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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填充图可以使学生巩固所学的地理知识,帮助学生对地名及位置的记忆,熟悉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有助于理解地理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培养学生填绘地图的能力。它是将地理知识通过教学转化为学生自己的能力和知识的有效手段。
在中学地理课中,从初一到高中都配有《地理填充图册》供学生练习,如何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课前充分准备。备课时,教师除认真完成填充图练习外,还应分析其中的知识点。有些教师在讲课中需要补充,有些在布置作业时最好讲一讲。如果课堂时间不充裕,要提前准备小黑板或课后辅导,以做示范。如初中第一册《地理填充图》11页上的第6题,要求根据上海各月气温、降水量资料,绘制上海各月气温变化曲线和降水量各月分配示意图。初一学生在数学中还未学到坐标知识,做这道题难度较大;教师若在课堂上绘图,又较费时间。最好的办法是提前备好小黑板,绘好原图,先讲明横纵坐标表示的内容,再以其中的几个月份做为示范,边讲边绘,并将易犯错误强调指出,学生再试做,错误减少了,练习的质量也就提高了。
2?教学生明确填绘的目的。填充图练习要求学生在熟悉地图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默填,故教师应首先指导学生看图例、明确地理事物的地图表示;再结合《地图册》和课本插图复习有关课文,熟悉填绘对象的名称、位置、范围和分布特点;然后独立完成填图作业,防止盲目乱填,或不假思索地机械抄图,力求所填内容正确、位置准确,把填图练习真正作为学生巩固所学地理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的有效手段。
3?注重规范化形成训练。规范化的填图练习是培养学生绘图技能的好办法,一开始就要严格要求,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绘图方法:注记的写法要求字体端正、大小匀称、排列整齐,用大小不同的字体反映地理事物的级别、主次,使全图注记层次分明、易读易记。地理要素符号的描绘要规范统一,以课本图例为依据。此外,安排填图时内容要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简单的填空、填图到复杂的绘图、析图都是如此,且还要求能够利用图来说明地理事物的分布特征及其相互联系,使学生循序渐进,逐步掌握绘图的方法,养成正确的填图习惯,提高填绘地图的能力。
[关键字] 企业制度 改革 土地资产 处置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2)-11-38-1
土地资产一直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作为稀缺资源,土地资产的价值已经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以往无偿进行划拨用地的方式,土地使用者不具备转让、出租以及抵押土地的权力,这样的限制已经无法顺应市场经济改革下的企业制度改革要求。所以,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土地处理成为了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土地处理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主要是将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及通过授权经营的方式来进行土地处理。这两种土地处理方式减轻了企业制度改革成本,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
1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运作情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下,土地使用权从去无价转为有价,所以企业所拥有的国有资产也相应的不断增多,在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土地,应该采用相应的土地处理方式。
1.1以出让的方式来获得得土地使用权
目前,大部分经济实力较强、日常运营效率较高的企业都会采用以出让的方式来获得土地使用权,企业不仅可以拥有土地出租、抵押以及转让的权力,还可以获得在企业使用土地的年限内土地增值收益。企业通过已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大部分属于企业生产与经营的用地。因此,通过出让方式而取得的土地,都应该将这部分资产计入股本。另外,与购买厂房以及设备一样,以这种方式获得的土地也相当于是购买生产资料。在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国家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1.2行政划拨的土地处置方式
针对行政划拨的土地,国家相关部门给出了改制企业的土地处理三种方式:其一,企业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的费用,将作为企业法人资产的土地作价入股;其二,企业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每年向国家缴纳规定的土地租金;其三,国家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股本,入股改制企业。
1.3集体土地处理方式
集体土地的处理方式与行政划拨较为相似,主要有几下几种方式:第一,集体土地补办土地征用手续,土地国有化之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者作价入股改制企业;第二,集体土地的自身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资产看作是当地集体股份加入企业;第三,向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地方政府交纳租赁费用,以租赁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2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处理的问题
2.1授权经营土地处理问题
所谓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国家将规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在作价后授权给规定企业经营管理,这类企业主要是国家控股、国有独资或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企业机构。相关政策规定,授权经济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在使用年限内,作价入股以及租赁,也可以在这类企业的直属、控股或是参股企业间进行依法转让,如果是改变原有用途,向这类企业以往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进行转让时,应该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核通过后也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
(1)授权经营的土地是否为有偿使用;
(2)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3)授权经营土地的使用期限。
2.2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处理问题
国家将一定使用年期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并投资改制后的新企业,其后由新企业拥有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土地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土地权的转让、出租与抵押。这类土地资产处理方式,企业无需缴纳出让金或者是租赁费用,所以对于改制企业而言压力较小。但是国家必须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由于国家股的特殊性,在企业管理过程中难度较大,而且由于土地价值较高,所以国家股往往占据了企业股本大半,影响了企业效益与其他股东的审查积极性。
2.3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处理问题
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往往都是采取的整体改制,所以以往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也从原有企业剥离出来,这类主要是指原国有企业的学校、职工住宅、医院等福利性基础设施。但是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这类土地还是由新企业继续使用,但是新企业不具备土地使用权。
2.4土地价值认定问题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土地资产,但是这个价值认定往往与土地评估机构认定的价值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导致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转赠国家资本过程中数量不清的问题。
3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处理有效措施
3.1明确授权经营与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权能
针对授权经营与作价入股这两种类型流转应该作出明确规定。我国相关政策主要解决了土地资产划拨到改制企业的问题,而对于土地使用权进入改制企业的资产后全能没有明确规定,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3.2改制企业的土地处理应该包括非经营性的资产
原国有企业所拥有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在企业改制后,已经剥离出来。但是大部分的改制企业还是拥有这些非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权力,在进行企业整体改制过程中,没有明确规定非经营性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所以这部分土地并没有办理好土地使用权的变更,这部分土地有些甚至在使用初期就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关键词】有偿使用;现存问题;原因分析;对策
一、我国土地有偿使用中的现存问题
