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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大学后,总是想了解社会,加入社会,于是大家纷纷跃跃欲试。运气很好的我在今年的暑假,很荣幸的进入了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学习,希望通过实习来对自己的理论知识进行补充,虽然在课堂上我们是以制造企业为例来进行学习的,在保险公司学习与理论学习隔了很多,但是能够接触更多不同的东西也是一种全新的经验。
实习的第一天起了个早床,兴致勃勃的走到公司.初到的第一天觉得什么都很新鲜,接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誊写银行与企业的对帐单,这是在实训中没有接触到的,在<<会计学原理>>中我们只是有了初步的了解,在<<中级财务会计>>中有提到并编制过表格.拿到的对帐单是一份尚未制成正式表格的草表.虽然只是需要誊写,可是做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从谨慎性的原则出发,所以为了避免出错我将数据重新核算了一遍.在核算期间我发现有一个账户在最后发现竟然无法平衡,我计算了三四遍不管怎么样算总是隔了几万,几万可不是个小数目,经过反复的查证才知道我将一笔业务登错了,实训的第一天就犯这样的错误,哎做会计还真是不能马虎啊。就这样,第一天就在我不停的演算下过去了。
实习的第二天,有了前一天的教训和经验要谨慎多了可是似乎还是不够.因为今天我接触到的是在书本上并未提及到的电子做账,开始觉得很棘手,密密麻麻的代码搞得我头昏眼花的,但后来在不断的练习中竟然也会了。从而我知道了在课本上我们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只是为我们的实际执业注明框架、指明方向、提供相应的方法论,而真正的执业技巧是要我们从以后的实际工作中慢慢汲取的。而针对实际操作中遇到的一些特殊的问题,我们不能拘泥于课本,不可纯粹地“以本为本”,而应在遵从《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地加以修改。更重要的是,我在此次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到了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性与便捷性。
在接下来几天的时间里,我开始接触到各式各样的凭证,也就是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出售保险和赔偿,因此我看到最多的凭证就是赔款收据,当然随着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我看到了不同类型的凭证。在临近月底时还看到了报销单,这里面有我所熟悉的差旅费,虽然这样的经济业务在会计实训期间我曾经做过,但是毕竟不像现在是真实的发生过,所以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刻意的留意它。我还看到了增值税发票,以及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知道了它们的管理是很严谨的.废弃的支票要先盖上作废的印章,然后用剪刀剪下左下脚,最后粘贴在专用的支票帐簿类,由两位会计人员签字才算.由于业务金额过大所以并没有涉及到现金的管理和使用.但是现金日记帐在实训中见过也登记过,虽然有点小遗憾可是并不影响学习的劲头.
由于我所在的保险公司是武汉在我们家乡的分公司,所以会有季中的一次检查。很幸运,我到公司的第四天就碰到了。一大早就开始整理资料方便检查,我负责的是三张银行与企业 的对帐调节表的电子化,简单点就是将三张经过银行盖章的调节表逐笔往电脑上登。很简单的工作忙了一个上午。眼睛往返与电脑和表格之间又酸又涩的。想想以后就经常和这些数据打交道了,心里又不禁暗暗叫苦。目前还是好好和它们搞好关系吧,以后习惯了就会好的。 中午11点左右终于迎来了检查团,在寒暄过后开始了检查工作,查帐的查帐,实地考察的实地考察。在反复的检查中时间飞速的滑走。一天就这样过了,从这次检查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在我工作的时候回更加注意。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实习时间:2011.7.10 ---- 2011。8。20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
总结报告:
今年暑假,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40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 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XX年12月17日、18日及XX年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10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 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 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 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 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 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1)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感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给我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商贸系07级
市场营销本科三班
赵亮亮
【关键词】农业机械;翻译综合素质
【作者简介】张序阳,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院系:西语学院,专业:英语口译。
第一章陪同口译任务简介
1.笔者任务介绍。由于是首次引进意大利玉米烘干机,农民操作人员并不是很熟悉一些功能,由于东北天气比意大利同时期天气寒冷,许多数据需要重新调整。黑龙江省龙格优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将从意大利订购的粮食烘干机销往4个区域,笔者将随龙格优售后部门带领意大利专家奔赴四个农场调试农机并指导农民使用机器,为现场的农民解答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并且根据当地温度具体情况调试机器。
2.委托单位要求。委托单位对我的要求是:注意翻译的准确性,语速要适合当地农民,能够正确翻译农民对于机器的诉求,强化沟通能力,做好交际工作,要从容面对突发事件,注意自己的身份,尽可能的减少委托单位的损失,以最佳的精神面貌完成此次的陪同口译任务。
第二章陪同口译任务过程
1.陪同口译译前准备。作为一个首次陪同口译的菜鸟,当我从老师手中接过任务时,首先是无从下手的茫然,更多的是外出陪同口译的紧张。首先,作为一个从学术课堂走出来的翻译人员,我接触的更多是学术类的词汇,对于农业机械类的词汇、背景几乎一无所知。所以在接到任务那一刻,我立刻与龙格优机械有限公司人员联系,了解相关机械的背景、用途,以及所面对的粮食种类。
2.陪同口译过程描述。本次陪同口译为期4天,主要包括去机场接意大利专家,日常陪同口译,以及去现场指导农民使用操作机器,调试机器数据。笔者将口译过程分为两部分,分别为陪同过程中的口译实践和现场指导过程中的口译实践。
第三章陪同口译案例分析
陪同口译是一个实践、交际现场的过程。虽然笔者自认为译前准备很充分,但是现场依然发生了很多意料之外的情况。本章笔者将运用之前所提及的理论,结合实际案例,来分析现场实战口译过程。
3.1语言及文化障碍。笔者是英语专业,但是此次到访的是来自意大利的专家,对本人来说,中、英、意三国之间的文化、语言交流是此次口译的一大难点。
3.1.1说话者口音重听不清等问题。案例一:“Hey!Iwillclimbupthemachinetocheckthescreen.Andlaterpleasepassmethelagerscreen.”
