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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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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第1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重点检查校车未按规定登记、未喷涂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私车集中搭载学生既幼儿及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认真检查校车的登记、建档管理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校车管理档案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跟车教师)、行车路线、站点以及学校和幼儿园名称。对校车登记造册,逐校(园)、逐车建立校车管理档案。

3。 检查校车交通安全情况。对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校车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车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审核不过关的,坚决取消其从业资格。

第2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宝安区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映通

副组长:吉毅、王熙远、童尽一、李家勇、陈代刚、张德梅、陈国新、陈惠光、潘世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办。

主任:李家勇(兼)

成员:胡龙、黄承华、刘晓明、王峰岚、张建强、钟庆祥、肖波、温福华、廖柱、刘俊明、李敏壮、陆泰东、黄丽雅、叶耀范、叶志辉、吴乃胜、裴晴、黄伟堂

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以下简称街道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排查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开展全区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月”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大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疏漏,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十七大之前和中、高考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街道教育部门、学校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和制度建设上,整治重点放在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活动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燃气存放以及师生心理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隐患上,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我区教育秩序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学校食品卫生制度、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学校食堂购物索证、食品留样以及学生食堂信誉度评审创建工作情况;学校生活饮用水情况;预防禽流感和其它传染病工作情况;学校校医和食堂卫生工作人员的配置与培训情况;学校小卖部持证情况。

(二)交通安全工作

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的办理情况;校车“大三小六”的检测情况;校车运行管理和校车驾驶人录用考核的档案建设情况;定期召开校车工作例会情况;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情况;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情况;非法接送本校学生车辆查处情况。

(三)用电安全工作

学校电路检修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电工持证上岗情况;学校电路设计、电线老化、电线负荷情况;学校风扇固定、开关损坏、空调主机固定、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消防合格证办理情况;学校大楼、课室(功能室)安全疏散出口及通道畅通情况;室外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作正常情况;疏散楼梯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牌的完整情况;消防安全教育与演习情况;大楼避雷设施检测合格情况。

(五)防溺水工作

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校园内池塘防溺水安全设施完善情况;校园周边山塘、水库、河流等区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情况。

(六)网络安全工作

学校校园网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校园网络防火墙和审计系统的设置情况;学校师生网络安全教育情况。

(七)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课程计划与落实情况;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的开展情况。

(八)校园及周边治安维稳情况

校园周边带黑社会性质团伙入侵学校的情况;参与打架滋事的学生情况;学生带刀具、钢管等管制物品进校园的情况;学校门卫的配备与政审管理情况;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情况;学校周边黑网吧开设的情况;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其他情况(此部分内容,请按附件1要求填报)。

四、检查的方式和步骤

本次大检查采取学校自查、街道检查的方式进行,共分两个阶段和步骤。

(一)学校自查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各学校进行自查自纠。找隐患,查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二)街道督查阶段(6月6日至6月9日)

由各街道教育部门组成工作组对辖属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落实人员,限期完成。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各街道应一并报区教育局安全办备案。

区安委会、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对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请各街道和学校做好迎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防止厌战和思想,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及时做好联系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制定计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正确处理好高中考、期末考与安全排查整治的关系,严格按照部署,确保全区学校安全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3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交叉检查内容和时间

1、落实府办发号文件,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4月份全县隐患排查治理交叉核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本行业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4、本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5、本次交叉检查从8月17日开始至21日结束,为期五天。

6、各组检查情况将于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办,交叉检查情况将全县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依据。

二、迎检工作要求

为迎接此次秋季全县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交叉检查工作,我乡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开展乡安监所日常检查和单位内部自查工作。检查的时间为8月15日开始至16日结束。

第4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交叉检查内容

㈠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即要有:工作方案、成立“回头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工作小结等);

㈡各学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即要有: 2013年以来学校班子研究此工作会议记录、召开教职工会议记录);

㈢各学校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即要有:学校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制度所制定相关的规定的和制度,以及制度执行情况等);

㈣各学校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即提供整改材料);

㈤各学校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即要有:组织学习记录和会议材料);

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和《xx县教育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中“五查五看”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㈦各学校的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三公”经费等。有无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违规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发放购物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对学校食堂(含营养餐计划)、小卖部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教师违规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学校围绕交叉检查内容简要汇报工作情况。

