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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进城农民工;住房保障;流动人口
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他们自身的基本生存需求----住房却未能得到有效地保障而日渐成为一个凸显的社会问题。本文利用在沈阳市农民工聚居社区和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及其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得的资料,探寻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的可行思路与策略。
一、农民工住房现状
1、住房条件
人均居住面积:样本中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占样本总数的37.1%;人均居住面积在5―10平方米的占49.6%;人均居住面积在10―15平方米的占7.3%;人均居住面积在15―20平方米的占4.3%;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仅占样本量的1.7%。
2、住房来源
本次调查样本中,住在出租的房屋里占44.83%;住在雇主提供的住所占34.91%;住在沈阳市内的亲友家中占12.07%,有4.74%的人住在自己农村家中,每天往返于城乡之间。总体来看,以租赁及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为主。农民工自行租房和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比例高达80%。
3、住房支出
根据对住房租金的调查显示,租金收取方式主要以按月收取为主,每月租金主要集中在元101-150之间的占样本总量的31.73%,平均租房的月租为138元/月。而沈阳市农民工的平均工资为1013元/月,住房支出占总收入的13.6%。沈阳市农民工的日常消费中住房支出排在饮食支出之后,是排名第二位的主要支出项目。
4、住房形式
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方式可以多样。在本次调查样本中,住房形式是自己一人居住的占24.14%,与配偶和孩子一起居住的占44.39%;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在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的有,占25.43%;其它的居住形式占6.03%。本次调查显示,最常见的居住形式便是与配偶及子女居住。可见,目前农民工夫妻及子女一起居住的形式越来越多,农民工进城务工逐渐由个体向家庭、暂住向定居转变。
5、住房满意度
本次调查中,对目前的居住条件非常不满意者占样本总数的46.55%。对目前的居住条件不满意,占样本总数的37.93%。觉得自己的居住条件一般,对自己的居住条件较满意,觉得无所谓的,分别占总样本量的6.90%,5.17%和3.45%。排在不满意因素的前三位依次是租金,屋内设施条件和治安问题。
二、农民工住房存在的问题
1、住房面积小、设施差
调查发现,大部分出租房都是以“间”为单位,同出租房所住的人数没有关系。农民工出于节约的目的,多人共同居住在一间出租屋内。以和平区前愈村为例,每间出租屋的面积在10-15平方米之间,往往居住着来沈农民工一家几口。给建筑工人搭建的临时住所往往十分的简陋狭小,一间四十平方米的房屋里面住二十个人。同沈阳市民相比,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低得多。
城中村基础设施薄弱,卫生状况堪忧。首先是排水设施缺乏,如本次调查的前愈村、三联村就没有建立排水工程,污水直接排入村中池塘。其次是村中照明设施不足,鲜见路灯。消防设施也几乎为零。另外还存在着生活垃圾处理不及时导致堆积等环境问题。
除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处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差外,居住在集体宿舍和工地临时宿舍的农民工,同样面临着“噪声大、卫生、安全指数低”等诸多环境问题,其中噪音问题尤为严重。
2、缺乏住房保障
目前沈阳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尚未将多数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范围中,沈阳市政府所提供的住房保障范围仅限于户籍人口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例如2008年4月和5月,沈阳市公布了《沈阳市经济适用法预购登记办法》和《沈阳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这两个文件中分别规定了购买经济房的家庭必须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享受廉价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必须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并在沈阳市工作和居住。虽然农民工绝大多数属于低收入或者最低收入群体,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原因,农民工被排斥在住房保障体系外。
3、缺乏改善住房的能力
国际上一般凭借计算房价收入比来评估公民对房价的承受力。按照国际管理,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如考虑住房贷款因素,住房消费占居民收入的比重应低于30%。据2008年《沈阳市房地产形势分析报告》数据,假设农民工家庭人数为3人,购买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沈阳农民工房价收入比为3449*60/4741*3=14.55,远远高于国际房价收入比合理空间。假如农民工购买沈阳60平方米的存量房,房价收入比为10.87,仍然远远高于国际房价收入合理空间。因此,按照农民工现在收入水平来看,来沈农民工无力承受高昂的房价,通过自身的努力无法改变自己的住房状况。
4、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
在商品房供给方面,农民工如凭农村户口和本人身份证购买,通常购买价格较高。如果配搭可以获得城市户口的条件,实行高价买城市户口、高价获得城市居民待遇这种方式购房,则超过了大多数农民工的能力,所以城中村因为房屋租金便宜,而成为农民工选择住房的首选地。随着沈阳市农民工的大量涌入,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城中村房源越来越紧张,更糟糕的是随着沈阳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大量城中村处于被拆迁的境况。沈阳有些大型企业虽然为农民工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单位宿舍,但多数只能满足单性职工的需求,以集体宿舍为主。调查走访中发现在沈阳务工的农民工中有很大部分需要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房,但绝大多数单位无法满足农民工这方面的要求。
三、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对策
1、将农民工家庭纳入到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首先,将农民工家庭纳入到廉租房范围。目前,沈阳市的廉租房的适用对象是城市的双困难家庭,覆盖面较小。只要将农民工纳入到廉租房保障体系中去,农民工就会享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在沈阳市农民工廉价租房保障政策时可以参考当前城镇廉价租房的相关规定,根据农民工的特点,进行相关细则的调整与修改,建立起一套符合沈阳市实际情况的审查、进入、轮后及退出机制。
其次,扩大经济适用房范围。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一个重要途径是准予其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但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的流动性、低收入性以及现有保障程度的有限性,对其的经济适用房还是以租赁为主。同时建立购买或租赁资格、建设标准、售价、租金等。
最后,实施货币化租金补贴。由于沈阳市政府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大量的廉租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部分农民工仍然要靠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为农民工提供租房补贴在一定时期内是可取之举。为了防止住房补贴被挪用它处,目前货币化补贴应以租金券的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现阶段沈阳农民工住房问题中最严重的问题是低廉的房源严重短缺,导致农民工只好聚居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出租屋内。政府应该通过集中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公寓,为农民工提供较好的住房条件。
2、提高农民工的住房消费能力
沈阳市农民工住房问题的产生,最根本的在于农民工住房消费能力难以适应目前的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而解决沈阳市农民工住房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在于提高农民工的消费能力,提高其收入水平来推动他们的购房置业,让其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为此,必须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实施并改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实行税费的减免来提高农民工买房的能力。
3、建立健全农民工居住标准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和卫生部门应该加强建筑行业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另外,对于用工量比较大、以进城农民工为主要用工对象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也应该制定和实施本行业农民工宿舍和工棚的标准,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
四、结语
农民工住房存在着严重短缺,缺乏住房保障,有失社会公平。尽快建立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协调发展。由于农民工规模庞大,群体构成比较复杂,相应的住房情况各不相同,消费需求也差别很大。解决城市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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