这句话发生在维修玉米烘干机时,出自专家Maroon。他要爬到烘干机顶端去更换过滤网,让我将较大的过滤网拿过来递给他。虽然我在译前准备过程中留意了过滤网“Screen”这个单词,但是由于烘干机现场声音过于嘈杂,而且意大利人读英语单词时,鼻音会刻意地读出来,将结尾鼻音读成中文汉语拼音中的“n”。而且他们将“r”这个音发成“l”。所以整体读出来就是“思科力呢”,当时笔者虽然没听懂,但是笔者注意到Maroon手里拿着是一个小的过滤网,又听到了“larger”这个词,因此笔者还是成功地辅助Maroon完成了对玉米烘干机零件的替换维修。
第四章陪同口译实践总结
1.服务对象评价。二位意大利专家库卡和Maroon对于我4天的陪伴提出了很高的评价,临走前一天,还特意请我喝了咖啡,并对我的口译工作表示感谢。赠送了他们公司工作制服给笔者当做纪念。
土木工程房建本科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部生产实习报告
单 位: 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点:
邵阳市金豪华府项目部
指 导:
马 菊 堂, 邓 云 叶
姓 名:
李 小 军
学 号:
5 6
班 级: 03级土木工程房建本科(2)班
时 间; 2006.7.15----2006.8.4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1.目的
(1). 通过学习,对—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整个施工过程和监理的基本知识体系有较清晰的了解
(2). 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深入理解已学的理论知识(如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制图、建筑结构、建筑施工等),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积累感性知识
(3). 通过亲身参加施工实践,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为将来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4). 通过工作和劳动,了解房屋施工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桩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饰工程等)中的生产技术技术规范和监理细则
(5). 了解目前我国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管理与监理的实际水平,联系专业培养目标,树立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高我国建筑施工、水平的远大志向
(6). 与工人和基层生产干部密切接触,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和先进事迹
2.任务
(1). 培养学生尊重生产实践,注重调查研究,勤于总结,能够抓住重点,分析问题,全面的辨证的看问题的思想方法。通过对已建和在建的建筑工程的参观、考察、及参加施工和
实践管理中的实践环节,学生收集分析和掌握原始资料,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方案、施工
技术、施工组织及管理技术,学习前人的生产实践经验,井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今后解决
工程实际问题打下基础。
(2). 在生产实习中受到一定的工程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倡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在生产实践中,大胆提出创新的见解和技术革
新措施建议,提倡创造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的作风。
(3). 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品德,尊重施工人员的劳动,树立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和多看、多听、多问、多记、多总结的“五多”学习方法。
(4). 了解建筑工程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培养学生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和国家
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建筑建设的方针政策,激发学生热爱土木工程专业,
树立为建筑建设作贡献的精神。
二.方式和组织形式
以班级为单位由实习老师带队到在建和已建工程进行参观,听取有关人员的设计、施工管理、监理等方面的报告。如果是在建工程,应深入到工程的施工现场考察或跟班进行技术值班等活动。
三.实习内容
1.了解该实习工程的自然条件。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象等设计原始资料。
2.了解该工程枢纽布置的特点和任务。
3.了解该工程各种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及特点,并了解为什么要选择该种形式。
4.了解该工程施工分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5.了解该工程投资等情况。
6.了解该工程在设计、施工等方面采用了哪些先进技术和经验。
7.了解该工程监理方面的情况。
四.实习时间
2006年7月15日——2006年8月4日(三周)
五.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穿胶底鞋。
2.未经许可不准乱动工地机具设备,不准损坏施工工具,学习了解并遵守工地各项安全规程规定。
3.对施工人员要文明礼貌,不要防碍施工作业。
4.守纪律,集体活动准时集合。
5.有事离开岗位和驻地需向负责老师请假。
6.注意安全,无论是在旅途、还是在驻地。
六﹑实习主要内容
1.
实习概况
按照我们土木工程本科教学计划,我于2006年7月15日至8月4日在邵阳市进行了生产实习。实习要求是,采用分散实习方式,学生到指定的实习单位以基层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助手的身份,参加现场工地生产活动和技术管理工作。学生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几项内容进行实习:1. 组织安排生产和施工管理。2. 各工种工程的施工工艺; 3. 建筑机械化施工的配套和组织;4. 编制施工预算及单位工程组织设计;5 .工程统计,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6. 经济核算及技术经济分析。
我所到的单位是邵阳市城规监理有限公司的一个监理项目部,实习的职务是土建专业监理员。这次生产实习,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监理工作。在工作的时间里,我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对金豪华府项目的小高层进行了监理实习。
首先,我介绍一下“金豪华府”小高层住宅项目的大概情况:
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是湖南邵阳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湖南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施工单位是湖南邵阳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程策划是湖南信保投资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是湖南邵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指引》从增强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对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运作和监管作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目的在于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针对目前不少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不够规范、决策质量不高、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中国保监会于今年7月制定并下发了《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
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这部《指引》,对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运作和监管作出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定,目的在于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加强管理
《指引》属于行政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设有董事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上市保险公司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指引》从董事、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制度、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辅助工作机构、公司治理报告等五方面对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进行了详细规定,是系统规范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的第一个专门性指导文件。
《指引》从增强可操作性的角度,对董事的任免、资格、职责义务、尽职保障、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方面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如鼓励保险公司建立7~13人组成的董事会,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比例。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公司不及时改选董事会,导致董事会超期服役的现象,《指引》明确了董事会改选的相关程序。
在对董事进行考核方面,《指引》明确了董事的尽职考核程序、内容等,要求董事会每年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提交董事尽职报告。
同时,为及时掌握公司的薪酬情况,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的引导和管理,《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报告中向保监会披露相关内容。
规范会议流程
董事会是通过会议方式进行决策、行使职权的。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是董事会正常运作、发挥职能的基本制度保障。但在实践中许多保险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实际操作性不强。
对此,《指引》把会议制度作为重点,从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等几方面,对董事会会议的整个流程进行规范。如规定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并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年度会议计划,以便做好提案与准备工作。
针对目前董事缺席董事会会议的现象,规定一年内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应当向其发出书面提示。
实践中,由于董事辞职、免职等原因,一些公司董事人数会暂时减少,达不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
