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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法风险和风险特征
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中的一部分,简单来说即指由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不规范因素引起的企业风险。在交易活动中,只要合同存在,就存在着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合同法风险有着分布广泛性和不可避免性,且由于法律的专业性,企业合同法风险还有着专业性,防范的风险不力,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很可能演变成严重的企业危机,导致企业出现破产、解散等极端情形,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虽不可避免,却可以防范控制。风险转为实际的损害是现实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一般来说,企业法律风险主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度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的影响,法律法规完善度越高,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性越低,则法律风险越大,反之则的法律风险越小,因此要降低的法律风险,企业需加强内部管理,合法经营。
二、常见的企业合同法风险及形成原因
通过对合同法风险的特征和分类进行研究,并对常见风险和其形成的原因分析,能够更为深入地理解合同法律风险的概念,认识到企业法律风险的变化规律和特征,从而能更好地采取防范措施,控制企业合同法风险。
1.企业合同法风险类别。一般来说,根据所涉及的法律部门,企业合同法风险主要分三种,即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风险,在这三种风险中,企业最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是民事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企业合同签订或者履行中行为不规范导致企业需要承担民事法律的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根据企业签订合同时所要遵循的合同法的不同,合同法风险又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法风险、知识产权合同法风险等。从引发合同法风险的因素来看,主要可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因此其风险也可分为内部和外部风险。外部合同法风险是指由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等因素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其影响因素不是企业所能控制的,只能通过调整企业内部去适应;企业的内部合同法律风险是指由企业内部的管理、经营等引发的法律风险,这是企业法律风险中作为普遍存在的一个影响因素,也是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控制时的控制重点。按照法律风险产生的阶段,企业合同法风险又可分为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过程中和效力缺陷引起的法律风险。
2.常见的合同法风险及形成原因。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由于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不完善、企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合同审查缺乏规范化管理、执行不严格等,都会形成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可能损害企业的权益,在遇到一些严重情况,如在重大的投资项目合同签订中遇到了皮包公司,就会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三、企业合同法风险控制措施
企业合同的种类多,内容复杂,在进行风险控制时,具体的措施一般是针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而在这方面上,企业对合同的合理规范化管理十分重要。
1.完善预防合同法风险管理制度。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直接关系着企业合同法风险控制的实施和效果。因而,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设计,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以确保能更加有效地实现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目的。企业的基本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在运营中能够较长时期地保持稳定的、阶位较高的合同管理规范,通常是由企业的决策层制定和实施,其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中的关键点之一。在合同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企业还应当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专项的管理制度,如对合同立项、授权委托、商务谈判、合同订立等程序进行具体的规范,使合同管理制度更有针对性,使其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能够较为完备。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管理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情况,企业可以对专项制度中的各个环节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进行细化,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如建立规范的合同审批、审查、统计等流程,并将职责细分到每个职能部门或个人,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进而达到合同管理控制风险的目的。另外,针对企业中具体实施层部门的合同管理具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相关的合同管理部门还应制定与其管理运营特点相符合的程序性文件,以使企业的合同管理更加合理、规范,保证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
2.规范优化企业合同业务流程。合同业务主要有签订、履行及后果等程序,因此企业合同的管理流程也就相应的有合同签订前行为的管理和合同签订后的履行管理。
2.1合同签订前行为管理。由于合同一经签便以为着合同已经生效,需要合同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在合同签订前须认真、谨慎地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市场调研,确定合理的订单计划,根据订单计划,遴选客户,也即是合同签订的对象,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效益后,选择最佳的合同签订方案。有时在合同签署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企业的法人无法去亲自签订合同,就会委托其他人代表自己签订合同,也即是委托授权,在合同授权委托中,由于合同的洽谈是由具体的业务人员复杂的,有时会造成授权混乱的情况出现,对企业的权益十分不利,因此,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的授权委托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严格审受委托人的资格、权限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书,确保授权委托合理合法。在合同签订前,企业应对需要签订的合同内容、签约对象、签约流程等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对签约对象的工商登记事项、资信状况和经营状况,以及包括动产、固定资金的产权证明、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的证件进行审查;对合同签约对象的审查内容主要有签约人身份、对方使用的公章及己方承办人应履行的职责,如果对方签订合同的是受委托人,还要对其授权委托书的真伪进行核查;最后还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具备一般的条款,对于专业类型的合同及合同中所涉及的专业术语,尤其是合同中的关键字,其表达应准确、严谨,须与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相符合,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合同用词不严谨、不规范引起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2.2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管理。企业在合同签署之后,还须做好合同履行的相关管理和组织工作,包括要组织落实合同的任务,如约按期地履行合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确保合其按时、按质、按量地履行了合同任务;做好验收货物、支付价款等工作。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变化或者解除等情况,企业合同风险控制还需要对这一情况进行管理,在具备合同变化或解除的法律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对合同条款作出更改或解除合同,以尽可能地避免纠纷,降低合同法律风险;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于合同签订的双方在意识上存在差异,可能产生纠纷,通常产生合同纠纷后,应先采取双方协商的方法,若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则可诉诸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其相关的过程、程序等都要依法进行。
四、结语
劳动关系是指由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建立以后,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实现生产持续提供劳动力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有获得劳动报酬、享有社会福利、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照国家劳动标准提供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劳动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有获得投入回报、实现有效管理的权利。
