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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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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

第1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一、职责任务

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查处的“两非”案件不低于人口总数的十万分之一。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具有超声诊断、终止妊娠手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科室的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重点报道典型案件的调查和惩治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今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回落到正常范围。

二、专项活动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的重点单位及地域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下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销售机构。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违规行为

1、利用超声诊断以及其他技术手段、使用药物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2、未经审批许可或超范围执业,开展超声诊断、助产技术、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技术的行为;

3、未经审批许可或备案,违反B超使用管理制度,非法购置或使用B超机,执机人员无执业资格等行为;

4、违反终止妊娠药物销售、管理和使用制度,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

5、违反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为妊娠十四周以上妇女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违规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术、取出宫内节育器、假结扎手术等行为;

6、违反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末按规定查验、登记相关证明,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等行为;

7、违反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及方法

(一)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安排部署。前,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据省、市、县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成立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专项行动。

2、全面检查,集中打击。底前,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尽快进行自查自纠,边自查边整改,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边完善,在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县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一般性问题由被查单位及时整改,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两非”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3、总结评估,考核验收。底前,各有关单位要落实整改措施,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实现性别比综合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县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形成书面总结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二)工作方法

1、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学习《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县年度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做到人人皆知,自觉遵守。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和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和打击“两非”行为的高压态势,震慑不法分子,有效减少“两非”行为发生。

2、全面清理,排查案源。对全县范围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逐一进行清理,全面掌握所有机构的B超机底数以及开展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多渠道、全方位挖掘“两非”案源,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依法查处,集中突破。专项行动期间,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沟通,形成合力,联合负责“两非”案件的深度调查取证、依规依纪查处、依法打击、案卷规范归档等。所有案件卷宗中均需注明涉案当事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案件相关证据和基本事实情况以及协查单位名称和办案人姓名等。

4、规范档案,分类归档。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对“两非”案卷认真审核,补缺补差,加以完善规范,及时加以分类归档,以备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扎实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县里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监察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人口计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集中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在其他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定期督导,整体推动全县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职责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两非”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两非”专项活动的督查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问责。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意义和成果,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惩治情况及时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门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和查处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做好人口数据统计分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搜集“两非”案件线索,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组织查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销售、违规使用B超机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落实措施,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综合整治,形成打击“两非”的强大工作合力。

县卫生局、各医疗保健机构、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具体落实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做到齐抓共管。各级、各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体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医药器械批发销售机构要与相关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保证书,依法执业,自觉杜绝“两非”等违规行为。要组织专业执法监督机构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出成效。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凭相关证明审批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必须分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备案,严禁违规购置和使用B超机行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严禁两非”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B超室内”的醒目标志,张挂宣传标语和宣传图片。要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有关规定,严格诊疗科目、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审批、执业登记和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涉案单位一经查实,依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员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依法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出生人口信息,出具虚假身份证明和医学证明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评价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考一级,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影响考核成绩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2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一、卫生许可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宾馆新办9个许可证、年审20个、宾馆办健康证43个、理发店新办许可证1个、年审9个、新办健康证20个、淋浴场所均无新办许可证、年审2个。医疗场所新换证60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等要求,依法设定许可事项,许可程序合法。

二、卫生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康青海蓝盾护航1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医疗监督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乡镇卫生院及2家诊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限,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情况。2、人员资格方面:我县医疗机构现持证上岗率仅为38.5%(其中:藏医持证率为21.59%;西医持证率为16.94%),存在着严重的医疗卫生安全隐患。3、诊疗活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范围进行职业。4、健康体检方面:我县只有县人民医院承担公共场所等机构入职及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规范开展。5、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6、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我县无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等工作。7、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日常治疗过程中医疗文书的书写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情况发生。二是血液安全监督情况我县人民医院已于2018年建设血液科,但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尚未下达批复,为开展此项工作。三是放射卫生监督共检查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2家,其中《持放射诊疗许可证》2家,持证率为100%。检查的2家医疗机构共有x射线诊断设备4台,CT2台,核磁共振1台,有放射工作人员6人,持证1人,持证上岗率1%。 放射工作人员均佩戴个人计量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齐全。机房门外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和工作指示灯,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大部分能达到防护要求。各医疗机构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健全并按要求实施。  

(二)健康青海蓝盾护航2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此次抽查的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优干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医疗机构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1、被检查单位接种单位均由县级卫生及计生行政部门给予发证,都在有效期范围内。2、各单位预防接种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后发放有效证书。3、各医疗机构均对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情况经行了公示;并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给予详细的告知和询问情况;4、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统一采购后分发给医疗机构进行接种。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进行了规范的使用登记和报告记录;同时在购进、接收疫苗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1、此次抽查的医疗机构均已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但未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2、各医疗机构均按传染病防治法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各级医疗机构均不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三是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1、除我县人民医院、优干宁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进行诊疗活动,于此未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2、各医疗机构都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对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经行定期消毒后交由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经行处置;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及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1、各级医疗机构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组织、制度;积极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进行登记;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以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医疗机构均严格使用医疗器械,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2、各医疗机构在购进消毒产品时缺乏进货检查验收情况;五是医疗废物管理。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签订协议后统一交付至黄南州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进行分类储存及包装;各级医疗机构均按相关要求设置了医疗废物暂站;并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县各级医疗机构检验科均达不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因此办理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各级医疗机构检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并考核;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实验档案;开展检验的3家医疗机构定期将菌(毒)种或样本就地销毁进行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交付至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三)健康青海蓝盾护航3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情况;2018年抽检工作中对进行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和宾馆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美容美发场所2户、沐浴场所1户、住宿场所3户。重点检查了场所内通风换气情况、采光照明、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环境状况,要求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节日卫生安全,建立卫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隐患,认真整改,层层落实。从总体抽检情况来看,各场所人员对卫生安全工作比较重视,为发现严重问题存在的场所。

检查中发现,公共用品、饮具消毒、保洁不到位,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不全,个别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马上整改。二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情况: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县内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抽检。通过对是否取得了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涉水产品是否有卫生批件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特别强调了做好消毒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等要求。县自来水站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开展水质自检工作;水源卫生防护符合卫生要求。三是学校卫生抽检情况: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2所,其中:小学9所、初中2所。根据2018年抽检计划,我所对两所小学(城区及镇区)及一所中学进行监督抽检工作。1、各学校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制定学校保健室人员及保健来时为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建立健康档案。2、各学校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有卫生防护措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学校水质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看见物、ph等均在正常范围内。3、学校保健室进行监督检查,3所学校均设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门诊日志,传染病的登记等。

