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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服务发展也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一些不足,例如:缺乏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保障、专业人员素养不足等问题。如何让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实现资本合理利用的同时规避风险已经成为当前研究的热点课题。本文从我国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现状和特点出发,分析了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经济效应及存在的风险,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行业法规、银行业务以及中小企业自身因素等引起联保贷款风险的因素,从而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探讨,针对现有问题,探寻出促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风险控制的重要策略和途径。
关键词 中小企业发展 联保贷款 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发展概况
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模式脱胎于农村信用社向联保组织内的农户发放的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吸收了农户联保贷款“单户申请、多户联保、总额控制、责任连带、周转使用、按期还款”的基本原则,突破了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融资瓶颈,极大地改善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竞相仿效,并引入了共同基金、产业基金等风险补偿机制,该模式在银行支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成为信贷投放新的增长点。
但是,随着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进入下行期,在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下,该信贷模式下的企业违约行为开始显现,企业贷款逾期现象不断增多,一时之间对该模式的质疑之声雀起,联保贷款风险管理中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制约了“联保模式”进一步的发展和推广。
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风险分析
一是联保体企业之间了解不多,产业链、商圈等组成的联保体组织较为松散,这些中小企业为了解决资金问题,相互之间达成默契,互相担保,申请贷款,一旦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其他企业往往先求自保,缺乏团结互助协调解困的机制,从而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导致风险扩散。二是金融机构过于依赖社会中介组织的推荐,自身未作严格筛选,导致企业经营状况良莠不齐,甚至出现恶意骗取银行贷款的企业混迹其中,引发风险。
(一)信贷调查审批机制不完善、信贷准入过于宽松引发风险
一是在信贷调查阶段,由于联保贷款“小额、多笔、批量营销、连带责任”的特点,金融机构或限于人手不足,或迫于业绩压力,或过于追求效率,或多或少放松了调查环节的要求,对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理解不深。二是联保贷款大范围推行的时间较短,以往的联保贷款不良率低,对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缺少动态、持续的分析基础,未能形成科学严谨量化的审贷标准,凭经验和个人喜恶审贷,准入条件弹性过大。三是由于法律知识缺乏、相关政策不完善等原因,银行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金融服务尚未形成正规的组织形式,尚未具备完善的工作机制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二)贷后管理不严引发风险
一是金融机构对贷款用途监控不力导致贷款挪用,企业将贷款投向主业外高风险行业,造成资金链断裂。二是企业经营发生变化未及时发现,以致错失了及时预警采取措施的最佳时机。三是未建立贷款退出淘汰机制,没有及时把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清除出联保体,导致风险蔓延。
(三)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因其企业资本较少、管理不规范加之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使其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限。从社会信用环境来看,信用体系的缺失是融资性担保贷款外部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这些因素使联保贷款的生存发展空间受到极大的限制,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
三、中小企业联保贷款风险控制对策
为了极大限度地发挥风险控制对经营管理、决策分析的支持作用,银行务必采取有效方法确保控制信贷资产质量,要把风险控制机制贯穿于调查、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之中,并对重要风险控制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管管理,它是银行经营和风险管控的基础。要建设具有固定流程的银行风险控制标准化程序,要准确制定联保体的准入标准,设置联保体成员的准入条件,准确分析判断联保体的偿债能力和担保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防止过度授信和过度担保。
(一)充分发挥授信平台和联保体的作用
联保贷款大都是通过产业链、商圈、大型市场、行业协会等授信平台展开的,因此,围绕授信平台进行风险控制机制设计是联保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一是借助授信平台筛选合格客户,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二利用联保体成员的相互制约机制,互相监督资金的使用状况,及时督促联保体成员远离高风险的交易。三是通过联保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利用联保体的信息优势预先获取相关信息,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四是利用授信平台与联保体设计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基金、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进行增信。
关键词: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央行年初公布的“2011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主要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和外资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全年增加3.27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68.0%。因此,今后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将持续加强对小企业业务的资源配置,优先支持其业务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某银行2008年以来产生的不良贷款形成原因进行分析,获得规律性认识,对中小企业实践有一些指导作用。
一、2008-2011年新产生不良贷款概况
据统计,2008至2011年4年间,某行中小企业新产生不良贷款发生额5.42亿元,其中:已经处置4.12亿元,占比为76%,目前尚有存量贷款1.3亿元,占比为24%。
(一)区域分布。某行中小企业不良贷款主要分布在省区,金额1.31万元,金额占比83%;城区0.27亿元,金额占比17%。
(二)行业分布。某行不良中小企业客户按行业划分占据前三甲的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和仓储和邮政业,合计金额占比83%。
(三)处置情况。2008-2011年,某行累计处置中小企业不良贷款项目金额4.12亿元。从处置时间来看,当年新增当年处置金额1.55亿元,金额占比29%;1年内处置金额0.89亿元,金额占比16%;2年内处置金额0.93亿元,金额占比17%;3年内处置金额0.23亿万元,金额占比4%;存量21户,处置0.52亿万元,金额占比10%,余额1.30万元,占比24%。
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
(一)外部风险
1.市场因素。一是金融危机影响。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实力所限,缺少抵御市场突击大事件的“防火墙”。在金融危机等大风大浪面前,瞬间倾覆翻船,甚至破产关闭,不堪一击。因此,需要关注金融危机等突发大事件对中小企业所形成的风险。二是市场竞争风险。伴随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国内产业发展越来越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方向发展,中小企业很难独立承担产业发展,发展初期往往是作为大型企业的配套企业或渠道伙伴。产业中的配角定位及其自身发展阶段的局限性,使中小企业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环境,始终处于劣势地位。
2.企业因素。一是管理水平有限。中小企业大多数为民间积累资本投资组建,或由原中小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而成。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企业管理层管理水平、专业技术、控制风险等综合能力有限,市场稍有风吹草动,立即影响到企业经营,进而导致资金链断裂。二是法人自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在经营初期,规范经营意识不强,往往涉及民间高息融资、诈骗等行为,企业背负巨额债务包袱,自身深陷泥潭,同时给银行资金也带来安全隐患。三是信用意识差。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一旦企业出现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情形,一些法定代表人选择躲避债务,还款意愿不强、法律意识薄弱。面对银行催收,一改以前申请贷款以礼相待的态度,或是拖延推诿,或是闭门不见,拒绝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债权,甚而撒手不管。
