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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废物回收体系、采用新技术新业态的区域易市场建设以及废物拆解、再利用项目。
(二)建筑废物、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工业废物及其它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三)在城市开发建设中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技术工艺,或采用风能、太阳能、地热、海洋热泵等再生能源,或采用智能技术促进资源节约且取得明显节约效果的示范项目。
(四)对废弃矿山、矿坑和地质灾害土地进行恢复利用的建设项目。
(五)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和推广项目;循环经济装备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六)从事循环经济产业的企业总部。
二、激励措施
(一)区政府设立循环经济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支持领域的企业、建设项目以投资补助等方式进行支持。
(二)对设立区域易市场的企业:年税收总额1亿元至3亿元(含1亿元)的,按税务部门认定的该企业从事循环经济经营项目纳税形成的区财力的40%,通过投资补助的方式给予扶持。年税收总额超过3亿元的,3亿元至5亿元部分按照55%给予扶持;5亿元至10亿元部分按照70%给予扶持;10亿元至20亿元部分按照80%给予扶持。年税收总额超过20亿元的一事一议。建设项目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区级留成部分优先用于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对从事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和推广的建设项目,在申请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投资项目贷款贴息时给予优先安排,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给予重点扶持。
(四)对废弃矿山、矿坑和地质灾害土地进行恢复利用的建设项目,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区留成部分用于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态恢复,并优先列入争取各级政府投资补助计划。
(五)对建筑废物、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工业废物及其它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项目,以及节约能源资源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示范项目,择优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
(六)对重点支持领域的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区政府各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在规划审批、土地供给、人才落户、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比照区重点建设项目享受绿色通道待遇;在执行投资准入条件审核时可对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适当放宽。
三、操作办法
(一)循环经济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申请。申请使用专项扶持资金的单位应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并提供相关附件。申报材料包括:
1.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执照副本;
3.企业或建设项目概况;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5.申请激励措施第二条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需提供纳税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联合下达投资补助计划。
(三)税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纳税情况,出具审核意见。
(四)对使用循环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按照《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五)申请激励措施第五条政策支持的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六)申请使用研发经费补助、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对策研究
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的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客观必然性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农业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状况极不协调,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而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国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临界值的县(区)达66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23.27%。我国森林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这样紧缺的农业资源,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得它们日趋减少。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满足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是不现实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据统计,全国受“三废”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就直接把“三废”排放到农田,成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农业生产中,一些农用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化学除草剂、作物生长剂等,由于长期不合理的使用或过度使用也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积扩大,草场退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消退或消亡,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现行的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农业,在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环境被农业生产者当作资源自由获取和废弃物自由排放的载体,其结果导致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改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和消除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2 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1 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同时,还应注意立法的质量,使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强,用它来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
(2)合理规划,整体协调。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可“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也要考虑本地特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4)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5)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资源和农业废物的综合利用。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使农业系统内部的能量、物质合理流动与转化,通过生态系统内部食物链、生态网络和农业废弃物的再生、综合利用,以弥补资源的不足,既节约能源、变废为宝,又改善了生态环境。
2.2 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1)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农业生产者的成本——效益驱动机制和公众追求生活质量的消费需求驱动机制,将“谁污染,谁治理”的模式转变为“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模式,激励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政府要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落实投资政策,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要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以解决农业生产者资金不足的难题。
(3)通过政策调整,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可图,使农业生产者对环境保护的外部效益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维修”的原则,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
2.3 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离不开政府、农业生产者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明确三者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三者互动的参与机制,这是十分重要的。
(1)规范政府参与职责。在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各个部门必须转变发展观念,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管理体制和制度,搞好规划,引导、激励农业生产者和社会共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各个部门应彼此协调合作,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促使农业生产者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实行清洁生产。
(2)明确农业生产者的参与职责。农业生产者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体,农业循环经济能否发展,关键在于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多农业生产者不愿意清洁生产,结果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因此,政府各部门必须通过多种手段,调节农业生产者的行为,使他们意识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他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同时,政府各部门要加大对农业生产者宣传教育力度,使他们的行为能落到实处。
(3)增强公众的参与责任意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战场在农村,只有让广大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明白其科学道理和经济效益,才能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和印发宣传品等,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业循环经济知识,定期有关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使广大公众享有知情权,通过参与,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使公众能把环境意识上升到民族意识、生存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高度,逐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从而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变成公众的自觉行为。
参考文献:
[1]陈德敏,王文献.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J].经济师,2002年11期.
