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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贫困瞄准的政策实践中,收入贫困线往往只在测定县域内贫困人口规模时使用,而在识别贫困人口时,各地因受到技术和成本限制未严格采用这一标准。部分地区采用民主评议等以主观因素为主的基层识别方法,且在不少地方,扶贫工作以样本估算和统计推算作为贫困人口的确定依据。有些地区实际贫困人口较多,但建档立卡贫困户指标少,有些分配到自然村只有1―2户贫困户。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根本没有得到关注。
一方面,贫困人口识别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程度。在经济条件较好地区识别出的贫困户可能在经济条件较差地区并不属于贫困范畴。另一方面,农户对贫困的理解存在分歧。贫困户的识别不仅仅取决于收入,还包括家庭消费,如子女上学、就医,其在社区地位等因素。因此,相对贫困户相对于绝对贫困户难以界定和排序。同时,农户认为,部分贫困者由于好吃懒做而致贫,给予他们扶贫资源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精准识别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设立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经费足、拨付快。加大精准扶贫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帮扶资源。开通精准扶贫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贫困的多维度评价体系,实现人口识别动态化管理,做到“有进有出”。
二、多管齐下,增强自主脱贫能力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日益空心化,同时,不少贫困家庭本身具有劳动力短缺的特征。因此,以农民增收为直接目标的产业扶持手段面临实施主体不足或人力资本不充分而导致的项目、资金失效风险,直接抑制精准扶贫效果发挥。
单一的产业扶持手段无法增强贫困者的发展能力,同时,受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技术和资金不足的制约,贫困地区资源投入往往不能带来较大收益,投入产出比较低。
为此应加大对贫困地区统筹城乡就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服务行业领域就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尤其是提高针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进一步培养贫困群体自主脱贫能力。
三、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从被动“输血”到主动“造血”
目前,我国贫困地区普遍缺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扶贫项目缺少企业落实依靠,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狭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市场化率较低。产业扶贫到户实施难度大,不易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较差。
另外,我国的扶贫开发属于自上而下、单向的政府行为,贫困人口仅是被动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主观能动性和发展决策权都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挖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
培育龙头企业。严格把控农产品品质,对农产品生产进行细分指导,在原生态环境下进行精细化的管理生产,使产品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贫困地区的农业,形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的稳定合作机制。抓住“互联网+”机遇,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率先垂范,利用社交电商模式,为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提供销售渠道和相应的技术指导,发挥贫困地区农产品比较优势,引导贫困地区的农民就地脱贫致富,实现互利共赢。
四、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还没有针对贫困地区专门的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财政奖励、费用补贴等政策。同时,现有扶贫资金专项投入与贫困户需求存在供需不匹配现象,有些地方出于维稳需要,“撒胡椒面式”地安排资金项目。
由于信息不对称,贫困地区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非上市企业股权等要素无法有效交易和流转,资产评估难、流转难、变现难,要素价格发现功能难以实现,抑制了金融资源的及时介入,金融机构服务匮乏。
(一)情况错综复杂增加了精准扶贫难度。近年来,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各种矛盾日渐突出,特别是城郊型、工矿型农村显得较为突出。一是换届选举中宗派势力、家族势力严重,有的农村政权甚至把持在大多数群众手中,有利可图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二是随着青壮年劳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常住人口大都剩下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实际长期居住人员不足三分之一。三是一些农村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民主,对贫困人口认识有偏差。四是精准识别要求规划到村、帮扶到户、差别到人,而识别过程缺乏刚性标准,难以做到让群众心服口服。
