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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一年来,也是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起步之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和翠竹街道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09年度残协会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定各项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今年工作上做了以下内容:
##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2年了,我深入辖区残疾人家中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了解残疾人生活情况,目前辖区共有残疾人63人,(其中:肢体残疾有29人,智力残疾11人,视力残疾4人,听力残疾8人。)精神残疾11人。我把辖区残疾人首先为他们建立了残疾人档案。制定了残疾人工作计划和制度,及时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生活得到保障。
二、积极做好残疾人宣传工作
做好社区残疾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讲座、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康复训练的保健知识等一系列义务咨询活动。并且不定期的到残疾人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进行广泛宣传,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法律素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不仅宣传了正式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也为建立平等,互助的社区氛围,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每月我依时在区残联网站里传送有关工作文章。
三、深入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四、了解残疾人需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我为社区残疾人申请了居家助残的有3人,还为辖区多位残疾人康复需求申请了拐杖、冲凉椅、助听器、辅助器具等等,我把所有用品用具送到残疾人手中,这些用品用具帮助了残疾人实现生活自理,代偿用具可以帮助他们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活动,从而使残疾人达到更好的康复,让每位残疾人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也为残疾人功能康复有了保障。并帮助社区21位残疾人申请了特殊困难临时补助金及低保定补的有13个。每月亲自上门一次为11个精神残疾人送去免费服药单,同时关心他们在家中的情况,用爱心去帮扶每一位残疾朋友,进行心理辅导残疾人和家属,协助政府有关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残疾人身上。按照市政府规定,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免费乘车卡》。我认真核对了社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办好免费乘车卡。全面落实残疾人应有的维权和保障。
五、组织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活动
在区残联和街道办的帮助下,组织辖区残疾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今年在翠竹街道残联专干魏姐的带领下,今年我组织社区残疾人和家属参加了罗湖区饺子宴、观兰民爱科技园参观、东湖公园举办的第十七个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助残日、残奥会圣火在“锦绣中华民俗村”的传递活动、在参加深圳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残疾朋友分别为##社区取得到二银三铜的好成绩。10月为残疾人送法上门深圳市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暨为残疾人送法上门活动,通过举办这些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把欢乐与喜庆传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中,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为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我街道认真落实《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认真开展购买社会保险调查,依法帮助7名一级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
六、协助解决残疾人职业康复
一、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媒体宣传
1、为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医院动态,掌握最新医疗资讯,我院与武安电视台合作,相继为每个临床科室录制了宣传专题片,目前只有综合病区还没有拍摄,其他科室已录制完毕,并先后在武安电视台和新世纪电视频幕上黄金时间段滚动播出,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武安广播电台AM93.4旅游音乐频道是我市及邯郸地区收听率最高的电台频道,为借助这个广阔平台做大力宣传,我院继续与93.4旅游音乐频道合作,电台的整点报时由我院冠名播报,在整点报时后,同时向听众宣传医院惠民举措,让更多群众在第一时间得到医院各项动态。
3、院领导非常重视《新武安》报和院报的出版与发行工作,为把报刊办好,提升一个较高的档次,扩大发行范围,突出医院文化特色,院领导组织安排专人积极向相关单位学习取经,并多次征求、采纳院内和武安报社相关专业人士意见及建议,以稿件内容严格筛查把关为总要求,不断提升报纸整体质量为目标,继续在武安报社创办武安市中医院专版,每月两期,全年共24期。同时继续与我市“健康保健协会”合办《武安中医苑》院报,每月一期,印刷量为4000份,发放范围为院内职工、患者、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中兴路沿街门市等,向更多读者宣传医院、传递健康。
二、网络宣传
为使医院宣传工作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在做好医院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于7月份正式对外开放了自己的网站,利用网络平台把我院良好形象展现给更多人群。具体工作由院办室负责,主要包括内容整理、上传、更新等。目前,网站每星期最少更新4次,微信每星期最少更新1次,主要包括医院的最新医疗动态、医护面貌、医院建设、科普知识等等。据统计,我院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现已达10488人,网站日浏览量达400余次。11月份开通了新浪微博,目前正在维护中。
三、下基层宣传工作
为加强中医文化的宣传普及,大力宣传我院中医文化建设、诊疗技术、诊疗环境等,使我院各科室医生走进乡村,零距离、面对面接触患者,让更多群众了解中医院、走进中医院。在“中医文化进乡村”的基础下,今年5月份以来,又开展了“中医文化进社区”为主题的大型义诊活动,在我市社区、街道为广大市民免费体检。截止目前,共组织42人次,活动共接待就诊咨询群众600余人次,免费检查260余人次,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2种,共计5000余份。
四、印刷宣传资料
一年来,我院就医环境和各科室的诊疗技术、医疗设备有了飞跃式的变化,就诊病人日益增多,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医院收入持续增长,为感谢新老患者对医院的支持和对医院各项工作的认可,院领导决定,印制挂历10000份,发放对象为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健康保健协会会员、22个乡镇卫生院及本院职工。
五、其他方面
在做好网络、报刊、媒体等宣传的同时,医院与城乡公交车合作,在每辆车上粘贴医院宣传广告,共计达190余条,另一方面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宣传积极性,努力使每个职工都成为宣传员,利用本院职工的私家车,粘贴医院宣传广告,共计100辆。同时,在邯武快速路口投放一个150平米的高炮广告牌,使医院社会效益日益增长,知名度不断扩大。
六、17年宣传工作计划
2016年的宣传工作是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今后,在16年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的宣传领域,完善院内的宣传平台,做好宣传队伍的建设,提高宣传意识。医院宣传部门要和各科室信息宣传员要默契配合,精诚团结,使我院在社会的影响力再上一个新的高度。
(一)打造一批知名中医
中医药是我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文化瑰宝,被誉为“中国古代第五大发明”, 一直是我们保健养生、防病治病的重要方法。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逐渐从生病就医转向未病先防,对养生保健的重视度不断增强。因此,传统的理疗已成为当下社会的“热门”产业。我院应与时俱进,在创新的同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中医优势,把针灸、推拿、理疗、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内科等中医药特色疗法进行大力推广和宣传,扩大社会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患者走进中医、了解中医,使中医事业在我市更加发展壮大。
(二)打造特色品牌科室
始终坚持继承与创新,使中医特色优势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打造特色品牌科室,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重点宣传中医特色浓厚、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科室,如:康复科、综合病区、肿瘤科、骨伤科等,力争把特色品牌科室迅速推广,使其在短时间内成为武安地区同专业中的“领军者”。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1、持续推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2020年,我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县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通知精神,加强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从源头控制风险,要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对怀孕至产后42天的孕产妇进行妊娠相关风险的筛查、评估分析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保障母婴安全。
主要做法: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和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的评估责任,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首次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按照风险严重程度(以绿、黄、橙、红、紫5种色标)进行分级标识,相应评估结局在保健手册上标注。要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筛查阳性孕产妇根据其健康状况转诊至上级相应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只能管理风险评估分级为绿色(低风险)和部分为黄色(一般风险)的孕产妇;对于风险评估分级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的孕产妇一律转诊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估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母婴阻断综合干预,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严格落实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职责和要求对高危人群进行规范管理,此项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1-9月份,全县常住孕产妇早孕建卡2075人,全部进行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其中妊娠风险筛查阳性914人,阳性风险评估分级为黄色的766人、橙色的70人、红色的4人、紫色的41人,专案管理转诊130人。
2、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2020年,县人民医院持续加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建设力度,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推动,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为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驾护航。县、乡、村三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急救、会诊制度与网络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妊娠风险预警初筛、分类管理体系和高风险重点孕妇管理,确保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转运及救治有效。今年以来,开展母婴安全管理和相关技能培训二期六批300余人次,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乡两级具有助产服务的单位均相继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演练,提高应急快速反应能力。
