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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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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工作总结

第1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实习内容:

在六月份的提到的对卷宗的排序、送达、对判决书的校对、宣判等一些零散而琐碎的工作每天都在继续着,充实着实习的每一天,但在这个月的实习中对这些工作不是为做而做,而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有了一个整体的把握:

在立案庭立案后,会把案子随机地分到每一个法官手中(注:我所在的民二庭是经济庭,专门负责审理经济案件),于是每个被受理的案子开始了它在法院的历程:

首先,第一步是联系被告(因为虽然立案要求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但对这一“明确”的审查,一般原告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企业、单位的话,则提供营业执照,立案庭一般都是予于立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能够联系得上或者是被找到)。联系被告是审理案子前首先要做的第一步,需要告知被告被起诉这件事情(送达起诉状以及原告在立案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告知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但要完成这一步却一点也不简单:首先,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联系得上被告的联系方式;如通过电话没能联系得上被告,则通过邮寄的方式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送达,如无人签收或被退回,则就需要派车出去亲自送达,如送达不成功,剩下的就是联系途径是公告送达。(关于送达,在六月份的实习报告中已有涉及,故在此不累述)。——这通常都是很令人头疼的事情。

其次,在联系上被告后,法院要做的是根据双方提交的各项新的证据、事实材料负责送达对方,以便质证。同时,在这过程中,即开庭前(撤诉的除外),双方有可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是财产担保请求,或是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是延期审理等事项请求,这时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法官在这过程一般都还要主持当事人的调解。(如调解成功,就无需开庭,可依据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是依原告的申请撤诉作出撤诉裁定)

接下来的是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则还需要约人民陪审员开庭,这项工作也是法院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却又很重要的工作。

然后,接下来的是法官写判决书的工作。在一份判决书写出来后的工作便是校对判决书(因为判决书作为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以及象征着法院的威性,是不可马虎的),校对的内容很繁琐,要注意到每一个细节,包括判决书的格式、判决书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所引用的证据材料是否和原件相符等等,甚至包括到标点符号。一般的校对都是要两遍以上的,不能不说是个大工程。在确保判决书准确无误后(当然不是指法官所作的判决绝对地公正、正确,这是无法校对的),便是对当事人的宣判。

在对当事人进行宣判或送达判决书后,接下来的工作便是卷宗的归档工作:

第2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20____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____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____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孝南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综合素质。法律顾问在承办政府法律事务时,不是简单法律适用问题,更多的会涉及法律、政策、社会问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更需要的是较强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责任意识,对区情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决策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政府工作需求。

三是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__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__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第3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民行工作现行考核标准存在的问题及弊端

(一)一审提请抗诉的分值偏高,导致对一审生效裁判的抗诉所占比重大

根据省院2011年民行工作总结数字,全省全年对一审生效裁判抗诉案件为604件,占全部抗诉案件数的90%,算上省院发再审检察建议和发函要求市院发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比例仍为82.36%,处于高位状态。近年来基层院实际检察工作中可以提出抗诉的案件线索非常少,一是当事人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基本选择上诉这种手段,实际工作中很少或者没有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等到判决生效后到检察院来申诉。没有上诉的案件当事人大多属于服判息诉的。二是提请抗诉案件办案周期长、改判率低,这两点是基层提请抗诉案件线索匮乏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案源线索匮乏,一方面我们一审提抗案件数字还很大,只能说明是考核的导向作用。为了完成考核指标,个别院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寻找案源线索,只能做律师、当事人的工作或者办凑数案。人为降低提请抗诉标准,不符合提请抗诉条件也要硬提,结果是影响了案件质量,导致改判率偏低,降低了检察监督的威信,对工作毫无益处,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二)对再审检察建议的考核分值偏低,多元化监督格局还未形成

主要表现在重视提请抗诉工作,轻视其它监督手段。再审检察建议的作用和效果未得到足够重视。民行检察监督需要改变单纯依靠抗诉的理念,引入检察建议作为法律监督的重要补充,可以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程序的局限性,减轻上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压力,这有益于构建更加完整、合理、多元化的民行检察监督体系。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启动再审,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的“抗诉”程序。从二者关系来看,民事抗诉与检察建议再审都是民行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二者的目的一致,都是追求司法的公正,监督法院纠正已生效的错误裁判。检察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的的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减轻了诉讼成本和诉讼周期,社会效果明显。法院也乐于接受这种监督手段,多能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

(三)对诉讼过程的监督偏弱

多年来,民行工作主要针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结果进行监督,是一种事后的监督,判决结果已经形成,监督起来难度大。检察机关无论采用哪种监督手段,最后决定权还是在法院,只要不是明显的错误,法院一般都会维持原判,从而来维护自己部门的利益。笔者所在的县2011年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9%,形成判决、裁定结果的案件除了离婚、撤诉等案件,可以纳入我们检察监督的案件寥寥无几。检察监督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在新形势下我们民行工作也应该及时掉转船头,改变监督侧重点,强化对诉讼过程的监督,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防患于未然,这方面在我们的考核工作中应该有所体现。

