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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介绍各种化学物证知识或者分析方法的时候,纯粹的理论讲解很难吸引法学专业学生的视线。化学理论结合具体案例的授课方式往往深受同学们的喜爱。例如,在介绍中子活化分析技术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引出放射性这一概念。近年来颇有影响力的放射α射线投毒案件便可以成为帮助学生深刻理解相关化学概念的理想案例。根据化学知识的分类情况,我们可以将法庭化学授课过程中涉及的案例大致分为无机相关案例、有机相关案例以及分析相关案例等三类。每类的代表性案例及对应化学知识素材如表2所示。
2授课技巧
在法庭科学专业课程的授课过程中,我们除了要注重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之外,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加强:
第一,文字结合图示。标准的化学术语并不是法学专业研究生理解化学物证及法庭化学知识的最佳途径。与此同时,对于化学专业知识不规范的解读又显得非合时宜。因此,文字结合图示的讲解方式可以在实验室之外最大限度地拓展学生对于化学物证及法庭化学知识的感性认识。
第二,认识实验课的必要性。一方面,法庭化学实验课可以帮助学生们感受化学物证的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它也可以加强学生们对于化学物证的感性认识。在日后司法实践过程中,他们能够在看到与化学物证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图片材料的瞬间,立刻在脑海中构建出关于化学物证的生动形象的立体思维,从而更好地发挥化学物证对于司法审判的协助作用。
第三,注重化学物证提取环节。虽然外观检验的手段和实验方法较为简单,但是它所提供的价值却是不容小觑的。通过化学物证提取环节的学习,学生们可以通过肉眼观察以及显微镜观察两种途径,对送检样品的颜色、气味、性质、数量、酸碱性、灼烧反应等一系列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第四,规范而又通俗的语言技巧。法庭化学专业课程的授课重点在于如何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各种化学物证和分析方法。以显微分光光度法这一知识点的讲授为例,我们可以将其安排在显微镜法和紫外-可见光谱法这两部分内容之后,从而帮助学生们感受到显微分光光度法是结合了二者的优势并且弥补了二者的不足的新方法。
第五,适应犯罪问题发展的动态需求。犯罪问题天生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每段时期介入犯罪问题的各种化学证据也是不断动态变化的,因此学生们需要掌握化学证据外在变化背后的内在规律,例如相对于传统的纤维证据、油漆证据、橡胶证据以及塑料证据等讲授方式,以聚合物类化学物证的概念出发可以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运用此类证据的宗旨。
3结束语
一、学术现状
目前,在浓厚的学术文化氛围的影响下,伴随着对国家对学术研究的重视,本科生、研究生也参与到这场学术洪流之中。大学生做课题、发论文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而质量水平却越来越低,学术泛滥问题凸显。有人认为可以调动大学生做科研的积极性,为以后的教育工作打下基础;而有人却认为这仅仅是一种学术上的浮夸(数量多但价值含量低),是对学术研究严肃性的不尊重。面对这样一种现状,全国各高等院校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以规范学术风气。
二、研究内容
首先,对“价值对比”中的“价值”二字进行界定。“价值”不仅仅是指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还包括学术论文的质量,更包括着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心理动机。其次,通过对学术政策方面的研究,寻找有关学术论文方面的政策,认真分析、思考学校对于学生的态度、做法,从而形成自己的结论。
通过对浙江师范大学部分讲师和教授的调查,了解当前教师对发表学术论文的态度和期望值,为论文研究提供一定的基础性资料。通过教师还可以了解到时下关于本科生、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价值性争论的焦点,进而探讨两者的价值性对比。通过对浙江师范大学部分大学生的调查,了解当前大学生对发表学术论文的心理和出发点,并了解本科生对于数量和质量的具体要求,导出本科生的价值。通过对浙江师范大学部分研究生的调查,了解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心理和出发点,并了解研究生对于数量和质量的具体要求,导出研究生的价值。了解学术论文的国内状况,并对比分析本科生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价值,结合有关方面的调查,形成规范大学生学术风气的调查报告。
三、结果与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教师访谈的总结,得出三类人群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不同看法。
1、本科生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对比
本科生中大部分人(超过37%)发表过一到三篇论文,只是接触过一门论文写作指导课,短短的几个课时难以掌握论文的要领和精华之处;本科生发表过论文的人数比率竟然高达55%。相比之下,研究生虽然的比例高,但是毕竟研究生人少,其总量远远没有本科生多。因此,单从数量上看,本科生发表的论文数量超过研究生。
2、 本科生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对比
由上可知,本科生的数量超过研究生,但从质量来看,就不容乐观了。本科生发表的论文绝对部分都是三级刊物(该比率高达98%)。而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大部分集中在二级刊物上(比率也达到了61%),但已经有很多研究生发表过一级及以上的刊物。通过调查,大部分人不知道学术论文的抄袭是怎么回事。因此,从论文质量上看,研究生论文价值性更大些。(具体统计结果见表6)
3、本科生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心理动机对比
大部分本科生的目的就是单纯地加能力分(超过67%)或者便于今后找工作(占到了21%);但是学术研究类的文章最不感兴趣的就是学术研究(仅仅占到10%多一点)。相比之下,研究生对于加能力分的举措显得不是那么重视(只有10%)。本来就是做研究之用,因此出于功利性的动机来写文章必定会对论文的质量和数量有影响。(具体统计结果见表7)
4、本科生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态度对比
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本科生对于的态度还是持弊大于利(占到调查人数的42%);而认为利大于弊的本科生也有30%,说明本科生的态度还是具有明显的差异性的。而研究生相对来讲对于态度较为明确,超过60%的人认为利大于弊,而只有13%的人认为弊大于利,因此,研究生期间,几乎所有人都会,而且他们的态度也较为明确。
四、反思与对策
本科阶段是知识扩展和充实的重要阶段,大多数同学不能写成具有一定质量水平的文章。但本科生的数量却超过了着力于学术研究的研究生,且质量水平低下,这一现象反映出本科生的盲目性和低效性。因此,要从学校、教师、学生自身三方面谈一下规范本科生的建议。首先,学校方面。适当提高加分标准,让物质对发表学术论文的诱导减轻;并开展相关的学术规范的讲座。学校应该提高奖励标准,比如说:本科生必须在二级即以上刊物才可以享受学校奖励的200元钱;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本科生的数量,而且可以提高的质量。同时,学校还应该提高能力分加分标准。比如:从现在的三级刊物论文第一作者加8分,减少到2分;这样就会降低本科生的功利性动机,从而减少论文数量,相应地,提供论文质量。学校还应该多开展一些学术论文指导的讲座,引导学生锻炼自己的论文写作能力,多思考,多修改。这样,会活跃学术氛围,营造整个学校的科研氛围。
其次,教师应该多给予同学们以指导。在他们平时读书的过程中,有问题的进行精心的指导;对于不知道看什么书的同学们进行阅读的指导;对于想发论文的同学严格要求,指定必须看完那些书才能开始写作,这样既锻炼了学生的阅读分析能力,同时也减少了的数量。
最后,本科生自身要不断扩展自身的知识面,增加阅读积累,为今后高质量论文写作奠定基础。
本科生要减少的数量,提高的质量。要有发一级刊物论文的雄心,而不仅仅是出于功利性的目的发表一些“学术垃圾”。要多多请教教师、研究生学长学姐,以便自己能够提高论文写作水平。(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李继宏.《本科生有多难?》
[2] 杨海,魏甲亮.在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的价值初探.[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3] 杜兴梅.《学术论文写作》
关键词:高职生;养成教育;方法途径
习惯是养成教育的产物,它往往起源于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蕴含了足以改变人生命运的巨大能量。国内外相关研究资料表明,一个人的成功,20%与智力因素有关,80%与信心、意志、习惯、兴趣、性格等非智力因素有关,其中习惯占有重要的位置。古今中外有所建树者,无一不具有良好的习惯。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高职教育中仍然很必要。高职生如果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难以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职场。孔子曰: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高职生正处于青春期,仍具有较强可塑性,对高职生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十分必要。
一、高职生行为习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年来对高职生日常行为习惯的调查和研究,特别是针对笔者所任教班级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观察研究,发现高职生在行为习惯方面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部分高职生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格缺陷。在被调查班级中,92%的学生为独生子女,其中30%的学生在人格方面存在缺陷,表现为:社会阅历浅,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心理强;心理幼稚,缺乏坚韧不拔的意志;任性,我行我素,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自私偏狭,与人交往能力差,难以适应集体生活。
