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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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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评报告

第1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乡对乡财政工作高度重视,由乡长担任乡财政所长,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落实。在区财政局的指导下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机构设置要求,乡单独设立了财政所,明确了乡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管理的职责。按照人员编制要求,落实了2名财务人员,工作人员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分别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人员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正在按照要求积极的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总产管理、档案管理等,按规定执行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

2、资金监管制度。在资金监管方面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机制健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3、财务公示制度。建立惠民补贴、机关财务、预决算和财政收支公开公示制度。

4、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要求,统一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等内控制度。

5、廉政建设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基础上,建立了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

三、收支管理建设

预算编制程序规范,内容完整,每年年底及时编制次年财政预算。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使用财政专户。已经办理公务卡,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落实乡镇信息联络员一名,所有公示项目均按照要求公示7天以上,并在乡政府办公楼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川财基〔2012〕4号文件规定抽查巡查4类资金抽查巡查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完善了相关资料,确保资金抽查合格。足额兑付各项资金,无因为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现象。实施专款专用原则,确保每一笔专项经费都合理利用。

四、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一卡(折)通”发放。乡“一卡(折)通”发放比例达到100%。二是便民服务。在便民服务中心轮流进行坐班。三是设置办事指南和岗位职责标牌。四是定期测评履职服务满意度。满意度测评受访者包括乡领导、乡其他机构人员和群众。五是业务查询服务。有详细的查询方式,由财务人员负责查询工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规范办公场地。乡有独立的财政办公场地,面积大约20平方米左右,独立的档案室,面积约10平方米左右,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办公设备完备。有适合工作的计算机,内网和外网分开使用,配备有打印机。办公场地防火、防盗设施齐全。三是有乐财和金财网络。金财网络连通、运行正常,网络建设、数据管理、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六、日常工作开展

每年年初财政所制定每年的计划,年底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记账凭证、账簿装订和归档及时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的决算、预算工作。每月定期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对账工作,全年开展12次。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种报表、总结上报工作,及时处理财务事项,较好的完成专项工作,使财政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七、对照查找、认真总结

第2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一、自评整改时间

自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0月30日前;整改时间根据附件“整改期限”要求。

二、自评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三、自评整改依据

1、自评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关于印发〈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政教督[]41号)等。

2、整改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报告》(政[]86号)。

四、自评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年8月底前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生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方式,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每个学期期初、期末主动抓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份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同时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做好C、D级危房改造工作。学校继续使用C、D级危房在“双高普九”验收中将被一票否决,区教育局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狠抓危改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学校不继续使用C、D级危房。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验收中不因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高普九”两个一票否决项目(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未全面达到“三个增长”;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自评情况;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和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公安分局

要及时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数,并为各乡镇和区教育督导室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有关单位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七)其他教育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提供年度为教育办好事实事书面汇报材料,并于年10月20日前送区教育督导室。

五、自评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一年一度的教育工作自评整改工作、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前检查指导和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等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自评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区在进行教育工作自评过程中,始终坚持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整改贯穿自评全过程。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对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评整改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内容及时间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6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学年度6-15周岁残疾少儿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以上各种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软盘1张。于年10月30日前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检查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导评估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2、今年12月中旬对区直各教育职能单位的自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第3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自收到省、市、县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知以来,高度重视,积级与市局、县民生办联系,收集农村低保项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立即开展研究分析,全面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自评自查工作。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明确规定低保年度目标任务,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2020年按照市统一制定的低保标准执行,加强A、B、C分类施保,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救助标准395元,并每人增发了30%补助资金118元,计每人每月513元;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222元,并每人增发了20%补助资金44元,计每人每月266元;C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05元。按照城乡低保非统筹区,我县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65%以上。全年据实列支农村低保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救助资金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及时弥补。

(二)项目实施过程,自评得分32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2分。

我县健全农村低保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积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设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已到位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自评得分2分。

加强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民政队伍建设,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61名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自评得分2分。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核对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接受城乡低保委托核对17721户次、50754人次。我县已全面运行并应用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了按月及时上传并更新数据。城乡低保系统数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率达到100%,上传数据质量良好。每月将农村低保人员信息上传至政府公开网,做到网上公示。对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做到有访必接,及时解答救助政策,及时核实情况,认真落实救助,及时查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自评得分3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4〕84号),明确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和对乡镇上报的审批的低保对象30%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区)、村(居)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并结合民生工程督查,不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自评得3分。

