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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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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第1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一)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1.优化缴费机制。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方共同承担的缴费机制,逐一进行优化。第一,优化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机制。首先要建立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增加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其次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减轻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负担。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第二,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资金筹集中的作用,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或中小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进行减免或补贴,引导其积极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资助。第三,不能简单地以东部、中西部的划分为依据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补贴,优化政府补贴机制应该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结构等因素。

2.优化激励机制。一是明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提高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的关联性,鼓励年轻人参加新农保。二是国家从政策制定方面应根据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既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又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3.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是优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第一,提升经办机构人员素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逐步熟悉和掌握操作管理系统。第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开发适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档案管理系统,逐步缓解不断增加的参保人群给管理带来的压力。第三,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资金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渠道,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全面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范围。一是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标准,以贫困程度作为划分标准,而不是以户籍制度来划分。二是对重点人群、特殊人群予以政策倾斜。如重病、残疾、无依无靠的特殊群体可享受终身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遇突发事件造成暂时性的贫困人口可享受临时救。三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进行生产救助,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助这部分农村人口提高取得收入的能力,并在物价上涨或遭遇意外时给予一定的补贴。

2.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首先,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参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均消费水平与整体物价水平的变动,坚持保障水平量化,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基本生存的影响。其次,要分阶段、有重点的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由于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可以依据地方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先易后难的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资金资助的基础上,增加实物补贴。

3.保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供给。首先,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的投入,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资金供给完全有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尤其是向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和省份倾斜,缩小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水平的地区差异。同时,完善财政支出结构,防止养懒汉的现象发生。其次,发挥民间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社会捐助的作用,对实施捐赠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和奖励。

(三)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配套措施和服务。

1.加强老年人口福利机构建设。我国农村地区是以血缘为基础形成的居住和生活的社区,农村人口传统的观念是不愿意离开熟悉的社区环境,并且居住在一起的农村人口相互熟识,愿意给予身边需要帮助的老年人口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这为农村社区机构养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提高现有农村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吸引除“三无”人员和五保老人外的农村老年人口自费养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敬老院机构养老的功能。另一方面,建设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福利机构,加强硬件建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本社区农村老年人口适当的养老补贴;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村集体可以利用合法的土地流转、抵押为本社区老年人口的养老事业筹集资金。

2.增加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供给。注重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将县、乡、村三级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紧密结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同时,加快建设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连接乡镇和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促进城市、乡镇的优秀医疗人员和医疗资源向农村社区的倾斜和转移,增强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向农村人口提供直通式服务,提升农村老年人口的卫生保健水平和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

3.强化农村人口社会养老意识。首先,加强宣传,强化农村人口社会养老的意识。传统的思想、文化及价值理念影响的我国农村人口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变养老观念,接受社会养老。其次,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网络服务平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公共产品,由政府负责提供,在制度运行过程中,应该有具体的组织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引导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办理各项手续,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和发放等。

二、城乡统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打通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路径。要打通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路径,就要建立起适合农村人口流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流动中的农村人口未来的养老问题。一方面,建立符合农村人口流动性特点的操作简单、可携带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社会统筹账户的统筹层次,实现农村人口迁移流动时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赋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非缴费型统筹账户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既得收益权,使社会统筹账户成为一个可以随时迁移携带形式的账户。同时,加强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对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的参保信息进行录入,包括参保地点、参保缴费率、给付标准等,全国联网,实现各地区的农村人口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息实现共享,参保人无论流动到哪里,都可以查到自己的相关参保缴费的信息,便于农村人口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另一方面,为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必须要求制度设计模式大体一致,这样,当农村人口流动到城镇时,可以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非缴费型账户资金转移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将农村人口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转移到城镇个人账户;当在城镇务工的农村人口迁移回农村,可以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账户资金转移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账户中,将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相应的个人账户中。

(二)完善法律及相关配套政策。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依法调配资源,将全体公民共同享受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规范为国家意志,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在我国城乡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应该吸取经验教训,确立相关法律,用法律确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方针、意见,再根据各地实际设计具体衔接机制。以法律为后盾,做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2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参保范围: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2.所需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C复印件两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两份;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3.办理方法:到所在村镇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由村镇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注: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1.定期交费:对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险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险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