(二)内部原因
1.贷前调查不深入。首先是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大型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落后,信息不透明,经营业绩很难通过报表准确反映,银行对客户的偿债能力分析仅仅依据客户提供的财务报表,不能掌握客户真实的财务状况;其次是若企业刻意隐瞒借高利贷信息,或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向外借款或担保,从财务报表上看不出来,银行难以掌握企业是否有民间高息融资,或有负债等情况;再者是法人信誉问题,之前是否有“赖账不还”行为,缺乏一个征信机制来界定。因此,需要客户经理深入到现场去核实相关情况,充分搜集资料,深入发掘掩藏的风险隐患。
2.贷后管理不到位。在贷后管理工作中,跟踪调查不够深入,没有及时掌握借款人重大不利信息。如:对xx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后,未按规定监控客户的资金流向,借款人支用了部分借款,转出资金明显与借款合同约定不符,银行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3.押品有瑕疵,实际价值缩水。抵押贷款制度是商业银行保全资产、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做好贷款抵押资产的管理,能提高风险缓释效果。在资产保全工作中发现,抵押资产选择、价值评估、登记等环节中,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押品管理不到位,将会丧失信贷资金安全保障作用。
三、风险防范对策
(一)防范企业信用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全国范围内征信体系,让银行能够获取中小企业和实际控制人真实、有效的信用信息。在关注中小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还应重点关注实际控制人的个人道德风险而诱发的信用风险,强调把“人品”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关注其主观骗贷或脱逃银行债务风险。二是关注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缺陷形成的风险。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利益相关者缺乏科学的制衡关系。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一股独大”的家族式中小企业,个人独断决策的风险较大;有多个股东且股权分散的中小企业则容易引发股东纠纷;对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企业之间较容易产生关联交易风险。银行根据实际借款人具体情况进行甄别,予以关注。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由于国有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信贷机制、风险管理手段还比较滞后,难以实行独立的专业管理。随着中小企业客户群体的不断壮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经营正在向专业化管理模式转变。2007年,某行开发中小企业评级系统,2009年在全行正式上线运行。至此,中小企业评级纳入银行内部评级的框架体系,并依托对公信贷业务流程系统完成评级流程,使中小企业评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系统化和流程化操作的轨道,尚需进一步完善、优化,提高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风险管控能力。
关键词:农户住房贷款;风险控制;多方合作;帕累托改进
Abstract:Nowadays,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communities,the risk control of f loan for farmers home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to consider whe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design agriculture product. This paper starts with the risk control methods of “An Ju Le”,analyzing the motives and advantages of four co-control credit risk,noting tha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rural loans with insufficient collateral,it is the best choice to take government involved and take the muti-way cooperation in risk control,meanwhile,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leading role in the process of financial support for agriculture.
Key Words:famers’ housing loan,risk control,multi-way cooperation,Pareto Improvement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6-0026-04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推广,农民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山东省平阴县农村信用社为解决当地农户住房资金需求,创新金融品种,推出“安居乐”农民公寓贷款,建立了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的四方合作控制农户住房贷款风险的新形式。此举不仅避开了农户住房抵押过程中的房产确权难题,而且解决了农民住房流通变现难的问题,最大程度上发挥了农户住房抵押的有效性,为支农金融产品的设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此贷款品种因其进入门槛低、风险控制方法得当、利率较为优惠等优势,在短期内得到迅速推广。本文尝试从合作经济学角度,对此贷款品种的风险控制方式进行剖析,以期为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借鉴。
二、合作理论与农村住房贷款风险控制
根据黄少安(2000)的解释,合作是相对于竞争而言的一种人类基本的经济行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从各自的利益出发而自愿进行的协作型和互利性的关系。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1)合作或协作。它不是指具体操作意义上一次或几次合作,而是作为一种总体上的价值取向或价值观。合作主义者就是以合作为价值取向去观察、分析、人类经济行为中的合作现象,构建解释合作的经济学。(2)互利。从合作角度强调利益关系,包括自己的福利和别人或公共的福利,自利性与互利性相统一。任何参与合作的一方,参与合作的前提是对自己有利(加上时间因素,可能短期无利,而长期有利),或者至少无损害,否则,它会不参加或退出合作。(3)自由。合作必须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自由的选择,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合作协议,实现互利,才有可能、有效率。如果有外在于合作方的超经济力量的干预,即使签了协议,也不是真正合作的协议。
目前,城市居民住房贷款一般均采取以房屋抵押的方式,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屋处置变现,所以对借款人有较强的威慑力,银行与借款人可以达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所以该类贷款发展速度快、风险小,成为各行积极营销的优质信贷品种。但在农村,由于农民住房只有宅基地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难以设定他项权利。而且根据现阶段法律,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同村村民,二是受让方必须是无房户。很显然,一旦贷款发生风险,银行处置抵押物(即农户房产)几无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和农户之间难以建立互信,二者之间的合作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类的博弈模型,博弈双方都不会看未来收益而只注重目前利益,所以势必形成银行对该类贷款的“慎贷”和“惜贷”。农业银行平阴县支行曾针对辖内农村社区建设的需求,推出了基于房屋抵押和“三户联保”的农民住房贷款,但无法解决他项权利设置和第二还款来源的可变现性,同时,为充分防范风险,该行设置的贷款门槛较高,进展极不顺利,近一年的时间里只办理了3笔共计20万元贷款。
由此可见,只有引入其他因素,打破银行与农户合作的瓶颈,形成多方合作关系,解决农民住房他项权利设定和流动性两大问题,农户住房抵押贷款才能够得以顺利发放。
三、四方合作下的农户住房贷款风险控制考察
平阴县农村信用社开发的“安居乐”农民公寓贷款,在风险控制方式上实现了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农户的四方合作,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以平阴县孝直镇丁屯小区为例,简要介绍此贷款品种的产生背景和风险控制方式。
(一)“安居乐”贷款推出的背景:农户住房贷款需求旺盛
2008年3月,平阴县委、县政府决定建设农民新型社区,将全县346个行政村进行合村并点,科学整合,建成200个左右的农民新型社区。孝直镇丁屯小区被平阴县政府确定为首批试点建设的新型社区,该区由丁屯、夏庄等5个行政村组成,共1340户、5013人,旧村占地1722亩,社区规划占地400亩,全部搬迁后可新增耕地1322亩。按照平阴县新型社区的统一规划,旧房拆除后,由县国土局组织复垦,每亩补偿7万元,孝直镇政府用土地复垦补偿金,按评估公司对旧房进行的评估,对拆迁户进行补偿,户均3.5万元;农户平均可自筹资金5.5万元(丁屯小区为孝直镇蔬菜生产基地,当地实行每年种3季,土豆、玉米、白菜轮番种植,农户年均收入2.5万元),比房屋实际造价差4万元。但由于实际补偿是在土地复垦后才能到位,因此每户实际贷款需求由补偿款和差价两部分组成,共约7.5万元。
(二)“安居乐”贷款风险控制的核心:四方合作
针对新型社区建设中农户的贷款需求,平阴县农村信用社借鉴农行农户住房贷款的经验,推出了“安居乐”农民公寓贷款。“安居乐”由拥有贷款证的新区住户提出申请即可办理,与农业银行的“三户联保”担保方式不同,“安居乐”实行双重保证。具体做法:(1)实行以村为单位的“大联保体”贷款,采用大联保体担保+互助金担保的方式。(2)信用社、乡镇政府、村委会、借款人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约定在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时,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对住房进行处置,信用社对处置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土地复垦费在由村委会分发到农户手中之前若贷款出现风险,直接以该户的土地复垦费作为对农村信用社的损失补偿;二是复垦费已发放到农户手中,出现还贷风险的,由村委会负责对农户的新房进行处置,弥补信用社的损失。
