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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发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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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发展

第1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

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内容摘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问题对策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1999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统计显示,截止200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

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00年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3、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二是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规定对于私有财产,如确属公共需要,可以征收。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都采取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绝对保护私人利益的时代在西方国家也已成为历史。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应当允许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同时,私有财产的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哪一级政府有权做出征收私有财产的决定。

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充分补偿。国际上对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是,对征收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征收的规定是“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适当补偿”、“相应的补偿”。“适当补偿”与“充分”是有区别的,法律应当统一起来,不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剥夺。

4、开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允许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纳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可比国家商业银行低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二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

三是政府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据以作为信用担保的配套。从我市实际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为企业提供直接担保逐步过渡为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要采取市、县政府出资入股扶持,县(区)政府组织社会融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方式,组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聘请职业经理或委托专业公司运作。

四是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对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要通过安排财政贴息、投资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等形式,予以鼓励;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采取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民间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合理回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捐赠、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费用,按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

五是给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又应允许民营企业发行B股、H股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

六是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据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人民币8万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国债、外汇等,实际的民间金融资本存量已超过人民币10万亿元,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如何激活这笔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最终转化为内需,正成为扩大内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5、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的必要性。

首先是客观环境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继当年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支突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民营经济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一些综合性问题,是行业部门不能替代和无法代替的。第二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经济成份的特殊矛盾需要研究,特殊问题需要解决。虽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分行业管理,但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开展一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第三是解决就业的需要。我国有着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据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达1500万人。除了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实现再就业,农村还有约1.5亿富余劳动力需转移。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成就民营经济办公室,认真落实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壮大,有利于扩大就业。

二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可能性。

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依托乡镇企业局、经贸委的中小企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个体、私营企业管理科以及工商联的部分科室等组成。这样既不需增加财政负担又可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人力管理优势。

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民营企业的计划申报、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的调整;指导民营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其市场应变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是为民营企业创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本文认为,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确定为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五种服务,即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就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容的最好概括。据有关资料,目前,泉州市民营企业已逾10万家,从业人员达180万人,行业同业工会54个,并在全国23个省(市)设立外地泉州籍商会和联络处34个。我市可依托工商联合会,成立有综合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参与,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企业在信息上互通有无,在经营上穿针引线,在维权上挺身而出;另一方面团结同行,状大整体实力,成为民营企业当之无愧的“娘家”。

7、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尽快修改《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从法律上讲,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也即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组成。共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和按份的私有财产,因此,当人们用《宪法》这种最高法律的形式宣称“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已经确立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明确“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补充“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从立法技巧,还是从社会民众的认知程度,都可能难以实现。因为一部分地区的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持反对态度,认为这必将导致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担心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制定《民法典》。由于我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民法典》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民营企业连自己的物权都没有弄清楚,又谈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为更好地体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基本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各种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上的平等,都应不可侵犯。

三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正陆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200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营条例》之后,北京市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安徽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是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文夫《民营在中国》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2、宏鹏张海滨陈章友《二次创业泉州民营经济如何应对》法制日报2001年7月13日第3版

3、李曙光《保护私产约束“富豪”》法制日报2003年7月23日第12版

4、潘立志刘超颖《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调查及分析》、法制日报2003年8月6日第12版

5、张宇增《私有财产能不能神圣?》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4日B1版

第2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为促进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努力开创我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的个体私营经济(以下简称个私经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一、放宽生产经营条件

(一)放宽市场准入领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推进市场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商品或领域,都允许个私企业生产经营。

(二)降低企业设立门槛。允许出资人以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金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禁止外,对不影响公共利益、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申请者已取得合法产权和使用权的住宅,在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从事经营的证明后,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手续。

(三)推行试营业制度。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市困难家庭等七类群体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需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1次,有效期6个月,并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优化发展环境

(四)突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规划建设引领个私经济发展的工业园区、特色街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等发展平台。

(五)完善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发挥好国有担保公司在支持个私经济中的作用。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增加个私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个私企业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个私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要确保“两个不低于”,即确保对个私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对个私企业的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规范发展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业务,加快推进集合票据发行业务,推行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

(六)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企业注册登记实行联审联办,所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一律按承诺最低时限办理。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及各级便民许可服务窗口以明白纸、办事手册等方式公示审批前置条件、程序和收费标准。对不予办理或延期办理的事项,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申请人做出说明和解释。除法律、法规保留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前置审批条件。禁止审批部门强行指定中介服务。

(七)强化对部门的监督。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推动审批职能部门尽职履责。建立行政审批评价考核机制,每年年底由市考核办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和个私业主代表等对审批服务部门尽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八)落实创业人员落户政策。在继续执行《胶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创业人员落户政策:

1、本市居民在城区及各镇(街道)驻地,依托本人产权商住用房注册个体经营,并取得商住用房《房地产权证》的,经营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商住用房所在地落户。

2、对于户口系市内的个体经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整户申请迁入的,准许落户,不受是否贷款和有无职业的限制。

3、对于户口系省内市外的个体经营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商业网点且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已交付房款额达3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且本人实际经商营业1年以上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落户。

4、在本市购买阁楼、地下室居住要求迁入的市内人员,凡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且规划用途为居住的,可准予迁入户口。

5、创业人员夫妻双方均系本市集体户口,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已解体、破产,户口空挂在原集体户上确实无法迁移的,经调查核实后,可准许子女在其原单位集体户予以出生登记。

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九)设立个私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平台建设和新办个体工商户创业扶持。对新办个体工商户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含我市和镇、街道两级财力),三年内予以全额奖励,具体通过各镇(街道)兑现。

(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个私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鼓励个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技术转让,引导个私企业进入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农资批发零售等行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并对涉及个私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审批事项公示场所进行集中公示。

(十一)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广泛政府采购信息。降低个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对适宜从个私企业采购的项目,鼓励个私企业参与。在保证政府采购信誉的前提下,允许个私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采购。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强化组织协调。成立胶南市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个私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发展局。

