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煤矿安全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XX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1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一、强化教育营造氛围
紧密围绕首季度安全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加大安全教育力度,该公司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安全氛围,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安全。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安全活动长流水不断线。并继续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自主安保意识,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隐患识别能力,在全公司形成人人想安全、为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好防范
严格贯彻新标准,推广先进安全理念,突出抓好“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瓦斯抽放督查,充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作用,提高瓦斯综合治理水平。坚持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专业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并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落实,重大隐患问题挂牌督办并及时上报公司。强化综合防尘、火工放炮、巷道贯通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大防治水及巷道维修安全技术管理,高度重视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做到超前防范,严防事故发生。
三、严细管理落实责任
以制度落实为重点,强化各项安全制度的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指令、干部值班跟班、跟班人员向调度汇报等制度,层层传递压力,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责任考核认真落实奖惩,对发生安全事故、存有重大安全隐患、没有严格执行矿安全指令等相关规定的单位和职能科室,冲销季度抵押金和集体安全奖,并按奖励数额对等处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措施落实在现场。把零打碎敲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首季度各项安全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xxxx年,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一系列安全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没有安全一切等于白干”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目标,深入开展“安全整治”活动、 “百安活动”、“安全月活动”、“雨季三防”活动及“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及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人本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促进了公司所属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消灭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了重大恶性生产事故,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一、 所属煤矿基本情况
(一)2月17日xx煤矿开始检修, 3月28日,煤炭管理局对xx煤矿进行了复产验收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于4月21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因未按规定建设完成安全避险“五大系统”被责令于8月20日开始停产整改,10月31日收假,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前五项工作,12月6日因xxxx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二)3月9日xx煤矿开始检修,4月10日,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配合煤炭局对xx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因还存在多井口出煤等隐患,组织整改;4月26日,xxx煤炭局对xx煤矿的复产验收,于5月1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8月14日通过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及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前五项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3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开始整改,12月6日因xxxxx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三)2月15日,xx煤矿获得检修方案批复,但由于周边村民干扰无法组织检修。3月24日收假,开始检修,由于村民问题,只能在地面检修,无法组织井下检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关于解决xx煤矿周边村民干扰导致无法组织人员下井的问题已取得成效;4月19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堵井事件进行平息,xx煤矿开始进入矿井各大系统的检修;6月28日矿井恢复生产工作通过xxxx煤炭局的验收,于7月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7月9日,因安展煤矿积水影响,根据县煤炭局要求安装防水闸门,8月15日安装完成开始检修;8月16日,通过安全避险 “五大系统”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25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10月24日按师煤发[xxxx]31号文件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隐患整改,12月6日因富源县上厂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四)2月18日,xx煤矿获得检修方案批复。但由于周边村民干扰无法组织检修。3月23日收假,开始检修,由于村民问题,只能在地面检修,无法组织井下检修。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关于解决xx煤矿周边村民干扰导致无法组织人员下井的问题已取得成效。4月19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堵井事件进行平息,开始进入矿井各大系统的检修。6月19日矿井恢复生产工作通过xxxx煤炭局的验收,7月7日获得复产验收批复文件开始正常生产;8月16日通过安全避险“五大系统”的验收;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打非治违”要求进行整改,于9月3日获得整改方案批复,现正在整改阶段,9月26日开始放中秋、国庆节假,11月17日开始检修,12月6日因富源县上厂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涌出事故,煤矿全面停产学习。
全年所属煤矿生产、检修、停产情况报表:
序号
煤矿名
生产天数
检修天数
部分人员上班天数
停工天数
1
xx
112
46
36
172
2
xx
106
42
217
3
xx
114
65
187
4
xx
48
134
184
合计
274
351
78
760
二、煤矿安全目标实现情况
(一)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杜绝了工亡事故的发生;
(三)杜绝了重大非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发生轻伤19人。
其中:xx煤矿轻伤7人、xx煤矿轻伤4人、xx煤矿轻伤1人、xx煤矿轻伤7人。
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的主要工作
(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煤业管理部xxxx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管理办法》、《煤业管理部瓦斯治理责任制》、《xxxx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计划》、《云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业管理部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工作职责》、《云煤股份有限公司煤业管理部煤矿安全责任工资考核办法》、《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煤矿雨季三防、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百安全活动实施办法》等。
