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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范本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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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范本

第1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Ⅲ部分 评标办法

1 一般规定

1.0.l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 5、 6、 7、 8、 9款

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

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负责秤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

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l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

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

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

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

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开评标小组专家

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

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技标范围等内容。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l.l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示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

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

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

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

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3.1.3.1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

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

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

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

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

(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 定标

(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

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

序进行评标。

4 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

(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

(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

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

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

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

司有关部门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

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锯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

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象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

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

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

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

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

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

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

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

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

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

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 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

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

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

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

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

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

告。

7 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

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贝及资

料审查情况等。

8 定标

8.0.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

第2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须知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1. 定义

1.1 项目法人  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

1.2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项目法人称为招标人。即(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

称)

1.3 招标机构:具有相应的电力设备成套和招标资质,受项目法人委托,在招

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即(招标机构名称)

i.4 潜在投标人;指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i.5 投标人:经过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潜在

投标人。

1.6 预中标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

1.7 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8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

1.9 评标小组: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具体评标工作。

1.10 需方:招标设备工程项目法人名称。即项目法人,在招标阶段称

为招标人,在签定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

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招标人为需方。

1.11 供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为

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在招标文件第二、三卷中称投标人为供方。

1.12 程设计单位。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 (工作设计单位名称)

2.工程概况

2.1 工程依据

(填写主要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日期等)

2.2 资金来源

(填写本工程投资构成、比例、币种等)

2.3 工程规模

(填写本工程规模情况和本期工程装机容量、台数等)

2.4 工作地址

(填写本工程的地理位置)

2.5 系统概况

(填写本工程各主要系统和/或相关系统概况,附图见附件15)

2.6 相关设备概况

(填写与本招标设备相关的设备位置,附图见附件15)

2.7(总)平面布置图

(简要说明厂/场区布置和本招标设备的位置,附图见附件匕)

2.8(主)厂房布置

(简要说明(主)厂房布置特点和本招标设备布置,附图尼附件15)

2.9 交通运输

(简要说明本工程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情况,包括水、陆、空)

2.10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给出水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图表)

3.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名称) 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

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二、三卷。

4.投标人资质

4.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

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1.4 业绩

4.1.4.1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l~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

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1.4.2 或主机设备有4.1.4.1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4.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

4.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

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大规划设计总院共同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

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

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4.2 对4.1.6款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4.1.6款中未包含

的辅机设备种类应按4.1.1至4.1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和第三卷《附件》组

成。

5.1.2 招标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

分割的部分。

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5.2.2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5.2.3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标前会一般在投标截

止日期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天之

内提出。

5.2.4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

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作出并通

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的组成

6.1.1 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1卷

1、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入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ⅰ.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ⅲ.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ⅳ.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ⅴ.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征明;

ⅵ.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ⅶ. 银行资信证明;

ⅷ.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

施);

ⅸ.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ⅹ. 其它文件和资料。

4.投标保函

第2卷合同条款

1 定义

2 合同标的

3 供货范围

4 合同价格

5 付款

6 交货与运输

7 包装与标记

8 技术服务与联络

9 质量监适与检验

10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11 保证与索赔

12 保险

13 税费

14 分包与外购

15 台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6 不可抗力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的生效

19 其它

附件

第3卷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供货范围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过度

附件4 交货进度

附件5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6 价格表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附件8 分包商料购部件情况

附件9 大件部件情况

附件io 履约保函

附件11 投标保函

附件1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附件13 差异表

附件14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附件15 招标文件附图

附件16 投标人承诺函

附件1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投标文件的编制

6.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

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

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

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3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苦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

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2.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_.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机构和招标人

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应

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

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

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如延长期超过3个月招标人应对投标人因

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适当补偿。

6.2.4 投标保证金

6.2.4.1 投标保征金金额不少于招标设备总金额的_%。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投标

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保函格式见附件11。

6.2.4.2 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_天。

6.2.4.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2.4.3.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预中顿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的规

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6.2.4.3.4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

6.2.4.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

6.2.5 投标入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投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

件14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6.2.6 标前会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则可召开标前全。投行预备会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

天前完成。投标预备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天之内提

出。

6.2.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2.7.1 投标文件一式十六份(二正十四副),包括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除价格