(十三)发挥各镇(街道)的主体作用。各镇(街道)要把抓个私经济发展摆在优先考虑位置,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以抓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力度抓个私经济发展。鼓励各镇(街道)新建、改建、扩建各类个私经济发展平台。建立工作考核机制,把各镇(街道)发展个私经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平台建设列为考核加分指标。

(十四)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组织的服务功能。鼓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作用,提高服务会员单位的能力和水平。

第3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一、发展不均衡

建国初期,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还有一定数量,此后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到1978年减少到只有23户47人。改革开放以后,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又得到了逐步恢复与发展。但总体来看,发展速度很慢,个体工商户发展不稳定,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从1988年到1998年10年之间,甘孜州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长速度为6%,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速度为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1998年相比,2001年个体工商户还减少了882家,负增长7%。

从总量情况看,甘孜州的个体私营经济总量少,规模小。到2001年,甘孜州18个县共有个体工商户11686家,私营企业435家,见下表2。

2001年,甘孜州GDP为275671万元,从业人员51万人,个体工商户产值及从业人员分别占全州的9%和4%;私营企业产值及从业人员分别占全州的1.7%和0.6%,全部个体私营经济产值及从业人员分别为占全州的10.8%和4.5%。而在我国东部一些地区,个体私营经济的产值已经占到了GDP的60%以上,就业人数也占到了2/3左右。可以看出,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生产规模上都很小,与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的行业分布结构也不合理,大部分分布在运输与商贸餐饮行业,农牧业中微乎其微。2001年对主要行业个体私营经济的统计表明:第一产业类的经营户61户,仅占0.65%,第二产业类经营户为572户,占6.08%,第三产业类的经营户,占93.8%。第三产业的经营户主要集中在商品流通、餐饮和交通运输行业;个体私营经营解决的就业人数也是第三产业类最多,占了77.6%,而第一产业类仅占0.99%;第一产业类的销售收入为153万元,第二产业类为3307万元,第三产业类为21927万元。可以看出:一、二产业少,三产业经营户多,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贡献最大,农牧业中个体私营经济的贡献最小。

从全州的空间范围上看,康东片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较快于康北和康南片区,户数占整个甘孜藏区的46.5%,作为甘孜藏区首府的康定县就集中了349户私营企业,而康南和康北分别占28.7%和24.8%。康南6县中就有4个县没有私营企业,康北8个县中3个县没有私营企业。可见,甘孜州私营经济的空间分布呈现不均衡的状态。

从民族结构上看,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的民族结构也不均衡。1994年对66户个体工商户的问卷调查表明,其中汉族54户,藏族8户,回族和白族4户。据2002年对8家优秀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表明,4家藏族企业平均注册资本为495万元,其中最高的注册资本为800万元,而4家汉族企业平均注册资本为1686万元,最高为4500万元;4家藏族私营企业的净资产平均为797万元,汉族私营企业平均为3145万元。可以看出,藏族企业所占比重和资产规模均低于汉族企业。

二、制约因素

制约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

1、区域市场发育程度低。甘孜州大部分为高原山区地形,传统上就是一个农牧业大区。广大农牧民散居于各地,交通条件差,劳动分工水平低,缺乏专业化生产,商品交换关系也就极少发生,市场发育水平到目前仍然极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本地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外地资本的进入。

2、收入和资本积累水平低。甘孜州9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就占了78万人。2002年,全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只有908元,制约了城镇和乡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在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收入除去各种开支后也所剩无几,资本的积累进程十分缓慢,制约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层次。

3、金融信贷因素的制约。甘孜州目前经营性金融组织只有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狭窄。全州有75%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感到资金不足,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而金融组织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信贷支持极为有限,许多金融组织出现大量存差。2001年甘孜州存款余额为40亿元,贷款余额为15亿元多,存贷差额为24亿元多,这部分资金往往又通过多种渠道回流到了内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4、经营者队伍素质不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大多属农牧民、无业居民和各行业下岗职工,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这导致了从业人员经营素质和业务水平低,对市场和行业的未来变动趋势以及企业的发展方向难以把握。尤其是很多私营企业主,缺乏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意识,极大地制约了其自身的发展壮大。

5、地方政府行为因素的影响。首先,在政策制定方面,没有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尤其表现在税收政策和行业准入等方面缺乏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合理引导。其次,在甘孜州各级政府部门中,部分人员观念落后,顾虑重重,不能放手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再次,个别部门或人员政策观念薄弱,甚至对个体私营业主巧设名目,吃、拿、卡、要。

此外,甘孜州属于民族地区,有着特殊的社会结构,其民族、人口、民风民俗、文化、宗教习俗等都不同于其他汉族地区,导致了发展环境较差,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对策建议

针对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以下思路和建议。

1、地方政府要加快制度创新,提高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服务效率。

(1)加快行政管理制度和政策创新。在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的起步阶段,政府一方面要加快对过去遗留的不利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的清理,另一方面要尽快制定出一套有利于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制度和政策,调动和激励群众尤其是藏族群众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

(2)鼓励个体私营经济进入传统农业、旅游产业和高科技领域;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兴办第三产业领域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项目评估、会计服务和为企业营销服务的服务业机构;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资和经营。

(3)明确发展目标,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大力引进企业所需的各种先进技术和专门人才,解决好个体私营企业职工的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问题。

2、鼓励并支持个体私营经济成分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改制、改组,鼓励私人和私营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参股、控股、兼并、收购、“还本租赁”、“还本承包”等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资产重组;允许私营企业以知识产权、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推动公有制经济的产权结构调整,盘活国有资产。

3、加快城镇体系建设,培育区域市场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生态移民、旅游开发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以小城镇为经济中心,积聚人气,提高消费水平,扩大消费规模,形成初步的集镇市场、加快建立甘孜州区域市场体系;在推动商品市场发展的同时,逐步建立多种要素市场,并形成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

