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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见。如何处理本案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A热作公司(被告)和C(原告)恶意串通,双方签订转包合同未经B村委会(第三人)同意,损害了第三人利益,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2项之规定,认定转包合同无效;由于C在诉讼中未能举证证明其对200亩地进行平整机耕所付出费用的具体数额,因此应判决驳回原告的此项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A热作公司未经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享有的部分合同权利转让给C,应适用《民法通则》第91条之规定认定转包合同无效;扣除C使用该地应负的土地使用费,剩余的土地使用费A热作公司应返还C.C已对200亩地投资进行平整机耕,虽然在诉讼中未能举证证明机耕所付出的具体费用数额,但当年B村所在地机耕市场价格为每亩30-50元左右,依公平原则,应判决A公司补偿8000元机耕费给C.
意见评析。
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2项之规定认定该转包合同无效,显属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驳回C关于机耕费的赔偿请求有失公平;第二种意见除适用《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为依据认定转包合同无效失当之外,其余内容均为正确。试作如下分析:
一、关于转包合同的效力及宣告无效。
《合同法》第52条第2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显然,第一种意见是以A热作公司与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B村委会的利益为由认定转包无效的。然而,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当事人没有恶意串通的事实存在。所谓恶意串通,是指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故意合谋实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在于当事人之间相互串通,即当事人具有共同的故意,且互相配合共同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利益的损害。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A热作公司与C签订转包合同,其行为不为法所禁止,而且法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自由流转。从其合同内容来看,转包土地面积、地价款和使用该地的期限均无违法之处,并且已部分履行,可见当事人转包行为的意思表示不但是真实的,而且是合法的。从结果上看,转包合同签订后,作为转包方的A热作公司仍然依原承包合同之约定向第三人B村委会全面履行了交付承包金等义务,客观上第三人未因转包合同的存在而受损失。可见,原被告既无共谋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故意,也无损害第三人的事实存在,故原被告的转包行为不属民法上的恶意串通。既然如此,就不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2项之规定作为认定该转包合同无效的依据;其实,该转包合同无效,关键在于该转包行为未经原发包人B村委会同意。而该转包行为发生的时间是1996年6月4日,据此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1986年4月14日起实施)第3条第3款之规定、《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1996年5月15日起施行)第22条之规定认定转包合同无效,并在判决主文中给予宣告。
第二种意见适用《民法通则》第91条之规定作为认定本案转包合同无效的依据,则有商榷之余地。《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显然,本法条所规定的是合同转让的规则,而非对转包合同之规定。合同转让和转包行为虽有联系,但有本质的区别,两者不能混同。所谓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权利、义务的转让及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形式。但无论何种形式的合同转让,均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即转让的合同内容与转让前的合同内容具有同一性,合同转让将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合同的根本变化,主体变化必将导致原合同关系消灭,新的合同关系产生。本案中,A热作公司与C签订转包合同后,仍然与第三人保持原承包合同关系,并向之履行义务,而C并没有与第三人形成合同关系,因此A热作公司与C签订合同不属民法上所称的合同转让行为;转包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将自己原承包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以一定的条件转包给第三者,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可见,转包行为与转让合同行为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转包行为实际上是在订立一个承包合同之后,在不终止第一个承包合同的前提下,承包人又与他人订立转包合同,两个合同关系尽管在内容上有相同或者相似之处,但两者的当事人是不一样的,他们以不同的合同分别享有和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合同转让,则是在中止原合同的基础上,确立新的合同关系,新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在主体上发生了变化。正是因为合同的转包与合同的转让行为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合同的转包不应适用合同的转让规则。
当前审判实践中有一种非常流行的作法是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明确认定转包合同无效,而在判决书的主文部门却不对之给予宣告。对此,有观点认为,法院遵循的是“不诉不立”的原则。当事人只诉请继续履行合同,并没有主张转包合同无效,因此,法院不宜在主文中宣告转包合同无效。笔者认为,对于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在受害方没有提出撤销或者变更请求的情况下,法院自然不能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主动作出判决。然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的合同,法院应当在判决书的主文部分予以宣告。“不诉不立”的原则,本质上是尊重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在法定条件和范围内审判机关自然无权干预。但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合同无效,法院有权径直作出裁判。依据我国实体法和程序法规范,宣告合同无效是法院依职权所为的审判行为,是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对无效合同进行价值的否定。因而,法院不需当事人提出意思表示,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提出要求,就应当依职权将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初始状态,这是无效合同得到法律评价的方式。因此,只在判决的理由部分认定合同无效而在其主文部分不予宣告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二、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承包转让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办厂,转让期为壹拾伍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30年3月1日止),转让金每亩柒佰元整。