严格按照《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0〕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霍民社救字〔2020〕31号),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报告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加强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紧紧抓住“核对、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六个重要环节,继续推行健全阳光低保制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坚决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359人,新增低保对象13586户、17609人。严格执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对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和金额等实行长期公示,并将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自评得分6分。

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所有资料真实完整齐全。自评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县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对上级下拨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低保资金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月初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制定划拨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自评得分25分。

农村低保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上调为4740元/人.年,超过暂执行扶贫标准。积极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开展实时比对,并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2.8分。

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均通过印发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建立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家庭财政认定等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核查认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入户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分类动态管理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按照听证会步骤,当场唱票评议,得票超过80%的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局对动态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的全部入户调查,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全面推行农村阳光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使低保政策在全县农村得到真正落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9.8分。

第4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云办发〔2009〕1号),《××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文社〔2009〕35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乡(镇)文化站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的功能,着力加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为圆满完成我县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县文化体育局决定成立××县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县文化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县文化体育局艺术股股长

*县文化馆馆长

(二)评估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评估组具体分组

第一组:负责人:*

成员:*、*

评估乡(镇):*乡、*乡、*乡

第二组:负责人:*

成员:*、*

评估乡(镇):镇、*乡、*乡

三、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严格按照《××省乡镇(街道)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省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细则》以《××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实地评估。

四、评估定级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09年9月1日——10日,各乡(镇)文化站根据评估条件进行自评,并写出书面评估材料。

(二)2009年9月11日——30日,县评估小组对所负责乡(镇)文化站进行实地评估,并于9月30日前书面总结上报县文化体育局。

(三)2009年10月上旬,市评估小组审核我县乡(镇)文化站评估材料。

(四)2009年10月中旬,市评估小组实地抽查参评乡(镇)文化站,抽查数量不少于2个乡(镇)文化站。

(五)2009年11月,各参评文化站准备接受省评估领导小组的抽查。

五、上报评估数据相关要求

(一)数据评估,除评估标准有规定外,一律以2008年12月底的数据为准,如2009年的数据高于2008年数据,可取高值。

(二)各乡(镇)文化站的评估,要注重实地调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保持质量完成基础数据的统计核实工作,及时上报评估定级材料。

(三)请各乡(镇)文化站于2009年9月10日以前,将评估材料上报县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以电子文档、打印文件形式上报,内容包括:

1.评估工作小结。

2.文化站自评报告、照片(7寸)。照片要求有文化站内外貌全景,室内布局、陈列,群众文化活动场景等,并附文字说明。

六、其它事项

第5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第6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根据文件要求,现将XXX2020年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子项绩效管理自评如下:

一、前期工作(8分,自评8分)。

1、任务分解(2分,自评2分)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XXX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皖农建设〔2019〕154号),按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在专家评审基础上,我区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将年度建设任务具体落实到项目,并按时上报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共6个项目,任务4万亩,计划投资61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6070,自筹40万元。

2、项目审批及备份(4分,自评4分)

市局在完成了项目评审和现场审批后,下达了各个项目的设计批复;按照批复内容,我区编报了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下达了实施计划批复(皖农建设〔2020〕104号);我区同步在国家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填报备份。

3、项目储备(2分,自评2分)

根据项目规划,我区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裕农〔2019〕143号)文件,建立了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级项目库,项目库总规模7.05万亩,计划总投资10675万元,满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需求。

二、建设进度与质量(35分,自评35分)。

1、建设面积及工程(20分,自评20分)

我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4万亩按计划完成,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通过第三方检测,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质量合格,效益发挥明显。2020年6个项目10月初全部进场开工,开工率100%,项目进展顺利,施工进度较快,区组织了项目督促和第三方质量跟踪检测,工程质量较好。2019和2020年,市政府组织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分别观摩了我区江家店镇龙门、分路口镇杨集和分路口镇新河项目区,其中省厅孔少林局长亲临分路口新河项目区指导工作。

