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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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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

第1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认识,我感到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是一次自我加压、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良好机遇。

一、树牢解放思想的思想意识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觉得解放自己的思想、清醒自己的头脑,使我们的思想永具革命性是一个永恒的、严肃的主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什么是解放思想呢?所谓解放思想就是要使自己的思想认识,随不断发展的客观实际变化而变化,敢于实践、勇于探索,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解放思想,就要走出害怕解放、拒绝解放、乱解放的误区。一是害怕解放。主要是有“怕”的思想,怕出毛病、怕犯错误,怕领导责怪、怕同事嘲笑。在工作中有时会有很好的建议、措施,但由于“怕”的思想在作怪,不想说,不敢说。二是拒绝解放。主要是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解放思想是大到一个地区小到一个部门领导的事情,对自己来说认为没有解放思想的必要,按领导指示做就行了,拒绝解放。三是乱解放。就是不知道什么叫解放思想,不知道从哪里着手,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主要是平时学习不够,思想不够敏锐,思路不够开阔,思考不够全面。因此,如果没有解放思想的勇气,就会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无所作为。如果不解放思想,就没有新的观念;没有新的观念,就不可能有新的思路;没有新的思路,就不可能有新的举措;没有新的举措,就不可能有新的成效。

二、解放思想重在思考和转变观念

解放思想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要落实到自己的具体行动上来,联系目前的实际工作,我觉得解放思想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要善于思考。《论语·为政》篇中孔子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样一句话。只有把学习与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学到有用的真知。一个人仅仅会学习而不会思考,那将等于什么也没有学到。思考是一种内在的能力,主要是根据学习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按照正确的、规范的方法进行加工,去除糟粕,留取精华,把适合自己的内容转化为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运用所学的这部分知识去处理和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就达到了学习与思考的目的。任何一个人在工作中都不会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与挫折,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就要正确认清形势,把握好大局,妥善处理好矛盾,充分运用自己日常所学的知识和工作经验,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思考如何更好地开展好工作。

二要敢于转变思想观念,克服因循守旧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面临着来自各方的种种压力,经受着各种各样的考验,只有不断地通过学习,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和教训,应用所学的各种知识,积极主动地去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和偏差,通过彻底的转变思想观念和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有效地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才能坦然面对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挫折,才能切合自身实际地找准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三、紧密联系实际,努力提高自身能力

通过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从自身查找到了存在的差距,面对差距就要敢于转变,要通过学习,认真总结,积极主动地解决认识上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做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树立强烈的责任学习意识,为解放思想打牢基础。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只有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当今社会新观念、新知识层出不穷,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就要不断学习,充实自我。要将学习视为一种常态、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树立学习与工作一体化的理念,实现学习和工作的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在学习中做到“四个心”即专心向书本学习、热心向实践学习、虚心向基层学习、诚心向同事学习。在日常工作中力求使自己养成“多看、多听、多思、多想、多写、多做”的良好习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实现知识和能力的积累,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牢基础。

二是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干事创业储备力量。精神状态是思想境界、意志品质的体现,是事业心、责任感的反映。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群众有感情,对 工作有激情,对事业有痴情,始终保持革命热情和拼搏精神。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更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善于抓住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迎难而上、不怕困难。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创一流的工作理念,树立细节意识,以认真、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谨慎扎实地

第2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有人说: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得罪人、讨人嫌的工作,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但我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应该受到人们的肯定和尊敬。我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积极投身到了纪检监察工作之中。两年多来,五里中学风清气正,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我本人也得到了全体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我的做法作一个简单的汇报:

一、率先垂范,一身正气唤清风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智慧是不可估量的。“谁大公无私、克己奉公,是自己学习的榜样,谁中饱私囊、阳奉阴违,是自己鄙视的对象。”群众的心理有一杆秤。作为纪检委员,怎样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必须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一身正气,呼唤廉政清风。

1、坚守岗位,无私奉献。

为迎接今年五月的湖南省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检查和教育强区工作视导,我校的合格学校建设工程在去年暑假如火如荼地进行。作为纪检委员,我放弃了利用假期带家人出去旅游和回老家看望年迈父母的计划,每一天都冒着酷暑来学校加班,始终坚守在建设工地,做好自己的每一项监察工作,坚持写好每一天的施工督查日记。我始终忘不了去年的7月22日,我的老父亲押送饲料回家,从货车的饲料顶端翻落了下来,当时他感觉头昏、不停呕吐,怀疑颅内出血。接到电话后,由于工作脱不开身而又心急如焚的我只得求助于自己在老家的妹妹,火速将父亲送到医院治疗。得知儿子忙于工作的父亲反而在电话里安慰我,怕我担心,腰椎没有治好的父亲匆忙出院了,至今落下了习惯性腰扭伤的毛病。后来,我校刘禄校长得知此事,非常关心我,要我在8月23日一定要回家一趟,但这时的开学工作已经开始了,作为办公室主任,我要做的准备工作容不得我请假。有同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你这么玩命地加班,学校给你不少钱吧?!”我经常的回答是“我在假期加班没有‘米’,信不信由你!”

2、厉行节约,从我做起。

学校廉政建设要做到节约每一分钱,把钱花到关键的地方。在支部,我是纪检委员,在学校,我是办公室主任,公务接待是我工作的一部分。一次,我跟办公室的接待员较真了:接待员为了图省事,打电话叫外买水果招待上级领导。当时,我就跟她算了一笔账,如果自己多走几步路,买同样质量和数量的水果要为学校节约十元左右的钱,十块钱,对于有些人,对于一个多人的单位算不了什么,但长此以往,聚少成多,数字就会越来越大。从那以后,除非我和接待员都脱不开身,我们会亲自去挑选水果,并努力为学校节约每一分钱。

今年6月5日是我父亲70寿诞的日子,正好是星期六,我很想弥补去年没有照顾他老人家伤病的遗憾,打算回家一趟,校长兼书记刘禄同志得知此事后,要学校安排一辆车送我回去,被我婉言拒绝了。我知道,为了私事让组织派车,让学校花费几百元钱,会坏了规矩,作为纪检委员的我必须坚持原则,率先垂范。我的所作所为得到了学校全体师生的认可,组织也更加信任我。

二、当好助手,与时俱进谋发展

学校纪检委员应该是学校党支部书记的得力助手,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及时为支部书记建言献策,为谋求学校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站好岗、服好务。但是,在当助手、做参谋时,一定要做到既敢于说话,又善于说话。特别是在“善”字上做文章,我的体会是:依靠政策,营造氛围;以心交心,真诚相待;巧借外力,围点打援。