(二)农民素质偏低增加了精准识别难度。由于农村教育的缺陷与乏力,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思想觉悟有偏差,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等因素,面对利益之争时,互不相让,给精准识别增加了难度。同时,贫困农民经济基础不同,智力能力差别较大,导致帮扶要求千差万别,扶贫措施难以满足个性化要求。
(三)经济转型增加了农民收入估算难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多元经济相互交织混合发展,给准确调查核实农户收入增加了难度。加之,受农业经济效益低而不稳影响,近年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其中群众的一些隐性收入较难掌握。
(一)政策是界限。在申报和评议过程中,最难识别的是二、三类农户。为了便于民主评议和基层干部掌握尺度,建议上级制定比较刚性的政策界限。
例如:一是上年收入多少元为识别标准。二是有显性财产(城镇以上城市有固定房产、门面,有轿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有一定数量的牛、羊牲畜等)的农户为脱贫户,有经营性实体,并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三是识别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具体识别过程要坚持以下几个优先条件:即,人均收入低、家庭财产少的贫困户优先,群众贫困户比党员贫困户优先,年老体弱的贫困户比年轻力壮的贫困户优先,独生子女贫困户比超生贫困户优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贫困户优先,村内现仍居住在危房,无条件改善现状且生活困难的农户优先。四是根据金融等部门网上记载,还可制定一些比较刚性的限制措施。通过以上一些政策措施,使干部群众便于掌握政策界限,便于操作,易于消化矛盾。
(二)申报是基础。组织动员群众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厘清群众收入来源,算清群众年度收入总账,是搞好精准扶贫的基础。农民种地收入好算账,打工收入很直观,财产性收入比较固定,经营性收入相对隐蔽。所以,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其放下包袱,主动申请登记,从而汇总出每一户比较符合实际的收入基数,作为村民相互对比和是否确定帮扶的依据。
(三)公示是关键。在代表们充分酝酿评议识别的基础上,以村委名义进行张榜公布识别出的贫困户,征求群众意见。在一定时间内征求的意见提交代表再次酝酿评议,并进行二次张榜公布征求意见。经过二次征求意见后,党支部、村委会同代表共同研究确定精准扶贫对象。经调查研究,认为三榜公示是保证精准识别、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
另外,在此常规方法的基础上,操作过程中还可以将调查人口以多少划分,分割进行。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将农户划分成小组,由小组提出贫困人口对象,经群众代表评议,这样就可以减少矛盾,便于工作开展。
通过自愿申报、群众评议、调查对比、公告公示、建档立卡等措施,就完成了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任务。
(四)评议是手段。根据每户村民上年度收入情况,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具体为:以村为单位,按照每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结合本村贫困人口指标数,从低到高进行分类排队,然后选择确定贫困户。操作过程中可以将农户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低保特困户,智障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的,大病大灾造成生活困难而无力翻身的。诸如此类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门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进行复核,并负责建档立卡,列为救助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把他们从扶贫对象中剔除出去。
第二类是除特困户外上年收入在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以下,且有脱贫致富意愿和能力,政府扶持一把就能很快脱贫的农民,他们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针对各自的脱贫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致富项目,最好一个村选择一个产业,形成对比优势。
第三类是上年收入超过全区确定的贫困标准的农户。政府要帮助这类农户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要从扶持政策、金融贷款、信息提供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他们进一步发家致富的积极性,从而使其带动更多贫困户脱贫致富。
关键词:农科院;科技扶贫;实践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1-0137-02
一、江苏省农科院科技扶贫工作实践