一、劳动合同管理现状及问题。(一)、目前劳动合同管理现状。以西部省份为例: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比较好,但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常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也非常多。1、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大部分都签订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相当多的二三产业非公有制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国有企业与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较好。2、劳动合同的管理情况。企业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还处于简单粗放的状态。私营个体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也只是简单的建立了劳动合同台账,并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也只是将其简单的堆放在档案室中,并没有进行造册分类管理,管理无序。一些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没有及时装入本人档案和发放到本人手中;还有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后不能及时发放到劳动者手中,而是全部掌握在企业手中,这给劳动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二)、劳动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国有企业离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没有得到理顺,目前这一状况比较普遍,有些企业职工长期离岗外出打工,离岗没有按规定解除合同,一旦企业发生有利于职工的事,这些职工立即回企业要政策、要条件,给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造成困难。2、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内容、协商条款订立不规范:企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3、劳动者与企业的不平等地位导致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双方重权利、轻义务思想较为严重,目前私营企业在用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较多。4、传统的劳动合同版本不适合农业职工。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签订合同流于形式,在非国有企业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中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难度较大,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5、企业劳动仲裁渠道不够顺畅。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两审”制度程序多,周期长,各环节衔接不畅,适用范围偏窄,约束力不大,及时性、公正性有待提高。
二、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一)、缺乏行业有效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导致劳动合同管理出现漏洞,职工劳动关系不清。(二)、职工的维权意识差。职工的法律和自我维权意识薄弱,是导致劳动者与企业不平等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付出自己的劳动力赚取酬金,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不想长期在一个企业工作,怕签了劳动合同受到束缚;很多下岗失业人员为了得到低保和失业金待遇,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怕相关部门掌握其重新就业增加收入的证据失去待遇。(三)、合同约束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法律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外来打工者和农民工,劳动合同对他们的法律约束力非常弱,打工人员和农民工稍不满意就走人或跳槽,不顾及劳动合同中的双方约定,尤其是建筑和餐饮企业招用的职工,就业的随意性很大,劳动合同对他们没有太大的约束力,而一些企业对普通员工的违约和随意跳槽也听之任之。这样在客观上纵容了劳动者违约。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一)、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覆盖率高的特点,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劳动政策进行宣传,定期举办企业法人及劳资人员培训班,让每一个用人单位,特别是私企(个体)业主和劳动者知道订立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和作用,提高全民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二)、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企业要承担起劳动合同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以下几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由“让我管”变为“我要管”。同时要在企业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劳动合同,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结合实际,依据法规政策,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相关内容和条款,征求职代会意见,同意后张榜公布执行。三是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根据劳动关系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是清理隐性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对应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四是与企业内部其他规章制度相配套,把履行劳动合同与职工技能、责任、业绩、考核、使用、待遇等紧密联系起来。(三)、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缩小劳动者与企业的不平等地位。社会保障体制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但距离广大劳动者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劳动者对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养老等问题仍然心存疑虑,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普通劳动者的素质和职业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另外应进一步强化集体合同的管理,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通过工会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将劳动关系的大部分内容确定于集体合同内,由于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从而能够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进一步规范劳动者依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是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条款内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二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掌握劳动者的年龄状况、知识结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收人等用工管理信息。三是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劳动者的管理,依法履行义务,共同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留住人才。
作者单位:陕西农垦黄河企业公司
参考文献:
(一)程序运行问题
我国国企传统签订合同流程并不规范,传统合同流程中,国有企业过度重视员工考核的资金收益,忽视了员工业绩考核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违背,致使我国国企合同有效性受到威胁,企业无法将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员工考核的指导基础,导致国有企业难以及时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问题,长此以往,企业合同管理问题越积越多,对国企发展十分不利,与此同时,国企管理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过分注重工期和效率两大方面,弱化了国企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作用,导致国有企业管理效果并不明显。
(二)合同管理制度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国有企业合同具体、精细化是避免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具体事务难以落实下去,影响企业科学决策,不能够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企业进行管理,不利于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另外,我国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还表现在宏观调控方面,受到国有企业管理者综合素质的影响,部分管理者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难以把握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在市场经济交易中的收益。因此,优化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优化有效对策
(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岗位责任制度。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各员工明确自身主要工作职责,构建清晰的权责利关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为企业年度考核提供支持和依据;第二,资格认证制度。国企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具有招标师资格以及管理资格证书,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国企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还能够有效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合同管理失误带来的风险。
