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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档案知识发现公安数据库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突出表现是犯罪率明显上升,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犯罪的滋生速度快速递增。这一严峻形势使公安机关面临着极大的压力,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于警务创新、提高执法效率、更有效地打击与制止犯罪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档案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日益进入信息化时代,公安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在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档案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公安机关的档案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公安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在实践中努力解决。
1公安档案信息化的现状
目前,公安部正在实施金盾工程,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从而使公安机关的档案存储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由纸质档案转变为电子档案。各地各警种分别建设了各自的数据库来存储相关的档案信息,不仅刑事案件档案资料(包括犯罪痕迹物证、被盗抢车辆或物品、犯罪嫌疑人等信息),而且居民户籍、旅馆流动人口、出入境人员、在逃人员、重点监管人员、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消防管理等档案资料都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加以存储,并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根据在逃人员数据库进行网上比对来抓捕通缉犯,极大地提高了抓捕效率。
另一方面,由于公安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警方目前只能从这些档案信息中进行简单查询和统计汇总等工作,从而制约了档案信息效能的发挥,阻碍了警方工作效率的提高。
1.1各警务数据库彼此缺乏联系,警方各部门间的档案信息不能共享。刑侦、治安、户政、消防、边防、交通等各部门分别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了自己的一套信息网络,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网络未能有效互连,导致档案信息不能在数据库之间互相贯通、共享,以致形成了一个个的“信息孤岛”。
1.2警务数据库中档案数据的异构性问题突出。各地警方一般根据本地财力等条件进行金盾工程建设,信息化的标准、水平不一。目前各警务数据库中档案信息的种类繁多,且信息标准、信息存量、运行方式乃至软件版本等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兼容性不强,成为制约档案信息共享的一大障碍。
1.3许多公安应用软件不能充分满足业务需要。表现在软件开发环境不成熟,功能比较单一、运行不稳定,时常造成档案信息丟失、泄密,甚至贻误正常业务工作:有的公安机关投入了巨额资金建设信息网络,却因应用软件不配套,只能进行简单的档案文件传输,从而使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很低。
2知识发现技术对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不可否认,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各警务数据库已存储了大量的档案信息。能否充分发挥这些档案信息的作用,是衡量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提高警方工作效率的关键。如果将知识发现技术应用于警务数据库系统,则能从海量的档案数据中自动发现令人感兴趣的知识,如自动发现原本需经领域专家分析才能得到的案件线索等,从而为警方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这对于提高公安档案的利用效果和警方工作效率,进而提高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知识发现技术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在案件侦破方面,总结各类案件的发生规律,预测未来的防范重点,指出可疑人的特点,划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对案件进行串案并案,为案件侦破提供侦查方向和线索。
2,2在交通管理方面,监测路面状况和交通流量,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及时制定对策,有效疏导交通,以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3在警力配置方面,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以应对突发事件:在消防调度决策中对人员、车辆配置、水源安排、最佳路线选择等提供最佳方案。
3知识发现技术发展与应用概况
数据库中的知识发现(Knowl-edgeDiscoveryinDatabases,KDD),又称数据挖掘(DataMin-ing,DM),是从海量的档案数据中提取出需要的知识的技术,当今的世界正处于一个“数据爆炸”的时代,但是要从浩如烟海的档案数据中获取真正有用的或感兴趣的知识却非易事,即所谓“人们被数据淹没了,却饥饿于知识”,于是数据库中的知识发现(KDD)技术应运而生。KDD一词首次出现在1989年8月由美国人工智能协会组织的第11届国际人工智能联合学术会议上,此后,KDD研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近年来,国内外高校以及IBM、Microsoft、NASA等公司、机构竞相投入大量资金以推动KDD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众多企业也正在或将要实施以知识发现为基础的商务智能项目。一个著名的例子是美国加州WalMart超市对长期积累的顾客购物档案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结果发现购买纸尿布的顾客通常也会购买啤酒。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一地区的不少已婚男子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帮太太买纸尿布,顺便会买一些啤酒,于是销售主管立即进行货架调整,将纸尿布和啤酒的货架摆在一起,并在附近摆放了许多佐酒的小食品,结果几种商品的销售量都显著上升。
在警务领域,美国警方使用通用或商务数据挖掘工具,已实现了对知识发现技术的初步应用。如FBI将MicroStrategy商业智能平台的报表及分析软件应用于反恐及调查工作,以及警方将地理信息系统(GIS)与犯罪信息中心(NCIC)相结合,从中发现犯罪线索、总结发案规律和进行犯罪预防等。
我国警方现已初步建成了一些警务档案信息系统,但目前这些系统并不支持真正意义上的知识发现任务,国内在警务领域对知识发现技术的研究离实际应用尚有相当远的距离。
4实现警务领域知识发现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知识发现研究的发展趋势是强调面向领域、面向最终用户和面向实际应用,在警务领域应重点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4.1数据仓库和元数据技术。通过运用数据仓库技术来集中各个孤立的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元数据来管理异构的数据,最终可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
4.2适合警务应用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算法。特别是能够适应不同数据质量和融合语义的知识发现算法,在知识发现中对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分布、并行算法的设计与实现等是决定知识发现质量的关键。
公正、合理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该规定是一部完整的、统一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特别强调了公正、合理的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基石。近年来,随着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明确提出各级行政机关要将行政执法活动全部纳入法律规范内。国家也先后出台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予以规范和监督,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不断加强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保证了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范化建设上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长期缺乏统一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多、领域广,现有执法程序规定比较零散,缺乏严密统一的程序规定,影响了公安行政执法质量;二是现有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还不完善,有些内容与现行法律,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不尽一致,有些规定不够严谨,为随意执法留下了法律空间。上述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出现受案不规范、违法调查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处罚、执行不当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办案质量,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公安机关的形象。《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并与现有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复议案件程序规定》一起构成了完整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程序体系,是公安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公安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的问题
