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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六章考察与体检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情节严重的。
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近年来,为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十组通[2012]31号)和《关于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3]45号),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也进行了积极探索。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和单位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较好效果。但还有部分单位对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很好的研究落实。根据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长效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进一步夯实并切实发挥好平时考核在公务员日常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完善考核办法,使评价内容和指标更科学、操作更规范、效果更明显、程序更严谨、结果运用更充分,真正发挥平时考核的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调动各级公务员在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要坚持分层分类、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研究探索公务员考核管理的新举措、新办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考核范围和对象
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平时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和指标
1、考核内容。平时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2、考核指标。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创优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创优指标一般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各级表彰等方面。要科学设计考核指标,注重制定和使用量化指标,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的标准和权重。
五、进一步明确考核分类和方法
1、考核方法。公务员按职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窗口服务、行政执法三种考核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实行上级评鉴、同级评点、下级评议的考评方式;窗口服务类职位,采取服务对象评价、社会公众测评、行风监督员评议的考评方式;行政执法类职位,突出公众形象评价,运用记录执法行为、群众监督执法行为、舆论曝光执法行为的考评方式。
2、考核程序。平时考核以《关于加强我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明确任务、个人记实、领导评鉴、考核委员会复核、公示考核情况、汇总备案等步骤。
3、考核周期。根据市、县、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性质和公务员职位特点,合理设置考核周期。对连续性强不便按月分解的工作,实行月、季度或阶段性考核;对突击性强的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突况处置和领导交办工作,实行随时考核,重点考核应对处置和完成交办工作的效果;对常规性职能工作,实行个人日记载、周小结、旬自评,主管领导月度总评的考核方式。考勤工作要针对不同机关公务员职位特点,对科室和窗口服务公务员,实行按日按时考勤;对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公务员,实行定时、抽查、服务对象登记、服务地固定电话报告等考勤方式。
4、扩大民主。扩大公务员考核民主评议范围和群众参与度,增强考核工作公开性、公正性、准确性。根据公务员职位特点和服务对象类别,通过不同方式选取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以及与公务员职位工作相关联的不同层级代表,对公务员平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参加民主评议的不同对象、评价内容、标准权重要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民主评议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各地各部门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积极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公务员工作动态在线记实,主管领导在线实时跟踪督查,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要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分值比重为70%。年度考核备案时必须提供《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簿》和《平时考核备案登记表》,否则不予审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公务员,主管领导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各地各单位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优化工作部署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安排,把平时考核作为推进工作创先争优和加强公务员科学化管理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长效机制。
1998年机构改革后,原来具有公务员或者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这种人员属于机关分流人员。
这次人员分流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调整和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加强职业和岗位培训,开发人才资源,使分流人员尽量各尽所长,各得其所,更好地发挥作用。
(来源:文章屋网 )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局机关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要求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审计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要点》,以培训一批核查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为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途径、提高培训效果,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为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教育培训内容
(一)做好十七大精神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定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党校的调训通知,加大对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力度。除分级培训、集中学习外,还要组织广大审计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十七大精神,以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培训工作。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理解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科学的理念去审视和研究审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进取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工作水平、管理水平。
(二)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
根据全市审计机关“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要紧紧围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学习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关注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动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一些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学习培训,以提高审计机关干部的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公务员行为规范学习培训工作
继续深入学习《国家公务员法》及其配套的法规、政策,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好对《公共政策》、《公共行政管理》、《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教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培训,依据培训提纲,把握学习重点,掌握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和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做好计算机技能学习培训工作
按照审计署提出“五能”要求,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培训力度,推动计算机审计由基础培训转向中级培训,认真选拔和落实参训人员,努力培养更多的适应审计工作发展要求的复合型人才,促进计算机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继续做好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考试工作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是健全和完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没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审计干部参加初、中级审计师考试,积极推荐、支持符合条件的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考试和评审。