其二,部分高职生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这部分学生约占35%。具体表现为: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不统一,缺乏自信心,存在悲观情绪、厌学情绪;学习缺乏自主性和刻苦钻研精神,知识基础不扎实;学习纪律松散,上课看小说,玩手机,闲聊,课后玩电脑游戏等,甚至缺课、逃课。
其三,部分高职生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这部分学生约占40%,主要是生活自理能力不强。具体表现为:宿舍卫生差,动手能力差;就寝时间随意性强;饮食习惯不好,浪费现象严重,甚至某些学生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严重不良行为。
二、对高职生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针对高职生行为习惯中存在的这些主要问题,根据教育学与心理学理论,我们坚持整体教育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养成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高职生的身心特点,在实践中采用以下养成教育方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重引导,塑造健全人格
人格教育乃一切教育之本。当代高职生正处于思想趋向成熟的关键时期。经过接受基础教育,并且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和自我意识的逐步形成发展完善,他们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由于他们思想理论储备不够,社会阅历较浅,仍然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高职生既可能在正确思想的教育引导下健康成长,也可能在错误理论和思潮的影响下畸形发展。他们在人格方面的这种不成熟的特点,决定了人格教育是高职生养成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因此,我们在管理中注重加强对学生进行主流思想文化的宣传、教育和渗透,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其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重指导,规划美好人生
高职生作为当代青年的生力军,是国家宝贵的人力资源,应当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在调查和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高职生在上中学时的唯一目标就是考上大学。高考晋级后,离开了紧张的以他律为主的中学学习生活环境,进入了相对宽松的以自律为主的学院学习生活环境,由于没有及时制定下一阶段的新目标,导致学习和生活的茫然,一些同学精神追求错位,甚至沉迷于网络和物质享受,追求不良的精神刺激。相当一部分高职生对所学专业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导致职业规划的迷茫。因此帮助和指导高职生设计自己的人生目标是养成教育的重要手段。有了明确的目标,就有了内驱力,就可以使他们变得积极向上。班级管理中,我们针对高职生职业规划迷茫、人生目标缺失的问题,加强教育指导,让他们对所学专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就业前景进行深入了解,从而对所学专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进而明确个人的发展方向,热爱所学专业,并把个人的专业理想升华到社会理想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重疏导,培养健康情感情
感教育作为教育过程的一部分,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态度、情绪、感受以及信念等等,以促进学生个体的良性发展为目的。研究中我们发现正处于生理发展的成熟期和情感发展的过渡期的高职生,其思想、情感、行为是复杂而矛盾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但认识能力发展不协调;喜欢与人交往,但又容易自我封闭;有着强烈的求知欲,但鉴别能力不强。这些矛盾很容易造成高职生情感方面的极度苦闷。而许多高职生不能正确地自我调节,易受社会思潮和社会观念的影响,结交不良伙伴,染上不良习气。一些高职生尤其是独生子女自理能力较差,依赖性较强,在人际交往中,常常心理受挫,不能正视自己,易患失眠、心烦意乱等身体不适。针对高职生的这些心理困惑与障碍,我们充分利用课堂、网络、板报等渠道,针对高职生中存在的人生目标、职业选择、人际关系、恋爱等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加强不良情绪疏导,提高高职生的心理素质。在此基础上,逐步引导他们学会客观评价自我及现实环境,引导他们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挫折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适应力,让他们在接触社会中学会交际,增长知识,磨砺意志。
关键词:词频分析,共词分析,聚类分析
研究生学位论文反映本专业研究方向。研究生学位论文是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所撰写的毕业论文,是其科研成果的结晶,反映了作者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在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寻找研究热点、把握研究趋势是必需环节,有些研究者通过广泛阅读文献,有些研究者通过文献计量学和内容分析的手段,常见比如发文统计、知识图谱分析等。从文献生产、供给的角度,这有助于研究者在短时间内低成本地激发新的想法,迅速获得相关文献并寻找研究空白,获得较大的知识收益,有利于知识的产生、传播和累积。
论文的关键词是文章内容的提炼及核心思想,在某一学科中,如果某些关键词在众多的论文中反复出现,就说明这些关键词是该学科的研究热点。因此本文以教育技术学专业为例,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和论文关键词作为研究对象,对教育技术学的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进行探析,并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以期探讨进步。
1.研究过程
1.1主要的分析工具
论文分析需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离不开相应软件的辅助。本研究中主要使用书目共现分析系统(Bicomb)抽取论文中的关键字段,形成高频词一论文矩阵,Python进行聚类分析,Excel作为Python的输入,以及进行简单的统计。
1.2数据采集和处理
中国知网上收录的论文数量较多,故将其作为研究对象的数据来源。通过本校数字图书馆访问中国知网,选择“博硕士”类型,并以“教育技术学”为“学科专业名称”进行检索,共获得研究样本7937篇研究生学位论文,然后按照NoteFirst格式采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题录信息。使用书目共现分析系统,将论文的发表年份和关键词提取出来,输出成EXCEL格式。
共词聚类分析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首先选定参与共词分析的高频关键词并构建共词矩阵,然后将共词矩阵转化为相似矩阵,然后进行聚类分析,最后对结果进行解释。关键词的选择,目前有TOPN,正太分布法,齐普夫第二定律等几种常见的方法。
经过统计分析,本文样本数据不符合正态分布,故本文选择累积百分比20%的关键词作为高频关键词,生成如表1所示的共词矩阵。
为了消除频次悬殊造成的影响,用Ochiia系数将共词矩阵转化成相似矩阵,即将矩阵中的每个数字都除以与之对应的两个关键词总频次开方的乘积,该矩阵主对角线上的数据均为1,代表高频关键词自身的相关程度,如表2所示。
2.研究结果
2.1关键词的词频分析
词频分析法通过对关键词中高频词汇的分析,能够确定某一学科的研究热点及其变化。本研究共收集到7937篇研究样本,对所有关键词进行统计排序后,得到排名靠前的20个关键词,表3提供了前10个关键词。
观察上表数据,可以发现,教学设计出现频次远超其他关键词,在教育技术学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信息技术和网络课程占据第二和第三名次,说明教育技术学对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应用比较深入和频繁。
为了进一步探究教育技术学的发展历史,故对各年度所的关键词进行统计,可以得出各年度频次排名前10的关键词表,具体见表4。
表4显示了高频词的变迁过程。观察上表可以发现,首先历年排名靠前的关键词都有教学设计和网络教育,稳定性比较好,正体现出教育技术学交叉学科的特点,同时也可以看出,2000年后的“技术”,主要指网络技术。其次教育技术已经处于信息化教育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核心关键词主要有远程教育、信息技术、网络学习、教育游戏、移动学习等。从这一阶段的研究热点可以看出,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教育活动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现象已成为研究热点,这一时期研究者关注的对象不再仅限于媒体本身,而是从信息化学习方式人手,考察技术、人和教育三者间的关系。
2.2关键词的共词聚类分析
聚类分析是根据研究对象的特征对其进行分类的多元分析技术的总称,基本思想是基于研究对象的样本或变量指标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似性或亲疏关系。
层次聚类按照距离度量的不同分橐韵录咐啵single-linkage、complete-linkage、average-linkage、ward-linkage。现有同类型的论文中,均采取层次聚类法对共词矩阵进行聚类分析,但是并没有针对上述不同情况给出对比分析,本文使用Python第三方库scipy中的层次聚类函数以及dendrogram方法,对多种度量的聚类方法进行了对比实验,发现ward-linkage方式的聚类效果最好,具体聚类树如下图所示。
观察该层次聚类树状图可以发现,研究生学位论文高频关键词大致聚为5类,具体分类如下:
第1类:学习方法研究,关键词包括知识管理、大学生、网络学习、虚拟学习社区、策略、非正式学习、知识构建等。该类研究主要以如何提高学习的效果为目的,寻找和对比多种学习方法,为后续的教育教学方法提供参考。
第2类:教师与教育技术研究,该类研究主要由教育技术、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技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师范生、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等关键词构成。这一主题的研究主要围绕教师与教育技术的关系,着力提高教师运用新型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从事教学活动。
