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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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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制度

第1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务员制度改革;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2)03-0081-05

一、公共行政的新范式:新公共管理

西方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也即文官制度自19世纪中后期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到20世纪则构成了西方各国公共行政管理以及官僚体制的基石。然而,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传统的文官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越来越不能够适应政府管理实践的需要。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这次运动被统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目标是要塑造一个更有效率、更具回应性、更负责任、更有服务品质的顾客导向型政府。作为政府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的公务员制度理所当然地也成为了这次改革的重点。

新公共管理是在批判和反思以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管理理论为基础的传统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出现大大改变了公共行政的研究领域和实践,“意味着公共管理部门领域中新的范式的出现”。〔1〕我国学者将新公共管理概括为八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强调职业化管理。“新公共管理”者认为,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必须清楚自己做什么、如何做和向谁尽责,让公共管理人员成为管理者,而不是传统的仅仅听命于别人的行政官员。二是明确的绩效标准与绩效评估。“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的一个重要差别在于关注产出或结果,而非投入和过程。三是项目预算与战略管理。在“新公共管理”中项目预算系统取代以往的“一线项目”预算。四是提供回应。“新公共管理”则强调顾客至上或顾客导向,它通过把公民变成消费者(顾客),以市场取代政府,提供回应,满足公民(顾客)的不同需求。五是公共服务机构的分散化和小型化。“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最重要的结构性变革在于,建立执行机构或半自治性的分散机构,让它们负责公共项目的执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六是竞争机制的引入。“新公共管理”主张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公共部门机构之间展开竞争,以缩小政府规模,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七是采用私人部门管理方式。引入当代私人部门管理(工商管理)所发展起来的管理经验、理论、方法及技术,管理主义者相信公共部门管理与私人部门管理是相似的,其差别仅仅表现为次要的方面,私人部门的管理比公共部门的管理要优越得多,效率也高得多。八是管理者与政治家、公众关系的改变。〔2〕

新公共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指导了西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政府行政改革。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3〕进入70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文明动摇并改变了原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动模式,官僚制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官僚制极端推崇理性和效率,以完备的技术性体制设计扼杀了行政人员的个性,从而使官僚制体制成了缺乏灵活性、行政人员缺乏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刚性系统。〔4〕此外,官僚制所带来的政府部门机构林立、职能重叠交叉、机构臃肿庞大、猖獗等等也长期为人们所诟病。因此,以市场为导向,引入“企业家精神”来改造政府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实际上,新公共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改造了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

二、西方的经验:新公共管理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造公务员制度是由一系列制度构成的,具体包括:招考、录用、培训、评估、奖励、晋升、退休等。本文将主要从公务员的进出制度、培训考核制度、薪酬激励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入手,来探讨新公共管理是如何改造了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

(一)公务员的进入和退出制度

1.在职位分类方面,实行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优势互补。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各有优缺点,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改革中有逐渐将两者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1968年文官制度改革,中低级文官通过竞考也能担任高级行政职务,1971年开始实行带有职位分类特征的新的品位分类制。美国在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后,设立高级文官班子,高级文官级随人走,不受职位分类制限制,更多实行品位分类。〔5〕

2.推行聘任制和合同雇佣制,打破公务员常任制。1996年4月,英国梅杰政府所进行的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所有公务员都要与政府部门签订目标管理合同书,国家公务员不再是终身制;在澳大利亚,1997年5月,公务员委员会颁布了合同协议的指导性政策,除15%的老公务员是固定制的,其他均实行合同制,一般公务员一年一签;新西兰1991年颁布了雇佣合同法,公务员也实行合同制,一般公务员一年一签,高级公务员五年一签。〔6〕

第2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单位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公路管理局的一切经济活动。

第三条建立健全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开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纳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单位的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本制度的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私设的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一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二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便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以及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财务会计报告及各种会计资料须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方可对外报送。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三章收入核算

第十六条收入的核算包括:公路规费收入、养护资金收入、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七条公路规费收入要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收入由财政部门委托专业银行代收代缴;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计划下拨。

第十八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执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经营公路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部门)的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资金统一上缴财务部门,严禁私自坐支、私设“小钱柜”。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收入报表(年报、月报),并根据收入资料提出分析意见。

