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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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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调查报告

第1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克山病;心电描记术;放射摄影术;病情调查

崇礼县是张家口市克山病历史重病区之一,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急型克山病流行,给病区群众造成极大伤害。通过开展综合防治,病情得以控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近二十多年来,从未对克山病区的病情开展过详细的病情调查,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当前克山病病情现状,于2008年8月进行了克山病病情抽样调查,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县克山病历史病区随机抽取一个乡,在抽到的乡中随机抽取1~3个村作为病情调查地点(保证调查点常住人口600人以上)。经抽样确定石窑子乡坝顶村、西纳岭村和杨树沟村为本次病情调查点。

1.2 监测点基本情况 崇礼县石窑子乡坝顶村、西纳岭村和杨树沟村是克山病历史重病区,3个村共有常住人口681人,其中3~14岁儿童99人,20~45岁育龄女性85人。主要农作物有玉米、莜麦、土豆等,自给自足。坝顶村东北偏北、11.3 km,海拔1 720 m,历年平均降水量450 mm。西纳岭村东北偏北、3.6 km、海拔1 510 m,历年平均降水量300 mm左右。杨树沟村东偏南、7.1 km,海拔1 630 m,历年平均降水量350 mm左右。

1.3 调查方法及诊断标准 调查点3个村全部常住人口为调查对象,建立花名册。对受检者进行病史询问、临床体检和描记十二导联心电图检查,对克山患者及疑似患者拍摄2 m后前位x 线胸片测定心胸比率。依据《克山病诊断标准》(gb170211997)[1]对检出的患者进行诊断。

1.4 统计学分析 计算95%可信区间,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克山病病情 调查点应检诊681人,本次调查实际检诊501人,检诊率为73.57%。本次克山病病情调查未发现急型、亚急型克山患者。共检出潜在型和慢型克山病37例,克山病总检出率为7.39%,95%可信区间为5.1%~9.68%。其中检出潜在型克山病33例,检出率为6.59%,95%可信区间为4.42%~8.76%,检出慢型克山病4例,慢型克山病检出率为0.8%,95%可信区间为0.02%~1.58%,见表1。本次调查检出其他心脏病患者14例,其中高血压心脏病8例,肺心病4例,冠心病2例。表1 克山病病情调查点检出率 例(%)

2.2 调查点检诊人群及克山病患者心电图异常改变情况 501人中描记心电图493份,检出异常心电图66份,人群异常心电图检出率为13.4%,与2005年河北省克山病监测点的(14.34%)比较[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664,p>0.05)。在检出的37例潜在型、慢型克山患者中,35例心电图异常,心电异常改变共40项,在心电异常改变项中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45.0%)最多,stt改变(17.5%),左前分支阻滞(12.5%)较多见,与河北省其他克山病病区县历年监测结果基本相似。见表2。表2 2008年崇礼县克山病病情调查点心电图检测结果

2.3 克山患者x线心胸比率检出情况 在检出的37例潜在型、慢型克山患者中,其中16例行x线胸片检查,心胸比率测定显示:正常8例,轻度增大5例,显著增大3例,见表3。克山患者中心胸比率异常检出率为50%,与2005年河北省克山病监测点的(52.6%)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24,p>0.05)。

3 讨论

2008年崇礼县克山病病情调查结果显示,调查点无急型、亚急型克山病发生。共检出潜在型、慢型克山病37例,总检出率为7.39%,其中潜在型克山病检出率为6.59%,慢型克山病检出表3 2008年崇礼县克山病调查点克山患者x线心胸比率检出情况例率为0.8%。分别与2005年河北省克山病监测点的克山病总检出率(4.59%)、潜在型克山病检出率(3.19%)、慢型克山病检出率(1.4%)进行比较,克山病总检出率和慢型克山病检出率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值为3.475和0.827,p>0.05)。潜在型克山病检出率低于2005年河北省克山病监测点的潜在型克山病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χ2=6.201)。表明崇礼县克山患者检出率与河北省历年克山病监测点检出率基本相同,但崇礼县检出的克山患者中潜在型克山病患者明显较多,慢型克山病患者较少,病情相对较轻。调查结果显示3~14岁儿童和20~45岁育龄女性重点人群中未检出克山患者,在检出的37例潜、慢型克山患者中,年龄最小的40岁,其中50岁以上34例,占患者总数的91.9%。心电图检测显示,克山患者心电异常改变项中完右占45%。数据表明崇礼县克山病病情稳定。

崇礼县克山病病区分布于石窑子、四台嘴、狮子沟和清三营4个乡,病区乡受威胁人口(农业人口)29 464人。其中石窑子乡是崇礼县克山病历史重病区。虽然崇礼县克山病病情稳定,但本次病情调查中仍检出许多潜、慢型克山患者,心电图检测发现克山患者心电异常改变中stt改变(17.5%)、频发室早(5%),这些患者的病情不稳定,在致病因素和各种诱发因素作用下,病情容易进展恶化。病情调查结果表明在病区中还存在不少的潜、慢型克山病患者。研究资料表明,加强对潜在型、慢型克山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能够阻止潜在型克山病进展为慢型克山病的病程,亦能改善慢型克山病的临床症状,提高其生存质量,延长其生存时间[3,4]。因此,加强克山病区的病情监测和对潜在型、慢型克山患者的管理和治疗是今后克山病防治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gb 170211997,克山病诊断标准.

2 马东瑞,贾丽辉,马景,等.2005年河北省张北县克山病病情监测报告.中国地方病学杂志,2006,25:421423.

第2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陕西省镇坪县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大巴山北麓。东与湖北省竹溪县接壤,南与重庆市巫溪县、城口县毗邻,西北与本省平利县连界。该县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堵河的上游,境内山冈连绵,峰岭叠嶂,大巴山主脊横亘县境南部,南江河纵贯南北,将全县切割为东西两半,形成“两山夹一谷”的地貌。县内南北长57公里,东西宽43公里,总面积1503.26平方公里。辖9镇,78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约为6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9.5人。

二、镇坪县三沼综合利用模式

(一)典型模式推荐

1、江源现代农业示范园的“猪―沼―园(菜)”模式。镇坪县省级江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占地面积2060亩,其中: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占地80亩,沼气池及有机肥加工区占地30亩,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1200亩,农业休闲观光园占地100亩,优质林果生产示范区500亩,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80亩,园区以生猪养殖和设施蔬菜为重点,推广“猪―沼―菜”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节约,经济效益显著,生态环境友好,具有山区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农业园区。