㈡个别访谈。参加人员范围:被检查学校校长、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教师代表等。

㈢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学校研究部署工作会议记录或纪要、配套制度规定和相关痕迹资料(图片或影像)等。

㈣查看账目。查看被检查学校2013年以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财务账目。

㈤现场核查。核查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内部食堂装修及接待清单等。

三、被检查学校迎检报送材料

㈠被检查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㈡被检查学校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㈢被检查学校梳理总结的党的十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亮点、主要成效(以清单方式单列)。

㈣检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复印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含电子文档,除复印件外)一式两份,由被检查学校报送各检查组。

四、迎检访谈提纲

㈠访谈对象:领导班子成员

1.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

2.请谈谈本单位是如何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的?

3.请谈谈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的转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㈡访谈对象:办公室主任

1.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2.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感受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3.本单位平均一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是多少?是逐年递增还是逐年递减?是否制定出台了规范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公务接待手续是否完备?

4.平时公务接待的主要对象主要有哪些?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存在赠送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情况?

㈢访谈对象:财务人员

1.近年来财务部门是否牵头组织开展私设“小金库”等涉及八项规定精神开支的检查?检查中是否发现问题?

2.“三公”经费是逐年递增还是递减,如何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3.财务部门是否出台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制度规定,具体出台了哪些?

㈣访谈对象:教研组长或教师代表

1.你认为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如何?

2.本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3.你是否知道自治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如知道,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的?(会议传达、文件传阅还是其他渠道?)

五、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并做好“回头看”交叉检查迎检工作。

第5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查找隐患,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教函〔2019〕137号)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自 2019年4月至12月,在我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为确保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主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检查学校各种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强化管理、监督为手段,为认真吸取教训, 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为目的,恪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警示,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不留死角盲区,不漏一个岗位,不落一个环节,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本次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全体师生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消除思想上对安全认识不高的倾向。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完善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安全工作水平,共享安全工作带来的丰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学校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管理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善各类安全预案情况;健全学校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体育器械、易燃易爆危险药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前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消防隐患。集中整治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杜绝校园火灾事故。

4.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督促整改。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储存、从业人员健康、饭菜加工制作、售卖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设备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务必突出重点逐项排查,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小卖部、周边小食品商店等要进行许可或备案、登记,切实做到整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5.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制定健全舆情信息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

6.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川教函[2019]186 号)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危化品各环节安全整治,加强易燃易爆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强化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消除隐患,杜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7.防溺水专项整治。学校要持续抓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会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和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8.预防学生欺凌专项整治。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密切家校沟通,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

9.防灾减灾专项整治。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继续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让学生普遍掌握防灾减灾知识,以应对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等自然灾害。

10.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联合公安、交警、城管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安全防范、建筑设施等情况,结合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乱象,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活动步骤

(一)全面部署(4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5月至7月)。要按照大检查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要结合本地实际、秋季开学,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频次、问题隐患的整治力度和应急值守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要安排专人检查,对学校的围墙、线路和其它安全设施还有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确保信息畅通,强化安全问责。值班值日领导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定期在校内外巡查,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根据事情的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上市教育局。

第6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和20*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备案。市级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清仓查库复查工作组,由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1—2个市,对所到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对该市的普查工作作出评估。复查比例为该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对复查企业个数不作规定,但要照顾到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数量的大致均衡。复查的同时进行质量抽检,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所抽取的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工作组将复查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连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并提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需经组长签字。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省粮食库存情况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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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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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今天把大家请来,就一个目的,就是研究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有关工作。刚才人社部门的同志就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服务认识。

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责任,是县政府响应省、市要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的重大举措。大家手上拿到的《2018年度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将全市考核的条款内容讲的非常清楚。市政府考核县政府,县政府考核在座的各部门、各乡镇,特别是当前“两节”将至,年终考核即将开始,机构改革也马上启动,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意义重大。因此,我希望在座的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突出检点,强化工作措施。 