(二)完善安全管理机构
Xxxx年1月1日,从所属煤矿分别抽调一名骨干到煤业管理部安全科,组成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煤业管理部每矿下派一名管理人员驻矿参与煤矿安全管理;并制定了《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让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做到分工明确。
(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1、组织开展“雨季三防”、“六月安全月及百安活动”,活动时间:xxxx年5月6日—xxxx年8月13日。根据煤业管理部的工作要求,各矿结合矿情,通过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成功实现了安全生产活动目标。
2、组织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因8月29日攀枝花肖家湾瓦斯事故停产,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文件精神,公司所属煤矿根据“十七项”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
(四)安全办公会召开情况
每月召开一次煤业管理部煤矿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工作会,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措施进行解决,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全年共召开安全办公会195人次。
四、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煤矿的各类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其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4次,发现隐患45条;煤炭局检查3次,发现隐患15条;煤炭局检查46次,发现隐患352条。其中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7条,xxxx煤炭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4条,xxxx煤炭局检查10次,发现隐患75条;xx煤矿xxxx煤炭局检查7次,查出隐患44条;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2次,发现隐患23条,xxxx煤炭局检查15次,发现隐患96条;xx煤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检查1次,发现隐患15条,xxxx煤炭局检查2次,发现隐患14条,xxxx煤炭局检查14次,发现隐患137条。
(二)督促公司所属煤矿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隐患整改率达100%。
公司所属煤矿共开展自检自查76次,查出隐患729条。其中: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查出隐患96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22次,查出隐患362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查出隐患146条;xx煤矿开展自检自查18次,发现隐患125条。
(三)积极深入煤矿井下作业现场,排查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四定的原则要求煤矿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煤矿对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进行回执。
xxxx年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检查小组对所属四个煤矿共检查168次,查出隐患492条,其中一般隐患422条,较大隐患67条,重大隐患3条。较大、重大隐患经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及各矿相关安全负责人开会讨论、认定,按《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处罚,四矿罚款共计28300元,从各矿的安全责任工资中扣除。四矿检查及处罚情况如下:
1、xx煤矿检查72次,查出隐患192条,其中一般隐患167条,较大隐患25条,罚款7700元。
2、xx煤矿检查46次,查出隐患130条,其中一般隐患116条,较大隐患24条,罚款7700元。
3、xx煤矿检查38次,查出隐患127条,其中一般隐患119条,较大隐患6条,重大隐患2条,罚款8800元。
4、xx煤矿检查12次,查出隐患33条,其中一般隐患19条,较大隐患13条,重大隐患1条,罚款4100元。
五、安全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送培4名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即:副矿长安全资格证)。
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先后组织了5次全员安全培训学习,持证率达100%,特员培训共408人次。其中:xx煤矿特员培复训186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60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85人次,xx煤矿特员培复训77人次。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因2011年停产时间较长,公司所属四个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按行业要求都需进行重新评定,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评定,现四个煤矿都属于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xx、xx、xx三个煤矿都在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准备,争取在明年到达二级标准。
七、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均属于高瓦斯矿井,煤矿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要求每吨煤提取安全费30元,安全费的使用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安全责任工资的考核兑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已提交煤业管理部领导审核。
八、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一)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及善后工作。
(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属煤矿进行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及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三)配合协调环保核查的相关工作,于9月20日,通过云南省环保厅、xxxx环保局、xxxx环保局相关专家评审会。
(四)督促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及公司下发的各类安全相关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执行力不够。主要表现在:
1、安全制度的建立、规范虽经讨论,但执行不力,仍需要一个统一认识的过程。
2、责权不匹配,内部安全监管、督促整改落实难度较大。
(二)公司所属四个煤矿均属于高瓦斯矿井,加之顶板破碎、水患严重,灾害程度大,安全基础薄弱。
(三)管理体制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以上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改进和克服。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认真地抓好,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水平,把“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好“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二)继续抓好所属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观念,防止骄傲自满和松懈麻痹的现象,以零起点的精神,把过去的作为镜子、作为动力,抓好今后每一天、每一时和每一分钟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努力建设精干、高效、求真务实的安监队伍。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为实现安全目标把牢关、站好岗。