对此,《指引》规定了补选董事的程序和时间,并明确了这种情况下董事会的运作方式。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公司没有及时启动董事会改选工作,导致董事超期服役的现象,《指引》对董事会改选相关程序予以明确。
关于董事会的召开方式,《指引》规定对需要以董事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但董事之间交流讨论的必要性不大的议案,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由董事在决议文件上签字即可。
同时规定包括利润分配方案、薪酬方案、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聘任及解聘高管人员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风险管理的议案不得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丰富公司治理监管手段
对于规范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的外部监管,《指引》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规定保监会可以通过监管谈话等方式对董事的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二是规定保险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在会前报送会议通知,会后报送会议决议;三是规定保监会可以委派监管人员作为会议观察员列席会议;四是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报告制度,丰富了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手段。
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逐步深化,需要构建更完善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对此,《指引》规定专门了公司治理报告制度。
公司治理报告是综合反映一个年度内,公司在治理结构制度建设、股东及股权、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激励约束机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完善治理结构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治理报告由董事长牵头负责起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是保险公司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专项工作。
什么原因让刘鸿儒会长得出了如此的结论?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由于我国传统的会计方法无法体现出一家保险公司的价值,所以当保险公司在销售快速增长的年份里,即使业务取得了利润,账面上仍然可以显示出亏损,只有在保单生效后的几年里该公司才会产生利润。
据了解,保险产品的盈利模式不同于其他产品。其他产品的成本发生在前,销售时就可以体现盈亏。而保险产品成本发生在后,销售时赔付成本还没有体现出来,尤其是长期性寿险产品,成本往往要在很长时间以后才能有所体现。
正因为如此,寿险行业出现赚钱困难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寿险业内有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保险公司经营业务就如同种苹果,当年种下果树,要等到几年之后果树长大了才能结出苹果。
亟待完善的业务评价体系
“随着我国寿险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单纯依靠保费收入等传统财务报表已无法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价值。”在这次研讨会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指出,“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越来越需要更加完善的保险业务评价体系,来全面地反映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企业发展和保险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据了解,尽管这几年来我国的精算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寿险公司业务价值的衡量却始终没有一个广泛应用的指标。
随着我国寿险行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单纯依靠保费收入等传统财务报表已经无法反映保险公司的真实价值。传统规模经济下,保险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在保费收入增长的同时,个别险种产生的亏损也在增加,必然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损广大客户的长期利益。
对于保险公司的客户来说,一张保单的保障期往往是几十年甚至终身,只有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保险公司才能保证客户的长远利益和长期的优质服务。
目前,我国有不少寿险公司已经或正在准备上市,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迫切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财务指标来有效反映各公司的业务状况及其各险种业务的经营绩效。
“内含价值报告标准的建立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有些公司过去只注重保费规模,唯保费论英雄,不太重视业务质量,内含价值就是要引导保险公司向价值创造的方向进行经营。
保险业的有效业务价值是所有有效保单未来每年收益的折现值,这好比果树的价值,其大小取决于苹果的品种、质量以及未来年份的产量及其分布。保险公司的净资产如同土地,土地加苹果的价值就得到公司的内含价值。
为国内寿险业发展助力
今年6月初,保监会印发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征求意见函,旨在进一步推动内含价值在保险公司的研究和运用。待该指引最终论证通过之后,我国的寿险公司在每年的报表中将必须按照该指引的要求来计算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是指在充分考虑总体风险的情况下,分配给适用业务的资产所产生的股东现金流的现值。与传统的税后利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相比,内含价值能更客观准确地衡量寿险等长期业务的价值。
一位保险精算师对记者讲,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寿险业务的各种费用分摊和现金流计算与短期业务相比简直是太繁琐和复杂了。
尽管越来越多的寿险公司开始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但是大部分寿险公司出于安全等各种因素的考虑,尚未公布这部分数据。目前,只有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作为两家上市的寿险公司,遵照国际惯例在其年报里向投资者公布了公司的内含价值,并对各种假设进行了详细说明。
有关专家指出,内含价值在我国还是全新的概念,采用这一概念仍存在着许多困难。比如说,缺乏完整的数据库,使得精算师在计算内含价值时难为无米之炊;金融市场不发达,难以获得市场对各种风险的评价;保险业发展时间短,还不具备编制自己的经验分析的能力等。
从实践上看,内含价值指标补充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判标准,现有的评判标准仅仅是对评估时点的偿付能力进行考察,而内含价值还涵盖了未来的偿付能力。内含价值概念不仅能够帮助投资者和管理者全面了解保险公司的现状,而且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手段,能够有效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析,从而帮助投资者得到最大化的投资回报。
对于保险公司管理层来说,采用内含价值指标可以将微观的管理决策与整个公司的价值挂钩,有利于国内保险公司从单纯追求规模转向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进而实现从粗放的增长模式转变为细致稳健的发展模式。对于寿险业来说,采用内含价值这个全新的评估指标,将对行业未来的稳健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一个与国际接轨的价值评估
内含价值评估法最早出现在英国,当时主要是为了对付20世纪70年代对寿险公司的恶意收购。这种保险评估方法从经济上看,关注的是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风险情况;在技术上,是精算技术和财务方法的结合体。因此,较之其他方法,它更为专业和科学。欧洲已将其作为寿险公司评估的通用方法。
有关专家指出,内含价值评估是当今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运用内含价值的方法来评价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去年,保监会牵头成立了由世界上着名的保险公司、咨询公司的资深精算师们组成的内含价值报告工作小组,研究建立中国的内含价值报告体系。由多位精算专家组成的“内含价值研究小组”也在此次论坛上亮相,并公布了历经1年多努力研制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报告初稿。“我们小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代表了国内精算界的最高水平,加起来有超过一百年的精算从业经验了”,项目发起人保监会精算处副处长丁昶自豪地说。
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毅飞,是内含价值报告项目组的负责人。许毅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内含价值报告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与传统会计报表上相同的净资产负债;另一个是有效保单价值。因为每一份现有有效保单明年、后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都会产生利润,所以,精算师就应当把这部分利润利用贴现率计算出来。“计算出的结果我们叫做内含价值,这样会比较科学、准确地衡量保险公司的长期利润。”
[关键词]国际保险;保险公司;转让定价;关联交易
一、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必要性
保险业自由化和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使得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成为必要。保险的自由化表现为保险险种在过去几十年不断创新,新险种打破保险与金融、寿险与非寿险业务的界限,保险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如银行信贷市场、股票证券市场呈现出很强的相互融合与渗透的发展趋势。发展中国家受外部压力或自身发展需要不得不减少甚至取消保险市场准人的障碍,放松对保险业的管制并按国际惯例的原则进行监管。保险业全球一体化主要表现为发达国家保险业在经济一体化的巨浪下,向其他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国家渗透,在国内市场竞争处于极限之际,向海外寻求新的发展空间和高额利润来源。
这种趋势意味着一方面跨国保险公司可以在各个国家金融保险市场上投资,获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母子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将所获取的利润转移到国外,通过会计技术使得利润来源地国家保险公司的利润变小甚至产生负利润。转移的利润将流向母公司或者是税负较低的其他子公司,导致投资所在国税收流失,而利润流向国也可能因为其税收体系与投资所在国的不同最终致使所转移利润在流向国也无需纳税,造成无税收灰色地带。