(六)做好审计干部学历上台阶工作
积极鼓励支持审计干部参加国家承认的各类学历教育,全面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文化水平。要推荐优秀审计干部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考试,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七)做好审计业务培训工作
要围绕审计工作重点,结合年度审计工作需要,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举办各类审计业务短期培训班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和业务讲座等。鼓励审计干部利用空余时间自学审计业务知识;鼓励审计干部撰写审计业务专业性论文,积极参与省审计厅的课题招标和审计理论研讨活动;继续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利用年终岁尾一段时间进行集中整训。
(八)做好组织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工作
市审计局将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机关工委、市人事局等有关部厅、单位的调训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和选派相应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从多角度、多层次,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三、几点要求
(一)要做好新一轮大规模高质量培训审计干部工作,进一步深化“大教育”的理念,紧紧围绕审计工作发展的大局,服务于审计工作发展的中心,把普及学习,骨干培训和高级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以教育培训的丰富成果推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教育培训工作的开拓创新。
(二)审计干部要努力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自觉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积极学习新知识、探索新领域、启发新思维,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为推动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贡献。
考核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机关公务员和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全体在编在职执法支队参公人员。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办法和程序
1.领导班子及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领导班子撰写述职述廉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考核履职情况及工作成效,做好年度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公示表》,并于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前5天上传局OA。召开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大会(各项准备工作在12月24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大会初定12月25日),参会对象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执法支队副大队长及以上。
2.除县处级领导干部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本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总结,并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附编工作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正科职干部的民主测评在县处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一并进行。副科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党总支组织进行。
3.执法支队参公人员的考核。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考核由执法支队根据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涉及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公益性岗位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等次确定。在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平时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按照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根据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局考核委员会汇总平衡,报局党委研究确定,定格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OA网上公示。最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本人签署意见。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总体评价不称职得票率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视情况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总体评价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2/3,要分析原因,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组织调整。
三、相关事宜
1.根据《市县处级干部学习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市科级公务员能力培训学分制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县处级干部每年参加不少于5次“菜单式”选学讲座,累计应完成学分制考核内容规定的28个学分,对达不到学分要求,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科级公务员每年应累计完成24个学分,对未完成年度学分要求的,或未通过脱产培训、必须科目考试不合格及“菜单式”选学未满3次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补学后完成学分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需附说明材料。
3.“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在职在编)的15%以内,“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中合理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在不同编制内混用。2013年度受到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或部、省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或2012年度市委、市政府授予作风效能建设优胜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可在12月10日前汇总至纪委监察室。
4.借用人员按工资关系参加原单位考核,考核等次确定应征求借入部门(处室)负责人的意见(指办理正式借用手续的)。
5.当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记三等功一次。
6.对公务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处理。
7.相关表格可从局OA下载。《考核登记表》可用A4纸正反面打印(原有格式不要改动),但签名部分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一、提前完成办公室搬迁任务,按要求正规办公秩序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公室搬迁工作,按办领导的指示,根据所分配办公室面积和布局,拟制了办公室分配方案,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合理部署,加班加点做好装饰隔墙,购置办公桌椅等,全力做好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按照早筹划、早准备、早搬迁的原则,制定了机关搬迁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规定,秘书处全面负责对各科室的贵重物品、办公用品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统计工作,购买了包装材料,提前对贵重、易碎、保密资料、文件等进行了集中统一、重点管理,确保在搬迁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元月22日经机关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了办公室的搬迁工作。
办公室完成搬迁后,正值春节前夕,科室全体人员,全力以赴,迅速整理好文档室、会议室各类文档、财务资料及各类贵重物品。按照市行政管理局的要求,加强了机关人员出入管理、政务中心一卡通使用管理、就餐管理、车辆、办公用房管理及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市政务中心管理规定》重新修定了《台办机关管理规定》使全体人员尽快适应政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各项要求。春节期间安排了机关值班人员,确保了办公室区的安全。
二、高标准完成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定期活动
1、春节前秘书处拟定并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台胞台属的通知》、《“两节”期间活动安排表》、慰问了台胞台属和台资企业;积极配合经济处、交流处搞好春节慰问,2006年在肥台商酒会,上半年接待台商台胞43批次170人次。
2、为机关人员办理了单位团购房相关手续。
3、积极搞好并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待遇。元旦、春节期间,陪同办领导看望慰问了离退休老干部。按时办理离退休干部的医疗费、护理费申报、审批和经费发放工作;落实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如,离休干部XX,去年年底,患高血压、心脏病住进医院,3月份,在安医附院急需做腹动脉血管瘤摘除手术,办领导多方请示市领导、协调市财政局等,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解决了医药费问题。专题对离退休老干部开展集中走访和调研活动,就离休干部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手续繁杂、报销医药费不及时等情况,撰写《关于成立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中心的建议》向市老干部进行了专题汇报,受到各级的充分肯定。
