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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国管理创新年度报告
2012年,对中国企业而言,经营形势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严峻!一边利润下降,主业不保;一边被迫转型,但新产业发展缓慢。这,就是中国企业的基本处境。我们称之为“流血转型”。转型要成功,靠什么?离不开管理创新!
2012中国管理创新年度报告,总结2012卓有成效的商业模式、战略、供应链、营销、全球化、人才、资本、企业传承等创新模式与案例,以推动中国企业从“流血转型”,走向“造血转型”!
类似的控股模式,为什么联想控股成了,宗申集团不成?
阿里巴巴B2B业务因业绩不佳,退市!淘宝集市成为假货横行集散地,京东商城欲取而代之!苏宁电器受到电子商务冲击,以股票质押举债数十亿打造电商!国美电器首度亏损! 美的电器股票大跌!李宁经营下滑CEO下课!华为向“云—管—端”战略转型!
2012年,对中国企业而言,经营形势比2008年金融危机,更严峻!一边利润下降,主业不保;一边被迫转型,但新产业发展缓慢。这,就是中国企业的基本处境。我们称之为“流血转型”。转型要成功,靠什么?离不开管理创新!2012中国管理创新年度报告,总结2012卓有成效的商业模式、战略、供应链、营销、全球化、人才、资本、企业传承等创新模式与案例,以推动中国企业从“流血转型”,走向“造血转型”!
正确的人,正确的战略
战略决定转型成败与否。然而,制定战略的依据是什么?市场机会导向,还是能力导向?还是两者结合?本研究报道的重点案例宗申集团,是中国低端制造企业流血转型的典型代表。
从2002年开始,左宗申认为摩托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不会长久,开始多元化之路,先后进入汽车、房地产、生物、担保、矿业等多领域。然而,效果如何?宗申集团最近这几年一直徘徊不前,摩托车销售开始疲软,多元化也收效甚微,甚至不得不退出汽车、矿业及生物等板块。
宗申集团的主业摩托车受阻,联想控股公司,做啥啥成,从PC组装销售起步,进入IT分销、软件服务、地产、VC、PE,最终使联想控股成为多元化投资控股集团。为什么采用类似的投资控股模式,结果却有如此巨大的差别?根本原因在于宗申集团的能力达不到!能力的载体是人,是人才,是人才成长机制!朱立南、杨元庆、郭为、赵令欢、陈绍鹏、陈国栋,联想系具有帅才辈出的培养体系。反观宗申集团,缺乏的是产业领军人物的成长机制、成长土壤、成长文化!
联想系人才凭什么能成长?无非是选对最优秀的苗子,给予成长的土壤。联想控股还通过股权激励,把高管个人利益融入企业长期发展,确保高级人才持续成长;把企业管理核心关键点,浓缩到“建班子、定战略、带队伍”中,明确“建班子”是“定战略”和“带队伍”的先决条件,倡导“有话直说”和“有话好好说”的高管班子文化。
没有夕阳产业,只有夕阳企业。产业具有生命周期,但是优秀的企业,总是能在旧有产业基础上,依托自己不断培育的、新的动态核心能力,不断转型,不断成功。其核心关键,就在于有正确的班子、正确的机制、正确的文化,然后,才有正确的战略。
正确的商业模式
转型要成功,还离不开正确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的创新,在于击中现有对手的软肋,满足客户尚未被满足的需求。当当网为什么经营了13年,被后来者京东商城反超?因为京东商城抓住了当当网物流配送迟缓、顾客体验极差的软肋。苏宁、国美为什么会受到京东商城的极大威胁?因为京东商城网上购物不受时间、空间制约,满足了消费者“便捷、放心、可靠、性价比高”的需求。苏宁、国美模式的落后,是因为,家电连锁的实体店模式,已经不是实现其核心顾客价值的最佳手段。
本研究报告讨论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商业模式进化。阿里巴巴B2B模式被迫退市,是因为它多年来实行的“网上黄页”模式,本质上是媒体广告模式,而不是真正的电子商务模式。而郭广昌投资的“我的钢铁网”,已经成功在A股上市,其专注于钢铁及其上下游的煤炭、有色等行业,除信息展示、交易服务外,还提供如人才招聘、人才培训、融资、专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行业深度服务,这自然是大而全的阿里巴巴所不能及。
成功的企业,通常都是具备了某种核心能力,然后,在此基础上扩展、延伸、衍生、蜕变,最后形成新的核心能力。为什么新浪微博能取得了目前的领先地位?这是因为新浪采用了“微博媒体+在线社交”的模式,在没有偏离自身作为在线媒体核心能力的情况下,向社交媒体延伸、扩展自己的核心能力,打造微博盈利模式也率先从广告运营去突破。
高效的运营系统
企业的转型,还离不开高效的运营系统,包括供应链管理、营销、人力资源、资本运作等。
2012中国管理创新年度报告,深入总结了京东商城以物联网抢跑供应链建设的创新实践,调研了它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还总结了吉利汽车等5种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范式。
腾讯是互联网领域最成功的公司之一,其人力资源如何支持企业战略?本研究报告总结了腾讯HR的3大卓越实践:高层导师制、最简化测评工具、灵活匹配高级人才需求。这使腾讯打造了自己无形的核心竞争优势。
一、OECD成员国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简介
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经合组织OECD)成立于1961年,旨在共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挑战,并把握全球化带来的机遇。OECD实证分析表明,R&D投资增长显著提高了多因素生产率MFP(系指GDP增长减去劳动和资本贡献率后的剩余)。
OECD每两年会一份《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可译为“科学、技术与产业计分板”)。最近一次时间为2009年。在此计分板中,根据《OECD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Scoreboard 2009》数据,在OECD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研发税收补贴率的排名中,2008年我国排名跌到第14位,仅为0.138,而在2007年计分板的报告中,我国位列第3。2008年世界主要国家研发税收补贴率排名前5位国家分别为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捷克和印度;我国0.138的研发税收补贴率,不仅仅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印度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
我国研发税收补贴率排名下跌的原因主要在于: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税收扣除优惠方式。与税收抵免方式相比,税收扣除最终优惠额度会受到企业所得税率的影响。虽然企业所得税率降低,一方面极大了降低了我国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自主研发积极性,但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税收优惠额度的不稳定。2008年,我国企业所得税率由原来的33%降到25%,再加上研发费用扣除范围有所缩小,导致我国企业研发税收补贴率降低到0.138,在OECD对世界主要国家的排名中跌到第14位。
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简介
目前,我国现有的促进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主要有税基优惠、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三种类型。本文所研究的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属于税基优惠类政策。
到2008年,我国才形成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体系。该体系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为基准,以《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两部行政法规和全国性部门规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以地方性规章为执行准则,为企业享受该政策提供有力保证。
