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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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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论文

第1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体育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制约着我国体育的发展。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用一系列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予以解决和控制。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纪律手段、社会奥论手段。

    一、体育社会问题及危害

    体育—这一人类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体育的实际社会效能不仅表现在增强人们体质,同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丰富文化生活、培养人们良好的个性心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国际交往和促进人们之间的友谊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出现了一些体育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干扰人们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同时妨碍体育的正常健康发展,既不利于正确地完成体育的目标,也不能充分发挥体育的各种效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治理。

    所谓体育社会问题是指: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社会行为、关系、作用和事实,出现病态或失调,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并影响体育运动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需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和控制的社会现象。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行为,如“吹黑哨”、“打假球”、“滥用违禁药物”等等;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现象,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失衡”问题,“我国竞技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及“‘体育政治化”问题等等。

    综合起来说,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体育的影响:妨碍体育的公平竞争,站污了体育的形象,_对运动员、教练员及人民群众身心产生危害,导致体育畸形发展。第二、对社会的危害:干扰人们的生活,严重时能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甚至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

    1、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必要性。

    正因为体育社会问题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危害和影响,所以要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另外,治理好体育社会问题,对消除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维护体育原有的纯洁的精神,促进体育的健康发展,让体育更好地为建设我国的“两个文明”服务,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我国的某些体育社会问题几近“疯狂”,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前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黑哨”事件,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捂着盖子”,不敢揭开。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而欢呼时,又有谁知道正是中国的这种“国粹”—“假球”、“黑哨”,耽误了我国足球运动多少时间。

    2、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是利用行政力量来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就少不了要通过使用行政手段。采用行政手段治理体育社会问题,是通过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调拨体育经费、任免体育官员、审批体育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体育活动,以及通过对各种体育理论的选择和评价,组织研究体育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的规划和计划来实现。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主导性和规定性的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各体育社团的群众团体法等。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稳定性和不可违背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在体育竞赛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检查”,“在体育竞赛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对解决“滥用违禁药物”问题的直接写照。在运用法律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两点:其一,具体针对某些问题的法律条文,随着这类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动失效,对于这些条文要予以扬弃。其二,对可预见性的新的体育社会问题,应通过立法的手段提前予以控制,以避免这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

    ③纪律手段。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自己的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不同的是,因各组织的性质、目标不同,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纪律,所以纪律有多样性的特点。纪律是法律的辅助手段,也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背性。纪律手段在治理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④社会舆论手段。社会舆论可以督促某些现象性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具有控制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行为的导向。社会舆论往往暗示出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体育这一特定社会现象作为一个社会层面,它的基本价值规范是“更快、更高、更强”,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竞争”。这正是社会舆论一直关注和监督足球运动中的“假球”问题和“黑哨”问题的原因。其二是社会行为的约束。社会舆论是一种公意,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特别是越轨行为具有压力。如“吹黑哨”、“打假球”等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些人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改变或放弃自己原来的行为。

    ⑤其他手段。包括道德、习俗、信仰等手段,它们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等产生作用,然后再对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如“运动场暴力”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体育比赛,还对运动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可以适当地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手段虽然不像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得强烈和直接,但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本要求。

    ①应具有客观性。只有对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认识,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进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受到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到公正和客观,这要求我们对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正确、客观的认识上。

    ②应具有针对性,或称选择性。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都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或者说治理具体的问题时,采取的方式、手段应有选择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否则适得其反。

    ③应具有灵活性。在治理某一问题时,往往有多种方式或手段可供选择,在选择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时,要依据问题的发展和变化,灵活地变换选择,才能有利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控制。

    ④应具有适时性。体育社会问题都是发展变化着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时性。比如,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适用于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只是对过期问题的鞭答;社会舆论一定是关注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仅是对未来假想问题的谴责。

    4、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两个基点。

    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点应该放在对现行体育体制和体育法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包括体育社会问题在内的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几乎都与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失调有关,并且在导致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中,体制和法制的失调往往是根源性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广泛性和迅速性,使得某些体制和法制上的东西存在缺陷或混乱。如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中国足协”既是民间足球协会又充当足球运动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甲级”联赛的组织者,又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执法者。这种体制,与我国球迷痛恨的“黑哨”、“假球”等问题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体育法》只对体育比赛中的裁判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甚至在中国足坛“黑哨”现象曝光后,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条款来惩处。

    根据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为了有效的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应该合理地改革我国的某些体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制。具体的说:在体育体制的改革方面,应确实分清行政、管理和经营的性质、权限和责任,不能因体制自身的混乱,而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温床”;在体育法制方面,《体育法》中应该具有详细的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的条文,不能因自身的漏洞,而让某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有空可钻。

    三、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

    1、应该充分地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危害,不能文过饰非,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治理。同时应客观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要相对较小,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不要将之盲目扩大化。

    2、要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从理论研究到实际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当复杂,需要体育部门和其它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第2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 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 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性行为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推翻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禁区,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 ,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 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注释:

[1] 论文载于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1949年自由出版社英译本,第1—47页。

[2] 亨普尔:《科学中的评价与客观性》,载科恩等编《25年概览》英文版,第277页。 [3]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36年英文版,第150页。

第3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1.1研究对象

南昌航空大学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航模方向。

1.2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查阅全国关于体育专业办学及特色人才培养相关文献、全国各体育学院学报、体育类期刊以及其他学术期刊和论著,了解本研究现状。

1.2.2访谈法

对各年级航模方向学生和国内航模企事业单位管理者进行访谈,获得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1.2.3问卷调查法

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对该专业方向09、10、11级三个年级共发放问卷28份,回收28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25份,有效回收率89.3%,满足研究需要。

2结果与分析

2.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人才培养定位决定了人才培养目标与方向,南昌航空大学社会体育专业航模方向特色人才培养从2006年开始着手实施,初步确定了培养“航模制作与飞行能力”的人才培养定位,在2008年培养方案中进行了一定完善,但总体上目标定位较低,仍集中体现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制作飞行能力,为国内航模企事业单位提供操作手的层次上。随着历届航模方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及用人单位对专业方向人才需求,以及国内无人机、直升机方面研究不断地深入,我们认为,仅仅满足掌握航模制作与调试飞行能力的培养目标定位,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作为本科高层次人才培养,必须着眼于航模研发以及更高层次无人机研发机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对该方向培养更高层次定位均有比较一致认可,68%的同学认为培养定位应该在无人机或更高层次研发机构领域,排名第一(见表1)。为此,学院在2011版培养方案中,已确定了培养“制作、飞行与研发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定位的提升,一方面体现了我国航空产业对该方向高水平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该方向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该专业方向选择的学生人数来看,2009级至2011级航模方向学生人数的逐年增长,显示出了该专业方向良好的发展前景。

2.2课程设置

人才培养定位必须通过课程设置及每门课程授课内容得以体现。在社会体育专业下增设航模方向,与国内同专业相比是崭新的尝试,对于如何体现该专业方向特色,课程群的设置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2006年学院在初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时的培养定位,确定了“航模运动概论、机械制图、模型飞机结构工艺制作、模型飞机空气动力学”等六门课程,在2008版培养方案中增加了“模型飞机的调整原理”,但受当时人才培养定位局限性影响,特色仍不明显,也未设立单独航模方向课程群模块,该方向课程与社会体育专业其他方向课程混杂在一起,同学们对课程设置总体评价较低,调查显示,52%的学生对当时课程设置持“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态度。在2011版培养方案中,结合新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院在保持原有课程基础上,又增加了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研发能力等课程,更加符合目标定位及社会需求。同时针对航模方向单独设置了课程群模块,对该方向的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均有了明确界定,使课程特色更加明显(见表2),调查显示,大家对新课程群各门课程普遍持满意态度。

2.3实践性教学环节

作为航模方向的学生,学生在保证基本航模理论知识学习同时,更需要花大量时间进行实践性环节教学与训练,小到每一架航模飞机零部件制作、组装,大到各种类型航模飞机调试、试飞等待。同时,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国内航模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也是迅速提高学生实践操作技能,拓展知识面,更好的迎合社会需求的重要手段。调查显示,88%的同学认为去航模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是“非常必要”和“必要”的。在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上,普遍认为应尽早安排,可以利用大二到大三的寒暑假分散进行,并在大四最后一个学年,全年安排在航模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性学习,形成“3+1”的培养模式,一方面,能让该专业方向学生尽早接触社会该领域,弥补学校知识的不足,形成学校培养与社会培养相结合的校企联合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学生亲身实践真正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为更好地适应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4软、硬件条件设施

办学条件是保证办学效果的外部条件和物质保障。该方向2006年办学至今,在实验室建设、固定实验仪器、制作工具等方面硬件投入逐年增多,基本满足了该方向学生校内实践性教学环节的需要。但专业师资则一直是制约该专业方向做大做强的瓶颈,常年来,学院该方向一直只有一位专业教师,不仅承担大量的航模理论课教学,同时还兼顾制作、飞行等实践环节教学,师资非常紧缺,成为制约该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学院也曾多方寻求师资,但从严格专业区分来界定,由于国内至今尚无专门航空模型专业人才培养,现有该方向教师多为具有飞行器、航空制造等相关工科专业背景教师,他们将是体育航模方向的重要师资力量。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引进相关工科专业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而对于实践、制作与试飞等实践性课程可通过自身培养学生留校方式得以解决。

3结论与建议

(1)社会体育专业航模方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从办学初期的培养学生“制作与飞行”能力到现如今的“研发”能力,水平有了较高提升,也更加满足社会对该专业方向人才的需求。由此可见,专业方向的办学定位必须以社会需求为指挥棒,并要有长远的规划。

(2)专业方向课程设置必需满足人才培养定位要求,对于具有特色的专业方向应设置相应的课程群,并能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以利于该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