(三)“安居乐”贷款业务开展情况:金额大、风险小
在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村两委成员和村协理员组成的信用评估小组在对丁屯小区首批200户进行了历时一个多月的内部信用评级后,按规定于2009年7月份先期办理贷款800万元,利率定为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5-55%,比同期发放的农民住房贷款优惠20-30%。2009年10月份,孝直镇丁屯中心社区(以下简称丁屯小区)二层住宅入住97户,110户楼房主体基本竣工。继丁屯小区试点成功后,孝直镇白庄小区开始动工,孝直新村、孔村小区正在招投标,截至2010年2月底,孝直镇农村信用社农户安居乐贷款累计发放7622万元,已还款2355万元,当前余额5267万元,支持1842户农户购买了新居。目前看来,贷款处于正常状态,贷户信用状况良好。
四、多方合作形式控制农户住房贷款风险的作用机制分析
(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信贷合作中的桥梁和放大器作用
农村住房只有宅基地证,难以进行有效抵押,且规模小,建筑质量不统一,资产价值低,升值空间小,变现难度大。农村信用社在安居乐贷款设计之初,担保方式曾设计过用之前惯用的保证、抵押方式,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考虑到贷款万一出现风险,银行并无有效手段进行抵押品的处置,抵押品的有效性难以得到保证而被迫放弃。镇政府和村委会作为新型社区建设的大力推动者,借助自己的政府背景和农户管理者的身份,参与了金融资产担保,实现农户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对接。另外,如果贷款一旦出现偿还风险,镇政府和村委会出面沟通协调,妥善安排和处理违约农户的后续居住事宜,为化解风险提供了便利,也就是说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介入,提升了农户在信用社的信用度。
(二)四方内生动力合作下的帕累托改进
通过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合作博弈,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信社和农户形成了具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即通过合作,各方的收益大于单独行动时的利益,当遇到风险和机会成本损失时,各方承担的风险与成本,合作时小于不合作时,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新区建设工作直接影响到县里对乡镇、以及乡镇对村的政绩考核,所以相关各方有积极推进的内生动力;平阴县农信社在农户小额生产贷款已趋饱和、存贷比连续三年下滑的背景下,通过制度创新和业务方向调整,开辟出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的新利润增长点,业务拓展有极强的主动性;农户仅凭一己之力难以顺利获得购房所需资金,而接受政府约束条件则可低成本获取贷款用以改善居住条件,所以其参与的积极性也很高涨。由此看来,实际操作中协议各方的参与动力均为内生。
平阴县农村信用社在设计此格式协议时充分征求了平阴县政府分管县长、平阴县农民新型社区建设指挥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参与新社区建设的借款农户意见,各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此协议,一致认为新社区建设更好、更快的推开,离不开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该贷款方式风险控制方法得当,可在最大程度降低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给予农民购房资金支持。
(三)多重风险控制有效规避了农民住房他项权利设定和转让难题
首先,“大联保体+政府介入”绕开房产确属难题。按照安居乐住房贷款设计要求,住房贷款以村为单位采用大联保体形式发放。原因在于,新区建设的房屋用地属集体用地,农户只有宅基地证,没有土地使用证,难以进行有效抵押和买卖,且通过村委会的介入,有效绕过了农户住房抵押中的房产确属难题。在住房贷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时,由村委会协助处理贷款人房产,在新区范围内部进行房产买卖,处置价款优先清偿农户所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本息及为清收贷款本息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村委会对农户具有足够的控制能力,能确保通过各种手段促进农户诚实履约,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因此,村委会和农户之间的协议具有极强的约束力。
其次,“新区建设的分批推进+详尽的贷前调查”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偿还风险的发生。孝直镇原店子乡是平阴县的蔬菜主产区,近年来以白菜、土豆种植出名,农民总体收入较高,生活比较富裕,最初农村信用社对丁屯小区农户金融需求的关注,正源于此种原因。2009年,店子农村信用社了解到新区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及时反馈,平阴县联社适时推出了安居乐农户住房贷款品种。贷款发放之前,农村信用社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做了详尽的贷前调查和信用评级,认定90%的农户具备还款条件,加之丁屯小区建设共分四个阶段推进,按照农户的经济实力分四批入住,目前已经进行到第三阶段,即当前入住或贷款的农户完全具备还款能力。
(四)集体土地处置权边界的界定
在该类贷款中,真正存在风险的是约占农户总数10%的经济实力较差、可能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农户。该类农户的贷款一旦发生风险,须由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助处理房产,这便出现了集体土地处置权边界的确定问题。
首先,有权处置集体所有土地的人员是否固定。本案例中,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户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在1-5年,而村委会任期为3年,这便存在贷款偿还期间村委会换届的问题,一旦贷款在另一届村委会的任期内出现风险,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当事人,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农户的房产,是协议履行中的不确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农村信用社和村委会通过协商,认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协议的执行应以协议上加盖的村委会公章为准,加之新区建设之县、镇政府的推动力度较大、关注程度较高,无形中约束了村委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
其次,村委会虽然有权处置农户的房产,但处置过程是否合理合法,处置结果是增加了农户利益、还是损害了农户利益,需要进行商榷。根据现阶段法律,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同村村民,二是受让方必须是无房户。很显然,一旦贷款风险发生,由银行处置抵押物(即房产)几无可能。本案例中,贷款发生风险时由村委会在本社区范围内处置房产是合法的。村委会在处理了出现偿还困难的农户的房产后,设计了两种补救方案供农户选择:一是在本社区范围内更换一套面积较小的房产,缓解还款压力。丁屯小区大部分房屋面积集中在120――200平方米之间,单价500元/平方米,若将200平方的房产置换成120平方的,总房价可减少4万元。二是由村委会负责建一批周转房,只租不卖,在房屋置换后仍无法偿还贷款的,可以租住周转房,待筹齐资金后便可收回自己的房产。
第三,处置房产的定价。房屋在处置时,由农户、信用社和法院共同协商确定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估价,估计标准依据社区内同档次房产定价水平,此房产处置和交易在政府的指导下完成,仅适用农户发生违约风险,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这样,房产的处置价格不会与同档次房产的平均价格发生很大偏离,且贷款最长期限只有5年,房屋折旧费用的计提额度较低,不会出现房屋评估价与购买价相差很多的现象。此外,新区建设原则上一户一房,房源有限,且农民购房以自住为主,短时间内社区内部出现私下交易的概率较小,处置房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
五、结论
在平阴县安居乐农民公寓贷款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合作进行风险控制的方式取得良好效果,并达到合作各方都较为满意的状态。为此,我们得出如下结论:(1)采取合作方式控制农户住房贷款风险是可行的。它不仅实现了与农村信贷文化的有机结合,又可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降低合作成本,还能实现农村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对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方式的改进提供了新的思路。(2)多方合作是实现农户住房贷款风险控制的最佳路径。由于农民住房贷款风险控制中的诸多制约因素,如何有效避免和绕开便成为贷款风险控制的研究重心,安居乐农民公寓贷款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农村独特的信贷文化,较大程度地缓解了风险控制的制约难题。(3)政府应在金融支农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差序格局基础上的乡土中国,农民依然生活在一个由血缘、亲情和朋友关系等纽带结合起来的相对狭小的社会范围内,农村的金融制度变迁必须由政府推动,政府应承担起制度变迁中应有的责任。(4)政策扶持尚有很大空间。如建立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减轻农民融资成本;建立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金融机构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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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央行数次提高存款准备金 需要注重中小企业对非银行融资情况,防止企业通过非银率及加息,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已进入新一轮紧缩时期,紧缩的 行渠道高成本融资带来的风险;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资金链产生较大的冲击。在信贷规模压 2.贷中控制缩的情况下,融资难成为当前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反 贷款条件要作为限制性条款在合同中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同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也逐渐增大。 来,以使贷后管理有法可依,主动性强,客户能够积极配合;二 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贷后管理有据可依,客户经理知道该做什么来监控和防范客户1.融资渠道狭窄 风险 。
