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铁路合同管理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

第1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审查;项目建设费用类型

引言

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步入新时代,项目投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下,需做好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管控。项目合同管理既是预防企业合同纠纷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又是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合理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应作为项目管控的重点之一。

1工程项目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工程合同分为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该项划分用于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费用类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新增费用、预备费等。(1)建设安装工程费:此项费用包含施工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单片梁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及锚下预应力检测合同。应注意,批复概算中如未单列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及跨铁路干扰相关费用,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考虑,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再单列。(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包含机电设备购置费及试营运期设备购置费,一般机电设备购置费应包含在机电施工合同中,不单列。(3)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购置费用。(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此项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特殊征拆合同。其中,三电迁改合同包含10kV以下电力迁改合同、10kV以上电力迁改合同及通信光缆迁改合同;特殊拆迁协议指征拆协议中未列入征拆工作方案标准的费用,例如项目涉及压覆矿、砂石料场的赔偿合同。(5)建设项目管理费:①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ETC专项检定费。②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立卷、编制归档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竣工审计合同列为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③施工监理合同、中心试验室合同、监控量测合同列入工程监理费。④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列入设计文件审查费。⑤交、竣工验收检测合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合同、桥梁荷载、外观评定及实体检测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合同、水土保持验收检测合同类如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⑥ETC专项检定费如已在机电施工合同中已列入,不再单列。(6)研究试验费:包含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等。(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用地报批合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等。(8)专项评价(估)费:包含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水土保持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文物考古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建设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则列为该项费用;如包括竣(交)工验收时的环评、水保试验检测,则列入竣(交)工验收检试验检测费。(9)建设期贷款利息:包含银行贷款合同等,按照建设期贷款年限及贷款分配额、贷款年利率测算应归还的利息。(10)新增费用:包含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合同及跨铁路工程服务合同等,具体以概算批复费用项为准。按照业主合同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该项划分用于合同中期结算费用管控。①建安工程合同即按各项专业工程划分的施工合同,包含土建施工合同、路面施工合同、机电施工合同、交安施工合同、房建施工合同和绿化施工合同。②征拆合同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及特殊征拆合同。③其他合同除建安合同、征拆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包含前期项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交(竣)工试验检测合同等。

2合同审查工作要素

(1)合同形式:合同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合同实施单位。(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资料:合同评审表、合同文本、中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合同资料组成附件。(4)合同审查分类:按照业主合同审批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本类型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指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的示范文本;非格式合同一般指无示范文本的合同,此类合同需根据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起草,合同审查人员依据合同文本的审核要素及共性问题,通过各项目常用合同总结归纳,形成部分非格式合同的定价原则及非格式合同参考文本。(5)合同形式审查要点:形式审查主要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定,如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合同签订流程合法合规、资料手续完善、合同文本符合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含量价原则、服务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核实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合同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条件;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授权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报审资料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合同核实审查合同是否与范本内容一致;非格式文本起草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信息化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情况应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合同体系。形成合同文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合同登记、中期结算及末次结算、合同执行情况功能,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合同金额;暂定总价合同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中期结算,末次结算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费用概算执行情况控制,将已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录入系统,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办理中期结算,包含本期支付金额、累计支付、累计支付比例,系统生成对应概算的项目建设费用分析比较表,通过系统对项目建设费用分类汇总形成系统的项目建设概算费用控制体系,并对合同信息登记不全、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原因作预警提示及情况分析。

4结语

第2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建设领域重视施工合同签订、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家对铁路投资的逐年加大,铁路建筑市场逐步开放,铁路建筑市场正由粗放型向精细化、标准化方向转变。铁道部于2007年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并对合同条款作了严格的规定,铁路施工合同在建设项目中的地位与日俱增。作为进入铁路市场的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市场环境逐步调整思路、提高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由过去的“先施工、后算账”,逐步转变为“边施工、边算账”的动态合同管理思路上来。如何提高施工合同经营意识,如何把控施工合同经营风险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当务之急。

严格把控施工合同风险首要任务就是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在避免合同风险的同时,寻找合同索赔突破口。

2合同评审重点

合同经营风险审查又称专家审查,是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条件,预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从而导致经营利润发生重大变化而不能实现合同预期目标的审查。合同审查时一要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同时还要把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合同文件和其他组成部分结合起来审查,重点审查条款。

2.1 合同承包方式审查

合同按照承包类型分为单价承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按照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固定可调总价承包、单价承包方式、成本加酬薪等方式。不同的承包方式,合同管理和思路都是不一样的。比如穿越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宜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地质情况下,单价固定,数量以实际施工图数量为,在此种情况下,要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严格核实数量,做到计量数量与施工图数量一致。再比如工期较短、工艺成熟的、地质不太复杂的铁路工程适宜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合同评审首先要了解招标方式,是初步设计招标还是施工图招标;然后要了解承包范围,是否包括征地拆迁,建安工程范围如何界定;最后还要了解作为铁路建设管理的特色—风险包干费内涵,也就是风险包干费的范围以及内容,而这对于日后的索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2 合同工期审查

要做到合同工期审查,首先要结合施工企业自身情况实地调查工程地质、工程难度等实际情况,然后充分了解征地拆迁进度和承包方式,征地拆迁是施工单位承包还是建设单位自行拆迁。如果是建设单位自行拆迁,开工前能否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如果是施工单位承包方式,拆迁费用够不够,拆迁难度有多大,对工期有无影响。除此之外还要结合合同要明确开工日期是以合同书上写的合同工期起始日期为准,还是以开工令为准。了解以上情况后就可以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将征地拆迁影响工期的内容写入工期顺延的补充内容。其次,还要了解总工期是否合理,在总工期内是否可以完成工程项目建设。过去铁路施工往往被戴上“政治工程”的帽子,相当一部分施工单位根本不考虑工期如何约定,盲目签订合同并急于上场,结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作为亚洲最大北京列车餐饮加工配送基地工程,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招标时明确工期为1年,建设单位要求将工期缩小到7个月,且抢工工期正值冬季。施工单位为了抢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施工措施、安全措施。最终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但是投入费用也是巨大的。再次,关于工期调整的约定。比如在北京施工,每年的3月份有两会,还有北京市春运、汛期施工等干扰因素,这些因素合同中对于工期延长是否有约定。合同评审时间,评审人员就要提出工期顺延约定不合理的问题。

2.3 合同价款审查

合同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审查起来比较麻烦,首先要了解铁路招标文件中铁路合同条款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内容,然后考虑工程量清单采用的标准、降造幅度,清单有无遗漏,工期与管理支出等诸多因素。

一般固定总价,适用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如果工期长,总价高,则不可预测风险大,原则上不采用这种方式。