1.科技扶贫工作不断下沉,由面上科技下乡到整村推进、做细做实。从2006年起,我院科技扶贫工作作了重大调整,确立以通过技术集成,生产一个优势产品,形成一个产业,从而达到农民致富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从以往的一市一县全面服务,下沉到一村一品单项服务,变“造势”到“做事”。
围绕整村推进,全院多管齐下,努力将工作落到实处。在组织体系上,成立了“整村推进”工作班子,以专业所或农区所为承担主体,集聚相关领域专家,明确技术负责人,派驻专业技术人员进村驻点。在项目经费安排上,院整合院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农产品安全专项和农民增收科技行动计划专项,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在督促考核上,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强化目标任务到人,工作措施到位,把产业发展状况和农民增收幅度作为考核指标。
两年来,我院确定的经济薄弱村帮扶对象已由最初的7个发展到15个,各个帮扶村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已经到位,阶段性成果正在显现。我院在灌云县陡沟乡许相村实施芦蒿产业整村推进项目,芦蒿种植规模已由原来的2 000多亩扩大到目前的万亩以上,亩效益8 000元以上;该村人均纯收入也由帮扶前的2 800元增加到6 000多元。在灌云县南岗乡岗北村实施生态养鸡项目,生态养鸡规模迅速扩大到16.5万只,农户增收23万余元。我院淮阴农科所创新科技服务机制,科技人员在涟水县蒋庵办事处朱楼村入股建设设施大棚,租给村民种植蔬菜,并提供品种和技术服务,带动了全村设施栽培蔬菜产业发展,亩效益达万元以上;科技帮扶活动吸引了众多社会资本加盟,出现了投入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的喜人景象。
2.把科技扶贫与项目扶贫、企业扶贫相结合。技术服务,示范带领农民发展生产,关键是帮助解决市场销售难题,为此,我院积极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同时帮助试点村组建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由企业、合作社推动市场,帮助产品销售。
灌云县南岗乡岗北村进行生态鸡养殖,已成为我院与常州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组建的江苏农科院立华家禽研究所的雪山草鸡养殖基地,通过引入常州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统一供种,统一饲料和统一销售,科技人员负责技术指导,确保农民每养一只鸡获利1.5元,彻底消除了农民销售的后顾之忧,养殖户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真正形成了有品种、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产业链格局。
在泗洪县上塘镇垫湖村,发展优质稻米生产,采用优良品种,实行统一连片种植。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栽培技术和指导、统一收割、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组建“泗洪县垫湖农产品生产合作社”,比市场价高30%的价格收购农民种植的优质稻,农民每亩水稻多收入300多元,经加工包装成垫湖牌仙米进行销售,优质大米外观晶莹剔透、粒粒如玉,市场价5.5元/斤。
灌云芦蒿项目组的科技人员,不但和当地的有关企业合作,还和常熟市的“海明超市蔬菜”、新港农产品销售公司等蔬菜出口企业洽谈合作,帮助灌云芦蒿进入苏南地区的正规超市销售,不断拓展灌云芦蒿的销售市场。
涟水朱楼村的蔬菜,一方面将包菜、刀豆、黄瓜、菠菜等一些出口蔬菜做好与伏龙酱菜厂、天康食品等出口加工企业相联结,确保产品销路;另一方面积极寻找上海、浙江、青岛、大连及本地农贸市场商,带着经纪人跑市场,探信息,培养朱楼村自己的营销队伍,今年该村共计集中向企业、市场提品200吨产品,无积压。
3.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对贫困农民的素质教育和技术普及。我院科技扶贫工作下沉,在15个经济薄弱村开展整村推进工作,但是并没有丢弃面上的科技服务,借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加强对贫困农民的素质教育和技术普及,点面结合,科技帮扶。
建立农村科技远程教育平台。我院争取科技部、省科技厅支持,建成我省现代农村科技远程教育平台,在当前大规模实施农民培训中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该平台利用我省拥有的卫星主站优势,通过亚洲3S卫星传送江苏农村远程教育中心制作的课件,向各培训站点实行“7×5×8”的信息服务,即每周7天,每天5小时,每天传送8个课件。仅今年上半年以来,已连续传送1 400个课件频次,960个小时的节目。信息传输系统信号稳定,速度快。全省远程教育分中心总数达到10个,乡、镇、村级辐射培训基地达120余个。去年以来,利用远程平台培训农民100万人次。
建设农技001工作室作为农技推广的新平台。从2004年起,我院以农业科技信息中心为平台,创建农技001工作室。农技001工作室以“科技进村入户”为目标,以“一流专家答疑,第一时间处理”为宗旨,借助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随时解决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二、科技扶贫工作的主要体会