中小企业特别 是小型、微型企业 管理体 系不健 全 ,管理水 财务性 限定条款 :限制 客户资本 ,主要 包括 限制过度性 资平较低,财务制度大部分不够完善,有的企业为了利益而以损 本支出,限制分红影响合理的资本积累,保持最低资本节余、失企业信誉为代价,这些都导致了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另外, 最低营运资金;限制企业保持最低有形资产的净额,限制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一般无法提供有力的偿还债务的证明,银 债务,要求企业保证净收入最低额;上述指标的相互限制,如行和一些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不愿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总债务与有形资产比率、债务保障系数、流动比率;限制开立2.企业生产受市场影响大 唯一结算账户。
由于中小企业一般是生产低端产品,对生产要素变化比较 非财务限定条款:对风险较高贷款如大额贷款、外币、低敏感,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上游能源和原材料大幅攀升, 信用级别客户贷款要求提供提款原始单据并进行审查;好的中用工、融资等成本不断增加,一些中小企业订单情况虽然没有 小企业应当有一个健全的会计核算系统 ,在贷款合同里必须明预想的那么差,但 由于招工、融资以及用电成本等问题,企业 确要求其每月提供应收应付、存货等清单。在审批项 目时应审效益也大大缩水。尤其是传统的服装等加工贸易型行业,受生 核确认上述主要监控点和贷后管理办法。
产成本上涨的影响尤其明显。同时,产品销售市场受购买力的 3.贷后管理影响,导致企业经营出现困境。 贷后管理要到位,加强资金用途监控,按照合同约定使用3.融资过程难 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是指自贷款发放或其他中小企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手续 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繁琐 ,收 费昂贵 ,中小企 业普遍难 以承受 ;中小企业 很难找到 2010年 2月 ,银监会出台 了一 系列暂行办法 ,核心原~]1ep合适 的担 保人 ,一些效 益好的企业不 愿意给其他 企业作担保 , 贷款支付方式 的 “实贷实付”,从源头上控制信贷资金被挪用。
首先,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职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利用率与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其他的银行业务相比风险较低,能够为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运行的过程中采用委托商业银行的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够对住房贷款业务进行直接的办理,但是却需要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这种业务办理与风险承担相分离的现象,导致银行不重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又不足,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还款监督方面比较被动。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特征,决定其服务对象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稳定,这部分职工在偿还能力方面不足,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次,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会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贷款指标的方式拉动区域住房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片面追求贷款数量而忽略贷款质量的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主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在购房贷款时只考虑借款并未做好按时还款的准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着不还款也不会怎样的态度,最终出现蓄意欠款不还的情况。其次,客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由于疾病、车祸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伤残或死亡,最终没有能力对贷款进行按时的偿还。最后,社会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在体制改革、企业破产等社会原因的影响之下,导致借款人出现失业、下岗等情况,无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4组合贷款方面存在的风险
组合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两种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虽然偿还利率比较低,但是在金额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贷金额不够,借款人就必须要申请银行住房贷款。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在补还方面存在先机,可以先将商业银行贷款的归还进行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于被动地位,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风险
房屋风险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房屋交付时间、质量等出现问题,或者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等不符合购房时的承诺,导致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矛盾与冲突,如果矛盾不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借款人可能会出现不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从而造成贷款风险。尤其是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关联交易,例如亲属之间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只是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并不进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购买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2.6抵押物处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需要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当前,社会保障机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很难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胜诉,抵押物处理的执行也非常困难。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综合化
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方法实现管理的综合化,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综合管理效率的提高,为住房公积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条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过程中,要实现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质量管理实现贷款模式创新,从而对贷款实现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要对相关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解与分析,通过正确的管理理念为民生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与职工住房保障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实现控制措施的优化与完善,实现管理的全面化与多样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风险模式的优化,全面分析各种风险的形成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与贷款管理之间应该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策略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相互结合,从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化
3.2.1实现委托贷款管理机制的改革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制度性风险,最为有效的消除途径就是消除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进行直接的运作,从根本上实现权、责、利的相关统一。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管理的现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与银行之间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双方的风险责任进行明确。
3.2.2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
