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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电话:
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 ‰,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 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20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第一个月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元。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万元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
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湖南和德信用投资担保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湖南和德信用投资担保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 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丙方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丙方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一日赔偿甲方人民币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
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 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
关于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理论界有三种观点:
一、委托型合同说
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又称委任合同,是公民、法人在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合同,是一方委托他方,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委托理财合同也是基于双方相互信任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的有关理财投资收益和损失的一种意思约定。但现实中委托理财合同与《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有一定的区别:首先,委托合同核心内容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事先商量约定,由受托人有偿或无偿地委托人处理事务,一般为无偿合同(若有特别约定除外),而委托理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约定在完成委托人授权的理财事项后,受托人从委托人委托的理财财产中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收益或收取管理费,委托人基于对财产增值的要求,与受托人常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在履行委托理财合同过程中,委托理财财产出现资产减少或损失时,委托人不承担或很少分担该损失,这种约定不符合委托合同的一般原则。其次,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成立条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准,即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一致,并不以交付委托标的物或当事人某一方的义务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委托理财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以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或证券为条件,属实践合同。再次,在委托理财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常常可以通过自己或第三方监管并可由第三方担保合同履行等约定内容,这也是委托理财合同与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不一致的地方。基于委托理财合同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完全适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规定,难以解决委托理财所引发的纠纷,不利于有效规制目前大量存在的委托理财活动。因此,现行委托合同的规定不能作为规范和调整委托理财合同依据。
二、信托型合同说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2条的规定,信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委托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基于自己的知识、能力、责任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和特定目的,对委托人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而设立的合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受托人与第三人就委托事项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且委托人不对受托人行为承担责任。在信托法律关系中,受托人在实施管理或处分的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但非因受托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受托财产的损失或减少,均由委托人承担风险。在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根据资本运作方式管理和处分投资者即委托人的自有资金或证券,也有一部分投资者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人接受投资者委托后,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为投资者入市交易。这类合同表面上看符合信托合同的性质,但受托人为了吸纳资金,常常在委托理财合同中承诺对委托人的资金或证券予以“保底”或保证资金或证券的最低收益或最低收益率,此类约定违反了“信托投资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所以,直接依据信托合同的规定来规范委托理财合同,与《信托法》、《合同法》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冲突。所以,用信托法律关系来规范委托理财合同也很难解决现存的因委托理财而产生的纠纷。
