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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范管理,为综合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经批准经营开展实行终止妊娠业务的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行动时间:从7月3日至9月15日
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乡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作要求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时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况,造成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药监、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桥梁高空坠落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2、一旦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由安全员组织抢救伤员,打电话“120”给急救叫中心,由班组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其他小组人员协助安全员做好现场救护工作,水、电工协助送伤员外部救护工作,如有轻伤或休克人员,由安全员组织临时抢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候救护车辆。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桥梁机械伤害事故
1、项目部成立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上报省指挥部及在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三、物体打击事故
1、项目部成立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对项目突发物体打击事故的应急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打电话抢救,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进行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预先成立的应急小组人员分工,各负其责,重伤人员立即送外抢救,值勤门卫在大门口迎接来救护的车辆,有程序的处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如事故严重,应立即报告省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并启动项目部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政办[63号)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乡镇政府承担对本乡镇生产基地的指导、监督职能。要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在乡镇农业综服务站或农业技术推广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三)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乡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今年底前在全县18个乡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和挂牌任务,机构、编制到位;“十二五”期间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
二、建设内容
(一)机构性质和职能。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赢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依法负责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落实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咨询工作等。
(二)建设主体。由县农委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挂牌和监管站建设的具体实施。
(三)编制要求。理设置机构,科学核定编制,每个乡镇要配备2-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同时兼任农残检测工作),承担本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定性检测任务。所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从乡镇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使用,不得再专门增加人员,调配使用人员的原身份性质不变。
(四)建设要求。按照“五有”、“四统一”(即: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统一持证上岗、统一专人检测、统一工作台账、统一抽样方法)要求,保证农残检测工作的有序进行。在乡镇农产品监管站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检测室的建设必须符以下条件:
1、检测室的办公、检测场所不小于20平方米并进行装修。
2、检测室按开展快速定性检测工作所必须的要求配备速测仪、打印机、电脑、冰箱、空调、恒温箱、振荡器、电子天平、操作平台等设备;速测仪等由市统一招标配备,其它由县统一采购配备。
3、检测室必须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要求,并将制度、规范、标准等上墙。
4、检测室要建立相关档案,规范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科学、法。
(五)补助标准。对正常开展检测的检测室,每年每个检测室安排3万元,用于检测样品的采购、检测试剂购置和设备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六)考核评估。新建成的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由县农委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于12月中旬上报市进行复核验收。考核验收具体细则参照《关于印发<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农[162号)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里已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编办、畜牧水产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委。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管理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三)加强培训和指导。县农委要以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政策文件解读和建设业务指导为重点,强化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人员的法律法规、技术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促进人社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任务,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深查真改、形式主义之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起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职工职责。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主题教育。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预防在先,把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摆上重要议程,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为主题,通过岗位培训、在职培训、专项培训等,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学法守纪,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反面典型教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针对崔冬云等人违法违纪及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反面典型教材案例,以社会保险经办、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和执行力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一是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在活动中通读《纪律规定》和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使之入脑入心,并结合各自本职岗位,查找风险点,制定个人防范措施。二是强化“三亮一承诺”工作、继续深化创先争优,加快推进“阳光社保”,积极创优质服务窗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活动有效性。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通信地址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出版宣传板报、学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开展专题讨论分析违规违法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不断提高知险、查险、防险的能力,警钟长鸣,筑牢基金和专项资金安全防线。确保活动扎实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至7月10日)
一是查内控制度本身是否存在缺陷、漏洞;二是各项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三是查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等反面典型教材案例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否在本单位存在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1至7月17日)