4、改善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金融环境,努力解决其发展的资金问题。

(1)在现有的金融组织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入其他金融机构或者组建其他地方性金融组织,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制,把民间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地方金融市场。

(2)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积极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方向和结构,创新信贷工具和信贷方式,增加面向本地个体私营经济的信贷资产业务,允许用房屋、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以及自筹资金达到50%以上的在建项目作抵押,允许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依法相互担保和联合担保。

第4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1.我国私营经济大发展必然趋势的需要。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成为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缓解城镇就业压力的重要力量。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及个体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

2.建筑业自身发展客观要求的需要。改革开放之初,国家没有重视建筑业的发展,尤其在资源配置、价格改革、法律政策、市场规范等方面严重不足,建筑企业在各类恶劣竞争环境下夹缝生存。但是,建筑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为了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就应逐步降低国有建筑经济的比例,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留下更大的发展空间。由于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且私营建筑经济比国有建筑经济更加有生命力和竞争力。因此,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主要制约因素

1.外部因素的制约。

1.1由于思想观念上的偏见,许多人都无法看到私营建筑经济的竞争力和强大生命力,将私营建筑经济看作“异己”,担心私营建筑经济发展过快,影响到国有建筑经济的低位,担心私营建筑企业工程施工质量较差,存在债务债权纠纷等问题。

1.2私营建筑经济在发展中缺乏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这是由于私营建筑经济与国有建筑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较大的政策差异,如在市场准入、资格审批、招投标方面,私营建筑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偏见。

1.3大多数私营建筑企业存在融资困难的现象,在商业贷款方面以及公司股票上市方面依然存在不平等待遇,尤其是私营建筑经济中的中小企业融资机会少、规模小、比重低,远不能满足私营建筑经济融资的需求。

2.内部因素的制约。

2.1家庭化管理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生产的需要,因为当家庭式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后,就难以培养新的动力主体,容易出现选择家庭成员个人利益而牺牲公司整体利益的现象。并且由于受到经营者自身知识、信息等方面的局限,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因而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

2.2私营建筑经济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往往存在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许多私营建筑企业的老板往往只重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内心狭窄、妄自尊大,不喜欢批评,言行不一等,在市场竞争中,这必然会影响到民营建筑企业自身的形象。

2.3许多私营建筑企业老板具有功利主义,只追求眼前利益,忽视人才的培养,不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和员工培训,同时许多私营建筑企业忽视科学管理,往往利用缩短经营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如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这必然会影响到工程质量,导致私营建筑企业的信用和形象受损。

2.4较小的经营规模和单一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私营建筑企业的发展滞后,规模很小,主要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融资能力和扩张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制约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企业在抵御经营风险,参与市场竞争方面缺乏实力。

2.5民营建筑企业的综合素质偏低,主要表现为经营者文化水平、政治素质、管理水平较低。这导致部分民营企业老板在企业经营中表现出对组织、计划、统筹运作的无知;对企业长远战略的忽视;对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的冷漠等。

三、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制约因素的对策

1.提高认识水平.促进观念的转变。根据中央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改变观念,将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深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高度上来,在国有建筑企业改革中抓住历史机遇,打破束缚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观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想方设法的提高私营建筑经济的比例。

2.要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为了促进私营建筑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政策,确定私营建筑经济的合法地位,从而最大限度的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生产;

(2)为私营建筑企业的工商注册、资质审批、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3)改变所有制歧视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为私营建筑经济大力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善对私营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目前几大商业银行所处的改制转轨调整时期,使其向私营建筑经济提供的融资服务更加减少。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的人们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很深,习惯于依赖国家投资和国家项目来促进经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只为国有经济服务的观念根深蒂固,其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偏见更难在短期内消除。政府必须进行金融创新,改善包括私营建筑经济在内的私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大力完善对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消除融资的所有者壁垒。同时,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推动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私营建筑企业上市融资,通过企业上市来解决资金问题,通过资本市场的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私营建筑企业的管理能力,促进私营建筑企业做的更大更强。

4.要做好私营建筑经济自身发展的规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私营建筑经济发展的规范: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和导向作用,引导私营建筑企业明确经营策略,扩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竞争;

(2)努力加强工商、税务等部门合作,利用行政手段提高私营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采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存在的偷工减料、偷税漏税、忽视质量等问题,存进其向合法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要改变私营建筑企业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从而促进私营建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5.必须坚持不断提高私营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私营建筑企业应该了解自身特点,不断通过改进企业管理适应市场竞争环境,首先应该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制定科技进步规划,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并开展群众性的技术攻关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第5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1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是我国经济大发展的必然趋势

1)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非公有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条件。一方面,随着我国一大批工业、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尤其面对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挑战,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但另一方面,建筑业从整体上说,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产业。建筑业仍然没有摆脱“四低一易”的特点:即资本有机构成低、生产工业化程度低、服务社会化水平低、建筑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因而使得私营建筑业企业容易进入建筑市场,容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

2)公有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总量中仍然处于主体地位,还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多数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不明、权责不清、包袱沉重、亏损严重、效益低下;而私营建筑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并日益显示出其生机活力。私营建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形成了巨大压力。因此,私营建筑经济是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结果,反过来,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又促进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

3)近些年,由于经营机制不适应等原因,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一批企业出现亏损或者明盈暗亏。同时,几千亿元的工程拖欠款又拖垮了一批企业。企业的贡献,从国家财政角度看,主要体现在税收上。现在国有企业与民有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基本上一样了。而非公有制经济在并不宽松的市场环境下,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7%,明显高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集体经济8%,国有经济4%)。1993~1996年间,私营经济的工商税收增长5倍以上,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劳动就业的重心已向非公有经济转移。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私营建筑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阻力,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2大力发展私营建筑经济的对策与方法

1)通过“抓大放小”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使国有资产向大企业集聚,并积极吸收和利用非国有经济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组建成国有独资或国资控股的代表我国建筑业具有强大组织管理和技术经济实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利于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广泛开拓国际建筑市场。除此之外的国有资本,都可以通过多种形式逐渐从国有建筑企业中淡出,改制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私有建筑企业。

