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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的衍生,是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学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和环境之中,是指依附于宿舍这个载体来反映和传播的各种文化现象的总和。它既包括校园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也包括师生的价值观念、群体心态、校园舆论等等。它以宿舍成员共同的价值观为核心,由涉及宿舍生活的各方面的价值准则、群体意识、行为规范、公共行为和学习生活习惯所组成,是由宿舍成员共同建立和长期形成的、潜移默化的氛围和影响力。因此,职校宿舍文化的概念界定是不可含糊而过的一个问题,笔者根据职校的特点,尝试将职校宿舍文化的概念界定如下:针对16至19岁学生的年龄层次,依附于职业学校这样的载体,反映和传播的文化既要符合学校的制度,又要考虑学生个性的发挥,更要兼顾所学的专业特色,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有机结合体。
(一)职业学校宿舍文化的一般性
1.分离性特征联合国国际21世纪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在《论未来教育》一书中指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存是未来教育的四大支柱。”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社会竞争加剧,社会生活节奏加快使生存教育更加重要。职校学生中多是独生子女,且大多第一次离家寄宿,生存能力普遍缺乏。在我校每年的新生入学场景中,父母在宿舍里忙前忙后,子女在一边闲来无事是较普遍的现象,导致住宿期间自理能力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对他们进行生存教育十分必要。2.感染性特征人是群居的动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宿舍文化的相互感染上同样适用。同一个宿舍的在长时间的相处下,耳濡目染,相互学习彼此的优缺点,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大部分同学在经历校园活动时做出的决策会受其他宿舍成员的影响,只有极个别的同学会坚持自己的意见,因此宿舍文化具有极强的感染性,宿舍某一人的某一些品质例如:积极上进、守望相助、讲究卫生等会成为这个宿舍的集体品质,反之,某一人的好逸恶劳、颓靡不振、冷漠自私也会影响整个宿舍。
(二)职业学校宿舍文化的独特性
1.专业化特征职业教育坚持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强调动手能力培养。职校的宿舍文化一般与所学专业和课程相结合,在宿舍的内部建设中,每间宿舍除了要达到的诸如:地面干净、学习与生活物品摆放有序这些常规要求之外,各系部可因地制宜,将自身的专业特长渗透到宿舍文化中,使宿舍成员的技能得到有效提高,例如,笔者所在学校的艺术设计专业会在宿舍内张贴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甚至室内艺术设计方向的学生会重新设计装潢其宿舍;服装设计系则是会将缝纫布艺的元素体现在宿舍内,统一的床帐、统一的靠垫坐垫等,无不体现出专业化特征。2.封闭性特征就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职业类学校的后勤化管理就略显滞后。由于空间的局限,宿舍区主要由一间间宿舍构成,缺少一个公共活动的区域,导致住宿生回到宿舍区域等于直接进入自己的小天地中,宿舍间自发性的互动甚少,造成职校宿舍文化的相对封闭与单一。同时,我校根据学科的特点,将大部分男生划分在一个校区,女生划分在另一个校区,长期的人际交往中都相对缺乏异性的正常参与,久而久之,投射到宿舍文化上也表现出狭隘封闭的一面。
宿舍是职校生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职校宿舍文化是作为一种子文化,产生于学校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和环境之中,毫无疑问,它总是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大学生正确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心理健康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发挥重大作用。
(一)宿舍文化建设体现出的生存教育功能宿舍文化的首要环节是宿舍文明,包括宿舍环境文明、住宿生行为文明等方面,属于生存教育的功能范畴。如室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被子叠成豆腐块,鞋子摆成一条线,脸盆牙具排成线。整齐划一,严格规范,起床入寝有章必循等。这些可培养学生自我料理个人生活的能力;严谨有序的生活作风;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从而达到居住环境和个人起居生活文明化。寝室同学举止合乎规范——开门轻轻,关门悄悄;说话讲教养,办事讲形象,此为人际行为的文明化。这些可增强同学与人共处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生活修养。大学生人际行为文明的关键是室友的长期共处,在互助磨合中成长。容人律己,。培养理解和宽容之心,悦纳别人的同时,感到被悦纳的快乐。培养同学与各种人长期共处和处理生活中各种问题的能力。
(二)宿舍文化建设体现出的律己与律他相互促进的功能宿舍是校园里参与人员最广泛、最具自主精神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是校园文化的主体”在这里得到淋漓尽致地证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生活起居,自我料理,“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自己管”。无处依赖的生活,增强了自主性。在学校,同学们一般以单个寝室为单位参加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系部,以系部为单位参加学校的各类活动。这样不仅锻炼、完善了自己,而且使一些原本缺乏独立性、自主性的学生在寝室文化的熏陶下也形成了“自立为荣,自主为本”的思想意识。
三、开拓职业学校宿舍文化的方法
(一)制度落实与完善设施建设并重建立健全高校宿舍文化建设的各种规章。学校制订如《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治安管理条例》、《宿舍卫生管理条例》等一系列规章条例。建章立制固然重要,宿舍文化建设的重心更应放在制度的落实上,首先要让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认真执行。要狠抓学生日常管理和行为养成,要把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与其综合测评、评奖评优等挂钩,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积极性。推进物质文化的建设,学生宿舍是开展宿舍文化的载体,建设好的宿舍文化离不开宿舍硬件的支持。我们应完善学生宿舍的各项设置建设,优化学生的住宿生活环境,在宿舍内部尽可能的增加现代化的通信设备,如借助电视屏幕来宣传一些学生感兴趣的话题,表彰一些学生先进典型,还可以天气预报、对某某同学的生日祝福或失物招领启示等生活化的。另外,尽可能的开辟一些文化活动场所,例如住宿生周末影院、阅读沙龙、情绪宣泄室等,丰富住宿生的休闲活动空间。
(二)宿舍文化活动上传统与创新的并举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宿舍文化中最活跃的因素地是与学生思想发展联系最紧密的因素。因此,宿舍文化的健康稳固发展,必须依靠一定的活动来推动。宿舍文化活动是从抽象的理论原则转换为形象化的活动,起到把枯燥的说教生动化的作用,围绕宿舍的布置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如“寝室文化设计大赛”、“我的地盘我做主”、“宿舍劳动技能竞赛”等。同时,在设计活动的理念上可以适当的创新,活动的组织者由教师向学生的转换,活动实施权利的下放;活动内容的多样性,如由室内转向室外,布置走道、让墙面“说话”,再如“交换空间——你的地盘我做主”。抓住学生的好胜心理,举办主题各异的竞赛,如、生活物品DIY大赛、包饺子大赛、叠被子大赛等。这些活动不仅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劳动习惯。而且美化了生活环境,优化了育人场所,提高广大学生的审美情趣,促进他们的个性发展.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增强集体荣誉感。
(三)创建学生管理队伍和树立学生典型并行为保证住宿生的安全,便于管理者第一时间掌握宿舍区的情况,职校要在宿舍区成立学生会宿管组织,搭建宿舍管理网络,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宿舍宿管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宿舍管理,增强他们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宿舍文化建设因根植于学生这个群体,学生一般自我表现的愿望比较强烈,他们渴望展现自我才华,提升人际交往沟通的能力,让学生来参与宿舍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再者要重视典型的示范作用。学生中的优秀者,不论是成绩优秀还是校园活动积极分子,或是在特殊事件中表现出高尚品质者,以及一切有个人特长的学生,都应该给予积极引导,形成优秀的示范群体,在他们自身不断要求进步的同时来影响整个的学生群体。
1.对师恩的淡漠。
对师恩的淡漠是大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表现之一。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他们都是高考中表现优异的学子,也都经历了高中阶段的魔鬼式训练,因此他们应当对家人、社会和老师的帮助心怀感恩。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的学生并不多。他们迟到早退,上课不认真听讲,无视老师的劳动。日常生活中师生礼节严重缺失,甚至有的学生在私底下给老师起外号。这种对老师的调侃和嘲讽正是师恩冷漠的最典型表现。对师恩淡漠的另一个突出表现就是老师在学习和生活中曾特别关心的某些学生,在毕业或者师生关系发生变化之后,没有表现出对老师的感恩之举。老师对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仅仅是对学生的一种负责任之举,其实这也正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互动。但是这些曾经被老师关心和照顾过的学生在毕业后基本都是再无音信。因此,对师恩的淡漠已经成为当代大学生感恩教育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问题。
2.拒绝还贷,诚信缺失。
在一些贫困地区或者困难家庭,有些学生因上不起学而放弃大学生活的现象被社会普遍关注后,我国高校和社会各界及时伸出援手,为这些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在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没有按时还款。值得警惕的是这些学生在有了偿还能力之后还是没有还贷。甚至在银行的催促之下,竟明确表示拒绝还贷。还有些受到热心人士资助的大学生在升学之后,既没有书信感谢,也没有电话问候,这对于爱心人士的感情付出和物质付出是十分不当的。因而有的企业家在制定了爱心扶贫计划后,竟明确表示不再资助那些上不起学的学生。笔者在百度以及中国知网数据库等搜索引擎中以助学贷款违约,拒绝还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竟有大量的报道和文章对大学生的还贷违约问题进行专门的研究。文章数量可见对此问题的社会关注度之深,由此也暴露出了大学生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和机构感恩意识的严重缺失。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加强大学生德育中的感恩意识教育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3.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意识不强。
当代大学生大多为90后,他们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及其他家人从小对他们百依百顺,由此也养成了他们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的性格。这种自私的性格影响着他们在校期间与别人相处的行为。他们对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异常冷漠,丝毫没有集体荣誉感。对母校的感恩情怀更是少之又少。一些在往常看来十分正常的情感在他们身上也很难有所体现。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在他们看来只是思想政治课中需要记忆的一些东西,离自己很遥远。
二、大学生感恩意识不足的成因分析
从感恩意识的缺失可以看出大学生德育任重道远,提升德育水平、提高大学生的感恩意识还需进一步分析其内在原因,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