国际税法中的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为了谋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对货物销售、资金借贷、劳务提供或技术交易、有形财产租赁和无形财产转让等业务制订不同于市场公平竞争的价格或就费用的分摊进行不合理的分配。它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只服从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跨国公司全球利益最大化目标。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就是要使关联保险企业之间的业务定价有章可循,税收在国际间合理分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主权国家正常的市场竞争,保障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发展综述
关于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监管的税法规制,最早始于1915年的英国,随后美国于1917年颁布了类似的法规。20世纪50年代,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 fdi)活动日益频繁,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的税法规制不断完善,执法也日趋严格,这些国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不少可取的经验。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借鉴美国的做法,于1979年提出了著名的《转让定价与跨国企业》报告,该报告坚持了正常交易原则,并对确定有形财产、劳务、资金及无形资产等方面正常交易价格的方式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984年,oecd出版了《转让定价与跨国公司:三个税收问题》报告,作为1979年指导方针的补充。而后,oecd对1979年《转让定价与跨国公司》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该补充修订的新的指导方针《对跨国公司和税务当局的转让定价指南》于1995年公布。1996年,该《转让定价指南》又新增了有关无形资产和劳务两章。1997年,oecd《转让定价指南》又吸收了《关于成本分摊的报告》作为第八章。oecd对转让定价问题一般性指导方针对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探讨是持续的和领先的,它以一个全球性知名国际组织的纲领性文件形式将其基本原则固定下来,对全球的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问题研究具有划时代意义。
尽管国际上对生产性企业的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的监管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相对完备,但是在金融服务领域内对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的确定却没有明确统一的观点。迄今为止,对国际保险业转让定价模型的构建仍处在讨论阶段,着手领导这一讨论的仍然是国际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于2005年6月发表的《保险公司长期外设机构利润分配报告的讨论初稿》(以下简称《讨论初稿》)成为最新研究保险业转让定价的文献。然而该文献重点分析了保险公司所涉及到的主要业务及其功能,对构建一个转让定价体系并没有提出相应的建议。
由于保险业与其他行业有着截然不同的经营特点,因此oecd对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功能的论证有助于分析跨国公司内部可转让定价关联交易的主要业务,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监管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三、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业务与定价监管
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交易的主要业务,既包括一般跨国公司常见的关联方交易业务,也包括保险公司特有的业务。具体地讲,这些业务主要是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借贷款业务、关联企业之间的再保险业务、母子企业间对无形资产特许权的使用费和跨国保险公司中心服务费。
(一)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借贷业务
融资对保险公司来说意义十分重大。从监管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保险偿还准备金,满足监管部门规定的偿付能力标准;从评级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保持一定的风险准备金,以获取稳定或者更好的评级;从经营的角度看,保险公司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对此,保险公司关联方一般通过集团内部的借贷款业务实现资金的国际流动,这也使得借贷业务成为保险公司进行税收筹划、转移税负的一种常见手段之一。
直接签订借贷款合同是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之间借贷业务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实践操作中存在着许多隐性的方式,这些方式也应该归类于借贷业务。常见的隐性借贷业务比如:母公司授权子公司可以使用其资金,使得子公司可以得到更优惠利息的银行贷款;母公司声明子公司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评级结果,但是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子公司必须为此付给母公司一定的费用。除此之外,财务再保险也是借贷业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保险集团内部的财务再保险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双方约定,一方支付再保险费给另外一方,收取再保险费的一方为另外一方提供财务融通,并对于原保险一方因风险所致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因为再保险人融通的资金与保险人整体财务状况有显著关系,且其现金流量应大于保险人传统再保险安排的现金流量,所以实际操作中一般母公司为再保险人,子公司为原保险人。将融资为目的的再保险归类于借贷业务,是因为从目的、手段和效果来看,财务再保险都具有显著的借贷业务特点。
通常来讲,保险公司内部关联方借贷业务的定价都不同于无关联企业间的借贷业务定价。这种差异使得合理避税成为可能,但是合理避税的前提同样要求定价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借贷业务中可以通过运用以下因素进行审核与监管,即假设无关联贷方的贷款价值( stand-alone basis)、贷款货币、贷款时间、还款方式、信用风险和其他权利(比如优先还款约定)等。
(二)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再保险业务
再保险主要是指传统的再保险业务,即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再保险的合同关系中,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由于各个国家之间的税制存在着许多差别,利用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的再保险业务交易无疑可以优化保险集团的税收结构,同时还可以调整集团内部的财务结构,降低责任准备金压力,甚至可以将仲裁地转移到监管更为有利的地区。
如何界定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再保险交易定价的合理性是保险监管部门和税
务部门的难题。因为大量的临时再保险合同都是针对特定的风险进行定价,使得运用“无关联第三方定价”方法难度较大。国际经合组织《讨论初稿》将再保险的功能定义为无关联两方确保通过一个再保险合同来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实现再保险交易风险的评估和转移。利用这一定义实现对保险公司内部关联方再保险业务定价的难度是非常高的,因为从税收中性原则看很难以通过第三方来证明在什么条件下的人力和在什么条件下的物力对于再保险交易风险的评估和转移为充分的。
实践中采用无关联第三方定价的设想仍然是可以实现的,即不考虑自己投人必要人力和财力的费用,而是考虑转移风险的费用(即预期的可预算风险资金值)。监管部门可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关联企业间基于风险资金值翔实的,可利于比较的建档定价文件,用于确认转移定价的合理性。
(三)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无形资产的使用费
无形资产对所有服务性企业都有着无可或缺的意义。所谓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工业资产(如专利、商标、商号、设计或模型)的权利,文学和艺术财产权利和诸如专有技术、行业秘密之类的知识产权。就保险公司而言,典型的保险公司关联方内部无形资产交易物包括代表着公司整体实力和信誉统一的商号,使子公司可以更有效地控制风险和保证集团的最大利益的由母公司依借其丰厚实力与经验制定的《保险指南》,母公司设计的用于风险评估、定价等软件程序或者保险合同的样本。
子保险公司使用母公司的无形资产,通常都是有偿的。但是对转让的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应该如何定价,是实务中的难点。在无形资产交易中,一方面很难找到可比交易,另一方面即使找到可比交易,由于无形资产交易时价值难以确定,并且即便当时是确定的,在其后的转让期间中也很可能发生变化,使得其正常交易价格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一般缺乏可比财产或交易,评估相当困难,而跨国关联企业为了实现集团内部目标,可以随意地确定无形资产的价格,使得利润来源国税收可能流失。
对保险公司关联企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监管,可以参照各国和国际组织近年来发展的新转让定价方法——比较利润法。比较利润法的基本特征是根据可比的无关联企业之间独立交易的利润水平,而并不是根据价格水平,来决定关联企业内部交易中应得的利润。可比利润法的理论基础是,尽管可比交易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但其利润水平却应该是基本一致的。不少学者致力于研究关联企业利润水平的确定,德国学者knoppe提出关于许可证使用费在许可证所有人和许可证使用人之间利润分配比例公式。该公式认为,支付给许可证所有人的费用应当介于许可证使用人在扣除支付许可证特许费之前利润的1/3到1/4之间。该结论已经被许多实证数据证明是可行的。
(四)保险公司中心服务费
跨国公司习惯于由母公司统一提供某种服务,以节省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典型的中心服务包括定期的会计处理、税务和法律的咨询、信息技术、市场营销和企业运营等管理活动。对于直接单一的服务,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内部都不难用传统的转让定价方法确定交易成本。
保险公司的中心服务还包括保险业务直接由海外关联企业进行承保。对于信用保险、运输保险、d&o保险( director&officer insurance)、非传统风险转移(altemative risk transfer)和巨灾保险等业务,跨国公司内部往往设有专门统一负责处理承保和索赔业务的机构,为投保人提供最优化的保险方案。基于跨国公司专门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他们所提供的保险方案一般都综合考虑了财务风险转移和税收筹划等因素。
对该类费用的转让定价监管需要解决两个问题,即税收的归属权和价格的确定问题。由于主要的保险业务都由海外的专门机构完成,而利润来源国的保险公司仅仅负责市场的推广和交易过程的协调,利润来源国如何依据现有法律或国际惯例对本国利润实施征税是问题的症结。许多国家均采用利润来源地征税原则,那么应该将利润来源国的关联企业方看作是跨国保险公司的常设机构。参照《oecd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第5条的规定,利润来源国有权对常设机构在该国取得的利润进行征税。由于风险转移主要通过海外专门机构完成,因此看作常设机构的保险公司实际上扮演着保险经纪人的角色。对常设机构利润额确定的合理性,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国际保险经纪人对相关风险收取的佣金予以评估。