1、加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

我利用负责学校宣传工作的有利条件,强化廉政建设的宣传阵地,积极主动宣传我党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设立了永久性的廉政建设宣传栏,对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岳阳楼区教师行为“十不准”》、《严禁有偿家教家养的通告》进行分期分批的集中宣传;利用学校大门口的电子屏,向全体师生展示廉洁从教的格言警句,两年来,坚持每周更换一次内容,教育全体教职工廉洁从教要警钟长鸣,使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人心。我校的每一位教师都主动签订了廉洁从教的责任状、拒绝有偿家教家养的责任状等,在今年暑假进行的师德警示教育活动中,全体教职员工都充分认识到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讨论会上,人人畅所欲言,每一个人都谈了自己的感受和收获,并写了心得体会,学校办公室共收到质量较高的心得体会165篇,并分期分批进行了展出。从我校组织的调查和教育局组织的暗访结果来看,我校在职教师不存在有偿家教家养的行为,不存在向家长索要礼品或财物的行为,不存在违规办班补课的行为,等等。廉政宣传取得了实效。

2、防微杜渐,关心帮助教师以诚相待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这是很多人的处事哲学。要使自己的监察工作得到师生的支持,首先就要深入师生之中,以心交心,了解师生的想法、关心师生的生活,从一件一件的小事入手,从关

 

心师生的角度出发,真心诚意帮忙,实实在在做事,赢得师生的尊敬。今年上半年,由于在春节时亲友的怂恿,我校有一位老师在开学时就有了组织一个补习班的想法,一是帮助学生补习,提高会考科目的成绩;二是自己赚点钱准备买一辆车,改善一下自己上班的交通工具。得到这个信息后,我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帮助他分析了办补习班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社会不良影响等,使他及时放弃想法,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有参与到补课大军中去,并几次婉言拒绝了民办学校的邀请。

 

3、巧借外力,调查走访活动凸显成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事实就没有说服力。我在教育局党委、纪委和监察室的领导下,在学校支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开展了调查走访活动,广开纳谏之门,重视外部监督力量,使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凸显实效。本学期,我又依靠学生向社区和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余份,发放倡议书余份。我利用整整一周的业余时间,在办公室同仁的帮助下,对调查问卷做了详细而科学的统计,外界对我校规范办学行为达到了96%以上的满意度,在教师大会上的讲评,这个数字鼓舞人心,更加坚定了教师为学生服务、为教育奉献的决心。同时,调查问卷反映的个别问题也引起了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每一个教师充分了解社会和家长对教育的要求,做一个让家长满意的教师,办一所让家长放心的学校。本学期,我校真正达到了“三零”目标:零收费、零投诉、零举报。

三、积极参与,纪检监察落实处

只有参与,才能了解实情;只有关心,才能主动想办法。在履行监察职责的过程中,我从不缺席任何一次会议或活动,使自己的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1、积极参政议政,督促校务公开。我校非常重视教师的学习培训工作,每年的办公经费的5%是教师培训的专用经费。但我发觉培训时存在学科不均衡、年龄层次不均衡等现象,在学校行政会议上,我积极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我校的教师学习培训制度;根据教育局纪委和监察室的要求,我校通过行政会议拟定了教师婚丧喜庆事宜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不是行政领导说了算,而是要得到学校工会和教代会的通过才有效。

对于学校的日常工作,我都要亲自安排人员把每周的工作安排写到校务公开栏内,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我经常督促学校工会在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多次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是楼区教育系统的先进单位。

2、积极参与各种重大经济活动,督促经济活动力求合法、规范。我担任纪检委员的两年时间,恰逢合格学校建设的好机会,正是五里中学又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经济建设活动一个接一个,学校建设投入达到280多万元。为此,我不敢懈怠,积极主动参与各种招投标活动,参与建设过程的监察,即使是在假期,我也从没有请过一天假,对参与人员、时间、地点、过程等作了详细的记录,既有各参与人员的签字,更有活动过程的照片,所有监督资料都是图文并茂。

第3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一、新刑诉法增加了检察机关的职责

刑诉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惩罚犯罪方面更多的权限、措施。在职务犯罪侦查权方面,延长了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对于自侦案件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在现行的十四日之后再延长一日至三日;完善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增强了可操作性等。在审查逮捕权方面,对于逮捕必要性的法定条件予以细化,增加了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公诉权方面,规定了简易程序检察机关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突出了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职能以及诉讼规律的内在要求;在庭审程序中明确了量刑程序;扩大了检察机关出席二审法庭的范围;规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设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申请的特别程序;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制度。

刑诉法修改,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体现在:一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人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二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三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逮捕后羁押必要性的法律监督权,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五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程序中侵犯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对其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六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七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监督权,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八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再审案件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九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意见的法律监督权,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十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法律监督权,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十一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监督权,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十二是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法律监督权,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财产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于人民法院的裁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

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是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公正严格执法的前提,是提高办案质量、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基本保障。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内部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防止和减少检察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正义。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要做到敢于监督,又要做到善于监督,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力求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在目前已实施和执行的各项监督措施的基础上确有必要适应新刑诉法对内部执法监督作相应调整:

1、整合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力量。现行的内部执法监督体制不利于促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内部监督力量不足。有的检察机关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放在案管中心,案件管理与监督职责不明确,案管中心以管理案件为主,监督职能极其有限;况且,不少检察机关还没有成立案管中心,现有的案管中心,设置的职能与归属也各不相同,有的将案管中心归为监察室,有的将案管中心归为控申科,有的将案管中心作为一个独立部门;绝大部分检察机关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放在监察室,而人员力量却配备不足。面对案件多、程序广、工作量大的实际,检察机关只有健全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机构,科学划分职责,明确定位,配强力量,才能理顺关系,全面有效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案,才能促进执法公信力的提高,从而更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要形成业务与纪检监督工作相结合的内部监督网络,整合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力量,真查实督,才能切实发挥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效果。成立由院领导、检务督察委员会、纪检监察联络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纪检监察部门等多种监督队伍,构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网络,上述监督队伍各尽所长,优势互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把关,不图形式求实效,切实开展全方位监督,及时防范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第4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关键词:检察监督;民事调解;第三人利益;虚假调解

民事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1]它与审判相辅相成,共同承担着解决纠纷的司法职能。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否定检察机关对民事调解案件的法律监督权,民事调解案件成为了检察监督的真空地带。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调解的监督职权,有效填补了民事调解监督的空白点。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司法体制以及检察监督体制逐步完善的重要一步。本文将就检察机关如何加强和完善民事调解监督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以期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