1.社会发展大环境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社会转型是最大的时代特点,也是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凸显期。这一时期人们的道德意识最容易产生负面变化,导致社会道德层面断裂。西方思想不断侵蚀和影响人们的思想,拜金主义、极端自由主义涌入社会主义阵营。大学生在价值观的形成阶段面临众多的价值选择。他们在缺乏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极容易走上偏路,甚至是错误的道路。而此时学校教育恰巧没有及时跟进,由此导致了大学生德育建设的不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学生入学以来一直专注知识的学习,以提升成绩为己任,以能考上重点中学或者名牌大学为荣耀。而这些重点中学和名牌大学选择学生的标准只有成绩。这种教育上对思想道德的极端不重视导致当代大学生没有受到过正规的启发式道德教育,出现这些感恩缺失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2.学生压力过大,无暇顾及感恩教育。
自1999年高校实施扩招以后,我国在校大学生人数屡创新高,说明高等教育已经由原来的精英教育变为现在的大众教育。人数的激增需要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与高等教育发展并不同步。当我国的经济增长点还主要依靠简单的加工制造业拉动的时候,大批大学生已经接受完教育进入就业阶段。众所周知,在一个以简单的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经济环境里,低素质、低学历的人才就可以胜任大部分工作。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形成“人才过剩”的奇怪现象。社会为大学生提供的就业岗位与庞大的就业大军之间极不平衡,这就导致大学生之间竞争激烈。同时,千军万马考公务员的社会现象,也导致家庭教育的投入无法收回。总而言之,生存压力、就业压力成为大学生最大的困扰,他们已经无暇再顾及德育和感恩了。
3.德育中对感恩教育的疏忽。
德育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感恩教育。然而,当前的德育主要体现为思想政治教育,而思想政治教育又过多地体现为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感恩教育在整个高校德育中被一笔带过,高校思想政治教师仅用一节课,甚至几分钟的时间就将这一内容介绍完毕,导致德育中感恩教育的缺失。
三、提升大学生德育建设水平的对策
1.培养知恩意识。
德育中应将培养大学生的知恩意识列为教学目标。意识对行为的指导作用应当在感恩教育中有所体现。马克思认为,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会产生重大影响。感恩首先得知恩,所以,通过德育应当让学生意识到别人对自己的付出并非理所当然,当接受别人的帮助时应当心存感恩。只有内心体会到感恩的温情,他们才会在别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感恩之手,这样也才能在大学生中间和社会中形成良性循环。感恩意识的来源是多渠道的,大学生获得感恩意识的主要渠道便是课堂,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科学知识。但是在目前高校没有设置感恩教育课程对大学生进行专门的感恩教育。同时由于评估和测试上的不可操作性也使得众多高校不得不放弃这一内容的教育。针对这种不足,政府教育部门首先应制定大学生德育纲要,要突出感恩意识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高校应当设置并具体实施专门的感恩教育。编制相关的教材或者添加思想政治教育教材中的章节对大学生进行专门的感恩教育,并探索相关的评估手段。评估应当延长时间范围,不限定在在校期间,即使大学生毕业之后出现违背诚信的行为也应当追究毕业院校的责任。在这种约束下高校感恩教育方可形成动力。
2.设置系列的校园文化活动。
校园文化活动应设置感恩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中尤其要注重针对特殊人群,例如接受社会帮助的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补贴、补助的学生群体等。我国高校中对贫困学生的感恩教育已有开展的先例,并且越来越普遍。但是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还没有走上规范化道路。据中国新闻网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有高达527万的贫困学生,他们大多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对这一人群的感恩教育是需要格外加强的。但这并不是说针对其他学生的感恩教育就可以放松,每一名大学生都应当懂得感恩。为此在校园系列文化活动中可以举办演讲、讲座、文艺晚会等形式的活动,让曾经接受过帮助的学生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以便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氛围,增强学校感恩教育的效果。
3.感恩教育要从细节入手。
加强感恩教育可依托制度载体。制度的能动性是规范和提升感恩教育效果的重要手段,执行制度同时也是遵守道德准则的一个准绳。战略决策往往需要好的执行权支撑,若执行权滞后也容易导致战略决策的失效。以制度体系为支撑,营造一个充满感恩教育的环境,是大学生德育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而言,在大学校园内可以悬挂感恩标语、制作新颖的条幅、设计宣传栏、校园人文景观等,突出全方位的“感恩”主题,营造良好的校园感恩文化。这些细节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学生的感恩意识,也可以很好地体现出高校对感恩教育的重视。
四、结语
论文摘要: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的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尚未形成自己的特色,而校园文化所发挥的独特育人功能,使高职院校特色校园文化的建设成为学校的重要课题。在建设农工商特色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实践过程中,要把握好校园文化特色的内涵、影响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和建设特色校园文化的思路和途径。
高职院校的发展必须走特色办学的道路,这已经成为共识。评价一所学校的办学特色,不仅仅是指其办学硬件设施、管理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特”,更主要是表现在办学理念、特色、价值观念等软实力方面的“特”,也就是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的高职校园文化,既是培育和提升高职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又是特色办学的主要内容。
一、校园文化的内涵
校园文化是指以学校为载体,通过历代师生的传承和创造所积累的精神成果和蕴涵这种精神成果的物质成果的总称。学校的精神是校园文化的灵魂;学校的价值观、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是校园文化的核心;学生的文化素质、教师的文化修养、学校的文化品位是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学校著名的人、事、物、声、图等,是校园文化的基本象征。
校园文化的内涵包括三个层次:分别是物质文化层,精神文化层和制度文化层。物质文化层主要包括校容校貌,建筑布局和规划、教学手段和科研条件、课外体育和科技活动等,这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精神文化层主要包括教育思想、学校精神、学校发展目标、校园学风等,这是校园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制度文化层主要包括教学、科研、后勤管理制度、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等,这是校园文化的保证。
二、影响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因素
目前影响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因素是投入上的不足。高职院校特色校园文化建设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在投入上普遍逐步在增加。但与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投入上普遍不足。大部分院校注重专业学科的建设,对校园文化建设的投入不够充分。
另外影响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因素是历史积淀的薄弱。高等院校是近几年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起来的。他们的前身大多数是中专学校或成人高校,作为全新意义的高等职业教育性质的院校的历史很短。这注定了学校校园文化底蕴的浅薄、传统的缺乏。而校园文化形成和发展的规律表明,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传统是校园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离开了传统的秉承和历史的积淀,校园文化特色的发展会比较困难。
三、从校园文化内涵的三个层次方面来阐述建设特色校园文化的思路和途径。
1.物质文化层,要重视校园大环境的建设。把物质文化作为构建和谐的高校校园文化的基础,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校园物质文化作为一种物质的客观存在,能为人们的感官所直接触及,具有直观形象的特点,它们对身居其间的师生有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古代哲学讲究“天人合一”,现代文明强调“生态平衡”。我院北校区属于新校区,校园的文化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校园改造时应该充分体现上述思想,强调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融校园、公园、乐园、家园于一体;精心的规划设计,使功能配套合理,又赋予人文底蕴,使校区成为一座环境优美、设计合理、功能齐全、和谐流畅的现代化人本校园。学院以物质文化形态影响学生,陶冶情操、净化心灵,培养学生的现代环境伦理道德,使学生们热爱、尊重自然,树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和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激情。学校应该着力建设“文化长廊”,充分发挥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合理地在校园里布置“警句”、“雕塑”、“校训”等,让校园文化渗透各个角落。
2.精神文化层面,加强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
为了使校园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学校应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校性的文化主题活动,让整个校园动起来。
应结合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学生科技学术活动,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如举办“秘书文化节”、“读书节”、“科学节”等。让学生在积极参与的同时,逐渐感受到“合格+特长”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才有利于自身的全面发展。
为了激发学生的自信心,形成自我教育的动力机制,我们在学校的德育活动中应努力把学生的舞台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参与组织评价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放手让学生自己组织参与开展学校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实现教师指导下的自我管理。如开展文化艺术节、学生辩论赛、校运会等,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能力,激发学生的自信心,让学生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
学校还应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合学生的专业组织“便民服务”、“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只有积极主动地参加这些活动,才能感受到各种职业被社会尊重与重视的程度,有助于培养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3.制度文化层面,将制度文化与具体的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使和谐的、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活动得到全方位渗透,让师生更加信任学校,爱护学校,与学校融为一体。
