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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和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新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分类。主要划分为:一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二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三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五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前四类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而第五类长期股股投资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包含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对于第五类长期股股投资,本文不作详述。
一、初始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形成或取得来源,将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标准。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在我国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形式上看,企业合并又可分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由于吸收合并中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解散,新设合并中合并各方均解散,被投资主体不复存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只有控股合并存在长期股权投资持续核算的问题。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此外,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约定的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在购买日估计很可能发生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该未来事项的影响金额等两项支出也应当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例:甲上市公司与乙公司是不具有关联关系的两个独立的企业,2007年1月15日两公司达成合并协议,甲公司于2007年7月1日以公允价值为8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资产作为对价控股合并乙公司,占乙公司60%股权。假设不考虑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无或有项目,2007年7月1日乙公司财务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固定资产600800二、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从区分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角度,根据不同类别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下列两类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前文分类中的第一类长期股权投资);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前文分类中的第四类长期股权投资)。特别地,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还需调整为权益法反映。
已经确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当然,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原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形成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同样适当用本转换原则,即以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前文分类中的第二、三类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确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与企业合并中的规定相同)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后续计量按照成本法核算,不适用上述原则。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当然,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减值及处置
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方法有其特殊性。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即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得转回;其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总之,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涉及多项具体会计准则,如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等,需要相关会计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掌握,以便于应用。
长期股权投资400600
长期借款300300
净资产7001100
那么,2007年7月1日,甲公司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800
贷:有关资产600
营业外收入200
借:商誉140(800-1100×60%)
贷:长期股权投资140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不确认损益。
关键词: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企业进入世界资本市场的步伐也在加快。新准则较旧准则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颁布,有效地规范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实施不仅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工作,提高了相关会计信息的质量,而且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分析新准则对于了解、用好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新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变化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不同
原投资准则没有涉及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其他长期股权投资都按放弃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按形成的方式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以及其他必要支出。除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引入公允价值。即以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原准则规定:不具有控制且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控制、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中对受控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先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再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执行。
(三)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不同
原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并进行摊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单位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而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取消了权益法中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四)对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同
原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可以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数。而新准则不允许将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新准则规定,企业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实质是对长期投资的减值测试,如果发生减值,先冲减商誉,商誉减为零后,再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同时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就不允许转回。
(五)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处理不同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原准则要求将其由“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转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新准则要求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二、实施新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一)对资产的影响
1、新准则对资产最大的影响在于引入了可辨认公允价值。新准则规定除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以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引起资产账面价值的波动,从而影响企业的资产总额。
