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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峡库区某县的一名农村党员。上世纪90年代初,我同库区百万劳务大军一样,挤上南下的火车,涌入沿海城市打工。从搬运工、学徒,一直做到生产主管。去年9月,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所在的工厂倒闭了。大量工人失业,在沿海找一份工作无异于“赶鸭子上架”。无奈之下,我只好含泪告别10余年的打工之地,回到家乡谋生路。
家乡的情形也不比沿海好。仅有的几分土地早已被流转,而且“修地球”一年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上建筑工地干活吧,我没有那个体力;承包点小工程吧,又没人引荐。上有老,下有小,我该怎么办呢?
俗话说,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在县城四处找活路干时,我惊讶地发现,县城新造的房屋、店铺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这么多房屋,肯定需要装修噻!一天,当我在一幢新建的楼房转悠时,一户人家简洁大方的装修风格吸引了我。在与装修师傅的攀谈中,我敏锐地捕捉到了商机:创办家装公司,一定有“钱途”!
就在这时,我在街上领到一张返乡农民工创业服务卡,上面有县就业局的联系电话。我试着打了一个电话,当工作人员听说我有创业想法时,热情地对我说,欢迎你来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参加了一期免费“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经过培训老师的指导和实地观摩,我更加坚定了创业的信心。
可我的想法却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你自己住的房子都土不啦叽,还能将别人的房子装漂亮?”“隔行如隔山,你老大不小了,冒那风险干啥子?”看准市场行情的我“吃了秤砣――铁了心”!我拿出打工攒下的8万元钱,在县城商业中心租了一间店铺,带着几个打工的同事,拉起一面“装修找我”的大旗。
公司开张之初,我广泛发动亲戚朋友拉客户,陆续接到3家人的装修活。我的创业热情空前高涨,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我每天早出晚归,忙里忙外,为了节约成本,我甚至不惜给装修师傅当小工。
经过一番苦干,户主们对我们的装修非常满意,还主动帮我推荐客户。实战使我对装修的全部流程也了然于胸。公司业务蒸蒸日上,我又陆续招收了10多名返乡农民工,还成为了新闻媒体报道的“典型”。
我的“野心”也开始膨胀,一口气,我开了好几家连锁公司。
然而,好景不长,很快,资金链断了,我天天去银行跑贷款,可由于缺乏抵押物,迟迟办不下来。一些工人看发不起工资,就开始偷工减料;采购员去采购原材料,总是比预算高出一大截;设计员擅自接活,把设计费装进自己的腰包……没有多久,客户纷纷投诉,我只得天天跑东跑西“灭火”。
就这样,先前“肝胆相照”的哥们儿与我分道扬镳,工人们也纷纷离开。从此,公司业务一蹶不振。我算了一下,从开业到倒闭,不到半年。
创业如此艰辛,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回到家里,家人也开始奚落我:“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你哪有当老板的命?”
听到这些议论,走在大街上,我连头都抬不起来。
我是一个不甘平庸和落后的人,但现实却击碎了我的梦想,我的信心和毅力也随之摇摆:难道我不该去创业?如果第二次创业,又该选择什么方向?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加深,沿海地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境,导致上杭在外务工人员返乡人数增加,加大了上杭就业再就业压力。为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闽西上杭县劳动保障局结合上杭实际,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是以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领导、劳动保障主办、社会各方配合、返乡民工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创业工作,实行培训、就业、创业一体化服务,努力提高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任务是2009年全县依托“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SYB)”项目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使受训返乡农民工熟练掌握一项以上非农产业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完成返乡农民工引导性培训3000人,通过印发资料、咨询服务以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提高返乡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完成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00人,引导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通过培训,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
为完成上述任务,该县劳动保障局提出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充分调动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积极性,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乡镇返乡农民工数量,摸清每一位返乡农民工的家庭情况、技能特长、培训意愿、择业要求等,特别是去年返乡、目前仍未重新就业、且希望在本县转移就业的人员,填写返乡农民工登记表,登记造册,建立返乡农民工信息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农民工返乡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月10日前将上月本乡镇返乡农民工情况报县劳动保障局。二是加强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定点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返乡农民工培训,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就业的适应能力;返乡农民工参加定点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按照培训项目内容、培训工种、培训时间、难易程度等情况给予200-300元/人的补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再给予200元/人的补助。三是落实职业介绍补助政策。鼓励职业中介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积极推介返乡农民工在县内企业就业,凡是向县内企业推荐返乡农民工就业成功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50元/人的补助。四是开辟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绿色通道。在县就业中心和工业园区就业服务大厅建立专门为返乡农民工服务的窗口,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求职登记、推介就业、政策咨询、维权等“一站式”服务,每月向乡镇和每周五晚电视《上杭新闻》时间公布县内企业用工动态信息,为返乡农民工重新就业开辟绿色通道。五是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围绕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实施创业计划,推行创业培训与落实小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所有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创业培训费全免,凡是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返乡农民工实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合法经营项目)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高于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定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六是符合条件可领失业保险金。