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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分析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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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分析论文

第1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独立学院 刑法 案例教学法

    刑法学是一门很重要的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具有内容多、难度大、不易掌握等特点,抽象的法律解释容易枯燥。独立学院学生,更需要培养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刑法案例教学不但能使抽象、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简单、易懂,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素质,有效地检测教学效果,通过开展案例辩论、案例分析,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目前独立学院刑法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独立学院刑法教学中已经普遍穿插了案例教学,但由于独立学院发展历史不长,师资队伍还不很稳定,教研投入力度有限,独立学院刑法案例教学还存在不少阻碍和问题。

    1.案例教学方法相对单一。理论讲授法仍然是当前独立学院刑法课程教学的主要方法,讲授过程中任课教师大多会穿插案例教学,但案例教学方法较为单一,举例的方法是通常使用的方法,主要用于解释某一刑法基础理论知识。“案”“理”结合不紧,很多时候是教师设问,教师自己回答,学生参与程度低,学习积极性没能充分调动起来。教师没能精心设计案例教学课程,在教学活动中仍然扮演着中心角色,案例讨论的课堂组织不到位,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没能得到培养和锻炼。

    2.案例教学课时不足。很多独立学院刑法教学按总则与分则分上下两个学期完成教学,每学期周课时3节,其中实践教学课时没有硬性规定,因需要讲解的内容较多,整个刑法教学基本以理论讲授形式进行。案例教学需要全面了解案情、分析探讨争议问题,常常要花不少教学课时,很难从现有的每周3节课时里抽出时间组织案例教学。

    3.教学案例没有系统化。案例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任课教师往往随机从网上收集案例,很多案例都近乎虚拟,案情设计有些理想化,案例争议性较小或代表性不强,当地法院时新的审判实例使用不多,没有形成统一的刑法教学案例集。

    4.案例教学考核方式不尽科学。案例教学考核机制不健全,目前针对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考试的案例分析题,这种考核方法带有较大的偶然性,且不能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

    5.案例教学配套机制不健全。案例教学不仅涉及教学方法和理念的革新,还需要教师素质的不断提升、教学管理和教学内容的不断完善以及学生的积极配合和参与。但从当前独立学院案例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在案例教学的教学思想和理念上尚未形成正确、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任课教师组织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不高,教研组织力度不够,而且,案例教学师生素质也难以满足严格意义上案例教学的要求。

    二、独立学院刑法案例教学改革设想

    独立学院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要求学生具有更强的实践能力,刑法案例教学的改革和运用是切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一)改革刑法案例教学模式

    刑法案例教学本身是个复杂的过程,其中不仅涉及教师的讲授方法,还涉及学生的参与方式和课堂氛围。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灵活采取多种教学模式:

    1.列举案例教学模式。这是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刑法教学过程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模式。列举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授课中,为了解释某一法律理论、法律条款或某一实践问题而列举一个或一组案例进行示例性解说的教学方法。列举案例教学对案例的细节没有过多要求。可以是几句话就讲完的一个案例,也可以是在一节课内讲完的一个案例。既可以是实际案例,也可以是教师根据有关材料加工而成的案例。

    2.课堂案例讨论模式。课堂案例讨论模式可选择使用,课堂讨论可以小组讨论或对抗辩论形式进行。重要的讨论案例应课前提供给学生预习。小组讨论时小组成员可相对固定,一般为4-6人,小组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求充分表达个人观点,教师可选择部分小组当堂进行观点阐述,最后任课教师进行点评分析。对抗辩论通常将全体学生按照观点不同分为2-4个小组,经充分讨论后以小组形式当堂进行课堂辩论。辩论过程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加同学、师生间的交流和了解,也能有效地培养和锻炼学生的表达与合作能力。

    3.模拟法庭模式。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教学可与“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同步进行。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角色,利用律所或法院提供的真实案例,按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模拟审判。学校需建设模拟审判法庭,并购置必要的服装和器具,力争达到仿真效果。模拟法庭教学需要做多方面的准备工作,使用次数不宜过多,一学期以3-5次为宜,每一个角色可由3-5人担任,学生可更换角色进行操练。

    4.法律诊所教学模式。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由教学单位开设的,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凭借自己已经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办理真实案件的教学方式。诊所通过指导教师(Clinic Professor)指导学生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或参与案件等方式,促使学生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主动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同时,也使学生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

    笔者所在单位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江西省第一家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一直以来,利用这一平台,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对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咨询、代书、调解、调查和诉讼等法律服务。学生参加法律服务的热情很高,所有参加法律援助的同学都认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学到了许多课堂教学中不能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得到了有效地培养。这种教学模式一般是利用课外时间进行,需要任课教师课外进行单独指导。办案过程中,教师可拿些典型问题到课堂讨论,教学效果非常好。

    (二)合理分配教学时间,保证必要的案例教学课时

    《刑法学》计划课时一般为108-126课时,而需要讲授的内容较多,如果面面俱到,则完不成教学任务,根本没有案例教学所要求的分析和讨论时间。任课教师应合理分配讲授课时,挑选各章节的部分内容着重讲解后,类似内容可通过案例教学形式完成。这样既避免了连续理论讲解的枯燥,又挪出了案例教学时间,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别是刑法分则的讲解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挑选重点罪名进行案例讨论式教学。

    本课题组还设计在《刑法学》课程结束后,作为必选课程开设一门“刑法案例分析”课程,约18-20课时(9-10周),时间安排在大三年级。主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锻炼学生逻辑思维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考试题型,训练学生充分运用已有的刑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诊所式教学也可在这一阶段进行。

    (三)收集典型刑法案例,编辑刑法教学案例集

    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过于简单的案例,没什么争议,提不起学生的兴趣;案例太难,让学生不知从何下手,则会产生畏难情绪或依赖思想,容易造成冷场,也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所有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针对性,难度要适宜。

    采取案例教学法,应该精心选择并编写系统案例。选编案例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案例要新颖。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通过案例讨论了解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其二,案例要典型。即紧密围绕所要传授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理论选编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以达到通过案例讨论使学生加深理解法学基本理论之目的。其三,案例要系统。根据不同章节的教学内容配备相应的典型案例,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同时,根据理论学习的需要选定案例,并设置问题的广度、深度和难度。其四,案例要多样。既要选择仅涉及一个问题的单一题眼的案例,也要选择适量的综合性较强的案例;既要选择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微小案例,也要选择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既要选择已有确切答案的案例,也要选择争议颇大,尚无定论的案例。

    (四)改革刑法学课程考核方式

    刑法学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可由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面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1.平时成绩。课堂表现应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部分,课堂案例分析和讨论是记录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案例分析讨论时的表现进行及时的记录和评分,这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案例研讨的积极性,保证学生适应从被动旁观者到主动参与者的角色转换。

    2.面试成绩。面试以现场抽题并口头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题型为案例分析。面试可以很好的检测学生的口头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以及应变能力等。学生抽题后需有必要的思考时间,教师当堂根据学生表现,记录学生得分。评分时既要关注学生对问题的判断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对问题的分析和思维过程,教师需及时点评,肯定优点,也指出不足。

    3.期末考试成绩。期末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掌握及其运用情况。重点可模拟司法考试试题形式,考试题型主要采取选择题与案例分析题型。笔试成绩还是学生总评成绩的主要部分。

第2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关键词:法学;讲授法;案例分析法;逆向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3-0173-02

法学是一门理论研究性较深和实践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它要求教学者必须以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和严谨的法学逻辑思维为基础,深入浅出并条理分明地将法学知识传授给学习者。高校的法学教学工作是以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为首要任务,并附带完成传播法学知识和提高社会法律意识的次要任务。为此,教学方法的精心设计和有效运用对于提高法学课程教学质量和实现教学目标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那么,采用何种教学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法学教学任务成为法学课程教学人员必须认真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一、传统法学教学方法利弊评析

从世界范围来看,传统法学教学方法主要分为两类,即以讲授法为主要形式的大陆法教学方法和以案例分析为主要形式的英美法教学方法。[1]