(四)健康青海蓝盾护航4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2家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均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未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相关技术服务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则;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规定进行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各级医疗机构均在显目处悬挂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依法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二是制度建立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医院等级评审”、“全省妇幼保健院登记评审”为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已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已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已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蓝盾护航5号行动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加大对各乡镇及村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配合下进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县区域内未发现医疗广告的。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依法公正、公开透明、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我县卫生计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视,深刻领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实质,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强化协同、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实施工作有创新、有力度、见成效。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人员的检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执法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确保了执法的单纯性和公正性。

    根据2018年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率为100%。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美丽XX”信息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完成住宿业安全抽检:13家、达30%;理发业:5家、30%;洗浴业:3家、30%。抽检率为100%;一家生活饮用水工程应关闭无法抽检。

四、2018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二级医院及六所乡镇卫生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四、开展宣传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次:公共场所1次参加培训人数80人;医疗废弃物培训1次参加25人;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次参加15人次;校医培训1次参加人次20人;个体诊所依法执业培训班1次,参加10人。2018年共举办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

五、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我所安排专人负责网络信息填报任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日常性监督的网络填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报表,网络信息报告中未出现迟报、漏报、突击填报等现象。准确率达100%。及时完成双随机任务及各项监督监测网络报告任务,完结率达100%。全面彻底清理各专业已过期的被监督单位,确保网报数据与实际数据相符。

六、亮点工作

(一)医疗机构的信息公示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我所对全县5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保障广大群众就医安全、提高监管效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新举措。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不仅是客观反映各类医疗结构状况的直观指标,也是规范医疗结构依法执业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医疗结构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医疗结构的诊疗活动步入规范化。

(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为了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8年通过省级的配套执法终端及县人民政府的执法终端经费的拨付,我所一线卫生监督员已配备了移动执法终端2套及执法记录仪2台,并安装了相关软件。预计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开展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工作,对各类公共场所,如理发店、美容店、宾馆住宿场所、公共浴室、医疗机构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做到实时实地现场录入。同时,在现场监督时,尝试着使用便携式打印机进行相关的文书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会继续推进移动执法终端的应用,并尝试将现场办案与该系统进行结合,缩短办案时间,加快取证与调查进度,提高办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难

(一)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够高。全县现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01人;不能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都分配卫生监督员,基层卫生监督无法横到边、纵到底,存在盲区。现有执法人员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机会不多,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透,无法进行准确的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书写,现场监督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全县地、县卫生监督机构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仅5万元,而仅仅是下县下乡开展常规督导工作的差旅、车油费每年就要3万元左右,加上网络通讯费、水电费、暖气费、车辆维修费、残疾人保障金等等超过了预算经费,有人要问,这种经费无固有保障的负数预算方式如何开展工作?这就是卫生监督之难处所在,经费上存在着“要一点,挤一点”,遇紧急卫生事件划拨一点的被动列资情况。

(三)对卫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卫生监督执法是代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门的的委托,工作上难免存在着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动局面,主动介入不力,特别是在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上这种现象表现尤为突出。

(四)、目前开展的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外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住宿业内开办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是否两部门都认可的问题。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明确划定监管单位的问题。

第3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一)医改工作

1. 调整医共体试点范围,控制病人外流。

2016年,在____镇中心卫生院(南部乡镇)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后,我县及时调整了县域医共体试点范围,由该院牵头与周边4个乡镇成立了第三个县域医共体-____县红十字会医院县域医共体,有效控制了病人外流。

2.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守门人作用。

2016年在村医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我县又启动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常住人口签约人数170092,签约率达16.45%;有偿签约人数86354,有偿签约率达8.35%;65岁以上老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有偿签约人数分别为38497、35126、11648人,老高糖有偿服务率分别为40.38%、36.39%、52.21%,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任务,在淮南市农业县区中排名第一。

3. 工作落实得力,县外住院病人趋于回落。

根据省新农合管理中心2016年前三季度县域医共体新农合运行情况的通报数据,____县2016年前三季度县外就医人次为38356人次,较2015年同期的42536人次,同比下降9.82个百分点。其中,____县县医院医共体县外就医人次下降8.73个百分点,____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县外就医下降7.70个百分点,____县红十字会医院医共体下降幅度达19.34个百分点,在全省首批31个医共体中下降幅度居于首位。

(二)民生工程工作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16年,全县参合人数达1115601人,参合率达100%,人均筹资120元,共筹集资金6024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3387万元,中央、省财政补助45188万元、县配套167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截至11月底全县参合农民共有1516109人次获新农合补偿,受益率135.9%,其中:住院补偿113602人次,门诊统筹补偿1355589人次,慢性病补偿40345人次,住院分娩补偿6573人。

2016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数为1115601人,截止10月底,已补偿1626人次,补偿金额达3012.12万元。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2016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任务数为7600人,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任务数为11750对夫妇,免疫规划接种任务数为317000针次。截止10月底,孕产妇住院分娩已补助7744人,任务进度达101.89%,完成补助资金发放达232.32万元;为12765对新婚夫妇进行了婚前免费健康检查,任务进度达108.64%;一类疫苗接种达269780针次,任务进度为85.1%。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截止10月底,全县共完成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961331例,完成率达107%;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免疫规划建卡11048人,任务完成率达76.74%;结核病规范管理504人,管理率达92.82%;65岁老年人管理90986人,管理率达95.3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76826人,管理率达79.60%;ii型糖尿病规范管理22088人,管理率达99.01%;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4244人,管理率达103.92%;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卫事件信息报告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5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5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6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比例覆盖率达100%;中医药服务管理113992人,覆盖率达106.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6年,全县共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384人,发放补偿资金137.23万元,政策落实率达100%。

(三)计划生育

1.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两孩政策 自从2016年中央全面放开两孩政策以来,我县对中央新的生育政策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和发放宣传资料、竖立宣传标牌等方式,全方位、

多角度地对政策进行了宣传,并鼓励群众响应国家号召。同时,我县要求25个乡镇计生办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开通了网上办证,通过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和现代化的办事流程,提高为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和生育服务的效率。提高了群众对全面两孩政策的知晓率和办证积极性。2016年统计年度,我县已办理二孩生育登记9368例,比往年增加近两倍。2.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2016年共完成流动人口省内外各种信息交流14.05万条;春节期间开展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活动,共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一封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手册》及相关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共计502449份,组织生殖健康检查76137人次,发放慰问金945600元,生活和生产用品折合人民币279000元。