学院各级领导都应十分重视这个问题,要统一思想认识,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在教师干部中,应有核心的队伍,指导学生的活动;在学生中,也应有核心力量,并依靠他们去开展全校性的工作。学校应有固定的经费给予支持。应定期展示学生的成绩,奖励优秀者。总之,文化陶冶及技能的培养工作是经常性的,有持之以恒的制度管理才见成效。
高校的党政领导者是学校教育的组织者和决策者,领导者的教育观念、价值取向,常常决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着学校的物质文化的创造、教育制度的形成以及学校精神的培育。如梁启超先生在清华大学倡导“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先生在北京大学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清华、北大师生,历经百年而不衰,已成为两所名校发展的灵魂。高职院校也应该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独特办学理念,并以独特的办学理念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四、如何构建农工商特色的校园文化
有个性的高职校园文化才是有活力。社会对高职的需求是多样的,每所高职院校都应有自己特色的办学目标、办学理念、人文精神,并努力营造有个性的校园文化。
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使其处于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核心。高职院校校园文化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经过自身努力、外部影响、历史积淀而逐步形成的独特的东西,这种能够为学校和个人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和支持力就是学校的文化力,亦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我院要在“以人为本,特色强校,求实创新,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基础上努力建设有农工商特色的校园文化,以特色的校园文化来树立学校的特色品牌。
1.农工商特色的校园物质文化建设要“本土化”
校园物质文化是以物质文明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景观,即通常所说的硬件,以校园基本设施、图书资料为主,包括校容、校貌、学校的整体规划、布局、校园的绿化、美化、净化等。对于我院来说,在北校区的校园环境设计上要结合学校的地理环境以及学校的办学定位进行精心设计。重点要体现我院办学的南亚热带作物产业特色,在校园内多种植一些南亚热带特色植物,使整个校园别具一格,独显风韵,让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体现学院的办学理念和独特的校园文化气息。
2.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注重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实用感性文化的陶冶,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我们必须加强对校园感性文化的审美指导,使校园感性文化具有美的色彩,美的旋律,美的精神。要在发展中求新意,求精品,不断拓宽主题;突破传统,积极开展更多的反映时代气息、丰富多彩的品味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校园文化建设实现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完美整合;以第二课活动作为创新文化活动的平台,以“系、年级、班分散活动”为基点,“校团委、学生会、社团集中活动”为重点,分层次开展各类活动。“系基层点”,就是以系、年级、班级为基层单位,灵活地把校园文化活动分散安排在每月进行。“校集中活动”就是以校团委、学生会、社团为高层单位,恰当地把校园文化活动集中安排在一年中的几个特殊节日,利用有历史纪念价值的传统节日,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规模宏大、影响深远、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贴近大学生的实际,走进大学生的心间,使校园文化深入人心。
另外,要发挥好校园文化的增智作用。学校的主要工作是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为更好地配合这一中心工作的完成,校园文化建设应与培养学生爱科学、爱专业的治学风气相结合。可以举行一些大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科目的大奖赛;开展大学生科技发明、科技创新、课程设计大奖赛;针对大学生思想活跃的特点,举办一些专题辩论会;针对理工科学生知识面窄的状况,举办百科知识竞赛。
这些活动都可以促进学风建设,扩大学生视野,丰富知识,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
3.校园制度文化建设上要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突显高职院校的职业特色。
如何让学生毕业后甚至在校期间能够迅速适应并融入到企业,迅速完成从学生到员工角色的过渡,是高职教育必须妥善解决的课题,也是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和关键问题。我院培养出来的学生,未来所从事的岗位大多是各行各业的一线具体工作,要使学生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就必须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开拓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新路子[1],做到学以致用,打造“职业”特色。校企文化合作可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一方面是把企业文化引入校园,在校园文化活动中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企业的参与,例如举办企业文化成果展览,邀请企业成功人士来校开展企业文化讲座、学校与企业相关合作活动等。另一方面是走向企业,体验企业文化,学生可以利用到企业实习、实训等机会,感受企业的文化氛围,并把这种感受带回校园,融入校园活动当中。这样,使学生在提升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为今后更好地适应企业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素质基础。
总之,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不仅要确立目标、科学定位、把握重点、注重特色,更要有良好的硬件建设和一套合理的软件建设相配套。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真正把高职院校校园文化构筑成一个繁荣兴旺、蓬勃向上的共同体,把我院农工商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浪潮。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应从补救性为主转变为发展性为主,应站在激发大学生的心理潜能的高度上,提高心理素质,预防心理疾病,维护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起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这种教育模式把重点放在面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上,同时关注有心理障碍及心理疾病的学生的心理治疗工作。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既要解决“个性化”问题,也要解决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的涵义,确立以学生为本、以满足全体学生的需要为服务宗旨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努力探索发展性心理教育模式,发展性教育并不排斥矫正性的服务,而是把矫正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应是以大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为主、治疗为辅的发展性的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发展模式。同时应加强开展大学生积极心理的教育,充分开发大学生的潜能。大学生的积极心理包括积极情绪体验、积极人格和积极社会环境。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如何开发大学生的积极心理能量应该成为重中之重。
二、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作为高校的公共必修课正式纳入到高校整体教育体系中,使之成为高校课程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高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核心,也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必须切实了解大学生的内在需要,以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为中心,建立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对此应着重以下几点:
(一)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根据大学生在校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介绍大学生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培养他们的心理自我调适能力,例如:新生入学时期的焦虑、烦躁、彷徨、失落心理;在校中期可能产生的挫折心理;毕业前期的忧虑、不安心理等等。第二,教学课程设置的适应性。根据各个院校的特点,课程设置应突出“特色”,即与教育类型相一致,与大学生心理内容相一致,这样有利于大学生从理论到实践优化心理素质。第三,教学方法的可操作性,注重课堂教学与课后指导的结合,团体辅导与个别咨询的结合,教师教授与学生自学讨论的结合,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吸引学生兴趣。
(二)通过各科教学渗透心理素质教育
无论是其它学科本身还是其它学科的教学过程,都蕴涵着十分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所以应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其它学科教育中去,与其它学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是以人为本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学科渗透是指各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自觉地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帮助大学生提高认知、情感和行为技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例如教师在德育教学中,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认知,从而指导心理发展的方向;在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运用强化理论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动机等。学科渗透是开展心理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由此可以营造师生心理健康的环境氛围,有利于学习效率的提高。
1.1环境影响因素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指日照、降雨以及空气流通三个。日照对住户的舒适度有很大的影响,过度的阳光暴晒以及过度缺乏阳光会导致房屋温度过高和过低。而且我国处于疾风气候,由南向北,大陆性特点对季风气候的影响更强,夏季高温干燥和冬季低寒冷的情况更为明显。一旦光照不足或者光照过于强烈,造成室内温度引起人体不适,则需要大量采用认为气温调节方式,如空调和风扇。而大量使用家电降温也必然消耗更多的电能。而降雨对节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的利用率。水资源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必备资源,如何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更好的服务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是每个房屋建筑设计重视的问题。空气流通主要通过影响温度方式影响能源消耗,不同的建筑设计方式会造成空气流通性能不同,例如高度相似的建筑物两列建于街道两旁会形成风漏现象,使风速提高,加速建筑热损耗。