(3)社会体育专业航模方向特色人才培养对于实践性教学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有针对性地尽早安排,并可通过校企合作的“3+1”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4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为此,东欧国家本着“人人有权享受,人人必须参与”的原则,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以医疗、失业救济、养老金制度为重点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优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变承办单位及筹资渠道

东欧国家将社会保障的经营从国家预算中分离出来,改变过去由政府有关行政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职能部门承办,按行政办法管理的方式,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统一的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按市场机制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改变过去社会保障基金完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做法,将原有的由国家统包的社会福利体制改造成多种经济成分参加、多层次的社会福利体制,即由国家、地方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失业救济、医疗保险和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一新的社会福利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社会福利保护网,使社会的困难阶层获得社会福利保障,保持并改善现有的生活条件,支持预防性的解决措施。

(二)失业救济制度的改革

在过去40年中,东欧各国大多实行全面就业政策,由于实际上不存在失业,因而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大多没有失业保险这一项。近年来,失业已成为东欧国家体制转轨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在旧体制瓦解的同时,就业状况恶化,失业人数剧增,1993年东欧地区的失业率平均超过了12%,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实施,这一比例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在10%以上。1996年保加利亚的失业率为13.0%,匈牙利为10.1%,波兰14.0%,斯洛文尼亚13.5%.来势凶犯的失业浪潮不仅给东欧各国政府的经济政策带来巨大压力,还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东欧各国先后将失业保险列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帮助就业,东欧各国均设立了专门的委员会,如匈牙利的全国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全国劳动力市场委员会)和地方就业政策利益协调论坛(即州劳动事务委员会),以协调解决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平衡各地区间以及本地区内劳动力均衡分布。并设立了专门的失业救济基金,如互助基金、就业基金和团结基金,为失业者提供各种物质帮助和职业培训。同时通过立法为失业者提供法律保护。匈牙利《就业法》规定,凡原有工作的人失业后均可享受失业救济,刚毕业又找不到工作者可享受初业者救济。并对解雇做出严格规定,凡属于非纪律性的解雇,雇主应向被解雇者支付最终补偿,补偿条件和幅度因工作时间的长短而定。这样既可使被解雇者的权益得到保护,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救济的负担。

(三)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

东欧各国先后将原由国家全额拨付医疗经费的办法,改为由投保为及其所在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承担。国家负责扩建保健设施、培养医务人员、实施全国性的保健计划,以及为卫生保健主管部门的日常活动提供资金。当由于客观因素导致医疗保险金额不足时,国家可为保证医疗保险事业的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补助。有权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必须加入医疗保险。投保人从工资中,或从开始经营活动之日起按规定定期缴纳医疗保险金。在职职工,包括职业军人、警察、消防人员等的医疗保险金,由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平均分担。领取退休金者的医疗保险金视实际收入而定,有的由社会保险公司全包,有的则由本人和社会保险公司均摊。失业者的医疗保险金由劳动局支付,在失业保障制度实施后,则由失业保障基金负担。领取固定社会救济者的医疗保险金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农民个体经营者和私人业主的医疗保险金按规定定期由本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比例是:波兰——雇主和雇员缴纳工资总额的49%;捷克——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13.25%,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35%;斯洛伐克——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11%,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35%;罗马尼亚——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3%,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26%;匈牙利——雇员支付工资收入的11.5%,雇主支付工资总额的48.5%.

(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东欧国家因经济体制转轨而出现的经济衰退、通货膨胀,使退休者领取的养老金严重贬值,他们的养老金往往连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也难以满足。在东欧社会化问题日益严重,老龄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1/3,且比重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显得更为重要。在捷克,国家发放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为固定部分,所有退休者数额相同,用来保证基本生活水平,它取决于国家的具体经济情况、社会费用标准。二为浮动部分,取决于退休者的工龄、工资情况。这种制度不仅可根据经济的发展状况灵活地加以调节,还可缩小养老金之间的差别,满足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还积极鼓励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以作为国家养老金的补充。捷克国会于1994年2月通过了新的养老保险法。新法的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国家予以赞助,养老保险由养老基金组织承办。凡18岁以上在捷克境内常住的捷克籍公民皆有有权参加这项保险,保险的金额自愿决定,但最低限额为100克郎,国家根据投保的金额给予补助,一般为40—120克郎。即投保100克郎,国家补助40克郎,如果超过100克郎则再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例如投保额在100—199克郎之间,国家的补贴为40克郎再加上超过100克郎部分的32%.500克郎以上的补助金额为120克郎。除此之外,参加者在投保后的头两年,还可额外再得到25%的补助。

通货膨胀是造成养老金贬值的最重要因素,为了确保退休者的利益不受通货膨胀的损害,东欧国家先后根据通货膨胀率对退休金实行补贴。捷克的新养老保险法使价格补贴制度化。该法规定,消费价格每增长5%——7%,就对退休金进行一次调整,调整的幅度参照实际工资的增长情况。波兰以混合方式对退休金进行保值,一部分按通货膨胀保值,一部分按工资涨幅保值,即国家养老金根据涨价幅度进行调整,而从投保中得到的退休金则根据平均工资的增长而提高。