2、欣陕农业示范园“猪―沼―茶”模式。欣陕农业示范园位于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牛头店镇国庆村,该园区以生态养殖与有机富硒茶生产为重点,占地约2200亩,其中生猪养殖配套沼气池建设基地50亩,有机茶叶基地2000亩,茶叶厂房生产车间约150亩。以养殖生猪的粪污进入沼气池,经过沼气池厌氧发酵后的沼肥通过管道输送到茶园施肥,生产有机茶的生态循环经济模式。

(二)模式特点和优势

1、空间布局合理,减少运行和生产成本。江源现代农业示范园位于钟宝镇,受地理条件限制,园区依山而建,在生猪养殖厂区规划建设的时候就因势利导,把生猪饲养区建在山上,沼气发酵罐建在山下,猪场产生的粪便污水通过排粪道自流入滞留酸化池,粪便只需要扭开阀门就可以进入厌氧发酵罐,发酵罐产生的沼液、沼渣也是通过管道进入固液分离池,运行期间不用电机、水泵输送,减少了运行成本。同样,欣陕农业示范园也是将生猪养殖场建在山上,粪便污水自流入沼气池,沼液、沼渣通过管道输送到茶园进行根部滴灌和页面喷肥。

2、种养密切结合,走生态循环利用的路子。一是两个示范园都兼顾了种植和养殖业,以养殖业生产的废弃物――粪便污水进入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沼渣,发展种植业,实现生态循环立体种养。养殖为种植提供有机肥料,生产绿色无公害产品。二是种养结合,发挥沼气纽带作用,产业链条稳固,综合效益明显。园区都以养殖和种植为主,以沼气为纽带把种养链接起来,形成“以养带种,种养互补”的格局,特别是在养殖行业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的竞争形势下,利用种植业产出的有机绿色食品品相好、原生态、价格好、不愁销的经济效益反哺养殖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不可多得的抉择和经营措施。种养结合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种养业同为一个业主服务,一个老板“说了算”,示范园种植业需要的有机肥料来源于养殖场沼气池的沼液和沼渣,业主可以随时任意支配,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3、打造有机绿色品牌,适应社会需求。当前,困扰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转化成为社会危机,广大的人民群体迫切需要有机绿色农产品,城乡居民对绿色有机食品的需求和认同与日俱增。绿色有机农业的生产方式、消费理念和品牌,受到了愈来愈多的企业、农户和消费者的认同。为此,镇坪县在发展种养业的同时,从源头上治理养殖业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沼气的纽带作用,以种植业消化养殖业的有机肥料,发展有机绿色农业,非常适合当前和今后时期农业生产领域的主导方向。

三、竹溪农村沼气建设和“三沼”综合利用现状

(一)农村沼气建设现状

200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农村再生能源建设与全县扶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着力推广“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发展“猪―沼―茶(菜―果―鱼)”等生态农业模式,并积极与农村改厨、改圈、改厕、改水、改路、改庭院相结合,使农村沼气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截止2012年底,全县户用沼气池达3.4万多口,14万多人从中受益,沼气入户率达到30%以上,已完工小型沼气工程20多处,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建设农村沼气服务网点52个,改建节能省柴炉、灶5万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万多台(套)。据推算,农村能源建设年直接经济效益达到7000万元以上,保护林地20多万亩。通过实施“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推广“三沼”综合利用技术,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已成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面貌的社会公益事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竹溪“三沼”综合利用存在的软肋

1、沼肥综合利用仅限于小规模范围,以户为单位,没有形成规模化效益。

2、县内虽有一定数量养殖业和种植业的规模化企业,但两者各为其主,有养殖没有种植业(如兴科牧业、益盛园牧业两个万头生猪养殖场)或有种植没有养殖业(如龙王垭茶叶有限公司等)的现状十分突出。目前,大一点养殖企业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建好了沼气工程,但将沼气工程产出的沼肥与种植业对接,一定程度上要增加种植业有机肥料来源中的加工、运输、劳务成本,产业链条不能很好的对接。

四、建议

1、大力发展“沼肥订单”农业,促进产业链条对接。

目前,益盛园牧业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已经投入试运行。按照理论数据推算,该工程年可处理猪场粪污9125m3,年产沼气18.25万m3,用于周边两个村方圆两公里以内的200户农户炊事用能,产沼渣1643吨,沼液2.92万吨。工程产出的大量的沼肥除了满足益盛园牧业有限公司现有的300亩茶园和计划在建的200亩蔬菜用肥外,还有大量结余,可引进沼渣、沼液固液分离处理机,将沼渣制粒装袋、沼液滤清装瓶,方便运输和使用,更重要的是将沼肥施用常态化、商品化、市场化。另外,可与距离较近的蒋家堰敖家坝片区3000亩药材基地签订沼肥供应合同,由蒋家堰镇政府牵头,协调片区药材种植户施用沼肥,每年按照施用面积收取一定的报酬,实行有偿服务。充分发挥沼气工程建成后的“造血功能”,将猪场粪污“吃干榨净”。

2、结合自身优势,

大力发展“羊(猪)―沼―园”生态循环经济。绿之恋现代多功能农业科技示范园坐落在中峰镇庙耳沟村,示范园占地1080亩,栽植绿化苗木200多万株,建成单个面积180m2的温室大棚50个。建成绿之恋无公害肉羊场一座,占地面积7000多m2。可实现在圈养殖2000头肉羊。拥有300模式养猪场1栋(年出栏生猪400多头)、为减少养殖场粪污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公司实行种养立体生态循环利用模式,现建成100立方米小型沼气工程一个,15m3储气柜1座,另配套建设45m3羊粪堆沤处理池、20m3粪尿污水调节池,20m3储肥池各一个,形成日处理粪便污水5t的能力,年产沼气1万m3,产沼渣117t,产沼液1680t,工艺流程是将猪、羊粪便、污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出来的沼气用于场部工人、周边农户炊事用能和猪羊舍冬季增温,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沼渣根据示范园不同种植品种和地块的需肥特点,添加其它微量元素,实行有机配方施肥,为山庄的花卉、园林、粮田、蔬菜大棚施肥,因地制宜的形成羊―沼―园(花卉、粮田、蔬菜)生态循环模式。工程总体目标达到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源化生产、生态化建设。

3、建议建立沼肥施用激励机制。

第3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狂犬病;免疫失败;死亡病例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5.612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5-2879-012012年7月平顶山市卫东区发生一起狂犬病疫情,是我市CDC门诊近十年来首例狂犬病免疫失败病例,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引起医疗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对该典型病例调查分析,探讨预防过程存在的问题,找出狂犬病疫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为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1临床资料