1.讲授法。讲授法主要是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要方式,辅之以问题解答、阅读辅导和论文写作指导,并以学生是否完全接受教师课堂讲授的知识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教学方式。[2]其课堂讲授内容多以系统的介绍整个法律制度结构为主线、详细讲解法律概念、性质和特征等基本法律知识,因而这种教学方法通常具有四个明显特点。(1)讲授法注重法学知识讲解的系统化和体系化。系统化和体系化是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成文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避免法律规则间的冲突和保证法律体系内部逻辑性的统一。因此,教师在以讲授法为主要教学方法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系统地讲解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和法律文本的具体规定。这样的讲解更有利于学生们系统地了解法律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框架。(2)讲授法注重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法律精神的传播。法学教学是以培养法学研究型和实务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因而法律规范的学习和分析,法律价值的理解和判断,以及法律精神的领会和传承应成为法学教学的主要内容。而这些教学内容的实现不仅有利于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法律精神的弘扬和传承。(3)讲授法注重教学者理论功底的加深和法律素养的提高。法学教学过程主要是教师对法学理论和实务知识的讲解和分析,指导学生依据法律逻辑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整个过程完全是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过程。因此,教师理论功底的深厚和知识广博的程度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教学的质量和任务的完成。(4)讲授法注重课堂教学形式的采用。这种方式对教学环境和物质条件的要求不高,可以在教师数量不足和法律实践场所不足的情况下开展,有利于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3]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法学的发展,传统的讲授法已经很难单独应对学生们获取知识的渴望和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讲授法的劣势逐渐显现。例如:讲授法过于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而忽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2.案例分析法。为应对讲授法的弊端,案例分析法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讲授法的不足。案例分析法是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学方法,其逐渐受到各国高等学府的重视并应用于法学教学实践之中。该方法是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案例,指导学生将法律规定适用于案例的解决过程,从而使学生掌握案例分析、逻辑推理和法律适用的技能。其具有如下四个主要特点:(1)案例分析法是以案例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该方法要求教学活动紧紧围绕案例展开,进行介绍、分析、讨论和讲解。教师在这一过程中尽可能地让学生在案与法的融合中感受和理解法学理论的含义和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并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文本解决具体案例。(2)案例分析法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这种主导地位应体现在教学策划、案例选择、信息提供、课堂组织和讨论评判等一系列活动中。同时,教师还要注意引导学生了解案情、评论案情、共同讨论和相互辩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其自发地和自愿地参与其中。通过上述的引导行为和激发行为帮助学生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案例分析法强调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学生在整个案例教学活动中自主完成案情讨论、案情分析、法律思考和法律适用等活动,而教师只是在这一过程中予以细心的指导,并引导学生顺利完成案例分析和得出正确的结论。(4)案例分析法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能力是案例分析法所要实现的主要目标。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重点培养学生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和评价法律的认知能力,分析判断和归纳总结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陈述观点,解释缘由和观点论辩的语言表达和书面写作能力。然而,案例分析法同样具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①案例分析法过度侧重于案情分析和法律适用,忽视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学习。其结果只能是学生学会依据法律推理得出案件可能的裁判结果,但是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和法律背后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则很容易被学生所忽略。②案例分析法在实践中还依然是讲授法的辅助手段,案例只是理论知识讲解后的辅解释工具而已。对此问题,许多学者建议将讲授法与案例分析法有效结合,使学生在理解法学理论的同时学会分析案例和法律适用技能,这样做既兼顾了理论学习又兼顾了法律实践。然而,如何很好地运用这一混合方法一直是学者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对此,逆向教学法的出现为弥补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提供了可行性方案。

二、逆向案例教学方法的优势和实践

逆向教学法是美国课程与教学领域的专家Grant Wiggins和Jay MacTighe于1999年率先提出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该教学方法是从教学目标逆向入手,依据教学目标设计教学过程和开展教学活动,最终指导学生完成教学目标的方法。换句话说,课程只是实现既定学习目标的手段,而教学则是将注意力集中于特定主题,使用特殊资源,选择特殊学习指导方法,最终达到既定学习目标的过程。在具体教学中,逆向教学法不是由理论讲解到案例分析的顺向教学方式,而是先引入案例分析再进行理论讲解的逆向教学方式。其教学过程由三个阶段组成:(1)明确预期的教学目标;(2)确定教学目标需达到的证据;(3)设计和开展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

1.逆向教学法的优势。(2)逆向教学法首先进行的案例分析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好奇心。这种教学法要求教师必须在教学目标的指引下精心地选取典型法学案例,并为之后的案例解析所需理论的学习奠定实例基础。那么在这一阶段,学生的法律学习是以了解案例具体情况为主,进行独立的分析和思考,并形成基于理性判断而得出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们可以享受美好的探索乐趣,开拓广阔的思维空间,在伦理、道德和法律之间迂回游走,在快乐的探索中完成理论学习的铺垫工作。(2)逆向教学法鼓励学生基于各自的判断依据展开讨论,相互攻辩,在激烈的交锋中辨别是非曲直。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学生们通过讨论和辩论发现各自观点的不足,在相互学习中逐步提高对案情所涉及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程度。同时,相互探讨和相互辩论会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热情和渴望获得真理的想法。(3)逆向教学法有利于教师通过启发式和探究式的讲解帮助学生解开谜团,帮助学生把对案情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理解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在这一阶段,教师需要将分析案例所需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予以详细讲解,使学生们能够将自己原有的认识与这些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相比对,从而理解法学理论的含义和法律规定的合理性,最终实现法学教学的预期目标。

2.逆向教学法的运用。逆向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可借《民法学总论》课程为例加以解释。例如:教师准备讲授公序良俗原则时,可以依据这个教学目标选取一个现实的并且社会争议较大的借腹生子案例,并将详细的案情提供给学生,使其对案情有所了解。然后,鼓励学生们进行思考和讨论借腹生子是否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要求和法律规定的问题,并让学生将形成的观点予以表述。那么,当不同的观点出现后,学生们自然会对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观点进行反驳。当然,如果在对方观点依据充分且分析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学生也会认可和接受不同观点。这就由自行探索和学习的阶段进入到相互学习的阶段。最后,教师可以就这个问题认真讲解借腹生子可能产生的一系列社会伦理和道德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结果。之后,顺势引出公序良俗原则,通过解释该原则的含义明确指出借腹生子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禁止,但其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要求,因而属于违法行为。

三、结语

逆向教学法是一种与传统教学方法在设计方式上相逆的教学方法,其强调以教学目标为起点和归宿,视教学为目标达成的手段,致力于对教学思路的核心环节进行改进和创新。如果探究该方法的本质,逆向教学法实际上是传统教学方法中讲授法和案例分析法的结合,是一种混合教学方法。只不过这种教学方法将教学过程的顺序由传统教学的顺向教学转变为逆向教学。其由教学活动的终点起步,基于所要实现的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过程的设计,合理安排案例分析和理论讲授的过程和阶段。在以教师为主导和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中,实现学生自主参与和主动求知,最终全面掌握法学理论和实务技能。

参考文献:

[1]邵俊武.法学教学方法论要[J].法学评论,2000,(6).