政府应该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为中低收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贴息制度、担保制度,让这些职工不仅能够顺利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能够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职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从而缓解职工所承受的债务负担,从根本上对贷款风险进行化解。
3.2.3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周期比较长的特点,在整个贷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中职工个人的信用情况对贷款还款的安全收回有着决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充分利用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对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的监测,以此来推测借款人的就业、收入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该对个人资料库的相关内容进行查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实现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要求,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净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一般情况下计提比例应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主要作用是对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资金损失进行核销,从而实现贷款风险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实现贷款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周期较长的特点,担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向政府提议,实现廉租房的开发与政策出台,实现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贷款的抵押权人,在对抵押房屋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让借款人迁出,借款人在这个过程中就面临着居住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对此进行妥善的解决,一方面会引发相关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处理造成影响。在这个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要从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让借款人能够得到廉租房,从而为抵押权的实现创造条件。
3.2.6实现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特点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操作与实施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从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管理、控制等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其次,要注重对日常贷款业务管理的强化,实现贷款办理人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的提高,实现贷款审核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最后,制定与实施审核放贷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贷款收回力度的强化,确保逾期贷款的顺利回收。
4结论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高校大规模扩大招生,教育资金短缺日益成为阻碍高校发展的瓶颈,越来越多的高校选择了银行贷款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银行贷款办学一方面给高校带来了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风险。本文将从我国高校贷款的现状、起因、风险、控制四方面展开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 高校 贷款风险 风险控制
一、我国高校贷款起因
1.高校招生规模扩大是高校贷款的主要原因
我国高校扩招虽然按教育法的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有责任保证公办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但国家并没有为高校扩招投入更多的经费,同时由于地方财政的差别,很多地方也没有给予高校必要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发展成为高校此阶段生存、发展的主要渠道,从而形成了学校的负债。
2.高校收入增长缓慢,而支出还在不断增长
由于高校是全额预算单位,教育经费拨款和科研事业收入都不能用于偿债;而大多数高校校办产业收入、其他收入占学校收入比例较低。再加上目前很多高校学生欠费问题严重,这更加剧了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新校区的开辟、配套设施的完善、高校教职工不断增长的收入要求,教学评估带来的资金需求,迫使高校巨额贷款。
3.高校法人资格的确立,提供了高校负债融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明确指出“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它从法律上赋予了高校独立决策、自主办学的权利,同时又使高校承担起法人应有的决策责任和相应的民事义务。
4.部分高校缺乏科学决策导致盲目发展
确实有部分高校在重大融资和投资问题上缺乏必要的预测和决策程序,缺乏严格的预算和监督,必然导致盲目发展的结局忽略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增加了债务负担,最终使得财务风险加剧。
二、我国高校贷款潜在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指国家政策变化对高校产生的风险。贷款要受到国家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教育发展政策等的影响。当国家采取鼓励高校扩大发展时,政府往往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贷款贴息无偿划拨国家土地等。一旦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紧缩银根,各银行缩小对高校贷款的规模,或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时,贷款风险立刻显现,学校资金链断裂,在建工程无法按期完成,甚至造成烂尾工程,这将严重影响高校的建设和发展。
2.利率变动风险
利率变动风险是因高校在不恰当的时候筹集资金,在利率变动的情况下付出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利率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当国家在实行“双松”政策时,货币的供给量增加,贷款的利息率降低,高校此时筹资,资金成本较低,高校所负担的财务费用减少,这样就降低了高校的筹资风险;相反,高校就要承担较大的筹资风险。
3.决策失误风险
在高校贷款发展过程中,对债务还本付息的资金最终来源于高校的办学收益。如果高校管理不善而导致办学长期亏损,或因决策失误、项目失败等原因不能很快地建成并产生效益,高校就不能尽快地收回资金、按期支付债务本息,这样就给高校带来偿还债务的压力,也可能使高校信誉受损,不能有效的再去筹集资金,导致高校资金链中断而产生财务风险。
4.信用风险
目前很多高校都获得了银行的信用贷款,这是靠高校的品牌、经济交往中树立的良好的信誉和教育事业广阔的发展前景换来的。但银行是一个盈利组织,高校的还款能力始终是银行关注的焦点,如果学校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必然降低其在银行的信用等级,不但会有失去信誉的风险, 还会造成后续贷款的困难直至资金链断裂,给学校发展造成困难。
三、我国高校贷款风险控制
1.政府要加强对高校信贷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高校贷款有将风险向政府转嫁的可能性,国家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贷款的宏观管理,统一建设规划,统一贷款政策。各高校应当根据建设规划需求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对高校贷款重点审查,包括学校建设规划、贷款使用方向、建设面积、建设标准、贷款额度、有无偿还能力等,以确保贷款资金符合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要求,并按时偿还。
2.银行应加强对高校贷款的风险评估、监督和控制
当评估高校贷款申请时,银行必须计算高校的实际需求,同时考虑他们的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及其他因素。银行给高校贷款的额度应当适中,摒弃大学贷款、公用事业贷款无风险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尽量减少高校不良贷款的产生。在贷款支付之后需要后续跟进,以防止贷款低效率使用及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
3.高校要树立财务风险意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高校应加强负债意识,合理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加强同银行的合作,利用高校良好的社会信誉,争取低利率贷款,做到既能有效利用银行贷款,又能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同时高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提倡厉行节约,坚持量力而行,确保稳健发展,摒弃盲目意识用好贷款,实现高校发展。
4.高校要增强资金积累,提高还贷能力
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资金积累制度,把追求净资产最大化作为理财的核心目标,既要保证学校持续发展,又要保证学校的偿债能力, 避免财务风险。首先,要提高资金积累的速度。其次,要提净资产的比重。
参考文献:
[1]吴乐,黄佩庄.高校贷款风险的防范及对策.职业圈.2007.