凡在本省异地就业返乡的农民工返乡前已参加当地失业保险并已缴费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然后按规定到县就业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七是及时帮助返乡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凡在本省异地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已在当地参加养老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已在本县企业重新就业的,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应及时为其办理接续手续,尚未重新就业的,由县劳务派遣公司帮助其办理接续手续,返乡农民工回乡务农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入农村养老保险,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帮助其办理接续手续。八是自愿选择参加医疗保险。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已在当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可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已在本县企业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帮助其办理接续手续,已在外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的,在转回医疗保险关系时,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外地的参保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九是保企业、稳岗位、促就业。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县内企业培训、选拔、推荐、输送劳动力,优化用工环境,上门宣传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劳企矛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从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挖掘企业安置潜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
一、基本情况
(一)返乡农民工的人数
我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总人口46.6万人,农业人口有40.8万人,主要是以养殖业为主,因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一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村劳动者主要从事传统农业,很难实现脱贫致富。导致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务工,极少数人返乡创业。据统计,2013年12月底我县外出农民工达61293人。截止2013年12月,我县返乡农民工总数为3563人。
(二)返乡农民工的特点
一是平均年龄小,16至28岁占50%,28至55岁占50%。二是文化程度底,初高中文化程度占90%,高中以上文化占10%。三是返乡农民工主要从事加工制造、建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返乡农民工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资金,学习到了相应的技能,更新了观念,回到家乡创业,主要创业的行业有汽车、摩托车、农机、家电维修、种植业(主要种植反季节蔬菜、水果等)、养殖业(主要养殖鸡、鸭、鱼、生猪等)、加工业(主要加工米粉、萝卜干、米酒等)、服务业(只要是农村客货运输、美容美发、饮食店等)。但目前大多规模小,不能形成产业链条。
(三)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主要模式
我县返乡农民工创业主要是成立合作社方式,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由公司采取委托的方式,有机地将农民合作社串联起来,形成一体化运作体系。如平乐乡以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为“助推器”,加快种植业发展,目前已成立金银花专业合作社1个,中药材公司1个,并成立了中药材合作社,注册资金达100万余元,会员85户,联系会员372人,实现利润收入8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引导有技术、有资金、有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重点创办农产品加工业、县域中小型企业、乡村特色餐饮、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扎实推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
二是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技能。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将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同时,为培训者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放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三是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小额贷款支持力度。为拓宽返乡农民工融资渠道,帮助返乡农民工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我县20__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2户,每户贷款金额为5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有21户;20__年共发放妇女创业贷款344户,每户8万元,其中返乡农民工妇女有86户;20__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220万元、424户,其中返乡农民工81户;2013年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55万元、537户,其中返乡农民工168户。
四是营造宽松的创业投资环境,政府从政策、资金、技术上给予扶持。
三、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就业问题
我县返乡农民工文化技能水平本身不高,更缺乏就业的知识和技能,对市场经济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多,有些农民工虽有就业意愿,但往往不知道如何就业、从哪里着手创业和怎么管理企业等等。
(二)创业问题
1、后续投入资金不足。一些农民工在创业过程中虽然积累了一定资金,但资金量不大,创业时缺乏通盘考虑,将有限的资金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后续资金缺乏,贷款十分困难,项目难以为继。
2、管理知识匮乏,技术力量不足。农民工外出打拼,一般在所从事的行业有一技之长,但是回乡办企业,往往缺乏全面的综合性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大多数采取家族式管理,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农民工回乡创业,往往进入的并不是自己十分熟悉的行业,对生产性技术不太精通,又缺乏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经常造成企业损失。如20__年__县普坪镇鸭子井姜春元饲养的一千只肉鸡,由于防疫不当,发生鸡瘟后,损失达三万元,只得再次走上打工的路。
3、创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我县由于缺少师资力量和相关资质的培训学校,目前还没有举办关于创业方面的培训。