一、检察机关有权对违反合法自愿原则的调解案件进行法律监督

调解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成立基础的,只要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调解协议即无法达成,民事调解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是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监督乏力,自愿与合法原则常被架空。

(一)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比较于严谨的审判程序,法院调解程序及方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法官受诉讼程序约束软化,且调解案件无上诉问题,这些都为其利用调解中的特殊身份和主导地位,滥用司法权力,违背自愿原则提供了便利;个别法官受私利的影响或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利益驱动,强行调解或变相强行调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行调解原则,也有可能成为久调不决的一个借口。因此,对违反合法自愿原则的调解进行监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二)程序的启动和监督方式

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当事人对于私权的积极处分,因此,对违反合法自愿原则的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程序的启动应以当事人提出申诉为前提。[2]且新民事诉讼法在第20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若自力救济无效,可依据第209条向检察院要求抗诉。对于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书,检察机关审查之后,对确需进行监督的案件,可通检察建的方式进行监督。民事调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公权力介入本身就属于公权对于私权处分的监督,若提起抗诉难免有干预司法之嫌。所以,虽有错误但不至于违法,并且不违反国家、社会利益的,应以检察建议方式提起法院自行纠正为宜。但不排除检察机关有权以提起抗诉的方式予以监督。

二、检察机关应依法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监督

(一)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正确的界定

公共利益是各国在法律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概念,其一直被用来论证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权力的法律目的、法律秩序和价值观念。[3]从属性上来看,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所以,损害该利益必将对一定或特定范围内民众的权利与利益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检察监督的方式

对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调解案件,检察机关可以抗诉的方式作为监督的主要途径,且可依职权主动启动监督程序。在实践中,有些确有错误的民事调解案件,对当事人的权益不一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却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超出了当事人合法处分权的范畴,检察机关不能因当事人不申诉就对法院在调解过程中的错误视而不见。私人的处分权应服从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管当事人是否申诉,检察机关都应依职权监督。

三、检察机关应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调解案件的监督力度

虚假诉讼直接损害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和人身利益,损害的司法诉讼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严重的浪费了司法资源。但司法实践中,对于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一直较为薄弱。新民事诉讼法新增的第112、113条加大了对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也为检察机关对其的检察监督提供了有利支持。

(一)虚假诉讼现状

由于民事案件的调解强调当事人的自治性,主要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所以法院一般对于调解协议中的事实、证据等不进行严格性的审查,只进行一般性的了解。这就使得法院很难了解调解内容是否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的是当事人编造证据,进行虚假陈述;有的是当事人与法官勾结,对损害行为视而不见。

(二)对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能够进行监督

由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或者"可以提出检察建议",对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调解案件能否进行检察监督存在不同意见。且新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损害其利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讼。在司法实践中,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数量甚至远远超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数量。像离婚诉讼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一方利益;民间借贷中,虚构债务,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负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因此,对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案件进行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客观需要,也是检察监督权的应有之义。

(三)检察监督的方式

对于民事调解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监督,检察机关应以被动监督为主,主动监督为辅。[4]当事人双方为谋取私益,以虚假诉讼或其他非法手段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依然属于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私人权益的相互拉扯。所以,检察机关对于此类调解案件的介入应以第三人的申诉为启动程序,不应过多介入。此外,从法理角度来说,自然人对于私权的既可以进行积极处分也可以消极处分,若第三人在明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既不自力救济,也不进行申诉,这种不作为的方式也可以作为其处分权利的一种方式。在具体的处理方式上,检察机关应采取抗诉与检察建议相结合的方式。若第三人向法院提出申诉,检察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之上,对于仅仅损害第三人个人权益,法院的行为,应依法提出撤销虚假调解书的检察建议;若调解书不仅违反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还侵犯了国家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并有法官、勾结参与时,应积极提出抗诉,并依法对审判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办,达到有效查处和打击民事虚假调解行为的目的。

四、结语

民事调解制度作为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推行的制度,具有显而易见的优越性和独特的司法价值。但由于当今的司法环境以及调解制度的不完善,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还打不到理想的状态。其作为一项诉讼之外解决法律纠纷的模式,对快速结案,解决社会纠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检察机关对于民事调解进行合法、合理的监督,将使其在更加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对于保持司法透明,维护公民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蔡涛.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2).

[2]张明友,吴辉.对法院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构想[J].中国检察官,2009,(2).

[3]李加立,林春艳.论对法院民事调解的检察监督[J].中国检察官,2011,(3).

第5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减刑、假释是我国有关刑法具体运用的两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精神。减刑、假释如果运用得当不仅能够促进罪犯认罪服法,积极改造,有效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而且对于强化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有重要意义。相反,如果减刑、假释运用不合理不仅不利于罪犯认罪服法,而且还会增加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秩序。所以,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职责。对减刑假释的实施行使有效的监督,对于提高监所检察的监督质量和水平,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严格执法,鼓励服刑犯人加速改造,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检察监督的效力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就如何加强减刑假释检察监督谈一些我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检察机关虽然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和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可以予以监督和制约,但在程序操作中有些相互脱节、在公安、监狱、检察、法院三个诉讼环节司法的透明度不高,存在暗箱操作现象,影响了司法公正形象。受执法环节的影响,不可否认存在个别服刑犯利用减刑、假释制度逃避法律制裁现象,由于现行司法程序的不完善,在减刑、假释活动中容易产生执法不公的问题和腐败问题。

2、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对象表现的真实情况了解掌握的不够准确、全面。服刑犯的表现是决定其是否具备减刑、假释条件的重要依据。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服刑犯人的具体表现主要分为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四个方面,刑罚执行机关对服刑犯人以这四个方面的考核作为基础,实行量化计分,然后根据量化分数,对照减刑条件,确定其是否应当减刑,减刑幅度的大小等等。以上反映服刑犯具体表现的四个方面,后三个方面还可以具体量化,比较客观进行考核,而认罪服法一项由于其表现隐性化,笼统化,概念化,无法依据有关标准衡量计分,这就造成司法人员考核量化的弹性操作。作为监所检察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就必须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每一位服刑犯的具体表现,而作为监所检察部门首先由于驻狱所人员力量所限,要通过自身的工作,全面、客观、准确的了解掌握每一位服刑犯的表现是很难做到的;其次就是驻狱所人员就是深入到押犯劳动、生活、学习三大现场,也有“看不到、问不着”掌握不了的情况;三是驻狱所人员通过查档案,看“双联”考核记载来了解服刑犯表现,这些文字记录如果中间有“水分”也是很难发现的。假若驻狱所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马虎,不深入调查了解那就更无法对服刑犯人的日常表现全面、准确、真实的了解和掌握。