数字外都要填写)及报价说明。附件十一投标人银行保函二份(一正一副)。在投标文件

澄清后提交附件六价格表(表中项目均要填写)三份(一正二副)。

6.2.7.2 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

签名并加盖公章。

6.3 投标报价

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六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6.3. 2投标人的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6.3.3 若 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

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匝的修正。

6.3.4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4.l.l 投标文件的每份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儿“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技标人公章。

6.4.1.2 投标保函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银行保函’和‘保密字样。

6.4.1.3 在投标文件澄清后提交的附件六分项价格部分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

注明“分项价格”和“保密”字样。

6.4.2 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_(日期、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

_。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

行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

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招标

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4.3.2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6.5 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6.5.l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4.1的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

字。

6.5.2 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

6.5.3 投标文件未按本卷6.2的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

有严重背离。

6.5.4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6.5.5 投标报价高于标底上限或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下限区无科学合理措施者。

6.5.6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7. 开标

7.1 开标时间:_。

开标地点:____。

7.2 开标由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邀请把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

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等内容;

投标文件正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代

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并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也司采用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8.评标

8.1 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

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8.2 评标因素

详见本卷8.3.4.1和8.3.4.2。

8.3 评标程序

8.3.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评标小组各专业组分别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

清楚、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8.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开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可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按标人澄清,澄清问题

一般以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由投标人当面澄清由招标人、招标机构提出的需要澄清的

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有投标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等)形成投标文件的有

效补充。

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3.3 初评

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本卷6.5

判断)。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则首先要进行资格审查。

8.3.4 详评

标书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

8.3.4.1 技术评标

5.3.4.1.1 技术评标因素

容量/能力

经济性能(包括热耗.电耗、效率等);

供货范围(含各品备件等);

可靠性;

主要参数和其它重要性能指标;

寿命(包括易损件);

结构特点(合材质、配置);

运行特性;

检修条件;

服务

制造质量;

业绩。

8.3.4.1.2 技术评分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则采用打分的办法;

各个评标因素的权重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

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可靠性评分参照可靠性中心的有关资料,制造质量可参照成套设备局和电力部/国

家电力公司有关司/局/部的有关资料。

8.3.4.1.3 经济计算:

凡可以用金额直接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试验或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时应分析其保证

值的可信度;

按招标设备效率差异折算成投标价格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清单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8.3.4.2 商务评标

8.3.4.2 1 商务评标因素:

商务条款;

供贷范围;

融资、付款;

币种折算;

运输、仓储.保险、税费等;

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交货时间;

比较报价。

8.3.4.2.2 价格计算: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不符,则对各投

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

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等;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

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

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费用折算至同一标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增年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标价。

8.3.5 综合排序

8.3.5.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

术评分高者优先;当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8.3.5.2 当评标价格高且技术怦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

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差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8.3.5.3 对于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8.3.5.4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

9. 资格审查

9.1 招标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一般在发标以前

进行预审、在评标阶段进行复审。也可进行资格后审。

9.2 资格审查主要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全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

9.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如资格预审中已提供则此处不再重新提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生产许对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10.定标

10.1 对于1000万元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dcs;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

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

10.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及设置性材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复审的情况,提出预中标

顺序,以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并上报核备。

11. 授予合同

11.1 正预中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招标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预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

地点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付)

均应校签其中附件l、2、3、5、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

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11.3 履约保证金

11.3.1 供方应于合同生效后_月内预付款前按合同条款5.3.1款和11.15款规

定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11.3.2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_%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

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0。

11.3.3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o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

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国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里所

有理赔完毕。

1l.3.4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需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

失的补偿而支付给需方。

11.4 合同生效

11.4.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输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

统(dcs):

合同草签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件)上报,待项目可研

报告经国象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审查整意后生效;

电力部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

本2套。

11.4.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输机、输变电设备及装置性材料: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

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12. 纪律与保密

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

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12.2 开标以前,标底价格必须严格保密。

12.3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12.4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结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12.5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12.6 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12.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

工作。

12.8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

13. 招标投标费用

13.1 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第3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我们说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施工合同的关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或多或少总有些争议存在,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的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名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我们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么一种情况:双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签订了合同而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却又没有提及招标文件,此时招标文件是否应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此应作具体分析。考虑到凡是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的情况下,招标文件因双方的明确约定而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会产生争议,因而排除这种情况外,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主要在于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招标文件有而施工合同没有的内容;第二,招标文件没有而施工合同有的内容;第三,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都有的内容但不甚一致。