固定单价,一般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

可调总价。包括可调整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一般调整因素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调整、甲控和自购材料设备价差系数的选择,II类变更的分类及界定;重大工期、质量、方案的界定;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如果以上内容不进行进一步的界定和量化,最后在报送I类变更和II类变更以及材料设备价差计算上就会引起争议。比如:某铁路动车检修基地工程,由于机务工艺设备就达12.5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合同额包括铁道部甲供的机务设备,但是在竣工时,按照财政部规定,纳入合同中的甲供设备需缴纳3.5%的营业税,光税金就达4000多万元,施工单位拒绝对甲供设备开票,而这些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考虑清楚,因为按照财政部规定,作为安装的甲供设备可不纳入营业额,如果当初施工单位考虑到此问题,就不会与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

2.4 工程预付款审查

一般来讲,包工包料的工程按照当年预计完成投资额(扣除甲供材料设备费)为基数计算预付额,建筑工程预付比例为20%,安装工程预付比例为10%。对于重大工程,按年度计划逐年预付。对于设备费用大的工程,可以约定预备备料款和预付进度款两种。

在部分铁路工程中,有的业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为零。也就是说,施工时承包单位需要自己垫付前期的所有工程款,且业主不需要支付利息,此时,施工单位必须考虑自己的资金周转和承受能力。否则,就可能导致开工又停工,自己违约的情况出现。预付款比例为零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先期似乎工由承包人垫付款的支付方式与利息。

另外,征地拆迁工程铁路一般采取承包制或代甲拆迁的方式,如果采取代甲拆迁方式,涉及金额大,施工单位一般在签订合同后,指挥部要按照合同预付一定比例预付款,此项内容的约定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否则施工单位需要垫资进行拆迁。

2.5 主要材料供应方式审查

铁道部先后出台了《甲供物资设备供应目录范围》,作为施工单位在合同审查时就要首先注意合同文件中所列的甲供物资设备是否全包括在铁道部《甲供物资设备供应目录范围》中,这直接牵扯到工程的清理概算及工程结算。比如目前铁路站房工程涉及工程实施过程中装修标准的变化、材料供应等因素,装修材料价格与合同签订时装修材料价格变化非常之大,而装修材料却并不包括在铁道部甲供物资设备目录中,如果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领导提高装修标准,一定要明确费用及合同约定,否则会给经营带来很大的风险。其次,我们还应该了解甲供物资设备的交货地点,按照目前铁道部的供应模式,长达干线一般约定在能够办理货运的车站,或最近接轨站;工程集中的地区也可约定在建设单位仓储站或直接运送至工地,交货方式一般为车板交货,施工单位负责卸车等事宜,另外甲供材料设备还涉及到仓储和检验费用,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审查时要明确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相关约定。再次,我们还应该了解甲供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目前铁路工程一般采取甲供材料设备甲方签订合同并结算,然后财务转账于施工单位,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甲方招标采购,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甲方拨款。这个在合同审查的时候一定要明确。最后还要注意甲供模式方面,目前各铁路工程遍布全国,不同的地区工程情况有很大的不同,比如目前铁道部一直执行水泥甲供,铁道部负责招标水泥厂家,建设单位签订水泥合同,但是在北京这样的城市,五环之内不允许设置水泥搅拌站,北京市要求采用商品砼,建设单位一般采取招标商砼搅拌站,甲供水泥,施工单位出加工费用的模式进行甲供,这样的话,施工单位搅拌砼的利润就转移到了商品砼搅拌站,这个我们在合同审查时间特别注意。

2.6 工程变更审查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关于变更的分类原则是依据铁道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简称“146号文”),变更的处理方式依据合同约定,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的I类变更根据批复金额进行计量;II类变更的计量方式一定要结合风险包干费的使用,合同审查时一定要明确II类变更的范围和编制预算原则,也就是说什么样的II类变更算风险包干费的支出范围,什么样的II类变更在合同外基本预备费中解决,II类变更与施工图量差、施工图优化的区别等等,II类变更中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包干或另外解决等等。比如北京动车检修基地项目上报变更24项,批复变更20项目,绿化工程、过渡工程、外电源工程、交通导改工程已实施完毕,但铁道部未予批复,原因是不属于铁道部重大变更范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动态管理合同,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一定要仔细研究铁道部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约定,在变更前一定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并且一定要遵循“先批准、后补充合同、再施工”的原则,尽量做到合理、规范。

2.7 工程质量保修审查

目前铁道部最新制定《铁路建设项目招标示范文本》的对工程质量保修方面提出两个概念,一个是质量保修期;另一个是缺陷责任期。作为合同审查,首先我们必须搞清楚质量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和联系,缺陷责任期是指铁路工程初步设计验收后到国家正式验收前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质量保修期是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其次,我们还必须搞清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预留、返还方式、预留比例、期限、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及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都应有明确的约定。比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合同价款的5%左右,如果合同超出这个范围的,承包企业经营成本就会加大,应属过高。

2.8 不可抗力与保险约定审查

不可抗力发生具有偶然性,但是万一发生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该条款的审查一定不能忽视,首先要明确铁路工程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中是否包含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风险因素。然后要明确工程保险费的投保主体,是建设单位办理保险还是施工单位办理保险;最后还要明确保险费用支付来源,是从风险包干费中支付还是从基本预备费中支付,这个必须在合同审查时一定要注意。

2.9 违约责任约定审查

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合同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具体内容。实践中很多合同就违约责任只有“按法律规定”,这种做法实不可取。违约责任应尽可能界定清晰,每一项违约都有量化指标。违约责任既包括建设单位责任,也包括施工单位责任,明确并细化违约责任内容都与日后的工期索赔及费用索赔均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比如北京铁路某工程,由于春运、奥运等影响了工期,在界定责任方面,由于合同约定比较粗,施工单位吃了哑巴亏,不但没有延长工期,还为赶工付出了代价,这都是在合同审查时对违约条款没有细化的结果。

还有一些建设单位在违约条款中显失公平,比如某铁路工程合同约定: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3%的违约责任,延误工期超过10天,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施工单位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责任。像这种严重显失公平的条款在合同审查时就应高度重视。

3结语

目前,铁路市场的放开,中建、中水、中交、中铁各施工企业全面进军铁路市场,铁路建设单位也在逐步规范合同管理,而作为进军铁路市场的各施工单位也应调整思路,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并加强合同前审查、合同中动态管理以及合同后评估。作为每一个施工单位的经营者更要加强合同评审,做到想在前面,不留遗憾。要做到未雨绸缪就必须加强合同专用条款的研究,范本尚未约定具体的,一定要通过补充协议条款进行细化,对合同条款中部分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有遗漏,或者有新增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的补充与修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S].1999.