1.土地利益分配关系扭曲
国有土地所有权被虚置,中央政府和地方的利益分配不公。大部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归负责具体实施的县或市政府所有,而中央和省级政府仅仅提取少部分。于是,地方政府有很强的经营土地的动力,大肆通过圈地运动和卖地来增加地方性财政收入,严重扭曲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
另外,地方政府和农民之间也存在收益分配不公。法律明确禁止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直接交易,对于被征土地农民的经济补偿应包括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但是,由于农民缺乏对补偿费的了解和认识以及相关立法的缺失,常出现把土地补偿费克扣在村委会和地方政府,仅将安置补偿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发放给农民的问题。
2.土地市场既不规范也不健全
由于土地的使用行为具有广泛的外部性,因此,土地市场公开化就显得尤为重要。早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就已开始筹建全国土地市场信息系统,但是目前在土地市场信息传导和披露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完备性不足以及渠道过于单一等问题,而且,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参与土地活动的渠道也不够通常畅,缺乏透明度。
城乡土地市场不一致,缺少统一的土地市场,这也是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在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流转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并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的收益分配,而在城市,土地则可以流转成建设用地和商业用地并参与到土地一级市场的收益分配,从而导致城乡土地市场二元化。
二、现存土地有偿使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目标不相容
理论上,中央政府对土地的使用具有无可争辩的决定权,但在具体实施中,中央政府的影响力却很难体现。中央政府是土地政策的制定者,拥有批准占用土地的权力,而地方政府则是土地政策和土地占用补偿的具体实施者。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操纵和变通占用补偿政策,应付和规避中央政府的规划和管理,通过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加财政收入,彰显其政绩。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目标不相容,有的地方便出现低价出让土地,大量土地乱占和闲置等情况。
2.土地市场化程度低与土地供给的双轨制
在我国,土地一级市场被垄断,土地的使用取决于政府的行政计划和管理,什么时候转变土地利用类型以及转变成什么类型,这都是由各级政府的行政屯批和规划决定的,因此,市场机制不能优化配置土地的使用。另外,由于土地供应的双轨制,使得市场价格和非市场价格同时存在,并有很大的差异,加之政府行政划拨的价格指导,这又造成了土地的市场价格不能客观体现土地的真实价值,从而出现低价补偿的情况。
3.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或不完善
首先,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指导,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对如何参与到征地方案的制定中,没有具体的参与方式和途径,对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说明,因此,地方政府低价补偿以及克扣农民土地补偿金的现象也屡禁不止。其次,土地规划的效力也大打折扣,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公众对规划应由哪些部门负责、多长时间进行一次、政府如何向公众公示以及公众如何参与规划等问题都无法获得确切答案。最后,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土地被肆无忌惮的征用和闲置,尤其是对农民耕地的违法占有。
三、促进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的对策
1.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对策
努力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稳定权威、可操作性强、公众参与度高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为土地政策和计划的有效实施打下基础。
首先,要加强公众的参与度,保证公众意见直通渠道的畅通,重视专家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关键作用。由专人讲解规划方案,并经电视、报纸等媒介公布规划方案,通过匿名反馈意见和代表协商等形式,畅通电话、微博、匿名书信等渠道,对公众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做出详细的答复,让公众亲身参与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其次,突出不同产业和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统筹安排用地规模、范围和时间。重点保护好城市发展的周边区域和农民耕田,严格限定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在城市内部,在满足生产生活实践需求的前提下,抑制城市建设用地的不合理增加,减少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在城市外部,减小对农、林以及湿地的破坏,保障粮食产量和安全,维持生态平衡。
2.土地市场方面的对策
2.1 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配置作用
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的配置和调节作用,政府调节只作为市场体制的补充。首先,相关政府部门要完善市场规则,净化土地市场环境,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让市场机制调节和控制土地价格,引导土地合理使用。其次,相关政府部门要积极地进行土地使用政策指导,在必要时可给予适当的优惠,促进土地的社会效益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保证土地有偿使用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建立提供土地市场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严格审核其条件和资质,规范中介行为,保证其能够在评估土地市场价格和土地市场供需双方土地信息等方面提供正确而及时的服务。
2.2 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市场
打破集体土地不能直接流转进入市场一级市场的原有格局,实行集体土体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和同权。不论是农村的集体土地还是城市的国有土地,都可以在统一的土地市场进行土地活动。遵照市场公平的原则,通过转让、出租等形式,集体土地所有者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交给任何需要建设用地的企业或个人,以市场机制控制的价格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价格,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国有土地所有者一样拥有获得工业化与城市化利益的权利,从而切实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3.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方面的对策
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明确规定政府和公众参与土地有偿使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使土地有偿使用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更好的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结合我国现存的主要问题,针对我国土地有偿使用的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有以下建议。
首先,开展土地规划立法工作,保证土地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明确公众的参与权,从而解决土地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的问题,遏制非法圈占土地的行为。其次,改变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同时存在的土地二元化格局,破除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局面,通过相关立法使集体土地能够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从而在源头上减少设租、寻租和垄断的危害。第三,在法律上明确说明和确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例如,农民宅基地的申请和出租、宅基地的财产权利等。最后,完善司法体系,设立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公共机构和组织,专门解决土地使用纠纷,保障土地规划和土地征用中的各方利益。
四、结束语
只有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市场和法律法规等司法体系三个方面联合解决当前我国土地有偿使用中的问题,才能促进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稳定前进。
参考文献
[1]刘佳.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法律制度研究[J].行政与法,2013,(03).
[2]李旭,肖斌.城市周边地区土地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04).