2.灵活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

3.一次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要交多少钱

1.在个人缴费上,今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在出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45~65元补贴,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标准最低达到120元。同时鼓励长期缴费,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农牧民,每增加缴费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2元的基础性养老金。

3.在进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20~60元补贴。所谓“进口”,是指各级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的同时鼓励多缴费,对选择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不低于5元。

4.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第3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也是个农业弱国,农民在全国人口总数中占有绝大的比例,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在全国处于最低阶层。而农村的发展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特别是近几年来,在这其中的农村养老保险在全国各地进行试点之后,农民特别是老人的见解不一,社会舆论对此问题的报道也是模糊不清。因此,我就重庆市荣昌县峰高镇的农村养老保险坐立一些了解调查。

老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多半不了解的老人有45%,40%的老人对此制度基本上了解,由此可以看出,在峰高镇,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还是偏低。

老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满意程度(见表1)表明半数的峰高镇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养老保险是满意的,34%的是比较满意,只有不超过20%的农村居民对此不满意。由此可见,在峰高镇实行农村养老保险以来还是去的了显著地成效。但是,不满意是占绝大部分的。

我们根据选项出现的频率求出了各项的百分比(见表2)。现在有更多的农村老人更加倾向于选择较农村养老保险来度过自己的晚年。但是仍然存在四成以上的农村老人要家庭或储蓄养老。这样的传统观念在农村老人的思想中可以说依旧根深蒂固。

根据以上选项的,我们汇总后从政府因素、农村居民参保待遇、微宏观经济条件、政策落实四个因素出发,来综合考虑影响参保的重要因素所占的权重,表明峰高镇农村居民主要担心的还是自己领到的钱的多少(见表3)。

峰高镇农村居民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评价(见图1):66%的居民觉得农村养老保险不能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30%的居民认为可以,另外6%的居民还没有形成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清楚的认识。

二、荣昌县峰高镇农村养老保险存问题

峰高镇农村居民对农村养老保险不够了解:在峰高镇的农村居民以来因为自身知识文化水平的限制,不能够对政府的宣传手册和相关的新闻知识有很深的了解,这样就相当于阻隔了他们自觉地接触农村养老保险的途径。

峰高镇农村居民传统养老观念依旧严重;农村养老保险的的标准过高;城乡养老保险差距过大,户籍标准太严苛。

三、解决办法

第一,让峰高镇农村居民熟知农村养老保险。

第二,缩小城镇差距,降低户籍要求。

第三,养老方式多样化。

四、结语

第4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一)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评述。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小,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其中东部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超过60%。参保人数比2002年的5,462万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10亿元,分散在1,905个县市。

2、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功能正在不断削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二是农村大量的年轻人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严重。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这些人无暇顾及老人;同时,这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三是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加剧年轻人消极赡养老人现象的增加。

3、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致养老更是奢望。而且现在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城市化的迅猛推进使得许多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农民所得到的只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4、老龄化加快。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已出现家庭小型化倾向,农民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据2005年底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全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其中农村约占老龄总人口的68%;中国农村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国1,905个县,5,374多万农民参保,还不到应该参保农民总数的8%,仅有310多万参保的农民领取了养老金。积累保险基金310亿元,这些农保总体上属于早期农保性质。总的来说,早期农保试点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覆盖范围小,发展严重不平衡。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困难重重,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在全国1,905个农保试点县中,多数地方的农保机构还在民政部门,农保在省级已经移交而市县没有移交,依然处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与此同时,很多内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顿”的一个通行的做法是简单退保。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研究;改革;模式;制度

论文提要:我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本文在此前提下设计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特别是建立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对早期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

我国农村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农村原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被打破,而新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农村大部分老年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他们成为整个社会中最边缘化和最弱势的群体之一,这个群体的规模越来越大,已经开始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一)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现状评述。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问题。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小,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06年底,全国参加各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其中东部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已超过60%。参保人数比2002年的5,462万人有所下降。目前,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10亿元,分散在1,905个县市。

2、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功能正在不断削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主要问题:一是农村家庭规模缩小、核心家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二是农村大量的年轻人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严重。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这些人无暇顾及老人;同时,这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三是老年人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加剧年轻人消极赡养老人现象的增加。

3、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致养老更是奢望。而且现在土地对于多数农民来说仍然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城市化的迅猛推进使得许多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农民所得到的只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也是不可行的。