[2] 刘寅.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8.

[3] 杨宇飞.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J].建筑经济,2008(S2).

[4] 周婉,温少元.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J].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使用指南[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

第3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铁路项目 资金管理 管理措施

受国家宏观调控和铁道部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影响,2012年铁路项目流动资金依然严重不足,在新的形式下如何解决好铁路项目资金管理问题,对于铁路项目的财务管理者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笔者试图结合工作的实际,从铁路项目资金管理的大环境和小环境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1.当前铁路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工程质保金扣押比例较高、各项保证金扣押时间较长

建设部、财政部2005年联合下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但目前铁路项目实际操作当中,工程进度款一般支付比列由原来95%下降到90%,预留质量保证金达到工程价款结算总额10%。同时,铁路项目还需要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保证金,比例越来越高且返还时间较长。铁路工程行业中施工毛利率较低,大都只有8%-9%左右,且前期投入较大,施工工期长。在铁路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垫资的情况下,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在铁路项目完工后,垫资款又转变成了拖欠款。

1.2工程计量不及时,工程款支付滞后,变更索赔周期较长

由于业主办理计量手续繁杂,且办理不及时,工程结算滞后,资金拨付周期较长。竣工验收不及时,办理工程变更签证资料收集较多,变更批复周期长,审批程序复杂,行政干预严重,竣工审计不及时等诸多因素,造成业主拖欠工程款较多,项目需要垫资较多,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

1.3内部控制薄弱,资金风险意识不足

铁路项目大多都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于资金的开支执行“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其大多只关注资金的使用情况。大多铁路施工企业缺乏一整套的强有力的资金监控体系,内部控制薄弱,对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力度不够。项目经理往往只从自身利益出发,资金支出随意性较大,对材料供货商、专业分包商的超付严重。资金风险意识不足,资金开支预见性差。

1.4资金集中管理难度大

铁路施工企业在全国各地承担施工任务,大部分资金存量来源于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目前现实情况是,大部分的建设单位要求铁路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由建设单位和属地开户的金融机构共同监管。由于利益驱动或者其他原因,有的建设单位以监管为由,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禁止铁路施工项目通过银行前台操作将工程款拨至其上级资金管理部门进行归集;有的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大额资金支付必须有建设单位和属地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限制铁路施工项目将工程款直接拨付给上级单位进行资金集中管理,造成铁路施工企业资金集中管理难度大。

2.加强资金管理的措施

2.1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和控制

资金预算可以对铁路项目一定时期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进行统筹安排。在铁路项目全面推进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资金管理,可以不断挖掘项目内部资金潜力,积极组织生产投入,节约开支。近年来计算机网络化技术的普及,为铁路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软件提供了技术保证,通过资金管理软件可以将铁路项目资金纳入到铁路施工企业资金管理范围内,实时监控项目的资金情况,准确了解资金余额,实时监控资金收支,并可以随时发现、查看项目大额资金的来源、去向,为铁路项目资金预算的全面执行以及资金支付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2.2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加强铁路项目的资金管理当中重要一项内容。铁路项目合同管理的签订,正确履行,对于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工程成本,保证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维护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并为企业赢得最大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加强铁路项目合同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制定明确严谨的合同条款,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二、合同的实施和跟进:要求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

2.3加快工程变更、调价补差及索赔的工作

加强与设计院,业主等有关单位沟通工作,及时办理清理概算,整理变更设计、材料涨价相关资料,取得监理单位、设计院签证。针对工期拖延、图纸不到位、征地拆迁不到位、业主或监理指令错误、布置额外工作、法律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成本增加,铁路项目前期较多垫资的情况,需要及时准确完成收集、整理、签认、汇总上报和需要审批的工程变更、调价补差及索赔工作原始证据资料。加快开展该项工作,对于项目改善项目现金流,提高经济效益,有非常重要意义。

2.4建立良好的资金回收考核机制,对项目进行定期考核

结合铁路项目实际,建立良好的考核机制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成立资金管理考核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采取月度监控、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方式对现金流各项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财务报表、标后预算报表、计划统计报表、物资报表、审计报告和赴项目抽查、进行系统检查等方式,定期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审核。建立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将应收账款的回收与项目负责人绩效考核联系起来。同时,定期对各铁路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分析,考核兑现。

尤其是在当前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对于加强资金管理,增大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减少项目资金沉淀,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5增强负债经营理念,转移部分资金供应不足矛盾

在当前铁路施工项目工程质保金扣押比例较高、各项资保证金扣押时间较长的情况下,铁路施工项目就应增强负债经营理念的理念,学会负债经营的方法,将企业垫资的部分矛盾和风险转嫁给、材料供应商。而不是一味追求经营规模,与专业劳务队伍、材料供货商的合作只注重价格,不考虑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因素。在选择专业劳务队伍、材料供货商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创造一个相互竞争的环境。在具备转嫁条件后,在最终的合同条款中要求,专业劳务队伍、大宗材料供货商垫资条件和额度,与铁路项目的发包方条款相结合起来统筹策划,力争做到发包方、铁路项目建筑商、专业劳务队伍和材料供货商三者的利益平衡,保证资金管理顺畅。

2.6加强资金集中管理

由于铁路施工项目前期投入大、工期长和工点分散等特殊性,铁路施工企业就需要保证铁路项目资金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企业整体资金的规模优势,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盘活沉淀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减少资金闲置,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铁路项目资金集中管理难度较大的问题,根据笔者工作实践和思考,铁路施工企业由于前期投入人力、设备、资金等资源较多,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协商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回收相应的设备折旧、工资社保、计提相应管理费用等工程投入,进行资金集中管理,保证资金的顺畅运转。

参考文献:

[1]戴国华.外部因素制约下国有建筑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新思考.财务与会计. 2012.05

[2]李红霞. 浅谈加强铁路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经营空间.2012.02

第4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铁路工程,技术措施,造价管理

0 前言

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必须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国家批准的《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了铁路技术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至2012年,我国铁路运营里程将达到11万km以上,计划至2020年,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2万km以上。因此,未来几年将是我国铁路现代化建设由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转变的关键阶段,铁路建设“大建设、大发展”的良好局面日渐形成。铁路建设规模越大、标准越高,投资规模也就越大,加强铁路项目造价管理也愈发重要。铁路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基本决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但投资使用发生在施工阶段。目前铁路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由于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不合理性,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不严而导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效率不高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有效解决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1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内容

1)施工单位的招投标。

施工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来选拔,施工招标价格应严格控制在批复的总概算内,在此基础上,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应尽量考虑全面,综合考虑若中标后施工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选择最为有利的报价方案。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准备、组织施工、指导施工活动、保证拟建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拟建工程项目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所做出的全面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出优化方案,通过现场方案的优化以更好地控制投资。