2、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准则采用权益法而新准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将对企业资产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当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时,在权益法下,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企业资产总额将增加;但是在成本法下,并不确认这一收益。这样,新准则下的资产总额就较旧准则下有所减少。
对受控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先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再采用权益法进行调整,这样就使得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明显增大。
3、旧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属于资产类账户,因为在新准则中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所以将会对企业资产产生一定的影响。若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为借方数额,则在新准则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以后各期企业资产的数额将有所减少。因为在摊销“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时,我们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相反若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为贷方数额,则在新准则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以后各期企业资产的数额将有所增加。
4、新准则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将对资产总额产生较大的影响,使企业资产总额较旧准则下减少。这是由于在旧准则下资产减值准备转回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增加了企业的资产总额。
(二)对利润的影响
1、对受控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造成企业利润的较大变化。
2、新准则取消股权投资差额的核算对企业利润影响较大。按旧准则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这样对于一些“股权投资差额”较大的上市公司,分期摊销差额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数若为正数显示公司利润将减少,摊销数为负数显示公司利润将增加。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更加规范、简便,给企业自主调节利润的空间越来越小。新准则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即在以后各期没有了旧准则下的摊销问题,也就没有了在以后各期因为摊销股权投资差额而影响利润的问题。总之,在股权投资差额为正数的情况下,新准则下企业以后各期的利润会较旧准则有所增加,其增加的部分即为旧准则下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的数额。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将对企业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当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说明股权投资发生减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即当确定其发生减值时,应借记“投资损益”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当将来投资的价值得以恢复时,不做有关的会计处理。
总之,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实施简化了会计核算,避免了企业利用摊销股权投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以粉饰企业财务报表的行为,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4、由于通过债务重组方式也能够取得长期投资,所以还存在着债务重组的适度运用问题,同样会给利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比如债务重组的收益我们将其计入当期收益,将会大大增加企业当期的利润,成为操纵企业利润的手段。
(三)对留存收益的影响
1、新准则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这样,新准则下的留存收益就会较旧准则下大大减少。
2、新准则首次执行,尚未摊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将减少。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则最终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新准则下的留存收益就较旧准则下明显减少。
三、如何更好地实施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一)各级政府要出台有关的实施细则
为了使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有“法”可依,各级政府要依据准则制定有关的细则及具体操作指南,以供企业会计人员参考。比如:取得各种长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成本法改权益法以及权益法改成本法如何调整,各种方式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等。制定的细则要尽量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方面面。
(二)建立与会计准则配套的监管制度
要想真正实施好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需要建立与会计准则相配套的监管制度。有关部门(比如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要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账目进行审查,以保证企业会计处理的准确、规范。另外,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有利于防止企业私自调整利润造成的偷税、漏税行为,同时也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虚假会计信息来蒙骗信息使用者的行为。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
为了更好地实施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组织企业会计人员学习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作为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变化最大的一项,它的实施给企业会计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了解、学习并消化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企业会计人员处理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定期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尤其是作为有一名会计,要时时刻刻地学习,不断接受并吸收新的会计知识,以适应具体会计工作的需要。企业要适时地对其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保证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3、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非常重要。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大量引入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确定给企业调整利润带来了一定的空间,因此,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也就关系到整个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变化,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在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的接轨。通过分析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变化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可以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新准则,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规范地处理,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郑庆华,赵耀.新旧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姚金武.谈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理念上的变化[J].财会月刊(综合),2007(1).
关键词:企业;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企业股权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资获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一般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者以货币资金、实物资本等方式向其他企业注资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收益。新形势下,经济下行压力严峻,企业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行业内以及行业之间的企业必然需要通过并购重组、破产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市场竞争效率。股权投资作为新兴管理模式,必然会为更多的企业接受和采纳,从而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股权投资管理的内涵
(一)股权投资管理原则
股权管理要以《公司法》为依据,企业必须做到合规合法,投资企业的管理应当合理有效,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套规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企业既要保证充分的管理同时也应适当保证先关机构的独立性。投资公司对于标的企业应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监管方式,权责清晰,责任到位。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对投资的调研、决策、管理、处置等有明确且易于操作的程序,对其中的重要事项,如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方针、股权代表委派、资产处置、再投资等,做出合法合规的安排。及时向相关管理机构报告重大投资事项。