第3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案例教学法;司法考试

随着司法考试制度自身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必将对法学教育的观念、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设计等方面产生日益重要的引导、促进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法学案例教学法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造就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因此必须加以改革。

一、司法考试与案例教学法

关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一直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法学教育应当向司法考试输送合格的考生,甚至建议将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比例作为衡量法律院系教育水平的指标之一。但也有学者对司法考试可能对法学教育产生的消极影响表示了强烈的担心,认为弄不好法学教育会围着司法考试的指挥棒转,蜕变成另一种应试教育。笔者认为:法学教育在司法考试面前应当保持其独立性,同时法学教学应当改进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司法考试要求。司法考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必将促进和引导法学教育的良性发展,推动法学教育的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在推动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案例教学上。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教育中的判例教学法于19世纪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教授创建并被全面引入该学院的法律课程。在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教学法毫无阻碍地确立了其在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但我国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直接将判例教学法移入我国的法学教育体系也是不现实的,因为,“中国目前只有案例而无判例,也不必要在审判活动中采取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今后的发展来看,中国也不可能建立起类似英美法国家的判例法制度”。基于这种情况,我国法学教育工作者逐渐发展出一种有别于英美法系判例教学法和大陆法系传统讲授教学法的法学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采用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案例专题讨论、现场案例教学等多种方式,并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讨论,引导学生在实际案例中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法律原理、原则的一种教学方法。

从司法考试的考试科目、形式要求分析来看,其考试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大案例”、“小案例”所占比重很大,考查的重点在于考生能否正确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处理实际问题。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模式与司法考试的客观差距,决定了有必要对法学教学方法进行调整与改革,而案例教学法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讨论、思考,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与司法考试的要求相吻合,可以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

二、法学案例教学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学案例教学法在适应司法考试、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方面确实有独到之处,但传统的案例教学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观念和认识方面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观念与认识上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将案例教学法混同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低估乃至否定讲授式教学法的作用。案例教学法与判例教学法虽然名称相近,但性质不同。首先,判例教学法是在课堂大量分析先前判例,主要用来归纳判例所创设的法律规则。而案例教学法一方面用来解释成文法,另一方面发掘成文法中有待改进之处,推动成文法的发展和完善。其次,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的重要渊源就是法院的判例。因此,在英美法系国家不研读判例则无法了解其法律的精髓。但我国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案例教学法必须与讲授教学法相结合才能完成法律教育任务。否则,虽然学生有了更多的提高分析能力等方面的训练,但他们对整个法律体系的了解就难免支离破碎了,也不能满足司法考试的需要。而且我国高校的本科学生基本上是从高中基础教育直接进入高等院校接受法学教育,尚未形成案例教学法所要求的法律思维,所以在比较系统地掌握理论知识之前,根本达不到案例教学法所期望的目的。

2.案例选择方面的问题

案例选择上首先一个问题就是课堂上运用多少案例的问题。有人认为既然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那就应该多用案例,而且越多越好。而实际上简单的堆砌案件容易把案例教学变成“故事会”,甚至有的教师在课堂为了吸引学生注意,很热衷介绍 “新奇”案例,将案例教学变成了“猎奇会”,这和案例教学法的目的相去甚远。其次,在教学案例的组织与选择上,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不足。目前,实施案例教学法的素材主要依靠各学科教师自行准备,案例来源随意性较强,在浩如烟海的案例中,并非每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使用,案例选择如果真实性、典型性、和新颖性不足,与课程内容结合不紧密,也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3.课堂组织方面的问题

在课堂组织上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将案例教学法简单变成“举例子”,学生参与程度较低,双向交流性差。在案例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是将案例作为示例加以运用的,教师运用案例通常是为了解释、印证所讲授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定,课堂上很少有同学的激烈辩论,教师注重对案例结果的分析,忽视对案例分析思维的讲解与引导。这种方法仍然没有摆脱偏重传授法律知识、轻实践的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讲授式教学法。但是“实例研习乃在培养处理案例的能力,可以说是为将来从事实务工作而准备”。显然,简单的举例并非真正的案例教学法,也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4.政策与资金支持方面的问题

首先,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进行案例教学往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做准备,无疑将增加工作量和工作负担。目前,很多学校鼓励教师从事案例教学,但很少对教师从事案例教学给予政策上的必要支持,比如在课时工作量和报酬、以及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师从事案例教学的积极性。其次,从事案例教学,需要建立丰富的案例数据库,教师与学生对图书和资料的要求更高,需要印刷必要的材料发给学生做准备工作,有的情况下还有必要聘请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做兼职案例教学老师。这些都需要一定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如果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案例教学的开展也会面临着实际困难。

三、改革与完善案例教学法的主要对策

针对案例教学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采用以下对策加以解决,以改革传统案例教学法,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法学教育更好适应司法考试要求。

1.注意案例教学法与讲授式教学法的有机结合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不能完全照搬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教学法。法学教育仍应以解释成文法规则、法律理论及运用问题为主。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来看,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单纯采用案例教学并不能够满足国家司法考试要求。因而,在应用案例教学法时一定要注意适度,不能轻易否定讲授式教学法在构建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和完整知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而应注意案例教学法与讲授式教学法的有机结合。当然,具体应在哪些课程中,分配多少比例的学时采用案例教学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2.根据教学目的,精心组织与选择案例

根据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实际要求,选择合适的案例要坚持以下两个标准:首先,关联性和合理性标准。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必须能够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而不在于案例数量多少,案例是否“新奇”。同时,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案例必须能够适应司法考试的测试目标,即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做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其次,真实性、典型性和新颖性标准。案例的内容应是源自于真实世界中人们所遭遇到的问题,而非虚构的故事。案例应有适度的典型性和复杂性,能引发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这样才能锻炼学生批判思考的推理能力。另外,从适应司法考试的角度出发,研究分析历年试卷,也有助于提高案例选择的合理性,近几年的司法考试试卷显示,即便是单项选择中的案例也是一环套着一环,需要深入好几个层次分析以后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案例选择不当,就很难适应司法考试的需要。

3.规范和细化案例教学环节,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在案例教学的课堂组织上,如果把案例教学法简单变成“举例子”,这种简单组织手段难以吸引学生注意力。一个完整的案例教学一般要经过这样几个环节:教师布置案例,分发案例资料;学生研读案例资料,发现和提出问题;教师总结和归纳案例中的重点、难点;组织学生讨论和争论;点评总结。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要体现学生的主动参与,充分调动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提倡学术自由和民主。当然,在倡导学术争鸣与学术自由的同时,针对司法考试试卷中的“大案例”、“小案例”试题来说,都是有所谓 “标准答案”的。这时候就需要教师在点评总结过程中,根据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科目与要求,引导学生准确认识和理解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对案例所涉及法律问题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和评价。

第4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众所周知,案例教学在国外高等教育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领域中运用已有较长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案例教学实践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案例教学实践理论体系。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案例教学,主要用于临床医学、法学等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由于多种原因,大多数高校财务管理本科教学尚未广泛开展案例教学。

一、本科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

对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缺乏正确的认识:1.认为受计划课时的限制,没有时间安排案例教学,许多教师认为案例教学占用大量的时间,无法在计划课时内有效实施;2.认为受教师个人时间、精力限制,无法保证案例教学,案例教学需要教师花费大量的备课时间和精力,其教学效果难以预料,课堂秩序难以驾驭,教师不想承担案例教学的成本和风险;3.认为案例教学虽然好,但是采用传统教学法同样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学生毕业后照样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并发挥所长。

(二)教学案例的客体资源贫乏

案例是案例教学的基本工具。目前我国财务管理教学案例的主要问题是:1.案例总量不足,真实性差。我国财务管理教学案例中的大多数是用于MBA的案例,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案例很少。由于财务管理案例涉及到企业的经营决策、商业秘密等许多内部资料和敏感问题,出于市场竞争利益的考虑,多数企业不愿提供实际数据和具体运作过程,造成财务管理案例的极端匮乏。2.案例缺乏引导性。现有的教学案例通常采用“案例――分析要点――点评”模式,面对案例, 学生无从下手,缺乏引导性。3.案例本土化率低。目前使用的财务案例中有70%源于国外,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较少。4.教学案例库建设滞后。我国成型的财务管理案例书籍极少,财务管理教学仍停留在理论层面上,难以指导实践。

(三)案例教学的主体资源贫乏

由于我国开展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时间较短,处于摸索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教学培训模式和理论体系,缺乏一批既有丰富案例教学实践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功底的师资队伍。据2001年对全国100位高校会计教师素质调查显示:“实务能力差”、“教育方法呆板”和“专业知识不足”分别占到调查总数的35.10%、28.48%和13.25%。1.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对案例教学的程序难以驾驭,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案例教学流于形式;2.教师的知识面狭窄,案例教学分析不全面、力度不够;3.总结评价不切题,结论难以令学生信服,效果很差。