三、借贷型合同说
委托方(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
联系电话: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
一、兹有甲方将自有资金参于证券市场的操作而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操作,甲方随时监督操作过程和结果,对任何不认可的乙方动作可随时提出异议,若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随时终止委托。(委托操作时,若是甲方舍不得换股,乙方就在该品种上做差价,不换品种。若是甲方不留恋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择股标准换股。)
三、对盈利部分进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结算壹次,结算后三天内付清。
四、若当月没有利润则不分成,若产生亏损由甲方承担,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资之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试行期二周;适用于任何网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帐户和操作密码通知乙方即能双方同时管理同一帐户,若试行期满甲方不满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销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试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则从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终止委托并完成结算分配之日自动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补充完善,若有与相关法规相悖之处可随时予以纠正,对不违规内容则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签名):
资金账号:
或股东账号:
【关键词】销售合同;合同管理;财务监管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种种经济往来,多数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包括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等。合同是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利润的源头。相应地,销售合同是财务部门核算收入、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到销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财务监管的职能。但是在实践中,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仅停留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不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核算滞后,披露的财务信息与经济业务的进度脱节。同时由于整个销售合同的评审、签订、执行、结算的过程没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一、销售合同管理中财务监管缺失可能引起的风险
1.财务风险未在合同评审时予以提示
目前不少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流程为由业务专家、律师等组成评审小组,销售合同经评审后,由营销部签订。整个过程没有财务部门参与,导致许多涉及财务核算的风险及问题并未在合同订立前予以提示。例如,项目利润是否能够保证,用户费用能否支付、相关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财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核算失真
部门未能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中,极有可能导致财务人员仅是被动地接受营销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例如与中间商的协议明确规定了回款的数量及质量要求,但财务部根本未取得中间商协议,也就无法依据协议规定对中间商转签合同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分类管理。销售合同中财务监管的缺失,致使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销售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脱离合同规范。
3.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部门的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销售合同订立后,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约定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金额、期限支付款项;由于疏忽,未按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合同亏损。财务部门应当督促和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合同的执行工作,建立管控措施,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保障资金安全以及合同利润。若财务部门未参与销售合同的管理,则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条款不了解,监督作用也就无从发挥。
二、财务监督在销售合同管理中发挥作用的若干关键点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财务人员如何更全面地参与到销售合同的管理当中来,如何加强财务部门在销售合同管理中的职能都是财务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首先,需要管理层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销售合同评审、签订、结算等关键环节设置财务监督,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应以财务管理为核心。