2、年度任务完成比例(10分,自评10分)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江家店镇龙门、永兴,分路口镇杨集、新沟以及徐集棠树等8个项目,于7月初完成市级验收。2020年,我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35万亩)。在省厅下达计划批复后,我区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于9月中下旬完成了6个项目,总计10个标段的招标,并在9月底全部进场施工,当年立项且当年开工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年度任务的100%,目前,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较快,12月底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耕地质量提升(5分,自评5分)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我区制定了《XXX2020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与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针对性地采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善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通过土地平整措施改善了耕地土层厚度、和质地;通过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疏浚渠道和新修灌排渠系工程加快项目区排水,调节土壤酸碱度,提高了项目区耕地灌溉保证率。项目实施后,耕地质量稳步提升,根据第三方调查评价报告,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耕地质量等级由建设前的3.22提升至3.17,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升了0.05。

三、资金投入(25分,自评25分)。

1、财政资金(23分,自评23分)

我区2020年农田建设区级配套资金为2439.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575万元,最后一公里1864.1万元),实际到位4311.175万元,占应配套资金176.8%万元。在资金管理上,我区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目前2019年项目审计后报账进度在92%。

2、社会资本(2分,自评2分)

2020年XXX顺河镇华顺牧草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10万元,其中华顺牧草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通过项目扶持,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1000亩,支持华好奶牛养殖饲料基地建设。目前,合作社自筹资金40万元已足额汇缴到区财政账户。

四、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12分,自评12分)。

1、竣工验收(6分,自评6分)

根据省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我区按时对2019年度8个高标项目进行了区级自验,综合验收评价合格。

2、上图入库(4分,自评4分)

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要求,我区在申报项目时主动与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前置把关,2019、2020年项目均符合上图入库条件。其次,2019和2020年项目在建设中和竣工验收后也在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上图入库,建设面积符合要求。

3、新增耕地(2分,自评2分)

在项目规划设计中,我区做好四个结合工作创新试点,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印发了《XXX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在建设2019年高标项目完工后,根据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以及项目镇村上报,其中江家店镇龙门、永兴,罗集乡云水和分路口镇杨集村通过填埋废弃塘坝、沟堰及老庄基还耕,新增耕地新增耕地面积342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占项目区的比例0.86%,上述项目新增耕地正在按程序办理。此外,我区在江家店龙门、永兴和罗集云水3个项目中,整合实施了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复垦项目,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文件,目前先期批复新增耕地面积约8.7公顷。

五、建设管护和制度建设(10分,自评10分)。

1、落实管护资金(7分,自评7分)

2019年高标准项目,我区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工程管护经费60.43万元。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2、制定管护制度(3分,自评3分)

为加强建成工程的管护,长远发挥工程效益,我区制定了农田建设管护办法,工程管护制度和长效管护机制。在项目建成后,区主管部门将完工项目工程移交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项目村负责管理并订立管护责任书。

六、日常工作(10分,自评10分)。

第7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结合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召开全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星级企业创建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方案,开展培训。

2、试点阶段(20**年1月1日-2月30日)

全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是一项创新工作,要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首先选取试点企业,试点企业要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业中选择,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完善,而后全面铺开。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考评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和星级创建活动,建立星级企业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按照星级企业创建评定程序,进行自查、自评、自纠,通过相关部门初评和验收评导。试点工作要在20**年2月底前完成。

3、推广实施巩固提高阶段(3月1日-11月30日)

创建范围内的企业要按照《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考评标准》逐项对照,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所有创建范围内的企业都必须成立自评小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和自评工作。自评小组应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原则上不少于3人,在自评中,要坚持边自评边整改,对未达到《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考评标准》要求的,要按标准要求进行规范和完善,企业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写出自评报告,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乡镇和主管部门申请考评。在收到企业的自评报告后,安委办负责组织考评人员对企业的自评进行评审验收和星级评定工作。星级企业评定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巩固创建成果,激发争先创优的活动,力争达到更高的标准。

4、建立资料库(12月1日-12月20日)

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中形成的资料要注意保存、整理,随时归档,建立起规范的创建活动档案。星级企业评定工作结束后,安委办要对企业的星级评定情况,分类建立资料库,并根据企业的评星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日常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县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纳入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把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创建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的认识,扩大社会影响,促使企业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活动中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发动到位,活动开展到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指导企业开展好自评工作,协助各部门做好星级评定验收工作。

第8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77人,其中工矿企业不超过3人;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件1)。

三、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行分解落实。

第9篇:乡镇自评报告范文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