一是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规范业务流程,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杜绝一人多岗、一人跨流程办理等现现象,重要岗位要定期轮换,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坚决防止无章可循现象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特别是要经常对重要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要人员执行制度情况开展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的现象发生。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8至7月21日)
要对本单位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进行自我评价,7月19日前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局办将系统开展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局基金监督科。局办将对活动进行跟踪检查,对开展得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和“三亮一承诺”“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这次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和“三亮一承诺”“回头看”活动既是确保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安全需要、也是保护干部职工安全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加强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落实。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单位负责人是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抓好纪律教育和“三亮一承诺”“回头看”活动工作。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机械制造业不断发展,而且发展速度很快,在调查研究之后,我们发现钳工的操作水平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工业已经逐渐取代农业成为主要产业,在此背景下对于工业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对于钳工的技术操作水平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而且钳工在工业中占有基础性地位。但是在现实操作中,钳工的技术水平虽然在新时期取得了巨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二、目前钳工机械操作的质量控制方案存在的问题
1.相关标准不明确
对钳工机械操作精确度的要求是很高的,比如说在测量毛坯的基本形状与尺寸是否吻合的过程中,要选择一些精确的测量工具,如画线平台、钢直尺、划针等。但是经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对钳工机械操作的质量控制的相关标准却没有明确的标准作为依据,因此导致对其监控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
2.缺乏相关制度作为依据
钳工机械操作的质量控制和其他工作一样也需要相应的制度作为依据,比如说常见的奖惩制度,但是在我们调查之后发现很少有企业用这样的制度来保障整个质量监控过程的顺利进行,这导致整个质量监控工作是混乱和无序的,长期下去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是无法保证的。
3.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
钳工在整个技术操作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因此大多数企业往往会忽视其作用,甚至有的企业不够重视,这导致许多的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到钳工身上;而且对钳工操作的质量监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钳工机械操作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够,导致整个企业的质量监控工作处于落后水平,长此以往会对整个企业的质量产生影响。
三、钳工机械操作质量监控的具体方案
1.提高重视程度
意识是行为的指导,只有改变相关人员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其对钳工机械操作质量监控工作的重视程度,具体的做法有以下几点:
(1)决策机构角度
企业的决策机构应该提高对其的重视程度,不断出台优惠政策,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整个质量监控工作提供坚实的后盾,提高整个工程质量。
(2)工作人员角度
相关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从业观念,钳工在工作的过程中要不断提高工作的精细水平,保证工作质量;监控人员在进行质量监控的过程中要尽职尽责,对不同的工艺要有不同的标准,比如说钳工的锉削操作和画线操作要有不同的标准。
2.从制度入手保证监控工作顺利进行
要制定正确的监控制度,用严密的监控制度来保证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比如说奖惩制度,这一制度是新时期各大企业必备的制度,对于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要积极鼓励相关人员,不断地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企业要用相应的惩罚制度来使相关工作人员产生紧迫感,从而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3.制定明确的监控标准
钳工机械操作质量监控必须有明确的监控标准,而且由于钳工的工作类型是十分丰富的,因此在监控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设定不同的监控标准,加强对钳工机械操作质量的监控,从而提高钳工工作的技术水平,为整个工程的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
4.培养相关的监控人员
该工程建筑面积:约7200m2 ,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主体采用钢结构。外墙采用彩钢板墙面(1M以下为300厚砖墙),防火墙及内隔墙采用240厚页岩实心砖,屋面为双层压型钢板,中间填150厚超细玻璃棉。
2 监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
2.1 测量放线及标高控制
放线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报验,项目监理部及时复核,保证误差控制在要求范围内;标高要认真复核,控制基础支承面、总高度及最高点标高,保证误差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保证最高点标高与设计相符。
2.2 地基及基础工程
2.2.1 土方开挖:检查开挖方法,开挖深度,加强基底清理,做到无扰动土。施工应满足设计及勘察要求。
2.2.2 独立基础施工:
(1)加强对标高的复核工作;
(2)进场钢筋检查: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合格证、备案证、取样复试报告等。确保使用材料符合设计及相关验收标准。
(3)钢筋的制作安装检查:重点检查钢筋规格及其数量、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的检查,确保其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4)基础模板的检查:要求模板清理干净,支模后接缝严密。按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对轴线位移、标高、截面尺寸等进行抽检,要求符合相应的规范及设计要求。
(5)混凝土浇注过程的检查:本工程独立基础砼采用C30,浇注前要检查基坑是否清理干净。砼浇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主要检查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现场浇筑振捣,砼的塌落度,砼下落高度以及予埋地脚螺栓的型号、规格、数量等。砼浇筑完毕,要注意养生,严格控制拆模时间。
(6)混凝土拆模后的检查:重点检查基础支承面的标高、水平度,保证误差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检查地脚螺栓的型号、规格、数量、中心偏移、露出长度、螺纹长度,要求符合相应的规范及设计要求。
2.2.3 土方回填:回填要求确保按照规范、业主要求进行分层压实,表面平整。回填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2.3 主体工程
2.3.1 钢构件进场检查:重点检查钢构件的材料合格证、备案证、取样复试报告、外形尺寸、柱身扭曲、柱身弯曲矢高、梁长度、端部高度、拱度、侧弯矢高、扭曲、梯梁长度、钢梯宽度、钢梯安装孔距离等,确保使用材料符合设计及相关验收标准。
2.3.2 钢结构安装检查;重点检查柱脚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柱基准点标高、挠曲矢高、柱轴线垂直度、梁跨中垂直度、挠曲、两端支座中心位移、梁两端顶面高差、承重梁侧向弯曲、承重梁垂直度、栏杆立柱间距等,确保其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2.3.3 钢筋的制作安装检查:重点检查钢筋规格及其数量、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的检查,确保其满足设计和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3.4 模板安装检查:要求模板清理干净,支模后接缝严密,对轴线位移、标高等进行抽检,要求符合相应的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
2.3.5 混凝土浇注过程的检查:砼浇过程进行旁站监理,主要检查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现场浇筑振捣,砼的塌落度,砼下落高度等。砼浇筑完毕,要注意养生,严格控制拆模时间。
2.3.6 墙体砌筑的检查:墙体材料进场要进行外观尺寸检查,砌筑过程中重点检查墙体的垂直度、平整度、砂浆饱满度、灰缝厚度、拉结筋的设置、防潮层等,确保其满足设计和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4 屋面工程
重点检查双层压型钢板的安装、双层聚碳酸脂采光板的安装、接口处的细部处理、保温材料、卷材防水的铺贴以及细部处理。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进行灌水实验,确保屋面无渗漏。
2.5 装饰、装修工程
2.5.1 内外墙体的检查:重点检查墙体基层的处理、面层的垂直度、平整度、面层有无色差、墙体变形缝的处理等,确保其观感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2.5.2 地面的检查:重点检查地基土的夯实度、垫层混凝土的变形缝设置、厚度、钢筋网的绑扎、面层平整度、板块地面面层有无色差等,确保其观感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2.5.3 门窗安装的检查:重点检查门窗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复试报告、安装固定方式、有无渗漏等,确保其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满足使用功能,达到业主满意。