下面将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部门性规章做简单的回顾,以更好地从宏观角度上解析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作为基准,统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体系。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1款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样做,一是扩大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二是将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原则化,;三是将采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之一,操作性更强,强调了技术创新导向。
其次,《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属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体系中的主要依据。该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企业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件)将享受R&D税收优惠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研发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同样属于全国性部门规章,该文件对研发费用(即原“技术开发费”)的范围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该政策明确了R&D支出税收优惠的范围,对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R&D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八项费用支出,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分别是: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范金、赵彤、周应恒(2011)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发展阶段做了详细描述和分析。该政策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政策确立阶段(1996-2004年)。该阶段一是规定“当年技术开发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0%的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加计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的具体扣除做出规范;三是取消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批,但是保留了集团提取技术开发费的审批。
第二阶段:政策发展阶段(2005-2006年)。该阶段一是取消了“当年技术开发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0%的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外加计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定;二是明确规定了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
第三阶段:政策完善阶段(2007年至今)。该阶段一是政策概念表述更加规范并且与国际接轨,将“技术开发费用”按国际惯例改称为“研发费用”,同时详细说明了技术开发费用在财务账目上如何归集;二是政策的权威性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政策内容更加具体,可操作性提高。在此阶段,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从适用对象、研发活动的具体定义、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不同的研发方式的执行办法、加计扣除的财务核算、税收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系统而详细的规定,从而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引。
总体来看,在以上三个发展阶段中,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扣除主体范畴①、研发活动范围②、研发费支出内容③、研发费向后结转④以及集团公司集中研发费合理分配⑤等方面内容得到不断拓展和延伸,有效构建了前面所讨论的多层次政策体系。
三、R&D费用会计核算范围与加计扣除范围的对比分析
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依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
企业所得税法和财企〔2007〕194号只是规定企业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优惠,并对研发费用范围做大致规定。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则是采用列举方式,指出只有符合条件的八项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表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体系内部存在研发费用会计核算范围和加计扣除范围宽与范不一致的问题。这两个政策核算依据不同,造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范围比会计处理的范围小得多。表3.2总结了两者在研发费用内容方面的不同。
从表3.2可知,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局限于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非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在研发费用列支成本,但是不可以加计扣除。财企〔2007〕194号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依据,但不是企业办理税收优惠的依据。企业在办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应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处理。
目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存在操作性不强和财务核算与加计扣除范围冲突等问题,关于研发费可扣除范围、认定条件、认定主体、认定程序仍不明确和具体,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概念不明确,政策落实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R&D费用的会计核算范围与加计扣除范围的不同,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要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专门会计科目核算研发费用并细化费用项目,以使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范围与会计处理的范围相一致;
(2)要进一步拓宽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范围,统一财政、科技与税务统计口径,以进一步明确150%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关于研发费用可扣除范围、认定条件、认定主体、认定程序,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概念。
注释:
①主体由最初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最后的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也取消了“当年技术开发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10%”的限制条件。
