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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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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为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及时协调、组织好日常工作,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充分发挥院长办公会议的职能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或受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召开。会议讨论的问题,由院长或副院长提起。

第二条院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为院长、副院长、办公室主任。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研究的内容,可通知本院有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㈠传达学习区委、区人大、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决定本院重大工作部署;

㈡总结回顾本院工作;

㈢听取分管院长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下一步工作部署及安排;

㈣研究决定本院行政管理有关事项;

㈤讨论、决定涉及全院或本院几个部门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㈥研究制定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㈦研究决定物资装备的配置与管理、财务管理、重大财务开支、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两庭”建设、干警福利待遇等重要事项;

㈧其他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四条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五条院长办公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第六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副院长作出决定。

第七条本院各部门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先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认为有必要的,可将讨论事项书面送交院办公室,提交部门应对讨论事项有初步意见。院办公室应提前一天将讨论事项有关材料分发给院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第八条院长办公会议的日常事务包括会前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记录等,由院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或由办公室抄告本院有关部门,由分管院长组织、监督实施,有关部门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执行,并及时汇报办理情况。

第2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接到省、州法院__号和__号明传后,执行局结合__工作实际,及时作出了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进行了专题汇报,由分管副院长向院党组报告讨论决定,经院党组同意,从人财物各方面给予了全力保障。宣传周活动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开展执行款兑现会,二是组织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

执行款兑现会是将今年01至06月份以来在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和2014年集中强制执行专项活动中实际执行到位的56件144.23万元案件款安全发放到债权人手中。兑现会前后分四次进行了发放,其中20__年__月11日下午15:00-16:00时在本院五楼会议室开展的“执行款集中兑现发放大会”是规模较大的一次。

在组织开展与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工作中,取得了__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分管联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他们亲自安排各乡镇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积极组织配合法院开好座谈会。座谈会从06月13日至07月04日为期21天,主要是以执行局全体干警为主,副院长__、__、纪检组长__三位院领导亲自参加了座谈,法警大队、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也积极协助参与,法院干警参与座谈共43人次。在当地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委及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共召开9次座谈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数达到300人次以上,发放执行工作汇报材料300份以上,执行宣传材料250份以上。

1、执行宣传效果比预期要好。整个执行款兑现过程秩序良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反映非常好,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特别是在座谈会中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到执行款兑现会实际发放达到144多万元时纷纷给予法院高度肯定,确实感受到__法院执行工作的认真负责、措施有力。

2、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联络。座谈会上,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执行机构、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典型案例以及“六难三案”、执行联动机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消极执行、司法腐败等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深入了解了执行工作情况,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他们今后更好的、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了解、支持、宣传、监督人民法院及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经梳理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第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广泛法律宣传。在宣传方式方法上多下功夫,建议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实际制作展板、小手册、宣传教育片等资料,法院可以积极参与当地法制夜校的普法工作,各庭室分工联系到每个乡镇,在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配合下等定期或不定期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人民群众法制受教育面。第二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在与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建议执行工作创新可以邀请检察院介入执行监督,法院内部在立审执各个阶段加强配合,用好诉讼保全措施,加强与了解村情、社情、民情的基层组织执行联络沟通,及时把握执行时机,提高案结事了率,并避免一些暴力抗法、的发生。第三法院加强巡回办案、专项执行力度,起到以案说法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庭审功能,真正实现法庭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厂矿。第四法院多加强工作调研和矛盾排查力度,积极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特别是山林、土地、违法用地强拆、行政执行等比较复杂的案件。第五加强法院队伍管理,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强化干警群众服务意识,多为老百姓提供方便、快捷、热情的司法服务,多为党委、政府提供可靠的法律参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六在办理特殊案件中关注涉民生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意未成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第七规范法院工作作风,廉洁司法,强化诉讼费用的管理,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和吃拿卡要行为。

3、密切了与当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联络。接地气是这次活动中一大重要成果,在与当地党委、政府联络中,法院工作积极主动,不辞辛苦深入各乡镇进行座谈、开展法律宣