1.2节能工艺节能材料包括隔热和蓄能材料两种。隔热是通过某种方式降低物体表面热转移系数和固体导热系数,而隔热材料则是指表面热转移和固体导热系数低的材料[2]。通过运用隔热材料可以降低室内外热量传递,以达到保温和隔热的效果,将室内环境控制在适宜居住的温度。减少各种空气调节设备的使用,从而降低能源消耗。蓄热材料是指延缓日照对室内温度的影响,降低室内温度因较大室外温差而出现较大的温差,降低温度损耗,节省能源。
2房屋建筑节能设计应用分析
2.1遮阳系统设计遮阳系统设计是房屋建筑布局设计中的主要内容之一。遮阳构件的类型多样,不同部位的遮阳设计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常见的遮阳类型有水平式、垂直式和综合式三种。水平式设计具有较大的遮挡高度角,可遮挡从门窗上方照射下来的阳光,因此水平式遮阳构件适用于南向门窗。垂直式遮阳构件的遮挡高度角低于水平式,但是垂直式可遮挡来自门窗两侧斜射而来的阳光,因而垂直式适用于东北和西南方向的门窗。综合室的综合遮阳效果较好,可以遮挡来自上下和侧面照射的阳光,多应用于东南和西南方向的门窗。遮阳系统设计需要设计人员根据房屋所处的地形地貌条件、已有房屋布局、气候条件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达到较好的遮阳效果[3]。以南方地区为例,南方地区纬度较低,季风性气候更加明显。季风性气候具有夏天湿热、冬季阴冷的特点。夏天气温高,日常时间长,夜间静风率高,昼夜温差小;冬季天气阴沉,雨水天气多,降水量少,日照时间短。根据南方的特点,南方房屋建筑的这样系统不仅需要在夏季发挥遮阳的效果,而且在冬季不仅不能遮阳,还要发挥保温作用。最后,房屋的遮阳系统设计还需要坚持平面布局原则。即房屋设计不能采用东西方向设计,避免房屋在夏季长时间受太阳直射导致室内温度身高。而且房屋遮阳系统设计还需要根据已有房屋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计,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建筑的带来的遮阳效果,减少额外增加遮阳构件,降低房屋建筑工程的成本。
2.2外墙保温设计我国房屋结构热损耗较大是我国房屋建筑节能设计存在主要问题之一,而外墙又是房屋建筑的主要部分,因而做好外墙的保温设计对提升整个房屋建筑的节能性能有重要的作用。传统外墙保温设计方式多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外墙体建筑材料。而且房屋建筑外墙保温设计可以应用于已有房屋建筑,而且可以不改变原有建筑的基本形式。保温涂料和轻型保温板是常用的外墙保温材料,但是随着技术大发展,更加高效的绝热材料以及更加完善的隔热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推广。如聚氨酯保温材料及其施工技术,经过大量的施工实践证明,聚氨酯保温材料的保节能性能高于65%,其保温性能高于传统保温体系[4]。对于部分对外形有重点要求的房屋建筑,可采用保温材料以及保温施工技术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原有外墙体结构的保温加固处理,再采用各种外墙保温材料辅助保温,并配合相应的保温门窗,从整体上提升建筑的外墙保温效果。
3结语
1.1以符号作为基本设计元素
在安塞的剪纸艺术中,符号作为一种暗喻,在一定程度上包含公开与非公开的内容,同时可以代表着富有生命和情感的东西。通过符号的形式传达情感,在民间剪纸艺术中更具写意,这种抽象的概念逐渐形成符号。通常情况下,这种符号需要具有某种文化作为模型,凸显吉祥。与其他艺术相比,剪纸主要局限于二维空间,所以通过三维空间的方式来表现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过,其空间的构建,需要以自然界和人类精神文明做基础。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许多民间剪纸艺人通过结合传统文化,从视觉、造型、构图等方面,不断创造出富有生命力的剪纸作品。符号在陕西安塞剪纸艺术中,其定义是一种全新的画面,在这一画面中,是符号代表着一个图形或图形的局部,或者将图形的一部分与其他图形进行结合,通过重构的方式进一步构成新的图形,新图形不再代表原来的图形符号。例如,在《小红人》中,吕胜就是通过运用符号,与现代设计进行结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设计剪纸艺术,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设计的完美结合。
1.2借鉴镂空艺术
在剪纸过程中,镂空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剪纸技法,其特殊性、精巧性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完整的画面,通过将“阴”、“阳”进行相互交错,使得镂空艺术的美感得以真实的体现,在不同的领域里,都可以应用镂空艺术。但是,镂空艺术表现的质感,因材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当前,镂空艺术的纹样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在服装设计领域,都可以看到镂空艺术的身影了,透过灯光,将镂空的影子打到模特的身上,可以进一步彰显镂空艺术的独特魅力。图案的转换关系与平面设计中图与底的关系相比,图案的转换关系有着同一性,通过对剪纸独特的镂空艺术形势进行研究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图形,还是图案分布,在图形转换功能方面,剪纸表现得较为强烈,福田繁雄(日本有名的矛盾空间大师)在自己的设计作品中,擅长运用中国民间剪纸中的“阴”“阳”剪法,通过将“虚”“、实”之间的巧妙结合,其作品显得更加生动、形象,并且富有生命。
2结论
关键词:文化育人;科教城;文化建设;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1-0144-03
大学城/科教城是中国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阶段的产物,它们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对扩大和持续高新技术研究的需求。当前,致力于内涵提升式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也同样是大学城/科教城建设发展所面临的课题。本文以常州科教城为研究对象,从文化育人的视角探讨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问题,以有助于营造促使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科教城文化生态环境。
一、发挥文化育人功能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目的
文化是人对自身生物性和大自然的加工成果,是对人的生物特性和自然界的改造和调整。人类特有的主观能动性决定了人在改变自身与大自然的过程中,必然会依据人的标准和尺度去改变对象,使之合乎人类的意志,由此决定了文化的本质属性是“以文化人”和“以人化文”,是“化人”与“人化”相统一的一体化进程,故而在一定意义上,文化意味着教化与传承,文化育人是文化之本质。
根据美国学者C.恩伯和M.恩伯的观点:“文化可以被定义为被一个集团所普遍享有的,通过学习得来的观念、价值观和行为。”[1]由此定义可知,作为特定团体成员所共有的行为规范体系,文化必然与生活于其中的人群密切联系,是该团体成员特有的生活样式。由于文化是人类的社会性产物而非生物本能,只能以社会机制而非生物遗传方式进行纵向传递与横向传播。对个体而言,获得文化的方式是通过参与团体的生活,以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方式学习、模仿集团所共有的概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使之成为自己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对团体而言,通过一定的制度规范、组织机制,把表现为概念、价值观、行为准则等社会行为规范的文化成果传递给其成员,以此制约和影响个体的行为模式或生活方式。总之,无论是个体还是团体,最终都通过习得或传递文化而使个体行为发生改变,使之合乎所在团体的行为规范,显示出文化所特有的教化育人功能。
文化育人功能体现并融入高等教育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实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也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加强园区文化建设,发挥园区文化育人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支撑。以常州科教城为例,园区内现有5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1所综合性本科学校,7万余名大学生,550多家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企业、1万余名科技人员。科教城的地理位置与空间布局,使得园区内的高等院校与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以集群化方式比邻而居,高校师生与科技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共同生活、学习、工作在相对紧密的空间内。由于园区远离城市闹市区,相对封闭与独立,园区内人员构成相对简单与同质,在客观上为形成一个由高校、研发机构与企业共同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科教城所倡导的“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校所企共赢”理念,推行产学研合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平台等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校师生与科技、生产、经管等方面人员之间的交往、信息交流、观念分享,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情感认同的条件。
显然,地利与人和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先决条件,所谓园区文化是在园区内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相互影响、汇聚和交融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多层面、多主体的特色文化。科教城作为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的定位与使命,决定了育人是科教城文化之本,是科教城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和根本目的。相比起院校文化、科技文化和企业文化对人的影响,科教城园区文化能够超越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企业文化对人才培养的局限性,在更广视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影响着园区内生活的每位成员,从而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二、凝炼园区文化主题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先导
虽然科教城的创建,从空间与人员构成、物质与情感方面为构建科教城园区文化共同体奠定了基础,可是,文化积淀过程的长期性、文化育人机制的复杂性以及科教城创建历史的相对短暂性,无不要求科教城建设中仍需要增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意识,将文化建设置于科教城园区建设之首位。由于文化是特定社会群体成员所共享的观念、价值观、行为模式,其中,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也是践行文化育人的基础,“任何一个社会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都有群体成员共同拥有和信奉的价值观。任何一个社会个体,都是文化的产物,都有自己接受和遵循的社会群体的价值观。任何社会群体的形成,都是由于社会个体的文化认同,由于一种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观、一个共同追求的理想目标而走到一起的。”[2]因此,明确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使之成为园区内所有成员公认的价值目标、行为模式,则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先导。
作为集国家高职教育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于一体的常州科教城,具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高新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两大目标追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承担的社会职责不同,使得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建设目标不同,其文化建设的定位与侧重点必然各有不同,在园区文化建设中必需通过构建统领这三方面文化建设的科教城园区文化主题,以形成统摄园区内各文化建设实体的核心力量。反之,没有科教城园区文化作为园区内各种文化的凝聚与提升,园区内各单位就只是在地缘上的接近而无法在精神层面上产生共鸣与相互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分散科教城园区文化育人的力度,也不利于科教城园区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的建设发展。所以,科教城文化建设工作应由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在明确园区发展目标定位的基础上,融汇园区内各单位文化建设的现有成果,寻求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之间的共通之处,将其提炼升华为体现科教城特色、具有园区各单位文化共识的文化建设主题。