[2]吴天马.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J].环境导报,2002年04期.
【关键词】 煤炭企业; 循环经济; 激励; 财税政策
一、财税政策支持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础。煤炭工业是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行业之一。
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是一种共享资源,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因此,需要政府更多、更积极地干预。同时,循环经济产业是一种全新的挑战性产业,该产业的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多,很多经营是微利甚至不盈利的,资本的趋利性使得私人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愿介入,因此需要政府加以引导和支持。政府介入的另一个原因是发展循环经济是涉及到一个行业、地区甚至国家战略发展的长远构想,其短期经济效益可能无法满足某些个体的现阶段局部利益需求,必须通过政府力量从长远利益和全局战略的角度加以引导,甚至在必要时禁止一些对社会有害的行为,进而强制提供生态有益的物品,即优效品(Merit Goods),如禁止或限制排污,提供相关教育等。
由于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外部性和战略性,这就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支持,财税政策就是重要手段。但目前相关财税政策零散,设计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促进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框架整体设计
目前,煤炭工业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在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面临问题,一些发展循环经济试点的煤炭企业出现了“循环不经济”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了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需要全面、系统地设计、构建引导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税政策。
首先,应引导其循环经济项目投资行为。对于煤炭工业循环经济项目,政府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方面给予优惠,而且对于特殊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煤炭循环经济项目,国家财政可以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其次,应引导其循环经济技术的研发行为、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技术的先进、可行性直接决定着循环经济的成败。政府应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煤炭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在所得税政策和营业税政策方面予以优惠。政府预算投入在煤炭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方面也应予以支持。
再次,应引导其产品生产行为,同时引导社会消费行为,倡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对于生产过程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煤炭企业,考虑从资源环境类税、消费税方面给予限制;对于生产中综合利用资源的产品,可以通过增值税政策、政府采购予以支持。
最后,应考虑建立“绿色关税”体系和加强煤炭工业循环经济行政监管。
基于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正向引导和逆向限制,笔者设计了如图1所示的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财税政策框架,以引导煤炭企业的经济行为。
三、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在调整和优化循环经济税费政策体系中,既要立足我国循环经济政策的目标导向和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需要,同时又要考虑我国税制的结构现状和发展方向;既要有利于促进国家循环经济战略的实施,又要符合税制发展的整体要求;既要间接引导与直接激励相结合,又要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相结合。
(一)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政策
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一般需要巨额设备资金投入,如何降低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初期资金投入压力,快速回收投资减轻其负担?在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上,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重点可以从煤炭企业循环经济项目的关键设备投资抵税、计提折旧,煤炭企业循环经济相关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纳税等方面给予倾斜。
2.资源税政策
制定鼓励煤炭企业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提高煤炭开采伴生资源综合开采利用的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煤炭企业实际回采率高于设计的回采率,可实施优惠的资源税税率;煤炭开采过程中伴采其他矿产资源的,资源税税率与综合资源回采率、综合资源利用率挂钩。
(二)引导煤炭产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税费政策
税收对绿色生产和消费的调节主要通过产品的价格来体现。上述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投资的税收政策虽然也可以最终反映到产品价格上,但其调节的主要着力点还是在煤炭企业的投资行为,其传导政策信号到产品购买者方面需要一个过程,作用不直接。从引导煤炭产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角度考虑,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1.增值税
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来说,以成本非常低的废渣等废弃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增值部分所占比例较高,而使用的废弃物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虽然取得相关数据,但抵扣率低于征收率,在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税时,形成高征收低抵扣的状况,与其他非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相比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收。为了鼓励煤炭企业综合开发利用资源,可考虑增值税优惠政策。