那么,招标文件是否应当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呢?持否定态度的依据无非有二:一是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二是招标属于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这两种观点作个简单分析。

首先,我们分别来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 、《合同法》第1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 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 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 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 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虽然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这也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招标文件属要约而非要约邀请的载体,它应当是、实质上也就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随便翻开现在的一本招标文件,从项目概况、投标须知到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无不是厚厚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投标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它们都纳入自己的投标书中,狭义的合同协议书更不可能把这些内容写进去。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那些投标书或者合同中都没有涉及而招标文件中却已经明确的内容,在合同实施阶段就很难操作、实施,经常造成纠纷。尤其是一些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确实是由于专业上的不懂,或者是经不住中标人的利诱,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招标文件中对自己有利的一些条款,或者降低了对中标人的要求,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2、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是“参照”而不是“按照”,有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

3、我国《招标投标法》不解决合同法的问题,不涉及合同是否成立的争议,而是赋予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一要求实际上已经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来约束双方当事人。即使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没有提及招标文件,但由于招标文件是他们订立合同的基础,因此解释合同条款和权力义务内容时,招标文件是重要的补充。

其次,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理论界将招标文件视为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建设工程招标的实质并非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我们来看看要约的要件:

①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③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把建设工程招标的特征与这些要件逐一分析对比,不难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是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的:

①招标人为某种特定利益,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可能面向不特定的人,但招标文件必然向特定的人发售,而且其人数一般都有明确的限制);

②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与“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订立合同。招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推断,招标的目的是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③招标人通过开展投标资格预审、通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等来选择向自己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投标人发出要约,如果是在邀请招标的方式时这种选择性意向更为明显;

④招标文件对订立合同内容的要求一般都十分明确、具体和肯定,以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编制投标标书。

第4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致:南京明基医院

作为设在湖南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的销售离心机的湖南赛特湘仪离心机仪器有限公司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南京远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我厂制造的货物就南京明基医院设备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

我们在此保证以投标合作人来约束自己,并为上述公司就此招标而提交的y离心机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我方于 2010年05月25日签署本文,以此为证。

公司名称:南京远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

湖南赛特湘仪离心机仪器有限公司

(制造厂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厂家授权书范本

范本二:授权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本授权书宣告:______(投标人全称)、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________(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________(职务)、________(姓名)为我单位人,该人有权在__________(公路项目名称)第_______合同段(或 大桥)工程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____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投 标 人:_____(盖章)

授 权 人:_____(签字)

被授权的人:_____(签字)

日 期:___年___月__日

(注:在授权书后应附有经公证机关盖章并由公证员签字的公证书,若投标文件中缺少公证书或公证书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范本三:厂家授权委托书范本

致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管理处:

在认真阅读和领会《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的基础上,本授权书宣告: (产品生产厂家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的代表我单位确认:

1、我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公司下列产品的销售,从事相关投标和安装工程。

2、我公司有能力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生产加厚型(4mm)欧美式护栏板和加高改造护栏柱。(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公司保证如果 (投标人) 在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中中标,将按《石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和规定时间提供上述产品,否则,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生产厂家: (盖章)

授 权 人: (签字)

投 标 人: (盖章)

第5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编制;合同

Abstract: The bill of quantities is the preparation of tender control price, bidding price, payment, for the completion of settlement and the basis of claim, is the foundation of project valuatio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compila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in question, how to reasonably and effectively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Bill of quantities; preparation; contract

中图分类号:U415

一、前言

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支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是工程计价的基础。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在公路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交通运输部于1999年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2003年对该范本进行修订,2009年以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为依据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称《标准文件》),公路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在公路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中均按照《标准文件》编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对各子目的工程内容及其计算的工程量负责,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投标人根据合同条款、图纸、技术规范以及拟定的施工规范,根据自身以往的经验、项目所在地社会环境和施工市场行情,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承担价格风险。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招标人事先统一约定了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都由招标人负责,从而统一了各投标人的报价基础,进而达到准确计量、比较各投标人报价高低的效果,达到公平、公证、科学择优的招标目的。

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专业工作,需要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管理和造价管理经验的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但是目前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建设遍地开花、投资主体很多、部分专业人员经验不足、对工程量清单理解不透等原因,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子目清单工程数量比实际工程数量严重偏大或偏小,有的出现子目漏项,有的出现同一个项目,有多个子目号可以套用,留下许多合同纠纷隐患,给业主、承包人造成损失,也不利于业主的项目管理。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注意的事项

