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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发行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债券发行申报材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1篇:债券发行申报材料范文

270亿元,这个数字比去年的额度高了将近50%(2001年为195亿元)。不惟如此,今年企业债的实际发行规模也很可能创出近年新高。截止到8月底,已有六家企业已经发行了约100亿元债券。此外,业内预计年内至少还有三峡债、中远债和广东移动债等大规模发债活动,届时总额将超过230亿元――而2000年和2001年,这一数字分别为100亿元和147亿元。因此有媒体乐观地宣称,“此次发行人民币债券计划的规模,以及涉及的公司数量均高于以往年度,这说明政府打算放开债券市场。”

这确实有些“乐观”。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国家计委最初上报国务院的数字超过了270亿元,达到300多亿元,共有13家企业在报送名单之列。最终,包括江苏悦达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没有“过关”,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HK857)的发行额度也被削减为15亿元。此举说明国家仍有适当控制规模的意向,并不希望一下子提速过快。还有,对企业的规模、偿债能力和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上,决策部门依然十分审慎,并没有全面放宽的趋势。据悉,江苏悦达申报的项目属地方的一个中小型项目,而中石油也正是由于部分申报项目尚未在国家计委立项而被削减了额度。

最终过关的有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HK576)、上海久事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其中,广东移动――中移动(HK941)的全资子公司拿到了最大的单子,将发行80亿元企业债。其次是上海久事和广东核电,各为40亿元。

此次企业债上报额度的确为近几年规模较大的一次,尤其是在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出台之后,但并非最大规模――1998年国家计委安排企业债发行规模曾达到380亿元。同时,从绝对数字来看,中国企业债规模仍然较小:2001年末,全国企业债券发行余额仅为500亿元左右,不到当年GDP的1%。而发达国家企业债券余额占当年GDP的100%左右,美国甚至超过100%。2000年,我国证券市场融资规模为6400多亿元,其中,国债融资4800亿元,股票融资1400亿元,而企业债融资仅仅100多亿元。目前中国的企业债市场既无法和国债市场的火爆场面相比,更是远远落后于股市的发展,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只跛足。

企业债兴衰

中国企业债市场的低迷和萎缩有着深刻历史原因。

从1982年开始,一些地方国营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在企业内部集资。当时主要是为企业筹集生产建设资金,既没有政府对企业的许可,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更没有统一的管理。截止到1986年底,这种类似于发企业债的集资行为大约筹集了近100亿元的资金。

1987年3月,《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暂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企业债券的主管机关,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财政等部门拟定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控制额度,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省辖市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对企业发行债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审批制度。3月28日,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股票债券管理的通知》,对于上述有关条款再次作了强调。

正是在这一年,有关部门第一次编制了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当年,国家安排75亿元的发行规模,其中地方项目30亿元,重点建设项目45亿元。1988年,为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治理通货膨胀,国家计委没有安排企业债券发行。下半年,为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问题,开始批准发行短期融资券。

1990年,企业债券发行首次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正式来源渠道。紧接着,国家计委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企业债券额度申报制度及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企业债券的年发行量开始骤然猛增,其中1992年是企业债历史上发行量最大的一年,达到惊人的683.71亿元。也就是在这一年年底,“国发68号文件”规定,企业债券由地方政府审批。

在此期间,企业债发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失控现象,一些地方越权审批,有的企业甚至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就能获准发行。一些规模小、资信差的企业也乘机浑水摸鱼,有的甚至是濒于破产的企业也通过发行企业债来发工资。这一阶段的主要债券品种除了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外,还发行了国家投资债券、国家投资公司债券、地方投资公司债券、住宅建设债券等。

1993年初,国务院批准发行490亿元的企业债券。但由于不断恶化的通货膨胀,当年固定利率国债发行非常困难。4月,国务院宣布在国债完全发行完毕之前,不得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新发行国债的利率,不久又宣布发行计划改为新增银行贷款,即债改贷。