2.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用税收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发展环境保护型、资源节约型、高附加值产业的政策导向。目前消费税应加以完善:需将目前尚未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且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高耗能产品、资源消耗品等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现行消费税征收范围应扩大到煤炭产品,逐步调高税率;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鼓励广大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清洁消费。
3.资源税
通过征收资源税以提高煤炭开采成本和煤炭价格,改变我国目前以销售量或自用量来征收资源税的情形,使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更具效率。应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量为计税依据改为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实行差别税率,与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煤炭回采率挂钩,回采率低的税率高、回采率高的税率低;对乱采滥用、回采率低的开采者采用高税率,课以重税,以示惩罚,引导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珍惜与节约资源。
4.环境税
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已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环境税,财税部门也在积极考虑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可以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物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税。同时,对保护环境的煤炭企业,按其对环境资源保护程度进行税收减免。环境税收取得的收入可以作为开发污染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经费和煤炭工业生态环保的奖励基金。
5.排污权交易制度
煤炭工业还应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控制煤炭企业排污,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煤炭工业可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政府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煤炭企业(主要是焦化企业)随意排污、不顾成本的状况。
(三)鼓励煤炭企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的税收政策
循环经济技术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决定性作用。促进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不仅应注意循环经济项目的投资和产品消费,同时还应注重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相关技术向商业化转化。
(四)调整相关货物进出口的税收政策,建立“绿色关税”体系
“绿色关税”体系在煤炭工业的体现是限制一些煤炭资源产品的出口,特别是继续限制高污染(煤焦)产品出口,改善我国的煤炭资源出口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煤炭产品出口,保护国内煤炭资源。应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煤炭工业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四、促进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
(一)预算投入政策
工业化国家一般通过预算投资、预算补贴、财政贴息和开发投入等方式来发展循环经济。煤炭企业是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因此需将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政府公共预算支持范围。
1.在经常性预算中逐步提高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支出预算
未来政府财政预算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建立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要体现公共性、政策性的客观要求。由于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正外部性,属于社会共同需要的范畴,因此提高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支出预算与公共财政改革是吻合的。支持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经常性预算主要用于:(1)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与开发;(2)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技术示范和推广;(3)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教育和培训;(4)煤炭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管理监督体系建设。
2.在建设性预算中加强财政对煤炭工业循环经济的投资力度
(1)逐步提高投资占预算内投资的比重;(2)更多利用贷款贴息方式;(3)选择一些特殊重要的、投资数额巨大的国家级项目,国家财政可采取直接投资方式予以支持。
3.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中央对地方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间的政府财力相差悬殊,地方财政富裕的东部沿海基本没有大型煤炭企业,而在西部和中部省份,有我国主要的大型煤炭企业,因此这些省份往往是煤炭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大省和财政穷省。因此,建议设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煤炭循环经济专项拨款。
(二)政府采购政策
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通常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等特定目标纳入政府采购通盘考虑。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
对于煤炭工业,各级政府应将煤矸石砖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煤矸石是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废弃物,煤矸石堆放不仅占地,而且煤矸石山周围的地下水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将煤矸石制造成建筑用的矸石砖,是典型的发展循环经济。然而,目前煤矸石砖缺乏市场,亏损的多,因此需将其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通过政府直接采购,引导和示范煤矸石砖的使用,为煤矸石砖扩大市场,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和降低煤矸石砖的流通和营销成本,降低煤炭企业循环利用煤矸石的成本。
【参考文献】
[1] 马金华.和谐社会视角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2):18-22.
[2] 李慧颖.中国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体系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8.