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法律制定颁布后,能否得到执行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能否建立的关建。现行法律的执法就面临严重的问题。首先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执法机关不是严格依法办事,而是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乱处罚、乱罚款、乱收费,擅自越权执法。其次是执法不到位,定性不准确。部分执法人员不严格执法,程序混乱,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草率,使违法者有可乘之机,钻法律空子,进行不合法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一些无证经营者,受执法单位个别人的庇护,有恃无恐,不缴税费,获取暴利,破坏了经济秩序。再次,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丧失了法律的权威。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已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而对自已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最后,导致执法工作阻力重重。有的当事人自持靠山强硬,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有的还无理取闹,抗拒执法,甚至殴打执法民警。
二、影响公正、合理执法的原因
(一)执法不能顺应形势发展
中国加入WTO,成为世贸组织成员,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此必须建立一套既适用WTO运行规则,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现在大家都普遍对加入WTO的中国经济形势表示乐观,认为面临了机遇和挑战。公安执法人员知道,在WTO的新规则下,对中国经济领域会带来新冲击,经济环境的变化又影响到政治、文化、治安等诸多因素的发展趋势。在新规则、新环境、新趋势下,我们认为对公安执法带来的首先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思想、观念上的挑战。一是执法环境发生了变化。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增多,国内外投资、经商、旅游、探亲、访问等活动频繁,加速了中国并入经济全球化,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势必与国际经济犯罪接轨,呈现量多、杂、广的特点,这些因素都改变了我们所处的环境。二是执法内容更加广泛。以外国人、国际贸易单位为相对方的执法量加大、范围更广。面对违法犯罪活动复杂的趋势,如利用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所进行的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国际金融诈骗等科技含量较高、专业化手段突出的犯罪增多,跨国经济犯罪活动、国际恐怖活动和非法移民活动等更加突出。保护的客体也将增多。三是执法要求更高。有人说WTO规则,是“游戏”规则,其实它更是“合同”规则。如有一项透明度原则,要求所有成员国制定的政策不能随意更改,即使修改也必须经别国同意,就是说不能有“内部规定”之类的法律法规,要求成员国在其境内的执法必须统一、公正。因而在处理国际经济贸易纠纷、案件等过程中,更强调依条约办事、依法办案,执法的程序性、实体性规定更加严格。四是公安执法中存在的薄弱问题更加突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中存在的按老一套办案、按领导指示办事的“经验”做法;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调查研究等证据意识不强的心理;存在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对WTO等国际法律知识不了解、认为关系不大等缺乏全局观念、国际诉讼意识;存在的特权思想,不重视保障单位、公民平等权等等。这些问题,与目前的政治、经济形势不相适应,影响到了公安执法的正确实施。
(二)执法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到执法机关办事常遇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还有的执法人员素质低下,贪图享乐,吃请受贿。为一些违法者逃脱法律的制裁,成了金钱和人情的俘虏,,徇私枉法。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去甚远。一是部分执法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基层执法机构人员表现更为突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少数,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更少。二是执法队伍的知识结构不合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经济纠纷大量出现,要求执法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经济、懂外语。而实际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人不多,三者兼而有之的就更少。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执法条件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有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不足,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雇用非公务员执法的情况比比皆是。使用这些业务不精通,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人员,不可能提高执法效益。有的执法机关经费紧缺,执法人员的工资都不能如期发放,调查差旅费由个人垫支,办案经费不能保障,办案很难及时到位。有的执法机关办公条件落后,在外执法靠借其他单位的车辆,办理业务没有采用先进设备,难以适用办案要求。
(三)公安队伍法治观念不强的主要表现
目前,人民群众在充分肯定公安机关为打击刑事犯罪及维护社会稳定而做出的巨大奉献牺牲的同时,对公安队伍意见最大、最集中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执法问题,深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观念不强造成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至上观念不强,执法犯法
作为执法者,应该懂得甚至熟悉法律也应该知道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但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至上观念不强、防腐拒变意志力不够坚定导致极少数民警执法犯法。近些年来我们队伍中相继发生了民警违法犯罪的事情,有贪污受贿、有挪用公款、有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有的甚至参与绑架。
(2)人权保障观念不强,刑讯逼供屡禁不止
少数民警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淡薄,以管人者自居,根本不把执法对象的权利放在眼里,随心所欲。耍特权、抖威风,在审讯时,辱骂、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甚至搞刑讯逼供,违反规定,滥用枪支警械。
(3)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执法
有的民警办事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办,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有的民警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把握,于是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还在程序上刁难当事人,自己喜欢怎办就怎办,各行其是。例如个别民警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履行告知程序。
嫌疑人、受处罚人反映侦查人员讯问时没有首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陈述或辩解的权利。另外有的民警在纠正交通违章开具处罚决定书时没有按实际违反条款处罚,而是根据违章者的态度表现随意处罚。
(4)群众观念不强,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
有的民警未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深刻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质,仍然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弄权渎职的行为。
三、公正执法的对策
(一)加强法治观念树立稳固牢靠的法治思想
(1)树立法律至上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至上是文明社会法治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要口号和基本原则之一。其意在强调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它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与法律相冲突,是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实现法治的核心要素。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宪法的精髓在于控制权力以保障权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至上的又一重要内涵,法律不仅在老百姓之上,也在所有官员之上,在国家最高权力者之上。“国家机关对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都不能去做”,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国在立法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实际上,法律还未能真正成为权力产生、运行的源泉、依据和界限,法与权的较量,往往是以权代法。由此可见,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树立法律权威的历程,要求全体社会成员都依照法律办事,法律成为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尤其是执法人员,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公正执法,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树立人权保障观念