4、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换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管理登记证》。
6、及时办理单位退休、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7、完成台胞接待中心出租车队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
8、按照“用有限的钱做无限的事”原则,在编制说明时充分考虑经济效率,即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先计划工作再编制预算,使资金真正用到实处,发挥作用。做好迎接市财政局上半年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根据财政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办2007年计划开展工作情况,认真编制了2007年度预算说明和2007年度预算(一上)说明,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材料。
9、认真抓好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抓好车辆的用车安全管理教育,确保用车安全。搞好XX市公务用车情况统计及填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办理了新申请接待用车的申请购置工作,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招聘了驾驶员。
10、5月中旬至6月底在工勤XXX生病住院期间,秘书处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全力搞好文件交换、会议室、办领导办公室卫生及机关勤务保障工作。
11、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春节期间开展了“贤内助座谈会”、“三八”期间组织机关全体开展保龄球等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认真贯彻学习《公务员法》,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按要求组织公务员进行《公务员法知识测试题》的笔试。六月份,完成了机构编制公务员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公务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以便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新录公务员和干部参加公务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考核和测评,公务员定期进行自我小结和述职报告,牢固树立干事业、就热爱对台工作的思想信念,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以时不待我的精神,增强优化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四、把效能建设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要务,真正把为投资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紧扣市委八届十次全委会提出的“三大推进”的要求,整顿和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方便台资企业、台胞台属和群众办事,全面搞好来访接待、投拆、跟踪保障、服务咨询等环节,确保对台工作全面顺利、高效开展,确保机关服务质量,确保为招商引资工作营造和谐、高效的优良环境,真正把为投资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办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秘书处具体负责效能建设办公室和信息员工作。准时完成市效能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和完善了《XX市台办效能建设实施准则》、《台办机关规章制度》,并重点在保密工作、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加强资产管理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努力提升机关“三个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机关信用体系。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四条禁令”(即:限时服务制、两次终结制、特事特办制和AB岗位制,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积极为在肥台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只要是台湾同胞需办的事,台办全体人员都及时处理,做到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敷衍塞责,讲团结、顾大局,密切各处室之间的团结协作。凡台办职责内该办的事,当日答复立即速办;凡生活、生产中遇到的矛盾需要协调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化解,确实解决矛盾直到对方满意;凡台胞台属(资)面临各种困难,需要帮助时,积极协调、疏通,从解决困难入手,提供帮助,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手段把投资环节运作最少,积极为台资企业创造务实高效的投资环境。机关全体人员为全市招商引资和为台商协调服务,坚持“三不怕”原则,即:不怕求别人丢面子、不怕受委屈、不怕得罪人,把应有的服务保障工作体现到关爱的每一个细节上,使台办真正成为台湾同胞在肥的娘家,成为台商投资最信得过的责任单位。
北京社保养老公务员暂按并轨前金额领取养老金随着各地纷纷宣布实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第一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公务员领取社保养老金的情况,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经营报》了解到,由于20xx年退休的公务员属于中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不足20xx年。因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复杂,北京采用了暂时按照养老金并轨之前发放金额的方式,发放首批社保养老公务员的养老金。
由于全国范围内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因此,未来针对公务员中人退休的一系列复杂的计算办法,还将由各地人事部门组织培训,落实执行。
专职培训
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处级公务员负增长,需要涨薪100元。
金额不变
所谓中人,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人员。
今年退休的人仍然按照原先的计算办法发放养老金。北京某政府机构人士向表示。现在退休的人(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属于中人,所以养老金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有一套计算方式,所以对于现在退休人员来讲,执行新办法还没有那么快。参与公务员双轨制改革讨论的人士向透露。
所谓中人,是指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人员。这源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20xx年1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按照《决定》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与企业员工一样,缴纳社会保险。
《决定》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一项数据统计显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近4000万。而政府财政在继续负担老人的退休金,同时,还承担为中人和新人缴费。所谓老人,即是在并轨之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这意味着4000余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xx年10月起就须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满20xx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这些人中,最复杂的就是中人如何发放养老金的问题。前述人士表示,中人缴纳基本养老费缴纳都不足20xx年。
据了解,中人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涉及工作级别、工作年限等多个复杂因素。计算虽然比较复杂,但还是要基本保障,中人退休与之前的待遇不会变化太大。该人士表示。
由于计算复杂,所以相应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一定的培训,才能够完成中人的退休金计算工作。前述人士表示。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说法在政府机关内部多有流传,但目前未下发通知。
应该很快。前述人士补充,不久前,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所以这次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就需要充分地考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所以具体的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此前,财政部门曾对公务员进行了一次加薪。从20xx年7月中旬起,北京市开始逐级部署公务员涨薪工作, 但涨薪对于基层公务员并非想象中有较大力度。
涨薪后,多数科级公务员扣除养老保险后,是负数,负几十元到100多元不等。参与涨薪的人士向透露,现在,按照规定,最低涨薪100元,所以,不足100元的都会补足100元。
不仅仅是科级公务员陷入这种尴尬,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处级公务员收入负增长,需要涨薪100元。此前,人社部高层曾多次表示,涨薪是为了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继续深入
改革的办法是需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在养老金双轨制并轨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较大,其明确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的替代率远远高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企业职工是单位人,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养老,完全由单位负责。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从单位保障迈向了社会保障。
