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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__年开始在深圳试点实施政府效益审计。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把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为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进政府绩效审计增强审计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免疫系统”作用,指出“全面推进绩效审计,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责任追究制。到20__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开展政府绩效审计的重要组成内容,其目的是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管理,落实国家的农业政策,然而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建立
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尚无专门的规范或准则,虽然“绩效审计”在审计机关的文件中屡被提及,但审计实务中并未构建统一的绩效审计工作标准,仅对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有一些计划或要求,对绩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不明确,无法将其作为绩效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使得审计人员在进行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操作时缺乏必要的方法、规范和评价依据,加大了绩效审计的难度。在已出台的国家审计准则和行业审计规范中,都缺乏绩效审计方面的审计规范和统一的评价体系,更无分类操作指南。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时,往往是凭已有的经验开展,不利于进行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影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
(二)审计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足、认知不足
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需要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复合的知识结构。从审计队伍的现状看,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大部分审计人员是财会类专业背景,法律、工程、计算机、宏观经济等专业人才缺乏,明显不能够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此外,大多数审计人员目前的观点是,在会计信息失真还比较普遍的前提下,审计人员对农业专项资金合规性审计都疲于应付,根本无暇顾及绩效审计。在绩效审计方法和评价体系不明晰、不健全,审计自身能力、素质还不足以掌控审计方式的前提下,审计人员依照惯例,还是会选择驾轻就熟的领域。何况合规性审计任务本身已经非常繁重,需要审计人员满负荷应对。
(三)缺乏完整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体系
绩效审计评价应根据权威的,可信的和可操作的性能指标和基于标准的。目前,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评估的绩效考核主要是通过固定的资金,技术和其他方法和手段,仍然缺乏科学,规范,合理的指标体系,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尚未形成一整套建立在科学数据和调查分析基础上,以满足不同的项目和一个全面的需求评估和三维指标和标准,从而影响了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目前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存在一些性能评价标准的空白。评价标准问题一直是制约绩效审计,特别是在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效开展的技术因素。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象各有不同,衡量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标准难以统一。使用不同的标准,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这使得每个农业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必须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寻求一种全面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
(四)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技术方法落后
从事绩效审计是新时期审计人员面临的一项更为复杂而系统的审计工作,并不是以往简单地查账,绩效审计涉及的对象各不一样,采取什么样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是审计部门碰到的第一个难题。例如某个工程项目单位的效益性审计、例如某个对外投资企业的效果性审计,从事审计的人员采用实地审计的办法,并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对审查的效益性的评价出预期结果;例如某个医疗、教育和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审计,从事审计的人员要采用有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学观点和行业审计方法来衡量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审计的开展尚处于探索之中,没有传承的经验、没有相关的审计方法体系指导,致使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按以往经验选定的审计方法和技术与绩效审计项目不相适应,审计预期效果难以达到,更有可能出现不公正的审计结论,加大了绩效审计的风险。
(五)后续审计不重视、审计结果利用不够
绩效审计主要是向后看、面向未来发展的建设性审计,其最终目的是让相关单位认可提出的审计结论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增效措施,进而帮助被审单位提高其经济效益。绩效审计效果的关键问题是绩效审计的结论如何落实,能否让被审计单位采纳和落实审计意见、建议尤为重要。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往往是以审计报告的完成、提出增效措施建议作为绩效审计的终结,对于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没有进行后续的审计,绩效审计流于形式,没有充分的发挥审计的作用,也在某种程度影响了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开展绩效审计的热情。
二、改进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绩效审计体系,完善绩效审计操作规范