人权保障是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人权权利范围的大小与保护程度好坏是一个国家进步与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国家的进步过程,也是人权内容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国家由非法治国家向法治国家的转换,也是人权内容与保护的一次飞跃。人权保障状况的良好与否是区别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法治国家与非法治国家的区别,不是法治国家中没有侵犯人权的事件发生,而仅是在于:法治国家侵犯人权的事件相对较少;侵犯人权的事件一旦发生,即能获得依法处理——侵权者会受到应有制裁,受害者能获得应有保护。人民是国家的主体,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来源,也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公安人员所享有的一切权力源于人民授权。增强人权保障观念,要求公安人员真正树立人民权力至上,人民意志与利益高于一切,人权与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行为准则。
(3)树立依法行政观念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行政是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是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的基本途径。由于行政权力具有与其它权力不同的独特性质,因此,在强调制约权力的同时,有必要对依法行政予以特别的重视。行政工作内容最为丰富,涉及的社会范围最为广泛,与社会民众的联系最为密切,行政能否依法进行,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能否实现法治。制约权力是从权力之外考查权力行使而提出的要求,侧重于对权力的外在约束;依法行政是着眼于行政权力本身而对行政权力所提出的内在要求。行政的内容、形式、程序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要求进行。依照法治原则,凡是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的行政行为就是违法行政,就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之一,除依法承担刑事司法任务外,还承担了大量的治安、交通、消防、户籍、边防、出入境、计算机安全保护等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行政管理职权的运用,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联系十分密切。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点多、面宽、量大,任务繁重,仅行政复议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就占总数的70%。从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公安机关要完成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艰巨任务,处理解决好社会治安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对策、加强公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根本上转变已不适应行政执法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增强法治观念,以法律为准绳,学会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行使管理职能,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上来。
(4)增强法治观念是贯彻“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
同志曾经说过:“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所以,“执行宪法和法律,是按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办事,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同时展望新世纪的宏伟目标,我们党要永葆生机活力,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战斗力和创造性的行动指南。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唯一途径就是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每一项工作,都同“三个代表”的要求密切相关。通过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就能有力地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增强法治观念,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不断铲除其藉以滋生的土壤,就能有效地促进先进文化的传播;通过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增强法治观念的主要措施
(1)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
公安立法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争取到2005年建成以人民警察法为主体,以公安刑事法规、治安保卫法规、公安行政管理法规、公安组织人事法规、警务保障法规、监督法规和国际警务合作法法规为主要门类,由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基本上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当前公安立法的重点是制定和完善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的法规,力争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公安机关组织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公安立法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遵循立法的规定,符合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策,贯彻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地方公安法规、规章不得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防止和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格执行法规、规章上报备案制度。
(2)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①强化法律知识学习
法律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们要有做到老学到老的思想,若不学法,不懂法,就容易造成执法滞后于立法,更谈不上依法行政了。因此公安机关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各种业务培训中,都应当有法律课程,保证民警的法律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要针对不同部门、警种和执法岗位的实际需要,实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例如针对部分民警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和搜集证据上存在的问题,应当经常组织民警到法院旁听法院庭审,学习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的知识;到检察院观摩、学习、熟悉法律程序。
②加强道德教育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靠人来维持的。由于法律是以强制形式规范行为的手段,只能解决“不敢”、“不准”的问题,却无法解决“不想”、“不愿”的问题,也就是说,法治难以触及人的思想问题,无法使人在内心深处形成一道防御犯罪的堤坝。一个人思想有问题,价值观出现偏差,对于违法之事,虽一时“不敢”,但难以保证其长久“不敢”。法治解决不了信仰、价值观问题,而道德教育主要通过民警内心的义务感、责任感、荣誉感来实现法律规范行为,所以只有加强道德教育才能使民警树立正确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并以其作为自己的行为指南。
③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执法队伍的素质高低,执法水平的优劣,是关系到法律能否落实的关键环节,要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培养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的执法人员。保证在执法中,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做到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化,制度化,由专人负责,常抓不懈。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
(3)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
一要建立个人执法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建立错案追究制度,从立案、侦查、审理到执行,都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出现错案,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法律学科教育,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应增设法律选修课。适当提高执法人员的待遇,以吸引优秀大学生从事执法工作。要把住执法人员的入口关,同时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坚决调离执法机关。
(三)加强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公安执法监督