4、老龄化加快。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农村已出现家庭小型化倾向,农民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据2005年底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全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0,045万人,其中农村约占老龄总人口的68%;中国农村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3.27人。

(二)早期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国1,905个县,5,374多万农民参保,还不到应该参保农民总数的8%,仅有310多万参保的农民领取了养老金。积累保险基金310亿元,这些农保总体上属于早期农保性质。总的来说,早期农保试点工作不成功,陷入僵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覆盖范围小,发展严重不平衡。已经筹集的农保资金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市,多数地区难以为继。从基金规模上看,排在前五位的是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和北京,这五个省市的基金共计221亿元,占全国农保基金总额的71.3%。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民政不管,社保不接”。尤其是在中西部大多数省份,农保管理体制至今仍没有理顺,运作也困难重重,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在全国1,905个农保试点县中,多数地方的农保机构还在民政部门,农保在省级已经移交而市县没有移交,依然处于“民政不管,社保不接”的局面。与此同时,很多内地和西部省份“清理整顿”的一个通行的做法是简单退保。

三是基金分散,管理存在流失和损耗现象。目前,全国310亿元农保基金分散在1,905个县市。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全国清理整顿农保后,农保机构和人员的办公经费、工资多数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挪用农保基金发工资的事情相当普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5年全国31个省份中,涉及1,905个县、2.6万个乡镇,农保系统大约有干部近1万多人。

四是老年受益保障不能兑现,保障水平低。很多参加早期农保的农民在年龄达到60岁后,每月领取以前规定的养老金的承诺不能兑现。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集体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该制度的新颖性,首先在于各级政府和村集体逐步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本文以成都为例,鉴于目前成都各区、市、县经济发展水准不一样、政府财政负担能力不一样、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也不一样的状况,成都于是按照一二三圈层分类划档逐步推进全市农村养老保险。

(一)从远郊区县——都江堰和金堂县来分析。金堂县从2007年6月1日最先按规定开始在三个乡镇进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9月1日在全县全面推开农民养老保险。2007年全县GDP为79.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690元。都江堰市从2007年8月初开始,分别选取了胥家镇、崇义镇各两个村进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6.2亿元,农民人均收入从2001年的3,096元增加到2007年的5,300元。两地属于成都市第三圈层,经济实力偏小。

(二)从近郊区县——双流县和温江区来分析。2007年双流县GDP为282.2亿元,财政收入17.6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5,000元。双流县是四川唯一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县,在整个西部排名第二位。2008年全县农民共计参保8,788人,其中从业年龄人员参保4,599人,非从业年龄人员参保4,189人,征收资金约1,200万元。

第5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必要性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包含以下两层含义:第一,社会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判断是否“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的标准,则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是否脱离,或者对劳动者而言,参加的生产活动是否属于其主要社会生活内容而定。另外,法定的年龄界限亦根据各国实际情况相应确定。第二,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因此,养老金在分配过程中不再遵循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原则,而是依据劳动者的社会贡献、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来确定额度[1]。

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国家可测算出未来大概的养老金开支,并根据某些既定标准来确定养老保险待遇;④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我国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经多次改革,目前,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较高水平、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金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但由于我国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城镇和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相同,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开始试点,此后一段时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近2000个县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基金达300多亿元,已有200万名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尽管如此,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仍存在着覆盖面小、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少、保障水平低的特点,一个综合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形成,这样,在土地初级保障的基础上,绝大多数农民的养老缺乏保障,这不仅会加剧城乡差距,而且也会酿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在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到来的需要

国际上,一般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的社会、或者将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7%的社会叫做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而且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的是老龄化速度在未来的30年间将持续加速,根据预测,2030年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率将上升到17.93%,比城镇的比率高出4.8个百分点,因此,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好迅速增加、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的老有所养。与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一致,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先老未富”,甚至是“先老还穷”状态,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人口总量较少,人口老龄化的负担相对较小,而中国农村基数大,老年人口数量很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超过了整个欧洲各国老年人口之总和。因此,为了迎接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使数量庞大的农村人口老有所养,就有必要适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就是要使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却在不断扩大,1964年中国城乡居民收人比为2.2∶1,1978年为2.4∶1,到了1994年就达到2.87∶1,2001进一步上升到2.9∶1,2004年则为3.45∶1,目前仍有扩大的趋势,而我国二元化格局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差别也很大,以国家近年来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为例,2001年,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仅占全国保障费总支出的11%,而占总人口30%的城镇居民却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人均占有方面,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455元,农民仅人均15元,相差近30倍;从覆盖面看,城市已达90%以上,而农村只有2.4%。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羁绊。要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和谐,就必须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和不公平,使社会稳定发展,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