绩效审计的开展必须以相应的绩效审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基础。完善绩效审计法规体系既是对绩效审 计工作的规范,也是深化和拓展绩效审计的保证。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绩效审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绩效审计操作规范。首先,要为绩效审计立法,立法工作为绩效审计开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审计有法可依的基础。以法律形式明确绩效审计的概念、绩效审计的实施范围、绩效审计的法律权限等内容,并逐步建立、规范、健全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审计行为,完善审计监督机制,降低审计审计风险。其次,我国审计机关成立已经30年了,要对这些年各级审计机关从事的绩效审计和各级专项资金审计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总结,借鉴国外的审计经验,参照已有的审计准则,尽快制定出系统操作性强的绩效审计准则、审计现场作业准则和审计报告准则以及审计具体的操作指南等。在准则和操作指南中明确规定绩效审计的对象、目的、程序、报告,以此来规范绩效审计工作,降低绩效审计的主观性、随意性,确保绩效审计工作的质量。
建议在立法上要明确界定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以及在法律中确定绩效审计的法律规范、一般准则和现场操作指南,以加强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监督检查职能的法律地位,维护国家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做到审计有法可依,以完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制体系,并促进我国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发展,为审计人员提供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二)加强绩效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是一种专业性和综合性都比较强的审计,对技术水平、专业知识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项目中不仅使用许多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如雇佣人员要具有会计背景,包括获得CPA和MBA证书的人员,具有社会科学背景的人员,以及获得公共管理学位的人员等,还需要对“三农”问题有深入了解的审计人员。如果没有良好的绩效审计队伍,就不可能对农业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综合效益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评价。全面开展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必要保障是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地提高其自身的知识结构,才能满足社会对审计的需求。
为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队伍。首先,审计机关应当结合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自身特点,使审计人员通过培训不仅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还学习工程、计算机、心理学、法律、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对农业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设计、统计等方面的学习。其次,审计人员可以参与并体会绩效审计的实际操作,积累经验,为审计指标和标准的制定提供现实的依据。要加强绩效审计的队伍建设,使审计人员的结构实现多元化。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其他学科和专业的审计人员,组建绩效审计团队,达到整合社会资源、实现提高绩效审计质量的作用。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参与审计,有偿地利用他们的技能和专业判断解决审计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整合社会审计资源,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绩效审计团队。
(三)探索构建农业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绩效审计是今后审计工作的方向,目前基层没有现成的路子可走,所以只能在实践中不断积累,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评价依据和审计框架。绩效审计评价的体系,主要有绩效审计评价内容和效益审计评价性质两个方面。内容上,主要应包括绩效审计的综合性指标、绩效审计的单项指标、绩效审计的财务指标和绩效审计的技术指标等;从性质上,主要包括绩效审计的定性标准、绩效审计的定量标准,并逐渐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指南和行业规范等,科学设定评价绩效审计的公式,形成专业、科学、全面多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审计覆盖到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各个审计项目和审计环节中,全面、客观地衡量和评价被审计单位或工程项目的使用效益。
(四)灵活选择绩效审计方式,更新绩效审计方法和技术
绩效审计方式多样,包括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等不同方式。不同的农业专项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审计人员结合具体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审计方式,按照绩效审计的需要灵活选择不同的审计方式。绩效审计的方法是执行绩效审计的手段和技术措施。影响效益的因素是多样和复杂的,这也决定了绩效审计方法也就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广泛性。如何将绩效审计方法科学合理地掌握和运用,对于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因此在开展绩效审计时,审计机关应从理论上重视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创新审计思路,提高审计技术。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绩效审计经验,并结合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积极探索,总结出实用的绩效审计技术方法,为审计机关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绩效审计技术方法必须结合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针对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的审计调查方式,审计过程中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以此提高绩效审计的效率。
关键词:特殊普通合伙;法律责任;审计报告时滞;国际四大
