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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不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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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不当

第1篇:举措不当范文

文/王志明

居家过日子,有些生活细节不注意,往往危害身体健康,因此应高度警惕。

不宜用隔夜自来水

很多人都有一种习惯:清晨用水往往一打开水龙头就刷牙、洗脸、做饭,更甚者直接饮用自来水。研究发现:隔夜水龙头往往窝藏有一种细菌――军团菌。人如果感染这种嗜肺军团杆菌就会得一种症状酷似肺炎的“怪病”,以至于医生们往往把它当做肺炎治疗,后来才发现无效。患者一般有胸痛、嗜睡、烦躁、抑郁、神志模糊、定向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有的还伴有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更为严重者甚至致人死亡。

补品不宜用开水冲

蜂蜜、麦乳精等补品,多含丰富的葡萄糖、蛋白质、脂肪类、维生素以及某些矿物质等,而这些成分都不耐高温。实验表明:一旦加热到60-80℃,其色香味会产生变化,营养成分亦遭到破坏。特别是某些营养品中含有适当的酶,在高温下极易变性而失去作用。

发烧时不宜喝茶水

发烧的病人,最好不要喝茶。因为茶中的茶碱和鞣酸对病人不利。茶碱有兴奋中枢神经、加强血液循环及加速心跳的作用,相对地也会使血压升高。发烧病人本身的心跳及血压已比平时高了,如果饮茶,由于茶碱的作用,会使体温上升更快。另外,鞣酸有收敛的作用,会直接影响汗液的排出,妨碍了正常的排热。

蔬菜汤隔夜不宜喝

营养学家提倡,婴儿应多喝一些煮菜汁。因为许多绿叶蔬菜如小白菜、菠菜、卷心菜中都含有较多的硝酸盐,在煮菜时,菜中的硝酸盐就溶解到菜汤中。人体摄入一些硝酸盐并不影响健康,问题在于菜汤中的硝酸盐因放置时间过久,在细菌作用下形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影响红细胞的携氧能力,从而使肌体缺氧而危害健康。

干洗衣服不宜马上穿

有些人刚从干洗店取出衣服,马上就穿在身上,这样影响身体健康。所谓干洗,就是用含有一种高氯化物的有机溶剂把衣服上的灰尘、油垢及其他脏东西溶解下来,使衣服清洁卫生而不变形。这种含有高氯化物的溶剂,有轻微的毒性,对人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这种化学品,还容易引起癌症。

老人憋夜尿 猝死卫生间

文/黎蘅 葛峰

广州85岁的李大爷清晨起床上厕所,没想到倒在卫生间,再也没有醒来。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周伯荣介绍,在他们收治的脑卒中患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在夜间上厕所时发生意外的,尤其是老人。

周伯荣指出,老人在卫生间发生晕厥主要与性低血压有关,“如厕老人的一下子由蹲位或者坐位变成站立,骤然改变,血液一下子供应不上大脑,就很容易发生晕厥。”容易发生这种意外的往往是那些平时血压就偏低的老人,这些人不仅仅是上厕所时改变会发生晕厥,有时从椅子上站起来,也可能晕倒。

另外,某些降压药的作用机制也可能导致性低血压。因为服用高血压药物的浓度恰好在凌晨2时-5时达到峰值,导致患者这一时间段的血压过度降低,如果他们恰恰在这个时间段起来上厕所,就很容易发生性低血压。

憋尿会致命。因为膀胱充盈时,膀胱壁处于紧张状态,膀胱壁张力增高可引起血压迅速升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尿液一下子排空,膀胱的压力突然消失了,血压就突然下降。这样一来一回就好比血压坐了一次“过山车”,产生明显的波动,轻则会导致晕厥,重则甚至成为脑梗塞或者脑出血的诱因。

第2篇:举措不当范文

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第3篇:举措不当范文

【关键词】民政领域 政府购买社会 工作服务 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通过参与式观察、参与式行动、个别访谈、文献分析等方式展开研究,依托访谈大纲对G市本地的社会工作机构6位负责人、7位一线社工、2位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半结构式的访谈,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试图探索西部地区二线城市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与思考。

广西G市试点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形势分析

2014年12月,作为G市民政局下属的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G市救助管理站,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参与竞标,成功“试水”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这是G市民政领域第一次创新性地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分析G市救助管理站“试水”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背景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天时: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在面对转型加速期中国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和急需帮助的困境人群,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的职业、新的制度安排在顶层设计层面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是社会工作重要的服务对象。2012年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了引导和规范。这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有了可能。①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文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进行了引导和规范。文件指出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购买范畴也包括了未成年人。②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后又于2014年4月由广西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的有关政策和文件为G市救助管理站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动力和依据。

