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08年由三鹿奶粉“三氯氰胺事件”掀起的食品安全风波,于2009年法院宣布三鹿集团的破产后事件得以终止,但法律意义上的终止并不代表该事件的真正结束,受害儿童及家属仍处于巨额的治疗费用无处索赔的窘境[1]。2009年,我国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其中有规定:凡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安全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必须向消费者索赔损失,消费者也可以向生产商或销售者要求支付高出原价额十倍的赔偿金。这一规定仅增加了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生产成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受害儿童的问题,因此,可以说这在法律意义上也无法真正解决上述问题。三氯氰胺事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近两年,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食品安全事故,政府依旧处于束手无策的状态,就会遭受巨大的信任危机和社会压力。
2 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路径选择
首先从被保险人食品经营者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从事食品经营的商家规模较小,资金有限,销售和利润都不高,多数是产品销售区域较小的小企业,稳定性较差,因此,企业在投保产品保险明显就会增加其生产经营的成本,从短期利益的获取来看就不具有任何益处,这就造成了小企业以为这一行为是在为大企业买单的想法,若采取自愿投保的方式,就会出现投保的积极性不高的现象,无人参与保险。再从食品安全事故的特殊性角度分析,食品行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机率很小,小事故的频率较高,而发生小事故时,一些小企业往往会考虑高额的诉讼成本而采取向受害者索赔的方式加以解决,凭借个人力量在付出小成本的情况下就业可以解决;发生大事故时,由于生产规模和销售范围均有限的小企业发生机率小于大企业,大事故产生的索赔责任通常都高于企业的资产和个人资产,该种情况下选择赔偿责任已经难以为其规避风险提供有效的激励[2],一旦发生潜在加害人的资产不足以应对食品安全引发的损失,出于对风险的排斥和厌恶,潜在的加害人通常不会主动购买保险,因此责任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再从保险公司方面来看,商业保险都是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而责任保险却不同于商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一种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的保护促使社会更加稳定、公正的保险制度,其设立遵循了国际惯例保险费率的设定不盈不亏的一般原则。通常市场上的保险公司以商业个体的存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责任保险的设立并不能带来收益,反而会使其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从责任保险的自身性质考虑也有强制性购买的必要。
3 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内容
3.1 投保人范围
投保人的选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在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必须投保进行试点,再逐渐扩展。首先,需要影响力大、规模大的企业参保,这些企业相比小企业在处理各种食品安全事故时所需的成本较高,因此,他们更愿意参保。其次,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属于一种新型险种,国外也很少有参照,没有足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选择数量少且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较高的企业参保,可以有助于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构建较完善的风险控制和理赔体系。选择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具有较好的示范效果,更能获取公众信任。最后,由于近几年大型企业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较多,给无数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对政府公信力也受到较大的影响,更严重的是引发的全民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危机,以大中型企业为示范,更能有效地重塑消费者对食品行业以及政府的信任。
3.2 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保险的原理,从经营效益和风险控制来看,保险公司通常把投保人的重大过失、违法行为以及故意行为排除在保险范围以外,以此预防道德危险的发生。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中也有这样的范围规定,缺失能够有效规避风险,但在轻质责任保险中,不仅需要分担投保人的责任风险,更在于对事故受害人的积极保护,最终实现社会的分配正义。
3.3 保险赔偿
3.3.1 赔偿限额
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保险公司作为事故处理的中间者,往往不会愿意冒险承保,即使是强制保险,法律也不应该将巨大风险强加在保险公司,即便保险公司愿意承担风险,也需要收取巨额费用,这会影响投保人的积极性。因此,承保人需要设定固定限额,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上设限,限额越高,保险费也就越高。
3.3.2 保险费率
强制保险主要出于公众利于维护社会正义为目的而设立的,其保险原则应根据国际惯例遵循不盈不利的原则。参照国内外产品责任险的费率厘定标准[3],主要从这几方面考虑厘定费率:(1)产品性质和对人体危害的程度。(2)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额。(3)产品的销售范围。(4)产品制造者的技术管理水平。(5)投保产品以往的事故发生率和赔偿金额。(6)赔偿限额的高低。厘定费率并非一成不变,保险公司应根据各项因素的变化灵活调整费率。
一、目标要求
按照“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安全质量关,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成食品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群体聚餐的监管,确保无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制订方案。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村、本部门的实际,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本村、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形成制度。要按照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
3、积极参与,畅通信息。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很积极参与镇食品安全办的活动,及时准确向镇食品安全办报送相关信息和情况,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
4、广泛宣传,严格监管。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利用广播、标语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督促各相关监管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部门对50人以上会餐情况要进行统计,并督促举办会餐的主办责任方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情况,如果主办方未能及时上报,各单位、各村、各部门要负责上报。
三、量化考核。
1、本责任书作为对各单位、各村、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依据,实施百分制计分考核。
2、发生一例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生产或销售;出现一例50以上人员聚餐未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上报,均扣2分考核分。
3、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综合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四、奖惩。
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绩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对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进行批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广安区观阁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人(签字):
目标责任单位(章): 责任人(签字):
【摘 要】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依旧接踵而至,而且违法生产、经营者似乎越发的猖獗。在我国处理食品安全
>> 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全面推行的不可行性研究 集团诉讼引入我国食品安全群体诉讼的可行性研究 基于微信平台的专业食品安全信息传播可行性研究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行政责任浅析 高校食堂引入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的可行性探究 浅析构建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可行性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事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意义与借鉴 论食品安全事故中行政不作为的赔偿责任 发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推行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论在我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高校责任会计可行性研究 关于完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思考及风险控制 中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完善食品安全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对策建议 乡村市场,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地带 近几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顾 食品安全事故之基金赔偿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node=7567. 2013-02-15
[2] 李文兰,周亚兰.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审理的难点及解决对策[EB/OL].http:///article/detail/2013/ 05/id/954710.shtml.