3、进一步强化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2020年,我县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剖宫产手术控制管理,持续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比例。继续按照以下七个方面抓落实。一是抓县直,以上率下。今年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分娩数占全县的80%以上,对全县的剖宫产率控制起举足轻重作用。具有分娩的助产机构均出台具体措施,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同时树立一盘棋思想,共同抵制社会因素剖宫产。二是抓宣传,贯穿全程。年初,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继续制作《平产好处、剖宫产控制》等宣传册10000份,发放到全县所有医疗保健单位妇保科,要求在为孕妇建保健手册时即时进行孕期全程宣传。开展助产的各单位除利用宣传栏、宣传图版、入院宣教等措施宣传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优缺点外,同时加大孕产妇学校建设。规范执行住院健康教育措施,让孕产妇及家属能充分了解产程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及紧张,使更多孕妇选择顺产,科学提高自然分娩率。三是抓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查诊断护理水平。加强产科医生和产科护士的培训学习和管理,做到诊断依据充分,剖宫产指征把关严谨,认真做好产检,减少“过期妊娠”等因素导致剖宫产。做好产程中的全程护理,减少过度疲劳导致的难产情况发生,要求首次剖宫产后再次妊娠分娩产妇在没有阴道试产禁忌症的情况下,上转到具备有输血、备血等急救条件较好的三家县直医疗保健单位选择阴道试产。四是抓引进,推广新技术。县直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均引进推广镇痛分娩、导乐陪伴分娩等助产技术,对降低剖宫产率起到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作用。五是抓制度,强化手术管理。要求各分娩单位落实剖宫产手术报告与评审制度,对于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要向产妇及家属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择期手术报科室值班主任会诊签批,急诊手术及时报告值班主任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主刀并组织术前讨论。六是抓奖惩,及时兑现。要求各助产机构将降低剖宫产率控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禁医务人员违反原则,满足家属要求开展择日、择时、无医学指征剖宫产。各助产机构相继制定了控制剖宫产率的奖惩措施并带入绩效考核(平产奖励、过高的剖宫产率处罚),实行按月兑现,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七是抓避孕指导,减少意外妊娠。要求乡村妇保人员努力做好产后访视,尤其在产后访视过程中做好剖宫产术后避孕方法的指导,减少因间隔时间不足2年妊娠导致剖宫产手术结束分娩的情况发生。八是抓督查,定期调度。我县将总剖宫产率、社会因素剖宫产率、一孩剖宫产率三项指标纳入卫生健康工作重点考评内容,除每季度督导外,对重点单位经常性检查督导,定期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调度。剖宫产率控制不力的单位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汇报情况,查找原因,落实整改。
1-10月份,全县各医疗机构累计分娩总活产数3214人,剖宫产活产数1175人,总剖宫产率36.56%;一孩活产数1108人,一孩剖宫产数246人,一孩剖宫产率22.20%;社会因素剖宫产数0人,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全县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36.85%下降0.5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21.30%上升4.2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同期0.12%下降100%。其中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16.50%,一孩剖宫产率5.13%,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乡镇卫生院平均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14.89%上升10.81%,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3.23%上升58.8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为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均值39.51%;一孩剖宫产率23.50%,社会因素剖宫产率0%;三家县直医疗保健机构总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40.77%上升3.09%。一孩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22.90%上升2.62%,社会因素剖宫产率较2018年同期均值0.12%下降100%。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母婴安全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省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将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健康保障工作摆在妇幼健康工作首要位置,强力推进落实。同时制定了相应的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管理办法,成立相应组织,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及健康儿童死亡评审工作。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个案报告制度,施行死亡一例报告一例评审一例,落实季度或半年分析评审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乡镇和单位进行约谈,强化针对性督查指导,确保母婴安全。实现了省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实施方案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的工作目标。为确保我县2020年全面脱贫择帽奠定坚实基础,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全省均值以内,达到预期效果。
1-9月份,全县累计孕产妇数4990人,孕产妇死亡人数0人,孕产妇死亡率0%;累计总活产数5069人,婴儿死亡人数14人,婴儿死亡率2.76‰;累计5岁以下儿童数39102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21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14‰。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管理,提升优质服务能力水平
5、持续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建或改扩建过程中,注重突出对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保健科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及儿童营养包、叶酸、避孕药具等仓储保管科室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使科室合理布局、环境美化亮化,全面推进妇幼健康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争取2020年中央补助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资金200万元的基础上,自筹资金250万余元,着力加强妇儿保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同步提升医技等科室服务能力建设。添置LEEP刀、电动综合产床、新生儿体重秤、婴儿辐射保暖台、12导心电图机、单道微量注射泵、呼吸震荡排痰系统、新生儿心电监护仪、插件式病人监护仪、多功能电动产床、客观听力测试仪、麻醉机、视力筛选仪、双道微量注射泵、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可视人流机、全自动身高体重检测仪、视动眼震仪、脉搏血氧检测仪、纯水机、容积探头、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胶体金试纸分析仪、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常温)、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产前筛查仪、2-8℃药品冷藏箱、-86℃超低温冰箱、-25℃低温冰箱、普通离心机等先进设备,积极拓展新项目、新技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厕所革命”等工作,投入10万余元资金用于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建设及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部等科室改造建设,进一步规范科室布局、改善服务环境。随着服务环境的不断改善,医疗业务大幅增长。
1-10月份,门急诊就诊46881人次,出院2907人次,其中妇产科1205人次、儿科1702人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3%、7.6%、4.5%、10%;全院实际占用床13375日,平均住院日4.6天;产科活产数为1040例,其中平产663例,剖宫产377例,总剖宫产率为36.25%;开展妇科手术63例,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1390例;医疗业务收入179304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22万元,增加18.76%;药品收入4915180元,药占比为27.4%。预计2020年全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突破2200.00万元。
6、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三级网底”建设。2020年,我县继续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三级网底”建设工作。注重示范引领,及时发现和处理县乡两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激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荣誉感;完善村妇干、计生专干、保健员“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夯实村级网底,将妇幼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相关经费侧重倾斜补贴给落实相关妇幼健康服务的村“三位一体”专干,妥善解决相关劳动报酬。
7、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2020年,我县创新妇幼健康宣教形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妇幼健康服务过程中,县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六一儿童节、爱眼日、三八妇女节等开展节日宣传教育;利用电台、板报、宣传栏等栏目和汇演等形式宣传妇幼健康工作,营造全县重视和关注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依托省、市级妇幼保健学会、协会等学术平台,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广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技能的使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牵头采取以区域为中心,分片培训的方式开展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服务等业务培训一期五批次,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600余人次;同北京儿童医院集团合作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高危儿的早期干预、婴幼儿喂养建议、婴幼儿哮喘的规范化治疗等业务培训一期,培训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200余人次;举办进社区、进乡村义诊和送医送药活动四次,县本级大型义诊活动1次,接受义诊服务人员达1000余人次;同时围绕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同省、市妇幼保健机构适时开展专题调研和学术科研,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基层妇幼健康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理论水平、操作能力和学术水平。