2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不够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设计标准组织施工,优化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尽可能减少施工干扰和人力、物力的浪费,防止工程造价突破概算。但是,铁路建设项目“三超”现象时有发生,施工阶段造价管理效率不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铁路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发生频繁,其中设计部门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文件不规范是最主要的原因,造成工程造价的调整幅度以及频率大;

2)铁路建设工程的中小型项目较多,工程项目现场情况相对复杂,中小型施工单位的施工力量薄弱、施工手段落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能力相对低下;

3)铁路工程点多线长,施工干扰较大,协调工作量大,施工组织设计往往落实不到位,致使工期拖延,造成人力、物力的损失,工程造价控制难度较大;

4)铁路工程施工涉及各单位、各工种的配合和地方政府的配合,许多配合单位存在漫天要价的现象,使工程造价增高。

2.2铁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偏离预算成本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一般都会有一个预算管理目标,建设费用都包含在预算费用控制管理当中。在现实的施工过程中,项目施工部门常常会因为赶工期而忽视预算成本管理,出现超支的现象,而且施工企业对工期成本重视不够,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

3完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措施

3.1加强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基础的合同管理,完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造价管理

1)建立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配套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报价和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结合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FIDIC合同文本,重新修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相关条款很有必要。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价格的部分,应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相关条款列入其中,将铁路建设工程管理与控制的内容融入施工合同之中。

2)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标的局面,要依法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防止投标企业低价中标后逃标或在施工中以各种借口要求变更承包合同、试图提高合同造价,保证合同的履行。

3)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需要积极吸取国际承包市场上通行的工程索赔办法,尽快掌握索赔的具体操作方法,并结合实际建立一套可行的机制。

3.2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严格控制项目造价

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优化施工方案。一般来讲,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而施工方案的审批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除了满足质量、工期两大指标外,还要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多个技术方案进行筛选,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使质量、工期及造价3项指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从而控制工程造价。

2)应在工程施工中把好质量关,控制和降低工程的质量成本。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前准备,加强过程控制,严格监控施工过程,把不合格因素消除于萌芽状态,并采取必要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出现,从而抓好工程质量,将不必要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对控制好工程造价十分有利。

3.3规范变更管理的流程,提高造价管理的合理性

设计变更按铁道部铁建设〔2005〕146号文颁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行,其增减费用应按原批准概算的原则、计费标准、定额记取。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确认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属于设计遗漏或与现场不符而无法施工,属非改不可的设计,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可能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出概算时,更要慎重考虑;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议单位、主要参与人员和时间等;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以及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他原因;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总之,设计变更应严格按照申请、处理、审批通过和施工这一过程执行,保证先审批后施工;而且通过该项变更处理结果,可以直接进行验工计价,保证变更金额的准确性。

3.4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内部的成本管理

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要增强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国家主人翁意识,对承建的项目,要信守合同的承诺,尊重自身形象,对企业和国家负责,努力完成合同赋予的义务与权利。根据自身的条件,建立适应铁路项目建设的责任成本管理组织体制,理顺统一协调、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检查监督到位的组织渠道,有条件的实行扁平化的管理方式。形成铁路项目责任成本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责任目标、奖罚措施等管理办法和标准。制定适应铁路工程项目成本风险控制运作的基本方法,在施工前期,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对项目的经济风险做出评估,结合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合理编制本企业的施工成本,指导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经济管理。完善科学的责任成本管理控制与核算程序,运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科学手段,遵循成本控制、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分析与考核及成果使用的基本作业流程,编制既适应上述管理机制又简捷高效的核算程序,以随时发现并对症下药地纠正发生在各个环节上的问题。

第5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铁路物流 内部控制 问题

伴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铁路物流业已成为支撑铁路多经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探索并如何加强铁路物流业内部控制管理、提升管理效益及水平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

1 铁路物流业内部控制的重点

铁路物流业受自身体制的制约,以及信息化及管理水平低、人才缺乏、服务缺陷、起步较晚等因素的影响,目前仍处在物流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大部分物流企业仍然依靠传统的延伸服务和货运服务作为业务支撑,尚未完全向一体化、现代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企业转型,传统粗放式的财务管理已不适应现代物流管理的需要,面临较大财务风险。物流业转型阶段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重点,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1 收入管理方面

不管是以货运为主要业务的传统物流,还是以联运、仓储、装卸、配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都存在客户多、网点多、涉及面广、业务量大等特点;尽管部分收费标准路局有明确,但大部分业务的收费标准仍然是由企业视市场情况而定,加上受运费下浮政策、季节、气候、客户不同情况因素影响,收费标准有时会有阶段性、区域性调整,这都给收入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每一车、每一吨的统计差异累积起来,影响收入的数目都很大。无序调价、乱收乱免、现金交易都会影响到收入的真实与完整,从这些行业特点来说,收入管理是当前转型阶段铁路物流业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核心。

1.2 资金管理方面

这几年,随着物流业服务手段的不断创新,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铁路物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原先依靠铁路自身优势收取费的服务模式已经根本不适应物流市场发展的需要。铁路货代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后,物流行业点多、面广、线长、代垫资金量大、结算周期长、业务连续性强、基础设施投入大等行业特点使得铁路物流企业日常营运资金流量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物流企业预付帐款和应收账款年年居高不下,高达数千万,资金风险越来越突出,加强铁路物流业资金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已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

2 铁路物流业内部控制的对策

2.1 收入管理对策

针对铁路物流业业务特点,笔者认为收入内部控制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1推行收费标准公开、集中授权、逐级审批备案制度。为避免业务部门无序调价、乱收乱免,公司首先必须加强对收费标准的管理,可以对收费单价实行集中授权管理、逐级审批备案制度。在公司各项业务收费标准方面,路局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路局的规定标准执行,路局未明确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决定,一经决定,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年初按照合同条款对所有业务的收费标准进行梳理汇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公布;对因业务部门经营需要或其他政策性因素需要调整收费标准或核减计费重量和车数或变更费用结算对象的,须由业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报告,报告应具体明确说明理由、客户对象、货物品类名称、运输去向、调整的起止时间等,报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生效;变更费用结算对象,业务部须要求客户出具授权书;另外公司还应明确规定:各项经营业务收费标准及变更记录由指定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书面调价通知须报计划财务部及办公室备案,没有调价通知的,计划财务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不予调整。只有通过以上措施,才能保证收费的公开、透明。