传,活动实效性强,内容通俗易懂,当地参与的人员具有代表性,起到了以点带面作用,为下一步加强联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4、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整个活动之所以取得非常好的实效,主要取决于院党组的重视,加强了院领导与局领导对执行工作的管理,活动有条不紊、可操作性强。

5、创新执行工作管理。活动中多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地主要领导都反映,法院主动开展这样有效的座谈会是尚属首次或是第一次参加,希望__法院经常性、多层面组织这样的法律宣传工作。可以说这是在院党组领导下,今年执行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一方面加强了执行工作宣传,自觉接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另一方面提升了执行干警的综合素质,强化了群众服务意识,转变了执行作风。

1、个别干警责任心不强,事不关己,在组织活动中不注意小细节,出现一些小失误、小混乱,如在兑现会上会场次序安排、款物清点等配合不到位,材料没有事先打印准备好,今后需强化工作职责和分工,方案再细化明确,干警间多加强沟通配合补台。

2、个别干警在座谈会上由于法律业务知识不全面,回答、解释问题综合能力、表述能力不强,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

3、活动参加人员单一,很多代表、委员提的意见和建议并不仅仅是执行方面的工作,参加过的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回来后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请示,如能在工作允许下各庭室都参与效果会更好,另各个乡镇主要领导基本都亲自参加,本院院领导多因工作忙未能亲自组织全程参与,有失法院不够重视。

这次活动为下一步强化执行工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认真进行剖析整改,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在院党组领导下,协调好各种关系,排除执行阻力和干扰,为执行工作营造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重点完善和健全执行工作联动长效机制,落实好执行工作监督联络制度,提高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及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执行工作管理,从__实际出发强化执行队伍管理,并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查问题,立行立改,努力提升执行干警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第3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年上半年案件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查办案件工作能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制定了“重点抓好自办案件,积极指导基层办案,注重发挥协调作用”的办案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方式,强化办案措施,严查各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总体情况

—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初核案件线索件;立案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件;结案件;处分人员人,其中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受双重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原创:组织处理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二、自办案件情况

我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各级纪委关于办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着力抓好自办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农、害农案件,惩处了违纪分子,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了县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截止目前,我们已立案查处科级干部案件起,查结起,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其中双重处分人;撤职以上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

三、基层办案情况

我县纪委监察局历来重视基层办案工作。基层办案工作也连续多年受到了省、市纪委表彰。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办案工作,我们于去年月份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案件协调管理室,专门负责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

今年以来,我们为防止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因不下案件指标而淡化办案工作的倾向,由案协室牵头,通过建立案件协作区、成立基层办案人才库、开展办案竞赛活动等形式,不断创新办案方式,强化办案措施,提出了“查办案件工作一票否决制”,保证了基层案件数量,提高了案件质量。目前,全县个乡镇纪委和个县直部门纪委(组)已先后初核各类违纪案件起,立案查处起,查结起,处分人。查办案件比较突出的高阳镇纪委和教育局纪委均已结案起以上。

通过这些基层案件的查处,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四、案件协调工作

各级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作用,这既是《》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保证各类反腐败案件顺利查处的有力保证。我县纪委在案件查办工作中非常注意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在不断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横向协调好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关系,纵向搞好本系统上下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了较好的协同作战模式:

⒈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例会制。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工作汇报、协调会议。由全县各执法执纪部门汇报各自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疑难,统一研究解决。遇到重大案件需要及时协调的,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纪委案协室)组织有关部门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调。

⒉建立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除了在每季度召开的会上由各成员单位汇报各自受理的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信息外,县纪委、监察局案协室每月到县局、公安局、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收集一次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有关信息,通过信息交流拓宽案源渠道,初步形成了县域内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

⒊强化案件移送制度。

县纪委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在审计查帐方面、检察机关在取证方面、法院在掌握证据方面和公安机关在查处违管理秩序等方面的优势,对发现本县管辖范围内的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重大违纪线索,要求各部门及时移送并进行查处,堵塞漏洞。

