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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街道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部署,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艾滋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街道办人口和经济发展数据、医疗卫生资源、在校学生、高危人群和流动人群等基本资料,分析各种可利用资源和工作重难点问题,做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及安排,保证我街道办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落实完成。
二、明确职责,抓好协调配合
(一)文化站要加强宣传。通过在各村卫生站、村(居)委会、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防艾宣传海报,在各村(居)分别刷写防艾宣传标语,在街道办主要路口设置预防艾滋宣传横幅。组织开展防艾和卫生保健知识讲座,逐步构建防艾志愿者队伍。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将防艾宣传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利用集市、宣传活动等时机,通过发放防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农村防艾宣传。
(二)辖区内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推广普及。对中、小学生进行深入持久的预防艾滋病的健康教育、无偿献血知识、性知识、性道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辖区派出所要多方面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贩毒和吸食、注射、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查处的人员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要联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强制戒毒人员、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设立专门羁押、监管场所。
(四)卫生院负责组织防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销毁和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各类从事艾滋病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五)卫健办做好咨询服务。采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性安全教育和使用避孕节育药具防止艾滋病、性病传播知识的宣教和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推广、使用,积极组织开展推广使用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宣传,并在我街道办各村(居)免费提供。
三、预防为主,抓好综合防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设置防艾宣传栏,结合日常诊疗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辖区派出所要结合办理暂住证等时机加强流动人口防艾宣传,街道办妇联组织要组织深入开展妇女预防艾滋“面对面”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团组织要推动“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防艾宣传活动,其他各部门结合各自活动开展防艾宣传。
(二)依法管理,强化监督。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各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把住医疗用血第一道关口。
四、加强管理,落实政策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认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监测、药物和公共卫生干预等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甲型h1n1流感在我州的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充分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积极组织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加强能力,提高水平。加强人员、技术和物资准备,主要依靠省及本州力量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及时预警,有效应对。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依靠科学技术,及时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三)编制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青海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应急预案(试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前的应对准备工作及流行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特点,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大流行阶段和结束阶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规定,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流行各阶段由州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判定。州卫生局就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州政府提出建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就当地疫区的划定和宣布向本级政府提出建议。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甲型h1n1流感流行发生前的阶段。由于其潜在的流行威胁,必需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应对流行的准备阶段包括下列几种情况及应急反应级别。
(1)无应急反应阶段:无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告。
(2)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标本中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或检测到抗体,但未出现临床症状。
(3)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反应阶段:人类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病例。
(4)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反应阶段: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2、大流行阶段,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反应阶段
出现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即为大流行阶段。
(1)甲型h1n1流感病毒在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2)卫生部宣布发生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或省卫生厅宣布我省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
3、结束阶段
全州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由州卫生局组织专家组论证,结合省级专家组意见判定大流行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甲型h1n1流感流行准备工作
(一)由州人民政府成立的“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负责流行准备工作的日常事务。其职责为:
1、领导、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年度准备工作计划;
(3)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和监测系统建设;
(4)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5)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甲型h1n1流感疫情;
(6)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3、根据上级部门授权,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二)职责分工
1、共同职责
(1)准备阶段
各部门制定相应的流感应急方案,做好各部门准备工作,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疫情监测信息。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阻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
(2)流感大流行阶段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职责、确保流感大流行阶段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不延误工作的开展。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与卫生部门合作,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部门间应及时相互沟通、交换信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部门具体职责
为保证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协调、有序进行,成立“人民政府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政府办公室、州卫生局、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交通局领导任副组长,州旅游局、州民宗局、州科技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妇联、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建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武警人民政府支队、德令哈车务段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州卫生局。
各成员部门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应对准备,明确相关职责,落实防范措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做好各部门方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密切跟踪境外疫情发展,做好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州卫生局组织协调全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做好甲型h1n1流感流行预防控制和医疗准备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州卫生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组研判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州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及时公布有关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发出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州委宣传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州卫生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及。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
州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组织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公安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协助卫生等部门对曾往返流行地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州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交通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等交通管理工作。
州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切实履行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职责。
州教育局和州妇联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发生,做好在校(园)学生、儿童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州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研究方案,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州民宗局会配合有关部门在主体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处理防控工作中涉及民族关系的特殊事宜。