李忠对外表示,推广养老金实施到位后,并不是人社部的收尾工作,未来还有一系列的改革。今年调整养老金工作实施到位后,我们还将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加快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兼顾各方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并且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的办法,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的待遇。
曾参与养老金并轨讨论的人士向表示,改革的办法不是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而是需要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截至本报发稿时止,人社部未对本报的相关询问予以回复。
拨打北京社保热线询问相关问题,被告知北京尚未有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办法的通知。
改革届满两年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进展缓慢如果从20xx年10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开始计算,到20xx年9月底时,这项牵涉甚广、又关系到社会公平等敏感议题的重大改革即将届满两年。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高并轨进展,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迅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编制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xx》(下称《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底,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数,仅比刚刚启动改革的20xx年多出60万人。部分省市在启动改革的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为零。这与基数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数形成鲜明对比。
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前期工作的一位权威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部分边远地区由于财政困难,再加上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不能很快到位,所以导致这些地区无法及时支付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的资金,从而使这项改革进展相对缓慢。
并轨缓慢
20xx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正式实施。所谓并轨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前两者存有2到3倍的养老金收入差距。
社科院公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xx》中显示,从机关参保人数占参保人数总比例上看,20xx年,北京、甘肃、新疆兵团、安徽、青海、广西、宁夏和吉林均为零。同时,该报告还显示,从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比例看,北京、青海、广西、宁夏和吉林仍然为零。
此外,根据人社部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xx》显示,20xx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人数,仅仅比20xx年增加了60万人。作为改革推动的元年,这一数字与社会预期有一定差距。据人社部统计, 截至20xx年底,全国公务员716.7万人。此外有数字显示,事业单位人数超过3000万,其中大部分人员在过去已经参加养老保险。
记者根据社科院《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xx》中提供的数据进行计算,其结果显示,20xx年底前参保的机关公务员不足300万人。20xx年60万人的新增人数,也是在这不到300万人的基础上增长。这与数量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量对比鲜明。
人社部20xx年6月公布的《20xx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而实际上,60万新增的养老保险人员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事业单位人员。
但是,20xx年,全国的多数省份出台了养老保险改革的并轨方案。对这一增长缓慢的情况,一位参与此项改革讨论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钱还没有打到公务员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上。
为此,记者询问一位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该人士表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资金还在我们自己的账上挂着,没有被划拨走。对这一原因,该人士解释,有一部分人群还需要退补,所以没有及时完成。
该人士还表示,所有养老金扣除是从20xx年10月开始的。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指出,从20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按照规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而单位缴费部分来自于财政。但这并不是并轨缓慢的唯一原因。而另一部分原因是有一些边远地区,地方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资金不到位,缴纳保险的钱不会立即打进去。前述参与并轨问题讨论的人士表示。
地方养老持续承压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财政部下属机构不久前进行县级城镇调研时发现,部分地方养老金的发放存在一定的压力。通常情况下,在养老保险基金出现问题时,地方财政会予以补贴,但是有些县里的财政连工资都发不出来。前述人士表示。
我们把全国分片进行调研,分为了东、中、西、东北四大片进行调研。该机构负责人透露主要集中在县级地方。调研结果并不乐观。而养老保险基金在发生收不抵支的情况下,通常会依靠地方财政,但是地方财政也非常困难。刚性需求越来越大。
前述参与并轨改革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一些贫困地区会通过转移支付,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所谓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行为。
有的时候转移支付截留或者批复晚一些,都有可能导致资金上交晚一些。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们所管理的不是养老基金的拨款,主要是贫困地区项目的拨款。这种拨款周期通常是每年9月审批,到第二年三四月份,到达贫困县,在此之前,当年的扶贫资金投入的70%的量,提前下拨到各地。到去年已经超过80%提前预拨到省。
[关键词]职位分类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50 ― 04
公务员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制度体系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正如20世纪著名的西方行政学家怀特指出的“当代的人事管理有两大支柱:一是选拔人才,一是职位分类,两者缺一不可”。我国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一直采用“大一统”的单一公务员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职能转型及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极不适应,日益暴露出管理上的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健全职位分类管理体系,是我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实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利于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形成多渠道、畅通式的职业发展通道;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本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人才保障。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
我国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职位分类管理的制度,但到目前为止一直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不同类别、层级的公务员,无论从事综合管理、政策研究,还是一线执法、辅助岗位,全部混同招录、选拔和使用,“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这种单一的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弊端。当前,公务员管理突出存在着职位分类缺乏配套法规支撑,职务管理手段单一,内部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缺乏相关配套法规和制度设计
公务员法实施后,从上到下先按照公务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入轨登记、依法确定了公务员身份,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后制定了公务员考核、录用、奖励、调任、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任职定级、日常登记等配套政策办法,纵向建立了单一的职务和级别序列,横向仅制定了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对按职位分类改革一直处于试点阶段,推进比较缓慢。
到目前为止,有关职位和职位分类在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地位还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有关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细化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出台,各类别适用范围、进入方式、职位设置、职务与级别、职务任免与升降等没有明确,在不同地方和系统进行的试点以及形成的分类管理制度还需深入调研论证。一系列以人为本的制度性安排在基层、执法一线等单位都还没有提及,如,基层公务员怎么发展晋升,尤其是高学历人才到基层后,发展瓶颈怎么解决?总体来说,当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还没有具体的单项法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职位分类法、各类别管理办法还需要继续突破,职位分类的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公务员范围宽泛,职务序列单一,尚未突破“大一统”管理模式
