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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论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安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公安论文

第1篇:公安论文范文

关键词:档案知识发现公安数据库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突出表现是犯罪率明显上升,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犯罪的滋生速度快速递增。这一严峻形势使公安机关面临着极大的压力,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于警务创新、提高执法效率、更有效地打击与制止犯罪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档案工作是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日益进入信息化时代,公安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在公安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档案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公安机关的档案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公安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在实践中努力解决。

1公安档案信息化的现状

目前,公安部正在实施金盾工程,大力进行信息化建设,从而使公安机关的档案存储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由纸质档案转变为电子档案。各地各警种分别建设了各自的数据库来存储相关的档案信息,不仅刑事案件档案资料(包括犯罪痕迹物证、被盗抢车辆或物品、犯罪嫌疑人等信息),而且居民户籍、旅馆流动人口、出入境人员、在逃人员、重点监管人员、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消防管理等档案资料都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加以存储,并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根据在逃人员数据库进行网上比对来抓捕通缉犯,极大地提高了抓捕效率。

另一方面,由于公安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警方目前只能从这些档案信息中进行简单查询和统计汇总等工作,从而制约了档案信息效能的发挥,阻碍了警方工作效率的提高。

1.1各警务数据库彼此缺乏联系,警方各部门间的档案信息不能共享。刑侦、治安、户政、消防、边防、交通等各部门分别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了自己的一套信息网络,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网络未能有效互连,导致档案信息不能在数据库之间互相贯通、共享,以致形成了一个个的“信息孤岛”。

1.2警务数据库中档案数据的异构性问题突出。各地警方一般根据本地财力等条件进行金盾工程建设,信息化的标准、水平不一。目前各警务数据库中档案信息的种类繁多,且信息标准、信息存量、运行方式乃至软件版本等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兼容性不强,成为制约档案信息共享的一大障碍。

1.3许多公安应用软件不能充分满足业务需要。表现在软件开发环境不成熟,功能比较单一、运行不稳定,时常造成档案信息丟失、泄密,甚至贻误正常业务工作:有的公安机关投入了巨额资金建设信息网络,却因应用软件不配套,只能进行简单的档案文件传输,从而使整个系统的运行效率很低。

2知识发现技术对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不可否认,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各警务数据库已存储了大量的档案信息。能否充分发挥这些档案信息的作用,是衡量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提高警方工作效率的关键。如果将知识发现技术应用于警务数据库系统,则能从海量的档案数据中自动发现令人感兴趣的知识,如自动发现原本需经领域专家分析才能得到的案件线索等,从而为警方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这对于提高公安档案的利用效果和警方工作效率,进而提高公安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知识发现技术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在案件侦破方面,总结各类案件的发生规律,预测未来的防范重点,指出可疑人的特点,划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对案件进行串案并案,为案件侦破提供侦查方向和线索。

2,2在交通管理方面,监测路面状况和交通流量,总结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及时制定对策,有效疏导交通,以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3在警力配置方面,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以应对突发事件:在消防调度决策中对人员、车辆配置、水源安排、最佳路线选择等提供最佳方案。

3知识发现技术发展与应用概况

数据库中的知识发现(Knowl-edgeDiscoveryinDatabases,KDD),又称数据挖掘(DataMin-ing,DM),是从海量的档案数据中提取出需要的知识的技术,当今的世界正处于一个“数据爆炸”的时代,但是要从浩如烟海的档案数据中获取真正有用的或感兴趣的知识却非易事,即所谓“人们被数据淹没了,却饥饿于知识”,于是数据库中的知识发现(KDD)技术应运而生。KDD一词首次出现在1989年8月由美国人工智能协会组织的第11届国际人工智能联合学术会议上,此后,KDD研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近年来,国内外高校以及IBM、Microsoft、NASA等公司、机构竞相投入大量资金以推动KDD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众多企业也正在或将要实施以知识发现为基础的商务智能项目。一个著名的例子是美国加州WalMart超市对长期积累的顾客购物档案数据进行数据挖掘,结果发现购买纸尿布的顾客通常也会购买啤酒。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一地区的不少已婚男子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帮太太买纸尿布,顺便会买一些啤酒,于是销售主管立即进行货架调整,将纸尿布和啤酒的货架摆在一起,并在附近摆放了许多佐酒的小食品,结果几种商品的销售量都显著上升。

在警务领域,美国警方使用通用或商务数据挖掘工具,已实现了对知识发现技术的初步应用。如FBI将MicroStrategy商业智能平台的报表及分析软件应用于反恐及调查工作,以及警方将地理信息系统(GIS)与犯罪信息中心(NCIC)相结合,从中发现犯罪线索、总结发案规律和进行犯罪预防等。

我国警方现已初步建成了一些警务档案信息系统,但目前这些系统并不支持真正意义上的知识发现任务,国内在警务领域对知识发现技术的研究离实际应用尚有相当远的距离。

4实现警务领域知识发现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知识发现研究的发展趋势是强调面向领域、面向最终用户和面向实际应用,在警务领域应重点研究解决以下问题:

4.1数据仓库和元数据技术。通过运用数据仓库技术来集中各个孤立的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源:通过元数据来管理异构的数据,最终可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

4.2适合警务应用的数据挖掘技术和算法。特别是能够适应不同数据质量和融合语义的知识发现算法,在知识发现中对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分布、并行算法的设计与实现等是决定知识发现质量的关键。

第2篇:公安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安教育公安改革职业化建设

公安教育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工作尤其是公安队伍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这种特殊作用,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近年来公安教育不断加大改革调整的力度,取得了一些进展。然而,由于受客观存在的制度性因素和公安教育应然性使命具体指向不明等因素的影响,公安教育在改革和发展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一个虽被引起广泛重视但远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是:公安教育与公安工作的游离现象还普遍存在;公安教育为“队伍建设服务”的具体目标是什么还未达成共识,因而公安教育改革看似纷呈叠出,实则缺乏理性支撑,给人以“跟着感觉走”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映象。究其原因,重要的一条是对公安教育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警察职业化①建设问题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和思考,因而也还没有完全找到一种较为科学的适合职业化建设发展要求的教育模式。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复杂多样,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存在于教育之外的因素,更有内部探索教育目标、功能不够的因素。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对公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而对推进警察职业化建设极有裨益。