州监察局负责落实防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防控工作各环节的监察,依法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州民政局组织和动员社区村委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州司法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
州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做好建设工地农民工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州质监局负责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涉及的防护用品、器械等物品的生产企业实行严格质量监管。
州旅游局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州内外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武警海西支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的控制工作。
德令哈车务段负责组织对进出火车站和乘坐火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铁路运输的环节传播。确保铁路安全畅通,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铁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准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全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新方案,保持方案科学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通过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
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并确保信息和政令的畅通。
(四)应急指挥组织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向州政府提出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三、准备工作
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同地区会处于应对甲型h1n1流感流行的不同阶段,因此,准备工作是个连续的过程,并贯穿于应对工作的始终。
(一)监测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预警。
1、监测工作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人标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标本及时按要求运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报告结果。
2、报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青海省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方案进行报告。
3、信息交流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利用“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对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分析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保持信息沟通,及时收集分析全国、全省流感监测信息,报告州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各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医疗机构。
州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交流和合作机制,及时互通甲型h1n1流感监测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州卫生局指定州人民医院和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乌兰县、茫崖行委、冷湖行委、大柴旦行委人民医院为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感染病例,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在省卫生厅确定格尔木市人民医院为省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基础上,确定州人民医院为州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两家医院按照《流感监测方案》,做好监测、报告、分析等有关工作。
疫情应对处置中,对德令哈地区有关人员需要采取隔离措施进行医学观察的情况,10人以下人员在州人民医院隔离观察,10-18人在州蒙藏医院隔离观察,18人以上的请示州政府确定在相对偏远、独立的宾馆隔离观察。各地自行确定隔离观察场所。
(三)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置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五)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各级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实战能力。为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多部门参与协调处置能力,适时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综合应急演练。
(六)经费和物资准备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落实本级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应急反应和结束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依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按照本方案应急反应级别,根据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防控应对措施。
(一)ⅳ级应急反应
发生地将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密切接触人员标本进行分离,进行医学观察,采取防控措施。
(二)ⅲ级应急反应
1、病人救治和密切接触者处理
列为医学观察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疑似、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确诊病例要按诊疗方案规范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具体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判定和管理。
2、流行病学现场调查
对报告的所有病例立即进行流行病学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例基本情况、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暴露史、旅行史、密切接触者情况等,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附件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填表说明。
在疫情调查处理进程中或结束后,应及时对流行病学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州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甲型h1n1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流行病学调查原始资料、分析结果和调查报告应及时整理归档。
3、监测和报告
全州各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设立发热及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或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分离鉴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对所有流感样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现疑难病例要按照转诊、会诊程序,严格执行医治要求,实行“首诊负责制”。
医疗机构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流感样病例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可疑病人立即隔离、报告、采集标本,由当地疾病控制机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流感分离鉴定。
卫生、农牧、公安、质监、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机构应及时相互通报甲型h1n1流感监测信息。
4、疫情、信息
州卫生局经省卫生厅授权、州政府同意,负责向社会本行政区域内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州卫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1)消毒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和指导做好对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和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的消毒工作。
(2)健康教育与咨询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知识的咨询。
(三)ⅱ级应急反应
在ⅲ级应急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检疫
疫情发生地区对外出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
未发生疫情地区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交通检疫措施,进行详细登记,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对体温≥37.5℃者进行医学观察。对可疑病人,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作进一步医学检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未发生疫情地对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实行健康随访制度,要求每日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健康状况,出现症状者,立即送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
2、紧急措施
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3、病例转运
医疗救治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转运工作由接诊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承担,转运过程中司机和医护人员要采取预防措施。
(四)ⅰ级应急反应
大流行期间,对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
1、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情况,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危重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建立和启用临时医疗救治点。
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须佩戴口罩。
2、监测策略调整
监测重点为收集和报告流感样病例就诊数、住院病例数和严重病例、死亡病例情况,病人药品使用和耐药情况、其他物品的使用情况,为掌握疫情进展、疾病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救治、药物合理使用提供决策信息和依据。
3、药物和防护用品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评估、预测药物和防护用品需求量,最大程度地满足防控工作的需求。
4、州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5、其它公共卫生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劝说群众取消或推迟赴疫区的旅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就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和投诉。
(五)甲型h1n1流感流行结束
1、评估
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结束后,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3、疫情常规监测系统的建立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发生,总结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防治应对和防控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我州甲型h1n1流感常规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应保证其监测敏感性。