(四)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第一责任和员工的教育培训,做到员工安全教育不断线,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认真实施安全规划和措施,使安全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争创“本质安全型煤矿”。。
(六)强化以现场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实现无隐患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七)强化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保安全。
(八)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急救援预案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是防止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避免工作不负责任和失职,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保证安全生产。
(七)积极推进安全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履行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好煤矿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抓好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八)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
(1)设立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职位。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以〔2013〕99号文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必须配备矿长、和分管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机电运输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非常明确和具体,按照规定配备和设置人员,建立健全以机电矿长为第一责任人、机电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的矿级专业领导机构,是煤矿机电运输专业工作有序组织开展的基本保证。对大型的和装备水平高的现代化矿井,还应按照需要,或设置分管运输工作的矿长和总工程师。
(2)成立具有管理职能的机电运输部门。矿井机电运输管理部门是实施专业生产和安全管理的第一工作平台,是机电运输专业管理工作主要实施机构,应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设置,并赋予职能。部门应设置一名正职和若干副职的行政负责人员,能够有保证地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按照矿井系统装备情况,配备充足分管技术工作的工程师,负责具体的技术管理工作,要按照业务需要,配备其它工作人员,完成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机电运输管理部门既要完成矿井主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的安全管理工作,还要承担对矿井区队专业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是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坚力量。
(3)建立专职的专业小组。一直以来,机电专业组是煤矿机电工作的重要基础,专业组的工作直接影响着全矿井的机电运输工作水平,专业组应实行专职化,数量上应涵盖机电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的技术素质达到〔2013〕99号文的要求。
2健全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煤矿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规章制度既要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系统实际相对应,能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起到规范作用,又要与本单位的人员素质和传统习惯相适应,对安全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1)建立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按照法律要求,从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到机电运输部门的负责人、技术主管以及其它工作岗位,都应按照工作要求,合理、科学地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相互之间的工作关系,达到职责不重叠、无缝隙,整体工作全部覆盖。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应干的事没有人干,互相推诿,做到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健全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专业管理制度。按照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和装备的实际情况,从保证系统、装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考虑,建立从系统设备采购、到货验收、安装、投运以及日常维护、检修等一系列管理要求,明确什么人(岗位)、做什么事、什么要求及相关责任等,每项工作都应该有流程,完成情况有记录,能够实现闭环管理。规章制度应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操作规程。对重要系统和装备的正常操作,要根据其性能和特点,制定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明确工作人员操作时应“怎样干”,规范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或发现不了潜在的隐患。矿井操作规程的目录应纳入制度管理范围,操作规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对操作者进行培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规程一旦制定,未经约定的工作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可擅自修改和变更操作,还应针对操作规程制定特别措施,应急处理操作失误引起的异常情况,操作规程应简练易记,便于操作者掌握,并设在现场操作方便看到的位置。
3配备完善管理手段
(1)搭建资料共享平台。机电运输系统所涉及的设备多,图纸、资料种类繁杂,有的资料使用期限长而且频繁,不易个人保管存放。对重要的资料进行科学管理,是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机电运输管理部门内应建立档案室,设专人对共用资料、设备档案、相关报告和工作计划等进行规范管理,实现资料共享。
(2)建立学习交流通道。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推陈出新,政策、法规、标准不断更新,及时掌握和学习新技术、新规定和新要求,是任何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安全管理工作更需要如此。因此应建立一种学习机制,在机电运输管理团体内,定期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多层面的信息动态,在内部及时最新的技术信息,使团队内的每位成员工作方法和思路都能与安全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3)配备检查试验仪器装备。设备系统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维修、保养、检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仅靠简单的工具和普通的仪器仪表难以满足管理工作需要。应不断更新、升级安全检测手段,对重要的系统和装备使用专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查、检测,准确采集数据,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工作质量。
4用好外部资源
(1)认真接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政府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是违反了安全的基本要求,问题的存在对安全已经造成影响,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企业没有意识到的,自己发现不了的,是习惯性问题;有的问题是管理工作不到位,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因此,正确对待安全监察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不断调整安全工作关注点和现场管理的切入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2)积极配合安全中介机构的技术服务。安全中介机构按国家规定要求开展工作,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比较先进,人员对系统熟悉,操作能力强,能够客观地对系统和装备进行检测和判定,通过配合安全中介的技术工作,可实现对本单位日常检查检测工作的比对,确认自身工作的准确性。另外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以达到外委检测检验的目的。