【关键字】煤沉陷区,治理技术,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 P6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和利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采煤沉陷也给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一系列的消极影响,采煤沉陷区的生态恢复与治理直接关系到矿区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矿区所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均将矿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的开发作为工作重点,提出发展绿色矿业,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工作。因此,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将成为近些年我国矿山工作者的主要研究课题之一。
二.煤炭资源开采及沉陷现状以及采煤沉陷区治理技术现状
1.煤炭资源开采现状
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自1988年以来,我国煤炭的产量在世界上一直居首位,占世界总产量的30%左右。中国原煤产量自2000年降至0.999Gt的低谷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加速增长,2002年原煤产量为1.415Gt,2005年突破2.0Gt为2. 113Gt,至2009年我国原煤产量破3. 0Gt。2002~2010年全国煤炭产量见图1。
图一 我国煤炭产量变化
2.采煤沉陷区治理技现状分析
(一)农业复垦技术现状分析
采煤沉陷使大面积耕地受到损害,生产力降低甚至无法耕种,保护和恢复耕地是栗煤沉陷区治理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我国经过几十年的积极探索逐步发展了疏排法、就地取土法、挖深垫浅法和固体废物充填法等农业复垦技术。在我国淮南、淮北、徐州、充州等矿区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本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开发了集种植业、渔业、家禽养殖业为一体的综合治理模式。将煤矸石、粉煤灰等矿业固体废物作为充填材料进行充填复垦,释放了大量的压占土地,改善了矿区生态环境,破解了采煤沉陷区失地群众的居住、就业、后续发展等系列难题,实现了矿区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筑复垦技术现状分析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十一五”和“十二五”的主要发展目标,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理想的工程建设用地日趋紧张,综合应用采空区探测技术、采动区地基稳定性评价技术、采空区处理技术及建(构)筑物抗变形等技术,将沉陷区开发为建设用地是缓解我国城镇建设用地“瓶颈”的有效途径。在不断的应用和实践过程中,我国采煤沉陷区建筑复垦技术不断地得到发展和完善。如开滦矿区在开采50年以上的老采空区地面建设了大型工业厂房、在开采30年左右的老采空区地面建设了2~3层楼房、酒店、会议中心等建筑物;焦作市工业聚集区在采煤塌陷区上进行工业园区建设,建设抗采动变形的框架结构工业厂房14栋,总建筑面积19 37hm2,居民住宅楼34栋,总面积95hm2,建筑采取了基础圈梁、变形缝等挽变形技术措施.所有建筑自投人使用以来一直安全使用。
(三)景观生态复垦技术现状分析
将景观生态学、恢复生态学等理论引进到采煤沉陷区治理中,这一复垦模式改变了过去以恢复采矿受损土地为重点的土地复垦理念,土地复垦更加关注矿区的景观生态协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安徽淮南、河北开滦等矿区将景观生态复垦技术应用于采煤沉陷区的治理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唐山市在开滦矿区开采百年的沉陷区范围内,建设了集生态保护、休闲娱乐、旅游度假、文化会展、住宅建设、商业购物、高新技术产业为一体的新城区——南湖生态城,城市中央生态公园面积达28km2,其中有11.5km2的湖面面积,18km2的城市森林,引入各类昆虫、鸟类等动物,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系统,在全国树立了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典范。
(四)充填开采技术现状分析
在煤炭资源开发的同时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绿色开采是时展的必然需求,充填开采已成为煤矿绿色开采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充填开采经历了由水砂充填、低浓度胶结充填、高浓度胶结充填和膏体泵送充填阶段,目前充填开采有超高水材料充填、膏体充填、固体物充填3种。现阶段充填开采将煤矸石、粉煤灰、劣质土等固体废物作为充填材料,通过泵压或重力作用,经过管道输送到回采工作面,形成以充填体为主的上覆岩层支撑体系,有效控制地表沉陷在建筑物允许值范围内,实现村庄不搬迁,矸石零排放,安全开采“三下”压煤,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充填开采具有充填材料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制浆与输送工艺简便、充填体强度高等显著优势,目前已在我国河北邢台、山东兖州、黑龙江双鸭山、七台河等矿区试验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煤沉陷区治理技术的发展趋势分析
1.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国有骨干大中型矿井“三下”压煤量达到14Gt以上,其中建筑物下压煤占整个“三下”压煤量的60%以上,水体下压煤占28%左右,铁路下压煤占12%左右,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仅从“三下”采出的煤炭约有1Gt,只占整个“三下”压煤量的7%左右,这些压煤量严重制约着矿区的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随着资源可采储量的减少及对煤炭资源采出率要求的提高,如何实现绿色开采成为近些年煤炭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充填开采技术已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果,近些年来将会不断完善并逐步推广应用。
2.合理规划开采布局是减轻甚至是避免开采沉陷损害的必要手段和措施,要充分利用变形规律和地面规划要求有机结合,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开采和治理的脱节。
3.伴随着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采,我国中东部煤炭资源将逐步枯竭矿井相继关闭,我国煤矿的关闭开始于上个世纪末,自2000年我国集中关闭40个国有煤矿后,到目前为止,已经先后关闭了约300个国有大煤矿。关闭矿井综合生态问题越来越凸现出来,其特点是修复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进行集关闭煤矿的塌陷地植被、水环境、工业垃圾堆积为一体的综合生态修复再造,是资源枯竭型矿区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4.随着资源逐步减少,开采难度加大,我国能源重心西移趋势越来越明显,晋陕蒙宁甘等5省区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68%,2010年晋陕蒙3省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0%以上,并有逐年增加趋势。西部地区由于独特的干旱气候和地理环境,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环境容量低下,敏感性强而稳定性差,抵御外界干扰能力弱和自然恢复功能差。因此,西部生态脆弱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四.结束语
煤沉陷区治理技术对于我国环境生态的保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能更好的促进我国采煤业的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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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污水污水厂 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新思路