8、继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2020年,我县按照省、市卫健委加快妇幼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互联、互通,全力提升全县妇幼信息数据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按照县政府“智慧医疗”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妇幼“两卡制”推行使用工作,按照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布局,为七个区域中心孕前优生检查点配备孕优信息系统(徐州雷奥公司)和相关设备端口联网建设工作全面完成;4月14日至5月15日期间,再次对全县300余名乡村妇幼信息员进行国卫信息系统信息模块使用和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村级基础台账和月报表的填写,提升乡村妇幼信息报表和各种业务记录帐簿质量,为提升全县妇幼信息管理质量,各种信息定期及时报送进一步夯实基础,实现了县、乡、村妇幼信息网络畅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使用效率。及时落实新版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做好妇幼卫生月、季、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强化分析利用,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健康发展。11月份,代表市接受省妇幼健康信息质控检查,我县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成效,获得质控专家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整体素质
9、落实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民生工程。2020年,我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继续保持与民政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婚姻登记与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规范服务流程,按照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规范,应检的项目全部检查到位(如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项目等),力求做到方便群众、环境温馨,切实提高婚前保健服务水平。利用婚检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强化宣传,在婚检大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婚检好处、流程等明白纸,使婚检对象了解婚前保健意义。设立专门接待窗口提供全程服务,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规范服务流程,必要时开设专门窗口,配齐所需检查设施设备,重大节假日婚检高峰时段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每一位婚检对象检查全过程时间压缩在半小时之内。全年婚检目标任务数3000对(6000人),婚检率达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8%。
1-10月份,全县共结婚登记对3134(6268人),3012对(6024人)男女适婚青年接受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率达96.1%,完成年度任务3000对(6000人)的100.4%;婚前卫生咨询1659人,咨询率26.47%;疾病检出总人数888人,疾病检出率14.74%;疾病分类构成:指定传染病检出29人(占检出人数的3.27%),严重遗传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有关精神病检出2人(占检出人数的0.23%),生殖系统疾病检出295人(占检出人数的33.22%),内科系统疾病检出567人(占检出人数的63.85%)。提出具有影响婚育医学意见疾病人数256人,占实检人数的4.25%。这些疾病在早期发现的同时均得到了相应咨询指导或治疗,达到了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防止传染病传播及促进家庭和谐的目的,取得良好的愈后效果和社会效益。10月顺利通过市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初审验收,11月21日代表市迎接省级婚前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复审验收,根据反馈有望通过复审验收;12月底将超额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0、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管理工作。2020年,我县继续将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纳入妇幼健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对照省市要求,按照《县产前筛查管理办法(试行)》(金卫办〔2018〕6号)及县卫健委印发的《关于明确2020年度产前筛查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卫妇幼秘〔2020〕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产前筛查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和各级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从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强化服务,压实责任主体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落实,强化清理整顿产前筛查服务不良服务市场,全面规范产前筛查工作,有效落实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干预措施;产前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产前筛查技术质控专家组发挥主动作用,加强质控督导力度,规范信息报送,提升产前筛查服务质量;加强产前筛查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产前筛查率,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乡镇卫生院完成县卫健委下达的2018年孕妇建卡数的80%任务较困难。力争年底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0%产前筛查率目标。
1-10月份,全县送往市产筛中心标本数2119人,送检筛查率42.46%。
11、积极推广应用新项目新技术。
4月份,市卫健委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启动会议后,我县根据省、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于4月26日印发《县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卫妇幼秘〔2020〕7号),确定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及青山镇、燕子河镇、天堂寨镇、古碑镇、吴家店、斑竹园镇、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白塔畈镇、油坊店等11家乡镇卫生院共14家助产机构为项目单位;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项目督导和培训。各项目管理单位相关管理负责人和联络人报县项目办备案;5月份制定筛查操作流程图、规范转诊要求及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印制宣传品等;6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召开项目启动会,率先试点开展项目筛查工作。6月18日,全国婴幼儿血管瘤脉管畸形公益筛查技术启动会在市卫健委召开,根据会议安排,我县及时启动该项目;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及时推动孕产妇系列康复技术服务,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洽谈援助的“母亲健康快车——导乐分娩关爱服务”公益项目和超早期宫颈癌筛查、妇科无创治疗中心、乳腺癌筛查与预防、孕妇营养检测、产后母乳营养分析、红细胞叶酸检测、孕产妇心理测评及干预、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将相继建成开展服务。
6-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419人,转诊12人,确诊先天性心脏病12人;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共筛查上报拟似血管瘤或脉管畸形84人,确诊血管瘤或脉管畸形70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产后康复筛查99人,治疗18人;骨密度检测1226人;妊高症检测816人。
(四)加强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12、加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①全面落实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工作。2020年,县卫健委、财政局分别于2018年年底和2020年5月及时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金卫计〔2018〕38号)和《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金卫发〔2020〕9号)的通知,明确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在孕13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同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分别进行1次产前随访服务;完成产后2次访视,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早孕建册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内常住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院后两次访视(1周内和28—30天),了解出生时预防接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情况,询问和观察一般情况并进行喂养等相关指导;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在3、6、9、12、18、24、30、36月龄分别进行1次随访,在6、18、30月龄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在6、12、24、36月龄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新生儿访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85%、85%、90%。
目标任务下达后,各乡镇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围绕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两个系统管理率,利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和计生“一卡通”平台,狠抓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和体弱儿管理等重点环节,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电话访问等方式掌握各项目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并对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及时预拨项目资金,使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以扎实开展、稳步推进。
1-9月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版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及IC卡,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共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4830人份,提供服务24360人次;全县产妇数4990人,总活产数5069人,孕产妇早孕建册4830人,早孕建册率96.79%;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4823人,系统管理率95.14%;孕产妇产后访视4956人,产后访视率均达97.77%。共新建0-6岁儿童保健服务手册49333人份,提供服务32077人次;新生儿访视4983人,新生儿访视率均达98.30%;3岁以下儿童2355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21534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1.42%;0-6岁儿童53784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49333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72%。其中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早孕建册864人;儿童新建儿管卡423人,总服务1983人次,中医药保健服务430人次,儿童视力筛查210人,其中散光11人,屈光不正1人,双眼凝视5人。