张某,男,56岁,汉族,现住址:平顶山市卫东区,职业:工人。该患者2012年7月10号凌晨2:00值班时被一条疑似狂犬病狗咬伤面部鼻梁处,伤口深约1cm,大小约2×3.5cm撕裂伤。随即被送到本市一家医院急诊处置。值班医生对狂犬病暴露伤口进行双氧水冲洗,碘酒、酒精消毒,缝合包扎。上午10:00时患者到平顶山CDC狂犬病防治门诊就诊。患者无狂犬病免疫史,体重53kg,给予1000IU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10403,有效期2013年3月1日)、4针狂犬病疫苗(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107148,有效期2012年12月31日)。狂犬病免疫球蛋白600IU注射在背部斜方肌处,400IU面部浸润注射。疫苗按0d(2针)、7d(1针)、21d(1针)注射在上臂三角肌。患者7月10日注射2针狂犬病疫苗,7月17日注射1针,7月23日出现头痛、胸闷、多汗症状,到社区诊所进行诊治,无效。24日出现怕水、怕风、流涎、狂躁、吞咽困难、多汗等临床症状,转到市一家三甲医院进一步诊治,初步诊断为狂犬病,七月25日被省级传染病医院诊断为狂犬病,给予对症支持治疗,下午17时因呼吸衰竭死亡。

该病例在犬咬伤后及时进行过伤口清洗,并且接种合格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于暴露后第13天发病应属于狂犬病免疫失败[2]病例。

2原因分析

根据病例的基本情况和流行病学调查,患者于暴露后第13天发病,分析如下:①张某暴露后13d发病,而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生可检测到主动免疫抗体需要7d时间,患者可能免疫功能低下,对疫苗不产生免疫应答反应或免疫应答很弱。②伤口处置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伤口在没有注射人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的情况下进行包扎缝合。按照《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规定:犬咬伤要求肥皂水冲洗至少15min,双氧水、碘酒、酒精消毒,尽量不缝合包扎,如出现需要缝合伤口,在缝合前必须用抗狂犬病血清冲洗并对伤口周围肌肉浸润注射[3]。③张某狂犬病防治知识认识不足,暴露后没有第一时间到狂犬病防治专科门诊就诊,暴露到免疫接种中间存在8h的真空期。3讨论

正确的伤口处置是尽可能多的清除局部狂犬病毒,也是阻止病毒进入人体的最佳时机;尽早注射狂犬病人源免疫球蛋白是直接中和伤口处理后仍可能遗留病毒的有效措施。WHO认为,及时处理伤口、正确使用疫苗、必要时结合使用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血清,对预防狂犬病死亡100%有效[1]。该病例咬人犬是一条疑似狂犬病犬,毒力强,毒量大,咬伤鼻梁处,位置凶险。尽早伤口抗狂犬病血清冲洗和对伤口周围肌肉浸润注射显得尤为重要,狂犬病毒一旦和人体的神经组织结合,无论血清或疫苗都不能杀灭它,导致免疫失败。

只犬数量的增多,监管不严,狂犬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还未深入人心[4]是当今存在的社会问题。减少和避免狂犬病的发生,狂犬病防治工作就应坚持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工作方针。一、加强犬只的管、免、灭和检疫工作;二、加强对居民进行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5];三、加强医务人员狂犬病防治技术培训、提高狂犬病暴露后的正确预防处置率。这三方面可能是当前防制狂犬病发生和流行的主要措施[6]。

参考文献

[1]王真行,译.WHO关于狂犬疫苗意见书[J].国外医学・预防、诊断、治疗用生物制品分册,2002,25:245-24.

[2]宁召起,解艳涛,李虎,等.一例狂犬病死亡病例的调查报告[J].首都公共卫生,2012,6(3):140-141.

[3]熊朝阳,吴宗达,何波,等.从仁寿县一例注射狂犬病免疫血清、疫苗后仍然死亡病例探讨健康教育在预防疾病中的重要性[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3,12(5):531-531.

[4]李方友,张军,王大鹏,等.一起狂犬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2,(23):388-389.

第4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一、全市法院诉讼证据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诉讼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目前本市三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讲,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基本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社会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有些问题则显得比较突出,主要有:

第一,当事人举证没有时间的限制。举证期限问题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法律对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的限制,但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证据,使相当一些当事人在庭前故意不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突然提出新证,或只在二审中才提交关键性证据,以达到“突袭”对方当事人、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权或上诉权的目的。由此往往导致遭受“突袭”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由于对“新证据”缺乏了解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二是拖延诉讼,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增加诉讼成本。当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突然提出“新证据”下,对方当事人自然不愿处在被动地位,其通常要考虑用一定时间对对方的“新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力求找到能够作为反驳意见的相关证据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要求,而这一要求应当讲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个别情况下诉讼就有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这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审理秩序,降低了审判效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第二,举证责任不清,法院职权主义较浓,直接影响群众对裁判的公认度。目前我国法律实行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此项制度的规定相对原则,弹性较大,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法院调查取证、何种情况下由当事人举证的标准不够明确。实践中,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过多地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甚至包揽调查取证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不少案件在收集和提出证据方面存在较大的任意性和随意性。其结果,导致在此案中法院主动收集和调取证据,在彼案中又不这样做,或者只主动收集和调取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这不仅造成了个案中当事人之间心态的不平衡,而且使一些当事人认为法院有意偏袒一方,进而怀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同时由于法院力量与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审判人员疲于奔命,而案件仍然大量积压;另一方面,助长了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惰性和对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依赖性,从而导致诉讼责任不清,使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真正贯彻。

第三,鉴定的效力认定比较混乱,存在着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的问题,常常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存在着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问题;二是鉴定结论互相矛盾,造成众多案件难以及时下判,有的案件陷入了鉴定的怪圈,使案件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不能审结;三是鉴定、勘验人不出庭接受质询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审判工作的开展;四是鉴定的提起程序混乱,有诉讼前的鉴定,也有诉讼中的,有法院提起的鉴定,也有当事人委托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鉴定效力的认定。

第四,证人不出庭问题严重。目前法律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但对其出庭的费用如何补偿,对其人身安全如何保护等等,均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证人拒不作证,或即使作证,出庭率也极低。据统计,目前在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率仅8%;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出庭率也只是10%左右,通常是由当事人或者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这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在法庭上也仅是出示而已,无法在质证中进行询问,导致一些证人证言存在着虚假和证言反复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认定效力,在有些情况下,审判人员为核实一些比较关键的证人证言,又不得不作一些调查工作。这也成为制约我国落实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第五,法庭质证与认证等做法不统一,有损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各法院对法庭证据的出示和质证上标准不一样,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全部出示,有的是有选择出示;在质证方式上有的采用一证一质,有的采用综合质证;证据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不一,有的详细表述,有的综合表述,有的仅仅列举了证据名称便得出“足以认定”的结论。这样做弊端很多,不能反映庭审情况、不能反映法院对证据的分析和采纳的过程,使当事人难以相信裁判是公正的,不能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诉讼。