(二)加强对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
在国企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促使员工能够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升企业整体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而在国企合同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将企业管理者作为实施基础,并让企业全体员工能够了解相关内容。另外,国企还可以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合同法相关内容,通过加强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能够强化员工合同法律知识,确保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促使合同能够发挥积极效用,为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设置专门执行机构
签订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民事关系的过程,合同本质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专门的机构才能够执行。因此,国企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专门的合同执行机构,确保企业合同的合法性。通过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不仅能够有效避免企业运行风险,还能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四)管理者要重视合同管理
国企管理者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主体,其思想、观念直接影响整合企业运行情况。因此,国企管理者要重视合同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向科学化管理转型,实现现代化管理目标,将企业合同管理纳入到企业决策中,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促进国企合同管理科学、合理化,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三、结论
关键词: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1
一、引言
建筑行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为激烈,工程分包能有效解决施工企业自有人员、设备资源、技术水平等方面的不足,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在招投标中获得更大优势的重要手段,对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都极为重要。不过工程分包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相对较难,合同管理不善极容易引起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方面的纠纷。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一件必须重视的事情,下面本文就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应用措施。
二、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目前,在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分包中,工程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十分普遍,合同评审不严格、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模糊、合同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备案、合同条款不够严密等等。部分施工企业工程分包合同更缺少法律、合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职能部分的参与,承包与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淡薄,甚至根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合同的管理,这种现象在一些小型的施工企业中极为常见,即使是工程签约都是临时抽调人员应付了事。此外,不少项目的分包合同在争议解决、履约保障、资金监管等方面也缺少清晰的说明条款,甚至条款前后冲突自相矛盾。分包合同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现象也大量存在,甚至还有工程完工还未签合同的现象。工程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给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带来极大的风险。
2.阴阳合同现象普遍存在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在工程分包中,承包方因发包方一些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通常会被迫签订正式合同外的合同,通常表现为不合理压缩工程进度、垫资施工等。此外,还有不按合同法、建筑法规定采用挂靠、全部转包、肢解分包等现象,由此也会产生出阴阳合同问题,正规合同只是一个表面文章,只是用于应付上级部门检查,当事人双方并不按正规合同执行,而按私下合同履行,其中掺杂了大量违法、违反规定的内容,或者条款不严密、无效、模糊的内容。
3.工程分包合同履行不力
既便是签订一份有效的、严密的合同,但并不能保证合同能被严格的执行。在实施工程分包中,经常出现合同签订之后,承包企业完全不按合同执行的现象,为了追求利润或其它方面的原因,而不按要求施工,不按工期进度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等现象。而由于工程分包中的层层利益关系,发包企业也缺乏对工程分包合同的认真履行,对工程施工中的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合同交底重视度不足,忽视相关责任甚至难以落实责任。据统计,我国工程分包中,能保障工期的工程仅占85%左右,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较差。尤其是违反法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的大量存在,包括如整体转包、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或个人、层层分包等,使得分包合同的管理存在更为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4.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忽视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法律风险,但我国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忽视法律风险现象十分严重。如分包人主体不具备相应法律资格,使得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至使签订的合同无效,总包单位面临行政处罚、工伤责任、民事责任等风险。再如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工程主体结构或部分工程分包给其它人,至使分包合同本身存在重大违约现象,在合同行为、内容上均违法。再如以包代管现象,错误的认为分包合同签订后分包工程出现任何事故均应由分包方处理和承担,致使项目分包之后监管人员不足甚至根本不派遗监管人员,使项目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任由施工方操作,极容易因为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素质、人员构成复杂、管理水平不足等问题而带来严重后果。
三、如何加强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1.加强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资信调查、审查,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建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预警系统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以合同作为核心、以进度作为参数进行的,合同和进度相互之间紧密联系,建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预警系统,能有效地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说,工程分包合同预警系统,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前、合同执行过程中和合同的执行结果。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商的选择、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同的经济性等方面纳入预警系统中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分包商有相应资质,确保合同完整合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将严密跟踪相关条款的执行,如履约保证金是否按合同规定交纳,施工生产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经理是否及时对分包商违反合同行为作出正确的反应等等,所有这些都应当纳入预警体系中监管,以及时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风险降到最低。
3.强化分包合同过程管理
在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巡察体系,将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纳入掌控之中。分包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不一定是出自于分包方,也有可能出在发包方,如工作示能及时协调,人力、物力投入不足,施工方管理不善等。加强分包合同的执行管理,有利于迅速发现这些问题,降低合同风险减小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再如分包项目中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分包合同中的施工工艺、材料使用、施工工序等进行严格检查,以免形成质量缺陷,更好地堵住分包单位的空子,督促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进行施工。
参考文献:
[1]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J].建筑设计管理,2009(08).
