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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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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

第1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摘 要: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加,他们的产生受众多因素影响,就我国当前国情而言,其形成机理主要是由资产价格波动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基于这种背景下,本文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形成机理以及具体防范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措施进行探究,旨在多管齐下积极应对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

关键词 :房地产 金融市场 风险分析 宏观调控

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房地产行业进行了多次调整。经过长期的实践,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为国家经济的总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房地产行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得不到缓解,比如:房价过高、房地产盲目投资、商品房空闲等。这些问题困扰着人们的生活,成为社会发展的颈瓶,尤其近年来,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市场充满了不稳定。本文就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希望为房地产行业的人提供帮助。

1、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形成机理分析

简单的说,风险是房地产行业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受到内外部的影响,造成了实际的收益与预期目标存在着差异。在金融市场中,房地产的金融风险来源有很多种,比如:汇率、利率、市场环境等。本文从金融学的角度对其中的风险分为几个具体方面的叙述:

金融环境存在着巨大的不稳定性导致金融体系出现问题。房地产在经济市场出现金融危机的时候,会导致产业面临极大在的困境。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在客观上是存在的,并且可以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冲击,甚至由房地产扩散到其他行业,产生连锁反应,爆发更大规模的经济性危机。

信息的不对等也会给金融市场带来风险。在金融学中,信息是重要的元素,信息可以及时的传递出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向和发展趋势,对房地产行业有着重要的影响,信息的不对等增添了房地产行业金融上的风险,对判断决策产生了重要作用。

金融风险出现几率的大小与政府的货币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货币是整个金融市场的基础建设,当政府的货币政策出现大的转变就意味着金融市场会出现大的变动,金融行业的借贷也会受到政策的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带来威胁。

2、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分析

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风险的来源不是从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出现的,而是参与到房地产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特别容易受到市场和环境的影响在借贷上进行改变,进而保证自身的权益。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来源于银行的变动。

2.1信贷规模增长过快

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需要向银行借贷大批量的贷款,由银行提供房地产的建设资金,实现房地产业的正常运营。房地产建设的资金回收的速度慢,跨度长,需要向银行进行资金借贷,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筑征地费用和建筑工程用款都需要开发商进行前期垫付,加上近些年,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迅猛,导致了银行信贷规模空前增长,资金回收速度减慢,银行承担的风险逐步加大,

2.2 银行系统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房地产行业需要的资金总量大,资本来源大部分依靠银行的现状导致了我国银行系统的风险过大,资金运转容易出现危机。一旦银行不加限制的向房地产行业进行大额贷款,势必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均衡性,给房地产行业发展带来危机。房地产方面的危机进一步扩大化就会对其他的领域的价格和发展生产重要的影响,甚至会降低人们的生活水平,出现泡沫经济。为了确保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合理的解决银行面临的新信用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需要进行全面的考虑。对房地产借贷进行限制。

3、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的措施

对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是全社会共同的行为,需要政府和大众联手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政府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定详细的建设性住房规定,还要实现房地产企业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保证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稳定。

3.1 密切关注房地产价格走势,严格控制抵押品价值缺口

房地产行业向银行进行借贷的抵押品往往是商品房以及没有建设完成的商品房。银行方面必须对房地产行业的抵押品进行认真的判断,不能根据简单的市场估值开展市场业务。现阶段银行对商品价值的估算是按照商品在市场中的价格进行的,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当受到市场价格影响,商品价值发生改变的时候,银行将陷入困境中。房地产用商品房进行抵押的过程中需要对其变现能力进行认真的判断,考虑到房地产的质量,进行合理的贷款,不可过分盲目。商业银行在进行房地产贷款的时候,应对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和实力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抵押品的质量进行实地的考察,慎重的考虑抵押品价值,并进行风险市场的价值波动模拟,得出抵押品的价值范围,与此同时,还要对房地产信贷抵押物的变现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密切的注意企业的发展动向,关注企业价值的变动,降低银行贷款风险。

3.2 针对区域经济差异,对房地产信贷实行规模管理

我国的经济管理部门和银行必须按照国家经济发展变化进行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宏观控制。在进行信贷时,应该按照不同区域房地产的发展规模和现实需要进行总体管理。区域性的房地产信贷的规模应与区域不良贷款率联系在一起,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房地产信贷管理办法,对不良借贷和盲目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具体说来,区域银行一方面将贷款方向指向信誉好、发展规模大、回收速度快的大型房地产企业,另一方面将资金信贷投资于发展前景好,建筑质量高的大中型地产项目。

参考文献:

[1]汪春燕 浅析我国房地产金融创新[J].当代经济2011 (18).

[2]成晖.当前房地产金融的主要风险与政策建议[J].银行家2009(2)

[3]刘宝玉.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产业发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4]钱培新 试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消费导刊2011(10) .

[5]霍雷.银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防范[J].大观周刊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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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次级债危机;房地产金融市场;特殊风险;对策

一、美国次级债危机

2007年12月11日美联储再次降息0.25个百分点,这是继9月18日降息0.5个百分点、10月31日降息0.25个百分点后美联储的第3次降息。然而,由于降息幅度小于预期的0.5%,纽约股市当日再次大幅下挫。自2007年8月份爆发的美国次级债危机已经愈演愈烈,欧洲和东亚多个资本市场综合指数均在短时间内迅猛下跌,各国中央银行纷纷向金融体系注资。此次次级债危机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远,已成为继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大一场金融风暴。

(一)次级抵押贷款偿付危机的背景与起因

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大致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优质贷款,面向信用等级高,收入稳定可靠,债务负担合理的优良客户。第二层次是“Alt-A”贷款,客户既包括信用分数在620到660之间的主流阶层,也包括少部分分数高于660的高信用度客户,这部分客户信用记录良好但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利率比优质贷款产品普遍高1%-2%。第三层次是次级贷款,为信用分数低于620分,收入证明缺失,负债较重的人提供的贷款,利率比优质贷款产品普遍高2%-3%。

2001-2004年,美国新经济泡沫破裂后,美联储为刺激经济,实施低利率政策,连续13次降息,利率从6.5%降至1%的历史最低水平,并实施了宽松的房贷政策,鼓励人们消费买房,因此刺激了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繁荣发展。次级贷的出发点本是好的,即为信用记录较差或付不起首付而无法取得普通抵押贷款的低收入者提供了选择权。1994-2006年,美国的房屋拥有率从64%上升到69%,超过900万的家庭在这期间拥有了自己的房屋。

然而,新经济泡沫破裂后的大量社会闲置资金也因此找到了“出路”――投资于房市。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美国人的购房热情不断升温,贷款机构推出了许多新的贷款方式,更加剧了房市的火爆。如“零首付”,即贷款机构为客户提供一个还款的宽限期,由客户选择一个合适的期限,如3年、5年、7年等。在宽限期内,客户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过后才开始偿还本金。由于这项创新解决了月等额还款的收入与支出的错配问题,且人们预测在未来的五年内美国的房价不会下跌,所以大多数次级贷款客户一般将宽限期选为3年或5年。在进行次级抵押贷款时,放款机构和借款人都认为,如果出现还贷困难,借款人只需出售房屋或者将其抵押再融资就可以了,因此还款的能力不是来源于借款人的努力工作,而是其所购房屋的升值。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炒房大军。通过次级抵押贷款,许多并无高收入的人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多处房产,他们都无法通过自身力量归还所有的贷款,而是打算在宽限期结束之前就将房产售出,赚取差价。