一、 付款方式:协议签字生效后,租金贰年一付。
二、 乙方使用期内,如国家需要使用土地,甲方应按实际年限退还乙方所付的转让金。
三、 双方在承包期内,都要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议执行期间的经营权、场地转让权和赔偿权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权归甲方所有,协议解除后,双方互不存在赔偿,在经营期间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3倍的经济损失。
四、 在壹拾伍年期满后,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此协议继续执行,如有异议,甲方有意对外转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不承租,三方应协商解决。
五、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当事人如有变故,可按《继承法》决定当事人,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转让合同范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场地转让承包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场地转让承包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场地转让承包于乙方使用。物场地转让承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场地转让承包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甲方负责乙方场地转让承包的外围的安防防盗!
第二条为使乙方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 有实际照明电供乙方使用。
2. 有水井水供乙方使用
3. 排污管道需接通到围墙外大排污管中。
4. 帮助乙方处理工商税务等部门关系及地方关系。
5. 由于场地转让承包的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双倍返还当年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第四条场地转让承包费用的支付
支付方式:
第五条场地转让承包的转让
5.1 在场地转让承包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2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场地转让承包租金。
第六条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场地转让承包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场地转让承包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场地转让承包期限内应爱护场地转让承包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场地转让承包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场地转让承包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场地转让承包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场地转让承包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场地转让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场地转让承包期限;
2、乙方应在场地转让承包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场地转让承包约应同时终止。
3、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场地转让承包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场地转让承包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场地转让承包,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场地转让承包款项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转让合同范文3转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就土地转让承包,达成协议如下,望共同遵守。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
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在 土地使用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土地东临西临南临北临 ,长 米,宽 米,共 亩。
二、转让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转让乙方的土地共 元,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甲方土地转让承包的所有费用,以此合同为证,以收款收据为凭。
四、甲方自收到乙方承包的土地费用后,其使用经营权及土地上所有附着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转让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依法转包、转租、拍卖、抵押等权力。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自主权、经营权,土地承包法应有的权力,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权力。