从当前中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常州科教城建设目标可见,“创新”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的共同价值追求,因而可将其作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创新”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是民族进步发展的不竭动力,将“创新”作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主题,符合科教城内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价值诉求,以此统领科教城文化建设,将使常州科教城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因此,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工作要在科教城管委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之下,由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教学、科研、生产的实际,借助多种形式、方法、手段与载体,把“创新”的理念融入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建设实践之中。
三、提升院校文化品质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重点
院校文化是高等院校内部形成的为其成员共同遵循并得到同化的价值观体系、行为准则和共同的作风的总和。高等院校作为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的社会职能,决定了育人是院校文化的本质,育人功能是院校文化的本体功能,其中,“‘文’是育人的核心内容,‘化’是育人的基本方法。”[3]同时,高等院校所承担的传承优秀文化和创新思想文化的社会职能,又决定了高校文化传承创新与高质量人才培养是一个相互融合的过程,而不论是文化传承创新还是高质量人才培养,都需要有优秀、深厚的文化积淀为基础,因为“文明守卫、人文化成、价值批判和引领社会”是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与核心重点[4],要求高校必须以人类先进的思想文化成果为核心内容,坚守并提升文化建设的品质,并以此培养出高素质、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因此,追求并打造高品质的院校文化,既是院校文化建设的重点,也应成为科教城文化建设的重点。
从院校文化的育人本质出发,高品质的院校文化应是有助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由此要求高等院校在院校文化建设中,首先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在继承、弘扬、吸收和借鉴一切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的定位与目标,形成有自己特色的校风校训。对于绝大多数院校而言,这点显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深入研究大学生选择、接受、认同校训中所包涵的价值观的心理机制和教育机制,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精神文化等形态,通过规章制度、校园环境、师德建设、课程教学、课外活动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持之以恒、全方位地渗透和影响,力图使理想的人才培养目标变成培养高质量人才的实际。其次,中国高等院校的文化建设中应格外重视人文精神的涵育与弘扬,尤其对于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而言,加强对学生人文知识的传承,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将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教育的主要工作无疑应该与学生的生存技能有关,为他们提供改造物质世界的本领和能力,但教育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高等教育更应该致力于提升和丰富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因为走向社会的高校毕业生不能仅是掌握某一方面技能、技术的“才”,他/她更应是一个有着丰富思想、意识、情感的“人”,所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大学,不仅要培养出大批的科学家、工程师、律师、会计师和计算机专家,更应该塑造出睿智的灵魂,培育出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崇高的道德情怀的健全人格。”[5] 有助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院校文化,其品质之高正在于其具有丰富的人文精神内涵。
四、强化科技文化育人意识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特色
文化建设既是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宣传与弘扬群体共有的行为模式,使之为群体成员接受、认可并落实在其行为中;同时,文化建设又是文化的整合过程,即不同群体文化之间相互吸收、融合为新的文化的过程,故而从某种意义上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的实质上是园区内各种文化的整合,即院校文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三者间相互吸收、融化、调和而趋于一体化,逐渐形成富有科教城园区特色的园区文化体系的过程。对于常州科教城文化建设而言,彰显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中所包含的育人因素,强化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育人功能,应是科教城文化建设之特色所在。
常州科教城内现有数百所科研机构与高科技企业,它们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科技企业,都是由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所组成的特定“共同体”,在从事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自然会形成具有科技研发与经营管理活动特点的、为大家所共同遵循的价值观、道德观、团队精神、行为准则,它们以有意无意的方式渗透到团体中每个成员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之中,构成科技文化与企业文化的主体,通过单位形象、制度规范、管理模式等表现出来,影响、激励、规范着团体中的每个成员。所以,虽然不像高等院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但文化所特有的教化属性,使得科研机构的科技文化、高科技企业的企业文化同样具有育人功能。
文化所具有的“有而无在”、“整体性”、“差异性”等特点[6],令文化是以看不见摸不着但能够体验得到的方式,全方位、持续地作用于生活在特定文化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在不知不觉中化育个人。但是,由于每个人天赋、经历和需求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导致对文化影响的感受、体验及赋予意义和价值存在着差异,使得教化的效果因人而异。文化的这些特点使得文化以无形的方式化于育人心,这既是文化育人所特有的强大威力所在,同时也是文化育人的作用容易被忽视、漠视的原因所在。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论,加强科技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理应有意识地强化文化的育人功能,这不仅有助于提高科研人员、企业经管人员的素质,也会通过文化的传播与分享作用,对科教城中的大学生产生教育作用,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总之,科教城的兴建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高科技企业聚集一处,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供了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装备资源、公共服务等方面资源共享的平台。加强科教城园区文化建设,形成有助于高素质创新人才成长的思想观念、价值导向与行为模式,将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营造良好氛围,也将为提升科教城文化品位、塑造科教城品牌形象提供持续不竭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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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国际化;地方性;地方文化;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3)25-0064-04[作者简介]李徽昭(1975―),男,江苏泗洪人,博士,淮阴师范学院国际交流处副处长,研究方向:教育管理;周睿(1984―),男,江苏泗洪人,硕士,淮阴师院文通学院讲师。
当前中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丰富、多元,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撑与发展动力。在此过程中,教育国际化意识逐步增强,对教育国际化的认知有更多深刻感受。但仍还有不少办学单位的教育国际交流参与者依然存在着结构性思维定势,抱守着“国际高于地方”的思想观念,忽视了教育立足地方办学的实际。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地方文化得不到凸显,国外合作院校与人员不能深层感知教育所在地的文化特色,也就无法推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发展。
一、教育国际化的思维误区
近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提升,教育加速发展,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各级办学机构推动本地教育发展的重要发展策略。各大高校也出台了许多措施促进本单位教育的国际化,尤其是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引进新的教育理念,但“国际高于地方”“他国文化优于我国地方文化”依然是众多办学单位主要的思维方式。由此在教育中出现了忽视地方文化,盲目无主地参与国际化的现象。
(一)国际高于地方的思维误区
教育国际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教育从大国向强国迈进的重要举措。在全球化为主要发展趋势的21世纪,教育国际化并非某些发达国家所特有的教育,而是世界各国在经济一体化环境下对教育提出的发展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与合作互助程度的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乃至于基础教育不得不日益走向国际化。早在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便发表了《关于高等教育的变革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其中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适切性”“质量”相提并论,认为它们是世界高等教育变革与发展的三个主要方面。也就是说,教育国际化对教育变革与发展是其必不可少的步骤。由此可见,各国对教育国际化已达成一种共识和认同,教育国际化势不可挡。
面对汹涌的教育国际化潮流,我国教育国际化也陷入了西方化、美国化误区,表现出文化弱势的卑微心态,使我们在比较和评价中外教育时失却了客观标准,失去了立足本地发展的文化主体性。各教育机构办学地方的文化无法在全球化的文化体系中与西方或美国文化比较,无法凸显本土文化价值。尤其是,不少办学机构对教育国际化的认识出现了误差,认为既然教育已经走向了国际化,那地方文化就没有意义了,教育国际化主要在于吸收西方文化,引进他国先进的教育教学体系。更有一些办学单位简单地把教育国际化理解为聘请外籍教师上几堂课、选派学校的一些“达标(达到西方高校的入学要求)”学生出国交流或留学,这就是教育国际化,或者认为与国外高校进行一些合作和交流、举办几场访谈,就叫国际化。