(二)股权投资管理体系
所谓股权管理体系,就是股权的管理流程和整体架构。股权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要建立完备统一的股权管理模式。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完备统一的股权管理模式都是必不可少的。主要是落实股权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参股公司股权代表的委派、培训机制,督促参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组织结构,保证企业分工合理完善,提高企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关投资决策机构,机构中应包括规划、财务、审计、法务以及市场等各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才,该机构根据企业投资现状以及国家政策、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等因素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方案进行审核和论证,从而得出相关建议,提高企业的股权投资的准确率和收益率。第二,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股权投资的正确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不能因为个人的理解来影响企业投资的过程,企业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流程来实施这一过程中的诸多决策。同时企业在制定完相关方案后,应当根据投资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对投资过程进行动态管理。这就要求企业在前期对相关股权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得出企业进行相关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情况,制定最适合企业发展的投资方案。同时,通过建立标准化的股权投资管理流程加强企业投资过程中的执行力,观察实时动态,做好监控监督。第三,加强股权投资的财务工作。企业股权投资过程中面临着沉重的财务方面工作,股权投资的财务核算与分析是股权投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企业需要对所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完善股权投资收益的核算与编制。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应将所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纳入本企业财务管理中,对投资前后收益变动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对企业是否进行相关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第四,完善企业审核监督机制。企业在股权投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做好参股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在投资事前对投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企业投资的整体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其中的问题。建立参股公司内部的风险监控与预警机制,有条件的话可以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以及潜在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核算从而确保股东权益。
二、股权投资管理方法创新
(一)构建完善的股权管理办法
一是归口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对于股权管理,应实行股权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专业方面的优势,为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决策建议,实现专业部门对主管部门的协助作用。可以建立与专业咨询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将专业咨询服务外包,既可以解决管理中的专业难题,也可以降低管理成本。形成股权主管部门全程参与,以专业管理为主的运行机制。二是统一决策与授权管理相结合。对股权投资、股权融资担保、股权处置等事项,由母公司进行统一决策管理。对其他股权事项,每年组织对各受托股权管理者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能力等级授予下年度托管单位的管理权限。三是专职管理与兼职管理相结合。结合母公司实际,母公司股权管理实行专职管理与兼职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并建立外派人员业绩考评机制,促进外派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四是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静态管理主要是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和专项分析制度,动态管理主要是评估所投资企业,要及时发现投资项目企业出现的问题,对于无法合作融洽或者无法为企业更多持续收益的企业,要及时终止其股权投资项目,进而选取预期收益更好的标的公司作为其投资目标。
(二)建立科学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
企业在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建立科学有效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首先,企业应根据市场环境、本公司以及所投资公司的实际状况,科学挑选适合的评价指标,有针对性的对股权投资内容进行评估确定其收益性与可行性。建立完科学的股权投资评价体系后,评估人员应提前搜集相关指标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在分析方法上,尽量采取定量分析,适当采取定性分析。必要时建立多指标评价体系,实现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的结合,避免出现评价体系失灵的状况。在评价体系执行的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对股权投资的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构建和运行股权投资评价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科学性、收益性以及有效性的有机结合,保证股权投资评价的客观性与独立性,避免出现人为干预造成的评价结果的偏差。
(三)选择科学有效的核算方法
在股权投资管理中,一般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收益法,一种是成本法。成本法往往适用于企业对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情况,而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对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等进行股权投资时的情况。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次股权投资项目的核算方法。避免造成企业投资过程中的财产损失,提高股权投资的收益率.
(四)构建完善股权投资管理监督体系
企业在对外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对整个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企业应构建健全的监督体系,对股权投资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进行监管。在股权投资之前,企业应严格调查投资标的公司投资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在股权投资事中,要严格对投资双方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管,对财务信息要实行动态监管,在这一过程中要及时掌握标的公司的现金流、资本存量、资产质量等关键的财务信息,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及时发现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潜在的威胁,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纠正其中的偏差,保证股权投资的健康运行。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事后的监督。对于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企业也应不定期对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核对核查,持续优化股权投资,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的效率。对于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跟踪了解并反馈,积极吸取经验教训,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员,将相应的责任予以落实。特别的,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必须设立有效的退出机制。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构建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设立安全的风险预警线。监管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投资过程中的问题,企业管理人员应及时考虑退出股权投资,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结语
新形势下,市场竞争压力日趋增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竞争效率已成为大势所趋,企业之间的兼并与重组也势在必行。在这种形势下,股权投资这一形式必然会更多的出现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股权投资也必然会成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股权投资会为企业带来收益,但其中存在的投资风险也不容忽视。企业只有从自身实际出发,构建有效的股权投资体系,完善股权管理办法,加强股权投资监督,才会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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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宏超.面向项目的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管理模式[J].时代金融,2011,27:141.