关键词:循环经济 逆向物流 建议
“循环经济”思想萌芽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的“宇宙飞船理论”,该理论对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排放”的线性增长方式提出批评,逐步地受到了学术界和许多国家政府的许可。目前,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实践证明,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能源、资源、环境、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能源、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循环经济,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实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国家发改委,2004)。循环经济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更有效的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方面,有助于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缓解资源的约束矛盾,另一方面,减少经济发展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获得经济、社会、环境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求企业改变以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组织、制度的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次品率,减少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同时要对生产中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就要求企业重新审视原来的供应链物流管理,不仅提高正向物流的效率,更要将逆向物流提高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
逆向物流与发展循环经济的关系
逆向物流就是对由最终消费端到最初的供应源之间的对制品、库存、制成品及相应的信息流、资源流进行的一系列计划、执行和控制等活动及过程,目的是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或者恢复一部分价值(美国物流管理协会,1992年)。逆向物流涵盖退货逆向物流和回收逆向物流两部分。退货逆向物流是指下游顾客将不符合定单要求的产品退回上游供应商。而回收逆向物流是指将最终顾客所持有的废旧物品回收到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主要包括回收分捡、储存、拆分处理及处理后可再次使用的材料或没有使用价值要填埋的废弃物等环节,处理后再次使用的材料又可回到原供应商,它也被称为“环保物流”。逆向物流是现代物流供应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与正向物流一起构成循环的物流体系。逆向物流与循环经济的关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的支撑
循环经济的流程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流程中包括了回收、回收物的处理、可再利用资源再投入到生产的逆向物流,使得在正向物流中产生的残次品、包装物等经过逆向物流,对其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形成可再利用的能源,部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的废物经过焚烧和填埋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可见逆向物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必要手段,只有构建起顺畅的逆向物流,才能形成封闭的循环流程,物质才能高效、低成本循环、否则循环链将断裂,循环经济将不能实现。
逆向物流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降低资源消耗,提高物资的利用率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降低社会资源消耗、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逆向物流的开展为废旧物品的回收和利用架设了桥梁,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同时也使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获得竞争上的优势。这又促使企业更重视逆向物流,进一步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的发展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
在目前逆向物流管理组织和技术水平上,大量的物质没有得到很好循环利用或根本无法循环利用。随着现代社会逆向物流的技术和组织手段的不断进步,以前不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也逐步变成了可以回收利用的对象,这就进一步提高了资源利用的效率,提高了再利用的程度,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
尽量减少商品的回流
预先考虑逆向物流的正向物流,是一个系统化的供应链物流体系。通过供应链内各个节点的联动化、一体化的物流流程的设计,尽可能的减少不必要的逆向物流。如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应该考虑如何使回流产品后续处理更加容易,以便于产品的回收再利用,对流通过程中的包装物的设计上,要尽可能的减少利用资源,而不仅仅是强调包装的回收和重新利用。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减少客户购物的盲目性,这样也可以减少逆向物流的产生,节约企业资源和社会资源,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
由于环保法规的约束,企业必须通过产品回收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危害,以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然而,产品回收却不一定能带来经济利益,甚至造成亏损。逆向物流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企业的边际成本大于对社会产生的边际效益而导致的外部性问题,会导致企业的投入少于社会的最优逆向物流投入水平。政府这时必须在政策、法规、税收等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补贴,尽可能是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提高逆向物流的水平,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逆向物流过程科学化
逆向物流的运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与正向物流争资源。逆向物流会使顾客的风险转移到上级的企业,加大企业的风险,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产生不一致,导致外部性问题。企业不知道如何处理核心业务与附属业务。所有这些方面都会使企业不重视甚至放弃逆向物流,因此对逆向物流的科学化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建立基于供应链集成的逆向物流组织模式。现代物流已进入了供应链管理阶段,要求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对市场变化同步作出反应。逆向物流是一个复杂的运动过程,涉及到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等各个节点以及顾客。任何某个节点逆向物流没有处理好,就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逆向物流的速度和效率,所以必须加强供应链各节点的合作,建立契约式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
其次,建立集中的退货中心。为了避免逆向物流与正向物流的冲突,国外大型企业的解决方法是建立返品中心,对逆向物流和正向物流做分流处理,返品中心集中分类,处理企业逆向物流过程中的所有产品,并将其送到最终的归属地,由于是专业化经营,逆向物流的配送设施可以高效的利用,有效降低了单位逆向物流产品的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成本原因,可以由第三方或几家企业合伙建立返品中心,降低单个企业的成本,实现专业化的逆向物流管理。
另外,引入第三方逆向物流。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第三方逆向物流逐步成为逆向物流发展的趋势。第三方逆向物流的引入一方面有助于利用专业化经营来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将使企业专注于自身核心能力的提高。这将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加强政府立法