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的紧迫性

第一,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迫切需要。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全市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和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其结果是直接制约着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诉讼证据工作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法院的当务之急。调研中各法院对此呼声很高,反应强烈。

第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现代诉讼机制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主体要参与市场经营和活动,就要求主体必须是平等的,交易是诚实信用、公平的,出现纠纷就应当有一个公平、公开的解决机制去裁决。而我们的诉讼证据还不能适应,法院的职权主义打破了当事人在举证方面的平衡,有失法院作为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证据的公开的力度不够,使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产生不信任感等等。因此也造成社会和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结果还不能完全认可。

第三,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WTO,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市场经济的最终到位。WTO是在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基础上运行的,它将一些共同的和先进的以及最能体现市场经济精神与自由平等市场经济观念的基本法治原则、观念确定下来,作为各成员国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指导,世贸规则要求各国的司法裁判与之相适应,建立“平等、统一、独立、透明”的诉讼机制,而目前我国的审判独立性问题、法院的职权主义与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问题、司法的透明度问题、裁判的统一与执行问题都不适应要求。

三、诉讼证据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对原则。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相关的证据规定散见于三大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之中,而三大诉讼法对证据问题的规定比较简单,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单独规定仅有8条,民事诉讼法有12条,行政诉讼法有6条。这些条文都比较原则,不能适应审判的需要,即使最高法院对三大诉讼法的证据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审判实践中,操作起来,还是不解决问题。

第二,诉讼理念上的偏差。法律规定的原则并没有对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实现构成障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是我们在旧的思想认识基础上造成的。我们对公正的主流理解是实现绝对的客观公正。表现在诉讼制度上,特别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证据制度的设计是追求案件的客观事实。一个案件的审判,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期间举证,二审还可以举证,甚至案件终审后,还可提出新的证据予以进行再审。当事人举不了证的,法院也有权、或者有责任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案情的真实,否则就不是公正。这样一个案件的反复审判,导致社会对司法审判失去了信任感,有的人就质问法院,法院判案还有没有谱?且不说最终结果的公正与否,即使是绝对的公正,但也难以说服社会。最终败诉的当事人会指责法院不公正,有关社会各界及新闻舆论也会根据自己的公正价值观对生效或未终审的裁判进行评论,甚至指责。其实质是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的不认可、不认同。

事实上,案件时过境迁,案件的真实情况很难再现,只能靠一种诉讼规则去认定一个强制性社会接受的事实。人们常说,空口无凭就是这个道理。诉讼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只能是一种相对性的追求,只能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过分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是违背诉讼规律的。其结果导致让社会实现不了的东西抱有起了过高的希望;特别是在社会风气不正的情况下,当事人常常会将此归于法院裁判的不公。

第三,法院职权主义色彩较浓,对当事人的合意尊重不够。诉讼是控辩双方的诉争,法院只是一个中立的裁判者,诉讼法的任务不是让程序当事人沦为法院审理活动的客体,相反,应赋予对程序的进行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相当的程序保障,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充分性,保障其能适时、适式提出证据、陈述意见,或进行辩论的机会。但目前在诉讼证据制度中还存在着法院职权主义,没有把诉讼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形成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对抗。

第四,法庭审理的证据公开性不够。尽管本市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实行了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旁听案件的审理,可以查阅有关的法律文书,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与诉讼结果直接相连的、当事人十分关注的证据问题的公开性相对不够。目前法官有一个心理,认为“这案件我判的没有问题,就不怕你不服”,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存在着较大的随着性,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全部接受,而是按照其主观认为而定,对于哪些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对于哪些证据被采信,哪些证据没有被采信,从法庭上没有给当事人以明确的说法,一纸判决下来,对于证据的采信情况也是十分简单的概括,甚至看不出双方当事人举证的情况,更不用说证据采信中的认证与否,常常被当事人或者社会嬉为不讲理的判决。其实并不是法院判决不讲理,而是法官裁判的根据和理由不被当事人所理解。

四、关于改革与完善诉讼证据制度的调研建议

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改革和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当务之急是,转变诉讼证据的观念,按照现代诉讼理念,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制定本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规范全市法院不统一的诉讼证据行为,改革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高效的传统做法,通过操作规程,予以调整,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根据我们对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对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学习研究,现对制定本市法院证据规定提出一些建议性意见:

(一)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指导思想问题

证据规定应当着眼解决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认可度问题,主要是转变诉讼证据理念,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操作上倡导一种现代诉讼的意识:对法院在诉讼中的中立裁判者地位进行定位,在此定位下对证据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从操作上规范法官的诉讼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的公平、民主、公开。

第一,确立控辩双方在诉讼证据上的平等地位。公正是按照一种科学的诉讼规则得出的一个诉讼结果,其不仅仅表现在诉讼结果上,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的平等、公平,参与诉讼的各方共同遵守,并获得对等的机遇。在证据规定中,一些证据制度应围绕这要求进行设计,平等在赋予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知情权等。

第二,法庭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要被动的提起。从诉讼理论上讲,诉讼就是诉讼双方,或者说是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法院只是居中的裁判者。我们必须按照这个定位设计诉讼制度、诉讼证据制度,法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将被动的提起。

第三,树立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法院认定的并不一定是绝对的客观事实,而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运用证据来认定一个法律事实,不能一味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违背诉讼效率和效益原则的。鉴于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应当遵循现代诉讼证据理念树立了“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的现代诉讼理念。

第四,突出诉讼证据的公开性。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公开性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则。突出证据的公开性对法院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抑制法官滥用、懈怠职权,对法官形成约束;另一方面也能树立法院裁判公正的形象。因此,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情况应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认证。如果在法庭上认证确有困难,则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叙述,给当事人以明白的结果。不透明的诉讼机制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缺乏可预测性,难免使当事人,包括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裁判顾虑重重,缺乏可信度。

(二)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

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主张刑事、民事、行政分别制定;另一种是主张制定一个包括三大诉讼有关证据问题的统一证据规定。经研究,我们认为宜制定一部统一的诉讼证据规定,理由如下:一是三大诉讼虽各有特点,对证据问题也各有不同的要求,但其均拥有共同的诉讼证据属性,在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许多适用规则上也是相通的;二是目前全市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证据问题还存在着许多认识模糊和运用混乱的地方,分别制定三大诉讼证据规定,有可能会出现基本原理上的不一致或相通问题的重复规定;三是既便于审判人员学习掌握,也便于审判领域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制定“规定”的技术问题上,可以将三大诉讼证据所共同适用的原则和要求规定在总则部分,将其特殊性要求规定在分则中,分别适用。这样,可以使全市法院在诉讼证据的基本理念上统一认识。