2016年,全县全员流入人口登记管理1445人,其中0-6岁儿童114人,孕产妇16人,按照省市要求,规范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工作,全县建立流动人口居民健康档案1387份,建档率为95.99%;建立0-6岁儿童预防接种卡106人,建卡率为92.98%,累计接种剂次128次,一类疫苗接种率为100%;建立儿童保健档案106人,建档率92.98%;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16人,建档率100%;免费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盒数158盒;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检查人次79人次。

3.实行计划生育工作月预警机制 为保障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县卫计委建立月预警机制,将新婚管理率、阳性检出率、出生上报量、出生人口性别比、早孕发现率、政策外生育控制、长效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等核心指标紧抓不放,每月在信息平台审核,核心指标不合格所在乡镇就会收到县计生领导组警告。

4.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2016年统计年度以来,全县共出生人口10270人,人口出生率为7.34‰,政策外多孩出生比为1.1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58,12+3内孕7月掌握率为85.01%,落实四项手术3173例。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两项重点工作指标上,均呈现出了与上年同比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

5.完成乡镇计生服务所整合,设立乡镇计生协会,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25个乡镇完成乡镇计生服务所撤并,成立了25所计生协会。

(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传染病监测 2016年全县共报告法定传染病3523例,其中报告手足口病1185例。及时核实填报预警信息150条,发疫情信息简报16期。2016年我县传染病报告率、准确率均为100%,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均为100%。

2.重大传染病防控 2016年共开展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502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100.4%,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210人,共干预有关高危人员1980人次,每月现场干预覆盖率93.5 %,对所有感染者和病人按规定进行随访、检测和抗病毒治疗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率达10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100%;

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新涂阳病人数543例,到 11月底实际发现病人数582例,完成全年任务的 107.2 %;2016年对308例结核病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进行了追踪工作,追踪率100%,有297例病人到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结核病方面的进一步诊断、治疗,追踪到位率为96.4%。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了90%以上和建卡率95%以上目标。

3. 慢性病防治 进一步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认真做好我县淮河流域癌症综合防治和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扩大肿瘤防治健康教育覆盖面,推进人群肿瘤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和县乡村肿瘤防治网络建设等工作。完成2015年度2000例胃镜筛查工作任务,检出高级别以上确诊病例11例,检出率0.55%。

4. 卫生监测 完成“国家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50个”、“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点6个”、“学校饮用水监测点4个”、“淮河项目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30个”,全年共监测样品156份;根据____省监测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 “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按时完成县、乡、村、户四个层面的调查任务,共采集土壤样品40份、调查20个行政村、119个居民户、10所中小学、回顾性调查死亡人员死因548个、现场调查乡镇企业及养殖场113家,同时完成了县、乡调查。

(五)妇幼保健工作

1.增补叶酸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县共发放叶酸39474瓶,增补人数7757人,已完成发放的序时进度任务(全年增补任务数7600人)。

2.母婴阻断工作 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县共开展孕产妇乙肝监测13110人、梅毒检测13185人,艾滋病检测13075人。检测出梅毒感染17例、艾滋病感染1例,为122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3.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听力筛查工作 2016年,县内分娩活产数4147人,疾病筛查 4304人,(其中76人系县外分娩漏筛补做)筛查率103.7%。筛查中发现可疑阳性召回40人,召回率100%。其中pku可疑阳性9人、ch可疑阳性27人、cah可疑阳性5人,确诊阳性2人,不合格重采血样12例;听筛总数4432人,(其中393人系县外分娩漏筛补做),筛查率106.8%。包括oae初筛4281人,aabr复筛151人,生后40天内复筛未通过转诊六安市人民医院22人,截止目前确诊听障1人。

4.《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我县严格执行____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工作,设有咨询电话,为办证者提供方便。杜绝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违法违规现象;严格审阅婴儿出生相关信息,杜绝使用假身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加大审核力度,杜绝因上学等原因随意更改出生日期的现象发生;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及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2016年全县共免费发放出生医学证明7000份。

5.助产机构剖宫产手术管理工作 2016年,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共接收孕产妇住院分娩活产数4147人,其中剖

宫产数1310人,剖宫产率为31.59%。6.淮河流域出生缺陷监测项目 全县共上报县内、外出生信息11997人,缺陷信息225例,上报缺陷发生率为187.55/万。

7.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今年2月19日、5月5日上午,我所分别在县中医院和本所院内进行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营养包发放工作,两次共发放了7119盒,惠及全县25个乡镇一万余名适龄儿童。

8.综合楼整体搬迁工作 2016年4月20日上午,我所举行整体搬迁开诊仪式。淮南市卫计委副主任____ ,____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____,副县长____出席开诊仪式。____、____为新院区开诊揭幕。县有关部门、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开诊仪式,并参观新院区。

9.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整合工作 县卫计委根据____省卫计委、省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皖卫人[2015]24号)及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优化整合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方案》(____编[2016]21号)文件要求,于5月25日上午在我所十楼会议室召开两家机构全体职工资源整合动员大会,正式成立____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撤销隶属于县卫生局的妇幼保健所和隶属于县计生委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并要求5月底前完成资源整合工作。新中心各项工作已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启动。

(六)新农合工作1.加大对村卫生室新农合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村医编造处方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的违法行为;杜绝村卫生室村医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和激素、使用目录外用药违规行为。2.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年度基金筹集使用情况,____县新农合中心及时调整新农合大病保险最低费用段补偿比例,将合规部分可补偿费用0—5万元费用段的补偿比例由原45%提高至50%。

3.严控县域内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

对2016年上半年的次均住院费用进行了科学测算,确定县直医疗机构、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普通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最高限额标准。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超过确定的次均住院费用标准后,新农合基金暂停拨付,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待医疗机构次均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再行拨付。

4.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纳入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管理

为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县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____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面瘫等14个中医优势病种门诊、中风病等10个中医优势病种住院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综合治疗的,新农合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参合患者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的固定比例承担自付费用,超支部分主要由医院承担。部分中医优势病种通过按病种付费,参合群众将从新农合普惠中得到更多特惠。

5.启动2017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2017年筹资标准个人缴费为150元/人,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凡本县各乡镇符合参合条件的居民或长期居住在本县符合参合条件的外地居民,不分年龄大小,均可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从10月8日开始,实行边宣传发动、边收缴筹集资金的办法,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七)卫生监督

1.专项监督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____省卫生计生重点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4辆次,卫生监督员42天次,共检查了4户二级医院(其中有内镜诊疗室3户,有消毒供应室4户,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1户),1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5户卫生院,4户民营医院,58户村卫生室。

