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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大忙季节即将来临。为全面做好‘秋收’各项工作,夺取粮食丰产丰收,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秋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秋收’是一年中最重要的农业生产季节之一。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对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农民种地积极性高涨,秋作物播种面积达到55万亩,其中玉米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优质玉米种植比例进一步提高。但受前期干旱、中后期低温阴雨寡照和大风等不利天气条件,部分玉米有倒伏现象,对全市秋作物产量将造成一定影响。据农业部门田间测产,预计今年全市秋粮产量将与去年基本持平。
今年我市‘秋收’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秋粮产量达到1.9亿公斤以上,小麦播种面积达到51万亩,统一供种面积90%以上,小麦良种繁育面积突破10万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玉米秸秆直接还田面积70%以上,秸秆青贮总量40万吨左右。
‘秋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高度,以实现秋粮丰收为目标,全力打好‘秋收’生产攻坚战。要充分认识搞好‘秋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增强做好‘秋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早安排,早动手,确保秋粮丰产丰收。市政府已成立‘秋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任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市‘秋收’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秋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实行区域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迅速地解决‘秋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秋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秋收’各项工作
(一)适时收获,加快秋收进度。今年,秋作物生长的气候条件特殊,其收获时间(特别是玉米的收获时间)应延迟至9月20日后,要通过延长灌浆时间增加产量。对倒伏玉米,要采取有效防虫措施,通风透光,减轻病虫危害,降低灾害损失。市农技人员要进村入户,大力宣传玉米适当晚收增产技术,确保秋粮稳产高产。市农机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秋收’机收工作,做好各种农机物资的供应,确保‘秋收’生产需求。一是抓住我市被**确定为“玉米机收示范县”的契机,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强力推进玉米机收,力争全市玉米机收率超过30%,9月底秋收大头落地。二是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服务小组,及时帮助解决农机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是组织引导机手与村组、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作业协议,并对全市秸秆还田机统一调配使用,解决好“有机无田、有田无机”问题。四是加强机手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督查力度,确保‘秋收’生产安全。
(二)搞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提升小麦品质。根据上级要求,今年我市小麦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补贴办法采取“收取差价、统一供种”的方式。市农业部门要广泛宣传、推广小麦主导品种,加速小麦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的普及应用,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按划分区域种植优良品种,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推进小麦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稳步增加小麦种植面积,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各乡(镇、区)要充分认识今年小麦良种补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形势,积极落实种植面积,提高小麦良种覆盖率,将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公示分户种植清册时间不能低于7天。每个行政村确定1—2个主导品种,适度规模连片发展。中标供种企业要依据小麦良种统一供应清册,确保9月底前将优质种子足量统一供应到村、户。市种子公司、才智种子公司、各小麦种子繁育重点乡(镇)农技站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规划落实好小麦良种繁育工作,不断扩大适销对路的优质小麦品种繁育面积,促进大面积集中连片种植,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高规格建设优质小麦种子万亩示范田和千亩示范方,继续保持我市小麦良种繁育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落实关键环节生产技术,提高麦播质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麦播关键环节的生产管理技术,引导群众运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麦播质量。市农业部门要结合实施农业科技示范入户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农广校和农民夜校等阵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户,举办小麦生产技术培训班,发放技术明白纸等资料,开展实用新技术培训。一是提高整地质量。秋作物收获后,要抓住天气晴好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深耕晒垡,对连续实行免耕和旋耕2年以上地块提倡深耕一次,力争10月5日前整地结束,为小麦播种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种子包衣、土壤处理、药剂拌种等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机械精播匀播等技术,减少化肥、种子施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病虫危害,确保一播全苗。特别是近年来连续发生小麦病害的乡(镇、区),要与市农业部门一起,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群众采取合理轮作、药剂拌种、土壤处理等有效措施,减少小麦病害,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今年,力争全市51万亩小麦全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小麦专用配方肥施肥面积达到35万亩以上。三是根据品种特性,合理确定小麦播期播量。**麦49—198、**麦49、**麦21、矮抗58、**高1号、西农979、富麦2008等小麦半冬性品种适播期在10月5—15日,每亩播量6-8公斤;**展4110等弱春性品种适播期为10月10日—20日,每亩播量7—9公斤。适播期内,播种量高产田走下限,低产田走上限。旱地要大力推广沟播技术,利于蓄水保墒。
(四)疏堵结合,切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秋收’期间,各乡(镇、区)要坚持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加大秸秆还田机械推广力度,确保全市玉米秸秆直接还田面积35万亩,玉米秸秆直接还田比例达到70%以上。市畜牧局和各乡(镇、区)要围绕奶牛、肉牛养殖,做好秸秆青贮的规划、宣传、技术培训和督促检查工作,积极引导和组织各养殖基地、养殖户做好秸秆青贮工作。重点乡(镇)要按照每头奶牛10吨、每头肉牛6吨的标准足额青贮,确保牲畜饲料。积极引导、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中介组织与养殖小区(场)和农户签订合同,开展秸秆收获、购销、运输服务,探索秸秆还田、青贮等综合利用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扩大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范围,力争我市今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机、畜牧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力度,掌握各乡(镇、区)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严防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五)科学规划布局,积极调整种植结构。‘秋收’季节是种植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期。各乡(镇、区)要在稳定小麦种植面积、提高小麦优质品种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搞好田间结构配置,调整粮经比例,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作物,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要因地制宜发展粮油、粮棉、粮菜等间作套种模式,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要围绕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鲜食葡萄等特色优势产业,科学制定种植结构调整规划,合理安排茬口,预留充足土地,大力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要及早动手,科学规划核桃基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统筹兼顾,认真做好秋管工作。当前蔬菜、红薯等秋作物仍处在生长期。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搞好秋收秋播的基础上,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除田间杂草,防治病虫害,并根据天气变化,加强后期田间管理,做好冻害等自然灾害的抗灾减灾工作,促进晚秋作物生长,夺取秋季农业生产全面丰收。
三、统筹协作,为做好‘秋收’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秋收’工作突击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秋收’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区)要积极组织群众适时收割,做到熟一块、收一块、平一块、种一块,确保应收尽收、应播尽播。