宪法和法律、法规已经规定了许多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把警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人大及常委会的立法任务繁重,法律监督的力量不足。为此有必要把法律委员会分设立法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专门进行法律执行的监督工作,辅助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权,对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借鉴西方质询制度的经验,定期召开监督委员会对执法机关的质询和答复,监督本阶段的执法活动,纠正违法行为,制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由法律监督委员会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翻阅案卷,听取报告,审查执法情况,发现执法问题,督促限期纠正,维护执法权威。
到上世纪末,我们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在世界立法史上已经形成了辉煌的一页,与之相应的执法工作也不断前进。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们的国势空前强盛,市场经济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足球出线,申奥成功,加入世贸,更加鼓舞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心和决心。虽然当前我们在立法和执法的质量上,时间上,人员的素质上,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只要我们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按照“三个代表”的思想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一定能够使公正执法落到实处,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建造一支良好的公安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公安执法形象,胜利完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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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安院校;教学疾病;原因;可行性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公安院校,它们承担了我国人民警察、武装内卫等方面特殊人才的培养任务。公安院校的学生培养既有当代大学生的普遍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即在特定的培养模式下对学生的内在素质、组织纪律性、身体素质等方各面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既具有一般高等院校教学的共同性,又因其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受教育环境和自身局限的影响,公安院校的教学存在着问题,本文拟从教育病理学的视角对此加以剖析。
教育病理学研究的是教育病理,是一门研究各种病态的教育现象和教育行为的应用教育科学,是教育学科的分支。它并不是是一个新兴的教育学概念,最早使用教育病理和教育病理学的是德国学者司托里音伯耳,在1890年他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并使用教育病理学的名称;20世纪以来,教育病理研究在日本渐成气候,研究学者有新堀通、松本良夫、大桥熏等;教育病理学在我国则兴起较晚,目前主要研究者有石鸥、郑钢等。教育病理学的出现从反向的角度来研究现存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学的研究和教学大多从规范的应然的角度对教育进行分析和探讨不同,它反对仅从理想的状态出发,而提倡从“应该怎样”出发,重点关注的是教育中的病症和病态表现。
二、公安院校教学中存在的教育疾病剖析
“教育疾病是指教育中不正常、不健康的状况,是致病因子和教育系统自身相互作用下教育系统或系统中的某些子系统的相关组织结构、功能发生不正常的改变,这些改变均可视为教育疾病或病理性的教育。”教学疾病是教育疾病的下位概念,是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病症,表现为教学功能不能或不能很好地得以发挥,教学本身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长此以往会到导致学生个性遭受压抑,素质发展不全面;公安院校办学目的不能圆满实现,特殊人才培养受限。公安院校中的教学疾病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课程设置上,对文化课的重视不够,学生的素质培养片面化
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中体能课与文化课的比例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较为偏向体能课,因为要培养合格的公安人才,对学生的体能训练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要求,这是由公安院校的培养模式和办学特色所决定的。此外,体能课训练收效明显,而文化课所取得的效果往往较为隐蔽、缓慢;体能课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有力,而文化课教师面对学生的违纪现象只能采用批评教育的手段。在此情况下,学生和学校对体能课重视程度高,而文化课相对来说显得枯燥高深,不易掌握,得不到学生的重视和学校的理解支持。从这种模式中培养出来的学生素质只得到了片面的强化,在实际的公安工作中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警务工作。但是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公安院校从用人单位对应聘学生的反馈中逐渐意识到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要“能跑会打”,“更要能说会道”,既要有过硬的警务技战本领也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法律素养等多方面的本领。否则学生将无法迅速地适应今后的警务工作,其发展受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学内容漂离,理论脱离实际
与一般院校不同,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就业多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学生一旦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就会碰到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虽然初期会有老民警帮带,但其自身的思想素质、专业技能如何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安院校的自身形象。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即使是进行理论的学习也必须和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能够掌握理论,指导实践。课堂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学的主要阵地,然而目前公安院校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漂离,过于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陈旧,无法跟上社会的变化。二是过分追求绝对教学秩序,致使课堂管理失当。以公安院校中的法律课程为例,无论是刑法还是行政法等通识性课程,都有大量的知识点需要掌握,有许多相似易混的概念需要比较区分,但法律课程本身较为枯燥抽象,教师在备课时往往也感到困难。可是教师利用其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灌输就可相对轻松地完成教学任务。有的学生出于纪律的要求和对考试的恐惧不敢表示不满,也有的学生本身对学习不够重视,老师的不负责助长了其不愿学习、不愿付出努力的心态。同样,由于新法颁布旧法的废止,课程的内容也往往会发生变化,如《治安管理条例》现已经被《治安管理法》所取代,其内容方面做了不少调整,但是有些教师疏于对学科进行持续不懈的更新,仍然照搬以前的讲义,所讲的内容往往与新的法律条文不符甚至是错误的。又如在刑事技术的教学中,已经出现了新的刑事侦查技术,可是教师还依照旧的教学大纲,讲授着旧的刑事侦查技术,而这些知识很可能在学生今后的工作中用不到。
(三)除去教学内容方面的疾病,公安院校中对课堂秩序的管理也存在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术氛围不浓厚,过分强调安静的教学秩序。要维持课堂教学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秩序要求,教师对课堂必须进行一定的控制。“任何一个教师不论他在学科上如何优秀,如果他不愿意或不能对课堂进行控制,那么他最终注定要失败,并且永远都只能是一个蹩脚的教师。没有课堂控制,教学就不可能进步。课堂控制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不少教师将良好的教学秩序理解为教室的一片安静,理解为教室里只能有教师讲课的声音,除此之外学生所发出的声音和行为都是对教学秩序的破坏。这样的教学秩序观念容不得学生之间的讨论或议论,其理想的状态就是教师一片寂静,唯有台上的教师滔滔不绝。其实课堂中出现的“杂音”往往比教师的“纯音”更能反应教学的特色,因为它启动学生的思维,它表明学生接受了教师的影响并在做出或积极或消极的反馈,教师应该保留并倾听这些“杂音”,它正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进行独立思考的表现之一。
对学生的积极反馈,教师应顺势引导,对消极的反馈也应接纳并加以分析。教师如能与学生进行互动,往往课堂气氛热烈,甚至偶尔也会有小小的失控发生,但这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过程,是不可缺失的环节。然而目前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普遍重视纪律轻视与学生的互动,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主动思维被遏制,缺乏学习的热情,认为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这样自然使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中教学气氛沉闷,缺乏学术气息。而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产生不良的教学氛围,表现为消极的、防卫型的氛围,师生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服从、恐惧与不依赖甚至漠视。
三、病因分析及存可行性建议
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学问题既有教师个体的原因,也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整个大的教育环境方面的问题。