2.学校卫生监督 为确保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县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学校卫生重点监督计划,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2016年9月17至10月13日分两组对我县60所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抽查,其中城区小学3所、初中1所,乡镇小学19所、初中13所、高中1所,乡村小学19所、初中4所,针对学校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予以改正,共下达了60份卫生监督意见书。

3.“打非”专项工作 2016年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起,立案4起,其中结案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1起正在处理中,共计罚款人民币2.8万元,吊证一例。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案由:田闯非法行医案,移送原因:田闯非法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

(八)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县委、县政府“六城同创”工作总体部署,我县制定了《____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成立了____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组织,认真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日常工作,积极开展____县结合“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健康中国行暨健康脱贫行动”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义诊、走城墙等各种形式,各乡镇、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累计向广大市民发放“____县创建____省卫生城市明白纸”4000余份,积极宣传爱国卫生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到“创卫”工作中来。

2.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____县以《中国公民健康

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1种51047份,更换宣传栏3期1395块,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公众咨询1843次,受益47317人;依托“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个场次;积极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在3所学校开展健康巡讲3场,覆盖1100余人;在2所医院开展医务人员艾滋病反歧视培训,覆盖医务人员达90%;开展了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宣传主题的重点疾病或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活动和以“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宣传主题的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张贴禁烟标识、滚动字幕、宣传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烟草危害和控烟知识,开展全民戒烟活动。3.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监管,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

对辖区内251户各类公共场所、24户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289所学校、36所医疗机构放射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建档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创卫”工作启动后,集中组织4次针对城区范围内 “五小”行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五小行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情况,制作了现场笔录,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进行了摄像取证。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和____县实际,____县爱卫办制定了《____县2016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____县除“四害”工作技术指导方案》和《____县城区2016年病媒生物监测方案》,9月22日,召开了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公共场所和餐饮业业主等400余人参加的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培训会,为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九)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工作

开展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和____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国医堂项目建设工作,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工,即将投入使用的国医堂,将满足当地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开展了____县中医药提升工程“十二五”自查和总结评估工作,拟定了《____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成立____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领导组,为我县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方向;制定____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待省中管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完成我县“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初评及市级申请复审工作,我县____、迎河、____镇中心卫生院均已通过市级复审,下一步将迎接省级复核。

(十)医疗服务工作

加强了医疗机构执业准入的管理,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把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关;认真开展乡镇卫生院“三评比三促进”工作,以“财务运行管理、学科能力建设、医院内涵管理”为抓手,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组织实施临床路径试点工作,通过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质量;加大全县血液质量和临床安全用血监管力度,印发《关于规范____县储血点运行和相关职责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临床用血单位的准入制度,保障了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完成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了2015年医师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强化麻醉、及抗生素应用管理,组织开展了2016年麻醉、及抗生素管理使用培训。

(十一)120急救指挥中心

____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启用。2016年3月16日,____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正式运行,指挥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4人,设有办公室、调度股,已运行急救站4个,能进行指挥调度的入网救护车辆12辆,其中3辆是社会公益捐赠,9辆是非医院公有的社会车辆。“120”作为____县医疗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我中心120指挥平台拥有了国内先进的急救调度系统和无线指挥系统。该系统通过有线、无线数据传输以及网络、计算机的运用,实现中心、患者、医院、救护车、急救站为一体的急救信息无缝连接。全县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第4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1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0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08]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10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10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房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08~2010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利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册、标语,会议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妇女病免费普查的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三是县保健院要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湖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好妇女健康行动技术小组人员,四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确定好普查流程,以乡为单位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对查出妇科病患者进行治疗的,按照新型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切实完成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管理科研。2010年对化龙、军店、门古三乡镇试点,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公安联合,通过育龄妇女花名册、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等,提高孕产妇检出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探讨我县流动孕产妇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要加强报表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及时收集、上报、分析,利用信息的可量化性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七)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九)加强宣传,提高降消项目政策、新生儿疾病筛查、自然产、开展听力筛查的好处等主要妇幼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第5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情况:我县地处山区,辖区内有11个镇、5个乡,271个行政村、24个居委会,总人口30.51万,其中妇女儿童占全县人口的三分之二。

(二)医疗保健机构情况:全县有三家县级医院(县医院、六都医院、县中医院)和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所及16个乡镇卫生院(其中3个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8个村卫生所(室)等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有7所,为一级助产机构;县级医院3所,县医院、六都医院为二级助产机构,县中医院为一级助产机构。

(三)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情况:全县从事妇幼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县乡级人员有84人,取得助产技术合格证的有84人。县级三所医院妇产科人员共65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45人;乡镇级妇幼保健人员17人,其中专职4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3人。乡镇卫生院16所,其中三所配备专职妇幼保健人员,其它均为兼职,且妇、儿保由一人承担,只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分妇保和儿保。村级妇幼保健员271人全部由村医兼任,全县没有家庭接生员。村医中女医生共65人。

(四)妇幼保健所人员配备情况:定编14人,在岗1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4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妇保人员3人。

(五)孕产妇保健现状:年全县常住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情况:全县产妇数3413人,活产数3430人,接受产前检查人数3367人,孕产妇建卡率75.10%、早管率83.50%、系统管理率81.02%,高危孕妇管理791人,高危筛查率23.18%,高危管理率100%。产后访视3170人,产后访视率92.42%。婴儿死亡21人,婴儿死亡率6.15‰。年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9.15/10万。

二、项目指标任务

(一)项目验收时的工作目标

1、通过项目实施使县、乡、村三级妇幼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县、乡(镇)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及《县加强孕产妇管理补充规定》的要求,为孕产妇提供规范的保健服务。

2、加强乡镇卫生院妇产科建设。重点抓好三个中心卫生院及、等边远卫生院妇产科建设,以期达到幅射周边乡镇和方便高山边远地区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开展“母婴适宜技术”培训,县乡二级培训率达95%以上;加强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及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能力;建立并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提高应急和转诊能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水平,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促进我县妇幼保健服务水平上新台阶。

具体目标:

①尽量避免孕产妇死亡病例的发生,特别是杜绝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②孕产妇规范化管理率达70%以上;

③产前检查率达98%以上;

④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⑤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25%以上;

⑥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⑦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⑧产后访视率达70%以上;

⑨乡镇卫生院专(兼)职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95%以上;

⑩村级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90%以上。

(二)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后:各项指标应在原有基础上逐年有所提高。

三、管理对象及工作内容

(一)管理对象

我县辖区所有从妊娠开始至分娩后42天内的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为以上对象提供以下服务:1、发现早孕给予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2、定期产前检查。3、高危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和追踪监护。4、高危孕妇动员住院分娩。5、产后定期母婴访视。6、母乳喂养指导。7、产后42天到建卡单位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二)工作内容