3 安全控制要点和文明施工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保证措施等。
3.1 施工现场要整洁,材料设备布置要合理。
3.2 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品要配戴齐全,职工的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每个施工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意识,现场安全检查要切实抓好,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
3.3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在强风和雨天时,塔吊不得运行。
3.4 施工的用电线路布置要合理,并要经常检查维护。振动器等用电设备必须设有漏电保护器,要保证用电设备接地,接零的可靠性
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特殊工种进行具体安全培训工作,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进入场区戴安全帽。
3.5 总体部署:
3.5.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狠抓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
3.5.2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3.5.3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5.4 要求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3.6 安全监理方案:
3.6.1 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6.2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快;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3.6.3 雨天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方可操作;风力在五级以上(含五级)时,严禁高处作业。
3.6.4 钢结构吊装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6.5 施工作业场所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防碍通行和装卸;传递物件禁止抛弃。
3.6.6 施工现场的各类洞口必须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
3.6.7 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3.6.8 悬空及高空作业 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禁止高空附落物体。
3.6.9 安装过程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6.10 严禁超载吊装,禁止斜吊。
3.6.11 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滑落。
3.6.2 高空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该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探头板而从高空坠落。
3.6.13 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火花或金属落下伤人及造成火灾。
关键词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问题 原因 途径与方法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概述
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培养、选拔、任用干部所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思想、品德作风、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及业绩等内容的文字材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是组织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组织的日常工作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干部人事档案存在的实际问题
(1)归档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不规范。具体表现在:一是各种案卷材料填充不完整,出现前后脱节现象,该填写的重要内容出现空缺,给档案的实际利用增加了难度,出现模棱两可的现象。二是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大小不够规范,大小长短不一,现行的公文材料主要用纸为标准的A4纸,纸张的不统一,直接给装订带来了麻烦,而且使案卷整体上影响美观,最终造成了客观上的不规范。三是有些需要用章的材料没有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的公章,形成的材料不够严谨,还有需要必须说明的事项没有给予不要的解释说明,这些都构成了案卷资料的不完整不规范。四是该归档的诸多重要的人事材料没有归入人事档案,而不该归入人事档案的属于文书档案归档范畴的材料却归入了人事档案中。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了很多诸如大学生毕业分配的派遣证和干部介绍信(工作分配)就归入文书档案中的现象,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给实际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此外档案资料短缺的现象也十分突出,有的已经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及时归档,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说不清道不明。以上这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质量、准确性与完整性,给组织的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待加强与完善。
(2)归档内容前后不一致,突出地表现在“三龄一历”问题上在单位,经常听到有人问到退休的问题,有的说某某人明年就退休了,本人说还有三年才能退休;还有的说某人还有两年退休,而本人说明年就退休了,从这街谈巷议的谈论中,我们不难想到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人的退休问题有这么多的不一致呢?还有的设计到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也就是工龄问题,国家人事政策明文规定,35年以上工龄的工作人员退休时退休工资比例为90%,而30年以上35年以下退休工资比例为85%,就此围绕工龄问题产生了许多不合理,不明确,等违规问题,这也暴露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种种弊端,造成了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失真,从而影响到干部人事档案的“生命”与质量。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1)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管理松懈,工作力度不够。
(2)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漠视,在填写各类表格、材料过程中,主观随意性大。在实际到个人事项的各类表格、材料中,常常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注重对错,想怎么填就怎么填,不闻不问,甚至某些人处于某种目的或利害有意而为之。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素质不高,工作意识不强,主观意志淡漠,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不是档案专职工作者。
(4)弄虚作假,现象频出。年龄造假、工龄造假、学历造假现象的泛滥,甚至“人质档案”的出现,给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伤害,对干部人事档案制度的严肃性、准确性与唯一性收到了严重地冲击,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了严重地阻碍与干扰,有待解决。
四、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1)领导,组织予以重视,并建立有效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强化组织纪律,明确职责,安排聘任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档案专职工作者来本岗位工作。
(2)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与建立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其的培训,注重对其专业工作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并落实与提高档案工作者的待遇,促使其以高度的责任心、过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思想行为方式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
(3)档案专职工作者要认真对待本职工作,严格履行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有效地奖惩约束机制,做到奖优罚劣,从根本上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档案专职工作者要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应对每个年度的归档材料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通过甄别,发现不合理之处,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加以改正,是档案资料保持前后一致性,真实性与唯一性;档案工作是一项保密性工作,该说的地方要明确说明,不该说之处坚决予以保密;针对“三龄一历”问题,要坚决杜绝档案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弄虚作假,的行为,强化责任与纪律,采取奖惩机制,查出问题,绝不姑息,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从根本上遏制和消除此类现象与行为的发生与蔓延,还原档案管理工作严谨,准确,公平,公正的工作实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时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尤其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了一些新问题、新要求,需要结合实际,去不断地学习、摸索与改进,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向着健康的方向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政发【】87号)、《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蓝天工程行动方案(—2015)》(府办发【】78号)。