今年前半年,我们已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次,交换案件线索起,相互移送案件材料份,组织联合办案次,有力地推进了县域内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4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扶风县电力局全体干部职工,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就我局电力专项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我们扶风县电力局是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县级供电企业。全局有正式职工180人,农民合同工280人。管理全县35kv以上变电站6座,容量54650kva;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94.609km,10kv配电线路969.552km;0.4kv低压线路1365.950km,承担着全县10万多用户和近50万人口的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任务。全局年供电量3.8亿千瓦时,年上缴国家利税万元,先后获得全国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单位,全国一期网改先进单位,全国电力优质服务群众满意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省先进集体等称号,连年获得省地电系统先进单位。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建设“平安电力”为目标,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各项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活动,狠抓电网设备安全管理和矛盾排查处理,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局成立巡逻队小分队16个,设立三级保线机构3个,馈路专责人45名,技安员32名,低压电网巡查员名,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活动6起起,反窃电活动3起,调处各类矛盾13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全年实现了“四无一达标”的安全目标,截止10月底全局累计安全运行3532天,破坏电力设施案发率同比下降了20%。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始终把保持电网稳定和用电秩序平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和分级保制。一是根据扶创安办发(2006)0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我局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综治办、纪宣局等为成员,各乡镇参与的全县打击破坏电力设施领导小组,并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权力义务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成立了以局长李乃祥同志为组长、主管副职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科室站、所长为第一责任人;三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实行全县电网分级承包管理,35kv及以上电网由保线站和各变电站负责,10kv电网由生技科负责,各馈路专责人管理;0.4kv电网由用电科负责,各责任区电工管理。四是与各村组和大用户签订了专项打击和线路保护责任书260份,与全局职工包括责任区电工签订安全责任书360多份。五是将平安创建工作和专治治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

二、广泛宣传动员,齐抓共管

一是多次召开局科所三级专题会议和全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大会部署安排,广泛宣传;二是以第十五个综治宣传月和系统安全生产月,优质服务月以及“爱电日”活动为契机,以开展电力法、电力使用与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法律咨询、综治宣传为重点,利用宣传车、广播板报、固定标语、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创建氛围,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00000多份;刷写标语174处,制作横幅30条,出派宣传车辆12次;三是广泛深入地发动职工开展“平安电力”、“平安站所”、“平安电网”、“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目前,全局创建活动己家喻户晓,全县全局己形成人人参与,多方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

三、构建防控体系,夯实基础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干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了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为核心,局创建办、安监科、稽查科、纠察队、保线站及各变电站、供电所等共同参与的三级防控体系。全局形成了以创建办、安监科、纠察队、保线站为纽带、安检员、技安员、馈路专责人、责任区电工、巡逻队以及中心户长为骨干,群防群治为基础的点、线、面、片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网络。今年调查落实了全局基层技安员32名,馈路专责人45名,巡逻队员70名。同时,加强培训,提高电力打击专项治理队伍整体素质,全年培训技安员64人/次名,培训责任区电工等共355人次。

四、多元紧密配合,集中整治

按照全县打击涉电犯罪活动分工,全县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口径,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察盗窃电力设施及窃电案件起;工商部门对全县废品收购点进行排查23个,我们协同签订禁收电力设施器材责任书23份;协同土地部门处理线下建房3起;配合林业部门修剪砍伐通道树木980余棵。聘用村组农民义务保线员203名。局保线站外出巡查35kv主网线路12次;生技科组织配网巡查6次,局纠查队和安监科全年外出巡视电网安全8次;巡逻队开展夜间巡查20次,全年共巡查电力线路15800多km,查出盗窃破坏电力线路57处,被盗铝线20.38km,被盗变压器37台,直接经济损失83万元。全年开展反窃电活动10次,查处窃电6起,追补电量31400kwh,追补电费1.57万元;查出线下违章建房13起,已全部依法向政府申请拆除,已处理2起。同时,我们从技术方法方面加强电力设施防盗管理措施,运用调度对全县电网远程监控,及发现电网运行中的中断、断路等问题,及时安排处理,提高了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对全县配电变压器逐步焊接防盗装置,增加被盗难度。今年11月7日晚,法门镇杨家堡村机井配变被盗贼拆除,但由于窃贼不能撬开焊接,确保了该配变没有被盗。加大专项治理宣传动员后,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积极性明显提高。各村组专人看管抗旱线路,及时报告险情。200年8月15日夜11时左右,法门镇南村村民在夜巡时,发现扶法线路有人盗窃电线,及时报警。供电所、派出所及时出动,虽未抓获窃贼,但有力地震摄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举报涉电破坏事件40多起,查处举报窃电2起,追逃3起。