其次,财务部门应该配备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设置专门的销售合同管理职能,从事前、事中、事后对销售合同加强管理监督。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财务部门应加强对产品销售价格的控制与监督
产品售价是销售合同中的核心内容。财务部门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会同市场、营销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管理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并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经济警察,应参与销售合同评审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合同审核应当建立不同部门会同审核制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就销售合同而言,营销部在取得订单后,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的评审及签订,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纪、税法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于虚构经济业务的行为应事前予以抵制,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3.销售合同实行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的归口管理,市场部及财务部应把关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作为企业销售业务的载体,销售合同的信息量极大。同时,销售合同为财务的结算执行提供了依据。因此,销售合同的备案不能仅在市场部,财务部门也应备案。一旦合同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走流程审批并及时报市场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营销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由于不同销售合同反映的经济事项各不相同,因此,财务部门应对合同进行分类,细化合同的管理,例如,销售合同包括普通销售合同、商协议、中间商协议等,普通销售合同又可分为自订货合同、转签合同、负责的合同、中间商负责的合同等。细化分类,有利于具体业务的管理。作为合同的监督部门,财务部门与市场部门应通力合作,从市场的角度与财务的角度把好关,对虚假销售合同业务坚决予以抵制。
4.财务应严格监督销售合同的履行
销售合同的履行对于财务而言就是合同的跟踪及考核。
(1)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销售合同应严密关注具体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对于按现有口径核算出的薄利或者利润亏损项目,应牵头组织人员分析亏损原因。
(2)根据合同约定,考核应收款项。财务部门应增加对应收款的考核职能,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收款条件的项目,应通知营销部及时催收,并制定应收款项回款的考核、奖惩制度,以增强营销人员的回款责任心。
5.财务部门参与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销售合同的主体是本企业与客户。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财务部门备案。
6.财务部门对合同项目做好事后分析与总结
财务部门对合同做好分析,能快速而有效发现销售合同签订、执行、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总结分析,有利于以后类似销售合同存在风险的事前防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合同执行完后的结算考核与回款管理。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一方面,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内容是财务部门进行收入核算、编制报表的重要依据,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增强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部门应当要主动参与到销售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以及收尾工作中,将销售合同管理纳入日常财务监督工作中,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解读.财务与会计,2011(5)
[2]洪芳华.浅谈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生活文摘,2011(9)
[3]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一、财务的事前指导-合同的评审
销售合同可以分为一般销售合同和特殊销售合同,其中,特殊销售合同又可以分为开口合同和合同金额超过规定金额的重大合同,销售合同是企业内部据以确认收入、发出货物、催收账款等的重要文件,为了杜绝违法或者无效的销售合同,防止经济诈骗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发生,降低或者避免企业在销售货物或者服务过程中承担的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除了由法律部门对销售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外,更重要的是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对销售合同将给企业带来的收入、成本、经营风险等问题,进行经营性审核。其具体内容包括:
1、明确合同审批权限。设定审批权限时,要考虑合同的类型以及金额大小,例如,对重大经济合同应事先集体审议制度。此外,还应遵循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等特殊情况下合同订劳动一些特殊规定,防止发生意外损失。
2、明确合同审核的业务流程。通过规定审核程序,以及分离不相容职务,发现有效约束和监督。