②明确了研发活动的概念,强调企业R&D对地方科技发展的贡献,并将R&D活动仅限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所规定的项目。
③将“技术开发费”改为“研发费用”,并明确规定八项可以加以扣除的研发支出项目。
④R&D支出加计扣除向以后年度结转从无到有(5年),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激励作用加强。
⑤费用分摊由提取制改为分摊制。
⑥表3.1引自由立信会计出版社2010年10月出版的《上海市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手册(试用版)》第49-51页。
参考文献
[1]邓晓兰,唐海燕.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的激励效应分析——兼论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J].科技管理研究,2008(8):490-492,507.
[2]邓子基,杨志宏.财税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与实证分析[J].财贸经济,2011(5):5-10.
[3]范金,赵彤,周应恒.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依据及对策[J].科研管理,2011(5),
Vol.32No.5:141-148.
[4]傅道忠.发达国家科技财税优惠政策及其启示[J].财经问题研究,2003(7):57-59.
由王竹泉、权锡鉴总主编,王竹泉、孙莹、孙建强主编的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系列丛书《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2012》于2012年11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隆重推出,以飨读者。
《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2012》由财政部首批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竹泉教授组织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特邀专家学者和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的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共100多人历时6个多月时间创作完成,是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按《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系列丛书》规划出版的第三部研究报告。“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系列丛书”旨在系统考察国外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的进展和研究成果,客观描绘营运资金管理实践的发展进程和基本特征,全面收集营运资金管理的文献资料和信息数据,进而深入探究营运资金管理发展趋势和发展规律。
首部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2011》于2011年10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12年1月,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又将前期作为内部出版物出版的“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调查暨中国上市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排行榜”2007、2008、2009年三部报告的内容汇集成册,并补充对各年度营运资金管理理论研究进展的总结,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正式出版了《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2008-2010》。
《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2012》在系统考察2011年度国内外营运资金管理研究的进展和成果、客观描绘营运资金管理实践的发展进程和阶段成果并全面收集2011年营运资金管理的文献资料和信息数据的同时,还专门增加了“专家视点与精选案例”一章,以充分汇聚营运资金管理领域著名专家学者的思想智慧,共同分享营运资金管理业界精英的成功经验,以更好地实现将《营运资金管理发展报告系列丛书》打造成营运资金管理领域的“思想库”、“文献库”、“信息库”和“案例库”的宗旨。
【关键词】上市公司;薪酬;企业绩效
一、引言
高管激励是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高层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核心决策层,担负着制订重大决策的职责,往往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在管理实践中,企业也纷纷对高管人员推行了基于公司业绩的奖励制度,并且在激励机制方面进行了创新,如把股票期权等引入激励机制,推行经理股票期权计划,将高管人员的报酬与企业的长期业绩联系起来,以刺激高层管理者长期经营的积极性。
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层激励补偿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总体而言,国企的高管激励有着浓厚的中国特色:长期以来企业形成了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格局,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督机制;国有企业的高管激励具有一定的官僚特征,高管多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命,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特别是货币收入受行政决定的影响较大。而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以及股份交易的诸多限制则影响了高管持股在激励机制中的作用,国有企业高管“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基于股票期权等的有效补偿制度还没有建立。高管激励问题始终贯穿于我国经济改革的全过程。
二、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企业绩效的关系
(一)样本与数据
由于在所有类型的企业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较为规范、可以获得的信息量大,因此本文选取沪深两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新上市公司的股价可能出现非正常波动,公司的上市年限应不少于3年,筛选后得到有效样本256家。
本文根据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需要披露报酬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范围,将高管界定为在公司领取薪水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副总(包括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独立董事由于其领取的薪酬固定,与公司业绩无关,予以剔除。
本文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高管年度总报酬作为货币补偿的衡量,上市公司披露的高管年度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项奖金、福利、补贴、住房津贴及其它津贴等。
本文采用会计指标衡量企业绩效。最为投资者关心的重要指标有每股收益(EPS)、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C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考虑到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CROA减少了公司高层借助非主营业务利润操纵会计数字的可能性,相对于净资产收益率ROE更稳定,因此本文用CROA来衡量企业绩效。