几十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经过不断完善、改造,在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表现出与东欧国家相类似的缺陷和弊端:

1、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目前,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险主要是在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实行,区县以下小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很不健全,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和广大农村劳动者基本上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险。这种状况不能对所有劳动者的生活提供保障,也制约了劳动力在各领域间的流动,以及社会保险分散风险功能的发挥。

2、社会保障管理分散,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办法,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的管理格局是:劳动部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死亡的政策制定和基金管理;人事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部分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卫生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民政部门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救济、优抚工作;各级工会负责一部分职工保险福利的事务性管理和服务工作。

3、保险基金来源不统一,使用不规范。社会保险经费的主要来源有:(1)国家财政拨款,实报实销,主要对机关事业单位。(2)企业短期福利待遇,如短期病假、产假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医疗费由企业福利基金支出;长期福利待遇,如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出,从企业营业外收入中列支。虽然社会保险基金规定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基金,且规定不明确、标准不一致,使所提款项差异大、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不能真正起到社会保障的作用。

要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其适应市场的需求,必须做到:

1、规范社会保障体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首先应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合并,由国家设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部门,并在全国各地设立相应的机构,形成一个社会保障网络,统一管理有关事务。其主要职能是进行宏观管理,如拟定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监督实施、规划指导社会保障事业及其改革。其目的在于加强综合规划管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使社会保障事业协调配套,改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第5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不够清晰,培养规格对知识和技能水平要求不明确,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赵立(2005年)认为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特色、办学规格、专业概念、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教学实践、教育资源、学生就业等是社会体育专业建设中需要重视的主要问题。杨小永等(2009年)针对我国高等体育专业教育中存在专业培养目标单一、层次趋高、类型模糊、核心课程相同等同质化问题,建议社会体育专业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突出专业特色。二是对区域性社会体育专业办学实践进行分析和总结。邱亚君(2004年)、林向阳(2003年)、王树宏(2005年)、王晓林(2005年)、王燕(2007年)、常智(2006年)等一批学者分别对浙江省、福建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社会体育专业的办学现状和办学水平进行了针对性研究,提出了提高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改革的措施与途径。三是对社会体育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重点探索。陈章玉(2006年)通过对68所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应根据社会经济现状和人才市场需求实现细化专业方向、更新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的改革建议。汪元榜(2006年)根据社会体育人才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认为要通过加强专业目标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场地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等手段强化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四是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和其他研究。刘善云等人(2006年)在分析20个院校社会体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基础上,指出社会体育专业人才方案改革要以实现综合素质为基础,专业素质为主干的通识教育。李显国等人(2003年)通过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提出了高等院校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课程体系模式。吕树庭等学者(1996年)通过研究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群众体育无论在组织管理、运作方式、活动空间,还是在活动内容、参与形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更恰当的概念以反映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的需要,由此确立社会体育在我国应用前景和学科定位。我国许多理论工作者对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发展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提高社会体育专业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思路与建议,为促进我国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发展和质量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结构的变化,需要对我国高校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进行不断深入研究,推动我国高等院校社会体育专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国外高校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启示

人才培养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全面发展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社会活动能力国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一般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由高校根据社会经济对社会体育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和本校的学科优势进行规划和调整。例如日本体育大学在其大学课程概要中明确指出:“以培养学校体育指导员为使命,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使命也在发生变化,调整专业设置,进行课程改革,培养在各行各业都能出色工作且具有实力的毕业生是我们当前的教育目标”。事实上日本体育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分布变化也与他们的培养目标是相适应的。统计数据表明,日本国立大学体育专业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人数比例由1980年的60%到1987年40.3%,下降了33%,而到企业和其它行业就业人数比例同期上升33%。[4]美国高校的体育与健身管理专业主要培养各种健身俱乐部的经理和公共娱乐部门的管理人员。英国著名曼彻斯特大学娱乐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方向是艺术、文娱、运动休闲中心、旅游部门从事计划、管理、营销、咨询等工作。课程设置重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专业要求与素质培养相结合课程设置的主要内容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各种课程的设立和安排,是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一定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合理的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合理的课程结构指各门课程之间的配合和组织,包括开设的课程数量、课程开设的先后顺序、各课程之间衔接有序,促使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与训练,获得某一专业所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合理的课程内容指课程的内容安排符合知识论的规律,课程的内容能够反映学科的主要知识、主要的方法论及时展的要求与前沿。例如日本体育院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规划,对课程设置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一方面加强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另一方面大幅提高专业选修课的比例,促使学生专业学习特长与将来就业方向相适应。美国高校社会体育专业的课程设置非常重视公共基础课的学习,课程门类涉及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推动社会体育与相关学科的联系与融合,不仅可以为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为高校社会体育专业注入了可持续发展动力。英国高校社会体育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是把休闲、娱乐、旅游等内容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确保所培养的学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体育人才的需要。以社会发展为改革内容,重视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建设长期以来,日本的体育一直是以学校体育、企业体育为重点,鼓励人们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高龄化和青少年体质下降等问题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改革,使社会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将来从事体育指导的管理相适应。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公认体育指导员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是由过去8种领域的体育指导员变为3大类14种资格。[5]第一类为教练员工作人员;第二类为从事医学调整师工作人员;第三类为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人员。新制度明确了体育指导员等级,建立了新的体育指导员培养体系,规定了各类体育指导员的作用、资格认定与活动地点,适应社会各类群体对体育活动辅导的需求,推动了体育指导员在组织大众体育、终身体育活动过程中发挥其人性化、社会化、社区化、生活化作用。德国的体育指导员分为志愿体育指导员、有偿体育指导员和职业体育指导员三大类,这三类体育指导员分别在不同类型的体育俱乐部工作,分别承担培养青少年、增进大众健康、援助学校体育工作等社会任务。