(四)案例教学的方法与手段落后

目前除个别学校的案例教学手段比较先进以外,大多数学校缺乏现代化的案例教学实验室,所谓的案例教学只是课堂讲授而已。教师授课仍以旧式的“教材+黑板+粉笔”的教学方式为主,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比例较低。据我国十四所重点大学会计现状评估与改革方向的调查报告显示,偶尔使用或基本不使用现代教学手段的大学占23.47%和27.79%。落后的案例教学方法与手段不利于学生深刻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也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难以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

(五)部分学生不适应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是师生之间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学生的基本素质、文化基础、专业知识及对案例教学的重视程度等都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由于长期采用单向“填鸭式”的知识灌输,学生习惯于教师在课上唱主角、自己当听众。在案例教学中,学生表现出消极被动的姿态,不敢或不愿表达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不活跃。部分学生习惯于将问题严格地划分为对与错,总是希望教师能够为每个案例提供绝对准确的答案,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不确定性和多变性无法理解,表现为无所适从,致使案例教学效果不理想。

(六)教学管理机制滞后

1.缺乏教学激励机制。案例教学投入和报酬不对等,例如案例的收集、编写、整理、修改不算科研成果,不计入科研工作量,而且案例教学的课时费与一般教学的课时费相同,这种管理机制既不利于教学案例的补充、修改、拓展,又不利于调动教师开展案例教学的积极性,难以形成案例教学的良性循环。2.案例教学课时安排不当。偏重于理论教学而挤占案例教学课时,使案例教学流于形式。3.考试制度不合理。案例教学中仍沿用原有的考试模式,规定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并要求附有标准答案,违背了案例教学的原则。

二、实施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基于财务管理学科的实践性考虑

财务管理理论来源于企业的理财实践,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历史地看,财务管理理论总是伴随着企业理财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因此,财务管理教学必须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服务于实践的原则。案例教学作为增强财务管理教学实践性的重要途径,作为联系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就是将企业理财实践带入课堂, 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进入真实的、复杂多变的理财现场,运用所学的财务管理知识进行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 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基于克服传统教学方式的局限性考虑

财务管理学是一门研究如何最佳地控制资金运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学科,由于理财目标的多样化、理财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企业必须不断调整理财方式和理财策略以适应环境的变化,以便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和获利。而传统教学往往采取“理论讲授+例子或例证+复习题”的授课模式,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远离理财“现场”,缺乏实践经验,对教学内容并不一定能真正理解和消化,很难理解理财方式和理财策略的不确定性,导致学生面对实际问题时束手无策。案例教学则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实战的、动态的理财“现场”,学生在其中可以扮演更为积极主动的角色,从而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克服了传统教学脱离实际的局限性。

(三)基于财务管理学的培养目标考虑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网络化、高新技术化和知识化的新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日益凸现,同时对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美国1989年成立“会计教育委员会”时就明确指出:学校会计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即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在于培养他们在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沟通能力、智力能力、人际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要使其终身能从事学习。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教学方法,遵循“以生为本”的教学思路,通过课前查阅相关资料、小组讨论、课堂发言、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教学实践环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构建本科财务管理案例教学体系

(一)案例库建设是案例教学的前提条件

案例库对案例教学的推动作用在美国等管理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得到充分的印证,如哈佛案例库、加拿大毅伟商学院案例库和欧洲案例交流中心世界上著名的三大案例库对于美国以及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案例教学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案例的收集、加工、整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案例库建设应体现以下特点:一是实践性,教学案例应符合社会经济工作的实际,不能脱离实际主观臆造;二是典型性,教学案例应反映出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和普遍规律,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三是针对性,教学案例应针对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便于学生加深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掌握;四是综合性,教学案例应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让学生有讨论和思考的余地;五是动态性,教学案例应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更新内容,增强案例的时效性;六是本土化,建设中国自己的财务管理案例库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如选用我国上市公司理财案例,学生既感到亲切,又能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了解和熟悉我国的经济政策、法规,有利于将来适应社会。案例的收集途径有:教师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到企业一线收集案例材料;教师依据教学内容,参考有关资料自行设计;学校与企业合作,实行产、学、研相结合,企业为学校提供案例,学校为企业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方案。

(二)师资队伍建设是案例教学的关键

搞好案例教学,关键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高校应有计划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有能力的教师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方面有所作为。二是提高教师运用案例教学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加大对教师理论水平和案例教学能力培训力度;另一方面鼓励教师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直接获取案例素材,充实案例教学内容,提高实践操作能力。三是提高教师驾驭案例教学的组织能力,使教师能够及时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评价,增强案例教学的效果。四是提高教师现代化教学技能,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五是教师要加强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科研工作,实现案例教学与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

(三)加强硬件建设是案例教学的物资保障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意见》提出:“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并规定:“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所开设的必修课程,使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应达到30%以上,其他高等学校应达到15%以上。”加强硬件建设,首先是积极筹建或完善仿真型、多功能型、网络化的案例教学实验室。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财务分析,建立财务管理模型,提高案例教学效率。其次是建立稳固的实习基地。这方面可以借鉴德国“双元制”的教学模式,校企联合办学, 学校成为企业人才培养基地, 企业是学校的实习基地, 学生走进企业, 企业家走进课堂。

(四)规范教学流程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

1.课前备“案例”。作为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要求和进度,精心选择、设计和熟悉案例。将准备好的案例资料提前发给学生,并指导学生查阅、搜集与案例相关的资料。作为学生,应根据教师的安排认真阅读案例及相关资料,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撰写发言提纲,为案例讨论做好充分的准备。

2.课堂引导讨论。这一环节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营造良好的自由讨论气氛,引导、鼓励学生去思考,去争辩,把握案例讨论的方向,使案例讨论紧紧围绕中心问题展开。学生应珍惜难得的发言机会,主动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相互辩论,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同时在讨论中善于听取他人的见解,汲取他人的新观点,培养合作精神。

第5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1.整体性构建幼儿园德育教育体系研究

2.济南市城区幼儿园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当前幼儿园德育误区及对策

4.幼儿德育新理念——后现代视野下幼儿园德育实验研究

5.试论幼儿园德育中奖励策略的有效运用

6.信息技术环境下幼儿园德育教育的新视角

7.我国幼儿园德育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其对策

8.现代幼儿园德育教学方法之我见

9.育人为本德育立园共同成长幼儿园德育工作有效开展点滴谈

10.农村幼儿园德育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

11.浅谈如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德育教育

12.新时期幼儿园德育教学思考

13.《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发前后中国幼儿德育的比较

14.幼儿园德育有效性的提高途径分析

15.借用陶行知德育思想及方法来指导幼儿园德育活动

16.幼儿园德育教育

17.关于当前幼儿园德育教学的思考

18.试论幼儿园德育环境之创设

19.“有玩具应该大家一起玩”——对幼儿园德育现状的剖析

20.契机”与“情境”——幼儿园德育课程资源的发现与整合

21.关于幼儿园德育课的一些思考

22.谈幼儿园德育

23.幼儿园德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探究

24.奏响幼儿园德育五部曲

25.浅谈素质教育下的幼儿园德育

26.刍议把握幼儿园德育的契机

27.幼儿园德育的误区与对策

28.“互联网+”背景下幼儿园德育活动创新研讨会暨优秀案例征集启动会召开

29.对幼儿园德育工作的有效探究

30.幼儿园德育教育初探

31.幼儿园德育过程中实践活动案例研究

32.幼儿园德育之我见

33.对幼儿园德育的思考

34.幼儿园德育教育之创新

35.当前幼儿园德育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36.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37.如何提高幼儿园德育的有效性