四、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常规监管措施
上文分析了保险公司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重要业务和定价合理性监管的主要方法。本部分将重点从整体的角度分析如何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常规监管。基于保险业的特殊性,监管部门转让定价常规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跨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指南、单一业务建档义务与保险公司内部的费用分摊协定的订立与报告。
(一)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
监管部门必须首先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关联方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将定价体系标准化、定价依据合理化。规范转让定价指南是单一业务建档义务和费用分摊系统的基础。关联方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应当首先将跨国保险公司内部可能出现的各种交易业务进行分类汇总,根据分类汇总的各项业务分析其无关联第三方定价,即规定计价依据,并且保证计价依据与同行业无关联第三方的定价具备可比性。作为转让定价监管的依据,定价指南必须规定单一业务建档义务和费用分摊系统的内容,并且保证关联方内部在实践操作中能够易于执行,保险和税收监管部门在审核环节中有据可依。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形式各异,总体来讲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业务: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投保业务、关联企业间再保险业务、母公司总部精算业务、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会计业务、法律与税务和计算机信息业务,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内部转让定价指南可能无法涵盖所有的业务,对于内部转让定价指南没有涉及到的业务,保险公司应该通过单独建档加以说明。
(二)单一业务建档义务
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单一业务建档义务的规范。单一业务建档义务主要针对大规模的再保险合同或者大型融资交易。单一建档义务的目的是便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外部审计、税务监管部门的税务稽查和保险监管。单一业务建档需要说明交易双方在法律上和商业往来中的关系,具体采用的定价标准和定价是否与无关联第三方具有可比性。
具体而言,大规模再保险合同的建档需要披露以下要件:包含再保险详细内容的再保险合同、标准的原保险合同、精算定价模型和保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足以证明定价具备与无关联第三方交易价格可比性的各项指标。如果保险公司自身存在着与无关联第三方类似的再保险交易,应该将与无关联第三方类似交易的价格模型和合同也一并存档。对于大型融资交易,建档内容应该至少包括以下要件:融资交易合同、公司之间的法律结构和股权结构、交易的基本数据和交易价格具有第三方可比性的各项指标。
(三)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协定的订立与披露
监管部门必须规范保险公司订立内部费用分摊协定和要求严格执行该协定并且予以披露。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包括母公司用于子公司的专属费用或共同费用。专属费用是指专门为某一归属对象发生的,能够全部归属于该归属对象的费用。共同费用是指并非为专门某一归属对象发生的,其费用也不能全部归属于某归属对象的费用。典型的保险公司共同费用例如由母公司开发的集团保险指南(underwriting guideline)、索赔处理软件、公司评级等开销。这些费用一般都由母公司先予以支付,但是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都可以从中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费用分摊系统并且予以披露,就是要确立共同费用在跨国
保险公司内部合理化地分摊,规范跨国保险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提供保险公司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的基本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分摊目的和管理水平的不同,认定的分摊结果也会因之不同,即同一项费用在不同的分摊目的下会认定为不同的属性。此外,保险公司管理和核算水平不同,费用的细分程度就会不同,费用认定结果也会不同。所以,保险监管中必须要求保险公司内部费用分摊系统至少应该包含以下要件:专属费用和共同费用的认定,重点分析可分摊共同费用的特点、种类和会计科目归类;共同费用的分摊程序和标准,重点分析母公司承担费用比例的界限,扣除母公司承担费用后子公司间可分摊费用的核算、费用的分摊标准和分摊方法。
关键词:财务报表保险 审计独立性 招投标制度
现行独立审计制度根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委托契约的存在。委托契约的缔结方――财产所有者(委托人)与经营者(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使得相互之间的契约必然是不完备的。其中占有信息优势的经营者可能产生不利于所有者的道德风险。为了降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保证契约按照预定的宗旨履行,所有者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对契约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鉴证;诚实的经营者为了避免自己的报酬逆向调整,也愿意接受审计以昭示其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真实、可信、优良。因而由审计委托人(企业所有者)、审计受托人(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人(企业经理人)三方构成了审计委托关系。在这种委托审计制度中,核心的问题是受托人即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被审计人(企业经理人)。所谓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企业经理人不能存在利益上的关联和依赖,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和本质特征,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一、审计独立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与现实不符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由公司的财产所有者即股东(组织形式上是股东大会)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应该是全体股东的人;而在实际操作上具体为公司的管理者即管理层在委托、雇佣注册会计师。尽管形式上是股东(主要是大股东)投票决定注册会计师的聘请,但注册会计师是由管理层事先推荐,故决策权实际上被管理层掌握。管理层不仅最终决定着注册会计师的聘请、聘请费用的多少以及审计费用的支付,而且决定着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咨询等服务费用所占的比例,因此注册会计师与事实上的审计委托人――公司的管理层之间具有相关性而非独立性,见(图1)。
(二)审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赋予审计舞弊以滋生的土壤 2003年财政部公布全国百家会计师事务所问卷调查结果中,16.3%的事务所认为,应加强对中小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检查,主要是中小事务所扰乱审计市场、搞不正当竞争。在目前审计市场,许多小型事务所为了生存,不顾审计风险,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审计市场,也给许多公司财务报表作假提供了便利。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赔偿制度不健全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到目前为止尚无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诉讼。从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案件查处的情况看,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在财产责任方面,一般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没收,不承担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证券法》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承担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投资者的损失通常得不到赔偿。所以通过司法程序也难以保障因审计失败导致利害关系人得到相应的赔偿。
二、罗恩FSI模型的提出
2002年纽约大学乔斯华・罗恩(Joshua Ronen)提出,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中存在的固有缺陷,在公司假账和注册会计师渎职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提出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简称FSI),从源头上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消除可能导致审计意见失实的制度基础,从而有效遏制公司的造假行为。在FSI新型制度下,保险公司会根据对潜在投保公司财务报表的初步风险评价来建议投保金额和保费率,并经由公司管理当局向股东提交投保计划,由公司的股东决定是否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保险。若股东决定投保,保险公司为了减少风险,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若审计者出具的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那么保险公司与投保公司签订的保单将是有效的;若审计者出具的是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保险公司将同投保公司重新商谈保险条款(包括投保金额、保费率、权利界定等)或者拒绝承保,最终确定的投保额和保费率将公开披露。投资者依据审计意见、投保金额和保费率来判断股票和公司的可靠程度,使股票得以正确定价,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对于因财务报表失实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审计者失职应承担的责任将由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加以约定。这套制度的基本运作以及各契约缔结方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