(四)增加执行监督、支持、督促、调解监督、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的考核力度,形成多种监督方式并重的民行检察监督格局

我们现行的考核标准,对支持、一般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的考核分值都非常低,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像这部分工作可有可无,不重要。上级的要求是我们工作的主要航标,基层各项检察工作都要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依次展开,如果在考核中这些工作有所侧重,一定会加大这部分工作的开展力度和发展速度,尽快形成比较完毕的民行检察工作体系,最终形成多种监督方式并重的民行检察监督新格局。

二、改进建议

(一)缩减提请抗诉在考核中的分值比例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请抗诉是基层检察的主业,缩减分值不是轻视这项工作,是为了实事求是的把这项工作做好,当提则提,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就要充分行使检察权,纠正法院错误的判决、裁定结果,维护法律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缩减这部分业务工作的分值,是为了防止机械的为完成考核指标,办凑数案,影响检察监督的效果和权威。民行抗诉案件办案周期长,改判率低是大家都知道的,从实际情况看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监督手段。省院申占群副检察长2011年7月份全省民行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强调“要遵循民事审判规律、性质和特点,优先适用当事人申请和审判机关自我纠错机制,在穷尽审判监督救济渠道之后,再启动民行监督机制。”“对于当事人在一审判决、裁定生效前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要告知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在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的,要说明未提出上诉的理由,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应受理”。在工作中侧重于对二审判决的监督是符合实际工作情况的。

(二)加大再审检察建议的考核力度

在促社会矛盾化解的大背景下,再审检察建议这种监督手段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在很短的诉讼周期,以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避免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从法院的角度看,检察机关针对案件特点和存在问题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容易被接受,实践中这项工作确实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实际工作中检察建议未被采纳的很少。既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就能解决问题,对一些符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条件的申诉案件,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社会效果比提出抗诉更好。建议在考核标准上把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放在平等位置,并驾齐驱。

(三)增加对诉讼过程监督的考核内容,填补空白点

一个民事案件,从受案、审理到判决或调解结果出来,整个诉讼过程检察机关都应该加强监督,把监督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阶段基层表现最突出的问题是法院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达到上级规定的调解率,对于部分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案件根本不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强行进行调解,笔者认为这应该是我们今后民行检察监督的一个重点,把这项监督内容纳入工作考核范围。案件调解结案,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当事人丧失了上诉权,当事人申诉起来也很难,检察机关探索对调解进行监督也仅限于规定几种情形,大部分普通当事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实际工作中有的当事人对相关法律不了解,法官对当事人恩威并施,当事人稀里糊涂在调解书上签了字,最后申诉无门,个别当事人就成了老上访户。

第4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汽车在乡间小路上飞速行驶,将路边美好的景色一幕幕抛在脑后。朱正栩无心恋景,正要去往村里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的她,陷入了如何能更好处理案件的沉思之中。

五年多来,从闹店法庭到其辖区各个乡镇的乡土路,朱正栩已经数不清跑了多少遍了。那一条条旁人眼里不尽相同的羊肠小道,哪条通往哪个村子,她都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身为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庭长,一周之内,她至少有三天都在辗转于各个村为老百姓办案,剩下的时间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办公室耐心接受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忙碌”仿佛成为她生活乐章中的主要音符。

在公众普遍印象中,身着法袍,手拿法槌的法官总是高高在上,他们拥有至高无上的威严,是国家司法权的执行者,具有“强烈的贵族精神”。

而对于朱正栩来说,一年365天,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她只是以一个女人特有的温情细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别人眼中“婆婆妈妈”的事。

有细心的人为她算了一笔账:平均每年个人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余件,调撤结案率94.1%,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件引起或者其他不良后果。

能有这样的效果,朱正栩说,她就很满足了,只要群众满意,再辛苦也值得。

亲自送传票的主场法官

常年奋斗在定纷止争的第一站,丝毫没有削弱朱正栩作为女性的温情与平和。她平易近人,说起话来总是面带微笑,在调解纠纷时,“当事人都愿意坐下来跟她说话”。

闹店法庭是个中心法庭,管辖一乡三镇,位于全国庞大的法院系统金字塔的最底端。五年前,在宝丰县人民法院工作突出的朱正栩,被任命到此地担任庭长。

“知道这个消息后很兴奋。虽然意识到基层工作可能会很艰苦,但那个地方实在太需要人手了,工作很重要,所以我想去锻炼自己。”直到如今,朱正栩说起来依然语气坚定。

当时,闹店乡两间破旧简陋的办公室,便是法庭的临时所在地。即便忽略条件艰苦不说,人员也极其缺乏。原有的四名同事中,一人因突发心脏病而长期请假尚未正常上班,另两人已经退休,院里一时没有合适人员补充,整个法庭只有两个人,具有审判资格的只有朱正栩。

“全国法院系统普遍人员断层严重。宝丰共有40多万人口,但宝丰县人民法院全院只有40多个审判员。特别像基层法庭,条件要更艰苦一些,很少人愿意来。”