第四章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出纳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资金。

(三)签发支票、本票、汇票后经核准并盖印鉴章;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本票、汇票等有关资金往来票证。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相等,银行存款的发生额要与银行对帐单的数额相符,余额不符的要做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对发生的未达帐,要及时进行追踪和处理。

(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开具支票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日期、款项用途及最高限额,并与会计处理相符。

(六)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开支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单位的银行存款应以单位名义开设帐户,不得公款私存;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应按有关合同或者协议进行结算或办理回收。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对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对,对于超过约定期限和法律规定有效期限的款项,应发函催收或者派专人催收。

第二十四条任何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

第二十五条银行印鉴章必须由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分开保管。

第二十六条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收到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该及时处理;对签发的票据应在建立的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第二十七条下属各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市局借款,必须事先确定借款金额、时间、利率,并同市局签订借款合同,经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局领导班子同意,严禁下属单位私自向金融机构或有关单位借款、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已经领导批准同意借款、担保、抵押的下属单位,每年年终必须向市局如实提供本单位的借款、还款、抵押、担保等资料。

第五章税务核算

第二十九条各核算单位税务核算的职责是:

(一)照章纳税,办理本单位税务登记,异地代扣代缴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等事项。

(二)办理本单位有关税款的申报、缴纳、免税及退税等事项。

(三)办理接受税务检查、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内部稽核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审查制度。具体包括:对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开支的检查;对资产、负债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对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对各财务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第三十二条局财务科有责任对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为了加强整个公路系统财务的宏观管理,各核算单位必须每月向局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会计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各核算单位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局财务科必要时可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三条为了使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良性的、健康的方向发展,各核算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核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该向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并请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单位内审人员有权对单位财务人员执行公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五条各下属单位任用财务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局财务科审查。

第七章报销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单位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购置、对外投资、备用金的借支、经费的拨付、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拨付的报销(批)程序是:

一、经办部门(单位)准备所有的发票、借条,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领导批准的文件,请求拨付经费、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的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经办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审核项目、事项的真实性,各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其中办公室负责核实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单据),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提出意见。

三、财务部门审核发票、单据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

四、单位分管项目领导审批。

五、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

六、会计做帐。

七、出纳付款。

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一、单位的一切开支都必须遵循上面的程序;

二、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

三、所有开支的证明性与规定性的文件要齐全;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名。

四、不符合要求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付。

第三十七条市局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但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医药费、差旅费、通信费、教育培训费、抚恤金、慰问金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公出差、办事或住院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事后10天内,必须报帐,不得将公款长期留用,否则,财务部门当月即从该职工工资中予以扣回。借款的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以下的由主要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下属单位借款。

第三十九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对经其批准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第八章票据管理

第四十条各核算单位票证的印(购)制、领用、开具、取得和保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票的印(购)制、领用、开具、保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四十一条各核算单位的票证包括:公路规费发票、过桥(路)费发票、税务发票、财政专用收据及其他票证等。

第四十二条各核算单位要设置发票登记簿,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发票的保管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三条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发展的需要,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各核算单位应当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并报当地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各核算单位会计电算化应按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符合《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3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根据当今一些施工企业的现状来看,财务管理是众多企业管理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对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加强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若想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对强化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职能加大力度,在进步中不断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其核算水平,扩大资金集中的管理范围。

一、现代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金控制能力较差,不能及时的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就目前形式来看,不同的施工企业的资金分散在不同的子公司,而且各子公司的资金又分散在不同的项目上,企业不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整体资金的情况,对动态的资金信息无法进行调控和掌握。于此同时也为施工企业带来了资金成本与资金安全的问题,从而为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债权债务存在着管理的问题。第一,施工企业确认收入的依据不够充分,导致应收账款不确定,从而会发生施工企业的应收贷款存在管理不力的问题;其次,在竣工工程之后,很少立即结算账目,结算效率很低;再有,在施工企业中,有许多的应收账款都是三年以上的,这对企业损益的真实性和资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最后,大量预付分包工程款长期挂账,许多企业的资产存在着潜亏和虚增现象。