第一,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者,自身的专业水平、教育观念和教学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教学质量。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如果缺乏没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广博的学术知识肯定无法胜任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忘却教师的严厉但绝不会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然而仅仅具备教学内容方面的充实也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教学进行指导,其教学水平实在堪忧。目前公安院校乃至一般高等院校中教师的教育观念大部分都处于亟待更新的状态。此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教学手段,教学的进行也会大打折扣。在多媒体教学普及的情况下,充分借助多媒体技术开展师生间的互动,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是对每一位教师提出的任务,但目前公安院校中的教师对多媒体教学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观念问题和技术问题。对此,教师应该苦练基本功,提高教学技能,积极改进教育理念,加强教学理论研究,用现代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从而完成由教师主体向教师主导的转变,树立学生为主的意识,开展互动式教学来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第二,公安院校中教学失衡的原因还在于学校方面,其评价制度还需要完善。在绝大多数学校都已建立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一般由3部分构成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一是学校对教师的听课;二是教师所在院系给予评价;三是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目前的问题在因为对教师的质量评价会直接涉及到教师的待遇,故校级评价和院系评价有平均化的倾向,同行之间相互“帮助”既搞好同事关系又不影响彼此的收入,而学生评价应该是较为客观、公正的,可是由于所占比例小,在其他两部分高分的情况下,学生即使给教师的评价较低总分一般也不会低于学校制订的标准。久而久之形成了教师不在乎,学生不重视的局面,每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的时候学生一般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进行评价。在此情形下,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形同虚设,它不能彰显出优秀的教学,也不能反映出病态的教学,教师的同业竞争力在慢慢弱化、消弭。基于此,公安院校应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岗位津贴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一整套教学规范机制,要加强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构建激活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机制。
第三,从整体上、宏观上来说,公安院校中存在教学疾病还因为受到了我国教育环境的影响。素质教育的理念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其全面的、完全的、真正的落实还有待时日。在教育体制还未完全转变、教育理念新旧杂陈的今天,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也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开展。
四、结束语
先生曾说:“大学,乃一国教育学问之中心。无大学,则一国之学问无所折衷,无所归宿,无所附丽,无所继长增高。高等教育之重要,实为一国命脉所关。”我国的公安学院既要办出特色,也不能丧失高等院校所具有的特殊品格,因此对教学中存在的疾病,必须认真加以对待。
参考文献:
1、石鸥.高校教学及其管理的病症探查与成因解读[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石鸥.高校课堂教学的反向研究[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始终坚持把加强路面管控作为预防事故、提高通行能力的着力点
(一)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管理力度。交警的主战场在路面,执法管理的威慑力体现在现场。要始终秉承“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提高查处的有效性和震慑性。科技的广泛应用,解放了警力,提高了管理实效,在严密路面管控,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出现个别地方现场执法力度弱化,非现场违法查处比例达8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路面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发生率以及形成事故成因的有效分析研判和碰撞,科学引导路面民警执法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现场查处的比重,并以此作为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的有效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省际卡点建设,切实做到警力、科技、设施三到位,切实落实勤务职责,不断加大对过境车辆特别是外省籍交通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二)做到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和《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特别要建立健全“酒驾”查处小分队,切实做到天天查、夜夜查,让老百姓认可、社会肯定且事故预防有效的事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管出规矩,管出安全。要继续加大对5次、10次以上车辆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继续对禁“酒驾”和“三个率”等重点工作进行排名,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前几年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有力整治,在改善秩序、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全力推动民警上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第四季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同比减少8起,其中9月、12月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经验和实践再次证明,加强路面管控是预防事故、改善交通秩序的最直接最有效举措。同时,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要全力做好党的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始终坚持把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立足点
(一)扎实开展“三项排查治理”工作。要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项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第一,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并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在5月底前开展以乡道、村道为重点的新一轮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排查,并建立档案,推动当地政府制定治理计划,以进一步改善乡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第二,积极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全面开展营运客车(包括旅游车)、校车、企业自备接送车的排查,参照户籍管理的办法,建立专门档案,落实民警专管,对校车和企业自备接送车驾驶人管理可借鉴原交通安全片组的形式,实现户籍化管理,以此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职责的落实。第三,积极会同交通、农业以及有关警种认真开展对外省籍常驻我省车辆,包括客车(含小客车)、货车、工程运输车、农用汽车等基础排查工作,参照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车辆的安全检验、违法处理不及时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三项排查治理”是加强基础性源头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年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务求实效。目前,全省车管部门按照部局的要求对营运客车、校车等排查已全面展开,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2012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扎实开展“四个六”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确保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要建立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推动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责任制的全面建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领域。