38.幼儿园德育环境创设的有效策略

39.多途径培育幼儿园德育之花

40.角色理论在幼儿园德育中的运用

41.我国幼儿园德育方法研究新进展

42.    幼儿园德育案例

43.幼儿园德育的目标与途径

44.浅谈如何培育幼儿园德育之花

45.几种社会学方法对幼儿园德育工作的启示

46.我国幼儿园德育所存在的方法学问题

47.寓德育于游戏活动之中——幼儿园德育游园会初探

48.北京市召开幼儿园德育经验交流会

49.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幼儿园的德育改革

50.初探幼儿园德育的有效渗透

51.浅析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52.    幼儿园德育初探

53.浅谈幼儿园德育教育

54.让每个孩子都成为好孩子——体验式教学在幼儿园德育中的运用

55.陶行知德育思想指导下幼儿园德育活动的开展

56.幼儿园德育工作案例及剖析

57.浅谈形成合力的幼儿园德育

58.幼儿园德育工作的实施

59.幼儿园德育策略刍议

60.幼儿园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61.广州市幼儿园德育系统工程方案

62.    春风化雨润蓓蕾——幼儿园德育的生活化教育之我见

63.德”在心中“德”在行动——也谈幼儿园德育中教师的作用

64.幼儿园德育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之我见

65.陶冶情感培养习惯——农村幼儿园德育工作体会

66.幼儿园德育初探

67.幼儿园德育大纲(试用)

68.农村幼儿园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

69.幼儿园德育教育工作的心得

70.幼儿园德育教育

71.浅谈幼儿园开展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

72.幼儿园德育初探

73.2015年幼儿园德育总结5篇

74.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75.德育论文:浅谈幼儿园德育教育

76.幼儿园德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77.幼儿园德育工作计划

78.幼儿园德育心得体会

79.幼儿园德育工作计划

80.幼儿园德育工作材料

81.幼儿园德育工作

82.幼儿园德育教案:生命只有一次

83.幼儿园德育教育案例4篇

84.幼儿园的品德教育_品德教育

85.浅谈幼儿园德育教育

86.《幼儿园德育论文》_精选优秀范文十篇

87.幼儿德育小故事幼儿园德育故事_儿童故事

88.《弟子规》在小学德育中的功用

89.幼儿园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90.幼儿园德育教育经验分享

91.幼儿园德育工作汇报

92.幼儿园德育案例分析

93.关于幼儿德育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94.幼儿园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95.幼儿园德育中奖励策略

96.幼儿园德育教学案例

97.幼儿德育的重要性

98.幼儿园幼儿德育教育工作计划

第6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自然辩证法;案例教学;案例分析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712(2014)07-PPPP-CC[基金项目]本文系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研教改基金资助项目“结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点探索‘自然辩证法概论’案例教学法”。

[作者简介]吴晓云(1974―),女,江西鄱阳人,博士,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理论。

“自然辩证法”课程是工程硕士需要学习的一门政治公共基础课,主要讲授自然界及科技、工程的一般规律和一般方法。自然辩证法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对科学技术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等新兴学科的不断借鉴和吸收,自然辩证法在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上有了巨大突破,日渐发展为一门“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科学技术(工程)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的的具有交叉、综合性质的学科”[1]。与其他政治公共课相比,“自然辩证法”课程不仅承担着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理论修养的基本任务,而且承担着培养他们哲学素质和科学思维,切实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运用能力等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广大一线教师积极地探索以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为导向的案例教学法。

一、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式。“自然辩证法”课程案例教学通常由教师事先选择一些科学、技术、工程发展史中具有典型性案例,让学生自行组织研讨,使他们通过主动查阅教材和教参,拓宽理论视野,实现对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和掌握,并应用所学的新内容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答案例问题。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传统教学以单向信息传递为主。虽然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证明某个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正确性,教师也会采取列举事例的方式来加深学生对该原理的理解;但是这种举例子的方式仍旧是以教师为主的观点论证,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材的知识和教师的讲授,缺乏独立思考过程和综合判断能力的运用。案例教学则不同,它是利用案例作为教学媒介,让学生自主分析、论证和表达,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它的最大优点在于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辅助,由学生自主学习和掌握所学课程的核心内容,并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从而实现学以致用、素质培养的教学目的。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自然辩证法学科的本质要求。采用案例教学方法,通过介绍科学技术工程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事件阐明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有利于研究生们理论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案例分析中活学活用基本立场、观点和辩证法。

案例教学方法的运用符合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工程硕士研究生大多是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与一般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比,他们不仅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特长,而且拥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实践工作经验。如果针对工程硕士生的“自然辩证法”教学,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很难调动他们学习政治理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室在教学中应该有意识地结合工程硕士生的专业特点,多讨论科学技术工程的具体案例,使他们在实际案例中自觉授受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科技观、工程观和方法论。这既符合国家对于硕士生政治理论教育方面的一般要求,又与工程硕士生成长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相一致。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过程中既发挥了教师的理论指导作用,又充分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学生积极思考的成果进一步引发了教师新的理论思考,从而实现了教与学的双向交流。实施案例教学应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

(一)教师精选案例

这是有效实现案例教学活动的首要前提。对于教学案例的选择,教师首先要在熟悉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的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在科技工程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人物或事件作为案例。其次是充分考虑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工作背景,“在讨论一般科学技术问题基础上,突出关于工程问题的讨论”[2]。最后,选择的案例专业性不能太强,应该注重科学技术的普及性和自然辩证法基本原理的普及性。譬如,针对“辩证的自然观”这一教学主题,可以选择三峡工程作为案例,讨论人对自然的超越性和依赖性,同时讨论选择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

(二)学生自主讨论

学生自主讨论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为了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教师应当引导同学们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通过自己动手查阅教材、教参及其他相关资料,找出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来分析案例、得出结论。譬如,可以在课堂教学中专门安排时间,让学生就某一主题案例分组讨论。在组内讨论充分、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由各组成员自行推选代表发言阐述本组讨论的结果,并积极应答其他各组同学的提问和不同意见,最后由教师作总结点评。教师还可以提供建设性思路鼓励学生课后继续讨论。

(三)学生撰写分析报告

撰写报告对案例教学成果的巩固和提升。案例分析报告是学生案例分析过程的书面呈现,它以文字的形式说明和再现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论文写作的基本哲学素质。因此,教师必须十分重视对案例分析报告写作的指导,鼓励学生采用规范的格式、创新的思维完整地书写案例分析的目的、相关知识点、案例简介、分析论证各大要点及最后的结论。为了有效提高学生案例分析报告撰写的质量,教师还应当依据学生撰文水平的不同分等级打分,分数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三、案例教学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案例教学已经在“自然辩证法”课堂教学中得到较多的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但是目前这一教学方法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校方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探索缺乏重视。尽管案例教学已经被论证是实现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但是在学实践中还没有得到普遍应用,部分原因在于学校对这一教学方法的认识不足、支持不够。一些学校认为,在案例教学的课堂设置上,以学生讨论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模式不符合常规的教学秩序,有违一般的教学考核制度。因此,他们并不十分支持这一教学方法的探索,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然辩证法教师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其次,任课教师对案例教学的不适应。第一,案例教学的课堂要求教师的角色变主讲为听者,这极大地挑战了教师的传统教学权威,尤其是对于那些资深的老教师来说,课堂主讲角色的让渡是难以接受的。第二,案例教学在案例的选择上,要求教师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较强的实际问题的敏感性,这一点也让部分教师难以适从。第三,案例教学要求教师课前精选案例、课中组织和管理学生讨论、课后批改案例分析报告,这无形中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也让他们很难适应。

最后,教学条件对案例教学的客观限制。我国高校在“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课堂上,“师生比例悬殊,教师少、学生多,合班上课居多”[3]。一般一个教学班有120人左右,这给案例讨论带来很大困难。许多学生在课堂上不能充分地表达自己对案例的见解,而课下与教师交流学习体会的渠道又十分有限。因此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可能导致有些学生所学习到的知识面和所掌握的理论深度还不如传统的教学方法,因此,一些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探索不太配合,这极大地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总之,在“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上都实现了的突破和创新,但是这一方法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有待于我们继续深入研究,寻找对策来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明国.从“科学技术哲学”到“科学技术学”――实现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第二次调整[J].技术与辩证法,2003(1):11.

[2]徐治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新思路[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8(1):107.