八、因不可抗力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建设,征用土地时,征地款及其它所有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单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一份,报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____亩的,以_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_____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_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____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____元,其中;
(1)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亩 _________亩×_________年)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亩_________×____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____立方米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立方米),中幼林按____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____立方米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_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____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砖厂承包合同协议范文一
协议人:高明义 (简称甲方) 协议人:赖春明 (简称乙方)
中太镇利民页岩机砖厂是法人高明义与涂勇共同出资于2008年8月修建,建成投产后由于管理不当,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砖厂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年 月 日法人高明义自愿让涂勇自主经营。由于涂勇缺乏管理经验和缺乏必要的资金,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停业。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自愿将砖厂和现有设备(1、砖厂输电线 米,
2、变压器 台,3、配电板 个,4、制砖机 台,
5、运砖窑车 台,7、隧道窑 米,8、制砖厂房 ㎡,
9、顶车 台)交给乙方使用。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及权利义务
1、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和管理权,由乙方自主生产、经营和管理。
2、企业的相关证照、资质、印章由甲方交给乙方保存和使用。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甲方决不参与,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4、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以上设备和相关证件一并点清交给乙方。
5、协议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甲乙双方再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三、涂勇的权利和义务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涂勇全权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生产经营期间,每年 月 日,在生产经营的利润中分红给涂勇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由涂勇偿还利民砖厂以往债务。
3、乙方聘请涂勇继续在砖厂工作,其工作岗位、职责、工资等由乙方同涂勇商定。
4、继续同乙方一道做好与当地村社及相邻村民有关砖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事宜的协调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承包期间内,拥有该企业的自主生产经营权,企业的管理权、企业设备使用权、劳务调配、安置权。
2、原甲方资产及设备乙方在生产经营中要爱护和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损坏和丢失。
3、企业生产需要乙方投资,乙方根据市场需要由乙方自主确定。乙方投资的设备及产权归乙方所有。
五、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如果国家或其它单位和个人征用、占用,其赔偿和补偿,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六、甲、乙双方同意涂勇、杨永坤为本协议知情人和协调人。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知情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砖厂承包合同协议范文二
甲方:
乙方:
议定事项如下:
一、 承包名称: 砖厂; 生产项目:生产红砖。
二、 承包方预交承包砖厂资产损坏、丢失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三、 承包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收取承包金为一年,每年的承包金为 万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 月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金,如果 月 日前不交承包金,属违约。
五、 如果砖厂经营不善、砖价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干而违约,甲方会扣掉风险抵押金 万元。如果土区不够,村上负责提供生产砖的土区。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在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后返回风险抵押金 万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义务:提供生产场地、生产用土、轮窑、生产用房、办公用房、机井、变压器、水泥电柱、机器生产工具物资等资产详见 资产交接单,甲方不提供交接单以外的任何物资,提供期限为连续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方式。
2、 权利:甲方有权定期监督轮窑、厂房、机械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缴国家税金、土地使用税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费、管理费(凡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收税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对生产资料负责保管维修。
3、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维修好轮窑、厂房、机械等设备。