到了1994年,企业债已一片凋零。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大部分的债券品种被取消,当年仅安排地方债券发行计划45亿元。同时,早期发行的一些企业债(包括大量的融资券)的风险开始释放,各地陆续出现了到期不能兑付的问题。有数据显示,截至1997年末,全国大约有近30亿元的企业债券逾期未能兑付。其中,辽宁和吉林的情况尤为严重,未能兑付的比例占到总额的50%以上。某些地区还因此引发了社会问题,甚至出现一些恶性事件,发行企业债也一度与乱集资画上了等号。由于当时绝大部分企业债的购买者为普通百姓,最终,各地政府不得不出面,通过“债改贷”――银行替企业部分偿付,企业欠银行的钱转为贷款,另外,有一部分由承销商垫付,还有一部分则通过财政拨款的形式进行偿还。在这种沉重代价之下,尽管大量企业不能兑付本息,但普通投资者基本没有受到损失。

额度审批何时松口?

经过无节制的过度放开之后,企业发债的布袋从此被收紧了口。1993年4月11日,国务院了“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8月2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条例规定,将由国家计委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延续至今的极其严格的额度审批制度由此发端。

条例还规定,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央行和国家计委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央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自此,企业债的主要品种变成了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即中央和地方的项目债。

据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经理李芝木梁介绍,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批要经过两个阶段――计划发行额度的审批和发行申报材料的审批。以中央企业债为例,首先,除个别中央直属的特大型企业可以直接上报国家计委外,计划发债的企业将申请报告报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性总公司,经审核汇总后再上报至国家计委。与申请企业和项目有关的国家计委各个司局――一般有经济政策协调司、基础产业司、投资司、高科技司等,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后会签。除极个别企业会单独报送,一般情况下,国家计委都会集中筛选出一批申请企业,整体报送国务院办公会议批准。通常,这样的报送一年一次或两次。

在国务院审批、国家计委正式下发额度后,企业将进行第二阶段的工作――具体发行申报材料的报批。发行申报材料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制定并报送国家计委。国家计委对承销机构以及发行章程等具体发行事宜进行审核后,再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利率(如涉及证券公司参与承销或债券上市,须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企业就此完成申请,进入实际发行阶段。

据多家发行企业和承销机构介绍,从报送申请到最终发行一般要经历大约一年左右。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广东移动上报申请是在今年1月初,大约在5月份国家计委受理了最后一家企业的申请。至少,在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还没有出台前,这种严格的审批制度并没有任何调整的信号。

此外,从发行体的角度来看,今年拿到额度的10家企业几乎全部是清一色的国有大型企业。这一原则从1993年实行以来贯彻至今,并无松动的迹象。而被视为例外的广东移动,其本身规模虽然不大,但作为中移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所有子公司中实力最强的公司――广东移动拥有母公司以及中国移动通讯集团的双重担保。

1993年后,企业债基本上都与国家以及地方大型项目紧密挂钩,且这些项目必须已在计委立项。在“八五”、“九五”时期,企业债主要用于支持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等“瓶颈产业”的发展。进入“十五”后,企业债开始向基础设施、西部开发以及增加投资、扩大投资倾斜。而此次获批的10家企业的筹集项目以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为主,如上海久事公司将募集40亿元用于上海轨道交通明珠二期工程,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则计划投入20亿元用于宁靖盐高速公路的建设。

点滴突破

在严格的“规矩”之下,企业债也正在各个方面寻求各种可能的突破。

近两年来,企业债的市场发行由平淡逐渐变得火爆起来。据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部高占军博士介绍,一方面,快速发展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成为企业债认购的主力军,而国债发行利率的持续走低与股票市场的长期下跌使得居民对企业债的青睐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年内发行的几只企业债,如02中国金茂债券、02神华公司债券都受到了广泛的追捧,出现排队抢购的场面;另一方面,发行企业债作为比银行贷款、股市融资更便宜的一种融资方式和企业调整财务结构的重要工具,对企业具有不可抵抗的“诱惑力”。发债额度的稀缺性日渐突出,也是近年来企业债发行规模逐渐扩大的一个内在推动力。