加快我国高校社会体育专业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第6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1.1社会体育学生融入校园体育文化重要性作用

大学生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当代社会的需求,随着校园体育文化进步,校貌精神,学术严谨、环境优雅以及建筑的布局、体育的设施。同时也表现出体育品德、体育能力和体育团队的精神,学生在特殊群体中肯定起到非常的重要意义。学生是校园体育文化的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作用,在校园体育文化活动中起到重要性作用。

1.2社会体育学生融入校园体育文化重要意义

大学生在校园整个教学实践中,通过传统的体育文化传承下来的,使体育文化精神的历史积淀。学生在校园里造就和培养人才,同时传承与创新能力、品德锻炼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有着作用。同时也对遵守法纪、争强体质、强身健体。特别是社会体育对学生的生理与心理,愉悦与乐观。育人与促进学生文化知识、开阔知识面、能力创新人才。

2社会体育学生在校园体育文化实施途径

2.1科研方面途径

教学科研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只在科研发展观,才能使学生在精神上,物质上反映出校园的风貌和校园体育文化传承。只有在体育教学科研发展,国家才能在各个领域生存,那么体育成绩在能提高,才有国家的影响力,这一切都要通过体育场馆先进的条件,优越的环境条件。学生才能科学的训练出好的成绩,同时还与临边共享体育资源,开发共建享受体育设施。最后来服务与人们。通过体育运动训练与培训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校园体育文化才发挥出它的场地、器材优势和人才优势而怎样服务于社会用于到市场后,再促进校园体育的发展。就必须不断吸纳新的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各种科学知识讲座。

2.2物质精神方面途径

学生在校园体育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精神面貌的一种具体体现。它不但在外貌表现上给人们全体教职工精神状态的反映出的,也是校园风貌一种约定的规范,比如:校园的每年的必定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各个社团、协会每学期的举办的各种的球类比赛,用体育竞技比赛来促进学生积极向上,拼搏的精神,促使学生精神面貌的体现。这也是历年来体育活动传承下来的文化精神,给学生精神面貌和竞争意识形成和培养是分不开的,这样的竞争意识和精神面貌的一旦形成后,必定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集体凝聚力,这也是凝聚力的力量都是通过体育文化的传承而得到的,因此,体育文化更加显示校园体育文化的巨大的辐射作用的,也是心理和生理上推动力,这种能量将对校园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的工作中能积极进取保持坚强的意志能力的。

2.3多视角发展途径

校园体育文化要通过多元化体育活动形式,数字化多媒介网络通信将为校园体育文化营造和更加广泛的体育文化信息,对学生点击鼠标就能看到和马上了解到世界的体育发展信息,互联网把世界的体育信息传播到校园体育文化里面,使学生了解世界,从而改变着学生自己的行为,来熏陶着学生自己的行为和情操,和大学生自己的健身目标。校园学生除了在学校上体育课外,还会在课外进行体育锻炼,都是一种有约束行为,要培养人才素质和教学的故障制度约束着,这也不能对每个学生管用。重要的体育文化的价值观在学生心灵深处形成一种定势,构建出一种相应机制。只要外部诱导信息已产生,就能得到相应并快速转化为行为,这种有效的约束是值得提倡和发扬的。当下承担着对学生已经是信息网络时代,要不断更新的知识和信息,使知识的编码、储存、传输、扩散的速度极大的提高,但方式也极大的简捷。通过体育文化教育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服务。

2.4校园体育人文发展路径

学生在校园体育文化它独有的创造和可创造性因素,比如:体育文化素养的全面提高,给学生提供更好的独立思考活动的机会和氛围,留给学生有较大的创造空间和环境。改造场地和更换器材,改变运动场所的方式,更新竞技比赛的规则,创造新的活动方法,不断刷新新的纪录等等都与校园体育活动密不可少的关联的。未来国家栋梁人才将是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文化内涵深的新兴群体,而通过校园体育文化的熏陶,校园体育教育对大学生的培养,在校园中营造出文明健康、高品位的文化氛围的和精神面貌氛围和环境。锻炼身体振兴中华,锻炼身体保卫祖国,这些都是校园体育文化精神的内涵所在,对校园体育文化产生着巨大的正能量。