在这种情况下,朱正栩成了带领一个人的“庭长”。

“人多能办理案件,人少我们要照样办案,而且要把案子办好!”她说话语气平和,但目光中却透着坚毅。

案多人少,她毅然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所有重担。从前期工作到开庭办案,从上报材料到写工作总结,每一项工作她都完成得井井有条。

但她很快便碰到一个基层法庭才会遇到的特殊问题。

“法院发放传票,一般是通过邮寄或者法院专员送达通知当事人去开庭,主场法官未必要见到当事人,”她告诉记者,“最初我也是这样做的,很快我就发现这样行不通。”

在基层,大多数老百姓都缺乏法律意识,不熟悉法律程序,接到法庭传票后,很多当事人都是只身一人到庭,两手空空,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问他证据呢?证人呢?他就会豪气地大手一挥:“不用那,我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遇到这种情况,朱正栩常常哭笑不得。“开庭怎么继续?”

于是,再接到案件之后,朱正栩都尽量自己亲自下乡,或者派专员到村子里亲手将传票交给当事人,告诉他们正确的法律程序,耐心引导。

然而,在农村,如果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的情况下,“你就算开个警车,穿着制服,去到村子里面可能连人都找不到,老百姓不信任你。”朱正栩意识到,单靠法庭的力量,困难重重。孤立办案是不可取的,要把审判、调解工作放到基层群众中去,社会中去。

近几年的时间,朱正栩根据法庭的工作需要,从辖区内各村选聘了数十名特邀调解员和百余名联络员,并指导他们利用熟悉社情民意、便于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协助法庭开展案件调解,信息反馈等工作。

“这样,一方面提高了送达效率、克服送达难问题,另一方面拉近了法庭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消除当事人对法庭的各种不信任心理。”

在朱正栩的带领下,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用真情拆除心中“高墙”

2011年10月26日,在宝丰县法院闹店法庭,一场由借款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正在审理。法庭两侧,原被告双方的人进行着激烈的法庭辩论。朱正栩端坐在法庭中央,一边听取原被告双方人的意见,一边认真记录,时而点头,时而思索。

案件审理进入法庭调解阶段。朱正栩耐心地劝说着,脸上始终挂着微笑。她的真诚一点点感化着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逐渐平息下来。最终,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欠款,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圆满结束。

在整个庭审调解过程中,在场的人都被朱正栩的耐心和温和征服了。

也许有人会问,这个案子判起来应该更省事,干吗非要费事调解呢?

遇到这样的问题,朱正栩总是保持着一贯的微笑:“乡亲之间,谁还没有个摩擦,咱断的就是邻里琐事,让他们和睦相处是第一位的,有1%调解的希望,我都要做100%的努力。”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些年来,她大致算了一下,几乎60%―70%的案件都是在庭前化解的,占总体案件的一多半。

“柴米油盐酱醋茶,农村的事儿琐碎,基层法官要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作出让人民满意的裁判,就不能机械司法,更不能一判了之,要用真心去拆除堵在当事人心中的‘高墙’。”朱正栩由衷地道出了办案感悟。

然而,并不是没遇到过挫折。有些案子中,当事人情绪很激动,稍有不满意,各种难听话都会扑面而来。

面对这些,朱正栩展示出包容的胸怀。“案件无论大小,对每一个当事人来说都是影响他们生活的大事,他们的情绪我都能理解。”

去年的一个案子,让朱正栩印象很深刻。这个案子,足足持续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得以解决。

“谁是庭长?哪个法官办的案子?”去年6月份的一天,吴晓凡在闹店法庭吵着要见朱正栩。见到之后,吴晓凡指着鼻子就骂。

朱正栩始终面带微笑,等吴晓凡逐渐平静下来,她才开始询问。原来,吴晓凡10岁的儿子去年不慎落入村外池塘溺水死亡。据了解,出事池塘2007年由平顶山市某公司建设,完工后于2008年移交给当地村委会以及当地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使用。事发前,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因亏损已停止经营。因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之间对相关设施所有权及管理问题约定不明确,对于责任承担问题双方各存异议,问题无法解决,吴晓凡就急了。

了解情况后,朱正栩多次深入案发地了解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但是她并不满意,她说:“案子可以判,但是案子结了,一些社会问题解决不了,还是不行,若不能定分止争,那判案岂不成了机械性?费劲不怕,只要双方心里不再有疙瘩,咱愿意多做点工作。”

朱正栩偶然听说曾经有人愿意对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投资经营,但因为种种纠纷无法解决而作罢。抓住这个线索,朱正栩想到了一个三全其美的调解方案:为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系到新的投资人,帮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分清责任和权利,让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恢复经营。经过多次努力,朱正栩终于促使投资人与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达成投资协议、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达成产权及管理协议,而投资人也以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新的负责人身份与原告吴晓凡夫妇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9万余元并当场履行。此案得以彻底化解,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也重新恢复了经营。吴晓凡感激地为朱正栩送上锦旗。