中图分类号:F23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17)01-0135-07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产生一系列影响。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统称“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下,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公司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相比有限责任制,特殊普通合伙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建立在其职业道德基础之上,而法律属于底线规则,是最低的道德要求,转制政策对应的法律责任变化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尤其会对审计报告时滞产生一定的影响。
与有限责任制相比,特殊普通合伙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为了弥补相关的法律风险,注册会计师无论是否增加审计定价中的风险溢价,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计过程中的劳动投入,并导致审计报告时滞的增加。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转制之前,“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环境更加严格,注册会计师等市场主体已经感知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为了应对风险而做出预防性的反应。本文以2008-201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析了2010年“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并检验了这一影响在不同类型会计师事务所、不同客户之间的差异。
一、制度分析、研究假设与设计
1998年脱钩改制以来,我国绝大部分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有限公司制。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拉开了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的序幕。在有限公司和特殊普通合伙这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下,注册会计师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很大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制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特殊普通合伙制下,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相比有限责任制,特殊普通合伙制下合伙人将对个人行为导致的审计失败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特殊普通合伙制度既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程度,也强调了责任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将责任明确到行为人个体身上,从而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在面临外部法律风险变化的时候,注册会计师会调整自身的行为,审计质量和审计定价的提高可能是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劳动投入水平的结果,而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劳动投入水平的行为很可能通过增加审计报告时滞而表现出来。事实上,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转制之前,“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环境更加严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已经感知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为了应对风险而做出了预防性的反应(刘行健和王开田,2014;张胜等,2015)。本文选择转制政策出台来衡量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变化,因为这是一个严格外生的变量。
审计报告时滞(Audit Report Lags,简称ARL,又称Audit Delay)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到审计报告签署日之间的天数,它是决定财务报告及时性最重要的因素。审计报告时滞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资产负债日后实施审计程序所耗费的时间,即资产负债日后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告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者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所花费的时间;二是就审计调整要求和审计结论进行沟通所耗M的时间,即资产负债日后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果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以做出审计调整决策并最终出具审计报告所花费的时间。
“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提高了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律风险水平,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个人对审计失败承担的责任(刘行健和王开田,2014;刘启亮等,2015;袁焕民等,2015),从而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产生影响。首先是审计投入水平,审计报告时滞与审计投入水平成正比(Knechel和Payne,2001),常常被用作注册会计师努力程度的变量(Ettredge et al., 2006;Jha and Chen,2015),而审计投入水平则受到被审计对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外部法律环境以及执法监管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内部复杂程度越高的公司需要的审计投入水平越高,外部法律和监管环境的变化也会影响审计投入水平。“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以后,为了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失败发生的可能性,以弥补潜在的执业风险和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会增加在审计工作中的投入水平。一方面,注册会计师会增加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加充分的审计证据,以降低检查风险,从而增加审计程序耗时;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在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审计调整决策谈判的过程中做出更少的让步(Farmer,1987),从而增加沟通耗时。