[3] 李响.我国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规定之批判与完善[J].法商研究.2009(6).
[4] 王瑞,李文超.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的法律救济[J].人民论坛.2011(34).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首先把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责任、措施“五到位”,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利的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明确,落实责任。
为将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二是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监管部门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和目标,一环一环的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强化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监管对象,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者坚决依法惩处。与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的单位和部门纳入年底考核,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及辖区小学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负责,个个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乡村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统筹管理,健全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基本实现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加强宣传力度,培训从业人员。为了杜绝农村红白喜事宴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们积极探索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家宴制作过程中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菜肴制作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国庆前期开展了政府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国庆中秋糕点小作坊食品安全大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十一、中秋月饼食品安全。
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作为工作重点,我们坚持做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节前检查和节后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抓重点,促安全。联合工商所、派出所对学校、集体食堂及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逐一检查。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20__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为将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二是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监管部门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和目标,一环一环的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强化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监管对象,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者严肃处理,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及辖区小学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负责,个个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加强宣传力度,培训从业人员。为了杜绝农村红白喜事宴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们积极探索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家宴制作过程中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菜肴制作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国庆前期开展了政府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国庆中秋糕点小作坊食品安全大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十一、中秋月饼食品安全 。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加强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村委会、学校也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狠抓措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抓落实。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从严格管理入手、突出问题着手,做到:围绕目标明任务,突出重点强责任,落实措施新举措,加强培训强素质,完善体系促提高,以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部署,为切实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积极安排,认真部署,结合市场整顿,在辖区全面开展了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现就近三年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是以民办院校和中小学校内及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商店为重点,加强经营者主体资格审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行为,使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使学校及其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严把主体关。对学校周边以及学校内的经营摊点、门店,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的法定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对从事餐饮业的业主严格按照前置审批的条件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从而确保了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管。各工商所以经营者主体资格和食品质量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店及企业和个体户使用童工的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有证照不全、过期、非法出租、出借证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看是否有前置许可不全或无前置许可手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看是否实行亮照经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食品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着力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民办院校和中小学校内及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商店为重点,全面清查儿童食品销售网点,重点查处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加强对上市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户次,食堂*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公斤,查处案件*起,罚款*元;以食品质量为重点,对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以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为重点,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诚实守信的自律机制,强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各工商所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确保进入学校周边市场食品质量合格。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食品卫生事故,努力减少一般食品卫生事故,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县食安委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旅游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旅游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完善责任考核办法,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深入实施放心工程,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提高食用农产品安全性。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合理使用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
2、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可靠性。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大力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推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提高市场食品安全稳定性。继续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顿规范力度,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巩固生猪瘦肉精宰前检测制度,有效保障肉品安全。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全面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90%的A级食品量化分级管理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入推行“厨师培训”、“家宴申报”、“现场管理”等制度。
(三)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管责任网落实到位。
明晰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内容,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单项考核签订责任书,列入年度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制体系。
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完善区、村(居)等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消费者人人参与负责的责任机制。
2、农村现代流通网提质、扩面、增效。大力扶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达到98%以上,连锁便利店行政村覆盖率达80%;对农村“放心示范店”保持全覆盖并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扩大放心店示范效应,不断提高农村放心店的建设水平。
3、群众监督网有机整合。加大群众监督网整合力度,确保群众监督员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区食品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健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制度,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完善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四)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抓好联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企业互查机制,增加检查的密度和力度,整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努力遏制旅游企业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牲畜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郊结合部和校园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采取联合执法和部门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3、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进一步推动南北湖风景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4、抓好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抓好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加强旅游点农家乐、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卫生监管,深化小餐饮业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农村小食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旅游景区餐饮店等整治力度。
