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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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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

第1篇:村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区委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档案工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5年来的档案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表彰档案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决定召开这次全区档案工作暨先进表彰会,旨在推进全区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区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和谐*建设。根据会议安排,我对20*年全区档案工作进行总结,对2009年工作提出意见。在此,我代表*区档案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一、创新思路,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档案工作目标任务

20*年全区档案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致力科学发展,档案馆建设取得新成效

档案资源建设是档案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区档案馆在晋升三星级档案馆基础上,继续以加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为重点,一是认真开展档案收集、征集、接收工作,接收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档案、吾来易地扶贫搬迁档案及党委、政府、纪委、财政等机关到期应进馆档案9016卷2513件,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改善了馆藏结构,同时加大了对民间珍贵档案的收集力度,收集到一批爱国华侨梁金山先生的珍贵资料,弥补了我馆名人档案的空白;二是加大馆藏档案、资料的规范化整理和重点档案抢救力度,按标准整理馆藏各乡镇档案15364卷、资料8699册,修裱重点档案4000页,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部分濒危档案寿命;三是切实做好档案信息利用工作。为确保档案信息既全面又安全的为社会各界提供利用,进一步严格档案查借阅手续,建立专用查档介绍信,做到手续不全不提供,有效杜绝失漏泄密现象,全年提供档案利用582人次1923卷36件,为资政决策、工作查考、解决纠纷特别是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经营确权换证起到积极作用。

(二)着力协调发展,机关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20*年是档案工作“六项工程”验收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档案六项工程建设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档案部门加强指导力度,各单位继续按照《*区档案工作六项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千方百计克服人财物等困难,坚持标准不放松,在管理体制、设施设备、业务建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上下工夫,全面推进机关档案管理,去年又有14个机关、8个乡镇、21个村委会社区实现了星级管理,目前全区共54个机关、4个事业、18个乡镇、38个村社区综合档案室通过星级验收,分别占总数的96.4%,80%,100%,13%,顺利完成了各项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20*年10月在市政府对各县区“七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标志着我区档案工作管理水平跃上了新台阶。

(三)奋力解放思想,档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20*年结合全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档案职工紧紧围绕创新服务开展讨论,集思广益,为档案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民生建设上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为全区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与新农办协调,在新农办的支持下,结合新农村试点建设,采用在金鸡乡搞试点、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新农村家庭档案建设,共建9个新农村试点档案17*户2585盒,使农户家庭中重要证件、珍贵材料等得到集中有效的管理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民主管理、乡风文明”起到积极作用。二是为林改工作服务。全力配合区林改办做好林改档案工作,针对林改工作的特点和实际,认真组织各阶段培训,并组成林改档案督察组深入各乡镇、村检查林改档案资料,确保齐全完整,为老百姓存史留证。三是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服务。积极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补换发证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认真开展调研,确定工作方案,组织专业培训,统一标准、规范业务、实地指导,历经半年艰苦奋战,4102卷档案顺利接收进馆。四是强力推动农户家庭建档。以“档案六项工程”建设为契机,以“整乡推进”为抓手,深入瓦房乡19个行政村对村级档案实行规范整理的同时帮助其近5000农户建立起家庭档案,深受广大农户好评。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档案现代化管理又有新进展

为全面提高档案对社会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档案馆局域网建设,加强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立共建目录数据166146条,建立馆藏档案全文数据库41152页,进一步推进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速度,为档案资源共享、向全社会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努力法制建设,依法治档能力明显增强

档案部门始终将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宣传贯彻《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档案干部学习档案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定的《云南省档案条例》,做到人手一册,借《云南省档案条例》实施一周年之机,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制发手机短信,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养,争取开展档案行政执检查,推动全区依法治档进程。

20*年,在全体档案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全区档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进档案事业持续发展,但档案工作距离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档案经费投入不足,开展档案工作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特别是电脑、扫描仪等或老化或欠缺,阻碍了工作的发展;二是办公条件紧张,区档案馆已经饱和、部分单位无专门档案室,无法依法接收、收集应进馆(室)档案,影响了档案资源整合和共享;三是档案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档案工作缺乏连续性,影响了档案工作持续快速发展。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解决。

二、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推进全区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9年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各项事业发展都存在着诸多困难的一年,也是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一年,档案部门将继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档案业务部门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提升档案工作为科学发展服务的能力,加快档案事业自身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迎难再战,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

