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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申请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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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申请报告

第1篇:工作调动申请报告范文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书!

我叫,,年月生,文化。自年月参加工作以来,在领导的关怀下我非常热爱本职工作。先后从事过、等多种岗位,现就职于湖南省衡阳市江东中医院,任副院长。

参加工作多年来,我一直听从领导的安排,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兢兢业业,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受到行领导和同事一致好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我都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为了尽快掌握新业务,我认真学习有关制度和业务知识,阅读各种业务文件,针对其中的难点、疑点反复钻研,做到真正吃透掌握。在廉洁自律方面,年的工作中我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良好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投入到工作当中去,以优质的服务,面对人民群众,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组织对我的栽培和厚望。这些成绩都是在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取得的,我特别感谢帮助我的各位领导。

但是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因为教学而亏欠了家庭许多,因工作需要,在目前的岗位需要经常不能回家。而我的父母在家务农,每次看到他们疲惫的身子就让我不禁惭愧万分。百善孝为先,有父母才有我,他们当了一辈子的农民,终于把我培养成材,现在他们也老了,我很希望在他们后半生中能多在他们的身边陪陪他们,孝顺他们,尽尽孝道,做子女应该承担的义务。

我深知我如果从医院调入司检法系统工作转变会很大,需要有很多的知识,但是我相信以我勤善乐思的工作适应能力,我一定会用最短的时间来适应和胜任这份工作:

一、端正思想,明确责任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检法系统工作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我有这个信心也有这样的毅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始终把履行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作为工作的重要方面,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和健康向上的人生观肩负起一个司检法系统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将一生献给我司检法事业,这是我对社会,对学生,对家长的庄严承诺。

二、不断提高,强化素质

第2篇:工作调动申请报告范文

?我叫罗**,今年27岁,大专文化。1996年毕业分配到市麻制品厂工作,后主动服从大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劳动关系转到市劳动局等待重新安排,之后先在市会汽公司,市政府机关保卫科参加工作,现在中国联通郴州分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多次受到表彰。现因个人事业及工作需要,特申请调动到市园林处工作。能够到园林处工作是我的光荣与梦想,能够和园林处众多优秀人才共事是我的荣誉和骄傲!在将来的工作当中,我决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和期望,我必将格守纪律、勤勉努力、认真学习、与时俱进、兢兢业业做好每一件事,扎扎实实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力求为我市创建中国优秀城市的宏伟目标,贡献绵薄之力!

??特此报告

??礼

?? 申请人:罗**

?? 2005年七月十五日

第3篇:工作调动申请报告范文

铁路调动申请书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本人xxx,是南昌通信段永安车间一名通信工,自20xx年7月参加工作,我一直勤勤恳恳、努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在领导的关怀下让我在工作中不断成长,不断的充实自己。

在6个月的实习期间,积极向师傅虚心求教,顺利的通过了定岗考试,在工长的合理分工下担任永安通信工区安全员一职,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正式的通信工。在此期间积极配合工长完成工区任务,为工长分担一些压力。在单位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愿,与同事和睦相处,并且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各项活动。

目前,由于我女朋友在深圳工作,距离比较远,为了更好的增进感情并考虑到段一直以来鼓励人员去新线锻炼的机会和我个人希望正直年轻可以去高铁线锻炼下,熟悉一些新设备和更多的学习一些新技术再加上亲戚朋友多在深圳安家,父母也希望我最好能在深圳定居,经过反复慎重考虑,我现申请调至漳州车间工作。

我坚信:作为一名正式的铁路工人,经过车间领导这段时间的培养和教育,我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师傅的教导下和利用自己所学胜任新的工作岗位。我深深感谢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关心,我只能用优异的工作业绩来回报单位对我的信任。恳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我一个锻炼自己、在新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多才能的机会。特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铁路调动申请书2

尊敬的xx铁道部领导:

您好!

本人xx现任职于xx铁道部,担任副司机一职,现向领导申请调到xx铁道部。本人是xx市xx区人氏,于xx年毕业于xx省xx大学xx专业。毕业至今一直从事铁道工作地点先后从xx到xx。本人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在单位深受领导同事好评。如今父母年世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兄长长年在外省工作,难以照顾父母。弟尚且年幼,在xx上学还需父母照顾。

近来母亲思儿心切常打电话倾诉,为此我常奔波。另父母希望我能早日成家,在家乡立业安居。因此父母多次表示希望我能调回xx。我本人也非常想调回家乡,一方面能方便照顾父母以尽孝道;另一方面安居下来后能更安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望领导体恤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x日