一、对我国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问题的宏观检讨

(一)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关系的历史与现状及折射出的问题应该说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联系,然而这种联系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却大相径庭。回顾我国公安教育的历程可以粗略地将它分为几个阶段即:初步形成阶段(自1964年——1960年);停滞阶段(自1966年——1976年);恢复和发展阶段(自1976年——1985年);形成体系和调整改革阶段(1986——当前)②。各阶段公安教育的特点比较明显:早期的公安教育针对当时的政治形势和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的实际,在教育内容上以学习政治为主,同时兼顾公安业务基础知识;教育形式以轮训骨干为主;而且新建和扩建的公安院校分工也非常明确。在十年“”结束以后的恢复和发展时期,公安教育规模发展异常迅速,类型、层次众多(如学校层次有中专、大专、本科;学生有来自工作单位的在职公安民警、也有社会招考的;有学历教育、也有在职培训;成人学员有函授的、自考的、还有夜大、专业证书班等);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内容上尽量追求大而全。而在最近20年以来公安教育的地位不断上升、院校的数量不断增加、专业分工更趋细致、培训力度不断加大、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公安教育研究逐步受到重视。

在回顾公安教育的历史时,可以看到各个时期的公安教育虽然特点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呈现着优点和缺陷交织,成绩和问题共存的特征。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一是早期的公安教育尽管层次低、规模小、不成体系、问题众多,但却适应了当时特定的社会形势和公安职业发展的需要,起到了积极而巨大的作用。二是此后的公安教育尽管自身系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职业需要之间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近20多年来,尽管公安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公安院校都在想方设法改变这一状况,但其效果却并不如人意。这种反差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在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壮大的情形下它与职业化的要求之间为什么反而拉大了距离?在当前和今后公安民警的职业化建设可能、已经或必将日益受到重视的情势下,公安教育如何调整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真正发挥出为公安队伍建设既公安职业化建设服务的作用?

(二)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游离”现象的原因探究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之间出现“游离”现象的原因众多,主要是:

1、从宏观上看,公安职业在入口处与公安教育之间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距离。在我国,长期以来什么人可以从事公安职业并不是一个规定十分明确的问题。在1995年之前,工人转干代干、干部调动、地方招干、部队转业等等都是合法的入警途径。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对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规定了六项许可性规定和二项禁止性规定,其中并未提及必须要“公安院校学习合格”。这种状况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以另一种形式表现的更为突出。如一些地方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工作得不到落实,而其它人员乃在不停地进入公安队伍担当人民警察;有些地方借口无编制从而将警察院校的学生拒之公安队伍之外,而在扩张的地方性编制中又不安排公安专业毕业生。造成“需要的进不来,进来的不能用”的局面。这种制度设计及运行带来的后果简单的说:一是警察职业客观上对社会开放,没有建立起类似国外的“经过警察教育后才能从事警察职业”模式,公安人士的非专业化倾向突出。二是教育成果和产品浪费积压严重;三是延缓了公安职业化进程,降低了公安职业化水平。四是从源头上削弱了公安教育的地位,威胁着公安教育事业的后继发展。

2、从历史发展上讲,公安教育受“左”倾思想影响较重;院校教育“经院式”特征明显;公安教育发达程度不够,因而产品质量与职业化要求之间有较大距离。

首先,长期以来军队、警察、监狱在我国被称为国家机器和工具,强调的是其“刀把子”作用,公安工作和警察职能在凸显性、工具化倾向的同时,我们减弱甚至在主观上烟埋了其社会性职能的一面,公安教育也因此深深地被打上了“工具”的烙印,其独立性、基础性、先导性、科学性作用被异化,最终使公安教育的发达程度受到影响。同时,公安教育事业在经费、智力的投入上严重不足,加上依形势、依政策而非依职业发展要求办教育的情形仍大量存在,因而即使是在当前具备了相当数量的公安教育机构的情况下,教育质量仍然不高。

其次,公安教育(包括院校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教育)中“经院式”教学盛行,公安教育应有的特征没有得到彰显。我国的公安教育长期以来以院校教育为主体,而在院校教育中受前苏联警察教育的影响较重。其结果:一是将学生和学员局限在狭小的既缺少科学知识积累又缺乏实践支撑的空间内,科学精神的培养、辨证思维和实践技能的训练严重不足,造成学无所获或收获不够、发展后劲不足。二是院校教育中弥散着的空泛性、僵化性、过时性的经验总结和说教过多,存在着用夹杂有公安学术语言的意识形态套话或用意识形态去解释公安工作的格式化教学模式并用它来训练学生或学员。公安工作需要的特殊思维、技能、语言、知识、心理、身体、训练比较缺乏,“三不”(说不过、打不过、跑不过)现象大量存在。三是公安教育工作者也会因此受到制时,其创新思维、娴熟技能、学术素养提高速度不够快,与写事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相比,在公安决策、咨询、改革中远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公安教育工作者自己先为“显师”继而再造大师在很大程度上还只能是努力的方向而远非现实。公安教育既然缺乏名师,因而也就难有名门之后,公安学科因此也就难以一时成为“显学”。

3、从中观层面上讲,目前对公安教育属性的认识还远未统一,公安教育还没有形成和实现标准化教育的要求。

成熟的教育应该是标准化式的教育,即对教育的目标、内容、模式、结果等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公认的范式。公安教育目前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一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公安教育的属性认识还远未统一。近些年来对公安教育应该是育还是分类教育?是学历教育还是培训教育的理论争论和实践探索从未停止。从理论上讲,科学的发展需要不断地争鸣,但长期争鸣又无统一结论则对科学的发展会起到延误作用。事实上,正是由于这种争论长久不衰,加之各地在公安教育发展方向上拥有较强的自治权和自,因而出现了公安教育改革表面上不断推陈出新而实际上方向欠明、随意性强的特点。例如在专业设置上有的以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而有的自主设置专业;有的按学科建设要求设置专业,而有的按公安机关的工作部门或警种为标准设置专业;还有的出于各种动机和目的强行将公安与非公安专业名称揉合后进行专业“创新”;在课程设置上随意扩张,不注意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内部的层次性,逻辑关联性等等。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上随意地划定数字比例,并以此设置教学模式(如3+1模式;1+1模式等等)。

教育理论与实践都已经表明现代社会中的教育(包括行业、专业教育)都必须而且应该是育而不是分类教育。这是因为:现代教育不仅仅是要给受教育者传授一点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其从事特定职业的独立性、自主性精神和能力,学校的使命是要引导学生形成宽阔的知识结构,训练学生学会将专业(职业)问题放在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多元化的知识背景中去思考、去解决的办法、途径,并在此过程中培养其独立人格、科学精神。分类教育是无法或难以完成这一使命的。因为分类教育过早地将学生推入到了一个狭小的知识领域,封闭了其广阔的视野,妨碍了其融会贯通的路径。同时分类教育会限制其择业范围,如若其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关系不大就会对教育自身和个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反观我国的公安教育,事实上更多的都是在实施分类教育。而当前培养人与使用人之间的不统一性往往导致用非所学的现象常常发生。即使在公安机关内部,在受过公安教育的专业人员身上也存在着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的游离事实。