1、规范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对高危孕产妇筛查能力和管理能力。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应熟悉高危因素,对每位孕产妇进行高危评分,对每位入院的孕妇进行产后出血评分,发现高危孕妇进行分级管理,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诊治。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立高危门诊,高危门诊由主治以上的医师诊治,杜绝高危孕产妇因得不到及时诊治而死亡的情况发生。县妇幼保健所为全县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各级助产技术机构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上报。

2、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一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妇幼、产科人员应熟悉高危孕产妇的转诊条件,发现高危孕妇及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3、开展助产技术执法检查。各医疗单位应根据《省助产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助产技术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出生证明管理不规范、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

4、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通过有线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建立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渠道和方式,进行孕产期保健相关知道的宣传教育,并公布具备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和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在县、乡医疗保健机构设立“健康教育室”,长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孕妇学校”、“妈妈班”和有关妇幼保健知识讲座;印发孕产期保健相关知识小册子,努力提高群众对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知晓率。

5、加强人员培训。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妇幼人员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规范、高危孕妇的筛查和管理、妊娠并发症诊断和处理、产科危重病人的抢救、安全转诊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训。项目实施期间举办1-2期培训班,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

6、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各医疗保健单位要重视流动人口的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为她们提供与本县人员同等的优质服务,并专门造册登记,建立相关资料档案。

7、加强产科建设。大力充实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专职妇幼人员队伍,尽快配齐东桥中心卫生院、塔庄中心卫生院的医师、白中卫生院的助产技术人员。各乡镇卫生院尽可能安排专职妇幼人员,妇、儿保分别由专职人员担任。保持全县妇幼人员基本稳定,确需调整的报县卫生局审批,新增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调换。

四、项目的周期与工作进度

(一)项目实施周期

一年(年9月1日-年8月31日)

(二)工作进度

年8月拟定项目实施方案;

年9月召开项目启动会,学习讨论项目实施方案,介绍本周期项目实施目的、活动内容等;动员部署项目实施工作;

举办培训班,对全县妇产科及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年2月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年10月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工作,总结本周期项目工作。

五、项目的组织领导及各级职责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妇儿工委、卫生、人事、计生、财政、广电、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工作监督管理。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妇儿工委办,负责项目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有关医疗机构、县妇幼保健所等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开展医疗、护理、保健技术指导、培训等具体工作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妇儿工委:负责项目的牵头实施工作,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难点问题。并对项目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

2、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保健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将项目工作任务细化下达到各医疗保健机构,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积极宣传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等相关内容;组织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成员,每季度对全县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与指导;健全县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及时组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和疑难病例讨论,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接生人员。

3、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及配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4、计生局:负责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发放《生育证》的同时,积极宣传动员孕妇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二是做好孕产妇的调查摸底,及时发现孕情,并向卫生部门提供信息,乡镇计生办每月日前向乡镇卫生院提供新发现孕妇花名册(含流动人口)、出生数及育龄妇女死亡的名单。三是协助医疗保健部门做好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四是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及时通知辖区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孕期保健工作。

5、广电局:设立“关爱母婴、幸福一家”专栏。定期播出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及优生优育等知识。对我县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母婴安全的良好氛围。

6、医疗卫生单位:

(1)县级医院:一是负责全县助产技术服务指导,每季度抽调医疗、护理技术骨干与县妇幼保健所人员下乡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二是认真执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做好门诊孕妇的早建卡早管理工作,妇产科对未建卡的孕产妇要做好补建卡工作,认真填写围产保健卡,并寄到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以便及时进行产后访视;三是加强高危孕妇管理,门诊要有主治医师以上卫技人员负责高危孕妇的专案管理工作;四是接受全县危急重高危孕妇的诊治,开通并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成立产科抢救小组;五是接受基层产科人员的进修、培训,提高基层产科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六是每月日前向妇幼保健所反馈高危孕妇及管理情况(包括流动人口的高危孕产妇)。发现急症、危重高危孕妇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县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所协助追踪。

(2)县妇幼保健所:一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助产技术执法检查;二是认真执行《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三是负责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指导;四是动态掌握全县高危孕产妇的情况;五是结合婚前医学检查做好早建卡宣传,发现孕情动员其到户籍地卫生院建卡;六是每季度召开乡镇妇幼保健人员例会;七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

(3)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负责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孕情,及时建卡,并指导孕妇定期接受产前检查;二是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管理与随访工作,处理有困难或评分10分以上应及时转至县级医院管理。发现急、危重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到县级医院并报告县妇幼保健所;三是协助、指导村级妇幼保健员对辖区内的产妇进行产后访视;四是每季度组织召开村级妇幼保健员例会。

(4)村级妇幼保健员:一是掌握全村孕产妇数、出生数(含死胎死产)、孕产妇死亡等有关数据;二是及时发现孕情并积极动员孕妇到卫生院建卡,督促孕妇定期产前检查,动员孕妇住院分娩;协助做好高危孕妇的追踪管理;三是在乡镇妇幼人员的指导下做好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工作。

六、项目经费投入

(一)省妇儿工委、省卫生厅的专项资金,为项目县提供开展活动经费,包括项目启动、宣教动员、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免费建卡、产后访视、监督检查等。

(二)配套资金:县财政按1:1比例配套本项目活动经费。

七、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建立项目实施监督评估指标,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半年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县通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项目活动的有序进行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6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2012年上半年,县卫生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2年中心工作和全县卫生工作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认真实施卫生民生工程,大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质量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改重点工作

1、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一是巩固农村居民参合率,2012年全县农村居民129700人,参合农村居民128416人,参合率为99.01%。共筹集新农合基金3724.0640万元,其中:门诊基金744.8128万元(一般门诊基金670.3315万元、慢性病门诊基金74.4813万元),住院基金2867.5293万元,风险基金111.7219万元。二是科学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1-5月份,全县一般门诊补偿参合农村居民202053人次,补偿基金201.7707万元(含一般诊疗费补偿87.2666万元);一般病种住院补偿参合农村居民6298人次,补偿基金1253.7495万元,例均费用3630.40元,例均补偿费用1990.71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最高补偿达10万元;孕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323人次,补偿6.46万元。三是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功能,稳步推进县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规范电子转诊,实现数据实时上传、费用即时结报与网上审核和监控,加快新农合虚拟专用网络建设和参合农民照片、身份证号的信息采集工作,免费配发“一人一卡”,方便参合患者的就医和补偿。目前,县内7家乡镇级、3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63家村卫生室已按要求完成新农合专网接入工作,8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即时结报;免费换发新农合卡128416张,实行一人一卡管理模式;参合农村居民身份证号和照片信息录入率分别达90%、78%。通过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县农村居民健康“一卡通”进程,使我县已经具备全省统一实施“一卡通”和即时结报的条件。