第3类:网络教育教学研究,主要由网络课程、移动学习、网络、网络学习、自主学习、远程教育、网络环境网络教学、现代远程教育等关键词构成。网络教育以互联网为载体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涌现出在线教育和MOOC等新型教学方式。
第4类: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育模式研究,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学模式、信息素养、教育信息化、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行动研究、翻转课堂等关键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越来越重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结合,碎片化学习、翻转课堂等都成为该学科内的研究趋势。
第5类:设计与开发应用研究,主要由设计、应用、对策、开发、现状和应用研究等关键词构成。教学设计与应用是教育技术学的核心目标和价值体现,不论采用何种技术手段,最终的落脚点都是教育教学方案的设计及应用实践。
3.研究结论
3.1发展趋势
第一,研究热点保持稳定。从关键词词频分析中可以看到,不论是全量数据的统计,还是历年关键词数据的统计,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都是信息技术、教学设计、远程教育等。这些核心关键词,包括教学效果,教育信息化等其他高频关键词在内,都显示出中国教育技术牢牢把握学科定位与目标,重视教与学的应用与研究,而且应用信息技术进行教与学是中国教育技术领域近20年研究的热点。
第二,教育技术学在走向融合。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上的融合,即教育理论层面、技术层面、理论和技术结合的层面。在前文的分析结果中可以看到由何克抗教授正式倡导的混合式学习概念,更是最好的证明。一是教育理论层面,主要体现在教育理论基础的变化上。教育技术学研究的焦点,已经由建构主义转向混合式学习。在词频分析中的历年高频关键词中,可以看到建构主义的排名在2004年以后,就比较靠后了。二是技术层面,教育技术已经从基础的视听技术,发展到了网络信息技术为主,多种基础技术为辅的阶段。但就像网络没有取代报纸一样,粉笔和黑板也依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教学技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它们以整体融合的形式,出现在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三是理论和技术相结合层面,不同的教育与学习理论,需要各种不同的技术作为支撑,而各种技术的最终目的,是要为优化教学效果而服务。共词聚类分析中发现的信息技术下的教学及学习模式研究,说明教育技术工作者已经开始关注适应性学习和协作学习环境的创设。
3.2启发
第一个启发是要自信。有人说,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的教育理论水平不如教育学相关专业的学生;论信息技术能力不如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多数人都看到了这个现象,但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变得不自信和迷茫,那就有些妄自菲薄了。因为教育技术学是交叉学科,本专业的学生跟其他专业的学生比的就是教育理论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综合实力”,这才是教育技术学特色和优势的所在。本专业的学生在平时的学习和研究中,可以遵照南国农老前辈的指导,坚持现代教育理论与现代信息技g的融合,并牢记二者“相乘”的关系,双翼齐飞,同时努力探索教育技术的中国道路。
第二个启发是要并重。包括电教并重和教学并重,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教育技术学出现的误区和问题。电教并重是指要认清教育技术姓“教”不姓“电”,信息技术只是教育技术的一种支撑,教育技术所研究的是在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如何有效利用各种信息技术为教学活动提供支持,以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教学并重是指教与学是相辅相成的统一整体,而且其立足点在学而不在教,因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学生的学习与发展。
第三个启发是要融合。不仅是教育技术学内部的融合,还有借鉴其他学科的精华,如计算机、心理学和传播学,才能更好地体现出交叉学科的特点和优势。举例来说,目前计算机领域,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虽然教育技术领域已经在进行虚拟现实和数据挖掘技术的相关研究,但深层次的融合,结合教育教学活动进行落地的尝试,还需要尽快开展和总结。
4.结束语
关键词: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大学生就业
“三生教育”的概念是学校德育范畴的概念,其包括“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就是要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接受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也就是要通过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力量,激发学生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践,最终达到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目标过程。“生命教育”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关心自己和家人”;“生活教育”提倡“珍视生活,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关心他人和集体,树立正确的生活目标”;“生存教育”强调“学习生存知识,保护珍惜生态环境,关心社会和自然,强化生存意志,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
以“三生教育”为学校德育的抓手,以“三生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灵魂,将学校的德育工作涵盖在“三生教育”之中,将学生的教育、师德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统筹在“三生教育”概念中,有针对性、有效地开展德育活动,必将推进和谐校园文化乃至和谐社会的构建。
1三生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1.1生命教育的内涵
1.1.1生命教育的含义
所谓生命教育,就是尊重生命主体,为其创设生动活泼、充实丰富的环境和条件,以促进生命主体全面、和谐主动、健康发展的教育。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教育。通过生命教育,使学生认识人类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规律,认识个体的自我生命和他人的生命,认识生命的生老病死过程,认识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命存在和发展规律,最终树立正确的生命观,领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要以个体的生命为着眼点,在与自我、他人、自然建立和谐关系的过程中,促进生命的和谐发展。
1.1.2生命教育的必要性
生命教育的内涵决定了实施生命教育的重要意义,除此以外,社会环境的复杂化、生命教育的缺失以及人文精神的欠缺等因素决定了开展生命教育的必要性。
(1)大学生面临社会环境复杂化。由于受到全球化和互联网的影响,外来的文化和观念涌入国内。大学生面对激变的社会环境,在价值观和人生观等各个方面都受到冲击和影响。外来不良的思想也影响着大学生的成长,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主体很容易被迷惑,一旦遇到困境便会措手不及。
(2)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缺失。现在,高等学校注重对学生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但往往忽视学生的生命教育,学生缺少人生哲学和生命哲学的知识,不懂得生命的真谛和人生的意义,在遇到重大挫折和打击时,便会选择放弃生命,逃避困难。这与目前学校教育有一定的关系。
(3)大学生人文知识的欠缺。人文精神的显著特点就是以人为本,而现在社会由于工具理性的影响,很多人在追求工具理性的同时,大大忽略人文价值,导致人文精神的缺失。人文精神是一个人内在精神品质的体现,人文的缺失直接导致价值和信仰的缺失。
1.2生存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1.2.1生存教育的涵义
生存教育是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志,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发展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正确生存观念的教育。通过生存教育,使学生认识生存及提高生存能力的意义,树立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正确生存观;帮助学生建立适合个体的生存追求,学会判断和选择正确的生存方式,学会应对生存危机和摆脱生存困境,善待生存挫折,形成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合法、高效和较好地解决安身立命的问题。大学生的生存教育的内涵包括:个体学习参与认识客观物质世界,认识和参与家庭、社会的分工,学习建立社会关系及处理感情地实践活动,为获得社会生存能力(包括工作技能和生活的技能)而自我学习,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也就是说生存教育包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生存的各种技能的培养。生存教育与德育是并行不悖的,但必须看到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学生个人来说,是自我教育和修炼的一部分,有特殊性和个人的能动性。对于学校来讲,由于生存教育涉及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方法论,因此生存教育在学校德育课中可以加以引导。与生存教育相关的学科涉及宗教、哲学、历史、政治、经济学、管理学、世界经济、社会学、生命科学、心理学和德育等学科的多方面的理论知识。