市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农民群众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秋收’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市畜牧部门要根据养殖业发展需要,指导农民和龙头企业适时开展秸秆青贮,备足青贮饲料。
市农机部门要落实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确保购置的农业机械及时到位,发挥作用;积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开展农机维修、机械调配等服务,加快机收整地进度。
市农业、供销、农机、石油、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送农资下乡活动,搞好物资调剂,适时足量供应优质种子、化肥、农药、农用地膜、农机、燃油等农用物资,满足‘秋收’生产需要。
市农业、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加大对农资市场检查管理力度,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查违法案件,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市粮食部门要及时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市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确保小麦种子调运和秋收农机具转移“绿色通道”畅通。市统计部门要做好秋粮生产统计工作。
市气象部门要做好天气预报,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市供电部门要搞好电力调度,保证‘秋收’用电。
市水利部门要搞好灌溉设施检修及小麦播种用水调配。
市农发行等有关涉农金融部门要及时提供农村信贷资金服务。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实现了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较大幅度下降的阶段性目标。但煤矿瓦斯治理基础工作仍很薄弱,重特大瓦斯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为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巩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成果,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现就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监管、强化监察,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2.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比*年下降20%以上,重特大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突破100亿立方米;建成10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100个瓦斯治理示范县,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3.优化生产布局。矿井和采区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根据煤层和瓦斯赋存情况,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积极采用先进的支护工艺,保证合理通风断面,明确煤层和工作面开采顺序;生产系统和布局必须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并贯穿于新建、改扩建、水平延深、采区设计、生产准备到工作面衔接的各个环节;新采区投产前,必须完成有关瓦斯治理工程,具备瓦斯治理的各项功能和条件,否则不准投产;现有生产矿井要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完善瓦斯治理工程,调整和优化生产布局;科学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和倾斜长度,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4.合理组织生产。煤矿必须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1个回采工作面进行生产,严禁超强度组织生产;要严格劳动组织管理,按照核定能力和生产计划核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采掘工作面要确定合理的推进度,采掘进度要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5.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始终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矿井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可进行采区准备巷施工;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三、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6.确保系统合理。矿井必须具备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并不断优化,适应矿井延深和采掘接替的变化,保持系统的简单、稳定、可靠。各煤矿企业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通风阻力测定,明确通风系统合理的通风线路、通风阻力和阻力分布比例,通风系统不合理时,应当进行系统改造。矿井通风阻力必须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降阻措施;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和采取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7.确保设施完好。煤矿企业要保持风机、风门、风筒、密闭等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保证通风设施完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置的管理,明确构筑标准和验收程序,已有设施要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防止风流短路、系统紊乱和有害气体涌出;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采区应尽量减少通风构筑物,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率;要加强通风巷道维护,保证风流畅通。
8.确保风量充足。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满足用风需要时,应当进行系统改造,否则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和采区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应当双机同能力配备,实现双回路供电;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要准确预测瓦斯涌出量,制定通风风量计算和配风标准,编制通风设计,保证采掘面配风充足;硐室配风量要满足设备降温、空气质量符合规定、有害气体不超限的要求;矿井有效风量率应达到87%以上。矿井风量应当在满足井下各工作地点、通风巷道和硐室等用风的前提下,加强通风能力配备,具备充足、合理的富余系数,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和采区,风量配备要在满足防治瓦斯的前提下进行有效控制,满足防范自然发火的要求。
9.确保风流稳定。煤矿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建立和执行测风制度,对井下用风地点和通风巷道定期测定风量,并根据生产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废弃巷道、盲巷和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要及时进行封闭;要尽量减少角联通风,对无法避免的角联通风巷道要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风向、风速稳定,严禁在角联通风网络内布置采掘工作面;要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施工永久通风设施,杜绝通风工程亏欠,并确保风流稳定,控制可靠。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保持局部通风机连续运转、均衡供风、风流稳定。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确保供风稳定、可靠。
四、强化多措并举、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抽采平衡的技术措施,确保抽采达标
10.坚持多措并举。煤矿要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相结合,邻近层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抽边采、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要准确掌握开采水平和回采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等参数,科学确定抽采方式,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情况,合理选择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和抽采工艺。要积极采用密集钻孔、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强化抽采措施;要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瓦斯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具备条件的矿井,应分别建立高、低浓度两套抽采系统,满足煤层预抽、卸压抽采和采空区抽采的需要。
11.坚持应抽尽抽,可保尽保。所有应进行抽采的矿井要建立完善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最大限度地把煤层中的瓦斯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实现抽采达标。水平接续、采区衔接都要保证瓦斯预抽达标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实施超前预抽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并强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要认真考察被保护层保护范围和保护效果,并确保保护效果有效;保护层开采过程中要避免煤柱留设,并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无煤柱开采技术,取消阶段煤柱;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煤层顶、底板巷道和穿层钻孔、顺层长钻孔等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应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严重突出危险煤层尽可能选择地面钻井预抽或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严格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效果检验,留设足够的岩柱尺寸,认真实施抽采瓦斯、水力冲孔等综合防突措施?