关键词: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公司;资金筹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11.3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11-76-0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农村经济、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型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在发展中它们面临的共同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由于自身条件有限,难以达到银行发放贷款的要求,以至于在资金方面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小额信贷这种专门针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以及微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信贷方式填补了这一空缺。小额贷款公司以其门槛低、放贷快等特点赢得了广大农牧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型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信赖。目前,小额信贷已被国际社会广泛视为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其在缓解各国贫困、解决农户和低收入人口贷款难、促进微型企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国内外小额信贷的发展
早在中世纪,一些国家就有以官办的典当行的形式应对来自社会上的高利贷。随着经济发展向全球扩张,小额信贷也从欧洲扩散开来,先后到达北美、拉丁美洲和亚洲各国。在20世纪70年代,诞生了现代小额信贷。上世纪70年代孟加拉的尤努斯教授进行小额信贷的尝试,并发展成现在的“乡村银行”。1995年6月,世界银行成立,推动世界小额信贷运动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97年世界小额信贷会议第一次在华盛顿召开,2005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2006年尤努斯教授获诺贝尔和平奖。小额信贷这一金融创新成为金融领域的时尚。
我国的小额信贷起步较晚,但是在借鉴国外小额贷款机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和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我国最初的小额信贷组织被称之为“草根金融”,处于合法和非合法的微妙状态。为了使这些民间资金变为民间资本,让民间资金“上得了台面,见得了光”,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和内蒙古这5个省(自治区)成立7家民间商业性的小额贷款组织进行试点。小额贷款行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为了规范小额贷款业,保证经济稳定,2008年5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用来指导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行和发展。
二、小额信贷公司资金筹集及其风险
(一)小额信贷公司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法律、法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二)小额信贷公司筹资风险
根据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这种限制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的瓶颈之一。正如尤努斯教授所说“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既存又贷,否则等于砍断他一条腿”。“靠一条腿走路”使小额贷款公司随时面临着“摔倒”的风险,也就是公司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而且从银行融入资金也面临成本高、风险大的情况,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竞争中处于弱势。
三、小额信贷公司信贷过程及其风险
(一)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过程
信贷是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重中之重,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程序:
第一阶段为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在这一阶段,客户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向小额贷款公司提出贷款申请,并且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自己的基本资料,已备审核。
第二阶段为小额贷款调查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经理在接到客户申请后需要对客户进行实际调查。作为申请小额贷款的客户一般不具备向银行贷款的资格,所以在客户经理的实际调查过程应针对客户的特点展开。重点关注客户的人品、产品、押品、水表和电表等可以实际反映客户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数据,通过对以上几方面的了解,客户经理可以自己为客户编制真正符合客户实际情况的财务报表,以此反映客户的真实经济状况,而不是传统的迷信客户的财务报表。
第三阶段为贷款审核阶段。客户经理通过对客户的调查了解,甄选出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但是最终是否可以为客户提供贷款以及提供多大金额的贷款还要经过专门的批准,一般在小额贷款公司中会设立贷审会,以审核贷款的发放,贷审会听取客户经理的介绍和意见后商议最终贷款决定。
第四阶段为贷款的发放。通过贷审会的审批之后,客户要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一系列的合同和条约,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已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之后小额贷款公司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为客户发放贷款了。
第五阶段为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并不是信贷业务的最后一步,在发放之后还需要进行贷后管理。客户经理通过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其按时还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贷款逾期情况,而且在接触的过程中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有利于业务的再次开展。
第六阶段为资金回笼。通过客户经理的贷后管理,监督客户及时将贷款还回,保持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链的顺畅。
(二)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过程中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主要集中于信贷过程,严把信贷关,从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是保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根基。具体说来,其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首先,信贷风险来自客户。客户由于缺乏诚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借以骗取贷款。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经理在前期没有发现问题,在贷款的后期也很难收回贷款,造成公司资金的流失。
其次,信贷风险来自客户经理。客户经理由于个人能力或经验不足,在贷款调查阶段没能及时发现客户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选择错误的、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并为其提供贷款。更有甚者是客户经理的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忽视公司利益,收取客户的贿赂或回扣,中饱私囊,将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通过修改各种资料使其符合条件,与客户一起欺骗公司。
再次,信贷风险来自贷审会。由于贷审会成员的能力和经验有限,或者是贷审会成员受到物质诱惑、来自私人关系等方面的压力等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贷款。另外,贷审会不直接接触客户,对客户的信息了解的不够全面、详细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
最后,在贷后管理中也会存在信贷风险。放贷不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最终目的,小额贷款公司要想持续发展,必须及时回笼贷款,贷后管理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回笼贷款的重要步骤,但是在实际当中客户经理往往轻视这样环节的重要性,不能及时监督客户用款情况和还款情况,导致贷款回笼效率较低,形成坏呆账。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
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方便快捷的信贷程序在信贷市场上取得了一席之地,但是要保证在商业运作上的可持续性,首先必须控制信贷风险,降低坏呆账比例。鉴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特点,一般情况下其规模相对较小,如何在相对较小的贷款规模下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良好的风险控制体制是其发展中重点需要关注的领域。在风险控制中,小额贷款公司的营销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建立防火墙制度,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加强贷款风险监测,对贷款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对贷款及时提取足够的坏账准备,稳健经营。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方法主要有:
第一,交叉检验。交叉检验是微小企业贷款中最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信贷员对于客户提供的信息要通过多个方面、多个角度和多个侧面进行验证。交叉检验的分析方法改变了以往贷款调查中只采集客户提供信息的局面,开辟了“多方面采集信息,多角度验证信息”的立体化信息的格局,广泛的交叉检验是确保做好分析的重要手段。
第二,实行等额还款方式。传统的贷款还款方式是到期还本多次付息或者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而针对小额贷款中贷款客户的经济实力较弱、风险较大等特点必须坚持每月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不仅可以监督客户的经营情况,防控风险,而且可以减少客户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压力,这样的做法也可以帮助客户做好财务筹划,限制客户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第三,贷审分离。所谓贷审分离制度是指贷款的调查和最终做出放款的决定由不同的人或组织做出,现实中往往是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调查,获取客户的基本资料,而由专门成立的贷审会负责做出最后的审核,以决定是否为客户提供贷款及贷款数额的多少。将职责和权力相分离达到更好的相互监督的作用。
第四,贷后管理。基于微小企业信贷风险高的特点,严密的贷后监测制度可以被看作小额贷款公司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持续的跟踪可以用来检验客户是否遵守贷款协议,以及是否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用途来使用资金,帮助信贷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此外通过监控使小额贷款公司和客户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贷款公司和客户越了解,关系越好,信息沟通也就越容易,会使客户忠于贷款公司,不仅有利于有效地收回贷款,而且对于老客户有效地维护可以达到稳定业务的目的。