1.2.2生存教育的必要性
中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高校德育教育理念和模式相对滞后,对学生走向社会的生存能力缺乏引导作用,除了社会转型、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等外在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学毕业生在遇到各种现实生存问题时所采取的处理方法、态度反映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缺位或迷失,应该关注大学生生存教育的引导。生存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成长和德育的一部分,学校需要在德育中积极加以引导。
(1)德育理念相对滞后。我国现行的教育理念直接形成和发源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学校的德育观念、德育模式更是延续和继承了过去的传统。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西方比较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科学成果对当前中国的高校教育产生很大影响,但这更多表现在自然科学技术、经济、商务管理等领域,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方面,仍没有实质性的变化。这便是当前学校德育效果不佳的关键原因之一,时代在发展,社会也在变化,而学校德育理念却相对滞后,教育理念滞后于时代的要求,是造成学校德育僵局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激荡,现实的问题和思想的困惑,给大学生确立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市场经济相呼应的非主流思想观念,已经对社会主义主流观念产生了严重遮蔽。这表现在实用主义、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的思想以及金钱至上观念、享乐观念、权力意志等,对大学生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了消极影响。
(2)思想迷茫,迷恋自我。多元文化的冲击、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部分大学生缺乏职业生涯规划和自我定位,就业过程中存在攀比和盲目求高心理,还有部分大学生希望通过社会关系、家长及亲戚、学校和老师等外部因素的作用完成自己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转变。也有一些学生把希望寄托在学校身上,希望学校能够做好一切就业工作,招聘信息和组织招聘会,自己则对求职信息很闭塞,缺乏把握时机、创造机会的主动性,以及完善自我的主观能动性。
1.3生活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生活教育理论是伟大教育家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精髓和核心。人类最早的教育就存在于生活之中,是为了生活并通过生活而进行的教育,教育与生活成为一体生活教育理论。生活教育理论是陶行知教育思想的核心,其理论体系主要包括三个内涵极其丰富的命题: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生活教育理论阐明了生活与教育的关系,是教育向生命的回归。生活教育是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实践生活过程,获得生活体验,确立正确的生活观,追求个人、家庭、团体、民族、国家和人类幸福生活的教育。通过生活教育,使学生认识生活的意义,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让学生理解生活是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等组成的复合体;帮助学生提高生活质量,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爱心和感恩之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形成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生活追求;教育学生学会正确的生活比较和生活选择,理解生活的真谛,能够处理好收入与消费、学习与休闲、工作与生活的关系。
2三生教育在促进和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影响
2.1有利于推进和谐校园文化的建构
和谐文化,是指以提倡和谐思想为内核的价值理念,而和谐的视野则是以和谐文化为主导的,具有一定前瞻性和方向性的视阈。和谐的校园文化必将营造融合、宽容的外在环境,另一方面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实施,必将促使校园文化更加和谐,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学校是引领社会发展与文明的机构,理应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建设和谐校园。和谐校园,就是把学校建设成最适宜学生成长发展的“生态系统”,具备民主、科学、人文、开放的育人环境,体现教育对人的终极关怀。人类已经进入一个“文化”的时代,促进人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的最高追求。当前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实施,有助于唤起教育者的文化意识,立足于学校实践,着眼于学校未来,积极构建开放、民主、和谐的校园文化。有助于大学生群体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成长,大学生群体在情感、意志、人格等方面得到锤炼,从而推动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2.2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
“和谐”并非漠视“矛盾”,“和谐校园”同样需要人本科学、和谐民主的制度保障。学校建设人本民主与科学规范相一致的制度文化,目的是让所有成员工作生活在一个规范有序又富有人文气息的环境中。在这个环境中,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谐融洽。其实质是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与科学管理手段的结合,建立以发展人的主体性,提升人的生命价值,富有人文情怀、创新活力与团队精神的制度文化体系。让组织中的成员尽量发挥出生命的潜力。强化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大学生在就业中的竞争力。
2.3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竞争和就业意识
由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受传统就业观念的影响,大学生就业观念,竞争意识不强,认为就业是大四才应该考虑的事,因此往往临到找工作的时候才发现就业准备不足,与工作失之交臂。就业意识是指学生对未来所从事的职业认知、意向所持的主要观点。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开展有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早日走上既符合国家需要,又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工作岗位。
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具体化,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当今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任务。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通过整合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等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实训体验、教师垂范、学生互动等方式,使学生知生理、调心理、守伦理、懂哲理、明世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强化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结合,通过资源整合强化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从而进一步推动大学生顺利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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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型毕业考核模式是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改革的一大创新。透过已有的研究成果可知,实践型毕业考核模式顺应了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分化的必然要求,顺应了高校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必然要求,亦是克服传统学术型论文模式弊端的必然要求。[2]58但从上述分析可知,模式实施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必须深思。其一,缺乏系统、完整的模式方案。毕业考核是高校实践教学的关键一环,其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目标。模式的创新不仅涉及到考核方式的改革,更涉及到人才培养理念和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故模式方案的出台必须极为严谨但至关重要。通过中国知网,设定“篇名”,输入“毕业论文”搜索,共有3802篇关于毕业论文的文章(2013-9-10)。这些文章却基本上都是在传统模式框架下注重从科研能力培养、指导教师、写作时间、具体环节、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讨论,只有季俊杰、李堂洁等几位学者对模式改革进行关注,但仍然缺乏对模式创新的系统讨论。故系统、完整的模式方案的缺乏,直接导致改革缺乏依据和方向,甚至产生质疑。其二,缺乏配套的质量保障措施。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非一两次模拟法庭就能解决的,更不是毕业考核指导老师一个人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大量的“前伸性”工作,即必须把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培养拓展并延伸到整个法学教育培养过程,在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应重视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就目前高校法学教育来看,课程设置、教材选用、课程教学、师资配备等方面更多是与传统科研型论文配套,整个教学体系的中心仍然是理论学习而非实践能力培养,导致大部分学生和老师都无法适应实践型毕业考核模式。