铁路调动申请书3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本人xxx,大专学历,具有(国家cad二级登记证书、四级工程测量工证书、四级线路证书)。我是20xx年8月1日在南昌工务段向西线路车间潭岗工区线路工作至今,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克服一切困难,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作好本职工作,在领导的关怀下我非常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实践中,我遵守段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敬岗爱岗,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学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工人。在单位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愿,与同事和睦相处。

由于家住南昌,父母年迈多病,起居无法自理,不能在家伺奉父母,实感不孝,给本人的工作和精神带来非常大的影响。休息时劳碌奔波两地,感到身心俱疲。为了能够更好的工作和照顾年迈的父母,望领导将本人调至南昌工务段后勤部门工作学习。我坚信:作为一名合格的铁路工人,经过领导多年的培养和教育,我完全有能力胜任新的工作岗位。我深深感谢领导对我的关心、栽培和爱护,我只能用优异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恳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我一个锻炼自己、在新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多才能的机会特请领导批示。

此致

敬礼

第4篇:工作调动申请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联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物资基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推动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统计报告、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等。

第四条我局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作为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要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明确职责。校长是本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主任,由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资产管委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并部署全校有关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并配备固定资产专管员。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固定资产的帐、卡、数据库、数据信息网络化管理;

(三)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使用、维护、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对固定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六条凡利用财政拨款、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应列为固定资产:

(一)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三)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四)永久性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

(五)土地;

(六)家具、图书馆及资料室公用图书资料;

(七)无偿调入或赠送给学校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八)自制设备,在验收合格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计价列为固定资产;

(九)特殊需要且单价800元以上被服装具。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按其用途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六大类。

房屋及建筑物:是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场馆、行政办公用房、仓库、教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车库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水塔、雕塑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各类管道等。

专业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一般设备:是指办公和公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行政、后勤仪器设备、网络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文物和陈列品:是指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图书设备:是指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音像资料、软件等。

其它固定资产:是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四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帐;

(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帐,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五)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帐;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七)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八)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条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帐面原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三)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五)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学校负责办理,报区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批准后,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帐目。

第五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的增加。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购置计划首先由学校资产管委会提出,并汇总审定后报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置计划,统一购置。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学校按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帐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固定资产交接清单、捐赠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增加固定资产。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处置的申报审批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无偿调出(本系统公办学校)、报废、报损等,学校不得出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处置权归技术中心,对于处置的固定资产物品由技术中心负责回收或授权学校处理。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处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申报所需资料(加盖学校公章):

(一)报废:

1、申请报告。

2、固定资产报废单。

3、固定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

4、固定资产清单(包括内容:资产编号、名称、型号、单价、出厂日期、购置日期)。

5、报废汽车,必须还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出具的《机动车转出注销证明》。

(二)无偿调出:

1、调出学校申请报告。

2、调出学校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调出、调入双方签字加盖公章。

3、固定资产清单(内容同上)。

(三)报损:

1、申请报告。

2、对报损固定资产的说明、鉴定资料。

3、非正常损失,学校对造成直接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固定资产报损单。

第十八条学校无偿调出、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凭技术中心核准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和调拨单,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帐目。

第十九条对授权学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由资产管委会、财务室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进行变卖。变卖后的固定资产残值上交学校财务,记入学校设备购置维修基金帐户,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或改造,并将处理结果报技术中心备案。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学校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技术中心有权进行处置。拒绝处置的,技术中心可建议教育局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50年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10-18年

交通运输设备:客车、小汽车50万公里15年其它车辆45万公里15年

大型精密设备10-15年

电气设备8-10年

仪器仪表10-15年

文艺设备8-12年

体育设备8-15年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数码速印一体机、扫描仪等电子设备5-7年

数码照相机、空调、摄像机等家电类设备8-10年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使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各个处室和个人,并制定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制度。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制度。对全校固定资产分类编号,设总帐(台帐)、卡予以登记,并对应各个处室负责人,按本处室所管辖范围的固定资产类别,分别建立该处室的分帐,使总帐与分帐相符合。

第二十五条各处室负责人负责实物管理,使其处室分帐与本处室的固定资产实物完全符合。各个处室分帐上的每一项内容,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保管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或遗失,这些人员名单报资产管委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并对各处室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调动或退休等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由资产管委会人员负责监交。

第二十八条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维护和保养好学校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技术中心对学校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在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中工作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十条学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等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重大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职责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的;

(二)不如实填报固定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第5篇:工作调动申请报告范文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仅指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管理准则

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经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批准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六)需报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

(七)需报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担保行为。

(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经由公司决策层审核,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八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董事长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

(一)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

(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需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参与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处置、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