②推动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2020年,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县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卫发〔2020〕9号)及《关于下达2020年度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分配计划的通知》(金卫明电〔2020〕90号)等文件通知要求抓落实。以优质服务为重点,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和换发证工作,以“免费发放、减少浪费”为立足点,依据药具管理的各种制度,疏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突出优质服务,通过加强对基层药管员培训、完善制度管理,提高避孕药具使用的社会效益,提供药具知情选择与优质服务,增强药具发放覆盖面,全面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和及时率。
1-10月份,开展乡村两级药管员培训培训5批次,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免费避孕药具调入、调出、结存同需求数进一步趋于合理,避免了浪费,无过期失效药具。全县避孕药具应用率达98%;避孕药具有效率99%;随访率100%;知情满意率达96.55%。
13、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2020年年初,县政府办公室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将《县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方案》、《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实施方案》、《县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县农村家庭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各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成立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及专家技术指导组,督促各项目执行单位落实领导组议定事项,积极开展项目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全面完成年度项目目标任务。
①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注重加大对项目关键环节的指导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推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24月龄儿童。总体看,全县6-24月龄儿童服用情况良好,儿童营养包项目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
1-10月份,全县购进儿童营养包4批次89910盒(2018年库存2420盒),发放74644盒,库存17686盒。应领80256人次,实领74644人次,营养包发放率93%;有效食用74065人次,未有效食用918人(其中外出773人,口感不102人、吐泻25人、皮疹12人、其他6人),有效食用率99.22%。
今年10月份开展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第四次监测评估,该项目实施干预前贫血发生率29.0%,低体重发生率3.8%,生长迟缓发生率6.7%,消瘦发生率1.9%。实施干预4年后贫血发生率15.5%,较干预前下降46.55%;低体重发生率1.0%,较干预前下降73.68%,生长迟缓发生率2%,较干预前下降70.15%;消瘦发生率0.7%,较干预前下降63.16%。
②母婴阻断(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2020年,继续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卫健委《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的采购。切实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咨询、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服务,着力提升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干预比例和规范程度。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规范化诊疗达80%以上、乙肝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接种比例达90%以上的控制目标。
1-10月份,全县共3213位孕产妇接受了初次产前保健服务和HIV、梅毒、乙肝表面抗原或乙肝五项免费检测与咨询,检测率为100%,查出梅毒感染孕妇4例,HIV感染孕妇1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114例,乙肝表抗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100%。
③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新生儿疾病筛查目标任务为3500例新生儿,开展三种遗传代谢病(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和永久性听力障碍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达6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采集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及时递送至市筛查中心,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筛查可疑阳性或阳性病例的随访和不合格血片的召回、采集工作。做好新生儿听力的初筛、复筛、转诊和追访、咨询等工作,为确诊儿童提供咨询和听力语言康复建议,对确诊为苯丙酮尿症的儿童纳入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给予康复救助,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儿童纳入国家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康复救助,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估。
1-10月份,全县应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3213人,实际筛查3316人,筛查率为100%。其中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可疑阳性数23人;苯丙酮尿症(PKU)可疑阳性数5人;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可疑阳性13人;总可疑阳性数41人,总可疑率0.12%;总召回41人,总召回率100%;不合格血样1人;确诊病例2人(其中苯丙酮尿症1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1人),新筛覆盖率100%。应接受免费听力筛查新生儿3213人,实际筛查3291人,筛查率达100%,筛查出可疑阳性547人。其中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1135人;听力筛查1033人,AABR(脑干诱发电位)检查排查55人,转市进一步检查27人,初筛可疑阳性率16.6%,听障确诊1人。
④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20年,我县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组织好采购的同时,采取县级管理、乡镇领取、村级发放的方式开展,主要依托村妇幼保健员(“三位一体”保健员)发放、随访,强化督导与绩效考评,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依从性,确保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1-9月份,全县共免费发放叶酸15669瓶,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4271人,新增服用人数4215人,服用率98.69%;新增服用依从人数4045人,依从率95.97%%;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4103人,知晓人数4051人,知晓率98.73%。
⑤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继续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整体部署,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采取县乡结合模式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在加强业务培训和服务质量核查评估的同时,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采取一抓参检对象的早孕发现,将怀孕率作为年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考评的主要指标,使乡村在确定参检对象时首先确保有生育意愿对象参检,以提高项目检查效益;二抓参检序时进度,避免参检对象在节假期突击检查,超过检查单位接待能力造成检查质量不高现象出现;三抓评估质量控制,提高评估质量,及时发放评估报告,为参检对象准备生育提供科学数据;四抓孕优项目检查和婚检有机整合,优化工作模式,实施数据共享,减少服务对象重复检查(1-10月孕优项目和婚检检查共享对象861对,占完成检查人数的27.2%,节约检查经费154980元),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省下达目标数3589对,1-10月,完成3157对,完成率87.96%;早孕随访完成率19.23%;8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参加全省2020年第一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5大类14小项评价正确结果均为100%。
⑥“两癌”筛查项目。2020年,我县“两癌”筛查项目严格按照《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组织实施35-64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以加强项目质控和监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妇女“两癌”筛查补检工作为重点,结合健康扶贫规划的实施,继续实现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省下达我县2020年“两癌”筛查任务为宫颈癌12000人、乳腺癌4000人。
为做好各乡镇“两癌”检查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县妇计中心(保健院)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合肥千麦医学检验所做好第三方检验工作,按乳腺癌12000人和宫颈癌4000人的检查数配齐所需检查工具和耗材,印制宣传手册2万份,全部下发到各乡镇,同时做好“两癌”玻片标本的收集、集中运送,以及阳性病例的乳腺钼靶、电子阴道镜和病理检查保障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反馈及时性。真正达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死亡率,提高阳性确诊病例的有效生存率。
1-10月份,全县共完成宫颈癌检查12055人,完成任务数的100.45%。接受宫颈癌检查人员全部对其进行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TBS)分类,其中484人进行了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阳性的33人进行了组织病理学检查,共检出低级别病变(CIN1)9例,高级别病变(CIN2-CIN3)15例,宫颈癌确诊病例1例。乳腺癌手诊检查4122人,完成任务数的103.05%。乳腺彩超检查4122人,乳腺钼钯检查326人,乳腺癌疑似病例73例。同步完成了两癌检查的数据录入、上报、阳性个案跟踪随访,对确诊的宫颈癌和乳腺癌患者及时落实手术等治疗,并通过妇联系统发放两癌救助,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和身体健康水平,得到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管理。
1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免费服务。2020年,全县各级医疗保健单位按照年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总要求,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工作。各施术单位根据乡镇计生办开具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通知单施行相应手术,严格按照县卫计委、发改委和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全县计划生育服务手术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卫计〔2018〕25号)的按例手术收费标准记费,年终由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收集审核后,报县财政局足额兑现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扣回专项资金,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统计,2020年县财政拨付全县各施术单位计划生育手术经费310万余元。