上述理解都是丧失本土文化自主性的陷入误区的教育“国际化”,他们把教育国际化的内涵变成了简单而狭隘的片面之词,人为地把教育国际化和地方文化分离。对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化”不仅仅只是一个向强势国家学习并吸纳、融汇本土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我们在与强势文化比较中重新观照自身、向西方国家推介地方文化使双方互动交流融汇并适应的过程,这样的教育国际化才是教育思想、经验及资源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对话、交流的真正的国际化。教育国际化是地方文化与西方互动学习借鉴的过程,其最终目的是形成自己的东西,因此,可以说国际化同时也是一个地方化的过程。
(二)国际与地方的文化辩证关系
教育国际化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真正融于全球意识环境中的教育体验。它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课程中的国际内容;二是与学者、学生的国际流动;三是国际技术援助与合作。[1] 地方文化是地方教育机构办学的立足点,各教育机构立足地方,为地方培养人才,地方文化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殊性蕴含着丰富的地域文化积淀,向人类展示着特殊而多彩的地域文化精神。教育国际化与地方文化具有内在统一性,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可以互相促进。一方面地方文化通过教育受惠于国际化,吸收国际化的养料,显现出地方文化的价值与特性;另一方面地方文化又能很好地为教育国际化吸收,由此促进地方文化与国际教育的互动,推动地方教育国际化。
鲁迅曾说:“愈是民族的,愈是世界的。”今天我们对这句话的理解显然已经更为深入,民族的东西必须具有世界性、全球共融的文化特质才真正具有世界意义,否则只会被时代和世界淘汰。因此,地方文化只有通过国际化与全球其他异质文化不断碰撞,才能找到地方文化的独特位置。也可以说,国际化与本土化之间应该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既要在两者之间坚守科学合理的文化立场,更要以本土化为目标,以国际化为手段,保持一种胸怀开阔的批判理性,通过全球化壮大地方文化。正因为如此,教育本土化不能代替国际化 ,教育国际化也不能排除本土化,两者必须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
二、高等教育中的地方文化与国际化
(一)大学教育具有地方文化属性,教育内涵于地方文化中
“教育既是文化的产物,又是文化的动因。从广义上说,高等教育是制度文化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变化也必然要受文化的制约和影响。”[2]教育的过程就是文化传承的过程,教育活动的各个层面都蕴含着文化因素。文化功能是教育众多功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地方院校在地方文化领域也进行了一些尝试,比如利用地方深厚的文化资源开展名人研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江苏淮安各高校对精神的研究,对大学生人格的塑造起到重要作用;有的高校通过博物馆、图书馆等载体,宣传地方文化和历史传统,使地方文化深入人心;有的高校设立专门的地方文化研究机构,把地方文化作为校本课程的一部分,与地方开展深度合作,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
大学文化既是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又明显区别于地方文化,高校四大职能中的人才培养以及文化传承和创新功能,对地方文化的宣扬与传承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学作为向社会输送专业人才和提供高科技服务的教育机构,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文素养的提升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学教育与地方文化的交融应该愈加深入。大学教育内涵于地方文化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地方文化的挖掘。高校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科研条件,为地方文化开发和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地方文化应该成为各高校学科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二是对地方文化精神的研究。地方文化资源丰富多样,但同时文化发展问题也很多,高校对地方文化的整理、考证研究将起到重要作用,高校通过地方文化精神的梳理推动学校校风与办学精神的深入发展。三是对地方文化创新和宣扬的作用。地方文化既有与时俱进的内在价值追求,也有发扬光大的内在需要,高校作为人才和技术汇集地,创新地方文化、宣扬地方文化责无旁贷。
(二)教育国际化首先须本土化
高等教育国际化指的是“将大学教学、学习、研究及管理等置于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及世界教育和文化的大环境中去进行建设与管理”[3]。高等教育国际化是文化融合的过程,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多样化、民族化的地方文化逐步凸显出来。从教育本身来说,它具有对文化的生产、传播、创新功能,这就要求它既应该有“兼容并包”的系统,又要具有“海纳百川”、吸纳各民族或地方先进文化的度量。
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本土化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两者可以互相促进。为了形象地理解上述高等教育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麦当劳的本土化策略成功的事例也许是最有说服力的。首先是麦当劳公司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市场的本土化服务营销组合策略。麦当劳公司根据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消费者在饮食习惯、饮食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别稍作变化。在中国,麦当劳就推出了麦乐鸡、麦乐鱼、麦辣鸡腿汉堡、麦香猪柳蛋餐等符合中国消费者饮食习惯的快餐食品。其次是制定本土化的促销组合策略。本土化促销组合策略必须考虑当地的文化、风俗和传统。麦当劳公司的员工都是经过标准化培训的当地人,本土化促销主要是通过在电视、报纸、互联网上做广告,广告主角都是普通的中国本土人民,广告充满地方文化气息。在教育国际化过程中,无疑应该学习麦当劳的本土化经营策略,不断在国际化过程中凸显地方文化,将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逐步本土化,使之适应地方学生、办学环境等,这样的国际化才能真正符合地方文化的发展,也才能推动各个立足办学地方的高校的发展。
三、教育国际化的地方文化方式
(一)在全球文化中找到地方文化定位,突出地方特色
在全球化背景下,地方文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地方文化是一个地区的教育、风俗、人情、物质的综合体现,也是中国国家文化多元性的根本表现。地方文化是地方高校发展的血液,是地方高校形成办学特色的源泉。地方高校和地方文化建设应该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以苏州地方文化发展与苏州大学建设之间的关系为例:20世纪初,苏州得海外风气之先,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使苏州文化重焕生机,苏州文化中的精致优雅、争先发展等因素成为苏州大学的重要特质。[4]
在全球文化中找准属于自己地方文化的定位,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地方文化特色,在此方面,不少地方做出了尝试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扬州立足自身地理、历史和文化特点,抓住“京杭运河沿岸众多城市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这一亮点,通过“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这个平台,推动自身走向世界,使扬州文化获得国际化发展。扬州是世界最早也是中国唯一与运河同龄的城市。历史上,扬州因运河之利几度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文化中心,与世界其他国家交往频繁。扬州的鉴真东渡日本、韩国崔志远来扬为官、意大利马可・波罗旅居扬州,不仅向世界介绍了扬州,也促进了扬州文化与国际文化的交流。2007年以来,扬州先后与31座外国城市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成功向世界展示扬州地方文化魅力,成为让本土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方式。[5]
(二)办学单位应以地方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国际化
地方院校要传承、发展地方文化,必须结合课程教学,将地域文化内容灵活地融入到课程内容中。文化与课程存在着天然联系,作为学校教育核心内容的课程与当地的社会文化处于不断的互动之中。学校应该引导教师、学生正确对待地方文化、发展地方文化。比如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安排介绍地方文化的课程,可以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地方文化的相关内容,增加学生对地方文化的了解,加强学生对地方文化的认同,确保传授国际文化知识与提高地方文化知识储备并重。具体而言,语言文化类选修课可以在英语阅读教材中设置地方文化为主的文章,介绍典型的地域特色文化;地方文化类选修课可以让学生了解、认识、传播地方的传统文化,能用中、英文双语表述地方文化的主要内容,其根本目的是达到语言学习与文化传播双赢局面。地方文化是内容,英语是形式,两者的结合可以使外语学习言之有物,更有现实意义,既满足文化传承的需要,又能避免学生对单纯的英语基础学习产生倦怠。[6]
除此之外,地方文化建设可以从教材建设入手,注重地方文化品牌的外译和输出,将本地的历史、民俗等具有特色的文化内容翻译成英语,推广本地文化。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有效地提升地方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并将这种地方文化融入教育的各个环节。
在教育日益走向国际化的背景下,只有凸显地方文化价值,增强地方文化与国际化思潮的互动交流,才能深刻感知教育办学所在地的文化特色,才能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上得到深入发展,从而更好地以地方文化建设推动教育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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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民社会、公民道德、道德权利、
一、道德权利:公民道德的题中之义
“公民”(citizen)这一概念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制国家,其原意就是“市民”。在古希腊,公民就是住在城邦中的自由民,他们着重从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来界定公民权利。对古希腊人而言,权利就是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和公共管理的资格,公民权利主要是政治权利,它是公民社会的根本。而在古罗马时期的公民,则强调法律对公民个人和公民团体利益的保障,特别看重个人私有权或公民权利的私人性,这对近代以来西方公民权概念的发展起着深刻的影响。新兴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从自然法的理论出发,把公民权看成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自由平等权利,而在社会中实现这种自由平等,就必须使国家保障人们自由支配自己的意志和行动。资产阶级在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之后,就以宪法的形式确认了“人人平等”和“在民”的原则。全体公民在法律上都是国家的主人,因而也是国家的公民,所以,在西方形成了“公民意识即权利意识”的传统。