1.帮扶贫困户就是帮扶纯农户,科技帮扶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变化,农村农户日益分化成三种类型:一种是外出打工,完全依赖于工资性收的非农业农户,这类农户一般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已经不是实际意义的农民;二是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外出打工,或家庭劳力中既有打工、又有务农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兼业农户;以上两种农户一般都已经脱离了贫困线。三是以农业为主业,完全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业农户(简称纯农户)。纯农户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种植大户、或专业户,这类农户一般也有较高的收入,不在需要帮扶脱贫的人群之列。只有那些完全靠经营自家责任田,种植粮棉油的低收入农户,一旦出现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很容易陷入贫困的深渊。这类农户一般家庭劳动素质低下,既没有外出打工的能力,也没有创业的本领,是需要重点扶贫的对象。纯农户是目前农村贫困的主要人群。送钱送物不如送把金钥匙,对这类农户的帮扶,农业科技扶贫无疑可以大显身手。
农业科技扶贫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充分利用了农户现有的土地资源,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投入少,见效快,特别是一些短平快项目,当年就可见效。二是农户掌握了创业的技能,找到了创业的途径,脱贫后返贫率低。三是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缓解了城镇就业的压力。
2.高效农业是纯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贫困地区、贫困农户祖祖辈辈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种植稻麦油,为国家粮食安全默默地作贡献,自己收益甚微,长期以来摆脱不了贫穷厄运。其实从事农业生产并不等于低效益。象前面提到的种植大户或专业户,同是从事农业生产,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由于设施农业能实现反季节栽培、周年生产和供应时鲜蔬菜、高档蔬菜,因此比露地栽培有高得多的经济效益,成为各地推进高效农业的突破口。在我省,凡是搞设施农业的地方,都成了高效农业的亮点。目前,设施蔬菜平均亩效益在5 000元左右,是常规露地蔬菜的2.5倍;设施瓜果平均亩效益达到6 000元~8 000元,设施花卉、苗木、食用菌平均效益在万元以上。一栋占地1亩的普通简易日光温室,建设成本为1.2万元,若实施设施蔬菜栽培,亩均效益在8 000元以上,一至一年半年即可收回成本;竹架大中棚、中小拱棚亩均效益分别为4 000元和2 000元以上,当年即可收回成本。但问题是贫困的纯农户只熟悉稻麦油,对高效农业特别是设施农业仍很陌生,他们迫切需要掌握经营高效农业的技能,改变自己贫穷的命运。
三、对科技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把扶贫资金向科技扶贫倾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科技扶贫的重要性,加大对科技扶贫的投入,提高科技扶贫资金在扶贫总资金中的比重。同时,应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民营企业、科技人员参与扶贫工作。科技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的扶贫工作,可适当扶持各类技术服务协会、服务中心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科技扶贫资金的管理,使扶贫资金效益最大化。
2.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在科技扶贫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江苏农业科教力量雄厚。江苏省农科院是全省最大的农业科研机构,设有13个专业研究所和10个农区所,在职职工2 000多人。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各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农业学校不断为农业输送各类技术人才。要充分发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在科技扶贫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可设立农业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指南,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扶贫第一线去创新创业,开展科技扶贫工作。
3.要进一步探索科技扶贫的新模式。建立由政府出资一半(扶贫资金),龙头企业出资一半,搭建设施大棚温室或畜禽圈舍,农户出土地和劳力,科研单位出技术,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模式。政府负责协调引导,企业负责经营销售,农业科技单位负责技术,农户负责生产,经营利润由企业和农户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这种形式农户不承担任何风险,可获得稳定的收入。
4.加强试点示范,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发展需要,选择经济技术较好,具有带动作用的中心地带,建立科技示范园区。或以产业开发、重点推广的技术为主,建立示范点、示范村。依托科技项目的实施,以示范点、示范村、示范园区为载体,整合技术、整合资金、整合力量,对产业发展需要的实用技术进行组装配套,集成推广。通过试点示范,创出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产业发展模式。要把示范点、示范村、示范园区建成对农民现场培训、传授技术的基地,使广大农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力度。
参考文献:
[1]李昌满,彭中平.农业科技扶贫项目的选择与组织实施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03,(6).