(三)关于制定证据规定要结合国情的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市场观念已深入人心,建立发达的市场经济已成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处于一个过程之中;我国加入WTO后,又对我们的诉讼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现代国际规则办事,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现念。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毕竟并不十分发达,国家并不富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正在进行之中,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公民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从本市来讲,地区社会状况差异较大,在远郊区县,特别是偏远山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群众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当事人能出山“打官司”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有的要走上一天的路。因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必须考虑我们的国情,必须坚持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此相适应的诉讼制度,特别是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必须有一个过程,在个别地方,这个过程可能还会比较漫长,有些条款必然具有过渡性质,如我国的证人制度还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必要限制的人民法院司法调查权还须保留等,这些反映国情的规定在一段时期还必须有所体现。

(四)关于证据规定中几个主要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和要求,应当明确:在观念上,根据时代的发展、具体的法制环境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大方向,应当淡化法院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的职权调查取证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只有在当事人已充分举证,对于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仍无法认定其效力的,法院方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不得超出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对此条件,应当明确。

第二,关于举证期限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必须明确诉讼双方向法院提举证据应有时间的限制,法院不得因当事人举证而影响审限。在具体操作上,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当事人协商的方法解决:一是由当事人对举证期限进行协商,法院确认后,由诉讼各方共同遵守,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应在开庭日之前;二是在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时,或者根据案情的需要,由法院在合理的期限内指定举证期限;三是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同时处理好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时的一、二审之间的关系,应充分保护及时举证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第三,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鉴于我国国情和目前法律依据的欠缺,我国的证人制度还很难一步到位。为在全市法院最大限度地解决证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力求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目前我们所能尝试的方案只能是尽量增加证人出庭作证的操作性:一是将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当事人举证的一部分,规定证人除正当理由外,均应当出庭作证,并将“正当理由”予以了明确限定,加重提举证人的诉讼方的责任;二是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落实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证人要求补偿的,由法院审查决定,并计入必要的诉讼费用,由申请证人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先予支付,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予以判定”。

第四,关于鉴定、勘验问题。针对实践中的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管理现状,我们无法真正解决审判实践中鉴定内容正确与否的实质性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鉴定的程序问题,增加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认可度,主要是通过尊重当事人合意意志、减少法院职权的方式实现,规定鉴定机构的确定由诉讼双方共同选择,同时增加对有争议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规定。版权所有

第五,关于建立证据交换制度,突出证据公开性问题。近年来,全市部分法院积极实践,在知识产权、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的普通程序中尝试适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使诉讼各方对对方的诉讼证据情况在开庭前能有基本了解,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诉讼一方在法庭上搞“突袭”;二是有利于法院裁判的公开透明,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判案的信任度;三是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促进了当事人间的和解,使相当一些纠纷在开庭前可以得到解决。应该肯定,证据庭前交换制度是实现诉讼民主和公开的一种有益探索,我们应在总结各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规定中对此予以明确。

第5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营养状况;膳食;评价研究;儿童;贫困区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153.2 R 15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0-9817(2007)08-0676-03

Evaluation of Dietary Nutrients Status Among Rural Children in Sichuan P rovince/LIN Li*, ZENG Guo, LIU Zu-yang, et al. * Department of Nutr ition and Food Hygiene, Huaxi Public Health School,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61 0041),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status of dietary en ergy and nutrients intakes and to provide evidence for nutritional interventionamong rural children. MethodsBy random sampling, 514 childrenaged 3 to 10 were selected from three countries of Sichuan Province. Dietary su rvey was performed with 24-hour food recall and food frequency methods. The diet ary data were analyzed and evaluated by the Chinese DRIs in 2000.Resul tsDietary pattern for subjects mainly consisted of grains, vegetablesand fruits. The ratio of energy intakes above the 80% RNI f or subjects was 18.7%, and the energy ratio from carbohydrate, fat and protein w ere 67.2%, 20.4% and 12.4% respectively. The ratio of protein intakes above the80% RNI for subjects were 12.3%, and 32.6% of protein intake was from soybean an d animal food. The ratio of persons above the 80% AI of calcium and Fe were 0.9%and 36.6% respectively, and that above EAR of zinc and retinol were 11.8% and 1 4.4% respectively. Iron and retinol were mainly from plant foods. Conclu sionForthe rural children of Sichuan Province, the dietary pattern is unreasonable andintakes of energy and nutrients are not enough.

【Key words】 Naturitional status;Diet;Evaluation studies;Child ;Poverty areas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6年5月的《儿童营养进展报告》指出,全球仍有1.46亿儿童营 养不良[1]。据2002年中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儿童的营养不良发病 率虽有所下降,但缺铁性贫血、钙不足、维生素A缺乏问题仍然不容忽视[2]。四川 省地处西部,经济落后,营养缺乏病尤其是维生素A、锌、铁缺乏仍较普遍,儿童生长发育 未达到理想水平[3]。合理膳食是预防各种营养缺乏病的重要途径,也是儿童健康 成长的首要条件。本研究旨在了解四川省农村儿童膳食营养状况,为进一步实施营养干预 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从四川省贫困县中选取蓬溪县作为本次研究的目标地区。随机抽 取3个乡,每个乡选1~2所小学,以所选小学的学前班和一~三年级学生为研究对象,共514 名,其中男生274名,女生240名;年龄3~10岁。

1.2 方法

1.2.1 问卷调查 通过询问家长了解儿童的膳食情况。采用24 h膳食回顾法 ,调查儿童前1 d所摄入的食物种类和数量;采用半定量的食物频率法调查儿童过去1 a中各 类食物摄入情况,食物分类参照“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确定,包括粮谷类、畜禽肉、动 物肝脏、鱼虾类、蛋类、奶类、豆类及豆制品、蔬菜和水果类。依据当地常用的餐具容量和 食物加工烹调习惯,对食物摄入量进行估计。

1.2.2 计算与评价 采用Vertion 1.6营养计算器(中国CDC营养与食品安全 所研制)计算每人每日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以2000年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 为标准,评价能量和各种营养素摄入量、分布及食物来源。

1.3 统计分析 采用Epi info建立数据库,Excel进行数据整理,SPSS 12.0 进行数据分析(t检验、方差分析等)。

2 结果

2.1 食物摄入量 表1显示:研究对象食物种类以粮谷类、蔬菜和水果类为 主,其中粮谷类男生明显高于女生,高年龄组明显高于低年龄组(P<0.05)。

2.2 能量及主要营养素摄入量 表2所示,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尼克 酸、铁和锌、磷和硒的摄入量男生明显高于女生,高年龄组明显高于低年龄组(P<0.0 5)。