中图分类号:U66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我国在污泥建材利用发展方面有些落后,虽然在污泥制砖方面的研究确实不少,但缺乏实际的工程应用。总的来说,污泥建材利用在中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大多还处于研究及尝试的阶段,技术成熟和推广应用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二.主要问题分析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2005年)》,2005年全国661座城市共设有污水集中处理厂792座,设计能力5725万立方米/日,其中二级以上污水处理厂694座,设计处理能力4791万立方米/日(占总处理能力的83.7%)。由此每年排放的干污泥量大约为140万吨,而且还以每年大于10%的速率增加。根据相关的调查分析,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主要方法中,污泥农用约占44.8%、陆地填埋约占31%、其它处置约10.5%、没有处置约13.7%。而没有得到任何处置的污泥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危害是巨大的,这部分污泥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大量污泥随意堆放、填埋,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尤其是污泥中的病原菌、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有机物对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存在潜在的威胁。
污泥农用比例过大,存在风险。
我国污泥土地利用起步较早,如1961年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被当地的农民施用于土地。接下来几十年,随着污水处理事业飞速发展,2003年污泥年产量已达900多万吨(含水率80%),污泥农用的规模也逐步扩大。根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污泥农用比例约44.8%,是主要的处理方式之一,污泥农用项目存在隐患和风险。而目前,我国关于污泥农用风险的研究体系尚不健全,对于污泥处置的风险研究主要涉及污泥土地施用对植物的影响、重金属从土壤到植物的迁移和重金属、氮、磷在土壤中的迁移,可用数据不充分,这些数据通常是基于短期(1-3年)的实验获得,而长期(10年以上)的田间实验数据较为缺乏。若用短期的实验数据预测长期的影响,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对于污泥土地施用后,周围相关暴露人群的消费资料,可用数据几乎为零。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的一项研究发现,在其试验的土地上连续施用污泥达10年后,土壤中镉、锌、铜含量均很高,种植的水稻、蔬菜受到严重的污染。并且污泥施用越多,污染情况越严重。施用污泥的农田,虽然土壤有机质明显增加,土壤酸度基本无变化,但土壤中的汞、镉污染严重,能引起小麦、玉米的污染。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污泥农用规范,对风险性缺乏研究,污泥农用可能造成的污染问题还没引起应有的重视。多数研究表明,污泥的有害成分进入土壤后,一般不会立刻表现出其不利影响,但若长期大量使用,其负面效应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
污泥填埋环境问题比较多。
目前城市污水厂污泥填埋问题最突出。一是消耗大量土地资源,不少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填埋场;二是产生大量渗沥液,由于含水率较高,污泥加剧了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污染,大部分和垃圾混合填埋的垃圾场存在拒收污泥的现象;三是对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较少,填埋气体污染大气,并存在安全隐患。调查还表明,建设规范的无害化污泥单独填埋场,投资并不如想象的节省。1座日处理垃圾1000t的污泥单独填埋场(20a使用期),需投资0.5~2亿元,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含投资成本)达15-30元,而且对污泥填埋的后续环境管理与处理的成本还没有考虑在内。
污泥综合利用良莠不齐。
污泥建材利用是污泥资源化方式的一种,其内容包含了利用污泥及其焚烧产物制造砖块、水泥、陶粒、玻璃、生化纤维板等。目前,污泥的建材利用已经被看作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污泥处置方式,并在日本以及欧美国家逐渐发展起来。相比较而言,我国在污泥建材利用发展方面有些落后,虽然在污泥制砖方面的研究确实不少,但缺乏实际的工程应用。总的来说,污泥建材利用在中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大多还处于研究及尝试的阶段,技术成熟和推广应用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三.在处置污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引进外来技术和专利的同时,充分发挥和利用我们现有的技术发明,并镶入整体试点板块。
2.在处置污泥的地点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3.对污泥处置单位所取得的经济收益进行综合的考核。
4.在污泥和沼渣沼液的农用过程中,必须杜绝重金属污染。
5.妥善解决老城区下水道经常发生窖井爆炸、着火等问题。
四.对新技术路线的反思。
多年来,我们的技术研究和资金投入着重在两方面,一是在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改造和国产化,使之适用于中国污泥处理处置;二是强化末端污染的治理,使之达到环境标准的要求。在这样思想下我们出现两种不同的技术方向,并且直接影响到了后续的污泥处置工作成效:
一是以污泥消化为主导的技术方向,但是由于污泥消化设施设计和管理上的复杂性以及使用的规范和标准跟不上实际的发展需要,同时重污水处理,轻污泥处理处置,污泥技术的更新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很多污泥消化设施被放弃使用。污泥消化工艺的应用在我国不能起到在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方面的主导地位。
二、以资源化为主导的技术方向。污泥资源化从技术上来说没有太大的问题。在上个世纪中叶我国就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资源化利用的方式,将污泥进行机械化堆肥和制砖,烧水泥等各类资源化工艺和技术,但受成本,污泥所含重金属等因素影响,多数资源化的企事业单位不能持续运营。
从以上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来看,我国借鉴国外经验和加强污染治理是一种尝试和摸索,原则上正确的。但是一味引进不消化吸收,不结合实际,一味强调污染的末端治理已经不符合当前国家的要求和实际的情况。我们当前的技术路线值得我们反思。
五.建议。
对于我国的污泥问题,不是一天两天或者任何一种技术就可以解决的,污泥问题的解决更多的是人们观念的转变。在污泥处置问题上,建议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召开专家座谈会,其思路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多听各方面的意见再进行深入论证,然后确定试点,统筹水污染治理的各项方案,把指标和治本的工作有条不紊的协调起来。
2.为了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形势所需,要加强广大干部对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并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理念与技术。
3.建立相关的政策,以确保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能够顺利的实施。
4. 污泥处置以无害化为主,以资源化为辅应该是我们今后的方向。采用污泥焚烧无害化的方式处置污泥尤其是采用混合焚烧应该是我们提倡的思路。
5.积极利用目前现有的大规模的焚烧窑炉(如热电厂焚烧系统)和水泥厂焚烧窑炉进行,利用废弃的水泥焚烧窑炉焚烧污泥,既利用原有资料,又解决了污泥问题。
6.将污泥与垃圾、水泥以及热电厂掺混焚烧应充分考虑余热的回收利用。
7.充分利用现有的废气处理系统,使污泥焚烧达标排放。
8.对于污泥焚烧产生的废渣以及飞灰按相关规定进行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处理,如不属于危险废物,可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
六.结束语。
污泥可以制成园林有机肥,也可以作为新型建材的原材料,还可以制成燃料用于焚烧,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项目投产后,污泥污染环境问题将得到彻底妥善解决,利国利民,造福后代,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城市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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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中村”;文献综述;展望
一、关于“城中村”的概念研究
(一)“城中村”的定义
在早期的研究中,李增军(1995)把“城中村”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田莉(1998)把“城中村”称为都市里的乡村,敬东(1999)把“城中村”称为城市里的乡村,叫法并不统一,2000年左右逐渐统一为“城中村”。