(二)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统计显示,256家上市国企2007年前三名高管的平均报酬为402,674.85元,较2006年的平均水平高出34.99%,最大值和最小值均有提高,高管年度总报酬总体是上涨的,与此相适应的是各主要会计指标也呈现上升趋势。但是样本间的差异很大,2006年前三名高管报酬均值的最大值为1,447,967元,最小值仅为30,000元,前者是后者的48.3倍;2007年这一比值达到了53.6。
本文在数据统计过程中还发现上市国企中存在高管报酬为零的现象。就持股情况看,我国上市国企高管“零持股”现象非常严重。2006年和2007年平均高管持股比例分别只有0.0420%和0.0344%。在数据统计过程中发现约73%的样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不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在高管层持股总数不为零的公司中,不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高管人员平均占高管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同时,高管持股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统计结果还显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存在明显的行业特点。就所收集的256个样本公司来看,2007年前三名高管薪酬均值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573,433.33元、综合类567,844.44元、采掘业514,354.17元,农、林、牧、渔业排名最低,只有117,625.00元;最高的行业薪酬均值将近是最低行业薪酬的5倍,行业间差异较大。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信息技术业、制造业的高管薪酬在全部样本平均值以下。高管薪酬最大值出现在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最小值出现在农、林、牧、渔业。
同时不同行业间的样本差异也有所不同。制造业的行业内部差异最大,其最高薪酬是最低薪酬的43.9倍。农、林、牧、渔业的行业内部差异最小,最高薪酬是最低薪酬的6倍。
统计显示,我国国有上市企业高管薪酬在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的同时,还受地域范围的影响。发达地区的高管货币补偿和持股比例无论是均值还是最大值都是最高的,较发达地区次之,欠发达地区最低。这说明高管报酬总体水平的高低还受到地区经济状况或者地区整体消费水平的影响。
统计显示前三名高管薪酬均值从高到低依次是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所有样本的最大值也出现在大型企业中。高管持股比例与企业规模没有直接关系。从所收集的样本公司数据来看,高管持股均值最高的是小型企业,其次是大型企业,中型企业的高管持股比例最低。
三、结论与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继续推行和完善基于公司绩效的高管补偿激励制度。笔者认为盲目提升薪酬水平而脱离绩效考量的做法可能产生不公平现象,即当企业的表现变差(如盈利水平下降,股票价格较之于整个市场波动剧烈等)时,高管的货币报酬却成倍增长,因此基于公司绩效的补偿制度可能是相对公平和有效的。
2.改变单一的激励结构。从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到国企高管持股数量和比例都很小。一个有益的探讨是效仿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开始实行的经理期权计划(ESOP)等将高管激励与企业长期绩效挂钩的措施。多种激励补偿并重的好处还在于,基于财务指标的绩效激励可能造成高管片面追求短期绩效而忽视甚至损害长期利益的行为,若能将高管补偿与长短期绩效都有效结合,则能避免这种行为。
3.政府应完善二级股票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若股票价值受政策等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过大,就无法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高管人员的工作成果,不仅基于长期市场绩效的激励机制无从谈起,持股计划所产生的激励效应也会大打折扣。股票市场不规范也为高管人为操纵公司股票价格以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因此一个完善而规范的股票市场是设计有效的市场绩效激励契约的前提和基础。
参考文献:
[1]吕长江,赵宇恒.国有企业管理者激励效应研究[J].管理世界,2008(11):99-109.
[2]谭玉丹.中国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与激励:总结与思考[J].商业研究,2008(6):53-57.
[3]Mehran,H.Executive Compensation Structure,Ownership and Firm Performanc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95(38):185-212.
“中国企业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可谓不容乐观,提升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刻不容缓。”谷安天下副总经理魏彩霞对当前企业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现状表示担忧,“不同行业的信息安全意识现状不同,电信、金融等行业由于业务的特殊性,安全意识较高,而其他行业的信息安全意识整体状况则依旧薄弱”。
调查显示,接近50%的受访者认为单位领导的信息安全意识一般、很差或者还不如自己。而据魏彩霞介绍,一些企业中即使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安全,希望提升员工的保密意识,但“只是看到别人的明文密码导致信息泄漏就更改自己的网页设置等单个事件,并不能系统地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的信息安全意识”。
由于员工信息安全意识薄弱而给企业带来灾难性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据统计,世界上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因为信息安全的问题而倒闭。而在所有信息安全事件中,只有20%~30%是因为黑客入侵或其他外部原因造成,另外70%~80%是由于内部员工的疏忽或有意泄漏造成,而78%的企业数据泄漏是由于内部员工不规范的操作造成的。
为进一步完善专职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推动招大引强,努力实现重大项目突破,现制定相关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从2013年起,对专职招商人员的考核奖励设目标考核奖、重大项目奖、特殊项目奖等3个项目,分别结算兑现。
二、奖励标准
(一)目标考核奖
1.目标任务
各办事处新招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当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实际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办事处每个招商人员招引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
2.纳入目标考核的项目要求
①从2013年起新招项目,结转项目不纳入考核。
②新招项目单体总投资亿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外资项目单体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年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美元。
3.目标考核奖的奖惩标准