同时,企业债在资金用途上的限制有所松动。

1993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所募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2001年6月,广东移动发行50亿元债券,用于偿还中移动(香港)收购项目中的银团贷款――企业债的发行第一次与生产经营项目脱钩,此后更是一发而不可收:今年4月28日,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资金用途中包括偿还旧债;基于同样的目的,广东移动此次80亿元资金是为偿还欠母公司中移动28亿美元的债务。今年7月,中移动(香港)贷款给广东移动,向中国移动集团收购了八个省市的移动网络;广东核电集团公司的40亿元也将用于岭澳核电站工程款项的支付和替换过桥贷款。

此外,根据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而实际上,近年来企业在发债中大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或浮动利率债券来绕过40%的利率上限的限制。对此,中国电力财务公司李芝木梁认为,首先,自1996年以来,我国连续七次降息,利率已经到达一个历史低位。这条规定使得企业债的利率与实际收益率随之走低,降低了投资者购买的积极性,从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债融资;在中短期债券上,这种非市场化的“一刀切”,导致发行人与承销商不管企业信用高低,一律把发行利率定在等于或接近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140%的最高位,因此出现好企业筹资成本偏高,而一般性的企业债券又不包含风险收益的错位现象。其次,目前银行定期存款期限最长的为5年,对中长期债券而言,不能直接套用有关规定,于是给债券发行利率的确定留下了一定的活动空间。企业债市场的发展与现存管理法规之间存在的矛盾日渐突现。

新条例欲说还休

早在1999年,国家计委年便开始起草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当年底便报送到国务院。期间,新条例几易其稿。目前,最新的条例草案已经正式报到国务院,正在等待最终的批复。

媒体对企业债市启动的乐观预言,很大程度上正是来自于对新条例即将出台的信心,而新条例的颁布无疑将会对企业债市的重新启动产生巨大影响。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新条例将会充分体现企业债市场化的改革取向。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了一份国家计委报送国务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送审稿)。其中蕴涵了几点重大的突破。

首先,审批制可能过渡为核准制。同时,取消发行计划规模管理,淡化企业债的行政管理色彩。

其次,企业债发行的利率水平将实现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取消企业债利率的限制性规定,由发债企业和主承销人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企业债券的流通性、发行和付息方式,参照信用评级的结果提出利率方案,由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第三,放宽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限制,在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同时,可以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送审稿中还体现了监管部门“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等思路。

也许,“一放就乱”始终是决策者心头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所以,新条例始终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新条例很快出台,企业债市场也不会发生跳跃式的发展,而只会在经过一个平稳的过渡期后实现有限度的市场化。

尽管条例何时出台还是个未知数,但政策似乎并没有因此停下脚步。几乎就在270亿元企业债额度下发的同时,9月9日,国家计委、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债风险管理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宣布“资信较好,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国家计委、人民银行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境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用于外债结构调整”。

意见还指出,该外汇债券只限于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交易,禁止居民个人和工商企业进入。有关人士指出,这对正在预热中的企业债市场来说无疑是一个突破。

同时,该意见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调整外债结构”作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的政策措施之一。在新的企业债条例尚未出台之际,这为类似于广东移动等用于偿债目的的企业债发行提供了新的依据。分析人士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要求新条例尽快出台的压力。

蓄势待发

企业债市场正逐渐成为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中的核心问题,然而旧有范式的种种制约使得它只能继续保持蓄势待发的态势。

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在一次发言中称,发行企业债应根据国情进行创新,因为原有的先搞“精品店”再逐步扩展的思路,不可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一方面,在银行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真正特别好的企业很容易从银行贷款,这样的企业发债或贷款均可,发债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由于国债和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关系,AAA级的企业债不一定比银行贷款要便宜,所以也影响发债的积极性。

第2篇:债券发行申报材料范文

随着中央对小微企业扶持和支持“三农”发展政策的出台,省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意见,对加大小微企业、“三农”金融支持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宏观政策导向进一步要求金融业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南京市江宁区委、区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更加关心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的扶持,主动与上级政府联系、对接,争取和落实有关政策,在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金融市场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地方金融发展的突破,强化对小微企业、“三农”金融支持力度。