(二)工作目标
1、年起新建或改造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2、2012年12月底前我市辖区内的所有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并通过验收。
本方案中的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单指汽油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
二、职责分工
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县(市、区)政府及环保、发改、财政、安监、消防、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现将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油气治理推进工作,具体负责对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治理改造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组织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市油气治理的宣传引导等。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治理改造时间的统筹安排,确保供油稳定。
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批、监管和验收工作。
市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府发【】70号)实施油气治理改造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改造后加、储、运油计量设备的计量检测和涉及量值的技术服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全市油罐车实施油气治理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落实油气治理改造的财政奖励或经济补助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除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外的社会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的油气治理改造工作,包括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统筹安排治理时间;负责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治理改造的安全审批、监管、验收等。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
1、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交通局开展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调查摸底。
2、各县(市、区)政府应制定本地区社会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本地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于年5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市发改委会同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分公司制定所属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改造计划。
3、为确保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成效,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根据“库、车同步,先于油站”的原则安排回收治理工程进度。
(二)实施治理改造
1、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督促各油品经营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一个月内上报改造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一站(库/车)一案的原则,在限期治理任务下达的一个月内,逐站(库/车)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并在限期内完成治理改造。
3、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道达尔所属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治理任务,改造方案和设计施工图统一报市环保局备案。
4、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鼓励有条件的加油站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5、市交通局应会同市发改委、公安、质监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油罐车改装单位应为列入国家发改委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生产油罐车资质的厂家。油罐车改造完成后,罐体应经质监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凭检验合格证到公安、交通部门年审。未到年审期限的油罐车完成改造后可提前进行年审。
(三)组织验收
1、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完成后,各业主单位应向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验收。
2、加油站、油罐车及油库污染物排放验收严格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和国家《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以及省有关验收要求进行。
3、加油站及油库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后,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要经过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合格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工作要求
(一)油气排放治理要求
1、油库、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须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限报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2、鼓励场界距离民用建筑物50米以内的加油站加装油气后处理装置,处理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油气排放。
(二)油气治理改造防爆要求
1、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原则上应为原防爆电气制造单位,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造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的防爆电气企业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68)系列标准的要求将改造技术文件和改造后的样机送经国家授权的防爆电气检验单位进行技术文件审查和样机检验,检验合格后有检验单位颁发“防爆合格证”。
3、防爆电气改造单位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等标准实施防爆电气的改造工作。
4、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过程中防爆、防火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油气回收质量技术监督要求
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经过油气回收改造后,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其他要求
1、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须在不影响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3、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油气回收工作是蓝天工程的重要内容,要在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环保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消防支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组成的油气回收工作联合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制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地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油气污染治理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各负其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责任到位、考核到位。
(三)强化协同推进。为加快推进我市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市及各县(市、区)相关职能单位要为各油品经营单位油气回收治理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未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的,发改委不准予审核上报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证书;未经检验合格的油罐车,交通主管部门不准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