“企业如果想真正在‘大资管’的繁荣下得益,务必要在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方面拓宽思路。”京能集团副总经理刘国忱说,“目前银行业股权投资尚未放开,保险公司股权投资通道挟窄,券商基金‘撇油’现象严重,风投、PE退出机制不完善,外汇睹备无法进入股权投资市场。”
以银行业为例,目前五大国有银行控制了70%的社会存款,由央行制定存贷款利率,并由此构建了银行以利差为主、中间业务收入为辅的商业模式。银行发放贷款或购买债券一味增加债权,企业则为谋求发展不断增加债务。刘国忱说:“如果政策允许,银行可以利用自身利润积累,进行股权投资,博取实业经济发展回报,转一个思路,进行反向产融结合。那么,一来企业就能够获得资本金,降低债务风险;二来银行的资产结构也会趋于合理。随着大资管时代到来,国家应该逐渐放开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股权投资的限制。”
事实上,京能集团在与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早有探索,此前与中国人寿洽谈投资计划,由中国人寿投资京能集团40%的股权。但由于当时中国保监会基于对保险公司股权投资的限制,并未批准。“如果当初计划顺利进行,国资委持有京能集团60%的股份,中国人寿持有40%,保险资金能够给京能提供后期的融资配套,那么京能集团的发展会更快,资本结构会更合理,风险也会更小。遗憾的是当时行政政策还不完善,保险资金用于股权投资的比例极低,且要求个案审批,因此京能集团与中国人寿的合作项目没有成形,但随着这些年市场逐步放开,股权投资的趋势已成必然。”刘国忱肯定道,“尽管目前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比例放开到20%,但政府在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上更强调风险控制,而企业则讲究经营效率,政策规范与市场效率之间有些脱节,特别是金融机构对外投资的个案审批时间过于冗长,往往会错过最佳时机,使金融机构成为不受欢迎的、低效率的投资人。”
关键词:股权 投资 优化
标的解读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不仅仅是数据的分析,仅仅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并不能保证财务报表的分析质量,如果在市场环境普遍不理想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状况即使是零利润也不代表企业的盈利能力很差。尤其是对刚起步的企业而言,即使各项资产的增长率偏低也不能对其未来发展做出否定的判断。因此,财务报表的各项指标分析要将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结合在一起,才能精准分析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
五、结束语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概括地反映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要进行有效决策,还需在报表基础上进行有效分析。财务报表分析就是运用财务报表数据对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趋势的一种评价,通过这种评价可以为财务计划决策、预测提供广泛的帮助,也可以为投资和债权人以及潜在投资和债权人,确定投资政策和方针,财务报表分析可以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评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能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为企业不断挖掘自身潜力,降低成本,合理运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由此可见,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使用者虽然关注的角度不同,但都要靠这些分析出来的数据来对企业的未来做合理的预测。
总之,财务报表分析,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经济活动与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它属于会计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财务报表具体的分析比较,可以全面深刻地认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正确评价经营成果,明确问题和原因存在,促使该公司制定出有效地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同时财务人员也应充分了解其含义,理解其表达的动态过程或趋势,并且注意其时效性。这既是提升财务人员自身业务能力的要求,也是发挥财务工作管理职能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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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28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来,各地金融创新改革渐成燎原之势。
4月12日,深圳前海出台系列金融创新措施传闻震动资本市场;17日,有消息称珠三角金融特区方案报国务院;天津滨海新区也出台18项金融创新举措;日前,又有传闻珠海横琴金融改革方案亦公布在即。
股权投资基金是各地金融创新改革的重头戏。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被列入十二项主要任务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表示,深化股权投资体制改革,能够解决温州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两多两难”(民间资金多、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融资难)突出问题,有利于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的优势。
对于温州来讲,股权投资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200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出炉后,温州首家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东海创业(下称东海创投)于7月16日宣告成立,但不到半年便告夭折。其后虽然也有一些创司在温州成立,但经营状况普遍不佳,温州的股权投资仍未走出“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资本转移阵地
温州以民间资本丰沛著称。但从2009年开始,原本风生水起的“温资”遭到重创。山西煤改使得温州煤老板数百亿资金血本无归。“温州炒房团”也在调控政策面前败下阵来。
而国内股市的反复盘整也让温州资本徒呼奈何,忍痛割肉的比比皆是。自去年开始,“民间借贷风波”、“企业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等接踵而至,更是把温州推到了风口浪尖。截至今年2月末,温州涉及老板“跑路”的企业已达到了234家,仅2月份就新增了36家。
在饱受“跟风逐利”之害后,温州人逐渐将目光锁定在了股权投资上。于是大批温州“炒家”转变为“投资家”,创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温州。2010年6月,温州开始试行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温州市股权营运中心获准成立,主要为未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提供托管登记服务,并为股东提供与股权相关联的各项登记服务。