为了深入地了解FSI,先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主要步骤进行了解:第一步,保险公司对投保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由代表承保人的专业风险评估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对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风险作出评价。第二步,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投保的上市公司提交投保建议书。第三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向股东大会(或其代表机构)呈报自己的保险计划,由股东大会做最后决定。第四步,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向保险公司投保某一金额的财务报表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聘请审核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第五步,如果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获得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向上市公司签发保单;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由保险公司和投保公司重新商议保单条款(如缩小保险范围或提高保险费率或者是增加免赔数额)或者拒绝承保。第六步,投保公司向社会公众披露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七步,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资人进行赔偿。
从(图2)可看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没有发生变化;由于初步风险评估人和审计者可以是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审计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审计与被审计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唯一发生变化的是新的缔约方―――保险公司(保险者)的引入。保险公司的引入使得原所有者与审计者之间的委托契约变为两个契约:一个是所有者与保险者之问的保险契约,一个是保险者与审计者之间的审计委托契约。在这种新型契约关系下,审计收费将发生变化。由于审计者受雇于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对保险公司承担合约责任,对投资者的公众责任降为零,因而审计者的收费将成为单纯的业务收费,与被审计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注册会计师专于向证券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不偏不倚的报表审计服务。因为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才能使审计费用的直接支付者――保险公司满意,所以审计服务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疑将得到更多保险公司的青睐,取得更高的审计收入;而屡屡审计失败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货币选票”,最终被市场淘汰。
从保险公司角度看,保险公司出于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必将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以减少上市公司过失、造假的行为。当发现财务欺诈且上市公司一意孤行时,保险公司为减轻自身责任,必将向监管部门举报和向社会公众公布,这将强有力地扼制上市公司的造假冲动,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质量。就投资者而言,不仅注册会计师形
式上的独立性大大加强,而且上市公司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也会成为除审计报告外判断财务报表可信程度的又一信号来源。不同投保额和保费率信息的公开披露将区分出财务报表质量不同的上市公司。同一投保额下,保费率越低,财务报表质量越高;同一保费率下,投保额越高,财务报表质量越高。同时公司的股价会随之进行调整。低投保额、高保费率的公司的股价将下挫,部分甚至超额抵消虚假财务报表带来的收益。由此,公司有了提高财务报表质量的内在激励和外在压力。最终,FsI制度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审计有效,财务报表质量自动提高,实现帕雷托最优。
三、FSl模型在我国应用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障碍 现行的《保险法》无法满足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需求。按照FSI模型的设想,财务报表保险对因为财务报表的不实陈述或漏报给投资者或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果投保人在财务报表中有不实陈述或漏报的故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未能发现并披露,承保的保险公司也要承担对投资者或债权人的赔偿责任。我国保险立法的宗旨之一是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考虑到《保险法》的立法宗旨和相应规定,如果投保人在财务报表中有虚假陈述或故意错报,并未能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与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设立初衷直接对立,成为财务报表保险走向市场的最大障碍。
(二)市场障碍 竞争激烈的保险市场可能会使保险公司失去独立性。近年来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帮助企业融资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尽管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并严格控制新设保险公司,但从实际效果来看问题并未得到根治。为了生存保险公司极有可能铤而走险,与公司经营者合谋,损害股东利益。
(三)技术障碍 实施财务报表保险的首要一环就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评估。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具备数量众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风险评估人员,只能外聘专业人员从事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效果和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因缺乏专业判断和审计业务能力,审计风险可能是保险公司无法规避和辨明的难题,其潜在的风险可能会为一时的保险收益所掩盖,使得衡量风险的标准难以确定,保险公司处于被动的位置。而客户以降低保费标准和提高企业形象为借口的收买保险政策行为,在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被其决策者所接受,造成会计作假和审计失败。
四、罗恩FSI模型的修正
(一)FsI模型的改革 如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设立如下免责条款:因客户财务作假,注册会计师即使处于必要的职业谨慎,并具备应有的审计能力,也不能保证必然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舞弊,保险公司将不为此承担责任。除此以外,保险公司对于会计报表的使用人因误用会计报表审计结论而引起的财务风险及由此带来的决策和其他附加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实行双层招投标体制 首先由上市公司所有者发出标书,保险公司进行竞标;再由保险公司发出标书,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标。证监会作为监督者,对全程进行监督,可以保证保险公司间的充分竞争,避免丧失独立性,如(图3)所示。基本步骤如下:第一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同物价、财政、工商等部门制定收费标准。该标准根据企业收入、资产、行业特性、复杂程度等制定,并设立一定的变动范围,明确审计收费的上限和下限,给予企业管理当局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一定的商谈范围。第二步,由公司管理当局向保险公司进行招投标确定收费额。招标形势以公开招标为主,特殊情况可以考虑邀请招标,以避免不正当竞争。收费额包括保险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投标时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和自己收取的中介费。这时并不签订保险合同,收费中也不包括保险费。公司管理当局向社会公布中标的保险公司以及收费额。第三步,由保险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招投标。在进行招投标时,明确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将那些对被审计单位提供非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排除在外,使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完全分离,保证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人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的收费数额反映了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风险的认可程度。第四步,确定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投标额和其他条件,确定信誉好、收费低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标人。这样既可以保证保险公司获得较高收益,又能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的收费额与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数额的差额,为保险公司为其中介服务所应获得的收益或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向社会公布中标的数额和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后,由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由保险公司派出内部专业风险评估人员确定财务报表的风险程度。根据评估的风险程度,保险公司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签订保险合同。
虽然笔者结合我国国情对罗恩的FSI模型进行了改进与修正,但模型与实际还是有一定差距,如财务报表保险模式并不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行;即使保险公司与上市公司都采取招投标行动,然而在最后签订保险合同时,仍有可能双方对财务报表风险达不成一致协议。因此笔者建议首先在我国部分上市公司进行试点,待该模型逐步完善后,再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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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保险监管
偿付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具体表现为保险公司拥有充足的资产以应对负债。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即时清结的市场, 即保险交易双方通过订立合同, 确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保险合同的订立只是保险交易的开始, 保险交易的最终完成要看双方约定的保险事件是否发生。因此, 保险人需要准备充足的偿付能力, 以保证保险交易的最终完成, 才能对被保险人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增强投保人的信心, 维护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在美国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法和监管体系, 相反, 我国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研究及监管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 所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与方法, 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特别的意义。