一、严格执法,认真履行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1、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编制《福建煤监局2007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监察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根据煤矿生产的不同季节、水文、气候等特点,按照“重点监察在点、专项监察在线、定期监察在面”的原则,强化“三项监察”。重点监控煤矿事故多发地区、多发矿井和灾害严重矿井,重点监察煤矿水害防治、顶板管理和“一通三防”,抓好节假日、“两会”、“十七大”等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重点监察。全年累计监察138个矿井,发现各类安全隐患810条,下达(制作)各类执法文书417份,责令26家煤矿停止井下作业(施工)、撤出作业人员,对33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作出警告、停产整顿、罚款和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累计实施经济处罚130.447万元,收缴率达100 %。对在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做好后期跟踪检查,整改率为100%。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均及时立案调查,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详细地查明违法违规事实。2007年查处的26个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及时性和威慑力。我局编写的《依法监察,规范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效能》一文,在10月份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受到充分肯定。
2、严肃煤矿安全事故查处。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007年发生的23起煤矿事故,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立案调查,将事故原因分析透彻,准确认定和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以典型事故为案例,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促进区域范围内所有矿井共同整改提高。龙岩永定“10・7”透水事故发生后,丁明干副局长带领事故调查处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过程指导现场的施救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全省所有煤矿水害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2006年发生的43起事故的结案情况、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并进行案例整理,编印了2006年福建省煤矿事故案例汇编。对今年已结案的20起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做出批复,将处理情况向全社会通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协调省经贸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等部门,成立经常性协调机构,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事故调查、煤矿关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联合审批、联合调查、联合执法机制。先后5次联合成立检查组,就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春节期间煤矿停产检修及节后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煤矿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以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等开展联合督查,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我局监察人员每次深入基层,都会主动联系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让基层派人跟随、配合,促进基层真心实意地配合我局抓好日常监管,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有效减少事故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扎实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先后于4、6、9月份专题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的通知》,要求各煤矿企业按照赵铁锤局长视察福建煤矿时提出的水害防治“八有”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水害防治工作。6月份,针对雨季来临,我局与省经贸委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龙岩、三明、泉州、南平等地区和福煤集团所属煤矿的水害防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9月份,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福煤集团把水害隐患排查作为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再次开展水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各项措施。为深刻吸取永定县“10・7”透水事故死亡5人的教训,我局下发紧急通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省煤矿水害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疏理,排查隐患,实施有效的整改;责令永定全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要求水害问题没有解决的矿井,不能复工生产。
2、不断强化顶板事故预防。福建局始终把顶板事故预防作为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监察人员每次下矿,都亲自深入巷道,进入采掘工作面实地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当场要求煤矿企业进行整改,一时无法完成的都要指定县煤行办负责督促落实,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总工程师和煤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要遵循顶板事故预防的规律特点,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8249人,有4万多名一线矿工参加安全培训,紧紧依靠人员素质提高促进顶板工作有人管,有办法管,管得住,管得好。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专项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治理。结合每月的监察任务,先后4次派出监察组分赴各地,就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隐患整改等进行检查指导。9月份与省经贸委联合成立专项检查组,分赴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就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0、11月份,结合国庆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重点针对国务院督查组在福建督查时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前一阶段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煤矿企业,要求他们重新“补课”;对已经查出、但尚未彻底治理的重大隐患,逐条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提高整改率;对一般患,防止经常反复。据统计,去年6至10月份,全省332家生产矿井、10处基建矿井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行动,累计自查隐患17600条,整改16882条,整改率95.9%,其中:重大隐患813条,整改率100%;列入治理计划重大隐患7条,安排治理资金112.8万元,目前基本上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三、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落实年”、“攻坚年”各项工作