2.1.2收入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业务,应在部门内部合理分工,对每一项具体业务最少应安排二人以上进行负责,部门在对外签订合同时,最少应安排二人以上具体负责,部分关键合同的签订必须由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关键合同条款的变化必须通知并征求财务人员的意见。各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营业收入业务的全过程,各部门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营业收入业务的全过程。同时,提供与财务清算有关的工作量指标人员与工作量稽核人员的职务相分离;接受客户定单与批准客户付款方式人员的职务相分离;发票填制和发票复核人员的职务相分离;收款与发票填制人员职务相分离;单位及部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定期对办理营业收入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2.1.3统一业务统计报表格式。为便于稽核、汇总,单位应根据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实际,分业务类别设置统一的业务统计报表格式,各部门、分公司根据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相应报表,业务统计实行月、季、年报制度,采用统一格式,实行定期、定点、定时汇总上报。

2.1.4加强交叉稽核。大力推行由业务部门确认统计,业务管理部汇总稽核,计划财务部复核结算三个环节组成的“三位一体”的收入稽核确认模式。即业务部门根据车站和客户报送的实际装车情况,按业务合同条款核算统计业务收入,负责本部门业务统计;业务管理部根据月计划和“运货5”及调度所收集的装车情况,结合日常计划兑现情况,以铁路信息系统收索的货票信息完成“精密”统计,负责各部门数据的集合汇总和数据统一管理;计划财务部根据合同进行最后审核确认。

2.1.5推行每月定期召开稽核例会的制度。为了真正把收入稽核制度落到实处,单位应该推行每月定期召开稽核例会的制度,相关部门聚在一起,以幻灯片形式联合核对确认、发现数据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补齐或备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收入管理模式的真正实施。

2.2 资金管理对策

2.2.1健全和完善防范资金风险的规章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是防范一切风险的基本保证,为加强资金的风险控制,公司应着手建立健全一系列关于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 包括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资金管理办法、银行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公司大额资金联签管理办法,资金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各制度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考核都要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控、有序操作。

2.2.2实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及信用期、信用额度管理。客户信用等级每半年度根据客户上一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定一次。信用评估指标可分为企业品质特性评价、信用履约率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经营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等大类,实行百分制,公司每年度由业务部、业务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三部门联合对所有客户依照前半年度的业务实绩及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所有客户进行资金回笼风险等级评定,按资金回笼风险的大小分为A、B、C三级,针对不同等级的客户,核定后给予不同的、合理的信用额度与信用期,财务人员根据信用额度和信用期控制垫付款,对超过信用期限资金未回笼的客户,立即停止汇款并逐级汇报。

2.2.3落实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同时建立应收款项台账制度和年度清查签认制度。在不折不扣落实大额资金使用联签制度的同时,财务部门除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外,财务部和业务部门还应按照客户名称或每项业务设立应收款项台账。季度终了一个月内由财务部门牵头,特派专人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查,与业务部门核对有关会计账簿,与债务人逐笔核对应收款项的余额,并将核对时间、结余额记录在簿,双方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做到账实相符。财务部门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联签手续不齐全、超审批权限的款项不放过;超信用额度和信用期的款项不放过;未建立应收款项台账、半年度未办理资金清查签认手续的不放过;催收不及时的不放过。

2.2.4建立应收款项跟踪并逐级预警制度。根据应收款项台账,各业务部门相关的会计核算人员应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款项编制清欠明细表,送相关业务部门签认,并及时向业务部门通报有关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对超出核定信用期的款项,视债权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实行不同的预警方式。超出核定信用期10天以上的,财务部相关会计人员应电话或口头催告业务经办人加紧催收;对超出信用期20天以上的,财务部相关会计核算人员应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书,提醒业务部门经理督促经办人催收;对超出信用期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财务部发出超期催欠通知书,呈请业务部门分管领导批示,督促限期收回,金额在30万以上的同时在月初周例会上通报;对欠款金额在50万元上,超出信用期两个月的,由公司财务部经理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呈请总经理查证并签注处理意见,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催欠通知单24小时内必须反馈意见,提出书面清欠措施及意见报告总经理,如无法限期收款,则应取得客户欠款的书面确认书和分期付款保证书。

2.2.5强化合同管理制度。物流企业作为提供中间环节的服务商,按照目前的运营模式,不仅要给上游客户垫款,而且要给下游运输企业预付款,稍有不慎就会出现资金风险。因此单位要高度重视合同的管理,规定双方在开展业务前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对费用结算每一细节内容和方式要详尽、具体。能提前确定的收费项目,应明确收费标准。对实际操作中新增费用的垫付及结算原则上应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合同预付款项,严禁未签合同就提供服务。

2.2.6加大对资金风险责任考核的力度。单位应把资金回笼率指标和部门营业收入及利润指标一起纳入业务部门月度的绩效考核中,可以规定每个业务部门月度资金回笼率必须达到90%以上,每欠2%扣1分,以汇票回收的三个月之内到期的折扣10%,六个月之内的折扣40%等,同时单位每月开绩效考评会进行考核,以此确定每个部门的奖金系数,通过把资金回笼率与部门奖金直接挂钩,才可以大大提高业务部门催收账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减少资金的风险。

3 铁路物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几点体会

3.1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是内控制度有效实施的基础

内部控制覆盖了对人、财、物的全方位管理,是由单位管理层及员工共同实施的一个权责明确、制衡有力、动态改进的管理过程,从单位负责人、到各业务部、职能部门负责人,直至普通员工,都对实施内部控制负有责任,光靠财务部门是完成不了的。所以首先必须得到领导的支持,达成共识,使之成为公司管理的内在需求,这样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工作才能得到有效推进。

3.2 不折不扣落实是内控管理工作的关键

常言道:“落实是最好的管理”,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只是“印在纸上,挂在墙上”,否则就成了一纸空文。当前企业内部控制薄弱的原因除了一部分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残缺不全或有关内容不够合理外,更多的是执行力不够问题。因此首先要提高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出台要目的明确,对症下药;要贴近实际,切实可行;要多方斟酌,科学合理,制定新制度的过程要让大家广泛地参与进来,这样制度就可以获得认同,违反制度后的惩罚也就顺理成章了;其次,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遵守,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对任何事情或任何人都应该按照规章制度去处理或对待, 要体现出规章制度的公平性、权威性,不能因人“下菜”。只有这样才能将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3 程序设计与过程控制是内控管理的有效形式

内控管理一定要重视管理的程序设计,要尽可能通过书面化、格式化、程序化的逐级授权、签认、审批等形式来进行过程控制;要重视细节的管理,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中的业务处理与纪录程序要规范,规范合理简洁的书面材料要尽可能贯穿控制的全过程,各项业务控制中的授权、批准、执行、纪录、核对、报告等手续应该完备。内控管理一定要统一标准,使业务流程更透明,职责更清晰,要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在组织培训时,要对每一个控制措施,每一张表进行详细说明,使员工理解、掌握,最终在各管理部门形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