1-9月份,全县各级妇幼保健服务单位积极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开展生育咨询6327人,随访4491人;发放避孕药具4600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3人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1人次。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4491例,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1011例,取出宫内节育器1753例,输卵管绝育64例,人工流产1115例,药物流产529例,放置皮埋12例,取出皮埋2例,输卵管吻合术4例。
(六)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管,严禁违规发放事件发生。
1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在实际签发中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全县各医疗助产机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要求抓落实;11月份中旬,县卫健委根据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皖妇儿办〔2020〕76号)要求,组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对2010年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资料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对全县助产单位的签发管理进行现场督导,对存在问题发出限时整改意见通知书。11月21日,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县直和乡镇4个单位《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进行抽查督导,督导反馈整体情况较好;2020年全县未发现明显违规违纪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现象。
1-9月份,全县机构内分娩2890人,当年出生首次签发2795人,当年出生领证96%,换发29份,补发39份,医疗机构外分娩签发19份,废证5份。
1-10月份,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从市妇幼保健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5000份(2018年底库存0份),全县各签发机构从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申领3625份,库存1375份。
(七)加强日常工作督导,促进妇幼健康工作发展
16、强化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大相关工作督导力度。2020年,我县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围绕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指标开展督查指导,扎实开展季度和年度专项督导,落实季度和年度督导通报。健全督导制度,完善评估机制,细化考核要件,注重日常监管,优化结果使用,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八)推进医联体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7、持续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人才队伍培养通道。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在2017年11月份与省妇幼保健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和2018年11月与省儿童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的基础上,2020年1月25日与省儿童医院成功签约“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建立以来,两家医院定期派专家、学者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教学、观摩指导、坐诊、查房、手术、病案讨论等活动,通过选派人员进修培训、双向转诊、坐诊等不同方式,提升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水平。今年6月15日始,省妇幼保健院每周六定期派影像专家前往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开展四维彩超产筛示范带教,对超声诊断疑难复杂症进行会诊;10月14-15日,省儿童医院牵头北京福康儿童医疗集团专家来我县开展授课、大型义诊及现场教学业务帮带活动,通过专家带教帮扶,明显提高了业务人员的诊断水平。“医联体”的共建为县妇计中心(妇幼保健院)乃至全县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给我县育龄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据统计,医联体建设以来,两家医院共派专家团队10批次,授课培训330余人次,现场手术及技术指导(四维彩超中孕产前筛查)205人次,进修和短期培训66人次,妇产科、儿科双向转诊445人次,生殖科双向转诊356人次,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双向转诊494人次,产后康复双向转诊328人次;合作解决和处理疑难医疗纠纷4例。获得了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我县按照省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以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抓手,以推动妇幼健康临床医疗业务和系列保健服务为支撑,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紧紧抓住各项工作进度,扎实推动妇幼健康各项业务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领导组织,设立办事机构,确立“政府协调、卫健牵头、部门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快速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利用电台、网络、短信平台、简报、宣传栏、公众号、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宣传周等节日走上街头,开展义诊宣传;制作发放手提袋、围裙、宣传册、抽纸盒等宣传物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造浓了工作氛围,使妇幼健康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年初,分别以县政府、卫健委、妇联、财政局等部门文件下发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并且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项目单位。由于谋划早、行动快,工作衔接好,卫生民生工程和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二是健全网络。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逐年增大的情况下,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中心配齐配强妇、儿保医生,村级“三位一体”保健员由县卫健委培训考核合格统一聘任。三是强化培训督导。县卫健委适时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推进会、技术培训会,采取分片培训乡村妇幼保健员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要求全县所有院长、分管院长和相关技术人员按时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提升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项目牵头单位按时督导,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确保项目目标顺利完成。
(四)资金保障,及时到位。县项目资金实行“预拨与报账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按任务分季度预拨80%项目经费到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券每月审核,年终按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绩效考核情况一次性拨付到位,卫生民生工程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施行季度结算或年终一次性报账结算。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和信息上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需持续推进。
3、剖宫产率控制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对于方中集团和方中物业来说,已经过去的年都是极不平凡、极具战略意义的一年。这一年集团吹响了"二次创业"的号角,、、、等多个地产项目同时推进;这一年也是集团探索新的管控模式、推进管理规范化的一年。年,方中物业特别是中山分公司紧跟集团项目推进的步伐,紧紧围绕各项经营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方便大家阅读与鉴赏!
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1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
刚才,部门经理们做了本部门20年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各部门的员工在经理的带领下,在市场不景气,竞争对手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1403万的总营收,首先要感谢第二季度优秀员工对新百金鹰国际酒店做出的奉献,更要感谢酒店全体员工平时在平凡的岗位上辛苦地、任劳任怨地为酒店做出的贡献,如保安人员这么热的天气一直在室外工作,工程人员随时要赶赴现场解决问题,餐饮的洗碗和厨房打荷的大姐们,还有客房清扫和PA的大姐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的都是简单的、劳累的、重复的劳动,工资也是不高的,但是他们对工作的热爱,对客人的热情礼貌和笑脸问候,确实是我们一线年轻服务员所缺少的,是要向他们学习的。在这里我代表总经理室:向你们和所有默默奉献的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我们酒店是服务品质提升年,是我们全体人员都要牢记并付诸于行动的一年,不管今后哪个管理公司来接管,对客人的热情服务和对服务品质的提升都是不会变的,请大家切记,并自觉地贯彻到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中去,因为我们是服务行业,是人与人高接触的行业,任务就是服务,服务再服务。许多时候,我们的服务人员都是在单独作战的,没有主管和经理在你身边,你就代表酒店或者说是酒店的代表,所以你必须有爱心,自觉地爱你的顾客,就像我们的管理干部爱我们的员工一样,只有这样“爱”的良性循环,才是我们做酒店业的最佳境界,只有这样酒店才能越办越红火。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经过全体员工在服务品质提升年上半年的努力,使酒店客人网上评分上升了0.1分,现在是4.6分,这0.1分来之不易,要近3000位客人给5分的好评,才能上升0.1分。在此,我再次向全体员工表示深深的谢意!
同志们,从6月12日,金鹰管理公司五年的管理合同到期了,当天傅董事长就来店做了三条指示:第一是管理队伍要稳定;第二是业务要照常开展:第三是要确保安全无事故!这三条我们都做到了,8月2日酒店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还创出日进20万元的今年最高营收记录。
几个月前郝金凤由于电梯失控发生了事故,大家都非常关心,并献出了爱心,共计1万5千多元,当王总、査总代表大家把钱交给郝金凤母亲手中时,郝金凤的妈妈对郝金凤说:“你碰到这种事是不幸的,但是你碰到了这么好的单位,这么好的领导,还是很幸运的”,在此我代表总经理室对大家的爱心表示感谢!我们总办也非常关心她,找院长、请医生、转医院、每天送饭菜送汤,人力资源部和餐饮部做了大量的工作。请大家放心,我们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员工的,可喜的是,她身体做了手术后,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上个月已转入到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目前已经能坐起来了,请大家放心。
最近大家都知道万达酒店在招人,酒店也有人想去,因为工资高,大家想想工资高,他的要求更高,肖蓓不是跳到希尔顿也只干了不到半年就走了,万达集团更是个土豪,要求更怪更高,一般人去是受不了他们的压力的,他们陈总,开业后就要回南京他也不想在芜湖干了,就是他们的总裁陈尔俊原来也是金陵饭店去的,年薪几百万,目前也想离开万达,大家想清楚再跳槽,按我的眼光看,我们酒店能到万达去干活的人,没有几个。所以有句歌词写的不错“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为了大家酒店职业生涯更长远的发展,请注意安全,不要乱跳。
同志们,时间过的很快,一转眼半年又过去了,我们要继续努力,抓住第三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营销部要把握住时机,做好下半年的大营销计划,把失去的时间和客源再夺回来,而我们在店的每位员工,要把营销部请来的每位客人都要接待好,使头回客变成回头客,回头客变成忠实顾客,这也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请大家相信,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谢谢大家!