其次是审计效率,审计报告时滞与审计效率成反比,而审计效率主要受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和审计人员素质的影响。“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以后,会计师事务所会通过加强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审计效率,以提高审计质量,这就会带来审计报告时滞的减少。但是,人员素质等因素短期内很难发生显著变化,就2010年财政部出台“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而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效率很难在政策出台以后迅速提高。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预测“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以后,审计效率不会发生显著变化,而审计投入水平的增加会使审计报告时滞增加。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其他条件不变,“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后审计报告时滞显著增加。
由于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好的声誉和更多的累积准租金(DeAngelo,1981),一旦审计发生失败,所要承担的赔偿损失更高(Dye,1993),这就导致“大所”和“小所”的法律风险和审计质量存在显著差异,“大所”的审计质量更高(Becker et al.,1998;Francis & Krishnan,1999;王咏梅和王鹏,2006;王志强,2013)。“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之后,由于国际四大自身的财产往往足以应对诉讼风险,破产的可能性较低,注册会计师个人财产所面临的风险不会显著增加;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审计失败产生的诉讼更可能波及注册会计师的个人财产。“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主要增加了“非四大”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对“国际四大”影响较小。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其他条件不变,“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时滞显著增加,“国际四大”则没有显著变化。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08-201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按照惯例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观测和数据缺失的观测,最终得到了5 997条公司年度样本,全部研究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参照Leventis et al.(2005),针对假设1,为了从整体上检验“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对审计报告时滞的影响,本文构建了模型(1):
ARL=α+β1Transform+β2Big4+β3Size+β4Lev+β5Age+β6Current+β7Invent+β8Rec+β9ROA+β10Loss+β11State+β12Large+β13Auditor_change+β14MAO+∑βiind+ε(1)
针对假设2,为了检验“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影响“国际四大”和“非四大”审计报告时滞的差异,本文构建了模型(2):
ARL=α+β1Transform+β2Big4+β3Transform*Big4+β4Size+β5Lev+β6Age+β7Current+β8Invent+β9Rec+β10ROA+β11Loss+β12State+β13Large+β14Auditor_change+β15MAO+∑βiind+ε(2)
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为审计报告时滞(ARL),即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到审计报告签署日之间的天数。模型中的主要解释变量为Transform,表示转制政策出台。具体来说,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后的2010年和2011年,Transform取1;在“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前的2008年和2009年,Transform取0。本文预测模型(1)中Transform的系数为正,模型(2)中交乘项Transform*Big4的系数为负,控制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显示了各变量全样本下的描述性统计以及“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前后(Transform=0与Transform=1)的均值检验结果,ARL的均值为85946说明注册会计师平均于会计年度结束后85946天签署审计报告,这与我国上市公司3月底、4月初集中披露年报的现实相符。均值检验显示转制政策出台之后,平均审计报告时滞由85217天上升到86533天,并在5%水平下显著,这支持了假设1;同时,规模、财务杠杆、总资产收益率、上市年限、流动资产比率、应收账款比率、亏损、所有权性质、审计意见等变量在转制政策出台前后也有差异。
表3报告了各变量的Pearson-Spearman相关系数矩阵,Pearson相关性分析显示因变量审计报告时滞(ARL)与自变量Transform显著正相关,说明“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台后审计报告时滞显著增加,初步证实了假设1。此外,审计报告时滞与公司规模、财务杠杆、总资产收益率、亏损状况、所有权性质以及股权集中度等变量也有显著的相关性。
(二)回归结果
表4报告了模型的回归结果。第(1)列仅控制了行业,第(2)-(5)列回归中加入了其他控制变量。在第(1)列中,Transform的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第(2)列控制了其他变量以后,Transform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不变。这说明“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出_以后审计报告时滞显著增加,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更加努力,支持了假设1。
第(2)列显示转制政策出台以后,注册会计师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平均要多花1582天。在第(3)列中,交乘项Transform*Big4的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在分组检验中,Transform的系数仅在“非四大”组显著。交乘项系数和分组检验结果共同说明“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政策主要增加了“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时滞,对“国际四大”则没有显著影响,支持了假设2。