二、实践型毕业考核的模式创新: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考核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实践性,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一)案例选择。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通过这种知识领域的跨越,即考核学生对法学思维、知识掌握应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学生将各类知识整合运用的综合素质能力。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案例选择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地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调动学生的思维积极性,去触类旁通地整合运用其他的相关知识。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二)文书设计。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曾指出的那样:“现在有些司法文书,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书,水平不高。有的文理不同,甚至有错别字;对事实的叙述逻辑性不强,层次不明;对使用法律的理由表达不充分,有的不准,有的甚至出现严重差错。”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
(三)模拟审判.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是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点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的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四)案例分析。模拟审判的结束并非意味整个毕业设计的结束,还要求学生根据选择或参与的案例选择角度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考核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更深入地学习、研究法律知识,提升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现代法律人素质。而根据选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评述型、分析型。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是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三、实践型毕业考核的质量保障
毕业论文模式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模式自身是一方面,高校还应切合自身的实际由教学理念至具体课程教学形成配套保障设施,构建出一套有理论基础,有实践支撑,具有渐进性、阶段性训练特点的毕业论文教学模式。
(一)出台实施细则,模式理论与操作规范化。随着实践的进一步成熟,高校应该根据本校法学专业的实际出台配套实践性毕业考核模式的基本要求、质量评价标准,然后进一步论证。操作上,高校也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实际出台具体的规范措施。如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自己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成立由学院资深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的指导小组,保证指导人员的高素质,确保毕业考核的质量;为了确保案件诉讼的疑难度,规定刑事案件应附带民事诉讼,民事案件应有反诉,行政诉讼应带国家赔偿;为了确保考核的顺利进行,规定模拟审判进行一定学时的演练;一些师资不够的高校新生力量(如独立学院)则可以适当简化答辩程序,每个指导老师在自己指导的成员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模拟考核等等。
(二)加大改革力度,形成配套教学体系。实践型毕业考核重在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指出法律人才培养有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当然是在认识法律,究竟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样一个东西。第二个步骤是在运用法律于认识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最后一个步骤,我们于认识法律,于运用法律之外,应当知道哪种法律是适应现实的时代和社会,并且如何可使法律现代化、社会化。”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普遍忽视了第二、三步骤,导致法学专业学生普遍对法律实务能力缺乏。故“重实践”应该成为高校法学教学改革关键,应以实践毕业考核改革为切入点,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整合教学资源,重构教学体系,让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整个教学过程。
Abstract: The applied talents who are familiar with litigation knowledge is a key factor in which is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however, in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the procedural law graduate talents' training mode has defect, which can not meet the needs of judicial practice to litigation utility personnel. This paper made exploration on the defects of China's graduate training m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n order to find reasonable solutions.
关键词: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问题;建议
Key words: Procedural Law;postgraduate training;mode;problems;recommended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279-02
0 引言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指导思想下,为实现研究生培养目标而形成的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诸要素构成的运行方式,是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种总体性的表现。诉讼法学研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适用性,要求掌握比较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诉讼法学知识,毕业后能够胜任诉刑事诉讼法教学、科研以及立法、司法等实务工作。
1 我国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随着刑事诉讼法典的诞生到“大修”,取得了不凡的成绩,为诉讼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血液,诉讼法学研究生活跃在我国司法的各个领域,但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现行的我国诉讼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1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理论与实践的脱节。理论与实践本应是互动的,诉讼法学的实践性,使得其研究生培养过程在关注理论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关注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即使是诉讼法理论研究,其理论来源及关注点也应该是日常的司法实践,然而在我国的诉讼法研究生培养中(尤其是学术性研究生)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往往得不到重视,存在着严重的脱节现象。
1.2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我国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教育中实体法教学与程序法教学偏重不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脱节,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掌握完整的程序法知识的基础,导致教学效益的事倍功半。
1.3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的脱节。长期以来,我国诉讼法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着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严重脱节的现象,诉讼法教学中的理论教学,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重知识轻方法,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相互脱节,以致出现法学理论上的矛盾现象。
