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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保留村的村庄设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布局建设农房。村庄建设规划要认真落实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质灾害防治、防台、防洪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民主,广泛听取村民群众意见,实行必要的听证和公示制度。要坚持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安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围和用地规模,按生产、生活、生态等不同功能实现合理分区,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建房。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应先对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划定建设用地时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特别是存在台风、洪涝、山体滑坡及地质条件不稳定等隐患的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必要的工程术措施,确保安全。要强化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农房建设必须依据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已划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村庄改造和住房建设。
(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所有农房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一书一证”或“一书两证”和用地审批手续。各地要依据规划,从严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次和总建筑高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必须拆旧。新建农房,要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严格依照村庄建设规划选址,尽可能建到中心村的居住区。凡是规划要撤并的自然村点的新建农房必须建到规划的中心村居住区内。保留村农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也要依据村庄建设规划选址,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控制建造独立式单体住宅。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禁止建造单开间独立式多层住宅。
(三)大力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各地要依法将勘察设计纳入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必要条件。农房建设应依法进行工程勘察。农房设计应彰显民居建筑风格,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保原则,满足农房抗台、防洪、抗震、防火等标准规范要求。农房建设应依法委托设计,或选用建设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农民居住生活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组织编制农房建筑设计图集,无偿提供并指导建房户使用。选用建设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建房户,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结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调整确认。
(四)切实加强农房施工管理。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乡镇政府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巡查和技术指导,建立农房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落实农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农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农房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备相应建筑施工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农村建房户应与施工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对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承包人资质、技能不符合要求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书。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农村建房户和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农房建设完工后,建房户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建房质量情况签署书面意见,并在15日内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政府办理备案手续。建房户组织竣工验收确有难的,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优化农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房设计、施工水平,促进农房建设走上科学、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房建设法规体系、质量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农房设依据规划实现合理布局,质量安全得到保障,防灾抗灾能力有较大提升,违法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
(一)明确农房建设监管职责。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农房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会同乡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建材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止不合格、劣质建筑材料流向农村。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将农房建设日常监管和技术服务延伸到村。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强对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规范农房建设行为。
(二)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实际需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要积极推行在县(市、区)分片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充分发挥其对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和服务作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与人员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应根据村镇规划实施和农房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三)加强农房建设施工队伍管理。农村建筑工匠从事农房建设施工,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并到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组建农村建筑工匠行业协会组织,引导农村建筑工匠加入行业协会,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出具培训合格证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农村建筑工匠建筑施工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鼓励不同工种的农村建筑工匠合伙组建建筑业劳务承包企业,专业从事农房建筑施工。
四、落实农房建设管理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要切实保障农房建设管理特别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农房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需的经费。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监管措施到位。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订农房建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农房规划建设许可实施办、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竣工验收备案办法和相关示范文本。
一、切实加快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
要按照“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要求,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加快发展高效规模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要着力发展新增连片种植300亩以上,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的高效农业项目,今年着重要在技术比效成熟,订单已经签订的甜叶菊、黄蜀葵、生姜加工等项目上有所突破。要以施家桥、丰乐、曹吉等村为基地,充分发挥合作社的连接引导作用,做大规模,做强特色。二是提升高效水产业水平。充分发挥全镇水产养殖的资源优势,以“一鲜”水产养殖合作社为龙头,全面带动水产养殖水平的升级,打造特色品牌。同时要注重生产技术的改善,着力发展微管增氧设施,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的改造。三是加大规模畜禽业的发展力度。立足市母猪养殖第一镇的现有位置,切实加快合作化、规模化、标准化的步伐,力争全年栏存能繁母猪3000头以上,真正使母猪养殖成为广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要重视传统家禽业的发展,着力培育年出栏生猪2000头,当年蛋禽栏存2万只以上,肉禽当年出栏5万只的大户。