12.保持抽采平衡。煤矿企业要组织编制瓦斯抽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考核,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煤层瓦斯抽采工程要做到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超前预抽时间要满足煤层预抽效果达标的要求;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煤量;应抽采瓦斯的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保持抽采达标煤量和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13.实现效果达标。瓦斯抽采要以满足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要求为前提。煤矿企业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加强对瓦斯抽采效果的评估考核;要针对煤层瓦斯赋存条件,试验摸索实现抽采达标的系统、设备和工艺参数,建立抽采设计和评估考核标准;煤层经抽采瓦斯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含量和回风流瓦斯浓度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的要求;所有突出矿井必须实施区域预抽,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经预抽后,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否则严禁组织采掘作业。
五、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14.确保装备齐全。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的要求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和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数量和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双机或多机备份,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有不小于2小时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有接地、防雷装置及录音电话;矿调度室内有主机或显示终端;联网主机有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井下分站应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15.确保数据准确。要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要制定安全监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规章制度,完善图纸台账,配备足够的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用正确的方法调校。没有能力对系统和传感器进行维护、调校的小煤矿,要与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及时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16.确保断电可靠。要正确选择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和连线方式,保证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停风断电功能和断电范围的准确可靠,中心站应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地点。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应声光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7.确保处置迅速。各地和煤矿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地要加快监控系统区域联网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网络中心和服务机构非正常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煤矿企业要加强监控中心的值班、值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的责任,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及时处理瓦斯异常问题。大型煤矿要建立救援队伍,配足救援装备;不具备建立救援队伍条件的小型煤矿要与周边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保证事故的及时抢险和救助。新建矿井和具备条件的生产矿井要建设井下应急避难所,具备为遇险人员提供供氧(风)、通讯、食品、饮水等功能。
六、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管理到位
18.确保责任明确。煤矿企业要健全以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系,保障瓦斯治理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实施和体系、机构、投入的落实;要细化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并分解落实到煤矿企业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要健全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部门和机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要求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专业队伍,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提倡设通风副矿长,实现技术与行政管理责任分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涉及瓦斯治理的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巷道布置、生产系统调整和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以及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决策。
19.确保制度完善。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火等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要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和各项措施。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治理瓦斯等隐患;要建立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配备足够的瓦斯检查人员,落实巡回检查和专人检查规定;要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瓦斯超限追查制度,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建立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排放措施,确保瓦斯排放安全;要建立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明确程序、分级审批、专人指挥,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要建立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保证贯通两巷的正常通风和系统稳定、瓦斯不超限;要建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设备安全标志管理,加强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维护,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坚决杜绝失爆,保障供电安全。
20.确保执行有力。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保证对规章制度的正确理解和掌握,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能力;要将瓦斯治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矿井、区队、班组,落实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要建立瓦斯治理定期研究和推进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和执行标准,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瓦斯治理工作,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职责和制度的落实;要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积极发挥党、政、工、团、妇联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群防群治。
21.确保监督严格。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强化和完善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切实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检查和监督,研究解决井下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下井带班效果;要加强瓦斯治理目标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全面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
22.制定和实施瓦斯治理工作规划。各产煤省(区、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分析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尽快研究制定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明确瓦斯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和保障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确定瓦斯治理和利用的重点工程,落实具体的项目和资金,提出分步骤达到的要求。各产煤市(地)、县(区)和重点煤矿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或本企业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十一五”后三年规划。
23.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瓦斯治理和利用政策。各产煤省(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47号),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落实各项政策实施办法和措施,用足用好已出台的各项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的经济政策;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瓦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瓦斯利用工作力度,以用促抽;要建立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独立核算机制,用足用好销售煤层气(煤矿瓦斯)增值税先征后退、免征所得税、加速抽采设备折旧、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财政补贴、鼓励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上网和优惠电价等优惠政策;要围绕项目核准、建设用地、瓦斯发电并网、管网输送、财税和价格支持等方面,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引导力度,促进煤矿企业瓦斯抽采与利用工作健康发展。
24.严格煤矿安全准入。要将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与改扩建项目,瓦斯治理工程不配套的,不得立项建设;禁止新建开采突出煤层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正在建设的要采取修改设计、工程补套等措施,达不到标准的依法退出;继续淘汰关闭瓦斯灾害严重、不具备治理能力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没有整改的煤矿,不得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强化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监察