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11所(进行法人登记10所),总占地面积达556亩,其中建筑面积41883,生产基地315亩,固定资产达3000多万元,都是从2003年开始由原来闲置学校、乡政府、卫生院改扩建整合而成的,基础设施非常陈旧,安全隐患非常突出。2015年6月,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火灾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抽调40多名干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我市11个农村福利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十二五期间,我们虽然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对全市农村福利院进行了不同程度改扩建和危房维修改造,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上级维修改造项目额度较小,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福利院的长效发展,导致部分危房不能及时得到维修,既是维修,也是修修补补,小打小闹,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匹配,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已落后于其他周边县市。
一是有政策支持。有精准扶贫政策。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政办发【2015】63号“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精神,为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全省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各地以县为主体,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化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资金的主要权利在县级,县级政府可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有用相关部门须积极支持配合。有特困供养制度要求。根据国发【2016】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要大力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达标,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条件。有新的审计理念。根据__审财发【2016】8号“__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精神,审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不能以原有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为衡量标准,不得将跨科目调剂预算、跨部门或项目拨付资金等打通使用资金的举措,作为预算执行不严格或挪用资金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将整合中调整资金投向、变更实施项目的行为,作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
二是有项目支撑。根据“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规划及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纳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农村福利院,可以按照每个床位补助,中央投资力度较大。
三是有实际需求。镇处农村福利院亟需建设。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是被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并且是精准扶贫对象中最困难的群体,特别是农村五保对象。现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1198人,其中集中供养528人、分散供养630人,分散供养对象占53%。大部分分散供养对象由于镇(处)村监护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他们生活状况和居住环境都非常差,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也给民政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和风险。一方面是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有待改善,急需保障他们的住房安居(精准扶贫四保障内容之一),另一方面是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陈旧,大部分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供养水平和供养能力有限,不能保障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应需求。我市农村福利院急需提档升级,实现救助兜底脱贫。同时,脱贫任务艰巨,时间紧迫,2017年我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要全部出列。
根据__政办发【2015】63号、国发【2016】14号、__审财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建议整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以现有农村福利院为依托,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集中安置托养点。由市政府统一负责,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将我市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扩建,提档升级。
一是各项政策要衔接好。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用于建设农村福利养老机构,发改、扶贫、财政部门要办好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手续,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民政部门要监管好。以农村福利院为依托,集中托养散养五保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要严格按照政策审核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防止政策走样。
三是项目资金要整合好。充分利用历史机遇,将扶贫资金、发改项目资金、民政维修改造资金整合。
新华社讯记者近日在多地调研了解到,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街接,构筑起更为完善的兜底保障机制,但仍不同程度存在养“懒人”、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薄弱等问题,亟待施策破解。
一、存在问题
1、养“懒人”现象仍存。基层面对“保人”还是“保户”时,大部分会选择”保户”,易出现养“物人”情况。此外,扶贫领域多种考核要问及群众满意度,一些基层干部为争取”满意度”,就把一些已不满足条件群众留在低保范围内。
2、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低保户动态调整有难度。部分干部反映,由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核查低保户情况比较困难。比如房子、车子等情况,村干部要分别到房产中心、交通部门去核查,工作量大,存在误识别、漏识别风险。