(二)次级债毒垃圾的加工过程

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就是次级债。为获得流动性,次级抵押贷款公司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将其住房抵押贷款部分或全部出售给投资银行,同时风险也被分散到投行。投资银行将其购买的住房抵押贷款打包后形成资产抵押债券,据此向二级市场进行发售。由于次级债的风险较高,投行对其进行信誉提升、风险隔离后,并与其他公司债券糅合在一起,层层包装之后的产品成为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有担保的债务凭证)。

投资银行从由次级债组成的资产池中选出优质的证券,找到穆迪、标普两家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使用历史数据、复杂的数学模型对其进行游说。两家评级机构为了获取高额报酬,都为这样一个用镀金盒子包装的次级债评出了最高信用级别AAA。获得了AAA评级的次级债,立刻成为各种金融机构,甚至是养老基金、国家政府争相抢购的对象。打开销路之后,对于剩下的次级债,投资银行家又创新出了信用违约互换,将利息分为无风险利息和风险溢价,把无风险利息加本金进行证券化。投行卖证券给客户,并每月向客户交纳保费(由风险溢价部分得到的收益组成的),一旦证券出了问题,由客户赔偿损失,相当于投行以证券为标的向客户投保。而客户普遍认为房价不会下跌,并且是由许多客户共同担保的,即使有损失,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也没多少。这样做了信用违约互换的证券,等于有了房子和证券购买者的双重保险,评级机构又对其评了AAA。正是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与评级机构业的事实上的高度勾结,使次级债从受到市场追捧的创新投资品种演变到今天的毒垃圾。

(三)次级债危机的爆发

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虽然发展较快,但其存量只相当于住房抵押贷款的14%。次级抵押贷款的偿付危机何以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且波及全球?其根源就在于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金融衍生品的高杠杆效应上。次级抵押贷款公司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将其住房抵押贷款出售给投资银行之后,又可以将从投行得到的资金发放次级贷,然后再进行证券化,获得流动性,分散风险,如此反复次级贷款规模越来越大。ABS和CDO的资金来源就是抵押贷款借款人按期缴纳的房贷,当房市低迷,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购买了ABS和CDO的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养老、医疗基金等纷纷受损,尤其是对冲基金将手中的CDO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创新出了CDOs2,CDOs3,……杠杆率越来越高,当出现还款危机时,多家对冲基金陷入巨额亏损,甚至破产。

美国现在已有220万人因无法偿还贷款失去了房子,如果房市持续低迷,随着越来越多的贷款宽限期满,将有更多的借款人可能违约。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对美国经济的拉动作用迅速下降,美国的居民消费也因此萎缩,可以预见的是美国2008年的经济衰退在所难免。从历史经验看,美国房地产价格调整从来都不是短期的,而会经历3-4年的调整期。由于衍生品结构的复杂性,使次级债危机蒙上了神秘色彩,悲观心理的蔓延使世界主要股市受挫,投资者信心受损,未涉及次级抵押贷款问题的金融机构股价也被牵连,各国央行纷纷注资。国际油价大幅回落,国际商品期货市场大跌,金属、原油期货和现货黄金价格均出现大幅跳水。为延缓次级债问题的蔓延,美联储很可能继续降息,美国国际收支对资本内流的依赖也会加深,再加上次级债通过居民消费滑坡拖累美国经济,最终可能会加速美元的疲软,美元利率和汇率双双下调不可能不对欧洲和东亚带来压力。

二、美国次级债危机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警示

(一)相似的经济背景

美国次级债危机爆发后,我们自然联想到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与美国相

似的是:(1)我国同样经历着房价暴涨多年,房地产业也对经济增长贡献巨大;(2)居民购房热情高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模快速发展;(3)中央银行依据经济走势调整利率,利率先降后升,在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已改为适度从紧,央行有可能继续加息,贷款基准利率继续上调,借款人的偿付压力随之增大;(4)我国深圳、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出现许多房产有价无市的现象,而有价无市的僵持过后,很可能出现的就是房价下跌。这次美国次级债危机的暴露为我国迅猛发展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敲响了警钟。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特殊问题

美国的次级贷偿付危机:和我国的房贷问题有着不同的特点。美国的次级贷偿付危机其根源还是美国居民的还款能力问题,而还款能力问题则又可归结为居民消费过度、储蓄率过低,次级贷的还款依赖的是房价的升值。而我国房贷平均的按揭成数不到6成,平均贷款期限17年,对应于1元贷款的抵押物平均市值已超过2元,并且我国的商业银行也没有高风险的次级抵押贷款业务,房贷的还款来源是借款人的收入。总体上说,我国的房贷质量是有保障的,但不能就此认为我国没有出现类似美国次级按揭问题的可能,而忽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问题。

1.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实行预售制度,即房地产开发商在达到了房地产销售条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将未竣工的期房出售给消费者。不可否认预售制度对我国房地产业的巨大推动作用,但是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房屋预售制度。预售制度的存在,助长了投机因素。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身无分文,大玩“空手套白狼”。在土建时,让建筑承包商带资垫付,将成本进行转嫁;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先收取定金、预收款、首付款和整个房款,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而且,在房屋预售制度下,一方面,消费者要为开发商承担一部分成本,比如利息和保费;另一方面,消费者购房只能根据开发商的承诺作出决定,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开发商手中,一旦开发商不兑现,或者不完全兑现,消费者的权益就将受到侵害。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地价房价倒挂、过分投资“预期”的问题。拿地多少已经成为房地产资本市场的决定力量。单位土地对应的市值也成为预测房地产上市公司投资前景的重要依据。在此形势下,“房卖得好不如地囤得好”。土地楼板价甚至高过现售市场房价,而这种“面粉比面包贵”的“倒挂”现象正逐渐普遍起来,已经成为专家和房地产企业关于“泡沫”的最大担忧之一,一旦未来房价没有达到预期,开发商资金链循环将出现问题。

2.商业银行面临双重风险。我国的商业银行既为房地产开发商建房提供贷款,又为购房者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担着来自开发商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的双重风险。房地产预售制度不仅导致了频繁的侵权行为,更大大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开发商的自有资金逐年下降。以上海为例,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2001年为18.84%,2002年为17.53%,2003年为16.94%。房企对银行贷款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风险:其一,房地产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进行开发建设,等于将房地产风险完全转嫁到了银行身上,一旦房地产业发生巨变,银行随时面临危机。其二,一些开发商携银行贷款和预售房款潜逃,也给银行带来风险。其三,由于投入的自有资金少,开发商回笼资金的压力小,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将房价拉高牟取暴利,而高房价所暗含的风险一直是银行界所担忧的。不仅如此,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严重依赖性,牵涉着数十种上游产业,比如从2004年开始,房地产就消耗了国内差不多一半的水泥和钢材。这意味着,除了目前银行已知的近四万亿房贷外,还有数十个相关行业为满足房地产膨胀所带来的硬性需求,扩大产能所进行的数目庞大的基础投资。这些基础投资很大程度也是来自银行的信贷,因此,房地产对银行业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一向被各大银行视为优质资产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也已出现不良苗头。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07年上半年居民户贷款同比增加25.7%,远远超过了人民币贷款同比16.5%的增速,住房贷款供需两旺,但背后可能隐藏的风险却令人十分担忧。北京与上海两地的家庭平均负债率,已分别高达120%-150%。从2004年-2006年9月末,上海中资银行个人房贷平均不良率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上升了7倍多,商业性房贷逾期违约率上升10倍。