2.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明,资产的管理不当

目前,许多的施工企业都不能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的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因此会导致施工企业的当期损益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还会是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失去了原有的监督。在施工企业中存在着长期大额预提费用。其一,建筑单位提供原料结算效率特别低,造成结算账目严重滞后,施工企业为平衡材料成本便依靠预提费用来维持。其二,对于分包工程,一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的,都是依靠预提费用来将分包成本平衡。受到资金和核算的影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未能及时的下发,这样以来,企业就会依靠预提的费用来平衡人工成本。这样长期以来就会使得企业当期的损益出现不实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经营成本过大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取得工程信息到中标和合同的签订,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时间,对于人力和物力的投入都是越来越大,而一些未能中标的工程项目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投入总和一定是高不可估,这样对于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施工企业内的业务招待费也存在着失控的现象,而业务招待费超支现象也是非常常见的,因为施工企业的下属部门存在很多,地域分散,而且流动性很强,这样以来就睡使得业务招待费用超支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实施会计委派制,加强企业的财务监督

施工企业不同于其他企业,其流动性强,很多的时候项目部都会和企业的驻地距离很远,通常情况下都是只有财务人员到现场实施管理,经常有项目经理要求处理的业务而会计人员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不能办理等现象的发生,作为财务人员,面临制度的约束和领导的要求通常会难以抉择。当实施会计委派制以后,会计人员的地位就会有所提高,同时施工企业应当做好领导相关工作,这样就会使得会计人员能克服领导要求和制度制约之间左右为难的现象,这样有利于使得会计人员按照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处理财务业务,从而使得财务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及时可靠性得到有效地提高,对财务的监督要加强力度,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从而使得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的到保障,这样能有效的防范经济犯罪,抑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是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为施工企业增加企业效益的有效途径。

2.完善施工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一定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财产清查、内部稽核、内部牵制、岗位交接、原始记录管理、内部审计、会计组织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为施工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奠定比较好的基础,这样就会使得企业的财务人员有值得遵循的章程和制度。一个施工企业若想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就要建立企业内部相对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的降低财务管理成本,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性,使得企业经营活动的高效运作。

3.加强企业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质

一个施工企业若想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就要先制定适合该企业发展的经营发展财务制度,随后还要带动一批财务人员积极贯彻执行财务制度,保证制度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向企业领导提供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信息。同时培养一批具备良好自身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财务人员,使其遵守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客观公正的做好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同时可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的职业培训,使得其核算能力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作为施工企业诚信经营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加速,对财务人员要求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越来越高。

第4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5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房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探讨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业市场上,建筑企业提高其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不仅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也将会成为其争夺市场份额的有力武器。因此建筑单位要对建设过程中的材料加强管理控制,保证施工人员的相应技能素质,还应严控方法设计、水文地理等外在因素。总而言之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都全面监控,坚持“以质取胜”的发展策略,进行科学管理,规范施工,推动企业扩宽市场,谋取更长远的发展。

1 房建施工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搞好质量安全是首要任务。国家明确规定了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凡出严重质量问题的,在一定期间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在建设部、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全国性安全质量大检查中,许多“豆腐渣”工程和出了质量问题的项目,被接连曝光,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严肃查处。这对施工企业来说,无疑是敲响了警钟,质量优劣已成为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首要问题。

搞好质量安全是战略任务,主要在于市场变化和外部环境使施工企业始终在夹缝中生存。在承揽任务上,今后大项目将越来越少,新开工程多数因实行投资定额包干,不存在变更问题,随着《招标投标法》的实施,市场趋于规范,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生存更难。在市场取向上,信誉、资信、价格和关系四个方面,信誉和资信是最重要的。一旦社会信任度下降,资质等级降低,企业在市场上就失掉了根基。质量安全问题给企业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出了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往往使企业在拓展市场上的努力前功尽弃,不仅会信誉扫地、降低资质,更重要的是使企业在承揽任务和其他工作上都将非常被动,企业将陷入困境。因此,抓质量安全决不是应急措施,而是百年大计,是涉及企业生存发展、闯市场、占市场的长期性、战略性问题。