二、着力提高现代农业的组织水平。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组织水平,攻难克坚,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大力培育高产示范区。以丰乐村为基地,今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确保建成1000亩农业高产示范区,辐射带动全镇农业生产技术的大面积提高,实现全镇增产增收的目的。二是加快推进机械化。要顺应高效农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推广水稻机扦秧,秸杆机械还田等两项重点技术,全镇要力保新增水稻机扦秧20台,作业面积4000亩。推广手拖秸杆还田机10台,实施秸杆还田面积1600亩。三是毫不放松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要立足全年,防患于未燃,加强重大动植物疫情的监控和防治,增强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推动力,确保生产安全。四是发展农民农业合作社。鼓动和引导企业、大户、干部、科技人员、创业能人,带头创办专业合作社,健全土地流转新机制,扩大覆盖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对现有的合作社,要规范合作方式,完善利益分配和内部运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合作组织对农户的带动作用。五是探索金融支农的有效途径。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对高效农业项目的扶持,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作物、养殖项目和特色农业项目,继续开展保险试点。
三、继续加大水利基础工程建设。
以加强圩堤建设,提升联圩挡排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水利基础工程建设。一是加快闸站建设。按照全镇规划,以建设示范圩为目标,今年将新建3个圩口闸,新建2个三泵站,使全镇示范圩在曹家圩、幸福圩的基础上,再新增钱韩圩、营西圩。二是加修圩堤和疏浚河道。重点是加修钱韩圩易周、钱韩段联圩,疏浚徐高、曹吉、孙家三个村的村庄河道。三是完善联圩管护机制。按照政府已出台的文件,坚持镇有圩用的原则,以联圩为单位,全面开展闸、站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四是创建水利建设示范区。按照文件精神,今年我镇确定以钱韩圩为基础,创建水利建设示范区。通过努力,力争达到河道疏浚按标准完成,联圩内水环境整治“两无两有”,圩堤加修达标,圩堤绿化合格,闸站功能齐全,达到日雨200毫米一天排出的要求,农田灌溉、条田方整、路网布置合理。
四、加速推进林业绿化进程。
要在今明两年完成林业覆盖率达到20%的任务,不仅是实现小康指标的要求,也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政治任务,必须毫不动摇、毫不松懈。一是要迅速扩大栽植面积。要对照市交任务指标,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动员一切力量,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完成今年绿化和国债防护林建设任务。二是要狠抓村庄绿化。省委、省政府今年对村庄绿化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已决定对村庄绿化合格村、达标村进行专项考核奖励,各村一定要主动进位,合理规划,争创佳绩。近期要重点在丰乐村抓好全市围庄林建设的现场。三是要创建林业绿化小康示范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今年明确曹家圩为创建示范圩,以丰乐村为创建示范村,其标准是联圩森林覆盖率确保实现20%以上,村庄林业覆盖率达30%,绿化覆盖率35%以上。四是要提高林业生产水平。重点要抓好林权明确到户,严格栽植技术,做到真功实做,确保成活率,提高造林成功率。
五、善始善终地搞好水环境整治。
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水环境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基于民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为此,全镇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共识和合力。一是坚持承包整治方式。水产站全体人员,务必集中精力,整合力量,做到突击打捞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整治验收,达到整治效果。二是各村密切配合。整治机制的改变,减轻了村级整治的压力,但不等于减轻村级责任,各村务必从大局出发,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本辖区的水环境整治工作,主动配合,尽力尽责。三是多方投入。整治水环境是一项面广量大、持续时间长的艰巨任务,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各村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发动能人大户,齐心协力为水环境整治工作出支出力,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继续推进“四村同创”。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升“四村同创”工作水平,今年要做好以下四个重点工作。一是培育全面小康村。明确丰乐、新东、新城庄村为全面小康创建村,参建村要对照要求,细化目标,扎实推进。二是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认真学习、总结、推广施家桥、新东、丰乐等村的成功经验,坚持“八化”标准,明确新城庄、团结等村参与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创建活动,争取最佳效果。三是创建村庄绿化合格村。紧紧围绕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20%的指标,全力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力争5个村通过验收。四是推进平安达标村建设。以“五无星级评定和“户长制”为抓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营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
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侧重抓好三条:一是抓好“村财乡管”。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重点抓好村级财务的审计和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已进行试点工作的村要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其它各村今年内必须全面铺开。三是严格执行政策。特别是支农惠农政策,严禁截留和挪用各项惠农补贴,以免引发矛盾,同时要高度重视土地纠纷问题,做到超前防范,及时调处。
一、总体目标
农村消防规划全面编制实施,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实用,村村建立义务消防队,农村群众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火灾形势全面稳定,农村消防建设与农村经济增长同步发展。
二、工作措施
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服务农村”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康庄工程等工作,全面扎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
1.构筑完善的消防工作网络。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城建、农林、社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农村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区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分析协调解决本地新农村消防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行政村要按照新农村消防建设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推进。
2.加快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行政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并于20*年底前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
3.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村庄整治、畅通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各乡镇镇区、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将消防站、消防通信等纳入建设内容。乡镇镇区的消防水源以室外消火栓为主,没有条件设置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借助天然水源以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4.提高农村灭火救援能力。农村灭火救援体系以“保消合一”等专职消防队为主力,义务消防队为辅助。所有建制镇都应当建立“保消合一”或依托企事业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建制乡、人口超过1500人的行政村、旅游业或工业集中区域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社会消防组织装备的具体配置标准按照《*市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三年规划(20*年—20*年)》(湖政发〔20*〕14号)的要求执行,各乡镇和财政部门要保障相关经费落实。