3、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呈报的程序和环节难以有效监督。监狱对减刑假释的呈报一般是由分监区根据所分指标研究好减刑假释对象报到监区,监区再研究好减刑假释对象后上报监狱,监狱再召开由管教三科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决定本监狱向法院上报的减刑假释对象。在以上程序中只有在监狱研究减刑假释对象中才邀请监所检察部门人员参加,检察监督只有对减刑假释的各个呈报程序和内容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确保监督效果,仅对某一个环节的监督,参加某一个研究会议,听听汇报材料是难以确保监督效果的实现。

4、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检察和监督是滞后的和无力的。对中级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减刑假释进行监督。但实际操作中,是法院裁定后,将裁定书送达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才能审查监督,属事后监督,很难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法院裁定减刑中的违法现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减刑裁定不当,应当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内,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但司法实践中,减刑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这样,一些减余刑的人员,就已刑罚期满当裁定送达后,即予以释放,或几天即予释放,假释的罪犯也立即予以执行,即使检察机关发现裁定有误,提起纠正意见时,也难以收监执行。这样就造成检察机关对法院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等于零,形同虚设。

二、影响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原因

检察机关在减刑、假释检察监督中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检察监督效力的发挥,从而也影响了减刑假释的依法公正进行,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减刑检察监督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减刑、假释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也是确保减刑假释公平、公开、公正,严格依法进行的重要保障,对此认识不到位是影响监督效力的首要原因。另一方面驻监所检察部门远离检察机关,缺乏监督制约再加上监所机关提供了不少办公、工作、生活条件,从而造成一些干警怕惹麻烦不想监督,怕出错误不敢监督,业务不精不会监督,措施不力不能监督,检察监督工作不能深入、细致、全面的进行。

2、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监督措施不到位。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监督权,这就要求监所检察不仅要履行这种监督权,而且要达到法律要求和期望的监督效果。而在实际监督工作中,存在着监所检察部门死抠法律程序上的条文,被动地听取监所部门的意见,不是主动出击,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将监督落到实处,而是片面强调法律只明确监督权,而对如何监督,如何保障监督效力没有具体说明,监所部门不好好配合,不欢迎你对其监督的太仔细,太认真,而得过且过,应付了事。该深入调查的不深入调查,该进入程序的不进入程序,使监督流于形式,难收效果。

3、法律对减刑检察监督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最突出的表现是法律仅规定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监督权,但如何开展减刑假释监督,如何保障减刑假释监督效力没有具体规定,这就是监督活动的过程无法可依,无法保障。例如对监管场所在减刑假释监督中你提出的意见,监所部门不接受怎么办,无法可依。另外对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监督,仅是法院裁定后送达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问题可提出纠正意见,但法院裁定的程序是否能保证严格依法进行,只有法院一家说了算,没有人能监督,法院裁定后基本上是同时送达监所和检察机关,而法院一送达监狱宣布到犯人就生效力,检察机关要对裁定书进行审查,时间上如何保障,很可能产生你发现了问题,监所已把人放了的情况。

三、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的检察监督

1、充分认识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重要性。监所干警要站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减刑假释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认识到不履行好监督职责就可能导致减刑假释活动的不公平、不公正;就可能影响服刑犯的改造积极性;就可能影响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认真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监督效果的实现。

2、减刑、假释监督工作作为检察机关监所部门的一项工作,对于监所检察干警要有高标准的要求。要掌握刑法、刑诉法的有关知识,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这就要求对监所检察的干警要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和思想素质的水平。

3、做好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准备工作。驻所检察室把减刑、假释的监督工作同日常检察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随时注意了解、掌握罪犯思想动态及悔罪态度,为日后的减刑、假释工作打好基础。这中间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监督监管单位实行“三公开一推荐”减刑、假释办法。即对罪犯考核量化得分公开、奖惩公开、奖励条件和指标公开,由群犯选举推荐本监区减刑、假释的被听证人员。通过“三公开一推荐”减刑、假释办法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增强了减刑、假释的准确性和公开性;另一方面也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工作以新的手段和内容,使检察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监督效力大为增强;再一方面对加强监狱干警的廉政建设、树立检察机关的崇高形象也起到了很大作用。“三公开一推荐”减刑、假释办法充分体现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有效稳定了罪犯的思想情绪,从促进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监管秩序的稳定。

二是监督监管单位实行听证制度,并列席参加听证会议。对监管单位每次进行的减刑、假释活动都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监管单位必须举行听证会,驻所检察人员列席参加“罪犯推荐、公开听证”会议,实行同步监督,并具有监督、举证、指证、反证和发问的权利,掌握被听证人员的真实情况。以便在研究减刑、假释对象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

三是及时掌握罪犯的服刑表现情况。主要采取“五个经常”。即经常找在押犯人谈话,了解其认罪悔罪态度;经常到罪犯劳动、学习、生活三大场所实地观察,去主动发现问题;经常到监管部门“双联考核”办公室了解罪犯的双联考核分数,以及奖、扣分情况,和重大违规、违纪情况;经常与监管部门联系,了解罪犯奖惩情况;每月与各包号干警座谈一次了解罪犯表现情况。同时还通过检察官约见制、投诉制等形式全面、准确、客观了解服刑犯的表现。版权所有

4、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法律监督效果的实现。法律既然赋予了监所检察对减刑假释的监督权,我们就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开拓进取,确保监督效果的实现。对监管部门呈报的减刑、假释材料检察机关也都要进行认真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我认为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审查监管部门上报的减刑、假释罪犯的对象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应向监管单位口头建议或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监管单位及时纠正。

二是核实监管部门上报的罪犯表现情况与掌握的表现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提出建议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一方面要通过调阅该罪犯档案等有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另一方面要通过向包号干警了解,与同号室的在押人员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该罪犯在狱内的表现情况,是否遵守监规,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来进行实质审查。通过书面和实质审查后,以便发现监管部门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活动中有无违反法律或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时向监管单位提出纠正意见。

5、对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有关部门,凡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违法减刑、假释的依法纠正,决不姑息迁就,放纵犯罪。

四、对检察机关加强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几点建议

对减刑、假释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目前有关法律和监所检察工作细则对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减刑、假释工作的程序、方法并未做统一明确规定,所以,如何有效开展减刑假释监督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行为。