3、明确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审核的内容和关注重点。如标的的数量和价格条件,销售金额是否满足企业盈利的需要,付款条件、期限和方式是否符合控制经营风险的要求,对方企业信誉和信用是否符合信用政策的规定,价格外的费用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等。
4、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审核,实行财务监控,例如根据合同发货、开具发票、接收货款、记录应收账款明细账时,都要分别进行财务审核,防止出现技术性差错。
5、明确合同修改或者解除、终止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改或者修改的,应重新履行财务审核手续。涉及经济赔偿的,赔偿前还应办理相关财务事项。
企业应收账款和合同管理之间并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相关联系的。作为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的管理人员也必须参与到应收款项的管理中去。由于企业合同的签订和生效是十分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对对方的财务情况基本掌握,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部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发挥自身的决定性作用,为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明确业务流程和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监控,加强财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账款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二、财务的应收账款的常规管理
应收款项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啵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管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到企业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资产营运能力,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1、做好信用管理。企业应当制定可行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时刻观察其信用额度有没有超出期限,如果超出期限,我们必须对其及时提醒,根据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科学开展催款,实行黑名单制度,是企业实行信用管理的有效措施。做好信用风险评估和控制,是企业合理确定信用销售额度、有效控制坏账损失的基础工作,并恰当地对应收账款的相关管理进行科学的评价。
2、制定信用政策。一是要估计信用政策变动时产生的增量销售,二是要估计与增量销售相关的增量成本,三是要扣除与增量有个的坏账损失,四要扣除机会成本,即经营资金被应收款项占用而丧失的收益,这样,才可以确定信用政策是否能产生净利润,根据对给予客户信用的风险收益分析,我们可以决定是否给予客户赊销的待遇以及赊销的最高额度和还款期限。
3、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企业应当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内部业务部门以及各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事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向企业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款项管理情况,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企业坏账损失。
4、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将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损失及时计入费用,通过提取坏账准备金,为企业相对稳定实现更多的利润,分析、估计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和变现速度,预测并控制其坏账损失,强化和优化应收账款的有效,科学管理,是每个企业决策者、经营管理者、特别是财务会计人员应该引以为重的问题。
三、财务的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1、财务部门能依法理财,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的逾期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对于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造成坏账损失的,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扣减其绩效工资。
2、财务在清欠管理和催收应收款过程中,如果企业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账的机构或者人员劳务费用、诉讼费用,作为当前费用处理,不得挂账。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对逾期应收款项按照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的,根据企业董事会等机构审议决定和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可以将折扣部分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3、财务要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年度清查,年度终了,企业必须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账目,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需要指出的是,与应收款项的对应是应付款项,清查企业作为债权人的应收款项时,对企业作为债务人的应付款项也应一并清查,将对方(债权人)没有追索并超过诉讼事项的逾期应付款项,予以核销,转入当期收益。
[关键词] 管理信息系统 通用模块 数据库 自动接口 通用分销
一、系统分析与设计