*消防部门要会同*派出所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规范,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5.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性标志或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进行灭火演练,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每个学校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每个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林业部门要结合森林防火,加强对林区村民、企业的防火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配合冬春防火等消防专项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防火宣传。农村劳动力培训机构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
6.加强农村特色产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结合农家乐休闲旅游、竹木加工等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会同经发、社发、农林、工商等部门,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依法规范管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新农村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抓住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积极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合力。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农村旅游业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旅游业是关联带动性强、拉动内需明显的新兴产业,充分依托和利用“三农”资源发展农村旅游,以旅促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把农村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必然选择。发展农村旅游必然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必然会促进城市信息、资金和技术等资源加快向农村的流动,从而加快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带动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发展农村旅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我市农村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现实和潜在的消费需求都非常旺盛,发展农村旅游不仅符合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消费心理,而且有利于开拓农民眼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延伸发展旅游的空间,盘活农村资源,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3)切实增强加快农村旅游业发展的紧迫感。近年来,我市旅游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主导产业,其关联带动作用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重视。随着国际国内休闲旅游的兴起,以“农(牧)家乐”为代表的农村旅游已成为我市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并有力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增色。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农(牧)家乐”270家,实现旅游综合收入近亿元,建成了敦煌南湖乡、月牙泉村等一批农村旅游示范村镇和肃州区明珠风情苑等一批高标准乡村旅游度假村。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村旅游发展不均衡,特色不鲜明,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基础建设相对滞后,总体发展水平与市场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全市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发展农村旅游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农村旅游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全市农村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原则
(4)全市农村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后几年我市农村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文化旅游大市”的总目标,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完善农村旅游基础设施,加快开发农村旅游产品,加强农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农村旅游的规模和实力,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预期奋斗目标是: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培育建成10个特色型旅游乡镇,20个特色型村组,30家高标准的星级农(牧)家乐,培训1000名农村旅游专业人才;全市乡村“一日游”人数达到150万人次左右,年均增长15%;乡村旅游产业总收入达到4亿元,旅游直接从业人员8000人以上,间接从业人员4万人以上。
(5)全市发展农村旅游业遵循的原则。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的原则。围绕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发展农村旅游纳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整体安排。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制定农村旅游业发展的目标、政策和措施,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功能,促进农村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本着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开发与传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的保护,有效处理好各类资源的关系,合理开发利用并不断丰富农村旅游资源,促进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坚持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开发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农村旅游产品,依托农村资源优势和现代旅游消费求新、求异、求特的实际,拓宽农村旅游的公共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赋予农村旅游鲜活的生命力。
三、完善科学规划体系,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6)科学制定农村旅游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引导,结合本地实际,坚持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生态旅游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方针,科学制定农村旅游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政府引导、突出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有重点、分层次地抓好农村旅游示范点的建设。
(7)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先规划建设旅游示范村、镇和农村旅游重点景区(点)的基础设施,按照规划要求,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不断完善农村旅游的供排水、供电、道路、卫生设施、通线班车等基础设施,为农村旅游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
(8)推进农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一线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农民利用和保护好旅游资源,增强旅游资源开发的科学性。要制订乡村旅游设施标准,指导农村各旅游接待点提高接待服务条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要逐步健全农村旅游安全监督和管理体系,创造和谐、舒适的农村旅游发展环境。
四、加强分类指导,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9)引导开办一批特色“农(牧)家乐”,壮大产业规模。各县(市、区)要充分挖掘独具魅力的乡土风情和资源,把建设高标准、有特色的“农家乐”和开发趣味性、娱乐性、参与性强的特色农村旅游项目结合起来,利用景区管理模式,指导“农家乐”的开发建设。要引导经营者突出产品和服务特色,着力增强“农家乐”的亲和性、差异性和特色性,力争开办一家就能形成一家的特色,并逐步形成品牌。