我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方面,虽没有达到美国贷款机构猎杀放贷、欺诈消费者的地步,但是也早就出现了风险意识淡漠的现象,为了赢利不惜降低借贷标准,如让借款人伪造收入证明、虚报收入等。房贷员之所以敢这样做,是因为有房子作为抵押,然而,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卖或抵押。”这就给银行提出了一个严峻问题:自住型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加大,一旦贷款人停止还款银行将无法处置变现。因此,考虑到现实中的资金回收难度,住房抵押形同虚设,一旦房价转向对于整个银行业无疑是一场灾难。除此以外,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流动性过剩,越来越多的人把钱投到了房市,投机行为产生了住房高空置率,如北京的住房空置率已超出国际警戒线。住房高空置率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更是为日后的金融危机埋下伏笔。

3.房地产业、银行业对整个经济的影响。目前除石化板块外,金融地产是对指数影响最大的板块。我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市值已占到沪深A股总市值的很大比重,而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占总市值的比重又很小,较大的杠杆效应使银行股的一举一动对大盘指数而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房地产类上市公司对大盘指数也有重要影响,如果银行业在住房抵押贷款的损失下紧缩各类与房地产有关的信贷,对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房贷市场的危机也会进一步影响到整个金融市场。如果金融类和房地产类上市公司走低,大盘指数有可能加速下行,给股市带来沉重打击。此外,由于房地产和股市的财富效应,居民的消费必会随之萎缩,使整个经济陷入衰退。

三、防范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的对策

美国次级债危机提醒我们,越是在市场繁荣的时期,越应当加强风险控制和市场监管,建立房地产价格监控制度和房地产市场泡沫预警制度,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对于银行所面临的巨大风险,应尽快采取措施,尤其是做好以下几项制度性建设:

(一)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提高个人房贷资产质量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对象应该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较强的人群。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存在,商业银行不可能完全知道贷款申请人的全部信息,这就需要健全个人信用体系。虽然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主要涵盖了个人银行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等。但许多个

人重要信用信息如个人交税记录、个人房产信息等都没有纳入进来,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依然很单薄。通过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可以改变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以及银行和客户间信息不对称的现实状况,减少各种恶意欺诈行为,加强已放贷款的监督管理,把贷款风险控制到最低。同时也应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虚假按揭。充分利用现有的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并根据信用状况确定其按揭成数、贷款利率,重视贷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从而提高个人房贷质量。

(二)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程,分散放贷银行风险

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国内首个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经过两年的发展,与庞大的个人按揭贷款余额相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市场的规模仍然太小,根本无法适应日益庞大的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需要。由于资产证券化提供的流动性占比很小,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仍然是居民的银行存款。一旦长期居高的储蓄率下降,就可能导致银行面临资金短缺危险。从2006年初开始,股市行情火爆,大量存款开始流入股市,国内储蓄率急剧下降,银行发放抵押贷款可能的资金短缺问题不容忽视。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行抵押贷款债券,引进抵押贷款投资者可以有效解决银行资金问题,并减少风险积聚。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结合我国国情,选择适合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克服现行相关制度上的障碍,使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在其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上合理运作和健康发展。第一,证券化的推进必须与我国的具体国情相适应。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全面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相应的经济、法律环境,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路径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在将来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全国推广。第二,在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房地产证券化。尤其是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双重风险,银行不仅需要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证券化而且需要将对房地产开发商建房提供的贷款实施证券化。第三,建立和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国家应委托证监会协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出有利于整体法律环境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信用担保机制,完善现行可变利率抵押贷款,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信任度,加强对二级市场的宏观调控、协调与有效监管等等。

(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变隐性保险为显性保险

1.存款保险制度的概念及作用。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即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机构交纳保费,一旦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就由存款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为危机银行“买单”的制度,广义上每个国家都拥有存款保险制度。即使没有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当一个国家爆发大的系统性银行危机时,政府也会采取救援措施,这实际是一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我国就是一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已经成为当今各国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手段。截至2003年,全球已经有88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这个数字大约是1984年的4倍。以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最早的美国为例,1933年,美国通过银行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作为一家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该国的所有银行都要参加存款保险,在银行出现破产或危机时,存款之和小于2500美元(1980年最高限度调至10万美元)的存款人都可以得到全额赔付。存款保险的作用方式并不等同于最后贷款人。最后贷款人机制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央行的再贷款,而存款保险资金则来源于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保护存款人利益,避免银行挤兑,提高银行业的信誉,实现金融体系稳定;有助于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银行间的公平竞争;有助于强化金融监管,减轻监管机构和公众的负担。

第3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逐年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万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是1998年的3.2倍。同时,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也快速增长。2003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增加了11353.58亿元,增长了26.64倍。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和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为:

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中国房协副会长顾云昌把房地产与银行业过去5年紧密合作的时光比作“蜜月”,他说:“我们和银行之间的这种蜜月太舒服了,所以没有想到第三者或其他更多渠道,银行业也乐意为我们服务,但银行确实也因此承担了巨大风险。”据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关方面资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30%是与房地产相关。

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据央行研究局的报告,2002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房地产债券融资所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也由1999年的0.21%,下降到2002年的不足0.01%;近年来,房地产资金信托较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推出的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也不过20亿元,微乎其微。房地产信托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现在美国大约有300个房地产投资信托,他们的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大约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已成为美国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由于其在产权、资本、经营上具有的优势,其发展已为世人所瞩目,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

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还是相当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目前,中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房贷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8年,而中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3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讲,个人信贷业务会给银行带来以下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二是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四是利率风险,即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五是市场风险,即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滑,从而波及商业银行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六是政策风险,即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受到影响的情况。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政府要增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使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并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提高囤积投机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机,且能将由社会引起的土地增值通过增值税的形式部分返还给社会,体现了社会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税,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银监会应加快发挥在社会信用基础和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激励诚信行为,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日常信用活动中养成守信习惯,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关系,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严惩欺骗和违约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促进金融稳定。

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达到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房地产对于银行依赖性过大,不利于自身发展,同时商业银行过度的房地产贷款,有悖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是吸收社会存款,投向期限较长的房地产项目,不符合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偿危机,产生金融风险。在成熟规范的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应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在一级市场以外,还应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同时存在,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等。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将迅速增加。当到一定规模时,商业银行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及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住房贷款资金需求长期性矛盾,这无疑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帐比例容易升高,而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分散该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互动,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同时还会带来良性的连锁效应,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开展住房贷款业务成本。