2 房建施工中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强化对施工人员的控制

确保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前提。这里的施工人员主要是指承包单位的操作人员,他们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职业素质。对施工人员的素质进行把关在工程施工中显得就尤为重要,通过对工程建设人员的分类上可以从两个方面对其素质进行加强。对于工程的管理人员来说,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以确保在工程施工的建设中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工作,并且还应当具有一定的施工技能,因为施工的管理人员主要是对建筑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所以他们只有对相关的施工技术有了一定的了解才可以更好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施工作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施工单位在聘用相应的操作人员时,不仅需要尽可能的对其自身的技术水平有一定的了解,还应当有选择的挑选具备较高技能的施工人员,尤其在进行一些特殊的、难度较大的工程作业时更应当对施工人员的素质、技能进行严格把关。除此之外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应当按照工程作业的需要,保证管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的施工组织能力、质量管理水平等与个人职位相配套,做好各项后勤保障措施,严抓工程作业的每一个环节以此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

2.2 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

对施工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有利于提高施工质量,这里所说的施工材料不仅是指建设施工原材料,也指建筑配件、设备等建设所需材料。用于建设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零配件等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要求,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在采购、检测和使用环节上都严格监控,以此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名目繁多的“销售回扣”、“送货上门”等充斥着采购人员的视野,对他们有着极大的诱惑,这些采购人员难免会因为一些诱惑而选择不合格不达标的材料,因此在采购环节一定要把好关。对采购人员的选择也要慎之又慎,应当选择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人员担任,并且要注重培养他们的专业技能,提高他们鉴别材料质量的水平的同时保证其也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在如今材料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建材市场上,各种质量的产品鱼龙混杂,对于各项材料的检测应当建立严格的送检制度,以此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对于符合质量规范的要求的材料也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测,尤其是质保书上项目不全的产品更应当进行严格的拆分检测,以确保质量达标,坚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场地。除此之外,原材料的使用环节也应严格把关。原材料的消耗过程也就是工程施工的过程。材料的使用过程中应当保证物资的安全运送,严格控制材料的正确使用,降低必要的消耗,以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在施工前也应当为材料的管理创造出良好和必要的环境条件,比如场地、仓库、道路等设施的准确工作都很重要。同时施工中还要掌握好施工的进度变化,及时调整材料设施等的供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同时合理的使用原材料,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施工质量还可以降低消耗、节约成本。在施工结尾时,还要加强清理、回收及结算等的管理。与此同时,对于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机械设备、测量仪器等也要定期进行相应的检查,以此保证施工能够正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2.3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3.1 安全管理覆盖所有工程项目

安全管理一直是伴随工程的质量,作为工程质量的前提保证,要始终把安全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劣质的工程往往会为企业带来无法想象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而创建安全文明的工地,能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保障无忧的安全环境,使其更专注于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工程质量。

2.3.2 加强自身品德修养,调动积极因素

要想施工安全管理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管理人员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必须要做到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能从根本上维护工程利益。想方设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的发挥每个参与者的作用。使得人人参与,人人管理。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方法,有效保证施工安全管理的实施。

2.3.3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要始终坚持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全员管理,持续改进。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起应有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随时准备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同时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监管职责要进一步明确、细化,落实责任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查处。

2.3.4 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建筑施工的不稳定因素很多,因此要想保证工程的质量就需要做好预防工作,这是安全生产的核心,为了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要居安思危,从相关的工程中吸取教训,在发生灾害与重大事故的时候可以立即启动保护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是整个建筑行业的灵魂,不仅密切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连接在一起,而且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是否稳定,因此,如何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所有建筑行业工作人员必须深刻思考探索的问题,我国建筑行业正处速发展的时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依旧有着许多缺陷需要理性面对。

参考文献:

[1] 李伟红,质量目标管理在建筑施工管理中的应用探析[J].科技与生活,2010,(14).