八、 以上事项望双方执法守法,遵照执行,不得违约,谁违约谁承担责任,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九、 本合同未列入事项,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砖厂承包合同协议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的质量与产量,以达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的情况下,双方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现有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承包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于乙方生产使用。
2、生产与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干扰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与管理工作。
3、本厂内部及外部环境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确保乙方在本厂内一切正常生产环境。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以市场销售问题耽误乙方正常生产,甲方确保乙方在生产期间的原材料,水、电、煤、油料及工人工资及其它费用,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甲方则按每人每天最低壹佰元补助给乙方,以乙方实际人员为准,按天计算。(七天内无任何补助)在补助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工作。
5、甲方每月按实收乙方所生产的成品标砖块为准,计算工人工资并算清乙方所生产砖款,不得拖欠,甲方确保每次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自愿以现实市场大票价开出砖票以抵乙方工人工资。
6、乙方工人全部到位后,甲方负责工人保险费以及工人一次的往反车费由甲方负责。
7、若出现自然灾害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甲方必须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水电、煤气和劳保用品,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叁仟元的生活补助,保证乙方人员在本厂内不受一切外部干扰。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生产与管理,保质保量生产。
2、乙方负责所有生产技术与职工的一切工作安排,并保证正常生产。
3、乙方在保质保量的技术基础上完成双方所定的日产量玖万块。标砖为准,注:因甲方原因及天气变化造成产量降低,乙方不承担补偿。
4、在甲方正常提供生产环境下,乙方保证按正常生产,不擅自停工,如有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
三、承包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将现有砖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交于乙方生产使用与管理。
2、甲、乙双方协商承包合同为乙方每生产出壹块成品标砖交于甲方,所得承包金柒分伍厘钱(¥:0.052元),不包括烧窑工、电工的工资及费用(注:维修人员工资及烧火人员生活费用合计22500元)价格在合同期内双方不能变动,甲方接收乙方成品砖以当日开出入库单据为准,月底一次性结算,并付清当月承包金(注十九孔折
1.6倍计算为准)。
3、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此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交付的一切设备,在合同期满后交于甲方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合同期满后,双方在无任何争议前提下,甲方优先续承包给乙方,次年承包金待定。
四、安全生产
1、乙方确保在场内安全用电、用水、安全生产。
2、乙方应积极实施本砖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厂内职工属乙方管理人员的日常事务由乙方负责处理,在本厂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保险公司及甲方出面 协调处理,甲方不得互相推托,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负责协助处理,注(乙方人员在本厂外出现的事故,由乙方协调处理)。
4、甲、乙双方应协调搞好民族团结关系。
五、法定保障
1、本砖厂劳务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乙方工人到厂后生活费用。
六、本合同如产生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有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方可补充附加协议,均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接租方]
根据[农村田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亩田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生产经营。
二田地转包[出租]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自甲方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乙方仍有承租意愿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本合同期限内按每年每亩__元,当年__月__日前付清,承租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田地另转包[出租]给第三方,乙方若需转包[出租]应征得甲方同意
四甲方转包[出租]的田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田地流转收益的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田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出租]田地,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田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田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田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田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田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田地肥沃,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田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4流转期间田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七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订立,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证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证单位;