4.从微观上看,公安教育中在教材、教法上的问题较多,不利于教育与职业之间的耦合。

首先,公安类教材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的:一是程序化现象严重。表现在一律从概念入手;结构雷同;结论单一;从而使学生没有质疑余地,加上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成了被动的接受者。二是老化现象突出。新知识、新观点、新信息难以及时入书,使学生面对历史多、面对现实少。三是对公安职业教育有重大、积极作用的案例不入书,不利于发散思维训练,容易形成死读书,读死书。

其次,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占据主导地位,以填鸭灌输为主,诊所式(或案例式)方法,模拟方法,质疑方法等的应用相对缺乏。学生只能在抽象背景下依靠教师的解释去了解理论,观点直至接受答案。而事实上,公安工作更多的是一种在对抗状态下寻求平衡支点的社会工作。因此,课堂教学从内容到方法都应该是为学生提供对话、交流、沟通、质疑的场景园地并在此园地内进行知识与思维训练,而这既需要教师与学生的积极互动,更需要符合职业建设要求的新教材和教法的共同支撑。

5.给学历的公安成人教育从另一方面影响着公安教育对公安职业化进程的推进。

长期以来,公安队伍的素质总体上低于同期其它司法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加之公安教育(尤其是公安院校)经费短缺,因而一段时期内,公安教育中成人教育尤其是成人学历教育迅速发展,它带来的直接后果表面上一是民警的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二是院校有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此种状况目前仍然存在。与初期相比其差异有二:一是学历教育的层次越来越高;二是院校的收费越来越高。客观的讲,过去及当前的成人学历教育水分极大。不论自学考试还是函授教育其学习的时间都极其有限;学习的氛围与院校氛围及在此氛围中对求学者思维、意识、价值观念的潜在影响和熏陶都无法相提并论。成人教育的大行其道使正规化的学历教育相形见拙,在有限的时间内它不可能造就出合乎职业化要求的警察。从长远看,这种质量的成人教育它只能增加警察职业化建设的难度,影响具有专业知识人员的就业,最终在整体上延缓职业化进程的速度。在这里,我们并不反对进行公安成人教育,甚至认为它十分紧迫和必要,我们反对的仅仅是在学历教育中掩盖或代替能力、水平的形式主义做法。

二、以造就职业化阶层,推进公安职业化进程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安教育改革。

公安职业应该是以通晓公安专业基本知识并能对之进行灵活应用为基础的职业。这种职业的从业人数众多,他们共同构成一个特殊的阶层即公安职业阶层。这个阶层应该以职业的相对自治性为特征,通过职业活动、职业权利、职业训练、执掌和运用职业规则、维护特定的职业秩序来共同承继和发展职业所具有的社会使命。由此可见,只有造就这样一个职业阶层并使之达到职业化程度,公安队伍才能真正成为“政治可靠、训练有素、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成为革命化、现代化、专业化、知识化、正规化的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队伍。这应该是今后公安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在此前提下,推进公安教育改革工作在宏观上要注意:

(一)必须时刻关注公安教育立足和生存的正当性。

公安教育存在和发展的正当性在于社会上存在着对公安职业化阶层的合理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承担起并致力于完成造就这一阶层的使命才有生存和发展的合理性。这是推进公安教育改革的必然前提。以此为基点和标准,今后的公安教育改革必须始终围绕着公安职业化发展的需要来进行,必须摈弃自毁根基式的商业性创收行为,杜绝滥办班,滥发学历文凭的自杀,纠正违反学科建设原则乱设滥设专业的做法。公安教育改革工作从宏观到微观必须围绕如何强化职业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塑造职业道德、养成职业习惯等重大问题来展开。

(二)公安教育必须走育之路公安民警警种不同,任务不同,但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做为警察群体及其成员都必须遵循一种独特的、共同的、基本的游戏规则。公安教育只有走育之路,才能达到这一目标,进而为职业化建设奠定基础。因为只有在共同的教育背景下,在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规划下,才能使他们形成彼此相知、相通的思维方式、话语方式,形成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念、判断标准③。而这是任何一个群体内部保持动态性平衡和协调的必要条件。同时也只有走育之路,才能克服分类教育带来的诸多弊端。实施育,当前首要的是应该统一课程(起码是主干课程)设置、学内容、统一训练标准,条件许可后应统一进行考核。需要说明的是“统一”不是“统死”,而是在此前提下或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区情自主开设有益于学员心智发展、有利于知识结构优化的补充性课程。因此,统一是原则,是一般规则、而灵活性、自立性是补充。育反对或限制的仅仅是自立性、灵活性的无限扩张,不是将其一棍打死。

(三)围绕职业化建设中涉及到的教育问题的内容即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进行教育改革,着力培养人才的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意识和水平、能力,将教育改革、人才培养与社会期望和需求结合起来。

当前,社会、民众、政府对公安民警的要求、期望日趋增多增高。公安队伍面对高发的犯罪态势和严峻的治安形势,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公正期望和安全服务要求,只有苦炼内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方能不辱使命。所有这些既需要自身努力,更需公安教育功能的发挥。在当今社会形势下,能力、水平、素质的提高已远不是单单通过“自我修炼”即可实现的。人民警察只有具备了职业化素质,具备了规则意识,公正观念,服务能力和意识,并身体力行之才能获取公众的信赖和尊重,也才能满足公众的安全和公正需求。公安教育只有按职业化要求进行改革,才能塑造出优秀的公安职业人士。而只有在竞争中证明自己是有能力的优秀人才,才能担当起历史赋予公安工作的重任。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未受过公安教育熏陶,不具备公安专业知识的人从事这一专业时其危险性远远大于相同情形下的医生的客观现实。在国家对公安职业尚未进行统一资格考试的情形下,公安教育在此方面任重道远,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四)克服和纠正牺牲质量,急于求成的短期思想和行为。

公安教育改革之所以出现左右为难、进退两难的情形,与以数量代替质量,不明确方向,不打牢基础而急于求成冒进是密切相关的④。今后公安教育改革必须反对大干快上,小马拉大车等浮躁急进现象;反对无视常规常理的标新立异。教育是不允许失败的,因此应该以科学、理性为基础,以需要、可能为原则,通过有效的整合有限的资源,合理地界定不同层次的教育部门的职能,才能形成分工合理、层级明确的教育结构,进而从不同层面为职业化建设提供服务。

(五)强化院校内部教学改革,突出职业化内容,反映职业化要求。

关于院校的教学改革,已有较多文章进行过专门论述。这里需要强调的问题是:第一,院校教学改革应该以学科建设及改革为主线或骨干来推进。不能再在课程、课时、实践、教学比例的增、删、改上动大脑筋。学科建设和改革是伴随着科学教育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关系着人才培养的规模、质量;关系着学术骨干和学术梯队的培育;关系着科研工作的水平。而其中的诸多领域和问题与职业化建设密不可分。因此千万不能熟视无睹,否则只会跟着感觉走,极易误入歧途。第二,教材改革在内容上既要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理论性,同时必须兼顾前瞻性、学术性。在形式上要注意多样性,要创设更多的具有新、鲜、活意义的专题型活页式教材,典型案例要尽快入书。第三,教法上要强调模拟法、诊所法,力求给学生营造身临其境的氛围,将问题放在开放的社会环境和多元的知识背景中去让学生思考,以此训练其职业思维,这是现代教育的正途也是公安教育改革的重要攻击点。