[2]范冬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理财,2012(04).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获取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当前,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基本的要求。笔者针对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等资源合同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规避各种经济风险。
【关键词】
土地资源;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措施及办法
黑龙江垦区拥有土地总面积5.54万平方公里,耕地4338万亩,其中水田2268万亩。黑龙江垦区占全国农垦耕地面积近一半,是我国耕地面积最大的垦区,土地是垦区立足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等资源收入是垦区目前主营收入,占其自身资源收入的80%以上。土地承包合同好与坏,不仅关乎垦区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垦区的稳定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一、合同签订情况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土地总面积398.2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19.83万亩,按照管理局关于对农(牧)场2016年上半年经济活动开展考核调研的通知要求,管理局党委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全局土地资源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下一步如何完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签订和履约等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通过检查,共清理各类经济合同24540份,其中:当年签订土地承租合同21837份,长期出租土地承租合同502份,草原合同1684份,林地合同391份,水面合同55份,资产租赁合同8份,建筑施工合同59份,其他资源合同4份。在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查阅过程中发现,全局共有外来承包户408户,占全局土地承包总户数的1.8%。这些外来户一部分是当年农场种植业结构调整,职工没有水稻种植经验,从外地引来的水稻种植户;另一部分是2000年初农场土地效益不好,农场职工没有种地积极性,土地发包较困难,在周边农村通过做工作吸引来场的种植户。从合同管理来看,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农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现状
黑龙江垦区由于历史机构、管理体制、客观形势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变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引发合同纠纷呈逐年增长态势,合同管理需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
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农(牧)场在合同签订规范上存在大量问题:一是格式化合同笔填出现失误后,经办人直接在合同上修改。二是一些补充条款不注明在相应的位置,而是填写在合同空白处。三是土地承包合同漏填相关项目条款。四是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人签字有错误。五是合同数字书写潦草难辨。六是合同审查校对不细,存在多、少、错字。七是合同漏填重要内容。八是签约人签字盖章不全。九是合同变更不签补充协议。
(二)合同内容存在问题
1.缺乏必备条款。重点体现在缺少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等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这样将直接导致有的合同不能变更解除,有的合同不能中止,如当事人违约不能受到相应的制裁。
2.条款内容存在问题。一是内容简单,约定不细。二是表述存在问题,容易产生疑义。三是约定不合规、不合理。四是权利义务条款有失公允。
3.无用条款过多。主要是一些采用格式化范本的合同。一些范本为了适应大范围使用,规定罗列了很多方面的条款。有的农场签订合同将范本照搬照抄,一些无用的或双方未约定的条款也不删除,造成合同条款过多,很多条款不能执行。
(三)签约技术存在问题
1.不达成合同约定生效条件。达成合同中约定生效的条件是合同生效的基础。因此要使合同真正生效,合同的约定必须达成,但实际上这方面也存在问题。如合同中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但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或签字盖章不全。有的合同约定公证后生效,但签订合同不办理公证。
2.合同生效时间与合同约定生效时间存在矛盾。如某承包合同为2011年7月30日签订,但在合同中约定“承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造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29日承包不发生效力。
3.既又承包,合同签订无效。在各场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的约定了人,由人代表农场在合同上签字,但同时有的人承包了土地,又在承包人一栏上签字,造成了合同的无效。
4.签约时间过长,合同难以履行。有一租赁合同,期限50年,但租赁人已经57岁,如合同履行完,其已百岁以上,但合同中还约定合同履行完,租赁人有优先承租权。其中提前终止合同条款约定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应针对乙方年龄特点,重点考虑合同期限及中止解除等条款。
(四)签约主体存在问题
一是无主体资格者签订合同。各场签订的各类合同,签约主体只能是农(牧)场,不应当为其他的非法人单位。但还有少部分合同由非法人单位作为甲方签订承包合同。二是代表人无主体资格。有的合同人在法定代表人一栏上签字,显然不具备主体资格。有的合同未约定人,合同签字一栏也未载明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人,却由人签字。三是无主体资格认定材料。双方是单位的无营业执照,是个人的无身份证明,建筑公司等特殊行业无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
(五)长期合同问题较多
一是个别农(牧)场签订土地长期合同,存在问题较多,如承包期限太长。二是承包费过低。每亩几元、十几元、几十元的都有。三是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有的合同就是几句话,普遍缺少切实可行的变更和解除条款,造成无法有效地调整承包费用或解除合同。四是发包方五花八门,有的是农场、有的是分场、有的是连队、甚至是莫名其妙的单位。长期合同基本上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体现了当时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出现了许多问题。
(六)合同管理制度滞后
一是合同管理档案没有完全建立,底数不清,合同编号不统一。个别农(牧)场合同管理档案还没有建立,单位究竟签订多少份合同底数不清,各类经济合同编号无序、混乱。二是合同管理缺少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归档等管理制度。农(牧)场基本上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的各环节没有制度约束,管理存在漏洞。三是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无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合同履约中随意变更。四是合同保管分散,无统一保管部门,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五是合同管理委员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在合同起草、订立、签订等过程中没有起到应有的审批和监督作用,存在监管真空状态。六是合同归档不够严肃。将一些未签订完成或有缺欠的合同保存归档。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齐齐哈尔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要将合同管理办法作为各单位签订、履行、管理各类合同的规范性文件,贯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始终。各单位应当依照管理局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在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清理合同,摸清底数。要认真清理本单位的各类合同,分类建立好管理档案,准确摸清底数,档案中要按照合同类别统一进行编号,做到纸质合同与编号对应,以便查阅。管理档案要载明合同当事人、标的、履行期限、履行状况、是否修改及修改补充内容、是否产生纠纷和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如何解决处理等内容。针对合同存在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不合规合同。如对签订不规范,缺章少字、填列内容笔误等能够补充完善的合同进行认真整改。
3.对显失公平等不合规合同进行清理。必要时通过政法机构部门付诸法律程序予以修改和完善。
4.成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合同管理委员会和合同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地监督管理各类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搜集、整理合同,要及时将到期的合同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并编制移交清册,重要的合同实行文本电子储存。合同正本、副本、附件,以及双方变更、修改合同的协议或往来传真函件,都要妥善保管。