第五,对客户的首笔业务慎重进行。对客户的首笔业务要进行慎重的选择和仔细的调查,以获取客户全面的、真实的信息,对于客户的自身条件做出准确的评价。对于首次接受贷款的客户一般提供额度较小的贷款,如果客户在本次贷款中还款情况良好,在以后的贷款过程中可以适当增大放贷额度。在业内甚至会出现“贷熟不贷生”的现象,也就是对于首次贷款客户及条件符合也要严格的把控,而对于老客户可以适当降低要求,加大贷款额度。
第六,诉讼。诉讼不是化解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微小企业信贷风险的主要途径,而且出于成本控制角度,在出现客户逾期不还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一般也不会采取诉讼这种手段,但是当出现客户恶意不还或者是长时间逾期无法收回的贷款项目,诉讼也是小额贷款公司选择追偿债务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在迅速的发展中面临着自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风险,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长远发展,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和社会利益相关者等多个方面努力在克服这些局限的同时规避风险,保证小额贷款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能够更加有效的为广大农牧民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树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 钟灿辉、陈武.银行信贷实物与管理[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小微贷款 风险管理
近年来,小微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快速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居民就业、满足市场需求、弘扬创新精神、推动技术进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发面发挥了较大作用,是市场中最活跃的细胞,其相应的小微信贷规模也得到了快速增长。但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宏观形势下,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负债高、财务负担重、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等一系列困难,小微企业贷款坏账风险也相应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特别是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农村经济和县域地方金融发展为市场定位的农村商业银行。因此,深入了解小微企业信贷风险成因,提出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完善信贷风险管控方式成为银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以新昌地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析为基础,深入阐述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形成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以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和内部控制的不足,为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建设提供相应参考。
一、小微贷款风险成因
案例:浙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LED灯的生产与销售。风险产生的主要诱因是公司500万元借款逾期以及拖欠职工工资被网络爆光。根本原因是前几年投资过大,新建厂房近18000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5000万元左右;整体经济形势下行,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承担高额的费用,资金链出现问题;企业涉及的担保圈、担保链和隐形关联企业关系复杂,牵连担保企业10多家。据调查了解,该公司贷款加上企业法人个人贷款规模已达到5500万元,涉及对外担保合计2500万元。现企业已停产,担保企业浙江某某有限公司自身贷款已不良,无代偿能力;新昌县某某有限公司转移资产,逃废银行债务;新昌县某某织造厂经营状况一般,代偿也有一定难度。后经县政府多次协调无果。
(一)经营管理不足,盲目扩张
过去几年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小微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大多数企业属于家庭作坊式管理,管理粗放,财务混乱,盲目扩张,且自身风险抵抗能力不足。在当前经济下行阶段,由于行业形势持续不景气,企业业务经营不稳定,经营者投机性高,决策随意性大,导致应收款不能及时收回,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厂房、设备等资产缩水。如新昌县某某轴承厂、绍兴某某有限公司等由于前几年大量购置土地,导致目前财务负担过重,资产缩水,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
(二)经济结构调整,行业转型
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经济结构面临调整,传统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作为新昌县支柱产业的轴承、纺织、胶囊等行业进行了产业转型升级,导致处于行业末端的小微企业和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企业迅速破产,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受行业冲击影响倒闭、半停产和产能大幅下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近4000家。
(三)担保关系复杂,难以化解
小微企业成立之初大多缺少有效的抵押物,难以落实抵押担保,进而采取保证人担保方式进行融资。企业保证贷款又多数采用相互担保、循环担保以及相同行业链企业担保,一旦一家或多家企业发生风险容易引发行业性、链条性风险,形成骨牌效应。同时有些经营者为规避银行担保要求,由他人担任法人成立多家企业,进行隐形关联企业担保,一旦出险无法追偿担保人责任。
(四)信用体系不健全,负债较多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信用体系框架,但体系建设尚在不断完善中,有关信用制度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一是信用环境有所缺失,小微企业信用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经营,存在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二是社会征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还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企业失信成本较低;三是企业在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民间借贷信息无法掌握,隐性负债较多。
二、风险防控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风险贷款化解难
目前,由于经济形势不景气,企业应收款难以收回,资产缩水,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加上企业涉及担保圈、担保链,部分企业虽经营正常但无力承担担保责任。为切实提高对困难企业分类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化解方式,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平稳发展,部分银行对企业风险贷款进行了转贷或平移,但企业在转贷或平移后仍然经营困难,无法正常还本付息,未能从根本化解风险。
(二)逃废债打击难
在目前经济下行阶段,信用环境有所缺失,小微企业信用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诚信经营,逃废债行为屡有发生。贷款客户放弃原先企业的经营,转移所用设备及业务,经营范围基本与原企业一样,银行无有效的措施限制企业主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针对企业逃废债行为所采取的打击力度不够,企业失信成本较低。
(三)企业信息不对称
一是企业真实负债信息难以掌握,社会征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不能完全解决银行、企业、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二是小贷公司、村镇银行、融资公司等信息未全部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大量民间借贷信息无法彻底掌握;三是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及信贷资金的配置等真实情况难以掌握。
三、小微贷款风险防控措施
(一)加强信贷客户准入,做好风险控制前移
由于客户经理或支行行长受其调查技术、能力及其人际关系等一些因素的影响,有时无法全面了解客户,导致客户信息存在偏差。操作中会出现如一个支行的退出客户,到另一个支行去新增等情况。为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防范未经审批发放跨区域贷款和表面上未关联但事实关联的隐形关联客户贷款等高风险业务,应建立了退出贷款(退回)机制,将黑名单、灰名单、退出客户合并成黑(灰)名单系统,缓解信息不对称情况。
(二)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降低信贷风险
在当前经济下行形势下,小微贷款风险控制在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占比增加,针对小微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有利于防范和控制整体不良贷款。比如推广专利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税银贷、连心贷、续贷通等贷款品种,为小微企业提供放款与还款无缝对接,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防止扩散。
(三)实施经济资本管理,量化风险考核
商业银行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过程中应量化风险,通过引入经济资本理念,将其应用到风险管控的日常工作中,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进行了量化管理。把握收益和风险的平衡关系,将金融服务多样化和客户选择标准化相结合,通过多元化提高收益、分散单一客户风险,实现效益和风险的平衡。
(四)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做好风险监测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风险变动情况,依据客户风险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商业银行应积极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召开大额贷款风险分析会议,对全行大额贷款进行分析讨论,并确定下阶段工作重点;二是开发利用风险管理系统监测客户风险变动情况,督促客户经理及时了解并反馈相关信息,同时随机抽取部分预警客户开展风险实地调查,对确实存在风险隐患的客户提出相应措施降低风险;三是不定期走访客户,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组织专职风险经理独立开展风险评估,全面掌握全行风险情况。
(五)加强不良处置能力,减少风险
商业银行应建立并完善风险客户信息库,对风险客户实现名单制管理,落实责任客户经理,责任支行领导,责任总行人员的三层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客户准入与退出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通过社会清收和依法清收相结合,提高处置效果。同时,针对数额较大,关联较多,需多方协调的风险贷款,要主动参与,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一户一策制定方案,运用贷款平移、兼并重组、公司收购等多方法化解不良。