(六)国家应适时推行统一资格教育考试制度。这既是确保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统一性的制度性保障措施,也是推进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耦合的重要措施。其作用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改革的影响中可以看出,在此不复赘述。

注释及参考文献:

第3篇:公安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安院校;教学疾病;原因;可行性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一批不同层次、各具特色的公安院校,它们承担了我国人民警察、武装内卫等方面特殊人才的培养任务。公安院校的学生培养既有当代大学生的普遍共性也有其特殊性,即在特定的培养模式下对学生的内在素质、组织纪律性、身体素质等方各面有着特殊的要求,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既具有一般高等院校教学的共同性,又因其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受教育环境和自身局限的影响,公安院校的教学存在着问题,本文拟从教育病理学的视角对此加以剖析。

教育病理学研究的是教育病理,是一门研究各种病态的教育现象和教育行为的应用教育科学,是教育学科的分支。它并不是是一个新兴的教育学概念,最早使用教育病理和教育病理学的是德国学者司托里音伯耳,在1890年他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并使用教育病理学的名称;20世纪以来,教育病理研究在日本渐成气候,研究学者有新堀通、松本良夫、大桥熏等;教育病理学在我国则兴起较晚,目前主要研究者有石鸥、郑钢等。教育病理学的出现从反向的角度来研究现存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学的研究和教学大多从规范的应然的角度对教育进行分析和探讨不同,它反对仅从理想的状态出发,而提倡从“应该怎样”出发,重点关注的是教育中的病症和病态表现。

二、公安院校教学中存在的教育疾病剖析

“教育疾病是指教育中不正常、不健康的状况,是致病因子和教育系统自身相互作用下教育系统或系统中的某些子系统的相关组织结构、功能发生不正常的改变,这些改变均可视为教育疾病或病理性的教育。”教学疾病是教育疾病的下位概念,是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病症,表现为教学功能不能或不能很好地得以发挥,教学本身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的。长此以往会到导致学生个性遭受压抑,素质发展不全面;公安院校办学目的不能圆满实现,特殊人才培养受限。公安院校中的教学疾病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课程设置上,对文化课的重视不够,学生的素质培养片面化

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中体能课与文化课的比例问题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公安院校的课程设置较为偏向体能课,因为要培养合格的公安人才,对学生的体能训练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要求,这是由公安院校的培养模式和办学特色所决定的。此外,体能课训练收效明显,而文化课所取得的效果往往较为隐蔽、缓慢;体能课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有力,而文化课教师面对学生的违纪现象只能采用批评教育的手段。在此情况下,学生和学校对体能课重视程度高,而文化课相对来说显得枯燥高深,不易掌握,得不到学生的重视和学校的理解支持。从这种模式中培养出来的学生素质只得到了片面的强化,在实际的公安工作中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警务工作。但是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公安院校从用人单位对应聘学生的反馈中逐渐意识到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要“能跑会打”,“更要能说会道”,既要有过硬的警务技战本领也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法律素养等多方面的本领。否则学生将无法迅速地适应今后的警务工作,其发展受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在教学内容方面,教学内容漂离,理论脱离实际

与一般院校不同,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就业多面向基层公安机关,学生一旦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就会碰到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虽然初期会有老民警帮带,但其自身的思想素质、专业技能如何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安院校的自身形象。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即使是进行理论的学习也必须和实际相结合,使学生能够掌握理论,指导实践。课堂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学的主要阵地,然而目前公安院校课堂教学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漂离,过于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陈旧,无法跟上社会的变化。二是过分追求绝对教学秩序,致使课堂管理失当。以公安院校中的法律课程为例,无论是刑法还是行政法等通识性课程,都有大量的知识点需要掌握,有许多相似易混的概念需要比较区分,但法律课程本身较为枯燥抽象,教师在备课时往往也感到困难。可是教师利用其课堂上的主体地位,对学生进行简单的灌输就可相对轻松地完成教学任务。有的学生出于纪律的要求和对考试的恐惧不敢表示不满,也有的学生本身对学习不够重视,老师的不负责助长了其不愿学习、不愿付出努力的心态。同样,由于新法颁布旧法的废止,课程的内容也往往会发生变化,如《治安管理条例》现已经被《治安管理法》所取代,其内容方面做了不少调整,但是有些教师疏于对学科进行持续不懈的更新,仍然照搬以前的讲义,所讲的内容往往与新的法律条文不符甚至是错误的。又如在刑事技术的教学中,已经出现了新的刑事侦查技术,可是教师还依照旧的教学大纲,讲授着旧的刑事侦查技术,而这些知识很可能在学生今后的工作中用不到。

(三)除去教学内容方面的疾病,公安院校中对课堂秩序的管理也存在问题

这方面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学术氛围不浓厚,过分强调安静的教学秩序。要维持课堂教学的进行,需要一定的秩序要求,教师对课堂必须进行一定的控制。“任何一个教师不论他在学科上如何优秀,如果他不愿意或不能对课堂进行控制,那么他最终注定要失败,并且永远都只能是一个蹩脚的教师。没有课堂控制,教学就不可能进步。课堂控制是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不少教师将良好的教学秩序理解为教室的一片安静,理解为教室里只能有教师讲课的声音,除此之外学生所发出的声音和行为都是对教学秩序的破坏。这样的教学秩序观念容不得学生之间的讨论或议论,其理想的状态就是教师一片寂静,唯有台上的教师滔滔不绝。其实课堂中出现的“杂音”往往比教师的“纯音”更能反应教学的特色,因为它启动学生的思维,它表明学生接受了教师的影响并在做出或积极或消极的反馈,教师应该保留并倾听这些“杂音”,它正是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进行独立思考的表现之一。

对学生的积极反馈,教师应顺势引导,对消极的反馈也应接纳并加以分析。教师如能与学生进行互动,往往课堂气氛热烈,甚至偶尔也会有小小的失控发生,但这是学生学习的重要过程,是不可缺失的环节。然而目前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普遍重视纪律轻视与学生的互动,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主动思维被遏制,缺乏学习的热情,认为学习的目的只是为了通过考试,这样自然使公安院校的课堂教学中教学气氛沉闷,缺乏学术气息。而师生之间的紧张关系可产生不良的教学氛围,表现为消极的、防卫型的氛围,师生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服从、恐惧与不依赖甚至漠视。