25.强化瓦斯治理行业管理。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按规定组织开展所辖煤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严把审核批准关,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确定矿井瓦斯等级;要严肃认真地搞好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把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特别是矿井通风、瓦斯抽采能力等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内容和约束指标;要积极推进辖区内煤矿企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
26.强化瓦斯治理监管监察。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规定的日常监督,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瓦斯隐患,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对辖区内煤矿落实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瓦斯治理情况作为监察重点,列入年度监察计划,开展定期监察、专项监察和重点监察,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而没有整改的煤矿,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存在系统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抽采不达标等问题仍然组织生产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瓦斯隐患难以治理的煤矿,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严重矿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应提请地方政府对该煤矿治理灾害的能力进行专家论证,并决定是否予以关闭;对瓦斯隐患严重、排查治理不力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瓦斯治理工作
27.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健全煤矿瓦斯治理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瓦斯治理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强化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内容。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瓦斯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加强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瓦斯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完善瓦斯治理指标考核体系,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的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
28.深化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和各煤矿企业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监测监控以及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要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对瓦斯隐患的治理,要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要建立隐患分级监控制度,对矿井通风、抽采、监控、防火、防尘等系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部门挂牌督办,重点治理。
29.加大瓦斯治理投入。各地要用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国债资金,加大煤矿瓦斯治理配套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力度,重点用于煤矿瓦斯隐患治理;各煤矿企业要持续增加安全投入,按需提取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安全费用重点用于瓦斯治理,以保证通风、抽采、防火、防尘、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设备设施到位。各地要加强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审查和组织实施,定期检查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执行情况,确保煤炭安全生产费用、国债资金及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真正发挥作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快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和煤矿测控仪器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以确保本地所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都能得到及时维护和稳定运行。
30.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各地和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健全瓦斯治理科研机构,充实科研人员,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构建瓦斯防治科技支撑体系。要根据本地区、本企业煤层地质条件和瓦斯赋存特点,深入研究瓦斯灾害发生机理,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抽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为重点,开发瓦斯治理关键技术和装备;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煤矿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国有重点煤矿要成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主体,主动联合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和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并发挥示范作用。
31.着力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建设。各地和煤矿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瓦斯灾害和地质赋存特点,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一矿一策,充分借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技术成果,研究探索和不断丰富瓦斯治理技术手段,构建适合本地区、本矿区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推进构建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示范矿井建设,提高本地区和本企业瓦斯灾害治理水平。到2010年,各产煤省(区、市)都要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要建设一批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具备条件的煤矿企业要建成瓦斯治理示范企业,其所属矿井要实现瓦斯治理整体达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城市规划区村(居)、城郊村和部分重点地段为重点,充分发挥旧城区的地理优势,全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广泛招商引资,加快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改造和综合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改造和开发依法有序推进。
(二)坚持突出社会效益的原则。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条件的指导思想,在突出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切实保障村(居)与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点村(居)和部分地段集中有序地进行改造和综合开发,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面上深入开展。
(四)坚持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考虑当前实际需要的同时,根据各村(居)现状,由街道(区)、村(居)按比例预留好村庄(居委会)人口增加所需住房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为节约利用土地,鼓励在改造中建设小高层及高层建筑。
(五)坚持激励先进的原则。本着“谁干谁优先,谁干谁受益,多干多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基层积极性。同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奖惩兑现。
三、工作程序
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由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控指导,街道(区)和村(居)自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市区整村改造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
(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改造村的用地情况,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供地等相关工作。
(三)市区各街道(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出本辖区内整村(居)改造工作规划,按年度做出当年改造的村(居)名单。实施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的村(居)委,依据审查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制订出整体改造方案,提出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申请,由所在街道(区)审查同意后,上报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四)各街道(区)根据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意见,组织和协调有关村(居)进行实施。
四、相关配套政策
(一)规划及开发政策
1、整村改造原则上实行集中联片开发,按照大社区的模式建设,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节约配套资金,降低改造成本,提升村(居)民居住环境和档次。每个社区规模控制在1000户以上。
2、严格控制多层建筑的审批。城市建成区内及文三线、206连线外延500米范围内,除整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多层居住型建筑。整体项目中原则上应有50%以上的建筑物为高层建筑。
3、整村改造项目的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不得突破所属地块规划控制条件规定的指标。
4、自2010年6月份起,3年之内不再审批非整村改造及旧城改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续建项目除外)。
5、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所有村,原有村(居)民住房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对之前已经批建了村(居)民安置楼的村(居),已经予以安置的村民的原住房应在本次整村改造批建前拆除。
(二)土地和房产政策
1、整村改造的村(居)民安置用地,原则上按人均170平方米的规划用地面积进行控制。其余土地列入土地储备经营的范围,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摸底,与改造村签订土地预储备协议,同时冻结预储备土地上建设项目的审批。
2、人均用地面积不足170平方米的“城中村(居)”,整村改造项目按照大社区模式进行运作,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调节解决建设用地,或用建设单位销售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安置补助。