房地产企业自身应苦练内功,做强作大,增强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诚信度,提高抗风险能力。作为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的规模经济效应较其它行业尤为明显。规模小,开发商的单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广告策划、营销推广、环境改造、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方面规模较大的公司占有明显优势。此外,规模大,尤其是具有较强现金实力的开发商在选择项目最佳开发时间上也具有主动权。因此房地产业内部适度的资本集中,能有效地节约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

商业银行自身应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首先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和扩大房地产市场信息来源,及时关注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提高对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的分析预测能力;要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制订与产业政策相互协调的房地产信贷政策;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周期波动的研究,防范市场风险于未然。其次信贷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在调查环节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防范措施。信贷审批人员应在审批环节严格把关:首先要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其次要分析项目投资资金组成的合理性和来源的可靠性;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自有资金是否到位,部分销(预)售收入作为投资来源是否可行等。三是要分析项目总投资的合理性;如建安成本是否过高等。四是分析项目的合法合规性;结合“四证”分析有无超规划、超容积率等情况。五是分析项目抗风险能力;结合成本、净现金流量、投资收益率、敏感性因素分析等指标进行分析。六是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及其竞争力;要结合产品价格、项目所在地的位置、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开发商的品牌等因素分析。七是分析担保措施;抵押物是否足值、变现能力是否强,保证人保证能力如何等。八是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信状况、开发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及风险控制能力。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就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因此,在房地产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防范方面作一些思考,具有特定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房地产投资的风险,揭示了房地产金融投资风险的成因,并提出了银行房地产信贷的风险防范措施。以期在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能引以借鉴。

第4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融资渠道;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F293.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0-0071-02

一、房地产金融的含义界定

房地产金融是指与房地产投资及开发经营相联系的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和房地产金融资产投资活动,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亦为房地产业及其相关部门筹集、融通、清算资金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所有金融行为。其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资金融通和房地产贷款。我国房地产金融业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之间的渗透和融合也日益加强,由此我国初步形成了房地产金融体系。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消费等各个环节,金融机构不仅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开展各种集资、筹资和融通资金等金融活动,将国家、地方、部门、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集中调配,使之投入到房地产中,从而支撑着房地产业的繁荣发展,同时,还通过房地产金融的杠杆作用,承担起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并且这种职能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越来越显重要。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成因

(一)房地产业融资结构不合理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构成与国外相比呈现出以下特点: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融资渠道非常狭窄,仅仅限于股市融资,债券市场对于中国的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关闭的。近几年,由于利润的诱惑吸引了众多企业涉足房地产市场,但真正能达到上市融资标准的企业数量很少。大多数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贷款。单一银行体系支撑着我国整个房地产金融。全国房地产银行贷款依赖水平在50%左右,而部分大型城市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程度已高于80%。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各个环节的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风险会向银行传递,带来逾期贷款和呆滞资金。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间接金融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还占绝对地位,而资本市场等直接金融发展却相对落后,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改革还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业相互依存,二者的风险具有共生性,而我国的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高度依赖性使这种共生特征愈加突出。限制房地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频出,银行将会因客户的大量违约而陷入资金流动性困境。

(二)房地产金融创新缓慢

目前,我国政府对房地产金融实行严格的利率管制,界定了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范围,使房地产金融创新发展的空间受到限制。在我国,房地产金融工具品种少,房地产融资渠道狭窄,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突出。另外,房地产消费信贷刚刚起步,贷款品种相当匮乏,无论是贷款乘数、利率水平,还是贷款还款方式,都比较单一,难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阻碍了该业务的拓展。尤其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发展缓慢,这就更提不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了。在我国,由于居民收入过低而无力承担贷款中比例过高的首期付款,缺乏对偿还能力的预期,贷款还贷年限过短,利率档次过高,还贷方式单一,抵押品保险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原因,使得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还未得以改善。

(三)房地产金融法制建设滞后, 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法规不够健全,法制建设滞后。例如,虽然已出台了一些涉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如《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但总的来说住房消费贷款运作的法律环境不够完善,有些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特别是作为住房消费的重要形式即住房按揭贷款,更是缺乏法律方面的保证,这不利于房地产金融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同时,房地产金融也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亟待制定。

(四)房地产金融运作欠效率, 资金投向结构不合理

由于我国房地产金融机构不健全,缺乏科学、合理、规范的经营,使得房地产市场资金的配置效率低下。加之我国金融体制本身的非市场化特征,金融资源并非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配置,阻碍了社会资金向房地产金融领域的流动,受系统内资金供应者的经济状况和储蓄率的制约,融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房地产庞大的资金需求。而另一方面,房地产资金的投向结构却不够合理,商业用房的投资增幅高于住宅投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入不足,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总量相对不足的结构性失衡。既使得真正有居住需要的、占社会人群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又造成房地产商盲目开发,出现房地产供给的结构性过剩,空置率居高不下,资金流通链条断裂。

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密集性特征决定了其实质上是一个准金融行业。近二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显示,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房地产市场的起伏与房地产金融及相关政策变动密不可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房地产金融的问题和房地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因此,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并提出防范对策,是深刻认识房地产市场症结,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三、防范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几点建议

(一)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关键在于发展市场化的直接融资,即是让投资者直接承担产业风险的市场化融资,将过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风险分散给全社会共同承担。为此,应发展完善适合我国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将目前集中的银行贷款融资转展完善适合我国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将目前集中的银行贷款融资转化到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住房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模式,以扩充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融资渠道,这是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贷款的融资不仅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一级市场以外,存在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 二级市场把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到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中。

(二)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引导, 完善房地产金融的法律环境

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前提。我国相关法制建设的滞后加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难度,银行为确保信贷质量,不得不提高贷款条件,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控制,根据国内国际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房地产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法律、法规, 保证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效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为房地产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环境建设

房地产金融是一个比较特殊的金融领域,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对其实行风险监管。我国目前住房金融才刚刚起步,自我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住房金融的潜在风险很大,单一的央行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现时金融监管的要求。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起包括央行、银监会、审计、房管、行业协会在内,多元化、全方位的房地产金融监管体系。

(四)建立个人及企业信用制度

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只靠道德约束而没有经济利益和法律责任约束。在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已普遍建立,信用成为个人最有价值的财产,建立一套包括信用档案制度、信用账户制度、信用调查制度、信用监控和评估制度等个人及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在我国可以通过建立个人信用制度,以经济法律的手段形成对个人行为的外部约束力量,使个人违约成本大于收益,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如各商业银行可采用联网方式,对故意违约和采用欺诈手段骗取贷款的借款人在网上公布,并取消其终身贷款资格,而对守约的借款人则可给予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越高越容易获得贷款, 而且贷款期限、利率水平也可获得更多优惠。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多层次的、多方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和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正在不断进行完善。2007年金融市场已经全面开放,房地产市场除了传统的银行资金外,境外基金多渠道进军内地楼市,外资银行、外来资金成为中国房地产业新的力量。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复苏,人民币进入升值周期和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房地产业的不断深化发展及其融资环境的逐步改善,中国的房地产融资市场一定会步入一个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威廉姆・B.布鲁格曼,杰夫瑞・D.费雪.房地产金融与投资[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肖善璋.房地产金融学[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