地利:G市成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据统计,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2010年至2013年,G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群众2254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751人次,老年人1666人次,危重病人及精神病人3458人次。③所有受助人员均得到及时、妥善的救助,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圆满完成救助任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3年5月,民政部发文大力在全国推进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G市被选为全国第一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G市救助管理站被选为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第一批救助管理站。民政部在《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这进一步为民政领域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人和”:G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因素。虽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为一种趋势,G市也成为了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但是推动G市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众多影响因素中,“人和”成为了重要因素。2013年6月25日,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在G市召开,民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区民政厅、G市副市长等出席会议,为推进民政系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明确来的社会参与的方向。其中,民政部部长窦玉沛指出,要积极统筹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等力量和资源④。本次会议为G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然,除了“天时”、“地利”与“人和”,“人为”的因素也显得极为关键。G市救助管理站在G市民政领域首推政府购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但在相关人员的努力和协作下,最终成功“试水”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G市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遭遇的困境反思

2014年初,G市救助管理站协同民政局、教育局通过填表、入户走访等方式建立了7000多个困境未成年人的档案。2015年6~9月,G市救助管理站多次召集本地社会工作机构开会,就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听取各方意见。期间,还多次跑民政局、政府采购办、财政局、招标公司等协调政府购买相关事宜,虽然遇到诸多障碍,但克服重重困难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2014年9月29日,广西云龙招标公司了“社会救济服务采购招标公告”的招标公告,后因各种因素流标。2014年11月12日,G市救助管理站通过广西云龙招标公司再次采购公告。后各社会工作机构积极竞标,经过评标、公示和签订仪式等程序,最终圆满完成了G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但是试点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主要有: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缺乏认知影响购买工作的进程和效率。政府购买服务源于西方的社会福利制度领域的改革,主要是指政府拿出经费通过招标方式或直接拨款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各类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服务,这项举措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已经实践了四十多年。⑤国务院([2013]96号文)指出,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服务。

虽然有了文件指引,但是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尤其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活动是个新鲜的事物,在G市之前也没有开展过,所以出现了某些职能部门“不配合”、“嫌麻烦”、“很生气”的反应,对于第一次政府购买服务出现的流标、延缓2个月拨款等举措更是没法接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进程和效率。

二是招标公司对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的招标缺乏相应的认知和准备。承接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公司是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G市分公司,他们对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来服务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并没有觉知,而是以常规商业招标的思维来对待这一次政府采购,而且误以为所有应标的社会工作机构对招标程序和标书填报都熟知,致使其中出现了较多的不确定性。

一些社工机构反映说:“标书我都不会写,对盖章的要求也不了解,没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最后几乎每家社会工作机构都出现重做标书或补全手续的情况”(S,男,某社工机构,总干事)。还有社工机构反映:“我连续熬夜几个晚上研究招标文件,很多东西还是不明白该怎么做。如服务条款偏离表到底应该怎么填写?服务承诺到底要承诺什么?我们生怕自己填错了丧失了竞标的资格,但机构彼此之间又不能相互帮看标书和商议标书的填写,真实为难我们呀。”(H,男,某社工机构,总干事)

从参与竞标的机构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反馈来看,招标公司对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类的招标缺乏相应的认知和准备,这一点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弄不好,会再次导致第二次竞标的流标。

三是社会工作机构对招投标知识和法规缺乏系统的了解。G市本次参与竞标的7家社会工作机构有高校老师背景,有商业背景,也有公务员背景,但是大家依托所开办的社会工作机构来竞标,对于招投标知识86%的机构表示都很缺乏。大家的认知还停留于自己是公益机构,自己社会社会工作机构,应该和商业竞标不一样的层面。如有的机构指出“招标公告出来了我们都不知道,没人通知我们!”(L,男,某社工机构,员工)。有的机构认为:“我们是公益性的招投标,购买标书就要花250元,招标公司还要收中介服务费,最后还有交纳一定额度的押金,真是不可思议,这不是太商业了吗?”(X,男,某社工机构,员工)。

种种反馈表明,社会工作机构对于政府采购的招投标法及相关程序缺乏系统深入地了解,还未能真正接纳招投标的流程和模式,还停留在纯公益的期待中,这一点导致了许多机构对招投标这一工作较为方案和不耐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工作进度和成效。招标投标法规定禁止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而许多社会工作机构对这一条例具体内容并不熟悉,如果社会工作机构举措不当,还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而可能无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失败或流产。

四是社会工作机构资质不符影响竞标。〔2013〕96号文件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进行了资质要求;广西《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文件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于供给主体也进行了资质和条件上的要求。而在本次招标中对承接主体的要求是:“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国家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含法人、合伙、个体)单位登记证书,并且在G市城区设有服务机构的供应商。”事实上,这是购买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次协调沟通后进行进化的结果。