由于我国农村人多地少,农民人均拥有的土地数量有限,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3hm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还要面临世界低成本农产品的更大冲击,其价格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相应地,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取的收益也就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单纯依靠有限的土地已经难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了,土地保障的作用正日益削弱。

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也正在弱化,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进行以及现代观念的冲击,我国农村过去三代同堂的大家庭逐渐被父母和子女居住的现代小型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结构不断简化,家庭规模渐趋缩小。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由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1994年的4.54人,每个劳动力负担人口(含本人)也由2.26人减少到1.57人,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受到巨大冲击。对于我国如此众多的农村老人依赖自己不稳定的老年劳动收入来养老,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确实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土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它不仅可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从西方历史经验看我国已经基本具备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从一些欧洲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与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与1947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当时这四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中国1999年可比值水平的79.3%、99.9%、46.6%与73.3%。欧盟15个成员国将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在时间上大致从20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末完成。与这些国家当时的农业产出、人均收入等指标比较,我国整体经济水平和农村经济水平都达到或超过这些国家当时的条件[2]。另外,比照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国家,一般有两个规律,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滞后城镇30-50年;二是农业占GDP的比重在3.1%-41%之间,平均为16.2%。而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951年,当时政务院颁布了《劳动保险暂行条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事实上已滞后城镇50多年。2003年,我国农业GDP比重为14%,已经达到或超过了国际上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建立该制度时的比例。而目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保持年均高速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同时,我国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中存在着社会保障支出不足的问题,这也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潜在的经济支持。因此,我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基本具备条件。

(五)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保证经济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确立的在农村实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结构的变革,以及小城镇的发展,农村已经初步构筑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体制框架。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是率先进入市场经济的群体。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农民不论亦工、亦农、亦商都必然要承担市场风险。逐步在农村建立发展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3]。

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们国家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要条件,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陈英.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可行性[J].科技资讯,2006(17):229.

[2]王德文.我国已经具备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制[J].脑库快参,2005(36):1-6.

[3]刘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J].金融投资,2006(10):51-52.

[4]安然.我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理论观察,2006,40(4):81-82.

[5]林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0(5):18-21.

[6]徐祖荣.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初探[J].实事求是,2006(4):34-36.

第6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事业。

*、基本特点:(*)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以自我保障为主,不给政府背包袱;(*)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养老基金没有互济;(*)采取县(市)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基金运营方式为储蓄、购买国债,实现保值增值;(*)与城镇养老保险比,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历史包袱,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

*、参保对象:全体农民。我区村干、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和“双女户”结扎对象。

*、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线管理,并实施财务监督。

二、*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过程和现状

*区地处武汉北部,现辖*个街镇场区,+图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年开始启动,近十四年来,有起有落,有轰轰烈烈的时候,有停滞不前的时候,有萎缩滑坡的时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为保障农民“老有所养”,预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以及稳定村干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启动发展阶段(*年—*年):*年我区被列为全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全武汉市有*个。*年当年实现参保农民*人,征收基金*万元,*到*年每年平均征收基金近*万元,到*年底参保人数达*人,基金达*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较好,其主要原因有五:(*)国家大力推行,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号)将武汉市列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地区。以后民政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年,民政部公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对象、保险费交纳和领取、保险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积极引导。我区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纳政府工作目标,并将农保基金征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并在各乡镇民政办增设*—*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较为充足。根据民政部民办发[*]*号文件,可以按当年收取的保险费总额的*%提取管理服务费。*到*年提取了管理费*多万元,一是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经费,二是作为乡镇完成基金征收任务的奖励,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和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养老保险承诺利率较高,*年——*年*月为年复利*.*%,*年——*年*月为年复利*%,*年——*年*月为年复利*.*%,利率较高较好地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调整整顿阶段(*年—*年):*年,国家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存在基金挤占挪用、违规投资、乡镇和村截留保费、基金保值增值难等问题,决定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一是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部门管理,二是不得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三是清理整改基金违规问题。一方面由于工作关系未理顺(民政部门至今未移交工作到劳动部门),工作经费无着落(按财政应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但由于农保工作人员太多,我区乡镇*人,财政压力较大,并未将此列入预算),另乡镇于*年开始机构改革,农保工作人员进行了精简,区民政局只承认了退休的*人,使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年由于银行利息大幅度降低,国家为了化解基金保值增值风险,对养老保险的利率进行了调整,*年*月降为*.*%(*年*月降为*.*%),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年省政府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农村养老保险整顿规范阶段不再接受新业务”,至此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停滞阶段。