5.认真清理、保管和使用合同印章。企业要认真清理合同印章,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印章必须唯一,严格控制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对外的合同印章必须报管理局备案,合同印章要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使用要建立登记和审批制度。
6.加强合同订立人的身份确认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对方是自然人的,要审查其身份信息。是单位的,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订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信息,并对企业的劳务、供货或生产等资信和能力进行审查。
7.大宗资源承包或租赁合同签订期限不宜过长。要在合同中约定切实可行的变更解除条款,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合理有效地变更解除。
8.签订合同应使用管理局下发的统一文本。无统一文本的,各单位要在起草合同后,及时由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查修改。
9.严格履行合同签批手续,有效杜绝诉讼风险。根据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各类合同审批权限,制订更加详细的补充规定,将哪一种合同由谁审批,多大标的合同由谁审批等内容作具体的规定。
10.加大公证力度,规范合同管理。对各类合同,特别是大标的或其他重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对合同内容、签订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化,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关键词: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在企业经营活动当中,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职责就成为了重要的工作之一。因此,煤炭企业如何才能够加强合同管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就成为摆在煤炭企业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提高企业效益
煤炭企业实现对市场的承诺,有利于企业的形象与品牌的提升,也能够体现出企业的诚信,更能够稳固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从而真正的实现煤炭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企业效益,就需要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其一,将煤炭企业的经营生产与市场相接,满足市场对于企业提出的要求,从而不断的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以及适宜市场发展的能力;其二,在履行约定的过程中,想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企业发展
煤炭企业做好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签订、承诺等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进行科学化、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的规范与实施当中,坚决抵制违反制度的行为出现。另外,我们需要实现信息化的合同管理,也只有如此,才能够科学的规避市场风险、维护煤炭企业自身的良好信誉,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不断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的水平,从而确保企业合同管理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三)促进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合同制度是对于经济活动、法律制度的行为规范,凡是在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的经济来往,都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能够在合同签订中出现欺诈、威胁等行为,更不能损害国家、社会的利益。想要做到这些,仅仅使用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就显得“心有力而与不足”,必须使用法律手段的辅助,强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够及时的处理合同履行时存在的问题,从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的有效开展。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严格的审验条款
在条款的审验方面,主要涉及到了文字的误解以及歧义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在签订之后的违约条款没有详细的标准明确。例如:在合同当中的订金与定金仅仅相差了一个字,但是之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就完全不相同。没能按时交付定金不会构成对于主合同的违约行为,而没能按时交付订金,则会构成违约行为。因此,对于条款的审验必须做到严格、细致。
(二)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虽然在煤炭企业当中已经有了一套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制度落实方面,很多时候没能够做到位。部分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没有实际的可操作,而在实际当中,主要表现在:没有强烈的合同法律意识;在合同签订当中,人情、关系所占比例较重;常常出现不签订合同以及在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的履行与验收方面,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
(三)前期调查细致度不足
在合同签订之前,没能够详细的调查合同对方的资格、履行合约的能力等。有的时候,仅仅是熟人介绍或者电话当中就当做事前的了解,导致出现了合同纠纷之后,出现了当事人无法履行约定,甚至是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出现,从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新思路
(一)合同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健全
想要法律化、科学化与规范化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首先需要从企业的制度入手,只有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够让管理工作有章可依。在煤炭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当中包含了: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等等内容。
(二)在合同签订之后,需要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
企业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有效的履行合同当中的条款,防止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现。因此,作为煤炭企业的法律顾问就必须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在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及时的查找履行受阻的原因,然后及时的将情况反映到相应的部门,防止发生违约事件。此外,在履行合同当中,合同的结算也是相当重要的内容,需要法律顾问与企业财务部门相互配合;合同的结算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需要严格的审查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监督履行合同的进程,在实际操作当中可以采取货款支付复核的有关程序,进而真正的实现合同的有效管理。
(三)重大合同审查管理力度需要加强
在煤炭企业当中,主要是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威胁到企业经济效益的合同作为重点的管理对象,让法律顾问以及相关的部门参与到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签订、履行等等程序当中,实行严格的控制与管理,如此才能够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管理、审计、财务、供应部门及合同中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共同把关,坚持无合同不结算、不入账、不付款,狠抓了合同的签约履行工作,有效避免了合同风险和合同纠纷,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益。对合同进行管理,在保证方面需要通过定期的检查来实现。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合同管理体系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四)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重合同、守信用”属于一项外部的保障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在煤炭企业的内部合同管理上借助外部的措施进行共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主要是通过合同法中城市信用的原则,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开展,最主要的目的在于维护经济与市场的秩序,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率。最近几年当中,笔者所在的煤矿企业也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号,从而在市场当中营造出了“重合同、守信用”的环境,树立出企业诚信的品牌,最终实现煤矿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健全机构,充分有关部门功效