一位救助站工作人员说:“如果严格按照竞标要求,参与竞标的社会工作机构必须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检合格;但评估了G市本地的社会工作机构发现许多机构刚成立,无法满足严格意义上的资质要求,只好进行简化”(L,男,G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以上给我们的启示是:在社会工作机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市县,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时要对各个机构的资质提前进行评估,以制定有效的策略更好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进度。

五是选择政府购买服务的类型失当将影响工作成效。相关的采购法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形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G市救助管理站这一次探索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一开始选中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的形式是公开招标。但发现社工机构过少使得公开投标缺乏可行性,加之其他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了第一次竞标的流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于是,G市救助管理站协调相关部门改变了政府购买方式,由公开投标改为竞争性谈判,使得招投标工作得以继续。

此外,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受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在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采购类型中因多种因素最终选择了货物类的采购方式,即只能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来进行竞争性谈判,这对于以困境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社会救济服务项目而言是极不科学的。

推进和完善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建议

应在招标中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和项目评估的具体要求。因受经验、资金和时间等因素的限制,G市民政局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时标书中的“社会救济服务内容及要求”部分只提出了项目要开展的具体顾总和活动没有提出明确的量上的要求;此外在项目中期评估时发现在G市本地尚未有能承接社会工作项目评估资质和能力的组织存在,从广西区外邀请评估单位评估成本又过高,这导致评估工作成为了后期工作中的一个难题。此外,在2014年底民政部出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只是对社会工作项目评估提出了指引,也没有细化到如何操作。因此,建议以后的民政领域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招标时一些适合量化的服务活动并尽量量化,不适合量化模糊化处理,整体上尽量符合SMART原则;同时提前安排好项目评估的预算。

应加大对利益相关方开展有关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招投标的知识培训。在G市救助管理站探索的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时发现,诸多利益相关方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知识和对招投标知识都缺乏系统深入的了解,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因此建议一方面通过培训、手册、宣传、简报等多样化的方式对相关的购买主体、政府采购办、财政局、招标公司等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等主题培训和知识灌输;另一方面,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开展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流程、标书撰写、不当行为规避等知识的培训,快速“补课”。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努力,最终提高利益相关方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招投标知识的认知度,统一认识,规范操作,更好更快地推进民政领域购买服务。

大力协调和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减免税政策落地。L社工机构负责人认为“政府财税部门了解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理解并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税收上予以倾斜”(L,男,某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H机构负责人认为目前政府购买“缺乏免税政策支持”。本来是政府购买服务用于服务困境人群的公益性项目,但因财税政策的不完善而截留了税收,这其实违反了公益精神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初衷。所以建议多部门协调尽快出台有关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减免税政策,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需要帮扶和服务的人群身上。

除了以上建议外,许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者还提出了一些建议:第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宣传,“居民群众的不了解”让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时很尴尬,被当成是传销人员(Z,女,某社会工作机构,社工),或被误以为是义工或政府工作人员(Z,女,某社会工作机构,社工)。第二,普遍认为一线服务的社工薪酬过低、“社工薪酬应当按规定高于地方标准”(G,女,某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薪酬并不能达到自己的期望”(Q,女,某社会工作机构,社工)。第三,为实现服务效果、保持服务人员稳定性,减少招投标成本,建议项目周期能三年一周期;“项目周期太短”难以见成效而且对于一线服务人员安心做好服务不利。此外,还应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金额。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本文系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发展城市爱心GDP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的作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FW2014019)

【注释】

①《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96号文。

③数据来源于“G市救助管理站工作报告”,桂林市救助管理站,http:///index.php/article_c/Article_show/12/79。

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在广西G市召开”,广西民政,http:///article/gzdt/201306/20130600479917.shtml。

第4篇:举措不当范文

2002年1月26日,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国有股减持方案阶段性成果――折让配售方案及配套措施”。1月28日星期一,股市大跌超过6%,这意味着本次证监会重点推出的减持方案――折让配售方案仍然未获市场认同。从1999年底嘉陵摩托、黔轮胎国有股减持不利以来,这已是国有股减持方案第三次遭到市场冷遇。证监会随即对该阶段性成果做出说明,表示一切尚未有定论。1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再次紧急召集部份专家学者召开“市场分析座谈会”,传递出国有股减持只有在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才能得以推进的信息,其意在于安抚市场信心。之后,在更高层领导发表对股市发展有利言论的市场传言下,股市有所反弹,得以进入春节半个月休市的长假。

佳节的来临为愈演愈烈的国有股减持争论带来了短暂的间歇,但种种迹象表明,一场关于国有股变现减持的论战已经冲破了单纯减持的局限,而引发了更为深入的关乎中国证券市场本质的思考。虽然日前结束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并未讨论国有股减持问题,但所有人都明白该问题长期悬而未决的尴尬局面如果能结束,伴随着国有股减持方案的突破,中国证券市场十年来非正常发展所产生的种种问题有望从本质上获得解决。有分析人士进一步认为,国有股减持这个契机很可能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成为继联产责任承包制之后的第二次重大“历史转折点”。