*、停顿、半停顿阶段(*年—*年):由于受国家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和中央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到*年出现了退保人员增加、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近三年来基金当年收不抵支累计达*万元,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农民缴费收入很少,没有新的业务发生,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停顿、半停顿状态。

目前我区的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可以概括为:低水平、窄覆盖、功能弱、效果差、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陷于停滞不前的局面。截止目前为止,参保农民*人,退休人员*人,月支出养老金*.*万元,人月平养老金水平为*元,高的达*元,低的只有*.*元。基金累计收入达*万元,其中:缴费收入*万元,利息收入*万元,累计支出达*万元,滚存结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保险覆盖面窄。据统计,我区农业人口为*万人,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只有*人,占农业人口的*.*%。从参保对象看,只有部分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和“双女户”结扎户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而其他广大农业人口均未参加养老保险,基金共济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

(二)管理较为松散。从我区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看,我区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正处在停顿、半停顿阶段。在管理机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基金管理等方面均未形成完成的管理体系,只是靠着惯性的作用,维系着目前的现状。一是管理机构没有理顺。*年国家要求农村养老工作全部移交到劳动部门,但到现在仍未移交,致使管理职能不明,工作不得力。而且由于我区农村养老保险专职工作人员少,管理服务难到位。现在各街镇原有*名专职工作人员都已取消,区民政部门的专职人员也兼职做其它工作,使养老保险的日常管理较为松懈,对退休人员更是谈不上进行生存调查,难以避免死亡后虚报冒领,造成基金损失。二是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力度不大。农村养老保险对保障农村老龄人“老有所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区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力度不大,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存在种种疑虑和担心,全区仅有*%左右的农户赞成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而真正愿意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参保的农户不到*%。三是制度建设真正不完善。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特别是民政部颁布的《方案》过多地考虑到农民的保险观念不强而农民参保“自愿性”,资金筹集上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可以认为,这种保险模式基本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含义,而是较多地体现出商业保险的特征,政府扶持职能缺失,不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政府扶持功能弱化。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为:“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上述三个渠道中,除了对个人缴费规定了具体标准外,其余两个渠道都缺乏硬约束。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普通农民很难享受得到集体补助。而《方案》又没有对国家的责任通过约束性的规范加以具体规定。据统计,我区只有少数村干部由村进行了补助,其它大多数农民未得到村级补助,而政府更是没有投入资金给予扶持。这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没有稳定的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四)保障水平偏低。根据测算,如果按照《方案》设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元/月缴纳保险费,*年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元,*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元,这很难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调查表明,大部分参加保险的农民都选择了较低标准缴费,从而导致退休后退休金水平极低,我区目前退休*人,人月平养老金水平为*元,高的*元,低的只有*.*元,有*%的低于*元,很难保证“老有所养,老有所靠”了。不仅如此,《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使《方案》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

(五)农民参保意识差。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养儿防孝的思想还大量存在,特别是在目前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家庭现金收入增长缓慢,增收困难,文化生活缺乏,束缚了农民思想认识的发展,形成了封闭落实的思想,特别是在一些僻远的山区,由于受传统的思想影响较深,与城市相比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了差距,他们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却忽视了近期生存的艰难性和风险性,即便有些意识到了全区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却因为对农村养老保险了解不多,知知甚少,对农村养老持怀疑态度,因此,也不愿意参加。农民参保的态度和对养老保险认识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发展空间和前景,而目前农民表现出的参保意识淡漠、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正是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出现扩覆不力、征收困难的真正原因。

四、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目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相对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便成了各级政府急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从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看,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急于求成。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五个统筹”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理顺部门关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把这项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工作做好做实。