以2000年中国DRIs为标准,用膳食能量和营养素摄入量分别小于EAR值、在EAR与RNI值 之间、大于RNI值在人群中的分布对其进行评价,见表3~4。结果显示,能量和各种营养素 摄入量普遍不足,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达到80%RNI的比例分别为18.5%和11.7%,钙和铁 摄入量达到80%AI值的比例分别为0.9%和36.2%。

2.3 三大宏量营养素供能比 按照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标准[4],3~ 6岁儿童三大营养素的供能比为:蛋白质14~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7~1 0岁儿童为:蛋白质12~14%,脂肪25~30%,碳水化合物55~65%。

调查结果显示:碳水化合物提供的能量分别占3~6岁儿童和7~10岁儿童总能量摄入的63.8 %和70.5%,脂肪提供的能量分别占24.1%和16.9%,蛋白质提供的能量分别占12.2%和12 .5%。碳水化合物的供能比偏高,脂肪和蛋白质的供能比偏低。

根据上述标准将被调查儿童三大营养素供能比分为不足、适宜和过量3类,结果显示:碳水 化合物的供能比过量者超过50%,脂肪和蛋白质的供能比不足者大于50%。见表5。

2.4 食物来源 结果显示:由动物性食物和大豆类提供的蛋白质平均摄入量 占总蛋白质摄入量的32.7%,优质蛋白比例达1/3者占57.2%;动物性来源铁和视黄醇的平 均摄入量分别占总摄入量的42.8%和20.7%,动物性来源铁和视黄醇达1/3者分别占27.6% 和57.1%。

3 讨论

3.1 膳食结构不合理 膳食中食物种类和数量是决定人体获得合理营养、促 进健康的物质基础。调查显示,四川省农村贫困地区儿童膳食以谷类、蔬菜为主,各类食物 摄入量与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5-6]相比,除粮谷类、水果类 和蛋类的摄入量高于全国农村水平,其余各类食物摄入量均低于全国农村水平。膳食中蛋白 质、视黄醇和铁多来源于植物性食物。提示应重点增加动物性食物和大豆制品的供应,以改 善其膳食模式,提高营养质量。

3.2 能量和蛋白质摄入不足、产能营养素供能比失调 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 供给是保证儿童正常生长发育和维持健康的关键,摄入不足将危害儿童健康甚至导致死亡。 与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相比[5-6],调查地区儿童的能量和蛋 白质摄入量低于全国农村水平。多数儿童未达到能量和蛋白质推荐摄入量的80%,能量供能 比中碳水化合物偏高,脂肪和蛋白质偏低。

3.3 微量营养素摄入不足 微量营养素是儿童生长发育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营 养物质,如果长期摄入不足,将会导致各种营养缺乏性疾病。调查结果显示:四川农村地区 儿童微量营养素的摄入量普遍不足,特别是钙、铁、锌和维生素A的缺乏较为严重,与全国 微量营养素缺乏状况一致[5-6],其结果可能会导致儿童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 损害儿童免疫系统。

综上所述,四川农村地区儿童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不足,钙、铁、锌和维生素A缺乏较 为严重,亟待解决。建议通过增加奶类、豆类、动物肝脏和动物血等食物的供给,同时加强 营养教育等措施,以改善当地儿童的膳食质量和营养状况,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

4 参考文献

[1] 安凌.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的现状.中华医学信息报,2006,3:42.

[2] 王陇德.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之一:2002综合报告,北京:人民卫生出 版社,2005:73-76.

[3] 糜漫天.首届中国西部营养与健康、亚健康学术会议在重庆举办.营养学报,2005,2 7(6):501.

[4] 葛可佑.中国营养科学全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 068-1 081.

[5] 葛可佑,翟凤英,杨晓光.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之二:2002膳食与营养 摄入状况.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233-260.

[6] 马冠生.中国学龄儿童少年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6 :4-5.

第6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肉类摄入过多

成都市民人均每日肉类摄入量135g,其中以猪肉为主,每日摄入量为80.6g,禽类、蛋类、鱼类,每日摄入量分别为29.9g、27.2g、18.9g。

解析:肉类食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和B族维生素、矿物质等。是人体所需的重要营养来源,供给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脂肪酸、无机盐和维生素。中国营养学会推荐人均每日肉类摄入量50g―75g,成都^肉类摄入量明显超标。

蔬菜水果摄入量不足

成都市民人均每日蔬菜摄入量为361.5g,水果摄入量为120.3g。

解析:新鲜蔬菜、水果是人类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质的重要来源。蔬菜水果摄取量若严重不足。加上脂肪摄食量偏高。会导致乳腺癌、大肠直肠癌、肺癌及前列腺癌罹患率节节高升。中国营养学会推荐人均每日摄入蔬菜量为300―500g,水果量为200―400g,成都^蔬菜摄入虽然达标,但处于下限;水果摄入量严重不够。

奶类摄入量偏低

成都市民人均每日奶类及奶制品摄入量为65.0g,其中,鲜乳品57.0g、酸奶5.5g、奶粉2.5g,分别占奶类摄入量比重为87.7%、8.5%、3.8%。

解析:奶类是―种营养成分齐全。组成比例适宜、易消化吸收、营养价值高的天然食品,能为人体提供必须的优质蛋白质及多种微量元素。中国营养协会推荐人均摄入的奶类食品总量为300g。从报告看,成都人摄入量远远不够。

水产品类摄入量过小

成都市民人均每日水产品摄入量为23.2g,其中鱼类18.9g、虾类0.8g、其他水产品及制品3.5g。

解析:水产品食品以鱼虾类为主。作为高生物价的蛋白、脂肪和脂溶性维生素来源,在人类营养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标准为人均每日水产品食品摄入量75g―100g,成都人水产品摄入量过小。

谷类摄入量不均衡

成都市民人均每日谷类、薯类及杂豆食物摄入量287.6g,其中谷类摄入量197.1g,占摄入总量的68.5%。薯类及杂豆^均每日摄入分别占主食摄入量13.7%、17.8%。

解析:据“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人们每日应摄入谷类薯类及杂豆250g―400g为宜,薯类的摄入量应在200―250克左右。此外,杂豆(区别于大豆的豆类)、玉米、淀粉类蔬菜如土豆、芋头、藕等都应该均衡摄取。

在外饮食支出比重略大

第7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表明,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体重(BMI<18.5kg/m2)的发生率为17.6%,也就是说有近五分之一的老年人体重不足,其发生率是45岁~59岁人群的2倍。

“有钱难买老来瘦”,这是很多老年人坚信不疑的说法。因为很多老年人认为,老年消瘦是健康的体现,岂不知老年人营养不良最明显、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体重不足。体重不足是长期膳食能量、蛋白质摄入不足的结果,同时也可能伴有其他微量营养素供给不足。体重不足会对老年人的健康产生一系列危害,如增加疾病的易感性、骨折率上升、损伤及外科伤口愈合缓慢、易出现精神神经症状、某些应激状态者的耐受力低下、对寒冷抵抗力下降、经不起疾病消耗等。