中国传统社会基本上是属于臣民社会,即没有实现国家与社会、个人的分离,个人是从属于国家的,是国家中的“子民”,没有产生类似于西方的公民概念。臣民社会的基本构架是单向度的国家权利与个人义务,即国家拥有无限度的权力,而个人则有尽不完的义务,从“五伦”“十义”到“三纲五常”,都是义务性规范。中国传统社会的封建专制造成了权利与义务的严重失衡,而这种失衡反过来又强化了封建的专制统治。因为一个社会的人民,如果没有权利意识,就没有自保意识;没有自保意识,就只能企盼“青天大老爷”的出现,统治者就可以为所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意味着中国进入了一个真正保障公民权益的社会,人民成了真正的主人。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左”的思想路线以及计划经济的影响,我*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范项目“法治社会中的德治问题研究”(01JA72004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建华(1959——)男,湖南桃江人,哲学博士,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伦理学研究;周蓉(1979——)女,湖南衡阳人,中南大学哲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
们对公民社会的特性缺泛应有的认识,甚至出现过公民权利普遍遭践踏的局面。因为经济上的高度计划性指令和政治上的绝对服从,使得在道德生活领域也是主体性丧失,尤其是无权利可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的主体意识日益增强,不仅在法的意识上而且在伦理意识上,都明确了权利意识。现代法把保障公民的权利看作是法的基本精神之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与现代社会的公民伦理意识相一致的。所以公民的权利意识,不但是公民社会的法治基础,也是最基本的伦理要求。
权利精神作为一种伦理精神,首先体现着保持个体人格之独立性。现代文化环境使个体人格通过法律权利的保障而从社会整合中独立出来。在依法治国中,不管是与自然人人格相关的一些权利诸如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婚姻自、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择业自等,还是和法人人格相关的一些权利如企业(公司)名称权、所有权(经营权)、产品的商标权等都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下来。这些权利规定,从本质上讲是使各种法律主体更加个体化,突出其个体存在及其能量的释放,从而也使个体在法律权利的营养中健康成长、发展壮大。可见,倘没有法律权利的营养,则自然人与法人便无法以独立的人格生存和发展,从而也很难保持个体人格之独立性。
其次,权利精神体现人的尊严实现和人格的完善。权利的道德意义就在于依据道德应该得到的东西,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应享有的道德自由、利益和对待,包括道德选择的自由,人们在一定道德关系中的地位、尊严和受惠性以及道德行为的公正评价。从而使道德主体因行为高尚动机和社会的公正评价而产生生命崇高感,产生被尊重的愉悦和满足感。R·冯·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举例说,一个英国游客为了保卫古老的英格兰权利,为抵制旅店老板和车夫的过分要求,宁愿为此花费十倍于他被索要的钱财,也要讨个公道,索回自身在精神上的利得。这样的争权利难道不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怀吗?相反,在侵权者面前一味地容忍退让或者任意地割让权利,尽管也可以说是“自我牺牲”行为,但决不属于高尚的道德精神,而是出卖或牺牲公正的卑鄙!权利的品德和作风不仅直接表现为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还表现为对肆意侵犯权利现象的反抗和斗争。一个人对自身正当权益的追求本身就是对善的、幸福的期待和向往。而如果他是出于对肆意剥夺自身权利行为的反抗,那么他就具有抗恶的意义,从而道出了“为权利而斗争”——权利精神的道德意义之所在。
再次,权利精神体现一种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法治价值中始终是相互的、对应的。无论在社会生活中还是在法律规范中,既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也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权利与义务作为一定社会利益的体现,共同担负着对个体行为的评价功能。当法律分配义务时,这些义务必须是从权利中合理地被引申出来的。凡不以权利为前提的义务都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可见,依法治国过程中的权利精神内在地蕴涵自主、平等、自由等道德要素,放射着崇高的道德之光。
当然,作为公民道德核心内容的权利意识,不仅是指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是社会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现代法之所以把权利作为一种道德资格来确认,就在于它有着要求他人或社会给予尊重和保障的内在因素。公民的权利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首先在于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具有道德上的合理性。因为权利就是主体人的自由,就是主体人格的客观化,对权利的侵害就是对主体人格尊严与自由的侵害。若人们对权利侵害置若罔闻,甚至忍气吞声,那以主体性人格的权利为基础的法律秩序就难以建立起来,现代社会的德治也就缺乏最基本的条件。因此,对权利的维护与对义务的承担,在公民社会里应当是对等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明确指出:“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利,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的物质利益,引导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1]只有正确认识公民社会的性质,才能了解公民道德的实质性内容;只有明确了公民道德的核心,才能有效地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二、道德权利较之于法律权利的特殊性
权利表示着某种社会关系,并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权利的最基本涵义就是一个人应该或可以从他人、从社会那里获得某种作为或不作为,最初是由道德和习俗来支持的表示应然的正义观念,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融为一体的。中世纪后期,阿奎那提出把权利理解为正当要求的明确概念。格老秀斯把权利看作一种品质,认为权利是人作为一个理性动物所固有的一种品质。由于它是一种道德品质,就使得一个人拥有某些东西或做某些事情是正当的和正义的。近代古典自然法学家霍布斯和斯宾诺莎根据自由权来解释权利。权利就是一种免受干扰的条件。耶林提醒人们注意权利背后的利益,他认为权利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利益。所有的利益并不都是权利。只有为法律所承认和保障的利益才是权利。在边沁那里,对权利的认识就更为极端。他说:“权利是法律的产物,而且只是法律的产物;没有法律就没有权利,没有与法律相反对的权利,没有先于法律存在的权利。”[2]他甚至直截了当地声称:“权利和法律权利是同一个东西。”[3]这种一味强调权利的法律属性,而排斥了任何非法律权利形式的说法被后来的许多学者予以了修正。美国伦理学家彼彻姆说:“权利体系存在整个规则体系之中。规则体系可能是法律规则、道德规则、习惯规定、游戏规则等等。但是,一切相应的权利之所以存在或不存在,取决于相应的规则允许或不允许这项要求权,以及是否授予这项‘资格’。”[4]美国法学家庞德也认为:“影响他人的行为之能力即可称之为权利。倘使某人虽有一种能力足以影响他人的行为,因关系某项利益之故,使之必为或必不为一事。然是持道德为后盾者,可称之为道德权利。惟一经法律承认或创造之后,而法院又随时可用国家权力加以强制执行者,如此能力可称为法律的权利”。[5]由此可知,道德权利并非不存在,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被包含在权利之中的道德权利也就渐渐为人们所了解。按照阿奎那的观点,权利就是一种正当的要求,它反映了人们对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我们知道,这种正当性的评价根据既可以是法律,也可以是道德、风俗习惯,所以权利就不应局限于法的领域。它应当体现在社会习惯、道德、宗教、法律等诸多方面,包含着习惯权利、道德权利、宗教权利、法律权利等许多内容。就是在边沁自己的理论中,也不得不隐晦地承认法律权利并非权利的唯一形式。边沁曾说:“除了通过法律或某种具有法律力量的事物做中介,任何概念都不能与像‘权利’这样的词语联系在一起。”[6]可见,边沁的说法是留有余地的。既然除了法律之外,还有“某种具有法律力量的事物做中介”,那么,存在另外一种权利语言也就成为可能。于是,有人不无道理地推断边沁有这样的意图:即承认可以被称作为实在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的东西。因此,道德权利的存在不是虚构,先前种种把权利局限于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观点就显得过于狭窄、失之偏颇了。那么道德权利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道德权利指的就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依据道德所应享有的道德自由、利益和对待。道德主体有权作为或不作为,作何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必要时借助于一定的道德评价形式(如社会舆论)协助实行一定的道德权益。为了更好地说明道德权利的特性,我们把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作个比较,从而使其更加清晰。
首先,道德权利的范围大于法律权利的范围。人的具有社会效用(亦即利害人己)的行为无不为道德所规范,而一切权利与义务都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社会效用的行为,因而也就无不为道德所规范,无不为道德所承认或拒斥。反之,法律则仅仅规范人的一部分具有社会效用的行为,法律权利义务亦仅仅是权利义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权利义务则只是道德权利义务。按照富勒的说法,道德可以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其中义务的道德便可视为法律。亦即若是违反了义务的道德便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若是违反了愿望的道德,则不会受到法律的惩治。可以这么说,法所禁止的,必为道德所不容;法所提倡保护的,必是道德的应有之义。因此,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种种权利都是在道德上受到保护的对象,而反过来就不一定正确了。比方说,友谊和爱情中的关系就只是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不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人们在友谊和爱情中所应享有的诚实对待、不被欺骗的权利只是而且只能受到道德的维护,只有当侵害他的这种权利的行为到了触犯法律的时候,法律才可以插手。否则的话,人们就不能请求法律的保护。因而,从权利范围的大小来说,道德权利的范围明显大于法律权利的范围。
其次,道德权利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只是通过舆论的力量和内心的自省,不如法律权利受损时所得到的救济那么有效和明显。关于这一点,可以从法律和道德的区别上来说明。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保证的规范,有国家强制力为保障。一旦法律权利受到侵害,人们可以诉诸法律,在国家强制力的支持下,通过刑罚手段惩治侵权人,或是通过损害赔偿,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手段将权利受损的程度降到最低点。而道德规范是以道德观念为基础,由社会舆论、习俗、一般的社会影响和人们内心信念所保证。当道德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只能通过舆论的谴责或者侵害人的良心自省来救济。显然,这种救济力度十分有限,对受害人的保护也很微弱。所以在现实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人们可能不会因为出于对道德的敬仰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道德权利,但是人们却会因为出于对法律惩戒的惧怕而尽量避免对他人法律权利的肆意践踏。