第7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1.1对案例教学的目标定位认识不清

我国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到底是精英教育、职业教育还是通识教育这个问题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带来了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的混乱,主要体现在:案例教学法到底是理论讲授的辅工具,还是通过不断的模拟法庭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或者说与理论讲授作用同等重要以培养学生全方面的能力呢?案例教学法在目标定位上的模糊,直接影响到各大高校对其地位的认识,也进一步影响着它在实践中功能的发挥。作为从西方引进来的舶来品,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实践中大多沦为传统理论讲授的附属品,其功能主要用于对教师所讲授的枯燥和晦涩的理论进行解释和补充,或者直接就是深奥理论的简单重复和强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实践中很多高校在引用案例教学法时将其等同于举例教学。也就是说,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许多教师通常在讲授了某一法学理论后,为了加深学生对该理论的掌握,便列举一个与该理论密切相关的案例,由于是在预设的情境中,学生很自然会运用刚学过的原理分析案例。这种教学方法虽然运用到了案例,但仅仅是运用案例对教师所讲授理论的验证,它并没有培养学生判断和分析问题的法律逻辑思维,也没有提高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是真正的案例教学法。

1.2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本科教学中的引进,教材的缺乏成了各高校在案例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难题。为解决该难题,许多高校和专家学者编写和出版了种类繁多的案例教材,这些教材虽然在数量上比较客观,但在质量上存在着参差不齐的局面。主要体现在:第一,体系结构的编排没有统一标准。与各法学教科书的体系结构比较统一不同,现行案例教材大多都是高校学者或实务界精英依托自己丰富的教学和实战经验,借助于网络、教学参考书、法院的判决等渠道,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擅长编写而成。由于案例教学法的目标定位不明确,所以各案例教材在体系结构上呈现出仁者见仁、治者见智之势,比如:有些案例教材大篇幅介绍案情而缺乏与相关法律知识的衔接,有些案例教材重视法理分析而忽视案情梳理等。因此,不同版本的案例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千差万别,让使用者难以辨别其优劣。第二,具体的案件事实被过度加工。为了与相应的法律原理对应,许多教材编写者在选择案例上往往将复杂的案件事实加工,剥离与法律原理无关的内容,保留要运用法律原理的内容,使得所简化的案件事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学生直接套用原理就能分析到正确结论。学生虽然会分析这一个案例,但是同类型的案例却还是不能独立分析,不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抽象的法律原理分析复杂案例的能力。不仅如此,案例教材在案例事实上的随意剪裁,也造成教师在讲授案例时有意虚构事实、忽略事实和肢解事实,忽略发动学生参与案件的推理过程,使得新型问答式的启发教学演变成了教师一个人“唱独角戏”的传统“满堂灌”式和“填鸭式”教学。

1.3案例教学的适用范围有限

第一,从适用的课程来看。案例教学法主要是运用法学理论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案例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和总结,因此在逻辑思维方法上倾向于归纳法的运用,比较适用于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的应用性强的课程,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等,而对于理论性较强的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等则不宜采用。但在实践中,许多高校不顾案例教学法的特性,也不考虑所讲述的课程本身及其内容特点,跟风般的在所有法学专业课程中予以采用,不仅耽误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而且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二,从适用的对象来看。与传统教学方法不同的是,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要求学生在课前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阅读和分析案例,在课堂上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针对老师和其他组学生的层层深入的提问要及时应对,并且在课后要对课堂讨论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因此,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实践中,许多高校对刚进校的大学生就实行案例教学法,学生由于知识储备不够,参与案例教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课前不愿意花时间准备,课堂上敷衍了事,使案例教学法的推行流于形式。

1.4专业师资力量的薄弱

案例教学法从本质上说是苏格拉底式的问答式教学法,随着教师的不断深入式提问引导着学生深入思考和解决问题,因而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科学合理的选择和设计案例,能调动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的积极性,能组织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并能有效应对课堂中随时出现的不可控因素,总之,对教师的法律实务处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要求都比较高。尽管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中如火如荼地展开,但我国目前从事大学法学教育的教师整体水平难以达到案例教学的要求。随着社会对法律从业人员需求的提升,我国从民办到公办、从职业院校到普通高校等各种类型的大学几乎都开设了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的大量扩张使得从事法学教学的专业师资力量良莠不齐。即使在国内知名大学的法学院,也不是所有的法学任课教师都能熟练的驾驭案例教学法。大多数知名院校的法学教师理论功底非常深厚,对传统教学的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非常精通,但对于案例教学法从实践到理论的模式却非常陌生,如果强行推行案例教学法,势必造成教师在案例教学法中仍然沿用传统教学方法或者将举例教学当做案例教学。实践中,有些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所使用的案例是事先精心准备的,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也是事前设计的,对学生的设问变成了老师的自问自答,本该发动学生参与的案例讨论最后成了教师一人自导自演,已经失去了案例教学法本来的意义。

1.5缺乏有效的考评机制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中推行的效果不明显,与我国现行针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有很大关联。对于教师而言,我国高校针对大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主要考察教师的科研水平,教师是否在高质量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以及是否获得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立项,直接决定着教师是否能及时晋升高级别的职称。而在高校,职称的顺利晋升不仅意味着工资待遇水平的提高,更意味着身份地位和能力水平获得了同行认可,这是一种物质激励无法替代的精神上的荣誉,因此,大部分高校教师在现行考核机制下,都把主要精力用来做科研,而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用于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而言,我国高校对学生的专业课考核方式基本上是期末闭卷考试,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试卷试题,老师以标准答案评判学生的分数。法学试题的考试内容大多是考察学生对法律概念、法律原理的掌握程度,即使有案例分析的题目也是出题者预先提炼出了案例的条件而直接询问结果,缺乏对学生处理复杂案例的推理和分析能力的考察。近年来,虽然很多高校开始注重学生平时的表现,将平时成绩按照一定的百分比计入期末总成绩中,但大多数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察主要统计学生的出勤率,对于学生在课堂上参与案例的分析和讨论的表现基本没有计入在内。

2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完善措施

2.1明确案例教法学的目标和地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经济呈加速度发展,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日渐增多,经济领域里的纠纷和冲突也日渐频繁,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各种经济冲突开始跨国家、跨地域、跨行业。为有效解决各种经济冲突,维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精通于法律实务的人才开始供不应求。尽管社会对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急需,但高校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却难以胜任法律实务工作而大量失业,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促使法学院逐渐反思传统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模式。众多高校逐渐认识到,教育培养的人才必须符合社会的需求,所以法学教育的目标应由传统的精英教育为主向职业教育为主转化。为与新时代的法学教育的目标相符合,应大力发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根本目标的案例教学法的作用,使其独立于传统的理论讲授法,同时增加其课时,创新其在教学中的运用形式,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培养更多合格的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针对实践中许多教师将案例教学法等同于举例教学的问题,要求教师提高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能力,认识到案例教学法与举例教学法的不同。事实上,案例教学法注重对学生主动性和独立性的法律思维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实践能力;而举例教学法是为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以及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为目的,但是忽视对学生主动性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举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2.2加强案例教材建设

案例教材是案例教学有效实施的根基,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质量。针对案例教学的专业教材参差不齐的现状,加强案例教材建设,应采取如下路径:一方面,案例教材的建设在体系结构上应有一定的标准。在体系结构上,应以法学课程的章节脉络为框架对案例进行编排。每个案例的构成应有严格的标准,包括:背景、主题、案例问题、情景与细节描述、教学结果、诠释与研究和讨论组成。案件问题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每个案例的核心,也是关系到案例教学能否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在设计案件问题时要注意其衔接性,该问题既要与案件主题相关,又要能运用到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注意案件问题的设计要层层深入,环环相扣,从而提供学生运用法律思考问题的进路和空间。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例的选择上,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案例要具有完整性,在保证所选择案例与所要阐明的法学原理要有联系的基础上,要尽量保持复杂案例的原貌,对其内容少作修改,培养学生独立运用法学理论及相关法律规范对复杂案例进行分析的能力;二是案例要有典型性,学生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能触类旁通的对其他同类案件进行分析;三是具有争议性,案件能引发多种争议和冲突,可以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去思考问题,还能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四是案件要有时效性,最好是刚刚发生的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能吸引学生的兴趣,也能体现法律与社会实践的衔接性以及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性。