五、督导
(一)准备工作的督导
州应对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准备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的建立和行动机制,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准备,医疗救治准备,培训及演练,健康教育等。督查组成员包括卫生行政领导、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调查真实的准备工作情况,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
为加快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扎实完成20*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县卫生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年初举办了乡镇卫生院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结合我县农村卫生的实际,针对当前卫生院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献计献策。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县、镇联动,建立和谐的协作关系,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热烈的讨论。还组织召开了防保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进行座谈。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还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县、乡、村不同渠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与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十七项民生工程任务,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26723人,参合率达92.5%。位于全省的前列。县卫生局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着手,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面。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一是调整了实施方案;二是调整报销补偿模式,20*年我县实行了县内定点医疗结报补偿制度,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只要材料齐全,出院时就可在诊治医院当场进行报销,门诊家庭帐户资金在门诊就诊时随时结报,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三是对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定额补偿15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600元;四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原来的八种慢性病增至十种。20*年1至10月底,全县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报销8043人次,支付补偿金660.27万元,家庭帐户补偿1097人次,支付补偿金4.33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20*年10月底,全县共报销29*5人次,支付补偿金2409.95万元,2005年至20*年10月,全县得到1万元以上补偿病人达184人次,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的运行,各项运作指标符合省合管办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共赢的局面。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潢,横山、赤沙卫生分院的门诊和住院楼均已封顶,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规划建设之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将于11月15日基本完成,迎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正在探索完善之中。
对1例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了4800元的医疗救助,还从合作医疗中报销了2700元部分医药费,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帮助病人办理低保手续。结核病项目病人救助11人,救助金额9900元,帮助困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3183座农村改厕任务,得到省爱卫办等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为了解我县居民传染病的漏报情况,9月上旬开展了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工作,全县14个镇卫生院及厂矿医院抽调28名专业人员对各镇东、南、西、北、中的五个自然村开展漏报调查,在69个自然村,调查了7884人。调查传染病91例,就诊84人,就诊率92.31%,报告72例,报告率79.12%,漏报19例、漏报率20.88%。
20*年,全县19个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均实行网络直报和日零报告制度。突发疫情期间,县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根据网络直报疫情统计,全县疫情报告率为100%,截至10月底,全县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2种,计1318例,发病率为417.91/10万,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321.00/10万)相比,发病率上升了30.19%。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肺结核533例、占发病总数的40.44%;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30例、占发病总数的25.04%,肝炎218例、占发病总数的16.54%。20*年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减少;二是开展了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增加了传染病发病例数。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传染病的发病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中心网络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县卫生局按期召开防疫医生例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传染病季度报表统计及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印发全县疫情动态3期,供领导决策参考。20*年3月,通过疫情监测发现1例在校学生疑似流脑病例,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咽拭子采样,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晨检和教室消毒,采取流脑主动监测,共采集标本19份,通过检验均为阴性,全县无后续病例发生,流脑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计划免疫。坚持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全县各乡镇定点预防接种门诊运转良好,按时按月进行开诊,全县全年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以上,今年以来,累计糖丸服苗6605人次,接种卡介苗1698人次,百白破7529人次,麻疹疫苗3840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5550人次,有效地防范了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巩固以乡镇为单位的定点定时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目前,县内14家计划免疫门诊达到规范门诊要求。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30所中小学,3560名入学入托儿童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加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01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安徽省2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紧急会议,布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随后对繁阳中心卫生院、荻港中心卫生院、高安分院、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评估发现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调查接种率分别为100%、93.33%、100%,我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95%以上。
为提高预防接种人员技术水平,全县58名预防接种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就《安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监测、预防接种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实践和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和学习,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注射意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能力。参训人员还参加了相关知识测试,给测试合格者核发了《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及《预防接种上岗证》。
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肠道传染病防治。4月初,召开了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自5月份来,各医疗机构开设了肠道病门诊,实行肠道传染病周报制度,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肠道门诊开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促进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上报腹泻病人491例(其中菌痢病原学确诊16例,临床确诊19例,其他腹泻病人456例),抽检外环水样13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
2、结核病防治。为加快结核病项目进度,县卫生局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痰检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举办由各医疗机构结防医生和院长参加的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及结核病督导技术要求;三是举办了以乡镇为单位村卫生室防痨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到10月底,全县发现肺结核病人250人,其中新发涂阳110例,复治涂阳11例,重症涂阴8人,初治涂阴83人,复治涂阴43人,痰检人657次。全县DOTS策略覆盖率100%,病人通过DOTS治疗治愈率95%。
3、艾滋病防治。20*年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是邀请市疾控中心主任对全县18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向农民工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170余人次,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册900余本,免费发放安全套600余只。制作宣传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15幅,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各镇卫生院安装和散发。还利用电视媒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知识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工程健康教育工作,20余名家庭妇女接受了培训,散发了《女性防病手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二是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50余名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培训;三是加大重点场所和人群的行为干预。对县城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厅、洗浴休闲中心等场所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并对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安全套。累计出动干预队员225人次,干预娱乐场所25家,高危人群472人,开展现场健康教育75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本,张贴宣传画36幅,免费发放安全套3600余只;四是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在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县疾控中心为了做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专门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到10月底,接待咨询55人,为社会人群免费检测HIV抗体193人,并免费为在押的290人检测HIV抗体,均未发现HIV抗体阳性。对2例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定期随访。通过治疗,病人免疫系统得到了较好恢复,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对1例非我县户籍艾滋病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血样检测,及时向所在户籍地通报情况,并动员回原籍治疗。