第5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信贷防范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通过它的融资和支持功能,一直产生着加速各行各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房地产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对于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拉动相关行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房地产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和投入,而房地产业存在着资金需求量大和自我积累有限的局限性,给金融投资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如何规避金融风险,积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将是我国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

房地产投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走向理性,但是房地产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并存。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政治环境风险、经济体制改革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房地产制度变革风险、金融政策变化风险、环保政策变化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均对房地产投资者收益目标的实现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房地产开发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占用的资金及支付的利息多,企业的自我积累根本不可能保证连续投入资金的需要,如果没有金融支持,企业就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发生财务危机。房地产个人住房消费也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国际上房价收入比约为三比一至六比一,而我国这个比率要更高一些,平均大约为八比一至十二比一,个别城市有的甚至更高。这意味着,我国城市一个家庭要在禁绝一切消费的情况下,积累至少8-12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住房。但是借助于住房消费信贷,家庭的积累过程就会大大缩短,住房消费可以提前实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异于缩短了销售时间加快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资金占用和利息支付,从而增加了利润。

房地产信贷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房地产金融一般可分为开发信贷和消费信贷,据世界各国统计,住房金融有两个“三七开”之说,一个“三七开”是国内各项贷款中大约有30%是给房地产业,另一个“三七开”是房地产业贷款中的70%是贷给个人买房的,另外30%是贷给开发商。中国房地产金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十分迅速,而且发展空间非常大。

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逐年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万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是1998年的3.2倍。同时,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也快速增长。2003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增加了11353.58亿元,增长了26.64倍。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和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为:

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中国房协副会长顾云昌把房地产与银行业过去5年紧密合作的时光比作“蜜月”,他说:“我们和银行之间的这种蜜月太舒服了,所以没有想到第三者或其他更多渠道,银行业也乐意为我们服务,但银行确实也因此承担了巨大风险。”据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关方面资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30%是与房地产相关。

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据央行研究局的报告,2002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房地产债券融资所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也由1999年的0.21%,下降到2002年的不足0.01%;近年来,房地产资金信托较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推出的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也不过20亿元,微乎其微。房地产信托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现在美国大约有300个房地产投资信托,他们的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大约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已成为美国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由于其在产权、资本、经营上具有的优势,其发展已为世人所瞩目,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

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还是相当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目前,中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房贷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8年,而中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3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讲,个人信贷业务会给银行带来以下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二是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四是利率风险,即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五是市场风险,即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滑,从而波及商业银行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六是政策风险,即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受到影响的情况。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政府要增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使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并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

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提高囤积投机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机,且能将由社会引起的土地增值通过增值税的形式部分返还给社会,体现了社会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税,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银监会应加快发挥在社会信用基础和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激励诚信行为,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日常信用活动中养成守信习惯,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关系,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严惩欺骗和违约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促进金融稳定。

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达到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房地产对于银行依赖性过大,不利于自身发展,同时商业银行过度的房地产贷款,有悖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是吸收社会存款,投向期限较长的房地产项目,不符合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偿危机,产生金融风险。在成熟规范的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应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在一级市场以外,还应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同时存在,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等。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将迅速增加。当到一定规模时,商业银行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及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住房贷款资金需求长期性矛盾,这无疑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帐比例容易升高,而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分散该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互动,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同时还会带来良性的连锁效应,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开展住房贷款业务成本。

第6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 金融市场 融资渠道 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5-042-02

房地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这决定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有效支持,因而建立房地产金融支持体系显得至关重要。

一、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概念及分类

1.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概念。房地产金融市场是指房地产资金供求双方运用金融工具进行各类房地产资金交易的总和。它可以是一个固定的场所,也可以是无形的交易方式,交易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随着信用工具的日益发达和不断创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业务范围日益扩大,包括了各类住房储蓄存款、住房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信托、房地产证券、房地产保险、房地产典当等。

2.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分类。房地产金融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按照多种标准进行分类,如按服务对象不同,房地产金融市场可分为房产金融市场和地产金融市场;按市场层次的不同,房地产金融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按市场交易方式,房地产金融市场可分为协议信用市场和公开市场。

3.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自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其中金融市场尤其是信贷市场的支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据中国人民银行11日的《2009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末,我国主要金融机构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为7.33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9.2%,显然,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参与和支持,同时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现状

20多年来,通过改革和政策举措,我国住房建设和房地产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同时,我国住房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以住房公积金为辅,兼有住房储蓄的住房融资体系。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投资加快、销售增加、价格快速上涨和资金来源充裕等新情况。2009年前三季度,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25050亿元,同比增长17.7%;房地产销售同比增幅达44.8%,创自1998年房改以来历史同期最高水平;房价持续上涨,环比连续7个月正增长,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8%;前三季度国内贷款增速达47.2%,个人按揭贷款增速达107.7%,国内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增长明显加快,占资金来源的比重明显提高。但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业起步晚、加上市场本身各种因素的限制,也存在很多问题。

1.房地产金融工具单一,住房开发过于依赖信贷资金。我国的房地产债权金融工具品种很少,只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储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上,商业银行的信贷几乎介入了房地产业运行的全过程,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分析,有55%的资金直接来自银行系统,如果加上施工企业垫资中银行贷款,住房开发项目实际对信贷资金的利用占其资金总规模70%以上,形成了对信贷资金的单向依存关系。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萎缩,必将给银行系统造成严重危害,使银行面临倒闭和破产的风险。

2.地产金融市场深度仅限于一级市场,金融体系尚不健全。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产品都集中在房地产金融业务的一级市场,对于房地产投资基金、个人住房抵押支持的证券(MBS)、抵押担保证券等处于二级市场的金融产品,除去MBS正在建设银行进行试点外,其他产品目前还于理论研讨阶段,距离市场操作还相差甚远。由于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尚不健全,缺少专业性住房金融机构和向住房融资提供担保和保险的机构,容易导致的诸如金融创新不足、监管限制过多、政策引导不利等问题。

3.房地产金融资金运作效率较低,存在流动性风险。由于我国房地产金融机构不健全,缺乏科学、合理、规范的经营,使得房地产市场资金的配置效率低下;受系统内资金供应者的经济状况和储蓄率的制约,融资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房地产庞大的资金需求。这就容易导致流动性风险,出现“短存长贷”的现象,再加上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具有不确定性,一旦出现房地产公司无法按时偿还贷款,银行就会出现流动性危机。

4.缺乏对低收入者住房供给的金融支持,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存在缺陷。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粗略估计,低收入人群大约占城镇人口的15%~20%。2007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文件,对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目标、保障范围、性质、标准、方式、资金来源、管理方式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资金支持的渠道尚不健全,而住房公积金政策又存在某些缺陷。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纳对象有限,相当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权益未得到有力的保护;另一方面公积金的缴交仍沿用老办法,使得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又完全投影到住房分配方面,造成二次分配不公,高收入者受益。三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混乱,监管不力。据统计,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4469.48亿元,同比增加26.15%,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只占在岗职工数的69.2%;个人公积金贷款2035.93亿元,只占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45.55%,沉淀资金高达2000多万元,住房公积金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弱化。