一、江宁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1.构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

为加快全区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与创新发展,区委区政府从组织保障入手,不断健全和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明确常务副区长亲自抓,成立专业部门和机构具体推进落实。一是设立江宁区金融发展办公室。成立区金融办,作为负责全区科技金融发展的常设运作机构,专门负责全区金融机构和金融秩序的管理、协调和服务,以及金融信用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股权创业投资体系、要素市场等地方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二是设立江宁区企业上市办公室。2011年元月,江宁区企业上市办公室正式挂牌,这是南京市13家区县中首家设立的上市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推进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初审和推荐工作,服务和推进企业上市重组。三是组建江宁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整合区内相关国有金融资产的基础上,组建区金融创投集团,作为区创业投融资的主要平台,负责科技创业投资、风险创业投资、中小企业担保等基金公司的设立和管理工作,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债权融资、金融服务等业务。

2.构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快科技金融发展的政策意见、发展措施和行动计划。特别是2011年以来,围绕科技创新发展、企业上市等内容,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企业加速上市成长行动计划的意见》、《关于实施科教创新园区环境机制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以及《江宁区推动企业上市555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并在全市率先出台《江宁区推动企业上市扶持办法》《江宁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江宁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评奖励办法》《江宁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区域金融发展强化了政策支撑、创造了良好环境。

3.强化战略合作促使银行信贷支持

全区驻区银行达30家,一级支行35家,全区银行网点(含ATM机服务点)162家,布局日趋合理、服务环境不断改善。我区进一步加强与银行机构的合作,争取专业银行对江宁的融资授信,扩大江宁的融资规模,确保信贷融资满足全区经济和社会建设的需求。近年来,区政府先后与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省级或地区分行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近2年内江宁区将增加银行授信超过800亿元。并组织开展了40多次各种形式的银企合作活动,金融机构对江宁经济支撑力度进一步加大。到今年8月份,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97.94亿元(占全市总量7%),比年初增加121.73 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37.9 亿元,同比增长20.55%,增幅高于上月0.9个百分点,今年银行放贷增加,结构优化。各项存款余额1674.62亿元,同比增长15.94%。贷款增幅高于存款增幅4.6个百分点,环比又高出0.9个百分点,表内贷存比53.6,环比又提升1个百分点。

4.资本市场显现改革效应

一是IPO重启“新三板”扩容,江宁蓄发强势。到今年8月,江宁区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全区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含新三板)已达20家。企业上市融资130.7 亿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82.6 亿元,再融资募集资金48.1亿元。全区拟上市企业储备企业80家(其中纳入全区市管理的重点储备企业20 家,占全市的1/3),为实现“530”企业上市计划储备了后备力量。二是全区债券发行工作有序推进,总规模近82.5亿元,到8月末全区债券融资28.5亿元。三是全区科技创业投资同比增长16.2%,区创投集团共引进14家基金公司,注册资本10.1亿元,实到资本1.4亿元,总规模超过17亿元;股权投资于区内科技型企业和人才项目13家,金额6000万元,同比增长11.6%,签订投资协议1.6亿元。

5.地方金融平稳发展

到今年8月末,上银村镇银行今年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5.82 亿元和5.92 亿元。到8月份全区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余额6.07亿元,在保户数175户,其中新增担保户103 户,新增担保业务3.78 亿元。担保公司已发生代偿1878.94万元。

14 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4536笔,放贷金额104.09亿元。科技小贷公司和农村小贷公司分别占全市总量的29.4%和17.6%,均列全市区县首位。今年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新放贷1117笔,放贷金额20.86 亿元。到8 月末各项贷款1638 笔余额22.38 亿元。小贷公司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

二、江宁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融资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中小企业和“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银行信贷融资支撑,据统计测算全区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来源是银行融资,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创投等直接融资不超过10%,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需求与银行信贷规模矛盾依然突出,同时融资需求与银行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尤为突出。