五、狠抓综合治理,加强内保工作

第5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一、社区矫正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年7月—8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对我乡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实施方案的拟定和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

(二)启动阶段(20*年9月—10月)

建立乡社区矫正组织;制定我乡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召开乡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到其他乡镇参观学习。

(三)全面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5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乡各村遵守有关部门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提高阶段(20*年6月)

总结一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市公安局应当分别于今年10月底前,对已经在社区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按照要求统一集中向市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市公安局应当设法予以补齐,市司法局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市司法局在接收相关材料时,应认真核对、签收,并及时送达各乡镇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市人民法院对执行地在本市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接受社区矫正相关教育,并责令其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同时应当在宣判、宣告之日起7日内,将生效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抄送执行地的社区矫正组织。其中判决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分别抄送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抄送市公安局。

3、市人民法院收到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假释、撤消缓刑收监执行、撤消假释收监执行、撤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后,应当及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做出裁(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裁(决)定书抄送提请机关。对社区矫正组织提请的延长矫正对象监外执行期限的建议书后,也应当及时进行核查、作出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决定书抄送提请机关。

4、对于市人民法院单独抄送市公安局的社区矫正对象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市公安局应当在收到上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5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复印件抄送市司法局。

5、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收到市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市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6、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应当先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并持司法所出具的报到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立即对回社区报到的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其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对未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及时到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登记手续,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司法所。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思想动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定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定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住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式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乡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辅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市司法局应当协调教育部门并督促未成年人且没有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为该社区矫正对象安排适当的学校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内容。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其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呈报和实施奖惩,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30日前,司法所应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召开由相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其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书面鉴定,并将有关材料上报户籍地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审核。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审核无误的,由市公安局签发《缓刑期满通知书》,《解除管制通知书》并通报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原执行的监狱、看守所、拘役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并发给《缓刑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解除管制通知书》。同时,向其所在地的村组织和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3、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批准(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后,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及时通报原批准(执行)机关,以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刑期未满的,按规定予以收监。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其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组织制度。乡司法所建立以政法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本辖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全乡各村居建立以村双委负责人为站长的社区矫正工作站,协助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本村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

(二)例会制度。乡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请示报告制度。乡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四)建档统计制度。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司法所要和市司法局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五)业务培训制度。乡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六)奖惩考核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市政府对乡社区矫正组织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一)社区矫正工作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应当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和相互配合。

(二)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有关部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疏于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或纪律处分,也可以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6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06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抓抓村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抓“以案定补”考核创新机制。

××县司法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县司法局二00九年基层工作

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06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第7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镇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镇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的目的

(一)直接目的: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二)间接目的: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根本目的: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六、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个环节、各项措施衔接到位。

(二)社区矫正的措施。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不同的具体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

1.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社区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管理的原则,组织、检查、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单处或者主刑已经服刑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除外)参加必要的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单处或者主刑已经服刑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自愿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应当予以鼓励。

3.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按照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通过个别谈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和途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形势、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小时。

4.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专业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5.司法所应当协调教育部门并督促未成年且没有完成国家规定义务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为该社区矫正对象安排适当的学校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协调教育部门,为符合试学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安排适当的学校进行试学。