据相关部门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末,温州有各类民间资本平台1326家,其中担保公司186家,寄售行360家,投资咨询公司780家。温州创司超过300家,投资领域主要覆盖三四线城市房地产、矿产等,也参与大宗商品、定向增发和后期PE投资。
2011年7月,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壹号基金设立,该基金为首支政府参与引导、专注于温州地区股权投资的基金,注册名为温州红石天堂硅谷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温州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于当年11月17日成立。首批会员包括34家机构,涉及多家股权投资公司、担保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目的是搭建温州本土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股权投资的规范和发展。搭建有效信息沟通平台,整合分散的投融资机构。
LP自主还是GP决策?
目前,股权投资在温州的发展依旧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是温州投资人自身的专业性限制。
温州的股权投资行业以聚集高净值人群和家族资金等LP群体为最大优势。目前,温州主要采取GP和LP合二为一的模式——该模式的最大好处是,既使双方的利益趋于一致,又能够降低运营成本。
中国的LP和GP的关系可谓特殊,除了LP要参与基金管理,GP还要承担很多其它“挑战”。可以说,GP与LP之间的博弈无处不在。在温州,GP与LP之间的问题则更多在于权责混乱。多数LP缺乏专业的分析投资能力,却过分强调自主性,要求在基金投资委员会中拥有决策权力。
而不具备专业投资能力的出资人对基金运作发挥影响可能导致基金盈利能力下降。由于出资人与基金管理者在投资项目上产生分歧而导致分道扬镳的事件时有发生。私募股权作为一种高风险、高要求的投资,如何破解民营资本非专业化运作的风险,也成为改革过程中的重中之重。
对此,北京大学金融和经济学博士刘魏表示,目前较大的问题在于,许多GP与LP之间无法找到平衡点。他认为,每个LP都有其投资理念,这种理念与GP固有的投资理念存在差异是难免的。GP要善于从LP身上汲取有价值的经验,并把自己的理念循序渐进地渗透给LP。
本地企业被忽略
温州股权投资的另一大困惑是,过分逐利的民间资本“无视”本地创投市场。在金融试验区细则落实上,落脚点应该是通过金融来服务实体经济,实现良性循环。但是通过对近年来本地创投市场的调查分析,不难发现温州本地企业对温州创投资金的吸引力远远不及外地项目。
自2009年以来,温州地区先后有金龙机电、正泰电器、森马服饰、温州宏丰4家企业登陆A股市场,但是其中均没有温州本地创投的身影。对此,上海一位PE人士表示,“温州本地资源匮乏以及产业面临‘空心化’,其它地方受国家政策鼓励,新兴行业要比温州当地低附加值的传统制造业、纺织业更受PE的关注。”温州创投不愿意投资当地企业,不是创投单方面的问题,这需要政府系统性地引导民间资金流向。
“实际上,温州本地企业,相对于外地的公司,有很大优势。”一位不愿具名的温州当地投资者对本刊记者说,投资者往往有“视觉盲点”,就如不见了某样东西,会去其它地方寻找,殊不知东西其实就握在自己手中。如今温州的创投资金就处于这种状态。
环亚资本董事长胡旭仓曾表示,温州本地企业不“吃香”,最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很多,但拟上市的企业却不多,创投也就投得少。此外,温州的产业升级方面来看,传统行业依旧占据大半江山,对创投吸引力较弱。
在中美嘉伦咨询公司总裁潘朝金的概念中,政府在这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要引导资金的流向,另一方面还应该支持产业加快升级。本地企业应该向一些新兴领域如清洁能源以及环保领域投以关注。
除上述两方面难题之外,产权交易受限,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单一也是股权投资所面临的瓶颈。清科研究中心认为,随着IPO退出难度的加大,以及A股市盈率回归导致VC/PE基金收益空间的压缩,IPO至上的观念已然转变,退出方式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因此,加强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不但将使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更加完善和合理,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同时对于VC/PE来说将是新的退出渠道。且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由于具有良好的成长性,较主板有更好的市盈率,预计未来会成为VC/PE退出方式的重要选择之一。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IPO以外最重要退出渠道的并购,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占比仍比较低,这对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长期发展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这意味着想靠股权投资获得巨额的回报难度将越来越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温州中小企业多以制造业为主,缺乏较高技术含量、创新性较强的企业,目前可权交易的达标企业不多、种类不够丰富、交易存量不足。其次温州没有独立的产权交易所,无法进行快捷的产权交易。浙江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吴博认为,温州独立操作主要存在三个难点,首先是政策的障碍。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产权交易都是以省或直辖市级别为主体展开的,单纯的地市层面操作面临不少困难。除此之外还有人才和企业资源上的制约。
桥梁很重要
针对上述问题,或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清除股权投资在温州发展的障碍。
首先,应建立以股权投资、兼并收购、投资银行、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和财务顾问等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形成股权投资产业链条。通过私人银行、第三方理财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为投资保驾护航。
这对于第三方理财机构来说十分利好。有分析师认为,在目前民间资本投资需求充分的情况下,第三方理财机构恰好可在国内高端客户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建立桥梁,在丰富客户理财产品的同时,帮助基金完成募资。随着人民币基金市场化程度的提高,预计投资机构与第三方理财或金融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或将越来越广泛。此外,还可加大税收和政策优惠制度,吸引高端人才,同时定期举办股权投资知识讲座。
控制,能够决定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利的方式,通常指对子公司的投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指按照合约与其他企业共同控制被投资企业的方式,通常是指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重大影响指能够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指联营企业的投资;三无类型,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的权利,也就是一般参股性质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跨类型转换的会计处理