3、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存在薄弱环节。乡镇民政部门一般只有一两个人,年龄普遍偏大,兼职业务多。低保相关工作广泛使用大数据、电脑系统发放资金、进行信息比对,一些工作人员力不从心。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国家层面长效机制。兜底保障人群大多是弱势群体,需在国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加以保障。首先,做好财力支持工作,做到保障不断档;其次,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第三,设置政策保持期,确保稳定脱贫。此外,建议提高低保兜底标准,针对无劳动能力家庭加大保障力度。
二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破解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把好政策切实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当前需加强覆盖市县范围的兜底保障人员信息平台建设,充分采集分析银行、房产、交通等部门数据,打破“数据孤岛”。并向基层村镇开放,为识别、调整低保对象提供依据。
我们根据省、市老促会的部署要求,于2016年初的年度工作会议上,在统一和纠正了普遍存在的老促会一无权二无钱,扶贫工作没法做的思想认识后,真正把扶贫攻坚工作当作一项时不我待的政治任务,真正把它摆上了我们老促会工作的头条正位。对照全年的任务要求,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11个方面:
扶志气。凡是贫困农户都有一个共同点――对自己的生活来源感到无望、没信心,情绪低沉,所以帮助他们解决悲观失望的思想、解决志气问题是很重要的。陈集镇老促会专职理事长费万友等同志积极组织各村(居)委会员组织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座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扶贫攻坚的意义、的指示、扶贫攻坚新的态势、扶贫攻坚的典型,倡导扶贫攻坚,匹夫有责。努力把扶贫攻坚工作推向,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气候。
扶技术。不少贫困农户虽给他们提供了资金和项目等条件,但没本事去办好,其中突出的问题技术是短版,在这方面必须进行帮扶。板湖镇老促会根据调查摸排的情况,对全镇500多名低收入农户进行分析分类,分期举办致富技术培训班。由镇老促会牵头,每月两天用三个月时间举办三期,共培训人员459人。每期学习班开班时,镇分管领导都亲自到会作动员,辅导员讲的到位,参会人员听的认真,每期都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扶资金。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最大的瓶颈因素是资金缺乏。芦蒲镇老促会积极协助镇扶贫办及有关金融部门深入“一有三缺”户和低收入农户家庭,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万~5万元的扶贫贷款,实行一户一卡,一户一策,2016年以来已向全镇低收入农户投放贴息贷款395万元。板湖镇老促会积极协助镇扶贫办针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只要农户有意向发展养禽、养猪,为每户提供5万~20万元贷款,实行一户一卡,发放到位。上半年,在老促会和镇扶贫办共同努力下,共向326户投资农户发放贴息贷款523万元。这些贷款的顺利发放到位,为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了资金保障。
扶项目。有不少贫困户想脱贫致富,苦于没有项目。吴滩街道老促会分村建立扶持弱势群体名册,分析贫困原因,落实帮扶人和帮扶项目,各村(居)老促会都直接扶持1~2个贫困户。全街道21个村居中,精准筛选34户贫困户。采取一帮一、二帮一的形式,有63名会员参与到扶持工作中来,取得一定成效。
扶信息。帮助贫困户脱贫奔小康,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及时为贫困户提供信息,为他们出点子、想办法。陈集镇韦岳村村民韦正平在外几年,当工头搞建筑,2015年不幸破产了,亏债100多万,无奈被迫回来,在家里整天愁眉苦脸,见人不说话。村会员组长韦正冕同志开导他,设法帮他东山再起。见猪价昂贵,韦正冕建议韦正平发展养猪,还将多年积蓄的10万元借给他,又发动全村的会员借给他15万元,还设法替他拿了20万元贷款。又带他前往石狮村万头猪场参观,学习全程养殖经验。韦正平回到家里,苦心饲养,猪的长势很好,当年就获利50万元。他见有利可图,今年又建了20个猪圈,发展养猪200头,猪价高而不跌,预计年底获利近百万。他高兴地说:“我从困境中爬起来了,全亏我们会员组长老二哥帮助。”
扶销售。产品销售工作是农民致富十分重要的环节,农户通过辛勤劳动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只有通过及时销售才能获利。为此,板湖镇、村老促会一班人在产品销售上动脑筋、想办法,派能人先后到苏南大城市跑市场,调研考察,最终成立了南郭蔬菜合作社,专门为南殷农户按时销售各种蔬菜。陈徐苗木合作社专门为农户生产的苗木销售到大城市里去。侉周、孔荡等水产品合作社为邻近几个村的养殖户销售螃蟹和黑鱼。这些合作社的成立,既为种、养殖户打开了销售门路,又为村集体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一举两得。
扶就业。帮扶贫困户闲散劳动力就业,使这些家庭每年都有比较固定的工资性收入,这对脱贫攻坚至关重要。开发区优势在于企业较多,居委会办企业的人员也很多。区老促会专职理事长张之春针对这一特点,将15家改制和新办的民营企业实行厂(居)共建,吸纳600多名贫困农民进厂(公司)就业,人均年工资超过2.5万元。
扶治病。这些年,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屡见不鲜。陈集镇闸东村民郑兴功,全家六口人,父母多病要花钱,老婆身体不壮,不能苦钱,大女儿读书要用钱,光靠他一个人做木工手艺挣钱,一家人生活入不敷出。去年底,祸从天降,八岁的小儿子患了白血病,一家人雪上加霜,这日子怎么过?郑兴功到了崩溃的边沿。村老促会会员组长陈标堂登门劝导他:“你放心,有我们大家的帮助,你一定能渡过难关。”一番话稳定了他的思想情绪,陈标堂根据郑兴功家的实际情况,在村委领导帮助下给他家两个老人办了低保。又开广播大会,发动全村的老促会会员和志愿者及广大群众献爱心,解囊相助。
扶抗灾。我县“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发生后,陈良、金沙湖、开发区、吴滩、新沟、板湖、硕集等镇、区、街道老促会组织会员,并发动志愿者,在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板湖镇老促会专职理事长陆栋成第一时间赶到灾区参加清障,为救人车辆打通救命通道。戚桥村老促会田中佳73岁,前进村老促会朱正帮、郑朱村老促会殷日帮、孔荡村老促会孔庆扣等人都已74岁,这些会员组长都在第一时间和镇村救灾人员一起,始终奋斗在救灾一线。
扶助学。助学工程一直是老促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板湖镇老促会负责人陆栋成利用亲戚关系,从2010年就和江苏宏泰总经理姜玉虎签了协议,为该镇王慧敏、嵇高明、孙雪亮、杨梦平4个孤儿助学,一直到他们读完大学为止。在过去的5年里,姜总每年给四个孤儿每人一万多元,每年暑假姜总爱人孙建林开车到板湖把孤儿们接到阜宁家里,还给孩子们请家教老师帮助补课。因她给孩子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她妈妈。姜玉虎孙建林夫妇的大爱,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赞扬。
据了解,该《报告》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节点推出的智库报告。
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黄承伟在会上介绍,《报告》将按年度出版,旨在及时记录波澜壮阔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进程,描绘、揭示其脉络和重要特征,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具有重大现实和历史意义。一方面,它能够为扶贫领域政策制定者、研究者、实践者乃至全社会提供一个密切观察和跟进思考贫困问题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的窗口,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提供参考,为广大扶贫工作者更有效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启示。另一方面,它能够全程跟踪、纵深描绘到2020年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最艰巨任务的历史进程。