四、建议事项
1、建议加大宣传,营造环境。建议省、州、县新闻媒体加大对返乡创业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市场化劳务经济秩序的组织引导,营造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为了开展好“农民工服务月”活动,该局围绕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和内容、标准、目标要求,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将省、市工商局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全系统每一名工作人员。为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原阳县工商局还成立了“农民工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督导等工作。
根据《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原阳县工商局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分解具体措施。在省、市工商局提出的实行创业就业“零收费”制度、放宽创业就业出资限额、放宽创业就业出资方式、放宽创业就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创业就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拓宽创业就业领域、缩短创业就业登记时限、实行创业就业试营业制度、鼓励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创业就业首办负责服务、实行创业就业帮扶制度等11项措施的基础上,该局根据当地实际,又做了如下工作:
1.充分利用新世纪经纪人有限公司这个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免费提供信息。
2.走访原阳县丰华技校,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保安、服装等专业的免费培训,让农民工拥有一技之长。
3.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全程免费为他们提供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凡农民工自主创业办理商标注册的,全程免费指导帮扶。
关键词: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创业
中图分类号:F32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035-02
当前,支持中西部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对于“保增长、扩内需、保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经济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增长速度骤降,就业压力增大,尤其是中西部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显得相当突出。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 542万人。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 041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62.3%;在外出务工的14 041万农民工中,中、西部占70.3%。截至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为7 000万人左右,约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50%。春节后,在返乡的7 000万农民工中,大约80%以上已经进城务工,其中,有4 500万已经找到工作,1 100万人仍处于寻找工作状态;近20%就地就业或创业或寻找工作。
破解返乡农民工就业压力重在“开源”,利用危机倒逼机制主动引导新一轮的创业浪潮,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创业者。返乡农民工创业不仅能解决自身的问题,而且能够带动其他农村劳动力就业,开辟了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的新空间。据统计,一名返乡创业人员每兴办一个企业平均可带动7~8个人就业,初步估计全国近500万返乡创业人员,能够安排约3 000多万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每人每年平均增收5 000元左右。
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农民工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主观愿望上来说,大多数农民工也想留在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生活,然而东部城市的生活成本,尤其是住房和教育费用是一般农民工无法支付的。因此,绝大多数农民工就只有选择返乡生活,但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一代的农民工根本不愿意居住在乡村,相当一部分会选择在家乡附近的城镇居住。进入城镇的农民要想真正融入城镇过上城市生活就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经济地位,就有必要在打工的基础上再上一个新台阶,就必须创立自己的产业,筑就牢固的经济基础。返乡农民工创业是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返乡创业者中有相当数量的人选择了农业中的规模化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业。他们不仅将农业技术带回了家乡,而且还起到了相关技术的示范、推广等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残缺不全的缺陷。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欠发达地区低成本的小城镇快速扩张的重要途径。返乡农民工为家乡带来了新的产业和服务,对完善城镇功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返乡创业一般都在集镇和县城,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的发展最大的问题是缺少产业支撑和服务设施严重不足。返乡创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家乡的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吸引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够极大地增强当地经济活力,在集镇和县城办厂、开店,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特别是扩大了地方税源,提升了当地城镇的发展能力。
返乡创业是外出劳动力对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投资成本和效益进行比较后的一种理性选择。创业的动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外出的农民工中,不少人认识到,外出打工只能解决温饱,只有实现创业才能实现致富。农民工在外面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和创业资本,学到了从商和经营的知识,也掌握了一定的信息渠道,对家乡的资源、市场、商机是比较熟悉的,认为返乡创业的成功机会已经到来。其次,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性、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是造成劳动力外出的社会成本、心理成本增加的制度因素。输入地收入下降和失业风险增加,而输出地投资环境的改善、夫妻分离、子女教育、照料老人等也形成了外出劳动力返乡的拉力。输出地投资环境的变化,从而加大了劳动力外出的机会成本,其具体表现形式是输出地市场规模的扩大,交通、通讯等创业条件的改善,输出地政府对返乡创业的重视和为其提供的优惠条件。再次,成功的返乡创业者的示范效应。返乡创业者在行业选择上与其外出就业的行业有着很高的相关性。绝大多数人选择的是适宜于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的商品零售业、服务业或小规模加工业。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制约因素:
1.自有资金普遍缺乏,阻碍了创业的进程。据有关部门测算,在农民工总量中,只有7%~10%的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具备了创办工商企业、农业企业的能力,而大多数农民工则心有余却力不足,特别是创办生产性经营企业。如果资金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多数返乡农民工就只能空有一腔创业的热情而很难实现创业梦想。在现有的不少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中,也存在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虽然产品销售旺和经济效益较好,发展潜力巨大,但由于资金缺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严重阻碍了进一步创业的步伐。
2.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创业能力有待提高。返乡的农民工大部分人只有初中甚至是小学文化,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较小,“先天”不足导致农民工综合素质普遍偏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农民工创业者普遍存在着经营理念、企业管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无法应对创业的考验。一些业已存在的企业,往往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企业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
3.社会环境的制约。有些地方返乡农民工创业已经形成了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但舆论导向作用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无论是电视节目还是广播或报刊等媒体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报道仍比较少,并未营造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力支持和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回报家乡有功的社会舆论氛围。在返乡农民工创业过程中,有些相关单位不仅不提供应该的服务和优质服务,甚至还故意设障碍。
4.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目前,中西部地区在大力招商引资和“招大商”的形势下,返乡农民工创业似乎无足轻重,再加上欠发达地区返乡农民工创业从人数和比例上与东部相比都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并未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尽管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予以扶持,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十分困难。企业从开户申请到正式投产运转,中间“审批部门多、办证时间长、收费项目多”,导致返乡农民工创业初期成本过高。不少农民工创业者的感受是“业未创、身先疲、心已死”。
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必须切实转变观念,从战略高度对待返乡农民工创业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实行各种鼓励和优惠政策。
第一,建立一套有利于中西部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有效机制。根据各地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技能和创业优势,统筹规划创业园区的建设,形成各具特色且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和创业园。产业规划要考虑到农民工的具体情况,留出一定的空间让返乡农民工创业。要把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情况纳入县、乡镇领导的考核体系。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财政支农资金要有一定的比例支持中西部返乡农民工创业。
第二,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的力度,设立农民工创业培训的专项基金。要以县和乡镇为主,整合现有的培训资源,筹集专项基金和财政专项拨款,加大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能力和企业管理制度方面培训的力度。让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能够接受法律法规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尽快具备办企业的个人素质和创业能力。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指导、企业诊断等服务,使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交流活动和科技讲座,使创业者获得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大力发展农村金融,让返乡创业人员能够及时筹集到发展企业的资金。政府应积极协调银行与返乡创业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创新农村金融新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要充分运用财政、扶贫、支农等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财政用于扶持开发区、创业基地建设、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和扶持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农民工创业担保专项资金,结合返乡创业者在科技研发、产品开发、小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对农民工创业的项目给予支持。支持和引导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互助合作,寻找民间融资新途径。
据统计,2008年以来,河南返乡创业农民工60.69万人,到2020年,河南计划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00万人。为了迎接农民工返乡创业,河南时刻做着精心的准备,采取多种举措,千方百计为返乡农民工的成功创业保驾护航。
唐河,全民创业热潮正在涌动;社旗,正搭建巢穴迎来归雁;孟津,8名返乡农民工的成功创业,为家乡带来了发展的春天……广袤的农村大地上,返乡创业农民工正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家,是幸福的港湾,也是致富的源泉。眼下,河南农民工返乡创业正逐渐形成潮流。
据初步统计,2008年以来,河南农民工已累计返乡559.31万人,其中返乡创业60.69万人,创办企业30.97万家,实现年销售收入705.37亿元。
这些积累了技术、资金和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优化了农民结构、提高了整体素质、创新了农业经营、促进了产业融合、加大了农村投入、提高了生产能力,成为促进河南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孔雀不再东南飞”
今年秋天,信阳市平桥区五里镇怡丰园农场喜获丰收。“今年的葡萄长势喜人,又是一个好收成!”园主杨国晏一边熟练地剪下一串串晶莹泛紫的葡萄,一边开心地说。杨国晏曾在外打工多年,6年前返乡创办家庭农场,立足打造生态农业采摘观光园,解决本地劳动力就业300多人,每年使农民户均增收6000多元。
“以前外出打工也是没办法,现在家乡就业形势好了,一个月4000多元的工资不比出去挣的少!”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世纪广场举行的大型就业招聘会上,家住平桥区长台关乡的刘玉岚被一家服饰企业相中了。谈起能回家乡工作,刘玉岚一脸高兴:“父母为我们操劳大半辈子了,不容易,以后就可以多陪在他们身边尽尽孝啦!”