“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是国家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新形式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把建设“两个体系”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民生档案资源监管。要在做好常规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新期待,把那些与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所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档案通通纳入民生档案工作的视野,列入归档和进馆范围,纳入档案资源体系,科学整合民生档案资源,保证该类档案应归尽归,齐全完整,抓牢抓实民生档案工作的基础;二是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建设。继续推进村委会、社区星级档案室建设,健全完善村级档案管理体制,形成有人管有人做的工作格局。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让档案有装处有房住,确保档案安全存放。建立档案工作制度,严格依法按时归档案,严格档案整理标准,杜绝档案材料乱堆乱放,随意损毁现象,确保反映基层建设的一手原始资料齐全完整;三是加强家庭建档工作。认真总结瓦渡、瓦房整乡推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们了解家庭档案的意义和作用,充分发挥家庭档案在解决山林土地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村庄的重要作用,争取各乡镇、有关部门的支持,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作用,为有建档需要和建档条件的家庭提供建档指导,积极推进家庭建档,使这件利国利民、造福人民群众的好事成为广大百姓的自觉自愿,把档案服务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四是创新利用服务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帮助人民群众了解与己有关档案的可查阅范围、查阅方法、查阅地点及时间等,加快建立和完善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为人民群众利用档案提供更多的方便。

(二)以强化服务为宗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一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根据区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安排部署,档案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方案、研究工作办法、加强指导,将档案贯穿于新农村建设过程,各乡镇档案人员要提前介入,及时将新农村建设各种资料收集整理与乡镇其它档案一起保管、一起利用。

二是服务于林改工作。要把林改档案工作当作服务于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各级林改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按照《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乡镇、村、组林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工作,为全区林改顺利验收扎实工作。

三是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要进一步转换观念,克服档案传统方式,转变档案工作后时性为现在进行时,利用档案工作“手脚长”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特点,变事后管理为事前参与,及时介入辖区内各项经济建设和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大事件、国有和非公企业,切实抓好婚姻户籍、医疗保险、房产土地痕迹管理,把档案管理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使档案信息既及时、齐全、有现实价值,又有效的围绕党委、政府大局服务。

四是服务于阳光政府建设。档案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在国家档案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规定和云南省建立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抓住时机积极争取在区档案馆建立“*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充分发挥档案部门在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度,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各档案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抓好各项业务工作

抓好信息化建设。要把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服务方式的战略举措来抓,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有关方针政策,在档案数目录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实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档案馆要完成馆藏95%的文件目录和5万页全文数据库建立,各综合档案室要从今年起开始全文数据库建立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网站建设与应用以及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探索电子文件管理等工作,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抓好档案馆建设。根据省档案局开展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创造条件,积极准备,以评估和测评为动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完成对馆藏乡镇3800卷不规范档案系统整理,开展5千页重点档案抢救和政府全宗档案开放、短期档案的鉴定销毁、珍贵档案资料的收集、征集工作,继续做好现行公开文件收集和利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门的支持将档案馆新建纳入计划,改善全区档案安全保管条件。

抓好机关档案工作。各机关综合档案室分管领导要重视和关心档案工作,经常过问,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门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保障开展工作所需经费,进一步改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工作稳步推进。各档案人员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根据档案工作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星级建设成果,认真做好年度归档,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全文数字化工作。

抓好档案安全工作。安全保管是档案工作重中之重,全区档案工作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或无专人管理、或无专用库房、或无专门设施设备。去年汶川大地震给予了我们许多警示,如何加强档案安全保管确保国家宝贵资源不受损失,是我们每一个档案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首要责任。今年档案馆、各综合档案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实行库房专人管理,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档案工作抗击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紧急情况的能力,对所能设想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到来时怎样抢救、保护档案做好准备,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按预案办事,加强必须的安全保管设备设施建设,从制度上、人员上、基础建设上确保档案安全。

抓好队伍建设。有一支稳定、务实、能力强、作风正的队伍,是确保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区档案馆人员难流动和综合档案室人员流动大的特点,一是认真组织档案局馆职工开展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扎实工作作风、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档案工作宣传,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保证专兼职档案人员相对稳定,加强各种方式的档案业务培训,使档案人员及时掌握档案业务知识、专业技术,提高工作水平,保障档案工作连续性。