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2同志们:大家好!
在这喜庆祥和,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召开2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大张旗鼓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目的就是要通过鼓励先进这种形式,全面动员员工积极投入到企业的经营中来,加快推进公司发展的进程,为实现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今天的表彰大会,是我们在取得20年度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召开的,公司所有的进步和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在今天受表彰的先进模范带领下取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集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和最诚挚的敬意!对过去一年里为新业集团辛勤工作的全体员工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遇到的困难、挫折比预想的要多,要难,前进的道路充满艰辛和困难,成绩来之不易,但是一年来我们新业集团的团队战斗力并没有减弱,各项工作积极发展,这是全公司上下团结拼搏,苦干实干的结果。今天大会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员工就是员工队伍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华,以实际行动和显著的工作业绩,展示敢想,敢干,敢闯的敬业精神和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
20年涌现出了四名优秀员工,他们中有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始终把集团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财务部会计的何洁同志;有不辞劳苦,加班加点,勇挑重担的鼎宏公司投标部经理王平同志;有在艰苦、平凡保洁岗位上,以主人翁姿态,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的文体公司保洁员杨华香同志;有不计较个人得失,甘于奉献,不断自我学习,敢于争先的河西管理处商管部领班李远舰同志。
20年的工作中涌现了_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新业之星"。物业公司副总经理兼润花园管理处主任熊莉莉同志。她勇于开拓,大胆管理,廉洁从政,雷厉风行,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20年下半年来到润花园管理处后,工作成绩显著;金源房产公司的工程师徐岳斌同志。他一心扑在工作上,踏实务实,不断学习,不断创新,轻重缓急妥善处置,为工程进度的完成和质量的保证立下了汗马功劳;新业文体公司救生员陈思建同志。他工作认真扎实,任劳任怨,为了公司利益,不怕脏不怕累,坚持救死扶伤的道德准则,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也给其他员工树立了好榜样。
20年还涌现了两个先进团队,以刘南洋、姚正祥为首的新业文体公司救生班组,在营运部的统一管理下,团结一致,客服各种困难,保持旺盛的精力,敏锐的眼光;用冷静的头脑,正确的施救方法,不怕苦,不怕累,齐心协力为文体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起到了关键作用;新业置业公司润花园小区保洁人员,20年来在工作量大,员工长期缺编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和主人翁精神,不怕苦不怕累,突击清理垃圾,使整个小区环境状况得到大大改善,得到业主的一致赞扬,是全体员工学习的榜样。在此,我再次向受到表彰的团队和个人表示祝贺。希望获得荣誉的团队和个人,要始终如一的保持谦虚谨慎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更高层次上不断超越自我,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的作用,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投身到干事创业的建设中来,创出新成绩。
"路漫漫其修远",我们任重而道远。20年是我们公司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在经营结构上实行转变的一年。希望公司的全体员工干和部,向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勇于创新的工作精神,学习他们不怕困难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踏实勤勉的工实干精神。以"团结务实,精益求精"为指导思想,以"挖掘效益,控制成本"为手段,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工作。
伴随着新年的钟声,20年新征程奋斗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共同创建新业集团美好的明天。最后,在这辞旧迎新时刻,再次接受我最真诚的感谢和问候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3同志们:
春节刚过,镇党委召开这次大会,主要是回顾总结我镇年总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分析形势,部署今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即是一次工作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动员和激励全镇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推动全镇_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的动员会。下面,我根据镇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重点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肯定成绩,坚定搞好年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年全镇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坚持以“_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政府确立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目标,不断解放思想,自我加压,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围绕建设“经济强镇”这一目标,强化基层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农业结构调整、民营经济、城镇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全镇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事业进步,呈现出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亿元,农业总产值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总结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喜获丰收,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面得到改善
镇政府立足解决“三农”问题,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以农民增收为主旨,大力开展“百万农户”致富工程,加大支农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棚菜、大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实现大面积增长,全镇蔬菜面积发展到万亩,其中棚菜面积亩,蔬菜总产达万吨,总收入达亿元。水稻种植面积达亩,总产吨。小麦、玉米喜获丰收,粮食总产达万吨。林业生产以“三条线”、“两大片”为重点,发展丰产林万亩,绿色通道亩,养殖业得到较快发展,全镇新增大棚养鸡、养牛、养羊以及特种养殖大户多户,新增养殖专业村多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糖稀湖、龙王湖、岗子湖、田屯湖四大湖内涝治理为主,投资万元,动用土石方万方,完成排水沟清淤万米,河流疏浚万米,整修田间生产路万米,修建桥涵闸98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全市人畜饮水解困样板工程项目投资万元,其中上级补助万元,镇村两级自筹万元,投工万个,完成土石方万方,铺设管道万米,春节前可以解决个村、万多人饮水困难。二是认真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农业税收减征和减免的有关政策,确定农业税计征税额,同时成立全镇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促进了全镇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镇政府把招商引资重点放在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上,依托资源优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完善服务职能,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兰陵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奖惩激励机制,形成全员抓招商的浓厚氛围。……。
3、城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
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春暖花开,硕果飘香!