签证人;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 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关键词:“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考综合管理系统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057-02
一、调查问卷设计
本问卷针对该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的整体体验、操作功能、流程设计、改进意见等方面,对220名调查对象进行了详细的网上问卷调查,共有10个客观题,2个主观题。参加问卷调查的对象中,有1名为省教育厅主管部门领导,7名为接收高校的招生教务相关部门领导或者老师,52名为高职校相关部门的领导或教师,160名为报考学生。
二、调查结果和结论
1.系统使用整体的满意度较高。在问到使用者对该管理系统整体体验如何,调查者中认为“好”和“较好”的达到了87.27%,仅有12.72%的认为一般。此问题在省教育厅和接收高校调查中,“好”和“较好”的比例达到100%,高职校中的调查者达到96.15%。在调查该系统界面设计情况时,有71.82%的调查者认为美观和很美观。有83.18%的调查者认为系统的可操作性强(包含很强、较强)。在系统稳定性的调查中,回答非常稳定和比较稳定的高达88.18%。这说明了该系统在各方面的使用者看来,无论是体验感、便利度、设计感,还是操作性、稳定性都处于较好的状态,整体满意度较高。
2.该系统在使用上完全能满足多方使用对象的需要。在问到“总体来讲,您认为该系统能否满足您的需要”时,33.64%的调查对象认为完全能满足他们的需要,48.18%的人则认为能满足,仅有16.36%的人认为基本满足。其中高校和高职校调查人员对此问题回答时,认为“完全满足”和“能满足”的占91.38%。在回答“系统与之前相比是否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时,认为“很方便”和“较方便”平均达到了85%,排除报名考生数据外,接收高校认为“很方便”和“较方便”的达到100%,高职校的52名调查者中,仅有1人认为一般外,有98.08%的教师认为“很方便”或者“较方便”。
3.系统使用方对系统整体使用较熟悉,系统功能使用率不一。今年是系统正式使用的第一年,高校和高职校中有41.38%“非常清楚”操作功能和流程,39.66%的人员“很清楚”,18.96%的“大概了解”。作为系统直接使用方,对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功能较熟悉。了解系统使用的途径按照从高到底排列为“省里集中培训(33.33%)、阅读使用手册(25.64%)、自行在使用中摸索(25.64%)、其他教师帮忙(13.68%)、其他(1.71%)”,说明省里集中培训对高校和高职校系统使用中的重要作用。整个环节中,系统各个功能环节使用情况的调查为,数据查询(94.83%)、报名审核环节(91.38%)、数据统计(84.48%)、打印准考证(39.66%)、公布成绩(22.41%)、安排考场(12.07%),说明系统各种功能使用时,基本功能或者必须的功能使用较多。在高校端调查时,安排考场、打印准考证和公布成绩三项功能,接收高校仅有两所学校使用。从这些调查数据中可见,该系统一般功能的使用率不高。
4.对系统的主观意见建议分类提取。调查问卷中主观问题“您认为该系统还有哪些功能急需完善”的回答中,对所有答案进行梳理,合并同类意见,分不同使用对象将意见建议汇总提取如下:(1)报考学生意见建议。系统中增加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和单号的流程;增加网上交报名费的功能;报考专业希望可以直接下拉菜单选择;成绩公布是否可以短信通知;系统中增加来院线路安排;增加分数出来的进度和录取、录取通知书寄送的进度;最好有个窗口询问是否确定报名;各学校的通知、招生简章和各项情况系统可见;查看成绩希望更详细;各学校的成绩日期各有不同,但系统只有一个日期。(2)高职校意见建议。成绩和录取查询第一时间应该在该系统中公布,方便查询和统计;高职校要能查考生成绩、各科目分数;最好考生照片由考生个人来传;报名信息审核修改功能需完善;考生报名提交、审核等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让考试通过手机实时知道报考进度;学校管理员应有更高的权限;成绩查询最好有短信通知功能,这样就不用每天都去查询了;提供各校报名人数,录取人数的统计分析,方便今后报名有所选择;各校的录取分数线可以公布;照片输入时候容错性增强;能自行将不考试的学生删除;学生基础信息导入后,成功报名的学生最好有数据列表显示一个个学生的信息,而不是显示所有学生的照片;未录取考生,高校也需导入进来;相关高校能否及时公布成绩及录取情况,便于一线工作人员查询后作统计汇报;数据统计,可以按报考院校进行统计;希望加强职校与本科院校的联系,使得职校可以与本科院校实现无缝对接。(3)接收高校意见建议。增加收费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报名人数和实际参考人数的误差;准考证打印的时候,有批量打印功能;在系统里给高校一个权限,是学生打印准考证还是高校打印,如果高校打印,学生打印权限关闭。在今年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学生未缴费拿自己的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系统中,接收高校把成绩导入后能够有个预览功能,在预览功能下,考生无法看到预览信息,也便于高校核对,防止导入出现异常;多点高校的录取数据统计功能;加入高校的宣传资料及招生宣传链接;通信地址后面加上邮政编码一栏。
5.对报考流程的意见建议分类提取。调查问卷中主观问题“此次报名考试中,您认为还有哪些环节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回答中,对所有答案进行梳理,合并同类意见,分不同使用对象将意见建议汇总如下:(1)学生意见建议。成绩查询和录取查询应该统一安排,各个学校时间相差太大了;报名程序简化,数据同步及时,加快审核时间和出成绩的进度;可以网上确认信息,不用要交纸质材料了,很麻烦;考试缴费能更人性化一点,大老远去排队时间太长了;省里出报名的通知过晚。(2)高职校意见建议。能否在提交经报考学校审核后的学生获奖证书及考生报名信息电子文件的前提下,勿须再寄纸质稿;汇总表招生院校自行打印统计,邮寄比较麻烦;成绩和录取查询第一时间在该系统中公布,方便查询和统计;培训时应该在机房培训,在下面看不清大屏幕;增加考试成绩板块、院校整体录取情况统计便于比较;专业代码统一。(3)接收高校意见建议。应增加让生源学校将五年级所学专业及人数提前导入系统,并注明所属大类,方便录取学校能在限定所报专业类时参考;既然没有专业可以让学生服从,建议取消“是否服从其他专业选项”;生源校与招生校所掌握的高职阶段专业要求不一致,希望在后续报名中,生源校与招生校的“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专业目录一致;不需要寄报名表;可以利用系统整体宣传各个高校。
三、调查结果的思考和改进
1.系y完善。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考综合管理系统经过2016年的第一次使用,系统的设计思路、功能流程、用户体验,完全能满足省五年制转本工作的需要。经过调研,仍有许多功能使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增加系统缴费功能,增加部分使用人员的权限,增强信息互动的推送消息等服务功能,是否能增加各种统计信息的共享,等等。