(1)获得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增持,也就是由类型三转变为类型二。即由金融工具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投资方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将原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之和。而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例1:A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以480万元取得B公司10%的股权,企业银行存款支付,A公司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6年1月1-2016年6月30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70万元,除此之外被投Y公司无其他净资产变动。2016年6月30日,A对B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为550万元。2016年9月1日,A公司又对B公司追加投资1700万元,取得B公司30%股权,至此,A公司对B公司持股40%,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
A公司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①2016年1月1日,对B公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②2016年1月1-2016年6月30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70万元
A公司不用做调整
③2016年6月30日,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0
贷:其他综合收益 70
④2016年9月1日,A对B新的持股比例为40%,应享有B公司的份额为2400万元(6000万元×40%),而其投资成本是2250万元(1700+480+70),调整其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按照2400万元入账,同时转出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B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7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480
―公允价值变动 70
投资收益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70
贷:投资收益 70
(2)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减持,也就是类型二转变为类型三。因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实施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后应该对剩余的投资按金融工具的计量和会计处理方法,把转换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例2:A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以600万取得B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B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除此之外,B公司无其他资产变动。2016年初至2016年6月30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2016年7月1日A公司以660万元出售了B公司20%的股权,至此A公司不再对B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并将剩余资产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当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30万元。A公司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①2015年7月1日,对B公司投资成本600万元,由于600万元>450万元(1500×30%万元),所以无需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②2015年12月31日根据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180万元(300万元×3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③2016年6月30日根据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120万元(100万元×3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0
贷:投资收益 120
④2016年7月1日,确认处置B公司20%投资的投资收益,由于出售股权投资的三分之二,所以无论是成本还是损益调整都要转出三分之二,也就是400(600万元÷30%×20%)万和200万(300万元÷30%×20%)差额进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6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投资收益 60
⑤2016年7月1日,对B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3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投资收益 30
(3)是原持有的具有控制的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导致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也就是由类型一转换为类型三。转换之日需要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例3:2015年7月1日,A公司以6000万元购入B公司60%的股权,银行存款支付,由于对B公司具有控制,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年7月1日A公司将该投资中的90%的股权以5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C公司,C公司并非B公司关联方,出售后A公司还持有B公司10%的股权,对B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
A公司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①2015年7月1日对B公司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②2016年7月1日,转出出售的股权投资成本,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600万元,当天公允价值700万元,差额1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5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400 (6000万元×90%)
投资收益 4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700万元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投资主体;法律完善
一、国际私募股权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为“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的投资。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成长基金、房地产、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后私募增发投资等。私募股权投资是现代国际融资的一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是不可逆转的潮流,美国RegulationD是最为典型的国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体的法律制度。