几天后,73岁的柳老太在儿媳妇吴晓凡的搀扶下,迈着蹒跚的步伐走进闹店法庭,朱正栩第一时间迎了上去。

“闺女,上次他们来送锦旗我没来,俺今天是特意跟着媳妇来感谢你的。”柳老太说着,将一袋花生递了上来,“农村人,没啥好东西,今年收的花生,你尝尝。”面对朱正栩,她一直重复一句话:“村里人都说我们没钱没人打不赢官司,但是碰到朱庭长,我们的官司还是赢了。”

面对吴晓凡的再三道歉,朱正栩笑笑说:“没事儿,我早忘了,你当时在气头上,你说啥我都能理解。”

群众眼里的“最美法官”

今年,是朱正栩在法院工作的第17个年头。

多年来,从第一次办案的青涩,到现在人们口中的“办案王”,朱正栩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华丽蜕变。

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带头加班,利用中午、晚上等时间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最多的时候,她一天要化解11件民事纠纷。这是个让人难以想象的数字。

无论刮风下雨还是艳阳酷暑,辗转奔波在各个乡镇之间,已是朱正栩工作的常态。距离最远的山区,开车也要一两个小时,车不能通过的地方,还要走好几里路。

本来爱美的她,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不化妆,不穿漂亮衣服,整天风尘仆仆。她摆摆手,笑道:“根本没把自己当成女同志”。

但在群众心里,她却是值得信任的“最美法官”。

在她下乡办事的时候,乡亲们见到她都亲切地喊“好闺女”、“好大姐”。有好多人的样子,她已经记不清了,但看到她便会跟其他乡亲口口相传,“朱庭长办事最公道,啥都不用说了,我们最相信她!”

每当这时候,朱正栩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满足感。“这让我觉得很温暖,也很感动。”

作为一名奋战在一线的基层法官,朱正栩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家庭有着深深的愧疚。

对于家庭,她照顾得太少。虽然家离法庭的距离并不远,但她几乎很少回家。“晚上七八点钟到家就算早的,哪天我六点钟之前到家了,家人就会觉得很意外。”

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刚刚满8周岁。有时候,听到女儿在电话那头的稚嫩声音:“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啊?我好想你……”她都忍不住心头一颤,偷偷抹去眼角的泪水。

“正栩,孩子还小,下午回去看看闺女吧。”有时候,上级会用接近命令的口吻告诉她。

“我明天就回去看她。”说是明天回家看女儿,其实明天到底是哪天,朱正栩自己也不知道。

不是没人质疑:你做这个工作,一个月才拿1000多块钱的工资,工作量却那么大,为什么还这么坚持?

第5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上半年,xx派出法庭按照我院年初工作会议的部署,制定了法庭xx年审判工作要点,明确以落实xx年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通知为指导;以加强业务技能和岗位技能、提高审判质量为重点;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法庭各项工作。

一、审判工作

1、公正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今年1至6月分,法庭收案xx件,与去年同期案件数量持平,结案xx件,上诉x件均未回。结案中调解xx件、撤诉72件、判决59件、裁定驳回2件、移送3件,结案率为xx1%,调解率为77%,审限内结案率100%,公开审判率100%,超额完成了我庭上半年段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全面完成了审判任务。

2、强调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大调解力度,化解不稳定因素。工作中,我们努力通过审判活动平复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的重要目标,解决了一些在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矛盾突出、具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xx县公路建设指挥部诉xx户村民拆迁纠纷案件经过法庭有效的工作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本案中京城高速路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途径xx村,有部分村民的房屋需拆迁另建,经xx县土地局、规划局批准,在四被告的承包地处批建了拆迁户房基地。原告根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对四被告的地上物xx苗进行了作价补偿,但是四被告以作价低为由,拒绝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该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法庭进行了大量的庭前调解工作,亲自到四被告家中了解情况,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并与之进行耐心交谈,讲解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经过法庭到位的调解工作,四被告终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迁移树苗、清除地上物。从而

保证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施工。

随着辖区的开发建设,带有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增多,为法庭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每当这时,法庭都能承担内、诉外调解的重任,通过有效的工作方法,使纠纷均得到妥善解决,并使群众从以往的越级访、重复访向合理化问题合法的途径转化,转变了群众认为只有上访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观念。法庭的工作为辖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证。例如,成功调解数十人阻拦xx镇xx重建工程,为该工程 9月1日 圆满竣工投入使用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3、强调“案结事了”,在案后当事人能够自动履行上下工夫。上半年调解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判决案件自动执行率达到xx%。在案件审理中,我们加强案件调解并不是一味的追求以调解结案,更重要的怎样能够让当事人自动履行。这就要求法官在做调解工作中要真正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来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让他们从思想意识上来接受这些事实、从心底愿意接受调解,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法官,从而能够带着诚信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样便于案后的执行,从而能够减少法院的工作量、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xx派出法庭立足农村实际情况,从维护安全稳定角度出发,充分合理利用资源,有针对性的加大民事纠纷调解力度,积极投入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

(1)从去年开始进行的“百村庭审行”活动已取得效果。该活动让百姓与法律“零距离”的接触,让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起到一定的教育、警誓作用;加强了与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沟通,增强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在案件审理中,要求干警把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将传统的“和为贵”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从法律、道德两个方面教育广大群众,