2.报考优化。经过本次调研,对于使用网上报名后,报考流程优化完善,向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如:全省是否可以提早启动五年制转本的报名工作,是否可以取消纸质材料的寄送工作,是否可以加强对系统各功能的使用率,是否可以从红头文件规定统一的报名、考试、公布成绩、录取的具体时间。
3.工作提升。由于启用了五年制转本报考综合管理系统,拉近了高职校、接收高校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的距离,对于今后的五年制转本的工作研讨提供了平台和基础,有利于省教育厅主管部门了解全省的数据信息,尤其对于五年一贯制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提供了更好的服务,提高了全省的相关工作的满意度。因此需要进一步进行系统的资金投入,开发完善系统的同时,保障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考综合管理系统》是在全省职教体系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过程中的创新环节,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根据调研的结果,对可以完善的功能流程、系统设计、稳定安全等进行分步骤开发升级,为今后全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的相关工作做好系统支持。
一、基本情况
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是提高同江市农机化装备水平、农机化应用水平,关系到农业生产发展方向的关键项目,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发展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2010年重点工作来抓,在接到项目通知后,我市及时拟定了《同江市2010年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确定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运行、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布署各相关部门组织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及项目前期的筹备工作,为合作社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合作社当前基本情况
1、合作社组织章程等建设情况。为保证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两个合作社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合作社组织章程,健全了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使合作社依法成立、依法登记,因地制宜,合理制定了章程。经过代表会议,选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聘任了合作社总经理。管理上采用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明确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职能,有效促进了合作社健康发展。
2、合作社运行体制、机制情况。两个合作社都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机车管理制度、配件供应制度、维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台帐,并由专人担任会计、出纳等职务。生产管理上能够实行“八统一”的生产模式,即统一轮作、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种、统一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加工和销售;财务管理上建立了成本核算制度。设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作社所有的固定资产单独设帐,制定固定资产明细目录。固定资产报废和更新,必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在机务管理上,合作社聘用的都是专职的机务管理人员。
3、土地经营规模情况。我们选定的项目村经营土地规模都达到了5万亩以上,且周边村屯种植的大豆面积相对集中,种植面积都在2万亩以上,能够实行土地规模经营、连片种植。
4、场库棚建设情况。我们选定的项目村,能在不占有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提供占地8000平方米的场库棚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和省安全防火要求,并且已获得了国土资源局的审批。目前,2个合作社的场库棚建设均按照省农机局的要求进行建设,已按要求作出了规划,合作社占地面积都达到了8000,目前车库、农具棚工程已经完成。
5、合作社机械装备到位及作业情况。目前2个合作社到位设备22台(套),其中克拉斯275马力拖拉机2台,维美德T191拖拉机6台,东方红1804拖拉机2台,联合整地机4台(套),联合收9台,玉米收获机械3台,油槽车2台。
二、农机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农机作业合作社是新兴产业,在服务和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经营问题。虽然按照产、权、利分配的原则,制订了农机作业合作社章程,成立了董事会、临事会,建立了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机制,但在实际农机作业中却无法采取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费标准的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经验不足,存在管理疏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作业问题。大型农机具与小地块的矛盾突出。一家一户的小块经营和复杂的种植模式,使大型机械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作业效率、收益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三)农机合作社部分机具质量问题多,主机和农机具配套存在一定问题,影响机车作业效率。
三、关于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优化装备结构。农机作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在我市刚刚起步,加大国家财政补贴力度和增加补贴机具类型,做好农机作业合作社机具配套、选型指导工作,激发农民建设和加入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供便捷服务。为切实抓好农机作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相关部门应精心组织、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提高高效便捷的服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策,认真落实机具补贴资金。农机部门应当对农机作业合作社技术人员、操作机手加大培训力度,促其规范操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