三、病因分析及存可行性建议

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学问题既有教师个体的原因,也有学校方面的原因,更有整个大的教育环境方面的问题。

第一,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者,自身的专业水平、教育观念和教学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教学质量。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如果缺乏没有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广博的学术知识肯定无法胜任课堂教学。学生可以忘却教师的严厉但绝不会原谅教师的不学无术。然而仅仅具备教学内容方面的充实也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教学进行指导,其教学水平实在堪忧。目前公安院校乃至一般高等院校中教师的教育观念大部分都处于亟待更新的状态。此外如果没有适当的教学手段,教学的进行也会大打折扣。在多媒体教学普及的情况下,充分借助多媒体技术开展师生间的互动,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是对每一位教师提出的任务,但目前公安院校中的教师对多媒体教学的运用还存在一定的观念问题和技术问题。对此,教师应该苦练基本功,提高教学技能,积极改进教育理念,加强教学理论研究,用现代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从而完成由教师主体向教师主导的转变,树立学生为主的意识,开展互动式教学来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第二,公安院校中教学失衡的原因还在于学校方面,其评价制度还需要完善。在绝大多数学校都已建立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中一般由3部分构成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一是学校对教师的听课;二是教师所在院系给予评价;三是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目前的问题在因为对教师的质量评价会直接涉及到教师的待遇,故校级评价和院系评价有平均化的倾向,同行之间相互“帮助”既搞好同事关系又不影响彼此的收入,而学生评价应该是较为客观、公正的,可是由于所占比例小,在其他两部分高分的情况下,学生即使给教师的评价较低总分一般也不会低于学校制订的标准。久而久之形成了教师不在乎,学生不重视的局面,每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的时候学生一般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进行评价。在此情形下,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形同虚设,它不能彰显出优秀的教学,也不能反映出病态的教学,教师的同业竞争力在慢慢弱化、消弭。基于此,公安院校应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岗位津贴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完善一整套教学规范机制,要加强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构建激活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机制。

第三,从整体上、宏观上来说,公安院校中存在教学疾病还因为受到了我国教育环境的影响。素质教育的理念虽然已经提出多年,但其全面的、完全的、真正的落实还有待时日。在教育体制还未完全转变、教育理念新旧杂陈的今天,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也影响着教育教学的开展。

四、结束语

先生曾说:“大学,乃一国教育学问之中心。无大学,则一国之学问无所折衷,无所归宿,无所附丽,无所继长增高。高等教育之重要,实为一国命脉所关。”我国的公安学院既要办出特色,也不能丧失高等院校所具有的特殊品格,因此对教学中存在的疾病,必须认真加以对待。

参考文献:

1、石鸥.高校教学及其管理的病症探查与成因解读[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石鸥.高校课堂教学的反向研究[A].教学病理学基础[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第4篇:公安论文范文

始终坚持把加强路面管控作为预防事故、提高通行能力的着力点

(一)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管理力度。交警的主战场在路面,执法管理的威慑力体现在现场。要始终秉承“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提高查处的有效性和震慑性。科技的广泛应用,解放了警力,提高了管理实效,在严密路面管控,有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但也出现个别地方现场执法力度弱化,非现场违法查处比例达85%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对路面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发生率以及形成事故成因的有效分析研判和碰撞,科学引导路面民警执法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切实提高民警现场查处的比重,并以此作为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的有效举措。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省际卡点建设,切实做到警力、科技、设施三到位,切实落实勤务职责,不断加大对过境车辆特别是外省籍交通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二)做到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和《关于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的通知》,特别要建立健全“酒驾”查处小分队,切实做到天天查、夜夜查,让老百姓认可、社会肯定且事故预防有效的事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管出规矩,管出安全。要继续加大对5次、10次以上车辆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查处力度,提高执法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省公安厅交管局将继续对禁“酒驾”和“三个率”等重点工作进行排名,以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前几年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有力整治,在改善秩序、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1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全力推动民警上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第四季度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起,同比减少8起,其中9月、12月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经验和实践再次证明,加强路面管控是预防事故、改善交通秩序的最直接最有效举措。同时,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要全力做好党的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

始终坚持把加强基础性、源头性工作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的立足点

(一)扎实开展“三项排查治理”工作。要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项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第一,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并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在5月底前开展以乡道、村道为重点的新一轮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排查,并建立档案,推动当地政府制定治理计划,以进一步改善乡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第二,积极会同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全面开展营运客车(包括旅游车)、校车、企业自备接送车的排查,参照户籍管理的办法,建立专门档案,落实民警专管,对校车和企业自备接送车驾驶人管理可借鉴原交通安全片组的形式,实现户籍化管理,以此进一步推动企业、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职责的落实。第三,积极会同交通、农业以及有关警种认真开展对外省籍常驻我省车辆,包括客车(含小客车)、货车、工程运输车、农用汽车等基础排查工作,参照外来人口管理办法,认真研究解决这些车辆的安全检验、违法处理不及时和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三项排查治理”是加强基础性源头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年交通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务求实效。目前,全省车管部门按照部局的要求对营运客车、校车等排查已全面展开,要结合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2012年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要继续扎实开展“四个六”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实效性,确保文明交通环境的形成。要建立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推动客货运企业进一步完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责任制的全面建立,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领域。要不断培育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逐步推广应用国家科技行动计划在本省的相关示范项目,继续联合FM93交通之声等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月”等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拟在全省范围开展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报道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三)不断提高科技应用能力。始终坚持科技强警建设,引领交通管理可持续发展。要力争在年内基本完成省、市、县际公路卡点和主要国省道沿线交警中队的卡点拦截系统、视频系统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管控防线,努力提高交通管理整体水平。要加大移动警务、多功能移动勤务车载系统、交通警务巡逻缉查系统和大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的实战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对套牌车、盗抢车、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进一步推进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提升系统资源支撑实战应用的效能。要扩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示范建设成果,尤其是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在全省的推广。逐步深化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加强科技设施建设的日常使用、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对省级直接投入建设的道路监控等项目通过验收后,一律移交当地大队,实行落地管理和维护,省、市两级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规范应用。(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实战单位建设。严格落实《交警基层单位用房功能区管理规定》,加强对公路中队的分类指导,特别要规范农村交警中队的勤务规定和装备保障。交警专项编制要落实到位,确保全部充实到新建农村中队,同时要继续加大对新建中队以及营房改建中队的经费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一线民警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积极争取财政在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抓好县级交警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严把车辆登记、检验和驾驶证考试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摩托车检验率。抓好杭州支队复杂道路路段模拟考试试点工作,同时要研究加大在驾驶证考试中交通事故预防常识等内容的比例和份额,不断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

