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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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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全省党政机关保密检查的通知》(皖密[20**]7号)和市委保密委、市保密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党政机关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密办[20**]6号)文件要求,我局从6月中旬至7月下旬开展了为期一个余月的保密检查,此次检查要求高、时间长、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程度深,在市保密局的指导和局领导的重视下,圆满完成了此次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增强保密意识

接庆国保[20**]5号文件和庆密办[20**]3号文件后,我局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了我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局机关涉密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电子信息的飞速发展为经济发展提速,为社会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我们的保密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使用电脑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时要规范操作。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纸质涉密文件的处理严格按照保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保证机关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制立了局机关保密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并对照全省党政机关保密检查目录和安庆市党政机关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局机关保密检查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检查落到实处,并以此为契机,促使我局保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认真自查,即时整改

由于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所以在本次自查中没有发现什么大的问题,但是也有一些违规操作现象,如U盘的使用和管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局保密检查领导小组当即责令相关科室完善修订相关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自查具体情况见安庆市档案局保密检查一览表。

第2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工作对象和任务

(一)工作对象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二)工作任务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组织核查,并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

二、工作依据和安排

(一)工作依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不一致的,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为准。

(二)工作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制定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依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数据,由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和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预警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根据分级查处的原则,先行开展查处、整改。

2.核查督导及整改查处阶段(6月2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31日前,县领导小组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6月1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将辖区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初步成果数据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验收和总结阶段(9月15日前)。7月25日前,各乡镇根据部、省、市督查和审核意见抓紧组织整改纠正,完成县级验收,向市领导小组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市领导小组组织审查验收后,于8月5日前将全市工作情况和数据报省国土资源厅。8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完成对全省的验收工作,并向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报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成果。9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将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我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在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后的5日内,市领导小组在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4.警示约谈和实施责任追究前期准备阶段。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12月组织对违法用地情况相对严重的设区市、县(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预警约谈。5月31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反映的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省政府将对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省级警示约谈。同时,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区)、管委会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市级警示约谈工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完成部级验收后,根据排序情况,市领导小组配合省监察厅、省人保厅做好责任追究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三、工作分工

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全县相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处理建议,待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实施责任追究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上报本辖区内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违章拆除、复耕等工作。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农民违法建房行为等。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有关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对职责范围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并确定专人负责,共同、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明确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装备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煤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培训,用好用活政策。今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方面较去年有新的调整和变化,为此,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加强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对违法用地消除违法状态、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试点地区有关用地等政策界限,要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政策内涵,用好用活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6月30日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避免国家和省政府的约谈和责任追究。

第3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下同),省、市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含县政府调控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省、市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省、市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省、市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粮)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储存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家富为组长,县发改局、商务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报表汇总组、案件核查组和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复查工作组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省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组织和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

省级复查由省政府复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做出评估。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另发)执行。

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发[*]118号)精神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在省、市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3月中旬前,完成对参加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和纳入检查范围的企业相关人员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县领导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4月10日前,由县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本市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与3月末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与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由市领导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领导小组组织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省、市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四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县领导组办公室要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库存检查结果要严格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县领导组办公室各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县清仓查库工作领导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县领导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均由各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这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储备粮食(县级政府调控粮)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负担,并拨付县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对清仓查库过程中所发生的必要开支要严格审核,如实申报,任何人均不得把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以确保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第4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和20xx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

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xx〕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xx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xx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xx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

(一)检查时点

以20xx年3月末粮

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xx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xx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xx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xx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五)抽查阶段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

第5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公安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农村道路交通巡逻、出入境管理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我市2008年组织了市、县(区)、乡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农村道路交通巡逻警察公务员两次招录考试,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帮助指导下,在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两次招录任务。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515名,实际录用471人。我们在考试录用工作中,实行了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肃纪律的方针,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标,得到了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公安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农村道路交通巡逻、出入境管理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下发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向市领导进行汇报,市领导对做好2008年考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按照省《方案》和《公告》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等各个阶段,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在职责分工上,我们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及职能处室严格按职责办事,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抓好落实,在各环节都要按照程序和规定一步步规范操作。有力地保证了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放宽招考条件,扩大选才范围

1、适当放宽专业限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往年招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思考、积极研究,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宗旨同各用人单位协商,适当放宽了岗位的专业限制,拓宽了用人单位的选人视野,增加了考生报考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更多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