(四)以法制建设做保障,推进依法治档进程

第2篇:村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一、总体要求

明确村医职责,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全州村卫生室和村医全覆盖;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完善村医补偿和养老政策,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健全村医培养培训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职责标准

(一)村医职责。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适宜药物、技术和中藏医药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填写上报医疗卫生服务统计报表,保管农牧民健康档案等卫生信息资料。

(二)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可以由村医联办、个体举办或者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设立。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村庄较大,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且相互之间距离2.5公里以上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1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应设置在人口居住集中、交通便利、就医方便的地方,并尽量与村委会等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在同一地点。各县要将村卫生室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纳入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年底前每个行政村都有1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村医。

(三)建设标准。每所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为40-60平方米,诊断室、药房、治疗室、防保室四室分开,规模较大的应达到诊断室、药房、治疗室、防保室和观察室五室分开。村医生活用房面积每人15平方米。基本诊疗设备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由各县政府同步配齐。

(四)人员配置标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根据我州实际,人口在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村为一类村,500人(含500人)至1000人的村为二类村,500人以下的村和“一村一社”的村为三类村。原则上一类村配置2名村医(其中1名为女村医);二类村可以配置1-2个村医;三类村配置1名村医。具体配置由各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配置方案,但不能突破省定村医名额。村医以县为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村医和村卫生室管理

严格村医执业资格。村医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不具备执业条件的地区按执业注册有关规定,招聘中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执业,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执业注册。严禁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每两年开展1次村医执业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医继续执业的依据。

加强县级卫生部门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村医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适时组织村医进行培训。科学划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在本行政村公示,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

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分工负责、紧密联系的管理机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医和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和药品器械供应管理以及绩效考核,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对村医及村卫生室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

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等方面进行管理,提高村医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年底完成村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任务。继续加强村卫生室新农合“一卡通”建设,逐步在村卫生室开通新农合“一卡通”服务。

(二)加强村卫生室相关制度建设

继续实施和巩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国家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品种),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药物由村卫生室提出计划,报送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并将用药目录及药品价格统一上墙公示。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门诊医药费用垫付直报制度,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医、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各县要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村医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虚报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报销政策、程序等。

(三)完善村医补偿和养老政策

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政办〔〕62号)要求,从年起,每村卫生室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水、电、暖补贴(其中:省财政补助700元,县级财政补助3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700元,县级财政补助300元)。县级财政继续落实每年每村卫生室2000元的公用经费和一次性每村卫生室3000元的药品周转金,并与省级补助叠加执行。每年为村医补助每人11000元,由省级财政承担5600元,剩余补助由县级财政承担。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承担的任务量足额给予补助并适当倾斜,鼓励村医自种自采自制中藏药及应用中藏药适宜技术等渠道增加收入。县级卫生、财政、价格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医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服务有记录、收费有单据、收入有账目、支出有凭证。

积极探索和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各县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村医发放养老金。各县政府可以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村医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积极鼓励村医参加各类社会养老保险,村医养老保险金每人每年500元由各县政府解决,已实行的县可以按原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四)健全村医培养培训制度

根据《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1681号),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优先纳入规范化培训范围,采取集中培训、临床进修、对口帮扶、全科医学教育等多种方式,举办在岗村医短期培训、组织在岗村医轮流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疗机构进修、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带教帮扶、依托卫生信息网络开展村医实用技能在线培训等,不断提高村医业务素质,大力推广卫生技术在基层广泛、规范、合理应用。县政府要将村医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村医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乡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应当提供条件,保证村医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根据农牧区实际,鼓励村医学习中藏医学基本知识,运用中藏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加强村医后备力量建设。村医的聘任按照“新老兼顾、区别对待,优化队伍、促进工作”的原则,凡累计从医30年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年龄在60岁以上并担任村医满15年的老村医,原则上乡镇卫生院不再签订聘用合同,与卸职村干部同等对待,由财政每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年满60周岁的村医,确需延长服务年限的,需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但延长服务年限不得超过5年。年龄在60岁以下的村医,凡具备续聘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按规定续聘;不具备续聘条件且从事村医多年的,由县财政出资,进行脱产培训,经培训合格达到聘用资格的,由乡镇卫生院续聘,达不到聘用资格的,予以解聘。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摸清并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村医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村医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村医后备人才库,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适合担任村医的人员、城乡医疗卫生机构退休医生、乡镇卫生院派驻到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各县要结合探索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做好村医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村医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村医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