3社会体育学生在校园体育文化发展目标

3.1鉴赏能力熏陶

鉴赏能力的熏陶,学生要会欣赏与分析能力,那么体育鉴赏与艺术是分不开的,理解成欣赏,它主要还是在分析,只有分析透切,才能达到鉴赏欣赏的目的,培养学生提高自我的文化熏陶,艺术本来就是人类情感和想象力为重要特征之一,把握好并反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学生还可用肢体语言来表达。所以说体育也是情感、人文和动作来表达的出来的,两则有着和谐的共同之处,它们是人类实现活动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应,它即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求,也给人们的精神领域起着潜移默化,在校园体育文化的深化发展中,培养学生艺术熏陶,也是提高大学生对美的欣赏能力和鉴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艺术熏陶,提高校园体育文化的品位是非常重要的。

3.2社会体育学生人文熏陶

学生人文熏陶,首先情感上想象力上发展,学生要用全新的发展思维去看待社会及国家。那么就要通过活动形式的参与,从中感到周边的人文素熏陶,以师生在潜移默化影响着,在校园怎么样熏陶的学生的人文素质。通过在校园中参与的各种讲座,参与社团活动,来加大对体育课作用的广度和深度了解认识,不断参与人文精神,提高师生的人文素养。营造一种生动健康、文明的体育文化氛围。同时给学生提供体育发展才能的空间和天地培养学生体育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策划能力。增加学生自己的知识的储备和深度的了解。人文熏陶来影响和带动围边师生朋友。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思想教育体系,大学阶段这是学生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校学生教育者承担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3.3社会体育学生对校体育文化的传播

要在校园体育与体育文化传播,校园体育文化将成为培养社会体育学生人才的重要基地,这也是国家、民族的兴衰和国家存亡的重要基地,校园体育文化必将是一个核心长久培养基地,它将和师生健康利益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校园体育文化活动的整合过程中,为实现新的目标所以在学生自我控制能力的意意识的培养基地。

4校社会体育学生对校园园体育文化发展意义

第7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省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发达,人口多且流动频繁,社会治安也比较混乱,犯罪案件的数量多年来也是高居全国首位。从地理上讲,既有开阔发达的平原地区,也有广大闭塞落后的山区;既有北京上海般发达的大城市,也有诸如西部般落后的农村山区。地理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样性,使的犯罪也具有多样性,可以这样说,的社会治安好比是全国社会治安的一个缩影。因此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研究,对全国社会治安的治理不无借鉴的作用。

通过对社会治安的研究与分析,本人认为国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我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第一:改革公安系统结构,扩充警察队伍,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对于庞大的管理人口来说,我国的公安警察队伍是多么的渺小。比如我国最早的经济特区——深圳市,根据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的统计,深圳特区的总人口大大超过1000万,而深圳警察的总人数才一万人,也就是平均每一名警察要保护一千名公民;而我国的首都北京,人口大概是万,警察的总人数也就7万,平均每个警察也要负责大概三百位公民的安全。而深圳对岸的香港特区,人口大概七百万,而警察的总人数有2.7万,平均每个警察只要负责约260位市民的安全。相比之下,深圳北京的警力是多么的不足啊!深圳北京这样的国内一线大城市尚且如此,国内其他城市的警力就更加不用提了。而且我国大陆的公安管理系统的设置也不合理,室内办公的警员多,而基层一线的警员少。本来国内警员的数量就不足,再加上这种不合理的警员配置,使得国内一线警员的数量更加的不足。警力的不足,就进一步导致社会治安的恶化。

还有一点值得提及的,那就是我国从警队伍,来源混杂,警员的素质整体较弱。据了解,我国的警员有国内警校的毕业的,也有从社会人员中招聘的,招聘的门槛较低,警员的素质参差不起。毕业于国内警校的警员因为受过系统的教育,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较高,而从社会上招聘的警员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再加上从警后缺少培训,个人的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都相对较差。这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警察队伍管理社会治安的能力。

因此要改变我国治安混乱的局面,一方面要扩充警察队伍,补充警力。同时要加强对警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警员社会治安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改革公安系统的结构,把更多的警力纳入到基层的编制中,让警力进一步下沉,增强基层一线警员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的稳定。