1.范围宽泛,分类交叉。从公务员法适用范围看,既有七类机关又有群团部门,还有参照管理单位,只要有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都按照公务员法甚至争相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这必然导致政府机构臃肿、公务员队伍膨胀、财政负担过重。从列入公务员范围看,七类机关,既有权力机关又有权力执行机关,还有审判、检察机关,都按公务员法统一管理,不利于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从公务员分类方式看,我国虽然明确了职位分类原则,但现实中更多是品位分类,即按职务进行管理,存在明显“官本位”色彩;同时对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统一管理,发挥不了各自作用。
2.职务单一,通道不畅。公务员职务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这种仅以职务序列进行管理的方式,既引起各单位千方百计增加领导职数的冲动,又导致公务员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竞争行政职务的无奈,不但进一步强化了“官本位”意识,还导致公务员“跑官要官”、“拉关系”、唯上是从、不安心工作,同时不利于高层次、专业性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县乡基层和市以下公安、工商、税务等执法单位,处于基层一线,人数众多、职数较少、职级很低,发展空间十分有限,产生大量压职压级、年龄知识老化、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如乡镇层级,一般核定领导职数7-9名,领导职务最高正科,一名公务员长期在乡镇工作、晋升顺利的话,6-7年就能达到正科级,再向上就没有奔头了;况且乡镇领导职数少,工作一辈子还是科员的现象比较普遍。
3.管理粗放,执行不严。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精细的管理。在公务员考录上,对职位所需资格条件没有加以分析、没有明确的职位说明,导致公务员不知岗位职责,人岗相适度不高,“高分低能”现象普遍,基层公务员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机制还不够合理;考录与遴选没形成合理搭配,不同层级的考录、遴选交叉进行,导致基层公务员无法安心工作,“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在公务员考核上,没有区分不同类别岗位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据岗位职责设置具体科学的考核指标,也没有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有效结合起来,导致考核程序化、“大呼隆”,最后“唯票”、“唯分”,没有引导到改进公共服务、为民执政上。在公务员任用上,没有形成职业发展的“多车道”,“专业的人未做专业的事”,导致“半路出家”、“角色客串”,造成人才资源极大浪费,政府治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强调公务员“凡进必考”,导致其他渠道不畅;领导职务任期制执行不到位,存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对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
(三) 公务员内在激励机制不足,地域之间、上下之间不平衡
1.体现在职务晋升上。受传统“官本位”及当前社会评价影响,公务员从政担任领导职务愿望强烈,这与92%以上为科级职务的现实相比反差巨大。一方面僧多粥少,就那么几个领导职数,受益面很窄;另一方面机构级别很死,尤其是基层县市,一般是科级,再就是处级,上升空间很小,这些因素给予基层公务员的往往是“负向”激励,容易滋生浮躁心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2.体现在工资待遇上。公务员工资由职务、级别工资和工作津贴、生活补贴构成。从全国看,职务和级别工资标准一致、但基数较小,工资差别主要体现在津补贴方面,区域经济实力及个人职务起决定性作用。以职务确定职务工资,职务对应级别和津补贴标准,级别对工资影响不大;工资晋升按考核年度称职结果每2年晋一档、5年晋一级的正常晋升机制时间跨度较大。区域之间层级的差异,从部委到省级再到县乡级,工资呈倒金字塔结构,以职定薪的格局带来工资正向激励作用小,导致基层公务员工资普遍晋升不上去、享受不到改革发展成果。
3.体现在权责均衡上。基层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前沿,政策落地、为民服务的第一线,与省级以上机关形成鲜明对比,基层工作任务重、责任压力大、条件比较艰苦,与可支配的资源、所处的社会地位以及公共权力不相称,权责利不对等,“人往高处走”、“孔雀东南飞”现象普遍,导致基层公务员来源不足、队伍不够稳定、能力素质和思想作风不适应等问题。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出:实现党的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因此,加强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公务员积极性,必须切实加强不同类别职位研究,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形成职位分类管理的法规体系,健全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加强不同类别间公务员交流,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体系日臻完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和法律保证。
(一)加强顶层设计,及时研究出台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科学完备的公务员制度体系和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作支撑、作保证。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环节多、有些还牵涉到利益格局调整,必须从宏观、全局和战略上统筹谋划。当前,最紧迫的就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把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作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点,充分吸取公安系统、深圳等地试点经验,着手文件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声音,尽快出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和相配套的有关办法,加快形成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
同时,两项法规出台后,抓紧按照自上而下、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部门和地方实际,科学界定职位范围,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逐步入轨实施,尽快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离出来,实现不同类别公务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彻底改变以往“大一统”的粗放管理方式,切实解决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薪酬待遇不公等问题,努力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应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深入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迫切要求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健全完善:
1.适时修改,缩减公务员法适用范围。将公务员范围七类机关中审判、检察机关单列出来,实行统一、分类管理,推进法官、检察官等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取消参照管理单位,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将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剥离出去,全部推行岗位管理和聘任管理,减少公共财政负担,增加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
2.加快建设,形成职位分类法规体系。在完善公务员法基础上,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结合我国职位分类管理模式的推进和实践经验,借鉴西方比较成熟的职位分类法律制度,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及时研究出台《职位分类法》,细化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管理办法,加强不同类别不同职位分析研究,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明确职位资格、规格、职责、权限、责任等具体标准,切实推进公务员机关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形成各级各类公务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构建起以职位分类法为主体、以综合管理类等管理办法为支撑的立体式职位分类体系,保证各类公务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为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3.注重立法公开透明。公务员法规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设置、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等,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在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特别是涉及到基层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上,更应认真听取基层声音,汲取人民智慧,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激发党政机关各类干部队伍活力
1.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主要目的就是在基层县市职务晋升难的情况下,通过强化职级规范提升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