从地域和社会关系的角度定义,代堂平(2002)认为,从地域角度上讲,“城中村”现象是指已被纳入城市范畴的局部地区;从社会属性的角度上讲,“城中村”现象属于传统的“农”村社区的矛盾现象,是一种特殊的社区。
从区位和社会特征的角度定义,张建明(1998)指出,“城中村”位于城乡边缘地带,一方面具有小农经济思想和价值观念,保有着乡村的某些景观;另一方面拥有城市的某些基础设施和生活方式,具有城市的某些特征。
从土地利用和土地产权的角度定义,李俊夫(2004)指出:“‘城中村’是指那些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城乡接合部,被城市建成区包围或者半包围的,没有或者仅有少量农用地的村庄。”
(二)“城中村”的分类
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研究者把“城中村”分成不同的类型。根据城市与村庄相交接的形态特征的划分,陈怡等(1999)将“城中村”划分为内切型、外切型、飞地相邻型、相离型、全包围型及半包围性这六种类型 ;根据“城中村”相对区位的划分,李培林(2002)将“城中村”划分为六种类型,包括处于繁华市区、处于市区周边、处于远郊、还有较多农用地的村落、还有少量农用地的村落、已经完全没有农用地的村落。李立勋(2001)把“城中村”划分为成熟型的(近中心区)、成长型的(中心区外)、初生型的(建城区外、规划区内)三种类型,李培林和李立勋根据相同的划分方式,得出不同的类型的“城中村”;根据各种因素叠加效果的划分,张建明(2003)采用聚类分析法和因子分析法,将广州市的海珠区和天河区的44个“城中村”划分为土地资源充足型、基础设施优越型、集体经济实力型三种类型;根据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李俊夫(2004)将“城中村”划分为三种类型,包括尚余较多农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比例大致相当以及几乎没有农地;根据“城中村”社会形态的划分,李津逵(2005)将深圳市的“城中村”划分为三种类型,包括本地农民的村落(城市出现之前)、本地失去耕地农民的就地集中安置区(城市建设中)、原住民面向外来低收入阶层的廉租屋区。
(三)“城中村”的特征
1.景观特征。“城中村”建筑密度太大,形成“ 贴面楼”“一线天”“ 握手楼” 等独特景观; 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绿地与体育等设施(蓝宇蕴,2001)。
2.人口特征。现在“城中村”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外来人口多,有相当强的异质性,不像传统的农业社区人口构成相对单一。由于本地人局限于与本地人交往,外地人局限于与自己同属一个地域的人交往,以及本地人与外地人在收人、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存在的差异,导致本地人与外地人的交往比较少,关系淡薄(刘伟文,2003)。“城中村”人口密度高,人口规模大拥有大量的暂住人口,本地村民数量不多,暂住人口的比例甚至超过本地人口(郭艳华,2002)。
3.社会特征。“城中村”大多处在农村管理体制之下,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缺乏像城市一样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人口构成相当复杂并且外来人口比较多,治安比较差(侍克善,2005)。由于历史的原因,“城中村”在道路、排水、供暖供电、垃圾处理等方面并没有与市政设施干线配套,造成了基础设施不完善(张成福等,2004)。
4.经济特征。由于“城中村”缺乏农业用地,使其以第二、三产业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同时城市建设征地的补偿也是城中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一个重要来源(郭艳华,2002)。“城中村”的村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房产出租、经营性劳动和分红。“城中村”的村集体有大量的土地、房产、厂房等租金收入,而每个村集体一般都会结成实行股份制经济社(刘伟文,2003)。
二、关于“城中村”的形成原因
(一)局部利益驱动
“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土地大幅升值,大部分“城中村”的村民开始不断扩建房屋,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当地村民靠出租房屋获得可观的租金收入,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城中村”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吕宏芬等,2005)。从个体理性选择的角度来看,农民在房屋租金和土地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房屋租金和土地收益最大化,使得“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形成(李培林,2002)。
(二)二元结构体制的存在
在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下,“城中村”是这种特殊制度下的产物。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制度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包括二元的土地制度;二元的行政管理制度;二元的人口管理制度,其中二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城中村”的形成有重要影响。这种二元体制框架中,二元土地制度是“城中村”产生的核心因素(张润梅,2007)。“城中村”与城市相比,在土地制度方面存在着差异,表现在仍保留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村籍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也存在差异,村籍制度的差异表现在原来的村民尽管农耕地被征用后几乎全部转为城市居民,但是仍然保留着村籍,作为强大的村集体经济的股东,因此在经济地位上和一般市民及外来房屋租客相比有极大的差别,所以他们更愿意成为村民而不愿意成为市民(李培林,2004)。
(三)城市规划管理的滞后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管理的滞后、功能的混杂、布局的分散、房屋的乱搭乱建、重复拆迁这些问题普遍存在。管理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因规划管理的力度不到位,导致违章建设递增。第二,因对村民的安置地点没有作好规划,导致村民建房凌乱布局以及重复拆迁。第三,因对村民安置建房区没有制定详细修建规划,导致村民建房区内功能复杂、布局凌乱(刘斯佳,2013)。因城市管理者在对待““城中村””治理的问题上存在认识的滞后和政策的滞后,在管理体制和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长期落后于社区发展现状,因而导致““城中村””问题的出现并恶化(张孔见,2001)。
(四)文化的限制
从信任关系的角度来看,“城中村”可以看成是传统信任关系与情结的聚居体。长期农业社会的“聚村而居”,使村落自然成为人们生存与生活难以割舍的“祖地”,与“祖地”相关的一系列习惯,既内化于人们深层的意识观念,又外化于人们的具体行动与实践,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与村落地域共同体联系在一起的“生存策略”(张成福,2004)。
三、关于“城中村”的治理改造
国内的研究者普遍是根据“城中村”的总体特征提出治理改造的措施或者针对自己研究的具体的“城中村”提出对应的治理改造的思路。本文按年代顺序对国内有关于“城中村”治理改造的研究进行综述。
田莉(1998)认为,应加强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尽快对城市周边的村庄进行改造,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城市里的乡村”的发展,完善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强化其法制观念。杜杰(1999)结合深圳市罗湖区原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例子,认为改造““城中村””应从发展决策、“城中村”内在要求、体制、文化、经济、法制、组织人事等方面入手解决“城中村”问题。
周森(2002)认为,“城中村”住房建设规划滞后,城乡两种管理体制不对轨,当前要着重解决如下三个主要问题:第一,规划要先行;第二,政策要灵活;第三,工作要务实。王素云(2003)对郑州市都市村庄进行调查提出,改革都市村庄的经济体制,重视产权制度创新是改造都市村庄的关键;以人为本,建立完善改造后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关心都市村庄居民的切身利益;改革都市村庄的人口与城市管理体制,发展独具特色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三方面论述都市村庄的改造。
翁志超(2004)从量化资产,确权到人,实现居民按出资额分红;房产改革中的博弈;非政府力量的广泛参与三方面论述“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廖俊平等(2005)提出将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模式,即把私人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合作模式与“城中村”改造工程相结合,以政府作为主导方,积极制定激励政策来引导私人机构的进入。