2.资本市场现行运行机制与企业直融需求的矛盾

今年7月4日证监会新闻会上明确“从6月到年底,计划发行上市新股100家左右,并按月大体均衡发行上市。在实际操作中,每月具体发行家数要视过会企业的封卷情况和发行方案准备情况而定”。IPO 审批机制,需要地方充足的企业资源和需要企业树立信心坚持走好IPO之路;企业债券发行初审权下放到省发改委,但现行审批机制和融资成本依然制约企业债券融资的推进;在经济运行趋缓的形势下,创投机构的投资更为谨慎。部分小微企业管理粗放,在相对规范的资本市场难以融入。

3.银行业金融风险防范致企业融资“难、贵”

近年来,因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各家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仍是如履薄冰、增长缓慢,借贷利率高位运行,企业融资运作成本提升。今年以来,银行资金成本明显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过度强调不动产抵押,多数企业符合银行认定的有效足额资产有限,加之担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及中小企业的诚信水平、信息透明度等问题,抵(质)押物成为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瓶颈问题。

三、对江宁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1.抓机遇,融资扩规模、调结构、降成本

一是抓住宏观层面的利好机会,政府引导,扩大信贷融资。建立江宁区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区级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区财政安排首批资金规模3000万元,以后每年视运作情况增加。区金融办牵头,并会同区财政、工信部门制定区级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的运营与管理办法,通过与2-3家银行合作按照1:10取得授信规模,由合作银行向与园区共同建立的“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发放贷款,帮助“小微企业池”中的企业解决贷款调头资金,解决企业银行信贷融资担保问题。在企业集聚的开发园区开展小微企业金融创新试验工作。二是推广新的融资业务。通过银企合作等活动,将企业需求、项目信息与银行新的融资产品对接,加大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贷款等融资业务;三是进一步深化与战略合作单位的深度合作。促使合作机构对江宁区的发展发挥更大的实质性作用,与国有总部公司进一步合作,尝试融资租赁、国有集团公司信托融资支持的具体合作,争取区域信贷处置资源向我区倾斜,中小企业享受融资服务。

2.因地制宜做好农村金融和区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促进区域金融发展一是重点做好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建设,培育和支持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动态储备库不少于80家,发挥区企业上市联席会议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上市进程中企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主动走访,上门服务,加快企业IPO进程,力争早过会挂牌,利用“新三板”全面启动的契机,力促2年内挂牌企业超过15家;二是充分发挥区域融资性担保公司作用,协调银行准入,发挥创业担保国有控股公司优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三是进一步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为科技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的作用,发展和监管并重,防控风险,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四是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着力新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工作,对全区企业债券发行加强服务指导和对上协调,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申报成效,真正发挥规范企业债券融资的功效,降低融资成本。

3.加快创投机构的发展,打造功能完备的科技金融载体

一是引导创投业上规模集聚发展。强化政策引导,发挥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区的引领作用,加大在省市区备案风投机构的服务,促进社会资本对区域中小企业的投资。二是设立科技创业金融服务中心。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要求,整合区内外各类资源,依托债权融资,深化创投服务,拓展股权投资,打造一个集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基金募集和管理等业务的综合性专业科技创业投资平台。三是发展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积极引进和支持信息咨询、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中介,以及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引进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总部到江宁,为科技型企业融资、上市、发展等提供专业服务,营造专业化、系统化的服务环境。

4.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

第3篇:债券发行申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 地区经济 地区经济发展 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

经济处于全局性困难时,政策机遇显得特别珍贵。近年来,我国应对金融危机实施的重大政策,一是中央政府投入四万亿资金刺激经济,二是实施了一系列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目前,各个地区对前一项政策都十分重视,想方设法争取项目和配套资金,以拉动地区经济增长。但是对中央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系列政策,则关注不够。事实上,抓好这个政策机遇,对地区经济同样重要,甚至在某些方面对地区经济的影响面更大、影响效果更深远。我们认为,各地政府,应该把抓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如果在投融资问题上,一些地方重复前些年只关注大项目大企业、忽视中小企业的错误,将会给地区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后果。可以说,能不能抓好这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也是对地方政府决策水平和敏锐性的一次重大考验。