(10)大力做好农村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延伸产业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工作,要依托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农产品的种、养殖,开发特色农业观光游、农事生活体验游;依托地方特色的民俗风情,开发民俗体验游;依托农民自乐班,把农村文艺演出纳入到旅游项目中来,把年俗文化、节庆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的元素融入到农村旅游项目中来。民族地区要加快开发民族文化,积极开发民族特色旅游产品。要把农村旅游与红色旅游、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科教旅游紧密结合起来,精心打造一批小而精、短而特的农村旅游产品,撬动和吸引不同游客的消费需求。同时,要注重依托农村特有的材质,开发土陶、编制、刺绣、剪纸等乡土气息浓厚的旅游商品和特色饮食,把观光、休闲旅游延伸为体验、参与、学习、创造、收获的过程,从而延长旅游产业链条,为农民带来更多更大的实惠。
(11)积极推进旅游型小城镇建设。要优先开发地方特色突出、历史文化悠久、旅游开发价值高的集镇和村组,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建设部开发建设旅游小城镇的要求,加强旅游设施和功能的配套完善,开发建设一批特色型旅游小城镇、旅游型小村庄,使其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亮点,以特色化的旅游村镇建设带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我市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加强宣传促销和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农村旅游环境
(12)加强农村旅游的宣传促销。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要求,把农村旅游宣传作为市场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节庆活动等多种宣传媒介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促销活动,拓宽农村旅游销售渠道,增加农村旅游客源市场份额。旅游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和协调指导,根据游客需求合理编排策划旅游线路,加强重点景区(点)与农村旅游点的联合与协作,整合旅游资源,把成熟的农村旅游产品逐步纳入区域旅游促销和精品旅游线路的范围,扩大农村旅游产品的影响力。要制作各类宣传品,在主要游客聚集地设立农村旅游宣传促销点,与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密切合作,大力推销农村旅游产品。要与城市周边地区广泛开展信息交流与区域合作,实行资源共享,市场互动,客源互送,促进共同发展。
(13)切实加强对农村旅游的行业管理。旅游、环保等部门要通过行业引导,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旅游文化,引导经营者在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上,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观、生态观,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旅游氛围。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旅游接待点食品卫生、特种旅游项目的监管,加强旅游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宣传,为农村旅游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旅游部门要加强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以评定促管理,进一步提升和规范“农(牧)家乐”的接待服务水平。要指导农村旅游点、农家旅馆等旅游经营单位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合作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
六、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4)加强对农村旅游业的组织领导。各级要把加快农村旅游业的发展作为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农村旅游业发展领导机构,建立农村旅游业发展的协调机制,负责本地农村旅游业发展规划、优惠扶持政策、发展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等,以及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明确目标和责任,定期考核。要采取定期轮训或建立工作联系点的方式,提高基层干部发展和管理农村旅游业的能力。同时,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以各种方式投入旅游开发经营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0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农业农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果断采取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扎实做好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全县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把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任务落到实处。2009年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3%;农业增加值增长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20%以上;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5%;乡镇和行政村公路通畅率分别达到100%、60%;森林覆盖率达到36%;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8000人;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
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2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500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600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5000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新盛、碧山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100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300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云龙循环农业展示区的200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100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1000人。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0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300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2008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5台,耕整机500台;完成机耕作业50万亩,机收作业24万亩,机插秧作业4.2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6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60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60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10883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巴渝新居”800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4000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60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降低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注册门槛,加大税费减免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新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个,其中围绕主导产业和骨干产业新建专业农村合作社(协会),新增农村专业合作社30个,使全县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达到23%。培育农村经纪执业人员400人,培训农村经纪人1000人次。