第二:运用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电子设备,加强对重点地区或路段的监控。

火车站、机场、地铁出入口、汽车站等人流量大,人员复杂,交通繁忙密集,社会治安也比较的混乱,历来是犯罪案件高发的地方,因此是治安监控的重点地方。由于我国的警力的不足,对于这些地方的监控,除了尽量派出更多的警力外,还要大量的运用监控摄像头等高科技电子监控设备,以此来弥补警力的不足,加强对这一地区的监控,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效果。譬如说广州市流花火车站地区。流花火车站地区地处广州市的中心腹地,以广州火车站为中心,北起桂花岗,南至流花路,西接站西路、站前路、站前横路,东至环市中路电视塔路段。在这不到2平方公里的地段上集中了华南地区最大的铁路和公路运输枢纽,地理位置十分的重要。由于人流密集,这一地区的治安状况极差,是犯罪的高发地区,因而历来是广州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地区。为了治理广州流花地区混乱的治安秩序,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在该地区安装大批的电子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据了解,在广州市公安局投资500多万元对广州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的治安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更新改造,在该地区安装了69个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并由经验丰富的民警24小时对流花地区进行监控。通过“电子警察”,及时发现广场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伺机作案的不法分子,迅速调动执勤民警适时实施抓捕,达到以快制快的效果,提高了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成功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越秀警方通过“电子警察”,在流花地区破获各类案件400多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0余人。这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稳定了该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第三: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犯罪。

出租屋是外来人口聚居的地方,同时也是犯罪的温床。犯罪分子常常利用出租屋进行犯罪活动,比如说、制造贩卖、制造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而出租屋密集地区,本身都是犯罪的高发地区,治安秩序特别的差。根据相关的报道,广州85%以上的刑事案件是流动人口所为,作案者80%以上以出租屋为落脚点,80%以上的制假贩毒活动,90%以上的无证生产加工点在出租屋内。可见出租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藏污纳垢的地方,因此能否对出租屋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于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否对出租屋进行有效地管理,已经关系到能否实现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有大量的外来人口流入,出租屋拥有巨大的市场,很多业主纷纷把自己的住宅改建成出租屋出租。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光是广州,有登记的出租屋就有533万间,加上那些没有登记的出租屋,数量就更多。出住屋具有分散、隐蔽、变更快的特点,这就给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出租屋比较集中的地方则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是治安管理的盲点,治安环境极差。再加上业主本身漠视对出租屋的管理。因此出租屋就往往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其实施犯罪的隐秘场所。

因此要从源头上打击犯罪,就必须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具体的措施有:(1)完善出租屋管理条例,强化业主、小区管理委员会、村委会对出租屋的管理责任。对于管理不力的有关单位,加大处罚的力度。(2)要探索出新的出住屋管理模式,这种出租屋管理模式要能够实时反映出租屋的最新变动情况,比如说是承租人的姓名、籍贯、住址、承租的用途、承租时间等相关信息。(3)公安机关、区、街道办的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对出租屋的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出租屋的相关变动情况。

第四:整合资源,专项打击重点犯罪行为。

由于我国用于打击犯罪的警力和经费有限,公安部门很难同时对多种犯罪行为实施打击,而犯罪行为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可能会在某一个时期,某一个地区集中爆发。因此公安部门应该整合自身资源,集中精力,专项打击某类重点犯罪行为。通过对这一类重点犯罪行为的严厉的打击,不仅有效的压制这类犯罪行为,而且对其他的犯罪行为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自去年实施的重庆打黑风暴,其意义在于:这次整治行动不仅重重地打击了盘踞重庆十多年的黑恶势力,净化了重庆的社会环境,而且对于全国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以及其他即将要实施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而在地区,公安部门早在两年前就对“两抢一盗”这类重点犯罪行为实施了专项的打击。具体包括:(1)针对犯罪分子多以摩托车作为作案的辅助工具,公安机关对重点路段、地区、甚至全城实行禁摩行动,禁止摩托车在这些路段地区行驶,从源头上剥夺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机会,使其犯罪付出更高的成本,面临更大的风险。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两抢一盗”最为严重的地区基本上都实行全城禁摩。(2)组建便衣大队和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充分发挥便衣警察和专业队的隐蔽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对犯罪分子实行重拳打击。自实行了上述措施以来,“两抢一盗”案件逐年下降,社会治安明显有所好转,根据有关的报道称,全省共立“两抢一盗”案件379969起,比的417800起减少37831起,下降9%;其中“两抢”案件103721起,比的127543起减少23822起,下降18.6%;盗窃案件276248起,比的290257起减少14009起,下降4.8%。全省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37625起,其中破“两抢”案件50938起,破盗抢机动车案件37264起(盗抢汽车案件3608起),比的36788起多破476起。因此实施“整合资源,重点打击”的方针还是非常的有效的,对于打击遏制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以预防为主,建立警民联防体系,由点到面,实施全面布控。

对于打击犯罪,光靠打压是不行的,还必须要对犯罪行为予以防范。打压,着眼于犯罪行为已近产生,并且已经危害到社会;防,则着眼于犯罪行为正在酝酿,但还没有露端倪。,在犯罪行为酝酿时,就把它打掉。由于我国警力和经费的不足,要对所有地区实行全面的布控是不可能的。打击犯罪,倘若没有市民的协助是不太可能的,而市民也有协助警察打击犯罪的义务和责任。因此警察和市民应该联合起来,通力合作,共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具体来说,公安部门应该要帮助市民建立保安队或者联防大队,并对其进行培训,增强其处置治安问题的能力,同时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合理的装备。