一、关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导向功能和杠杆效应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还与转轨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关。据最近理论界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体制、政策原因,主要是:一缺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二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三缺乏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系统,四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银行、金融机构和融资渠道和工具,五缺乏担保再担保体系等等。

2008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专门有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规划部署;去年 8月中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是要从体制、机构和机制上全方位解决这些问题。概括起来,就是:

第一,建立中小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

第二,推进融资体制改革、拓展融资渠道,包括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和渠道,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发行规模;

第三,在商业银行专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国家对其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国家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第四,建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再担保体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担保机构评级制度建设;

第五, 建立和增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第六,搭建技术咨询、管理咨询、培训和开拓市场的平台等。

融资难,只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又进一步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等(以上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9年05月25日,中国政府网;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09年08月20日)。

中央政府的这一系列举措,推动了财政部、银监会、中央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应措施的跟进,调动了各行业特别是银行业、证券业和广大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到目前为止,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速度有所提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出现了积极趋势。中央的一系列改革部署和政策措施,显示了导向功能和杠杆效应。

二、落实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关系着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战略利益

我国中小企业经济指标在全国的占比一直很高: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5%,出口创汇占68.3%,上缴税收占48.2%,社会消费额占58.9%,城镇就业占75%并占每年新增就业的80%以上(全国政协委员焦家良《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可作为国家拉动内需的重点措施》的提案第0488号,新华网2009-03-11 10:20:15)。

因此,抓好这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机遇,关系到地方经济增长动力、就业岗位提供、民营经济成长和科技型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战略利益。特别是,最近批评“国进民退”呼声渐高,地方政府更应该把这些事情做好。

在这方面,浙江等省已走在前面,其中,“地方政府给金融机构出考卷” 调动银行的积极性促进它们加快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步伐,就是一条值得学习和借鉴的经验。据报道,去年以来,地方政府给当地银行布置“打分考卷”,在多个省市甚至县一级流行开来。去年上半年,浙江省政府对2008年省内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表彰,设立了金融机构特别贡献奖、信贷增量奖、支持浙江经济发展基本奖等奖项。强调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功能,既要看供给总量还要看配置结构,既要支持政府性大项目还要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安徽、福建、湖南一些市也出台了类似的考评细则。年末贷款余额、贷款增长率,对小企业贷款余额、小企业贷款增长率,执行市政府有关配套文件和任务目标、不良贷款比例、当年增量存贷比是考核的基本指标。贷款余额、小企业融资服务、县域贷款余额、弱势群体贷款、重点项目信贷支持、三农信贷等则是加分考核指标。一些地方政府还将考核结果在辖区内通报并抄送各金融机构的上级机关,并根据银行年度贷款总额占比情况统筹调度可调度性财政资金存款。在银行看来,政府的“打分考卷”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政府机构的存款,大量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项目都是银行争抢的大蛋糕,“与政府搞好关系,是拿下这些项目的前提”。(石贝贝银政合作浙江样本调查 政府考评信贷投向 银行响应导向不忘风险2009年06月15日 上海证券报)

三、如何抓好这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机遇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系统性问题,需要集合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力量综合治理。地方政府,需要认真研究如何抓好这次政策机遇。

1.快用、用足和用好政策,对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要迅速作出反应

第一,要尽快落实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政策,目前担保行业面临的问题是,骨干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已达极限,一般商业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动力不足,担保机构的自我循环能力不强。各地应积极形成有效的补偿机制,一方面通过担保公司的盈利来补充,另一方面则需政府增加和补偿担保公司资本金。目前不仅迫切需要更多的担保机构支持,也需要政府成立信用度较高的再担保机构;

第二,中央“鼓励各地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 许多省已经出台相应补偿办法,还应尽快出台相应细则,从技术上明确风险补偿的额度、使用规则、受益范围和管理方法;