为加快我区农村教育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9]19号)、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粤府[2009]4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茂府[2009]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区农村教育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发展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属市辖区,20*年,市区中小学划归市直管后,我区教育纯属农村教育。我区于*年实现了茂名市第一个“普九”达标县(区),通过了省人民政府的验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教育事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我区教育基础仍然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校舍建设、校园占地面积不足、危房多、初中学位紧缺,优质学位少,教育现代化建设落后,教育投入不足,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进展缓慢等。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教育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全区各类人才的培养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全区人口素质的提高,是促进我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推进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举措。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我区教育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教育。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改革,有效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我区各类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教育综合体系。提高我区农村教育综合实力,把我区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明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提高我区教育的整体水平
(一)总体目标:全面巩固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到2009年,全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教育强区。
(二)具体任务
1、确保我区农村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并合格毕业,到2009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0.09%以下,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5%以下,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全面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到2009年,全区要完成49所小学、8所初中的布局调整工作任务,具体规划是:各镇办好一所中心小学,3—6所片完全小学,基本上一个村委会办好一个初小,全区办好两所普通示范性高中,一所职业中学,每镇保留1—2所初中,通过布局调整,全区撤销小学58所,撤销初中7所,全面改造薄弱学校,建设规范性示范性的优质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整体水平。
3、加大改造中小学危房力度,全面完成中小学改危任务。到2009年底,全区完成我区特危学校的改造任务,到2009年,彻底消灭危房校舍和破旧校舍(含生活用房),实现校舍楼房化。校园环境优美、实验室和功能室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安全、卫生及绿化美化标准。
4、大力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构建为“三农”服务的农村教育体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适应我区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探索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双轨运行机制,重点办好金塘职业中学,到2009年,金塘职中要办成省级示范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办好乡镇化技术学校,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普遍进行就业前培训。
5、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力争在两年内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茂南中学,扩大市十中办学规模,使我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促使我区初、高中学校的分离,增加初中学位,彻底解决我区初中学位不足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发展幼儿教育,使我区幼儿学前三年的入园率达到80%以上。
6、大力推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英语教育和普通话,以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的现代化。2009年,全区中学和镇中心小学通过光纤接入茂名教育城域网,农村面上小学通过adsl接入茂名教育城域网,实现“校校通”。2009年底前,完全小学以上学校设有电脑室、语言室、多媒体电教室和电子办公系统,全区电脑“生机比”小学要达到40:1,初中达到17:1,高中达到12:1。全区从小学四年级开始设信息技术课程,70%的教师熟练地运用多媒体教学,课时覆盖率达到30%以上。2009年秋季开始,全区从三年级起全部开设英语课,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中小学的校园语言。
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落实政府责任,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教育投入。
区政府切实依法履行对农村教育责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予以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区长负责制,保证我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加大投入,确保投入不低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年有所提高。区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及中小学扩建校舍。省、市下拨给我区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按41.6%的比例。用于中小学布局调整及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
坚决执行教育收费“一费制”,完善有关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财政部门坚持对中小学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目标,必须按规定将上缴财政专户的中小学书杂费在收到财政专户银行进帐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全部足额返拨给原学校。不得截留挪用。要确保中小学书杂费全部用于学校的正常运作,学校要规范使用资金,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对中小学收费资金实行监督管理。
制定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全面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以减少学校建设费用,对中小学校舍建设涉及的各项收费,属行政性的收费全免,属服务性的收费应按50%收取。切实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各镇人民政府要继续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充分发挥办学的积极性,积极动员群众捐资办学,多方筹集资金,支持中小学的建设。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帮扶制度,推进教育扶贫工程。要认真落实做好省对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交工作。并做好“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活费)。广泛发动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区政府对捐资助学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全区倡导助学为荣的良好风尚。
认真做好中小学生的防流控流工作,加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落实中小学生防流控辍工作责任制,巩固“普九“成果。
(三)强化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是全面提升农村教育水平的重要保证。学校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这一中心,加强管理,依法治教,从严治教。要加强学校班子建设,坚持以绩为准,强化考评考核,推进校务公开,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坚持勤俭办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学校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中小学教学要密切联系实际,更新教育教学思想,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结合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有效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积极推进农村“绿色证书“教育,在高中开设职业教育选修课程,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金塘职业中学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就业市场预测,推行“订单”培养,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大力搞好就业服务,推进我区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加强对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构建我区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区教师进修学校,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开展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的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大对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