近年来,河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了机遇。“与科技人员和大学生主要开展创新创业不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区域主要在乡村,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村规模化种植、畜牧、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餐饮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等。”河南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吕志华说。
孟州市莫沟村原是交通闭塞的小村子,青壮年村民常年外出打工,村中留下了妇女、儿童和老人。这两年,回乡创业的村民越来越多,有的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开办家庭宾馆、农家乐餐馆,有的经营村淘店销售农副产品。目前,该村已有50多个村民返乡创业,带动100多人就地就业,村里人气、生机在集聚,改变了以往“空心村”的模样,老人满意、孩子高兴、夫妻和谐、社会稳定。
调研显示,大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有效提高了农民收入,在为当地农民提供容量较大、门槛较低的就业渠道的同时,也带动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并真正实现“返乡一人,致富一方”。
“农民工返乡创业拉动了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了就地就近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解决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问题。”河南省副省长王艳玲介绍。
“筑巢引凤”,鼓励返乡
今年,洛阳天下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硕果累累。该公司由孟津县会盟镇小集村8名返乡农民工发起创办,下设养殖、种植、农机3个合作社。“公司流转了村里的土地,从事小麦良种繁育和优质牧草种植。目前,公司已经出售肉牛1800头,今年预计盈利1000万元。公司的成立,把年轻人从土地上解放了出来,带动了村民就业……”村主任兰应水开心地说。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高度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从省委、省政府到乡镇,包括行政村都非常重视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都能结合地域经济特色,因地制宜地出台支持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实际举措。例如,汝州市结合外出务工人员多在江浙从事机绣工作的实际,创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提供优惠政策“筑巢引凤”,吸引了大批带着资金、技术和设备的返乡创业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目前,河南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8亿元,带动民间投资3000多亿元,中央财政给予40亿元贴息补助,其中帮助30多万名返乡创业农民工零成本解决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为了增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贷款的可获得性,各地采取商户联保、园区担保、公司加农户等方式,不断降低反担保门槛。郑州市对符合规定的农民工自主创业,给予20万元政府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
强化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能力。目前,河南累计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20万人。值得一提的是,结合新业态、新经济,各地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帮助返乡农民工通过互联网进行创业。内黄县已建成17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示范村,焦作市去年开展电商培训300多期,引进专业电商人才300多人,增添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活力。
此外,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社会服务平台,各地集聚各类资源,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孟津县创办“创业指导师志愿团”,采取结对帮扶、上门指导等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展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双创”时代新动能
“双创”时代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大众创业的新时代在召唤着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当前全国正在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农民工是广大创业、创新群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与科技人员和大学生主要开展创新、创业不同,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区域主要在乡、村,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村规模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餐饮服务、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等。人们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此外,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近年来,河南聚焦实施四大国家战略规划,着力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农业大省地位更加巩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很好进展,河南多年来打造了180个产业集聚区和一大批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平台。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展开,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了好的发展环境。河南有大量的人口和庞大的消费市场需求,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支撑。
大众创业的新时代在召唤着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
据统计,目前河南农民工规模达到2867万人,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一大批农民工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术、市场和经验,有创业的愿望,有回家乡的情结,这些都为他们返乡创业提供了可能。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无论是产业结构还是消费结构都在不断地调整和升级,城乡生产生活的需求层次在变化和提升,催生着新的需求。人们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体验消费的需求日益增多,这些需求侧的新变化,为供给侧的创业提供了机遇。”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谷建全说。
接下来,河南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加强创业保障,全面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能创业、创成业,带动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为“创”时代加快集聚发展新动能。
用“情”打造创业大军
“发展新产业,建设新农村,最关键的是要培养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河南省省长陈润儿要求,要进一步在深化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农民工中的很多人是挣了票子、换了脑子、摸了路子的“能人”。他们既了解外面的世界,又了解农村的需求;既有返乡创业的意愿,又有返乡创业的能力。引导他们回乡创业,不仅可以实现人才回归、技术回乡、资金回流,促进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打工效益向“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创业效益转变,还可以使更多的孩子有父母疼爱,更多的老人有儿女照顾,更多的夫妻能合家团圆。