2)私营建筑企业必须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在改革中求发展。要用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全新观点,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国有建筑企业改革能否深化,建筑业能否真正成为支柱产业的高度上来;要把发展私营建筑经济提高到能否抓住历史机遇,使建筑业得到大力发展的高度上来;要打破束缚私营经济发展的框框,只要不违背法律政策

,就不要做任何限制。更重要的私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改革产权不分的现状,使其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和加强私营建筑企业指导和监督治理,确保其稳定持续地发展。正确指导私营建筑企业的市场定位,确定经营策略,不断地壮大经济规模,适应市场竟争;工商、税务、城管、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治理,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消除私营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偷税漏税、偷工减料、掠夺经营、忽视质量与安全的短期化行为,促进其向规范化和持续化方向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改变私营建筑企业传统落后的经营治理方式。从单一产权结构向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从传统家庭式治理向现代企业治理转变;从经营增长方式上,从劳动密集型、粗放型逐步向技术治理型、集约型转变等。

第6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1、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中“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论述。积极宣传中央、省、市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规定和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把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上来。围绕企业难以解决的资金、人才、技术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把部门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政府承诺行为落到实处。积极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逐步实现服务的市场化、制度化。

2、加强民营经济队伍建设。巩固和加强以乡镇经委建设为重点的民营经济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乡镇办事处经委主任例会。组织实施市“百千万”培训工程。以落实国家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银河培训计划和市“百千万”培训工程为重点,突出抓好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层技术人员、从业人员、民营经济工作人员和创业辅导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帮助企业引进各种科技和管理人才,争取把更多的民营企业纳入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协会建设,建立一支管理过硬的企业家队伍。

3、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本地资源条件,以园区和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为载体,重点抓好农机配件、轴承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钢管制造等主导产业,逐步向“一乡一品”、“几乡一品”规模化方向发展,促其不断扩大规模,形成特色块状格局,主动适应周边区域及国内外市场需求,努力培植具有地方特色,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4、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以推进国家和省市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契机,引导企业管理上水平,技术再创新,产品上档次。在全区规模企业中广泛推进产品、质量、管理认证工作,广泛开展全员效益管理和争创全国、全省名优产品活动。

第7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关键词】玻璃墙;辩证关系;民企发展

2011年的全国两会,适逢“十一五”和“十二五”的交汇点。两会代表委员中,民营企业家,是一个不小的群体。上下的共识是,从就业到拉动中国的经济增长,民营企业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民营经济是中国最具成长性的经济力量之一。这些年来,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不断健康发展。但是我们也听到,有一些民营企业家认为,政府对非公经济的支持是政策很好,但执行不容易。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市场经济主体发展的时效性、针对性,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从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解读民企发展的“玻璃墙”

1.1 “玻璃墙”形成的外部客观因素

1.1.1 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

在我国,外源融资是民营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外源融资指从企业外部筹措资金,主要包括股票、债券、银行信贷资金等。其中又尤以银行融资代表的,间接融资渠道为主。与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其对社会的贡献不协调的是民营企业在使用外源融资时,一直困难重重。

1.1.1.1 融资主渠道仍为自筹资金

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9年,开展了一项针对民营经济的调查活动,结果显示: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自筹资金是主要融资方式;截止到08年为止,民营企业自筹资金比例,平均达到70.5%。这一趋势说明自筹资金在民营企业融资方式中占有的绝对统治地位。民间非正式金融,手续尽可能地简单,融资方便灵活,利率在市场供求的驱动下自行决定。这些特点,都较好地满足了民营经济特殊的流动性资金需求。民间非正式金融,伴随着民营企业规模和经营方式的变化,其融资方式已经发生重大的转变。但由于其非组织性的“无机循环”,而普遍存在,金融效率低下和风险过度积累的问题,其结果阻碍了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1.1.2 直接融资渠道作用弱化

直接融资渠道,在解决民营经济融资困境问题上作用甚微。一方面源于,我国证券市场将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并且设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这对于大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形成规模的民营企业而言,想通过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存在一定困难;另一方面,由于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中,尤其是审批制度,隐含着政府以国家名义,保证发债企业有还本付息;使企业债券在某种程度,成为国债的延伸。这种“特权”,在赋予国有企业时,政府都存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民营企业更是难以分享。

1.1.2 政府对民营经济没有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长久以来,我们看重“出身”,爱把企业分成三六九等。同样是投资,姓“外”能享受税费减免,还有政府亲自保驾;姓“国”更有政府财政和银行的扶持;姓“民”则两头不沾光,成了“三等公民”。

1.1.2.1 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民营投资“”,是由我国目前垄断的体制环境决定。民营经济投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存在一系列进入壁垒;国家垄断行业,垄断经营限制了民营投资,同时,面向民营企业的低层次金融机构,发展严重不足,民间的非正规金融应运而生,并且屡禁不止;地区垄断,导致民营经济投资社会服务业,存在进入障碍。

1.1.2.2 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08年,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限制。

1.1.2.3 税赋和法律方面的非国民待遇

从税收立法上看,对民营经济的税收负担还有失公平。在民营企业之间,因其性质不同,也会存在税负差异。特别要指出的是,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越权减免税的现象还比较突出,这也直接导致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税负差异。从税收执法上看,税务机关对民营企业日常税收征管偏松,方式方法简单,服务不到位。客观上增加了企业负担,造成税赋不公,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

1.2 “玻璃墙”形成的主观局限性原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外部客观因素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其内部的局限性使得诸多矛盾具象化,与外部因素发生了化学效应,使得民营经济步履艰难。

1.2.1 民企经营者的管理思路老化

当代中国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很大一部分是改革开放后的私营经济发展起来的,资本运营较为简单,以非金融融资为主,资金来源有限,扩大生产能力受限;品牌化经营,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和战略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三驾马车”,我国现阶段民营企业创新性较低,独特性较少,目标性不明确,导致核心竞争力不足,企业文化未成型,战略管理不明晰,从原动力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1.2.2 民营企业行业组织不成熟