2、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为把更多优秀人才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结合我市高学历人才欠缺的实际,在今年我市的公务员招考中,经协商,县(区)单位在往年的基础上调整、降低了学历要求,以大专学历为起点,进一步加强了学历和能力相结合的力度,打破了“唯学历论”的思维模式。

3、适当扩大招考范围。为了给宿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保证,我们本着“吸引人才、利用人才”的方针,适当扩大了招考范围,市直或县(区)的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的岗位面向全国或全省招考,既从面上缓解了我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又从点上为急需人才的岗位选拔了人才。

三、环环抓好落实,提高工作质量

1、统一标准,认真审查报名资格。在报名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要求,对考生的学历、户籍、专业、工作年限等关键环节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中,我们要求县(区)和部门做到及时、准确,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审核反馈,当天的报考信息当天处理完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依据政策回复准确,并根据其条件提出合理的报考建议。在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审核标准、要求和程序,对考生应提供的材料仔细核对,尤其是专业审核,我们更是严格按照省《专业参考目录》的规定进行把关,确保不出差错。

2、严密组织,保证笔试有序进行。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笔试工作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在考点设置、考场安排等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抓细抓实,对监考人员严格要求,对我们派出的巡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他们在场地不间断巡视,排除各种干扰。同时我们还邀请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的领导和人事部门特邀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保证笔试工作有序进行。

3、透明公开,确保面试公平公正。我们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面试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详细面试工作方案,对考官、计分员、引导员、候考室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以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考官和工作人员手里,要求他们严格按规定办事。在考官抽签分组、工作人员抽签分室、考生抽签排序等工作中,均按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规范操作。为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我们实施了单一抽签制度、组织者回避制度、考官临时通知制度、考官籍贯回避制度、用人单位一人考官制度、考官打分评价制度、全程监督制度等,有效克服了考生跑组织人事部门、跑招考单位、跑面试考官等不良现象,受到包括特邀行风监督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好评。

4、规范操作,严肃体检工作纪律。在体检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公正、保密、回避等原则,为了确保整个体检工作严肃公正、规范操作,我们采取集中组织、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封闭体检的办法。体检前,我们对参与检查的医务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对参检人员进行逐个身份核对并进行现场抽签分组。为加强保密性,我们将考生的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集中保管,切断所有工作人员和参检人员与外界的联系。为保证公正公平,我们还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体检全程进行现场监督。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公开公平,维护了考生的权益。

5、严格考察(政审),切实把好进人关口。为确保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在政审前我们制定了考核方案,对考核的办法、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做好考察(政审)工作,我们专题召开各县(区)和各部门考察(政审)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在年龄、学历、现实表现、有关经济和计生等与《简章》规定有违背的问题上做重点要求,所有考核材料均要有有关单位及经办人盖章、签字并形成综合考核材料。我们对加强考察(政审)工作纪律也进行强调,要求参与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尊重事实、保守秘密。

四、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监督

考风考纪是考录工作生命线,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工作程序,加强考务管理,认真抓好笔试、面试考场的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做好考录工作中的保密工作。在考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录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在笔试和面试工作中,市有关领导亲自到场巡视,还邀请了纪委和行风监督员全程现场监督,使整个招录工作透明公开,得到各界的一致肯定。

五、工作建议

尽管我市2008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已经结束,但我们觉得仍然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根据省调研提纲,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关于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就每次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的情况来看,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省界定的范围还不能对高校所设的专业实现全覆盖,这样对考生就存在着不利的因素。

建议:拓宽专业参考目录,请专业部门(如高校)对专业目录进行调整,使编制的专业目录更权威、更完善。

2、关于公安心理测评系统。公务员报名时是所有招考岗位一起进行,公安心理测评系统与公务员报名系统一并进行,一是增加了公务员报名审核人员的审核工作量,二是受网络条件限制,不能同时大批量同时进行测评,影响工作进度。