6.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呈报和实施奖惩,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级处遇。

7.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依法可以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8.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应当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被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所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缓刑考验期或者假释考验期;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矫正期为在监外实际执行的期限。

1.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30日前,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督促其作出书面总结,并会同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评议、作出书面鉴定,将有关材料送交区公安机关审核。区公安机关经审核无误的,签发《解除管制通知书》、《缓刑考验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样式附后),并通报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原执行的监狱、看守所、拘役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社区矫正工作站当会同公安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并发给《解除管制通知书》、《缓刑考验期满通知书》、《假释考验期满通知书》、《恢复政治权利通知书》,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地的村(居、社区)组织和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及时通报原批准(执行)机关,以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刑期届满的,由原批准(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刑期未满的,按规定予以收监。

3.社区矫正对象因被发现漏罪、再犯新罪被收押或者死亡的,社区矫正自然终止。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死亡的,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区公安机关通报原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和原关押监狱、看守所、拘役所。

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例会制度,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各级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的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建立走访制度,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村(居、社区)组织等,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情况。

(五)培训工作制度。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者质量。

(六)奖惩考核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疏于职责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视情给予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情况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遇有重大政策出台或突发事件发生要随时通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系和相关信息共享制度。

(八)信息报送制度。社区矫正组织应当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

八、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

(一)社区矫正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应当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和相互配合。

(二)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有关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疏于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行政或者纪律处分,也可以建议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关单位或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疏于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规定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四)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九、*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三)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四)组织、督促、检查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五)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七)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党委、政府牵头,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武部部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由公安派出所、法院、司法所、综治办、财政办、民政办等单位为成员的*镇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设在镇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第8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出让执法监察工作汇报

根据全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工作电视会及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市高度重视,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03]148号)的通知,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执法监察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监察局局长叶鸿兴为第一召集人,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群为第二召集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2001年4月以来的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2001年12月以来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进行检查,自查自纠,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自查情况

㈠、严格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国土资源部11号令,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于2002年10月10日成立《***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领导小组》漳政[2002]综155号、于2002年9月29日成立《漳平市土地估价与使用委员会》漳政[2002]综152号、于2002年4月18日《***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漳政[2002]综43号等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确认、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组织领导工作。每一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均由市纪检(监察)、财政、计划、审计、物价、建设等部门人员以及市公证处人员全程参加现场监督,我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立挂牌交易栏,接受挂牌交易竞买人报价,所有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程序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有效地杜绝了出让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人为操纵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扫展,我市的国有土地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地规范、成熟。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六项制度,制定一系列有关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具体制度,为我市国有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依据。具体制度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土地协议出让价格确认领导小组的通知》(漳国土资[2003]90号)、《***国土资源局转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漳国土资[2003]71号)、《***国土资源局转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分类目录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漳国土资[2002]6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漳国土资[2002]综72号)、《***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漳政[2000]综209号)、《***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漳政[2002]综43号)、《***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价格确认小组的通知》(漳国土资[2002]16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度漳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规则的通知》(漳国土资[2002]32号)

2001年4月以来,我市共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起57宗,出让土地面积105220.68平方米,成交地价11661.3926万元,所得出让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其中:拍卖9起31宗,出让面积16280.35平方米,成交地价1838.326万元;招标4起16宗,出让面积2463.57平方米,成交地价678.07万元;挂牌出让7起10宗,出让面积86476.76平方米,成交地价9144.97万元。属经营性房地产开发5起5宗地(东门小区、北区开发、东门片区、解放北路林业小区、八一路),面积97843平方米,成交地价10951.9万元,纯收土地出让金1699.45万元,折迁及其它费用9252.45万元。住宅招标拍卖挂牌15起52宗,面积7377.69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709.4926万元。在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六项制度执行,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㈢、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土地市场的客观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其它有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时对城区范围内住宅用地也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自2001年4月以来,我市共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0起57宗中,不存在未经依法批准,通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法院委托拍卖等方式转让地上建筑物而限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问题,也不存在单位或个人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的问题。