始终坚持把注重民意作为提高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切入点

城市交通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已蔓延至中小城市。要充分利用党委政府重视的有利契机,主动研究、有所作为,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在城市交通规划、政策方面的话语权。要在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等阶段就积极参与解决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要立足本职,持之以恒地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以严管来弥补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上的不足,有效抓好行车、停车秩序,同时科学合理适时地运用“单行、禁左、错峰、限行”等交通组织措施和交通需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深入推进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路口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的应用,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善于借用科研院校、省市专家组等外力解决本地城市交通中的疑难问题,并帮助培养一批城市交通管理人才。(二)不断完善拓展为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这几年来,全省创设了不少方便群众办事的工作平台,特别是社区交通管理服务站、流动车管所建设、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方便缴纳罚款的牡丹畅通卡、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罚以及“网上车管所”等举措的推出和实施,创新了服务管理,方便了群众办事。对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一定要加以不断完善和推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得到实惠。按照“少走路面、多走网上”的工作思路,继续倾力打造“网上交警队”、“网上车管所”平台,扩大网上业务办理范围,特别要扩大为社会提供交通违法行为查询、交通违法自助缴纳罚款等远程业务受理或办理的工作范围,实行网上选号和网上预约业务,尽量将群众吸引到网上办理交通管理有关业务,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服务渠道。(三)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以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畅通工程”创建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警种的协作配合,全面推进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特别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强化乡镇一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和工作平台构建,进一步推进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要继续抓好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加大德清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推广力度,全力保障学生安全。要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开展好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评选安全运输企业和优秀驾驶员等活动,通过有效的载体,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合力夯实交通安全基础。

第5篇:公安论文范文

1.1施工测量

护岸工程在正式施工前,为了保证施工的有效进行,应该对河道和岸坡进行相应的测量工作,对护岸工程中的线路长度、标高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进行明确,同时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加密处理护岸沿线的水准点,测量其闭合度,从而确保全部水准点的更加可靠和准确。结合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应该将水准点的分布范围限制在20m以内,确保每隔20m都能够找到一个水准点,为施工质量控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的要求,对护岸基础边线进行严格放样,设立基础边桩,为以后的施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1.2混凝土基础

首先,在开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施工的需要,对各种原材料进行严格检测,同时通过相应的试验,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并对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加以严格控制,确保混凝土拌合的均匀性,从而满足了施工中塌落度的标准要求。其次,应该对基槽进行修正,保证其平整度和清洁度,同时做好验收工作,只有当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施工。在架设模板时,应该充分保证模板的刚度和强度,以及模板的平整度和稳定性,以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施工质量。在混凝土浇筑之前,还要对基槽中的一些杂物、积水进行处理与清洁。然后,在混凝土搅拌时,应该采用插入式振捣器,进行分层捣实,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能够满足护岸工程的施工要求。

1.3浆砌块石墙身

当基础混凝土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对底板上的杂物和泥土等进行处理与清洁,从而方便进行砌筑墙身。对于浆砌块的选择,应该以坚石和次坚石为主,确保材料的强度在25MPa以上,石料的表面也不能存在裂缝或风化现象。在墙身砌筑施工时,应该选择坐浆及错缝砌筑工艺,确保每一个砌层的稳定性,砌块之间使用砂浆填充,确保其粘结牢固,确保上层砌筑时不会对下层已经完工的砌块造成扰动。当墙身达到一定强度后,应该进行勾缝处理,以圆角的方式,对勾缝的交叉点进行控制,同时做好墙身的养护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1.4压顶混凝土

在护岸工程中,压顶是最上部的工程,其质量、平整度和线型对于护岸工程的外观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影响着护岸工程的牢固性。在压顶施工前,应该对墙顶进行清理,保持其整洁性和平整度,然后,应该做好测量和放样,明确压顶的高程和线型,同时进行立模。在立模时,应该选择钢模,以满足强度和刚度方面的要求,而为了保证模板的稳定性,可以应用三角钢夹具和支架。在脱模时,应选择机油(或色拉油)作为脱模油,从而保证墙面的平整和光洁。混凝土的浇筑应采用连续浇筑的方式,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后,利用平板振捣的方式,保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

2疏浚工程施工工艺技术

(1)试挖:应该选择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挖,并根据试挖得出的各项数据,对挖泥船的相关参数进行调整,以保证挖泥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应选择正确测设备的组合方式进行执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挖槽:可以根据试挖得出的数据,对挖槽设备的参数进行设置,从而保证施工效果。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根据回淤情况况及开挖后泥沙的泄漏程度,从而对施工超深进行判断,确定是否需要增加施工。施工的超深厚度也应由试挖来确定,然后在实际施工中,根据实际状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保证挖槽深度能够达到设计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为了避免出现漏挖等现象,应该保证每一条挖槽都与前一条挖槽保持5m左右的重叠,特别是在边坡的分层分阶梯施工中,更应该注重重叠挖槽的部分,以防出现浅埂的遗留现象。(3)泥浆输送: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开不妨碍航道运输的正常工作,避开来往的船只对施工的影响,该做好水下潜管的敷设,从而实现对泥浆的输送。通常,从水下地形考虑,潜管的连接大多是采用的方式是柔性连接,大部分是在水面上对潜管进行连接,之后分段下放,从而保证水下潜管的连续性。在对水下潜管进行敷设前,还必须做好旧有航道水下地形的勘察工作,确保潜管敷设后,航道的水深可以达到1.5m以上。而假如水深不足,则应该重新进行挖槽。(4)质量控制:从本质上讲,航道疏浚工程就是对航道中存在的泥沙和杂物等进行处理,以保证航道的正常通行,或者对航道进行拓展。因此,在实际施工中,应该做好相应的质量控制,保证航道疏浚的可靠性,以免影响来往船只的安全。首先,应该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确保设备能够实现最高利用效率,同时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保证施工安全;其次,对于挖出的泥沙,应该合理放置,在河岸附近建立统一的泥沙堆放点,并在附近构建完善的排水系统,使得泥沙中的水分可以顺利排出,同时避免泥沙再次进入河道;然后,在疏浚工程施工之前,应对原本的航道断面进行彻底的检查,以确保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并且应该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能盲目的进行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施工位置是港口,其自身的吞吐量较大,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对航运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该对施工时间进行合理性的安排,尽量避开航运高峰的时间段,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结语

第6篇:公安论文范文

据有关调查表明,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不良因素的原因主要有三:首先是环境因素。水利工程多涉及河道管理,沿海防汛等施工项目,所以工程施工过程常会受到汛期及潮汐的影响,从而危及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此种危险多余气象有关,不能够提前预测其变化,在施工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其次是内部因素,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多为较广阔施工,无法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规章制度的严格考核,在施工过程中做不到监管到位,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大大增加了难度,就会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从而引发各种安全事故;最后是人为因素。人是整个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重点,无论是安全管理人员,还是施工工人,都要对安全施工为题提起高度重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水利施工项目过程中的安全性。因此,应在物质和精神上给予施工人员大力支持,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从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控的有效策略