5.法制建设滞后,监管和调控体系不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法规不够健全,法制建设滞后,对住房资金的筹集、运用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监督。目前虽已出台了《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涉及到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法律,但很多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住房按揭贷款,更是缺乏法律保证,这必将不利于房地产金融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此外,我国政府对房地产金融机构的管理尚无一个明确的专门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急待制订。

三、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未来发展的对策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将逐步被多元化的融资格局所替代。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融资政策的逐步放松,融资市场将出现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以及房地产信托三足鼎立之势。目前要重点解决房地产金融市场资金来源结构单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局面,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应逐步扩大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比重,提高自有资金比例。对于大型、优秀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通过发行项目债券改善其负债结构。

2.建立统一开放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建立我国房地产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可考虑在人行下设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类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有关房地产金融方面一些具体规范的制定,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按揭担保,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总体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开放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逐步完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除原有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之外,还要大力发展专业化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抵押资产管理公司、互助储蓄银行以及储蓄贷款协会等金融机构和住房融资担保或保险机构。积极完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构建二级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的房地产金融体系。

3.加强房地产金融市场监管和调控,合理规避房地产金融的风险。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房地产市场的区域性以及消费差异等特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指标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改进金融监管方式,提高金融监管效能,维护房地产金融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特别是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完善贷款审核程序和借贷标准,科学指导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建立对房地产投资开发一流通一销售全过程金融资本化、专业化、动态化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

4.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政策性的保障制度,在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方面已发挥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缺陷。应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提高其使用率,同时明确规定公积金的最高和最低缴存比例和限额,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为主体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和积累住房保障资金,加大财政预算安排,继续推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以及各地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直管公房出售后的部分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发行住房保障福利彩票,鼓励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新的市场化的住房保障模式。

5.建立健全与房地产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借鉴国外成熟市场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尽快构建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制定和完善包括个人信用、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房地产担保、房地产金融市场运作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参与房地产金融的机构在市场准入、退出、接管、清算、破产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指导房地产金融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有效监管房地产金融活动,保护房地产金融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相关指标的监测分析以此制定金融政策,调控房地产投资总量、投资方向、融资渠道、融资成本,确保房地产金融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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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宇,姚均芳.2009年我国房地产贷款增长迅猛.甘肃日报(五版),2010.02.12

第7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展壮大离不开房地产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所下降。我们可以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的形式和结构为参考。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1998年以来,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和利用外资绝对值及占比均很低,且呈不断回落态势;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60%左右来自于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依赖程度很大。就商业性金融支持体系而言,自9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20.09%,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率(12.71%)7.38个百分点。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均呈下降态势,与2003年相比,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下降了7.29个百分点。我国政策性住房信贷主要指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158万人,仅占在岗职工总数的8.2%;累计向433万人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总数的7%,比例明显过小;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中用于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的资金仅为56.1%,沉淀资金闲置的比例为42.6%。积金大量处于闲置状态,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

1.风险过于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间接金融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还占绝对地位,而资本市场等直接金融发展却相对落后,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改革还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房地产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各种形式的信贷资金集中,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在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对落后,很难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其他渠道,而且也不能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风险社会化,化解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

2.人住房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自我国实施住房市场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资产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资产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业银行普遍把个人购房贷款看成优良资产而大力发展,银行应该重视个人住房尚未暴露出的风险。因此,在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诚信系统,商业银行也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的分析的条件下,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势必给银行造成不良资产。

3.房地产金融在创新中存在部分问题。我国相关部门经过20多年的探索,建立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持。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有房地产融资方式也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房地产融资过分依赖银行不利于金融业及房地产业的稳定,单一的银行信贷融资方式难以适应中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我国房地产金融产品种类单一,无法满足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总的来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存在一定制约,面临较大风险。

4.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本身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自1998年以来,一方面我国连续8年降息;另一方面,随着个人住房市场化以后,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支持力度,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普遍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一种“优良资产”因此在经营业务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

三、对于目前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

1.大力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融资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鼓励扶持包括房产评估、房产中介、保险、担保、贷款服务等金融市场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交易制度建设,促进市场交易环境不断优化。

2.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要细分市场,开发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如低收入家庭、刚工作的青年等人群的住房金融产品等。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多元化,形成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房地产金融产品。

3.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业从事房地产投资的基金,在国外已经得到迅速的发展,然而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尽快制定和实施《产业基金法》是国内和国际产业基金可以在,房地产投资中有法可依,健康、持续地运行下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产投资基金推出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降低其所承受的风险程度,鼓励房地产投资基金迅速发展起来。

4.加快房地产金融产品证券化速度。通过贷款证券化增加了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同时有利于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从而形成良性扩张,还可以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本金要求。优先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信贷规模的迅速增长,住房抵押贷款,尤其是近年来个人购房按揭的逐年增加,这部分资产属于各银行的优质资产的组成部分。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房地产金融的信用市场化,加速了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使得房地产金融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从而不仅扩大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来源,而且分散了投资资金的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地发展。

5.加强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服务,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低收入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许多国家,政策性金融在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譬如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美国的“居者有其屋计划”都是比较成功的例子。需要借鉴上述国家经验,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贷款贴息或信用担保。同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6.加强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的管理,完善境内外资开发、购房的统计、登记制度。加大对房地产项下违法违禁流出入的查处力度,抑制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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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长辉.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创新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第8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金融风险;商业银行。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次贷危机过后,我国房地产价格仍然持续走高,泡沫加剧,房地产金融风险不可小觑。 因此,研究我国房地产金融发展的趋势和主要特征,探索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手段,不仅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健康发展,而求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和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房地产金融及其风险概述。

1.房地产金融及其风险。

房地产金融是指与房地产活动有关的一切金融活动。具体而言则应划分为以下形式, 如开发商所需资金的具体融资方式,包括房地产信贷融资、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和运用信托方式融资等,另外也包括居民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银行在为房地产企业进行资金的筹集、融通、清算等金融服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即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房地产金融风险不仅包括单项业务和单个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也包括整个房地产金融体系的风险。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高投入、高利润的企业,这就决定了它不可避免的同时具备高风险这一特性。金融业与房地产业相结合,出于逐利的本质,容易过度支持,引起信用膨胀问题,从而诱发危机。从目前来看,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由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结构风险等构成。

2.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特点。

房地产金融风险既有一般性经济风险的共性,也有自己独具的个性因素,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隐蔽性。在现有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身处资金链两端的投资方和融资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中存在着极大的障碍因素。 由于这种障碍的存在,使得金融机构很难对贷款人作详尽的了解和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当中的风险长期隐蔽地进行积累,一旦到达了最终的临界值,损失将难以估量。

第二,传递性。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及其复杂的资金交易体系,随着资金的融通借贷,形成了巨大的债权债务网。任何一个小的金融机构问题的出现, 都将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运行,最终可能诱发金融危机。