徐楚(2006)认为在“城中村”改造中,可持续发展原理实际操作意义重大。首先,在改造过程中,要突出规划作用,使“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整体和长期发展规划中来,避免在改造后又出现“二次拆迁”和新的“城中旧城”现象;其次,体现在改造中要切实保障村民的长远利益,使村集体和村民个体具备长久发展的条件和能力,保护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最终实现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和提高。徐远明(2007)认为从“城中村”改造方式着眼,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两种:第一,整体重建型改造,即从“城中村”的整体格局到单体建筑的全面改造,从旧村向新城的整体转变,是建筑格局、建设标准、设施配套、景观建设等全方位的变革;第二,局部重建型改造,即对“城中村”整体格局不做重大调整的前提下,对局部区域、关键要素进行重点改造,这种方式一般用于处在建成区,但不与城市总体景观形成强烈反差、布局比较合理、环境比较好的地块。
张晶(2008)运用博弈理论研究“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村民、开发商的三方博弈过程,通过构造效用函数来分析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提出在村民支持的基础上政府介入并承担改造费用,不鼓励开发商介入改造的对策建议。赵恒伯(2009)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分析后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关键点是重新划分政府组织、村社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功能边界。在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功能边界的基础上,构想理想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意味着“城中村”改造从以单纯的政府为中心的治理秩序走向多中心的治理秩序。从“城中村”行政事务采取行政机制进行管理,公共服务主要采用准市场机制,自治事务主要采用自治机制三方面来创新城中村改造事务治理机制。
赵晓丽(2011)认为,济源市在城中村改造中,要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探索多种改造模式;对参加改造开发的机构以及改造项目设置准入条件,实行准入制度;实行政府零收益,切实让利于民、让利于投资者的优惠政策促改造等措施。陈少牧(2012)认为,推进泉州“城中村”社区治理应按照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民主化、治理举措长效化的原则,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有效推动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发展;第二,加快社区工作方式民主化;第三,提高社区居民保障水平;第四,提升社区管理者的素质;第五,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四、总结与展望
综上所述,笔者通过对文献的研究,看到关于城中村问题所取得了一些主要的研究成果,但在一些理论和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未来解决。
第一,不同学科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原因不同,即社会学认为传统的农村组织和社会网络决定城中村的形成,而经济学则强调城乡二元制度在城中村的形成中起作用,城中村形成的原因并非是单一的,需要深入地研究和探索哪个原因更加的重要,这样才能更有侧重点地处理城中村问题。
第二,大多数研究都是站在城市的立场研究城中村问题,认为城中村阻碍城市的发展,应该对其进行改造,很少人认为城中村问题被夸大,不是所有的城中村都需要改造,以后可以把研究的点从改造扩大到管理,这样有助于城中村问题更好的解决。
第三,对于国外文献的参考借鉴比较少,可以参考类似于国内城中村的问题的国外现象,如贫民窟、城市过渡地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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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勘测;质量;措施
国土资源局土地勘测工作承担着县域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招拍挂勘测定界和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维护等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工作,我们为提高勘测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土地勘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了土地勘测工作的质量,为提高对社会发展的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土地勘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近几年的项目来看,乃至国家投资项目,规划设计均存在深度不够的问题。项目规划不符合当地工农业生产习惯,道路等建筑物的布置脱离实际,地形情况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对项目施工中的实际困难没有全面考虑。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测图比例尺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在项目勘测设计过程中,没有进入项目区内及群众当中开展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没有摸清楚项目区的实际地形情况,没有摸清楚项目区内现有基础设施的利用情况,没有摸清楚项目区内工农业生产的实际。确定项目的时间较晚,往往在项目需要上报前的一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才委托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工作,为了不耽误项目的正常上报,只能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规划设计工作,自然造成规划设计报告的质量低劣,深度不够;得不到政府的配合,经常凭借经验“闭门造车”。在这些情况下出现勘测质量问题是在所难免的。
2.提高土地勘测质量的措施
2.1 充分认识土地勘测质量的重要性
土地勘测绘工作是推进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监测地理国情、提高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提供土地测绘公共服务是国土资源局测绘工作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很多所辖范围内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基础测绘“十二五”规划已全面实施,测绘科技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土地测绘服务保障作用也在不断的增强。针对在土地勘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勘测质量不高、勘测任务备案管理制度不落实、勘测诚信体系尚未建立等,应提升对土地勘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基础勘测工作入手,提高勘测质量。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系统人员做好土地勘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并对进一步做好测绘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为增强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并与其它法律法规宣传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并形成宣传合力,不断增强勘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加强测绘宣传工作,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测绘法制环境,取得各级领导和政府部门对土地勘测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能够使各项勘测法律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增强服务意识,提供土地勘测服务水平。土地勘测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勘测工作的重要性往往不被人们认识和理解。因此,一定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谋划,主动服务,及时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规划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提供勘测保障服务,使勘测成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2.2 强化土地勘测质量的监督