建议:公安心理测评系统放在笔试后进行。如:规定1:8进入心理测评,1:6进入体能测试、体检。

第6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各项准备工作正紧锣密鼓、健康有序进行。最近以来,在县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5月26日,市政府组织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我县普通高校考前准备和保密室建设进行了综合检查,市检查组对我县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调度了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准备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把各项高考准备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深入,确保今年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刚才,怀亮局长汇报了前段时间的工作开展情况,考区主任与各考点主考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面针对今年高考工作的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准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月1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会后,县招委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积极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大部分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工作积极。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责,扎实开展了各项检查与整治活动。县招办组织专门人员,对各考点听力设备与电子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4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点学校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县气象局、县消防中队对4个考点的防雷击和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县供电公司、水务公司也对各考点与相关宾馆的线路与管道设施进行了检查与维护。县公安局制定了高考安全与保密工作实施方案。三是成效明显。各考点学校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考前检查工作,并对学校的监控、听力设备等进行自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排除,保障了设备的良好运转,全县高考考前准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氛围浓厚。各高中学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县广播电视台与县教育局密切配合,开辟了《高考在线》、《高考动态》两个专栏,尽力为广大考生服务,《高考在线》目前已播出4期,社会反响很好,为高考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但是,也应当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负责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高考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个别单位未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至今也没行动起来;学校周边还存有不少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急需整治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解决。

二、明确职责,强化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高考任务

高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县招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将高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招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县教育局作为高考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招生考试工作,加强考点、考场建设,认真选聘和培训监考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狠抓考风考纪,积极做好各项考务工作;要切实抓好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招委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县监察局要加强对考风纪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考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案件。县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办好《高考动态》与《高考在线》栏目,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财政局要及时拨付高考专项经费,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县文广新局、县文化执法局要对考点、高中学校周边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理。县卫生局要对考点、高中学校的食堂、宿舍及相关宾馆、饭店的卫生进行检查。每个考点要安排专门医护人员,配备必要的药物、器械,做好医疗救护服务。县药监局要抓好药品的监督检查,确保考试期间的用药安全。县防疫站要做好考点、高中学校食堂及相关宾馆、饭店的检疫、消毒和卫生检查,确保考试期间考点、高中学校的食堂及相关宾馆、饭店饮食卫生安全。

县公安局要抓好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周边环境的治理,安排公安人员,做好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密室警卫和4个考点的试卷押运、保管、保密工作,及时查处考试过程中各类违法案件。县交警大队要做好高考期间交通疏导工作,维持高考专用车辆必经路段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要做好高考专用车辆的检测,驾驶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培训,车辆通行警示标语的安排布置;特别在英语听力考试时(6月8日14:45-15:30),要对相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县交通局要加强对高考专用车辆的检测,驾驶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培训,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确保运送监考教师和考生车辆的安全,同时要加强高考期间交通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县住建局要对考点、高中学校周围建筑工地的施工进行监管,6月5日中午至9日中午责令考点、高中学校周边建筑工地停止施工。县城管局、工商局要对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周边环境治及高考专用车辆必经路段摊点进行清理,6月5日至9日进行集中治理,确保相关路段畅通。县环保局要加强对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周边环境的噪音监控和考场英语听力的监测,对影响考试的噪音源进行清除。

县供电公司、水务公司要加强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水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高考期间水电供应正常。县气象局要做好考点防雷击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做好高考期间天气情况预报和通知。县邮政局要安排专门车辆接送高考试卷,做好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安全邮递工作。县联通公司要对各考点、涉考单位电话、网络通讯线路进行检修,确保高考期间信息畅通;做好通信和网络监控,阻止各类干扰高考的有害信息传播。县移通公司要配合考点做好手机信号屏蔽仪的使用,对可疑手机信号实行监控和阻断。县安监局要对各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高考期间安全。县消防大队要扎实做好考点、高中学校及相关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消防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高考期间的消防安全。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制定治安、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应急预案,出现安全突发事件,正确应对,果断科学处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特别注意对流行病的防控工作,县卫生防疫部门、各高中学校、考点学校,有关宾馆饭店,以及监考教师、考点工作人员、带队教师、考点主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稳定师生情绪,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高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同时,高考是当前全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今年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工作力度要再加大。前段时间,我们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相对于上级创办平安高考的要求,相对目前我县高考面临的严峻形势,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天,由县政府统一调度,县教育、公安、交警、交通、住建、城管、环保、工商、文化、防疫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将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第一次彻底治理,认真检查,消除不利因素,确保校园周边无任何安全隐患。