第三,周期性。 在房地产市场的运行中存在着一定的供给需求关系, 这种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景气程度。 加上金融市场处于政府的货币政策下,随着政府调控政策的改变也作用于房地产金融市场,因而房地产金融市场便存在了一个周期性的波动规律。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自 1998 年以来,我国已建立起以银行信贷为主,债券、股权、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并存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但是在房地产金融快速发展,有力支持我国房地产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融资结构不合理,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缓慢,监管机制不合理,运作欠效率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也造成和加剧了我国的房地产金融风险。

1.银行贷款是房地产资金的主要来源,且贷款规模持续扩大。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然处于一种十分弱后的状态,房地产企业发展只能依赖银行体系的间接融资,从而使资金需求集中于银行体系,但我国现有的金融体制及信贷操作方式难以有效化解这种风险。 如图 1 所示,在 2001~2011 年这 10 多年中,我国房地产银行贷款处于持续增长的状态, 贷款金额从 2001 年的 1692.2亿元上升到了 2011 的 13056.8 亿元。 即使是在危机影响较重的2008~2011 这四年间,房地产企业银行贷款也处于快速上升的状态。

2.利用海外资本市场拓展房企发展资金。

由于次贷危机以来,我国实行的信贷紧缩政策及对企业上市要求的提高,导致我国房地产企业纷纷把眼光投向境外。 根据亿房网统计,从 2008 年 6 月到 2010 年,建业地产、恒大地产、龙湖地产、恒盛地产、融创中国、卓尔发展等在港成功上市,筹资巨大。在 2012 年年初,万科、金地等大型房企纷纷计划通过买壳去香港上市。2011 年在港上市房企资产总额均值为 547.79 亿元,同比增长 25.77%。而沪深上市房企资产总额均值为 167.53 亿元。房地产业务收入方面,2011 年在港上市房企收入均值 115.65 亿元,同比增长 32.89%;而沪深上市房企收入均值仅为 33.69 亿元,同比微涨 4.89%。 除万科、保利、金地、招商等一线房企外,大部分沪深上市企业盈利能力不敌在港上市企业。

3.房地产企业负债率将持续处于高位。

如上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表中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基本都高于 80%,而 ST 兴业则罕见的高达了 968.7%,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总的来说这是由于经济的不景气导致了我国房企的资金状况不容乐观。而从整个大的房地产市场来看(据图 2),我们可以了解到,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企业的资本规模从 2001 年的 2.9 万亿元急剧上升到了 2011 年的 28.4 万亿元,同时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大,企业负债也相继增多,从 2001 年的 2.1 万亿元上升到了 2011 年的 21.4 万亿元。 而在此期间,房地产企业的资本负债率处于波动下降状态。但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又重新开始上扬。 总的情况如图 3。 这意味着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房地产负债率仍将处于一个高位。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史较短,大多尚处于资本的初步积累阶段,急于填充资金以扩大企业规模, 因而不可能在短期内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

4.监管机制不合理。

与西方有关国家相比,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还处于一个较原始的状态, 市场监管和调控工作还要在未来的实践中逐渐完善。 目前,我国的相关监管制度的建设相对于高速发展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仍是相对滞后的。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时常遇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从而导致其无法对我国房地产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督、统一管理。 此外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在进一步推动房地产金融高度发展的同时,也使监管机构更加难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

三、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融资结构单一,金融风险集中于银行信贷。

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作和资金链情况,房地产商经营过程中的买地、开发、建设、出售中的任何一环无一不依靠银行资金的周转,银行资金贯穿整个过程。

以 2011 年为例,(详见图 4) 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了 15.2%,从表面上来看,房地产开发对银行系统的依赖似乎不大。而仔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观点,由于定金和预收款(属于其他资金)中有相当部分是以居民的个人住房贷款形式存在,加上施工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先行垫资部分及土地储备贷款(其他资金)等,因此保守估计开发商所需开发资金对银行系统的依赖度为 60%左右。过分单一的房地产贷款融资渠道导致银行从房地产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实际上直接或间接的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2.住房金融产品稀缺,创新能力不足。

房地产金融基本是两块,一块是项目融资,第二个是住房金融,就是住房贷款这块。 住房金融工具的创新是房地产金融创新的重点。要求金融机构在金融实践中,不断开发住房金融新产品。

截止 2012 年,我国现存的住房金融业务主要有住房储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贷款和组合贷款四类。 但随着新住房制度的形成和人们消费观念、消费水平的变化,这些金融业务种类显然是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这就要求房地产金融机构及时研发出适合时代潮流的住房金融新产品。

3.房地产金融规制建设落后,监管乏力。

2013 年年初,房地产调控新国五条及其细则相继出台 ,试图以更坚决有力的调控措施彻底整顿房地产市场。但相较迅猛发展的房地产业,我国临时出台的政策措施只能解燃眉之急,而金融立法才是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金融立法的目标就是要调整当前房地产发展中的混乱状态,提高房地产市场的公平度,保护优质资产企业,建立一种更加健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有关房地产金融的法律仍然处于一种相当欠缺的状态,首先我国与一级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比较缺乏,如“公积金法”、“房地产抵押贷款法”、“房地产抵押贷款保险法”等。 而二级抵押贷款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处于一种基本空白的状态。 此外现有的房地产金融法规不健全,影响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发育成长和各项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拓展,在法制上还未规定房地产金融组织的创立、规范房地产金融工具的发现和流通。 因而现行的法律也需要进一步修改,距成长为一个系统科学的体系还有很多路要走。

4.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房地产金融市场信用风险高。

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直接加剧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严重性,一般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信用系统和居民个人信用系统,但当前我国这二者的现状不容乐观。

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国际上房价收入比约为 1 比 3 至 1 比 6,考察我国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达到了 7.8 倍,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达到了 1比 15 这一惊人的比值。 这意味着生活在北上广地区的家庭要在停止一切消费的情况下, 至少需要积累 15 年才能买的起一套房子。 由此看出,我国房价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居民收入的承受范围,一旦经济和就业形势有所变动,借贷者可能面临违约的风险。 此外由于我国当前个人融资渠道不畅,也存在一些人借机套取银行贷款从事其他高风险行业的可能性。

②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据明斯基“金融不稳定假说”对高风险的借贷企业的定义“他们借款用于投资期很长的项目,在较长的时间内他们都无法用投资的收益还本付息,而需要滚动融资用来支付本息”。对我国房地产企业而言,多采取了分阶段连续开发模式,即将上一阶段的销售资金作为下一阶段的启动资金,这就决定了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高风险性。 此外假按揭问题也相当严重,由于企业申请开发贷款手续较为繁琐,加之利率高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所以很多开发商包括一些信誉较好的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都会操作假按揭,这样,贷款本身的风险加上管理上的道德风险,不良贷款的几率会更大。

四、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

1.合理化解商业银行风险过度集中问题。

①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实践证明通过充分市场化证券的发行逐步形成房地产二级抵押市场是分散银行住房贷款风险的最有效地途径,并且可以搞活市场资金的融通,解决住房信贷资金来源与运用在期限上不匹配的矛盾。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在央行监督下,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专门的抵押贷款证券化公司,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运作机制,在一些住房金融较为发达的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进行试点。