1、建议增加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有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的规定,减刑、假释活动分为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和人民法院审核裁定两个阶段。刑事诉讼法第222条同时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罪犯减刑、假释活动实行监督的程序,可内容只限于检察机关对后一阶段,即对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实行监督,而对前一阶段即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活动的监督没有做出规定。我认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减刑、假释进行"事后监督"不能使其刑罚执行监督权得到充分、切实的实现。这是因为:⑴监所检察部门接到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书后进行监督只是对书面材料的审核监督,属被动性,补偿性监督,发现违法减刑、假释的机率小。⑵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平时不接触罪犯,不了解罪犯在执行机关的真实表现,作出裁决只单凭执行机关上报的书面材料,容易造成疏漏。⑶是监狱看守所为罪犯办理减刑、假释工作比较集中,使监所检察部门很难在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而且罪犯接到假释裁定后即出狱,接到减刑裁定后也开始执行,这些都给监所检察部门审查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所以,我认为刑诉法的相关解释应对此加以补充和完善。而在减刑、假释检察监督的程序方面应包括如下内容:

(1、)监狱、看守所在决定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时,应将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一审或二审判决书,罪犯表现情况及评审表,监狱、看守所领导意见等材料装订成卷移送检察机关派驻监狱或看守所的监所检察部门。

(2、)监所检察部门的检察人员应当在接到监狱、看守所报送材料的第二天起若干日内认真审查,对监狱、看守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手续不全,需要补充的,应退回对监狱、看守所。对准备予以办理减刑、假释的罪犯,要找该罪犯所在分监区的干警和同队、同监室人犯了解其表现情况。

(3、)审查完毕后,应制作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监督审查意见书》,送交监狱或看守所,并移送法院裁定。

鉴于此,我认为应当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执行机关在提请减刑、假释的时候,执行机关应将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执行机关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这样不仅使减刑、假释的全过程都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而且还使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事前监督更具有法定的程序。这样补充和完善,既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而且也与刑诉法第224条相一致。

2、修改有关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检察监督的条文

第6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粮食纪检监察工作基础

(一)坚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提出、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要紧扣粮食主线,把促进粮食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注重保护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有利于粮食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坚决维护,对依法行政、正确执行粮食政策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保护。服从服务于粮食中心工作,还要体现在监督工作要渗入粮食业务之中,找准切入点,对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提高,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各项粮食业务活动,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粮食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粮食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要做到勤到基层单位,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要做到结合实际尽可能多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积累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粮食依法行政

加强粮食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粮食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一是延伸监督触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纪检监察干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粮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二是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纪检监察干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粮食业务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三是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参与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创新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一)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粮食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结合实际,把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形成一个使干部不愿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7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实施情况

实物资产检查的重点为物资采购计划及预算管理情况、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物资库存情况、物资出入库管理情况、物资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此次财经纪律检查政策性强、时间紧迫、标准要求高,检查前,我们认真学习了XX财经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做了充分的资料准备和作业准备;检查中,我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确保了此次检查的有效进行。

我们利用10个工作日的时间,对器械库、药库、营具及材料库、被服库、营养一室等10个单位的物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为科学筹划工作,增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我们组成了实物资产检查小组,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统计表格,并召开了准备工作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分工。二是为考核物资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我们查阅了财务科的经费预算和各业务部门的分项预算,分析了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三是为考查物资采购的实施情况,检查了物资采购招投标文书、谈判记录和合同文本,填制了相关统计表格。四是为检查物资库存管理情况,我们抽查盘点了10个库房的53个品种的物资,审查账实是否相符。五是为考查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我们检查了各物资管理单位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六是为考查物资入库管理情况,我们从财务科查阅了物资采购的原始发票和数据,与物资管理单位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七是为考查物资出库管理情况,我们从各物资管理部门查阅了物资发放的原始凭证与数据,深入到病房、制剂室、发热门诊等物资消耗使用部门进行了核对查实。八是找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了物资管理情况。

(二)物资采购预算及执行情况

XX年,医疗设备、耗材采购预算共计XX万元,1—10月份实际开支XX万元,执行率XX%,超支XX万元。

药品采购预算共计XX万元(此预算为公费病人用药的预算,自费病人用药预算不设上限),1—10月份实际开支XX万元,执行率XX,超支XX万元。

新增营具费预算共计XX万元,1—10月份实际开支XX万元,执行率XX%,超支XX万元。

卫生被服预算共计XX万元,1—10月份实际开支XX万元,执行率XX%。

公杂医杂、办公用品预算共计XX万元,1—10月份实际开支XX万元,执行率XX%。

(三)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情况

XX年1—10月份,医疗设备采购物资XX次,签订合同XX份,采购金额共计XX万元。

医用耗材通过自行采购物资次,总后集中采购和自购金额共计万元。器械库下属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介入医学科三个二级库房出库医疗器械、耗材共计万元。

药品通过总后集中采购和自购共计万元。

(四)营具、材料采购情况

2004年1—10月份,营具招投标采购物资次,签订合同7份,采购金额共计万元。

营房材料招投标采购物资次,签订合同份,招投标采购和零星采购共计万元。

(五)被服、办公用品、营养室采购情况

2004年1—10月份,卫生被服招投标采购物资份,签订合同份,采购金额共计万元。

公杂医杂、办公用品采购共计万元,现有供应商家。

营养一室采购蔬菜、肉类、粮油等共计万元,现有供应商家。

(六)物资抽查盘点情况

在个物资库房抽查了个品种的物资,个品种账实相符,占%,个品种账实不符,占%。

二、好的方面

(一)规章制度设置全面,物资管理体系健全。各业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重视制度基础建设,注重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将责、权、利相结合,分配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XX于2002年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药材科、器械科、军需科、营房科等都编制了各自的工作手册,在物资管理的全流程和各个环节设置了较为齐全的规章制度。器械库制订有采购办工作规范、器械库管理制度、医疗设备退役制度等,形成了器械采购办负责采购、器械库和二级库房负责库管的管理体系。院务部成立了专职的采购办公室,集中办理军务、军需、营房物资的采购,各业务部门的库房负责物资的保管与发放,形成采购与库管合理分工、相互监督的模式,发挥了集中采购的优势和效能。

(二)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物资存放规范有序。通过检查发现,尽管受现有条件的限制,各个库房空间有限、面积较小,各单位都能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不等不靠,通过应用密集柜、货架等储存设备,做到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同时根据物资属性的不同,划分若干分库进行管理,营房科设置有营具库、五金材料库、水暖钢材库三个分库分别储藏。器械库下属介入医学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三个二级库房,分别储存对应管辖范围的医疗器械、耗材,减轻了器械库的库存规模和压力。各个库房能够做到合理布局、分类存放、科学编码,便于盘库和发放工作。