第三,创业板有利于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各地应采取措施鼓励本地企业递交上市申报材料,争取更多企业通过上市初审;

第四,要用足“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的发行规模”的政策,集合债的发行由于交割量小、在二级市场频遭冷遇,各地应通过金融创新方式,为中小企业的信用升级。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要进一步引进各种投资主体,增加风险偏好者。

2.高度重视发展村镇银行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北京举办的“变革、挑战与民营经济发展论坛”上呼吁: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除已关闭的民营企业外,很多中小民营企业至今还没有达到金融危机前的盈利水平,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发展资金受制于银行借贷。此前,全国工商联通过调研发现,70%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渴望得到贷款而得不到。不是这些企业没有资格,而是没有相应的贷款机构。国家应该放开金融领域的限制,多成立社区银行和乡镇银行,用以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国家必须建立大批的草根金融机构,用来服务于上述草根企业(黄孟复呼吁多建社区银行和乡镇银行,《财经网》2009年10月25日 09:44)。

早在去年6月12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有专家指出,“如果从企业史的角度来看,这是自1935年以来,而不仅仅是1949年,中央政府第一次出台鼓励民间创办银行的文件”。2008年上半年,由于政府采取了坚决的银根紧缩政策,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断倒闭。在这样的背景下压力最大的浙江、广东两省率先提出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浙江的小额贷款公司成为全国最大规模的试点。中央政府采取了积极推动的姿态。银监会这个《暂行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进行了制度上的规范,可以被看成是金融开放的一个重要信号。当今中国民营资本的力量已大量集中于中小城市。很多年后,我们将发现,就如同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发生的事实一样,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竟也是从农村开始的(吴晓波 中国金融开放要从村镇开始? 英国《金融时报》2009年7月14日)。银监会认为,今后,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将成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显然,发展好村镇银行,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地需要花大力气把这件事情做好。

3.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协调和合力

近一年来,一些地方银行系统已为“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不再成为一个合规性的困难”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要进一步根据银监会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按专业化经营强化服务中小企业的思路,完善信贷服务体系、调整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建立金融产品和信贷方式创新、信贷业务拓展的激励机制,完善信贷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平均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刘明康,为中小企业解围减难要出手快出拳重 ,2009年6月6日中国金融网);

第二,银监会要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担当信贷服务主力军,我省除了要推进邮政储蓄银行扩大资产业务外,重点是推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和合理布局。去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我省7月就开始试点,很快全省就有1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今年6月12日中国银监会又印发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1949年以来中央政府第一次出台鼓励民间创办银行的文件。江苏省应发挥前几年已对乡镇村进行了合并调整的优势,率先做好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第三,为盘活和规范民间资本,中央有关部门正在起草《放贷人条例》。为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央行正在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江苏省应把握这些动向,做好相应工作。

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已对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供了大力支持。今后还需要根据中央“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的要求,逐步扩大省级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扩大就业。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经贸委应主要加快培育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服务平台、创业基地和信息服务网络,提高信息通报的权威性和利用效率。针对中小企业在创业和发展阶段对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的需求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同时,全面清理并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为提供便捷服务。

4.中小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世界共性问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规模小、资产少,单笔借款数额小、笔数多,且手续繁琐,但程序手续一样。而且部分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财务报表不规范、数据失真、资料不全、不良贷款多等现象,在治理结构、资本金不足、信誉缺失等问题。金融机构出于经营成本和规避风险的考虑,贷款和服务的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也要正视这些问题,努力提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这也是缓解融资难的一个重要条件。

总的政策扶持思路,就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着眼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改善外部环境与引导企业加强管理相结合,注重提高企业素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改革:历史经验与转型模式》,王广谦、应展宇、江世银,金融体制改革与货币问题研究系列专著,丛书主编:王广谦

[2]《中国金融改革: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与经验》,2008年03月13日,09:15,来源:中国经济网

[3]《改革开放30年银行业发展纪实》,新华网,2008-11-

02 ,20:49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2008年12月5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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