要不断培育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逐步推广应用国家科技行动计划在本省的相关示范项目,继续联合FM93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月”等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在全省范围开展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三)不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始终坚持科技强警建设,引领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要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省、市、县际公路卡点和主要国省道沿线交警中队的卡点拦截系统、视频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管控防线,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要加大移动警务、多功能移动勤务车载系统、交通警务巡逻缉查系统和大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的实战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对套牌车、盗抢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提升系统资源支撑实战应用的效能。要扩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建设成果,尤其是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在全省的推广。逐步深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设施建设的日常使用、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对省级直接投入建设的道路监控等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律移交当地大队,实行落地管理和维护,省、市两级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规范应用。(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实战单位建设。严格落实《交警基层单位用房功能区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路中队的分类指导,特别要规范农村交警中队的勤务规定和装备保障。交警专项编制要落实到位,确保全部充实到新建农村中队,同时要继续加大对新建中队以及营房改建中队的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一线民警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争取财政在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抓好县级交警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摩托车检验率。抓好杭州支队复杂道路路段模拟考试试点工作,同时要研究加大在驾驶证考试中交通事故预防常识等内容的比例和份额,不断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
始终坚持把注重民意作为提高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切入点
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已蔓延至中小城市。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的有利契机,主动研究、有所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在城市交通规划、政策方面的话语权。要在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等阶段就积极参与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要立足本职,持之以恒地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严管来弥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上的不足,有效抓好行车、停车秩序,同时科学合理适时地运用“单行、禁左、错峰、限行”等交通组织措施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深入推进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善于借用科研院校、省市专家组等外力解决本地城市交通中的疑难问题,并帮助培养一批城市交通管理人才。(二)不断完善拓展为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这几年来,全省创设了不少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流动车管所建设、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方便缴纳罚款的牡丹畅通卡、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罚以及“网上车管所”等举措的推出和实施,创新了服务管理,方便了群众办事。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定要加以不断完善和推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得到实惠。按照“少走路面、多走网上”的工作思路,继续倾力打造“网上交警队”、“网上车管所”平台,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特别要扩大为社会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查询、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罚款等远程业务受理或办理的工作范围,实行网上选号和网上预约业务,尽量将群众吸引到网上办理交通管理有关业务,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三)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畅通工程”创建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警种的协作配合,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特别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乡镇一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平台构建,进一步推进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要继续抓好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加大德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全力保障学生安全。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开展好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评选安全运输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等活动,通过有效的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合力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1.1施工测量
护岸工程在正式施工前,为了保证施工的有效进行,应该对河道和岸坡进行相应的测量工作,对护岸工程中的线路长度、标高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进行明确,同时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加密处理护岸沿线的水准点,测量其闭合度,从而确保全部水准点的更加可靠和准确。结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应该将水准点的分布范围限制在20m以内,确保每隔20m都能够找到一个水准点,为施工质量控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对护岸基础边线进行严格放样,设立基础边桩,为以后的施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2混凝土基础
首先,在开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施工的需要,对各种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测,同时通过相应的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并对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加以严格控制,确保混凝土拌合的均匀性,从而满足了施工中塌落度的标准要求。其次,应该对基槽进行修正,保证其平整度和清洁度,同时做好验收工作,只有当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在架设模板时,应该充分保证模板的刚度和强度,以及模板的平整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施工质量。在混凝土浇筑之前,还要对基槽中的一些杂物、积水进行处理与清洁。然后,在混凝土搅拌时,应该采用插入式振捣器,进行分层捣实,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能够满足护岸工程的施工要求。
1.3浆砌块石墙身
当基础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对底板上的杂物和泥土等进行处理与清洁,从而方便进行砌筑墙身。对于浆砌块的选择,应该以坚石和次坚石为主,确保材料的强度在25MPa以上,石料的表面也不能存在裂缝或风化现象。在墙身砌筑施工时,应该选择坐浆及错缝砌筑工艺,确保每一个砌层的稳定性,砌块之间使用砂浆填充,确保其粘结牢固,确保上层砌筑时不会对下层已经完工的砌块造成扰动。当墙身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该进行勾缝处理,以圆角的方式,对勾缝的交叉点进行控制,同时做好墙身的养护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1.4压顶混凝土
在护岸工程中,压顶是最上部的工程,其质量、平整度和线型对于护岸工程的外观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影响着护岸工程的牢固性。在压顶施工前,应该对墙顶进行清理,保持其整洁性和平整度,然后,应该做好测量和放样,明确压顶的高程和线型,同时进行立模。在立模时,应该选择钢模,以满足强度和刚度方面的要求,而为了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可以应用三角钢夹具和支架。在脱模时,应选择机油(或色拉油)作为脱模油,从而保证墙面的平整和光洁。混凝土的浇筑应采用连续浇筑的方式,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后,利用平板振捣的方式,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