3、村(居)民的原住房,由街道办事处、村(居)联合对每户的所有地面附着物进行丈量、核实、登记,由街道(区)监督,村(居)委与村(居)民签订拆迁合同,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各住户上交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村(居)民在迁入新楼及发证前,由所在街道及村(居)委监督,按照拆迁合同拆除原有旧房及其它所在地面附着物。安置面积以外公开出售的房屋也必须在旧房及地上附着物完全拆除后才予发证。
(三)规费减免和奖励政策
1、整村改造项目在人均170平方米规划控制用地内,按照规划审批的内容不突破规划容积率进行建设,给予国有土地收益、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额补助,给予城市大环境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地方留成部分、自来水增容费等政府性基金等额补助。补助金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时一个月内拨付60%,其余40%在旧村(居)完全拆除后拨付。按照省相关规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市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超出170平方米规划控制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部分不予补助。对在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批建了村(居)民安置楼的村(居),其享受的相关补助政策,按照前款规定,根据其工程进度和旧村拆除进度情况拨付。
2、建设11层以上(含11层)的高层建筑,给予建设单位销售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助。
3、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补整村改造项目。土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级差收入全部用于市区整村改造。
(四)拆迁补偿政策
整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依照《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及我市现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由村(居)委自行制定,经街道(区)批准后,报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五)村(居)集体及村(居)民利益保障政策
1、村(居)集体应就保障集体收益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全体村(居)民的权益。在改造中村(居)集体留用的商业用房不得出让、出售,收益必须用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及社会福利。整村改造收益要严格按照“村账街道办管”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分滥用。
2、整村改造要以所开发改造的住宅小区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缴纳物业管理公共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其中,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成本价提供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按规定以货币形式提交。对之前已在旧村(居)中开发建设了住宅楼,但物业管理公共维修资金未收缴到位的,由村(居)委员会在这次开发改造收益留成中一并将该部分维修资金按标准提出缴足,并将这部分住宅楼纳入统一的小区物业管理。
3、整村改造小区的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等商业性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等公益设施,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前与市房管部门签订《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建设合同》,并按规划要求建设,建成后由市房管部门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成本价向开发建设单位收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市里成立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实施,协调、规范和约束开发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整村改造规划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市区整村改造工作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抓好相关政策落实、手续办理等工作。各街道(区)是市区整村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都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搞好服务和协调。所有改造项目都要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监督下进行,以确保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民本建设为指导,以落实华政发3号文件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目标,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突出动物防疫重点,强化技术指导,确保全年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项目建设。主要是加强生产设施、防疫设施和环保设施建设,保证规模养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达到年出栏生猪8000头以上的规模场1个,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个,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个,出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100个。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
2、加强规模养殖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畜禽补栏(笼)增养达到年底生猪出栏12万头,家禽出笼150万羽毛,肉牛、羊分别出栏4000头和1.1万只。
3、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抓好生猪人工授精站和肉牛冷配站的建设。继续推广人工授精和冷配技术,利用秋冬畜禽繁殖配种、选种、育种、引种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秋配秋繁,引种更新和苗种越冬工作,扩大能繁母猪、母牛、母羊的种群规模,保证生猪人工授精和肉牛冷配覆盖面在90%以上和85%以上。
4、加快推行现代畜牧业建设进程中的转型升级。以市需求为标准,以无公害为原则,提高畜禽产品质量,推行无污染绿色健康养殖。力求在推行健康养殖,走规模化生物生态养殖方向上有所突破。
5、加快草食动物发展。重点培养小区、大户和改善生产经营方式。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落实秋防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要求,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和月月补注工作。确保免疫率达到100%。
2、进一步强化秋冬畜禽生产技术培训。一是开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知识、生猪人工授精技术等培训活动;二是加强村级专职动物防疫员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掌握《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更新提高疫病防控,科学养殖技术知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指导思想
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是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稳定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推动和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学技术、用技术,营造和培养“学习型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促进作用,同时对推进我县“和美家园”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评定工作中要坚持评定与培训相结合,评定与推广农村实用技术相结合,评定与“农函大”教育、农村人才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农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
二、2011年县农职称评定工作内容及时间
1、2011年我县农职称评定工作范围:凡在农村从事农、林、牧、副、渔、水利、农机等技术工作的农民,均可申请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农村财会专业不列入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今年农职称评定包括晋升工作。
2、今年农职称评定工作要重视已获得“农函大”证书、绿色证书的技术骨干及农村再就业培训结业学员,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服务组织的骨干,各类专业户和获得“星火带头人”、“双学双比”女能手称号的各类人员的申报和评定工作。县级“农民专家”的农职称评定可以破格晋升:凡按正常条件未达到晋升农民技师资格的县“农民专家”,今年一律晋升为农民技师职称。
3、做好农民高级技师推荐工作。农民高级技师评定工作是由省农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要求各部门在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农职称办公室。
4、2011年县农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从2011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底完成)
1、健全组织班子。县农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农职称评定工作,并组建县农职称评审委员会;各业务主管局建立专业评委会和专业考评小组,以负责本系统的农职称评定、晋升的有关工作;各乡镇建立农职称工作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农职称评定中的有关宣传、申报、初审和推荐等工作。
2、宣传发动。做好农职称评定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农职称评定。
(二)组织实施(9—10月底完成)
1、组织申报:由各乡镇农职称工作小组负责申报工作,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后分别报业务主管局评委会。
申报者的要求:(1)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表;(2)递交个人技术总结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3)交付报名、考务、评审等费用,初级:40元(技术员、助理技师),中级:60元(技师),高级:80元(高级技师);(4)免考者必须递交相应职称评定的学历、资料证明,并经县专业考评小组认可。
2、组织培训、考核和评审工作:坚持先考试后评审的原则,由各业务主管局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和考试,然后由县各专业考评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考试成绩和基层考核意见进行综合性评价,对照浙农职评办[2011]1号文件附件《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提出意见,经各专业农职称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报县农职称评委会审定,证书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
“农函大”结业学员、绿色证书获得者和县级以上示范户、“双学双比”女能手可以不经考试直接参加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
(三)总结、归档(11—12月底完成)
1、评定工作结束后,各业务局专业评委会要及时做好总结报县农职办,县农职办将2011年农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评定材料的归档工作。各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由各专业评委会收齐后统一交县农职办存档。