1.4 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中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脱节。在我国的诉讼法研究生培养中,对于诉讼法的理论的教学研究,有关国内法的与有关国际法的存在脱节现象,法学基础理论学界忽视国内部门法和国际法的情况更为明显。国际法的缺位对于我国诉讼法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十分有害。
2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导向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应该与学科性质相适应,否则会南辕北辙,与培养方案初衷相反。就其性质而言,诉讼法学主要归属于社会科学,但同时其知识体系又涉及自然科学与规范科学等。诉讼法学不仅是科学的知识体系,而且还是一门技术,技术的主要成分则在于实用。诉讼法学的学习,不仅限于理论知识的获取,同时更多的在于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在研究生阶段,诉讼法学教育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诉讼法学研究生应深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在诉讼法研究生阶段,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研究生教学应根据诉讼法学实践性强的特点设计系统科学的教学课程安排。法学研究生理论课程的教学旨在教授学生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引导研究生能够检索阅读相关文献,这就需要教师以更科学合理的授课方式引导诉讼法学研究生学习。
2.2 法学研究生教学应注重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是指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是法律职业者最基本的工作素养。研究生阶段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已经有一定掌握的情况下,应着重培养其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目前,我国法学研究生课程依然以法律理论分析、法律规范阐释、以及法律体系的讲解之上,“教师讲,学生学”的传统教学方法仍然大量存在于当代的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中,教育方法也缺乏对研究生法律思维的启发性培养。
2.3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应注重培养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结合。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旨在为国家培养高层次的法律科研人才和实务人才。法学研究生教学,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法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应注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和实际应用能力的运用,在注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基础素养的同时,加强培养研究生对诉讼法学的兴趣,提高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扩展
3.1 课程设置方面: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教师应逐步强化自己的实践能力,在学科建设上,除极少数主干课程外,主要开设选修课,减少繁琐的必修科目,扩大选修课的范围,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课程,强化课程结构的逻辑性与规范性,根据实践的需求及时增加新的课程,引入新的课题与研究点,尤其增加与特定领域相关的课程。
3.2 师资配置方面:法学师资的实践经验缺乏、实践培训途径的闭塞和师资队伍中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特别是市场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竞争中,应用型研究生人才培养必须解决的难题。面对这一难题,必须在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知识的同时,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使其能够真正成为诉讼法研究生学习生活成才路途中的领路人。其次各大院校可以适当遴选一些法律实务界具有丰富经验同时具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律师检察官法官担任专职培养人的工作,使研究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司法实务,锻炼其司法修养等。
3.3 教学评价方面。在诉讼法学研究生的教育培养中学校不能仅仅用局限于用所谓的标准答案来限制和压抑学生的原创精神,更不能将一门强调思辨的学科变成一部死记硬背的流水账,而是需要激发研究生的自主创新思维。各学校可以采取措施,将司法考试与诉讼法研究生教育教学二者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借助司法考试的推动促进法学教育模式的多元化,促进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朝着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方向发展。
3.4 教学方法方面。适当加强制度建设以尊重导师的主观能动性,不过多的干涉取缔导师的教学计划与社会实践计划,在教学方法上积极探讨案例教学方法,法律诊所式教学方式、双师多向互动式教学方法等教学形式。相对于“灌输式”的理论讲授式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带动学生积极思考和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法律诊所的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应用。诊所法律教育已经走出美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是众多国家法律教育的重要模式之一。同时在研究生教学中,也可以引入双师多向互动式教学方法。尝试两位导师甚至多位导师共同授课,由不同的导师对同一问题进行解读,并相互展开讨论,通过导师之间互动带动师生间互动,鼓励学生多多参加实践活动,去各种法律岗位实习学习,采取合理有效的教育途径使研究生能真正把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需要结合起来。
总之,如何改进诉讼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的问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导师、研究生本人以及管理者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和配合,需要加强课程设置、教学质量评估、学位论文、就业指导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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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文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改革
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新形势下,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态势,必须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培养合格的环境法治人才。考虑到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如何结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课程改革,对其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及教学改革以符合新的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应成为未来该专业学科发展与教育过程中应着重思索的问题。
一、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定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是伴随着环境问题的产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究其目的乃是人类为了应对自工业革命以来不断升级的环境危机,弥合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的态势而设计的用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机制。但总体来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总是根植于时代变迁的历史土壤。
就国外而言,二战后、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许多工业发达国家都面临着严重的环境危机,这些问题引起了有关学科和许多专家学者的注意。一方面,许多国家开始形成以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为中心的环境法体系;另一方面,也造就了一大批研究、讲授和从事环境法实务的专业环境法工作者队伍,他们成立环境法研究机构、创办环境法杂志、在大学开设环境法课程,纷纷出版、发表有关环境法的论文、教材和学术著作。同时,因各国亦承袭各自传统法学研究方式而分为不同环境法学的教育模式,主要体现为欧洲大陆法系模式、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和前苏联(俄罗斯)模式,但其模式的共性在于:在积极促进环境法学学科发展的同时,都努力使得环境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实践呈现出高度的契合性。