三是责任目标要再落实。各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不管哪一级出了问题,都要查实责任人,一级一级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第7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委基〔20**〕17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委基〔20**〕26号),为落实“阳光工程”,加强监督,确保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加强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组织,加强对招生监察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招生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对招生工作负具体责任。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实施招生管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规范操作,依法处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加强对各类招生工作的监督,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参与、依法治招。监察小组要参与招生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掌握招生工作动态;落实对考生资格审核、招生考试、阅卷登分、投档录取、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以及对“推荐(自荐)”、“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择校生”、“特长生”招生、“零志愿招生”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等重要工作的监督,并积极协助和支持招生部门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向社会公布招生监督电话和接待地点,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纪违规案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自觉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不得提供虚假宣传材料。学校不得限制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规定,无男女性别比例要求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录取学生性别比例。学校不得违规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跨越区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规范招生,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

二、依法治招,加强对中招工作全程监督

(一)加强对招生报名的监督。各级招生部门要严格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学校和区县招生部门、行政部门应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应严格核查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察部门要严格把关,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予以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对招生程序的监督。中招工作必须遵循“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严禁体制外招生和违反规定程序招生。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推荐(自荐)”、“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程序的监督。学校推荐(自荐)工作要求、操作程序规范、优先推荐条件、推荐生名额等信息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能录取。招收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优秀体育特长生,应严格把好资质审查、专项体育测试和文化学习基础测试等关口,录取过程中,应集体讨论决定、张榜公示7天。要做好各类先进奖励性加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的审核和公示工作,要根据今年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严格把关,审核后的考生报考和加分资料应保存并立档备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学校应严格按计划招生,若确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按照招生考试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招生监察小组对本区县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招生计划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对象、计划,以及录取考生的原则、方法、程序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各招生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材料、公示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等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

(四)加强对考务工作的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加强对考试、阅卷、登分等重要环节以及各项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等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认真贯彻原**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党密〔20**〕2号),依法治考、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工作要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评卷人员守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安全保密、规范管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要按照《**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委体〔20**〕13号),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日常考核公正评分情况和在统一考试中正确执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工作。招生过程中的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和封存,以备核查。

(五)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录取工作过程必须明晰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体现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招生监察小组要重点加强对“提前录取”、“名额分配”招生、“零志愿”录取、“择校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提前录取”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参加学业考试的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实行招生学校和市中招办两级公示。“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应均衡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应事先公示,考生成绩须达到本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零志愿”录取必须按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5%。

三、规范行为,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制度和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生考试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杜绝招生考试中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加强中招监察工作制度建设。各区县应建立和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保密制度、招生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廉政规定、招生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招生工作接待制度等中招监察制度。

(二)加强中招工作现场监督。招生监察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有效监督措施;要加强与各级招生部门的沟通,熟悉招生政策,了解招生信息,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要参与招生部门的检查、接待等工作,直接了解招生工作中的问题并研究对策。

(三)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几点意见》(教考试〔20**〕3号)关于“注重实效,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参与命题、试卷保管、考试监考、阅卷评分、考分登记、考生录取以及咨询接待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以增强执行招生政策、各项规定和遵守招生纪律、保密制度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计算机上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上机数据的准确、安全。落实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20**年中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和招生监察工作。

(四)加强中招工作人员纪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人员应模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秩序。各区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六不准”纪律,即不准在招生报名、考试、阅卷、登分、考生信息登录和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准违反规定推荐和录取优秀生、特长生,以及录取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或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跨越招生部门自行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将捐赠、赞助与考生入学挂钩。

(五)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各试区考点必须张贴考试规则,并加强对考生的考试纪律教育,使其了解考试规则、要求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从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的良好秩序。考生提供的本人材料应真实有效。

(六)加强考生信息管理。凡属于考生个人信息以及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或外传。对失密、泄密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处。

第8篇: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1-10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8起,死亡8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42.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0%,上升14%,下降30%,下降19%。死亡人数占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13人)的61.5%。其中:道路交通发生一般事故16起,死亡6人;工商贸其它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公共聚集场所等未伤亡事故。

同时,按照省、市政策要求,今年全县已关闭煤矿6家,非煤矿山4家,超额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关闭任务。