3.4 考核是推进内控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笔者这几年在推行企业内控管理实践中最主要的体会就是把内控要求与日常考核挂钩,对制度中一些重要规定和要求都明确职责,建立负责制;建立一整套具体的督办程序,及时把制度是否落实纳入月度的绩效考核中。从而使内控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通过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对内控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不断完善。因此,责任考核是强化制度落实最有效的手段。

第6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科研物资;合同管理;管理制度

1科研物资合同管理职责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合同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合同承办部门需要履行的管理职责,主要如下:组织合同项目谈判;起草合同文本;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办理授权委托申请;监督、组织合同履行;负责本单位合同统计,保管合同档案;保管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指定合同承办人。

2科研物资合同管理特点

科研物资合同管理和普通的商务合同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因为科研物资合同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如科研生产的复杂性、保密性、不确定性、专业性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科研物资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科研物资合同的管理必须规范才能防止合同风险,降低电力企业的成本,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3科研物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对科研合同的风险意识认知薄弱

不少科研工作者缺乏对科研合同的法律风险意识的认知,这就导致了他们无法在现实化的法律风险途径中有效维护制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外,对科研合同的风险意识认知薄弱在客观上导致了自我利益保护的薄弱化。

3.2科研合同签订环节缺乏合同风险意识

在科研合同签订之前,没有对对方的经营效益、研发能力、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详细地调查和了解,仅仅是为了争取“合同”而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才发现对方并不具备完全履约的能力,这就导致了签订的合同半途而废;合同签订的双方都是依据签订的合同去取得权利并履行义务,有些合同签约人并没有透彻的理解合同中的定义和各个条款,这就导致了合同的签订并不标准,存在一些风险;科研合同执行周期一般较长,一些签订完毕的科研合同没有被及时交到合同管理部门,这就导致了合同管理台账的建立不及时,合同管理部门无法动态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因而无法有效地管理合同。

3.3科研合同在管理上存在纰漏

科研合同的风险不仅存在于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于履约过程中。企业中对于科研合同的管理一般是传统化方式管理,缺乏体系化的调控手段和监管体制,因此科研合同的履约过程无法得到有效地管理和监督,有些合同在签署以后,后期的审查流程缺失,导致合同失去了执行意义。企业科研合同在管理上的缺失会导致原本该追究的合同权利丧失了最佳的诉求时间,因而合同风险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给企业的自身利益带来了损害。

4科研物资合同管理规范

4.1加强、完善物资合同管理制度

一个合同的正式订立,要经过一系列过程,如资信调查、当事人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合同审核、合同签署等。合同订立以后,还涉及合同的履行过程,另外,由于各种条件的变化,还可能会涉及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等问题。合同既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和麻烦。目前,市场经济中也发生过一些案例,有些企业因为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中存在一条或多条漏洞条款,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甚至导致破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科研合同规范化管理,高度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就要求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种科研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4.1.1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的性质,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层级的供应商管理评审程序,另外,合同管理部门还要对招投标相关单位的一些信息进行全方位评价以及审核,如主体资格、资信财政状况、履约能力等,尽量避免在招标谈判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在完成供应商信息审核的基础上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以便进行管理。

4.1.2合同会签制度

合同会签制度一定要规避越权签署合同的情形,应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合同的会签程序,对于重大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签署,对于一般事务性合同或数额较小的合同,则可以由被授权的业务部门进行签署,另外,经过指定部门签字流转后的合同才能生效。

4.1.3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合同的履约需要科学合理的物资供应计划,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根据物资需求、供应商生产情况等实际情况的变化,合理地调整物资供应计划,保证物资按期交货;另外,为确保供应商按照供应计划完成生产,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动态跟踪供应商的生产状况,并形成生产进度报告,确保物资按期供应;物资到货以后,合同管理部门应联系物资需求部门,一起验收货物,如果在验收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协商解决;建立合同履约台账,及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监督合同执行过程。

4.1.4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签订双方对于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争议的解决,经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争议则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4.1.5合同变更管理办法

由于受到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一些物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变更。一是对于设备类物资,在物资的单价和规格参数不变、合同签订数量和金额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合同金额的增加超过50万,在需求单位领导审批以及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完成之后,由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如果合同金额的增加小于50万,则在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完成之后,由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二是对于材料物资,在物资单价和规格参数不变、合同签订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合同签订增加的数量不超过原合同规定数量的15%,则在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完成之后,由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三是合同物资型号变更,这种情况需要重新纳入物资采购计划,在需求单位领导审批以及原合同会签部门审签完成之后,由需求单位和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4.1.6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合同的档案管理包括了合同文本归档、合同保管、合同登记和合同统计管理。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归档。以便在合同纠纷出现的情况下尽快收集取证,进而维护自身利益,减少经济损失。

4.2创建完善的物资合同管理体系

科研合同管理体系能够实时反映合同的进展情况,能够保证科研管理部门动态监督合同的全过程,另外,信息化合同管理体系具有智能化和高效化等优势,节省了纸质审批的人力物力资源,使合同管理的效率得到了很大提高。在信息化合同管理体系中,合同在网上进行立项并完成审批流程,缩短了科研项目计划统计上报工作的时间,合同信息均集成在系统中,业务主管和各审核人员能够在系统中全面了解合同信息,一线部门可以在系统中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提高了合同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共享性,增强了监控力度,另外,工作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过程,及时了解招投标的情况,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要与招投标负责人一起审查相关招标文件并提出可行性建议,招投标负责人根据建议对招投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使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在招标的全过程中,招标负责人员应积极配合合同管理人员,共享相关招标文件,促进招标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效益。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规范和约束招投标过程,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避免合同条款中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从而引发其他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另外,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做好严格地审查工作,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和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使招投标当事人和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应该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对合同的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并对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动态跟踪合同的履约情况并进行汇总。强化科研合同管理队伍建设。科研人员法律意识的缺失导致了科研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风险,因此要对科研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另外,还要做好对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的科研合同知识普及教育,使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得到提高,进而自觉地依法办事,保证科研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5结束语

只有科研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保证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顺利进行,电力企业科研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对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与监督,保证科研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促进电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勇,欧志强.铁路大型科技企业技术合同管理浅谈[J].铁道建筑,2010,(3):100-102.

[2]王淩燕,徐和平.科研合同担保缺失的风险与防范[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4):21-25.

[3]李莎,蔺瀑.浅析企业技术合同规范化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1,(6):69-70.