2疏浚工程施工工艺技术
(1)试挖:应该选择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挖,并根据试挖得出的各项数据,对挖泥船的相关参数进行调整,以保证挖泥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应选择正确测设备的组合方式进行执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挖槽:可以根据试挖得出的数据,对挖槽设备的参数进行设置,从而保证施工效果。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回淤情况况及开挖后泥沙的泄漏程度,从而对施工超深进行判断,确定是否需要增加施工。施工的超深厚度也应由试挖来确定,然后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实际状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保证挖槽深度能够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为了避免出现漏挖等现象,应该保证每一条挖槽都与前一条挖槽保持5m左右的重叠,特别是在边坡的分层分阶梯施工中,更应该注重重叠挖槽的部分,以防出现浅埂的遗留现象。(3)泥浆输送: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开不妨碍航道运输的正常工作,避开来往的船只对施工的影响,该做好水下潜管的敷设,从而实现对泥浆的输送。通常,从水下地形考虑,潜管的连接大多是采用的方式是柔性连接,大部分是在水面上对潜管进行连接,之后分段下放,从而保证水下潜管的连续性。在对水下潜管进行敷设前,还必须做好旧有航道水下地形的勘察工作,确保潜管敷设后,航道的水深可以达到1.5m以上。而假如水深不足,则应该重新进行挖槽。(4)质量控制:从本质上讲,航道疏浚工程就是对航道中存在的泥沙和杂物等进行处理,以保证航道的正常通行,或者对航道进行拓展。因此,在实际施工中,应该做好相应的质量控制,保证航道疏浚的可靠性,以免影响来往船只的安全。首先,应该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确保设备能够实现最高利用效率,同时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保证施工安全;其次,对于挖出的泥沙,应该合理放置,在河岸附近建立统一的泥沙堆放点,并在附近构建完善的排水系统,使得泥沙中的水分可以顺利排出,同时避免泥沙再次进入河道;然后,在疏浚工程施工之前,应对原本的航道断面进行彻底的检查,以确保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并且应该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能盲目的进行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施工位置是港口,其自身的吞吐量较大,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对航运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该对施工时间进行合理性的安排,尽量避开航运高峰的时间段,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结语
车辆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包括驾驶员自身以及车辆状况的原因,如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超速、酒后驾车、车辆控件失灵等,也包括路况原因,如恶劣路况、技术指标不达标、视线不良等。如何在这些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保障驾乘人员安全,达到宽容公路的设计理念,必须详细认真的收集基础数据。
1.1原路技术标准及现状
省道临么线K72+800~K76+250段公路位于临汾市翼城县境内,起点位于临么线与坪曲线的平交路口,终点位于晋侯高速翼城出口。此段公路为省道临么线过境翼城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翼城县与晋侯高速的连接线,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速度为80km/h,全长3.45km。平面设4处平曲线,半径分别为250,800,1500,10000,平曲线最小半径为250m。纵断面最大纵坡有一处为5.932%。此段公路位于翼城县城郊,公路通过杨家庄、西王、北梁壁、西梁壁四个村庄,公路两侧房屋、商铺林立,部分路段已经街道化。该公路承担着公路运输和城市街道双重功能,以致堵车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频发。原路安保设施情况:中间带采用双黄实线进行分隔,设置了车行道边缘线以及分界线;没有任何标志、标线不全;路侧护栏设置不全,或防撞等级不够;平交路口无任何安保设施。
1.2交通量资料的调查
可以看出项目区域交通量较大,载货汽车所占比例较大,载货汽车中主要以矿石、煤炭、建筑材料运输为主。
1.3交通事故数据调查
2009年1月1日~2012年4月15日,共发生7起死亡事故,其中有6起事故是由于路中心缺少中央分隔带护栏,摩托车、电动车或行人的行驶路线不确定和随意性造成的,给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损失。
1.4运行速度数据
对因超速引起交通事故的路段重点调查,并通过实地观测获得运行速度数据。
2确定交通工程安全设施配转置等级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本项目作为集散公路的一级公路,根据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应按C级标准进行配置。C级标准为:应配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及必需的视线诱导标、隔离设施;一级公路中间带必须设置隔离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平面交叉应设置预告、指路或警告、支线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等标志和配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并保证视距。具体设计依据为:JTG/T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D81-2006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在本项目中根据项目性质以及发生事故的类型,主要以设置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和路侧波形梁护栏为主,辅以完善必要的标志、标线、突起路标、防眩网、线形诱导标、轮廓标等。
3隐患问题分析及方案设计
1)一级公路、路基宽24.5m、行车速度80km/h中间带宽为3m,不应采用双黄线进行分隔。
因为没有强制隔离,会造成汽车随意掉头和逆向车道超车,行人、自行车、摩托车横穿公路,引起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规范要求当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时根据规范要求,当一级公路作为集散公路时,其平面交叉间距不应小于500m。具体设计方案如下: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中路基中央分隔带护栏的设置原则,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或重大事故。因而中央分隔带采用Gr-Am-4E波形梁护栏进行隔离。项目位于城乡结合部,为集散公路,设置中央分隔带开口时,应结合村庄以及平交路口进行设置,且开口间距不小于500m。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前设置减速标线。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允许掉头指示标志。若位于村庄路段还应在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和人行横道标志。
2)路线的平纵线形指标引起的交通事故隐患。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当设计速度为80km/h时,平面圆曲线半径的一般值为400m,极限值为250m;平曲线最小长度的一般值为400m,最小值为140m。此段公路中JD1平曲线半径为250采用的是极限值。由表2知,平曲线长度全部小于一般值,大于最小值。由此可以看出,平曲线线形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但线形指标采用过低;纵断面最大纵坡为5%,最小坡长为200m。,此段公路中有2处的纵坡超过规范要求,分别为5.932%和5.305%。同时有7处的最小坡长不满足规范要求。因而存在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设计方案如下:由于平面线形指标采用过低及纵坡数据不能完全满足设计速度80km/h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沿线商铺林立,已经街道化,存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随意横穿公路现象,故在此段公路的起终点采用限速60km/h的限速标志,以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在JD1处设置急弯警告标志以及减速标线,并设置线形诱导标和轮廓标,以起到警告和诱导作用。下坡路段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车速过快或连续刹车导致车辆制动失效,易造成追尾相撞或对撞事故,可设置陡坡警告标志以及减速标线并根据路侧危险程度和事故资料,路侧设置护栏。
3)路侧险要路段护栏设置不全,或防撞等级不够。
路侧险要路段主要安全隐患一般为车辆驶出路外的事故。可采取以下措施:a.根据交通量大小、行车速度、路侧危险程度和事故资料,路侧设置护栏。本项目采用Gr-A-4E(2E)波形梁护栏或F型A级钢筋混凝土护栏进行防护。b.设置减速标线。c.设置线形诱导标和轮廓标。
4)平交路口。
平交路口存在的主要隐患是车速过快或不知道存在平交路口,易造成车辆相撞或碰撞行人事故,可采取以下措施:a.在支路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和停车让行标线。b.主路上设置平面交叉的警告标志和减速标线。
5)过村镇路段。
其特点是道路两侧行人多,非机动车辆多,存在很多小型的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设计时除考虑村庄标志外,还应结合注意非机动车辆标志、注意行人标志进行设置。同时设置减速标线。