我国目前虽然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但相关法律还不完善,需要研究建立和完善关于循环经济和逆向物流的法律体系,当前要抓紧时间制定和颁布《再生资源法》、《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专项法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行业对环境保护和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法律责任,规范其经营活动,逐步将循环经济与逆向物流的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循环经济 生态农业 发展分析
1. 发展生态农业的意义
1.1实施生态农业,可以建立和管理生态上自我维持的、在不会明显改变原生态环境的情形下,形成一个投入产出合理的农业生产系统。生态农业要求合理地安排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努力提高太阳能的固定率和利用率,促进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和多次利用,以尽可能减少燃料、肥料、饲料和其它原材料的输入,以求得尽可能多的农、林、副、渔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输出,从而获得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的再生利用、经济效益四者统一的综合性效果。
1.2实施生态农业,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环境不仅常常遭受其外源污染与破坏,而且现代常规农业已成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耗竭资源的重要源头。生态农业有利于缓解农业资源过度消耗、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过度开垦、乱砍乱伐、过度放牧、过度捕捞等,控制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化肥农药、畜禽粪便、作物秸秆、农用塑料薄膜等)、农产品生产加工造成的污染以及农产品消费带来的生活废弃物、废水、废气污染。
1.3实施生态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生态农业的研究与实践一直是全面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衔接、连成一体。以循环经济理念来发展生态农业,可以推动各相关领域的“产业共生”、“要素耦合”、“整体循环”、“综合利用“和“产业生态链”,成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载体。因此,实施生态农业,有利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使农业融入到一个良性的循环经济之中。
1.4实施生态农业,有利于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后果,沿用以往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不顾生态环境后果、单一追求高产农业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发展以循环经济理念为中心的生态农业,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可行途径。
1.5实施生态农业,有利于改善农村居往环境。循环经济在生态农业中的体现,可以改善广大农村地区的居往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如,实施“生态家园”式生产,把农家的猪舍、厕所、沼气池连建,人畜粪便入池发酵,形成无病菌、肥效高的农家肥,同时又改善了庭院的卫生环境;农民不再焚烧作物秸秆,减少了空气污染等。
2. 我国农业结构现状背离循环经济理念
我国当前农业结构无论从农业内部农业结构,还是农业的投入产出结构以及技术结构,抑或是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不符合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不符合循环经济的理念。
2.1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导致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
农作物种植单一化连作,使农业系统中生物多样性遭到削弱,其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加大,对自然灾害及病虫害的抵御能力下降,而且这会破坏土壤中的营养元素的平衡,导致农田生态系统逆向演替。种植业内部一直粮饲不分,饲料作物依赖于粮食作物生产,导致对粮食和农业资源的非经济利用,相应增加对粮食的需求;林业内部长期以林业产业体系为主,忽视林业生态体系的建设;畜牧业则形成了以养猪业为主体的耗粮型结构;在渔业上,我国渔业以捕捞为主,捕捞强度不断增强,生物资源结构日益恶化,生态环境遇到破坏。这种不合理农业结构使得在资源投入方面产生倾斜和偏差,影响了农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2可利用资源与日俱减与农业粗放经营之间的矛盾
农业资源总体不足,加上有效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等,使可利用资源与农业粗放经营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农业用水往往要让位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的紧张局势将日益加剧。与可利用资源的与日俱减相比,农业粗放经营却是大行其道。据农技部门的调查分析,农田季节性抛荒面积很大,长年性抛荒也存在。传统的沟港、漫港等灌溉方式,造成了水分的大量流失,灌溉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左右,同时也使肥料的利用率降低。典型的粗放经营生产方式,造成农业资源浪费,比较效益低下。
2.3农业产业链短,各环节联系不紧密
农业产业链是指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农产品消费领域之间通过物质交换形成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企业都是从环保和经济效益两个角度对加工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把农副产品转化为饲料和高附加价值产品,从玉米芯、果皮、果肉和果渣中提取膳食纤维、香精油、果胶物质、单宁、色素等,我国的农业产业链较短,主要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业不发达,加工层次低,导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许多农产品直接进入消费领域,消费后剩余物质也是直接排放于自然界中,没有很好地将各环节紧密联系在一起。
3. 农村产业生态转型是循环农业发展的必须选择
生态农业实际上是农村地区运用可持续发展原理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为主的经济活动,其基本内涵是以生态学理论为依据,因地制宜,通过合理规划、组织农业生产,建立和管理一个结构、布局合理,效仿生态系统的能量梯级利用和物质循环的、生态经济效益良好的农业生产发展模式,从而保持和改善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自调节能力,提高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生态系统。农村生态产业不仅能提供无公害农产品,更能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在循环经济中主要发挥四种功能:一是经济功能。提供各种直接供人们消费的绿色农产品以满足都市消费需求,优化城郊产业结构,带动农业环保产业兴起,增加就业机会,提
高农民收入。二是向生态工业等其他产业提供可再生的原材料。三是生态功能。消化利用来自生活领域和其他产业的排放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入,直接发挥净化、美化环境和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四是社会功能。在优美的农业生态环境中增强现代农业的文化内涵和教育功能,为都市居民提供接触自然、体验农业以及观光、游玩的场所与机会。生态产业发展除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功能外,更重要的在于直接接受大都市里强大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力量的辐射,与工商产业、服务业融为一体,发育成适应现代消费需求的新的市场经济增长点。
4. 循环农业产业转型的战略重点