反观国内,随着政府、民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法律法规的大量出台,环境法学研究日渐拓宽、不断深入,环境法学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但是,中国环境法学历经20多年的进程,从无到有、从抽象到具体、从个别到一般积淀了丰富的经验,环境立法、环境教育与社会实践却存在着明显脱节的现象,因而也成为学界积极关注并加以改进的主要对象,主要反映在《论环境法学的形成和发展》(白水等,《东南学术》2003年第5期)、《中国当代社会转型与环境法的发展》(颜士鹏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环境法学教育与生态文明法治化》(环境法学分会2011年会暨国际研讨会会议)等学术著作、会议中。因而,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法学教育体制、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国内外环境保护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法学知识综合素质,帮助有志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学生提高进一步深造的能力,并有助于国家生态文明理念的进一步落实与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践,而环境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定位与其改革策略应做进一步考量。
当前而言,建设生态文明已经融入到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重要保障措施。党的十报告则进一步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从理论上看,社会的发展需要多种因素的促进,但依靠法律制度推进社会变革与进步已经成为现代世界发展的主要趋势。从现实来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也是一个涉及众多社会主体、关乎各种利益的重大问题,此类问题解决更需要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以将各种利益关系维系在一定的秩序之内。显然,作为规范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基础准则,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之解决对策中法律制度的完善不可或缺。其中,产生于环境危机、以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基本立法目的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在协调自然资源本身多种利益的不同主体诉求、深化生态文明理念与建设实践方面将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
随着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国民环境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普及性日益增强,很多的高校日益重视环境法学的教育。特别是在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正式确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成为法学学科16门核心课程之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则进一步巩固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法学核心课程地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但是,从国内外的形势来看,我国环境法知识的普及、尤其是专业性的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还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开展环境外交、处理环境事务、进行环境问题决策、开展国内环境保护实践等方面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环境法制意识薄弱,环境违法现象频现;环境法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模式不明确、教学内容及方式不具有针对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等。因此,在当前深化生态文明理念与实践的背景下,从事有关环境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高校、研究机构未来的一个重要任务即是对环境法专业教育的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在帮助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结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索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法制运行模式。
总之,结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产生与发展的国内外背景,基于生态文明建设路径最关键的环节是要实行制度创新的要求,未来该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需契合生态文明理念及制度创新需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前沿性特点来进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进而将现实问题与前沿问题结合起来,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研究、实际适用及辅操作提供多类型的专业人才。
二、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培养改革策略
就改革的总体目标来看,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应以生态文明建设对学科的现实需求为基础,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实验、实训、实习为依托,构建开放性、多元化的新型专业研究生教学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求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应用、创新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应该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结合生态文明理念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前沿性、实践性、交叉性特点注重教学理念的更新。相比较于其他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身具有突出的法学新兴边缘性学科特点,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同时,生态文明理念本身也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是我国对可持续发展意识深化理解与发展的结果,是人类在反思、总结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着对人类、自然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规律研究所产生的文明观。生态文明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建设一个不超过环境资源的可承载力范围、符合自然规律的要求、推行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生态文明社会。现实中建设生态文明已经融入到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重要保障措施。因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身产生与发展背景也是生态文明理念产生的现实基础,二者之间也具有协调发展的必要性与现实性。为此,在未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实践中生态文明理念的普及也就顺理成章。在环境与与资源保护法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中,除了传输传统的法学基本理念之外,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的知识及生态文明内涵也应涉及其中。
论文关键词:本科法学教育;定位;应用型;
一、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就业难,就业率低、失业率高
《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高职高专毕业生法律大类就业率排名也是倒数第一。法学专业成了就业率最低、失业率最高的专业。确实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存在着困境:就业环境方面,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面临着多省联考的机会限制、具备基层工作经验的资历限制、通过司法考试的资格限制和生源地限制,公务员考试竞争越来越激烈;就业竞争力培养方面,学生眼高手低,求职就业的能力训练不够;再加上地方本科院校没有地缘优势,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远不及其他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显得尤为突出。
2.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
实际上,在西方法治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例如德国、法国等国家,接受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条件,英国美国等国家,法学教育本质上是职业教育,接受法学院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由之路。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处于分离状态是不争的事实,例如:部队转业人员可以安置到司法机关工作,法学教育不是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不管什么专业,只要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就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法律职业也不是法学教育的目标。调查发现普通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的不到50%,形成了学习法学的人数众多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数有限的尴尬局面,造成法学教育资源的浪费。