参与到合同管理的有关部门需要针对实际的工作进行统观管理,认真的把握好合同签订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认真负责,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合同的调查、谈判、签约等等环节(一般参与的合同属于重大类型),并且把好合同关,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服务。对于有损煤炭企业自身利益的行为要进行处理,防止发生欺诈与纠纷的行为出现。
四、结语
总之,作为煤炭企业,想要占据市场中的一席之地,就需要建立、健全法律规定,实行科学的、动态的、系统的合同管理,才能够真正的做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字: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n real estate enterprise management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xisting problems, and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s management methods.
Key word: real estate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就是通过企业投入资金购买土地,经过专业人员策划、设计、实施和销售获得投资利润的过程;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公司没有勘察、设计、施工等能力,很大部分的工作必须通过合同形式委托其他企业实施;所以,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及合同管理则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决定企业的经营成败。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合约意识。
我国曾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中“依合同办事”的原则未能真正深入人心。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在商业领域合同即是法,在建设工程中贯彻法治理念,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条件的唯一选择。然而遗憾的是,人情为大合同为小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合同的作用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往往就已经结束了。在遇到问题时,很少有人会去对应合同,去判断属于何种合同事件,按照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往往依据经验、依据习惯处理,靠人情做文章。认为搬出合同就是摊牌、就是撕破面孔、就是要打官司了。因此,不愿意伤和气。
2、合同很难严格履行
我国目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无论是房地产公司、还是施工单位都很难严格履行合同,常常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如房地产公司工程款不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作质量有缺陷、工期延误等。由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双方最后还是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3、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
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审查、控制;经常造成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大型房地产企业虽然制度健全;但也存在一些制度流程不合理了,执行流于形式等现象发生。
4、缺少综合专业素质高的合同管理人才
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具备工程、法律、成本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合同管理人才不多,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具备成本专业方面的知识,缺乏工程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点
1、合同管理的时间跨度大。
房地产开发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从拿地至竣工交付小业主所经历的时间长达数年,其对应的合同同样具有履行时间长的特点。
2、合同管理内容的多样性。
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形式各不相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如施工类合同包括土方合同、桩基合同、总包合同、门窗合同等。
3.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明显。
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明显。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房地产开发企业节约大量的资金。
4、合同管理受外界影响大,风险大;
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涉及面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这些因素房地产开发企业难以预测,不能控制,但都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如: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部分房地产企业采取放缓开发进度的措施,这务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5、合同管理涉及部门、人员多
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几乎涉及各个部门、人员。在外部涉及到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银行、监理单位、购房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等。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方法
1、增强合约意识
合约意识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严格实施“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出现纠纷时,依据合同办事,而不是通过人情办事。这就要求做到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须认真推敲和详细约定,做到“有言在先”、“丑话说在前面”,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另外,房地产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也应适当考虑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而不能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把一些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强加于对方。
2、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之前的调研和准备、合同签订的协商和谈判、合同执行过程和执行后的评估全流程依法有序的进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后,并不是一劳永逸;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分析并修订合同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
3、培养或引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高智力的、全局的,同时有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成功,企业就必须有一批从事合同管理方面的高素质人才。企业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4、建立标准化合同
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标准化合同可以在合同订立、修改和审批的等环节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速了合同的签订速度,降低了项目合同的风险,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在合同标准化的具体实施上,我们应采用2\8原则,房地产项目中20%的合同往往占据了80%的成本支出,凡事抓重点和主干,我们将这20%的重点合同和其他一些必要性合同进行各自分类和同类合同比较分析,参照本公司的特点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和框架,并以此生成一个标准合同模板。
四、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应认真分析本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变固有的合同管理思维;结合公司的特点并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以便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合同风险,为企业的盈利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李少艾.合同标准化让成本管控游刃有余.明源地产,2009年10月.