随着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入,生态农业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深化。生态种植业、生态林业、生态渔业、生态牧业以及延伸的生态型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以及农产品消费领域间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或产业生态链延伸生成网状分布、相互依存、密切联系和协同作用的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经济系统在不断利用自然资源生产农副产品的同时,与其他产业间有着密切的能量、物质、资金和信息的流动与交换等联系。生态农业的发展同样应放在大的生态系统中,并且系统地研究其与生态系统及包括工业、社会服务业、社会系统等于系统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才更具有科学性。因此,生态农业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生态农业,它指的是在农业经济子系统与外部社会经济及其他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和作用符合循环型社会的原则的前提下,实现农业经济系统内部规划、组织的生态化。
参考文献:
[1] 刘伟明 以循环经济理念发展生态农业的主要技术模式 [J] 台湾农业探索 2007年第01期.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当前,社会上普遍推行的是国家发改委对循环经济的定义:“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这一定义不仅指出了循环经济的核心、原则、特征,同时也指出了循环经济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对解决中国资源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我国存在着人口众多、资源短缺与环境恶化的态势。我国的人均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及废弃物的大量排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循环经济体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在解决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矛盾中将产生重要的作用与深远影响。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四低”: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低。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 。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是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就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增长。
三、我国实现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制定促进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德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先行者。
1972年德国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1992年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辆,1996年提出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自实施以来,废物不断减少,循环利用率不断上升。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既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规范了政府、社会、企业和国民的行为。
(二)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发达国家是在逐步解决了工业污染和部分生活污染后,向消费型社会结构变化的过程中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后工业化时代的废弃物问题。而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且各种主要资源都相对贫乏的国家,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绝对不能简单模仿,而应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为主要目的。因此,应全面考虑发展循环经济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例如,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国情和存在地区差异的情况下,在借鉴日本的规模化资源再用和再生利用机制时,就既要考虑科技的劳动替代和高效作用,又要考虑我国劳动力众多就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在增加循环经济科技投入的同时,还可以借鉴日本汽车产业在上世纪80年代的经验,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把发展循环经济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结合起来,利用其“溢出”效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与意义
循环经济理论是在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提出的。循环经济(eirculareeonomy)一词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elosingmaterialseyele)经济的简称,指的是在经济发展中遵循生态学的规律,将清洁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消费等融为一体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使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①循环经济的实质体现在生产中是指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它强调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二、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现状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如消费税、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与土地相关的税种、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税等,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源保护、节能减排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对相关产品的增值税作了规定。譬如:对再生水、污水处理等业务免征增值税;对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花碳产品、以垃圾(比重不低于80%)及垃圾发酵的沼气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热力等废物循环利用的经济生产活动实行全部或一定比例的即征即退政策;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采油(比重不低于70%)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先征后退的税收政策。
2、关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税法取消了对废旧物资收购企业发票抵扣税款的规定,从根本上防止了“利废企业”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偷税行为。财税[2011]115号规定,销售自产货物,如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词料级混合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以废旧电池、废感光材料等为原材料生产的金银等金属,增值税即征即退50%。②
3、关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政策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③同时在2015年度对成品油消费税以及卷烟消费税的上调也是国家在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上的重要举措。