2.3选择适宜施行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对象

案例教学法注重实用性,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的特性决定了其适用范围的有限性,为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法的积极作用,应选择适合案例教学法的课程和授课对象。对于课程而言,具备以下两个特点的课程比较合适适用案例教学法。第一,以讲述抽象概念为主要内容但应用性很强的法学基础课程,如民法中的表见、代位继承,经济法中的有限合伙、要约、承诺,行政法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先通过案例教学法对这些课程的抽象概念具体化和形象化,然后再进行理论总结,让学生对相关知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二,以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且不适用案例教学法难以掌握的课程,如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国际私法,这类课程仅讲授理论知识,学生难以掌握其运用的方法,特别是国家私法涉及到很多部门法律知识的运用,通过案例教学法能使学生将法学原理之间的关系融会贯通。对于对象而言,案例教学法不仅要求学生有高的专业知识修养,而且也考验着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能力。国外案例教学法之所以实施效果比较好,在于国外的法学教育通常被定为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目标,因而其所适用的学生许多在进校之前已经具备文学或理学学士学位,也具备一定的法律修养。从国外成功的经验来看,案例教学法的有效推行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法律运用能力,所以这种教学方法比较适用于有一定知识积累和阅历的高年级学生或研究生,对于刚进校的低年级学生则不宜适用。

2.4加强专业师资力量建设

教师是案例教学法的推动者和引导者,因此某种程度可以认为,是否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的能有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师,是案例教学法能否成功推行的关键。针对现行案例教学法推行中专业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专业师资力量:第一,采取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多种激励措施,鼓励法学教师在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量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司法实践工作。教师既可以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也可以在司法部门某个岗位上去兼职,从而获得法律实务第一线最直接的实践经验。第二,聘请高校所在地的知名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为特聘教授或兼职教师。这些法律实务界的精英无论是在法律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还是及时应变能力等方面都有很强的实力,他们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能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比擅长于传授理论知识的教师更受学生欢迎。除此之外,高校还应经常邀请国内外案例教学法推行比较好的名师和专家以培训班和讲座等形式,向法学教师传授运用教学案例法的经验,提高教师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方法和技巧。第三,教师必须要明确教学案例法的目标,正确定位自己在案例教学法中的角色。教师要充分认识到教学案例法注重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学生才是案例教学法的主体。因而教师除精心准备案例以及主持讨论课堂讨论外,要尽量置身于课堂讨论外,对学生的各种观点不进行简单的是非评判,而让学生对案例进行充分的思辨,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发言,讨论结束后对学生的讨论过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对学生的思维误区要进行纠正。

2.5完善激励机制

第8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关键词:案例教学;环境生态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1-0163-02

案例教学法于1870年由美国波士顿法学院开创后,在世界各地快速传播。该教学法于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并得到了广泛认可。相比传统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主要由教师采用案例引导来讲授理论知识,更加注重学生通过深入讨论增加对知识的感性认知和理解,具有启发性、自主性、`活性等特点,目前在大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已被越来越多的成功应用。环境生态学作为环境科学的组成部分,是应用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人为干扰下生态系统内在的变化机理、规律和对人类的反效应,阐明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及解决环境问题的生态途径的一门学科。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其研究内容尚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中。大学教学过程中则以生态学基本原理与实际应用的结合为主,在介绍生态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人为干扰对生态系统的损伤、生态修复、生态系统管理进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该课程已在国内外多个高等学校中开设,不仅是生态学、环境科学等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程,也是多个相关专业的自主发展课程。目前,环境生态学课程教学方法以传统的课堂教授为主。基于案例教学法在其他大学课程中的广泛开展及成功应用,本文在简要分析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后,重点探讨该教学方法在环境生态学教学活动中的应用,从而为该课程和其他相关课程教学活动的更好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案例教学的特点

1.鼓励独立思考。传统的教学方式是教师为主导,按照教师设计的教学方案,“填鸭式”地教学生怎么去学习。学生也只需要被动地接受和学习,缺乏独立思考的空间。课堂教学活动往往索然寡味,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效果不甚理想。而案例教学法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引入,可帮助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融会贯通,将理论知识与案例相结合,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学习,锻炼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注重能力培养。案例教学注重的是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传统教学方法注重传授知识,目的是让学生知道“是什么”,而案例教学注重的是培养能力,目的是让学生探究“为什么”、“怎么办”。在案例教学中,学生会经历分析、归纳、思考、总结等一系列学习过程,可锻炼其逻辑思维能力,鼓励学生对问题现象持有“为什么”的态度,对案例本身拥有独特的见解,并将书本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学以致用,活学活用。通过这种长期有效的锻炼和积累,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对科学问题的好奇及科研能力。

3.重视双向交流。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知识的传播方向是单向的,即教师―学生,缺乏双向交流。课堂上,教师很难知道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无法及时查漏补缺。而学生本身学习和接受知识的能力存在差异,传统的教学方法无法做到因材施教。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需要进行研究,通过查阅资料,并结合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寻找解决之策,这些都是主动的学习过程。通过在课堂上对研究的过程和结论进行展示,让教师和其他学生了解他们所掌握知识的程度;另一方面,教师要对学生对案例的认知进行分析、思考,按照其不同的认知程度进行有效合理的补充和引导,从而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相长。

二、环境生态学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

1.案例准备。案例教学前,教师需要结合教学方案和重点,精选合适的案例作为教学素材。这些案例内容应在环境生态学的理论框架内,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启发性和科学完整性。同时,可以结合当前理论研究的前沿和热点,或是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这些内容由于更贴近生活,更容易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如讲解富营养化现象及内在机制时,可通过收集身边湖泊富营养化的案例,展示相关富营养化的基本概念和影响,然后让学生以“富营养化对环境生态安全的影响”为主题,进行调查和研究,进一步探讨富营养化的原因、影响、对策等方面的内容,并在课堂上对所研究的内容进行展示。通过教师和学生的探讨,加深对富营养化现象的全面了解。其他关于环境生态学的案例,如“全球变暖与地球环境生态安全”、“臭氧层破坏对地球环境生态的影响”、“酸雨对地球环境生态的影响”、“城市化对城市环境及区域气候的影响”等,都是很好的教学案例素材。

2.案例分析。在讲完某一部分的基础知识或理论后,收集该部分知识的相关理论前沿,以现实案例、参考书或者已经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为案例,给学生一定时间进行研读。在研读过程中,应主要对案例中的内容和观点进行归纳,并通过查阅相应资料总结该案例中环境生态现象的原理、影响、原因、对策等,形成自己对该案例独有的认知和观点,并在课堂上加以展示。在展示的过程中,可让其他同学参与讨论,对讲解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以加深学生对课程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

3.小组讨论。小组讨论是案例教学中应用最广泛、最典型的方法,一般放在基础理论课程讲完之后集中进行。因为基础理论讲完之后,学生虽然对该部分知识点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但对该部分内容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通过让学生研究、讲解案例,并开展小组讨论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巩固理论知识。在小组讨论过程中,应当要求学生围绕课堂初期确定的主题进行案例分析准备,课堂讨论时进行案例展示。展示形式可多样化,如可制作成ppt或者以视频方式进行讲解。实施过程中,可将课堂分成三个时间段,第一阶段为学生或小组展示阶段,该阶段要求学生或是小组通过幻灯片的展示和现场的讲解,让大家知道参与的学生对该案例的理解程度;第二、三阶段为讨论阶段,在讲解完毕后,首先由其他学生对讲解内容进行讨论,针对里面的知识点、观点充分发表看法,畅所欲言,在此基础上讲解同学或小组可根据自身对案例的认知和理解对其他学生的观点和看法进行回复、解答,对不确定性问题进行探讨,这样不仅能够加深对案例的认识,更能促进学生之间的沟通,提高学生参与的广泛性和积极性。

4.总结与反馈。为了提高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在案例的小组讨论结束后,需要对案例进行讲评。案例的讲评过程实际上是对学生知识点掌握、案例分析、观点论证等情况的反馈。教师进行案例讲评时可对整个案例教学的过程进行回顾,从案例背景、关键问题、主要原因及相应对策等方面入手,对所有涉及的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和总结,使学生对案例教学过程中的知识有更加直观和深入的认识。此外,通过案例讲评可及时指出学生们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引导,使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进一步提高,为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结语

随着案例教学法在高校专业课程教学中被越来越多的成功应用,案例教学法不仅受到高校教师的青睐,更受到高校学生的普遍欢迎。环境生态学课程以环境污染生态学原理和规律、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废弃物的能源化和资源化技术等与现实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研究为主要教学内容,其教学过程可充分融合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的合理运用可切实提升学生对该学科的认识和掌握,同时也可了解社会发展中与环境生态学息息相关的研究热点,开拓了学生的视野。当然,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其本身也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案例教学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教师对整个过程的精准把控,从案例的选择到案例的实施以及总结反馈,都对教师个人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教师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理论修养,才能保证案例教学的成功实施。其次,案例教学的适用性存在一定局限,并不是每一门课程都完全适合案例教学,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将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进行有机的结合,因材施教,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各个课程的教学目标,培养出高水平的人才。课程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广大教育工作者应该在教学中积极探索,在实践中完善和优化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适切度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郭德红.案例教学:历史、本质和发展趋势[J].高等理科教育,2008,77(1):22-24.