②扩大房地产融资渠道,规范房地产融资行为。第一,构建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通过金融体制的改革让房地产投资信托资金、保险公司、储蓄机构、养老基金和外来投资者参与到房地产一级贷款金融市场。 第二,健全房地产金融资产的流动性的市场体系,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改变当前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形成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房地产资金供应体系。

2.建立完善的住房金融产品创新体系。

启动以改善银行内部发展模式的改革,切实解决住房金融产品创新问题,形成有效的产品研发激励机制和建立专业的研发机构,有效区分不同收入、心理、年龄者的不同需求。 除了传统的四大融资方式,也应适时创新更切合实际的金融产品。 金融系统应为住房金融品种的增多,金融工具的创新和体系的不断完善而不懈努力, 着眼于现有的住房金融产品进行深度挖掘和实施创新,设计出有差异,服务于不同群体的住房金融产品供应体系。

3.完善房地产金融法制。

针对我国房地产金融法制落后的情况,首先,应该完善与住房贷款一级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次,应尽快出台围绕二级抵押市场的法规和标准,并且在法律法规执行的过程中建立更新机制,根据市场经济中出现的新现象做出快速反应,在情况恶化前提前更新完善相关法律。 再次,修改现行法律以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提高其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过程中应参考国际惯例和国际标准, 对造成金融风险和外部欺诈的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 并通过立法逐步开放外资在指定范围内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总的来说,是要通过立法建立以市场为主导,中央银行进行监督,法制部门进行规范,允许外资参与的金融法律体系。地方政府也可以结合本地房地产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率先出台与本地区相适应的法律,推动房地产金融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转型升级。

4.完善 房地产 金融 市 场 运 作 体 系 ,加 强信 用 建 设 ,提 高 防 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①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提高房贷质量。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应逐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业银行资信统一管理体系,定期进行个人资信评级并实现沟通共享。个人资信评级的内容应包括对个人资产的原值、净值、收藏价值、获利价值、发展潜力以及个人信誉的评估。 之后我国商业银行进行信贷时,就可以改变银行信贷人员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较原始的材料进行信用征集的状况,凭借个人征信系统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 对于出现不良的信用记录的借贷人,商业银行提高放贷条件,并对其今后的经济活动进行种种限制。

②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规范企业行为。第一,进行房地产企业资信评级。由专职的机构按照企业的有关方面包括企业素质、资金信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济效益与发展前景等进行分析,并以简单的资信等级来进行评价。第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和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特别是透明购房网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市场商品房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已售状况等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以防止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失衡。第三,适当时机取消商品房的预售制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减轻银行自身所集中的风险,使房地产企业难以通过预售获取自身资金,虽然在短期内会造成房地产企业的阵痛,但这对于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还是有很大的好处。

③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建立对商业银行的全国性的监督分析机构,防止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导致过多银行信贷资金迁移到房地产市场, 从而减少对产业资本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银行内部的独立监管制度, 着重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深刻反思,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合适的时机实现金融监管的国际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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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现代房地产研究学家普遍认为,在房地产行业中金融就是实现房地产行业的资金融通,其中房地产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融资,房地产的融资包含的内容很多,因为门类的繁多,衍生出的房地产保险、房地产典当以及房地产证券等,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的风险评估系统。那么下面本文就对我国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金融风险及其对策进行分析。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金融风险

其中在房地产行业金融中,包括了房产金融以及地产金融,两者均是对房地产资金融通进行研究的重要内容。房地产金融包括吸收房地产业存款,开办住房储蓄等等一系列金融市场行为,其本身也都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正在不断的进行改革,同样在房地产行业金融体制也在逐渐的进行革新。

现今我国房地产行业金融事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房地产金融体系还不完善。因为相应机制的不健全性,使得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仍然处于不成熟阶段,而防范系统的风险难度就愈加大了。

房地产金融风险,是由于在实施一系列的房地产金融活动中,遭遇到可预知却不可抗拒的风险因素,或者本就是不可抗拒的因素。房地产金融交易活动中,因为各种渠道引发的资金回笼困难风险,概括起来可以分为四个方面,即:政策风险、决策风险、自然风险和财务风险。

国家地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性,是房地产金融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尽管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行政法律法规,但法律法规中的漏洞,对于金融违法和犯罪,仍然没有合理且有意义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据。因为政策的弊端,助长了金融犯罪活动,滋生了许多金融事端。

自然条件影响下,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涉及的法律和社会问题,使得房地产金融同样被殃及。房地产事业的飞速发展,房地产竞争的激烈,使得房地产行业金融发展过程中,其交易市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并且在逐渐加大。房地产金融中,因为经营行为的不理性及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能力和风险管理的能力,都在无形中增加了金融房地产的风险。

房地产金融行业中,融资是保障其资金有效安全运行的最重要途径。融资的来源使得资本市场的发育,仍然处于较低的程度。利润的诱惑,使得企业在涉足房地产市场时,将利润作为其追逐目标,然而,能够实现融资的企业数量极少。房地产金融事业全程依赖于银行贷款,使得房地产开发中意外情况下,银行承受其压力幅度增大,资金回笼都成为主要难题。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中金融风险的解决对策

为了解决房产金融业中融资的困难问题,我们可以将资金存入房产银行,通过抵押变现,避免了交易带来的风险,对于风险理财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消减其融资的压力。

国家政策的扶持力度,能够更大程度上为消减金融风险提供约束机制。为了形成规范化和完善化管理,对于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有了良性的约束机制。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对于刺激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这就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实施和制订政策法规时,要避免企业的极端倾向。制订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适应经济的发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对房地产的虚拟抵押带来的风险进行控制。健全我国的金融信息信用管理制度,同时还需要把房地产行业的金融风险以及收益均进行相应的管理。

对于消减自然风险的对策,主要在于拆迁风险和房地产建设风险。对于处理这些风险,在于回避和转移风险及风险的控制问题上,都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对此作出充分的分析。

对于市场风险的解决办法,就是健全竞争机制,扩大房地产企业规模效应,提升行业市场形象。就是对融资平台的构建和利率水平的变革上,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地产金融事业的发展。在对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可持续发展中,要考虑到在企业发展中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在房地产金融管理中,解决效益的问题,提升整个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融资平台上金融风险的规避和解决对策,应将房地产金融融资渠道的单一性扩大,解决其财政资金短缺的问题。建立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约束机制,对于融资的期限和融资的额度,都要由相关部门的授权。对于银行的贷款,可以从各大行中进行综合融资,实施银团贷款。要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困难的局面,从根本上就应该立足对分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化解房地产融资困难问题。

对于财务风险的解决办法,要实现其企业的高度转型,利用政策和法规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将鼓励自主创新,提高其抗危机和抗风险能力。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商业银行不但要对其自身的金融安全进行保障,同时也要对其管理力度进行加强,以能够逐步提高其风险管理能力,对于房产的低抵押上,则就要对其个人信用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

三、结语

总而言之,想要对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必须对房地产金融业的融资渠道进行合理选择,要在金融体系下建立完备的房地产自控调配体系,要充分利用各种创新工具和手段,挑战和消解房地产业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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