在经济主体多元化的今天,组建行业协会已成为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但目前中国行业协会职能定位不明确,行业自律和价格协调作用不大,行业内存在恶性竞争现象,跨地区、全国性的协会较少,不能作为国内产业的代表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行业协会发展的配套设施不完善。

2.从辩证唯物角度,谈打破“民企玻璃墙”的哲学思考

2.1 “杠铃”、“脊柱”与“玻璃墙”的解析

我们可以把民企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问题,形象的比喻成一位举重运动员,所要举得杠铃和支撑运动员身体的脊柱。现在的状况是:运动员,即民营企业,在将杠铃扛到肩膀上,正准备发力时,发现脊柱与杠铃的接触面上,有一道无形的玻璃墙。若发力,则玻璃墙破碎,会伤其自身;若杠铃太重,则直接压碎玻璃墙,受伤的还是运动员。

2.2 “民企发展哲学”的内外因辩证原理的综合运用之道

2.2.1 “杠铃”重量要减负

脊梁在这里理解为,影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可表现为国家政策针对性不强,地方保护性政策多样化、融资渠道窄且门槛高等。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原因,它影响事物发展的方向、速度和具体过程;在一定条件下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为了民营经济扶正发展方向和提高发展速度,这就要求我们改造外部环境。从立法入手,在法律上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生存空间;在机构上,建立民营企业的主管行政部门,使得政策和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政策上,加大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力度,拓宽发展道路。在金融上,降低信贷门槛,构建完善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避免信贷危机与风险,提高民营企业的发展规模;这就在重量上减轻了杠铃的重量,减轻了玻璃墙对脊柱的压迫。

2.2.2 增强骨质,挺直脊梁

脊梁在这里理解为,影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可表现为企业创新能力低、竞争形式仍较多地依赖于单纯的价格竞争、缺少科学管理的战略意识等。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第一位的原因。因为它是事物发展的自身的内在根据,归根到底决定着事物发展方向、速度以及外因作用的效果大小。即便杠铃的重量减少了很多,但是自身体魄不够强健,挺不直脊梁,那么对于民营经济这个运动员来说,依旧是不堪重负。

这就要求我们改善自身问题,增强民营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使得骨质得到增强。从企业管理上,调整经验管理和家族管理的模式,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在投入上,增加产品的科技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在竞争机制上,摆脱单一的价格竞争,从渠道竞争、品牌竞争、等多方面入手,开展品牌经营,实施品牌战略;在行业上,建立行业组织,统一对外谈判,拓展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培育产业集群;在文化上,重视企业文化的构建,理顺企业文化、核心竞争力和战略管理的联系,保证民营企业基业长青,民营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才能提高。在人才上,提高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加强企业家塑造。这就使民营企业的脊柱骨质得到了强化,在重量减轻的情况下,能有充分的动力举起杠铃,化解玻璃墙的隔膜,让民营经济这个运动员站直身体,高举杠铃,取得成功。

总之,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们在观察现象、分析问题时,要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面对民企发展的“国进民退”瓶颈期,我们应站在唯物辨证的立场,循序渐进的引导发展。正因坚信打破“玻璃墙”是民企发展的客观规律所需,探索过程中,所遇到内部、外部的各种艰难困苦,才愈显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民营企业产业资金链统计的报告(摘要)[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13).

[2]黄海.聚焦民营经济热点[OL].2011,9,新华网:news.省略/politic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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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迈克.费瑟通:《大国策---民营经济发展战略》[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2

[5]孙立平.回顾民营经济发展三十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本社,2009,1.

[6]王树林.民营经济成长的地方管制性壁垒研究[J].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68.

第8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一是致力于培育支撑,工业经济高位运行。工业经济总量大幅攀升。初步预测,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14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3亿元,增长26.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将首次突破100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4户,总数达148户,新增年产值超亿元企业5户。工业投资迅猛增长,完成工业投资28亿元,增长150%,其中投资超千万元的项目66个。民营经济加速发展,新增私营企业487户,注册资金4.5亿元,全县私营企业累计达2282户。4种产品获安徽省名牌产品称号。建筑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达37家。承办了“*市建筑业*年度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

二是致力于激发活力,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快。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市审批;妥善解决企业改制的遗留问题,扎实开展企业改制的扫尾工作;农村综合改革、乡镇土地管理体制调整稳步推进,村(居)撤并调整工作正在组织实施;积极化解县乡政府债务,开展了村干部垫交农业税兑付工作,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投融资平台初步构建,融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213家执收单位实行了非税收入网络征管;土地出让金全部纳入国库统管。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先后组团参加国际徽商大会、首届家电博览会等16场大型招商活动,成功举办了*籍在京乡友恳谈会、*(*)招商推介会等10场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组建了第四批驻外招商小组;完善了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重奖招商功臣。初步预测,全县共引进项目187个,到位县外资金62.5亿元,增长56.3%;完成进出口总额5340万美元,增长27.5%,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增加到51家。

三是致力于增强后劲,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扎实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对投资额超千万元的223个项目加强了调度。实行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新开工项目周报制、竣工项目月报制,狠抓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累计开工建设项目191个,竣工投产项目69个。列入县“项目推进年”活动的第一批130个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7.7亿元。列入市“1346”行动计划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9.1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40.1%;列入省“861”行动计划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8亿元,为年度计划的197.8%。