*、坚持“强制投保为主、自愿投保为辅”的原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凡达到全国农村平均收入水平以上的农民必须投保;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贫困线以上者鼓励投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可以按人群和地区分类、分步进行。首先在农村的不同人群中分类推进,如乡镇企业职工和民办教师,强制其必须参加保险;其次在较为富裕的地区,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强制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然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

*、积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一是从扶贫资金提取一部分。我国农村开发式扶贫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年以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加之绝对贫困的消失,逐步转移并加大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支持应该是可行的。二是从国家财政收取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提取一部分。三是从农村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农村税收包括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个人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四是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交纳一部分。农民个人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可按适当比例缴纳保险金。受保个人做一定奉献,也是国际社会保障制度通行的原则。不过,要以农民的收入达到一定的高度为条件,而且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加大“三农”投入,逐步改善农村软环境。“十一五”规划明确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那么在这个五年计划里农村必须将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如何改变农村落后的精神风貌,这既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我们财政部门急需解决的财政分配问题。要从农村基础设施入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结合区的“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加大农业收入力度,促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投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农村经济综合水平提高了,就会促进农民思想意识的提高。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也就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第7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一)养老保险财政投入相对较小,保障水平不高我国资金投入在农村养老保险方面过低,导致保障水平较低的现象出现。由于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参保人按不同档次缴纳费用,国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到参保人到达规定年龄后,国家按月发放养老金,养老金的数额很大程度上与自己所缴纳的费用数额相关。有些参保人员缴费档次过低,到60岁后领取的养老金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的基本生活。

(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问题我国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存在着一些不足,资金保值增值的途径单一。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与城镇职工、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较大,农村养老保险保障相对较弱。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及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及,加大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相对较小,而我国农村老龄化人口日益增多,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程度远远不能赶上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要想稳定农村人口生产生活,提高农村人口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就必须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普利程度,并且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保障程度。

(二)加快法制建设,使农村养老保险有法可依现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化程度不高,而且农民对养老保险认识不够深入,这就给一些人员有空隙可钻,养老保险资金不能够切实利用,甚至被贪污、挪用。所以应该加快进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使其有法可依,减少腐败的现象出现。

(三)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双管齐下一直以来我国传统观念是使老人“老有所养”,并且主要是依靠家庭养老的形式来实现,可是现在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大多数农村人口生活压力较大,许多家庭对老人的赡养出现较大的困难。所以我们要加强社会养老的制度建设,做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双管齐下,保障农村老年人群能够得到更好的赡养,生活质量更高。

三、结束语

第8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关键词:养老保险 欠发达地区 政府作用

一、贵阳市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现状

我国各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经济水平和社会传统的不同造成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地区差异化,但就各地的社会保险制度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贵阳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现状如何?现从三个方面来做一个简要分析。

1.贵阳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贵阳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是人均耕地少,地貌复杂,第一产业从业人口下降速度慢,人均产值低。贵阳市2004年年末总人口350.8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5.78万人,占全市人口数的53%。全市土地总面积804667公顷,其中耕地288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1%,全市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土地6.9亩,不足全国平均值的一半,农业人口人均耕地2.55亩,为全国平均值的三分之二,且多属高原丘陵,不利机械化操作。据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1.77亿元,占本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即GDP)443.63亿元的7.2%,不难看出农村的人均产值不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差。

2.贵阳市农村居民经济收入现状

贵阳市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总的来说是收入偏低,保障水平偏低,城乡差距大。据统计资料显示,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509元,仅占城市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的31.25%,不足三分之一,可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大。全市农村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达0.44。2008年贵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200元/人月,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高的两城区为140元/人月由此可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异。

3.贵阳市农村养老现状

贵阳市农村居民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之以少数集体养老、储蓄养老、征地补偿养老、房屋出租养老、困难救助和低保养老。贵阳市农村目前社会养老模式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占63.1%以上;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长期以来农民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绝大多数边远地区的农民根本谈不上存钱,当农民进入老年,靠储蓄积累养老的为16.2%;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为数不多,这一人群属于养老无保障之列。随着农村社会老龄化的到来,农民养老问题逐步凸现,已到了必须研究解决、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贵阳市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结合贵阳市农村的现状,要建立贵阳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面对和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差异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严重失衡的根源。长期以来优先发展工业的思路决定了城乡发展的差异,贵阳市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大体各占一半,但200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还不到第二产、第三产增加值的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纯收入的3.2倍,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200元/月,是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人均70元/月的2.8倍。