总体来说美国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是围绕三个方面展开的: 一是考查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其偿付能力之间的关系; 二是研究保险公司经营环境对其偿付能力的影响; 三是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系统和工具的研究。本文将从上述三方面进行介绍, 并在最后一部分中指出美国偿付能力的研究及其监管实践对于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之间比较的结果, 因此必然会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或资产负债变化的状况中体现出来。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 大量的研究以保险公司的财务比率为研究对象, 通过分析公司的经营业绩来识别保险公司的风险状况, 并检验决定公司风险的主要财务指标和其它变量。
早期性的研究主要采用的是单变量分析方法, 如hofflander, a. e. and r. m. duval( 1967) 根据一个保险公司的数据, 应用数学模型分析了损失准备金、所持证券价格变动和经营分散化对保险公司破产概率的影响。结果显示, 平均来说损失准备金每低估10%会造成保单持有人盈余( phs) 减少5%; 所持股票的价值下降20%会引起phs减少40%; 多险种经营可以减少保险公司面临的总风险,对资本的需求比专营公司相对要少。
单变量分析方法的缺点在于只考虑各变量单独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 而没有考虑各变量的综合性的影响。为此, trieschmann, j.s.& g.e.pinches( 1973) 采用了多变量识别分析(multi—discriminant analysis, mda) 法, 该方法有两个假设前提: 一是假设各保险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组成的向量服从正态分布; 二是将所有样本分成具有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不足两组, 且假设两组中各公司的财务指标组成的向量的均值和协方差矩阵已知且相等。其判别函数的形式为: z=v1x1 v2x2 … vnxn, 其中xn 为各种财务比率, vn 为各对应的判别参数, 各变量影响经过加总后得到z 值, 根据z 值来判断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后来他们在1977 年的文章中指出了多变量分析方法存在的缺点, 那就是它的两个假设前提所受到的质疑。
鉴于多变量分析方法中的局限性, eck, j. r. ( 1982) 引进了0- 1 回归模型, 并用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参数。harrington,s. & nelson, j. ( 1986) 使用了回归分析的方法, 其依据是在给定保费公积金比率的前提下, 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随着公司的资产组合、产品结构及其它一些公司特征的不同而变化, 即保费公积金比率和公司的破产概率之间的关系会因各公司的投资与承保风险的不同而变化。作者通过回归方法分析了各公司保费公积金比率与公司的资产组合、产品结构及公司其它特征之间的关系, 找出行业的正常标准, 通过观察各公司是否偏离正常标准来识别出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
后来更多的研究是使用logit 和probit 模型。模型的因变量为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偿付能力的概率, 属于0- 1 型变量, 其概率分布由logit 和probit 模型得到, 其中logit模型将判别函数表达为累积的逻辑概率分布, 从而回归出判别函数中自变量的系数, 再利用模型找出影响偿付能力的重要财务变量, 并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做出预测。如ambrose, jan m. , and anne m. carroll( 1994) 将iris①比率、其它一些财务比率与best 公司的评级归到一个统一的logit 模型中, 采用了1969 年~1986 年人寿保险公司的样本数据, 准确的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了预测。
patrick l. brockett 等( 2006) 运用了非参数识别法中的神经网络法对来识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神经网络是对生物神经系统的仿真, 它通过训练来解决问题,训练一个神经网络就是把输入值和理想输出值作为训练的样本, 通过一定的算法进行足够的训练, 使得神经网络学会包含在“解”中的基本原理, 当训练完成之后该模型就可以用来解决相同的问题。作者使用了神经网络方法中的反向传播( back—propagation, bp) 法和学习向量量化( learning vector quantization, lvq) 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预测, 并将它们的预测效果与传统的mda 方法、logistic 回归法进行了比较, 认为神经网络法比传统方法的预测效果更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中一些常用的方法及其作者见表1。
二、保险公司的外部环境与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显然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益。虽然外部环境对各个公司的影响程度会有所差别, 但是, 对于整个保险市场来说, 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市场中保险公司总的偿付能力状况, 增加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的总数。为此, 很多学者开始研究保险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对其偿付能力的影响。
browne, m. j. & robert e. hoyt( 1995) 使用了1970 年至1990 年每个季度的数据, 分析了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与经济和保险市场环境之间的关系。作者使用了logistic 回归的分析方法, 分析结果表明: ( 1) 公司总数作为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变量, 其值越大, 代表着保险市场
的竞争越激烈, 公司总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就越高; ( 2)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在第一季度是最大的, 可能是因为监管过程中要求保险公司每年在第一季度提交各项财务报表, 很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才被发现, 因此, 作者建议如果监管者能够及时收集到更多的保险人经营信息会帮助其更早的发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 ( 3) 未预期到的通货膨胀对保险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并不显著, 这个结果与其它一些研究有所不同; ( 4) 利率变化对于偿付能力的影响在模型中表现也不显著, 作者认为,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研究的期间中, 利率变动引起的资产负债中久期匹配不当的影响由于现金流动效应减轻了。
browne. m. j. , j. m. carson & r. e. hoyt( 1999) 使用了1972 年至1994 年寿险公司的数据, 采用泊松回归模型( poisson regression model) 对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与长期利率、个人收入、失业率、股票市场、保险公司数量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实证表明:( 1) 长期利率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正相关, 且相当显著, 即长期利率的增长会使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增加; ( 2) 个人收入与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足率之间是正相关, 且比较显著。因为个人收入的增长会促进寿险产品销售的增加, 从而使寿险公司的杠杆比率上升, 对盈余也是很大的消耗(a drain on surplus) , 进而使偿付能力不足的概率增大。( 3) 失业率的增加会引起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的增加。( 4) 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率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收益率是负相关的, 而与股票市场的指数变化则是正相关。
d. richard cutler( 2005) 使用1969 年至1996 年非寿险公司的数据, 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外部宏观经济变量和保险业的特征变量对于保险业的损失比率的预测效果。作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 宏观经济变量对于解释和预测保险业的损失比率的效果并不显著, 而保险业的具体的预测效果却比较好。
三、偿付能力的监管系统和工具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美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各州的保险监管部门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 的指导下, 主要通过保险监管信息系统( iris) 、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 fast) 、风险资本金(rbc) 和现金流量测试(cash flow testing) 等工具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识别。
1. 保险监管信息系统( insuranceregulatory informationsystem) 。保险监管信息系统( iris) 是在1971 年早期预警系统基础上, 于1974 年逐步发展起来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指标系统。iris 采用了比率分析的方法, 非寿险的比率分为盈利性、流动性、准备金和综合性比率四类, 共11 个指标;寿险的比率分为盈利性、投资、经营转变和综合比率四类, 共12 个指标, 并且根据历史资料设定每一项指标的“正常范围”。iris 包括统计检测( statistical phase) 和分析检测(analytical phase) 两个阶段。在统计检测阶段, naic 将对保险公司的法定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比率分析, 并与“正常范围”进行比较, 最后根据结果对保险公司进行评级; 在分析检测阶段, 将由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根据统计检测阶段的结果及考虑一些其他标准有针对性的对部分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