1、坚决完成整顿关闭任务。根据国务院安办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分期分批深入基层,逐个市、县(区)做好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紧紧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各部门,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关闭工作。今年我省按时完成了29家矿井的关闭任务,三年完成关闭小煤矿98家,超额完成10家。7月份,我局专门派出监察人员对已关闭的29对矿井实施抽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龙岩、三明、泉州等地均建立、制订了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职责、制度及配套扶持、补偿和减免经济政策,组织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大部分产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相应建立了关闭矿井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扎实推动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主动联系省经贸委和国土厅,共同研究制定煤炭资源整合整体方案,及时出台了《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建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暂行标准》两个配套性文件,简化了资源整合审批程序,大大节约了煤矿企业的工作成本和工作时间,调动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上半年,有针对性地选择了永定县、大田县等县市进行试点,积极指导试点县的煤炭资源整合工作。6月份,我局组织监察人员赴龙岩市,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传达推动煤炭资源整合、解决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矿区范围划定等有关精神。目前,省经贸委已批复的全省62个煤炭资源整合项目正处于立项之中。
3、有效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编印《福建煤监局推动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基本作法和下步工作打算》、《福建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实施意见》。在永定县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规范煤炭开采秩序现场会。4月初,与省经贸委联合印发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意见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有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目前,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有56家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建设,并已基本完成建设工程。
[关键词]煤矿 安全管理 研究和探讨
[中图分类号] TD82-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6-1
当今,煤矿的安全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设备、施工人员以及矿井环境的安全防护的管理。其中,对于人员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核心,因为,人是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管理因素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关键、物是煤矿安全管理的基础,那么,矿井的自然环境因素就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条件。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应当把事故发生后的追查转变成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工作,根据人的心理规律以及客观规律制定出施工安全预防的措施,运用心理科学手段来更好的为煤矿施工安全管理服务,在这个基础之上建立全新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以山西煤矿为例,我国的山西省是煤矿资源大省,山西省在占中国的1/60的土地上,生产全国1/4的煤炭,但是,山西煤矿却是频发安全事故。据统计,从2011年开始,山西省的煤矿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了百人一下,根据山西省的煤炭厅所提供的资料来看。2011年,山西省共发生了煤矿安全事故54起,死亡人数达到74人;2010年,山西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了139人死亡;09年,山西煤矿事故死亡人数达到了202人。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不得不警惕,不得不反省,需要吸取教训,更加重视煤矿安全管理。
1煤矿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1违法与违规生产的现象严重
一些煤矿的矿主为了产生高额的利润,完全忽视国家的法律,抗拒执法,在无证或者证件不全的情况下违法生产,超层开采。根据统计,58起特大的安全事故中就有8起是因为超层开采所造成的。2004年4月30日,在山西的梁家河所发生的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就是由于瓦斯检测成为摆设,井下没有通风系统,没有按照安全操作的规程,煤矿矿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进行野蛮开采,最终造成梁家河矿难中的36名矿工死亡,9人受伤。
1.2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环节薄弱
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流失情况严重,一些大专院校的学生又不愿意到企业去工作,企业缺乏大量的人才。如果煤矿生产不绘制采掘工程的平面图与通风的系统图,采区与采掘的工作不设计、不编制采掘工作计划和规程,煤矿不安设计施工就很容易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1.3存在安全管理弊端
(1)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少数的单位对于安全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大,无法深入人心。
(2)轻视事前管理,重视事后处理。出现安全事故之后,领导大多都要受到上级处分,那么,安全工作才会重视一阵,大多都是“亡羊补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全意识又被淡化,安全管理上就会再次放松,为下一次的安全事故埋下祸根。
1.4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到位,职工缺乏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的能力
一些煤矿挖掘的一线工人多半都是农民工,乡镇的煤矿工人流动性较大,培训的工作做不到位,工人的素质低,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的能力都很差,违章操作的现象严重。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煤矿生产的条件特殊,存在很多的不安全因素,工作中不仅需要依靠三大规程与各种的规章制度,更加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在做任何一样工作前,首先要想到“是否安全”,这样才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对于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既要教育也要关心,切实的解决实际的问题,才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2)提高安全意识的宣传工作,真正的把安全宣传的教育放到重点位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育的途径上要做到多管齐下,让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具有知识性以及趣味性,让广大的职工在参加宣传活动中收到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逐渐形成人人都讲安全,并且事事都讲安全以及时时要讲安全的氛围中,让职工从“要我安全”提升到“我要安全”,更进一步到“我会安全”中。