《报告》共分为两大版块七个章节,其中,精准扶贫战略思想版块,包含精准扶贫的内涵、精准扶贫方略的形成、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等内容,是关于精准扶贫战略的全面介绍和论述;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版块,包含产业扶贫和转移就业扶贫的精准政策、易地扶贫搬迁的精准政策、教育扶贫的精准政策、救济式扶贫的精准政策、生态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的精准政策以及完善贫困治理体制机制的政策措施。前者关注的是思想性、理念性、立场性问题;后者是“功能单元”的集合体,关注的是行动性、战术性、策略性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帮助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山区生态环境,促进边远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生态扶贫移民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乡镇为主、群众自愿、政策帮扶。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帮扶,充分调动农户搬迁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安置地迁入群众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不搞行政命令。
生态扶贫移民搬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搬迁,科学安置,整合资源,有序推进。对需要实施生态扶贫移民的地方,坚持以自然村或聚居点为单位,引导整体搬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安置方式采用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有条件的乡镇规划建设移民新村或移民公寓,实施集中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山区农民自行购房或投靠亲友,向城镇转移;“三无人员”可由乡镇安排到敬老院。
三、范围和对象
生态扶贫移民实施范围包括北山、福临、开慧、白沙、金井、双江、高桥等7个乡镇。主要对象是:自然环境恶劣、生产资源贫乏、基础设施薄弱、交通不便、生活水平低和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
(一)水库周边地区,生产资料匮乏或发展生产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不利于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及水源涵养的农户;
(二)居住在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子女就学难,通讯、供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恶劣的农户;
(三)政府列入自然生态保护(无人)区规划范围内的农户。
具体对象由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资金补助
县人民政府对生态扶贫移民按5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农民生活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安置方式,可集中用于移民新村或移民公寓建设,也可根据移民意愿补助到户。对于建房特困户,可由民政部门另外给予扶助。
五、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生态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全县生态扶贫移民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具体负责全县生态扶贫移民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扶贫移民工作;根据任务大小,或设立专门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是生态扶贫移民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根据全县生态扶贫移民规划制定本区域生态扶贫移民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保生态扶贫移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六、有关要求
(1)规范操作程序。要切实做好生态扶贫移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把好移民对象的申报关、审核关,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选定安置点。实施生态扶贫移民的农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全户的户籍证明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村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县农办逐级审核,张榜公示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农户再与乡镇签订退宅还耕(还林)、经济补助等有关协议。生态扶贫农户搬迁后户口可以迁入安置地,也可办理农转非;不再保留原有房屋和宅基地,实施退宅还耕(还林)。
一、加大对贫困残疾人扶助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使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对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低保残疾人家庭,要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对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生活发生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经本人申请,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核准公示,给予特殊社会救助。
(二)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应为招用的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逐步实现城乡残疾职工医疗和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建立城镇残疾人就业援助和失业扶持制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残疾人,可持失业证和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缴纳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符合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并享受相应的再就业政策扶持。在未就业期间由街道残联、街道劳动管理所和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登记,实施重点就业援助,“一对一”进行就业指导。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和服务工作