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

(2)“四镇、百村、千家”辖区纠纷大排查取得显著成效。该活动以法庭为中心,以各村为依托,以各机关厂矿为触角,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特点,在案件多发季组织审判人员深入到辖区四个镇,分工负责几个村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及纠纷调解活动。并要求各村自行选定一名调解人员配合审判人员负责本村调解工作。活动中,主要调处邻里、家庭、赡养、土地等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法庭、司法所、村委会、派出所共同备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调解稳定工作。对纠纷存在的隐患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开展“百名调解员活跃在辖区”活动。为了更好配合辖区“争创和谐村”的建设,做到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xx派出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村委会联合开展了“百名调解员活跃在辖区”活动。在法庭的积极协助指导下,辖区86个行政村均健全了村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并全部造册登记,积极开展工作。法庭还聘请了一批在辖区有社会影响的人士为“调 解联络员”,并颁发了聘书,通过调解联络员在民调网络中的中间纽带作用,密切了法庭与民调组织的工作关系。该活动的开展,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调解宗治网”和“民情信息网”,将大量的民间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的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廉政建设

我庭在今年初布置工作任务时就强调要加强廉政作风建设,要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铭。我们要通过热情服务、依法立案、公正裁判,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来体现法官的良好素质和形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具体开展了如下工作:

1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法庭干警认真签定了我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签定了xx派出法庭党风廉政建设补充规定。内容为: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四登记”制度,案件承办人员遇有律师的诉讼案件;涉案标的大、复杂的案件;申请回避的案件;干警拒绝宴请、送礼等情况要进行统一登记,并在每周五的庭务会上进行一周述廉。

实行干警在外就餐登记制度。工作日内,无特殊原因均应在单位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在外就餐,应进行登记,并说明事由。

2、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法庭为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签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后,组织召开了干警家属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希望干警的家属能一如既往的支持、理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时刻提醒自己的家人洁身自好、公正办案。

通过法庭开展的活动,全庭干警及其家属同志积极参与廉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新格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展开,真正落实到位。

三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

1认真开展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活动。上半年,法庭开展了自查活动。分别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落实情况、法庭队伍建设情况、法庭物质装备建设情况、对佛山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基本符合自查要求,对于还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也制定了相应措施。

第6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蓝齐儿”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2021年工作总结

1.强化政策落实,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今年以来结合全市企业用工实际,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招工及用工服务若干意见》《加强企业招工及用工服务实施细则》。组建4个外出招工小组和外出招工协调工作小组,持续开展以工引工、外出招工、社会中介机构引进活动,目前招引外来员工27人。充分利用人社网络系统作用,扎实推进专场招聘、“2+N”招聘和网络招聘等各类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2+N”各类招聘会92场,500余家企业提供2.56万个岗位,累计17136人参加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11385人,主园区用工净增3787人,增幅9.3%。二是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稳步推进创业培训,本年度共开展23期创业培训班,参加培训学员690人,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及时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预计到2021年底,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700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3000万元。三是兑现招工奖励政策。兑现以工引工及返乡就业人员奖励资金,鼓励企业老员工通过亲带亲、友带友、老乡带老乡等方式引进新员工,对成功介绍外乡或返乡人员来广稳定就业的单位或个人,在企业自主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截止目前2021年度已兑现奖励资金174.7万元,补贴人数2821人。同时积极向企业宣传《人才兴企二十条》,鼓励企业引才引智、鼓励企业培优育强、鼓励人才扎根兴业。四是精准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举办现场宣传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建立新投产企业“人社服务专员”帮扶联络机制。定期入企走访调研,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宣讲等服务。五是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根据户籍地将帮扶对象分解到乡镇社区,层层压实帮扶责任,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将有就业意愿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分类帮扶,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六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以来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共开展39个班次,结业合格2284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班62个,培训系统上线2305人;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开班18个,培训系统上线855人,砀山县技能扶贫培训150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11个班次,参训学员542人。

2.深化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征缴扩面和优化转移接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0万人,同比增长14.9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8277人,同比增长4.19%;失业保险参保3.96万人,同比增长36.55%;工伤保险参保8.22万人,同比增长1.48%。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27.85万人,当年缴费人数为17.56万人,为符合领取条件的8.69万人发放了养老金,月发放率100%。长三角社保转移接续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规范参保。自2021年4月起,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实行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统一缴费基数并同时参保,使得职工社保全覆盖,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将逐步实现职工退休生活有保障、失业求职无担忧;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并推进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合法权益;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探索实施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负担,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三是建设基金风险防控体系。成立了社保数据对比领导小组,对各级疑点数据进行排查,联合公安、法院、民政、卫健四部门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对发现的数据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并顺利迎接了省市多次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对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及时整改。四是调整职业年金记账方式。根据省市要求,将职业年金缴费由记账方式调整为实账积累,计划从2022年起对职业年金记账方式调整期历年形成的记账金额安排3年分批进行消化。