(3)增加安全培训。要定期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的培训,让每位员工了解本岗位的每道工序都要按照规程上的安全要求,做到“应知应会”。要增强安全培训的质量,每次培训过后,都要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需要继续培训,直到合格为止。对待新加入的矿工以及更换岗位的矿工,更加需要严格的培训,对于流动作业与单岗作业的职工需要加强检查。
3结束语
事故的发生有心理与生理两种因素产生,而心理因素是内因,是让不安全行为发展成为事故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要掌握矿工的心理状态,通过安全心理的测试,判断心理素质的状况,让管理者能够有针对性预防事故的发生。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同时,加上人性化的管理,把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上良性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参考文献
第一条根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省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各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来参加培训,根据培训成绩颁发相应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以下统称安全资格证书),各工种持证任职或上岗。
第三条安全生产培训及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以“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服务企业”为宗旨,按“培训、考核、发证、管理、监督”为程序,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统一标准、教考分离、分级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培训机构或单位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生产发展的培训计划,递交给集团公司培训处,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安全培训计划执行。对未通过集团公司确认的培训计划,一律不准培训;从事矿井作业人员在培训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培训处递交年度培训计划和办班申办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培训机构或单位要严格以国家制定的培训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进行组织培训教学,做到三个统一,即:统一计划、材、统一考核。并建立所有培训学员的档案,接受集团公司各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培训机构或单位不断改善培训条件,在培训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改进教学方法,以实践教学为主,事例教学为辅,建立起健全的各项培训教学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培训教学的质量。
第二章培训
第六条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一)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熟悉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的细则、安全技术理论(以“一通三防”为主)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通过培训,使煤矿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能力,掌握科学技,依靠进步的科技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二)煤矿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一次培训安全管理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考核合格,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都合格后,才会取得特种作业的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二)特种作业范围
1、煤矿特种作业包括: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工、变电工、维修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主皮带机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是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2、地面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安装维修电工、变配电工);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焊工);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工、高处安装维修拆除作业的人员)。
3、特种设备作业包括:
(1)锅炉司炉工;
(2)锅炉水处理工;
(3)压力容器(含气瓶);
(4)压力管道;
(5)起重机械;
(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属于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应当在具备相应安全培训资质机构进行,并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认可,方可办班。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及时报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
各单位(部门)每月要对全体员工进行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并进行考评,每月25日前将考评结果经职工学校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嘉奖;职工学校每月对有煤炭行业特有工种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该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考核。
(六)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精一,兼二,会三”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有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涵盖本单位(部门)工种齐全,安排合理,内容全面,符合规定要求。
⑵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符合煤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培训要求。
⑶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完整。
⑷效果检验良好,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煤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人员达标指标。
第八条基层普通培训
(一)培训内容
①各类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②职工基本技能培训。
③职工岗前培训。
④新技术新公艺新设备的使用培训。
⑤案例规程培训。
⑥法律法规培训。
由各基层单位(部门)组织并具体实施。
(二)培训开展情况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公司安排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的需求,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培训必须具有针对性,符合职工工作培训需求,结合生产实际,提高员工正规操作水平、技能和安全意识。
⑵培训时间和内容一般为周一学习(内容自定),周二“手指口述”、“岗位操作要领”,周五“事故案例”教育。
⑶有培训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教学。
⑷教案规范、完整,经过审核;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适合员工工作培训需求。
⑸按培训计划进行教学。
⑹员工笔记齐全,记录清晰,内容与教案内容一致且完整;有领导月度批示记录和考核分数记录。
⑺培训员工100%参加培训。
⑻培训对象的工作需求有记录,记录表内容填写完整。
⑼培训学员满意度测评面在95%以上。
⑽按时完成公司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培训任务。
(三)培训质量和效果。
⑴自检:单位(部门)每月应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培训内容的考试、考核,并有记录。
⑵抽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培训内容的抽查考试。