要建立由点到面的联防体系,具体到小区、街道办、镇、市分区。小区有小区的保安队,街道办有街道办的保安队,镇和市分区也有自己的联防大队。队员之间相互协助,共同接受同级警方的指导,并与警方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通过由点到面的布控,防范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8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黑河学院体育社会体育专业特色建设具体思路为: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技能型人才。培养具备社会体育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冰雪运动、冰雪训练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经营开发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性应用型专门人才。

2、社会体育专业特色建设路径

2.1改进社会体育专业课程体系,体现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目标明确是特色专业建设的指路灯,必须在明确专业目标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出目标的特色,同时也要在在人才培养规范上显示其明显特色,还要制定出与特色相吻合的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根据区域社会体育发展特征和特殊需求特征,以能力培养为本位,深化教学内容改革。本着“厚基础、宽口径、多模块、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思路,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明确市场对本专业的人才需求,以加强和培养健身与休闲运动指导与管理、冰雪健身指导与管理人才为培养目标,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提升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

2.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建设为中心,坚持提高学历层次和充实双师型队伍的培养原则,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促进教师资源的结构优化和合理配置。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积极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形成专业教学梯队;通过选派教师外出考察、参加培训和到企业实践等方式,促进专业教学团队业务能力全面提高;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参加业务进修和培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开展“传帮带”活动,鼓励中青年教师申报科研课题,通过多种渠道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加大“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力度,鼓励教师到企业调查研究,到企业实践等方式,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通过引进来、送出去和内部培养等形式不断完善引才、留才、用才的良好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符合社会体育专业发展需要、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2.3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技能型人才。围绕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实用、特色人才这条主线运行,加强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完善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本领为目标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依托实习基地、实训基地以及毕业生就业基地,为学生的在岗实习提供保证。加强社会体育专业实验室以及本专业相关实验室的建设,通过优化组合、整合和更新,使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的实验占主导地位,建立实验、实习开放创新的机制和平台。

第9篇:社会问题论文范文

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但这项政策在一些学校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一些学校,体育锻炼时间对于学生来说就是补习的时间,一些教师自然而然的占用了学生的体育运动时间,政府锻炼学生的初衷,反而加大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在我国是很普遍的现象。

二、解决我国体育社会化与体育教育改革中不足的措施

1.发挥地方对体育社会化的促进作用

国家的体育社会化虽然存在不足,但是我国的体育社会化依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国家推行的国家运动锻炼标准,在我国已经有3亿人达到了指标,实施国家锻炼标准的学校和企业已经超过40万,大量的城运会、普通运动会得以举行,极大的调动了各地区百姓对运动的积极性。但是,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就需要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作用,适时地制定政策,发挥团体和个人的优势,集思广益,保证政策的科学性。

2.提高对政策执行力度的监管能力

对于一些学校存在占用学生体育锻炼时间的情况,需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保证政策能顺利的执行。在我国的政策中,是禁止学校组织晚课的,但在一些学校中,晚课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政府监管严时,就取消晚课计划,一旦监管过去,就继续组织晚课,与政府打起了“游击战”,这种现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屡见不鲜。同时,学校的体育活动是我国体育教育改革的主阵地,加大对学校体育教育改革的监督是刻不容缓的。所以说,一定要提高对政府政策执行力度的监管,保证体育教育改革的平稳进行。

3.加强体育师资力量建设

体育老师是体育教学中的核心,所以说,培养新形式的体育老师是现阶段我国体育教育改革的主抓方向。提高体育老师的薪资待遇、改善体育老师的工作环境、抓紧基本体育设施的建设是我国体育教育改革中的重点。其次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加快改变现代体育教学中不合理结构的步伐是不能够停下的。在现阶段我国非体育学校的教师比例中,体育老师所占的比重是最小的,一般的高等学校中1—2个体育老师,往往会负责起一个年级的体育教学活动,巨大的师生比例,很难保证体育老师在体育教学中能照顾好每一个学生,更难保证体育老师能针对不同学生提出不同锻炼建议,影响了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不利于体育教育改革的深入。

4.注重体育教育改革的现代化

体育教育改革是体育社会化中重要的环节,这就对体育教育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持体育教育改革的现代化,时刻注意用现代化的知识完善我国体育教育改革,保持现代化体育文化对人们的影响,将现代化印入人们的脑中,让体育成为我国现代化改革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将现代化引入我国的体育教育改革中,更要剔除陈旧思想,拨出落后的体育教学模式对现代体育的影响。在很多人的心中,所谓的体育课,只是体育老师带着学生在操场上跑两圈,之后就是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与我国人的心中。所以说,一定要坚决取缔这种旧的思想上的陋俗,时刻用科学的、现代的体育教学思想指导体育老师的教学,保证学生在短时间内,能够接触到系统的、科学的锻炼。

5.注重休闲体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