3.加大推荐评选,提升人事人才工作水平。一是完成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今年我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4人,涉及卫生、教育、农林水专业技术领域以及行政管理等88个岗位。经过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目前116人进入体检环节。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今年新增技能人才3537人次,占任务数(2500人)的149.4%,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771人次,占任务数(1090人)的70.73%,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690人次,占任务数(1800人)的93.89%,其中高级工271人次,占任务数(400人)的67.75%,技师27人次,占任务数(30人)的90%,新技工系统培养705人,占任务数(700人)的100.7%。三是组织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活动。成功举办我市第二届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推进1名选手参加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组织参加宣城市“皖厨宣味·徽菜名城”首届烹饪技能大赛,共7名选手参赛,其中1名选手获得中式面点一等奖、3名选手获中式烹调优秀奖;4名选手参加首届长三角家政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安徽选拔赛;3名选手参加安徽省第三届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四是稳妥有序开展网上申报职称评审工作。今年首次使用网上职称申报系统,为保障申报人员顺利上传资料,指导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网上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流程。目前共审核通过并上报了13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五是多措并举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积极组织工作站申报参与省厅开展的各种项目和活动。今年有三家工作站申报了科研活动资助经费项目,有四家工作站参加了全国博士后创业创新大赛,其中有两家工作站进入了复赛,有一家工作站进入了决赛。

4.规范行政执法,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一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稳步推进。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方法,用工管理趋于常态、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劳资纠纷大幅下降,在大大改善根治欠薪工作局面的同时,切实维护了我市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稳步提升。组织参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培训班,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打造政治素养高、综合素质高的调解仲裁队伍。推进信息化仲裁院建设,上线运行全省统一的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案件受理、审理、监督统计等工作全流程信息化,推广应用全国“互联网+调解”平台,拓宽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申请多样化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案件办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劳动监察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53起,涉及农民工1961人,涉及金额2607万元;排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97个,排查存在拖欠支付隐患项目6个,及时责令限期整改项目5个,涉及农民工389人,金额1265.3万元。仲裁院已立案受理261件,调解结案173件,裁决结案73件,终局裁决5件,其他方式结案7件,仲裁结案率96.9%,仲裁调解率68.4%。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平稳,全年未发生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引发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招工引工方面。进一步完善招工引工政策,制定全市招工引工考核办法,完善招工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临时缺工企业以服务外包的方式解决用工困难。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招聘会,2022年全年计划开展136场“2+N”招聘会,其中80场周三、周六现场招聘会、18场乡镇“夜市“招聘会,20场网络直播招聘(每月固定8号上午9点举行直播带岗),18场劳务基地及其他招聘会。突出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招聘,春节期间开展10场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3场网络直播招聘会,3场乡镇、开发区子园区招聘会,4场人力资源市场大型招聘会)。

(二)就业创业方面。在开展好常规创业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开展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2022年计划培训农民工3000人以上,开展1-2期乡村振兴主题创业特训营,培训学员不少于60人,开展乡村旅游、品茶员等乡村特色就业技能培训班不少于3期,培训学员不少于180人。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2022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200个,上岗率不低于50%;新增实名制就业不少于1.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率不低于6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不低于70%;创业担保贷款计划发放不少于7000万。

(三)人才保障方面。围绕广德市开发区四大主导产业,积极组织广信农化等不少于3家企业开展企业自主评价,为企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筹备广德市第三届“广德工匠”评选活动,计划表彰、提名奖各10名。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积极推荐优秀的乡土人才参加全国、省、市技能人才评选及技能人才竞赛,所有竞赛项目计划各推荐2名选手参赛,加大乡土人才在技能人才评比中的比例。组织荣达食品有限公司创建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社会保险方面。扎实推进征缴扩面工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达到10.1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达到8450人;失业保险参保达到5.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到8.40万人。针对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参保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数明显少于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从2022年起将积极推进职工全险种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市职工全险种参保率。扩大协议医疗机构签订范围,简化转院流程,为工伤职工和企业创造更大便利。

第7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如何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突出“构建和谐新农村”这条主线,成为乡党委、政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执政为民的试金石。本着上述的工作原则和发展的主线,我们司法所在今年的工作中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安全稳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一个全局性、政治性问题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强化群众意识。开展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我们坚持换位思考,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办、能办的,及时办;该解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一些一时不能解决的,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做到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决不应付了事。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为使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基数明、底子清,我们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同时还采取平常经常排查、敏感期重点排查、重要时期专项排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做到“逐件列项、台帐管理、责任到人、限时解决”。

一是加大了领导力度。我们严格按照司法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兼顾,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妥善解决带有政策性、苗头性、群体性特点的稳定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紧扣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制宣传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是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创新形式,健全网络,强化对农民和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群众安全感教育的宣传,引导大家识大局、看主流、客观公正地评价司法工作。

(一) “平安自治村” 创建机制

按照“政策法规自我教育,矛盾纠纷自我化解,安全隐患自我消除,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自我管理,难热点问题自我解决”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平安、稳定、和谐__乡创建活动,实现村级“六无四不两减少”的目标(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非法生产经营药品事故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无矛盾纠纷激化、民转刑案件,无“__功”等非法组织活动,无上访案件;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矛盾纠纷总量减少,村内难、热点问题少)、实现党委政府对社会面的有效控制。