凡是完成目标任务的办事处,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5万元。如办事处完成任务数都低于年度目标数的50%,则扣除各人年度工资总额的20%。如办事处整体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而其中招商人员未完成自身任务的,在奖励办事处的同时,扣除该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的20%。
(二)重大项目奖
1.重大项目界定
分为实际投入5亿元以上项目、10亿元以上项目、20亿元以上项目。
2.重大项目奖励标准
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10万元,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30万元,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奖励80万元。
3.重大项目的奖励方式
本着“总体测算、年度考核、分步兑现”的原则,从签约之日起,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在两年之内,投资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都在三年之内,根据实际投入额,按比例分年度兑现到相应的办事处。对于恶意夸大投资规模、套取奖金的,将取消奖励,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特殊项目奖
对于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产品、知名企业的,额外实行奖励。①凡引进项目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0.5万元;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万元。②引进项目产品为省著名商标的,奖励0.5万元;为国家驰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③引进全国同行业前10名企业,奖励2万元。④引进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的,奖励5万元。⑤引进央企、国企投资项目的,奖励10万元。⑥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奖励20万元。
三、奖励考核
1.建立专项考核小组,管委会主任牵头,分别由区招商局、项目建设组、财审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三大奖项的考核。
2.考核组于每年年底,通过听申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对各组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四、奖金的分配
1.每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区党工委、管委会兑现三大奖项的奖金,奖励至各办事处。
2.区党工委、管委会奖励至各办事处的奖金,由各办事处进行二次分配,原则上办事处主任得30%,第一信息提供人得50%,其他人员得20%。
五、其他各条线凡是完成年度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2005年,中国财政部在全面总结多年来会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制定完成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此期间,IASB多次派专家与财政部会计司团队一起工作。2005年11月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与IASB签署联合声明指出:中国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同时,IASB确认了中国特殊情况和环境下的一些会计问题,涉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这些问题上,中国可以为IASB寻求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决方案提供非常有用的帮助。
2009年11月4日,IASB了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基本消除了与中国关联方准则的差异。
2010年,IASB通过年度改进项目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改,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将改制上市过程中确定的重估价作为“认定成本”入账,并进行追溯调整。此举有效解决了中国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因资产重估引发的会计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金融企业和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实施,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目前已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三年实践证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得到了平稳有效实施,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完善,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8年5月,IASB派专家对中国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进一步确认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平稳有效实施的结论。2009年10月,世界银行就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有效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明确指出:“中国改进会计准则和实务质量的战略已成为良好典范,并可供其他国家仿效”。
中国香港从2005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中国内地会计准则实现国际趋同并有效实施后,2007年12月6日,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两地会计准则等效互认。欧盟从2005年开始在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和有效实施情况评估后,于2008年12月12日就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规则,确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欧盟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效,决定自2009年起至2011年底的过渡期内,允许中国企业进入欧盟资本市场时直接采用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以上表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了趋同,并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平稳有效实施,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支持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积极推进中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
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2008年11月,G20华盛顿峰会深刻分析和总结了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以及改进IASB治理结构和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目标。2009年6月,金融稳定论坛(FSF)改组形成的FSB在瑞士巴塞尔举行成立大会,决定设立标准执行委员会以促进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2009年9月,G20匹兹堡峰会再次呼吁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加倍努力,通过独立的准则制定程序,制定一套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