关键词: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合同评审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04-0153-02
铁路勘察设计企业,都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国有企业单位,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勘察设计任务由上级下达,按地域分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采用下达指标,按照实际完成情况清算的方式管理。任务就是命令,一纸任务书形成实际意义上的合同。因此,勘察设计单位只管生产,不讲经营,更没有合同管理。
自改革开放以来,勘察设计行业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勘察设计单位已经不只靠上级下达任务,还会独立承揽一些社会项目。他们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合同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
1999年由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并随之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已日趋突出。合同确定了工期、质量及价款等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明确了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工程建设的核心。
现代勘察设计企业正在走向市场化的成熟阶段,也逐步意识到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密切关系,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贯穿合同履行过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合同管理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它是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核心”。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因此,如何设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浅谈一些个人设想:
一、签订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
这个阶段尤为重要,能否防范风险主要在这一阶段。因为在这一阶段要落实合同对方的信誉和合同条款内容。而合同对方是否重信誉,合同条款是否严谨,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和法律风险能否有效控制的保障。
(一) 建立合理的岗位职责
如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由谁负责谈判、签署,由谁履行,由谁督促,由谁决定变更,在制度上作一定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它是根据合同金额和合同履行期限进行划分的,是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发和合同用章的基础,也是日后合同责任追究的基础。
(二) 有明确的合同汇报程序
合同汇报制度是企业透明运作、防止相关人员的有效形式。具体作法是:在工作例会或专题会议上,在合同酝酿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应对拟签订的合同、参与部门和人员及其分工、是否招标等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起草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起草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谈判阶段,合同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对合同谈判情况包括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会签、审批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审批情况进行汇报;在合同履行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汇报;在合同归档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就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汇报。
(三) 大力推行勘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勘察设计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编制适合本单位的多种版本的合同示范文本,请法律专家、合同专家审核定稿后作为本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文本的质量。
(四) 设定合理合同会签及审批制度
合同会签是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合同管理的有效形式,对于杜绝违纪、维护公司利益、保证程序正当有效具有一定意义。如财务部门要审查付款、贷款条款,技术部门对合同技术条款和对方技术资格进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法律顾问对合同中法律条款全面审查。可以会议形式进行,但必须签署,如有异议,应在会议记录或合同会签审批单上标示,作为以后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
这个阶段也重要,需要作好内部交接工作,落实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来降低对方违约风险。同时可通过评估发现合同在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反过来对下一个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依据。
在本阶段,要建立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督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和对方按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使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和问题能得到有效的搜集和反馈,进一步预防纠纷的发生,并能在纠纷发生前有效预测和报警,使我们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从容地予以应对。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额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分析合同履行中的不利因素,适时运用撤消权、变更权、不可抗辩权等法律手段,制定应对措施,指导和帮助业务部门排除履行障碍,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三、合同履行或纠纷处理完毕,要进行合同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评估
对于常规和标的额不大的合同,可通过抽查合同文本进行评估,但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合同和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应一事一评估。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反过来可预防纠纷的发生。
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如发现合同内容或签署程序不合法,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合同内容或签署程序是否合法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评估报告确定。其中审批人对合同负全面责任,签署人负相应责任。有关部门对其负责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承担相应责任,如已提出异议而未能获得签署人的认同,异议部门就其异议办法内容不承担责任。未按程序和权限签订合同的,追究越权人相应责任。管理部门的当事人未能按程序进行管理,承担相应责任。业务部门的当事人对其上报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执行合同中越权承担相应责任。
(一)合同管理概念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的整个过程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其通过企业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专业人员加强对本企业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等流程的管理和对合同文本的归档研究,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并得到全面履行,以防范企业风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各运营时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外部管理中,也体现在内部管理中。
1.合同管理在企业外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
企业对外进行的一系列经营活动贯穿着企业的外部关系。这些外部关系包括横向的经济关系和纵向的经济关系,这交织在一起的两个方面,构成了企业经营的主要内容。企业外部经营活动的内容丰富繁多,包括调查、预测、决策、采购、销售、协作、宣传、服务、旧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主要环节或项目。但这些活动最终都表现为企业与企业或经济组织间的合同关系。合同在这里成为企业建立外部关系的纽带,因此,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外部经济关系的构建。
2.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外部关系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之后,必然会反映到企业的内部关系上来。企业内部关系表现为企业内部间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其基本内容可概况为: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企业内部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秩序,把企业内部的各种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组织起来,实现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结合。只有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处理好,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才能正常运行,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订立的所有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能够很好地付诸履行,以达到相应的经济目的。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企业内部的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相互结合、协调运行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为确保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企业内部就必须实行计划管理、生产业务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合同能否顺利履行,需要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同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管理,还能为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创造一定的条件。
(三)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防范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种陷阱与威胁。稍有不慎,各种法律风险就会接踵而至。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也是法律风险的风口所在。在企业管理中切实规范合同的管理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能有效防范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甚至避免合同陷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2.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合同的全面履行对企业尤为重要,企业要确保合同能得到全面履行,就必须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轴,搞好生产、计划、技术、劳动、物资、质量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活动,因为一旦有一方面管理工作跟不上,便会影响到整个合同的履行。企业如果能建立起一套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确保合同履行的运行机制,可以使企业各方面管理都得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就可以得到全面提高。