2、进一步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制定完善了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方案和村级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二是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今年4月份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分别对侵权责任法、外科急救知识、内科急救知识、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及村卫生室管理与考核中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部分进行培训和解读。同时还表彰了20名优秀乡村医生。四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卫生局组织工作专班于4月中旬对各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五是严格基本药物网上集中统一采购。上半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网上集中统一采购率达100%。

3、稳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一是规范健康档案管理。截至5月31日,全县共建纸质档案164145人,建档率达93%;建立电子档案142571人,建档率达82%(其中农村居民建立纸质档案126417人,建档率达96%;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06943人,建档率达82%。城镇居民建立纸质档案37728人,建档率达83%;建立电子档案37500人,建档率达83%),均超额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孕产妇459人、高血压病6575人、2型糖尿病人2052人、重性精神病人427人、65岁老年人18099人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健康档案信息初步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共享。二是积极推进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健康全民行动,制定下发了健康全民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日、世界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等9个卫生主题宣传日活动,健康咨询48场次。四是印制宣传资料。为乡镇提供宣传资料12种,音像资料6种类。截止到5月底,全县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5000余份。

4、大力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一是加快内科住院大楼建设,目前大楼主体已完工,现正在进行内外装饰及设备安装工作。二是筹资购置了数字胃肠仪,拓展了该院医疗服务项目。三是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和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大力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四是扩大临床路径病种目录。县人民医院在去年开展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工作的基础上又增加5-10个临床路径病种。五是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县人民医院被评为“市优质护理服务优秀医院”,外三科被评为“市优质护理服务优秀病房”,护士李精明、李雪冰同志被评为“市优质护理服务优秀个人”;钟菊同志被评为“省优秀护士”;县人民医院护士万娇同志代表市二级医院组参加全省护士岗位技能竞赛,获得全省团体金奖,其本人也获得全省个人全能铜奖。

(二)公共卫生工作

1、传染病防治。一是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上半年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0种计245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率为143.59/10万。传染病网络直报率、及时报告率、审核率和率均为100%。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检查。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26个教育单位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强化手足口病防控。目前全县共发生手足口病26例,开展了流调及随访,对密接接触者进行了医学观察,指导病人家庭进行消毒及病人居家隔离。四是加强肠道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指导全县医疗机构于5月份开设肠道门诊,对腹泻病人开展了霍乱疫源检索,共登记腹泻病例10例,送检(检索)2例,送检(检索)率为20.00%,霍乱检索阳性数为零。五是开展了发热病例血检工作。共血检“三热病人”459人,结果均为阴性。六是开展了监测点水质监测。在峡口建阳坪村开展了鼠密度监测,共布放鼠夹1200只,捕鼠9只,鼠密度为0.75%,将鼠肾进行钩体培养,结果显示钩体阳性1份。

2、免疫规划。一是基础疫苗接种率得到提高。上半年全县卡介苗接种率99.39%,乙肝疫苗接种率99.50%(首针及时接种率95.19%),糖丸接种率99.45%,百白破接种率99.40%,含麻苗成份疫苗接种率96.32%,A群流脑接种率99.41%,流脑A+C疫苗接种率99.32%,乙脑接种率99.38%,甲肝接种率99.31%。二是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强化免疫3353人,实际强化免疫3265人,接种率达97.27%。三是开展国家扩大免疫疫苗查漏补种。共需补种1546人次,实补种1466人次,补种率94.83%。四是开展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2477人,实查验2477人,查验率100%;应补办接种证69人,实补证69人,补证率100%;应补种疫苗1838人次,实补种1753人次。五是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管理。共报告副反应22例,其中一般反应18例,异常反应3例,偶合反应1例。

3、结核病防治。共计接诊疑似肺结核病人342例,上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09例(涂阳病人36例,其中初治涂阳33例,复治涂阳3例;涂阴73例),分别完成全年涂阳任务的55.38%(36/65),涂阴任务的58.4%(73/125),完成全年度任务数的57.36%(109/190)。全县综合医疗机构共网报疑似肺结核病人106例,重报2例,死亡1例,转诊到位66例,转诊到位率64%(66/106-3),应追踪37例,实追踪37例,追踪到位33例,追踪到位率89.18%(33/37),总体到位率96.01%(66+33/103)。

4、艾滋病防治.一是加强了羁押监管人员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共检测72人。二是加强了孕妇艾滋病抗体筛查工作,计552人。三是完成了对高危人群特别是吸毒人员、暗、性病患者、长卡司机、外出打工返乡人员等主动监测工作任务,共3753人。以上人群均未发现HIV阳性。四是加强艾滋病患者、病人及家属救助力度。目前全县共有39人享受低保或特困人群救助政策,2人享受免费就学政策,落实救助艾滋病孤老1名,已结成一对一帮扶家庭4个。累计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6人(正在治疗3人),开展抗机会性感染治疗4人,报销金额4000元,落实家庭内传播控制措施4家。今年4月,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市卫生局的充分肯定和表彰,获得“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5、卫生应急。按照“沉着应对、科学防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疫情。对高桥中心学校手足口聚集性病例、古夫外国语小学水痘暴发疫情、水月寺百果园小学风疹疫情、昭君镇东风幼儿园手足口病例等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核实疫情,提出控制措施意见,督导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共出动流调、检验、消杀专业技术人员20多人次。

(三)妇幼保健工作

1、妇女保健。全县上半年共出生461人,产妇459人,住院分娩率达100%。筛查高危孕产妇247人,高危住院分娩247人,高危住院分娩率达100%。孕产妇HIV抗体检测459人,全部为阴性。出生缺陷1人,结婚登记719对,婚检500对,婚检率达74.41%。应补服叶酸637人,实补服637人,补服率达100%。住院分娩补助应265人,实补助人数为240人,补助率达90%。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免费筛查中发现1对男女青年梅毒抗体阳性,女方已怀孕3月余,按传染病管理上报传防科,按要求上报市级业务部门,对孕妇进行专案管理,电话和见面随访7次,督导检查、确诊,指导治疗。目前孕妇已怀孕8月,在县人医院皮肤科按规范接受第二个疗程的治疗。乙肝阳性孕妇7人,已分娩4人,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给予乙肝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注射,按要求每人给予100元补助。