企业物资管理的任务是: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及时齐备地按生产所需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保证供应各种物资。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控制物资合理库存量,做到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而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资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进行计划、组织、调节、监督和核算。
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是整个工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以及与其他管理之间都存在着有机联系。例如物资管理中做物料需求计划时,要用到生产管理中的生产计划、产品结构,还要用到工艺技术管理中的材料消耗定额等内容。在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中,采用建立数据库接口技术的办法,将有关数据录入到计算机中。物质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从需求开始,采购、入库、出库、盘点等情况都是财务人员做会计凭证的原始凭证,从账卡合一的角度考虑物质和财务管理中的这部分数据就充分共享,避免数据重复录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系统中采用了采购入库,出库的数据由物质部门录入,财务部门在使用时先复核确认,然后再以这些数据作为原始数据,并由系统自动形成会计分录记入账务模块的明细文件中。另外从物质数据量大这一特点考虑,为了在系统中处理方便,对各类物资均进行编码。
为了使该系统具有良好的通用性,在系统设计之前,对浙江省内各大型工业企业的物质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了详细调查,其设计原则是:
1.通用性好
开发出的系统具有良好的通用性,是应用系统开发人员所追求的目标。因此,在设计时功能要齐全,不能仅根据一家的调查结果进行设计,要全面考虑,使其能尽量满足多家用户的要求。
2.规范性好
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是在进行详细调查及系统分析之后,由几名设计人员分头进行系统设计和程序设计的。因此,想使其具有统一的风格,就应该对整个开发过程有统一的规范,如规范的文档,规范的程序设计,规范的编码,规范的界面等。
3.安全性好
为了避免数据共享时可能产生的数据破坏,职能上的越级操作,以及处理顺序上的差错,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实用性强
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系统除了要满足用户的各种需要外,在操作上也要尽量做到简单易学,并要设置对代码段的热键提示帮助功能。
5.相关性好
因为物质管理和财务管理和其他管理之间密切相关,并且要开发的不是简单的独立项目,而是面向整个管理的集成系统。所以在开发时,要设计好各管理模块间的接口问题。
6.程序设计效率高
在程序设计时,为了加快程序设计的速度,增强程序的可维护性,根据以往的经验,将程序按类归纳为四种:
(1)公用菜单类。屏幕上显示的菜单内容是装入数据库中的记录,用在不同层次时,只需打开不同的数据库即可。
(2)一屏处理单条类(按条处理)。此类程序一般是指在一条记录中,字段个数较多,记录长度超过80列。如物料主文件。
(3)一屏处理多条类(按块处理)。这是指一条记录中字段个数较少,记录长度小于80列。例如价格表文件,各类代码及名称对照文件等,可将10条记录或8条记录定义为一个块,按块处理。
(4)主子文件类(既有条又有块)。此种类型主要针对合同或发票等维护,查询时使用的也比较多。主文件部分是合同或发票中的自然情况,子文件部分是它的明细情况,是重复性的。
在进行大量编程之前,我们首先将四种类型的样板程序编制完,同时将在系统设计时提出的一些公用程序如删除确认,ASCⅡ码和拼音状态的切换、为中文键字段自动生成引导词、开及关窗口、各提示字段的帮助窗口程序等也都先编完毕并附上带入带出参数清单一起拷贝给每个编程人员。这样在编程时根据处理说明中标明的程序种类,按样板程序改动后,很快便可调通一个程序,大大提高了编程速度。
二、系统功能
1.可以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已订合同等编制物料需求计划、供应计划等。
2.可对供应商概况,供应商报价进行管理。
3.可以根据物料需求计划、供应商报价等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资金计划。
4.可以对采购合同、发票、检验单进行管理,并可注销合同、结账未执行完合同。
5.可以做各种方式的入、出库处理,可在不同库或相同库之间进行库位转移。
6.对物料可以根据其重要程度自行定义盘点周期并做有关盘点的各种处理。
7.可做期末、年末结转处理。
8.可处理日常账务,并可以自动平账、结账。
9.可以根据采购入库情况,自动形成应付款会计凭证并做有关应付的各种处理,还可将应付部分的数据自动过账到账务处理中。
10.可以根据销售情况,自动形成收款凭证并做有关处理,还可将应收部分数据自动过账到账务处理中。
11.可以根据各部门领用材料的情况,自动形成材料成本及差异分摊等会计凭证,月末可对发票未到的物料做暂估处理的会计凭证,并在下月初自动反冲。对材料核算自动生成的会计凭证自动过账到账务处理中。
12.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自动生成固定资产增、减会计凭证。可由用户自行定义折旧方法并据此计算出折旧率,自动生成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还可以随时将固定资产核算生成的会计凭证自动过账到账务处理中。
13.提供对各模块方便灵活的查询。
14.可编制各种必要的综合统计报表,如《机电产品钢材自制件利用率指标完成情况表》、《主要物资消费与库存年报》、《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15.提供面向计算机人员的系统管理功能。具体内容包含:建立业务人员权限、密码、数据字典、数据库初始化、数据库管理、模块管理、操作说明书管理等功能。
三、系统特点
1.通用性好
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系统的功能齐全,并且在各模块的处理中也充分考虑了通用性,如盘点功能,可由用户自行定义各种物料的盘点周期,处理灵活。
2.可操作性好
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系统界面设计规范友好,操作简单,并且设置有方便灵活的帮助窗口,因此对一般业务人员培训1~2天便可使其熟练操作。
3.安全性好
在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中,将用户根据其专业,可分为系统级和应用级二种。应用级中根据具体业务分工不同又进行了更详细的划分。当用户越级操作时,系统不予响应,并且会在信息行中给出相应信息。
4.容错性好
在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中采用 ON ERROR命令,对一些有可能出现的硬件或系统故障采取了相应补救措施,避免了由此产生的系统中断。