4、有关循环经济科技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与循环经济相关的科技创新,2013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财税[2013]13号)、《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财税[2013]14号)、《关于相关技术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财税[2013]15号)等文件,规定凡是获得技术转让的科研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其营业税;对部分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支持循环经济的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税种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排污收费制度的设置来看,尽管我国政府在相关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出台了多项相关法律和文件,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先进的税收政策和实施的技术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税收作为一种经济调控工具也未能充分发挥其调节作用。首先,在税收体系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由环境税为核心,以其他税种起辅助作用的循环经济税收体系。其次,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缺乏多样性,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而对环境保护只采取了减免的税收优惠。同时税收征免范围狭窄,主要集中在综合利用资源和回收废旧物资上的优惠,而基本忽视了怎样处理污染物排放的问题,缺乏针对性。
我国的循环经济起步较晚,更多的是靠政府财政投资以及制定相关的环境政策来推动,而针对环境保护的税收法律缺位,公众意识淡薄,监督机制薄弱,税收征管机关与其他相关单位缺乏有效沟通协调。
四、对于构建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税收政策的政策建议
发展循环经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潮流,也体现了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尖锐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构筑未来经济发展和竞争优势的战略措施。要坚持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制定相关税收政策。一方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整合现有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性质的税种,调整其税制要素,进行税制的优化改造;另一方面,要引入新的税种,加快环境税的立法进度,分批开征碳税、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生态补偿税等一系列专项新税种。对有害于环境经济生产活动增加征税力度,使其丧失成本上的竞争优势,从而促进更加环保的生产模式。总之,税收政策与循环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割裂的关系,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但是,税收政策作为政府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污染、实现循环发展的经济调节手段之一,并不是万能的,在其实施过程中还需其他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支持,如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环保收费等,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从而实现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作者单位:1.吉林财经大学;2.东北财经大学)
注解:
① 黄乘政.湖南发展循环经济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07
一、循环经济与生态税收
循环经济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其本质是一种生态经济。关于生态税收,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其内涵是指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自然资源,筹集生态环保资金,调节纳税人相应行为而开征的有关税种和相关规定的总称。与生态税收相关的概念还有环境税收和绿色税收。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政府在经济工作中的重点。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加,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导致我国出现资源瓶颈,环境污染严重,只有建立循环经济模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构建与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其中税收制度是理想的法律手段,税收作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政策工具,可以引导和调节纳税人的经济行为。生态税收的构建和实施,可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必然会对促进循环经济体系的建立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生态税收的现状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生态税收体系,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促进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现行的排污收费覆盖了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这几大领域,对遏制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现行税种中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主要包括:1,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开征资源税,可以根据资源和开发条件的优劣确定不同的税额,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2,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14类商品。其中对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这几大类商品征收消费税体现了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生态目的。3,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三是分散在现行一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增值税中规定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等。
(二)存在的问题
以上这些税费政策对我国保护生态环境、节约社会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要求,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在环保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现行与生态税收相关的税费政策各自独立、缺乏配合,没有建成完备的生态税收体系。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税费政策的基本格局是以收费为主,辅以税收,总体来看层次较低,范围较窄,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无法系统地调控环境问题。
2 排污收费制度不完善。一是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征收面较窄,对机动车、飞机、船舶、居民生活污染排放等都未收费。二是征收依据不科学。我国目前是大部分地区都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收费测算数据的基础是申报核定,主要依靠企业自报,这些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较差。再加上污染原监测也受到技术、手段、采样的瞬时性等制约,无法提供与实际排放相符的准确数据。因此,环保部门很难做到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征收效率低。在收费实施过程中,每次征收都必须要通过现场监察、监测、申报、核定,再依照国家标准逐一测算,工作烦琐、强度大。从现行的收费体制来看,先污染后收费,事后管理的模式难以解决环境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