2.农业产业结构的差异

解决“三农”问题的落脚点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关键在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现以农为主,多种经营。尽管近几年我市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目标,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但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结构不均衡,贵阳市的地形地貌又不适合大型机械的使用,就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而言不能形成规模,集约化、机械化、产业化程度低,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很难得到大幅度提高;二是种植面结构不合理,围绕省会中心城市服务的多种经济农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不同区域的差异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由于贵阳市城市规划、地理等方面的因素,贵阳市不同区域的农村各方面差异都较大。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对处于不同区域农村应该区别对待。不同区域经济差异的影响。贵阳市经济目前呈放射状,由城市中心向边远农村逐渐减弱,经济区域差异十分明显。

4.资金筹集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目前国家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性政策框架,基金主要依靠参保农民的缴费,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多种因素,考虑到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的经济、社会背景,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老保险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如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不进行补助,其差异性和不公平性是显而异见的,直接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如果要让绝大部分农民参与到社会养老保险中,政府的财政补助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财政支出的加大,会影响到社会各个方面,而不仅仅是农村这一块。

三、解决贵阳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矛盾的建议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笔者认为,要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抓住发展经济这个主线。政府应结合贵阳市农村的实际情况,让城镇带动农村发展,从政策、经济、财政上全面扶持,即使暂时减缓城镇的经济发展,也要千方百计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农村的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特别是偏远、困难地区的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缴费承受能力才能提高,农民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才能增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才能健康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才能持续。反过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的份额逐渐减少,又能有力的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使城镇能全面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完善农村社会保险的地方性法律体系

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根据贵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其次,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步伐,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最后,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的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第9篇:农村养老保险范文

【关键词】养老保险,农村,现状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者因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已发货的经济收益,物质上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主题是国家和政府,通过立法的手段执行,受益人是劳动者,主要满足的是实现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收入保障的功能。

二、建设农村养老保险的意义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的一个基本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侧重于养老的经济保障功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养老风险,尽管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还没有覆盖到所有的广大农民,但是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实现社会稳定。据有关数据显示,从社会保障支出来看,全国80%左右的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只有5%,且人均占有社会保障费用是农村人口15元,城市居民455,元,相差30倍,而覆盖面积,城市已达到90%,农村只有4%,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均衡,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城乡经济差距。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有助于缩减城乡经济差距,减小农村经济压力,调节收入分配,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稳定。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21世纪,我国逐渐进入了人口老龄化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国民寿命平均大大延长,且在解放后三十年没有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致使我国现在逐渐进入了老龄化阶段,现在的社会问题就是老龄化问题严重,且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超过了农村总人口的10%,据资料统计,农村每8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到了2050年,每两个半劳动力就要供养一个老人。且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农村老龄化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社会性的大问题。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工作,一方面可以缓解现在我们所面对的老龄化问题,另外一方面也是在未来的养老问题做投资,提供解决策略。

(三)促进城市化快速发展。过去农民的主张是“养儿防老”或者是依靠土地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可以弱化和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土地作为生产要素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配置,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城镇化快速发展。

(四)促进农民的消费需求。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为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后顾之忧,稳定了农民的心理预期,激发了潜在的购买力。

因此在农村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我国要实现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从广大农民的利益出发,解决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障,开展养老保险工作,是实现农民小康的重要一步,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

三、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概述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加快了建立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成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题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随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后,国家更是重视占全国人口80%的农村人口,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强调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

(二)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1、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状况的最基本原因。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社会财富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农业从1952 年 到 1990 年为国家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万亿元的资金,平均每年高达 250 亿元。可见我国农业对国家工业化积累的“有形”付出是多么的巨大,但农业在付出的同时,得到的却很少。我国财政投入长期以来偏重于工业和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事等社会 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是高付出,一方面是低投入,这中间的“隐形”贡献更为巨大。

2、立法的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法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的缺失立法的滞后,国家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

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目前,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也只有 1992 年 1 月 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施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试行)》 而且国家也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作出调整,使得一系列不良后果出现,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应与时俱进的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尽快制定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并使其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法律保护。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