四、实施环境
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在国产及进口的各种流行机种上均可运行。
作者在下述环境中,实现了通用分销和财务管理设计思想:
1.计算机局域网Netware 3.12 Windows NT
2.采用PowerBuilder并结合Visual C语言集成开发设计环境
3.Windows平台
4.采用客户/服务器系统模式
五、结束语
通用系统在开发时改变了传统的按子系统开发的模式,而采用按功能模块进行开发,这样的模块其功能都非常具体,所以当再接收新的开发项目时,则可以借用一些已有的模块,或对其稍加改动便可利用,这样这可以大大缩短开发周期,减少了开发人员的工作量,从而也降低了开发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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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詹姆斯・范霍恩著:财务管理与政策[M].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5]詹姆斯・范霍恩小约翰・M・瓦霍维奇等著.现代企业财务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配电柜设备买卖合同
出卖人: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乙方)合同编号:
买受人:北京高科工业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地点:新能装备科技产业园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甲方将工业园10KV中心控制室设备委托乙方加工定做。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签订时间:20__年12月5日
标的名称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配电柜
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面
9
见附件
330000(包含辅件)
20__年12月31日。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00)
第二条质量标准:主要元器件采用常州森源品牌,(需提供证明),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2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由出卖人提供包装物,并由出卖人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运抵交货地点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人送标的物至买受人指定现场。
第九条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条检验地点、时间:出卖方将配电箱送至买受方指定的地点,时间为标的物送达之时。
第十一条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由甲方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
2、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产品和安装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受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第十三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两清。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向廊坊市有管辖权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摘要】材料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任何工程都将无法建设。材料是形成建筑主体的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在建筑经营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工程的造价具有很大的影响。合理确定材料的进场时间与采购数量:是控制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有效措施;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方法。正确处理材料的批量采购与建设成本的匹配关系,是建筑行业要优先解决的重要问题。
掌握材料分类管理的基本方法,了解材料价格组成的主要内容及对工程成本的制约关系,熟悉有利于降低材料成本的管理方法,警惕影响材料价格安全的招标方式,通过比较和分析,选择最佳的材料采购方案和经济批量,把握材料采购的有利时机,使建筑材料的采购成本与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加匹配,最终达到提高基本建设资金效益的目的。
一、加强建筑材料的核算与管理,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材料是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科目按照其流动性排列在资产的前列,仅从它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顺序,就能够看出它的重要程度。它既是流动资产,也属于存货的种类,它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材料所包含的经济价值,可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而流动,并带来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二是材料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而改变自身的形态,且改变其本身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势必影响到企业最终的利润。
建筑材料,是形成建筑成果的实体;是构成建设成本的主体;是形成建筑产品的主力;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性极强且可随时变现,如果不能正确的核算与管理,不但会造成资金运用效率的降低,而且会加大会计账目记录与市场价格的偏差,导致会计信息错误和失真。材料的积压,不仅会加大资金的占用;而且可能导致材料的损失与毁损;并会因新产品的出现而“退役”。所以加强材料的核算与管理,无论是对施工企业,还是对建设单位,都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材料应按品种的不同分类采购和管理