四、做好对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区防汛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防汛预案的要求,科学调度,做到小雨不积水,中雨无淹泡,大雨退水快。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保证防灾抢险得力,疏散群众有序,保障生活供应和医疗救治及时,灾情过后无瘟疫,将水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全区安全度汛。
二、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及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
一加强防汛组织体系建设。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尽快了解、熟悉本单位、本地区的防汛工作。掌握防汛工作的重点,下大力量解决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
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制定好全区防汛预案。加强与市排水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汛情、水情。解掌握全区泵站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在区防指统一领导下,本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认真履行职责。
三各街成立防汛指挥部。武装部长任副指挥,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指挥。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置专人负责制定本街防汛工作预案,降雨期间及时向区防汛办公室报告辖区内的积水和防汛抢险情况,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进行实时监控,尤其加强对地下室和危漏房屋的监控,动员并推动本辖区内的单位建立防汛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准备防汛工具及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三、加强防汛预案的落实
落实以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级防汛责任制的基础上。提升防汛抢险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充实调整防汛应急预案。把防汛预案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防汛预案中关于群众抢险转移及安全保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抢险防灾及安置转移方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工作的首要目标。各街防汛指挥部必须掌握本街内易积水淹泡地区及老旧房屋、地下室居民的住户情况。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同时向居民宣传自保自救知识,组织落实防汛小分队。建立街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信息员的三级联络形式,第一时间掌握低洼片群众生活、居住情况,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提前与转移安置地点联系,把群众转移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同时,各街防汛指挥部要认真调查所属区域内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数量等基本情况,落实地下停车场应自备的沙袋、挡板、抽水泵等防汛物资和自保自救措施,以避免淹泡,减少财产损失。
区房管局要做好老旧房屋的调查、登记和维修。组织专业抢险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和器材。严密监控老旧房屋险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险、避险,保证不发生房塌伤人事故。
按预案要求做好食品和群众转移安置所需物品的储备工作。区商务委要确保群众汛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区卫生局要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做好群众转移中的医疗卫生及救护,积极配合各街防汛指挥部。加强汛期的医疗、防疫监控工作。
区建委要落实区内各基建施工工地的汛期防汛措施和自备的防汛物资。影响施工进度,防止施工现场淹泡。特别是深基坑在施项目,必须做好充分的防雨水准备和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作为防汛冻结物资,确保抢险物资、运输车辆能随时调用。区民兵防汛抢险指挥部要组织安排好一、二级河道护堤抢险的必需物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区防指在区人防办储备2万条编织袋。区人防办要对储备物资进行查勘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区商务委、区房管局要根据预案要求,做好一般性防汛物资的储备,落实好物资储备调运的每个环节,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负责人,区防指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
公安交管支队负责组织落实200辆抢险运输车辆。保证防汛指挥车辆在汛期的巡查和运输车辆对防汛抢险物资的随时调用。区防指办公室落实6部临时防汛指挥车。
三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区防指通讯联络组负责落实各防汛单位的通讯联络。联络畅通。汛期要确保通讯设备完好。
四加强防汛抢险能力建设。由区民兵防汛指挥部(区人武部)负责,落实抢险措施。区界内的海河段、卫津河、津河段一、二级河道护堤抢险是区防汛抢险工作的重点之一。按照市警备区的要求组建落实9500人的民兵抢险队伍,制定抢险预案,并绘制抢险兵力布防图。组织各抢险责任人到现场认领责任堤岸段,熟悉工程情况,解和落实抢险方案及技术措施,按照预案配备必要的器材和物资,要根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演练中完成培训,增强防汛抢险指挥人员的防汛抢险意识和抢险技术水平,不断提高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区民兵防汛指挥部要组织落实编制为400人的民兵防汛抢险突击营。并担任市机动抢险任务。作为区防汛值班分队。
区市政管理局要组建一支300人的民兵常备营。负责汛期道路破损维修、排水设施疏通和因风雨天气造成树木倒伏的清理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组建一支300人的民兵防汛抢险独立营。避免因房屋倒塌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下属各房管站以连为编制组织40余人负责雨季时对老旧房屋的维修、监控和抢修。
区环卫局要组织好雨后道路积水和污物的清扫工作。
各抢险参战单位要强化汛期抢险安全意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抢险中注意防雷电、用电、机械等抢险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专业排水部门在防汛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市、区两级排水部门及时做好汛前排水设施的疏通掏挖等养护工作。坚持日常值班、雨情上岗和雨中巡视制度,要加大投入、养护到位。及时了解水情,迅速采取措施,保证排水通畅。排水一所要完成对泵站集水池的清淤掏挖,全面做好现有泵站设备检修,对备用的发电机组、照明设备、排水泵、抢险专用车辆等设备进行核检,同时还要继续加强新接收的大沽北路泵站、太原道泵站、保定桥地道泵站的机电设备维护工作,维护好一二河道的闸门、口门,保证设施完好,汛期能有效发挥作用,确保小雨不积水,中雨无淹泡,大雨退水快。进一步加强排水设施的专项治理,对影响城市排沥的建设工程加大巡视和检查力度。一是要查找市区排水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做到不放过一处死角,不漏掉一个隐患;二是对于损害排水工程的各种行为,按照《市城市管理规定》要求,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
南市拆迁片已实施规划建设。舒泊花园地区的积水单靠海光寺泵站排水会很慢,南市泵站失去排沥功能。对通行造成严重影响。市排水一所要尽快拿出切实可行方案,会同南市改造项目指挥部,共同研究争取主汛期前解决。
四、加强防汛宣传教育。
区新闻中心、有线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针对我区防汛特点,深入学校、单位、社区。广泛宣传《市防汛抗旱条例》和汛期防雷电、安全用电及相应的自保自救知识,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全区人民防洪意识和安全知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汛工作。
五、加强防汛检查。严肃防汛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一、以跨区域投资促进“445”产业集聚发展
1、积极推动跨区域投资是加快我市“445”产业集聚发展和不开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445”计划和不开发区域建设必须走优化资源配置、集聚集约发展之路。凡是列入“445”产业发展计划的项目,原则上都要集聚到各跨区域投资项目承接地建设发展;对于未进入承接地发展的项目,一律不予供给土地,特别是对于我市不开发区域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更要严格把关,从而实现我市新兴产业的空间集聚和集约发展。
2、适用跨区域投资政策的项目界定。跨区域投资项目包括异地建设项目和通过招商选项在异地落户的新项目。凡属我市“445”计划确定的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和5个百亿级新兴战略性产业园区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并列入我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发展“445”计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导向目录》(澄委发(2010)7号)的项目,投资规模达到规定标准,可认定为跨区域投资项目。项目规模标准:“445”计划中明确的4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制造业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制造业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445”计划中明确的5个百亿级园区内项目,内资项目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项目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不开发区域内乡镇异地建设项目和招商选项项目也属于跨区域投资项目。
3、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澄江街道是跨区域投资项目的主要承接地。经济开发区围绕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加快相关产业的集聚和做大做强,并着力引进科技型、规模型、环保型、效益型的龙头项目,积极承接并加快培育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传感网等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临港经济开发区聚焦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以新材料产业园、低碳产业园、机械装备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等四大园区为跨区域投资项目承接地;澄江街道是总部经济跨区域投资项目的承接地;鼓励高科技农业、文化旅游、休闲会展、清洁生产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向不开发区域集聚。
二、明确跨区域投资的奖励标准、指标统计和利益分享规定
4、对于通过招商选项促成项目跨区域投资的奖励。承接地给予输出方注册资本(内资项目)或到位外资(外资项目)千分之三的奖励,此类项目不享受相关财政收入分成政策。由不开发区区域乡镇招引的项目给予注册资本(内资项目)或到位外资(外资项目)千分之五的奖励。
5、对于异地建设的内外资项目的指标计算。由项目建设、运营所产生的经济运行指标如投入、总产值、销售收入、利税总额等各项指标,在年终考核中,按50%计入输出方,按100%计入承接方,其中由不开发区域乡镇输出的项目在年终考核中按各项指标的100%计入输出方。
对于异地建设的外资项目,在利用外资年终考核中,项目输出方和承接方都按100%计算工商登记协议注册外资和到位外资(全部到位为止)。对于新引进的外资项目,承接方按100%计算,输出方按50%计算,若该新项目由政府主导输出或由输出方企业参与招商,则可按100%计算。
6、对异地建设项目的财政分成。异地建设项目投产后产生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采取属地征收、输出方和承接方共同分享的方法,在该项目投产并产生开票销售年度后的3年内,项目输出方按30%、20%、10%的比例,与承接方对项目形成的财政收入在年终结算分成,从第4年开始,输出方一直享受10%的收入分成。如该项目在发展中发生投资规模、股东结构的实质性变化,按输出方股东的股权比例折算。
源于不开发区域乡镇的异地建设项目,在项目投产并产生开票销售年度后的3年内,项目输出方按30%、20%、15%的比例,与承接方对项目形成的财政收入按年度分成,从第4年开始,输出方一直享受15%的收入分成。