1、工程量清单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

工程量清单应该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技术规范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有约束力的设计图纸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规定的划分标准、子目号、子目名称及编码原则编制列表。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子目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价格和费用计算规则、合同价款核定与支付规则以及格式应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规定,以减少对工程量清单在执行中产生的歧义。在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时,应先熟练掌握招标图纸,熟悉招标项目的施工要点、工程环境及工期要求,对照招标图纸以及招标项目各施工工作特点和要求对技术规范有关章节“计量与支付”部分内容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业主的管理理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2、工程量清单数量要准确。

工程施工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因此招标人的建设前期工作必须准备充分,必须保证招标图纸设计深度和质量,清单工程量应达到比较高的的准确性,否则一旦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超出一定的范围,可能引起施工方案的变化以及投标人的索赔。特别是新范本取消了老范本中“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以调整”的条款,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的差错采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没有调整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依据,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3、工程量清单信息要完整和正确。

工程量清单的计价项目要完整齐备,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及技术规范相应章节中详细、准确地描述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还应将实际存在的影响报价的确定、不确定因素描述清楚,使得投标人知晓哪些因素需要投标人考虑,哪些因素不需要承包人考虑,从而正确判断报价时应考虑的风险和因素并确定自己的合理报价。有些项目在招标时业主为了减少自己的管理风险,有时候把风险责任尽量地划分给投标人,由于投标人对当地情况不一定比招标人更了解,报价时为了减少自己的风险,投标人采用报高价的方式来化解风险,从而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业主增加工程投资。

4、投标报价的要求应清晰明确。

除了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之外,招标文件涉及报价要求的内容贯穿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等内容之中,有关的报价要求的内容应前后呼应、环环相扣,避免出现前后矛盾或脱节的情况。

5、清单子目设置应准确。

《标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4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各章中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准确设置子目编号和子目名称,一是可以使合同内容更加完整严密,承包人完成该子目工程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中对应章节所规定的材料、施工要求、质量检验和计量支付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可以使各子目工程对号入座,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清单理解达到规范统一,避免在招投标和工程实施时发生歧义。如果将清单子目张冠李戴,而工程结算时各子目单价不同,容易造成合同纠纷。所以,在设置工程量清单子目号和子目名称时:(1)要分清每个子目工程的范围。“技术规范”各章节的第一部分内容都是“范围”,这部分内容就是界定该章节的工作内容以及其包含的作业;

(2)一般情况下要参照《标准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来设置子目编号和子目名称。与工程实际不符时可按照标准文件的编号、命名原则做适当补充,不得随意设置,更不能跨章节设置;(3)设置的子目名称既要简洁、规范,还要充分表达该子目工程的工程内容、主要参数,如桩基直径、混凝土强度等级等特征描述,并和范本的设置惯例保持一致;(4)具有一定的综合性的子目,最好在子目名称或技术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内里注明包含了哪些工程可以套用,如403-4附属结构钢筋要注明包括桥头搭板、枕梁、挡块、支座垫石等工程所用钢筋。

6、熟练掌握各子目工作内容和计量规则。

《标准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中规定:“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标准文件》技术规范的每一节 “计量与支付”中,都明确了该节各子目应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附属工作一般不列子目,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本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之中。

7、合理选用子目的计量单位。

各子目一是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尽量采用米、平方米、立方米、千克等单位而不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二是应采用便于计量支付与项目管理的计量单位。三是有些项目如第100章有些子目采用总价包干,这样充分调动投标人施工过程中工作积极性也可以简化计量支付工作。

8、认真制定修订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和其他说明。

《标准文件》第五章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等是工程量清单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构成双方合同的重要内容。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该详细研究其中的每一条款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适当的、合理的增删和修改,使其内容更加严密、完善,便于投标人报价,有利于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和结算管理。

三、结束语要想编制一份规范、完整、准确、便于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量清单,首先需要有一套设计内容完整、质量优良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不仅要熟知《标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熟练掌握相关的合同管理、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还要在工作中不断学结和提高。

参考文献:

第6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规范服务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合同金额在¥2万元-¥5万元之间的物业招标工作,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新建土建项目、新购置设备项目、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房屋维修工程(翻修工程、大修工程、中修工程、小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装修项目、维保工程(电梯、有线电视、安防系统、车闸、清洁、绿化、消杀等)、工服制作、新增服务项目等。超出权限规定及由管理处自行完成的工作不在本招投标管理办法范围内。