(七)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八)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召集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员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九条 财务总监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章程规定,但必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任免。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向董事长直接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向董事长报告财务工作和提交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公司相关财务决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

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

(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纠正。

(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务分析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

(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合法降低项目的税务成本。

(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十)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财管理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

务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人员。

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

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办理转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

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及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董事长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计档案。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

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和主管会计需签名和盖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和完整性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第二十四条 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董事长审核通过。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长。

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董事长权限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的相关部门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决策层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公司及时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实施方案以及公司决策层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加强项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第三十条 项目投资结束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评估。

第三十一条 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

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经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二条 按国家国有关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应按规定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

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系统负责管理,非工程类固定资产由行政综合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核算,财务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一节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合作开发、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及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票据贴现、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所需的资金,并分别由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及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拓展和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尽量避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年度、月度部门整体的资金计划,财务部汇总、调整总体资金计划后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资金计划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做好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严禁账外循环。各部门应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

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

第四十条 公司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付款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一条 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因未及时催收给公司带来税务问题或其他不利影响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除公司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以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

第四十三条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第四十四条 未经董事长批准,公司的资金不得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的财务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长期不使用、不需要的银行账户应提请领导审批后,及时予以注销。

第四十七条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公司财务部的会计人

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欠款。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在账上暂时未体现为应收账款,但根据合同约定应收的销售房款及其他收入。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共同催收,并注意诉讼时效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对其拥有合法诉讼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权,致使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对于期限较长的预付账款也应及时清理。

第五十条 公司定期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由财务、销售、客服、招商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分析、研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

第五十一条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公司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财务部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董事长审批核销坏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的,应结清所欠公司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四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 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

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第四节 其他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五节 负债及担保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应适度控制负债规模,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第六十条 公司发行银行贷款等对外举债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以下担保行为需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

(一)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第六章 费用管理

第六十二条 费用管理目的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明确费用开支管理的流程以及各环节的职责与权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六十三条 费用管理原则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节奖超罚的管理原则。

第六十四条 费用管理实施

一、所有费用均按公司年初下达的费用指标编制年度预算并分解到月到部门按月实施。

二、公司各部门须在每月25日前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费用同资金计划一并发送至财务部,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执行。

第六十五条 计划外费用审批

计划外费用开支,根据实际情况一律报董事长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调整下达。

第六十六条 费用管理职能中心

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费用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是公司费用的责任中心。即各级审批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财务人员对开支的票据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及资金流向负责,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控制。

第六十七条 费用支出的内容

本制度所称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社保费、应酬费、办公费、差旅费、汽车费、水电费、物业费、房租费、通讯费、文印费、折旧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第六十八条 公司费用开支实行授权审批制度,所有费用都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筹安排支付。

第六十九条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和程序

公司费用开支审批程序为:费用当事人申请部门经理确认财务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审批。

第七十条 各部门在业务发生时,原则上应取得税务中心认可的合法票据,即应取得正规发票或非经营性统一收据,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做报销凭证。

第七十一条 发票内容要填制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要清楚,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第七十二条 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用章。事业单位的收据,须是税务中心统一印刷的收据。

第七十三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

被盗、遗失,后果自负,原则上不予报销。但有相关证明和提供有效证据,经董事长批准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各类费用原始单据应由经手人(或当事人) 分类整理后,整齐地粘贴(一律统一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以左上角对齐横向依次粘贴。对粘贴不整齐、达不到装订凭证及档案管理要求的,财务有权要求重新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注明单据张数和各类费用金额,准确填列在报销单上,由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开支是否有预算、票据是否合法、金额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第七十五条 如购置多种办公用品、礼品、材料物资等开具一张发票且未单项列示的,必须同时提供有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发票一致方可报销。邮资报销应随发票提供寄往目的地的凭证。(详见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七章 成本支出管理

第七十六条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支出,规范材料采购和材料款、工程款的支出,以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成本支出的管理规定。

第七十七条 成本支出是指为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开发成本,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公共配套工程等以及开发项目使用的主材、辅材及各种设施设备。

第七十八条 成本支出支付依据所签合同,按计划内付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付款。(详见工程付款管理办法)。

第七十九条 成本支出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确需使用现金方式支付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并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第八十条 在工程款支付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1、无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的,或在工程款资金使用申请单上缺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签署同意付款意见的;

2、无工程进度表或工程预决算书的;

3、工程进度和工程预决算金额明显不符的;

4、未提供工程发票的;

5、不符合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

第八十一条 财务部每月28日应会同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核实每一个工程项目的进度,如核实至本月止累计付款超过本月工程进度,应在下笔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超付款。