三、建立跨区域投资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
7、成立市跨区域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组织部、农工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国土局、商务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
(一)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公共气候的开展偏向,以保证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为基本,以进步预警信息时效性和扩展掩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美气候灾祸监测预告收集,加速推进信息系统建立,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达渠道,出力健全预警联开工作机制,具体进步趋利避害程度,效劳全市经济社会开展。
(二)“以报酬本、预防为主,依托法制、立异科技,一致、分级担任,当局主导、部分联动,社会参加、重在底层”的准则,有用落实各级当局和各行各业防灾减灾责任,多种方式添加气候灾祸监测预警和信息传达资本,充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起劲做到监测到位、预告精确、预警实时、传达快捷、应对高效,最大水平扩展预警信息大众受益面,最大限制减轻气候灾祸的晦气影响。
(三)加速构建气候灾祸及时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告有序联接,预警信息、传达、接纳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系统。力争到2015年,灾祸性天色预警信息提早15—30分钟以上宣布,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大众掩盖率到达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用完全、科学高效、掩盖城乡的气候灾祸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气候灾祸监测预告预警才能进一步提拔,预警信息时效性进一步进步,根本消弭预警信息“盲区”。
(四)做好气候灾祸监测预警及信息任务是各级当局和全社会的一起责任。各级气候主管机构所属气候台站担任本预告效劳责任区内的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因气候要素激发的次生、衍生灾祸预警信息由有关部分和单元制造,依据当局受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各级人民播送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根底电信运营企业要敏捷播发主管部分的预警信息;各级当局和有关部分要实时剖析预警信息对当地、本行业的影响,科学布置摆设防灾减灾任务。
二、增强根底才能建立
(五)增强气候灾祸监测收集建立。加速推进市气候灾祸监测预警与防护工程建立,建成我市气候灾祸立体观测网,完成对重点区域气候灾祸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辩率、高精度延续监测。新建风廓线雷达观测网。全市各乡镇布设多要素主动气候站。加密布设山洪地质灾祸重点防治区主动雨量站,站点均匀间距缩短到5公里。强化我市粮食出产中心区、重点林区、生态维护重点区、水资本开拓应用和维护重点区旱情监测,加密布设泥土水分和地下水监测设备。布设雷电探测站和大气电场仪,完美全市雷电探测网。交通运输、水利、通讯、电力、林业、旅行等部分与气候部分依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准则,加速推进交通和通讯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行区等的气候灾祸监测设备建立,尽快构开国土资本、气候、水利等部分结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市至少建立1套挪动应急观测系统、应急通讯保证系统。各县(市、区)依据需求装备挪动气候效劳设备。建立高功能核算器和海量存储系统,完成气候灾祸监测信息疾速搜集、处置及共享。
(六)进步气候灾祸预告预警程度。进一步增强粮食出产中心区、山洪地质灾祸多发区等重点区域的气候灾祸监测预告,出力进步对中小标准灾祸性天色的预告精度。建立气候灾祸短时临近预告预警系统,完成对暴雨、雷电、强对流天色等突发性、局地性灾祸天色的实况监测和及时预告预警。气候、水文、疆土资本部分增强协作,建立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在生齿密集区及其上游山区峡谷地带增强结合监测,及早发现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祸险情。充沛应用卫星遥感等技能和伎俩,增强丛林火点监测,实时丛林火险品级天色预告。
(七)展开气候灾祸影响风险评价。各级当局要组织展开气候灾祸普查、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任务,具体查清本区域内发作的气候灾祸品种、次数、强度和形成的损掉等状况,建立以小区、村庄为单位的气候灾祸查询搜集收集,组织展开根底设备、修建物等抵挡气候灾祸才能普查,将气候灾祸防护任务归入全市减灾示范小区创立任务局限,展开底层应急预备认证任务。各县(市、区)增强气候灾祸风险数据库建立,编制分灾种气候灾祸风险区划图。树立健全雷击风险评价准则。在城乡规划编制与天气前提亲密相关的严重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拓项目建立前,要严厉按规则展开气候可行性论证,充沛思索天气转变要素,防止、减轻气候灾祸的影响。
(八)推进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和传达系统建立。积极推进市突发公同事件信息系统建立,完成包罗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同事件预警信息的疾速。加速中国气候频道在全市落地和当地化节目插播任务,完美预警信息传达功用,及时播发公共应急预警信息,推行普及气候灾祸防护科普常识。各根底电信运营企业要依据应急需求,实时敌手机短信平台进行晋级革新,进步预警信息发送效率。
(九)加速底层气候灾祸预警信息接纳设备建立。各级当局、各相关部分、各底层企事业单元在充沛应用现有信息传达资本的根底上,要进一步加速气候灾祸预警信息接纳与传达设备建立,在黉舍、小区、机场、车站、旅行景点、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合建立电子显示屏等疏通、有用的预警信息接纳设备。重点增强乡村偏僻地域预警信息接纳终端建立,应用有线播送、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法实时将灾祸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三、完美预警信息疾速传达机制
(十)完美预警信息治理准则。各级当局要尽快制订突发事情预警信息治理方法。气候部分要会同有关部分细化气候灾祸预警信息规范及流程,分类别明白灾祸预警级别、开始工夫、能够影响局限、警示事项等。通讯治理局和各级广电、新闻出书部分要与同级气候主管机构亲密共同,协调各类媒体和根底电信运营企业树立严重气候灾祸预警信息紧要准则,按期催促反省各类媒体和根底电信运营企业落实传达气候灾祸预警信息等责任。
(十一)健全突发事情信息组织系统。各级当局要进一步整合伙源、完美机制,增强突发事情信息组织系统建立,标准信息顺序,拓展预警信息功用,树立一致、高效、威望的突发公同事件信息平台。各级突发事情信息组织要增强对包罗气候灾祸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同事件信息的搜集、剖析和研判,依据受权实时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大众自动应对防备,构成全社会一起预防突发事情的有利气氛。
(十二)树立预警信息疾速传达渠道。各级播送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和根底电信运营企业要实在承当社会责任,充沛应用本身资本,科学、实时、精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候灾祸预警信息,起劲进步预警信息时效和大众掩盖率。对暴雨、暴雪等气候灾祸赤色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劲风、冰雹等突发性气候灾祸预警信息,要削减审批环节,树立无妨碍“绿色通道”,第一工夫向社会大众。各级电视台、播送电台接到气候主管机构所属气候台站供应的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插播,完成及时播报。电视台插播时,应在屏幕上吊挂响应品级的预警旌旗灯号图标。各根底电信运营企业接到气候主管机构所属气候台站供应的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灾祸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疾速全网发送。
(十三)树立面向底层的预警信息传递任务机制。各级当局要增强气候信息员步队建立。县级当局有关部分、乡镇、街道做事处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底层组织要指定专人作为兼职气候信息员,并将黉舍、病院、工矿企业、修建工地等单元担任人以及村庄种养大户开展成为气候信息员,担任气候灾祸预警信息接纳传递任务,延长气候灾祸预警信息传达收集。健全传递任务机制,构成县—乡—村—户纵贯的气候灾祸预警信息传达渠道。各级当局要充沛发扬气候信息员传达预警信息的效果,为其装备需要的配备,进行需要的培训,赐与需要的经费津贴。
四、增强防灾应对任务
(十四)树立部分联念头制。气候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疆土资本、环保、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农业、卫生、平安监管、林业、旅行、地动、电力监管、通讯治理等部分及戎行有关单元和武警军队树立气候灾祸预警联念头制,完成气候灾祸预警信息及时共享。树立军地收集专线,增强各级气候灾祸预警信息系统与本地驻军、武警军队的互联互通。各级当局有关部分要实时将气候灾祸预警信息传递本地驻军有关单元和武警军队,一起做好应对任务。充沛发扬各级当局气候灾祸防护指导小组的协调、指点和监视效果,按期召开气候灾祸应急联络员会议,沟通预警联动状况,协调停决气候灾祸监测预警及信息任务中的主要问题。
(十五)组织做好防灾避险任务。预警信息后,各级当局及有关部分要实时组织接纳防备办法,做好步队、配备、资金、物资等应急预备,增强交通、供电、通讯等根底设备监控和水利工程调剂等,并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放哨巡检,依据应急预案合时启动应急呼应,做好受要挟群众转移分散、救助安顿等任务。灾祸影响区内的小区、村庄和企事业单元要组织居民群众和本单元职工做好先期防备和灾祸应对任务。
五、强化支撑保证办法
(十六)增强组织指导。各级当局要实在增强组织协调,催促落实部分职责,将气候灾祸防护任务归入底层公共效劳系统建立和当局绩效审核局限,树立健全问责机制,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伎俩,鼎力推进气候灾祸监测预警及信息任务。仔细落实气候灾祸防备应对司法、律例和预案、准则,按期组织展开预警信息、传达及各相关部分应急联动状况专项反省,做好预警信息、传达、使用结果的评价任务。
(十七)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开展变革、财务部分要加大支撑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布置资金,包管气候灾祸监测设备及预警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转维护。树立财务支撑的灾祸风险保险系统,探究发扬金融、保险在支撑气候灾祸预警预防任务中的效果。各地要把气候灾祸预警任务作为气候灾祸防护的主要内容,归入本地经济社会开展规划,积极支撑相关工程项目建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日光温室建设是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实现节水减地、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机结合点,也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现代设施农业,推动农业经济结构战略型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最有效的战略举措之一。产品市场销售是日光温室产业取得效益的末端环节,也是将生产要素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县日光温室种植面积已初具规模,未来几年,种植面积将更进一步扩大。大规模建成日光温室后,如何确保产品销售,将成为当前和今后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生产能否取得效益或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根本上要看能否抓住市场、占领市场。因此,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不仅直接关系着日光温室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其效益的高低更直接关系着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健全完善营销体系,培育市场营销主体