根据G20和FSB的要求,IASB积极研究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相关会计问题,在完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主要包括:(1)成立金融危机咨询组,提出了改进财务报告应对金融危机的系统化建议;(2)制定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一套统一的指南;(3)推进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复杂性的综合项目,简化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减值和套期等会计准则;(4)全面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准则,明确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和特殊目的主体会计处理问题;(5)加快保险合同等会计准则项目的制定步伐。上述趋同项目将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中国高度赞赏和支持IASB为应对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和落实G20、FSB要求所做的不懈努力。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会计准则已实现国际趋同的基础上,密切跟踪IASB相关会计准则的重大修改和制定工作,组织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界专家等组成若干项目组,结合中国的实际开展深入研究;同时与亚洲、大洋洲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成立了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反映本地区的情况和建议。中国始终坚持会计准则趋同互动原则,主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实现其高质量、权威性和全球公认性,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这样,中国才能保持其会计准则的持续国际趋同。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时间安排
一、国企共青团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团委在分行领导和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分行合规经营、稳步业务增长的工作大局下,满足团员青年的根本需求,以团的先进性教育为基础,以促进青年成长成才为主线,团的工作在继承中创新,于探索中前进,为推动企业文化、文明建设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思想引领
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以重要纪念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时代主旋律。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积极推广,全行员工全员学习,形成良好的学历氛围。2020年3月,组织分行青年员工前往周边园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活动不但提高了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而且进一步强化了保护生态平衡和绿化家园的责任感,增强了青年的凝聚力,提升了团队精神。在分行党委和团委的号召下,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在我行包联小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取得非常好的成效。
在职业道德、企业文化教育方面,通过组织学习、活动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强青年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青年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引导青年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提高青年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2020年5月在行范围内开展学习 “青年大学习”五四主题团日活动。
(二)、人文关怀
在文娱活动方面,积极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健康、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青年业余生活,促进青年间相互熟悉和交流,使青年思想稳定、身心健康、乐观向上。2020年1月,积极组织公司青年员工参加局 “不忘初心跟党走,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演讲比赛。2020年4月组织公司春季健步走活动。2020年5月组织公司青年员工积极参加局第一届运动会。2020年4月组织公司青年参加局健步走活动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2020年6月积极组织青年员工代表局参加了集团第二届羽毛球赛。通过这些活动展现出公司青年员工良好的精神面貌。2020年8月积极组织了公司应届毕业生篮球赛,一方面增强员工身体素质,另一方面增进员工交流,培养员工之间的默契合作关系。
在沟通交流方面,建立和完善定期与青年沟通交流机制,特别是了解基层青年的心声,团组织负责人要经常性深入基层,与青年召开座谈和调研会,把握青年诉求,切实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各项目在8月份都开展了新生座谈会。
(三)、青年培养
在技能提升方面,结合集团战略部署,有计划地开展导师带徒、技能培训、技术比武、岗位练兵、专业强化交流等活动,为青年搭建学习先进、提高技能、展示才华的平台。各项目开展了大学毕业生轮岗计划,每位大学生都有指定的老师带领,按照轮岗培训计划内容进行对口培训,耐心指导,尽快的帮助他们掌握专业技能和工作方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文化拓展方面,积极开展青年读书活动,采用各类沙龙、英语角、兴趣小组、文化讲座、互动交流等形式,拓展青年视野,提升青年员工的综合素质。公司机关成立了篮球、羽毛球兴趣小组,各项目部设立了图书角并选购专业书籍供员工学习交流。
(四)、实践活动
关键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价值相关性 影响因素
近几年,随着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关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越来越多,相关的文章和著作层出不穷。笔者在阅读大量国内相关文献后将国内现有研究归纳为以下5类: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必要性研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研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模式研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价值相关性研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一、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必要性研究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与外界沟通的工具。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研究常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实施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联系在一起。此处忽略以上两方面的研究内容,仅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综述。