3.职责

部门/岗位地产出资职责物业出资职责

品质管理部受委托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协调配合组织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招投标工作

财务管理部

标底的测算、费用审算工作参与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招投标工作

地产工程管理部组织50,000元以上招投标工作必要时参与工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申报部门受委托负责10,000-50,000元以内招投标工作及具体工程实施参与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招投标工作;与施工单位拟制施工协议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总则

4.1.1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包括:招标申请部门经理及专业负责人、品质管理部代表、财务管理部代表、法务人员、地产相关部门人员(与地产相关项目)、分管领导、总经理。定标时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决策。

4.1.2招标权限界定

4.1.2.1招标预算总额在二万元以下,由提出招标申请的部门负责施工单位选择,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但管理处需进行三家性价比对程序后选择承包商;

4.1.2.2招标预算总额在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由物业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4.1.2.3招标预算总额在五万元以上,由提出施工的管理处为主,品质管理部辅助组织相关资料后,交由地产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4.1.3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4.1.4整个招标过程必须保持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5做好保密工作,任何人均不得泄露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与效果。

4.2 招标项目的确定

4.2.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是按照公司、地产公司、业委会等部门的要求,确定拟招标项目。

4.3 地产出资工程招标权限界定

4.3.1由管理处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向地产工程管理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详列原因、工程规模、费用预算等,经地产工程管理部或地产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A.造价在2019元以下的工程,由地产相关部门确认审算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管理处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选择承包商。

B.造价在2019-50,000元以内的工程,经地产委托认可,相关管理处申请招投标工作,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地产相关部门参与定标,报地产领导审批。

C.造价在50,000元以上的工程,由地产公司组织招投标。物业公司负责提供相关招标资料。

4.4招标工作程序

4.4.1招标文件

4.4.1.1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提出招标申请的部门/管理处,提出详细的招标项目、时间计划、技术交底、达到的相关标准、配合等要求,符合招标审算权限的将招标申请和以上资料合并提出审批,超出招标审算权限的由招投标小组协助管理处提请地产工程管理部进行招投标。自审批结束5日内由招投标小组主持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定标底,以及审查修改标书中的经济条款,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进行审批;

4.4.1.2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包括:投标承诺书、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安全防护责任、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 、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相关图纸、拟签标准合同(明确我方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4.4.1.3各类招标文件、记录由品质管理部制定示范文本,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范本。

4.4.2招标信息及投标邀请

4.4.2.1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4.2.2实行邀请招标,由招标申请部门、品质管理部从公司《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中选择所需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4.2.3如《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或数量不够,应由相关部门推荐,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选为投标方,并纳入《合格服务供方一览表》。

4.4.3 发标

4.4.3.1招标文件的发放、答疑及现场勘察由品质管理部组织,招标申请部门、财务管理部、法务人员参与。

4.4.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发放招标文件。

4.4.3.3招标现场答疑由招标申请部门负责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4.4 开标

4.4.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品质管理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4.4.2标书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标书。

4.4.4.3品质管理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由招标申请部门作好记录并填写《开标记录表》,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4.5 评标和定标

4.4.5.1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书内容进行分析评比(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

4.4.5.2 评标人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对自己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4.5.3 评标应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依据。定标原则为:

A.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其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

B.同等条件下,原来与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方优先中标。

4.4.5.4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

A.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B.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的手段谋取中标。

D.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均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

4.4.5.5 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须作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4.5.6 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品质管理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函,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4.6 签订合同

4.4.6.1由招标申请部门参照合同范本拟定合同,按权限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必要时由地产成本管理部和法律组审核合同条款,合同拟定完毕,约中标单位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确认后签订正式合同。

4.4.6.2 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应做为合同附件随合同存档,其它投标单位资料品质管理部归档保存

4.4.7 招标文件管理

4.4.7.1所有招标文件统一编号,编号形式为V-XX-**,V表示**,XX表示项目简称,**表示年号,表示序号。

例如

城花:V-CH-0501 都花:V-DH-0505

新城:V-XC-0508 世贸:V-SM-0512

5.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4-Z01-02-F1 《开标记录表》

TJzzWY7.4-Z01-02-F2 《开标评审表》

第7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一、地方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招标工作不够规范,招标程序不够严谨。