师资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到2*0年,我区小学教师大专学历要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要达到50%,高中教师本科学历要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流通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农村现代流通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对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农村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有利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提升农民消费理念;有利于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用现代流通理念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管理先进、面向农村的大型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发展一批经营规范、扎根农村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壮大一批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消费便捷和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农村连锁农家店。综合利用中央、省、市、县有关财政资金,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千村百镇工程”工作,推动试点流通企业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整合供销、农技、邮政、粮食等现有流通资源,在乡村发展经营规范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力争到*年底,全县新建、改造200个规范的乡村连锁农家店,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3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探索建立集生活消费、农资销售、文化消费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加强农村连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规划,引导试点。流通企业根据连锁网点布局、商品配送半径等情况,做好配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到*年底,全县新建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各1个,基本满足全县乡村连锁网点的商品配送需求。鼓励大型物流中心在满足本企业商品配送需求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引导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农村市场建设,为连锁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推动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促进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培育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3年内,建设3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示范带动,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全县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或贴息;充分发挥城市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的功能,为农村市场供应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四)着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流通企业加盟、收购、兼并中小流通企业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支持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3年内,通过上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创建省级流通企业1个、市级流通企业3个,培育一批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
(五)大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市场。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名牌农产品参加上海农博会等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展览展销会,大力开拓全国市场。在每年的徽商大会、中部博览会等重要活动期间,重点推介*大米、粉丝等特色农产品。
(六)不断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依托和利用我县农业资源,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重点围绕柳编、蔬菜、大米、粉丝、兔毛等优势农产品,推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积极争取运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部地区外贸发展资金、省级出口促进资金以及出口担保资金等,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县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体系认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
(七)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供销社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改革、改制、调整、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企业法人,从事农产品运销。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对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流通的,在工商登记和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八)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积极实施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信福工程”,依托乡村行政机构、农业大户、大型农产品集散地,构建乡村商业信息服务站和公共信息服务查询系统。整合我县现有各种农村信息化资源,建设安徽新农村商务信息网,使之成为收集和农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及供求情况、国际标准等“三农”信息的重要平台,为农民获取和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利用信息手段“引福致富”。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将重点流通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出口基地等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引导农村流通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连锁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物流配送管理标准化和条码化,加强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销售、库存情况的监控,促进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营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连锁配送体系。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
*市为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结构,全市人口1*0万,人多地少的矛盾非常突出。而我市也为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二元结构明显,农业人口比重大,人地矛盾突出。因此,*市的经验对于我市加快经济发达区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和借鉴意义。*市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首先源于该市党委、政府对发展形势和地方实际的科学判断,源于对城市化的正确认识。该市主要领导多次提出,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发展的最高境界,城乡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举措,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从而为上下联动,左右呼应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我市最近几年也高度重视城镇化的发展,市委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明确了目标、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经济发达区域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和认识还不够深入、系统,对其内涵理解还不够透彻。通过对*市的调研,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尽快转变观念,寻求适合我们自身特点的发展思路。