(1)普遍提高公务员基础工资。在国家经济实力增强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提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水准,缩小不同职务间工资差距;规范地区间津补贴发放标准,实现东西部、上下级之间动态平衡,防止差距过大;建立工资正常增长与GDP增长、CPI涨幅正向浮动机制,确保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共享。
(2)改进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突破公务员法“乡镇不设科级非领导职数”的规定,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适时在乡镇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数,将符合条件晋升、暂时不适合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予以调整提拔。改进当前领导职务多、非领导职数少的现状,适当精简领导职数,扩大非领导职数设置比例,如调研员、主任科员按正处级、正科级1:1配备,副调研员、副主任科员按副处级、副科级1:1.5配备,把非领导职务成为晋升领导职务的必要台阶,实行择优竞争晋升,确保即使晋升不上领导职务也可以享受有关待遇。
(3)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当前,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建议改变工资晋升2年1档、5年1级为1年1档、3年1级,建立依据任职年限、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坚持职务和职级“两条腿”并行,强化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建立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
(1)科学划分职位范围。将机关中单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公务员,如法医、刑事技术鉴定等人员,划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管理;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转型期机关工作对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的实际,进一步拓宽专业技术类职位设置范围,如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学方面专家、环保部门环保方面专家、卫生计生部门医保计生方面专家、权力机关法律方面专家,都可以实行专业技术类管理,确保让“专业的人专心做专业的事”,实现“适才适用”。将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直接开展征收、稽查、强制、处罚等一线执法人员,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进行管理,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
(2)建立符合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是建立符合专业性人才成长规律的引进、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制度,形成“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任用制度,解决机关急需的专业人才引不进、管不好、留不住的问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重点是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通过设立与综合管理类对应但有区别的职务与级别晋升制度,使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获得除行政级别提升外更多的发展空间和通道;通过建立相应考核体系激发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提升技术等级、提高工作效率,从内部激发公务员积极推进政府从全能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有限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为社会、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公共服务。
(3)完善聘任人员管理制度。着眼为机关少量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职位提供更为开放灵活、高效便捷的用人方式,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通道,明确聘任职位范围,完善职位聘任配套制度,创新聘任合同管理,形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3.完善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实施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考录机制
(1)改进考录管理机制。公务员考录作为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必须坚持依法科学考录,把考录各个环节的作用都充分发挥出来。继续把“凡进必考”和“阳光考录”放在首位。特别注重报名前职位分析和资格条件设置,坚持职位、条件、政策、程序和结果“五公开”,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录用公示和试用环节,发挥考录各个环节有序衔接、同频共振的整体效能。改进考录管理机制。畅通考录和遴选机制,考录主要面向社会没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报考,遴选由市级以上机关面向基层机关公务员进行竞争性转任,畅通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考录每年组织一次、遴选每2年组织一次,不同层级遴选交叉进行,确保基层安心工作。改进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机制。基层乡镇录用公务员,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由设区的市统一组织考录,便于降低考录成本,提高考录质量。
(2)完善基层录用制度。基层公务员是党在基层的执政骨干,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针对完善基层公务员考录、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中央近期制定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降低职位学历、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扩大报考范围、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分数线等6方面举措,应在基层公务员考录中切实落到实处。当前,应加大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比例,组织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县乡事业单位人员、非干部身份人员和“两新组织”等一线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确保把熟悉基层情况、安心基层工作、为民服务意识浓的“永久牌”干部选拔到基层工作。
(3)推进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公务员分类入轨实施后,及时加强分类考录、培训、考核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把好公务员进口,分类确定不同职位资格条件,分类设置考试测评内容,真正把机关、职位需要的人才选。加强公务员考核,根据不同类别公务员岗位职责,设置符合职位特点的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把考核用在平时,坚持定期集中考核,用好考核指挥棒,充分发挥考核的管理、导向、激励、约束功能,为公务员培养和任用提供依据。坚持分类开展培训,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和更新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公务员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好干部标准,实现不同职位公务员有序交流
1.坚持党管干部。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区别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首要特征,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体现。因此,公务员职位分类改革的入轨实施、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出台及公务员队伍科学管理等,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都必须紧密结合中国实际,不允许走“两官分途”、政务官和事务官分设那一套,真正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鲜明地体现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
2.突出好干部标准。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是由一个个好干部组成的。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标准,是德才兼备在当今形势下的具体化,必须贯彻到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全过程。分类改革后,应把好干部标准精准落实到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公务员行为理念中,成为每名公务员的坚定信仰,落实到公务员管理的方方面面。分类入轨实施后,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特别注意选拔原则性强、一身正气、不跑不要,一心工作、敢抓敢管、口碑好、贡献大的干部,牢固树立起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
3.推进各职位公务员有序交流。交流是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丰富工作履历、提高素质能力的有效举措。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入轨实施后,在一个单位内部既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又有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必须统筹把握各类别公务员职位特点,建立健全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有序交流的激励机制,保持各职位类别公务员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推进各职位公务员分渠道发展、专业化建设,推进实现精细化管理、有序化交流,充分调动每一名公务员积极性,凝聚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参 考 文 献〕
〔1〕张柏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03-04.