第八十二条 工程款日常管理事项

一、财务部在支付工程款时原则上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的建安发票才可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如未提供正式的建安发票,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如属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应扣除相关税金后才可支付。

二、财务部应根据合同金额、工程进度款、预决算金额、已付金额、已收发票等内容分单位建立电子台账。

三、施工进行到一定程度,如果有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款项的,应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将预付的款项逐步在进度款中扣回。

四、财务部一律凭预算部和工程管理部、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五、具备结算条件的项目,由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负责实施。经公司验收合格的项目才可办理结算手续。对不符合结算手续的,财务有权拒付工程款。

六、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提供的工程扣款数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负责扣回应扣款项。

七、财务部门在支付工程尾款时,应会同工程管理部和预算部确定无质保金、无维修费、无代扣款,无工程扣款和发票到齐等后才可支付。

第八十三条 建设过程中水、电等杂费管理

一、财务部根据工程管理部编制的施工单位用水电清单,复核其水电数量、金额,并分单位设明细进行核算。

二、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财务部应扣除施工单位应承担的水电费。财务部每月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提交并经施工单位确认的水电费耗用明细原件进行扣款。

三、财务部每月5日前与工程管理部、预算部核对上月施工单位用水、用电

情况,排查异常用水用电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四、每一个施工单位进场3个工作日内,由预算部根据合同金额、预决算金额等编制公司应扣施工单位各种款项明细表,并将此表送财务部一份。

第八章 销售收款的管理

第八十四条 销售收款的内容:以各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缴纳的定金、预付款、分期房款、按揭款、附加税费等。

第八十五条 销售收款的解缴:所有销售收款均由财务部的财务人员负责办理,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员代为经办。

一、现金:财务人员依据当日的现金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并于每日17点前以“现金解款”的形式全额存入公司指定销售专户。不得存放在保险柜里或存入个人存折。

二、银行转账(包括支票、电汇、信用卡等形式支付):财务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公司销售专户的账号资料,不得将款项转入公司其他结算账户。客户转账后,须将转账单复印件交给或传真至公司财务部签收查询,查询到账后方可开具收据/发票。财务人员依据当日银行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及收款日报表》。

第八十六条 销售收款的统计:财务人员将每日收款情况统计后交由销售管理部确认,并于次日上午9:30报财务部出纳和会计。销售管理部据此登记销售台账。

第八十七条 销售报表的报送:财务部会计、出纳按日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并据此填写《销售回笼明细表》,送至财务部经理、报公司相关部门领导。

第八十八条 销售情况的核对与再确认:销售管理部销售助理每周五对本周销售及应收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及时与财务部主管会计进行核对。

第八十九条 应收销售款的范围:以各种销售形式形成的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九十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职责:财务部负责编制《销售回笼明细表》和《月度催款计划》,并负责催促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房款的及时到位;客服

部负责逾期房款的催款工作,并负责协助销售人员催促购房客户及时提供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

第九十一条 回款情况的反馈:财务部负责回笼房款并及时登账,并按周编制《回笼明细表》报销售管理部。主管会计对当月客户房款的到位情况及应收款情况进行核对落实后,应按欠款时间的长短分类汇总统计金额,填写“应收销售款账龄分析表”并于每月10日前编制月度催款计划,由销售管理部负责核对,并报相关负责领导。

第九十二条 应收销售款的催收:财务部应配合销售部根据客户付款方式的不同制订相应的催收方案:

一、客户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房款一般分别应在购房合同签订的30天内和60天内到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未到位,财务部应分清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并报公司领导,送销售部。

(一)因客户资料不全(按银行要求补办)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未能及时到位的,客服部负责协助销售人员2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补全资料,以便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及时放款。

(二)在各项资料、手续齐全,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未能及时放款的,由客服部负责向责任银行、公积金中心催款。

二、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需由董事长特别批准后方可实行。财务部应及时清理客户销售款,并将客户欠款与销售管理部每周五下班前核对一致。当逾期款发生时,财务部应检查营销人员是否及时催收客户欠款,包括检查《逾期款催交记录表》,《延期付款协议》等资料。

第九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九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组成

一、会计档案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它辅助账簿;

(三)会计报表:包括年度决算表、月报表和半年报表以及报表附表、附注

和会计情况说明书;

(四)会计预算执行表、成本控制表、销售明细表;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银行会计报表、对税务报表及税务资料;

(六)其它会计资料:银行对账单、发票或收据存根联、各种经济合同、电脑备份及软件操作资料、相关学习会议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财务部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和管理,并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指定专人保管。