2. 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 financial analysisand solvency tracking system) 。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 fast) 是naic 对大型保险公司较为严格的要求,naic 规定凡是在17 个州以上营业, 且年毛保费收入超过5000 万美元的寿险和健康保险公司, 以及年毛保费收入超过3000 万美元的财产和责任险保险公司都必须接受fast 的要求进行分析。fast 以保险公司在前三年中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作为依据, 分析25 个指标, 并给每个指标的不同范围赋予不同的分值, 然后将所有指标的分值相加就可以得到该公司的fast 检测结果。fast 中指标的详细计算方法、有效范围和相应的得分值均是保密的。fast 系统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进行两项分析: 一是保险公司最近的财务报告的比率分析; 一是保险公司财务报告别专项的五年历史分析。naic 会根据fast 系统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是否会对某个公司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 风险资本金(risk—based capital, rbc) 。风险资本金是naic 在1992 年12 月采用的一种偿付能力分析工具, 该工具的基本思想是保险公司应该持有与其业务规模和所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最小资本金, 以保证其偿付能力。rbc 法把寿险的风险分为资产风险、保险风险、利率风险和业务风险四类, 对于非寿险则分为资产风险、信用风险、承保风险和表外风险四类, 通过确定不同资产的风险系数, 经过风险加权求得累加的风险资本值, 并将其于调整后的资本总额进行比较, 根据比较的结果将保险公司分成不同的等级。最后, naic 会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rbc 方法与iris 和fast 不同,前面两个系统是对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预测, 而rbc 方法是对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进行限制, 因此, rbc运用时应该在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的情况下, 使其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影响最小化。
4. 现金流量测试(cash flow testing) 。现金流量测试(cft) 是一种动态的偿付能力分析工具, 通过对保险公司业务状况的诸变量( 如利率、死亡率、费用率、投资收益率等)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变动范围进行模拟, 计算各种情况下的资产和负债现金流量, 并对每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准备金及资本充足状况进行分析, 从而确定每种情况下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现金流量测试的优点在于它是对保险公司潜在的风险进行预测, 可以描述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并且通过对保险公司在不同情景下进行现金流量测试, 可以使监管部门了解各个保险公司对具体的那种风险比较敏感, 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管工具。
另外, 美国的评级机构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中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a.m. best, 标准普尔和穆迪等评级机构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专门的评级。同时, 近几年来, 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趋
势, 如随着金融业之间的混业经营趋势的进一步加强, 大型金融集团的出现, 如何对这些大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集团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成为了偿付能力研究中新的方向。
四、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的借鉴意义
2003 年3 月24 日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标志着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即以偿付能力监管为主的阶段。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的开放, 在商业保险领域更多地引入竞争机制, 为了更好的与国际形势接轨, 逐步放松对市场行为的监管, 加强偿付能力的监管是大方向。因此, 加强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其监管方面的研究是当前的紧迫的任务。美国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研究中值得我们借鉴的几个方面有:
1. 加强对统计学和计量学中的各种分析工具的研究和利用, 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提供科学的工具。如美国在研究中大量运用logit 和probit 等回归模型对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各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充足的数据库作为研究基础( 特别是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案例, 而在美国的研究中运用大量的破产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了对比研究) , 但是这些研究中的基本思想, 研究中取得的各种结论以及研究工具的使用方法等都值得我们认真的去学习。 2. 加强对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的研究。从美国的研究中可以发现, 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影响是比较显著的,基于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 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影响应该表现得更加突出。同时, 我国保险市场中的保险公司数量还不多, 市场的集中度还比较大, 这样的一种市场竞争环境中, 国家制度环境和经济市场因素对于整个市场波动性的影响也会比较大。因此, 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在我国更加地具有特别的意义。
3. 加强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力量, 用市场的约束力来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公司应对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管理, 建立健全风险的内部管控机制, 把风险控制在公司能承受的范围内。另一方面, 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市场约束, 完善对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 加强保险业协会以及社会的监督职能, 形成对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
4. 建立全国的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外部审计制度建设。从美国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 信息是进行分析的基础, 进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估需要大量的可靠的财务数据及公司经营信息; 提高保险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加强对保险公司报表、数据的外部审计, 以保证保险公司信息资料的公允性和真实性。
5. 借鉴美国的监管体系, 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系统的建设。当前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一些指标借鉴了美国的iris 系统, 但第二层次采用了欧盟的偿付能力监管思路, 没有用美国的rbc 方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rbc 方法的复杂性③。但是应该看到, 当前欧盟也正在积极的推进其偿付能力ii( solvency ii) 体系, 该体系中对资本的要求将体现在偿付能力风险基础之上, 这也是rbc方法的思想内核④。另外, 应加强对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研究, 现金流量测试等动态研究方法在美国也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 我们应该敢于走在发展的前沿上去, 勇于探索最新的技术与方法。
注释:
①iris 是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使用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在文中下面部分将详细介绍。
②本表根据各学者的文献整理而成。
③傅安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选自《中国保险监管与精算实务》,p32-35。
④另外还有rbp ( risk-based pricing)也体现了这种思想,它与rbc 之间的区别详细请见参考文献10。
参考文献:
1.ambrose,jan m.,and anne m.carroll.usingbest's ratings in life insurer insolvency prediction.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1994,61:317-327.
2.browne,m.j.,j.m.carson,and r.e.hoyt.economic and market predictors of in solvencies inthe life—health insurance industry.journal ofrisk and insurance,1999,66 ( 4):643-659.
3.browne,m.j.,robert e.hoyt.1995.economicand market predictors of insolvencies in the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industry.journal ofrisk and insurance,1995,62 ( 2):309-327.
4.d.richard cutler.a simple model to predictloss ratios in the domestic stock 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industry.quarterly journal ofbusiness and economic,2005,44:129-139.
5.eck,j.r..detecting financially troubledproperty—liability insurers.journal of businessresearch,1982:445-458.
6.harrington,s.and nelson,j..a regression—based methodology for solvency surveillancein the property—liability insurance industry.journal of risk and insurance,1986,53( 4):58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