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科目要填写齐全,记帐凭证中,应借,应贷的帐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一张记帐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帐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帐户的平衡关系,记帐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每张记帐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凭证就已经应该注意这么多了,作为出纳整个全面的工作要注意的事项显然很多。以印花税为例,公司在年初都要计算公司业务购销合同的印花税,以便及时缴纳国家统一规定的印花。(我们是虚拟印花)。课本上说,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是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而我也是作为出纳第一次去购买250元的印花税,我才第一次明确了印花税这样一个概念。但事实上,我们操作得并不是很规范。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贴印花税时,公司的产品购销合同的统计按业务部门的编号来统计,比如公司有几个业务部就分几个表来一一统计,且公司产品购销合同的业务员属于哪个业务部,这个公司产品购销合同就被统计在业务员所属的业务部,以便查找。产品购销合同须统计序号,业务员,供货单位,合同编号,商品品名,合同金额,税率,然后根据合同金额及税率计算印花税额,现在公司的印花税率是千分之三,最后在统计表格的下面写上填写制表人的姓名,这样这项统计工作就结束了。之后公司的财务人员还要做在合同的背面贴印花税票的工作。但显然我们没有这些程序。不过,我们还是比较严格地按照金额贴了印花税,并且给税务部门审核了。
二、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我在这个实习的工作中,出现了一次工作失误,就是把实际的日期填上了,但模拟实习需要的是虚拟时间,这导致我第九年和第八年两年的数目很乱,所以
我有一些凭证和帐面临着重做的命运。而且最后也是真的重做了。这就提醒我们做出纳也好,做会计也好,一定要小心谨慎,认认真真,贪图一时的方便,害的只会是自己,甚至会影响整个公司的运作。而事实上,通过不断地学习和修正,我对这份繁琐的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我的工作内容是登账,收付货款,开增值税发票。可以说既简单又繁琐。例如登账,全公司的分类账全部由我来逐笔登记汇总。庞大的工作量、准确无误的帐务要求,使我必须细心、耐心的操作。经常是一天下来眼花缭乱的。而这些往往是需要耐心和细心的,我知道一切不容易。而且本公司第12年的业务开展得非常好,所以我们年尾有超过一亿的银行存款。但喜人的成绩背后,每一笔分录都必须小心谨慎地记录。
三、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