第九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对同一年度的会计档案先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大类别进行归类,对每一类中的会计档案再根据不同保管年限和档案形成时间顺序分别进行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的整理

(一) 每月中旬之前应将上月的各种会计凭证分类按编号顺序分本进行装订成册,每本厚度不超过2CM 。

(二) 每本凭证要求折叠整齐,凭证编号连续,附件齐全,并统一将左上角订成三角形,每本凭证订牢不松。

(三) 每本凭证应加制封面、封底,凭证封面和每册凭证背脊对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盖章清晰,结绳并加贴封纸,并盖妥装订人员骑缝名单。

(四) 装订好的凭证应套上凭证盒,并填写好凭证盒上各栏内容。

二、会计账簿的整理

(一)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次年2个月内,应对各种账册进行整理、装订。整理账簿时应检查所有账页是否已并入相应账户内,各种账页是否按科目的编号顺序和日期先后排列整齐,账面有否颠倒、夹错、漏页,账页与账页之间的余额是否衔接,每张账页是否填有科目代号和科目名称,更改对是否划红线盖名章,空页、空格是否按规定写明“空页”字样,年终封账是否划上红线,年末余额是

否按规定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度”字样,账页流水编号是否连续不断。

(二) 账簿装订要求订牢不松,折叠整齐,不缺不漏,账页多的科目应单独分册装订,账页少的科目可与其他科目账页合并装订,多科目账页合并装订时,同一科目的账页应集中在一本账册内,不能将其分散装订在多本账册中。

(三) 电脑账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后分类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名章。

三、会计报表的整理、装订

(一) 在办完年终决算的第二个月应对各种报表进行整理、装订,检查报表是否齐全,张数有否短缺,名章是否盖全。

(二) 各种月度报表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决算报表应单独装订成册。

(三) 分册制作报表目录,加制封面封底,封面上填明单位名称,会计年度,所属月份,报表名称,封底结绳对要加贴封纸,盖妥装订人员的骑缝名章。

四、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

平时应做好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根据其他会计资料的不同类型,分别按照上述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装订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并及时归档。

第九十六条 会计档案保存要求

一、防止档案的损坏,延长档案使用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二、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第九十七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第九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 由于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内部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必须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先

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会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同意后,方可调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查阅结束归回档案后退还查档人;一联由档案管理员编号后留存装订。

二、审计、财税部门因审计和查账事项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审计或查账公文,并由公司接待部门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申请单经公司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中,机密级以上档案的调阅,须经财务总监及董事长批准。

三、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等部门因相关案件需调阅会计档案时,应出具正式公文或介绍信,经公司法务人员审核认可后填写“会计档案查阅申请单”, 经财务总监签章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取证时可以抄录、照相或复印,但不得将档案带走。

四、查阅档案时,严禁拆散原卷并不得把档案原件抽走、涂改、勾划或损坏,查阅后,应由查阅人在档案封底备查栏内注明日期和原因。

五、档案管理员对查阅完毕归还的档案应检查其完整性。

六、财务部应建立“查阅档案登记薄”,对内部和外部的查阅情况做好记录,以备查用。

第九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一、会计档案的鉴定。

每年年初应由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对上年度会计档案共同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对债权债务未结清的档案应抽出重新装订,直到债权债务了结后再作销毁。如果保管期限不一致但装订在一起的会计档案应在上述两部门的见证下将要销毁的凭证抽出后重新装订。

二、会计档案的销毁。

经鉴定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提交销毁申请报告,并造具“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三、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时,财务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整个销毁过程。

第一百条 书面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

二、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

三、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四、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档案。

第一百零一条 会计电算化具体要求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

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手工做记账凭证,审核无误后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

银行记账凭证分机制凭证和手编记账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编凭证,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

转账凭证包括手编凭证和机制凭证两种,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输入计算机。机制凭证在输入计算机后要打印输出,并与手编凭证同样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

(一)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打印一次。

(二)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

(三)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年打印一次。

(四)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月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

(五)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主管会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一百零二条 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

一、必须经常进行会计核算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意外和人为的错误造成数据丢失;发生会计数据丢失时,必须及时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二、日常工作中,必须准备三套备份设备(服务器备份、单机硬盘备份、光盘刻录机或磁带机备份)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

三、需要做备份的文件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

四、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等需要备份的数据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外设磁盘(光盘或U 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的地方(指两幢不同建筑物)妥为保管。

五、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

六、随计算机配置而来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和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以及上述软件的备份光盘,必须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对各类备份光盘,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错误要及时向会计主管报告,并复制复件;对备份光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光盘的完整性,必须制作该备份光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

八、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对财务总监权限的规定发生变化的,按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