3 税种设计存在缺陷,难以发挥生态保护功能。首先,缺少主体税种,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中,缺乏以保护环境和资源为目的、针对污染行为和产品课税的专门税种,即生态保护税,生态保护税种的缺位使国家利用税收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明显较弱,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其次,现有的具有生态效应的税种存在征收范围过窄、税率设置低等问题,限制了生态功能的发挥。如目前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仅局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对具有重大生态环境价值的可再生资源如地表水、地下水、草原、森林等资源却缺乏税收调节。另外消费税虽然在2006年进行了改革,增加了一些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消费品的税且,但总体来看,涉及到生态环境方面的税目仍然不多,环境保护的功能有限。
4 鼓励环保的税收优惠措施力度太小。目前,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以减免税的形式零散地存在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一些税种中。这些生态税收优惠措施形式单一,力度不足,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如对环保投资实行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在我国都没有实施,影响了一些经济主体进行环保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环境保护的效果。
三、构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税收体系
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应将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在完善现有税制的基础上,开征新税种,逐步建立生态税收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改革排污收费制度
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是先污染后控制,先排放后收费的管理模式,排污单位在污染物排放后,按照其排放量来计算收费,这与事前预防和总量控制相违背,因此必须改革,逐步规范、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环境容量、污染控制目标核定本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向社会、排污单位公告。排污单位根据自己的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环保行政部门申请环境容量的使用权,环保部门根据各排污单位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
行审查、核定、分配、批准、发证,同时收取核定许可排放总量的开户费和排污费,不足部分及增减变更可以通过市场运作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对于违反规定或突破总量排放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如限产、限排、停产整改等,同时实行严格的经济处罚,这样可以改被动征收为主动纳费,同时能够有效解决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二)开征生态税种
一是开征垃圾税。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垃圾污染非常严重,国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垃圾税(垃圾处置费)效果显著。若用开征垃圾税来解决城市垃圾污染问题,对垃圾的产生主体收费,既可为垃圾的收集、处理筹集资金,又可以激励人们将垃圾进行分类,减少垃圾的倾倒量。
二是开征污染性产品税。污染性产品税主要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课税,可以对塑料袋、农用薄膜、包装用塑料膜、一次性塑料餐具、农药、杀虫剂、含磷洗衣粉及洗涤剂、氟里昂、含汞及镉的电池等产品征收污染性产品税。
三是开征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碳是造成地球温室效应的最主要因素,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征收二氧化碳税可以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三)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和消费税
资源税改革一是要扩大征收范围。逐步将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等纳入其中。二是完善计税依据。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是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计征,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可以改为按实际开采或生产数量计征。三是合理提高资源税税率。现行资源税税率偏低,应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一些比较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或对环境污染较大的资源应课以较重的税负,以提高对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力度。
改革消费税制度,提高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香烟、木制一次性筷子、含铅汽油、柴油、鞭炮、焰火等产品的税率;对小汽车的税率设置要体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大排量的汽车适用高税率,鼓励小排量汽车和使用环保能源汽车的生产,对使用绿色燃料的小汽车可免征消费税。
(四)加大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力度
为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根本大计,走资源深度加工、三废综合利用、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的低能耗、高产出,低污染、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新路,最终实现了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一、以企业为单位,围绕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建立点上的小循环
以提高企业门槛、拉长企业内部产业链条、加快废物综合利用为措施,构筑内部闭路循环系统,基本上做到“三废”零排放,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由于以前灵石的工业企业多采用高投入、高消耗的生产方式,致使大量资源被异化为“三废”,许多生产要素低水平消耗,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潜力巨大。因此,我们将企业小循环工作重点放在能源、原材料行业,积极鼓励企业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加快实施资源综合开发、生产链拓展,推动余能、余热和废气、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以“资源消费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闭合循环模式取代传统的“资源消费~产品一废弃物”单向线性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以工业园区为单位,围绕废物循环.能量交换.建立线上的中循环
发展生态工业园区,以产业集群、关联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废物资源化,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转化率是我县发展循环经济的主攻方向。我们按照项目立园、园区兴工的思路,坚持优势项目、优势产业、优势资本向园区集中,以中煤九鑫焦化工业区和段纯、南关、两渡3个工业园区为载体,拓展园区产业发展空间,强化园区产业扩张功能,整合园区内煤炭、洗煤、焦炭、冶金、电力、化工、建材企业,发展下游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线”上的中循环,积极构筑循环工业体系,形成以行业集聚、产业对接、资源共享、循环经济为特色的高标准示范化工业园区,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桥头堡”。
三、以区域为单位,围绕生态保护和节约型社会,建立面上的大循环
循环经济是一个大的系统,涵盖了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灵石县在工业系统中率先推行循环经济,牢固确立以节约能源、降低能耗为前提优化产业结构的理念,以节能、节材、节水为重点,逐步淘汰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技术装备,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化的生产装备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效促进了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了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