第6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类用水,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城市供水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贯彻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供水的管理工作。

市规划、环保、水利、卫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市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供水水源管理

第七条城市供水水源是指用于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水利、建设、地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的原则共同编制本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城市供水企业应按有关部门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设立水源防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和移动。

第三章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工程,是指城市供水系统的水厂、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十一条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由城市供水企业按照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第十三条城市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供水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

第十五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来水生产管理制度和水质检测制度,确保其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十六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用水点超出公共供水高程的用户,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自行间接加压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必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施工。二次供水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或二次供水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使用蓄水池蓄水必须夜间进行。

第十七条城市供水企业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等原因确需大面积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危及交通、房屋和其他财产安全的紧急事故,应在抢修的同时报*交通、市政等有关部门。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十八条城市供水企业的职工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新增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户和增加用水量需改建供水设施(包括申请临时用水)的用户,必须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近、远期用水计划及有关资料。城市公共供水用户进户管道的设计方案,应经供水企业审核。

第二十条使用城市公共用水的用户需要更名、过户或改变用水性质,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原用户应结清所欠水费。用户中止用水的,应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中止用水手续,结清所欠水费。中止用水后需要恢复用水的,应到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恢复手续。中止用水超过一年未申请复装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第二十一条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必须按定额计划用水。用水超计划部分,必须按水价的两倍按期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交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不缴每日加收5‰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禁止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二十三条;生活、生产、经营等用水实行分表计量收费。生活、生产、经营等混合用水的,按其中的最高水价计收水费。

第二十四条凡由城市供水企业安装,作为计算用水量标准的水表称为注册总表(以下简称总表)。用户为了内部核算和分摊水费,在总表后安装的水表称为内部分表(以下简称分表)。总表的安装,根据户籍门牌和使用性质,按有利于不同用水类别计费、有利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原则由供水企业确定。供水企业抄总表时,应当按水表显示准确计量,不得随意估计。分表由用户自行抄表,总表和分表的水量误差,由用户分摊。用户应在水费通知单规定的时限内交纳水费。逾期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二十五条因总表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其他客观原因无法抄表计量时,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因用户的责任造成无法抄表计量的,除要求在一个月内纠正外,按水表额定流量计收水费,在限期内不纠正的,按水表额定流量加倍计收水费。

第二十六条城市供水水表应当经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安装使用,在用水表应按规定的周期定检,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用户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可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检验。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快慢误差率超过规定误差的,检定费用由供水企业支付,并退还用户差额水费,误差未超过规定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承担。

第二十七条自来水价格按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由供水企业提出,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城市供水设施的维护

第二十八条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用户户内供水设施的划分以总表为界,总表前(含总表)属公共供水设施,产权属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属人为事故,维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负责)。总表后属用户户内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有户应负责维修管理。总表至表前第一个分支接管点距离大于20米,或进户管道与建设物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规定的防护距离时,均以表前第一个分支接管点阀门为界。分支阀门以前(包括阀门和阀门井)由供水企业管理,阀门以后由用户管理维护。

第二十九条总水表由用户保管,不得在水表附近堆放障碍物影响抄表、换表工作,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使水表停行、逆行。

第三十条用户投资安装的户外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必须经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用户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在满足用户原申请用水量的情况下,城市供水企业可按需要进行改造和发展新用户。

第三十一条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供水企业征询地下管线的情况。因施工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经供水企业同意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城市供水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产生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二)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

(三)用户高位水池、水塔的落水管,以及蒸气管、热水管与公共供水的管道直接连接;

(四)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加压;

(五)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六)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

第三十三条用户、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其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供水,二次供水水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保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城市消火栓是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除用于灭火及供水企业按规定使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500元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供水企业资质证书》而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的;

(二)供水企业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供水工程的;

(三)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四)擅自停止供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五)不按水表显示计量,随意估计的。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属于非经营性活动的,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经营性活动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一)使用技术手段或其它方式使水表停行、逆行的;

(二)违法开启消火栓用水的;

(三)私自开关公共供水阀门的;

(四)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

(五)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六)二次供水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七)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池清洁保洁的。

第三十七条用户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水费,盗用、转供城市公共供水,情节严重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7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现场管理;施工进度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施工现场管理的意义

1、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意义

(1)房屋建筑质量是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防线

打造适宜居住、安全可靠的房屋是建筑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当今社会,存在一些房屋建筑公司为了追求利润和回报,质量意识淡薄、不规范,在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严重影响房屋建筑质量。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经济损失,甚至会威胁生命安全。不管是为了减少损失,还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都必须要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打造高质量建筑产品。