〔2〕公务员法学习读本〔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39-4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Z〕.2006:24-35.
〔4〕袁Z.浅论深圳市公务员的分类管理改革〔J〕. 魅力中国,2011,(21):239.
〔5〕徐莉萍.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0:18-19.
刚才在座的每一位同志都做了很好的发言,这来自于大家精心的准备,更是来自于大家共同的努力。
我们今天的工作会议,比以往又有了创新和突破,上午我们听了市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作的专题讲座,这个报告内容实、信息量大,对我们人事人才工作很有启发,听了很有收获。下午,我们又在这里开个工作总结会,也是人人发言。各位科长对自己科室的下半年工作都做了很好的思考和部署,每一位科室成员也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和自己的工作相结合,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
今天的会议效果很好,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个优良的传统,每年两次工作会议的形式是我们带头、带班、带队伍的一个很好的方式,是我们领导班子与大家沟通的一个很好的平台,也是我们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团队的很好的方法。
总结今天下午大家的发言,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准备充分,集思广益。每一个人都准备得很充分、很扎实,研究得很仔细、很透彻。
二是思想活跃,富于创新。每个人都围绕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确定发言的主题,大家围绕自己的工作重点提出了很多新观点、新思想,既务实又具体,体现了开创性和实践性的统一。
三是突破难点,勇于探索。科长们都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并积极探索下半年如何去突破难点。每位同志的发言也都很深入、很有用,为今天的会议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今年上半年,局党组继续坚持全局的每周五学习制度,抓学习、抓规范、抓纪律,统一全局思想,为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政治基础。这次会议之所以开得很成功,我们局领导班子带好头、带好班、带好队伍是前提和关键。
带头,领导亲自参加了每一次的活动;带班,领导班子深入到各个分管科室的科务会进行讨论;带队,每次活动都是全员参与,人人发言,锻炼了每一个人的能力。这一系列的活动,都体现了党组带头严于律己,务实创新的精神。
所以,在这个基础上,今天的会议开得很成功。
下面,我就20*年上半年的工作回顾、和20*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谈几点想法。
一、上半年工作的回顾
今年上半年,我区的人事人才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科教兴市”、“人才强市”为切入点,狠抓思想领先、规划领先两个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强化了人才工作由“一家做”向“大家做”、由“体制内”向“体制外”、由“人事管理”向“人才开发”进行拓展的“三个拓展”意识,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人才工作
1、举办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班,提升人才工作干部综合能力。
围绕人才工作怎样对接“四个走在前列”,怎样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5月中旬,会同区委组织部举办了一期“人才工作干部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和分组讨论,引导人才工作干部加强现代人力资源理论学习,不断提升人才工作干部参与、指导、开展人才工作的能力。会上还下发了《*区人才工作信息报送及重大人才工作事项报告制度》文件。
2、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掌握第一手人才工作资料。
为了进一步贯彻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区域内“四大资源”单位走访与联系力度,共走访高校与区域内重点企业30多家,各类企业及服务机构120多家。我们会同区委组织部,对32个人才工作签约部门进行了督查调研,着重检查了各个部门《人才新高地建设责任书》中签定的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另外,还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了“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
3、优化园区人才发展环境,成立“*园区人才服务中心”。
为真正构筑企业与政府、*园区沟通交流的平台。经过园区与区人才服务中心多次商讨的基础上,成立“*经济园区人才服务中心”,依托区人才服务中心*分部现有的人员、资源等优势基础,配合园区开展人才服务工作。在具体运作上,我们人才中心提出了“七联动”的运行机制,即资源联动、工作联动、服务联动、育才联动、“三区”联动、活动联动以及爱心联动,将紧密围绕园区企业和人才所需,全方位开展人才服务、培训、交流等活动,竭力促进企业和人才的共同和谐发展。5月底,人才中心在*园区召开了虹桥*园区企业人事总监联席会。来自园区的神州数码、北大青岛等数十家中外企业人事总监参加了会议,共同就园区企业人才服务工作进行研讨。
4、重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
今年3月,在区人才工作会议上表彰*区数字产业十大领军人才、29名第一届领军人才后,我们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科委、教育局、卫生局和工商联等部门全方位走访、慰问领军人才,共发放领军人才科研资料费64.5万元。并及时了解领军人才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情况,对领军人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另外,继续以引进博士后为抓手,帮助高科技企业加强创新团队建设。今年,我们在先后为无线通讯等5家企业引进10名博士后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需求,又帮助睿智通等公司引进了3名博士后,使我区博士后达到13人次。到目前为止,我区的博士后总数仍然列全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第一位,得到了企业和市人事局的充分肯定。
5、积极协助国资委为国有企业招聘人才。
为解决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数量短缺、知识结构不合理和年龄偏大等问题,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新*、九华、万宏、上服集团和中山实业分别推出了财务总监、企业管理等32个岗位,共67名各类专业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协助国资委做好此项招聘工作,区人才服务中心及才俊、许泰和悦才等多家专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猎头公司积极参与人才招聘工作。5月底,人才中心为九华集团举办了人才专场招聘会,招聘会当天就吸引了600余人次前来参加,有200余人与企业达成初步意向。目前,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才推荐工作已完成,从6月下旬开始,这项工作将进入面试和录用阶段。