3.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
我们调查发现在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人找工作和工作招找人的矛盾,曾经有一则新闻报道说一个法学博士到法院工作后竟然连一起离婚案件也审理不了。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错综复杂,笔者认为应用型法学教育模式的缺失是关键。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教学注重对法学理论的研究,但是,法律工作却尤为注重实践经验。学生毕业后,无论是到企业干法务,还是到律所当律师,再或者到法院、检察院工作都需要大量实践经验,这也是现行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脱节的地方。
二、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定位
我国目前法学教育规模大、层次多。全国除了五所专门的政法院校,几乎所有综合型大学都有法学院,除此以外,还有电大、自考的法学专业,涉及到专科、本科、硕士等层次。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是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形成了重知识、轻能力的明显倾向,从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存在培养出的法律专业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相脱节的弊端。关于本科法学教育的定位成了法学教育改革关注的焦点,对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1.精英教育
即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应当是精英教育。美国对法学教育的要求比其他教育要求更高、更严格,其法学教育是典型的精英教育,这种培养方式要求学生在学习法律之前已经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社科知识,报考法学院的学生通常已经取得了学士学位,并且要通过法学院的考试。相当于我们国家的研究生教育起点。这种精英式教育源于美国人民对于法律近乎宗教般的信仰和对法治的真正制度要求。就我国目前的条件来讲,照搬这样的制度是不合适的。
2.职业教育
即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就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职业教育。这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把法学教育当作职业教育,采用投师见习制(也称师徒传授制)的法学教育制度,在教学上一般采用判例教学法,法学教育带有浓重的行业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特别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
3.复合型教育
即认为普通 法学本科教育既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能力,还进行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其进入研究生教育从事高层次的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不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一个完善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既包括通识理论教育又包括职业技能教育。
笔者认为:我国传统的本科法学教育是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但目前法学教育的规模如此庞大,是不可能都进行学术化培养的,绝大多数本科毕业生将直接走向工作岗位,面对法学专业严峻的就业形势,作为普通本科院校来讲不应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毙,应找准定位,形成特色,以法律职业要求为导向定位本科法学教育,探索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解决法律专业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矛盾。本科法学教育的定位应该是分层次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教育应主要是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服务,立足于实际,形成办学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法学教育的定位上不能照抄照搬。
三、本科院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法律职业具有突出的行业背景和特殊性,我国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对法律职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有统一规定,要求都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体现了法律职业内在规定性和同一性。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而且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缺失,结果导致盲目的人才高消费,专业不对口和万金油式的人才过剩的现象并存。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世界主要法治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包括四部分:一是法律的学科教育;二是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四是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笔者认为本科法学教育作为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既不能越位也不能错位,根据法律职业的内涵应定为于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具体实现路径如下。
1.课程设置方面
我国现行的本科法学教育只考虑到法学教育的教育属性和一般共性,将法律职业按照一般的社会职业对待,沿用社会通用人才的培养模式和采用普通的教育制度,其结果是所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因此笔者建议开设专业导读课程,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全程化、专业化、体系化的就业指导体系;将就业指导的普及性与提高性相结合;将知识指导与能力训练相结合。
2.教学内容方面
许多本科生毕业后不会办案、不会起草合同,其原因在于法学本科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和法律实务训练。因此笔者建议加大专业实践课程的比例,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要求转变教学观念,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内容。②建设高质量的实践教学基地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备条件,法学院应加强和当地的公、检、法机关的合作,在当地的司法机关建立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教学方法方面
在各年级学生的法学专业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在本科阶段的二年级,组织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旁听、观摩法律实务活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进行法律文书写作的集中训练。三年级,开展模拟法庭审判;许多大学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在校内建模拟法庭的成功经验,从而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够接受实践能力训练。建立模拟法庭辅助教学的目标是:通过模拟法庭演练,增强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提高其法律职业技能。借鉴英美法系的诊所式教学,法学专业学生就像医学院的学生在诊所实习一样,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案件,在教师指导下学习处理,为以后从事法律职业积累实践经验。在掌握了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这个阶段可以在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四年级,组织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各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
4.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加强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避免纸上谈兵,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并得到逻辑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训练,从而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兼职教师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手段,法学院可以聘请富有经验的法官和律师,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讲授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让法官和律师等指导教师将鲜活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实践。
5.考核、考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