再次,在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上,道德权利显示出不同于法律权利的特性。一般而言,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经典论述。在法律领域,权利与义务具有严格的对应性。法在赋予权利时应要求义务,法在要求义务时应赋予权利。有主体行使权利就必有相应的履行义务的另一主体;有主体履行义务就必定有另一主体享有与该项义务相对的权利。各法律关系主体都应在享有权利时自觉履行义务,在履行义务时依法享有权利。比如,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未成年子女有享有父母抚养的权利;父母年老时享有被赡养的权利,子女则相应地应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任何一个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是因为其必须履行义务,他履行义务是因为他必然享有权利。但是在道德上情况又是怎样呢?一方面,从权利和义务的对象来看,倘若像权利和义务的“逻辑相关性”所表达的那样,有履行义务的主体就必定有享有与该项义务相对的权利的另一主体,那么,一个人在道德上负有仁慈的义务、行善的义务,但是对于接受了他的仁慈对待和他的善行的人来说,是不是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拥有受到仁慈对待和得到他人善行的权利呢?按照权利义务一致论的观点,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权利,这另一个人就有义务让他行使这种权利。但是,如果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义务,则另一个人未必就有要求履行这一义务的权利。比如上面所举的行善的例子,有行善的义务存在,但这种义务并不赋予相应的权利。弗兰克纳在《伦理学》中写道:“一般说来,权利和义务是相关的,如果X对Y有一种权利,那么Y对X就有一种义务。但我们已经看到,反过来却不一定正确,Y应对X仁慈,而很难讲X有要求这一点的权利。”[7]很显然,这里涉及的道德义务不可能与债务人负有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义务相提并论;至少,这种道德义务在其对象上不可能像债务人的义务对象那样确定和无可争辩。也正因为如此,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对等性就得以了弱化,即认为一切权利都赋以义务,但并非所有义务都赋予权利。[8]另一方面,从道德主体自身的义务和权利而言,其履行的义务和获得的权利也不是简单的直接相关关系。他获得的某种权利不是一定因为他履行了义务,他履行的义务和获得的权利即使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也不是完全对等的。举个例子来说吧。一个人在道德上有行善的义务,帮助困难中的其他人。对于其他人来说,他获得了接受帮助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的获得不是一定因为他在此之前也履行了行善的义务;对于行善的人而言,他履行了行善的义务,但是即便当他日后处于类似情形之下也有请求报答或帮助的权利(这个问题在下文中将要论述),这种对等关系也不像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对等关系那样严格。当然我们也不能因为这种不完全对等性,而否认了道德权利的存在。
三、道德权利的在公民社会中的表现
道德权利的范围要大于法律权利的范围。可以这么说,法律上规定的种种权利基本上在道德上有着同样的体现,法律权利同时也受到道德的尊重和维护。在现代公民社会中,道德权利以不同于法律权利的形式表现出来,它也就构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
第一,道德行为选择的自由权。道德不同于其他社会现象,道德的领域是人自由自觉活动的领域。它与法律的强制性不同,人们的行为在道德领域具有鲜明的自律性特征。人作为道德关系的主体具有的意志自由,体现了人的能动性、主动性,使人获得了独立的地位和人格,它使人们在多种可能性中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信念和理想进行选择,使人不是屈从于外界的压力,按照别人指定的方式去生活,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通过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来造就自己的德性和价值。因此在道德生活中,道德主体享有的行为选择的自由权,意味着行为主体有权在不同的道德价值之间、在对立的价值准则之间作出取舍,这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任何人不得干预。只有在这种自由权的行使过程中,人的本质、人的特性才得到了充分的发挥,道德的功能、道德的作用也才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当然,道德主体在行使了自己的自由选择权后,如果违背了道德义务,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上的责任。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在此暂且不论。但是在一定的道德情境中,总有一定的道德选择的可能性范围,这种范围也就是人们道德行为自由选择的范围。
第二,道德主体的被尊重权。这指的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所应受到的对待,即被尊重。人作为平等和独立的道德主体,有着作为人的人格和尊严,他应当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人们某种道德角色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将直接关系到人的道德利益能否实现的问题。在特定的道德关系中,人们往往扮演着特定的道德角色,有其特定的地位、尊严和人格,因而都应受到对方的尊重。比如在师生关系中,老师有权受到尊重,因此学生应珍惜老师的劳动,对老师的教诲诚心领悟、感激在心;同样,学生也有他的人格尊严,老师也应对其予以尊重,教而不厌、诲而不倦。在买卖关系中,买者应受到的对待是卖者的百拿不厌,百问不烦;而卖者所应受到的对待则是买者的恳切询问和真诚交易。在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中,病人理所当然应得到尊重,医生应对其精心治疗,耐心调理;医生也须得到同等的对待,病人应积极配合,不能无理取闹。其他诸如演员与观众、律师和委托人,都存在相互尊重的道德权利。就是在家庭关系中,也仍然存在这种相互尊重的道德权利。在夫妻关系中每一方都有要求对方爱自己,关心自己、体贴照顾自己的权利。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中,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给子女以家庭的温暖和长辈的疼爱;子女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生活,给父母以爱和晚辈的孝心关怀。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年老的父母状告子女只在物质上尽义务而忽视对其情感上的关心,一些法院在判决中对这种权利也给予了认定。尽管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扩张、侵犯道德空间之嫌仍然有待商榷,但是这种权利无疑首先应该是道德权利的应有之义。
第三,道德行为公正评价权。从道德主体而言,他履行道德义务,是出于无偿的动机和奉献自我的精神。但是从社会和他人的角度而言,则应该对其的道德行为给予褒奖和肯定,使尽道德义务的人能够得到社会和他人公正的评价。虽然他自身没有要求给以公正评价的权利,但社会必须认可道德主体有要求公正评价的权利,这是社会、他人对履行义务者应尽的义务,是对权利应尽的义务。只有这样,道德主体因其行为的高尚动机和社会的公正评价而产生崇高感,产生被尊重的愉悦和自身的价值得以实现的满足感。从而,不仅鼓励了道德行为主体,更重要的是还鼓励了其他的道德主体向其学习,促使社会当中产生更多的高尚行为。笔者认为,这种评价的形式不仅包括精神的褒奖,如新闻宣传、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而且还应视其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有人认为,给予物质奖励会使人们基于得到奖金的目的去行善,使高尚的行为变质。当然,道德义务的履行的确不能以获得某种物质利益、报偿或权利为条件和动机。但是,这并不能作为否认这种方式不合理的理由。事实上,善行的崇高并不因为他们在事后得到的荣誉和奖励而降低。现在有的人自己不履行道德义务,只要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可一见了别人拿了物质奖励就眼红,就说风凉话。对于这种人,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做了好事就只能默默无闻,做一辈子“无名英雄”吗?他们的高尚行为难道就因为他们事后得到了物质奖励就变成了不高尚的行为了吗?许多现象充分表明,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能完全尽到公正评价的义务,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往往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社会强烈要求建立的“见义勇为者基金”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某人为了救落水儿童,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剩下他嗷嗷待哺的孩子和需要赡养天年的父母,由谁来管?这个问题不解决,只怕见义勇为的事是没人去做了。道德主体在履行了道德义务后,自己的道德权利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种权利和义务严重脱离的现象必须得到改变。因此,道德行为的社会公正评价是道德主体价值分析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和道德价值的显现形式。道德主体通过这种评价来完成价值观照,看到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行为的价值和意义。人们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就内在地包含有“意识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和自己的自由,激发他的勇气并唤起他对祖国的热爱。”[9]
第四,请求报答权。这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它与前文所述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对等性问题密切相关。这种权利适用的是这样一种情况。例如,甲见义勇为,帮助了处于困境中的乙,由于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特殊相关性,我们并不能说乙就有权利要求甲对其履行行善的义务。然而,如果乙在此之前,在类似的境况下曾经帮助过甲,那么他就有要求甲对其履行行善义务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行善的人来说,他在履行了道德义务之后,可能产生主张道德权利的要求。这些道德权利除了上述的社会公正评价权可能还包括对受惠人的请求报答权。这种权利的主体和与其相对应的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但是这种请求报答权是否合理?这里涉及到一个道德义务的非权利性动机问题,也就是说,当我在帮助别人的时候,就不能是以日后得到他的回报为目的,不能以获得请求报答权为行为的动机。一般说来,道德义务的履行不以获得某种个人的利益、报偿或权利为条件或动机,被看成是道德义务区别于法律义务的重要特征。道德义务的这一特性,集中体现了道德的纯洁和崇高。其极致的表达就是康德的“为义务而义务”这一经典命题。不过,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弄清以下两个基本问题。其一,道德义务的非权利性动机并不意味着道德权利不存在,它不能作为否认道德权利的理由,不以获得道德权利为动机并不表明由义务行为所构成的道德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存在。一个人在某种境遇中履行某种义务就意味着他在相似境遇中处于义务对象的地位时亦能享有某种权利。他在履行其义务时是否意识到这种权利,或者是否把享受这种权利作为自己履行义务的动机,都不影响到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存在。其二,作为道德舆论,不能只是鼓励人们履行道德义务的非权利性动机,还应当号召人们维护由于这种义务行为而产生的道德权利要求。密尔曾经指出,施惠的人在需要救助时希望得到受惠人的报答,这是人的“最自然”和“最合理”的期望之一,如果受惠人不予报答,那等于是对施惠者的侵害,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行为,也会使施惠的行为变得少见。可见,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不完全、不绝对的对等关系只是相对的,在特定的情境下,强调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这种对等性对于维护一种公正合理和谐的道德关系是很有必要的。超级秘书网: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出版社2001年10版,第7页。
[2]《边沁文集》第3卷,第221页,转引自:余涌:《边沁论权利》,《道德与文明》2000年第2期,第32页。
[3]同上。
[4][美]彼彻姆:《哲学的伦理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96页。
[5]《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集》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707页。
[6]哈特:《边沁论集》,第84页,转引自:余涌:《边沁论权利》,《道德与文明》2000年第2期,第34页。
[7][美]弗兰克纳:《伦理学》,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