(二)建立村级“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

重心下移,就是把民调工作的重心放在矛盾纠纷现场,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群众抓好调处工作。我乡在各村成立了“三位一体”室。实行矛盾纠纷四级调处,案件有序移交制度。第一级由村民小组负责,第二级由村“三位一体”室。第三级由乡“三位一体”调解中心负责,第四级由包片领导、分管领导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负责。乡党委制定案件移交报告单,实行逐级移交报告制,即第一级不能调处的矛盾向第二级报告移交,依此类推,但只能逐级上报不能越级,并附案件移交报告单。案件移交率不能超过本级调处矛盾总数的5%。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基层,解决在初期和萌芽状态。

今年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离领导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会在2016年的工作中在思路上要创新,目标上要明确,措施上要跟进,基础上要巩固,机制上要完善,更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推进“平安自治村”创建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干部群众在维护安全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村庄法庭”的推广

建立村庄法庭工作体系是我乡司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引入社会力量协助法院解决纠纷,发挥综治及乡三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稳工作作用的积极践行,是发挥庭前调解作用的成功经验。不但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了调解在综合治理中的维稳作用。这种机制的创建,有利于深层次、全方位的化解社会矛盾,真正为百姓撑起了平安绿荫,促进了和谐新农村的构建进程,成为我乡建设发展中的奠基石!

第8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1)

夏至已至,2017年上半年即将结束,法制办的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疏漏补缺,按照县领导的要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法制办特此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17〕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17〕91号),对照编写《2017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法制办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回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党的召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半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

县法制办认真履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出台了《2017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的通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其中,2件未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7件,同时完成网上备案7件。起草了《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面完成“新两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事项1001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00余条。实现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依法审大事项32件,提出意见和建议20余条。

(二)有序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清理工作,完成2013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78件,修改4件,废止33件,出台了《关于公布2017年以前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办〔2017〕23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学习《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了《xx人民政府法制办2017年法制工作要点》。三是积极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指导。目前接受有关部门涉法业务咨询20余次,并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完成对 96件林权确权登记(初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8条。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起草了《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了环保、市场监管、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情况,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开展,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 件(其中:未结案2件 ),严把案件“事实关”和“法律关”,坚持有错必纠,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1 件,经调解后变更1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草了《xx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认真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黄政〔2017〕44号)文件规定,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规范送审环节,严格执行审查期限,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做好与县政府重大决策支持系统的对接。二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严格界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合法性审查事项采取清单化管理,制定不属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清单,有效释放审查资源,解决审查范围过宽过广的问题。三是推进全县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继续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建立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指导,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各乡镇和各部门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方案》的部署,出台《xx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进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覆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黄府法〔2017〕31号)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机考。拟在9月份,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年度依法行政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个案监督,纠正违法执法和行政不作为案件。

第9篇:法院调解工作总结范文

一、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打造亮点,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市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为指导,组织召开区“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201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荐活动,确立17项重点项目,涉及20余家单位;区民政局、区建交委创建成为首批“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小昆山镇泾德村创建成为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注重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区级机关绩效评估专项考核项目,并制定了考核细则;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依法治区联络员(法宣干部)培训;组织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申报工作,共向市依法治市办推荐8篇有质量案例,其中新桥镇的《以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提高外来人口法治化管理水平》案例被评选为第三届(2011年度)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民主法治课题调研工作,共征集课题36项,批准立项25项,均已形成研究成果;积极反映改革成果,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报在市《依法治市工作简报》上刊发。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纪念《档案法》颁布25周年集中宣传、标语口号征集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紧扣“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举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8月16日依法治市宣传日,启动“喜迎十、普法零距离”——“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社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社区法制宣讲包括法制讲座和故事巡讲66场次,配送《普法零距离》碟片80套;以方塔公园改建为契机,改建、新建一廊、一堂、一墙,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合其中,打造成具有法治文化主题教育、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将40个东方书报亭打造成“法治文化展示亭”;积极组织参加市“枫林韵”法治文化剪纸作品征集评展活动,共有9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报》制作“以案说法”专版10期;各司法所通过“普法凉扇”、法律讲座等种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将法治理念渗透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完善调解网络、优化调解模式、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

今年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510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1768份,调处群体性纠纷74件,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3%,无一例被投诉,也未发生因调解不成功导致矛盾激化的情况,取得较好的实效。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在区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通过司法局、司法所、村居三级体系,实现对各基层团组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并认真做好十期间社会矛盾排摸和调处,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共排查矛盾纠纷1523起,化解矛盾纠纷1454起,移交其他部门69起。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区局成立了创建“五好司法所”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推荐上报新桥司法所和泗泾司法所分别参加司法部“五好”司法所和市示范性司法所的评选;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开展人民调解能手评比表彰活动;举办了区首期初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区15个街镇公安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立了“公调对接”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区层面,成立了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层面,泗泾镇在大型社区成立了“大调委”,洞泾镇在物业公司成立“物业调委会”,新浜镇在工业区成立了“工业园区调委会”;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五周年座谈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协作;大调解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区委办《动态》以《完善机制、创新管理,区司法局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予以专刊报道。今年1—11月,受理区法院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5284件,调解成功2943件;受理区公安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委托人民调解6945件,成功6184件,涉及金额7532万余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1件,成功392件;受理医患纠纷案件120件,成功调处84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受理轻伤害案件(含轻微伤)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37件,成功137件;受理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共受理158件,成功158件。