(四)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各地应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并将基层卫生人员的康复业务能力、服务业绩等作为聘任、晋升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稳定基层康复服务技术队伍,保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五)对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家庭的残疾人及精神残疾人等特困对象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对低保家庭的精神残疾人,由监护人向市精防办申请,享受免费配送抗精神病药物。根据湖政发〔2004〕90号规定,上述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除医院优惠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外,对医疗费自负额超过0.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自负额的30%-70%给予医疗救助资金补助,但全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额每户一般不超过5万元,上述所需经费列入社会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支出。
(六)康复经费由政府财政投入、社会捐助、个人和家庭出资等多渠道筹集。市和县区财政应逐年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
三、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七)各地要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再就业,作为解决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的根本措施,抓紧抓好。鼓励社会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规范各项扶持保护措施,落实国家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稳步扩大社会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认真贯彻《**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将用工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并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力度,切实加强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八)强化就业服务,增加贫困残疾人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残疾人就业应聘所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凭中介机构收据、用人单位录用证明等,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销。
(九)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应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社区公益事业岗位安排残疾人的比例不少于15%。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残疾人工疗机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等,政府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或适当补助。
(十)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吸纳贫困残疾人就业。凡受政府、残联扶助奖励的农业“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应直接安置一定数量的残疾职工就业,或辐射带动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从事加工劳动和种养业生产。双方可在自愿基础上结成帮扶联合体,在“基地”从事种养业的,公司免费为其提供信息资料、技术、销售服务。
(十一)积极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减免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扶持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四、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残疾人教育、培训的扶助工作
(十二)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其受教育费用全额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对低保残疾人家庭子女或低保家庭的残疾子女,考取中专以上全日制院校后,由县区残联按中专每人每学期2000元、大专每人每学期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每学期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非低保家庭的残疾子女考取全日制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每人2000元、大专每人3000元、本科及以上每人4000元,所需经费在同级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十三)在公办幼儿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需要早期语言和康复训练的聋儿、脑瘫儿和智残儿,凡家庭困难的可以减半或免收保育费和教育康复训练费用。
(十四)各级劳动部门和残联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免收培训费用,经费由相关部门承担。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残疾人,免收培训费,培训机构凭政府发放的培训教育券结算;已转移到二三产业的农村残疾人提高技能的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费企业按实列支,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五、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组织,应将贫困残疾人列为重点帮助对象,提供无障碍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免费服务;达不到援助标准但生活确实困难的,经同级残联批准,聘请律师费用由县区残联给予适当补助;诉讼费、仲裁费由法院与仲裁机构给予减免或缓交。
(十六)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改造等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使其生活发生困难的,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
(十七)继续做好在岗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所有用工单位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发放残疾职工工资,并享受同岗位福利待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应按规定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社会福利企业应与残疾职工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在解除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时,须报县、区残联备案。
六、建立和完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十八)各地应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研究确定扶助贫困残疾人的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市扶持救助残疾人若干办法》等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