国外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基金,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会大量来自于其主要投资地的机构投资者。以欧洲为例,私募股权基金业70%以上的资金来自于欧洲本土。参照美国、欧洲、台湾等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几类:金融机构、各类基金、具有一定规模的工商企业、政府机构、个人投资者。
(一)金融机构
Regulation D是美国在1982年专门规范私募投资的法规,其中的Rule 506限定了投资主体的资格,在八类合格投资人里,首先列出的就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登记的证券经纪商和自营商、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
(二)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的重要投资主体也包括基金,主要涵盖了商业性的投资基金和养老基金等。商业性投资主要是指投资公司,美国的“合格机构投资人”中明确写明包括根据《投资公司法》登记的投资公司和企业开发公司,以及小企业开发公司。除此之外,基金的基金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投资主体,这是一种间接的投资方式,设立目的是投资其他的基金。它广泛应用于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信托基金等领域。
(三)政府机构
为了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初步发展时,很多国家直接从事创业投资,由政府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吸引了民间资本并推动了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商业性创业投资公司。
(四)个人投资者
富有的个人的资本在初期的发展阶段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的主要主体。
(五)一定规模的工商企业
根据美国Regulation D的Rule 506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第二类是“根据《投资顾问法》登记的私人企业开发公司”,第三类为“依据所得税法享受免税待遇的机构,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信托及合伙机构,其资产必须超过500万美元。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体制度现状
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外Y、政府机构、企业和个人等,但是相对于英美国家成熟市场的运作,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主体制度还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一)政府机构的职能有待转化
我国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提供融资担保和参股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在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项目的产业基金上,政府出资往往会起到引领导向的作用,但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业更好的发展,政府的过多干预并不利于PE的市场化运作,政府机构作为出资主体的职能有待转变。
(二)金融机构投资理念尚不成熟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所以,银行资金和保险资金是不得进入到创业投资领域的。
(三)民间资本受到法律制约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我国相继出台了优惠的税收政策,但十分可惜,这些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投资公司类型基金,并没有考虑到对有限合伙类型投资基金出台的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外资受到限制
我国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增加了对外汇管制以及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限制,并且还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在政府审批范围之内,除有其他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这些限制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我国PE市场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主体的法律制度建议
首先要完善有限合伙制基金立法体系,其次要加强对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督和引导,还要加强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放宽主体限制主要包括: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使机构投资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正确的认识,避免其过分干预基金管理和基金投资短期化等问题。一是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有所突破,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允许其入市;二是制定完善的入市后的风险控制规则;三是针对不同的投资者的特性设计因人而异的进入路径。只要控制好风险,这一举措既符合机构资本增值的需要,又为风险投资提供了稳定、长期的资本来源,必将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大发展。最后也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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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转成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准则中没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分别就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两种方法进行比较说明。