2017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无欠薪”县城的意见》,以及《中阳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欠薪责任体系,建立了预防欠薪问题发生的体制机制。今年县政府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足额拨付应急周转资金200万元,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经费从2019年起列入财政预算,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等等。这些举措,既是省市的要求,也是实际工作的需要。这次集中检查,我认为,是对全县一年来农民工工资治理情况的一次梳理排查,更是对我们建体制,树机制的一次全面回顾。刚才,人社局在专项检查文件中提到的摸排检查内容,大家要认真阅读,这八项内容就是我们健全体制机制的全部内容。我希望,这次检查不要走过场,各部门,各乡镇要塌下心来,组织专人,实实在在地在落实体制机制上做文章,吃清底子,不要为了应付检查而浪费工作时间。这项工作年年有,不下点功夫,可以说是年年累。

第8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局上下坚持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倡导安全发展理念,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一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宣教培训,全面强化执法检查,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保持了安全生产平稳过渡。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出台并下达了“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分别出台了切合我县住建系统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目标清楚、任务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具体。1--12月份,我们先后召开20次安全生产会议(其中安全例会12次,各种专题会议8次)进行部署和督查工作,共出台了27份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以及通知(函)(其中文件18份,函9份),针对不同环节的工作,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要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求进行了目标细化。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运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签订承诺书120份。各项措施制度的完善健全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岗位和人头,安全责任更加明确。

(二)紧盯重点时段,狠抓安全防范能力。根据不同时段以及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我们结合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及早安排部署。不论是春季复工复产和“两会”期间,还是五一和端午小长假阶段,我们都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并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结合主汛期强降雨的特点,周密安排部署了各项防范工作,并制订了汛期的应急预案,储备了各种应急装备物资。将县城西小河、获泽河、后小河、青林沟河各段汛期安全责任进行了重新划分,加强了巡查力量。对市政道路、桥梁、坝体及施工现场的深基坑等重点部位逐一进行了排查,对县城排水设施(包括雨水井、污水井)全面进行清掏,确保了排水畅通。通过及时排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

(三)汲取事故教训,狠抓安全生产大检查。5.16事故后,我局立即组织8个检查组在全系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目前为止,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家次,排查隐患361条,已整改销号331条。建筑施工:截止目前共排查建设项目120项次,核发隐患整改通知86份。针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项目,核发停工整改通知书42份,共纠正治理违规违章行为36条,下达2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70余万元。通过检查整治,规范了参建主体的履责行为,扭转了建筑安全生产局面。公用燃气:结合大检查工作,开展了油气管线专项整治,汽车加气站专项整治,城中村瓶装液化气站点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燃气管线205公里,入户管网512公里,查出管线交叉占压情况29处。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合同管理和加强用气使用场所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巡查管理。积极对燃气企业和用气场所进行督查,检查燃气企业11个,用气单位50个,排查隐患50条,下达隐患整改意见22份,目前各项隐患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四)夯实安全基础,狠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一贯重视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年初组织监管人员赴太原、郑州培训,培训内容有新安全生产法、住建部新出台的两个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燃气安全责任规避的相关内容等。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系统大造宣传声势,各企业单位共悬挂安全条幅260多条,制作宣传版面50余块。安全生产咨询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操作手册2000多份,接受咨询300人次。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安全信息1000余条。充分利用周五集体学习的时间,组织观看了国家安监总局推选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建筑施工和公用行业都组织从业人员在本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了安全宣誓,共2000多人进行集体安全宣誓,并进行现场安全签名。企业法人代表也进行了安全承诺,并举行签字仪式。同时,企业项目经理、班组长和关键岗位员工均作出安全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违法在建工程仍占很大比例,对违法工程处罚力度和执法深度都不够。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个别项目经理、总监不能正常在岗履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存在人证分离现象。

(三)部分乡镇燃气企业未履行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在未通过竣工验收,未取得供气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供气,造成安全隐患。油气管线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交叉和占压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四)近年燃气行业快速发展,目前燃气用户已达5万余户,延伸到10个乡镇,但该行业快速发展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形成强烈反差,造成了燃气行业已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急需组建一支专门的燃气监察队伍。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重新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

针对无证和证照不全企业和项目、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坚持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建立健全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认真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注重长效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尽快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实施部门动态监管的信息平台。建立各类安全监管台账。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彻底改变施工现场混乱局面。

(四)注重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第9篇:交叉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县政府成立__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__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

立单位企业水源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