60岁以上的老年人随着年岁增长,身体各器官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老化,如肌体功能减退、基础代谢降低和身体成分改变等,容易出现不同程度和不同类别的慢性疾病。由于老人活动量相应减少,生理功能减退,情绪不佳和经济状况改变等问题,可能导致食欲减退,必需营养素摄入减少,而造成营养不良。

预防老年人体重不足与营养不良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充足的食物摄入,提高膳食质量。增加营养丰富、容易消化吸收的食物的摄入量。选择食物时应兼顾奶类、瘦肉、禽类、鱼虾和大豆制品。制作食物时,应按照饮食习惯烹制合乎口味的膳食,经常变化种类和烹调方式,以保证能量和优质蛋白质的摄入,使体重维持在正常范围。

2.适当增加进餐次数。老年人除了增加膳食摄入量,同时应避免一次进食较多,导致食物不易消化吸收。可采取少量多餐,每天进餐4次~5次,这样既可以保证需要的能量和营养素的摄入,又可以使食物得到充分的吸收利用。平日进食量较少、消化机能较差的老年人应注意逐步增加进食量,使消化系统有个适应的过程。

3.使用营养素补充剂。部分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下降及疾病等因素不能从膳食中摄取足够的营养素,特别是维生素和矿物质,此时可酌情适当使用营养素补充剂,但使用过程中最好定期体检,以便掌握服用量。

4.及时治疗原发病。进入老年阶段,支气管炎、肺气肿、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疾病等发病率增加,这些疾病容易导致营养不良,因此积极治疗原发病,从源头解决问题,是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的重要措施。

第8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维生素类;营养状况;膳食调查;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153.2 R 1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6-0490-02

维生素以辅酶或酶基的形式,在机体能量产生和物质代谢调节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维持机体生命活动所必需的微量物质。若长期摄入不足,可引起多种疾病。为了解慈溪市高中寄宿学生的维生素营养状况,特进行本次调查,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随机抽取慈溪市2所寄宿制高中学校,对全部1 990名学生进行调查,其中男生1 105名,女生885名;年龄在16~19岁之间。

1.2 方法

1.2.1 膳食调查方法 采用5 d称重法对食堂实际消耗的主副食品进行记录,零食摄入则用调查问卷方法记录5 d的摄入量,按《食物成分表》[1]计算每人每日各种主要营养素及维生素摄入量,并以中国营养学会制订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2]进行评价。

1.2.2 尿中维生素测定方法与营养评价标准 随机对73名高中寄宿生尿中维生素质量浓度进行测定。取一次性晨尿20 mL,测定尿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肌酐含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用荧光法[3],维生素C用2,4-二硝基苯肼法,肌酐用苦味酸法。维生素营养评价采用尿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与肌酐的比值来判断[4]:维生素B1>66 μg/g肌酐为正常,维生素B2>80 μg/g肌酐为正常,维生素C男>9 mg/g肌酐和女>15 mg/g肌酐为正常。

2 结果

2.1 平均每人每日各类食物摄入量 谷类、薯类为468.7 g(28.8%);大豆及其制品84.6 g(5.2%);动物性食物339.8 g(20.8%),其中肉类83.0 g(5.1%),禽类59.3 g(3.6%),蛋类46.1 g(2.8%),鱼类49.1 g(3.0%),奶类101.7 g(6.2%);蔬菜水果类575.8 g(35.3%),其中蔬菜367.2 g(22.5%),水果208.6 g(12.8%);纯能量食物161.4 g(9.9%)。

2.2 主要营养素和维生素的摄入状况 每人每日各种主要营养素及维生素摄入量与同年龄的推荐摄入量(RNIs)相比,能量、蛋白质、维生素B1、维生素C摄入量均超过RNIs的80.0%,能够满足机体需要;维生素B2摄入不足,只占RNIs的64.3%。见表1。

2.3 主要营养素和维生素的食物来源能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的主要来源均是谷类,分别占59.9%,40.7%,84.6%和57.0%;优质蛋白质动物类和大豆类分别占35.8%和10.2%;脂肪、维生素B2主要来源是动物类,分别占42.7%和41.3%;维生素C主要来源是蔬菜水果类,占93.6%。见表2。

由表3可见,73名寄宿中学生尿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含量分别为231.4 μg/g肌酐,32.1 μg/g肌酐,43.8 μg/g肌酐,尿肌酐质量浓度为0.29 g/L。维生素B1不足率为6.9%(5/73),均为男生;维生素B2不足率为83.6%(61/73),其中男生不足率为81.1%(43/53),女生不足率为90.0%(18/20);维生素C不足率为4.1%(3/73),其中男生不足率为1.9%(1/53),女生不足率为10.0%(2/20);男、女生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不足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0.82,0.46和0.50,P值均>0.05)。

3 讨论

从膳食构成来看,各类食品摄入量比较合理,但豆类食品摄入偏少,豆类食品提供的蛋白质只占总蛋白质的10.2%,动物类食品以奶类和肉类为主,虽然奶类的供应量为101.7 g,但大部分为含奶饮料。能量、蛋白质、维生素B1、维生素C摄入量超过了RNIs的80%,能够满足机体的需要,而维生素B2摄入量不足,仅占RNIs的64.3%,这同国内有关文献报道结果[5-7]相似,也有的报道维生素C摄入量低于RNIs的70%[8-9]。维生素B2主要来源是动物类食品,虽然动物性食品总的摄入较多,但以肉类为主,而富含维生素B2的动物内脏、纯奶、禽蛋、鱼类摄入所占比例低,导致维生素B2摄入量不足。

73名学生维生素营养评价结果基本上同膳食中维生素的摄入量一致,维生素B1、维生素C摄入量高,营养不足率低,而维生素B2的摄入量严重不足,营养不足率达到了83.6%,高于有关报道[10-12],这可能同调查地区、摄入量及评价方法的不同有关。建议对学校食堂人员进行营养知识方面的培训,使之能按照营养配餐方案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膳食中适当增加粗粮杂粮和豆类的比例,增加动物内脏、纯奶、禽蛋、鱼类摄入量;改进蔬菜烹调方法,做到先洗后切,急火快炒,减少营养素的损失;加强对学生的营养教育,普及营养知识,指导学生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膳食习惯;必要时采用营养强化措施,对维生素缺乏学生进行营养干预,防止出现营养性疾病。

4 参考文献

[1]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所,编著.食物成分表.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1-60.

[2] 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营养学报,2001,23(3):193-19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一).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4:609-623.