材料的品种繁多,取得的渠道各不相同,各部门的管理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建筑行业的材料价格,一般是在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按期公布的“建筑材料信息价”的具体指导下,分阶段按实际采购成本核算。材料的收发、账簿的记录,均采用实际成本法。
建筑材料应按具体情况分类管理,其分类的方法也很多。根据存放地点不同分为:库存材料、领用材料、在途材料;按其主次地位分为: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按重要程度分为:结构用材料、非结构用材料;按材料的类别分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安装材料;按是否能再次利用分为:周转性材料和非周转性材料等。不同种类的材料,需要不同的核算方法,具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随着高科技成果在建筑行业的不断转化,新材料的不断推陈出新,越来越多的老材料因功能单调而显得落后,因不适应新的规范要求被限制使用;由于建筑施工的方法不断地向机械化、工业化发展,使以前的原材料进场,变成了现在的半成品采购;由原来的现场作坊,变成了现代的工厂化操作。这不仅给材料的采购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也向成本核算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是采购原材料现场加工,还是购买半成品直接安装?以何种方式采购才能降低施工成本?何种方案才能更有利于施工的进行?这需要管理会计对多种方案的成本,进行具体分析、比较后,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三、建筑材料分类管理的基本方法
1、制定和测算定额,指标性限额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材料消耗的定额管理,首先,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备客观、公正的态度,要有科学的依据,不得胡编乱造。其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要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测算,不得以个别人的意图或暗示作为技术依据。再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建立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应符合先进合理的科学水平。最后,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通用性,应遵循普遍经验适应于个案的原则,不得从个案、特例推向工程的全面。定额制定以后,则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更改。当定额的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如产品结构的改进、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则应及时对定额进行修订,使定额水平保持其先进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在定额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和分析,考察建设过程中用料的实际情况,发现定额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解决。
2、按照经济权重的大小,分类进行管理。将建筑材料划分为A、B、C三类,分品种重点管理A,分类别一般控制B,按总额灵活掌握C。按照建筑材料的经济权重的大小进行重点、一般和灵活的管理方式,即能达到重点控制、总体把握的目的;又能使建筑材料采购工作,抓大放小,管理灵活。A类材料:金额较大,但品种数量较少,如电梯、水泵,品种数量不多,单位价值却相当大,对建筑成本有一定的影响。B类材料:单价一般,品种数量相对较大,如钢筋、水泥,单位价值虽小,但品种数量比较多,总体数额极大,对建筑成本起着决定性的影响。C类材料:品种繁多,用量较少且单位价值很小,如铁钉、木宵等,品种非常零乱,所占金额较小,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不能构成明显的影响。因此,A类材料由于单体价值较大,而品种数量较少,较易控制;B类材料金额相对较小,品种数量很多,其总价值很高,应重点管理;C类材料品种数量繁多,但金额却很小,用量很少,对此只要把握一个总金额也就达到目的。
四、材料的采购不能简单地价格比较
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制约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但是材料的采购并不是简单地进行价格上的比较。材料质量不同,品牌不同,其价格的内含不同;事后服务的态度不同,质量保证的体系不同,也就是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市场的认同程度不同,供求关系不同,需求的季节不同,材料的价格也会不同。因此材料的价格确定,不应简单地以高低为标准,要注重质和量的辨证关系。耐久质优的产品、信誉较高的产品、质量确保的产品,不能因为价格稍高而被杜绝,它虽然是提升成本的因素,但是它同时也会给建筑工程带来“质”的飞跃。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就是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价值。
五、材料的采购不宜盲目地招标
材料的采购当然要注意合法的途径,目前比较流行的采购招标是合法的形式,但是它不是材料采购的唯一形式。建筑材料的采购招标,可以发挥需方市场的优势,让供货商前来应标,通过竞争体现价格优先。正确、公平的招标采购,的确能够降低建筑材料的价格,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如果对材料的品牌、质量和价格不做充分的了解;如果对供货渠道和环节不进行控制;如果对前期的招标工作准备不够细致,极易给投标人留下投机的空隙,不但不能降低材料的采购价格,并且会给中标后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带来被动的局面,甚至给以后的工作造成制约。
材料的招标采购,不能盲目地模仿和随从,更不能以招标的形式对材料的采购工作进行庇护。同类产品生产厂家较多的材料;市场供货较为充足的材料;工程中用量较大、较多的材料;在充分做好招标准备工作的前提下,经过对招标文件严格地审核,认真地分析,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无漏洞,才能进行采购招标。材料的招标要注意批量的选择,不能一标全部,即不能将所有的材料一次性招标;要注重时间跨度的选择,不能一标到底,即不宜将几年以后才能用到的材料一次性招标;要遵循工程施工对材料的具体需求规律,确定材料的先后采购顺序,先使用的材料先招标,后使用的材料后采购;要重视市场的供求关系,抓住合适的采购机遇,尽量在材料滞销的淡季招标,在使用材料的旺季提货。这样既能降低材料的采购价格,又能减少材料的保管工作,也就是减少建设资金的占用。