3.促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企业信誉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良好的信誉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确立以合同的订立为标志,买卖的成功以合同的履行为前提。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会追求合同管理的细致化、精确化。合同管理水平可以作为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已经签订的合同,看出企业的生产或销售是否合理;通过检查合同的履约或违约率,推测公司的信誉状况。企业合同管理不力、盲目签约、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企业的信誉就会慢慢降低;相反,企业合同管理科学,签约谨慎、一旦签订即有效履行,企业的信誉便会慢慢增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合同管理水平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4.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适应市场需求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交换是关键环节。而产品交换又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律形式进行规范,这种特定的法律形式便是合同。合同是规范企业产品交换和衡量企业产品是否需要调整的一项重要依据。企业产品通过合同订出多少,实际能够履行多少,以此来衡量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从而确定产品结构是否需要调整。可以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合同的签订和实际履行情况,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的产品结构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先导。
5.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的实际履行,而合同的实际履行,有利于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使产成品及时转换成商品,这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分工和合作是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必要途径,企业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与别的企业的合作,如果合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很容易就会出现资金呆滞或外流无法回收,产品积压,流动资金周转不灵等现象。对合同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促使合同的实际履行,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不少企业逐渐意识到了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许多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规章制度落后,使我国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仍有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缺乏制定或执行合同的统一标准,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确,就会造成规则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会有冲突的现象。这些自然会对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造成很大的障碍。在现代社会,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信息化程度低,影响了合同归档、调阅以及进度分析。甚至纸质合同损毁、遗失的现象也多有发生。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越来越依赖网络。制度的不健全和管理手段的落后导致企业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这对合同管理中与对方的沟通协调以及合同履行都将产生影响。最终导致企业效率和效益的降低。
(二)企业仅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合同动态管理
目前,大多企业只注重合同相对方的静态指标,而忽视合同履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动态过程。例如,企业在签订合同前,虽然会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状况,但大多情况下只注重对方以往的履约能力,如企业会对注册资本的数量、生产规模的大小,业内影响力的高低等方面进行调查。合同的履行是包括签约、交货、验收、结算等多环节的动态过程。对方当事人过去的履约能力强并不代表其当前签订合同的履约资信和能力高,即使资信状况良好也同样存在着违约的法律风险。因此,忽略合同的动态管理,是做不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也无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签订行为和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或不明确
企业对签订的合同,总希望能达到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面面俱到的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签订合同时,没有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没有审查对方的法人经营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就签订合同。如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有法人的授权委托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些分支机构没有经过授权委托就对外签订合同的现象,这就会给合同的安全埋下隐患。另外,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往往忽视对企业内部合同的要求,合同文本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文字表述不准确甚至合同主要条款不齐全等都会埋下合同隐患,不规范的条款可能被居心不良者利用而造成坏的影响。
(四)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不健全、企业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意识缺乏的现象并不少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充分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综合管理方面的知识。但在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业务水平有限、法律知识匮乏,没有能力按规定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往往只是盲目机械的进行流程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分析。相关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及生效的审查把关不到位会使大量不规范的合同生效,这自然会埋下许多隐患。
三、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探讨
如何解决目前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规范企业市场运作,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规范合同管理,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如下方面做起。
(一)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处理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应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全面统一的管理,确定统一管理的机构和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内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一般要求;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种类繁多,不同种类合同各有不同特点,对合同进行专项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专用章是合同对外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它代表法人确定合同权利和义务,应切实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同时,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机构的建设。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这样可以补充合同管理上的漏洞,使合同管理更趋于专业化和法律化。
(二)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随时审查对方的资信和履行状况
合同管理不应该只体现在合同的签订上,而应该贯穿合同的整个过程。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合同从签订—履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对于合同的全过程应做到实时监督跟踪,定期检查确认。合同准备环节,要注意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合同谈判环节,要全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用严谨高效的谈判方法;合同签署环节,在签署时,不仅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合乎法律,同时仍要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主体资格,避免盗用公司合同专用章而签订合同等虚假行为的发生;合同履行环节,要围绕合同履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同时要实时掌握对方的履约动态,防止履约不能状况的出现;合同的结算与支付环节,企业要整章建制,完善管理,严格把好支付关口。只有对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领导及其员工要认真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选拔,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原则,优胜劣汰。企业还要创造条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学会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于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因尽到其应尽义务和职责,不懈怠、不随意,切实把好合同关口,把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最小化。
(四)做好合同的违约索赔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并不是每一个合同都能完美结束。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着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情况,此时合同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正确处理合同违约带来的后果。若是我方违约,则应积极与合同对方协商,如履行中止,当阻却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或履行终止,赔偿损失。无论何种情形,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者自身的良好资信,因此违约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企业的信誉。如果是合同对方违约,法律顾问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