6、推动“蓄水池”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区新一轮人才蓄水池建设实施意见》,20*年,我们以人才派遣的方式,共招录了130名“蓄水池”人才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目前,在这130名“蓄水池”人才中,有11人通过公务员考试被我区录用为公务员,10名较优秀的人才经考核提前进入事业编制,11人因不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原因已解除了合同。从走访调研情况看,各用人单位对“蓄水池”的做法及“蓄水池”人才都是比较满意的。今年9月合同期满前,我们将通过考核,对“蓄水池”工作进行一次总体评估,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措施,放大功能,克服以往招人“半小时面试定终身”、能进不能出的弊端。
(二)重点工作
1、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管理
一是为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大招考公务员工作的力度。今年上半年,我们根据全区公务员三年内集中退休人员比较多的实际情况,共推出74个岗位进行招录。这次招录公务员,是本区有史以来招录人数最多,也是各区县招录人数比较多的一次。通过这次招聘,可以缓解今年公务员缺口比较大的矛盾。在这次招录工程中,我们牢牢把握了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在数量上重点向街道(镇)倾斜。共为十个街道(镇)招录了28人。二是注重招录专业相应对口的硕博士研究生,在第一轮录用57名公务员中,硕博士研究生为24人,占总数的42%。(目前,机关公务员队伍中的硕博士研究生为133人,占全区1737名公务员总数的7.7%。)三是优先考虑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这种对象,为35人,占招录总数的61%。
二是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上半年,按照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难点问题,顺利完成了我区七大类公务员登记工作。
2、改革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针对原有考核制度中存在的内容不够量化、公开度透明度不够、结果运用不够理想等不足,我们组织力量,对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大量走访、座谈,经历几上几下的修改,经过3个月的努力,编制了《*区机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新的考核办法具有从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转变、增强考核的社会参与度、趋向规范、合理、科学的特点,下半年,要进一步细化各项考核内容,落实好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过严格考核来强化对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
3、加强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上半年先后走访了二十一个部门,完成了6份调研材料,为区委区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1、关于虹拓办、中拓办、*办机构情况的调研;2、关于外经委挂招商局牌子情况调研;3、关于区环保局增加放射源监督管理职能和人员编制问题调研;4、关于区卫生系统地段医院增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调研;5、关于6个执法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调研;6、关于街道(镇)工作人员情况调研。
二是严格管理,实事求是地解决有关部门的机构编制问题:1、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区府办地区科基础上建立了*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和*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根据上海市“三医联动”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我区卫生局系统下属8所地段医院更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本区放射源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做到增加环保局放射源监督管理职能,不增加内设机构,增加的一名行政编制从区总的行政编制调剂解决;4、为进一步梳理职能,理顺关系,加强对招商工作领导,将招商局从协作办划转到外经委,外经委挂招商局牌子;5、为加强我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与*区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6、根据新颁布的《上海市绿化条例》精神,将*区园林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市*区绿化管理局。
(三)基础工作
1、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方面:上半年,按照市有关政策要求,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难点,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初步完成了全区*年机关事业单位15514人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全区*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
福利方面:完成发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1*9万元和“引大引强引实”奖392万;完成*年年收入12万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补缴统计测算工作;配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制订了《*区街道(镇)*年3%目标管理专项超额增发调节办法》并完成了8个街镇的申报增发工作;起草了*年*区经济发展共享奖励方案,福利方案、共享费方案,报区委常委会通过;切实做好关心机关干部工作,分三批组织机关人员80余人次赴汤山休养。
退管工作:举办了*年*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劳模、专家、干部迎春团拜会共200余人参加;完成了*年冬送温暖慰问款的发放走访工作,累计发放慰问金20.6万元,慰问1026人次;妥善解决40余人的85年工改前原工资大于或等于82.5元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并接待、上访十余人次;初步建立退休人员(总共11000余人)信息库。
2、积极推进人事局信息化建设
上半年,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化调研工作。会同信息委、区府信息中心、河络软件开发公司,先后走访了市人事局信息中心、宝山、虹口等人事局,学习人事信息化工作,拓展了视野,开阔了思路,为下一步局信息化发展打下了基础。
3、加强公共人事服务工作
4、强化班子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