(2)施工质量是建筑企业的口碑和核心竞争力

质量永远是企业生存的根本,高质量的房屋建筑是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高质量的房屋不仅能增加企业的信誉,同时能获得业主的信赖,还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必须重视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建造优良的房屋质量,节约施工成本,竟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房屋建筑施工进度管理的意义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管理工作之一的进度管理,其重要程度相关重要,进度管理于施工工期、工程施工成本有着密切的关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各个方面。第一,确保工程工期顺利完成。建筑工程项目自项目开始时,工程项目就因工程规模和工程难易程度定下了工程项目的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工作,才能让工程在工期内完成。第二,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合理有效的工程进度管理,在管理工程进度的同时,能够让施工单位合理的利用人、材、机等各种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进而控制成本。第三,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筑工程一般工期较长、涉及范围广泛、施工复杂、容易被主观条件影响。而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工作,能够保证建筑能按时完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提高施工企业形象,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如何加强化房屋施工现场管理

1、 施工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组建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首先就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确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人,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实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共同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目标责任制,主要包含工程质量检验、工程工序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是对材料、设备、施工工序、构件、半成品等进行质量检验;而工序管理是要建立质量管理重点,通过工艺分析、工艺文件消化、严格工艺规律等手段,控制施工过程,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施工监督,管理人员、设备、材料、机械和环境等诸多因素,开展群体性质量管理活动。采取齐抓共管的模式,确保人人都参与质量管理,最大程度的控制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

(2)把好材料采购关,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制定严格的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然后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做好质量检验和复核验收工作,确保材料性能、设备规格等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标准。

(3)强化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和监督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和控制,应从工程各个方面进行控制。在施工准备阶段,需要对试验、施工机械以及测量仪进行检查,保证设备保持完好状态,检查各岗位配备的人员是否齐全,确保管理机构能够正常运转。同时需要确认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到位情况,保证工程任务不存在分包现象、工程款不存在挪用情况。在施工阶段,要加强事中控制,及时排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隐患,避免不合格工程的产生。要监督各施工单位对施工任务的落实情况,对技术难度高、施工复杂的分项工程,要重点监督。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工地例会,通报工程质量现场情况,根据质量检验登记质量监督表。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情况、工程质量的抽检情况、隐蔽工程质量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等资料要整理、收集、存档,便于后期追溯质量问题。

(4)强化施工人员、技术骨干、质量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操作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密切相关。施工人员的技能是形成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加强质量控制,就需要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必不可少的。企业需要各岗位人员有质量意识,同时也要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全面提升技术指导能力。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有精湛的施工技术,各技术岗位员工执证上岗,通过各岗位员工的共同努力,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2、施工进度管理在建筑行业管理中的应用

1. 施工进度管理的方法

面对复杂的建筑工程,一定要采取合适的进度管理方法,才能够保证工程按时完工。所谓进度管理方法就是按照事先制定的合同工期,通过对建筑工程各项工程进行仔细分析,制定出的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进度管理还需要根据对制定好的工期以及实际工期进行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与工程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好具体的措施,进行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工程相关的资源进行统计。针对工程的工期,核对资源的输出情况,并进行分析,制作成报表。核对研究后,如果出现与预期情况不符合的部分,需要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总结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引以为戒,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首先,要做好实际施工中材料的统计和记录工作,如实际使用的施工材料,或者是对材料的重新分配等;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使用的施工材料、设备情况来重新修订进度计划,重新安排工程后期的材料使用、施工时间。通过调整,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 施工进度管理途径