[4] 吴坤,主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200.

[5] 葛可佑,马冠生,翟凤英.我国中小学生的膳食营养状况.营养学报,1996,18(2):129-133.

[6] 尹群芳,苏惠崧.东莞市市区1 240名中学生膳食调查及营养状况分析.四川医学,2005,26(6):691-692.

[7] 邓邦昌,俞朱东.闽清二中1 042名中学生膳食营养状况调查.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0,6(4):34-35.

[8] 李桂英,王连江.中学生膳食调查报告.临沂医专学报,1998,20:148.

[9] 高明灿,李志毅,张超杰.商丘市1 300名住校中学生膳食调查及营养分析.职业与健康,2006,22(5):327-329.

[10]黄作强,黄秋柳.柳州卫校学生维生素B2营养水平分析.中国学校卫生,1999,20(5):326.

[11]张德甫,陈姜,吴敏,等.中学生维生素C营养水平调查.中国校医,1996,10(2):113-115.

第9篇:膳食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蛋白质类;膳食调查;营养状况;学生,医科;贫困

【中图分类号】 R 153.2 R 15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8-0726-02

我国对贫困大学生给予了各方面的资助,但还没有系统的营养干预方面的资助。营养是生命与健康的物质基础,健康的体魄是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首要条件。给予贫困大学生营养干预资助,对他们在仅有的经济条件下,保障具有顺利完成学业的健康体魄,有着很现实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为探讨合理的营养干预资助措施,笔者对大同大学医学院贫困大学生的蛋白质营养状况进行了调查。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大同大学医学院一~四年级自愿参加本课题研究的贫困大学生为调查对象,总计211人,其中男生48名,女生163名。

1.2 方法 对211名贫困大学生进行膳食蛋白质消费调查、人体测量和蛋白质营养水平生化指标测定。

1.2.1 膳食蛋白质消费频率调查 采用膳食记录法[1-3],由调查对象本人记录自己1周的食物(谷类、豆类、蛋类、奶类、肉类。其他食物蛋白质含量较少,忽略不计)蛋白质消费情况,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至2007年7月1日。食物蛋白质消费记录调查表由课题组自行设计,经预实验后修改而成,共发放食物记录调查表211份,收回211份,有效回收率为100%。

1.2.2 蛋白质营养水平生化指标测定[4] 检验项目包括总蛋白(TP)、白蛋白(ALB)、球蛋白(GLO)、白蛋白/球蛋白(ALB/GLO),其测定选于山西省大同市最先进的现代医学检验中心,并随机抽取12名贫困生(男、女生各6名)在该检验中心和山西省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做了重复测定,以保证测定结果的可靠性。

1.2.3 人体测量及营养状况评价 测量项目包括身高和体重,为确保测量的准确性,要求受试者空腹、脱鞋、只穿轻薄衣服;测量身高采用立柱式身高测量计,精确度为0.1 cm;秤体重采用杠杆型体重秤,精确度为0.1 kg;根据测量数据计算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再依据体质量指数判断人体营养状况,判断标准分3个等级[5]:BMI<18.5 kg/m2为营养不良,(18.5~22.9)kg/m2为正常,≥23 kg/m2为超重。

2007年6月24日召开贫困大学生营养干预研究课题告知会(动员大会),2007年6月30日至7月1日进行人体测量和蛋白质营养水平生化指标测定。

1.3 统计分析 采用SPSS 11.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统计分析指标包括百分率、构成比、平均数、χ2检验和t检验。

2 结果

2.1 膳食蛋白质消费情况 211名贫困大学生每日早、中、晚餐累计为629人次,男生143人次,女生486人次;每周早、午、晚餐累计为632人次,男生143人次,女生489人次。(1)优质蛋白质(豆类、蛋类、奶类、肉类)食用情况:每日日食用率为55.3%(348/629),男、女生分别为77.6%(111/143),48.8%(237/48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7.22,P<0.01);每周食用频次为9.9次,男、女生分别为13.4,8.9次,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08,P<0.01)。(2)谷类蛋白质食用情况:每日食用率为98.8%(615/629),男、女生分别为97.9%(140/143),97.7%(475/486);每周食用频次为19.9次,男、女生分别为19.6,20次,差异无统计学意义。(3)优质蛋白质食用频次占蛋白质总食用频次(谷类和优质蛋白质的总食用频次)的比重情况:优质蛋白质食用频次占蛋白质总食用频次的33.2%,男、女生分别占40.6%,30.8%。

2.2 人体营养状况 211名贫困生营养正常、营养不良、超重检出率见表1。

2.3 生化指标测定结果 表2显示,男、女生之间TP,ALB,GLO,ALB/GLO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t值分别为0.65,0.98,1.22,1.81,P值均>0.05)。见表2。

3 讨论

从膳食蛋白质消费情况看, 211名贫困大学生优质蛋白质每日食用率为55.3%,每周食用频次为9.9次,优质蛋白质食用频次占蛋白质总食用频次的33.2%,说明50%以上的贫困生膳食蛋白质质量是良好的;男生明显好于女生 ,其优质蛋白质每日食用率达77.6%,每周食用频次13.4次,优质蛋白质食用频次占蛋白质总食用频次的40.6%。

从机体蛋白质营养水平生化指标测定结果看,211名贫困生的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蛋白/球蛋白测定结果均在正常范围内。但从人体测量情况看,211名贫困生75.8%营养正常,有13.3%的为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鉴于:(1)身高、体重是人体测量的最基本的数据,在反映人体营养状况上比较准确,体重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或长或短)营养状况的变化,体质量指数是根据身高、体重计算出来的指标,故其是比较确切鉴定成人营养状况的直接指标;(2)蛋白质营养水平生化指标测定,由于蛋白质体内库存量大、生物半衰期长、早期缺乏时不容易测出[6],故处于蛋白质缺乏亚临床阶段时[7],其TP,ALB,GLO,ALB/GLO生化指标均可为正常。因此,对蛋白质生化指标正常,而体重偏低的贫困生应考虑处于蛋白质缺乏亚临床期。

综上所述,大多数贫困生膳食蛋白质质量良好,尤其是男生。机体蛋白质营养水平绝大多数鉴定为正常,但有13.3%的处于蛋白质缺乏亚临床阶段,需立即进行膳食干预、及时纠正。

4 参考文献

[1] 郝玲,李竹,主译.营养流行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49.

[2] 葛可佑,主编.中国营养师培训教材.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88-389.

[3] 马冠生,孔灵芝,主编.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报告之九2002行为和生活方式.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9.

[4] 黄悦勤,主编.预防医学.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4:100.

[5] 吴坤,主编.预防医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61.

[6] 李勇,主编.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北京: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