第7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公路建设管理 合同化管理 程序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c)-0163-01

1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技术

1.1 合同化管理的背景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通过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以及公益目标的控制进行信息的调整与反馈,不断优化公路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因此,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必将贯穿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新型管理理论,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为基础发展而成,成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策划。合同化管理制度又被称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其通过合同文件的方式全面体现了事先控制的思想,突出了项目管理者的各种客观要求,规范了项目各个阶段的管理流程,完善了界面的管理,协调了各方面的关系,并通过协调利益的分配,避免了在界面上发生缺陷与遗漏。项目管理理念的日益普及让企业更加意识到承包商和业主之间既对立又统一,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不能过分夸大双方之间的矛盾,更不能忽视了统一与合作,而应该正确认识到双方在统一与合作中的共赢[1]。

1.2 合同化管理的意义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一种新兴理论,通过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而产生。公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对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等不属于合同化管理。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即将公路建设的先进管理思想和内容采用合同的形式体现于项目建设中。合同化管理的原则包括系统性、融合性、可行性、针对性、公平性和防范性等,保障公路建设能够顺利进行。业主是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主体,业主能够统筹公路工程项目全局,使项目参建单位能够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自觉遵守合同化管理,执行各项合同规定的制度与方法。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的目标是督促参建的各方要自觉遵守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管理办法,积极控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行为,使各项指标向着全方位达到合同要求前进[2]。

1.3 合同化管理的内容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是以制度的法律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基础,以业主建立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反馈体系为重点的合同化管理制度体系,目的是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合同公平与高效[3]。合同化管理包含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全部内容,与项目管理紧密结合,贯穿于项目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合同化管理的工作重点面向对公路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公益目标等影响十分重大的主要环节进行,内容丰富。

2 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技术

2.1 程序化管理的内涵

程序化管理指对按照工作的内在逻辑关系集合形成的互相关联的活动进而实施的程序性管理办法。管理工作程序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行使某项管理职能或者完成某项业务必经的连续步骤、循环顺序与路线,对完成工作的各个步骤的期、质、量的要求,各个步骤的管理工作内容以及相应责任部门。

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是以在控制主体和执行主体的共同遵守合同为基础,既体现于对参建的单位以及管理目标具有社会性、合同性的管理,同时也体现于参建的单位对其内部工程事务的具体管理。因此,相比于传统的内部程序化管理,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化管理要实现责、权、时、量、利、性各个方面相互结合。如果没有对流程具体内容的执行目标进行定责任、定主体、定时间、定数量、定性质等的管理,而只是简单意义上制定几个施工或管理流程,则不能称之为程序化管理。

2.2 程序化管理的特征与对象

公路建设项目的程序化管理是将控制目标管理中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固化,从而形成执行程序的标准,并且要求参建的单位明确交底,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从而有效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对象是动态的建设过程,由于建设时间长,参建单位复杂,施工环境易受天气影响等诸多外界因素的影响,公路工程项目的程序化管理有以下特征:管理流程多样性、程序管理社会性、流程变更频繁性、程序控制时间性等。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利用科技改善工艺、流程、提高效率,科学的管理流程也随之跟进[4]。

公路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管理者将建设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内容编写成管理制度、办法,具体流程和各种形式,再将这些管理流程、形式开发应用于信息化管理系统,使全部项目参建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规范程序自觉执行,从而确保在公路建设的过程中执行合同规定。公路建设程序化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各种管理形式和流程,各种管理制度与办法以及信息管理流程。

2.3 程序化管理的内容

程序化管理涉及所有项目参建单位和人员,贯穿公路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为公路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和公益等目标的圆满实现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程序化管理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和施工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规划、业主的业务管理内容按程序化管理特征所构成的“公路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其中,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范围最广、跨度最长、涉及内容最核心和关键,使设计和施工监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规划成为程序化管理的核心。

3 结语

公路建设合同化管理技术与程序化管理技术是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核心与关键。将公路建造技术融入公路建设合同化与程序化管理,从而解决了公路建设中管理中理论依据不充足、责任权利义务不清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进而实现公路建造技术与管理技术的完美融合。

参考文献

[1] 刘铁,王孟钧,王青娥.工程项目执行控制体系下的合作激励分析[J].公路,2007(11):131-134.

[2] 王喜军.大型建筑企业运作BOT项目能力分析与实证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9.

第8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现代物流;法律体系;完善

任何行业都需要在统一、公平和高效的法律环境中发展,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瓶颈恰恰在于法律环境滞后。物流业已进入高速发展期,物流环节已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越来越凸显出来,严重影响着物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成为我国物流业发展的迫切问题。

一、目前我国物流法律环境

在当前法治环境下,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物流要实现物尽其流必须依靠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保证物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能够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整合物流各环节,协调各产业,这样才能保障整个市场稳定运行。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我国在各物流领域先后出台了大量的规范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交通运输业为例,公路运输方面,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铁路运输方面,主要有《铁路货物事故处理规则》、《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航空方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外,有《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开办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等,航空运输在国际方面,我国先后签署、批准了20多个国际公约和协定书,并有80余个国家签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形成了我国的民用航空运输法律体系。

但是,现代物流已发展成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各相关职能分属于不同部门,而现行的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多是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的规章,这使得物流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另外从法律效力角度看,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主要有三类:法律,如铁路法、海商法等;行政法规,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由中央各部委颁布的部颁规章,如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商业运输管理办法等。实践证明,目前物流法律法规远远不能满足物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物流立法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一)法律效力较低

目前,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是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的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位次较低,法律效力较弱,规范性不强,甚至有些规范性文件还带有地方、部门分割色彩。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二)法律系统缺失

目前,我国现代物流标准只有《物流术语》,执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规和直接为物流或与物流有关而制定的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立法上涉及交通、铁道、航空、商业、外贸等十多个立法部门,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加上各部门协调不够,难以整合物流各环节和各功能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三)法律制定滞后

目前,我国执行的物流法律法规是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范延续而来的,加之现代物流业与最初相比发展了新业务,因此相关法律出现了适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不仅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加入WTO以后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

二、完善我国物流立法的对策

针对我国物流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构建物流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制订统一的物流发展规划,提高物流立法的协调性

制订统一的物流立法规划,应防止政出多门,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局限。从疏通各单行法律法规之间的承接关系着手,修订、整合、补充现有物流法律法规,形成一个层次分明、协调严谨的法律框架,提高物流法规的集约性、系统性,增强其综合调控能力。物流系统主要由运输、储存、装卸、配送及信息传递等主要环节和功能构成。而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传统的运输、仓储业,已经由追求服务的安全、切实、迅速、经济,向追求物流的综合治理、提高物流系统的整体经济效益方向发展。因此用现代综合物流的理念,建立高度系统化的物流法规体系,才能促进我国物流以最佳的结构、最好的配合,充分发挥其系统功能和效率是。