四是致力于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产业化经营迈出新步伐。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8家,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挂牌。新增设施栽培1890亩、露地蔬菜21000亩。撮镇镇李六村被评为全省“一村一品”特色示范村。养殖业发展加快。新增各类养殖小区155个,规模养殖比重达65%以上。全面落实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重视抓好动物防疫工作,被列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省渔业富民先进县和畜牧富民表彰县,长临2814渔场被列为全国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区。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完成成片造林4000亩。在18个示范村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试点。以实施“四把一促”工程为重点,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成效明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撮镇二站及刘营三站技改工程顺利完成,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9座。农村交通条件大为改善。“村村通水泥路”工程完成305公里,石长路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二期工程即将竣工,范栏路、石高路开工建设。精心实施世行加灌三期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增大型农机具252台。巩固沼气建设成果,改造和新建沼气池520口。完成农村改厕856座。认真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扎实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大。大力实施“缩村让地”项目并在全市率先取得突破,争取到土地置换指标2200亩,有效化解了建设用地短缺的矛盾。旅游工作成绩显著,撮镇镇被评为全省优秀旅游乡镇,春博山庄等6个农家乐旅游基地受到省、市表彰。

五是致力于提升形象,东部新城初展新貌。精心组织规划修编。《*市东部组团总体规划》通过*市规委会审批;继续修编完善了《*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新农村试验区总体规划》、《撮镇镇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县城建设投入加大、项目增多、亮点纷呈。八斗路和八斗路桥建成通车,公园路改造工程完毕,塘杨桥拆除重建;天然气主管道配套、南环路污水联络管工程开工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营;店埠河综合治理二、三期工程基本完成;龙须沟改造工程积极推进;灯饰亮化工程延伸至次干道;青少年公园建成使用,续建店埠河公园和景民游园;对主次干道、重要节点、街头绿地等进行大规模绿化改造。被评为全省首批园林县城,并顺利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检查验收。开通了店埠至*公交车。省、市重点工程进展顺利,合马路拓宽改造完成,合六高速全线贯通,合宁铁路即将通车,合宁高速四改八扩建工程快速推进。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2万平方米。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加大,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观。完成房地产投资12.5亿元,销售商品房80万平方米。楼盘集中展示中心投入使用。龙岗开发区、*新区共建成拆迁恢复楼21万平方米,新建道路15公里,配套设施日益完善。*循环经济园区建成“三横三纵”主干路网18公里,18万平方米的拆迁安置小区即将交付使用。新农村试验区3条4.8公里区内道路正在建设,园区框架初步拉开。5个工业聚集区乡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亿元,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六是致力于协调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公开招考198名教师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小队”工作在全省得到推广。县会计核算中心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四中谭海美同学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一中宣沫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我县荣获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科普工作不断深入,科技应用日益广泛。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艺创作生机勃勃。举办了*市第一届民族民间文艺展演*专场演出等文化活动,包公镇大邵洋蛇灯被列入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闻宣传质量提高,*广播直播开通,有线电视用户新增4860户。卫生事业发展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公开招录了23名医药卫生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立案查处非法行医45起。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创佳绩,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改革店埠镇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体制,将298家驻镇单位全部纳入“属地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启动了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积极创建“平安*”,再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建成30个基层警务室,在重要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布建了前端摄像探头。“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存储额达1677万元,对东二十埠地区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了规范管理,全县工矿、商贸领域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扎实有效。强化了工作责任,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七是致力于改善民生,社会保障日趋完善。着力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3082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散居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46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60元;为农村低保人员、五保对象等代缴参保资金36.2万元,救助大病患者72人次;向201名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35019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15%,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3617万元;对重大传染病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免费开展结核病检查和艾滋病病毒检测,救治贫困结核病患者70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11所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开工建设,对52个村卫生室各补助2000元用于购置医疗设备;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14.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受益;完成8所学校危房改造任务,22所学校危房改造正在实施;开工建设1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可望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对1121名农村计划生育户实施了奖励扶助。此外,启动实施了24座危桥改造工程;在*循环经济园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兑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928万元;开展了青年文明号结对帮扶、“金秋助学”、“春蕾计划”等活动,资助贫困学生557名;对部分城镇特困家庭实行住房补贴;将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教师医疗保险差额部分,增加了退养民师生活费标准;新增就业人数3333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重视做好残疾人工作,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0万元,为108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对200户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造,启动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双拥工作扎实开展;乡镇敬老院“515”工程第一批项目基本建成;积极开展了灾区倒房重建工作。

八是致力于提高效能,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全年共办理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78件,政协提案96件。集中开展了作风教育月和“查摆找补创”活动,着力解决影响政府效能建设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百日行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27项。推行了首席代表、事后评价、审批专用章等制度,对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实行“流动审批”,大大缩短了办事时限。为民服务全程制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开通了县长电子信箱。开展了涉企收费大检查活动,清理和整顿了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了政府机关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政风、行风有了新的好转,被评为“安徽省首届投资环境十佳县”。

一年来,我县人民武装、审计、统计、物价、粮食、机关事务管理、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对台、档案、地方志、气象、地震、老龄等部门和单位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金融、保险、税务、质监、药监、工商、公路、电信、邮政、供电、烟草等省、市驻*单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9篇:私营经济发展范文

关键词: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经济增长

中图分类号:F0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7)11-0013-03

人的经济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受其思想观念支配,受其思想心理驱使。人类生产劳动或经营实践总是在一定思想观念支配下进行,决定着劳动者其他方面素质和能力的发挥程度;劳动者总是具有一定思想的劳动者,一个没有任何思想的劳动者形成不了现实的生产力,也是不可思议的;一个思想不健康的劳动者也形成不了现实的生产力。人的思想观念素质是一种既非物质亦非文化的因素,主要包括思想、心理、精神、意识形态、价值观、宗教、伦理道德等相互渗透的方面。发展经济学家揭示了思想观念支配人的经济行为,人的经济行为影响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总路径。