加强土地勘测质量监督的检查工作,强化土地勘测成果汇交,提高勘测服务保障能力。按照《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完善测绘项目监理制度。结合盘县实际,完善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流程和评定标准,健全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市级测绘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开展常态的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土地勘测成果汇交工作,提高土地勘测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土地勘测产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和抽查比例,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时解决。
2.3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健全可量化的土地勘测诚信体系和评估标准,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结合”的有效监管模式。一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测绘行业服务标准和测绘单位诚信评估办法,量化指标值,明确评估指标。二是签订《测绘单位诚信服务承诺书》。三是建立土地勘测诚信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开展土地勘测诚信服务调查工作,填写《测绘单位诚信服务用户调查表》,并在项目完成后,将其作为勘测成果汇交的要件。
2.4 规范土地勘测项目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土地勘测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条例的要求,规范土地勘测项目备案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测绘成果统一对外提供制度,确立对外提供土地勘测成果资料的严肃性、权威性。对外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测绘成果均需统一加盖测绘资质专用章。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土地勘测管理制度、勘测质量管理制度、勘测技术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勘测管理工作制度,为生产优秀土地勘测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2.5 加强土地勘测业务培训提高勘测成果质量
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改善人员结构。改善从事勘测工作人员的知识、年龄结构,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勘测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土地勘测队员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土地勘测成果质量。从学习内容上,认真组织学习《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等业务行规;从学习方法上,采取书面学习与野外工作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学习形式上,采取老手带新手,技术熟练的组长带组员的办法。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每个勘测队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提高,从而提升土地勘测队伍的整体素质。创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真正让服务理念和效能意识深入人心。
2.6 健全土地勘测机构机制,构建和谐土地勘测发展环境
加强土地勘测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基础勘测队伍,为全县公益性勘测和政府应急勘测提供队伍保障。充实土地勘测管理人员,注重测绘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努力构建和谐土地勘测的发展环境。
2.7 认真做好测量标志普查、管理及维护工作
一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组织人员通过全面、彻底地普查,全面掌握县域拥有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数量以及状况。二是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完好的测量标志分别建立档案,利用《测量标志管理系统》软件,全部实施微机化管理,同时详细拍摄各测量标志的点位、标志及附近现状照片,做到底数清楚,现状明白。三是明确责任,加强保护。对各个水准点、三角点、B级GPS点全部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乡镇国土资源所(站)保管,将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落实到所(站)、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增强责任意识,定期进行检查,切实加强保护。
3.结束语
在土地勘测工作中,应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土地勘测质量监督和业务培训,建立土地勘测诚信体系,规范土地勘测项目管理工作,完善本单位土地勘测管理制度,为提供高质量的土地勘测服务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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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对我国生态建筑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指出我国生态建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生态建筑的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生态化的思想是人类的取向和必然选择,城市和建筑设计的生态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牛态工程是既古老又年轻,既通俗又深奥的一门学科。研究内容涉及到农业生态工程、生态,及生态城镇建设、节水与废水处理及利用、山区小流域治理与开发等众多领域。生态建筑作为其中的一个领域引起建筑界的高度重视,其作为一门学科诞生至今不过40多年的历史,20世纪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尔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两词合并成为Arcology,即生态建筑学。此后麦克哈格、吴良墉等建筑师开始了生态建筑的研究,经过几十年的探索,生态建筑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一、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研究现状
在20世纪80年代顾孟潮就提出了“未来的世界是生态建筑学的时代”的观点,1994年5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锄,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人口、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1972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以后,我国环境保护运动日益扩大和深人,以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的绿色革命蓬勃展开。1996年3月,中国国家环保局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是实施“中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计划”—在九五期间重点治理淮河、海河、辽河等的污染。199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将“绿色建筑体系研究列为九五重点资助课题”,1998年又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人居环境研究”列为重点资助项目。2000年我国颁布了《建筑节能技术政策》;2001年,建设部通过雄录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贝邸首次明确提出了绿色生态小区的概念、内涵;2001年开始实行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1年我国第一部生态住宅评估标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删出台,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节约资源、防污染、保护生态为主题,创造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推进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生态建筑发展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生态建筑的正确理解