并不是所有的材料都适合招标,购买价值一元钱的材料,显然不需要进行招标;独一无二的材料,招标也不能解决降低价格的问题;市场紧缺的材料,供货单位也不需要采取应标的销售形式。材料的采购招标也会给招标单位带来不利的局面,招标文件就是暴露购买的目的,就是把自己需要材料的秘密告诉对方;信息的有效范围和招标内容的公开程度是有局限的,不一定所有的供货厂家都能够及时看到,也不能够事先知道投标者是否采取“联保”的串标方式,招标的可信度一旦失去控制,也就意味着中标的价格不再可靠。
六、最佳经济批量的选择与管理
核电工程中的采购合同总体上包括四部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除或转让合同、关闭或终止合同,这四个部分是一脉相承,环环相扣的整体,从设备采购的前期谈判到签约执行,采购的合同管理是处于核心地位的。尤其在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合同签订前需要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对采购合同进行全面严谨的分析,在采购过程中防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经营者占空子;由于核电工程的设备物项繁杂、供货周期长等原因,合同在履行阶段最易出现问题和风险。要通过过程控制严格抓好合同管理,保证供货范围、技术规范和设备品牌、设备编码、标牌、铭牌、设备配件、技术资料的提交的完整性,备品配件、设备油、设备等方面来仔细检查执行合同。
2.核电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2.1保证供货内容全面、详细、完整
当前核电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大多采用系统打包采购的方式,这样的方式在充分发挥优势的同时对采购合同的拟定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打包采购的中全面系统性强,对所有设备、支架、相关附件、整个工艺工程中的所需要的仪表、硬件软件整体打包。进行采购合同拟定时需要对细节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如安装的配套附件、专用工具、预埋件以及各系统之间接口的约定,全面规定供货的边界,采购合同内容要求全面、详细、严谨、完整。
2.2全面规范技术设备和选择品牌
要控制设备的质量,保证设备性能,对技术设备进行全面规范很重要。当前采用的采购打包系统可能在对核心设备进行规定的同时对一些安装配件重视不足,材料采购上规定不够明晰,如球阀、排污阀、电池阀、隔离阀等配件没有明确要求,螺栓类的材料有不锈钢材料、碳钢材料之分,这个不同材料用起来差别都很大。品牌选择上也有很大讲究,不同厂家由于制造水平差异设计制造的不同品牌的设备性能差异明显,产地不同的同一品牌设备,质量也因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国产品牌设备与进口品牌设备一定要清楚地做出描述。当前全球化的发展设备制造业也日益国际化,我国核电工程的发展对这方面的设备需求也越来越多,一些进口产品制造商借机打入国内市场,在国内设置了工厂和制造基地,利用国内的人力、场地节省了费用获得更多的盈利,但这些国产化后的相关设备价格出现差异时其质量也会不同或是质量下降。有的进口设备性能在使用上明显优于国产的,但出于盈利考虑一些供货方就会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选择价格相对低廉的国产设备。在品牌选择上,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3、4家实力均衡的厂家对比,不要急于签订合同,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某些厂家因设备故障无法正常提供品牌设备的供货,或者因订单饱和无法及时排产的情况而耽搁工程的进展对项目带来不利影响的情况,厂家之间的竞争也会带来同一品牌不同厂家的价格不同,在合同最后签订时一定要保证产品性能,采购合同中一定要做出明确规定,避免供货发趁机牟利而使设备质量无法保证后期影响工程的进度。
2.3有序编码
采购的设备进行编码并在出厂前进行核实,保证设备有序也是采购合同的技术文件中需要体现出来的。因编码要求笼统、管理不严、程序缺乏等状况导致的编码混乱而影响工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合同中要规定要求供货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编码、标牌和铭牌。为保证标牌统一有序,对标牌的形式、规格做出明确规定,在名牌填写上要求规范,设备编码位号一致。
2.4备品配件进行清单管理
采购合同中要将备品配件的型号、规格、图样详细信息进行描述,便于采购同时也有效弥补打包采购的缺陷。打包采购时供货商一般主要考虑提供主设备未统筹考虑系统配置内的备件和材料。需要在采购合同中以清单的形式尽量全面的列出备件,包括备件数量、比例、类型。
2.5提交具体设备的资料
在打包采购中要注重单个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描述,目前一些完工资料中只能查询到机械部分的备件,对轴承的型号、尺寸图的信息都不明确,为避免对后续管理、设备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在完工资料中要对一些设备如泵的构造图、配备图进行资料完善,提供具体设备的资料。
2.6变更规范
减少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风险系数,不宜太早签订采购合同,因为设备采购阶段还是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可能需要变更,变更严格按照规范来,供货厂家可能为了追求最大利益以优化设计为由节省材料、设备,这些对后续扩建异常情况的处理都是非常不利的。材料设备变更要严格控制,之前就有商家为了获得差价利润,会提出各种理由来更改一些部件或配件的数量、规格,比如设备批次不同原设备部件停产、或订单饱和的说辞;交货时间变更需进行提前约束,尤其是一些重要核心设备的供货一定要严格规定供货时间拒绝变更,尤其在临近交货期不得因工程的需求迫切就降低标准。
2.7规范设备保养
在工程开始以前设备还需经过调试,调试阶段设备会处于一种停备用状态,这个时候的保养不到位就会导致生锈腐蚀等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在核电工程中,设备大多会存放在工程附近,这些工程大多位于海边或是一些开阔的地方,位于海边的设备极其容易受到湿润而盐度高的海风的侵蚀,保养不周等工程开始以后设备系统就无法正常运行。工程开始后对于一些不常用的设备的养护也很重要。养护需要一定的油及其他养护设备,设备规格不同养护设备就不同,这些设备都需要供货商配套配备,以免后期工程开始后购买不便。
2.8设备采购验收
采购设备包装出厂前,合同中需申明要进行专门的验收减少后期麻烦。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