1、鼓励发展龙头企业。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订日光温室产品营销激励政策,积极扶持、培育、壮大现有的华伟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等日光温室产品运销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在销售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农口各部门要整合国家和省上在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金,积极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日光温室产品加工运销项目建设,力争到2010年,在日光温室优势产区,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恒温保鲜库4处以上,产品分级包装上市率达到50%以上,配置功能先进的冷藏运输车辆10辆以上。并从育苗基地、净菜鲜储、配菜加工、分级包装、远程运销等环节入手,探索完善订单、定点、合同销售机制,加快推行"公司+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对产业的服务功能,切实增强龙头企业对日光温室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
2、规范发展合作组织。按照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原则,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人员等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蔬菜产业协会。农牧、供销、商务、民政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帮助各类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开展工作,完善和规范运行机制,使其充分发挥在市场开拓、信息服务、价格调控、品种推广、业务培训、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等方面的作用。
3、放手发展经纪人队伍。工商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展农村经纪人的有关政策,放宽经纪人准入条件,积极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构建以农民经纪人队伍为主体的市场营销网络,建立经纪人档案,表彰优秀经纪人,评选营销大王,定期举办经纪人培训班,提高经纪人素质。逐步加强经纪人和运销商的管理,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及时经纪人和营销商的信用等级、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4、加快建设果蔬产品交易市场。根据日光温室建设规划的重点区域,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农牧、工商、供销等部门配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不同层级的果蔬交易市场。充分利用我县现有各类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日光温室产品交易活动。等乡镇要建设日光温室产品专营市场,在集中联片日光温室产品产地建立地头市场,方便外地客商就近收购,力争今明两年建成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管理先进的大型果蔬交易市场。同时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原工交商贸企业的闲置土地、厂房改造建设果蔬产品交易市场。
5、大力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县商务、农牧、供销、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日光温室产品营销专业协会上接市场下连基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日光温室产品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建立农民与营销组织的利益联接机制。不断开拓市场,完善营销网络。加强同北京新发地等国内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联系,加强同周边县区已经形成产供销体系、有规模、有实力的蔬菜公司的挂靠联合,力求建立长期稳定的供求关系,使销售市场由目前的西北市场为主,逐步向东南沿海地区拓展,进一步拓宽国内销售市场。同时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努力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引导,强化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服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管理、协调服务、市场调研、运力协调、信息征集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的管理,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日光温室蔬菜的销售工作,及时向上报送蔬菜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市期预测等信息。加强横向沟通衔接,为种植农户和运销组织提供政策信息和服务。
县农牧局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品种、产销量、市场参考价、销售走向、上市销售期预测等信息汇总分析,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协调服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推进蔬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标识流通,对无公害绿色日光温室产品品牌创建进行有效指导。协同电信局以农牧网、田园网为平台,强化产品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日光温室产品营销的综合协调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收集、日光温室产品供求信息,协调规划建设日光温室产品交易市场。组织国内市场考察,积极争取商务项目开拓国际市场。
县供销社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的流通工作,加强基层供销社、直属公司、农民经纪人的管理和引导,会同县农牧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光温室产品运销协会、日光温室产品种植营销大户进行管理引导,建立健全日光温室产品营销网络,协调各营销组织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
县发改局、财政局和农办加强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方面的项目争取和支持。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城乡集市日光温室产品销售的管理工作,指导日光温室产品商品的商标注册,增加商品注册率,提高日光温室产品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县质监局负责对日光温室无公害、绿色产品的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的协调指导工作,积极发挥名牌效应。
县经贸局负责大宗日光温室产品铁路运力计划申报及协调工作,做到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及时发运。
县交通局负责建立农产品销售公路"绿色通道",组织协调货运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保障日光温室产品的安全运送。
金融部门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大户的信贷支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基本知识、动态信息的宣传报道。
四、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提升日光温室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推行标准化生产。由县农牧局牵头,县质监、商务、科技等部门配合,组织引导农民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和副食品市场营销的规范要求,进行日光温室产品的标准化种植生产。实行日光温室产品的标识流通。逐步推行日光温室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包装上市的日光温室产品,包装上要标明品名、产地、营销者名称、电话和地址,或者加贴有上述内容的标签。不能进行包装的农产品,应标明产地。建立分类查验检测制度。抓好日光温室产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要加贴或标明标志标识,加大原产地保护力度,大力培育特色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推行质量追溯制度。日光温室产品生产基地、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要建立日光温室产品田间生产和流通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产品流向等情况。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帐等制度。
3、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各乡镇和县农牧、科技、乡企等部门要积极培育、引进和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名、优、新、特果蔬品种,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引进和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日光温室生产新技术、新材料,为日光温室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日光温室产品加工业,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日光温室产品进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小日光温室产品集中上市对流通领域的压力。4、推行不合格日光温室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经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日光温室产品不得转销其他市场,要报农牧和工商部门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生产者、销售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对建立对接或签订销售合同的基地,如抽检不合格,实行限时禁销,责令其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5、重视日光温室产品保鲜储藏工作。充分利用华伟蔬菜公司气调库,改造利用供销社园林场果窖,发挥其蔬菜保鲜和销售季节调节的作用,保护日光温室产品种植户的种植积极性和经济利益,保障蔬菜营销组织的合理利润,保证市场供应的连续性。
6、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县商务、供销、农牧等部门要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利用县政府网站、商务部新农村商务网、中国蔬菜网、中国惠农网等网站或网页,定期或随时蔬菜营销方面的信息,让信息服务到基地、市场、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使日光温室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总交易额的50%以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缩短运销时间、降低鲜活日光温室产品的霉变损失。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优化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环境
1、加强对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日光温室产品产业化进程。县商务局牵头成立由农办、农牧、供销、工商等部门组成的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日光温室产品生产营销协调工作,受理和解决日光温室产品销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组织,确定专人积极开展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工作,为日光温室产品销售提供优质服务。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商务、农牧等部门要认真筛选和论证一批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展示展销,对接洽谈等形式,吸引外地客商来我县投资从事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和加工项目建设,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投资经营环境,让外企发财,农民增收。
3、加强对菜农的诚信教育。各有关部门和日光温室产品营销协会要建立菜农诚信档案,实行失信惩戒制度,提高菜农的诚信意识,以良好的守信形象获取自身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