[2]张家军,靳玉乐.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J].中国教育W刊,2004,(1):48-50.

[3]经柏龙.论案例教学在教师专业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科学,2006,22(5):39-42.

[4]朱涛,马恒,刘强.专业技术课程案例教学方法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0,33(1):91-93.

[5]朱文.案例教学方法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4(10):39-41.

The Application of Case Teaching in the Teaching of Environmental Ecology

HUANG Yuan

(College of Life Science,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Jiangsu 210023,China)

第9篇:法学案例分析论文范文

摘要:“案例式”教学作为一种新引进的教学模式,逐渐被高校广大师生认可并且受到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本文对当前《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对该课程引进“案例式”教学模式的可行性及教学效果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对该课程引入“案例式”教学模式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案例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1-0190-02

《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是一门新兴的横向学科,是农科类本科专业一门重要的学科基础课程,它主要包括农业标准化基本原理、农业标准化与农业质量管理、农业质量认证、农业清洁生产、农业标准化与农业国际贸易等内容,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实践性和针对性。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不仅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需要,也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属于交叉学科,教学内容涉及面广、知识量大、抽象概念多、教学难度大。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虽然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教改方面的尝试以求增强教学效果,但总是不能尽如人意。为了能够切实改进教学质量,我们尝试把“案例式”教学模式引入该课程的课内教学过程之中,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一、《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教学难度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主要热菸农业标准化+质量认证,课程属于较新开设的课程,目前国内尚无适宜的对口教材,有关的少量书籍均是侧重于论述,而该课程属于交叉学科,涉及面广,知识量大,内容牵扯到标准化基本理论、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管理、食品安全、农产品国际贸易等各个方面,信息量极大。另外,该学科发展迅猛,知识更新极快。要想在规定的学时内完成教学任务并且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实非易事;另外教学内容中含有大量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如果按部就班地进行讲解,则课堂气氛往往表现沉闷,学生上课积极性不高。

二、案例教学简介及在本课程中应用的可行性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哈佛大学商学院规定,案例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方式、学生学习的主要内容和衡量指标,其MBA学历教育更是明确要求学生在学习年限内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例分析,并把分析水平与参与分析、质疑的程度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其案例教学的比重高达85%。美国各高校中的部分学院比如工商管理学院、商学院等引入这种教学法后,培养出了大批商业界精英。由此,案例式教学引起了美国及全世界各教育机构的关注和重视并逐步推广开来。目前,案例教学法已普遍应用于医学、法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教学中。所谓“案例式”教学,课堂上相关知识的讲述不再是传统的依据相关章节按部就班地进行知识的单向传输,而是以典型的案例为引导,师生共同在课堂上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案例分析讨论作为课程的主要内容,占据大部分课内外时间,围绕这一核心工作,要求学生在课内课外“现学现用、现用现学”,认真学习教材和参考文献的相关知识以供分析讨论时所需。“案例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能不能被采用,关键是能否找到大量适宜的案例供师生讨论分析。而《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课程有大量案例可供选择,例如,在农产品国内国际贸易、清洁农业生产、质量认证重视程度、农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国内外相关案例不胜枚举,引入案例式教学模式,完全可行。

三、案例教学在本课程中的实际运用

1.以案例式教学为核心,调整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以系统和连贯的形式,按章节、课题和条目叙述该学科的主要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一门课程的教学教改必须首先对教学大纲进行相应的修订调整。案例教学并不是“万金油”,放到哪个章节都适用,而应针对每一章节的特点,有选择性的加以应用。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课程中的前半部分章节如农业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种类和体系、制定及监督等,并不是很适宜使用案例分析式教学。而后半部分农业质量认证、农业食品安全、农业国际贸易等章节,可搜集到的典型案例很多,运用“案例式”教学则相得益彰。在课时比例分配上,亦须重新调整。在课程中运用案例分析式教学,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大量课内时间,进一步加大了教学学时紧的压力。解决的办法有三,一是适当压缩课程前半部分的课时,以1/3左右的学时讲授完毕为宜;二是案例式教学要贯穿课内课外,以课后作业、课程论文的形式把部分教学压力转移到课外业余时间中去。这样做,更有利于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更有利于提升案例式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三是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教学平台等先进的教学辅助手段,节约板书时间,举例精简典型,讨论分析适当设定范围。

2.教学案例的选择与设计。能否选择并设计好教学过程中的案例,是案例式教学能否顺利实施和能否取得理想教学效果的关键和前提。很多热点问题上,可供选择的案例会有很多,不可能都搬到课堂上来讨论,要在广泛搜集相关案例基础上,认真分析整理,根据授课内容和授课时间,认真筛选并进行设计。在选择案例时,可遵循“大、近、新、广”的原则,案例的影响宜大不宜小,要更贴近生活,案例宜新不宜旧,另外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的案例而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选择,让学生意识到食品安全是个全球性问题。

3.“案例式”教学的课堂运用。通过笔者近年来对“案例式”教学模式的探索,宜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此项教学方式改革。一是要在课程一开始就应让学生对本课程将采用的教学模式是有所了解,让学生有个心理准备;二是前期先以课后作业形式鼓励学生课后搜集整理和设计与下节课内容相关案例,并在课堂上采取即时讨论,采取鼓励个人主动发言、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可排代表发言)等形式逐步深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互动活动中。

四、小结

相对于传统式教学手段而言,“案例式”教学以其显著的特色而愈来愈受到广大师生的关注和喜爱。而在《农业标准化与质量认证》课程中案例式教学可借鉴的经验很少,处于起始阶段,需要我们不断的去尝试和总结。总体来说,建议如下:

1.要从根本上切实转换教学理念。实践证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为新时代大学生所接受,也很难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必尽快予以革新。因此,应敢于创新,坚决果断地摒弃传统的知识教学单向传输模式,转为教学双向信息传递模式,并采用适宜的教学方式方法切实注重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将案例式教学落到实处,不可流于形式。案例式教学是对传统灌输式教学的一种颠覆,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本课程尚未有多少可借鉴经验的前提下。不能肤浅地把案例教学看成“就是找几个案例弄到课堂上,教师讲讲,学生论论”,更不能把课堂上的举例教学方法等同于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中,需要教师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要对整门课程深入全面的了解并精心进行授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设计,要在教学过程中演好自己的角色。

3.注意课程考核方式的配套改革。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检验,也能给学生带来一定的学习压力或者是激励作用。课堂内教学方式方法的革新,应配有合理的考核方式方法。建议“案例式教学”考核方式应更加注重教学过程的考核,加重课堂内案例分析表现成绩和课后作业、课程论文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一般教学成绩构成比例为考勤:课堂表现:期终考试=1:2:7,建议将课堂内表现所占比例提升至40%~50%。通过课程成绩考核方法的改革,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案例式教学”在本课程中的应用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秀,李静波,金晨钟.农学专业农业标准化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4,(20):316-317.

[2]张洪程.农业标准化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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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飞,丁天明,宋伟华.基于案例教学的《渔业政策与渔业管理》课程教学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4,(46):149-151.

收稿日期: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