陈润儿指出,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一要营造创业环境。好的环境是吸引力、向心力、竞争力。要给予平等待遇,“把老乡当老外,把民资当外资”,做到招来的企业享受什么政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享受什么政策;予以依法保护,严禁吃拿卡要,绝不允许把返乡创业农民工当作“唐僧肉”;强化舆论支持,广泛凝聚“创业还是家乡好”的共识,吸引更多农民工回乡创业。
二要用好创业政策。对返乡创业农民工,既要保证他们享受普惠型政策,又要根据其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完善差别化政策扶持措施。河南将筹备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基金,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工解决融资难题。
三要建好创业载体。要通过开辟创业园区、提供创业指南、搭建创业平台,使更多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到公共的孵化服务和政策优惠,并为那些担心项目选不准、投资没回报的农民工提供好信息指导和项目支持。
论文关键词:结构化;农民工;返乡创业
研究农民工的返乡创业问题离不开中国特殊的时空结构,“时空特性是研究社会发展的重要维度。从研究社会发展的角度看,时空特性是一个基本的因素,或者说,也是研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视角。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是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传统的社会身份体系的变动,农民工适应新的社会结构变化而产生了社会角色转换的一种必然现象。关注社会变迁中的农民工就业与创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必然。文章分析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的结构性因素和支持创业的策略。
一、结构化
安东尼·吉登斯(A.Giddens)在1973年提出了结构化(Structuration)这一术语,运用结构化理论对于主体与结构的关系进行了解释。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表明:人们的行为是被结构化的,行动具有结构的属性,结构性背景限定了人们可能的行为领域;结构具有约制人类行动和促成人类行动的双重效果。
结构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里反复涉及到的规则与资源,规则和资源实际上就是指人们所处的社会结构。“社会行动者既不是由外部起因决定的物质的粒子,也不是执行一种完全理性的内部行动计划的、只受内部原因引导的单子。社会行动是历史的产物,是整个社会场的历史的产物,是特别的次场内某条通道中积累的体验的历史的产物。”吉登斯引入了时间、空间、转换规则、结构化方式、结构性特征等概念,他用结构二重性原则取代主客二元论。吉登斯的观点是:客体主义者强调社会中的结构、制度、制约性,主观主义者强调人的主观性、能动性、创造性,这两类因素在社会生活都是实际存在的。社会结构具有客观制约性和主观创造性两种品格,吉登斯在社会实践或社会生产的不断展开和持续过程中动态地理解结构。
显然,行动者又可以利用结构预先赋予的资源,行动者微观层面的活动,带来了行动者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交互作用,也同时再造了宏观的社会结构。
吉登斯也认识到结构与行动之间的相互关系,他写道:“作为人,我们可以选择,而不是简单地对周围的事件做出被动的反映。跨越‘结构’与‘行动’取向之间的鸿沟的方法是要认识到在日常活动过程中,我们能积极地作用和反作用于社会结构。”正如乔纳森·特纳指出:“结构可以概念化为行动者在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互动情景’(context)中利用的规则(rules)和资源(resources),正是使用这些规则和资源,行动者在空间和时间中维持和生产了结构。”农民工的流动既要受到结构的制约,但又并不完全为“结构”所左右,他们的流动行为也促进了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结构性变化。
从结构化理论来看,任何一个社会主体的行动都是在特定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下进行的。结构化理论综合了社会学整体论和个体论的视角,说明了主体与结构的关系。根据结构化理论,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国家政策和农民工自身在特有的时空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结果。结构性因素和条件提供农民工外出的可能和条件,当然,农民工流动并不是单纯的制度安排的结果,也不是简单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而体现的是主体与结构二重化的过程。
作为主体与结构互动的返乡创业行动,既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也反映了个人对发展性资源的需求,同时又再造了新的社会结构。
二、返乡创业:一个结构化解释
“返乡创业”是指农民外出打工或经商半年以上,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信息,了解到家乡的社会经济环境而返乡创办工、商等企业。返乡创业体现了农民这一行为主体与所处的社会结构双向互动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制约,又成为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结构性要素。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是社会结构变化中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农民工在一定社会结构中动态建构的过程,具体体现在:
(1)获得机会的过程。有的农民工出去打工前就有创业的想法,有的是在打工一个阶段后,才意识到求发展是更好的出路,他们在捕捉、把握市场机会后,利用家乡的资源,优惠政策以及在外面建立的网络而返乡创业;
(2)积累的过程。农民工创业机会的获得不是以“备用”的形式出现的,他们通过接近、了解市场,而后再发展到利用市场。实际上,他们走向创业的过程是一个扩大社会资本、提高人力资本的过程;
(3)实现资源整合的过程。创业并不是单方面的行为,而是多方面起作用的结果,是整合与拓展资源的过程。如政府行为、银行、社会组织在创业中作用发挥的程度都构成了影响创业的因素;
(4)定位的过程。农民工由打工到创业发生了职业角色的多重变换,他们的职业、身份发生了变化。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变化是农村社会结构变化的必然。
农民工返乡创业这一行动的产生,应该从主观和客观因素来分析。返乡创业并不只是简单的行为选择的过程,而是受到结构性因素制约的行动。诚如美国社会学家布劳所说:“社会学的中心任务不是解释个体行为,而是解释社会环境结构怎样影响人们的生活变迁。”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工在就业与创业过程中结构性因素所起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工由流动到创业成为普遍现象。返乡创业涉及到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其中所隐含的行动逻辑,只有在特定的制度框架、社会结构背景下才能理解。
同时要看到,农民工的流动与创业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结构性要素。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性资源,改变了原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其直接效果是实现了自身的结构化。如果我们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可以看出流动农民工发展的轨迹。第一种情况是两栖生活。只要政策、形势不变,多数是两栖人口,极少数农民工发生身份、地位的转变。第二种情况是一部分转为正式工人,从事的产业、行业比较固定,成为熟练工人。第三种情况是一般的回流。第四种情况是创业,由农民工转为老板,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其创业有三种形式:在就业地创业;吸引回来创业;外地打工、异地创业。返乡创业行动受到他们对自身的资本认知、城市认知、乡村认知的影响,制度安排、社会支持也起了“拉力”作用。农民工逆向的返乡创业有利于激发农村经济运行的活力,提高农村资源与剩余劳动力的利用效率,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来说,以劳务输出和返乡创业良性互动机制为目标,坚持“输出劳务,引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回创业者”的思路,是“打工经济”转化为“创业经济”的路径。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因素是返乡创业的结构性背景,个体也在这一背景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返乡创业群体回到家乡创业,意味着农村投资主体增多,使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了“内发性动力”,农村经济社会也由“导人式”向“内发式”发展,这种形式的创业必须纳入再结构化的视野。