建筑工程是一项涵盖范围相当广泛的工作,根据建筑的不同区域或者不同种类,可以将建筑工程划分为多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包含的内容不同,施工方法和所需要的施工材料也不同,这种复杂的情况给建筑进度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和挑战。因此,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重视起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途径,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对建筑工程中关键部分的进度管理。一般来说,不同的地区或者是同一地区的不同功能的建筑施工关键部分都不同。因此,进度管理要重视其对关键部位的控制,把它当作进度管理的重要部分。其次,是加强对于生产要素配置的进度管理。由于建筑工程一般规模较大,所需要使用的生产要素种类众多,数量庞大,因此提高对生产要素的管理是进度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通过对生产要素的管理,能够实现资源使用方向合理的目的。根据不同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分配资源的种类和数量,对于实现进度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最后,是加强对于工序的管理。建筑工程工序复杂,不同的分项工程,甚至是同一项工程的不同时间使用的工序都不同,因此,需要进度管理人员做好施工情况和施工环节的记录工作。如动工时间、完工时间、所用工期等,以保证调整进度计划时有足够的依据和参考。

3.施工进度管理的措施

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总结,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加强对组织管理的重视。施工开始前期,施工各方就已经根据工程各项指标和条件制定了非常紧凑的时间进度计划。面临这种情况,要想保证施工工程按期完成,就需要工程各方工作人员的配合。施工人员需要以工程的整体情况为依据,对人员和材料进行合理的使用和安排。尽量分工明确,使工程施工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按照计划进行。

(2)要重视起建筑工程分项工程的进度管理工作,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管理成果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总体进度。因此,相关负责人员需要根据施工的进度对建筑分项工程的责任进行划分,并制定出明确的进度目标,要求分项工程负责人员严格遵守进度安排施工工作。

(3)落实进度责任制,每个分项工程都有自己的进度计划,从而激发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保证实际施工工期与计划工期吻合。此外,相关负责人员还要加强对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考核,制定出系统的奖惩制度。

(4)重视起施工进度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是一项非常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受到外界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的影响较大。有些突况的出现,迫使管理人员改变原有的进度计划,从而影响整体的施工进度。因此,为了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应急预案。

第8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关键词:构建;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随着施工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现代施工企业管理已逐渐成为一个由人事管理、施工生产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以及财务管理等诸多系统构成的庞大的系统管理工程。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经济活动,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无疑是现代施工企业管理系统中最为重要的子系统。但是,从施工企业的现状来看,财务管理仍未摆脱计划经济模式,财务管理滞后于市场经济对施工企业的要求,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的提高,妨碍了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完善,因此,深化财务改革,挖掘财务潜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财务管理的运作方式进行改革,构建与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乃是当务之急。

一、构建适应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机制应树立的几个观念

根据公路施工企业面临的现状,构建适应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除了应树立市场经济的基本观念之外,还应树立以下几个观念:

(一)成本效益观念。其核心是要求施工企业耗用一定的成本应取得尽可能大的效益,在效益一定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按成本效益观念的要求,在较长的时期内,成本必须呈下降趋势,而效益必须呈上升趋势。施工企业在过去的成本核算中,往往是采用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需要多少成本的方法来进行成本核算。随着目前公路招标制的广泛推行,工程中标价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定额,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转变成本效益观念,采用倒推成本法,即在效益一定的条件下,倒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最低成本。

(二)风险与收益均衡观念。获取收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的基本出发点,而风险则是由未来情况下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引起的,与收益的获取相伴随的一种客观现象。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加剧、施工企业招标制度的广泛推行,使企业在收益获取方面伴随更大的风险。风险与收益均衡观念的核心是要求企业不能承担超过收益限度的风险,但收益既定的条件下,应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三)资源合理配置观念。资源通常是指经济资源,即企业所拥有的各项资产,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指资产的合理配置,而且泛指企业的人、财、物等经营要素的有效搭配与协调。资源合理配置观念的核心是要求企业的各相关财务项目必须在权额上和结构上相互配套与协调,施工企业有其点多线长的自身特点,更应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以保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获得满意的效益。

二、构建高效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

从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角度来寻找建立适应现代施工企业制度的模式,是一条有效途径。概括地讲其模式是:全面建立以财务预算为前提,以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为重心,围绕效益实绩,实行事后考核,兑现财务政策,把企业财富最大化作为目标渗透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的财务运行机制。

(一)以财务预算为前提,做好事前预测与规划工作。预算化管理是信息社会对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有“信息经济”之说,市场风云变幻,能否把握信息,抓住机遇更是施工企业驾驭市场的关键。从计划经济脱胎出来的施工企业管理模式,要想有生命力,就必须适应市场对施工企业特点和市场信息,超前提出财务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财务对策,使财务管理以目前被动应付和机械算账转变为超前控制和科学理财。