自2001年4月份以来,我市以协议方式出让了3起,其中: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通信网工程漳平境内基站建设(0.1196公顷)、粉煤灰处理工程异地扩建(0.3253公顷)、移动通信基站点用地(0.2192公顷)。以上这3宗用地都符合协议方式供地要求。

㈣、我市每一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均由市纪检(监察)、财政、计划、审计、物价、建设等部门人员以及市公证处人员全程参加现场监督,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关程序执行。在这20起57宗出让地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着对竞标人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件等不正当措施限制潜在的竞标人的问题,不存在假招标、陪标、串标等弄虚作假、问题。

㈤、我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发展需求和年初土地供应计划,对建设用地实行集中统一供应,在供应数量结构、布局、价格、时间上进行有效控制。规定新增建设用地需经市土地使用与估价委员会讨论研究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供地计划进行供地。在这20起57宗出让地中没有违反合同擅自减免或缓交土地出让金问题。

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自查情况

自2001年12月以来,累计拍卖采矿权一家,招标、拍卖不成协议出让七家,挂牌出让四家,出让金额36.4万元,按有关规定逐级上缴。严格按闽政办[2001]236号文的精神,对建筑石料、饰面石材等新设立矿种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无一例行政审批行为。出让的12家矿点采矿权均为建筑用石料,符合闽国土资源[2003]5号文第八、九条规定的内容。出让矿点的选择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布设采矿权、控制总量、适应需求。出让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陪标、串标等现象,建立了一个规范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竞争机制。

三、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土地出让档案归档不规范,一档多宗,材料不齐等问题;

②部门协调不够,每一宗土地出让的材料都缺少控规图;

③基础性投入少,在出让土地过程中,基本上土地现状都属于生地的形式进行出让,很少有熟地出让的,一方面降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土地的价格;

④在拍卖、挂牌12家采矿权中有十家缺少批准文件;

⑤拍卖挂牌的12家采矿权缺少出让金收缴凭证;

⑥拍卖挂牌的9家采矿权缺少出让现场纪录,成交确认书。

2、整改措施

①成立档案整改小组,专门负责2001年4月以来土地出让档案归档及2001后12月以来的矿业权出让档案归档;

②由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联席会进行协调,由规划部门负责20起57综出让地的规划总平图或控规图。在今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只有在规划部门提供地块规划总平图或控规图后才能出让。

第9篇:法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目标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态势。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5起,死亡人数16人,全部为交通事故,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非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时刻保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今年初,县政府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为目标,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年初,*县长与各分管副县长签订了20*年度*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分管副县长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着重强调各分管副县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月11日,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县长分别和14个乡镇、5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3个园区管委会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县安委会制定了《*县“企业安全年”活动方案》、《*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责任制奖惩办法(试行)》和《*县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责任考核和责任落实的文件,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制度》等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都及时召开会议层层落实责任。

(二)强化组织建设,加大“企业安全年”组织领导力度

“企业安全年”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企业安全年”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年初,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并由县编委行文在所有乡镇配备专职的安监科员,充实乡镇安监所,同时在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安监局,从体制上理顺了安监网络,从而为“企业安全年”提供组织保证。还专门成立了*县“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县政府每次常务会议不变的议题。分管县长定期听取“企业安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召开“企业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出思路、想办法,帮助解决“企业安全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重点意识,有序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按照“企业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围绕四大工程,扎实有序地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今年初,我们认真组织好各乡镇、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需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并详细制定*县20*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上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县级安全培训班15期,培训1025人次,其中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期120人、安全教员1期141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期167人,特种作业人员6期458人,消防培训1期92人,渡工培训2期84人等。企业从业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负责培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培训的内容以市局印发的《企业职工安全常识读本》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为内容。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人员已达5430人次,培训率达70以上。