4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近年来,人们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有很多危险存在其中。因此,相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严格执行采矿资源开发要求,保证矿产资源生产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从而更好地推动矿产行业的经济发展。但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很多矿产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中还存有诸多局限性,导致有诸多不安全因素存在于井下采矿工作中。因此,在矿产行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矿产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开采技术。具体来讲,井下采矿技术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1井下采矿技术较多
目前,有很多种井下采矿技术,在不同的矿产开采中,不同采矿技术的应用方式和适用程度也不同。例如,长壁开采技术作为最常见的井下采矿技术,通常在煤矿开采中应用,但在金属矿产开采中却没有较好的适用性,因为金属矿在储量和矿层厚度方面不同于煤矿,这时就需要结合矿产的不同,采取差异化的采矿技术。
1.2井下采矿工艺技术复杂程度较高
相比于露天采矿工艺技术来说,井下采矿技术在安全性和生产效率方面都存在很多差异。通常在应用井下采矿技术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保证开采的安全性;同时,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比如场地较小等,相比于露天采矿,井下采矿技术的工作效率较低。因此,在应用井下采矿技术时,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改善工艺技术,强化科学管理,使井下采矿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得以有效提高。
1.3井下采矿技术更新换代速度较快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就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加大投资成本,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专业化人才,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2采矿技术的应用发展前景
2.1采场围岩的控制技术
相关的技术研究人员需要充分结合煤矿采场的具体情况,比如地质围岩结构压力等,对采场围岩控制方面的理论进行完善。对那些难采煤层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比如不太稳定、倾斜度较高和地质构造复杂等。研究在较恶劣的环境中,支架围岩同放顶煤开采岩层之间的作用机理,对支护质量技术和顶板动态监测技术进行研发和完善。此外,还需要研发其他一些岩层控制技术,比如如何有效地预测和防治冲击地压等,提高煤矿开采的效率,保证煤矿开采的质量。
2.2深矿井的开采技术发展前景
冲击矿压防治、煤层开采的矿压控制、井巷布置、瓦斯和热害处理等是深矿井中进行煤炭开采关键性技术的几个方面。针对深矿井开采的现状,目前急需大力研究和发展的有:深井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的变化;深井围岩状态和应力场分布状态;深井冲击矿压的监测、监控和防治技术;深井的高产高效开采的相关配套技术等。
3采矿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首先,要构建科学的井下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个工种岗位的操作流程,以便顺利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就是要分层、分解井下安全生产目标,将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和工作上,促使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生产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还需要加大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并坚持和落实每周的安全例会制度。
其次,要大力检查安全责任,及时消除井下采矿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综合应用多种方法,例如日常监测、专业检测和大规模检测等。如果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存在检查过程中,需要责令相关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汇报,避免出现问题。再次,要结合矿山的具体情况,在科学地制订灾害应急方案时,要将灾难事故作为重点考虑的内容;提高采矿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培养紧急情况下处置事情的意识,并完善和健全灾难应对体制;强化救助演练,结合具体情况,对灾难逃生和救援方案进行科学的制订;应用高科技的救援和检测设备,以保证矿区的生产安全,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护。
最后,为了避免因通风不畅而导致的窒息灾难,对矿区来讲,构建通风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通风系统。除了要强化通风管理外,还需要构建检测风量、风质和风速的台账,促使其与相关要求相符。此外,还需要落实基层班组建设,在班组建设中加入安全管理规划内容,不能只重视生产,还需要重视安全;构建班组考核等级制度,给班组提供一个更加规范和科学的平台,鼓励班组自查自纠,促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班组要做好安全监察工作,保证采矿工作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贯彻和落实;在煤矿采矿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以班组建设为核心内容,重视标准和考核,进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工作。
4结束语
1.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1.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1.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2结束语
1.1计算机网络工程物理安全问题
计算机网络工程是由通信线路、通信设备、计算机相互连接而构成的具有远程通信与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的数据通信和资源共享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中无论是局域网、广域网、城域网或者是互联网都与网络工程硬件设备密不可分,其网络连计算机网络工程物理硬件设备安全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硬件功能是否正常工作方面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物理攻击方便的问题。在计算机网络完成数据通信和资源共享时,由于自然因素或者是人为因素造成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所导致不能正常应用的问题。物理攻击是黑客通过计算机硬件漏洞进行攻击,通过网络TCP/IP等硬件接口漏洞控制计算机BIOS以至于导致计算机出现死机、蓝屏、黑屏等问题。
1.2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安全问题
目前,计算机系统并不安全,常见的计算机系统漏洞主要包括:RDP漏洞、VM漏洞和UPNP服务漏洞等,并且计算机系统漏洞不断的被挖掘,这导致我们计算机应用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1.3网络病毒安全问题
计算机病毒是由编程人员在软件中或者是数据中插入破坏计算机系统及数据的代码,这类代码具有寄生性、隐藏性、传染性和潜伏性,常见的计算机病毒包括引导区病毒、文件寄生病毒、宏病毒、脚本病毒、蠕虫病毒、特洛伊木马等。
1.4黑客攻击安全问题
目前有一类专门针对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攻击的犯罪人员,这类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攻击和破坏他人网络系统和计算机,窃取他人机密数据为盈利目的,另一种是以破坏网络系统为乐趣,证明自身破坏能力,这两种人被统称为“黑客”。
2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对策
以技术手段进行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防范,首先需要建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机制,利用系统工具对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进行扫描,计算机漏洞扫描一方面挖掘计算机网络工程可能存在的漏洞,另一方面可发现系统中的薄弱环节。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需要定期进行的,因为随着计算机应用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随时会增加,一次安全评估只能代表某一时刻的评估结果,也许下一秒就会出现新的漏洞。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机制建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可以依据已经发现的网络漏洞建立数据库进行比对扫描分析,漏洞数据库中包含了最新的已经发现的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并且能够通过漏洞的关联性挖掘可能存在薄弱的环节,通过对漏洞的分析,作出相应的修补方案,并通过反复的试验最终修补漏洞,并重新做安全评估。于计算机用户疏于安全应用防范意识,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是财产受到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主要是因为计算机用户对计算机网络的使用不够了解,对计算机网络漏洞认知度不够,一些用户认为计算机中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就可以完全安全上网,对网络上的资源不认真辨别就进行下载,甚至认为如果遇到病毒杀毒软件和防火墙一定会替他拦截的,但是,一些高危的病毒和木马往往伪装成应用程序或者是依附于下载资源,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很难甄别,这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的漏洞获取到用户的信息资源。因此,提高计算机用户自我防范意识是计算机漏洞处置措施中的重要环节,用户在下载或者安装软件过程中,要时刻警惕,安装软件过程中,一些选择性安装的插件如不需要无需勾选,如安装软件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安装。在网络上下载资源时要到正规网站下载,如有提示“风险”谨慎下载。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