(三)各级物资管理人员事业心、责任心比较强。各业务部门助理员能够做到熟悉规章制度、掌握工作流程和方法,及时指导和监督库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协调和解决物资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检查中发现,各个库房的物资管理人员都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都表现出干好本职工作的愿望和信心。一是管理人员积极主动适应物资管理的升级换代,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掌握物资联网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二是由于物资联网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库房管理人员在完成网络账务科理的同时,通过手工账簿、凭证记录补充数据,弥补了网络管理功能上的不足。三是库房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介绍好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许多改善和提高XX物资管理水平的建议和设想。

(四)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单位物资管理规范有序,账目清楚。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消毒供应室严格依据财务核算和物资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了物资全流程和各环节的核算体系,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监督。从入库到出库、从记账到库管、从盘库到报损能够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账目清晰、单据齐全,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各种统计表格和数据能够满足物资核算和检查的需要,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供应室物资管理的动态和静态状况,达到了XX物资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全年物资发放误差率控制在%以内。

三、存在的问题

(一)物资采购预算缺乏约束力,与执行情况形成“两张皮”。检查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严重超预算,个别项目存在无预算采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财务部门对XX物资的采购项目和经费安排缺乏必要的调研和论证,预算安排与实际工作相脱节,预算项目设置不合理,经费安排不准确,导致采购预算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二是采购预算执行不严格,部分单位在办理采购事项时没能严格执行预算,而是以本部门和单位的购置计划为依据,采购项目与预算项目不相符。各项目实际开支对比预算金额普遍偏高,个别项目严重偏离预算。三是缺乏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财务部门在结算报销时,通常按照各业务部门的总体预算进行管理,对明细采购项目和预算指标缺乏管控,致使业务部门可以随意调节明细项目的计划金额,造成采购预算“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

(二)部分物资采购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检查中发现,XX部分物资的采购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采用的是竞争性谈判和自行采购的方式,部分采购项目没有和供应商签订合同。2004年1—10月份,器械科采购办公室采购医疗设备次,采购金额共计万元,这些采购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器械库自行采购的医用耗材共计万元,由器械科采购办、器械库和科室人员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和签订合同。营养一室从家供应商科采购蔬菜、肉类、粮油等共计万元,这家供应商均由业务部门和院务部采购办公室协商确定,没有进行招投标和签订合同。2004年1—10月,办公用品库采购公杂医杂、办公用品共计万元,办公用品库2002年通过招投标确定了1家供应商,2004年沿用2003年已有的4家供应商,这些供应商的确定均由业务部门和院务部采购办公室协商确定,没有进行招投标和签订合同。

(三)对二级库房的监督管理缺乏措施和力度。2004年1—10月,器械库下属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介入医学科三个二级库房出库医用耗材共计万元。检查中发现,有的二级库房无专人负责记账和库房管理,有的是一个人既管记账又管库房,不符合财务核算和物资管理的规定,缺乏监督制约。有的二级库房请领的医用耗材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导致库存物资的数量和金额越来越大。这样,容易导致管理环节和措施上的漏洞,无法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和完整。

(四)物资出入库手续较为繁琐,导致账实不符的情况较多。检查中发现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物资入库和出库的手续较为繁琐。器械库临时性或应急采购的医用耗材,由于供应商开具发票滞后的原因,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同时也无法办理出库手续。二级库房通常以器械库的出库单作为入库手续,这样增加了以后补单据和相互核对的工作量。营具及材料库由于发票滞后和网络申请单审批周期较长的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只能以供应商的送货单作为物资到货的依据,同时也无法办理出库手续,只能以借料单作为物资发出的依据,以后再补办物资入库和出库的手续。这种情况下,有的物资已经发放完毕而发票还未收到,借用材料的现象普遍,导致系统记录与库存情况无法核对,计算机系统失去了对库存的核算监督作用。

(五)库存物资有账实不符的现象。检查中,在个物资库房抽查了个品种的物资,账实不符的有个品种,占%。

(六)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检查中发现物资管理中计算机系统功能上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审批手续繁琐,审批周期较长,营具及材料的采购通过后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传递申请单,逐级报基层领导、科领导、部领导审批,需要少则一星期、多则一个月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先采购然后等呈批件。二是由于计算机和网络系统功能的不完善,有的单位重新设立了手工账簿,弱化了计算机账簿的管理,形成手工账和计算机账并存,并且两套账目之间无法核对。三是具体的物资使用消耗单位管理薄弱,各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缺乏对医用耗材的统计功能,无法统计当天的消耗数量,科室未指派专人负责医用耗材的管理,请领单据保管不够完善。四是网络系统存在数据丢失的现象。

四、几点建议

(一)增强采购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加大预算管理力度。一是科学编制采购预算,在细化预算支出结构的基础上,采用零基预算,科学安排预算项目和经费指标。财务部门应当加强调研论证以及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到预算安排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增强预算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二是完善预算监控机制,由业务部门提出分项预算,由财务部门汇总审核,经审计部门审查后报院党委审批。一旦形成年度预算,必须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严格的报批来调整或追加预算。三是加强预算经费的管控力度,财务部门在强化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加强分项预算的管理,把好审核报销关,确保开支内容和经费都在预算范围之内,杜绝超预算和无预算采购。

(二)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采购,强化合同管理。一是规范物资采购方式,根据市场货源情况,可以区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制定XX物资采购的规章制度,明确不同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与条件,市场货源充足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投标采购。二是规范采购文书,物资采购都必须经过立项报批、招投标或谈判、报批拟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等阶段,每一阶段都必须形成相应的文件,并指派专人整理归档。三是规范合同管理,每一项采购都应当签订合同,形成双方法律性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实行物资统管,加强对二级库房的管理。根据XX实物资产管理规定,物资采购、库管、使用职责应当相分离。当前,手术室、介入医学科分别储存有较大数额的医用器械和高值耗材,发挥着器械库的二级库房的作用,承担着物资保管和使用的双重职能。建议实行物资统管,由器械库派人负责手术室和介入医学科库房的管理,一是可以减轻手术室和介入医学科的工作负担和管理难度,二是实现物资库存的集中管理,库管和使用岗位相分离,更好地形成内部监督与控制。

(四)进一步加强对贵重物品的管理。当前,XX各单位的复印机、投影仪、电脑、数码相机等贵重办公设备逐年增多。为加强对办公物品的管理,避免办公设备流失,合理高效地使用办公设备,建议XX资产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各单位对办公设备要指派专人管理,定期与XX资产管理部门核对,发生人动时及时进行清点移交。