今晚,我们在此召开秋季学期表彰大会,表彰在上个学期里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老师和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同学。希望同学们以优秀学生为榜样,以优异成绩为目标,奋力拼搏,以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借此机会,向为同学们的成长、进步而勤奋耕耘、默默奉献的老师们表示衷心感谢!向获奖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老师、同学们,在上个学期中,我们的老师爱岗敬业,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教书育人为已任,全身心关爱每一个学生,耐心施教,用自己的努力,换取了同学们的好成绩。我们学校也一直坚持教学质量是生命线,强化课堂教学效率,加强学法指导,努力铺平同学们通向成功的道路。多数同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习成绩正呈上升势头。今晚,我们举行总结表彰大会,就是要激励同学们发扬成绩,借此机会我想向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个要求,要求我们做好今年的中考、高考备考工作。中高考成绩是衡量一个学校最好的标准。我们学校历年来一贯重视中高考的备考工作,我们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后期工作,重视每一次考试,认真分析,适时引导,确保我们学生成功应对中高考,再创中高考成绩的新辉煌。
第二个要求,希望今晚获奖的同学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而没有获奖的同学则不要灰心,多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弥补自身的短处和不足,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是自己尽快成为优秀团队的一员。
第_要求。要求同学们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老师、同学们,我们知道,生命对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关注安全就是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就是关注我们自己。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在校园中做好春季流感等疾病预防,注意讲究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特别指出的是,我校和右江就一墙之隔,严禁我校学生擅自到右江边玩耍和游泳。
老师、同学们,成绩只能证明过去,上个学期的成绩已经成为过去,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代表将来!今天我们又开始了新的征程,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定好目标,做做准备,争取在新的学期里做到更优秀。
最后祝我们全体教师新学期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全体同学身心健康,学习进步!祝我们中高考再创新辉煌!谢谢大家。
优秀表彰大会领导致辞5各位同事,各位员工:
20年我们已经携手走过,在这里,我们共同回首这一年我们所走过的路,展望20年将要走的路,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年工作报告。
一、20年天药公司主要工作情况
20年,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实现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比上年分别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一)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是公司20年的工作重点,也是天药发展的希望所在。为了将心舒胶囊培育成为全国中药大品种,20年我们重点作了以下工作:
1、心舒胶囊的临床试验工作稳步推进。
公司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牵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等16家国内知名临床研究单位参加,开展400例临床再评价研究。到20年末已完成入组,计划在20年第二季度完成临床试验,并完成临床研究报告。
2、对心舒胶囊进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20年上半年由研发公司和本草堂公司研发部联合成立了心舒胶囊20版药典工作小组,共同对心舒胶囊质量标准提升进行研究,研发公司总经理孙玉滨带领全体参加人员,克服困难,团结奋斗,互相支持、全力配合,整个团队焕发出极大地凝聚力,5.1节假日不休息,加班加点,研发公司的王怀生、韩威、吕伟、杜娜、杨映霞和本草堂公司的于英勇、杨力、王玲、仇一晶等成员全力以赴,经过80多个日夜,携手共同完成了心舒胶囊20年版国家药典品种标准提高的全部研究工作和申报资料的整理撰写。并在6月10日之前顺利通过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复核检验,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7月3日顺利通过药典委员会医学组和药学组的两轮专家审核,并在药典委员会网上公示。
3、通过多种渠道对心舒胶囊培育成为全国中药大品种进行宣传。
确立了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宣传目标群体,暨医疗和科研工作者、商和经销商、患者和潜在患者群,并针对每个群体接洽了部分传播机构,初步确立了传播网络。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确立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由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立题开展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研究;与中国中药协会合作,多次参与并赞助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药大品种培育大会,在会上宣传心舒胶囊大品种的特点等;与国家卫计委宣传司签署了科普项目合作协议,宣传“双心医学理论”,为冠心病患者了解心舒胶囊提供理论支持;20年9月13-14日,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上市后再评价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学术年会暨第二届中药上市后再评价大会在天津召开,国家主管部门领导、专家、资深院士,临床使用与评价研究的药学、经济学、临床医学专家,共计300余人参加了会议,本草堂公司副总经理李卓军在会上作了《心舒胶囊“通窍解郁”差异化临床定位及其系统研究》的专题报告;本草堂公司与《医药观察家》合作,通过医药观察家报、医药手机报、微博微信立体媒体群对心舒胶囊进行立体宣传,先后发表了对李卓军的专访《“中药大品种战略”篇》、《“企业学术营销”篇》、《中药大品种的魅力》、《强势品种驰骋冠心病用药市场》、《心舒胶囊的解郁功效》、《冠心病治疗需标本兼治》、《心舒胶囊:治疗冠心病的首选用药》等文章;《E药经理人》采访了李卓军,发表了《看,他们都为中药大品种而来》的文章;参加了4次大型和数次小型的临床招商会,组织了5场商和医院的学术会,增加了心舒胶囊在业内的影响力。
4、扎实推进心舒胶囊的市场开拓工作。
成立了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领导和工作小组,公司成立了由董事长任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领导小组组长、副总经理李卓军任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小组组长的专门团队,重点抓好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组建了为临床营销和心舒胶囊学术营销提供支持服务的市场部,招聘了有关专业的各类人才,使心舒胶囊大品种培育工作事事有人做。
(二)销售模式不断创新,销量稳步上升
20年度,医药市场销售面临着全国性的医药公司认证的社会环境,为了确保销售回款以及足够的生产订单,公司销售系统人员积极努力开拓市场,努力培育多层次销售网络。
1、培育市场大客户。
20年销售有意识的培育大客户,对有终端销售网络的客户给予重点支持,已培育VIP客户8家,其中2家年回款额超千万元。
2、组建了临床销售团队。
形成了自营团队和部分区域商的终端营销网络;洽谈了数家吉林省境内的医药商业配送公司,确立了以国药、华润、省药品为主体,多家地方企业为辅助的吉林省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临床配送网络;心舒胶囊、清眩降压片、参乌健脑胶囊已经完成进入吉林省和其他部分省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并陆续进入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反馈:心舒胶囊是“双心医学”的首选用药,将填补冠心病伴有心理疾病患者用药的空白,产品市场反馈很好,临床已经证明心舒胶囊在冠心病治疗中的差异化特点,受到临床医生的青睐和冠心病患者的赞誉。临床销售人员先后拜访了吉林、四川、湖南、湖北、江西、重庆、北京、河北、河南、广东、云南、黑龙江等省市的30余家医药商,充分阐述了心舒胶囊的功效、独特性,表达了我司对于培育心舒胶囊的决心,说明了未来的培育计划、招商合作政策以及对于商的合作意向,充分听取了商对于我方合作意向的反馈,为心舒胶囊开拓全国市场奠定了基础。
3、培育省区队伍。
广东省经过一年试点,今年回款比去年翻了一番多,由于省级经理认真开发市场,重点是连锁店,已经开发了6家连锁药店,总计X余家药店,正在洽谈的还有6家连锁可以达成协议,20年计划开发10~15家连锁药店,基本形成广东省全覆盖,20年广东市场还会实现销售翻番。xq、山东、辽宁、江苏、山西、河北、重庆等省也在培育省级队伍。
4、开发连锁店市场。
公司产品已进入市、市、省、省、省、X省等省的46家连锁店(多家药店)销售,形成了公司稳定的终端销售网络。
5、优化规格商队伍。
对规格商加大考核力度,对完不成合同销量或不遵守公司销售规则的规格商进行淘汰,20年26家规格商对公司品种进行了销售,保证了年度销售回款的稳中有升。
6、保健食品销售取得新成绩。
20年生物公司强化“菊泰”品牌意识、树立“菊泰”品牌形象,加大菊泰产品市场的推广力度,菊泰软胶囊的销售迈上了新台阶,20年单品种回款、销售收入分别比20年增长了42.68%和45.29%。
(三)进行硬件建设,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
为了满足销量扩大的需要,20年进行了以下硬件建设:
1、扩建厂房等辅助设施。
20年扩建建筑面积三层框架结构厂房1座和轻钢结构库房等,合计建筑面积3000余平方米。解决了包装车间面积不足和库房面积不足问题。
2、新购置各类生产设备10台(套)。
购置PGL30B型喷雾干燥制粒机、型颗粒分装机、X型铝箔封口机、型激光打标机、X型臭氧检测仪、型三维膜包装机、冷干机、YJY-(IIA)榨油机等,为扩大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了生产产量的增长,目前除了型全自动透明膜三位包装机未到位,其他设备均已发挥其改造后的良好作用。
(四)加大产品质量管理力度,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1、组织全公司GMP文件修订。
全年共计修订GMP文件150多份,及时开展了对新进设备的验证与培训,共计修订品种工艺规程14个,制定工艺再验证方案及报告10个,并制定试题与讲义,完成了相关的培训工作。
2、QA和QC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工作流程。
化验室全体员工经常加班加点为生产提供良好服务,也为原辅料、中药材、中间产品以及成品、包材的入厂提供准确的检验数据,全年共检验300多批次。QA人员坚持每天到车间现场巡视,加强现场监管与控制,及时处理车间QA人员的质量反馈意见,并积极同生产协调沟通解决问题。
3、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所生产的产品安全有效。
公司从采购环节抓起,采购符合标准的优质原料,生产过程严格按工艺标准生产,足量投料,所有产品不仅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而且安全有效,在市场上赢得了客户广泛的赞誉。
(五)加强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1、从采购环节看。
供应部20年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树立了“为公司节约每一分钱”的观念,坚持“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最大限度为公司节约成本”的工作原则。对公司原有采购的物料进行比质比价,确保采购性价比最合理的中药材,并阶梯式的进行采购,综合保证了公司的产品品质,以及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可行。供应部长刘恩泽利用自己兼任生产总监了解生产、管理生产的优势,合理安排物料的采购进度,在即保证生产正常使用物料的前提下,又大幅度降低物料的库存时间,及库存数量,从而保证了利用合理的采购资金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用原辅材料,提高了采购资金的周转效率。
2、从生产环节看。
刘总经理组织生产、质量、机修管理团队,动脑筋,想办法,千方百计挖掘潜力,降低生产环节的损失浪费。一是针对历年来提取罐提取中药的药渣中所含药液无法回收的浪费问题,经反复研究,多方探讨,终于找到了减少药渣中药液损失的方案,通过试行确认其方法可行,此项目改造仅花费了几百元的成本,创造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解决了多年拟解决的问题。二是改造提取车间纯净水管道,既解决了生产加水周期过长的问题,又降低了纯化水的使用成本,同时又降低了部分能源消耗。三是20年初开始对各品种及批次的收率及物料消耗实施了有效的控制,实时监督各工序中间产品使用量及各岗位的实际物料消耗情况,并根据实际产出情况及物控的损耗量进行了逐步的降低,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物料消耗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四是机修部门利用报废的冲裁,制作铝塑包装机冲裁内板,节省购买费用;在热力站蒸汽凝水主管线、制粒蒸汽凝水主管线、包衣蒸汽主管线安装疏水阀节流,减少蒸汽浪费;为库房自制地拖,使公司节省了开支。20年入冬后办公楼室温度较低,设备动力部积极找原因想办法,发现办公楼西南侧小门严重漏风,他们利用厂房扩建工程中拆除的彩钢门,历时4天,制作门斗一个,有效解决了此处漏风问题。
(六)产品研发有序推进,得到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地支持。
1、新药紫癜灵颗粒的研究。
目前已完成了全部新药药学试验研究工作,样品中试放大研究工作,质量标准的复核;协调临床方案的整理;完成儿童用药药效学的实验研究,儿童用药急性毒性实验研究,儿童用药剂量的选择;完成原始资料的撰写,准备向省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新药注册。
2、紫锥菊药材的国家标准及其制剂研究。
紫锥菊是菊泰软胶囊的主要原料之一,因为是国外引进种植的原料,中国目前还没有列入药材和保健食品原料标准,影响了以此为原料药品和保健品的再开发,公司立项进行国家药材标准研究。
3、鹿茸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研究与开发。
目前已完成了处方筛选工艺研究;制备实验样品按保健食品要求进行质量标准研究工作,确定功效成分含量测定指标;正在进行功能学研究中动物造模给药等实验研究工作;探讨体外细胞实验对成骨细胞与破骨细胞的影响等。
4、专利维护和申报
(1)20年为公司9项专利缴纳了年费,并对所有专利进行了维护。
(2)20年新申请药品发明专利5项,其中4项已进入实审阶段,1项已受理。