(二)建立完善的物流法律体系,提高物流立法的系统性

制定和完善适应物流国际化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法规体系。目前我国物流业的标准化程度还很低,尤其在包装、运输和装卸等一些流通环节,缺少必要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导致物流成本上升,严重影响了物流产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加入WTO后,这个问题日益明显。为适应国际物流发展的要求,必须大力推广和普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体系,或在此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通用的国家标准,以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和现代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物流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明确物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和基本资格,规范物流主体市场准入门槛;明确物流活动各环节及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整个物流活动合法、有序、公平;调整国家和物流主体之间以及各物流主体之间市场监管关系,制止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形成统一、高效、透明物流市场;制定和完善物流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设施和装备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为提高物流效率奠定基础。

(三)重视他国的先进经验,提高物流立法的实效性

物流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而完善的物流法制是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托和动力,营造良好的物流法制环境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这就需要我们具备国际视野,大胆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物流立法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方面要研究和分析发达国家的物流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大胆吸收和借鉴;另一方面物流立法要经过科学论证,提高立法技术和立法水平,取得各方共识,充分发挥物流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在物流立法中的作用,增强物流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前瞻性和稳定性,提高立法质量。

(四)重视物流协会的作用,提高物流立法的完善性

在建立健全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特别重视行业协会的协调自律作用,特别是在国家法律没有调整或者不便于调整的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逐步将以往政府过多的管理职能逐步交给行业协会行使,同时在法律上对协会的功能、作用、职权加以必要规定,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所固有的协调功能和专业知识;要善于发挥联合会的综合、协调和引导作用,将行业内各代管协会、各地方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尽可能地团结在一起,把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为促进行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结语

第9篇:铁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铁路;维修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1

线路设备作为铁路运输的基础设施,线路质量对铁路运行安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加强线路维修成本管理控制,做好线路维修管理工作,确保线路质量和运输安全,是铁路运输成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铁路线路设备管理概述

铁路运输设备主要有机车车辆、线路、通信信号、仪器仪表等十六大类,线路设备资产总量占铁路总资产的60%,包括路基、轨道、道岔、道口、桥梁、隧道等设备。为补偿铁路运输对线路设备的损耗,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要根据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

铁路局所属各工务段是线路设备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是铁路运输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在铁路局工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设备养护维修和财务管理核算工作。

二、当前线路维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高速重载等因素加大了线路维修成本支出

铁路经过六次大提速后,列车运行呈现高速、重载、高密度的特点,对线路设备的伤损程度加大,相应设备使用周期缩短,对线路质量的要求提高,经测算,受设备更新换代及价格因素影响,我局近两年线路设备维修成本增支30%,如提速道岔设备,使用周期由两年缩短为一年半,同时由于科技含量提高,价格昂贵,道岔单价由原26.8万元/组提高到39.2万元/组,增幅46%。

2.线路维修管理工作比较粗放

我局线路维修管理比较粗放,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科技装备管理应用不到位,大型机械化维修设备运用效率偏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到位;维修作业质量有待提高,存在施工方案制定不严密、重复作业、质量验收不严格、业务外包管理不严等问题;在材料物资管理方面,存在材料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等问题。

3.线路设备存在欠修问题

由于铁路长期处于低票价运输、承担大量社会公益运输,连年亏损,线路设备维修投入严重不足,部分设备超负荷运行,部分项目欠修严重。根据我局2012年现场调查统计,线路失效木枕15万根、缺少石砟18万立方米,桥隧设备欠修109座,设备维护需求与成本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吃老本问题。

4.成本预算管理需要加强

线路设备由于点多线长、结构复杂,受气温、降水、湿度等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处于承载列车速度、密度及重量的动态过程,设备状态波动变化较大,要保持线路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状态,就要随时根据线路状态变化进行修理,受动态变化的影响,各个支出项目没有相对稳定的支出定额,每年安排成本预算一般参照上年实际支出安排,只安排成本预算总量,年度过程中出现的增支因素受成本能力所限无法追加预算,出现预算安排与过程中实际需求脱节,往往造成设备欠修。

三、加强线路维修成本管理采取的措施

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对繁忙干线曲线钢轨进行干式涂覆技术,减缓曲线钢轨磨耗,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加大合金钢技术的应用,对驼峰道岔、繁忙侧向通过的正线道岔更换合金钢尖轨、基本轨,减缓钢轨磨耗,延长道岔使用寿命;充分发挥探伤设备的应用管理,大力推进科技保安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周期性探伤,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提高判伤准确率,防止误判、漏判。

2.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向生产过程要效益

积极推行设备等级管理,根据线路容许速度、繁忙程度、重要性等情况,明确各级线路的维修标准、政策和维修重点;要优化作业组织,重视工作量的提前调查,合理安排作业班组,推行集中作业,减少零打碎敲式的作业,减少辅助用工;加强大型机械化养路设备的管理,实行线路状态修,避免盲目反复作业,提高大机设备的生产效率,降低大机作业单位成本。

3.加强材料管理,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

要根据生产任务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材料储备定额,分期分批购置材料,既要确保安全必需,同时避免设备升级换代造成资产浪费;要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清仓查库,对提速线路技术更新替换的配件,再用到站线和专用线,组织在全局范围内调剂材料配件的余缺,最大限度地盘活闲置物资;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全面清理回收线路上的辙叉、尖轨等大宗料和联结零配件,通过整修再用,减少材料购置支出。

4.提高线路维修成本预算安排水平

铁路局安排所属单位成本预算,要认真研究各单位设备状况、修制修程等变化规律,使预算安排更加趋向于科学、合理和贴近生产实际,为加强成本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打好基础。一是要强化预算定额管理,对定额构成中的修制修程变化、价格变动、一次性支出等因素进行细化分析,修订完善成本支出定额。二是要加强现场写实,对成本支出大项进行现场写实和查定,使预算安排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三是预算安排要根据线路等级、列车密度、车辆重载等因素,突出安全关键,保证安全专项整治投入。

5.加强成本过程控制,严格成本管理

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各项节支措施,减少和控制业务外包,凡需外包业务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规范操作;要加强合同管理,严禁超预算签订合同或采购物资;要严肃预算纪律,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安排生产业务必须与单位预算能力相匹配;凡是超预算、超越权限审批或调整预算、未经批准擅自实施预算外支出项目,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有关措施和要求。

6.要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要围绕线路作业计划管理、作业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等各项工作,按照服务现场、适应现场、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全面梳理完善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通过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制度为保障,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