一、人的思想影响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机制或路径――基于发展经济学家的论述

(一)与新教伦理内在契合的资本主义精神经营者素质提升理性化经济行为经济发展。韦伯指出,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并非一定是物质和经济的反映,它同样可以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变迁的动力因素。在每一项成功的事业背后,往往存在着一种精神气质,它引导人们努力争取经济果实的行为,鼓励人们孜孜不倦地去开拓、经营,获取利润,积累财富。与资本主义理性经济行为相配合的独具特色的价值观念和精神气质,即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理性地有计划地持续地追求预期利润的思想或态度,就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本质。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恰恰产生在西欧,而不是世界其他任何地方?在资本主义精神与西欧新教伦理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内在联系?韦伯通过历史考察,发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动力之间的生成关系,即新教伦理包含的合理成分本身具有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长性因素。例如,新教禁欲主义和在生活消费上的节俭有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长,也使资本用于生产性投资成为可能;勤勉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从事某种固定职业是为了增加上帝的荣耀的心态,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和资本主义生产;讲究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伦理;赢利是现代企业的目的;反对特权和垄断,有利于市场的自由交易等。因此,“强烈的资本主义商业意识与狂热的宗教虔诚天衣无缝地结合在同一批人身上”。新教伦理包含的合理成分催生了资本主义精神,提升了经营者的个人素质,引导了经营者的理性经济行为,进而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韦伯认定,与新教伦理内在契合的资本主义精神正是西欧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始发机制”,是“养育现代经济人的摇篮的护卫者”。韦伯一再强调:“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的资本和货币供给来作为达到自身目的的手段,相反的情况则是违背事实的。”

厉以宁也指出,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起过不可忽视的作用,这在荷兰、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上得到证实。在新教伦理观念的影响下,十六七世纪的荷兰和英国的新教徒们工作勤奋,生活节俭,积累财富,创造事业,以尽‘天职’,这就是行为目标的理性化。在新教伦理及其以外的其他宗教伦理观念的影响下,甚至在非宗教伦理观念的某种信念、某种思想、某种理想的推动下,世界上除荷兰、英国这样新教国家以外的其他地方,同样存在着人们要为一定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创造事业的精神动力。一旦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动力产生了,行为目标理性化了,经济发展的奇迹就会被创造出来。

(二)思想意识形态个人机会主义行为受到约束交易费用节省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诺思等认为,包括人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等在内的意识形态是一种调节机制,其本质是每个人的行为受意识形态的调节和约束,它影响个人行为和交易费用,从而影响经济增长。诺思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家缺乏远见,看不到不受约束的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于是提出了意识形态理论,用以约束这种行为,并把它作为一个变量引入交易费用分析中,用来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在诺思看来,一套完整的正规化制度固然对经济发展有利,但若没有作为非正规化制度的意识形态的补充,经济发展效果是否理想就颇成问题了。因为,任何正规化制度都不是绝对完善的,尤其在一个博弈的社会里,尽管有整套不变的规则、检查程序和惩罚措施,但在限制个人行为上仍存在相当的可变性,经济主体把成本外化于他人和社会的机会主义行为就是在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依旧广泛存在。诺思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有一种欲获得某种好处而又不付费的“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若社会成员都想成为或都等待成为“搭便车者”,那么,这个社会就失去了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创新活动的激励。因此,一个社会需要通过先进思想意识形态的力量来有效克服“搭便车”行为。因为,意识形态使人们认识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引导,而使其行为决策简单明了,减少了社会的交易费用。

诺思还认为,对制度公正与否的评价是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一种制度能否在低成本状态下运行,与人们对该制度合理性、公正性的理解高度相关。如果一种意识形态对现行制度较容易理解和接受,从而就有利于现行制度更有效地运行,就会减少现行制度运行的成本。如果制度变迁参与者对制度变迁发动者权威的合法性和现行制度安排的公平性有较强的确信并能从中获得预期收益,那么,制度变迁参与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制度变迁参与者对旧制度的惰性依赖、制度变迁的阻力和经济资源在制度变迁中的投入减少,制度变迁的交易费用降低。正如诺思说:“在社会成员相信这个制度是公平的时候,由于个人不违反规则和不侵犯产权――甚至当私人的成本―收益计算不会使这样的行为合算时――这一简单的事实,规则和产权的执行费用就会大量减少。”否则,制度的执行费用将上升,制度力将在各抒己见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冲突中耗散殆尽。因此,意识形态是个人与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机制。

意识形态正是通过影响机会主义行为及交易费用、制度执行费用及制度力等途径来影响资源配置及经济增长的。“社会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是使经济体制可行的社会稳定要素。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那么,我们在说明无论是资源的现代配置,还是历史变迁的动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

(三)人的冒险、创新等新思想人的冒险、创新等行为经济机会获得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源于经济机会。刘易斯反复强调经济机会对于经济增长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一旦人们抓住经济机会是可能的,经济增长就会发生”;或者“新经济机会引起了新的富裕”;“对于经济增长来说,基本问题就是抓住机会。因此,增长的加速可能是由于新机会的出现,也可能是由于制度的变化允许抓住业已存在的机会,或者也可能是由于两者兼有”。

经济机会又源于人的冒险、创新等新思想及其指导的人的冒险、创新等行为。刘易斯认为,“思想能影响社会经济的变化,并且是社会经济变化的首要力量”;“新思想”即先进思想,就是人们对创新、冒险、新技术、新物种等新事物的认可、接受的态度,具有某种“新思想”的人即为“新人”。“新人”善于抓住经济机会,在影响经济增长变化方面起最主要作用。他指出:“经济增长要求人们有冒险思想,要求有适量的创新者。”冒险、创新等新思想一旦转变为人的行动,是人们抓住经济机会的根本前提,“因为经济机会和新思想的这种积累性作用是相互的”。企业家具有风险、创新等新思想对于企业经济和社会经济增长十分重要;同样,经济增长的滑坡、“繁荣的毁灭可能仅仅由于人们接受了与经济扩张不一致的旧习惯或旧思想”。企业家承担风险等新思想的情况决定了其收入差别,“在发展的早期阶段,人们显然不愿意承担开发新生产线的风险。货币很容易流向土地、贸易、放债和城市住房,而且,本国的资本家除非看到有获得特殊利润的可能,否则他们就不愿意投资于矿业、公用事业、商业性农业,或者制造业。因此,这些领域的赢利机会留给了外国人,外国人带来了生产和组织的新技术,而外国人之所以被吸引只是因为他们敢冒风险的新思想,相信能比把货币投资于国内得到更多利润的新思想。在发展的早期阶段,利润与国民收入同比例增长,从而就有了储蓄。随着本国企业家风险思想的增长,外国企业家被广泛模仿,直至本国企业家最后如此之多,以致本国经济不再依靠外国企业经营。而且,本国企业家成长壮大到经济上独立,甚至在一定的时候开始输出资本与企业家本身。除非能充分提供追求新思想并愿意承担引进新思想风险的企业家,否则在以家庭规模为基础的农业范围之外,经济增长必然是缓慢的。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实业家,或者如果实业家不愿意承担风险――无论造成这种情况的是由于他们无法增加资本,由于他们受本性胆怯所限,或者是由于承担风险的报酬差别不够大――私营企业经济都将受到限制”。格林菲尔德在论及低地国家荷兰经济崛起时,也指出,虽然初始条件不利,但具有新思想的少数商人往往能抓住新机会而致富,“精明的商人敏于察觉新的机会,善于利用旧的体制,他们不怕风险,其视线不会被约束性的集体想象力的虚幻所遮蔽,他们靠腌制鲱鱼,将货物从一个大陆运送到另一个大陆,开辟金融通道而致富”。