然而到目前为止,预想中实现“多赢”目标的国有股减持却仍然呈现为是一种似乎是各方“多输”的局面。本拟通过国有股减持为社保基金筹措资金的财政部,从已实现减持的几家公司中获得的资金不过几十亿元人民币,离每年减持筹资200亿元的目标还很遥远,却已然很难从股市中再拿到一分钱;2001年6月12日,《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办法》)正式以来,股指从接近2300点的历史高位持续下挫,数度击穿所谓的政策底线后,在1500点左右暂做喘息,等待局势的进一步明朗。与之相应,中国股市的7000亿流通市值灰飞烟灭,基本所有的股市参与者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或“断臂”或“腰斩”,损失之惨重尚属罕见;管理层对于重大事件的决策能力因此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质疑之声不绝于耳,证券市场信心急剧涣散,股市崩盘之说已非杞人忧天。

在中国经济基本面向好的同时,股市却反向而行,究其原因,虽然存在加强监管,清理违规资金等其它因素的作用,管理层关于国有股减持问题上的举措不当也难逃其咎。通过国有资本减持、推出,建立社保基金,突破国企改革的瓶颈,这一点本已为社会广为认同。然而,管理层以建立社保基金为高价减持国有股、损害投资者利益正名就难以让人信服了。欲以流通股市价高价减持的算盘本来打得很不错,中国目前共有1000多家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总股本为3000多亿股,初始投入的成本为3500亿元左右。如果按照流通股市价计算,非流通股价值3.5万亿元,增值比例将达到10倍以上,显然国有资产将会得到高额的升值,如能按市价减持,则社保基金资金来源自可保证。然而,这种减持方式对于股市投资者来说却是不公,有市场人士评论说,此法有剥夺股市投资者的财富来填补社保基金的缺口之嫌。果然,《减持办法》出台后,股市应声而落,市场做出了强硬的反应。接着各个利益集团开始粉墨登场,一场中国证券市场历史上迄今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博弈开始上演。小股民“割肉离场”、大机构“合谋砸盘”,股市剧烈振荡等现象越演越烈。

与此同时,各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更是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论战,为维护各家的利益摇旗呐喊。尽管众人的观点多有不同,为国有股高价减持张目的“海归派”却成为众矢之的,他们提出的“股市暴跌与国有股减持无关”、“中国股市应该跌到1000点以下”以及“国有股和流通股同股同权”等观点受到全方位的批驳,更被戴上了“海归阴谋论”的帽子,逐渐在市场中销声匿迹。而随着股市日见危急,国有股减持应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呼声日益高涨,成为市场主流。在强大的压力之下,管理层也终于表现出了知错能改的态度,2001年10月22日,证监会紧急叫停国有股减持。此后又进一步做出了顺应民意的动作,2001年11月14日,中国证监会规划委开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并组织了八家证券研究机构对由所收集到的4000多份减持方案中分类归纳出的七大类方案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和配套措施。其中,市场人士如张卫星提出的“全流通方案”中关于中国股票市场分割的成因以及市场分割是中国股市全部问题体制性根源的分析得到认同,为政府“还利于民”找到了理论上的依据。

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之时,管理层以行政手段规定了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同时规定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具备二级市场流通性,从而使得中国证券市场具有天生的分割性,为日后非正常发展从体制上埋下了种子。在分割的市场中,非流通股的大股东通过上市的“圈钱陷阱”剥夺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流通股股东通过付出额外的代价来获得股票持有和交易的权利。而由于市场有三分之二的股票是不流通的,对于流通盘仅占小部分的股票市场来说,通过炒作和人为设置过高预期来维持这种高价并不困难,流通股股东也愿意将资金源源不断地输入市场,市场才能继续得以运行。这种体制带来的是种种恶果:破坏市场机制,股票价格与上市公司价值完全脱离,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下降;造就了中国股票市场的高投机性,形成大量金融风险;扭曲了大股东行为,大股东只想圈钱,不想尽心经营回报普通投资者;少数大股东和“内部人”完全控制了上市公司,肆意进行各种违规活动;权力部门拥有大量寻租机会。而如今,政府实行国有股减持,当初“国有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的承诺即将作废,作为对毁约的赔偿,普通投资者受到的损失自然应由政府补偿,再与民争利则不得民心。

事实上,从管理层传来的消息也证明了对于这种认识的认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清泰在“国有股减持方案专家评议会”上明确表示,解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流通性问题是中国证券市场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证券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这标志着起始于国有股减持的争论已经突破了原来的限制,触及了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更深层次。同时,陈清泰的讲话中还首次表明了管理层对于补偿流通股股东损失的肯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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