⑶效果检验:职工经培训后,应认真思考和反省,汲取事故教训,减少发生轻伤事故,避免发生重伤事故,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两个不”情况。严格落实“两个不”,确保“干部包工人”一个不少,“工人被包”一个不剩;包保责任人要完成月度包保培训任务,并做好培训记录。
(四)培训档案
⑴基层单位普通培训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料:
①教案
②培训计划表
③授课登记表
④学员签到表
⑤员工学习笔记
⑥培训课程表
⑦教师签到表
⑧学员培训需求表
⑨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⑩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1学员跟踪考查表
12听课记录评估表
13学员座谈会记录表
14班主任(职教干事)日志
15培训办班总结表(月度)
16考试试卷
17培训考核记录
18上级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上述1~7项资料为机关部室“干部上讲台”培训必备资料;基层生产单位必须全部具备上述资料。)
按时报、批各种资料。
(五)基层重点培训
基层重点培训主要指本公司、局、集团公司等下达的重点培训任务,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除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外,其它培训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执行。
第九条取证培训
(一)培训内容
取证培训泛指所有外派考取煤矿主要负责人证件、AB(A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及其它证件等的培训(含证件复训),以及公司组织的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及其它证件和《培训合格证》等取证培训(含证件复训)。
(二)培训组织
由职工学校组织,具体实施由职工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和具体情况及要求进行。各单位(部门)应按照职工学校取证派员通知要求,准时派员参加取证培训;参加取证培训的员工,必须认真听课,做好培训笔记,保证考试合格领会证件。
(三)培训要求
全员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证件齐全、有效,全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四)培训计划:
1计划报批
按时报批计划,每月20日报下一月的派员取证培训计划(人员名单)。
2计划内容
培训计划准确无疏漏,并按计划派员参加取证培训。
3计划实施
学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培训。
4培训效果
考核合格,保证领回证件。
第十条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一)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必须强制性进行安全培训,使其具备和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井下新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进行工作。满2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三)对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培训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办班程序组织实施。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大纲由各单位自行编制实施。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职能划分
根据人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特点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职责分工如下:
(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三)集团公司安监局、人力资源部、培训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未取得相应培训资质的单位及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培训处每年要下达、确认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计划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安全培训计划情况。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每年初编制、下达培训计划。各类培训班在办班前10天须向集团公司培训处提出办班申请。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组成,由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煤矿特种作业分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从业人员考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占40%,实行现场打分。
第十五条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发证机关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培训,培训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由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局统一规定的式样负责监制;《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局统一监制;其他从业人员《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由集团公司培训处统一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使用。
第十八条《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其他从业人员的《煤矿安全工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工作,每2年复审签证一次。
第十九条资格证书为持证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原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和原证书号码,到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新证。
第二十条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单位名称、持证人服务处所变更等原因而造成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持证人应持有关变更的证明文件,及时到发证部门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档案、证件、信息管理
(一)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专人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负责本单位(部门)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职工学校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和专职证件管理员,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档案管理及协调工作。煤矿主要负责人证件、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原件由公司办公室保管,职工学校和其本人各持一份证件复印件;B、C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煤矿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资格证、培训合格证及其它证件原件由职工学校统一保管,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各持一份复印件。无员工档案的,考核单位(部门)10分,党政正职各500元;档案项目不全的,考核单位党政正职各10元/项。
(二)档案管理员要按照企业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将员工各类培训档案资料、证件、证书、考试试卷等需要存档的各类资料,详细整理、编号归档,要严格按档案交接程序交接,日常做好档案室的“三防”工作。因工作失误或因保管不善,造成培训档案资料、证件、证书丢失或缺损,至使资料不能及时查阅,造成后果的,考核档案管理员50元/项·个。
(三)档案管理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员工档案(含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更新整理工作。档案管理员要协助单位(部门)做好月度计划及培训开班计划等工作,日常做好与培训组及证件管理的业务协调,对相关信息及时反馈以保证各个工作环节的正常衔接,在员工接受培训后要及时将培(复)训学员资料按要求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对没有及时协调造成工作失误,人员变更情况、培训情况等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入以至出现差错的,考核档案管理员10元/人·次。