(一)转换前公允价值上升[例1]A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600万元现金从C公司处(A公司和C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具有公开的交易市场,A公司以短期持有为目的,因此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管理。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B公司2012年全年净利润为3000万元;2013年4月3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元。次年6月30日,A公司又以1200万元现金为对价从D公司处(A公司和D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2%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000万元,A公司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项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1)不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在不追溯调整情况下,A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加上新增12%股权的对价1200万元,就是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转换前公允价值下降[例2]现假定例1其他条件都不变,2013年6月30日,A公司持有B公司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金额为-100万元。
(三)两者的区别对比例1和例2可以发现,由于公允价值的上升,在不追溯调整的情况下,使得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追溯调整情况下高出2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要低100万元。由于公允价值下降,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相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低3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1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高出400万元。而不管是公允价值上升还是公允价值下降,在追溯调整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都是一致的。即追溯调整的方法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二、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权益法核算
此种情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我国最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在应用指南中以例题的形式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转换时,投资方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增加投资而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了更好地分析和说明问题,下面通过具体案例,对不追溯调整和追溯调整进行对比分析。
(一)转换前公允价值上升[例3]A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600万元现金从C公司处(A公司和C公司为非关联方)取得B公司10%的股权。该股权具有公开的交易市场,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其他条件与例1相同。(1)不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按照现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原持有10%股权的公允价值1000万元,加上新增12%股权的对价1200万元,就是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400万元,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实现净利润不调整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发放现金股利会增加本期的投资收益,也不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具体会计处理如下,(2)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如果进行追溯调整,则视同权益法从开始时就一贯被采用,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二)转换前公允价值下降[例4]现假定例3其他条件都不变,2013年6月30日,A公司对B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5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为-100万元。
(三)两者的区别对比例3和例4可以发现,由于公允价值的上升,在不追溯调整的情况下,使得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比追溯调整情况下高出2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投资收益要低500万元,以前年度损益要高300万元。由于公允价值下降,不追溯调整与追溯调整相比,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要低300万元;追溯调整比不追溯调整情况下以前年度损益要高300万元。而不管是公允价值上升还是公允价值下降,在追溯调整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都是一致的。即追溯调整的方法使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三、结论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可知,金融资产转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是否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不仅影响到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同,而且对当期和前期的损益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在股票的市场价格频繁无序波动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从金融资产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时采用追溯调整能够提供更加准确、真实,且更相关谨慎的会计信息,因此是目前较为适当的选择。追溯调整是国际惯例,在会计准则持续趋同的大背景下,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目前在这方面尚未有相关的规定。
美国APB《意见》第18号(第19段)规定:“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成果(当期以及前期)以及留存收益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因此,要对所有账户按权益法进行调整,以使投资方的财务报表视同股权第一次取得时就已使用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能提供更可靠的信息。股票市场是一国资本市场的核心,股票市场的走势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走势密切相关。然而,我国资本市场从起步发展至今,股票市场行情却经常与国民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相背离,中国国民经济稳步增长,而股市暴涨暴跌的情形时有发生。2014年下半年,在宏观经济不很景气的大背景下,中国股市在经历了多年的熊市之后突然发力。据相关数据显示,仅11月份沪综指暴涨了10.85%,各个行业、题材板块轮番上涨,之后又轮番下跌,波动幅度之大创历史记录。有些股票估值过高,2014年末市盈率超过100倍的达50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