参考文献:
关键词:小额信贷公司信贷风险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自试点以来,发展迅猛,截止2011年底,全国已成立近4000多千家初具规模的公司,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存在的特殊性,有许多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信贷风险的控制问题。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机构的核心业务,贷款资产是其资产的主要部分,贷款收益是其主要收入,而信贷风险又将导致小额信贷机构产生大量无法收回的贷款呆账,将严重影响信贷资产质量。因此,信贷风险密切关系着小额信贷机构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如何能有效的控制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成为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小额信贷公司信贷业务的特点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发放贷款,然而与商业银行又不完全相同,相比之下,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不能吸收存款
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5月共同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由此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定位是企业法人制度,只能进行资产业务运作。
2、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利率较高
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由于规模小,时间短,速度快,而且承受的风险比较大,主要是根据客户的信誉度来发放贷款,因此它的贷款利率较高。《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上限可以放开,但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情况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等条件来综合确定。
3、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针对的是农户和中小企业者等一些弱势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为解决农村融资的问题,发展到现在其对象已扩大到了微小企业以及个人小。由于针对的都是一些弱势群体,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以降低风险。
4、小额贷款公司主要信贷方式的是信用贷款,其他贷款方式较少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对象都是一些弱势群体,基本上很少有担保、抵押,主要的贷款方式只能是信用贷款,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必须要有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严格的授信流程。
5、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手续简便,速度快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金额小,时间短,并且大部分都是信用贷款,因此手续比较简单,只要审核了贷款人的信用等级、还款能力以及其项目的可行性就可以进行。一般来说,从申请到发放只需两三天的时间。
二、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风险成因
小额贷款是新兴行业,除了其自身局限性存在的风险外,无论从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的经营管理,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1、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信贷业务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发放贷款,不能接受存款,其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而且导致公司失去了主动性,一旦资金出现问题,那么公司将难以持续。
(2)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款,不能接受存款,另一方面,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额度小,从而也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也较小,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从长远来发展来看,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2、从外部环境来看,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风险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自然及市场风险。小额贷款的对象是农民、微小企业及个人创业者,农民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业的投入,而种养业又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业减产,或是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收入减少,还贷能力减弱。微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贷款主要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和个人创业,而他们也属于弱势群体,承受风险的能力较差,极易受到家庭、社会以及政策变化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加大其还贷的能力的风险。这些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加上贷款对象点多面广,一旦遇上,这些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
(2)法律地位缺失。小额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从《指导意见》上来看,小额贷款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其经营信贷业务,经营的对象是资金,因此,在业务领域和经营管理模式上又区别于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又被严格限定为“只贷不存”,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具备货币中介的职能,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也不能与商业银行归为一类。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条件是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这些指标很多商业银行都难以达到,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就更难了。总的来说,小额贷款公司就是一个没有亲娘,又看不到前途和光明的流浪儿。
3、从内部经营环境分析,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风险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1)贷款调查不到位,信用评估不严格。信贷业务的风险主要就是违约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有效地控制违约风险,关键在于能否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程度,目前,我国社会的诚信评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也没有配套的法律,而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信用评估制度又不完善,信贷人员在信贷过程中只能通过借款人提供的一些资信材料来评估,没有标准的评估体系,加之信贷人员在信贷过程中的片面性和主观性,以及再掺杂一些人情关系等成分,使资信评估工作难以取得深入的调查,在目前不允许吸收存款的条件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渠道较少,资金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经营。
(2)办理贷款手续时审查失误,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贷款时,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贷款管理滞后。贷款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贷款额度小、对象广、分布散,行业杂,而信贷工作人员力量不定,削弱了对小额贷款的到期清收。另一方面,有的信贷员认为贷款金额小,形成贷款风险每户不过几千元或万余元,因此造成贷款逾期不闻不问,借款人下落不明,导致贷款不良比率有增无减。加之贷款者多为农户等,法律素质较低,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4)信贷人员素质低下,形成道德风险。首先,在业务知识和技能上有所欠缺,很多信贷人员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的业务操作能力,一旦遇到问题,往往难以对其进行客观正确的分析,更无法从容应对信贷风险。其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很多信贷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刻意隐瞒贷款潜在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小额贷款风险。
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信贷风险控制的几点建议
1、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贷款申请审核,授信评估,贷款发放过程中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的流程,严防系统风险。建立一套科学化得信贷风险评价体系,把各个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都加以量化,并且要及时进行跟踪,测量与分析。
2、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任何公司良好运作的前提条件,对于承受很大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更加重要。
3、加强对政策和金融市场的研究,及时把握政策动向和市场脉搏,以便能够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外部风险及影响程度。
4、构建严密的授信体系。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要充分利用于商业银行共有的客户信用体系资源以外,还需建立一套符合自己公司现状的信用的等级评估体系。要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比如对不同的客户要建立不同的授信标准,对同一个客户不同时期也要建立不同的授信标准。
5、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首先在招聘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应聘者的品性;其次要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和企业文化的培育,使员工有归宿感,提高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员工的各项培训,比如信贷风险管理,法律法规等,提高员工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意识;最后还要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1]贾峤,杨恒,兰庆高.我国商业性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经济问题,2007(11)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