二、开展主要工作

㈠强化基层基础,落实监管责任。一是细化责任目标。组织18个乡镇、33个部门、37个重点企业与县政府签订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细化各项目标,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印发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全县上下以八强化(强化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为重点的具体工作部署,分解细化事故控制指标。三是按照“突出重点,突出责任人,突出效果,突出奖惩”的原则,修订完善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在往年分值划分的基础上将考核分值更加倾向日常监管工作,使目标管理考核更科学、更客观、更公正。四是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印发《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试行)的规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隐患曝光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及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明晰、任务具体、措施有力。五是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2013年9月修订完善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18个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及行业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㈡创新监管体系,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创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出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量化考核办法》。6-10月,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安全检查4130人(次),发现安全隐患6195条,责令当场整改3710条,限期整改2485条,停产整改企业15家,查处违章行为415例;跟踪整改隐患6166条,整改率99.5%。二是创新井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出台井工矿山企业实行两抓一改一赛工作措施(监发〔2013〕5号)。1—5月(煤矿企业从5月12日停工停产整顿至10月中旬)查处违章人员120人次,举办违章人员培训班2期12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33人,一线工人87人)参加培训,11名违章煤矿职工被列入“黑名单”管理,不得再在县井工矿山企业从事井下工作。三是印发《县露天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不准”》(监发〔2013〕79号),明确禁止包括证照不全、未落实安全宣传、未采取自上而下台阶开采或分层顺序开采、二次破碎采用爆破方式等十大不安全生产行为不准生产,该规定的出台,为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划定红线,让生产企业有规可循,监管工作有章可依,有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同时,督促企业将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十不准”等规范上墙。

㈢强化监管领导,推进责任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的指示、文件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先后筹备召开5次县安委会扩大会议、11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4次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3次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式分析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县政府、县安委会、县政府办、县安委办、县安全监管局印发和转发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277件,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安全生产监察建议书》12件,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重大隐患的监督和整改,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受理安全生产(举报)13件。其中:接待来人来访7人次,来信来电6次,办理完毕13件,做到了件件有查处,有回复,处置率100%。

㈣紧盯“重要时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在春运、两会、汛期及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期和节假日按照《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发[2013]54号)文件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对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多次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确保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安全稳定。据统计,全年重要时期和节假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69个(次),查出安全隐患2100余条,除当场整改的外,发出检查意见书526份,限期整改隐患指令书90余份,整改率达96%以上。

㈤整合力量,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今年以来,根据上级的统一布署和安排,我局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县安委办召集相关部门、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乡镇进行专题研究,制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委发〔2013〕15号)、《关于在全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委发〔2013〕21号)、《关于在全县开展“反违章、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委发〔2013〕11号)等文件,对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5月份起至9月底,在全县深入开展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交通建设施工、电力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县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共开展打非治违4825人(次),发现安全隐患7238条,责令当场整改4950条,限期整改2388条,停产整改企业15家,查处违章行为466例,取缔2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点。跟踪整改隐患7202条,整改率99.5%。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㈥严格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治理。年初,印发《关于上报2013年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的通知》(委办发〔2013〕12号),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7项。除市安委会下达的2项(镇西江大桥大桥引道路堤毁损、过境公路转盘事故多发点)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外,县安委会将“蟠龙——铁坎”公路新安段路面悬空隐患等15项隐患整治任务确定为2013年县级挂牌任务下达,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

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1-10月份相继组织各乡镇、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11项,共发现安全隐患8450条,查处违章行为645例,责令当场整改6760条,限期整改1690条,跟踪整改8410条,整改率99.5%,教育培训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4700余人次。