(五)进一步完善资产计价挂账核算。XX每年采购大量的医疗设备、器械、耗材、药品以及后勤物资,根据《总XX实物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总XX实物资产计价核算暂行办法》的规定,这些物资都应在财务部门进行计价挂账核算。检查中发现,除部分军需、营房物资外,其余物资均未在财务部门挂账核算。这样,物资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就没有做到相互监督与控制,对物资的收、发、存情况也无法进行核对。为了加强XX物资管理,完善相关的控制机制,利于成本核算,建议将物资采购及出入库情况在财务部门计价挂账核算。

第8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一个人做点事并不难,难的是数年如一日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以自己的执着和努力,默默追求更高的人生价值,在平凡的事业上谱写出优美的乐章。

7年前,刚过不惑之年的xxx接受组织安排,走出了位于沂蒙大山之中的故乡--沂南县,来到了具有“山东南大门”之称的aaa任检察长。7年来,以其敬业、勤奋、务实、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检察人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aaa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现跳跃式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赢得了一系列的荣誉----

1998年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活动中,首次获得第一名成绩,同时被sss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1999年被sss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同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首批“五好检察院”。

2000年,被sss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同时,aaa人民检察院也获得建院以来第一个最高荣誉--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xxx检察长被评为“sss十优检察官”。

2001年再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2002年分别被sss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

2003年被sss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第三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自1998年以来连续6年被aaa委、县政府授予“最佳服务单位”称号。

一、当检察长,就要建好自己的“家”

郯城人民检察院和各地检察机关一样,经历了恢复以来的重建过程。但是由于受到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和当时人们思维观念的影响,机关建设非常落后,尽管经历了二十年的改善,但是机关单位一直处于建设布局不合理、办公用房特别拥挤、办案场所破旧、办公设备落后的局面。这不仅影响了机关形象和人员士气,也越来越不适应飞速发展的工作需要。建好一个自己的家,成为xxx检察长奋斗的目标。

要给干警以舒适的办公环境。2000年,xxx检察长和班子成员集思广益,投资300万元对机关办公楼进行了扩建改造,新增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使办公用房达到了近5000平方米,办公办案用房困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经过装修改造的办公楼以其独特的造型矗立在县城主要街道,成了一道亮丽风景。同时对机关院落进行整修,新建检察官娱乐室、职工食堂和洗澡堂。一个错落有致的机关院落替代了往日脏乱的局面。“人靠衣服,马靠鞍”,机关面貌的改变,极大地激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局面发生了新的变化。

要给予干警适应新形势的办公条件。1998年xxx来院时,院内只有一台“386”微机单独由统计人员使用,一台“理光牌”打印机三天两头需要修,印制的法律文书蓬头垢面,干警使用的办公桌椅“老少好几辈”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使工作效率低下,直接影响检察职能的发挥。大力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公办案效率的决策,在xxx同志的建议下,得到了班子成员的一致通过。一场改善办公条件的战斗悄悄打响。

----为了办公办案自动化建设运用到工作中去,2001年投资20万元购买的30台办公微机及配套设施,摆在了一线办案人员案头,随之而来的办公效率使xxx和决策者们感到欣喜。时隔一年,80多名检察人员人手一台办公微机,自侦办案科室全部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和微型录音器材,现代化的办公设备逐步替代传统的办案手段,办公、办案效率得到较大的提高,检察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为了使基层院规范化建设能够从面上走向深入,2001年,aaa院又更新了所有的办公桌椅,并为办案人员配备的资料柜和衣橱,并在今年夏季来临之际给所有办公室安装了空调,办公室内物品摆放井然有序,机关面容得到了较好的改观。

----为了全面落实省院关于认真落实办案安全措施的要求,杜绝办案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先后投资30多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审讯室建设。投资20万元在看守所内新建了集监控、审讯、警戒、办公、休息的综合审讯室,使自侦案件的审讯工作全部在看守所内进行,极大程度上防止和杜绝了安全隐患,使省院的要求得到了认真落实。

----随着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三线一网、视频会议室和多媒体会议室已全部建设好,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系统正在进一步调试中,今年8月底,案件质量监督系统将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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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检察长,就要带好自己的兵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更是检察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能够做到万众一心,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xxx用他二十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和超前眼光,造就了一支社会舆论好、业务基本功扎实的检察队伍。

“我把心肺挂在西墙上”。1998年,xxx来到郯城在第一次党组会上说,“我来当检察长,就要当好一班之长”,“我要对得起‘检察长’称号,对得起‘检察事业’,对得起‘全体干警’”,“我把心肺挂在西墙上”,一腔纯朴的话语道出了他公平、公正、团结的为人为官原则,使班子成员倍感亲切。接着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喊出“干警向党组看齐,党组向我看齐”的口号。六年以来,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他人格魅力的影响下,

“带兵就要爱兵”。1995年,aaa人大视察检察工作时,就把36户老干警的住房定为危房,呼吁县委给予改造,但由于资金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这成为离退休和老干警的心病。当时45户集资建房的青年同志大都被所负债压得情绪低落。这一些xxx同志在到任后,很快就从和同志的谈话中了解到。他根据房改政策,多次到有关单位协商,在县委的关心下,一年后两幢宿舍楼就拔地而起,36户老干警多年的夙愿得以实现,青年干警住房顺利房改,减轻了生活压力。为了进一步解除干警和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在两个家属院都安装了取暖锅炉。许多干警同志深情地说:“朱检察长真正地把温暖送到我们的心坎上。”在子女入托、入学方面,只要有困难都是xxx检察长亲自给予解决。同时每年都安排查体,每年重阳、春节都专门安排人员走访。这都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中从来不讲价钱;一些老干警也发挥余热,再做新贡献。

三、当检察长,就要带头履行检察职能

xxx同志一上任,就

四、当检察长,就要为经济发展多出力

近年来,上级检察机关提出了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xxx深深认识到:能否全面落实上级指示,这是检察长是否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是否增强的体现、执法观念是否转变的体现。省院制定出《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为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决定》后,首先组织宣讲团到机关、单位、企业宣传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使社会各界很快了解了检查认识和支持检察工作。

xxx检察长还注重把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思想落实到具体办案中。2002年,县公安机关侦破了一企业偷税案件后,将该厂法人代表依法提请批捕。xxx得知这个工厂已经混乱一年多,刚刚通过民主选举推选了这名厂长,如果草率批捕很有可能使这个厂子继续混乱下去,甚至致使企业倒闭破产。在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职工情绪波动很大,很有可能引起集体上访,在向县委汇报后,并和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积极协调,采取了有效措施,不仅保证了依法办案,还稳定了职工情绪,而且使这个厂子经营逐步出现了转机。