某些建设项目在建设资金还未落实,设计工作还未达到相应的深度,其他前期条件也不具备的情况下,就急于招标、议标,工程仓促上马,致使建设方和施工方均处于被动地位,很难保证工程质量,造成浪费。有的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资信、技术、管理、资金不做深入调查、了解,照顾“关系户”、泄露招标机密时有发生。

(二)招标条例不够完善,有的不够合理。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和合同条款范本,对投标方制约较严,对招标方放得较松。致使有的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工程所用的材料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计量方法、验收标准和规定等不明确,合同条款不能很好地解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款项支付、索赔、争议等问题,却随意附加条件,要求投标方带资进场,开工前免付预付款,施工中缓付进度款,竣工后拖欠工程款等,过多地将市场的风险推给施工企业。

(三)不合理的标底、报价,造成工程质量、工期无法保证。有的工程由于投资不足,筹资不易,招标单位在编制标底时不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大幅压价,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往往以报价的高低论取舍,造成一方面让业务素质低、管理水平差的非专业队伍来承担他们并不熟悉的施工任务,难于保证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专业队伍又严重窝工。加上同业竞争,迫使专业施工企业竞相压价,“自相残杀”,甚至拼设备吃老本。也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采用低报价或在投标书中留有缺口,隐含增加费用的因素,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这样做的结果,一是造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二是中途停工,出现无休止的扯皮。

(四)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工资、费率、定额标准已有现行规定,一般是不变的,而市场的材料、设备价格,各种附加费用以及和商品经济有关的各类因素却是可变的。面对多变的商品价格和其它变化因素,给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带来诸多的遗留问题。政策性因素、市场性因素常常左右着地方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

二、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制的途径

(一)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条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全面推行,必须有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当务之急是应抓紧解决现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的规范化、合理化、法制化问题。水利部和四川省水利厅先后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四川省水利地方电力主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均已具备法规的框架,但应对实施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适当的完善与修编,同时配套制定各个环节实施办法,包括项目的申报及信息、招标工作机构资格审核管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与标底管理、工程招议标管理、招标工程开标、评标、决标及仲裁管理等。使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投标制的实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加强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切实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实行分级、分工管理与监督。对招标单位则是审查其是否具备招标条件,如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工程用地是否已经征用,是否具备合同规定的开工条件,设计文件和概预算是否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已列入建设计划等。对投标单位则是预审它承建相应工程的企业资格等级,考察其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和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等,并在工程的招标投标过程中聘请法律顾问实行公证,让法律为工程的招标投标保驾护航,促使招投标活动规范化、公开化,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标准一致、机会均等,避免虚假招标、私泄标底、投标人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保证投标结果的公正性。同时,在管理与监督过程中既要监督双方的不法行为又要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三)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完善台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招标和评标的依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联系和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招标文件的完整、严谨与否,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本着“公正、互利”的原则,力求严密、周到、细致,既遵守各种规定,又要结合本工程实际,使订约双方在履约过程中避免出现可能的纠纷,使整个招标文件趋于合理,减少合同本身的缺陷。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1.应明确招标文件是严谨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文件,其内容和订立程序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2.应注意公正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的利益,使承包商获得合理的利润,若不恰当地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承包商一方,势必迫使承包商加大风险费,提高投标报价,最终还是业主一方增加支出。

3.应正确、详细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客观情况,以使投标者的投标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履约过程中的争议。

4.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到规范、图纸、工程量表应表述明确,尽量减少和避免各种文件之间的矛盾,招标文件的漏洞会为承包商创造许多索赔机会,甚至会影响整个工程施工,给业主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四)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标底。工程标底是业主对招标项目工程造价“内部控制”的预算,是进行评标和决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审核报价、评标、决标的标准,是解决索赔争议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合理的工程标底是推行招标投标制的关键环节,为选出最优的承包商提供重要依据,可以避免盲目要价和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在编制标底时:

1.要兼顾国家、业主和承包商三者的利益。

2.标底编制的法定基础应是招标文件。凡是规定投标单位考虑的问题,标底中也应加以反映。

第8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合同文件的内容及执行顺序大致为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规范、图纸、工程量表及其它。在合同文件中,无论是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还是国际上的《FIDIC合同条件》,都没有将招标文件列入其中。