2、儿童保健。一是开展儿童体检。完成春季儿童入园体检工作,共计250人;在园儿童体检共计1600余人。二是积极开展新项目。新开展了智力测试、新生儿听力筛查、儿童微量元素检测。三是加强了儿保门诊建设。制定了《乡镇儿童健康门诊基本要求》和《县体弱儿管理办法》,加强乡镇卫生院儿保门诊建设,同时加强全县体弱儿筛查,并将筛查出来的体弱儿及时转诊、随访,并建立专案管理。四是对全县的托幼机构开展了卫生保健工作和春季传染性疾病督导。上半年全县婴儿死亡率7.3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0‰,均控制在目标范围以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40.59%,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46.06%,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3.98%,4-6个月母乳喂养率99.63%,出生医学证明办证率91.4%,在去年水平上所提高。

(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全系统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狠抓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一是开展了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0余家次。加大病历质量和处方质量评查力度,抓好了麻醉和一类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医院等级建设。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审,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优秀妇幼保健院”评审。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黄粮、南阳、高桥卫生院“一级优秀医院”创建工作进行了系统指导。三是突出抓好医疗工作中的细节、服务和质量等,落实惠民便民利民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启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建立病人回访制度等,构建了和谐医患关系。四是强化“三基三严”训练,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临床、护理技能大比武活动和平安医院建设活动。五是强化院前急救能力建设。5月份,县人民医院在市急救技能大赛荣获第三名。别发赢、向桂玲荣获成人基本生命支持小项第一名、向桂玲、田云亮、黄选功荣获颈椎损伤的固定与搬运小项第三名。六是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加强无偿献血宣传,认真做好无偿献血招募工作,保证了采供血区域内的用血需求,上半年共无偿献血940人次,无偿献血总量340900毫升。七是强化医疗纠纷处理。积极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上半年妥善处理医疗争议5起,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八是加强医学科研教育。全县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2个,上半年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8个,各医疗机构选送20余人次业务骨干到省市医疗机构进修。

(五)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在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统一设置了卫生监督协管室,规范了标识标牌,增添了相应办公设备设施,聘任了县、乡、村三级卫生监督员和协管员,开展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按照要求开展了辖区卫生监督及信息上报工作。二是严把卫生许可关。上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36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0户、生活饮用水许可证4户。三是开展餐饮安全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50家,取缔8家无证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五一、高考等6项专项卫生执法检查,同时完成多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四是开展公共场所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开展了住宿业、美容美发业、足浴、洗浴场所等公共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单位210家。五是启动了县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共完成40多个监测点上半年的监督任务。同时对全县8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六是加强医疗卫生监管。共计检查医疗机构109家,立案查处6起,出动人员60人次,车辆20车次,其中与县药监局、公安局联合执法1起,取缔2起,处罚6起,没收药品300多种。七是开展采样监测。上半年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监测采样251份,水质监测采集样品32份,保健食品监测18份,县妇幼保健院紫外线消毒灯照度监测5份,餐具消毒采样660份。八是开展健康体检。完成预防性体检1108人,上岗前体检700人,宜巴高速、质监局等单位职工健康体检472人。职业病防治和哨点监测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规范化管理中拓宽了监测和体检范围;接害作业场所监测情况有所改善。

(六)中医药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活动,在去年基础上重点加强中医医院科室建设,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推进“三堂一室”创建工作。以“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契机。邀请省市中医药专家对全县基层中医药专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一期,培训200余人次;开展中医药专家义诊活动,现场义诊患者200余名,免费发放药品4000余元;开展中医认知度调查问卷活动,调查300余人次;免费向群众发放了中医药科普资料2000余份。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七)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

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着重抓好治理商业贿赂,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收费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工作。广泛开展“加强廉政建设,拒绝商业贿赂”主题活动,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和“思想教育、体制创新、关口前移”三位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机制,健全医药采购、医疗器械等长效机制,对药品采购等重点岗位进行轮岗。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打造反腐倡廉的人文环境。扎实推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实行领导挂点联系制度,落实惠民便民利民措施,有效解决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八)其他工作

1、爱国卫生工作。大力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以确保年内通过全国爱卫会的复核验收。

2、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于6月中旬完成了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考工作,共招录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医疗卫生单位。

3、三峡移民档案进馆工作。在县档案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对单位职工宿舍楼的移民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给档案馆科技档案21盒,其中永久18盒,共130件1566页;长期3盒,共3件721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医改工作进展和成效与省市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怎样完善补偿等保障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及村级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乡村一体化管理等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二)医疗服务水平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弱、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不通网络,无线上网信号差,影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面展开。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

(二)加快卫生能力项目建设。重点是完成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和新农合信息化建设项目,启动县卫生监督局综合楼、榛子乡卫生院综合业务楼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创建“强基工程”先进县为抓手,推进县疾控中心规范化建设、实验室创等达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同时以重点人群管理手册为载体,确保为广大居民提供规范化服务。加强传染病检测、疫情评估和预防控制,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做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落实妇幼保健技术和管理规范,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三好一满意”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医患沟通,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各类日常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力度。

(七)继续抓好农村卫生工作。重点是完成今年的“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创建工作任务。

(八)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的复审。

第7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建立以政府举办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分类指导,明确中心法人主体地位。到年底,政府及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市街道比例维持在100%。二是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服务资质。三是逐步推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重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方面,实行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

(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创建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快机构标准化建设,力争再创建一个全国示范中心。二是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参与中央补助地方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做好社区实践基地和师资培养工作,重点培训社区卫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业人员。三是推广社区适宜技术,重点推广慢病管理、社区康复、儿童保健和中医服务等技能。四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三)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调研。二是学习省内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经验,制定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试点方案,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推进签约服务。到年底,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立1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健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机制,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职责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经常性开展项目督查和日常考核,加强督查意见的整改和落实,建立项目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三是建立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信息月度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四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到2013年底,全区至少创建成功2-3个示范机构。

(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一是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进展、服务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与考核结果挂钩的规定。三是开展项目实施效果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居民满意度测评,科学、客观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

(三)启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联系点工作。一是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系点工作,指导、帮扶联系点探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体制机制创新。二是强化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实施主体地位,尝试进行孕产妇保健管理革新试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一步协调落实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考核、指导和培训作用。

(四)落实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向城市居民提供10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医改的目标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重点提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质量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质量。三是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化工作,协助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妇幼卫生工作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妇幼保健体系建设调研,指导实施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试点项目,配合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编制调研。二是争取将区妇幼保健院建设纳入我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争取政府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上给予倾斜。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和专科建设的指导,逐步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二)深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一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办公厅(室)印发的《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精神,加强对“两纲”妇幼卫生目标实施的指导和监测评估,组织开展第二轮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与妇幼安康工程绩效考核,开展妇幼安康工程先进区的创建活动,按照综合考评,推荐参加省级先进评选。二是按照《省设区市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迎接省厅对设区市级的妇幼卫生工作考核。