生态建筑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核心的内容是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运用建筑学、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合理安排组织建筑与其他相关因素的关系,使建筑物与其周围环境成为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同时具有良好的室内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的自我调节能力,并具有节地、节水、节能、减少污染、延长建筑寿命、改善生态环境等优点。但是有人认为只要将建筑物周围加一些绿化就是生态建筑,在建筑物内部点缀一些植物就是生态建筑,建筑物单纯的节能就是生态建筑,还有人认为建筑的平面将来有重新划分的可能就是生态建筑等等。但这些观点只停留在生态建筑的表面,对生态建筑的理解是不全面的。
2、缺乏对农村生态建筑的系统研究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生态建筑的系统研究不平衡,其中城乡的差别较大。目前各个学科研究的重点大多局限在比较发达的城市,缺乏对农村居住环境的系统研究,特别是东北地区。大部分的研究都从本学科(生态学、环境学、城市规划学、建筑学、农业建筑学、能源学)的专业角度出发,虽然研究的内容较为丰富,但是各个学科之间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进行深人的研究,特别是如何在特定地区将人居环境与植物环境工程结合起来是函待解决的课题。
3、缺乏生态建筑的广泛实践
目前,我国建筑界发表了许多关于生态建筑的论文,这些论文对于宣传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推动生态建筑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绝大多数的论文都停留在关于生态建筑设计的理论框架、设计原则及生态学理论对建筑学的指导、国外先进生态建筑的经验介绍,缺乏实际工程实践模式、计算机模拟、环境效果的测试分析。
三、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发展思路与对策
从本质上讲,生态建筑设计是一种由生态伦理观、生态美学观共同驾驭的城市建筑发展观。在实践中的生态建筑设计思路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文原则。
国际建筑师联合会第十四次会议宣言指出:“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应当是探索并满足人的各种需求”。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不仅是建筑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且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未来建筑设计中,要充分认识和确定人的主体地位和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关系,强调把关心人、尊重人的宗旨具体体现在城市空间的创造中,以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2、善于因地制宜,尊重环境属性。
根据生态学的进化论,生态建筑设计包含着资源的经济利用问题,其中首要的是土地的利用问题。今后城市的发展,势必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展开,为了节省有限的土地,必须建立高效的空间体系,如在地面上建立亲和大自然、充满人情味的低层高密度建筑;利用生态技术建立起巨构城市,向地上空间要效益;充分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研究等,使城市地面、地下、空中连接为有机协调的立体网络。生态建筑设计强调与环境具有最佳关系,对环境破坏最小,一并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与环境互选共生、共同增长是生态建筑设计的重要原因之一。建筑的选择做到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与周围的环境特点以及当地的地理与气候特征相适应,做到“因地制宜”。
3、增强使用者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和协调。
建筑物作为联系使用者与自然环境的桥梁,应尽可能多地将自然的元素引人使用者身边,这也是生态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人是自然环境的一分子,人的活动必须建立在生态化的基础上,必须与环境建立起一种新的结合和协调关系。从建筑设计到建筑建造、使用、报废的全过程中,生态建筑对环境的破坏影响最小。与以往建筑设计相同,生态建筑应致力于为人类提供品质最佳的空间和环境,即使建筑本身对环境污染很小,极为节能,但如果人们的各项活动无法在建筑空间中顺利展开,其空间的存在与人的功能需求格格不人,这样的建筑无疑是失败的。生态建筑的功能应更趋合理,空间更加宜人,更有助于使用者与自然环境间的交流。它应该具备更良好的物理环境,尽可能地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并具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增加“绿色”面积,保护生态平衡
生态建筑外部与自然相呼应,内部空间的设计也应绿色化,即通过精心的室内设计,将室外的绿色引人室内环境。绿色植物可以制造氧气,吸收各种有害气体、虑尘、调节湿度、温度、减少噪音等。生态建筑的兴起为绿化环境开辟了广阔天地。通过建筑设计,可以使室内空间室外化,运用绿化、水面等划分空间,这些设计手法在建筑创作上最为常见。如建筑物内的共享大厅、内庭院,在其上部加一个可调节的开启式屋顶,根据时间季节的变化,由计算机或人工控制,达到室内温湿度的调节,又可使室内外空间连成一体。另一种设计手法也被建筑师经常应用:屋面绿化。不仅美化了环境,获得了良好的景观,而且对屋面刚性防水有维护作用。生态建筑在保护生态平衡、提高人居的自然度方面大有作为。新晨
根据以上发展思路,生态建筑设计对策可以在以下几个具体环节上进行操作。
首先,在宏观环境方面,城市规划设计要根据生态原则了解城市发展的自然过程,用它来指导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建设,同时协调好城市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在空间利用方式、强度、结构和功能配置等方面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适应;区域规划,则要与城市整体环境所设立的系统相衔接,研究探讨城市改造、更新过程中的复合生态问题等。其次,在微观环境方面,如单体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等,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建筑与自然因素的关系。由于微观环境方面极具广泛性和灵活性,所以,其具体途径和式、法非常丰富,蕴含着广阔的创造性生机。
另外,要完善生态建筑设计法律和规范。法律规范是建筑设计的基本依,直接影响我国生态建筑研究的战略方向。在生态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仲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M-)、《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Z}、佚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R113等法律法规,对我国节约建筑能耗,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通过立法对建材选择、每平米能耗标准,对生态技术研究、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等进行规范,不仅使建筑设计中采用的生态策略具有法律依,而且限制不利于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建设行为,鼓励有利于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建设行为,从而推动生态建筑的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