6、落实专项检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⑴做好假日旅游“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织进行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各黄金周前两周内,组织完成对旅游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监督完善星级旅游饭店食品准入制度体系。
⑵强化对各项大型旅游活动或节庆活动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管。根据职责对相关旅游企业进行建立食品安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的检查,落实责任,谨防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事故在我行业的发生。
(五)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以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为龙头,全面推进南北湖风景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六)加强信用信息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表彰一批诚实守信的企业。同时在具有本地特色的食品产业中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要督促和指导试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台账制度,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在尽快实现各监管部门间基础监管数据库互联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公众信息网、内部数据库、电子办公系统三位一体,企业信用信息内循环、外循环独立运行的格局,实现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的资源共享。
2、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加快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大设备投入,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环节的检测制度。
3、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制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加强重要节假日及旅游活动期间的旅游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区、村二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以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为实现建设食品安全街道这一目标,在全街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生产加工领域和食品流通领域行业自律机制,加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机制,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
社区筹委会、社区、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社区主任和职能站所队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由两委成员兼任(原则上由综治主任兼任),统筹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工作;明确一名食安专干负责日常事务开展;聘用3-5名兼职巡查员,明确责任区域,负责区域内日常巡查工作;工商部门要明确专人并合理划分工作责任区域。
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长效
1、建立巡查机制。各社区筹委会、社区、食安办巡查员、工商部门专干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台帐,并记录时间、地点、巡查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向社区筹委会(社区)街道食安办汇报,各食安办负责人要对巡查工作及时指导督查。
2、建立举报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食品安全群众举报电话,对举报人举报的事件查实后依照性质、情节轻重等给予50-200元的奖励兑现。
3、建立首问责任制。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处置建立首问责任制,责任人包括全街所有干部、工作人员和临聘人员,对发现与食品安全有关事项要立即过问受理并及时报食安办,没有上报和及时处置的,或者因首问责任人过错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首问责任人责任。
4、建立交办督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对交办的事情要有落实有回复,不办或交办不力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设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政企联动、上下联动、条块联动、点面联动。各社区筹委会、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大市场要每月或每季度召开食安联系会议部署处理相关工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及时把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6、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宣传阵地延伸到全街安置房、棚户区出租屋、各大市场食品经营门店,发放“三个一律、十个不准”的食品安全告知书,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加大整治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对非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街道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重点对生产加工领域、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重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加强工作考核,加大工作保障
强化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工作措施,做好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管,确保农村饮食安全。
二、强化措施。
(一)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家宴安全工作负总责,按照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求。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农村家宴的管理备案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各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本村宴席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对本村宴席办理的申报及安全督查;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家宴环节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家宴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实施农村家宴承诺管理制度
事主必须提前5日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报告,农村村民因婚丧喜庆等活动需自办宴席宴请亲朋好友的凡举办50人(5桌)以上的家庭宴席。并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事主自觉到工商部门所确定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购买食品;厨房环境整洁、餐具消毒卫生、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所聘请的厨师持有健康体检证和上岗培训证等。宴席承办人所在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督促事主、厨师落实承诺书的相关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自办家宴的相关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不具备举办家庭宴会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确保自办家宴食品安全。
(三)强化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本辖区内举办的各种家宴做好登记,为确保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于次月5日前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上月家宴登记情况,落实工作人员对农村家宴进行现场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并在宴席承办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承诺书上签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建立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宴席举办者要立即向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一旦发生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监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村民委员会及宴席举办人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人员救治工作,主动提供菜肴留样、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确保应急和调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大农村家宴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家宴举办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对因农村自办家宴工作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擅自操办农村家宴。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承办家宴厨师未尽到应尽的食品安全责任而造成事故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行政监管部门和有关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监管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认真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我镇人民吃上放心食品、安全食品,镇政府决定于2013年4月25日-4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
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精神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二、认真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⒈检查内容
⑴涉食单位经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
⑵是否有餐饮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和相关制度;
⑶经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⑷有否索证索票;
⑸有否建立购销台帐等等。
⒉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涉食单位,包括饭店、超市、商店、食品加工点、小作坊、单位食堂、规模养殖业和种植业、农贸市场等等。
⒊检查方法
“一听、二看、三查、四改”:
“听”是听取经营业主食品安全防范情况回报;
“看”是看经营业主经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制作环节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等;
“查”是查有没有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有没有添加违禁添加剂,有没有卫生证、健康证、营业执照等;
“改”是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