那么,在签订施工合同文件时,当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内容有不一致时,合同中应如何取舍呢?这份经过修改的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法律意义进行简要的了解。从法律上说,招标文件只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文件才是要约,招标人对中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对要约的确认,据此定标,并可以进行合同签订。从法律效力来说,要约的效力要大的多。作为要约邀请的招标文件只产生对方向其发出要约的可能,对方应邀发出要约即递交投标文件的,尚须要约邀请人自己的承诺。投标文件作为要约对投标人具有拘束力,投标人只能依照合同法规定的要求行使撤销权和撤回权,而不得随意单方反悔。一旦投标人即要约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则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任一方不能签订合同,则应在法律上承担违约责任。而招标文件即要约邀请则对行为人不具有任何拘束力,邀请人可以任意撤回或撤销。

如此看来,投标文件的地位要高于招标文件。但是,是不是招标文件就不是合同要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此可见,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应该在合同文件中予以贯彻。合同签订时,也应该和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

那么当这招标文件和投投标文件发生冲突时,以何为准呢?应该说,如果中标通知书已发出,则表示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要约。由招标人作为主体组织的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后予以认可,并且由招标人作为法律主体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文件予以接受。故应视为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认同。由此推断,在接下来的合同签订中,招标人也应该接受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相关条款。这其实也是目前的工程合同签订中的国际惯例。当然,本着平等的合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尊重,招标人应与中标人就相关冲突条件进行明确的磋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原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被修改后签订的新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除非,在合同一方不知情或者非主观意愿的情况下,新合同无效。事实上,在法院判决此类合同纠纷时,也是基于合同法中民事关系为优先考量,即承认新合同的有效性。

这就带来一新的疑惑,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被修改而成为有效,或者背离原招标人的原始意图,那么这不仅不能体现招标人的招标愿望,也对其它投标人不公平,同时也使招标过程失去了意义。

这里就有一个理论与实际操作的区别。从理论上,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即要约邀请的响应,投标文件如果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则应被视为无效的要约。这个判定应该在评标过程中由评委会来作出。我们在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被列为仅次于法律法规的主要评审依据。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在评标中即应被判为废标。所以,如果评委在评审工程项目时,都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来进行评审,对所有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重要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对细微偏差进行及时澄清,就不会产生之后的分歧。但这毕竟是比较完美的从理论到理论的情况,不完善的个案时有发生。如果这类合同中要修改的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那么这种纠纷如果能够在项目定标前甚至只要该合同尚未到项目监管部门进行鉴定前都可以被视为无效,以重新招标等方式进行处理,仍然可以有更为妥善的弥补。但对于一些已经定标的项目甚至已签订合同后再发现问题的项目,则必须考虑重新招标的成本过高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在这类实际案例中,合同的有效性的确认就必须基于实际情况了。这也是法院在处理此类工程纠纷中的常见处理方法。

所以,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上,不能用简单的是非来判定,也不能简单地认定招标文件在合同签订中条款有效还是无效。其实,一些理论在实际中的运用最后都会受到较大人为因素影响,特别是工程项目有着较强的时效性和不可逆性,我们不可能简单地把一个招投标环节中的问题处理为工程项目的倒退或推倒重来。在不同的阶段,我们在处理工程纠纷和疑义时,也应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相应地,以事实为基础的法律行为方式也同样地适用于工程领域。因此,作为评委会成员的每一位评委专家,可以说是都是对工程项目握着生杀大权的,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重大责任,本着对项目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评审中严谨守则,尽量为工程评审出没有争议的最佳结果,也为后续的合同签订以及整个项目的顺利进展铺平道路。这更是为招标人以及各投标人的利益以及相关招投标各方负责。

第9篇:招标文件范本范文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你方招标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郑重提交我们的投标文件,并作出以下承诺:

1、我方愿以所报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实行综合单价风险包干,且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2、我方将派出 (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将认真履行项目经理管理岗位职责,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及整个现场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常驻现场。

3、在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常驻现场,并不随意更换所拟派的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批认可。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5、若我方中标,在中标后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工程履约保证给招标人。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天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我方提供的资料全部为真实资料,如我方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真实或存在虚假,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修改补充通知、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9、投入本工程的建筑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都是经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10、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人发出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擅自改变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11、项目管理部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12、承诺实施完成本工程范围内的增加及变更工程,费用按照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价格或经审定的价格完成;

1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我们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定标的方法,并且无意询求此外的任何解释。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