施工企业财务预算是由其最高权力机构讨论通过的本企业未来一定期间的施工决策和目标规划的财务数量说明和责任约束依据。它侧重于利润效益,考虑动态因素多,具有高度的总括性,涵盖了施工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实行的预算为前提的财务管理模式,其主要特征是一切施工活动都围绕财务目标的实现而开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落实财务政策,强化财务控制,借以加强财务管理在施工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带动和推动施工企业各项工作上水平,其主要内容有:(1)围绕施工目标利润,编制施工财务预算,巩固财务目标在企业计划指标体系中的中心地位;(2)围绕实现施工财务预算,落实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的控制和约束能力;(3)围绕效益实绩,考核预算结果,兑现财务政策。为推行预算化财务管理,需做好以下几项基础工作:

首先,要强化财务信息的集成和分析工作,增强财务的预警能力,建立灵敏准确的施工企业财务反应机制,保证财务预算的实施和管理计划的实现。为此,要建立三大系统:(1)施工企业财务信息系统。施工企业财务部门要改变目前仅从会计数据中选择或简单加工外部信息的做法,扩大财务信息的采集面,提高信息的加工程度,做好内部与外部信息相结合,会计信息同施工生产信息相结合,实现物流和财务信息的有机统一;(2)施工企业财务分析系统工程。建立施工企业财务综合分析数据库,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分析报告,及时提出财务建议和备选方案。施工企业对内的财务分析报告应以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为主,内容要详实,数据要具体;(3)施工企业财务预警系统。施工运行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财务评价指标反映。施工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日常收集整理的财务信息,把握并连续不断地反映施工企业动态趋势,直观表达施工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预算执行情况,对照有关指标的最大允许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超前提出财务建议,使财务管理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

其次,要建立并完善施工企业内容财务制度,使预算实施有法可依,施工企业财务部门要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大财务监督力度,督促施工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在财务制度许可范围内进行。

再次,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施工企业内容责任制,正确划分各部门的责、权、利,划小核算单位,确立责任中心,全面建立责任会计制度。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制,对施工企业资金运行实行财务监控。(1)建立优化资金结构的约束机制,抓好资金的结构管理;(2)建立活而不乱的资金循环机制,抓好资金的流程管理;(3)建立资金补偿积累机制,抓好资金的后续管理。具体实施中,为保证上述资金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可以进行下面的实际操作。

首先,流动资金实行集中控管和分工管理的责任制,财务部门根据施工企业效益、收入、成本等既定目标编制资金来源与运用计划,并按资金管理部门切块下达,包干使用,超过不补,奖惩挂钩,加强日常监控、分析。

其次,按月编制资金调度计划,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财务部门根据施工企业施工和其他用款需要,分清轻重缓急,经过综合平衡,编制月度财务收支和资金调度计划,经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讨论通过后执行。资金审批必须集中,实行最高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再次,强化施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作用,资金实行有偿占用。

最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财务处、设备处、施工单位三结合协调负责,以财务处为主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施工队、机械班组、个人,与岗位责任制挂钩。

(三)建立科学严谨的成本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优势。施工企业成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施工企业施工能力的大小和竞争能力的强弱,因此提高财务部门对成本的管理水平尤为关键。

第9篇:公共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全面推进无烟气象局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特成立无烟气象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同志担任,副组长包括具体工作制度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无烟气象局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气象局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开展控烟监督巡查。负责部门:办公室、法规科。

(二)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计财科。

(三)开展劝阻吸烟、戒烟等技能培训,负责部门:业务科。

(四)开展无烟气象局建设考核奖助和批评教育负贵部门:办公室、计财科、纪监等。

(五)开展无烟气象局建设效果自评工作。负责部门:办公室。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在每年初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个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无烟气象局管理规定

一、**气象局机关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气象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空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党做到不在集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在市气象局机关办公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在会议室、传达室、机关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食堂、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机关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机关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八、干部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 1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十、干部职工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一、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