2003年5月底,反贪局根据群众举报,初步查清县第一中学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刘友华涉嫌,提请立案。如果放在以往,xxx会毫不犹豫的作出决定,并启动侦查程序。但此时离高考只有10天左右,xxx检察长认为,在这个时机对该案采取措施,很有可能影响正常的学校管理,进而给高考考点各项工作的准备带来影响,从而影响一年一度的高考工作,xxx检察长作出了“保守秘密,缓办案件,给高考让路”决定,条件适宜时,办案人员依法拘传111,并很快查清其受贿10万余元的事实,目前111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近年来,在xxx检察长的带领下,aaa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大局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

五、对自身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

1998年调任后,xxx检察长在和全体检察干警第一次见面会上,就向全体检察干警表态:“绝不和任何人建立影响工作开展的私人感情,绝不在任何场合拿权力做交易。”还在党组会和全体检察干警会议上喊响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六年以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刚调任不久,为了更好地工作,xxx检察长就动员家属和孩子将家搬到郯城,他是当年度sss调整的12个检察长中,搬家最早、最快的一个。六年多来,xxx检察长每天都提前近半个小时上班,双休、节假日他总是和值班干警一起值班。只要自侦部门加班,他就和办案人员一起加班。家庭的搬迁给xxx检察长的工作提供了较大的便利,但是搬家以后,由于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语言交流方面的障碍(语音、方言)等原因,孩子的学习一落千丈,不得不请人帮助辅导;也许可能是水土不服的缘故,其家属来到郯城不久莫名其妙的患上了××××*,每天疼痛难忍。娘儿俩整天嚷着把家搬回去,古稀年龄的父母也隔三差五打电话,让他多照顾照顾家庭,为了稳定妻子女儿的情绪,xxx检察长不知做了多少工作,才是家庭出现了欢乐。尽管已经过去6年多,但是一向刚强的xxx检察长一提起这段时光,至今还会语言哽咽,眼睛热泪盈眶。

在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同时,xxx检察长对其家属、孩子进行了约法三章,要求亲属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检察干警做事情,不得以任何理由到检察院帮他人做事,不得打听检察工作情况。搬家六年以来,其家属每天上、下班都要从检察院门口经过四次,但她从未进检察院办一件事情,更没有帮他人到院办事。至今认识其家属的检察干警只有寥寥数人,大多还是生活中的邻居。最让人动情的是搬家六年多来,xxx检察长的家属、孩子每次回沂南老家时都是乘坐公共汽车。在今天这种环境下,说起这件事,一定会有很多人不相信,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第9篇:纪检监察室范文

1.检查器械 包括无菌手套、阴道窥器、长镊、子宫探针、刮板、玻片、棉拭子、消毒液、石蜡油、肥皂水或生理盐水等。

2.注意事项

(1)态度严肃、语言亲切、检查仔细、动作轻柔。

(2)检查前应排空膀胱,必要时行导尿(尿失禁者除外),大便充盈者应排便后检查。

(3)每检查一人,更换一次垫单。

(4)一般患者取膀胱截石位,尿瘘患者取膝胸卧位,危重患者不宜搬动时可在病床上检查。

(5)经期一般不行妇科检查,但若有异常出血则必须检查,检查应先消毒外阴,并用无菌手套及消毒器械。

(6)未婚者禁行双合诊及窥器检查,若确有检查必要,应先征得本人及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男医师对未婚者进行检查时,需有其他医护人员在场。

二、检查方法及步骤

1.外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观察外阴发育及多少和分布情况,有无畸形、水肿、皮炎、溃疡、赘生物或肿块,皮肤和黏膜色泽及质地变化。

(2)阴道前庭、尿道口和阴道口是否异常。

(3)处女膜:未婚者处女膜多完整未破,经产妇处女膜仅余残痕。

(4)检查时应让患者向下屏气用力,观察有无阴道前壁或后壁膨出、子宫脱垂或尿失禁等。

2.阴道窥器检查 应根据阴道松弛情况,选用适当的窥器。未婚者非经本人同意,禁用窥器检查。检查方法如下:

(1)放置和取出:放置窥器前先用手指分开两侧小,暴露阴道口,另一手持预先备好的阴道窥器,避开敏感的尿道口周围区,直接沿阴道侧后壁缓慢插入阴道内,然后向上向后推进,边推进边将两叶转平,并逐渐张开两叶,至完全暴露宫颈为止。注意防止两叶顶端碰伤宫颈致宫颈出血。取出窥器前,应将两叶合拢再取出。

(2)视诊:检查阴道粘膜颜色、皱襞多少、是否有阴道膈或双阴道等先天畸形,有无溃疡、赘生物等,阴道内白带量、色泽、性质、有无臭味。观察宫颈大小、颜色、外口形状,有无糜烂、撕裂、外翻、息肉、肿块、宫颈管内有无出血或分泌物。

3.双合诊 检查者用一手的两指或一指放入阴道,另一手在腹部配合检查,称为双合诊。其目的在于扪清阴道、官颈、宫体、输卵管、卵巢、子宫韧带和宫旁结缔组织,以及盆腔内其他器官和组织是否异常。

4.三合诊 即腹部、阴道、直肠联合检查。检查时,一手示指放入阴道,中指放入直肠以替代双合诊时阴道内的两指。其目的在于弥补双合诊的不足,三合诊可扪清后倾或后屈的子宫,发现子宫后壁、直肠子宫陷凹、宫骶韧带或双侧盆腔后部的病变,估计盆腔内病变,尤其是癌肿与盆壁的关系,以及骶骨前方或直肠内有无病变等。

5.直肠一腹部诊一手示指伸入直肠,另一手在腹部配合检查,称直肠腹部诊。适用于未婚、阴道闭锁或因其他原因不宜进行双合诊者。

6.妇科检查结果记录

外阴:外阴发育及分布情况,有无皮炎、溃疡、赘生物,皮肤和黏膜色泽及质地变化,阴道前庭、尿道口和阴道口是否异常,以及处女膜情况。

阴道:阴道通畅性、粘膜弹性、色泽、有无赘生物,分泌物量、色泽、性质、有无臭味,以及阴道穹隆情况等。

宫颈:大小、颜色、外口形状,有无糜烂、撕裂、外翻、息肉、肿块,宫颈管内有无出血或分泌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