杨熠、沈洪涛(2008)认为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企业全体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资源配置。朱金生(2012)认为企业履行了哪些社会责任,履行效果怎样都是企业自身和外部利益相关者非常关心的问题,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准确披露不仅能增进外界对企业的了解,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也有助于企业不断完善和改进自身社会责任的履行。李姝、曹蕊(2010)以理论为基础,提出企业为缓解冲突、降低成本有必要加大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成本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有着显著影响。张会芹(2010)、尹林(2010)、李诗田(2010)的研究都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合法性驱动行为。王敬勇(2010)进一步提出:严格实施安全、环境保护制度,加强治理结构,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审计制度等措施,增加企业合法性压力,提高煤炭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袁蕴、牟涛(2007)研究指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能增强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廉春慧、唐婉虹(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声誉。
二、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截至目前,有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颇多。阳秋林(2002)选取五家公司,通过其2000年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分析得出: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水平较低,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黎精明(2004)研究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是“理论上急需,实务上空白”。陈玉清、马丽丽(2005)研究发现信息使用者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不关注,资本市场对此信息的需求性不强。沈洪涛、金婷婷(2006)通过调查分析指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一致性。李正、向锐(2007)在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642家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后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还处于年度报告中的分散披露形式阶段,信息披露以描述性方法为主。杨亚娥、刘建红(2006)通过48家上市公司2000-2003年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统计分析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形式单一、缺乏独立报告意识,信息披露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较差,定性信息多、定量信息少等问题。王鲁璐、金建(2009)在对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进行总结时也认同杨亚娥的研究成果。温素彬、方苑(2008)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已开始关注其自身的社会责任,但相关信息披露仍然很少。辛斌明(2010)认为我国企业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中存在披露动力不足,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等问题。李姝、曹蕊(2010)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水平仍比较低,但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同行业之间,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刘长翠、孔晓婷(2006)以沪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样本公司社会贡献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待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态度非常消极,披露内容仍停留在自发原始阶段,既不规范也不完整,实际披露时主要采用非会计基础型。
三、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与模式研究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是社会责任会计理论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常存在两方面问题:披露什么和怎么披露。针对这两方面问题,我国学者进行了广泛研究。
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方面,顾兆峰(1997)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归纳为,相关利益者的利益所得、人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参与公益事业活动等五个方面。葛家澎、林志军(2001)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应包括诸如环境保护、雇员培训、安置就业、医疗保障、反对种族歧视、企业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或所作贡献等方面。阳秋林(2005)认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除应包括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中的社会积累率和社会贡献率外,还应包括企业在生态环境、社会福利、人力资源、向消费者提品和维修服务、践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李正、向锐(2007)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内涵和外延两个角度综合考虑,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划分为六大类十七小类。辛斌明(2010)将这一内容更加细分为六大类二十二小类。张萍、单晓鹏(2010)认为,企业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应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捐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