二是实施危险源点监控工程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月28日,县安委会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就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3月12日又专门召开会议对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制定了《*县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分别成立了危险源点监控工程领导小组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其他各牵头单位领导任成员,从而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与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宣传落实。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层层落实责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的精神落实到企业、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位职工,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局面。三是认真组织普查登记。危险源点普查登记采取企业、事业单位自查与牵头部门指导督查的办法进行,安监、交通、经贸、教育、质监等主要牵头部门深入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对所有设施、设备、场内运输工具、场所、原料、产品、库房(区)等进行全面排查。四是组织专家进行

复查、评估。四月份以来,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工、冶金、造船、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所有危险源点都进行了评估、认定,对重大危险源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到目前为止,共排出危险源点585个,其中一般危险源点466个,较大危险源点85个,重大危险源点34个,对各个危险源点都进行了责任落实,实施有效地监控。现在,我县正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确保年内投入使用。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工作,继三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后,我们又专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复查。在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们又进一步强化对国办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6月12日,专门召开部门和乡镇分管负责人会议,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55个,其中一般事故隐患846个,较大事故隐患9个,已落实整改833个,整改率为97.4。

三是实施企业本质安全工程。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落脚点。我们始终注重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在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三个方面加大力度,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四月份,化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入关键性阶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外小化工企业实施依法关闭。我县共排查列入关闭的小化工企业19家,占全市关闭企业数的41,关闭企业数量多,任务重,难度大。全县上下思想上高度统一,认识上充分到位,措施上坚决有力,敢于动真碰硬。五月初,全县19家应关闭的区外小化工企业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关闭到位,率先通过市化治办督查组的验收。对园区内的化工企业,我们着重从设备检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等方面强化管理,对不能按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停止建设,对不能按要求整顿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我们依法停产整顿的企业43家,停止建设27家,被予以行政处罚的11家,罚没收入18.3万元。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在抓好经营户发证工作的同时,重点打击私产、私销、私运、私藏“四私”行为。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长效管理相接合的办法,集中打击原材料供应大户、烟花爆竹私产大户,公安、安监、乡镇、交通、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从运输渠道上切断外来原材料的供应,对查处的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进行销毁,县政府专门下发了打击私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在电视台、电台、*时讯等新闻媒体上宣传,在各乡村要道口张贴,还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建立烟花爆竹打击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公安部门加大对私产人员的行政拘留和运输车辆的扣押,法院对触犯刑法的私产大户从严、从快进行了判决,安监部门对一些查处的大户进行了行政处罚,重点乡镇采取长期的查处、打击,从根本上遏止了私产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共没收销毁成品鞭3500万头、纸筒3000万头、黑火药(含鞭信)50公斤、制鞭机45台、封口剂4000袋。

另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等专项治理工作也都按计划顺利开展,取得很好的成效。通过严格的执法,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有效地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好转。

四是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根据*市《20*年全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工作方案》和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我县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布置落实,详细制定《20*年全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有效开展,目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考评标准,找准差距,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度,全面整顿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县相关牵头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两个园区都分行业、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标准化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找出问题,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全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6个、江苏省第14个“安全生产月”,我们在安排活动月过程中,注重宣传培训,注重宣传效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四进”活动。通过“安全在我心中”万人签名行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在我心中”、“讲案例、说安全”演讲比赛,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活动开展;通过一封平安家书、对全家福进行宣誓,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理念,时刻想到安全,关注安全;通过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全民安全的知识;通过县政府门前的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保持安全生产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是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在是高温季节,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时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一些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铁岭市清河特种钢有限公司的“4.18”钢水包倾覆,如东“4.15”海难事故等恶性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县突出化工企业、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为夏季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化工园区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互查隐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县开发区安监局注重从基础工作做起,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交通、质监、教育、建设等职能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强化责任监管,保证了夏季高温时期的安全。

上半年,我们在企业安全年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要真正做好“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仍还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二、认清形势,积极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当前,我县工业经济正值快速发展时期,很多企业安全投入还没有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后,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企业全员培训工程。按照企业全员培训计划,切实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从业技能。在开展企业安全教员培训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对不能依法组织和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组织强制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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