(三)落实降低死亡率的关键措施。一是落实高危妊娠识别技术,实施农村孕产妇按高危评分分级管理,做好高危妊娠孕妇转诊工作,落实转诊责任管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二是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规范县级产科建设,2013年建成规范化“产科急救中心”。三是实施新生儿复苏项目,助产机构产儿科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提高新生儿复苏抢救成功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四)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一是大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孕期营养指导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二是规范产前筛查管理,落实产前筛查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推进产前诊断工作。三是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建设,强化筛查分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加强听力筛查培训和指导,力争全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分别达60%以上。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一是继续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推进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工作。二是联合区教育局,加强集居儿童保健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率。四是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规范孕妇学校工作,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

(六)加强妇幼卫生行业管理。一是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准入和监管,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深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妇幼卫生服务的管理,健全孕产妇和儿童死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管理制度,配备妇幼卫生信息员,定期报送相关信息。三是继续开展剖宫产课题调查,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加强“促进自然分娩”宣传教育,降低剖宫产率。四是开展以“优秀妇幼保健工作者”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评选优秀征文。

(七)继续实施妇幼卫生项目。一是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做好技术培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等项目。三是继续做好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网络直报工作。

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调整助产“基本服务包”和限价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9%以上。严格执行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包”,保证产科服务质量。严格执行限价政策,保证孕产妇切实受益,试行(包括平产、剖宫产)费用包干制度。

(二)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按照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方案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做好叶酸发放、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扩大覆盖面,将城市育龄妇女纳入免费补服叶酸的范围,全区育龄妇女补服叶酸率达到90%以上。

第8篇: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

为了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自2007年起,鄂州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被纳入全球基金项目,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检测、治疗与关怀的服务体系。从2011年起,鄂州市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1]要求,建立了一套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制度,理顺了该重大妇幼项目的管理流程,整合了相关资源,探索了一套适合本市的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管理模式。

1 主要做法

1.1领导高度重视

2012年3月市政府制定了《鄂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如妇联、人社、公安、教育、财政、宣传、计生)的工作职责,并将两个规划中各部门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年终对各部门落实的任务进行考核。市卫生局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自2011年5月项目启动以来,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如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的职责及基层卫生院采样标本如何送检、检测试剂耗材的采购、采样经费及检测经费的下发等,为项目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职责分工明确

一是并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市卫生局承担全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各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信息收集上报、监督指导等;市妇幼保健院牵头负责落实,承担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进行人员培训,同时做好本辖区相关信息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等工作。市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安全分娩医院,承担着为HIV抗体阳性孕产妇提供安全助产服务,为辖区内所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进行定期随访和喂养指导等工作。二是明确了血样标本送检的机构和检查机构,具体血样标本送检的划分: 城区医疗机构(如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鄂钢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鄂州二医院)负责为机构内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各乡镇卫生院的采样标本由市疾控中心和市妇幼保健院共同负责检测,其中市疾控中心负责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各卫生院送样标本的检测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采样单位;市妇幼保健院除了完成本单位负责为机构内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外,还负责鄂城区各卫生院送样标本的检测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采样单位。

1.3狠抓配套措施

一是项目培训管理到位。每年市卫生局举办1―2期培训班,参会人员涉及到各个层面,如单位管理人员、妇产科专业人员、检验科人员、妇幼保健专业人员等,培训内容有实施方案解读,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验室检测技术,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等,通过培训医务人员核心知识掌握比较到位,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健康教育宣传到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力,市妇幼保健院利用全市免费婚检契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纳入常规服务范围,同时定期在健康教育大课堂针对孕妇免费举办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了项目公示制度,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在门诊大厅、重点科室等处公示服务项目,公布工作流程,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城乡居民的认可度。

三是实验室检测能力到位。我市负责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检测的6家医疗卫生机构均通过了全省艾滋病初筛实验室验收合格,能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3]、《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4]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检测服务;配备了必要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验人员;同时加强实验室管理,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四是项目资金管理分配到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加强了相关资金管理。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市妇幼保健院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于今年5月份严格按照省卫生厅集中招标指导品目和价格对检测试剂和耗材进行了采购,目前检测试剂和耗材分发到全市各检测单位及采样单位。

关于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单位补助经费的发放,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并形成纪要,检测单位按2.00元/人次,采样单位按3.00元/人次已下发到各单位。市妇幼卫生项目办(设在市妇幼保健院)今年已对3例艾滋病阳性孕产妇进行补助,其中住院分娩补助3000元/例,终止妊娠补助1000元/例,阳性HIV所生婴儿人工喂养补助1800元/例,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相关检测200元/例,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婴儿机会性感染预防用药补助200元/对母子。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乙肝母婴传播,我市从2012年已正式实施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补助项目,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分娩的新生儿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凭鄂州市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补助三联单第二联、孕产妇身份证复印件、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报告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新生儿免疫球蛋白注射结算发票和汇总表到鄂州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办理报账手续,市直医疗单位可每半年报账一次,乡镇卫生院每年报账一次。

1.4加强项目督导,重视结果运用

我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制定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考核评估标准,市级对各区半年考核一次,各区对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考核一次,对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和整改通知,使项目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为了做好我市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开展乙肝母婴传播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今年5月市妇幼保健院与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开展科研合作,目前乙肝母婴传播风险识别与干预策略研究项目正在积极实施中。

2 实施效果

一年多来,鄂州市经过不断探索,摸索出了一套管理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全市活产数11741人,孕产期接受HIV抗体检测人数11456人,孕产期HIV抗体检测率97.57 %,梅毒检测人数9930人,梅毒检测率为86.68%,乙肝检测人数10749人,乙肝检测率为91.55%。截至今年5月底,共发现艾滋病阳性孕产妇3例、梅毒阳性孕产妇5例、乙肝阳性孕产妇955例,对3例阳性孕产妇住院分娩及婴儿人工喂养进行了补助,对5例梅毒阳性孕产妇、955例乙肝阳性孕产妇也进行了补助,并对HIV阳性孕产妇及婴儿、梅毒阳性孕产妇及婴儿进行了随访。

3 体会

虽然我市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上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但在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保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此,要进一步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报纸、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该项目的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努力形成项目推进的整体合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要加强项目培训和督导考核力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全市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EB/OL].http://, 2011-02-28.

[2] 鄂州市人民政府. 鄂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EB/OL].http://,2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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