(1)提高全体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从各个单位的最高管理机构入手,令其掌握安全工作第一的理念,采取预防为主的管控策略,强化安全管理,将安全意识下达至每个基层为水利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提供可靠保障。在实践过程中,企业首先要提高管理阶层人员的安全意识,高度重视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控问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考评和评估,以达到提升整体安全意识目的,促进安全工作全面开展。与此同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规范化的安全管理标准,将责任落实,使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了解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主动关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在现代化建设中,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受到了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的直接影响。因此,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施工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督促施工人员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对引起事故员工加以警告,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开除处分。另外,无论是施工者还是管理者都要在统一安全意识的同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加强管理部门与施工人员之间的交流,将安全制度与行业规范相互结合,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保障安全管理制度的监控。

(2)注重工程安全管理,加强质量控制管理

为了施工过程中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加强人员安全管理意识和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例如:要求施工人员在实际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和其他安全设施,严禁除施工工人以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所,以免发生意外的事故。同时,施工单位必须注重施工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测,以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能够顺利完成。安排专门负责人员每24小时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问题加强管理。工程施工项目一旦开展,监管是重要的安全管控环节,安全措施应紧随其后。因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是势在必行的,提升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水平,配备专门负责安全的人员,进行安全提醒。根据水利工程实际施工的情况,制定明确管控目标和检测标准,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对于可能造成不良影响行为加以劝阻,必要时勒令其停止工作,保障水利工程顺利完工。

(3)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安全管控监督

水利工程是一个工作持久,涉及范围大的工作,这对施工人员的耐性及责任心都有着极高的要求。进安全管控方面的培训,可以促进施工人员管控意识的提高,加强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还应采取奖罚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提升整个施工单位的素质水平。并据施工人员工作经验的不同,运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针对施工人员进行不同管理,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充分对现代化高科技加以利用不断推广,并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的监管,采取高效措施提高水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4)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安全管控效应

现代化建设中,要想保证水利工作的顺利完成,就要对施工过程中的设备进行不断完善,及时对配套设施进行维修及保养,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然后针对不同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人员安全施工,加大检查力度。对质量严格把关,不允许劣质工程发生,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3结语

第7篇:公安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施工布置模糊多属性决策水利水电施工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布置方案的影响因素分析

施工总体布置方案优劣,涉及到许多因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评价,其评价因素大体有两大类,一类是定性因素,一类是定量因素。属于定性因素的主要有:1.有利生产,易于管理,方便生活的程度;2.在施工流程中,互相协调的程度;3.对主体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影响;4.满足保安、防火、防洪、环保方面的要求;5.临建工程与永久工程结合的情况等。属于定量因素的指标主要有;1.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和费用;2.土石方开挖利用的程度;3.临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量和费用;4.各种物料的运输工作量和费用;5.征地面积和费用;6.造地还田的面积,建工程的回收率或回收费等。

由于施工布置属于施工规划内容,是人们根据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资料对未来即将发生情况的一种预测。因此,不论是定性因素,还是定量因素,都存在不确定性。我们知道事件的不确定性有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种是事件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一一随机性,事件本身状态的不确定性一一模糊性。一般来说随机性是一种外在因果不确定性,而模糊性是一种内在结构的不确定性。从信息观点看,随机性只涉及信息的量,而模糊性则关系到信息的含义。可以说,模糊性是一种比随机性更深刻、更普遍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主观认识领域,模糊性的作用比随机性的作用重要得多。对于随机性人们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对模糊性得认识和研究正在进行和深入中。凡是有人参与的系统,都要由人进行规划、论证、评价决策、设计和运行管理,因而,不能无视客观外界事物在人脑中反映的不确定性一一模糊性,它是由客观差异的中介过渡性所引起的划分一种不确定性。施工总布置设计也不例外,在施工布置中客观上也存在着大量模糊性因素的影响。例如,施工设施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程度的“好”和“一般”是不能以一个准确的数值来描述的。因此,不能无视或回避施工布置过程中存在的模糊性,而应客观对待模糊性这种客观存在,了解其规律,为人们规划、论证、评价决策、设计和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

由于施工布置涉及的内容较多,方案的影响因素存在模糊性,传统的施工布置虽然考虑了模糊性的存在,但在决策过程中已经将模糊信息精确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模糊优选。故在方案优选中应着重考虑模糊因素的影响,其模糊性上要表现在决策指标、指标权重。对于定量指标,主要是有关工程量和费用的问题,其值可参阅工程资料和设计文件通过计算来确定,计算结果往往和经验参数的取值有关。由于每位工程人员对事物的认识不一样,经验参数会在一定范围内变化,计算结果也是处于某一范围。对于定性指标,可以根据专家的工程经验,可通过专家打分法、集值统计法来确定。这样人的主观因素、知识结构及决策偏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实际中,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以及人们的思维对模糊概念的运用,用精确数来描述就显得很困难,而用“大约”、“左右”等之类得模糊概念来描述就更为合理一些。确定评价指标权重,目前有许多数学方法可以进行精确计算确定。我们知道,对不同的工程而言,在同一个因素方面其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此时的数学模型很难全面反映实际情况,必须借助于专家的工程经验来评判。

由于以上模糊性的存在,回避或忽略模糊性都是不科学、不全面的。以往那些决策指标值、决策指标权重作为确定值来进行方案优选的方法,必然存在着片面性、局限性。随着科技发展,人们对精确性要求越来越高,所研究的对象趋于复杂化,当复杂到某种程度以后,有意义的精确认识能力反而下降,适当的模糊反而精确。在此,引入模糊数学工具,运用近代模糊多属性决策理论,建立模糊多属性决策模型,可以为人们考虑客观上存在的模糊性,为合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布置方案设计

作为施工布置中的重点,围绕混凝土系统布置各项临时建筑物。主要有1.各种仓库、料堆和弃料场;2.机械修配系统;3.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备安装基地;4.风、水、电供应系统;5.其他施工工厂,如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预制构件厂等;6.办公及生活用房,如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医院、学校等;7.安全防火设施及其他,如消防站、警卫室、安全警戒线等。此时,应提出各类临时建筑物、施工设施的分压布置一览表,它们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建筑安装工程量;对施土征地作出估计,提出征地面积和征地使用计划,研究还地造田征地在利用的措施,计算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对填挖进行综合平衡,提出有效挖方的利用规划。