㈧扎实有序推进基层基层工作。一是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开展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从三方面精心组织开展18项活动,力求使宣传月活动出氛围、出成效,并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座谈会、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开展一次煤矿一线工人技能竞赛、开展一次送安全文化活动等“五个一”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传播安全文化和相关法律法规,主办《安全生产工作通讯》7期,对外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截至10月底150余条,国家、省、市、县级媒体采用(转载)182条(次)。其中:国家安监总局等媒体采用14条,省安全监管局等媒体采用44条,《市安全网》等媒体采用104条,《新》等媒体采用20条。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按照安全社区“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3个(镇、水清镇、底蓬镇)省级安全社区成功备案,4个市级安全社区成功备案。四是稳步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建设。2013年度1个危化品生产企业(金世界公司)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2个危化品企业(海丰和锐、捷恒化工)完成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2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友和、蜀南烟花爆竹公司)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同时,对华夏酒业、故宫酒业、新宇酒业、宜泉酒业、北方高科农药、久和民爆及县自来水公司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自来水公司、华夏酒业、新宇酒业、北方高科农药公司创标工作正有序进行;县煤矿有限公司二级质量标准化计划于年底前申请验收;全县38个露天非煤矿山规划在2013年达到三级标准化。目前,自评和初审工作已完成,第一批拟推荐25家企业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审批,其余13家计划在11月底前作为第二批上报审批。捷恒化工公司、腾飞化工公司市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通过初验。镇创建市级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已在全省公示。五是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资格管理。年初分开展节后井工矿山企业全员职工培训,共分4期培训合格1616人取得上岗资格证上岗作业;3月份邀请省安科院专家为40家非煤矿山企业3级标准化建设进行了培训;5月5日开展全县客运船舶、货运船舶(含餐饮船、装卸作业船)、采砂船、自用船、打渔船(含养殖船)业主,渡口码头负责人、船舶管理人员和签单发航人员共计330余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5月18日召开全县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对18个乡镇安办主任和重点监管企业法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计150余人进行培训;5月24日对10个乡镇分管领导、安办主任进行了安全社区创建培训;其次1至10月组织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730余名(其中:8月底开展为期3天的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共计192人职业卫生管理资格证培训。9月组织100余名电工作业人员再培训;11月拟联办220名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11月拟组织220余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再培训。六是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截止目前,运通公司通过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三湘化工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天竹公司预评价报告通过市安全监管局审查同意,准予备案,目前试生产工作正全力推进;圣亚凯公司通过安全设立审查、安全设施专篇审查,现投入试运行,有望年底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梦圆酒业、巴蜀液酒业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㈨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健康宣传和防治工作。1—10月,督促全县4家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开展离岗(煤矿企业)职业健康检查人数278人,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852人;督促全县63家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点位约240处;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专项检查28次,下达安全检查文书30余份,发现隐患49条,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49条,整改率100%;督促完成82家不同类别企业职业卫生基础情况统计、汇总,25家符合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企业及时完成职业病项目申报。

㈩依法行政,严肃事故查处。一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今年,我局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严格执法程序,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按照《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发〔2013〕41号)的要求,对我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共清理有行政权力事项198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82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同时,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事指南,并在互联网上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监管文件、要求、工作动态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235次,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943份,实施行政处罚4起,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二是切实抓好事故处置、查处工作。全年发生的各类事故均严格按照《事故上报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现象。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伤员抢救,协调处理善后事宜,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有效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三、围绕中心,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㈠积极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按时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㈡认真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和“环境兴县、全域开放”战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局班子高度重视,调整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经办人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活动贯穿日常工作中,与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强化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将良好的行风效能体现在各项工作的落实当中。

㈢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管理各项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省、县“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十条规定”,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不断提高。

㈣实施目标管理。对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分解和落实,制定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奖惩逗硬,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把各项工作在机关内部股室及各工作人员中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岗位。实行“月办月结”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职工会,通报上一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月具体工作。

㈤认真推行、综治维稳责任制。结合安全工作实际,把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时工作目标,真正做到工作上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努力使维稳措施、治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㈥认真做好保密、防邪及党政网、无纸化办公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各项规定,并把保密与“防邪”纳入职工教育。严格党政网、无纸化办公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及时收发网上公文,并通过党政网按要求报送信息。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局还认真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省级文明城市、机关效能、信息、调研、年鉴、档案、税费同征、扶贫、联系乡镇和“3.15”宣传、“12.4”法制宣传、“全民健身”及支部、工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均取得较好成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我局在2013年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尽心尽责地做好了相关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安全责任制度还不够落实。少数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重签订、轻落实,重形式、轻内容,个别乡镇、部门仍然存在监管人员变动频繁、人手少和厌倦情绪等问题。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措施不落实,没有把制度真正落实到生产现场和实际工作中。三是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个别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对安全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也不予重视,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四是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集中体现在矿工、操作工等一线工人习惯性违章和缺乏必要的遇险自救能力,以及群众自觉抵制违章、违规行为的意识不强。

五、2014年工作打算

㈠工作思路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深化安全发展观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大安全投入,抓好基层基层、员工培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㈡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完成省、市下达的挂牌隐患整治治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打造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新亮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㈢工作重点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和“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乡镇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突出重点,狠抓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公共聚集场所等方面整治,采取源头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落实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的责任,采取强硬措施,强化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责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厉惩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非”、“三违”、“三超”等安全生产现象和行为,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以生产作业一线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定期跟踪督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各种违法和非法行为,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机制,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力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缴存、工伤保险等经济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指导督促企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