在组织领导上,有必要借鉴*市的经验,成立由区(市)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这项工作。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对群众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一体化战略部署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内涵有更深的认识。
二、因地制宜,正确选择适合我市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市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建设上大胆创新,超前运作,所推出的国色天香模式、五朵金花模式以及安仁模式,以土地流转制度为核心,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我市地域面积广,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如何结合各地区实际,选择正确的新农村建设模式,直接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应该说,*市所推出的国色天香模式、五朵金花模式以及安仁模式,在我市都具有推广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不能照抄照搬,要深刻分析各地区发展实际和自然条件,寻找适合本地区的发展模式。近年来,我市在都市区部分地区也探索出了一些成功模式,例如发展都市休闲农业、发展“农家乐”特色经济,这些做法都亟待归纳总结和加强引导,提升档次。
三、抓住重点,加快我市经济发达区域和近郊区新农村规划编制
*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十分重视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切实将城乡规划放在基础和龙头地位。*市在规划编制方面的经验集中体现在:一是明确提出城乡规划全覆盖理念;二是注重在规划编制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明确分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凸现区域经济的特色;三是注重推进镇乡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直接指导新农村村容整治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快速推进,规划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目前,都市区新一轮总规确定的82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中,已有460平方公里实现控规覆盖,其中两山之间的主城核心区及山外主要拓展用地如大学城和茶园地区等已基本实现控规全覆盖。另外,在编控规220平方公里,也即将形成成果。都市区单独编制的36个小城镇规划,除极个别城镇因特殊原因适当延后外,其余均基本完成。这些为都市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重要的规划基础。
但是,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控规编制,特别是加快城乡结合部和城市拓展新区的控规编制工作,尽快实现都市区控规全覆盖;积极做好控规维护和更新,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权威性。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快城市综合交通、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环境资源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切实引导都市区城乡协调、健康发展。
另外,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开展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和都市区范围内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工作。试点启动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充分借鉴*市的成功经验和我市亚太市长峰会环境综合整治积累的宝贵经验,尽快出台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导则,引导村容整治工作。
四、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对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力度
*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中,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规划工作,打破城乡规划分割的格局,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管理新体制。该市理顺规划工作关系,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村镇规划管理职能划转市规划局。不断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在主城五区设置规划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设置*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市级行政二级局),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由市规划局管理。设置市政府派驻区(市)县城乡规划督察专员。注重加强镇乡规划管理,设置区(市)县政府派驻镇(乡)规划助理员。这些举措对我市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规划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都市区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为规划管理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目前都市区规划管理体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乡镇一级规划工作机构薄弱,导致了乡镇一级规划管理的缺失。目前,都市区规划管理范围由20*年前的2500平方公里扩大至5473平方公里,新增96个镇乡,均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经费来源。这种状况已经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了都市区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都市区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建设。都市区内的每个建制镇,均需要建立规划管理办公室,形成“市局—分局—规划办”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机构体系。同时,为加强规划的统一管理,强化对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指导,需要进一步调整村镇规划管理职责,建议将村镇规划管理职责,统一划归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对远郊区县,目前大多数区县未设立单独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职能仍由建设主管部门代行。而镇乡一级的规划管理更是严重缺位,从而导致规划无法有效监管。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区县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城乡一体、集中统一的要求,帮助其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规划管理职能延伸至镇乡。应尽快帮助万州、涪陵等区域性中心城市,按规定成立独立的政府序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行政辖区人口超过50万人的区县,按规定成立规划局;帮助辖区人口不足50万人的区县,根据需要参照设立规划局,或者完善现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的职能职责。积极帮助各区县在其辖区特大镇,建立规划办公室,其它镇配置专职规划管理助理员,建立起“区县规划局—规划办(规划管理员)”的管理体系。
一、准入扶农,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1、放宽名称登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涉农经营户,允许单独使用市辖区域的行政区划,允许名称中使用阿拉伯数字;对已注销的个体户名称,取消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使用的规定,从注销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请使用。
2、放宽注册登记。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和退耕还林、还草,从事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的,可自愿办理工商登记,家庭式种植业、养殖业经营户可自愿工商登记。对农村从事商业零售、修理服务、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前置许可行业外,可免费工商登记。
3、放宽出资登记。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经营者,允许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苗木、牲畜经评估作价后出资。对以农业技术出资的,技术出资可达注册资本的70%。
4、放宽经营场所登记。允许有固定场所的个体户和各类企业,在农村开展除前置许可行业外的可流动销售活动和修理服务,办理营业执照时,可在经营场所项目同时标注固定经营场所和流动区域。
5、放宽粮食经营。对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在农村从事粮食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时不再提交粮食收购许可证。
6、拓宽农资经营渠道。鼓励供销合作社、大型农资企业、农业“三站”等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允许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利用网点从事连锁配送、经营等涉农服务。