三、返乡创业群体的再结构化策略
返乡创业群体的再结构化,是指促进这一群体成功创业,使他们真正完成职业身份的转变,实现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显然,创业是由不同要素组成的连续的过程,是多部门共同发生作用的结果,从深层次来看,创业反映的是国家、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返乡创业群体能否顺利完成再结构化的过程,需要政策的扶持、社会合力的支持,尤其是需要创业者自身人力资本的提升。
1.政策的扶持
返乡创业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但往往经历的是“创业、崛起、衰败”的怪圈。返乡创业面临以下困境:一是基础设施不配套;二是贷款难,缺乏金融服务,只有从民间高利息借款;三是存在员工短缺、内地劳动力素质差的问题。这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面认识的提高,以建立有利于创业的融资系统、信息服务机构、政策保护系统。政府应该从政策上、体制上给予优惠政策,营造较好的创业环境。返乡创业要真正成功,需要一定的硬环境(地理环境与基础设施)和软环境(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其中人才、资金、市场、技术、信息、制度等都是影响创业的因素。政府要放宽制度管制、规范执法、清理各部门的乱收费和罚款,改变不利于创业的政策与体制环境,从对创业的管理转向服务,从单一的行政审批、收费、监管转向多方面的支持与服务。各级政府应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2.社会合力的支持
返乡创业的成功与否还需要社会组织建设的加强。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的社会组织,应该在宏观制度不完善时起补充作用。我国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社会支持系统发生变化,但目前社会支持系统并没有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发展而相应改变,人们所获得的社会支持存在从“单位”回归家庭、家族和私人关系网的状况。社会组织建设还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在创业的支持方面,仍然存在明显的“个人化”趋势。
3.创业者人力资本的提升
返乡创业是“草根型”的,是从农村内部、从农民工的流动中发展而来,是农村工业化的“内生型”发展的形式。可以说,这是由农村普通劳动力提升为农村高级人力资本的结果。这种形式的创业是否成功与行动者在创业中表现出来的个人特质有很大关系。对于创业者来说,创业要成功,除了要有技术、资金、市场、管理的理念外,还要有创业精神和意识。通过创业者管理、技术水平的提升,可以改变产品的技术档次低、创业层次低的局面。
农民工返乡创办了多种形式的“草根”工业,它们起了承接城乡之间产业链的作用。要改变不利于创业的政策与体制环境,政府就不能“退出”,而是要培育创业的社会环境。陆学艺研究员在早期的研究中就提出:“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光讲发展多种经营还不够,还必须鼓励、支持农村办工业,办商业,办服务业等等。”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创业意识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必须重视他们的创业需求,重视农民工的回归工程建设。
四、小结
一、建立返乡创业政策扶持体系
(一)放宽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返乡创业者进入,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也可以申办个体工商户;投资方式可以资金、技术、设备出资入股,也可以采取提供原材料委托加工、代销产品、提供信息等方式与他人合作创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创业者以租借商业用房或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生产经营场所,供电、供水等单位要积极给予支持。
(二)落实创业用地。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场地进行创业。允许通过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将置换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民工返乡创业,按照有关规定对收取集体非农用地规费予以优惠。
(三)建立返乡创业基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在工业园内区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小区,以免费或低价租赁的方式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场地。对各地规划建立的符合条件的重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从县(市、区)人民政府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地要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园、小企业基地、商业街建设,在规划小城镇建设中预留部分土地用于建立返乡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进入园区的返乡创业农民工享受园区的优惠政策。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返乡创业农民工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积极探索用土地流转经营权、商品林权、农房、农业生产用房等作为抵押担保方式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贷款。
(五)逐步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支持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城乡统筹就业的实际,逐步将现行部分就业再就业政策扩大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
1.鼓励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量力而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将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就业困难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低保人员、农村残疾人、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按税收政策规定,纳入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范围。
2.对返乡农民工进城从事个体经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其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地方财政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贴息一年。对返乡农民工合作经营和组织起来创办的小企业,可按其吸纳符合贷款条件返乡农民工和其他失业人员的数量,按每人5万元之内,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申报程序和办法可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函〔2009〕14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4.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引导和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将返乡创业农民工参加创业培训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
二、建立促进返乡创业的服务体系