(四)职工学校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全公司的员工培训、证件情况(录入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对没有按要求及时录入和更新培训证件内容造成后果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个。
(五)职工学校证件管理员应及时收集证件培训相关信息,及时核对证件培训复训、到期情况。因工作失误或管理原因造成取证培训耽误酿成后果的,考核分管副校长500元/次,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次;因工作失误或管理原因造成证件过期失效的,考核分管副校长500元/个,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个。证件管理员应及早办理和发放证件,不得无故拖延办理和发放证件,无故拖延办理和发放证件造成后果的,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个。
(六)证件报废管理:职工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死亡等原因造成该员工证件已没有使用及培训价值而报废的,由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办事员收回证件并出具不再使用此证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在每月20日统一报职工学校进行登记后再进行处理。没有申报而造成证件管理混乱或损失、费用发生的,考核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各50元/个。
(七)职工学校证件管理员对档案管理员录入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的公司员工培训证件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和义务。证件管理员每月应定期对公司内网证件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员工持证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发现录入信息与证件不相符或有遗漏的,应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进行更改或补充。对没有认真核实、检查,造成后果的,考核证件管理员50元/次,档案管理员50元/次,分管领导200元/次。
第二十二条统计报表、计划的管理
(一)各单位(部门)应落实专人建立健全统计报表、计划的管理,制定专项制度,做到动态化管理。统计报表、计划报表报送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对各类统计数据、计划应严格校对、审核、汇总并确保达到科学、规范、准确、及时的要求。没有建立的,考核单位(部门)10分;因具体承办人工作失误,造成报表、计划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上报以至造成工作后果的,考核单位(部门)5分/次,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各100元/次。
(二)各类需向集团公司、晋东公司以及其他单位(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计划报表,由分管领导明确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上报的统计报表、计划必须做到客观、规范、准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上报。因本人工作失误不能及时、准确、客观地进行上报以至造成工作后果的,考核具体承办人员50元,审核管理人员200元,分管领导500元。
第四章处罚
第二十三条严禁替训、替考,一经发现,取消培训、考试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
(一)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二)资格证书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
(三)为他人提供虚假培训证明、伪造培训档案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集团公司培训处进行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三)未按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四)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五)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六)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七)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此前下发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及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xx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xxxx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xxxx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xxxx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1. 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意识,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事故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计划、方案及总结的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煤矿安全控制指标,进一步强基础、抓队伍、严监管、保安全、兴科技、提效能、促发展,进一步改善煤矿基础条件,全面提高办矿水平,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或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推动全县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安全监管,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考核奖罚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的煤矿安全监管考核制度,采取日常检查、巡查和互查等多种形式,认真落实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监察监管指令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用铁的手腕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多管齐下,多项并举,从重、从严、从快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局机关监管队伍建设。实现竞聘上岗,要求局监管人员切实做到“作风要正、知识要广、业务要精、工作要实”。二是加强安监员队伍建设。对能力差、责任心不强、发挥不了作用的安监员要予以辞退,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参加各类培训,增强全体监管人员的政策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加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杜绝xxx、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3.全力以赴,扎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全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治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煤矿安全事故。同时,加强对整合主体矿井、被整合矿井和限期退出矿井的安全监管,严防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杜绝安全事故,促进煤炭产业安全健康发展。
4.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工作,逐步改善办矿条件;实行整合、技改和改扩建工程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严格按设计批复施工;对确定为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和样板矿的,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抓好地面设施建设和“采、掘、机、运”的各项达标。通过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型矿井,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