三、严格执法,以降低重新犯罪率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

截止11月底,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共448人(其中管制0人、缓刑362人、假释39人、暂予监外执行14人、剥权33人),全年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7%,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低于市规定的不超过1%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进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专业知识培训,及时召开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司法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有关衔接机制、矫正宣告、集中教育、社区服务、考核奖惩等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搭建社区矫正执法平台。“区社区矫正中心”于2012年11月16日揭牌,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内设有报告室、宣告室、检警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个别教育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心理诊疗室、值班室等11个功能。全面推进个别化矫正工作。2012年我区的个别化矫正扩大到今年所有新纳入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运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落实了手机、电子脚铐定位监管,目前已经对48名社区矫正人员实现24小时手机实时监控,对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脚铐监控,建起了一道虚拟的电子围墙,有效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与质量;有针对性地建立个别矫正方案,以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合、劳动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课堂教育与互动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教育工作。

四、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度

截止11月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632人(其中刑释1332人、解教300人)。重新犯罪率为0.63%,同比下降0.3%,低于全市1.05%的平均水平。海之星帮扶中心(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被评为市“市级示范基地”;新桥镇刑释解教人员郑志连舍己救人的事迹被刊登在3月1日《新闻晚报》,2012年被市区政法委授予“见义勇为”光荣称号;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央安帮办简报刊发。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中途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与海之星帮扶中心(中途之家)形成补互态势,同时在15个街镇全面建立“四位一体”安置帮教工作站。创新安置帮教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需求导向性帮教工作模式,完成2012年“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创新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模式”课题的调研,有效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适合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特点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在初步实现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来去有登记,驻留有反映,帮教有措施,重犯有线索”的基础上,形成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应纳入城市和社会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的调研报告。落实安置帮教相关措施。积极组织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行动,5年来,全区参加“关爱行动”“一对一”等工作的志愿者拥有122人,得到学业辅助的未成年人53人,得到爱心助学款的有37人,得到生活困难救助金的有85人,得到心理咨询的有27人,得到就业指导的有27人;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组织志愿者赴有关监狱对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共走访11所监狱,累计帮教人数达71人;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沪松财[2012]86号,保障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组织召开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会议,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了十期间对两类人员的稳控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再上新台阶

深化“法律六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村居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培育“法律六进”示范品牌;做好重要节点和“六五”中期检查各项工作。精心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和窗口建设,完善法治主题公园、法治主题广场等基地建设;拓展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评活动,努力构建“大法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以“法治城区”创建为龙头,健全机制,找准定位,确立抓手,围绕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估指标,继续运用项目化、案例化、课题化的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巩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再上新台阶

扎实推进“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树立“防重于调”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组团式推动“大排查、大调处”的独特作用,严守排查解决矛盾占总矛盾30%的底线,切实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深度和水平,全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发挥“大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以“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为契机,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将热心支持、积极号召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界人士吸收协会领导机构,为人民调解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组织基础。加强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增强“大调解”机制的覆盖能力,加大宣传,打造专业调解特色品牌。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立足“两者一平台”功能,深入分析司法所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正视司法所发展的不平衡现状,按照哪里有不足补哪里,不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在基本配齐司法所专编人员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辅助人员的配备。加强督导,促进全区司法所均衡发展,继续开展争创“五好”所和示范所活动。

三、推进安帮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减少重新犯罪上再上新台阶

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队伍执法能力,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专职干部和社工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的考核;发挥执法平台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细化社区矫正中心各功能室的工作流程;严格监管矫正要求,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和电子脚铐等监控措施,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的实效性,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司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和司法奖惩工作。进一步打响安置帮教工作品牌。贯彻“六必”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所内外衔接帮教措施,继续做好与地区看守所帮教的试点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发挥“四位一体”工作站的作用,妥善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民生问题,以组团式服务的形式,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开拓创新,继续开展在松非沪籍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探索建立有特色的帮教模式;落实关爱帮扶,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推进“中途之家”建设,深化特殊对象未成年子女“关爱活动”。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提升法律服务公信力上再上新台阶

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律师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执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搭建平台,深化与华政经济法学院的战略合作,助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领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巩固公证文明行业创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文化建设,强化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公证服务的新领域,确保公证质量。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区公安、检察、法院的工作沟通和协调,完善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推进本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让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做到”:接待服务做到热情周到、受理审批做到便捷高效、案件办理做到规范达标,实现“三个无”:服务时间无盲区、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工作无差错;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率。注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风险评估机制、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和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严格遵守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加强庭审旁听、卷宗检查和回访受援人等工作,健全完善受援人投诉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试行法援工作站联络员培训机制,组织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争创“12348”专线“优秀接答岗”和“优秀接答员”、“窗口服务明星”等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社会问题,认真做好舆情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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