此外,公司规模(Size)、流动资产比例(Current)、亏损(Loss)和审计意见(MAO)的系数显著为正,所有权性质(State)和大股东持股比例(Large)的系数显著为负。规模大、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审计过程更复杂,发生亏损、获得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风险程度更高,需要的审计投入水平更高,审计报告时滞也更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风险更低,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的公司问题相对缓和,需要的审计投入水平更低,审计报告时滞更短。这些结果都支持了已有的研究。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1月27日,按照县委安排,县审计局全体人员停止休假,到单位、小区二期、扶贫村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分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分包小区二期疫情防控工作,该小区毗邻开发区,市外企业管理及务工人员达60多人,为了彻底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对小区10栋楼进行了扫房洗街式排查,逐户逐人建立完善了电子台账,使用电脑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对市外来广人员进行了严格隔离,定期对隔离人员进行排查测温,做到了台账健全,底数清晰,检测认真,无一遗漏,上报及时。近期,按照县防控办要求,对开发区在小区内居住企业高管和务工人员实行柔性管控,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工作便利,执勤期间,小区所有住户无发热、无感染,有效防止了疫情地区人员输入,典型做法得到了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肯定,两次在全县发通报表扬,县电视台也对此进行了新闻报道,为全县疫情防控贡献了审计力量。
(二)认真做好单位防控数据上报。组织对全体在岗职工及配偶、子女:离退休人员本人及配偶外出这乡情况进行遂人排查登记,每天两次测温、定时上报数据,对办公区城每天定点进行两次消毒,确保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原审计局家属院16户逐户进行摸排,摸清了情况,对家属院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治,明确了网格员,每日上报体温,完成了家属院疫情防控工作。
(三)帮扶扶贫村进行疫情防控。分包镇路村,该村商户摊点较多,外出人员较多,属于重点管控村,副局长带领2名驻村干部,配合乡村两级班子在村开展疫情防控和村口卡点检查工作,宣传疫情防控形势,实行群防群控,有效落实了该村综合型防控措施,圆满完成了该村疫情防控工作。
二、重点审计工作
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按照县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和上及审计机关部署,完成审计项目6个,正在实施审计项目7个。
(一)预算执行审计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2019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自然资源观划局,城管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审批局5个重月中210年度照年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日前已完成5个重点部门现场审计,正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县本级2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正在实施中。
(二)防疫资金物质使用管理情祝跟踪审计
按照市局统-部署,2月11日起,对全县夜情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等管理使用资金物资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形成了阶段性报告上报市局。
(三)法院诉讼费、执行款专项审计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县法院诉讼费、执行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按时向市局提交了专项审计报告。
(四)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卫生健康局、司法局、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乡、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按照项目统筹、一审多果的要求,对以上部门进行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目前以上项目正在实施中。
(五)稳就业资金专项审计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成审计组对县稳就业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目前正在实施中。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全面掌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按照财政部24号令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市财政局报送20**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表1)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表(表2);
(二)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利润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表3);
(四)对分所的业务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情况的说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情况表(表4);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接受业务检查、被处罚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执行业务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有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合作关系的,还应当报送上年度与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其他成员所或者联系所合作开展业务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设有分所的,还应当将该分所有关材料报送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
二、报送时间:20**年5月31日之前。
三、报送地点:**财政局会计处(海淀区阜成路15号)622室。
四、编报要求及说明:
1、此次报送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等材料,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资料备案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高度重视,并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内容要求填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漏项,字迹清晰。报表一律由主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同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2、表中数字项目均以上年12月31日为准进行填报。
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多张填写,并在每页按要求签字盖章。
3、报表4中的企业类型是指上市公司、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五种类型。
4、报表4中的审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鉴证性报告。
5、报送的报表及相关材料应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软盘。
在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联系电话*******
一、思想上摒弃“衙门作风”
***科有一名党员科长、一名中级职称的非党工作人员。我科按照我局机关党委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机关“衙门”作风问题的自查、排查、落实工作。两人共同查找资料,学习了“什么是衙门作风”。
“衙门作风”是行政领导干部官僚作风的一种形象比喻。在对待人民群众上总是“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有的甚至还“拍桌子吓唬人”;有的则将前来办事的人“推之门外、拒之门外”或“一拖再拖、一延再延”;有的是见了办事者“有表示”才肯动手办,“没表示”则“此路不通”;有的则“当面答应得干脆,过后就是不办理”,哄弄欺骗办事者;有的见了前来要求解决矛盾困难的群众就“能躲则躲”,等等。凡此种种现实表现,均是“衙门作风”之“怪症”,而其“根子”仍是“官僚主义”、“官老爷作风”在“作祟弄怪”。因为有些“为官者”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高高在上”、“岂是一般老百姓能随便见面的”、“办事总不能动不动就找我们领导”、“我们领导是办大事的,岂能为你小百姓办些鸡毛蒜皮之事”。有些办事的工作人员则认为“有事找领导,我们'小萝卜头'算个啥”、 “有礼则办、无礼休想”、“是好事就办,是困难就拖、是矛盾就躲”、“有所表示就快办、没啥'意思'就拖办”。凡此种种,都是“官僚主义”与“官老爷作风”的“真实面目”,说穿了就是严重地脱离了人民群众、背叛了人民群众,其结果自然是这些衙门及官员们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大打折扣”甚至“印象极差”,这也自然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威信与形象。由此可知,“衙门作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衙门作风”不但“令人生厌”,且“害人不浅”。不予铲除是不行的。而要铲除这种”衙风作风”,根本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着老百姓、为了老百姓一切”、“想为群众所想、忧为群众所忧、急为群众所急、干为群众所干”的意识观念,并让这种意识观念指导实践,贯穿于行动之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其次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带好头、表好率,不仅是要求下属如何如何去做去干,而自己要带头做到凡是下属应做到的,领导先做到,凡是下属不能做的,领导更应“令行禁止”。
通过再次学习,我科这两个人再次从思想上认识到“衙门作风”给群众带来的坏处,给自身名誉带来的影响,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为了国家、自己和家人的名誉,从我做起、从我科做起摒弃一切“衙门作风”,甘当群众的公仆!当今时代是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时代!真心为民服务的标准就是查档者的满意度!截止到今天,查档者对我科的服务满意度评价极高。
二、梳理排查是否存在“衙门作风”做派
我们**科主要负责接待查询个体工商户信息、档案工作。原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大多知晓:查询工商企业档案工作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局派**科科长转岗到档案管理科,以加强档案查询工作。
周(恩来)总理曾对环卫工人说过:我们只是分工不同,都是为人民服务!同样,作为中层干部,在“为人民服务”方面,无论是科长,还是科员都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科长、科员都应该熟练的借助“工商行政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查档者查到企业机读信息,快速的借助自编的书式档案摆放明细表找到企业书式档案。科长到任后,采取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亲手为查档者查找、打印企业机读信息,到档案库房内查找书式档案。全科同事也都被科长 “亲手干”的工作热忱所感染,都能用积极的工作态度接待每一位查档者,以正能量的工作干劲儿去为每一位查档者服好务。在工作中,同事们也跟着科长学会了“多问几句话”的工作方法。即,由于查档工作首先要通过电脑进行搜索,因此,在“搜索”栏中如果输入“同音不同字”、“简称”等汉字,其结果是:查不到企业信息,这会使查档者无法达到目的。还有些查档者真的是说不清楚究竟要查询工商企业哪些信息,我们也就无法为查档者提供证据、资料。“想为群众所想、忧为群众所忧、急为群众所急”这个服务宗旨已深入融入全科人员的工作模式之中。在接待查档者时,同事们都会多追问几句:是哪些单位要这些档案资料啊?是打官司、告状?还是劳动仲裁?是刻制公章用?还是为了到银行进行贷款?我科同事会根据他们的回答,依法依规、准确的为查档者出具不同的企业信息资料。当然,对于不同级别的保密资料,同事们还是能够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
每当遇到费尽周折帮助查档者查到相关信息的时候,查档者经常会说:想不到区政府真的是在转变工作作风!你们的态度太好了:一点儿也不损哒我们不说,还非常认真的帮助我们查找到有关信息!有的低保户被同事们的真诚、耐心细致的工作干劲儿感动得身体瘫软在椅子上、泪流满面,最后还不断的给我们鞠躬致谢,表达由衷的谢意。
我们***科只有一名党员、一名非党人员,两人都是从大专院校毕业后直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也许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缘故,我们**科的人员从未“为难”过查档者。我们一方面要严谨的依法依规查询工商企业信息,一方面还换位思考、急百姓之所急,多选择一些查询途径、多问问档案管理的元老、多捕捉一些被查企业的有关信息,想方设法的帮助查档者查到有关企业信息。查档者对我科的查询工作相当满意。
三、整改落实情况
也许真是应验是那句话:“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科这两个人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均未发现存在“衙门作风”现象。在这里,我们**科也恳请同事们广提意见,一旦存在“衙门作风”的现象,我们**科的这两个人均保证:能够正确对待,并积极立即改正。
最后,再次恳请领导、同事们费心,多多支持我们**科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提升我局的公众形象而共同努力!