7、实行筹建登记。对国家支持鼓励的涉农生产经营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对建设周期长,在筹建过程中方可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涉及环保、节能项目除外),可进行筹建登记,经营范围核定为:XX项目的筹建,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
8、实行试营业。对返乡农民工、农民工、农村退役士兵、两劳释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前置许可行业外,允许试营业六个月,试营业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继续经营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
9、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不限注册资本,免于提交验资报告、免于年度检验、免交注册登记费用,对违反工商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免于处罚。
10、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依托地方优势产业,按照市场需求,大力培育农村市场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不限制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既可以从事居间和行纪,又可直接从事农产品购销。
二、商标兴农,着力提高农业企业市场化能力
11、实行“一所一品”。注重培育农产品商标,以县市局或者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建立地理标志和农产品驰名商标培育联系点,制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驰名商标发展计划,大力培育涉农商标,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效。每个农村工商所每年至少要引导申报注册5件以上涉农商标。
12、建立名商标梯次培育计划。突出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依次确定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重点培育目标,建立商标梯次发展模式,并实现局领导负责的“一对一”服务责任制。
13、指导农业及农产品附属产业发展商标。对农业企业(产品)及其延伸企业(产品)、深加工企业(产品)进行调查摸底,帮助制定商标发展计划,抓住重点企业和产品,实施商标发展“一条龙”服务,组织申报、注册一批“农”字头系列商标和保护性商标。
14、突破性发展农产品重点商标。进一步引导、帮助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培育和申请注册工作。积极指导、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专业大户品牌经营,推广“公司+商标+农户(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地理标志商标,帮助其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重挖掘本地“老”字号商标和具有地域人文特色、历史渊源的商标。每个县(市)区局每年至少要组织申报地理标志商标2件以上,并争取实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零”的突破。
15、强化涉农商标及其资源保护。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市场实施重点监控,对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侵权案件将及时曝光。及时引导市场主体(组织)防止、制止商标恶意抢注,保护区域商标资源,维护好商标资源权益人(潜在权益人)的正当权益。
16、强化农产品商标综合运用。有针对性组织金融、评估等部门,启动农产品商标评估、质押、融资业务,共同开发名商标、重点商标的市场价值和潜在效益,促进商标的资本化运作,真正把农业商标的“知识产权”转化为农业“资本产权”。
三、合同帮农,努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17、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依托龙头企业,大力推行由公司牵头、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公司+农户”模式;在特色产业的主产区,推行由龙头公司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依托中介流通组织,推行由经销公司、经纪人、客商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的“公司+经纪人+农户”模式;依托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牵线搭桥,推行“公司+协会+农户”模式。
18、引导和支持农超对接。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依托,在市区选择10家,县(市)选择1家,搭建农超对接平台,指导农户和商家签订协议,构建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
19、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对辐射面较广的重点涉农经营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制定专业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推广使用,规范合同行为,避免出现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市)区工商局对辖区重点涉农企业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
20、服务涉农主体融资解困。允许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动产抵押登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瓶颈,推动涉农主体动产资本化运作。
21、建立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机制。各县(市)区局对于本辖区涉农企业、中间组织提供的涉农合同采用格式条款(合同订单)的,实行备案管理。县(市)区工商局对辖区涉农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率要达到100%。
22、建立涉农合同订单审查制度。每个基层工商所确定专人,负责辖区涉农合同订单的审查,规范经营活动中的合同行为。对龙头涉农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减少或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纠纷。
23、建立涉农合同争议调解制度。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涉农合同争议的特点,建立和完善涉农合同争议调解程序,及时、便捷、高效地解决涉农合同争议,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4、建立涉农合同专项检查制度。结合春耕、夏种、秋播三个时段,在全市开展农业订单合同签约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对设置陷阱、加大违约责任、骗取保证金等利用涉农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合同权益不受侵害。
25、建立涉农合同案件查办制度。对利用涉农合同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对跨区域的涉农合同案件需协查的,及时上报市局协调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农合同欺诈案件,在查处的同时,通过媒体及时公布信息,提高涉农主体的防范意识。
26、培育和发展一批“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定期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申报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在媒体和红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扩大其知名度,提高其信誉度。
四、维权护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7、强化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市场的监管,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按照市场巡查痕迹化监管要求,实行零距离监管,做好监管痕迹记录。
28、加强农资商品的质量监测工作。结合“红盾护农”行动,在春耕、夏种、秋播等时段,开展农资质量监测;在重点农资集散地和农资市场,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对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市场、经营户实施重点监测。对农资质量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在媒体进行公示,定期和不定期农资市场预警信息,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
29、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广告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农资广告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违法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向农村传播,加大对虚假违法农资广告的整治力度。
30、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涉及面广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联合查处,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或遇到的困难。
31、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督促和帮助农资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召回制度,实现农资商品的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