4、地方病防治工作。4月中旬,县血防站在荻港、平铺、高安开展了查螺会战。到10月底,在全县6个镇43个村查螺381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0.25%。查出荻港镇庆大村外滩阳性螺面积2万平方米。对涉及4个镇7个村(铁门村、三元村、庆大村、新河村、高安村、新林村、官塘村)有螺环境开展了药物灭螺,累计灭螺175万平方米,其中易感地带灭螺27.89万平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2万平方米.人群查病5.6万人,扩大化疗0.45万人。完成“晚血”病人救助治疗56人。加强了血防和地方病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和地方病知识健教达13万人次,发放实用性血防宣传品2.6万只。通过扎实的工作,20*年,易感地带阳性螺密度较“十五”末下降8.8%;居民粪检阳性率较“十五”末下降11%。全年仅发生一例血吸虫病急性感染。
5、狂犬病防治。20*年,制定《*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防疫医生、狂犬病门诊医生、抗体测定人员培训班,学习《*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及《狂犬暴露处置工作规范》,通报全国狂犬病流行情况。5月份,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及3个监测点启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上报养犬户6268户,养猫户49*户,犬伤门诊接种咬伤人数1401人,抗体测定1401人次,全县未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狂犬病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加强公共卫生,提高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局一是建立了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处理队伍;二是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学习,对镇和疾控中心49名业务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三是加大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根据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了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设备,购置了消杀器械与药品,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全年出动疫情流调小分队12次,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88人次。4月25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二院电话报告,收治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工地15位腹痛、腹泻病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就餐饭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结合病人有共同就餐史,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临床用同一种抗感染药物治疗有效的情况,认定是一起由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随后采取多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进一步发生。5月30日,芦南中心小学出现30名水痘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水痘疫情的蔓延。
6月20日,接芜湖市疾控中心通知:繁阳镇横东村高墩自然村养殖场有大量鸡只死亡,市农业部门怀疑为禽流感,要求*县卫生局对病死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县卫生局立即指令县疾控中心与*县农业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兽医站工作人员陪同下赶赴疫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采集密切接触人员血及咽拭子样品,留样观察事态发展,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指导场主使用过氧乙酸对养鸡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开展医学观察,由于现场调查及时,方法处置得当,未有流感样症状病人出现。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174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计生服务机构7所,镇卫生院(分院)13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148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1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100%,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98%。监测样品829件,合格677件,合格率为81.66%。县级监测样品49件,合格42件,合格率85.71%。镇级监测样品80件,合格60件,合格率75%。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65所,合格512件,合格率77.93%。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38件,合格31件,合格率81.5%。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5件,合格5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26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1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30份,合格30份。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120家,从业人员400人,抽检各种餐饮具360件,合格284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4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10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102份,合格101份,合格率99.02%;餐具样品8*份,合格3*份,合格率38.04%;生活饮用水110份,合格1*份,合格率97.30%;公共场所公共用品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孙村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6家,自来水厂15家,各类旅馆26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654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确定孙村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50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61份,糖尿病档案13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400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52户次,警告2户次,责令改正15户次,没收医疗器械1户次,罚款34户次,罚款人民币17220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
七、加强文明创建,打造卫生文化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县卫生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召开卫生执法人员座谈会,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按县城区域范围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抽调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县文明县城创建检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进行创建文明县城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完成城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0余户调查摸底,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120余份,印发《*县食品卫生安全告知书》400余份、《*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告知书》150余份,发放各类卫生制度600余份,对1600余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发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次。新发卫生许可证700余份,使我县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全县20家洗浴场所,178家美容美发场所170件公共用品进行抽检,合格150件,立案查处5起,目前已结案1起,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20*年5月,县卫生局通过广泛的的宣传,动员100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有697名体检合格者无偿献血,圆满完成了我县20*年度献血任务。
为讴歌在卫生战线默默无闻的卫生工作者,展现他们人道博爱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博爱杯·我心中的天使”征文活动。有专业作家、有患者的亲属、有卫生工作者的母亲,有医务人员本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县卫生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无私奉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忘我的工作,先后有18篇征文在《芜湖日报》上刊登。
20*年4月,县卫生局汇同芜湖市作家协会开展了“天使在乡村”采风活动。市作协会员深入基层,通过到卫生院实地考察,走访农村群众,耳闻目睹卫生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有9篇反映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在《芜湖日报》上登载。弘扬了“白衣天使”满腔热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白衣天使”们的工作热情和救死扶伤的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
20*金秋,为了帮助品学皆优家庭生活困难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给3名新生每人3000元的入学资助,还争取省红会的支持,给峨山镇峨山中心小学捐助了5000元的图书,帮助该校建立图书室。
八、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法第二年,县卫生局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局机关以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的意识,促进了机关的工作效能。10月10日卫生局机关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良好。为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县卫生局先后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免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全球第一个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4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病和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九、建立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好医疗服务质量
20*年,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卫生局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通过进一步梳理,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与行业纠风工作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