为了将混凝土系统设施布置在突出位置,使其受到其它设施的干扰尽量小,此时需要进行施工设施间邻接关系的分析,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设施多,不同的设施具有明确的重点功能,如炸药库、加油站等,如不进行邻接关系的分析,将因为为施工设施间的功能冲突,给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以及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避免施工设施间的布置冲突,在分析施工设施邻接关系时,主要是分析施工设施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制约关系及关系强度。通常在邻接关系的基础上,考虑施工进度、施工强度、设施运行和物流运输。分析施工设施的布置规模和在场地上的位置关系,其场地关系控制指标有:1.施工设施的布置规模,主要考虑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设施的布置容量和占地面积。2.施工设施的地基承载能力,考虑地质情况、边坡稳定情况等。3.水文地质的要求和施工导截流的情况,考虑不同的施工时段,洪水位、地下水位、施工场区水位变化等对施工设施布置的限制和影响。4.物流运输的高差限制,考虑物流运输线路的坡度和垂直高差、物流的进出口等。5.施工设施间的距离限制,主要是指施工设施运转时所必须的最小作业半径,运输时问的最小限制,物流进出口的最小范围,施工设施间的安全距离等。6.施工场区的对内对外交通状况,考虑施工设备的最小运输安全高度和宽度,场内建筑材料的运输要求等。

参考文献:

第8篇:公安论文范文

1.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过程控制及施工工序的协调与配合,针对工程实际施工需求建立了后勤保障工作队,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施工设备、施工机械的正常工作,并要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补给及工作环境的及时协调等工作。该项目在施工前建立了完善的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针对工程实际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工作职能、权限、奖惩以及利益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质量有着重要作用。要求参与施工的各单位要每星期举行一次施工生产协调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通过参与、协调、配合等手段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实际问题,并要求每半个月要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一次生产进度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核实施工进度情况来确定加快施工生产的措施,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各项质量、安全和管理制度等措施的执行,这对加强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制度的执行力度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拟定了全面配合的合同文件,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向各方提出优化施工和设计的建议,这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期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技术管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将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都能应用到工程实际施工中,根据施工生产制度要不断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及管理工作,这样才能将安全施工生产深入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心中。

1.2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措施

要求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的冒带,并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针对部分劳动强度较高及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不仅要求施工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要具备健康的身体,更要求其在上岗前要进行专业培训,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按照相关施工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来独立操作,这对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整体安全有着重要作用。工程实际施工中的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都必须在地面施工场地中进行作业,不允许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高出违规从事钢筋断料、配料以及弯料等工作。施工人员在搬运钢筋过程中,要注意搬运路线上是否存在障碍物、架空电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如果有的话需要施工人员在搬运过程中要避开此类物品,避免钢筋搬运中的回转动作使其碰到电线,这会导致施工人员在工程实际施工中容易产生十分严重的触电事故。切割机在施工前操作人员必须确定其运转是否正常,机械在运行中是否存在漏电现象,并要求切割机等施工设备在使用中必须将电源线进漏电开关,在使用后不允许其随意摆放到易燃物品堆中。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其将钢筋集中堆放到模板或脚手架上,同时也要求其不能将工具、钢箍、短钢筋等物品放在脚手架上,避免其因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滑下伤害其他人员。

1.3木板制作安装的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在对木板进行安装或拆卸处理过程中,要求其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操作,必须上下同时作业并要设置好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避免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高处或复杂结构的木板在安装、拆除处理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相应的施工设计对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要根据工序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同时也要求木板在安装过程中其支撑不允许放在脚手架上,这对保证木板工程及脚手架的使用安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木板在安装过程中要中途停歇,施工人员要将支撑、搭头、搞头板等钉牢,保证这一工序的整体安全性,在木板拆除处理的间歇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将已活动的木板或其他结构运走,避免此类木板或其他结构在处理过程中发生浮空、踏空等坠落事故。施工人员在拆除木板过程中不允许其站在拆除处理中的木板上,在砼浇筑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对木板工程进行检查,避免因木板在浇筑过程中出现错台移位、走样崩塌等事件。

2结束语

第9篇:公安论文范文

1.1计算机网络工程物理安全问题

计算机网络工程是由通信线路、通信设备、计算机相互连接而构成的具有远程通信与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的数据通信和资源共享系统。计算机网络工程中无论是局域网、广域网、城域网或者是互联网都与网络工程硬件设备密不可分,其网络连计算机网络工程物理硬件设备安全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硬件功能是否正常工作方面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物理攻击方便的问题。在计算机网络完成数据通信和资源共享时,由于自然因素或者是人为因素造成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所导致不能正常应用的问题。物理攻击是黑客通过计算机硬件漏洞进行攻击,通过网络TCP/IP等硬件接口漏洞控制计算机BIOS以至于导致计算机出现死机、蓝屏、黑屏等问题。

1.2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统安全问题

目前,计算机系统并不安全,常见的计算机系统漏洞主要包括:RDP漏洞、VM漏洞和UPNP服务漏洞等,并且计算机系统漏洞不断的被挖掘,这导致我们计算机应用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1.3网络病毒安全问题

计算机病毒是由编程人员在软件中或者是数据中插入破坏计算机系统及数据的代码,这类代码具有寄生性、隐藏性、传染性和潜伏性,常见的计算机病毒包括引导区病毒、文件寄生病毒、宏病毒、脚本病毒、蠕虫病毒、特洛伊木马等。

1.4黑客攻击安全问题

目前有一类专门针对于计算机网络进行攻击的犯罪人员,这类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攻击和破坏他人网络系统和计算机,窃取他人机密数据为盈利目的,另一种是以破坏网络系统为乐趣,证明自身破坏能力,这两种人被统称为“黑客”。

2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对策

以技术手段进行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防范,首先需要建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机制,利用系统工具对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进行扫描,计算机漏洞扫描一方面挖掘计算机网络工程可能存在的漏洞,另一方面可发现系统中的薄弱环节。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需要定期进行的,因为随着计算机应用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随时会增加,一次安全评估只能代表某一时刻的评估结果,也许下一秒就会出现新的漏洞。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机制建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评估可以依据已经发现的网络漏洞建立数据库进行比对扫描分析,漏洞数据库中包含了最新的已经发现的计算机网络工程漏洞,并且能够通过漏洞的关联性挖掘可能存在薄弱的环节,通过对漏洞的分析,作出相应的修补方案,并通过反复的试验最终修补漏洞,并重新做安全评估。于计算机用户疏于安全应用防范意识,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是财产受到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主要是因为计算机用户对计算机网络的使用不够了解,对计算机网络漏洞认知度不够,一些用户认为计算机中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就可以完全安全上网,对网络上的资源不认真辨别就进行下载,甚至认为如果遇到病毒杀毒软件和防火墙一定会替他拦截的,但是,一些高危的病毒和木马往往伪装成应用程序或者是依附于下载资源,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很难甄别,这就导致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的漏洞获取到用户的信息资源。因此,提高计算机用户自我防范意识是计算机漏洞处置措施中的重要环节,用户在下载或者安装软件过程中,要时刻警惕,安装软件过程中,一些选择性安装的插件如不需要无需勾选,如安装软件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安装。在网络上下载资源时要到正规网站下载,如有提示“风险”谨慎下载。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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