刘易斯还指出,具有新思想的总是少数人,因而,只有少数人能抓住经济机会而致富。统治阶级很少能成为抓住新经济机会的人,他们由于传统思想偏见,一般都满足于现状,不必去寻找经济机会;传统思想以各种方式限制经济机会,现在有害于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就是传统的偏见思想。也不是下层人士,那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可能受到奴隶制、农奴制或等级制度的折磨,不能去抓住新经济机会;或者,他们非常贫穷,没有受过教育,缺乏勇气和创新传统,“任何一个受传统小农思想偏见束缚的处于贫穷社会类型的小农,绝不会去寻求市场上的有利性信息”。因此,“新人”来自于各中间社会阶级,城市人就处于中间地位。“在经济增长的加速中总是城市人起了决定性作用,认为城市人对经济增长的变化所作出的贡献比住在农村的人多的看法可能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是因为城市人在生物上优异,而是由于环境或机会。由于环境不同,城市的气氛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态度与思想观念的形成,城市人比农村人思想更开放,更少猜疑心,更容易接受新思想,从而能更好地从事引起技术改进的科学研究。城市人奋进的态度与先进的思想观念使得其比农村人更富有创造性,更能抓住经济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

(四)企业家创新精神企业家创新行为经济机遇到来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佩雷菲特认为经济奇迹的产生,除了资本和劳动两个要素外,还有一个非物质的第三要素,即人的各种精神气质因素,“这是一种质量型的看不见的标志,它将激发或者抑制、孕育或者扼杀前两种要素,即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看得见的数量型的物质因素)。能够改变一切的,或各种派别的经济学家们长期忽略的――无论是亚当・斯密,还是马克思或凯恩斯,正是这个非物质的第三要素,因为这个因素看不见,抓不着。以往论述经济增长问题的各种模型都是建立在仅仅把资本与劳动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的基础上,显示出其弱点,精神是创造经济奇迹的关键”。刘易斯的“新思想”在熊彼特看来就是“创新精神”,熊彼特用企业家创新精神很好地解释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他指出,企业家创新精神就是一种非物质的精神力量,它总会给企业家带来一种“战斗的冲动”,激发企业家为社会不断地创造财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企业家创新精神指导的企业家创新实践是企业家精神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机制。熊彼特认为,“经济机遇”(即刘易斯的“经济机会”)永远只属于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人。可能性是现实性的前提,企业家之所以崇尚创新,就是因为他看到了创新可能为自己带来潜在的赢利机会,进而将潜在的赢利机会变成为现实的利润;“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实质就是对外部经济机遇的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企业家“为了他的成功(即获取利润),更主要地与其说是敏锐和精力充沛,不如说是某种精细,他能抓住眼前的机会,再没有别的”。因此,创新是企业家职能的实现,是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就是企业家创新精神。熊彼特进而认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实现生产方法的新组合,从而充分利用生产要素的作用,提高生产效率;尤其是创新先发生于个别企业,可以产生垄断利润或超额利润。因此,创新就是赢利经济机会的获得,就是经济发展。创新行为包括以下情况:采用了一种新的产品及其生产方法,开辟了一个从未进入过的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了新的生产原料和半成品的供应来源,实现了一种新的工业组织形式。熊彼特认为,“每一个人只有当他实际上实现‘新组合’时才是一个企业家”;“一旦他建立了企业,同常人一样地经营,他就会失去企业家的资格。因此,一个人在其一生中很少能总是一个企业家。因为,在静态经济社会里,业主们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企业的运营总是局限于陈旧观念的轨道之内,不会遇到崭新的方法,不能孕育出企业家的经营能力。因此,企业家要将创新推向成功,仅有渊博的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拥有坚强的精神意志,有先见之明,能在社会传统思想习惯普遍持怀疑、反对态度的情况下,顶住传统思想习惯等方面的压力,并反过来说服大众,解放大众思想,使其支持创新。

二、结论与启示

一切导致家庭贫困和社会经济不发展的劳动力素质低下的原因都可以在劳动力思想观念素质低下那里找到终极原因,在现代人的诸多素质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区别于传统人的思想观念素质。我们可以找出太多的贫困原因,但人落后的思想观念素质是贫困之总根源。“减少或消除贫困的方法很多,且各种方法的成本、效果也不一样”。但思想扶贫或思想反贫困是成本最低、成效最显著的一种扶贫方法。“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志、愚”即人的思想或精神。因此,新时期的反贫困实践,应注重各种反贫困手段的综合运用。不仅要注重物资、资金、技术、教育、文化等反贫困,更要通过农民自身思想观念素质的现代化,重视思想反贫困或思想扶贫,这也是建设“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 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2] 厉以宁.资本主义的起源――比较经济史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