5、进行了各级政府资助项目对公司的复审和认证
(1)完成吉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药品检测平台建设发展项目”的验收工作。
(2)加强了三级实验室的建设。新购置了红外光谱仪等,完成了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完成中药生物工程实验室、中药药理实验室两个三级实验室和中药化学实验室、免疫及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中药药剂实验室四个二级实验室的汇报资料编写工作,包括实验室的基本信息、科研水平及特色优势和对外服务等内容,已上报到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七)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到突出的位置来看待,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一年来,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员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安全设施标准化建设、春季防火安全检查、夏季防汛安全检查,秋季安全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外请老师进行了6S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培训,加大对老旧设备的改造力度,通过这些基础管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了安全基础,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稳定。
(八)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员工的素质
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中国人民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一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二条有下列开展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酱);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第十六条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第十七条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本细则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的设置。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四)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五)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在接到备案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纠正或者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设置审批。
第二十二条《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必须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由设置单位在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
(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备案后十五日内给予《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第三章登记与校验
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红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投资不到位;
(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
(一)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册资金(资本);
(四)服务方式;
(五)诊疗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
(七)服务对象;
(八)职工人数;
(九)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门认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登记前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核准登记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前条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校验。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限期改正期间;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同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通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医疗机构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名册逐及上报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开业、迁移、更名、改变认疗科目以及停业、歇业和校验结果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称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的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疗、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
医疗机构可以下列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疹疗科目名称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以前条第二款所列的名称为限;
(二)前条第三款所列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称必须史副其实;
(四)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六)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三)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四)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五)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六)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使用的名称。
第四十三条以下医疗机构名称由卫生部核准;属于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
(一)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的;
(二)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以及跨消炎片地域名称的;
(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
第四十四条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在识别名称中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的核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条除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核准机关管辖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
第四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
第四十九条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名称不得买卖、出借。
未经核准机关许可,医疗机构名称不得转让。
第五章执业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版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条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供和转让。
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五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属守职业道德。
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
第六十条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有关方面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六十三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由登记机关核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四条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
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医疗机构监督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医疗机构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主要职责:
(一)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对医疗机构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四)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或者处罚意见;
(五)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处罚;
(六)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条医疗机构监督员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无偿索取有关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
医疗机构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医疗机构监督员证章、证件由卫生部监制。
第七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检查、指导主要包括: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情况;
(三)医德医风情况;
(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
(五)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
(六)组织管理情况;
(七)人员任用情况;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检查、指导项目。
第七十三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具体实施。
第七十四条县级能上能下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评审。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不定期重点检查。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时,发现有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情节,应当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委员为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可以直接行使监督权。
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处罚
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十八条对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
(三)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
(四)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条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第八十二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
(三)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三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二)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医疗机构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评审时,应当交纳费用,医疗机构执业应当交纳管理费,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第八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条例和本细则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中医、中西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条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部门拟订。
第八十七条条例及本细则实施前已经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审核登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十八条条例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技术规范: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军队的医疗机构:是指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仙的医疗机构。
第八十九条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条例和本细则以及当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先例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