关键词:高新技术 企业发展 核心
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9(c)-0125-01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主要优惠政策是针对所得税的减免,由25%减按15%征收,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主要是对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经费以及高新收入上的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仅仅要求企业要有自己的研发,而且研发通过转化之后还要形成自己的高新产品或服务,只有这些问题都符合了,才能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下面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做一简单介绍。
1 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
国家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后,给予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
1.1 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企业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必须要做到坚持创新,而对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制定的政策能够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有利于企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企业向着自主创新的方向发展,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调动企业创新热情的基础保障。
1.2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表示企业负责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能够积极的开拓市场,保证经营管理的高效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对象,能够深度挖掘潜在经济效益。
1.3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1.4 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在该领域中,高新技术产业拥有的高端技术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均处于较高水平,促进企业向海外市场的开拓,企业市场价值也作为投标的关键参考标准之一。
1.5 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同其他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产业获取资金扶持、优惠政策的机会更大,是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重点关注对象,其雄厚的实力为吸引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奠定基础,加快企业向产业经营融合的速度。
2 申请程序
既然高新技术企业有这么多的好处,那么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呢?根据([2008]17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相关申请认定程序为。
2.1 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2 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2)企业内部员工分布状况,其中技术研发人员所占的比例;(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4)企业研发技术或产品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5)研发活动介绍资料及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记录表;(6)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3 申请步骤
3.1 首先要认真研究条件,看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一个经营年限中所获取的总收益中,大于60%的利润均由高新技术服务或产品获得;(2)企业所经营的高新技术服务及产品包含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3)企业属于除港、澳、台地区外的中国境内企业,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采取并购、受赠或者自主研发、独占许可(大于五年)的途径对企业的服务及生产的产品享有资助知识产权;(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收益额中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满足规定标注,且企业运用科学技术,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开发,对技术进行改革,开展一系列的研究活动来实现服务或产品的创新性改变,从而不断获取新的技术知识。
以条件点,缺一不可,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
3.2 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提交材料
(1)资质较深的中介审核通过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附件);(3)通过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证实,且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具体规定的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新技术服务或产品的收入收纳盒证明,并上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投资于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或产品的额度审计报告;(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的网上申请资料;(5)含有高薪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的大于五年的独占许可的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协议)及备案批复,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以及知识产权证书在内的相关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6)各级政府科技立项文件等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证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
3.3 准备备查材料
各省市检查形式各不相同,很多地方收到材料专家审查后会要求现场考察或抽企业答辩,各项材料应准备好电子版备查,并做好索引。
最后有一点要特别留意,申请书中最重要的是PS表和RD表,专家会根据RD表判定你企业是否从事高新技术活动,研发投入是否合理,该项研发是否属于领域;根据PS表判定你公司的产品是否是高新技术产品(不符合被删除了几个会影响你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不达60%),根据知识产权表、成果转化表、PS表、RD表又综合判断你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和主营产品是否是对应关系。
4 结语
由于材料比较繁杂,应尽量提早准备;应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仔细对照检查是否符合认定条件;出具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注意选择经认定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且研发项目和销售合同必须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领域。所有提供的材料的证据必须提供足够的、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明的所有人必须是申请企业,必须在有效期内等。
参考文献
[1] 邹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问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为加快推进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构建“便利、安全、优质、实惠”的居民生活流通服务体系,根据《浙江省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183号),现就申报2008年浙江省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浙经贸商发展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境内注册,主要经营网点分布在社区,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的实施期为**年8月1日—2008年7月31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支持省级社区商贸服务业示范企业培育。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商贸服务工作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439号)精神,在社区便利店(超市)、放心早餐、“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等领域,新增部分省级社区商贸服务示范企业,并予以奖励。
(二)支持社区商贸服务相关项目建设。重点是支持企业应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到城市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早餐店、“菜篮子”专营店等各类便民、利民网点;面向社区居民的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项目;社区商贸服务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家政服务业培训项目。
(三)支持建设居民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企业化运作的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分散的社区商贸服务业资源,为居民提供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社区便民服务项目。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省级社区商贸服务业示范企业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
各市可申报1家社区商贸示范企业和2个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其中,义乌市可单独上报1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
社区商贸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材料和申报程序按照浙经贸商发展〔**〕439号文件要求执行。
申报财政专项补助项目的,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文件、申请表(附件1)、企业概况表(附件2),申请文件内容包括申报补助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进度和预计绩效等内容;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点建设、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3.经过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申报表格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委发文件”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社区商贸示范企业由所在地市级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
关键词: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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