(一)简化审批程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返乡创业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许可、审批和办证程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强化信息服务。整合各职能部门涉及创业的相关信息,多渠道收集市场信息,积极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要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方,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返乡创业项目推介活动。要通过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及时接受和处理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三)强化创业指导。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指导等服务,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提供公共服务。积极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工商、财税、融资、用地、劳动人事档案、落户和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住房、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创业外部环境。
三、健全促进返乡创业的组织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政绩考核的内容。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民工返乡创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为有效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上面临的问题。提高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的措施建议的针对性,切实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解决农民创业者在开拓市场、融资、用地、技能等方面的难处乃是题中之意。笔者特前往西部欠发达地区贵州省和东部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苏北地区进行调研。
一、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成效初显
国务院和各部委自2015年起,已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例如,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2015〕47号)提出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一系列政策举措;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15〕2811号);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2016〕84号)。国家层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包括资金、培训等各个方面。
据统计,2015年,农业部支出财政资金26亿元,补助5200个农民工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初加工,推动农村发展3.1万家电商。2015年共培训返乡创业农村实用人才1.83万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近40万人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培训农场主4000人次,培训5000人次农民网上创业人员,在10个省22个县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这些政策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2015年,全国返乡创业农民工人数达242万,共创办26.07万家小微企业,截至2015年底,已有45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创业的农民工累计注册个体工商户2505万个,农产品加工企业40多万家、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农民合作社147.9万家,其中70%由返乡农民工创办。
各级行政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本行政区内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例如,贵州省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促进创业就业政策措施。全省银行业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奖补资金3.3亿元,全省已组建并获得补贴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共47户,获得补贴村镇银行贷款发放额超过90亿元,获得补贴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额超过900亿元。同时,贵州省还深入落实“3个15万元”优惠政策,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把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确保达到微型企业发展条件的返乡农民工作为优先发展对象。
苏北地区也有各项针对农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例如,江苏省政府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人才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66号)以及省办公厅出台《全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苏政办发〔2017〕13号)等均为苏北地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政策支持。以赣榆区为例,2014―2016年,创建1家省级、6家市级、23家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建成了县、镇、村三级创业服务窗口。对农民工返乡首次成功创业入驻创业园区,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创业主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把返乡农民工列入创业小额贷款扶持范围,2015年至2016年底,已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500万元。政策上的扶持为农民工创业保驾护航,激发他们创业热情的同时也带动周边农民的就业。
二、目前返乡农民工创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两地的调研过程中我们看到,尽管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这些政策在落地过程中也遭遇到了一些现实瓶颈制约,这些制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促进效应。而这两个地方共同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政策通道不畅,很多创业者对于优惠政策并不知晓;二是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一方面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审批手续繁琐,创业者面临重重阻碍;三是基础设施落后,削弱企业竞争力。而贵州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资金受限严重,苏北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土地资源限制较多。
(一)政策通道不畅,创业者对优惠政策并不知晓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返乡创业农民工对政府层面的很多优惠政策根本就无从知晓。比如贵州省大力宣传的“3个15万”、“黔微贷”等。大方县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及肖氏家畜养殖专业合作社均表示对这些政策根本就不知道。在苏北地区也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从事地笼生意的王大哥自主创业已经三年有余,但是他对政府的很多优惠政策,包括资金、创业培训等政策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