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方面,宋献中(1992)在其出版的《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一书中提出了简单模式、中级模式和高级模式等三种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报告模式。郝美彦、王冬芳(2004)则认为企业应根据社会责任信息内容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披露方式。阳秋林(2005)指出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要以传统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赵文娟、阳秋林(2005)进一步提出在传统会计报表中添加社会责任信息新项目,并在财务报告中单独列示的披露模式。张楚堂、邢英(2009)也主张将现有财务报告进行一定改造后,同时反映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黎精明(2004)用案例分析的方式说明企业可以通过诸如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公司网站等形式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胡承德(2009)总结目前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常见模式有文字叙述模式、依附传统报告披露模式、独立披露模式等三种模式。周虹(2010)认为,我国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社会责任报告模式,中小型企业运用简易一些的模式,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以编制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报告。
四、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价值相关性研究
近几年,虽然有关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价值相关性的研究增加较快,但目前尚未形成广泛认同的结论。宋献中、龚明晓(2007)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年报中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决策价值和公共关系价值不大。沈洪涛(2005)选取1997-2003年所有非金融业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实证检验得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两者互为因果、彼此影响、互相促进。高洁(2009)基于16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也表明:自愿社会责任报告的所有样本公司在整个事件窗内的累计异常收益率为正。但是,施平(2010)的研究却显示,在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中,绝大部分公司的年度累计异常收益率为负。江炎骏(2010)以我国290家上市公司的465份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市场反应不显著,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是影响市场反应的关键因素。温素彬、方苑(2008)借助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模型对2003-2007年沪深46家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当期财务绩效有不好的影响;长期来看,有良好影响。陈玉清、马丽丽(2005)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贡献指标体系,并实证检验出:现阶段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与股票市场价值的相关性不强。王帆(2008)以石化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传递效应实证研究发现:市场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反应不灵敏,社会责任信息并不能完全通过股价反映出来。曹兵(2011)针对2011年沪深1 933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价值相关性的研究发现: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会增加企业价值。
五、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针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吕立伟(2006)通过对295家违规被罚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分析得出,公司董事会规模及结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专家董事的人数及比重的增加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李正(2006)运用OLS回归分析方法验证出:上市公司规模越大、财务状况越好,越有可能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行业相关性,重污染行业倾向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李姝、曹蕊(2010)认为成本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成本越大的公司,管理者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动机越强烈。姜涛、王怀明(2012)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行为和激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产生显著的影响,但董事会的独立性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不产生显著影响。辛斌明(2010)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财务业绩、独立董事比例均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各类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识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内容和披露方式缺乏规范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不足等。
六、 总论
经过多年研究,我国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都取得了较大进展,为今后的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同时也应清楚,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的初探阶段,较多研究仍停留在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考证及披露内容和模式的探讨,深层次的内容和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挖掘,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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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长翠,孔晓婷.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6,(10):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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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帆.石化行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传递效应的实证研究[D].江苏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